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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103-01-22 18:46

想請問,我在網路查到一段話:

1.『勞基法第二十七條:雇主不得因勞工未於約定契約終止日期前離職,逕以曠工視之,並溢發工資、特別休假。』

2.『勞基法第九條:依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不論終止原因為何。雇主未能於勞動契約消滅當日結清工資,則應自次日起,負遲延責任。』

可是我對照勞基法的法條內容,並不一樣,所以想請問:
A .藍體字敘述的部份是正確的嗎?

B.若正確,那各是出自那個法條呢?

C.比如終止日為5/10,但05/01雇主就不准勞工進辦公室,然後以曠職處分不給薪,是否就如同所謂『雇主不得因未於約定契約終止日期前離職,逕以曠工視之』呢?

D.所謂負延遲責任,勞工是可以請求什麼責任呢?

麻煩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15

 你寫的法條內容都錯,再討論該錯誤法條內容並無意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晴晴 103-01-22 00:02

如題,因為想要賺取些零用錢,所以有踏進了網路拍賣的領域。
但是其實網拍真的是利潤很少加上競爭非常大,想要多一點客源所以開放了「超商取貨付款」這項服務
但是有一些買家卻把方便當成隨便,當我寄出之後不取貨又退回到我這邊,變成我要支付運費然後也沒有賺到錢,甚至拿回來的東西連賣都不可以賣了……

期間我也通知過很多次了,但是不取貨就是不取貨,最後還是被系統通知買家不取貨要退回到自己這邊。

這樣子的損失,賣家難道不可以對買家提告嗎?如果可以,請問要用什麼來提告?一而再再而三的有這類事情發生,對於網路拍賣的賣家來說真的相當無奈!

1.網拍跟實際買賣一樣 都是成立買賣契約 只是履行債務方式可能有點差異而已 2.所以如果對方跟賣家訂貨 賣家也同意出貨 買賣契約成立 縱使對方事後不願意履行 原則上也是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 3.你要利用網路賺錢 我想這部分就應該是必要承擔成本之一 但這部分是我個人想法而已 你參考看看

晴晴 103-01-22 13:0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網拍跟實際買賣一樣 都是成立買賣契約 只是履行債務方式可能有點差異而已 2.所以如果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我是看到網路上看到有人對沒取貨的人提告,所以才想說是否可以提告,因為其實這真的是一個困擾

所以沒有保障賣家的方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是此,您得起訴請求買家履行買賣契約,否則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但您亦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晴晴 103-01-22 13:5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 ... (恕刪)

訴訟成本可以跟買家要求嗎?以及需要什麼資料,因為不只一個人不取貨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之裁判費可由敗訴一方負擔,但律師費用無法請求他方負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晴晴 103-01-28 08:20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還有幾個問題想要問‥

1.如果買家用消保法壓我,這樣是否可以成立呢?但是消保法應該是「收」到商品之後才可以算吧?

2.提告之前需要寄出存證信函嗎?這些花費都可以從對方身上要求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還是請問可以用mail與您做詢問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zz 103-01-21 00:46

小弟我今天收到外縣市第X分局通知書

第一次收到所以有點緊張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通之書

文號: OOOOOOOOOOOO

案由: 妨害名譽

被通知人姓名: OOO

特徵: ( 空白 )

出生年月日: OO 年 OO 月 OO 日

住居所: 高雄 市OO 區OO 里 O 鄰 OOO 路 OO 之 O 號

應到時日: 103年 OO 月 OO 日 OO 時 OO 分

應到處所: 台中 市 OO 區 OO 路 OOO 號 (偵查隊)

聯絡人  職稱姓名: 小隊長 OOO

           連絡電話: (OO)OOOO-OOOO

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檢察官核發拘票。
二、應帶本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報到
三、得任選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四、此通知書不收任何費用

(下面好像是印章名)

這要我從高雄到台中那邊做什麼事情 ?

還是因為網路警察看到我留一些不好的留言找我過去筆錄

不去會怎麼樣?

因為我還未成年有犯法會被判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1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先行與該分局派出所聯繫,詢問是否確實有核發該通知函(您可以自行上網找尋該分局派出所的聯絡電話),又因為您未成年,本文建議您應該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製作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需要至該分局做筆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白 103-01-20 20:40

我18歲的時候因為愛玩缺錢所以販賣自己的人頭帳戶那時候被判了4個月可易科罰金   後來過了幾年後因為生活實在過不下去所以到報紙上找了一個地下錢莊借錢的他們當時跟我說要我的帳戶可是不會用算是抵押 蛋我還是被騙了所以第二次他判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我想請問的是我在去年在網路上販賣一個機車大燈金額是兩千元當時成功的販賣出去但是後來我因為工作關西遲遲的沒把大燈寄出去導致被害人去報案說我詐欺他 可是當時我並不知道我被他報案是某天我要去匯錢給他的時候發現我帳戶被凍結一問之下才知道  所以當時我也做了筆錄 後來筆錄做完我馬上跟被害人連絡也並且環了他兩千元請問這樣我可能會被法官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1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詐欺罪的部份,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倘若您前案執行未超過5年,則無法請求法院宣告緩刑,並且有累犯的問題(加重1/2)。

2、倘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當初僅是一時疏忽,而為交付貨品,遭檢察官及法官認定您確實涉及詐欺,似可能成罪,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就此部分尋求無罪答辯,倘若無法,則可以經過和解而尋求輕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詐欺之故意,只是稍有延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p 103-01-20 10:53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現在住在台中,
因為家裡父母離異,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想問一下大家。
事情是發生在102年04月08日晚上21時許,案發在大連路與昌平路交叉路口,我哥往大連路方向直騎,因為趕時間,騎得太快了,時速約60~80公里,這時有一名婦人要從該路口穿越馬路到對向(從大連路斜穿到昌平路),因為沒注意到我哥,聲稱我哥撞上她了,然後對方有倒車,可是,我哥本人並不知道他有撞到人,而且我哥也沒有倒車,他就順順的騎走了。之後,收到對方要提告而報案,就去做筆錄,之後也寄了鑑定意見書。因為對方執意要我們賠償26萬,但我們實在沒有錢,所以前幾天收到了檢察官起訴書,但起訴書的內容與當時鑑定意見書有出入,鑑於如此,我們打算先在網路上問問看有沒有人知道我們該怎麼辦才好,現在也希望知道要透過甚麼管道才可以申請到不用律師費的律師。針對這件案例,我提出的疑問如下:

1.明明是對方斜穿越馬路不對在先,我哥騎乘的方向是綠燈,我認為是我哥騎得太快,導致對方嚇    到,煞車不穩,所以倒車,並非我哥去撞的,並且從監視器來看,也不能判斷我哥有撞擊到,這    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應該最多只能算我哥是超速?)

2. 如果如上述所說的,不可以算肇事逃逸的話,是不是過失傷害也不能有效了?

3.在對方口供中聲稱我哥的車輛有倒地,然後加速逃逸,但是從錄影帶看來,我哥並沒有倒車,並    且可以從對方口供中看到許多不合理之處,這方面該怎麼處理?

4.在收到的起訴書中,裡面有許多錯誤,例如,說明我哥是騎乘"自用客車",且說我哥"發現時      已閃避不及,遂不慎撞及對方機車",可是我哥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因為他並沒有閃避。這與    起訴書我哥說的口供完全不符,是本來就是這樣的嗎?

請問有沒有好心的人,可以幫助我們,家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想請問該怎麼申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又若您哥哥無認識到肇事逃逸之情形,無主觀犯意,似可爭執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則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為您哥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p 103-01-21 21:33

謝謝你的回答,我們已經拿到了鑑定書,上面是說兩方都有交通上的疏失,我也不太清楚這樣對我哥有沒有幫助,目前希望先向法扶申請看看有沒有辦法得到幫助,很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讓我安心了一點,因為我哥是真的不知道發生車禍了,希望還有機會。

李p 103-01-21 21:36

謝謝你的回覆,透過你的介紹,我有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法扶的資訊了,現在就希望可以順利申請到義務律師,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麼確定我哥是否為中低或低收入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哥哥之相關收入加以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游慧 103-01-19 12:30

律師,你好
前幾個月,晚上因喝了酒,心情不好,在網路BLOG上PO文說了XXX 的不是,寫出了對方的姓名,也貼出了他的照片。

我會PO文,只是想舒解內心中的悶氣,文章本來是設定為隱藏,但後來不知怎操作,在某段期間它變成了公開文章。結果就被當事人看到了。

PO文當時並不知道有網路公然毀謗,PO文原本意圖也純粹是自己看,舒解內心中的悶氣。但它後面被打開了,變成了大家都看的到的資訊。

那人看到文章後,去警局告我毀謗

哎~~喝酒誤事哎~~ 真是後悔

想請教律師,我該如何做,才可把傷害降到最低呢?拜託了....

1.如果確實有公然污辱行為 目前檢警應該已經受理案件偵辦中 2.如果對方提出告訴後 警方應該會通知你製作筆錄 地檢署將來也會再傳喚一次 而且起訴機會應該是很高 3.目前可以考慮是否跟對方和解 是否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如果案件調解成立 那應該可以解決這問題
風` 103-01-17 23:53

因為我是向一家廠商加盟借圖轉賣作網拍,但是廠商的圖片,我不知沒有跟原圖片製作人談使用權,害我拿我加盟廠商的圖片去作網拍,後來原圖片製作人發現來信說我侵權,這樣一但走上法律途徑,那我要怎樣處理,我是一開始相信廠商說可以借圖轉賣,而不是故意要拿原圖製作人來網拍故意侵權,這樣的話我會成為被告嗎?還是我加盟廠商才是被告,萬一要和解是否廠商應負起該責任呢?網路上圖片太多我只是找一家廠商借圖轉賣而已,實在無法得知誰是原圖作者,只相信廠商它說可以,我就執行刊登,請問一下這樣該如何釐清責任,還有萬一對方開口要大開和解金數目,是該和解還是上法院判決,煩請各位律師給於幫助,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您詢問過廠商可否使用相關圖片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 Chen 103-07-21 10:09

律師你好~我也是跟他類似問題,也是經由廠商給的圖在facebook社交社團裡拍賣,但昨天有人說我盜用他的圖,我也道歉了,可想詢問廠商也找不人了…對方一直說要提告我…說我有貼圖犯賣產品就有侵權行為及肖像權了,想請問?找不到廠商人,想和解,道了歉,對方不原諒硬要使用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急需求解

bird 103-01-17 15:00

您好:

本人從台北到花蓮地院簡易庭訴請消費訴訟,第一次出辨論庭後,被告有提出和解的請求。請問您以下的問題:

1.與花蓮被告庭外和解可以嗎?還是一定要再到花蓮地院再跑一走?

2.如果可以庭外和解,那所有程序要如何進行?原告在台北被告在花蓮!

3. 需要準備什麼樣的書面文件?可以從網路上下戴嗎?

4. 要注意什麼事項?

   麻煩您代為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準備一份妥適之和解契約,並將和解內容全程錄音錄影,避免日後發生訴訟爭執,有相當之證據能舉證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7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庭外和解的部份,與訴訟和解最大的區別就是,訴訟和解之後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執行,私下和解則否,因此倘私下簽立和解書時對方無法同時履行,則建議您請求法院移送調解庭成立調解較佳。

光頭 103-01-17 12:34

收到判決書如下:
XXX因在網路上張貼猥褻圖片供人瀏覽,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併應字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參萬元

請問 以上的意思是 我的拘役因為緩刑,可以不用管他
但是我仍然要繳交併科的三萬元罰金嗎?
還是 兩者都緩刑了 不用繳納呢?
如果要繳納 要如何繳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至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如何繳交罰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7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拘易的部份,已經宣告緩刑了,在您未遭撤銷緩刑宣告之前,不會有易科罰金的問題,您只需繳交支付國庫的3萬元即可。

阿湘 103-01-16 13:29

你好 我有一些問題想請問一下 大概在3年前我第第有販賣搖頭丸的案例 目前在管制期間 這3年來他都有作尿液篩檢 突然在去年時檢驗出有陽性反應 開搜索票時我們沒有收到 因為有搬家過 所以開庭時市電話通知的 不知這會不會加重判決 我第第堅決否認他沒有吸食過任何毒品 後來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 感冒藥裡頭的成分會篩檢出偽陽性的成分 可是因為我第沒有去醫院看醫生 因為健保卡有欠費 所以沒有去看 反而在藥局開成葯吃 而且藥也吃完了 沒有辦法證明 如果再進行一次複檢 不知道法官他們會不會同意 因為去網路爬文 有些法官不會同意  有些法官會因第二次複檢與已採信 想問的是該用何種辦法讓我第第免於責罰

搬過家沒收到傳票部會因此加重刑責,你們開過庭了嗎? 有地狀子給法院了嗎? 實務上要以感冒藥為理由主張偽陽性,難度不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如果真的屬實的話,建議您就據實回答,至於能證明到什麼程度就看法官綜合客觀事證做決定,至於想請求複驗,其實效果也不太,因為假使有吸食的話,在體內殘留的時間是有限的,如果要再請求複驗,時間上又拖更久了,驗不出來的機會偏多,所以再重驗的實益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表達吃感冒藥之情形,請求再次檢驗。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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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103-01-15 23:19

想請問各位律師,小弟在網路遊戲中先遭人謾罵髒話後誘使我回嘴,我也回嘴了,對方就說要截圖提告,但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真的提告,請問對方先罵我這部分我是沒有想提告,但是我有需要先去向遊戲公司申請電磁紀錄,以證明對方有先辱罵我嗎?還是等對方真的提告後我再去,不知道後者會不會太晚?? 謝謝各位解答

1.如果擔心對方提告 你還是先聲請看看 但是否會給你我想可能會有問題 2.多數情況都會要求有司法機關函文 他們才願意配合辦理 3.不過如果只是單純網路上互罵 是否真的有必要透過司法程序去主張權利 你可以思考看看 是否真的有那麼嚴重影響你的生活 你透過司法程序主張 是否符合經濟效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罵您的證據,以免對方起訴,您無相關證據得以反擊。並注意6個月之告訴期限,避免逾期,對方提告而您未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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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5 19:42

小弟我在玩某網路遊戲時因為隊友打不好,一時激動打出了"腦?"(當時能看到對話的只有另外三人)他好像知道我在說他,他回了一句你才腦吧,之後就開始吵起來了,其中他打出了一些老母之類的不雅字眼,我一時氣憤就說"上勾了吼,辱罵別人,等著收傳票"後來遊戲結束時我說"道歉,否則提告"(這時大概有3~4人看到)

請問我有構成恐嚇威脅和侮辱他人嗎?

我的"腦?"的意思也只是"在幹什麼?"之類的意思

還有我完全沒截圖,這樣有關係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6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沒有截圖,就沒有證據,沒有證據,您要如何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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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7 17:40

那請問我打出"腦?"這有觸法?

以及我有涉嫌恐嚇威脅嗎?

如果對方要提告,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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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少年 103-01-15 14:03

想請位各位律師...關於妨礙名譽的案件

最近有收到刑事傳票...要我前去開庭...

事情發生在FB社團網路留言中...

本人在裡面發了些闡述性的留言...裡面內容或許諷刺了些

裡面未指名道姓只是哪個人所為...

但對方認定這段留言事描述他...

並在留言下方發些挑釁字句...

而我並未再針對那些挑釁字句作回覆...

之後對方以事件進行提告

但提出證據中只擷取我所發的闡述性留言

而他挑釁字句卻全數刪除...

這種情況下是否使案件不成立??

因他提告證據不全..只提他認定有利之留言?

 

令若案件成立...是否只會開庭這一次??

判決情況可能有哪些?包括可能刑期或罰金?

是否有勝訴之可能性?

還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提供對您有利之相關資料,如對方挑釁之言論,或您的言論並無人格特定性,亦無可得推知特定人之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冠軍 103-01-15 12:55

你好,我前陣子在網路上應徵一個網拍工作工作內容就是負責商品上架以及客服方面的處理,這個案子是發生在露天拍賣上,交易上有將近8萬元的金額,聘請我的業主都是以要求我購買點數卡的方式轉交給她,在這幾天有名客戶跟我說他錢匯了,但是還沒收到東西,我在拍賣網站中都有留業主的聯絡方式,他們也幾乎都是跟業主聯絡的,請問他這樣提告詐欺,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主張您與雇主間無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僅為聽命行事;亦無詐欺之故意或幫助詐欺之故意。以利脫免被認定為共同正犯或共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6 1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類買賣糾紛,應無刑事罪責問題,又有關您提到的購點是否能詳述內容及經過?以利釐清

shi 103-01-14 20:05

想請問一下,我於12/3日因為在網路上賣了兩條仿冒的LV圍巾,結果約面交的竟然是警察,當天已經去警局做完筆錄,於今日1/14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明天要來家裡問我一些問題,可是不是都已經做完筆錄了為何警察還要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警察是否來您的住處進行搜索,若是,應注意警察有無拿搜索票,若無,您可以不同意進行搜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i 103-02-11 16: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警察是否來您的住處進行搜索 ... (恕刪)

 

想請問律師,我2/11已經開完庭,並得到緩起訴的結果,需要捐一萬元給慈善機構,能不能申請勞動服務方式而不要捐錢呢?刑事的部分是不是已經結案了?另外民事的部分廠商對我的求償金會很高嗎?因為我只有賣兩條圍巾而且又是初犯,開庭時我有說我是中低收入戶

nell 103-01-14 18:48

您好,公然侮弄辱罵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果網路發文未明確寫出被侮辱者之姓名,
但有寫出被侮辱者之公司名稱,所屬部門,畢業科系,升遷時間
依部門人員名單可得推知之人,是否可構成公然侮辱罪?去警局提告時是否須將名單提供給警方作為佐證?
要怎麼做才能讓警方去調查發文者是誰?

如果其他人看到貼文可以推知在罵誰,是構成犯罪,給地檢署的告訴狀要載明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並加以整理描述如何可得特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翔 103-01-14 01:03

網路遊戲被人公然罵廢物

可以提告吧? 罵了兩三次,已截圖

去警察局報案拿三聯單 就可以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翔 103-01-14 17: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 ... (恕刪)

請問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就好嗎?

警察局不用跑嗎?謝謝房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
因此參照以上規定可知,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檢察官告訴,因此本案只要曾向警方報案表明對被告侮辱犯行提出告訴之意思者,即已完成告訴程序,無庸再另向檢察官進行提告,否則本案後續恐怕會產生一案二報分別處理之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即可。警察會再通知您去做筆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明 103-01-13 23:01

露天拍賣 從大陸請人購買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但物品外觀及功能一樣,名稱不同)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網拍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購買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物品確實為大陸製造原廠正品,但大陸行銷品牌名稱與代理商品牌名稱不同(物品一樣,代理商進口後更改物品名稱),那購買大陸行銷品牌回台灣賣是否有侵權


3.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依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應該屬平行輸入品(因為確實為原廠貨),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

4.若代理商有權力主張,那他能依哪些法提出訴求,所提訴求刑責為何,民事部分又是為合

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小明 103-01-13 22:45

露天拍賣 從大陸請人購買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但物品外觀及功能一樣,名稱不同)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網拍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購買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物品確實為大陸製造原廠正品,但大陸行銷品牌名稱與代理商品牌名稱不同(物品一樣,代理商進口後更改物品名稱),那購買大陸行銷品牌回台灣賣是否有侵權


3.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依公平交易法及商標法應該屬平行輸入品(因為確實為原廠貨),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

4.若代理商有權力主張,那他能依哪些法提出訴求,所提訴求刑責為何,民事部分又是為合

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商標法與平行輸入商標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附有商標之商品由商標專用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市場上交易流通者,商標專用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專用權。但為防止商品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不在此限」。此係商標耗盡理論之明文化,因此,對於平行輸入國外著名商品在國內市場銷售之行為,原則上應認為合法,在裁判實務上,亦多引用最高院81年度台上字第2444號判決,認為真正商品之平行輸入,其品質與我國商標使用權人行銷之同一商品相若,且無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欺矇之虞者,並可防止我國商標使用權人獨占國內市場,攏斷商品價格牟取暴利,因而促進價格之競爭,使消費者購買同一產品有選擇之餘地,享有自由競爭之利益,於商標法之目的並不違背,在此範圍內應認為不構成侵害商標使用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bby 103-01-13 12:42

去年我有在露天刊登代轉帳服務 依金額收1-5塊錢手續


當時我也沒想過這會是違法的 只純粹看網路上很多人都這樣子

自己也曾經請別人幫忙我代轉省手續費~

就在6/25號 對方使用露天拍賣合作的Pchome支付連付款10030款項給我,請我幫他代轉到他的帳戶~ 我就用我的帳戶轉帳現金給他10000元,30塊是我的手續費~

7/19 也是同樣方式 他也使用支付連付款給我752元,我幫他轉帳到他指定戶頭750元給對方,2塊錢是我的手續

7/20 也是同樣方式 她也使用支付連付款給我7128,我又幫他轉帳到他指定戶頭7079,49元是我的手續

就在9月2號左右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涉嫌詐欺案,請我協助做筆錄,當時是以證人身分做筆錄~ 我也很配合警察需要我所提供的資料,就在今天1/13收到法院來函,上面寫被告~ 該怎麼辦? 我真的不是我去詐欺的~我現在卻是被告!我很煩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名,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只是幫忙代轉帳,而無詐欺故意或幫助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iao 103-01-12 17:52

各位律師安好~

前陣子去派出所報案在網路上被多次公然誹謗(發公開文章、傳網路訊息給多名網友)。對方聲稱要跟我和解,結果竟然跑去跟我認識的朋友嗆聲,說他看了資料覺得告不成,問員警也說覺得好像不構成。

所以我想請教在網路上,雖然不是跟日常生活一樣,但公然誹謗罪不是依然適用嗎?我看現在網路論壇、網路遊戲等造成的案例很多。至於那位員警先生認為好像不太能購成,我在做筆錄時,員警先生給我的感覺彷彿就是一副【網路世界又不是真實生活,這樣算數嗎?】的態度。

對方態度惡劣,根本沒有任何誠意跟悔意,我也想順便請教,這些證據(所有之前被攻擊的,包含這些提告後對我朋友的挑釁,我都有截圖保存)會否讓我在訴訟過程中有利?

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其實如果您收集的證據足夠的話,就自行提起告訴即可,如有需要,歡迎來信alex4279@gmail.com做進一步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玲 103-01-12 13:43

您好,

我前幾天有遇到一個網路跨國詐騙

事件內容大約就是...我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澳門籍的男子

然後他就是先跟我打好關係

會用SKYPE跟國際電話跟我聯絡

有一天他跟我說

他有一個重要合約

但那個客戶無法跟他簽約

所以希望用我的資料頂替那客戶

他還傳了一個合約書給我

我因為誤信他的話

所以在合約書內容寫下了我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跟手機號碼

然後西聯匯款匯了1000美金到中國

之後他人就聯絡不上了

我想請問

她知道了我的姓名跟身分證號碼還有生日及手機

這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簽立之合約,因為您已經簽立了,日後恐發生對方可以訴請您履行合約的問題。

2、又,倘若對方持您所簽立的合約對他人進行詐騙,則您可能會成立詐欺罪之幫助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涉有幫助詐欺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ung 103-01-11 19:51
你好,我要問的是有關抄襲的事情。 參加了學校舉辦的小論文比賽,結果被兩所審查學校說是抄襲,昨天被通知了這個消息,如果這樣下去我跟我朋友就會背上抄襲的罪名跟大過以及永久禁賽。 但是,我保證我都是自己思考過後再以自己的想法寫出來的,也把參考的網站都放在結尾,本人是一名業餘的小說家,所以有些成語跟語法會比較多。 我所寫的論文我整篇都上網一段段的查,查出來的就只有這段可能是被認為抄襲的這段話,因為審查學校並沒有說是哪裡抄襲,所以我們學校的圖書館主任也不知道,雖然學校說過會讓幾位老師在查看我的文章,但是我並不相信學校。 這對我來說是嚴重的事情,我不要就這麼坐以待斃讓人就這樣子直接決定我的罪名! (沖田總司劍術厲害性情卻溫和,天真浪漫的宛如小孩子一樣。平時他總是言談幽默、笑容滿面的與人交往,也常和屯所附近的小孩子們玩,即使是面對敵人之時也能談笑自如,從容冷靜。) 以上是我所寫的。 (?田???高?性情?和,天真浪漫。平?他?是言?幽默、笑容?面的与人交往,也常和屯所附近的小孩子?玩,即使是??之?也能?笑自如,?容冷?。) 這是百度所寫的。 只要來自他人的話超過五十字就會被認為是抄襲,但對於兩個月的事情我真的記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所有文章都是我自己打出來,網路上也有很多人都寫過同樣的話,請問我要如何才能證實這純屬偶然而不是抄襲呢?或者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但是否有抄襲,除要確認何篇文章出現的時間早晚外,尚需視全篇內容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文章發表時間先後及相關內容判定是否有抄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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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y 103-01-11 10:58

不好意思 想詢問一下
因去年12月終於父親過世
然後媽媽先去辦理了拋棄繼承
接下來的順位就輪到我跟我妹了
只是現在的狀況是我跟我妹想辦理限定繼承的部分

 有詢問過代書 他們說需要辦理的話需要"拋棄繼承通知書"

1.但若我母親所辦理的拋棄繼承法院尚未寄件來
我可以同時間申請辦理限定繼承嗎? 
因為怕會超過時間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3個月但又有人說2個月內需辦理好?) 

2.查詢過限定繼承因為要等之後再登報請債權人來登記
但在這6個月期間土地可以先請仲介做買賣嗎? 還是需等6個月之後呢?

另外,還有若超過期間債權人未來登記,超過期限過後才突然冒出來的話,該如何處理呢?

 

請幫忙我解惑吧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採全面繼承有限責任,是謂限定繼承。是此,您應先至法院申報遺產清冊,以利您主張行使限定繼承。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康 103-01-11 09:18

我對法律的事不太懂...

我在網路賣了4件商品,其中3件是同時下標,最後1件是問好對方出貨能否才下(4件都同賣家的);剛剛好就沒合併到同時結帳,導致下標變分2次送來。之後我一直跟賣家溝通,對方都要我一直去領貨,我就覺得賣家態度太惡劣,現在早上寄來封簡訊,說對方會因那200多的衣服,來提告

 

請問我要負什麼責任律師書信費是?對方沒有錯嗎?

我不是常上拍賣的人,現在吃這一次鱉,我真的下次不會跟這種負評超多加上出貨通知不確實的賣家買了。

QA 103-01-10 21:57

請問

我在網路公佈了某人的姓名..
某人發現後要求我撤掉
我也同意並且當天就撤掉了那..
若他某天又想告我
他可以用之前他拍照存證的畫面告我嗎?
謝謝

煞祿 103-01-25 02:06

你不會用手機拍攝你的那個畫面喔 例如:臉書

你清空後的樣子唄 然後 你拍攝同時 用電腦開雅虎或者其他 他都會顯示日期時間啊

你連這個東西都攝影進去

他以後拿那東西要告你 你可以說 早刪了 他用舊的照片污告我 反而你可以告他?告啊。。。

z先生 103-01-10 19:48

請教一下若在網路上遭受言語污辱提告到底是在哪邊開庭

 

有人說是依照

刑事訴訟
第5條(土地管轄)

所以提告者要到被告的戶籍地開庭

 

也有人說

警察局、偵查隊會以目前僅止於偵查階

段,非訴訟階段,故不適用刑事訴訟法之規範。 事後會開調解庭之類的所以是在提告者戶籍地 想請教律師的正確解答

 犯罪地、被告所在地地檢署、法院都有管轄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2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犯罪結果地及被告住所地,均有管轄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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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振 103-01-10 18:55

您好

我請小孩幫我做目錄,當時我有拍了照片給小孩請他編圖,但因為要去背小孩嫌麻煩到網路上抓圖,完成時問我可不可以,小孩語意是這是網路抓的做成這樣可以嗎?我解讀成這樣成品可以嗎?

就這樣用了,我用了,我將這照片用在我行銷的筆款上面,這張照片是我行銷筆款廠商的,我當時一直以為是我自己拍的,有一次還將這張照片放在別的筆廠的產品上 ,發了一次EDM ,問題來了, 我發的那次EDM剛好是我進貨上派人來試探我是不是只賣他的產品,因為暗中請人來問的需求價格低於照品廠商的價格,所以我就請人把產品改成別家的發給他.

問題來了,對方說我侵犯著作,但查證後我只發了那一次,對方找了半年多 ,找不到我行銷別人筆款的事實,竟轉抓我賣他產品時用他的照片,慘了

這是事實,我誤用了他的照片,對方一直不相信我只販售他的筆款,刻意拉高合解金,請問我該如何,是用跟他合解,接受不合理的要求, (賣他的東西用他得照片,幫他賺錢還要被他告),還是交由法官去判會比較好

請問通常這樣會如何判,對方還請律師陪同出庭,這種穩贏的官司還要請律師出門就知道不簡單了

目前已在偵察庭,對方以刑事案處理

有那位貴人可以給點意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嘗試和解不成,就向法院說明相關情況,請求從輕量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菁 103-01-10 01:54

????律師你好:

就是想請問一下

原本再網路上認識一個朋友

因為朋友有在小玩六合彩.

但是我夢見牌跟他說之前

他說如果中要分紅...

可是過幾天後她跟我說他爸爸住院.

我就說不急沒關係.最後想一想幾千塊而已不拿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 說什麼時候要匯寄給我.

我一直說不用了 ... 到最後他就罵我三字經一直罵.

我就不想理他了  之後  他就用一個貼圖是槍的回覆給我

還說要叫她朋友來找我 .叫我有種出去講清楚這樣.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威脅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無相關錄音及截圖證據,若有,似可彙整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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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 103-01-09 21:55

 兩造雙方都是不公開交友網站,個人僅有特定好友加對方共5人,因有提及對方又老又醜,但沒講姓名,有輸入對方交友代號,就是要對方看到氣氣他,別人看不懂也不知道在講誰,就算輸入代號,因為對方也是不公開的交友,所以是完全看不到的,也沒有共同朋友,結果對方憤而提告公然侮辱,網路上不特定人士是無法瀏覽兩造網頁的,請問在不公開又不提及姓名共計5員,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4

 如果是一個封閉的論壇,不會成立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特定人格性,可得而知為何人,人數又達一定之數量,則似有可能可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方 103-01-11 10:45

如果對方當庭作偽證,是否可以請法院函詢該交友平台找有利證據,證據若有利於被告,可否當庭告發偽證,反將對方一軍?

minnie 103-01-09 20:46

網路購物已經匯款,但想取消訂單退款,平台無法自行取消訂單,

賣家裝死不協助堅持要出貨,該如何把錢拿回來呢?

已留言告知要取消訂單,可以叫他在多久之前把款項還回來嗎?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52

 你可以表示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不過對方不願意的話只能上法院,

但像這樣的小額糾紛不建議上法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向對方表達解除契約返還價金,對方不同意,您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但須考量您所付出之相關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nnie 103-01-13 01:2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後續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isa 103-01-09 16:22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在進行FB網路遊戲時, 在進行物品拆裝時, 因遊戲公司程式錯誤問題(有截圖), 讓原本拆卸下時會回到包包內的物品消失了, 多日在遊戲公司提供的幾個平台上進行申訴, 卻一直不見遊戲公司的回應, 上遊戲公司的論壇上查詢, 也有多位玩家與我有相同的問題, 遊戲公司以鴕鳥心態一直不願正面回覆玩家, 歸還原本屬於玩家的虛寶, 請問遊戲公司如此做有違法嗎??玩家應如何要回屬於自己的虛寶??感謝您撥空回答 Thx.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證明您因公司之過失所造成之損害,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明文 103-01-08 21:27
我昨天在玩遊戲的時候 聊天室有幾個朋友,氣氛就很隨意 然後對面的玩家說要投降 我一時嘴癢 就說了 「可是我的覽X還癢 可不可以幫我舔幾下在投」 事後也很後悔 可是聊天室有人在 又不好意思拉下臉皮道歉 所以想事後加好友跟他道歉 他說我不用道歉 他已經截圖提報給網路警察 過兩、三個禮拜我就會收到三聯單並需要去法院一趟 我是真心很想道歉 我16歲今年會17歲
若無法跟對方取得聯繫 只好等到開偵查庭時向檢察官表示自己真心想道歉 不果你還未滿18 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結果 應該不至於很嚴重 找到機會就向對方表達歉意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問題,似無構成犯罪,然少年事件處理法之重點會是在少年的行為是否妥適,不是有沒有犯罪,因此本文建議您不用太過擔心,但是要修正此行為,並告知法院以後不會在犯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構成相關犯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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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偉 103-01-08 21:23

我是一個大學畢業生,之前我就讀專科學校,幹詨某教授被錄音

因為原因後來被其他教授開會討論查證之後,證明是該名教授貪汙違反校規,

之後我得以安全畢業,但是,該名教授卻把錄音影片放Facebook 社交網站上散步轉貼,並指出3點

(1) 學校教授懷疑我可能有精神病

(2) 我經常欺負學校教授 ,在學成績皆是教授放水才得已畢業 , 學系老師跟       同學都怕我

(3)指出本人女友讀台灣大學,本人都不跟班上同學來往

因為他在網路上散布這個錄音,所以新學校的同學步不敢跟我來往,

可是實際上我根本沒有欺負他們這是千真萬確, 

我有請專業的心理師諮商後確認我沒有精神上的疾病,如果有法律問題可以開立醫生整斷證明書

請問這樣我如果要告加重毀謗罪會成立嗎?

因為毀謗的關係我現在找不到工作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我國刑法關於誹謗罪規定如下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簡單的說  若您能證明對方對你指控非為真實 當然可以向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

 

就算無法證明對方所言非真實  但他所散布皆為您個人私事 也與公共利益無關

 

您還是可對對方提起相關民刑訴訟

 

以上回答謹共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明文 103-01-08 21:21

我昨天在玩遊戲的時候
聊天室有幾個朋友,氣氛就很隨意
然後對面的玩家說要投降
我一時嘴癢
就說了
「可是我的覽X還癢 可不可以幫我舔幾下在投」
事後也很後悔
可是聊天室有人在 又不好意思拉下臉皮道歉
所以想事後加好友跟他道歉
他說我不用道歉

他已經截圖提報給網路警察

過兩、三個禮拜我就會收到三聯單並需要去法院一趟

我是真心很想道歉

我16歲今年會17歲

煞祿 103-01-24 13:30

未滿18歲基本上由家人出面協助處理,這事情 你可能會得到小小教訓 希望你別再犯了! 网路本來就是如此 現在就有人用這种提告 得到和解金賺錢 景气歹歹 就是有這种人在 你要咬他嘛? 唉...

米醬 103-01-08 20:09
之前網路上分享下載網址(是複製別人的) 不過 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用了 我也忘了刪掉 我也沒有收錢什麼的 只是單純的分享 前天剛錄完筆錄 面對問題 我都很老實的說出來 之後我問了 做筆錄的警察官說 這個會怎麼樣處理會不會很嚴重 他說不算很嚴重 只是要看警察官怎麼判 付不起錢是不是會被關 那麼我是否會被關? 如果要付是要多少? 有心想要改 現在我也叫客服人員幫我關網誌了 這次我學乖了 再也不會去分享幹嗎的了 請律師們說明一下 拜託了 我只是想知道 會不會很嚴重 有要付什麼責任? 還有今年19歲 律師你好,我是以無名方式分享下載網址的、是以某個論壇複製下來的、大概的格式 http://www.wretch.cc/blog/ayasoraacg/34010095、像這樣子、這樣子也算是重製方式侵害著作權?還有損害賠償刑事責任?家裡的人都知道,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判,還是會判很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涉及者為違反著作權法,會有刑事民事上的責任,此案件,在移送給檢察官後,建議能與告訴人洽談和解,而使民刑事一次解決,否則刑事仍會被起訴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嫌觸犯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有民事刑事責任。看是否能與對方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胖 103-01-08 17:32

最近網路遊戲內被人辱罵

有留下完整圖

以下是對方談話的擷取

>>>你看看你現在的嘴臉

>>>你爸一定後悔當初沒把你設在牆上

>>>林杯就是來跟你嘴砲的

>>>最不贏就滾

>>>耖他妹的

>>>肉死

 

請問正確流程該怎麼走 或者是有什麼方法比較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5: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所提的對話,尚無法知悉對方指涉之人為何?且該平台是否他人得以觀看?恐有待您提出擷取畫面才能判斷。

胖胖 103-01-10 2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所提的對話,尚無法知悉對方指涉之人為何?且 ... (恕刪)

私聊 只有雙方看得到

 

煞祿 103-01-25 02:09

基本上 如果我是律師我不會想幫你

因為你PO的不是完整的對話內容

也有可能是你先引起糾紛

或者為了什麼產生糾紛

你憑著對方的文字就要告人 要是你有心把你的打字隱藏起來

律師不就幫到壞人了嗎?

你要人幫你 就要把東西完整的PO~~

還有 我無法幫你 你加油。。

kiki 103-01-08 02:10
如果在大陸網路上購買印有知名品牌logo商品自行使用,這樣會有關係嗎? 那如果拿來網路上賣還是託實體店面做販售,這樣有觸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logo是屬仿冒,即有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先確定非仿冒品。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ina 103-01-08 00:34

先前因為缺錢的關係在借錢網站上看到可以借款的廣告,

就打電話去問, 對方說他們是民間幫忙替個人辦理貸款,

只要把雙證件影本(健保卡和機(汽)車駕照)和提款卡(我寄了渣打的)放入小本子裡用牛皮紙袋裝起來~~

再到用空軍一號新竹站寄至中壢站(還花了我$300-),

他們只要用提款卡登錄無誤就可以先撥款了...

我因為急著要借錢...雖然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卡寄出去了...

後來他們就說要登錄提款卡要我提供密碼~~我為了要借錢也還是提供了~~

我在10/30(四)趕在三點半前去寄的...因為要借到二十萬, 對方說只能先撥十五萬...

11/1(五)然後又跟我說要申請約定轉帳帳戶....要等到星期一的四點後才能匯款~~

爾後我就一直和那位王先生都用電話聯繫...雖然我有發簡訊給他, 但他從沒發簡訊給我~~也就是說我幾乎沒是沒有雙向溝通~~

結果11/4(一)我等到四點後去看簿子發現我的帳戶進帳了20萬, 但也幾乎全被分批提領光了...(剩下的975塊因為渣打沒有滿一千沒辦法轉出~~就直接被我的貸款固定扣款帳戶給扣光了)

我當天馬上掛失金融卡...我11/6(三)去補辦了存摺和提款卡...因為還有請朋友借我兩萬元~~帳款有匯到我的戶頭, 我也還可以提,

但11/7(四)時, 我要去存錢繳貸款時...銀行行員就通知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了...

連繳貸款都變的很困難...弄了一個多小時~~

行員很好心的沒叫警察伯伯來抓我...又跟我說是由東原派出所通報的~~

要我打電話去派出所問, 我打了之後派出所說找不到我的案件...
(後來查網路以為是台北的派出所)

但也有告知我說要我等通知做筆錄...我就想說, 好吧~~等通知好了~~

因為我本來就遲繳貸款, 第二天11/8(五)就又再去補11月份的貸款, 結果也是弄了快一個小時~~

結果他們主管又出來再幫我處理時又再跟我說一次最好打電話給派出所問...

也提供了原通報的派出所是台南的東原派出所~~還好心的提供了電話~~

我就又再打電話去問...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樣...說要等通知做筆錄...

後來等了一個月...我一直沒等到...所以我只好打電話去165尋問~~

於是165先幫我轉到離公司附近的警察隊~~我去報到後好心的警察伯伯們又幫我尋問到案件已經被轉到新竹第三分局...

終於在12/31(二)接到第三分局偵查隊的電話要我2014/1/1(三)去做筆錄...

但在電話中警官問了幾句後就問我妳是不是賣帳號~~我回說我沒有, 而且我一毛錢都沒收到~~

後來警官要我攜帶補發的存摺/提款卡、身份證和相關被詐騙的證明文件(其實我也只有那張空軍一號的寄件單~~)

那個警官在電話中詢問了我不少有關提款卡的狀況...他說他要先把筆錄的內容大概整理起來~~

然後在2014/1/1(三)我到分局去做筆錄時, 看到我在電話中和警官說的事大多都寫在筆錄上~~我就幾乎照槁回答了~~筆錄大概花不到半小時就做完了~~全程錄影...還在筆錄上壓了手印~~
(警官說我的狀況已經變成嫌疑人...極有可能被判刑~~因為我不但提供了提款卡又還提供了密碼...等於是幫助詐騙集團犯案~~)

做完筆錄後回家想了一想...發現我的證據明顯不充足...於是我就瘋狂的上網找資料, 看有沒有人和我有差不多的狀況...但看到雖然有差不多的狀況~~卻沒有任何的後續...

我現在好擔心因為我能提供我不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的證據不足要被起訴...就算要我罰款我也沒有錢可以繳~~就算私下要和解...我也沒錢(有錢真的就不用去找借款網了~~)而且, 和解不就等於是要我認罪了??

我現在要等待是檢察機關的傳喚和出庭...這段時間真的很煎熬...

看到有些人收到不起訴處分...很替那些人高興...但我實在真的很擔心~~若不能提供有利證據是不是就一定會被判刑了!?

而且就算法院判決下來...後續的警示帳戶解除似乎也很麻煩~~現在除了等待什麼都不能做....真的很痛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借款網站的資料、寄送存簿資料給對方之證據、與您聯絡王先生的電話檢察官參考,證明您只是單純要借款,遭到不法人士之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8

您好,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之罪,您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ina 103-01-09 16: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借款網站的資料、寄送存簿資料給對方之證據、與您聯絡王先生的電話檢察官參考,證明您只是單純要借款,遭到不法人士之利用。

 

但是我借款網的資料已經找不到相關的電話了...我只知道是在哪個網站借的, 也有在做筆錄時提供給警官, 這樣的證據好像不太充足~~

kaina 103-02-12 15:26

現在發生了一個狀況很麻煩,

 

當初被詐騙的錢, 好像是被詐騙集團拿去買毒品用的...

 

現在警察正在調查當中...狀況很糟, 是不是該找律師來證明我的清白!?

 

我自己也是被害人, 我不想被判刑!!!

地瓜 103-01-07 15:57

我想請問一下 我跟前女友分手分手時雙方協定他要還我5千元(刷我信用卡的錢) 也訂好還的日期 可是當天我收到款後 我用電腦上網看的 然後想把這筆錢轉到我郵局帳戶去 可是我用線上ATM當時一沒注意又把錢轉回到前女友的帳戶去 可是我們在協定分手後 也說好不連絡 然後她把我所以網路通訊都封鎖 電話也是 但是後來連電話他都換掉了 我完全沒任何管道可以聯絡他 我們相隔兩地 一南一北 而且他曾經對我媽說 我要去找他 她很害怕 說要去備案 (我曾經剛分手不願意接受事實時曾用簡訊說難聽字眼罵她 ) 雖然也過了一段時間 但是他曾經對我說 如果再聯絡他就會用追朔方式來提告 我也聯絡過他的帳戶銀行 銀行也是說連絡不上 而且銀行也說了 他們只能通知對方有這件事 至於她理不理會 銀行也沒辦法

我想問的是

那筆錢我還要的回來嗎? 

辱罵的追朔期是多久?

如果說對方其實知道故意不環是否觸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轉帳部分可主張民事不當得利返還,至於公然侮辱之告訴期限為六個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