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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e 104-12-20 00:14

我有一個朋友在賣服飾,他想說我會架網站,想跟我合作在網路上賣衣服。他會進像是Stussy,Supreme,HBA,H&M......等等

可是我上網查過,這樣子似乎會有很多問題,像是被原公司告,代理權或是關於是否為平行輸入......等等;我不想要因為小事,尤其這又不是我的正業,而觸法。想請各位專家分析一下,感謝!!!

(BTW,如果沒有代理權blablabla不能賣,那潮服店為啥可以賣Nike Addidas 還有其他牌子的衣服鞋子)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商品的部分,只需要是授權商品或是正版品都屬於合法的,這個是商標法的範疇,所以所謂的水貨是合法的。

2、但是有關於著作權法的部分,則必須取得授權才可以使用,不論是商品圖示、logo使用等。所以銷售水貨的方式倘若沒有經過授權,則可能涉犯著作權法。

11 104-12-19 19:34
我在網路上購買一個LV皮夾,因為是在歐洲代購,寄來商品有折到,我要求退貨,但是她說代購無法退貨,只能換貨,所以我們相約LV專櫃!但是她把購買證明拿去退稅,所以沒有購買的單子,所以專櫃只能打去歐洲那邊確定,但是要等2星期,而我自己怕買到假貨,跑去2手店估價,結果店家不收!我如果買到假貨怎麼辦!因為賣家一直說是真品。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經營者,代購仍然有消保法的適用。

2、倘若對方無法提出合法商品的證明,我方可以退貨,甚至於是報警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chelle 104-12-19 18:48

您好,因車禍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所以我方欲提告對方。車禍至今已超過5個月,怕時間拖久了此案無法提告。想清問,是否有規定一定期限內有效?第二,因我方車禍者目前在澎湖讀書,我們家在南投,肇事地點在台中。想請問提告的話有限定地點嗎?是否需要肇事本人到場才能提告?能不能請雙親其中一方代表提告,或透過電話網路提告呢?

拜託您幫我解答,時間緊迫了,謝謝。

Michelle Lee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是6個月。

2、管轄檢察署是被告住所地或是犯罪發生地。

3、可以委託代理提告,不過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可以直接擬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22:09

您好,若是提告過失傷害,要在六個月內提告

犯罪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之地檢署均可提告

委任告訴代理提告(記得準備委任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22:21

若要提告過失傷害,一定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案發地或被告所在地之地檢署均可受理。

ㄎㄎㄎ 104-12-19 01:27

我在網路上購買東西,但寄來的東西不符合所以要退回時,我有採取客服及line的方式密賣家,但過了很多天他都不給與回應,這樣讓人煩躁的等待實在等不下去了,便再上網客服(悄悄話)一次,但真的心急了爆了一個字的粗口,他便針對這件事要向我提告,想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算公然的嗎?如果真的告成功那會接受到怎麼樣的懲罰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0:57

您好,

您的情形,對方可能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但還是要看過您那整篇客服內容後才有辦法評估是否有被定罪的可能性,建議您可將詳細資料交予律師做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5: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llie 104-12-18 15:08

1.我知道販賣仿冒品是違法,那購買仿冒品是否也違法呢?
2.在網路上看到賣家販賣的衣服、包包、鞋子等,賣家在商品內容說明中打著xx品牌同款,但並無商標logo,只是外觀形狀、剪裁仿的完全一樣,且在賣場上放品牌走秀照片做示意參考圖,請問這樣是否有觸犯商標法、著作權法或智慧財產權?
先前在網路上查詢服裝設計的權利資料,看到一句話不知是否屬實,大概內容為:「服裝侵權規範在是否有顯露出品牌商標與logo名稱、圖案,但款式、剪裁不在規範內。」請問上述內容是否正確?請問那像包包、鞋子等是否也如同上述一樣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8:19

您好,

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購買仿冒品本身在台灣原則上是不違法的,但若涉及到國際交易,有可能會觸犯他國的法律,貨品在我國海關也可能被查扣。

2、縱使一件商品完全沒有logo,但網拍的標題打上XX品牌,仍然是侵害商標權。

3、那句話並不正確,一件服飾的剪裁、設計、圖案、款式,皆屬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包包、鞋子亦同,是以,即便完全不顯露商標logo於商品上,僅仿冒外觀形狀與剪裁,仍屬著作權侵害,而有民刑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柏承 104-12-18 14:34

你好  我在網路上賣商品  但出貨時誤將其他產品寄給網購客戶   

隔天一發現打給網購客戶    但網購客戶說已經產品寄送出去  不願意幫忙追討產品      因客戶在網路上有訂購單   產品與實際收到不相符   我們該如何將產品追回 

你好:

可以通知該客戶因行政作業上的問題導致寄送錯誤,請客戶將商品寄回或由公司派員取回,相關費用應由公司負擔。 應趕快交付客戶訂購的商品,以免產生消費糾紛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23:47

您好!

如果對方所收受的產品與所購買的產品不一致,會構成不當得利,您可以請求返還該產品或請求賠償,但您也有義務另外交付對方所購買的產品。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昇 104-12-18 12:14

不好意思 想詢問律師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我的帳戶有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作洗錢帳戶
導致我名下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今年5月中 想報考研究所補習班還有畢業後開始還政府的助學貸款

因為當時我還是工讀生,一個月大概1萬出頭的薪水 

家裡本身是低收入戶,我那微薄的薪水只足夠付自己的生活開銷

所以想找銀行貸款 等畢業後可以找正職工作慢慢還款給銀行

但詢問幾間銀行後都說我是小白,薪資水準不符合規定,所以無法跟銀行信用貸款

所以就上網看到有代辦小額信貸

就致電過去和對方洽談

我把我的需求告訴對方,對方說用line談詳細狀況 

對方在line中要求我把存摺 提款卡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用寄的方式去台南給他

因為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我也不疑有他,在當天5/19上班完後,趕回家把上述物品夾在一本雜誌裡面,再裝在一個紙箱裡面,對方要求我到三重的空軍一號隨著客運寄到台南去,抵達時已經超過12點(5/20),單據我現在還留著

5/20早上我用line聯繫對方,對方說因為案件太多所以需要再一天工作

要求我給予密碼,我問為什麼要密碼

對方答覆說 因為你是小白,我們有認識銀行裡面的人,我們要把自己的錢匯到你的帳戶去,讓銀行看到有這筆資金,才能幫你向銀行貸款,但那是我們的錢,屆時要把自己的錢領出來,當時因為我還涉世未深,只是個懵懵懂懂的大學準畢業生,沒有任何防備心,加上我本身又比較單純,所以就相信他的說詞,把我的密碼告訴對方

等到隔天5/21我再次與對方聯絡,對方道歉跟我說,你的還沒有處理完,因為銀行方面還在審核你的資格,有什麼評鑑分數,說禮拜五一定好,還說會親自從台中開車上來和我約早上9:00在新埔捷運站1號出口附近的郵局碰面,把銀行撥下來的款項給我

我也相信他的說詞

5/22早上我就line對方,對方完全不予回應,沒有已讀,電話打也沒有接,我又收到玉山銀行信用卡申請審核的簡訊,我才驚覺我疑似被詐騙了!

我馬上打電話到我名下四個帳戶去做存摺與提款卡掛失的動作

並且打電話去玉山銀行詢問當時去辦理信用卡申請的人是誰

填寫的單子是否還留存

補述:在5/20~5/21詐騙集團有打幾次電話給我 都是跟我報備審核狀況或是什麼公司案件太多,叫我在等一下

後來除了當時網路上看到的手機回撥不通之外,打給我的電話也都是網路電話,根本無跡可尋

辦理完掛失後我到派出所去報案,警察跟我說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還詢問我是不是賣帳戶給對方,詢問完後,我就到原開戶銀行去了解情況,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以前只聽過ATM詐騙,沒有聽過這樣的詐騙案件

當天傍晚我就去我的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員跟我約做筆錄筆錄做完後,後續也有收到偵查隊的電話,也透過電話詢問小隊長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處理,他們要我靜待偵查庭的通知書

 

 

後來收到了偵查庭的通知書,我有詢問我大二修商事法的黃老師,他告訴我要誠實地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的情況,然後因為我是低收入戶,所以沒有請律師陪同,我就一個人到偵查庭面對檢察官檢察官有問我是不是賣帳號,我說不是,我是因為小額信用代辦而遭詐騙檢察官有問說為什麼一次交付這麼多本帳戶,我回答說 因為對方問我有哪些帳戶,我都據實以報,相信對方的話才給予那些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與密碼,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帳戶是因為大學時期先後都在不同公司打工,每間公司都與不同的銀行往來,所以才有那些帳戶

我就把我為什麼會去找小額信用代辦與和對方洽談的過程,完整地告訴檢察官,但檢察官最後有問我說你認不認罪,我搖頭表示回答,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沒有賣帳戶,什麼都沒拿到,就被很多人提告,才剛大學畢業背負這個案件

直到前幾天收到起訴書,被兩位檢察官刑法第30條(幫助犯幾期處罰)還有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起訴

上面有 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處斷,刑事訴訟法251條第 1項提起公訴

我想詢問的是接下來收到傳票去開庭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原本的手機在6月初泡水壞掉,line因為忘記換機密碼而重新辦新的,等於我聊天的紀錄無法為我佐證,身邊的證據只有當時在網路上看到對方電話的截圖,還有寄東西去台南的收據,而通話明細也因為超過半年無法申請,接下來開庭我除了請一個辯護律師之外,我還要怎麼做對自己有利?

我有請教一位連律師,他告訴我當時如果偵查庭上認罪,或許可以緩刑或是更輕的罰則,但當時我只詢問以前授課的商事法老師,他告訴我要實話說明,我個性比較單純,所以就把事實經過告訴檢察官,連律師告訴我說這案件很小,檢察官沒有申請簡易判決,還兩個檢察官同時註明,還附了表,顯示檢察官覺得我說謊,要好好修理我一下,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我的帳戶一共被洗了50多萬的錢

我想詢問 如果證據蒐集不足,到時候開庭我可以直接認罪嗎?認罪會不會被判比較輕?例如6個月以下的刑期,然後跟受害者們協商,看怎麼還款,因為我才剛大學畢業,涉世未深,就這樣被詐騙了,目前也找到了一個我熱愛的工作,覺得人生才剛開始就遇到這樣的事情,搞得我每天都心神不寧,我是個有目標的人,但個性就是比較單純,所以一直被很多人說很笨,像個生活白痴...

開庭認罪會不會被認為與偵查庭的言論不符,反而背叛更重的罪?

如果證據只能蒐集部分,而無法完全舉證對自己有利,是不是也會被認定說謊,背叛更重的罪?

我現在只希望只要不要被抓進去關就好了,當作一個人生的社會經驗,以後不會在輕易相信網路上的人

希望律師們幫我分析,建議我該怎麼做,對我這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是最好的辦法

謝謝您!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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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你好:

政府已經大力宣導反詐騙,實務上普遍認為此種情形(提供存摺、提款卡、密碼)具有間接故意,若主張無罪答辯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否則檢察官跟法官不會採信。 也可以選擇認罪,若無前科紀錄並賠償被害人之損害,通常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度或緩刑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9 19:37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  您是真的要借貸或求職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Ryan 104-12-18 11:57

你好

近日收到一封因涉嫌非法下載影片違反著作權法的通知,請問一下這通常會是什麼樣的罰責呢?因為我猜是我家人利用網路下載的,但因為申辦人是我的名字,所以想請教一下後果是否很嚴重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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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盡量與告訴人和解,若告訴人和解撤回告訴,則本件即會不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靜 104-12-17 21:01
我想信有些人因為借錢跑到網路上借,結果對方說要提款卡跟簿子和密碼寄給那個人。 後來之後就警察找上門來說卡到詐欺案。 銀行所有都被凍結了。。。 之後去警局說明一切也去開了法庭,現在等開調解庭,之後我也沒錢請律師,我想請教律師我要怎麼說才對自己有意? 之後還有什麼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想要打無罪,必須檢附當初遭到欺瞞的相關事證,證明您也是受害人。

2、倘若無法爭取無罪,可以認罪,並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黃先生 104-12-17 20:43

如果在網路遊戲上 突然爆出口一個髒話抒發心情 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暗示任何人 可是被對方認定是在罵他 而其他人卻不這樣認為  只是他自己覺得別人在罵他 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謝謝回復

您好:

公然侮辱構成要件必須是在公開場合下,並讓其他人顯然知悉您批判的對象為何,只要您該遊戲上面是屬私人場所,且其他人不知道您是在批判他,就難以構成公然侮辱。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黃先生 104-12-17 22:12

         那如果是在公眾的網路遊戲場合有其他人 我罵三字經 但無針對任何人或任何暗示他人行為 但有人認為我在罵他 而其他在場人沒有認為我有侮辱他人  也沒表示立場 這樣是否構成刑事上的公然侮辱 謝謝答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7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示情形,尚未構成公然侮辱,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主張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7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示情形,尚未構成公然侮辱,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主張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要看前後文,如能確定所罵對象則可能成立。

二、不同的證據結果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林 104-12-17 16:11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在網路上 賣了一個行李箱(9成新)

但買家收貨後覺得行李箱購買日很久了.叫我退款給他

寄出前我有拍照給他看~他覺得ok 我才寄出

而且當初我只有說,用沒一個月就收起來很新(並沒說何時買的)

他現在一直說我不老實,要我退款給他

我請他把行李箱寄回來我退錢給他~他不肯

他說要去問看看我這樣是否惡意欺騙屬於詐欺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詐欺是否成立呢?

若他告詐欺 不成立我能否反告他汙告呢 謝謝


陳柏甫 (Paul) 104-12-17 16:48

您好

依您所述,您不會成立詐欺罪,純屬民法上之買賣糾紛

若對方提告詐欺,您反告誣告的成功機會也不大,

以上,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聯繫,謝謝

su 104-12-17 15:17
家裡房子出租使用 若是在房間繪製知名卡通人物或是網路繪者作品會侵權
少年倫 104-12-17 15:17
我朋友在網路遊戲認識一名男生…那個男生對他很好常常匯錢給他當零用錢,我朋友有跟他說了一些債務問題,那男的也主動說要拿錢給他還債務,但是到後來好像兩人越來越沒聯絡,那男的就叫他把之前給他的錢都還給他,把他匯款單據算清楚是77800,我朋友也允諾說要按月償還,不料那男的就先去警局備案,害我朋友帳戶被凍結,我朋友也是履約按月償還,還了幾期後因生活一些問題沒辦法還,就有跟那個男的再拖延幾天,約定日期到我朋友還是沒能有辦法還,就有跟那個男生說看能不能就讓他緩一期償還,那男的就也不客氣回要告死他,讓他被關個幾天他也開心,今天晚上警局送了一張到案說明單子,案由詐欺 ,請問一下這樣詐欺成立嗎? 若成立該如何解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比較像是借貸糾紛,不過針對於無法還款、需要跟對方借款的原因,必須要提出相關事證。

2、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因為詐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肥 104-12-17 15:16
前幾個月,在掏寶網買了多達二十種款式的合金戒指,其中有一款的圖案是雙C的,但我對於品牌的認知真的不了解,便將它放在網路上販賣,進貨量不多,雙C款只有5個。 今天早上,我收到台中市警察局寄來的通知書,寫我涉嫌違反商標法,我很緊張...先打電話給台中警察局確認,他似乎是說我違法販售香奈兒的商品,我當時並不知道,跟姐姐詢問,又上網查了才知道...是雙C戒指... 我查了香奈兒的商品,並沒有跟我販售的商品同樣的東西,只是圖樣很像是香奈兒的商品..請問這樣也是觸法嗎?(抱歉...我很笨對品牌沒甚麼認知..) 我人住在高雄,請問到案說明不能請求他們轉移到高雄嗎?一定要在台中嗎?另外想請問...我是否要準備自己向掏寶購買的圖檔資料,或者是販售的資料? 不知道該怎麼辦...麻煩請告訴我...QAQ

你好:

可能會構成商標法第97條規定之販賣侵權商標罪。 要蒐集證據主張你並不知悉商品有侵害商標權之情形,爭取緩起訴處分。 要移轉管轄會有困難。
小冥 104-12-17 12:47

我在網路標一隻我很喜歡的娃娃我也跟賣家說我想保障雙方權益所以選擇貨到付款,但賣家堅持我要先匯款畢竟第一次合作,那我該怎麼辦?如果照賣家的意思被騙我該如何處理

Michelle 104-12-17 02:40

您好,想請教若[不仿造logo、不聲稱品牌]但造型相同,買回來請設計師重新打版,是否也算是侵權?若廠商與我不在同一國家販售,侵權依然成立嗎?

品牌是美國加州的一家小企業,專門製作造型服裝[表演、變裝cosplay、派對],有設計團隊,亞洲目前尚無銷售據點,委託中國與越南工廠製作衣服!品牌網站上聲明的權利款式,是一些為電視劇生產的款式,其他則皆無。

另外,先前在網路上查詢服裝設計的權利資料,看到一句話不知是否屬實,大概內容為:「服裝侵權規範在是否有顯露出品牌商標與logo名稱、圖案,但款式、剪裁不在規範內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7 17:40

您好

品牌、logo係商標權之範疇,然而款式、剪裁則屬於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侵害是不分國界的,著作權人設計出一款商品,即擁有著作權,而得對侵害著作權之人提出告訴與民事求償

Michelle 104-12-17 18:4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品牌、logo係商標權之範疇,然而款式、剪裁則屬於著作權侵害

... (恕刪)

請問設計出商品不用申請權力證明就算是擁有著作權嗎?

可是這樣又怎麼能證明誰先設計出來的呢?

su 104-12-17 01:00

想請教一下~

若是家裡房子出租,我想在房間裡手繪壁畫~會侵權

假設是畫知名卡通人物 或是網路繪者的作品?

104-12-16 23:15
我在網路上做拍賣,突然收到購物網 封鎖我的帳號,我去電詢問,客服表示 對方買家是盜刷信用卡。所以我這樣需 付什麼責任嗎?我會被要求退還款項嗎? 我貨都出了?該購物網有第三方交易平台?

一、不干你的事別太擔心。

二、如有收到任何公文再問律師

三、還有有的公文或電話是假的…要小心詐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肥 104-12-16 21:37

前幾個月,在掏寶網買了多達二十種款式的合金戒指,其中有一款的圖案是雙C的,但我對於品牌的認知真的不了解,便將它放在網路上販賣,進貨量不多,雙C款只有5個。

今天早上,我收到台中市警察局寄來的通知書,寫我涉嫌違反商標法,我很緊張...先打電話給台中警察局確認,他似乎是說我違法販售香奈兒的商品,我當時並不知道,跟姐姐詢問,又上網查了才知道...是雙C戒指...

我查了香奈兒的商品,並沒有跟我販售的商品同樣的東西,只是圖樣很像是香奈兒的商品..請問這樣也是觸法嗎?(抱歉...我很笨對品牌沒甚麼認知..)

我人住在高雄,請問到案說明不能請求他們轉移到高雄嗎?一定要在台中嗎?另外想請問...我是否要準備自己向掏寶購買的圖檔資料,或者是販售的資料?

不知道該怎麼辦...麻煩請告訴我...QAQ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已觸犯商標法,至於案件能否移到高雄制作筆錄,您可以先與承辦員警討論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要查相關登記香奈兒有無登記飾品類。

二、智慧型手機剛出來的時候香奈兒還沒登記皮套的商標曾有因此無罪的判決。

三、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肥 104-12-16 23:40

真的非常感謝您們的回答!謝謝^^

想再請教一個問題,我有將進貨來源,網路上的販售數量、商品圖、下架時間(收到違反通知信是12/15號,商品卻早在12/6號下架,不再販售)、商品價格....等資訊抓起來變成圖檔,是否可以證明我不知道它是名牌圖樣?否可以先寄到保安大隊那邊,可以是對我有利的證據嗎?謝謝><

1.  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2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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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Lin 104-12-16 21:24

我的問題如下: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衣服褲子,貨的來源是一個香港人提供給我的,我賣給這個買家之後她說這是仿冒品已經報警告我詐欺了,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幫幫我,我才19歲不想留案底...

您的回覆如下: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針對我方沒有詐欺故意的部分提出答辯。

2、請問賣價是多少?是否有跟貨源詢問正版與否?之前是否有其他銷售經驗?

1.我要如何證明我不是故意詐欺?是做筆錄時說還是法庭上說.

2.當時賣他750但是他購買兩件是1500,這中間我賺取600的利潤,我沒有問過貨源是不是正版,我就賣了,所以我沒有證明我不知情的地方,有賣給其他客人,他們都沒反應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22: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賣給對方的價錢是接近正版的價錢,則將被認定有詐欺的故意。 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104-12-16 19:01

你好,我今年49歲,未婚.但年輕時,曾未婚生子.現有一名親生女兒,戶口報在我姊夫名下.

我在大陸的朋友,膝下有一兒一女,都已經結婚,兒子膝下有2個兒子.而女兒結婚後一直沒有小孩,檢查後發現先生無法生育.因為這個原因,女兒婚後生活非常不美滿,她日前與我聯絡說:我是否能收養她女兒?並接其來台灣生活.但她女兒今年32歲了...

我前幾日去大陸探望她,有去當地相關單位詢問過,大陸方面是說:女兒已經成年,基本上收養是沒問題的.

所以,我想請問:我要收養大陸朋友32歲的女兒,是否可以呢?

還有,收養後可以申請來台灣嗎?

請先網路回覆我,若成功機率很大,請直接與我話連絡,謝謝!

您好:

1.  收養大陸地區子女,比須同時符合民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之第65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除依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二、同時收養二人以上為養子女者。三、未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收養之事實者。」依您所述,您戶籍中尚未有子女或養子女,因此可持全戶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向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在台無子女之宣誓認證書,向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書。此外,再依民法規定,因此收養人及被收養人應到場向法院表達收養之合意,但因為對方無法以辦理收養為由申請來台,因此必須透過自由行方式來台或是委託台灣人代向法院及戶政事務所辦理一切收養有關事宜,再由法院判定是否可以收養

2.  因對方年齡已經超過12歲以下,不可以以養子女身分申請來台定居,但可以申請來臺探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02:10

您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9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中華民國民法第1073條第1項前段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您所述收養者為無配偶的男性49歲,被收養者為女性32歲,兩者相差17歲,無論在台灣或大陸應該都難以合法完成收養程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小光 104-12-16 18:46

律師您好! 2015/12/14收到分局到案說明通知書,2015/12/17要去到案說明,收文者是我母親(網路申請者),文中有寫到"請下載影片之人到案說明",我一定是跟我媽去,然後表明電腦幾乎都是我在使用,可是我平常都是下載日本動畫居多耶,也沒什麼印象有下載過電影,這樣該如何說明阿,到警局會不會被誘導做筆錄阿,現在很煩惱><,這樣是已經有人提告了嗎還是?我只是個平民老百姓,不太懂法律程序,求救!!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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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察會提示相關證物給您確認,所以您看了之後再回答警察問題,且此種案件為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與對方談和解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違反著作權法之爭議,於警詢時,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不建議隨便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違反著作權法之爭議,於警詢時,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不建議隨便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寧可保持緘默,避免節外生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jou 104-12-16 15:35
本人於今年9月凌晨酒駕自撞後當場陷昏迷, 經民眾報警送醫,隔天早上在醫院醒來不記得酒駕過程,員警簡單敘述發生經過後,即被帶去警局進行筆錄、帶去簡易法庭開庭。 12月2號收到判決通知 本人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於簡易法庭開庭時,檢察官無提及緩起訴,當庭判罰11萬 我說我沒有錢,檢察官改口說那減半 事件過後幾經反省,也準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近期收到判決書判決易科罰金9萬元 因自己經濟能力不足夠負擔最後判決的金額 所以提出上訴 希望能降低罰鍰至經濟能力能負擔起的範圍 或是能以易服社會勞動抵罰金嗎? 這些是我這幾天在網路上或是到法律諮詢查到的辦法,第一次觸法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目前自己一人在外租屋,因高中肄業找的工作薪水大多落在兩萬二。房租五千、生活費約一萬。我可以每個月繳五千的罰款,只是九萬元如果分期的期數不夠多,我可能沒辦法生活。 想請問上訴內容提及這些部分合適嗎? 即使搜尋很多文章,也未提及相關部分,有些地方我有些疑惑。 撞車後我就陷昏迷,並且騎車過程都沒有記憶,可能是因為腦部撞擊的影響 在急診室醒來後,沒有醫生過來告知我受了哪些傷 警察向櫃台拿了診斷證明沒有讓我看,也沒告訴我受了那些傷 就把我帶去做筆錄、到簡易法庭開庭 後來經過幾次回診,加上我自己回急診室申請診斷證明 額頭裂傷、額頭擦傷、右眼眶擦傷、上唇裂傷腹部擦傷 右膝蓋磨損、右手腕擦傷 撕裂傷共縫合17針 雖然沒有明寫腦震盪或是撞擊後的影響,但當時都是剛從昏迷醒來頭暈狀態去做筆錄去開庭 因只有自己隻身一人,醫師和員警都並無告知我的身體狀況是如何 請問這樣的執行程序是合理的嗎? 因事件已過兩三個月,九月十月公司正處繁忙每日加班的狀況,我撞車後也不多花時間休養,事後朋友載我去醫院回診途中,遇到一點小窟窿頭就會很痛,請假休息一天,便正常上班,工作中爬梯子時頭還會暈,幸好傷勢也復原得快。直至收到判決書,因已從公司辭職,計畫搬去外地生活,剛好在這段空檔提起上訴,把這段事情回想完整,除了深刻的警惕自己別再陷入借酒澆愁的迷霧裡,也開始嘗試踏入教會穩定心靈,希望這次上訴能製造一次機會。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錄下畫面,我也不知道報警的民眾有沒有目擊過程,現場大概是有昏迷血泊中的我和一台撞歪一邊的車,我只記得當晚自己在酒吧喝酒,怎麼走出門的就忘了。在法院上即使頭暈嗜睡,被問問題依然能作回答,我認罪。只是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如判決所寫的小康,或是當庭頭暈所說出的小康。 這部分可以聲請調閱筆錄影本嗎? 以前一度因為家庭因素陷入憂鬱很久,之前也曾在此網站詢問過關於家事的法律問題,但是還沒有得到解答。直到搬出家裡才剛開始正職工作並無積蓄。 這次事故車子毀損、就醫回診,我因為薪水不夠給付,當月和朋友借了些錢才渡過,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還可以提出哪些單據證明我的經濟情況並不好,或是案情有轉圜的餘地,希望有機會能請法官重新審視。 謝謝你們看完冗長的發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易服勞役,應於檢察官通知執行時,再向檢察官申請,若有中低收入戶之證明,可以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in 104-12-16 11:29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衣服褲子,貨的來源是一個香港人提供給我的,我賣給這個買家之後她說這是仿冒品已經報警告我詐欺了,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幫幫我,我才19歲不想留案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針對我方沒有詐欺故意的部分提出答辯。

2、請問賣價是多少?是否有跟貨源詢問正版與否?之前是否有其他銷售經驗?

cjou 104-12-16 08:30

本人於今年9月凌晨酒駕自撞後當場陷昏迷,

經民眾報警送醫,隔天早上在醫院醒來不記得酒駕過程,員警簡單敘述發生經過後,即被帶去警局進行筆錄、帶去簡易法庭開庭。

 

12月2號收到判決通知

本人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簡易法庭開庭時,檢察官無提及緩起訴,當庭判罰11萬

我說我沒有錢,檢察官改口說那減半

事件過後幾經反省,也準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近期收到判決書判決易科罰金9萬元

因自己經濟能力不足夠負擔最後判決的金額

所以提出上訴

希望能降低罰鍰至經濟能力能負擔起的範圍

或是能以易服社會勞動抵罰金嗎?

 

這些是我這幾天在網路上或是到法律諮詢查到的辦法,第一次觸法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目前自己一人在外租屋,因高中肄業找的工作薪水大多落在兩萬二。房租五千、生活費約一萬。我可以每個月繳五千的罰款,只是九萬元如果分期的期數不夠多,我可能沒辦法生活。

 

想請問上訴內容提及這些部分合適嗎?

即使搜尋很多文章,也未提及相關部分,有些地方我有些疑惑。

 

撞車後我就陷昏迷,並且騎車過程都沒有記憶,可能是因為腦部撞擊的影響

在急診室醒來後,沒有醫生過來告知我受了哪些傷

警察向櫃台拿了診斷證明沒有讓我看,也沒告訴我受了那些傷

就把我帶去做筆錄、到簡易法庭開庭

 

後來經過幾次回診,加上我自己回急診室申請診斷證明

額頭裂傷、額頭擦傷、右眼眶擦傷、上唇裂傷腹部擦傷

右膝蓋磨損、右手腕擦傷

撕裂傷共縫合17針

 

雖然沒有明寫腦震盪或是撞擊後的影響,但當時都是剛從昏迷醒來頭暈狀態去做筆錄去開庭

因只有自己隻身一人,醫師和員警都並無告知我的身體狀況是如何

請問這樣的執行程序是合理的嗎?

 

因事件已過兩三個月,九月十月公司正處繁忙每日加班的狀況,我撞車後也不多花時間休養,事後朋友載我去醫院回診途中,遇到一點小窟窿頭就會很痛,請假休息一天,便正常上班,工作中爬梯子時頭還會暈,幸好傷勢也復原得快。直至收到判決書,因已從公司辭職,計畫搬去外地生活,剛好在這段空檔提起上訴,把這段事情回想完整,除了深刻的警惕自己別再陷入借酒澆愁的迷霧裡,也開始嘗試踏入教會穩定心靈,希望這次上訴能製造一次機會。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錄下畫面,我也不知道報警的民眾有沒有目擊過程,現場大概是有昏迷血泊中的我和一台撞歪一邊的車,我只記得當晚自己在酒吧喝酒,怎麼走出門的就忘了。在法院上即使頭暈嗜睡,被問問題依然能作回答,我認罪。只是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如判決所寫的小康,或是當庭頭暈所說出的小康。

這部分可以聲請調閱筆錄影本嗎?

 

以前一度因為家庭因素陷入憂鬱很久,之前也曾在此網站詢問過關於家事的法律問題,但是還沒有得到解答。直到搬出家裡才剛開始正職工作並無積蓄。

這次事故車子毀損、就醫回診,我因為薪水不夠給付,當月和朋友借了些錢才渡過,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還可以提出哪些單據證明我的經濟情況並不好,或是案情有轉圜的餘地,希望有機會能請法官重新審視。

謝謝你們看完冗長的發言。

yo 104-12-16 03:43

你好 我想請問網路買賣糾紛 謝謝

 

我在做網路團購 跟某廠商批發東西 最近因為我跟她有交易糾紛

她給我的商品有瑕疵與品質不均或是貨品沒包裹好導致液體流出把我其他貨品都搞髒了  要求她至少要負擔賠償我一半給客人的退款 因為此事發生磨擦 目前要解除合作關係  可是我還有很多貨品還在她那裡還沒出貨給我   有的已經超過應交貨期二個月  她前陣子要求我退出她的批發 並且要退款給我  隔天確又反悔說要出貨給我   我詢問她不是說要退款解除合作關係     接著她老公撥電話給我說要跟我收二成服務費 並且說是我要求退款的  以上對話我都有劫圖

請問我是否可以告她  哪種方式是能讓她最快把貨款退給我  因為我只想趕快跟她解除合作關係 把事情落幕  麻煩幫我解答 謝謝你我有先去警局詢問  他們說因為她不是完全不給我貨而是有部分已給一部分未給 所以無法告詐欺

你好:

民事糾紛提告詐欺要有充分證據才有可能成立。 可以先發函催告履行契約,若對方不願意,再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逾期不履行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一併請求退還貨款及損害賠償
小玉 104-12-15 23:35

1.最近先生無意間從媽媽的口中得知6年前公公過世還有一筆郵局存款.當時婆婆只給先生知道渣打銀行的存款120萬.所以渣打的存款我先生和其他弟妹都有簽名蓋章把錢領出來均分!
2.那郵局的部份婆婆不給先生知道偷偷把所有錢領光.現在我先生提告了.檢察官居然站在被告那方.只說渣打有分到.我先生要說的就不給我先生說明檢察官說:時間到了.連書記官也不打內容.這渣打和郵局是不同存款.為何檢查官居然不查郵局的存款.也不查誰違造文書簽名.使公務員記載不實.侵占.這三樣公訴罪都不辦.我先生該如何自救呢?
3.我已經網路寫信給檢察總長信了.這樣有用嗎?檢察總長會公平來偵辦嗎?
4.我先生要的是一個公道..因為我婆婆最近為了騙到我老公房子繼承權了.現在也跟我嗆明反正財產現在都是他的.他要給誰就給誰?為了對付我先生.就拿我倆各國小的小孩開刀.跟我小孩收水電費.因為我們夫妻晚上我要上班.小孩沒飯吃.婆婆自己煮也不願給我小孩一口飯吃.跟我小孩說你們自己想辦法.後來我請隔壁鄰居每天煮晚餐給我小孩吃.現在更扯.連我買的洗衣機也叫我小孩不能用.去妳爸媽幫你們送洗.這樣的阿婆.自己的孫都可以這樣對待.目的就是把我們趕走.房子繼承權被她騙到了.現在唯一就是存款是她盜領的.我們唯一能討的也只有這各公道.
5.因為這公公的遺產.不是先生拿婆婆的財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案件的部份,倘若個案的檢察官心證有瑕疵或是辦案態度不好,還是要直接在該案提出有效的攻擊防禦對於案件比較有幫助。檢察總長頂多是事後追究該檢察官責任,很難達到個案正義的效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才是保障權益的方式。

2、就您所述的婆婆的總總行為,可能涉及家庭暴力。

3、至於房產的部分您的敘述有點亂,建議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輔佐證據,並出庭為您主張之,另關於向檢察長檢舉信函之部分,不建議,避免遭受更不利之對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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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輔佐證據,讓檢察官方便進行偵查程序,並出庭為您主張之,另關於向檢察長檢舉信函之部分,不建議,避免遭受更不利之對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刑法第335條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婆婆為隱瞞遺產,意圖為自己之所有,而侵占您先生之應繼承財產,故可能構成侵占罪。 依家庭暴力防治規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據您所述您婆婆對您孩子之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可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小安安 104-12-15 13:19

請問律師:

網路誹謗妨害名譽案件,我在高雄,對方(被告)在台北

告訴狀寄到台北地檢署,之前已經去過台北刑事偵二隊做過一次筆錄

還不知道會不會告贏,光路途遙遠這一點,時間車資就足以整死告訴人了

(那以後像這種小案件,哪個告訴人還敢提告啊...)

因為兩地相隔遙遠,所以以上述原因聲請要轉移到高雄地檢署接手偵辦

台北地檢署來信回覆,只能轉移到士林地檢署,因為被告轄區在那邊

那邊不是離台北車站週邊,總統府和台北地檢署的博愛特區更遠嗎...

 

請問律師像這種誹謗妨害名譽案件,案件很單純,但告了也不一定會告贏

士林地檢署將來通知要北上開庭,告訴人可以因為太遠不去開庭嗎

可以直接把事情整個來龍去脈交待清楚,打成狀紙寄過去台北

要不要起訴讓檢察官自已決定嗎? 因為事情實在很單純...

Astori 104-12-14 10:13

丙為網路成衣拍賣業者

乙為甲與丙之友人

甲與丙不認識

甲為成衣攤販

某日乙告知甲, 友人丙為成衣業者,有便宜的貨源可進貨

委託乙向丙借取丙委託模特兒及攝影棚拍攝之有價光碟6片

現丙經由乙要向甲討回光碟

甲卻不還

請問丙這樣如果要上法院是刑法335條或是民法767條??

另外由於丙不知道甲為何人

若報警或上法院的話是要先控告乙還是傳證乙當關係人?

你好:

要先釐清是甲向丙借或是乙向丙借,乙再借給丙,才有辦法進一步判斷。 可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甲、乙,請求返還借用物。若甲、乙不還,要判斷部還之原因為何,若已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侵吞借用物,才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否則只能依民法470條規定(借用物返還請求權)或依民法第472條終止契約後,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第179條規定請求返還。
WWang 104-12-14 04:11

目前情況:

直系尊親被社會局安置,法院已經裁決減輕扶養(每月四千),近日接獲市政府社會局公函,要求支付安置費用,遠遠超過法院裁決數額,若是不服本處分,30天之內送訴願書等等審查,不然時間到會強制執行。

請問:

1. 既然法院已同意減輕扶養,我是否只需要負擔法院裁決的扶養金額?

2. 我應該對這社會局/市政府的處分提出訴願還是抗告?之後的審查步驟又是如何?會審查多久?在這當中是不是社會局就無法要求強制執行?

3. 社會局如何請法院強制執行?告我嗎?我再提出抗告嗎?這程序又如何?

麻煩律師們解答及指教。自己在網路上搜尋資料以及相關案件許久,只有在本網站看到一則類似情況,但仍需要對以上問題尋求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提起訴願而非抗告,並請求於爭訟確定前暫緩執行,訴願可以提出法院判決供訴願會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Wang 105-01-18 12:35

依以上建議,我已經提出訴願(約四週前),訴願書填寫內容有包括法院先前的減輕義務判決,以及請求暫緩執行;目前尚無收件單位之回覆,但了解處理過程需要的時間,並不意外

然而,近日收到市政府來函,要求審判單位駁回我的訴願,指稱強制安置是政府權限,產生之債權屬於公法,民法只說可減免,但非免除,所以依法向我討錢並無不當,並舉出101年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

就我個人搜尋所知,台北市政府(雖非本人案件所屬)法務局已有注意到民法扶養義務及老人福利法安置費用間的衝突,進而請法學人士完成鑑定,供訴願審議及法制審議人員參考

請問:

1) 假使訴願被駁回,之後的步驟是不是: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若不服判決,再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那再之後呢?

2) 什麼是(或何時可以)“抗告”? 社會局移交強制執行時,我可以抗告嗎?

3) 以實務經驗看,勝訴的可能性(大,中,小)?

4) 既然法院判決我的扶養義務可減輕至每月$4000,從判決日起我是否只需要負擔這部分(而並非社會局要求的全數費用)?

5) 目前社會局指出已經積欠的安養費用,若判決是我的義務但我無法一次付清,政府會容許商討分期償還嗎?

6) 有關民法1114條,如果第一代直系卑親屬(子女)不存在,第二代直系卑親屬(孫子女)是否要繼續負扶養隔代尊親屬的義務?

謝謝解答與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0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老人福利法的安置費用,與民法上的扶養義務不同,本文認為此部分仍有爭議,因為屬於法律上之爭議,所以倘若要提起行政訴的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2、行政執行的部分應該是聲明異議,並且請求停止執行。

3、可以與社會局協商,不過通常行政機關基於依法行政不會同意。

4、倘若親等近者都不存在,由次一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負擔。

Tina Chu 104-12-13 11:42

我是一個SOHO,想借20萬,我便急病亂投醫下在網路尋找到了一名郭姓名專員,彼此在LINE討論,他告訴我金主願意借我,但是需要提款卡(郵局)做抵押,將提款卡(郵局)寄到對方配合的黑貓宅急便,將提款卡密碼告訴對方,一切ok便放款。

 

目前情況為尚未寄提款卡,我無傳送基本資料給予他。

 

請問此是屬於哪一種借貸??另外如果是詐騙集團,我會遭遇到什麼法律問題??又應該如何對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將您的提款卡及個人帳戶交付他人,避免將成為詐欺案件之人頭戶,成立幫助詐欺罪,得不償失,應將與對方連絡之訊息報警,交由警方處理,避免您涉及相關詐欺案件,成為共犯,更難處理,資金需求應尋找財政部認可之銀行正當管道,避免遭其他地下金融機構詐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將您的提款卡及個人帳戶交付他人,避免將成為詐欺案件之人頭戶,成立幫助詐欺罪,得不償失,應將與對方連絡之訊息報警,交由警方處理,避免您涉及相關詐欺案件,成為共犯,更難處理,資金需求應尋找財政部認可之銀行正當管道,避免遭其他地下金融機構詐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4-12-13 13:14

您好!

幸好您還沒交付提款卡及密碼,常見有類似的詐騙手法,對方拿到提款卡及密碼後很可能會去詐騙其他人匯款到您戶頭,然後對方用提款卡將錢領光,受害人報警後您的帳戶會被凍結,並將您列為詐欺幫助犯起訴、判刑,受害人還可向您請求被騙金額的賠償。建議借錢應循正常合法的管道,還有疑問可撥165反詐騙專線詢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翔 104-12-12 01:16

你好 我想請問

我在網路被對方用臉書私訓語音留言三字經 五字經 狂辱罵我 

之後隔天並留言我家是不是死人 並封鎖我

讓我很畏懼 

我跟他不認識 沒聊過天 

想請問有什麼法律刑責可以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私訊屬於非公開場合,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不過其他行為涉嫌恐嚇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或是向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

kan 104-12-11 17:10

您好:

我前陣子於網路上購買物品,但匯款後,對方完成不予理會,之後也沒出貨.經報案後,於日前收到檢察官起訴書以及法院傳票,傳票上有註明為"準備程序",且其附記有記載"可自行決定是否到庭陳述意見".請問,若此次不克前往法院出庭,往後是否會影響我自身之權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7: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去會有兩個影響,第一,倘若被告就事實經過的部份說謊,但是檢察官沒有察覺的話,法院恐無法釐清。第二,倘若被告希望和解,則法院無法當場處理是否要移送調解庭,或是協助雙方和解事宜,案件會遭到拖延。

2、倘若無法到場,建議可以以遞狀紙陳報一下您的意見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撰擬書狀表示意見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撰擬書狀表示意見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民事部分要看你是否要處理。

二、至少去開庭了解一下…

三、金額如果不是很大對方又願意和解可以考慮接受…

四、和解宜拿現金以免後續對方賴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By Or Der 104-12-10 18:12

我用yahoo奇摩新聞看了篇新聞(原住民打獵被判3年6個月),然後就在網路上看文一篇文章,就在下方暱稱留言說"上山打獵比酒架更可惡?這什麼鬼法律呀?",結果有個根本不認識的人又莫名其妙的人直接在我留言下方用暱稱回說:"淦林娘.....偷做槍 跟 酒駕 哪一個比較可惡?",看了感覺真的超不舒服的,當下看到他回復時就覺得很生氣,我媽媽又沒得罪他,更何況他是在網路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po,再說而且我也沒有批評對方,只是存粹的表達我的問號(酒駕會致死的,大白天打獵還沒聽說有人被誤殺的)可是他卻無緣無故來罵我三字經,這樣他算是公然侮辱嗎?

還有如果我告他,向他求償多少是合理範圍?(應該說我能要求他捐多少錢給家扶中心)

還有就是,如果我沒打算要告他,只是想報警給他一個教訓,讓他知道在網路上就算是匿名po文是要負責任的,這樣可以嗎?還是說報警就一定要告?

 

後來我回說"像這種隨隨便便出口就問候別人媽媽的沒水準傢伙,連內文看都不看清楚,他是"撿"到槍(雖然我認為不可取),但他打山羌總比一群死酒鬼酒駕危險性低"

結果他又回了兩篇:

撿到你媽啦
那黑社會的槍都是撿到
淦 !!

 

我怎麼沒有撿到AK-47?
贛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2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截圖之後報警處理。

2、倘若成立,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至於金額,要看雙方的資力、對方的態度等,不能一概而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tty Hsu 104-12-10 16:57

請問各位律師  :

我從日本百貨公司的專櫃打算 平行輸入一般化妝品(不含藥用),是自己出去玩順便帶回台灣的,想在網路平台販賣,如果我在商品資訊那只寫 名稱,價錢等,不寫其功用或效果,是否就無違法之疑慮呢?

還是網路是不能賣國外帶回的化妝品呢?

另外,國外帶回的營養食品或健康食品(如 膠原蛋白)網路到底是否可以販賣(只寫品項 價位,不寫效果)?是否有違法之處?

如有違法之處能否詳細告知原因,非常謝謝您!

謝謝您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是商標法的平行輸入問題,應該是藥事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問題,兩者都是必須經過申請許可才能輸入販售。

2、至於是否屬於藥物、化粧品就要看您的個別商品及內容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Betty Hsu 104-12-10 17: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是商標法的平行輸入問題, ... (恕刪)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撥冗回覆,我是想知道如果我從國外帶化妝品(如乳液),我很確定我的東西非藥品或醫藥用外品,所以想是否可以直接網路拍賣呢?請問 一定要向衛生署申請嗎?一般化妝品不是不備查嗎? 因為一直搞不清楚衛生署所說的法規,所以想煩請律師您們的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平行輸入並不會有商標法之問題,但是否有違化妝品法及其他法規,建議可以向衛生福利部直接發函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ng 104-12-10 14:51

各位律師們您好:

請問若在FB私訊群組聊天室發佈對方還在交往中卻在網路上與他人疑似調情的對話照片及說出他感染"生殖器皰疹"的病事讓他親友們知道,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毀謗呢?這樣若要提告的話,勝算大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6: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違反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不過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判斷當時候的對話內容。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09

 您好,對方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於起訴後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慰撫金。又本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如達成和解亦可於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如需律師協助提告,歡迎聯繫

噗滋 104-12-10 14:42

因為我在網路上被人罵屁孩,滾回去打lol,這部分我不追究,因為證據已經被刪了,後來我就用臉書私訊對方,出來講,然後對方就說來啊出來講,奉陪到底,跆拳道4段180公分的都可以打趴,我會怕你?本人根本沒說到要找他打架的意思,只是讓他當面講清楚,後來他又說叫我爸媽來跟她講,因為她說老娘不跟只會躲在網路後的屁孩講話,之後當然我也就是酸言酸語的說台中約個地方,對方就一直說我約她出來打架,然後說要告我,要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想知道她以恐嚇名義對我提告會成立嗎?她間接說要打我我告她恐嚇是否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請求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請求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邱 104-12-10 10:54

您好,因為目前在家裡的小公司幫忙

是這樣的 有位客人租車車子開出去了 卻不付租金 叫他還車也不還

欠了六萬元租金後車子才開回來還 卻兩手一空說他沒錢

但是他有抵押一台機車在這  已經欠了兩個月 有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對他也沒回應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是用民事起訴狀(不當得利)嗎?

請問我在網路下載的訴狀範本範例 要如何寫呢..

證據消基會租賃契約存證信函 有押機車一台 沒有簽本票

感謝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11

可以以該租賃契約聲請支付命令,如對方不於期限內異議,案件則確定,再強制執行他的財產。至於6萬元的請求權基礎很多,契約關係、債務不履行都可以為主張。狀紙不會寫的話,您可以來電委託律師代為撰寫起訴狀

104-12-09 02:17

請問我在匿名網路社群裡使用ID:土番薯還是原住民好呢 此ID並無指名使性以及"你"來使用 遇到一位完全匿名使用者在同一個討論區 討論 我在討論區內提到請問您是幾年代的人!? 你可以去畫畫不要在這君子東居子西還比較好 可以去看看心理醫生看能不能多交些朋友  這樣會構成侮辱罪等等之類的...?

此社群網站是大眾分享討論並無單一對話

做錯事的人 104-12-07 08:46

我去嫖妓 犯了 妨礙秘密罪 和 通姦罪  

因為老婆懷疑我在外面亂來 所以常常偷翻我包包,手機,筆記型電腦!無意間電腦忘記關的狀態下,被她發現影片,她就偷偷備份我的影片 並威脅我 必須兩小孩要歸她,要不然她就怎樣怎樣 因為我犯了罪!(影片已被我刪除了,並未網路傳播)

請問各大律師 妻子這樣偷偷從我筆電裡偷備份有犯罪嗎?這樣要脅我要監護權恐嚇嗎?如果她將影片傳閱給第三人看或與第三人宣傳我的影片內容 這樣子,她有犯罪嗎?

 您好,

一、取決於您的筆電、手機是否有設定密碼?若有設定密碼,仍破解密碼使用,可能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且有違法蒐證的疑義,故對方提出之證據可能無法在刑事通姦罪法庭使用。

二、但若是您電腦開著,對方使用時無意間看到影片,並存下來,則無犯罪,且證據原則上可以使用。

三、以此討論監護權只是籌碼,並非恐嚇。除非講到要去散步影片,可有恐嚇之嫌,建議錄音蒐證

四、如果去散步影片,則有可能觸妨害名譽妨害風化等罪。

五、此案涉及刑事通姦罪等及事離婚監護權等,建議尋找專業律師商討對策,若仍有問題歡迎來電,0923-110785。

一、做錯事的話要低調低調再低調呀…

二、你妻子當然會覺得不舒服,要多哄多巴結…

三、你做錯事你妻子當然會有不安全感…要重建信任不容易呀…

四、要費點心…

五、至於你說的妨害祕密的部分,第一個你要有證據,第二個告訴期間六個月,第三個你告她的話她也會告回來,你準備要面對這一些官司了嗎?

六、先多了解是好的,但是如果你主動提告的話她的恨會更恨,真的是不建議這樣做,除非你想離婚

七、只是,完全照法律走她的錯要比你錯多你才能訴請離婚,而且你要搜集她的錯比較多的證據調解離婚或是協議離婚的話只要兩邊談好條件就可以了。

八、沒有一定要離婚,如果是要維持的話你要多努力。改善溝通方法應該多少有點用,你可以試試看。

九、如果是要離婚的話可以溫和要儘量溫和,可以談要儘量談,畢竟你都說犯錯的人是你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26

您好,您是否通姦與爭取小孩監護權之間沒有一定關係,因為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20:08

若您的電腦有設置密碼,太太無故登入還是會有妨害電腦使用等相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