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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派 103-06-10 12:44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被高中同學詐騙 投資寵物店,帶我去銀行貸款 貸款資料全部由他親自寫還在上面都選附信用卡這選項,寄送地址是寫他剛時住的地方淡水.當時我相信他 沒有任何質疑在最後簽上自己名子事後去銀行查證發現信用卡已被盜刷.後來銀行認為我同意所以才簽名,所以貸款和刷卡的金額要我付清.後來已付清當時在警察局他也寫借據分4次要還我這筆錢,還一次後就逃跑 我才去刑事局報案.當時貸款未下來時 還帶我去錢莊借錢說前3次先還利息 最後一次全金額還清,並把要還的金額匯到我帳戶 在有我交給錢莊.最後一次匯錢到我帳戶並不是全額 而是利息後來接受到淡水警察局的通知  說我詐欺,我才知道最後一次匯錢給我的帳號不是他,而是第三人,這第三人也因被他受騙 志警察局備案說我和他是同夥 並指出他有匯錢至我帳戶裡,當時也向警察說明我也是被害 也去刑事局備案過,才從詐欺變成關係人 也因為這樣我戶頭被凍結之前他被通緝時, 後來有抓到也被羈押詢問,當時法官也傳我問話 , 他的說詞與我說詞不符.後來沒多久收到法院通知 說他承認他到刷信用卡
沒多久又收到他又逃匿, 從新發布通緝.案子就停留在這,如果我請律師幫我打這官司會有勝算嗎?畢竟人尚未抓到,追溯期又要多久時間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訴訟請求之。
aaron 103-06-09 15:3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繼承問題請教,若遺產土地仍有貸款
土地謄本上有兩欄位為如下: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父親名字[全部],5哥名字[全部]
設定義務人:父親名字,五哥名字

因有一人未出面,所以只能訴請分割,將該未出面繼承人的應繼分轉換成金額提存,來消滅公同共有

背景:該土地父親與5哥各持分1/2,土地價值假設500萬,貸款160萬。


可否主張所繼承土地價值250萬(1/2持分) - 貸款總額160萬 = 90萬,才是大家繼承的金額?

還是只能主張所繼承土地價值250萬(1/2持分) - 貸款80萬(1/2持分) = 170萬,才是大家繼承的金額?

或是有其他算法?

謝謝您的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地500萬應先扣除貸款,僅剩340萬之價值,您父親公同共有部分為1/2,為170萬,故父親遺產似應為170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aron 103-06-11 16:23

 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我想了解的是,該土地謄本上有兩欄位為如下: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父親名字[全部],5哥名字[全部]
設定義務人:父親名字,五哥名字

貸款160萬可以全部用來扣抵繼承金額(減160萬)還是只能扣抵一半(減80萬)?

謝謝您們。

fiona 103-06-06 13:45

94年我腦袋進水傻傻的當ㄌ朋友ㄉ連帶保證人

汽車貸款~因為事隔久遠我已經不記得當初簽ㄌ什麼~

現在銀行要我賠34萬~而對方以執行名義~

我用銀行法第12條之一想主張連帶保人無效

銀行卻提出是不足額擔保才徵提保人

原來當初那台是二手車估價38萬卻貸了45 萬

而車也已經拍賣了11萬2

銀行明明就是超貸~我卻找不到能以此免除保人責任的法規

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免除保人責任,仍需與銀行協商,並經銀行同意才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銀行不同意,您似無法解除您的保證人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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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46

您好!這就是保證人的風險,簽約當保證人後就很難免除責任,況且銀行已啟動向您追討,當然不可能免除您的責任;您可爭執保證範圍或跟銀行協商,盡量減輕還款金額;最後,您代償的部分只能轉向被保證人追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k0714 103-06-06 12:02

律師大人你好, 最近透過房仲找到買家也簽訂了履保合約, 上面的相關付款與交屋日期當初都是買方提出的我沒有其他意見也配合, 但從簽約金開始買方每次都有拖延, 現在程序已經到要付用印款了買方又提出要延後, 以下面幾個問題想請教(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1. 合約違約金的內容: 甲方應賠償乙方自應付日起按已給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至甲方完全給付時為止, 現在甲方將由9日延後倒16日這樣是算幾天?

2. 因為買方每次付款都拖延我除了停下合約不賣與收合約規定的千分之一違約金之外如果賣方後面交屋又想延後我是不是可提出將違約金提高(例如由千分之一提高至千分之二) 不然合約就停下來的要求? (感覺違約金太低賣方根本不在意)

3. 最後就是因為買方延後導致整個流程延後造成我無法用這筆賣屋的錢去繳清其他貸款, 因為這樣造成我要多繳付的利息我是不是也可以向買方求償? 我需要準備什麼單據嗎? (合約有寫因為甲方原因延後而造成乙方之損失, 乙方可求償)

在麻煩律師大人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賣方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進行催告限期買方履行契約,買方若屆期仍未履行契約,賣方有兩條路可選擇(視契約約定),一發存證信函請求強制履約,遲延一天契約規定請求違約金,若契約約定為千分之一,即為千分之一,若欲改為千分之二,亦須對方同意,若對方不同意,不可為此更改;二,亦可於催告期履約不成後,若契約有特別規定可沒收買方已支付之價款作為違約金,則賣方亦可主張解約沒收價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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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既有簽訂契約,自應依契約內容來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用印款就這樣拖延,那大概是買方不想買,或者沒辦法買了!先了解原因吧!

派派 103-06-06 08:5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被高中同學詐騙 投資寵物店,帶我去銀行貸款 貸款資料全部由他親自寫還在上面都選附信用卡這選項,寄送地址是寫他剛時住的地方淡水.當時我相信他 沒有任何質疑在最後簽上自己名子事後去銀行查證發現信用卡已被盜刷.後來銀行認為我同意所以才簽名,所以貸款和刷卡的金額要我付清.後來已付清當時在警察局他也寫借據分4次要還我這筆錢,還一次後就逃跑 我才去刑事局報案.當時貸款未下來時 還帶我去錢莊借錢說前3次先還利息 最後一次全金額還清,並把要還的金額匯到我帳戶 在有我交給錢莊.最後一次匯錢到我帳戶並不是全額 而是利息後來接受到淡水警察局的通知  說我詐欺,我才知道最後一次匯錢給我的帳號不是他,而是第三人,這第三人也因被他受騙 志警察局備案說我和他是同夥 並指出他有匯錢至我帳戶裡,當時也向警察說明我也是被害 也去刑事局備案過,才從詐欺變成關係人 也因為這樣我戶頭被凍結之前他被通緝時, 後來有抓到也被羈押詢問,當時法官也傳我問話 , 他的說詞與我說詞不符.後來沒多久收到法院通知 說他承認他到刷信用卡
沒多久又收到他又逃匿, 從新發布通緝.案子就停留在這,如果我請律師幫我打這官司會有勝算嗎?畢竟人尚未抓到,追溯期又要多久時間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冰冰 103-06-05 23:41

想請問律師

我朋友收到了積欠銀行貸款的,地方法院所發出的支付命令,上面的金額及內容皆無誤,但他目前的收入並無能力一次償還,請問應該事先跟銀行協商償還計畫,還是先提出異議以暫緩支付命令確定而被強制執行,若先提出異議而不是先跟銀行協商,是否會影響日後的和解?

債權金額是多少?
如果欠款事實明確,且本金利息完全沒有計算錯誤的話,原則上聲明異議不僅拖不少多少時間,相對來講,債務人平白要負擔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的費用卻要更多(支付命令經異議後即轉為訴訟程序,法院將依其請求金額先命債權人補繳差額之裁判費,唯終局來講,裁判費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的。支付命令聲請費是500元,起訴裁判費則至少1,000元起跳,債權金額越多,起訴裁判費就越多),無異是雪上加霜。

如何處理才對自己有利,恐怕頗值進一步深思。

民事訴訟法第78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冰冰 103-06-06 00:00

貸款金額是90200元,但勝於貸款金額是75164元,且銀行要求貸款餘額百分之18.25的違約金,那這樣是否先向銀進行協商才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該支付命令聲明異議,避免其確定,使您與銀行於談判協調之空間,可於異議後,與銀行協商是否免利息再打折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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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佳 103-06-05 23:31

我是跟他簽4年期的,我已經上了半年,每個月是繳費3000元,總額是108000,分36期繳費,我有領104及威爾斯美語獎學金各6000元,總共12000元,但還剩後面兩期8000及10000元的獎學金沒給我,我是3月份申請,但威爾斯到現在都還沒給我錢,我也打了很多次電話請櫃檯人員處理,到現在都沒動靜,感覺櫃檯人員處理事情很沒效應,而且每月繳費讓我壓力很大,也沒時間去上課,所以現在我想解約,除了轉讓課程給別人之外,只剩下退費這個方法,我有符合他課程未上超過三分之一,即可退費一半,但我現在是個學生,真的沒那麼多錢負擔,而且我跟他是以信用貸款的方式簽約,也就是銀行已經先全部付費給威爾斯了,我再分期繳費給銀行,我另一個同學說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威爾斯及銀行,他就沒在付費,但他不是用信用貸款的方式簽約,他的是繳費給銀行銀行才把錢給威爾斯,所以他沒繼續上課,也就不用再繳費,那我也可以用寄存證信函的方法嗎?我怕會影響我個人信用,而且我未滿20歲,也怕會給家人添麻煩,請告訴我可以跟威爾斯解約又不用付錢的方法,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違約事由,應無您可解約又無須支付違約金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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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05 22:28

前言:
一.本人住高雄為單親媽媽,育有一子,目前十歲就讀國小三年級.
二.95年於X泰銀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後因工作不順,肇而無力償還至今.
三.101年時,孩子生父同意每月給付八千元供小朋友教育暨保險,
遂以該筆款項向"X泰保險"某展業員購買小朋友醫療保險乙式(每年六月中旬約繳兩萬六千餘元),並於102年12月增購美金保險乙式(年繳約兩萬八千元).


案由:
  1.X泰保險展業員於今年(103年)一月份口頭告知,:因於X泰銀行尚有欠款,且X泰保險已收到"X泰銀行"申請之法院假扣押命令,由於本人為上述兩筆保險"要保人",故該兩筆保險已被"X泰銀行"假扣押.
 2.本人收悉該項消息,立即請X泰保險提供法院執行命令,並經該保險公司客服專線要求提供本人執行文令;惟該公司均以"公司機密為由拒絕提供",至本人親至該公司六合分部,經該保險公司人員協調台北總公司,"電話問出執行法院與文號,惟仍強調無法提供文令(連影本亦無法提供)
 3.至四月底本人因經濟因素,無法再行繳交相關保險費用,遂至X泰保險欲變更要保人,擬由小朋友生父自行繳付保險,保險公司聲稱:該兩筆保險已被假扣押凍結變更.
 4.五月底,家中收悉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發文時間:103年5月19日;受文者:本人)


請問:
 本人未收悉(執行)強制執行命令狀況下,X泰保險公司是否能逕行扣押本人執行保險契約(基金型保險,定期定額儲蓄保單,可中途贖回之保單,中途解約可領取之全部金額)內之各項權益?
依目前之情況,本人應向何處求助,如何求助?
感謝!!

依您所述情形,若該執行命令已依債務人之戶籍地址進行寄送而經收受,依法應認業已合法送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若債權銀行非經向法院聲請函詢即早已知悉您的保險資訊,並能夠直接憑此資訊而聲請強制執行者,則其中過程恐有保險公司違法洩露個人資料之嫌,就此您可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請求針對該銀行保險公司提出申訴檢舉,要求徹查,若查有不法情形者,則針對您個人資料遭洩露所致之損失,即可能會有要求賠償之餘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大便忘了帶紙 103-06-05 10:54

以下為小弟情事敘述,抱歉,為詳述所以長了些,有勞各位協助指導

前因:

小弟住於某社區之一戶(後簡稱A戶),但喜歡社區另一個格局的屋子(後簡稱B戶),遂向某房仲業者表示購買意願,只是本身有貸款壓力,就跟仲介說要能賣掉A戶我才能B戶否則無力購買,仲介答應後就開始簽立他們的合約書,A戶簽專任委託銷售合約,B戶簽購屋承諾書」,並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以「牽連」兩戶之間關係。

但因A戶因為都在居住中,並非空屋那般好賣,賣了數月都沒結果,期間,仲介端不斷以B戶有其他人出高價要買、原屋主想提高價格或斡旋失敗等原由,重新要求重寫B戶購買合約(因原內容有定預購買之價格,說要提高屋主才願意賣),更改次數1~2次,另外,為減輕可能的壓力,跟房仲溝通後與B戶屋主(投資客)協商先行入住,同時搬空A戶利於銷售,原屋主同意後即照規劃進行。

狀況一:

先行搬入住A戶後,發現A戶於不定時段會發出嚴重的低頻噪音,這種發生未知範圍的銷售過程我們當然不能接受,故要求仲介應有解決之道,反應後仲介說前屋主說不知情(為投資客,沒住在那),房仲說是中古屋難免有瑕疵,且這不算是「重大瑕疵」又不算保固,所以屋主無責任問題等種種說法帶過,為保障我方權益,當時給仲介尾款的費用就先扣下,並說服前屋主也扣下給仲介端之服務費,說服前屋主的理由無他,兩方都願支付服務費用,正因為是服務費用,所以要求仲介端尋求解決方法(因為仲介端也提了好多解決方式),前屋主同意後於該仲介服務處與該負責人、房仲員等人面前簽訂約定,待B戶噪音問題解決後再由雙方支付服務費用(當日簽約時是代書前來交屋時一同協議)。

狀況二:

由於先前B戶合約有更改過之狀況,我方"數次"要求應連同A戶一起修改,但回答總是要問問、有困難、公司不太能同意等等理由一直拖延,並以合約條文要求我方務必遵守,因為前開B戶的狀況加上這件事件,該仲介的心態明顯只為銷售利益,小弟雖然非常氣憤但礙於合約卻也無可奈何,然前述有提及於合約內之其他約定事項中有註記:「若B戶售與他人則A戶之專任委託銷售合約失效」,由於B戶為小弟太太的姐姐購買(因其與我們同住,經濟狀況OK所以他先買下讓我們好換屋),所以小弟就先行告知仲介端在未回應我方合約修改要求前,不再給予帶客戶來看屋的權益,並經由朋友端將A戶售出,但未過原仲介專任委託書的6個月約定(售出時為5個月又3週,只差一周左右)。

對方出招:

仲介於近日先寄存證信函給小弟,要求小弟一、付扣押之服務費(但沒提及屋主,懷疑仲介與屋主先行協商並毀約),以及二、賠償A戶的違約金近百萬。

到此,小弟並不理會,因為第一點部分有與前屋主簽訂在共同檢視噪音問題解決後再支付,第二點部分也有B戶買方為他人時,A戶委託全失效的協議簽訂。過了約2週後小弟就收到「新北地方法院」通知(共兩封),針對第一點要小弟前往板橋民事協議庭,第二點則是要10日內提出答辯狀(為什麼前封不用),以上。

請求解答與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於您所述的該屋瑕疵,究竟是否構成房屋之重大瑕疵,而可以解除契約,此必須由您負舉證責任,本案是否能夠提出?有疑問.

2、有關於該屋有該瑕疵,是否就是仲介未履行注意義務,恐亦有釐清之必要.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數次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否則恐遭法院為不利認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積極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噪音問題是否為物之瑕疵,可主張減少價金等,仍須視您是否有相關證據得加以證明之;又關於是否違反專任委託銷售契約部分,應視您陸續修改之合約內容定之;您可出席調解委員會與對方調解,並準備答辯狀,若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針對對方主張答辯之,您亦可委由律師出席調解為您談判,並撰寫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派派 103-06-05 09:55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被高中同學詐騙 投資寵物店,帶我去銀行貸款 貸款資料全部由他親自寫還在上面都選附信用卡這選項,寄送地址是寫他剛時住的地方淡水.當時我相信他 沒有任何質疑在最後簽上自己名子事後去銀行查證發現信用卡已被盜刷.後來銀行認為我同意所以才簽名,所以貸款和刷卡的金額要我付清.後來已付清當時在警察局他也寫借據分4次要還我這筆錢,還一次後就逃跑 我才去刑事局報案.當時貸款未下來時 還帶我去錢莊借錢說前3次先還利息 最後一次全金額還清,並把要還的金額匯到我帳戶 在有我交給錢莊.最後一次匯錢到我帳戶並不是全額 而是利息後來接受到淡水警察局的通知  說我詐欺,我才知道最後一次匯錢給我的帳號不是他,而是第三人,這第三人也因被他受騙 志警察局備案說我和他是同夥 並指出他有匯錢至我帳戶裡,當時也向警察說明我也是被害 也去刑事局備案過,才從詐欺變成關係人 也因為這樣我戶頭被凍結之前他被通緝時, 後來有抓到也被羈押詢問,當時法官也傳我問話 , 他的說詞與我說詞不符.後來沒多久收到法院通知 說他承認他到刷信用卡
沒多久又收到他又逃匿, 從新發布通緝.案子就停留在這,如果我請律師幫我打這官司會有勝算嗎?畢竟人尚未抓到,追溯期又要多久時間呢?

通緝期間刑事追訴期會停止,但民事賠償還是要在時效內起訴請求,依你所述,對方一定有民事賠償責任
派派 103-06-05 07:43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被高中同學詐騙 投資寵物店,帶我去銀行貸款 貸款資料全部由他親自寫還在上面都選附信用卡這選項,寄送地址是寫他剛時住的地方淡水.當時我相信他 沒有任何質疑在最後簽上自己名子事後去銀行查證發現信用卡已被盜刷.後來銀行認為我同意所以才簽名,所以貸款和刷卡的金額要我付清.後來已付清當時在警察局他也寫借據分4次要還我這筆錢,還一次後就逃跑 我才去刑事局報案.當時貸款未下來時 還帶我去錢莊借錢說前3次先還利息 最後一次全金額還清,並把要還的金額匯到我帳戶 在有我交給錢莊.最後一次匯錢到我帳戶並不是全額 而是利息後來接受到淡水警察局的通知  說我詐欺,我才知道最後一次匯錢給我的帳號不是他,而是第三人,這第三人也因被他受騙 志警察局備案說我和他是同夥 並指出他有匯錢至我帳戶裡,當時也向警察說明我也是被害 也去刑事局備案過,才從詐欺變成關係人 也因為這樣我戶頭被凍結之前他被通緝時, 後來有抓到也被羈押詢問,當時法官也傳我問話 , 他的說詞與我說詞不符.後來沒多久收到法院通知 說他承認他到刷信用卡
沒多久又收到他又逃匿, 從新發布通緝.案子就停留在這,如果我請律師幫我打這官司會有勝算嗎?畢竟人尚未抓到,追溯期又要多久時間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能否爭取到無罪,需視證據而定,以您所述之情節,應仍有無罪之空間,而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目前檢方握有證據為何,及您是否亦有對您有利之證據,目前可主張您亦為被害人,而無與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詐欺故意或行為,而為無罪答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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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 103-06-05 00:44

83年當年妹妹買房和銀行貸款250萬,每月只付利息到87年繳不起,91年房子法拍,而後繼續繳利息至今,銀行查到我100年繼承房產,今年5月5日被法院公告查封財產,昨天和銀行債權部也說盡量幫忙,但一開始我們找立委和總行談以現金250萬還本金,總行硬梆梆硬要我還400萬,那是我還不起的數字,請問我要如何再和銀行談到以最低價還款,請幫幫忙

小張 103-06-05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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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當年妹妹買房和銀行貸款250萬,每月只付利息到87年繳不起,91年房子法拍,而後繼續繳 ... (恕刪)

小張 103-06-05 01:01

我的名字不要掛上去

本件建議您先向法院執行處先聲請閱卷以確定其債權金額計算起來是多少以及相關債權利息請求權有無罹於消滅時效而得主張時效抗辯而拒絕給付(如此一來債權總金額就會降下來),待釐清現況再來與銀行談免除保證責任之事宜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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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 103-06-05 00:27

83年妹妹因買房子銀行貸款250萬,而後只繳利息到87年底無法繳,91年房子法拍法拍金約91萬,而後妹妹還陸續繳利息至今103年3月4月尚未繳納,5月5日法院就強制執行我的名下房產查封也要扣押薪水,我因100年 公公去世,為了保守著家產不備被敗光,才去登記和小孩共同持有

這樣的事件情急去請立委和銀行斡旋以現金還250萬,仍然壓不下,銀行硬要我還400萬,我是做工的窮苦人,哪來錢,房產是祖產雖然銀行說市價多少,但都不是那麼一回事,請問我該怎麼辦,昨天和銀行債權部襄理談,也講不出結果,請幫忙要怎麼做

小宇 103-06-04 22:05

您好:

之前我姐老公過戶房子給我,但此房子是我姐老公他弟在法拍屋購得,當時他弟法拍保證金20萬是向銀行貸款,還到剩約5萬他弟不還,也沒跟別人講,後來過戶到我姐這,當然我姐不知道欠這筆錢,過了幾年後現在銀行主張房子要收回,因為他弟欠5萬沒還,但我姐房貸都快繳完了,請問我們可以把他弟欠的錢還完就好還是就一定要被收回呢?

該筆借款有無針對系爭房屋設定抵押權,若有,則銀行可本於該抵押權聲請拍賣房屋取償,若有流押條款,則抵押人可請求抵押物所有人為所有權移轉,但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物所有人,惟現房屋所有人為利害關係人,得依法代為清償借款,以消滅該抵押權
若該筆借款未於系爭房屋設定抵押權,則只能針對債務人或其保證人名下的財產及所得來源進行追償,從而銀行收回房屋的主張恐怕是於法無據。

第 873 條
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民法第873條之1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務清償
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抵押權人前,得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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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6-07 09:56

 只要還那五萬元即可

apple 103-06-03 22:24

請問,我朋友是女方,因婚前名下有房子,還在貸款中,跟目前老公(男方)結婚2年,育有一子,從結婚到現在男方的名下無任何房產及土地,一段時間都住在女方家,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因女方胎盤不穩問題辭去工作,有付幾個月的房貸,孩子生下後,又回到職場,房貸由女方持續繳納直到現在,因為一些原因,目前分居中,女方剛嫁進男方家時,男方曾多次要求女方賣房子給男方買房,前陣子甚至跟女方說,如果離婚房子男方有權要求分房子,請問他們有這個權力嗎?如果男方要求離婚,請問他們還有權分房子嗎?男方是性無能,有去看醫生,目前檢查中,那他們有權拿分居要求離婚嗎?如果女方未離婚欠債的話,簽本票,男方如果要求分財產是否也要連負債ㄧ並計算?因男方有買車,在男方名下,有貸款中,是否也要列入財產分配中?另外因為男方對小孩都是沒什麼心在照顧,但因為男方家庭比較完整,那還有機會可以爭取到小孩嗎?(男方沒錢買奶粉給小孩,由他家人出,卻分期去做整套的汽車保養,大概2萬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裁判離婚,需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事由,若無裁判離婚事由,僅能協議離婚,關於離婚後,可就雙方之婚後財產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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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 103-06-03 09:10

居住的房子是共同擁有 3 個人持有

目前還未分割

沒在其他兩個人的同意下

?????把他持有的拿去貸款

 

我們的家卻要被拍賣

我們是不是能告 那個人以及代書 為造文書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3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有人是可以就其持分辦理貸款,並且可以拍賣其持份,此部份不影響其他共有人之權益。

2、倘偌其他共有人偽造簽名辦理貸款,則確實構成違法.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釐清法拍的究竟是持份還是整個動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將其持份抵押,拍賣亦僅拍其持份,似無偽造文書之疑義;若其有偽造您簽名抵押全部動產,方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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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據此共有人依法本即有權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進行融資,至於其後法院拍賣該應有部分時,因該動產乃為共有,基本上未必即會有人願意承買,再者,有人承買時其他共有人也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故而若您覺得該投標價合埋亦可行使優先承買權把其應有部分攔胡買下,如此即不會有流入他人之手之狀況發生。

刑事部分,共有人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並不須使用到其他共有人之名義,基本上應不致有冒用名義而涉及偽造文書之情事。

民法第819條
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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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O 103-06-02 23:14

我想請問一下

我爸爸收入不穩定已經一陣子了(無心事業)

因為自己有債務(房屋貸款、車貸、信貸)去做負債整合,大概六百多萬

然後要求我當他的保人

不然我們家的房子就要被賣掉了(我現在住的地方)

他也承諾過不會要我揹這貸款 因為他說他名下還有幾塊土地

但前一個月他要求我替他負擔債務

如果我不替他還 他還不出來後

銀行就會來扣我的薪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父親之保人,父親無法清償債務時,您即須代其清償之,若您無相關財產清償,即會每月扣您薪水三分之一清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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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 103-06-02 00:24

請問一下律師 關於我家房子貸款問題因為我當初結婚我父母親商量要房屋整修於是申請修繕 他們拿了我的名字去貸款本來當初說好房屋要過在我名下 但是後來有去地政查過 但是卻還是我父親的名字 但是貸款人卻是我 這樣是因為什麼原因可以這樣貸款 如果最壞的想法 之後他們繳不出來的時候房屋法拍 但是法拍的金額不足會變成我也要出面繳這筆不夠的錢嗎 還有會影響我的信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05:46

您好!借款人與抵押房屋所有權人不一定要相同,通常銀行只要有抵押擔保物就會同意借款;既然您是借款人,應負最終清償責任,還款繳息不正常就會影響信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先生 103-05-30 21:57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朋友開了一間公司,他向銀行貸款,請我幫他作保,做他的連帶保證人,我已經簽了,之前一直還很ok,但是最近發現他的財務有問題,可能面臨倒避(目前還未發生),而我本人名下有房屋土地,可以先過戶到妻子名下嗎?若到時發生了,這樣會被追討追溯嗎?還是我跟妻子要過戶後辦理離婚或是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呢?還是要用什麼方式處理呢?真的很無助,不想害到老婆跟小孩,還麻煩律師您詳細的回覆,感激不盡

莊惟堯 (名寶) 103-05-31 03:46

您好

您的問題,須謹慎處理。

財產移轉,須符合法定程序,否則一旦對方追究,您很有可能得不償失

您的問題,建議您找信任的律師,詳細為您分析可行的方式,以作為適當的因應。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或至所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債務由您個人負責,不影響您妻子及小孩,您可於目前您朋友債務問題尚未嚴重之際,盡快將您名下相關財產過戶給您妻子及小孩,惟依民法第244條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您妻子小孩可能因您為移轉財產之行為,而遭銀行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移轉行為,但您亦可為相關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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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名下財產可以辦理過戶  但債權人將來發生時  也可能主張要撤銷買賣及過戶法律行為  認定你是屬於詐害債權   2.如果是你所負債務 依現行法律原則上不會影響你太太名下資產  債權人無法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先生 103-05-30 19:58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朋友開了一間公司,他向銀行貸款,請我幫他作保,做他的連帶保證人

我已經簽了,之前一直還很ok,但是最近發現他的財務有問題,可能面臨倒避(目前還未發生),而我本人名下有房屋土地,可以先過戶到妻子名下嗎?若到時發生了,這樣會被追討嗎?還是我跟妻子要過戶後辦理離婚或是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呢?還是要用什麼方式處理呢?真的很無助,不想害到老婆跟小孩,還麻煩律師您詳細的回覆,感激不盡

aaron 103-05-30 13:37

請教各位律師

因父親遺產關係,繼承人大哥一人未出面作協議分割,無法全轉給媽媽安享晚年,導致法院開庭判定先鑑價,再來依鑑價金額作提存。

想請教的是,該土地與建物,目前還有貸款,若鑑價出來假設為500萬,實際被繼承的只有持份的1/2(250萬)。

我們想要主張媽媽先依1/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取走一半125萬(媽媽沒任何資產現金存款),再來否扣掉目前未付清貸款(200萬)的比例,讓未出面的人分割比率降低。

我們是否可以如上述主張先扣掉開始繼承時間的剩餘未付清貸款,再來平均分配
如何計算?(繼承人有9位)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5-30 19:03

您好!250萬應該要先扣掉負債200萬,剩餘50萬母親可主張先要一半25萬,其餘25萬才是遺產,各分得九分之一。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aron 103-05-31 08:01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

又,目前該土地只有1/2為父親遺產,實際遺產也只有500萬的一半250萬。
目前該房子貸款剩餘200萬,是否也要先減掉一半(依持分比例)?

 

謝謝您。

剩餘財產分配部分,依您所述情形,似應為被繼承人所有動產之價值減去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從而,
若其原持有動產所有權之全部,則應為500萬元-200萬元再除以二由其配偶分得,所餘才是其應繼遺產
若其原持有動產所有權僅為二分之一,則應為250萬元-200萬元再除以二由其配偶分得,所餘才是其應繼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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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z 103-05-30 11:43

我最近跟家人在台北看房子,看到一間國宅,覺得還不錯
有下定30萬給屋主
可是找銀行貸款時,
因氯離子過高,政府規定是0.3,他以前有被測過是0.59
因此銀行只願貸五成
所以我們想退這間房屋
請問30萬要得回來嗎


1.買賣沒找市面仲介,只找代書,代書也兼收仲介
2.在談定金時,有口頭聲明若不是我方財力証明原因,而是房屋原因,貸下來過低小於七成,我們就不買,但未加注於定金合約中,雖然屋主有當場同意

育誠 103-05-29 15:34

請問各律師  小弟今年22歲有一筆6年郵局的儲蓄險   當時我才19歲   辦理時需要有個要保人   要保人是我父親  父親買房子 跟國泰貸款  繳了幾年 生大病無法繳出  房子已被法拍  那筆儲蓄險被假扣押   那筆錢我辛苦存很久  今年已存第4年  就在今年被假扣押   那我該如何才能解除假扣押  受益人和被保人都是我  只有要保人是我爸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儲蓄險的部份,在保險給付條件成就之前,(也就是出險前),權利義務都屬於要保人,因此要保人債權人可以假扣押,除非儲蓄險達到保險給付之條件,否則還不算是受益人的權利。

2、本文建議您應該先了解您的保單內容,並且與債權人進行協商。

張小智 103-05-29 15:23

我爸爸挪用公司公款,公司現在在追討,我名下有一棟房子,是我和媽媽共同持有,頭款是爸爸繳的,貸款是我和爸爸一起繳款,但繳款的銀行帳戶是我的名字。

請問公司可以逼我賣房子還錢嗎?

不賣房子,我會有法律責任嗎?對方說,我不賣房子,要告我資金來源有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子若為您的,即為您之財產,無須以您財產為您父親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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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令尊恐有涉及業務侵占罪之嫌疑,則相關金錢流向是否涉及洗錢,並有洗錢防制法之適用,似應進一步釐清

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2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二、掩飾、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牙保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洗錢防制法第3條
本法所稱重大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
一、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
二、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之罪。
三、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三項、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罪。
四、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三百條第一項之罪。
五、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罪。六、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七、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一項之罪。
八、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違反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之規定、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之罪。
九、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四項適用同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罪。
十、破產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五條之罪。
十一、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後段、第四條、第六條之罪。
十二、農業金融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一項之罪。
十三、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八條之一第一項之罪。
十四、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二第一項之罪。
十五、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之罪。
十六、信託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之罪。
十七、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十八條之三第一項之罪。
十八、本法第十一條之罪。
下列各款之罪,其犯罪所得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亦屬重大犯罪:
一、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四條之罪。
二、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後段至第六項、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第一項、第二項後段、第三項、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後段、第三項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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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智 103-05-29 20: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子若為您的,即為您之財產,無須以您財產為您父親清償債務

 

律師妳好,因為我爸爸也有出錢買房,而且佔大部份的金額,對方認定當初買房子的錢,可能是公款,就算我只付了少部份的金額,在法律上我也是房子的所有人?

 

張小智 103-05-29 20:3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令尊恐有涉及業務侵占罪之嫌疑,則相關金錢流向是否涉及洗錢,並有洗錢防制法之適用, ... (恕刪)

律師你好,如果對方沒辦法證明,當初買房子的錢是公款,是不是就不能要我賣房子?

針對侵占款項之流向,被害人提出告訴後可以請求檢察官依法調查,所以檢察官不無可能會由犯罪行為人處開始追查。換言之,被害人並無須有完全的證據來證明有洗錢之事實,只要能夠提供很初步之線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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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圓 103-05-24 13:59

律師先生你好:

機車是我的名字但使用者是我前男友,因機車還在貸款中他打電話去分期銀行問要繳三期才可過戶,現在才繳第一期,但我怕他不過戶,在這中間如他又不正常繳款機車違規,那我要怎麼辦?他也會用言語威脅恐嚇,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那算不算威脅恐嚇,比如沒替他做什麼他就要叫當舖逼我把全部錢還清,在跟當舖借的錢他也有使用,現在不高興就一直拿這個來威脅我替他做任何事,我已經忍無可忍了,一個男人什麼都不做只會對我威脅講這些話,他有前科,朋友們都叫我去備案,我只想跟他切乾淨一點往來也沒有,那要怎麼做才好,在這中間他也慫恿我幫他買車,結果汽車車貸他也不繳,現在全都丟給我去負債,我很想告他,因為他只會利用我對他的心軟騙我替他做很多事,這讓我已經好困擾了!他也為了跟我搶手機打我,想請問律師對這種人我該如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您前男友的行為可能已構成恐嚇傷害罪,可具狀提出告訴,依據過往經驗,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建議來電或攜帶資料來所討論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男友恐嚇錄音傷害錄音錄影驗傷單,即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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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16 103-05-24 13:54

4/30 我接到A君來電,他表示手上有客戶正在找此種車型,可以立即付訂金,就相約晚上 9:00 至承德路B車行驗車交易,B車行C君看車無誤後,即取走車輛行照、車輛原始文件和我的身分證影本,我當時不疑有他,A 君表示只是同行代收後,A 君隔天會拉車至他台中車行停放直至交車。我和 A君便簽了車輛買賣合約,言明以72 萬元成交並收取A君交付的10 萬元訂金後,且尾款62萬於5/12 日交付,與該車最後合照了幾張相片後隨即離去。 


5/4 我在火車上發現朋友在FB轉發的關於我的車輛訊息,車輛竟被駛往苗栗D 車行,我當時感覺疑惑,立即致電A君詢問,他表示他也狀況外並會去查明原因,我深感不安。之後A君回覆這是因為拖車程序發生的錯誤,是他們同行間的問題。

 

5/13 我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致電A君原因,A君表示買主仍在貸款額度有問題,需要延長一周至 5/19,我因為 5/4 的苗栗車行事件開始懷疑A君,我表示需要立即交付餘款或提供其他擔保,隨立即搭高鐵至台中,在高鐵站A君交付他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無條件支付本票餘額627740 元以及延長至5/19 的新合約,並當下撕毀第一份合約。我當時問他車子到底在哪 ? 他並無正面回答,我表示請提供車輛現況照片,他說好但是我最後沒收到。

 

5/19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A君表示在追錢了,電話沒電,此時已過下午三點半,他表示再寬限一天至5/20下午三點一定交付餘款。

 

5/20下午三點半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感覺事態不對,必須立即採取自保動作,直接前往中山分局。中山分局建議我至行為發生地轄區備案。我到B車行後至電110 報警,警察過來後詢問了B車行C君,此時C君才出示4/30 當天與A君的買賣合約,上頭記載以 40萬現金付清,此時才恍然大悟全程遭A君詐騙

 

5/21 上午我到士林地院對A君申請假扣押本票強制執行,下午至士林後港派出所報案,提告A君詐欺。詳見筆錄。 

5/22 經比對我和A君與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記載時間,發現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簽訂時,產權仍屬我所有,經思考過後,上午我再次到後港派出所對B車行C君提出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詳見筆錄。同時間對B車行C君寄出存證信函。 

5/23對苗栗D車行E君寄出存證信函。亦至台北監理站申請調閱車輛過戶異動文件。發現已遭苗栗D車行E君於 5/8 過戶給F 完成。

問題: 一.請問我可以對車輛逕行假扣押嗎 ?

        二.也對提告D車行E君業務侵占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 

        三.我目前採取的自保動作還有甚麼可以補強呢 ?

        四.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債務人名下無產時,實務上如何救濟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對A提出民刑事告訴,並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若A無財產,僅能於強制執行無財產後,取得一張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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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車輛現在的名義人而言,並無積欠您任何金錢債權,故本件應無法對該名義人為假扣押聲請,又若您係為保全現在之車輛登記狀態,則應思考的是可否進行假處分之保全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夢 103-05-23 15:11

我先生從一月份開始沒有工作(從事業務),私下貸款10萬元(貸下來才告知我)+信用卡欠了約20萬元左右+車貸約2年多要繳(一期約1萬2),一月份沒工作時跟我說他想自己接單拼看看所以要我給他三個月的時間拼,我也想說好,就讓他拼一下如果三個月時間到拼不出成績他就會另外找工作了,我們是在外頭租房子因為我婆婆從我未懷孕前對我說話就是用三字經,我懷孕時對我更是不客氣,那時我先生自己說要載我上下班(並非我要求的)三不五時就打電話盧小小還有一次打到公司來,還曾經打電話給我先生的前女友,他前女友還傳簡訊說我先生為什麼要斬斷他跟我婆婆的親情,反正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鬧的那種,到我快生產時還對我說要生時不可以打電話給我先生,要生自己去生,出生後小孩是我娘家帶的到四個多月時我先生要求要給婆家帶,我也想說之前的事我也不想計較畢竟那是孫子,從我婆婆開始帶小孩至今(小孩目前10各月了)期間發生過坐螃蟹車坐到屁股紅紅兩片(兩三天才消失)我也想說不想計較只是自己非常離過自責,而前些日子我還常常下班會去聽到她跟我先生說我怎樣又怎樣的(因為他沒發現我回家了)反正就是挑撥離間,然而家裡的開銷從我懷孕到目前都是我,現在因為我先生要求得期限已經過了(原本是三各月我給了他四各月的時間)我要求他換工作把車賣掉償清一些費用至少也比輕鬆,可是他跟我說他目前的工作(一樣跑業務同樣的工作只是換給人請而已)一各月3萬元,他也不願把車賣掉常清債務,這樣的一各沒有責任心的人所以我想離婚但我想要小孩監護權我這樣的勝算有多少?小孩很黏我跟我娘家的人小孩得副食品也都是我放假時親自熬煮的,他們帶小孩時加熱就好了,晚上照顧小孩也都是我,我也有小存款(因為之前貼太多了)薪水3萬多,有一台汽車,如果我先生不願離婚,打離婚官司取的監護權能有多少勝算呢?因為也非常不想讓我先生家人探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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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您有法定離婚事由,可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子女若您為主要照顧者,亦有較大之機會取得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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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案件,您必須提出您所述婆婆惡意破壞您與配偶關係之證據,或是其他兩人無法繼續維持婚姻證據,否則不一定可以訴請離婚

2、監護權的部份,法院除了會審酌目前子女意願外,還會審酌雙方的經濟情況、照料子女的能力等。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因為您的陳述有點混亂,不利釐清

ONE 103-05-20 15:31

您好~ 不好意思想請教個問題

今年12月向補習班簽定 定型化契約 並且向遠東商銀貸款47900分30期

來上課 實際開課日為2月~4月(5月沒去上課)

然後我已經繳了3期費用了不想在上課了

但是補習班要求我付擔2成的委約金 請問是否合法?

並且我該如何解除合約? 因為補習班現在再拖我的時間

1.已經開課  你確實也有去上課  主管機關就退費有一定標準規定  2.所以如果補習班沒有超過一定標準  未必是不合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契約規定,主張退款成數,您應先發存證信函表示您解約之意,若對方違反合約規定之成數,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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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圓 103-05-14 20:58

我公公因中風,需臥床,可以對談,無法寫字、下床。有天,大哥跟婆婆說,想要拿公公的一分土地貸款貸款後的錢要付公公的醫療費,若是貸款成功會將支出的收據明細列出給大家知道,婆婆就把公公的個人印鑑章及身分證拿給他。不料大哥私下把公公的所有土地過戶給自己及二哥,唯剩下房屋及此土地權狀未過戶,因所有權狀在婆婆身上。幾個月後,大哥又私自至地政所辦理房屋及此土地權狀遺失補辦及贈與,收贈者為他本人,經婆婆問過公公後才知,公公不但不知情,也並未同意將此土地過戶給他,婆婆大怒至地政撤銷駁回,因此房屋及此土地仍保留(所有權者為公公)。經過幾個月,婆婆收到通知單,表示大哥已把公公的農保退掉,共34萬全拿走,此事公公竟也不知。婆婆欲拿回公公的身分證及印鑑章,大哥卻不給,大哥利用這些東西把公公的老人年金、土地、農保占為己有,且沒有一項是公公允許的,我婆婆也都是收到通知單才知道這些事,近日大哥威脅說要把這家及此土地權狀拿走,婆婆很害怕,接下來我們該做什麼反擊,才能替婆婆留下他唯一和公公一起辛苦蓋的房子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21:12

可對大哥提起偽造文書告訴。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建議你們要提告侵占偽造文書,這樣才能保障你的權益,至於過戶你不用擔心,印鑑在你手上的話,他們是無法過戶的,你們要下定決心提告,才能保護家人。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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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您大哥二哥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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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 103-05-13 22:24

您好,101年10月的時候,有個自稱是柏克萊美語俱樂部的顧問推我英文課程,我也有到現場諮詢,他那時講說只要我月付1660,每個月可以無限次數上課~

但是報名之後上沒幾個月就因為我工作上的關係沒有時間去上課,因此從102年的1月開始無限延期,不過費用依然照樣繳納,從報名之後到現在我已經繳了頭期款$1990+$1660*6期的費用,最近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想說要停掉課程,但卻被該公司拒絕,說他們只接受我再延期,等我可以上的時候再上課,並說他們不是補習班,而且我是買教材送課程,所以不能退費~而且他們那個月付金是已經向金融業者貸款的。

我並非是要把我之前繳的追回,而是從下期開始停止繳納,想請問我該如何解決,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14 09:07

您好,請問

1.當初您報名有無簽訂合約? 所簽的合約為期多久?

2.對方幫您申請分期付款時,您是否有簽本票? 所貸款的融資公司是否合法?

3.您若有時間,可直接前往各地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與對方所簽之契約如何規定,並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方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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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歐 103-08-29 17:12
回覆 甘地 的發言內容:

您好,101年10月的時候,有個自稱是柏克萊美語俱樂部的顧問推我英文課程,我也有到現場 ... (恕刪)

版主您好  我也有相關問題

但 我目前正在走法律途經中

我也是屬於被話術誘導,簽下了這種契約,甚至也被拿去融資貸款(對方都沒說明)

因此目前正準備提出"詐欺"訴訟,手中相關事證正在處理中

也懇請被害的版主 能跟我聯繫 ,取得更寶貴的證據背書

keigo14520@gmail.com 是我的聯絡信箱

勞煩請有受害的人,可以E-mail給我,留下聯絡方式,我這裡會跟您聯繫

跟大家一起拿回我們應有的權益,以及蒙受的損失

vvlulu 103-10-17 16:46

我也是幾個月前買的,我去參加幾次活動就沒去了想要退,

我把(1)合約(2) 發票拿給我爸的律師朋友看他說的答案是:

(1)合約抬頭就已經載明為圖書買賣契約書了。

(2)訂購產品也是載明為書

(3)且合約內容更寫明:本公司非補習班合約為購買圖書費用不含活動及其它相關費用,因故不能參加活動,期款仍需按時繳納。

我還被他們大人‘’削了一頓‘’所以我們年輕人以後簽約要想清楚再簽名啊!

我只好乖乖交錢了

銘鴻 103-10-21 13:58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給各位大大~

我是買了三個月後要退,

之前去新北市政府申訴,他們公司有給我優惠價,

大約85折吧!我沒同意,

最後告到法院,悲哀啊!

判決書下來。我最後是沒有任何優惠還被告違約加了不少錢。

真是得不償失呀~~

銘鴻 103-10-23 13:54

所以呀~~各位大大:

到法院全部是要證據的啦!白紙黑字最重要。

算算手上有什麼籌碼,不然;

打一場官司曠日費時,還會消耗許多精力的。

最後還是得乖乖付費~

所以勸大家做任何決定前,都要仔細想清楚,

畢竟都成年人了~請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囉!

小玥 103-12-20 16:21

希望有這件事情的受害者,但是要半年內或三個月內的

可以使用信箱與我聯絡gtohto2002@gmail.com

這間公司的做法令人難以認同

 

看來有打手出現了啊,說誰大家心知肚明

文章寫的就是叫人省點力氣 不要投訴了

帳號查看,每篇都回一模一樣的,看了就有問題

寫那種文章就想勸退受害者 真是惡劣

ANY 104-01-21 21:45

版主您好  我也有遭遇相關問題

想請問版主是如何解決,我也是屬於被話術誘導,後來因為搬去桃園要停止時才知道課程是送的,可是書居然要六萬塊,實在很不合理。目前已繳6個月,希望版主分享經驗 ,救救我。

x78301@gmail.com 是我的信箱。

我並不是要要回之前的金額,但只想停止繳納分期付款設停損點,煩請有能力的人救救我。

104-04-23 02:22

版主您好,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當初雖然認為是自己考慮不周所致,所以到目前為止已經付了13期的錢了

但是一個月1540的錢,對於身為學生的我而言,負擔仍然過重

不求拿回之前繳付的錢,只希望能終止合約,停止繳納剩下的餘款

希望版主能提供當時的處理方法,萬分謝謝您

以下為我的信箱
fandy52020025202002@gmail.com 

草莓 103-05-13 14:12

陣子有欠了幾家銀行卡債


可是因為一直還不出來,已經有一家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


我名下有四筆土地都是繼承遺產得來


持有人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我的部份會被扣押嗎?


在加上我有一台三年左右的車子,目前還在貸款


但我每個月都有準時繳車貸,所以我的最大債權銀行是我的車貸銀行


萬一到時候法院確定支付強制執行,那我的車子還在貸款加上監理站有設定動保,這樣法院能扣押嗎?我聽說信貸跟車貸是分開的,所以銀行不能對我的車子扣押,但好像可以假扣押,但要等到我車子貸款繳完,他們才會扣走?是這樣嗎?


peggy 103-07-21 12:28

您好  去年我也才把銀行的錢繳完(因土地持分)

基本上他們要查封繼承財產是OK的唷

草莓小姐 103-05-13 13:51

我前陣子有欠了幾家銀行卡債

可是因為一直還不出來,已經有一家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

我名下有四筆土地都是繼承遺產得來

持有人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我的部份會被扣押嗎?

在加上我有一台三年左右的車子,目前還在貸款

但我每個月都有準時繳車貸,所以我的最大債權銀行是我的車貸銀行

萬一到時候法院確定支付強制執行,那我的車子還在貸款加上監理站有設定動保,這樣法院能扣押嗎?我聽說信貸跟車貸是分開的,所以銀行不能對我的車子扣押,但好像可以假扣押,但要等到我車子貸款繳完,他們才會扣走?是這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3 15:04

您好!只要支付命令確定,您的任何財產包括車子及繼承土地,都可能被查扣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草莓 103-05-13 15: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只要支付命令確定,您的任何財產包括車子及繼承土地,都可能被查扣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 ... (恕刪)

可是車子還在貸款,有動保設定,這樣他能查扣嗎?

是不是會等我車貸繳完動保解除才能查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支付命令,您應先聲明異議,避免確定,對方即得對您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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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你的財產都會被扣押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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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 103-05-13 04:28

請問目前有大姑跟小姑想要奶奶分財產可是小姑私下有跟奶奶講,
所以之前就已經把奶奶住的房子貸款抵押掉了,
我爸爸過世了所以我大姑跟小姑想要叫我們拋棄繼承,
而且小姑跟大姑想要因為照顧奶奶的名義多拿一點
那我的問題如下:

1.小姑私下就把房子抵押掉那還能分嗎?

2.我爸爸過世後那第一順位是誰繼承

3.我們不想拋棄繼承的話可以主張權力嗎?

4.如果大姑或小姑照顧奶奶可以多繼承的比例是?

5.如果分完財產後大姑或小姑怕反悔不照顧有何方法?

我們希望在和平方式處理,最終應該還是會找律師處理這些過程

補充:

阿公過世後是不是所有財產直接第一順位過給奶奶

那請問現在的第一順位是誰,我爸是家中長子是不是我媽媽為第一順位

您好,我建議你找律師處理,因為這類案件爭議太多,長輩邀球晚輩拋棄繼承後,才發現被騙,切記不要把印鑑章交出去,也不要去辦印鑑證明,你有權利繼承一切財產法律上沒有什麼誰應該拿多一點的規定,都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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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房屋雖然已抵押,但仍可以就其所有權來分

二.您們可以主張代位繼承,繼承您父親所應得的那個部分

三.您們未拋棄繼承,當然可以主張權力

四.繼承基本上同一順位之應繼分均相同

五.大姑與小姑均仍有扶養之義務,不因分完財產而免除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父親的應繼份額應由其子女共同代位繼承。故而父親先行亡故,其子女對於祖母之遺產是有繼承資格的,若不願拋棄繼承,則大可拖著不辦,對方沒辦法押著您去辦。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0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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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未拋棄繼承,可主張代位繼承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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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5-13 15:51

您好!阿公過世,奶奶不是唯一繼承人;後奶奶若過世,其子女(大姑、小姑、爸爸)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爸爸先死亡由您代位繼承。本件依您所述,如果是奶奶尚在世時就要分配自己的財產,應不是繼承的問題;如何分配?奶奶可全權決定以贈與方式處理,大姑、小姑、您都沒有權利可主張,更沒有分配比例問題;若奶奶擔心分配後不受照顧,可以於贈與契約附加負擔條件,違反者奶奶可撤銷贈與。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5-12 14:20

請問律師1

我的房子透過仲介賣人但是代書去幫他辦理貸款卻辦不出來這麼多錢

之前簽約代書就有說如果貸款金額不足差額要以現金補足房價買方也答應

PS.我們的房子買賣金額是賣方實拿570萬元整含仲介

買方仲介費不含但是怎麼收取我們就不知道

可是現在買方要違約旦是之前有在履約專戶放入60萬元的訂金跟簽約金

想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

仲介有打電話跟我說裡面的錢60萬就是一人一半跟仲介對分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那我的保障是什麼?  他說分30萬元是他們的仲介

 

這次仲介賣的價格是多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如果買賣契約已經簽了,仲介依法有權主張仲介費,只是你們又另外約定你要實拿570萬元,亦即超過570萬元部分才屬仲介費,就此我個人看法你可以主張沒有實拿570萬元,尚未達到約定之條件,所以不必付仲介費。惟如還有爭議可以聲請調解

 

您好,履保帳戶內的款項並非屬於仲介費用,是屬於簽約金,所以不需要給仲介,你是否給仲介費用是另個問題,買方如果違約,建議你先發函催告,如果履行的話,就跟他解約並沒收訂金外,還可以跟他要一倍的違約金。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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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拒絕履約,買方於履保之60萬為違約金,您無須與仲介對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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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沛 103-05-09 09:52

母親名下有一透天厝,由於父母已年邁無力繳交貸款,我的其他兄弟又不願代繳,經大家討論,如果我願意繼續繳貸款,大家同意將房屋產權無條件轉移給我,但基於避稅考量,好像等到將來採繼承方式移轉較為有利,可是我又擔心屆時兄弟們反悔承諾,請問我該如何確保我的權益,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建議簽立書面協議,才有所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與其他兄弟簽定協議書,以確保您的權益,繳交貸款亦均由您的戶頭支出,以利日後證明均為您繳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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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議可以先立一個家族財產分配協議書面資料  將來如果發生糾紛  你會比較容易舉證  否則以後如果繼承人有不認帳  還是會有問題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12

 建議可以先簽訂協議書表示房屋所有權歸屬於你,但暫時借名在父母名下,即可解套,

不過協議書內容建議找律師寫,比較可以保障你的權利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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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威 103-05-08 16:11

各位熱心的律師們好~

請問辦理民間代書薪轉貸款清償當舖借款.貸款有下來.但因臨時需要用到錢而無法完全清完當舖借款(有償還一部分).請問未完全清償完會被告詐欺嗎?每月都有按時繳納薪轉貸款的還款金額.當初簽約時只有條文說未按時繳款跟惡意不還款的問題?並未提到若沒清償當舖的問題?所以這樣有算違約嗎?麻煩幫解答~感激不盡!!

價值 103-05-26 21:49

 沒有!

但是還是建議你 當鋪那邊優先 先還清 因為畢竟利息很高

代書的話 基本上都是 1個月 3分左右

3分的意思 就是  100萬 1個月還3萬(本利攤)

103-05-08 12:41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下 因妹妹當時未滿18歲時有購買機車但那時購買時有經過父母同意 因為有貸款所以父母有去簽同意書 但後來繳了幾期後就沒繳了 當時父母跟妹妹留的電話都換了 我那時才18歲上面我也沒留任何資料父母跟妹妹說也沒留 何況我只是他哥哥這種是不必留我資 料吧 但最近貸款公司一直打電話簡訊跟我說 叫我連絡我妹妹 疑惑的是他怎有我電話 是否對方有妨害秘密個資法問題和強制罪因為上面我沒簽任何東西 我也沒義務要跟他說他就這樣一直打給我  請問這樣告他我需要支付費用嗎 例如裁判費 

1.單純聯繫你 沒有甚麼強制罪的問題 你可完全不理會他 2.至於是否要涉及違反個資法 這部分你也不確定他如何取得相關資訊 且取得資訊內容是甚麼 是否要追究 自己可以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28

您好,關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若您欲對對方提告,您亦必須有相關證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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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07 23:37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下 因妹妹當時未滿18歲時有購買機車但那時購買時有經過父母同意 因為有貸款所以父母有去簽同意書 但後來繳了幾期後就沒繳了 當時父母跟妹妹留的電話都換了 我那時才18歲上面我也沒留任何資料父母跟妹妹說也沒留 何況我只是他哥哥這種是不必留我資 料吧 但最近貸款公司一直打電話簡訊跟我說 叫我連絡我妹妹 疑惑的是他怎有我電話 是否對方有妨害秘密個資法問題和強制罪因為上面我沒簽任何東西 我也沒義務要跟他說他就這樣一直打給我  請問這樣告他我需要支付費用嗎 例如裁判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之。
Ulri 103-05-05 17:46

您好! 

本人即將於下半年和男友結婚, 因此雙方在四月份購買台北市自用住宅一戶, 由於房屋頭款皆由本人支付, 尾款(貸款部分)則由兩人每月平均分攤, 倘若未來兩人分道揚鑣,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 再請問假設日後本人發生意外或病故, 該做什麼程序可以將該房屋屬於我的一半產權授於家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7:56

您好!要保障自己,最好是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且保留付款證明;另可約定分別財產制,並預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弟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房子登記於您名下,亦可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而不採用法定財產制及預立遺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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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先確定該房屋名義上如何登記吧  如果登記你的名義原則上就是你的房屋  除非有借名登記情形   2.如果離婚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但是共付貸款是否會被評價為借款  可以思考看看   3.如果你沒有子女  且離婚  你遺產就由父母或是兄弟姊妹依序繼承  當然你可以寫遺囑 留給特定人  但須注意特留分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