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龍鳥 104-12-06 20:05

我是yahoo賣家,上月賣出一隻二手手機,也跟廠商詢問過保固,廠商說有保固,因此我也在網頁上說明有保固。

賣出後本月買家送修,廠商檢測出違反保固條約的事項而不能保固,因此買家要求我退貨。

我不是專業賣家,不清楚是否只能接受退貨?因為與我的商品說明不符?查詢網路結果似乎會有詐騙的問題,可是我的確有跟原廠商詢問過了,實在很不甘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您有可以提出當初詢問廠商可保固的相關事證,則可主張沒有欺騙的行為。

不過保固的部分,不論您是否有詢問過廠商(因為你是記載有保固),都必須提供買家保固。

爪娃 104-12-06 19:37

想請教一下,買方B在網路向賣家A買了5樣東西並已經付款,但賣方A並未將東西全部寄出,買方B只收到3樣物品,而賣方A卻反過來給買方B負評,理由是「您得標期間我們多次聯繫您,您一直沒有任何回應,因為直到超過交易時間您都沒有主動聯絡,以致被視作棄標」請為賣方A這樣的行為有涉及那些法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2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A所言不實,已經涉犯誹謗罪,可以報警處理,反之,則沒有不法。

櫻桃 104-12-05 21:58

律師你好: 我目前17歲 這幾天(12/03)遭受到網路言語霸凌

事發經過 : 我在社團(讓各位jordan了)發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67286030082048&set=gm.978122618926394&type=3&theater

被一位男子(FB名:Tan Fu Hong)截圖發表到自己的版上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75492405904533&set=a.373277896125989.1073741826.100003313458355&type=3&theater&notif_t=like

下面有非常非常多的留言讓我感到不舒服

尤其是裡面一位名為:李秉叡的人 ...

還有很多人分享了這篇文章,有些人在下面留言幫我說話,但他們卻又反駁說版主也沒說錯話只是說現在台灣小孩真的很棒!

當然,講這樣沒有構成任何傷害 但 其餘的留言極度誇張...!!

我知道這樣子我一定能夠提告,但我想問的是 

未滿18提告應該到要有父母陪同但我不想讓父母在百忙之中還陪我跑這麼多趟法院,況且若家人知道他們一定都會希望我不要理他們就好 我還能有什麼辦法能讓他們受到懲罰之類的..

或是可以本人不要出面就能夠解決此事的辦法 

因為我還是學生 星期一~五要上課 星期六日必須打工

謝謝你們 !

一、建議你退出該網路社團。

二、網路上亂說話的一堆,你真的一個一個去告告不完的…

三、如果是告誹謗或是公然侮辱,這個是刑事,告訴人還是要自己出來開庭,再來是告訴代理是要費用的,例如我在台北執業的告訴代理是要五萬五千元。

四、刑事案件沒有民事效果,如果要另外告民事的話律師要另外收一個費用民事案件雖然有找律師你可以不用開庭,但是律師費用你還是要給律師呀。

五、這樣你會不會覺得律師很暗黑怎麼都談到錢。你要想一下,這些人值得你花個十萬元以上找律師跟他打官司嗎?如果值得你再來花這個錢。

六、網路上有一大堆的垃圾留言,堆起來超過一座山…真的建議你三思一下再決定是否提告

七、還有一個方法是跟網路公司檢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二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Erika 104-12-05 18:12

如果在網路說某

人偷不只一次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傳述對方透竊的行為用意為何?這個應該是個人私德問題,與公益無涉。

2、不過實際上還是以您所傳述的內容判斷比較準確。

一、這個有點危險呀。

二、一般來說偷東西都是私密的偷,比較不會有人大張旗鼓的偷,你說對方有偷東西的話你怎麼證明是真的呢?如果最後證明不出來是真的,就算你把這個解釋成與公益有關,還是可能會被認為成立誹謗

三、不建議再跟對方討論了…語言這種東西就是越講越誇張然後你就被告了…

四、至於他怎麼跟其他女生約炮,真的是僅涉及私德而與公益無關了,這個部分要避免去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做錯事的人 104-12-05 11:00

請問偷錄嫖妓和另一半的做愛影片 但並無上傳網路供人觀賞 私藏觀看而已 是觸犯法律的那一條呢?

另一半私自偷看個人筆電影片內容並偷偷備份!且以影片內容要脅不得與她搶監護權

並給家人朋友觀看和到處口頭散佈!

請問這影片可以當做離婚爭取監護權證據嗎?!

 

 

您好:

1.  即使您並未公開錄影畫面,但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就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2.  已婚之人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已經涉及刑法通姦罪,但因錄影畫面屬於違法取得證物,是否具有證據能力以提告通姦罪尚有爭議,但民事上顯然可作為訴請離婚之相關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做錯事的人 104-12-05 16:0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即使您並未公開錄影畫面,但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 ... (恕刪)

您好 如以上情況 夫妻育有兩子(男2歲和女7個月)

女方因偷備份影片要脅 監護權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另 男方資產比女方多 的情況下 那邊比較有利呢?

(當然目前努力認錯挽留並不希望走到這一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監護權無法答應對方之請求,則應回歸到訴訟中來爭取,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應以婚後所增加之財產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私人不法取證是否構成犯罪與取得之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要分開討論,前者,晚近見解多認為會構成犯罪(例如妨害秘密罪章之罪),後者,私人不法取證若未嚴重侵害他人權利,實務在權衡理論上多認為有證據能力。 你與他人合意性交,妻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訴請離婚,並在6個月內提告刑事通姦罪。 監護權部分若無法協議,要依子女最佳利益審酌何人較適當,將來到法院會請社福機關進行訪視,法院再依訪視報告判斷。 在還有挽回空間之情形下,不管用何種方式要儘量取得妻的原諒。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與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不同,若您有掌握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證據,可作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若關於爭取監護權,必須提出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之證據,與配偶有無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無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與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不同,若您有掌握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證據,可作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若關於爭取監護權,必須提出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之證據,與配偶有無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無關;關於傳給家人朋友看之行為,或許有散布猥褻物品或誹謗罪之疑義,至於做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應無問題,亦可作為對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罪告訴之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01:03

 妻子無故竊錄涉犯妨害秘密罪,至於可否將違法取證之錄影當作離婚訴訟證據,要依法官心證程度認定是否侵害隱私權過大而定。至於爭取監護權要看誰為小孩主要照顧者,小孩意願、經濟能力綜合判定,如果能跟妻子重修舊好是最好。如果覺得自己難以跟妻子溝通,需要委託律師幫你跟妻子和談也是方法之一。萬不得已才走到訴訟。。。

cestlavie 104-12-05 00:59

網路發表言論被告妨害名譽??線上聲請移轉管轄及變更期日內容要如何寫比較恰當??聲請都會核准嗎??未來該如何攻防??妨害名譽會成立嗎??

欣庭 104-12-04 17:39

職業家管,前陣子因為想做點投資網路行銷,所以想借些錢用用,因為曾未有信用卡上的交易,認為直接跟銀行借錢應該都不會過,因而在網路上找到彰化某間代辦公司,我對貸款都不懂,向對方表明名下有房子但不想辦房貸,能有其他方式嗎?對方說可以辦"企業貸款",然後就跟我說明貸幾年一個月要付多少之類的...我也覺得OK同意,便和他簽下委任契約!簽完之後問題就來了.....只能說怪我自己太笨了,委任契約一簽完對方就說隔天會向我說明整個的貸款流程,他要我去申請"個人工作室"和"統編"下來給他,讓他可以跑過銀行流程,然後在三個月內再去撤銷個人工作室的申請就OK了,還說我們公司很多人都是這樣申請到錢的,我一聽傻眼,覺得不妥這樣不是對銀行詐欺的嫌疑嗎??? 以後銀行查到怎樣了,我不是會成為黑名單!! 而且沒有的東西我怎麼生出來! 所以當下便跟他說我不想辦了,我覺得我有被騙的感覺,對方就說要我付違約金12萬因為契約上有寫...最近有寄郵局存證信函...要我自重

問題一: 現在他一直堅持說,當初我都有跟你說清楚,所以我們才簽委任契約(明明就沒有),但也因為當初我信任他所以電話都沒有錄音(如果有錄音 絕對是我的鐵證...),請問在法院上我需要對這部分抗辯嗎? 因為我真的只能同意或者否定他的說法 無法提出證明...

問題二:我是高雄人,因為契約上有約定彰化地方法院,所以如果是支付命令,我可以在高雄地方法院提異議嗎?還是一定要到彰化地方法院?

問題三:我當初也沒有保護自己為自己影印留合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自己也覺得要為自己的無知付點責任,如果走到法院,我唯一可以向法官主張的這點有勝算嗎?  以下是我現在擬定要對法官說的話...
[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某部分我同意某部分我否定,但否定的部分我因為信任他所以電話沒有錄音無法提出證明,所以我不會去針對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繼續糾結,但對於違約金的部分,代辦公司什麼事情都沒有做的情況下,就要我付12萬我覺得契約上在這點有失公平性,可以請他提出做事證明足以要我支付12萬給他嗎?但因為白紙黑字已簽我覺得我也應該負點責任,所以顧問費我願意給代辦公司,還請法官定奪,謝謝。]

對方現在以"法院見"威脅我要我給他12萬,不然妳就準備收到開庭通知吧,我也回說法院上談,所以想先知道後續處理方法也好應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目前手頭上有無契約?詳細的權利義務還是要回歸契約約定,倘若沒有可以請對方提供。

2、建議應該直接以存證信函要求解約,越快越好。

3、仍然屬於消費糾紛,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對方提起訴訟,屆時再依據對方起訴的程序來提出答辯。

4、管轄約款的部分可以主張是定型化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ammi 104-12-04 03:15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如下: 20151111因違反著作權法至警局筆錄,某電影公司告我BT下載版權電影,警方提示證據為一BT軟體畫面截圖,顯示時間、IP、下載完成率100%。 筆錄共兩份,內容相同僅IP不同(一為前一日下午、二為後一日上午)。 我答詢摘要: 1.我家用網路是浮動IP,故不知警方提示IP是不是我。家中網路原則上是我及家人使用。 2.我的無線網路沒鎖密碼,電腦網路24小時都開機。 3.我查過家中所有電腦,確實沒發現此電影,也不記得有下載過此電影,故不知何人下載。 4.電影公司所提示之下載論壇我從未造訪。 5.我並不知道BT在下載同時也會上傳,收到通知書後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方知。 6.我並非論壇架設者、管理者、播種者、貼文者,也未有公開上傳至個人免費空間提供他人下載或販售牟利等行為。 今天收到新北地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身份為被告,通知20151215前往開庭。 想請問您: 1.檢方在只有IP做為唯一證據的狀況下,能起訴我嗎?(我們都知道IP代表的是一台數據機,而非一個人) 2.案情僅為單純個人下載商業電影,並未有其他壓光碟、販售、牟利等,依此情節檢方會來搜索查扣我的電腦嗎? 3.如果他查扣我的電腦卻無發現該片存在硬碟的紀錄,會如何? 能反告其誣告嗎? 4.根據原告提示之證據,顯示其亦使用BT軟體方能蒐證(下載率24%),故其在蒐證同時本身就在上傳(散佈),BT傳輸為切割式上傳與下載, 即使其並未100%完成下載重製,但公開散佈本身就屬違法。如此方式取得的證據是否有瑕疵?能否主張不予採用? 5.我堅決不認罪、不和解。請問接下來通常情形檢察官大概率會如何處理?(因為我查不到單純網友下載的判例,應該大部分都被和解了) 6.假使檢方僅有此證據而堅持起訴,法官大概率會如何判決? 7.我在偵查庭上有無特別需主張事項(例如主張以簡易庭或非簡易庭方式審理)? 感謝您的回覆~ 

 

一、可能是檢索條件的問題,我覺得不難查呀,只是要花時間看判決。

二、你說的案件案由會是違反著作權法。

三、不和解不認罪要打無罪的話成本略高請三思…

四、那你要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並且沙盤推演一下…

五、偵查結果的統計我沒注意過那個網站有…判決的統計要花很多時間。就我來說我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我會去看有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無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理由很簡單,這世界上有一千件的有罪判決,一件無罪然後如果你是第二件無罪判決的話,那還是無罪判決呀…

六、以前我的價值觀是無罪的不要認,現在都是分析利弊得失讓當事人自己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4 09:01

您好

建議您先找律師討論諮詢後,暸解做無罪答辯的利弊得失,再做決定是否認罪。

另外,即使要做無罪答辯,仍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出庭,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cestlavie 104-12-04 02:22

請教各位優秀律師:

因為我在網路某討論區有發表言論,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不是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嗎?我住高雄可是被通知到去台中開庭,請問我如何在開庭前線上申請申請轉移開庭地點?以及線上聲請變更期日狀?內容或理由要如何說明會比較恰當?聲請都會成功嗎?   謝謝

一、聲請狀建議用書面聲請,不要用什麼線上申請

二、就算你聲請移轉管轄至少檢察官也要開個一庭才會決定幫不幫你移。

三、這樣的狀我寫過,准不准還得看檢察官

四、統計機率沒意義…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104-12-04 00:12

請教律師~本人因在網路被一女子片前後~不甘在FB對女子有些謾罵及傳送給對方朋友敘述她對我的行為跟該女子照片~後被她拿這些當證據告我要30萬裁撤告~但我不從~現在偵查完有做我也都承認~等開庭審理~這二項罪名成立很重嗎? 會坐牢嗎?  謝謝~

 

感謝林律師解答~我只是對她FB上的朋友以個人傳送訊息方式讓對方知道她對我的所為~並沒有再公開場合或網站散佈~而照片是她之前給我的並沒不雅或露點~單純生活照~只是有在一個聊天網站以私密方式向人詢問她的名子跟透露她電話~這樣構成妨害秘密嗎?  謝謝!

 您好,

一、妨害名譽部分:要有公開的謾罵,或是傳述指摘非事實的事情,但如果您與其他人敘述的是事實,非涉及私德,則不成立犯罪。

二、妨害秘密部分:您是照了他甚麼照片或是傳送他甚麼照片?私密裸照嗎?如果只是一般的照片,是沒有妨害秘密

三、還是建議您找律師談談

104-12-03 14:09

您好~

我前天有收到衛生局寄來的雙掛號信~內容主旨寫我疑似菸害防制法~因我在網路有賣訂做手機殼.圖像香菸盒造型及標題文字有打煙等字~但因我不知道不是香菸的商品(只是手機殼)並沒有危害人體也不能賣?信中我收到此信10日內書面陳述意見書寄給本局~如有疑慮洽健康管理處~請問陳訴書應該要提供什麼資料?會被罰款嗎?
昨天有致電給承辦人,是告知因為疑似怕我是與菸品有合作達到廣告及曝光效果~但因為我初犯並不知情可加以說明 沒有合作關係~有可能免罰或是罰緩10萬~
我自己是有打好一份陳述書~但第一次打不知道應該怎麼陳述比較好~該怎麼辦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陳述意見書的內容應該從您只是純訂做手殼殼出發,說明未與菸商合作。

2、倘若沒有把握自己書寫,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避免遭罰。

104-12-03 15:24

您好~律師  謝謝您的回覆~~我陳述內容為何刊登商品~不了解條例情況下刊登商品~並有告知說明未與菸商合作關係也沒有幫他們打廣告~
也提供訂做手機殼廠商資料 ~請求原諒初犯~請問這樣打內容是否可以?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57

 有時你自我辯護的東西不是法律上的正當事由,無法達到實質有效的辯護。建議你可以拿給律師諮詢或修改你的陳述意見書,再交給主管機關!

104-12-04 00:33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時你自我辯護的東西不是法律上的正當事由,無法達到實質有效的辯護。建議你可以拿給律 ... (恕刪)

 您好~因為目前失業中,才網路上刊商品販賣?,並證明與菸品無任何關係???,真實訴說請求原諒,可以將我擬定好的這份陳述書MAIL提供給您看看嗎?

小璨 104-12-03 12:38

我的稱號叫做 "鼻要玩小北棲" 告訴當事人稱號"唐龍"
事件經過如下面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UmqcRwdGQ

我想問的問題是 如果不出庭 讓自行判決可不可以 或者 提前做和解 以及 報案後 如果收到法院通知 是否還要繳納1000的預繳費用?

想要告他其實不是真正的心理不舒服或現實受引響 基本上我只是想讓那個人學到一次教訓 知道網路上罵人也是觸法 我是希望用這次機會 讓網路上的人知道 這件事情絕對會被列上被告 而不是兒戲而已 所以後面還請律師可以解題一下 個人也是待業中的年輕人 都在打零工 實在沒時間出庭 之前的事件是開了三聯單事後都沒通知 故以為三聯單開了只是先拿著 要上法院 才在去警察局做一次要求=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但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您都拒絕到庭的話,檢察官會認為您沒有提告的意思而給予不起訴處分。恐嚇罪的部分屬於公訴罪,但可能造成檢察官草率結案。

2、員警受理之後一定會移送地檢署,您一定會收到傳票,倘若沒收到,可以詢問一下員警是否移送了。

3、因為是刑事程序,所以沒有規費的問題。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小P 104-12-01 19:20

律師你好!

近日在網路上因買賣有所糾紛,我是從是代購交易,而起因是因為買家收到賣家寄錯的商品,而上網路上大肆PO文「暗喻」我有給予假資料以及交易過程,而期間也有多數其餘網友在底下留言說我交易作假等等言論,進而造成了我方嚴重商譽損失。

那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想問我們賣家要如何透過法律尋求自保呢?

是否可以提告毀謗、加重毀謗罪、妨礙名譽,以及附帶民法提出商譽損失呢?

 一、可以考慮提告,是否可能成立要看具體證據

二、我查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
    條第2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同法第313條之妨害信用等罪。
    又其先後在本件網站論壇上張貼如附表所示內容發言之行為
    ,均係基於妨害告訴人梁○○名譽及信用之犯意,且接續於
    緊密之時空內接續而為,所侵害之法益同一,應屬接續犯,
    而為包括之一行為,故被告以接續之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公
    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信用等罪,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
    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較重之加重誹謗罪論處。爰審酌被告
    於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之網頁,散布指摘足以貶損告訴
    人之名譽、信用及人格評價之事,其行為確屬可議,並造成
    告訴人精神上非輕之壓力,因而受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及焦
    慮狀態等症狀(參偵卷第5頁,告訴人所提彰化基督教醫療財
    團法人鹿東基督教醫院診斷書),且就告訴人經營商譽之影響
    亦不可謂不輕,惟念其犯後已知坦認犯行,態度尚可,暨其
    智識程度(大學肄業)、家庭經濟、犯罪動機狀況、迄未與告訴
    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法諺有云,不好的言論要以好的言論來洗滌。訴訟只是其中一

    種手段,你也可以考慮在網路上留言自清,這個還蠻常見的。

四、也有看過有人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讓律師擬個文,貼在網路

     一則表明立場,一則讓大家知道你是有聘任律師的,這也是一個方法。

五、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如果有要處理的話要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

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hang 104-11-29 21:0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是一般食品引用官方廣告詞,但被列入涉嫌誇大
以及提到醫療效能,食安法28條,例如失眠(僅在標題提到這兩個字)
但並沒有強調可以 "預防"失眠 / "改善"失眠 / "減輕"失眠 / "治"失眠
之類等等的動詞,是否也是涉及提到醫療效能呢?

因為對法律不太了解,且產品只有一件且並未售出
想請問在XX拍賣等平台刊登也算是 "廣告" 的一種嗎?
網路店家沒有購買拍賣平台的廣告的話,只刊登在自己的網路店面,這樣也算廣告行為的構成嗎?? (係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進而招來商業利益之效果) 

 如果依上面罰的最低四萬到四百萬,最低的話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呢?
商品價格不超過400,罰條是否有分針對個人賣家或是企業店家等專業營利業者? 

真的非常疑惑~ 想請您給個建議,非常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20:1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問題回覆下: 1、請給我實際的內容才能做判斷。 2、倘若確實違法,可以請求從輕量刑,不過至多就是最低罰鍰額。
菜哥 104-11-29 11:37

我跟A在網路上起了爭執

寄信溝通 了解情況

但今天我的"信件內容"被截取到論壇上

且是B所發出來的

令我覺得不愉快

本來下私下溝通解決糾紛 但被B PO文在論壇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12: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

倘若信件內容涉及隱私個資或是足以損害您名譽內容,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散布妨害名譽之言論,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散布妨害名譽之言論,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樂樂 104-11-28 11:47

我在網路上購買了手機,拆封後使用不到一天發現手機有問題

打給店家要求退貨,店家告知須送回代理商,要代理商先釐清問題點才願意

退款,這樣合理嗎?我用不到七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1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在鑑賞期內可以無條件退貨。

2、倘若您是要換貨的話,還是要看商品的瑕疵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3、程序上倘若商家處理方式違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富富 104-11-27 22:26

律師你好 昨天有我接到警察的電話 告知我被某某某告詐欺罪 問我哪時候可以到案說明 我請警察說我可以等到通知書在過去嗎 然後我大概知道是甚麼的事情 內容如下

 

我跟那某某某是在網路遊戲認識 玩久了自然有交情 知道那名女子喜歡我 突然有一天我們在LINE通話中 剛好我要衝裝備 問她有沒有材料可以賣我 當下半夜3點多 我剛好要儲值點數 然後剛好我的賣家不在 她告訴我她要幫我儲值 然後她跟我要了遊戲帳號幫我儲值約6000台幣 之後我在電話說我明天匯款給你 她說不用 她不想要跟我有任何金錢交易 事後儲值完 我把遊戲帳號密碼給改掉了 睡醒 看到訊息說我怎麼改帳號密碼了 她要開我的上線 把我裝備在弄得更好 我一直拒絕 她告訴我她要送我 連她送我東西 我都那麼不信任 之後我跟她一起把裝備弄好了 還是繼續一起玩遊戲 過沒多久 因為網路上面的人說 我的東西都是靠他 我跟他爭吵了 到了最後 他叫我還給他 我說好 問他要新台幣 還是 遊戲等質物品 他說了 要遊戲等質物品 我隔了3天後還給他 他也確實收到 他自己也上面說清楚 給了他之後互不往來 然後到了昨天我就收到我詐欺罪的通知 以上我跟他的記錄LINE都有留著 請問我去警察局該如何做 我這樣有已經還給他東西 有記錄 還算詐欺

您好: 如果依您所述,建議將該些訊息均拍下來存檔,並提供一份給警方當證據,也可以先和律師討論且委請律師陪同應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2:35

您好,關於您問題,對方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您施用詐術之證據,您可提出與對方交易之相關訊息紀錄,證明您無施用詐術,無詐欺之犯罪之,亦可於警詢前,考慮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答案,避免自己之答案,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富富 104-11-27 17:06

律師你好 昨天有我接到警察的電話 告知我被某某某告詐欺罪 問我哪時候可以到案說明 我請警察說我可以等到通知書在過去嗎 然後我大概知道是甚麼的事情 於是我今天去找了律師事務所 然後告訴她事發的內容 內容如下

我跟那某某某是在網路遊戲認識 玩久了自然有交情 知道那名女子喜歡我 突然有一天我們在LINE通話中 剛好我要衝裝備 問她有沒有材料可以賣我 當下半夜3點多 我剛好要儲值點數 然後剛好我的賣家不在 她告訴我她要幫我儲值 然後她跟我要了遊戲帳號幫我儲值約6000台幣 之後我在電話說我明天匯款給你 她說不用 她不想要跟我有任何金錢交易 事後儲值完 我把遊戲帳號密碼給改掉了 睡醒 看到訊息說我怎麼改帳號密碼了 她要開我的上線 把我裝備在弄得更好 我一直拒絕 她告訴我她要送我 連她送我東西 我都那麼不信任 之後我跟她一起把裝備弄好了 還是繼續一起玩遊戲 過沒多久 因為網路上面的人說 我的東西都是靠他 我跟他爭吵了 到了最後 他叫我還給他 我說好 問他要新台幣 還是 遊戲等質物品 他說了 要遊戲等質物品 我隔了3天後還給他 他也確實收到 他自己也上面說清楚 給了他之後互不往來 然後到了昨天我就收到我詐欺罪的通知 以上我跟他的記錄LINE都有留著 請問我去警察局該如何做 我這樣就算詐欺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7: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來往過程並無欺瞞的情形,則不會構成犯罪。

2、不過畢竟涉及刑事犯罪,仍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hyj253 104-11-27 12:11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你好:

最好與父母、兄弟姊妹坐下來談妥後,書立協議書,約定你所說的事項,並載明如何記帳、查帳之方式,讓父母、兄弟姊妹簽名,同時可約定扶養費的負擔。 若父母已經達到需要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之程度,可以聲請法院選認監護人或輔助人。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7 14:27

您好:

如前述徐律師所述,光留存單據或許還不夠,為免日後仍有糾紛,建議如您父親已達需要監護宣告之程度(此須有醫生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為宜),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以您本人為監護人,為他代理日常生活及交易。如仍尚未到達此程度,則可擬定一授權書或委任契約,將您日常處理的事項約定在內,表明您父親已同意授權由您代理處置,並由您父親簽名蓋章,日後較無爭議。

mimi 104-11-27 10:53

被告詐欺案2次開庭都未到,審理期間得知被告脫產,將名下房屋過戶給媽媽,經詢問可聲請"撤銷債務脫產行為"來自保債權,但因經濟關係無法請律師寫狀紙,網路上查詢到的資料又不知道是否是適合此案件用的訴狀,已一個頭二個大,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該怎麼寫

煩請律師們幫幫忙,教教我如何自寫狀紙,來確保自己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直接至法院服務台購買狀紙,並向服務人員直接請教如何書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7 18:25

可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若是資格符合,法扶會將指派律師協助訴訟或單純撰狀。

mimi 104-11-27 10:09

被告詐欺案2次開庭均未到場,得知審理期間將名下房子過戶給媽媽,經詢問可寫狀紙撤銷被告脫產行為,因經濟因素無法請律師寫狀紙,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自寫訴狀自保呢?

網路上查詢到的不知道是不是適合我用的訴狀,內容有點看不懂,請律師們教教我吧!

你好:

可以通謀虛偽或詐害債權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效或得撤銷,並代位債務人行使權利,需要撰寫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起訴狀向法院起訴。 若經濟上有困難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若符合申請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MODESTY 104-11-26 19:27

A先生於104.10.15~104.10.27(中間經歷兩個六日),當初我們應徵時都有事先告知關於勞健保的相關事項,一開始我們不會主動幫受雇者投保,等到受雇者自覺願意繼續受任於公司再請受雇者自行提供證件給主管協助辦理,104.10.27  公司陳小姐主動過去詢問翁振榮先生是因為該人員表現認真所以才進一步確認他是否有意願想在公司繼續任職! A先生當下第一次告知右眼不適(有黑影), 將於10/31和女兒到眼科回診並且有告知會視眼睛狀況才決定是否再繼續受雇於公司,公司有再次詢問與翁振榮一起作業的員工確認A先生在職期間除了陳小姐10/27主動詢問那次其他時間A先生並無反應身體與精神上並無任何不適之狀況!

  A先生於104.10.28開始請假,病因

1.    裂孔性視網膜剝離:臨床上最為常見,主要和高度近視、眼球老化、玻璃體病變及外傷有關係。

  其中經A先生告知104.10.27晚間就已經到眼科診所就診並開立轉診單到成大醫院104.10.28住院10/29開刀 11/4出院

  104/10/28A先生的太太小容下午有跟我聯絡上(因為陳小姐當天出差),說明要再加保勞健保的事項,說勞健保可以寫提前三日的日期,陳小姐也口頭承諾協助辦理但是陳小姐有告知本人當天出差不在公司,事後我有問過勞保局的承辦人員他們承保是憑郵戳上的寄件日期不是填寫日期,有將此情況告知A先生太太表示如果目前走加保程序實屬於不對之行為,如果勞保局兩相對照起來我們公司會有麻煩。

  事情發生期間A先生及其太太曾有提及此項療程需要花費八九千元,此筆費用對一般受薪家庭來說也是一筆金額,陳小姐也口頭承諾過會替他們向公司爭取慰問金。事後也給予3600元慰問金!

   事後經公司主管轉述,A先生希望可以再多給一個月的薪水做為補償,不然他就要到勞工局去投訴我們,這樣我們該如何處理?

   經網路查詢我們雖然是先有跟受雇者口頭協議勞健保之事項,但是在勞保原則還是不符合規定,A先生104.10.15~104.10.27含兩個六日共13天我們是會被罰款這13天需繳費的四倍=(1809/30*4)+(1409/30*4)*13=5577元,這樣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20: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應該是第一天上班就要投保,否則處理4倍罰鍰,倘若造成勞工之損失,還必須另外負損害賠償責任

2、建議公司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相關制度,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回覆如下:

一、勞保性質上是雇主的「強制責任險」,看似保障勞工,實則是在減輕雇主負擔,雇主不按規定加保,若勞工發生意外,仍然可以依相關給付標準向雇主請求賠償。而且,勞工保險條例是強行規定,不能經由協議或特約(無論口頭或書面)排除適用。

二、雇主未依規定加保,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除了你計算的罰款外,還是要賠償勞工原本正常加保時應享有的給付(目前我算大概有:普通傷病給付、醫療給付、視情況可能還有失能給付,很明顯應該會超過一個月薪資---如果對方去法院起訴請求的話,雖然訴訟上公司或許有其他可以主張的空間,但難以證明,勝算不大)。

三、公司確實理虧,因此,依你所述狀況,我的建議是照對方要求給付(一個月薪資)才是划算的,請記得雙方要簽立和解書,並加此條款:「除本和解書所列條件外,雙方均同意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

 

 

hyj253 104-11-26 18:08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阿樂 104-11-26 08:56

你好

因在網路結識一名女子,約出見面,但沒見到本人,卻被一名男子拐騙買智冠mycard點數前前後後買了26萬,隔日馬上去報案,將購買證明全部交給警方,想請問後續這些點數會被凍結使用嗎,被騙走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沒有遊戲點數凍結程序,所以遊戲點數的部份可能會被使用。

2、刑事起訴之後,可以看看對方要不要和解,倘若不願意,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啊毅 104-11-25 22:34

我摩托車分期有一段時間沒有繳了

我中間我有幾次想跟他聯絡處理問題

但他的態度非常差 要我一口氣把尾款都交給他

我一時湊不出錢來 他就照三餐打電話到家裡 給我的父母 我工作的地方 我住的社區

一天十幾通還算次數少的

又傳簡訊說一段時間沒繳了要加利息錢 

我不再家就叫他們的專員來我家要錢

事後在傳簡訊說要加10000元的外派費

又說如果不給他錢就要告我詐欺 侵佔

我真的想好好解決 尾款我也存到了

但是又怕給他錢後他用各種理由在跟我要錢

我該怎麼辦?請各位幫幫忙 我的家人已經被搞到連電話都不敢接了

他是21世紀融資公司 網路看他的風評普片不太好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你好:

若對方持續騷擾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範圍,可以提告強制罪。 對方在民事上頂多可以請求違約金遲延利息或依法取回車輛,不能隨意增加費用,可以拒絕對方的請求。 單純因為經濟因素無法還款,不會構成詐欺侵占罪。 建議聲請調解,一併解決紛爭。
Iris 104-11-25 14:55

各位律師好,

因日前我有人民幣換台幣需求,有在網路上找人換匯,

結果遇到了三角詐騙,詐諞集團也是利用他人有換人民幣的需求,

詐諞集團請其他受害人將台幣匯到我的帳戶,

而我將人民幣利用支付寶匯到詐諞集團指定的帳戶,

目前其他受害人已經報案了,而我的帳戶也變成了警示帳戶,

現在則是被動的在等警察傳喚我去說明

我想請問:

因私下換匯其實已違反了銀行法,那在我到案說明時,私下換匯這塊是否會讓我被起訴??

我在警察傳喚我去說明前,還可以先做什麼準備??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32

 我有一位當事人也是跟您有類似情況,應蒐集你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以及匯款紀錄,證明你並不是詐騙集團的共犯。如需要跟律師詳細討論案情或協助幫你辯護,歡迎聯繫。

Love Peace 104-11-24 12:00
今年八月我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個女生...見面後他跟我說他欠了高利貸 還不出來 家裡面只有奶奶 不想讓奶奶擔心 所以都沒跟奶奶說 還要給奶奶生活費 週轉不過來才會去借高利貸...我就問了他高利貸借多少錢? 他說兩萬 加上最近遲繳的罰款總共是三萬 然後說他身上已經沒有生活費 可否再多七千 因為同情心使然 總共借他三萬七... 當天我有請他寫借據 並請他帶著身分證來讓我影印 可是他一開始只拿著一個之前影印的沒有完整頭像的身分證影本 跟我說他身分證被扣在高利貸那邊之後會補給我 寫好借據口頭約定之後每個月會還3000~5000 (這個LINE上面有證據) 接下來他就變得很忙碌 在LINE上面問他什麼時候要補給我證件? 他就一直說他很忙..一直拖延..說他身分證還拿不回來..沒辦法給我一個完整身分證正反面的影本..我就問他為什麼拿不回來..他就說不只借這麼多..所以還被扣在那邊 接著到了九月還款期..他就說他沒錢 無法給我...說因為他收入不穩定的關係 所以會等到11月再還我一筆大筆的錢...結果到了11月又跳票..我開始懷疑我根本遇到詐欺了 因為我從來沒看過他真的身分證 他給我的資料我懷疑可能有變造 接下來11月還沒到還款日期 他又出現了 說他阿公去世 要給殯葬業錢 沒有錢....我心想平時都找不到人 要借錢人就出現...順便要求他給我之前沒給的身分證背面..所以我就說沒問題 但是要先給我身分證背面影本 於是他就LINE給我 叫我趕快轉帳 他很急(PS: 我心裡面想說之前叫他給我都說什麼被扣起來 說我很盧 不願意給我 現在要借錢就有 真是莫名其妙) 我接著跟他說 我直接去現場吧...他就一直說不用..說轉帳就好...我堅持我一定要到現場 直接給對方錢..他就又消失了... 過了沒多久 我打他本來的電話 變成一個男的 那個男的說電話借他用三個月 現在電話收回來自己用..說也有其他人打電話來要錢...他之後給了我一隻電話 說是那位女生老爸的電話 我就打去找那個所謂的老爸 接著這個老爸就說 他會了解情形 說會處理 叫我不用擔心過了兩個星期...這個老爸也消失了..不接電話 神隱... 以上是事情的經過...我想這個人可能早就身上也沒啥錢 早就不打算還 告民事只是拿到債權憑證 意義好像不大如果我懷疑他說的借錢的理由根本就是幌子 不知道在網路上利用了多少人的同情心目前我手上有的證據就是跟他LINE的對話 以及跟他老爸(不知道是真老爸還是假老爸)的錄音 還有那位自稱是他朋友借他三個月手機號碼的LINE的對話想請問各位律師...這種人告他詐欺難度高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4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沒有對方所說的高利貸、給付奶奶生活費等情勢,對方的行為就涉及詐欺罪。

2、不過倘若您要告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由律師撰擬告訴狀,因為此類案件很接近民事糾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kskate 104-11-24 00:12

律師您好!

由於我在網路下載了網路遊戲單機版,論壇標榜了【一鍵架設馬上玩】就因為能馬上玩,所以我下載了他發表的論壇【傻 瓜一鍵包】玩了一個多禮拜後就不想玩了,事後經過了一個多月,我卻收到了遊戲公司的告發,他們告我著作權,他們說我入侵他們的伺服器修改他們的遊戲內容 (我的天啊!我有這麼大的本事,我早就去他們公司上班了!)還說我把修改後的資料用來架設私服。

後來我將遊戲包請我大學的姪子拿去給電腦強 的同學看,他同學說:這種單機架設包雖然是單機沒錯,但裡面包含了病毒木馬程式,只要我執行了,就馬上變成了一台伺服器可對外網開放連結!遊戲包裡面的程 式是別人架設私服所遺留下來的雜物程式,經過高手修改後變成了單機版!但是裡面架設伺服器的工具在我執行單機遊戲程式時,會連帶一起把這些工具一起執行運 作,而這些電腦的瑣事,架設等等之類的東西我根本不會,更別說我去架設這種高難度的伺服器!

請問,我真的沒有架設私服,我也沒有入侵他們的 伺服器亂改東西!後來遊戲公司要我去他們公司談和解的事,我聽到這個消息,我當然很樂意去談談,進入辦公室後,他們找來了一位法律顧問跟我聊天,之後還要 我寫悔過書〔內容寫著:我所架設的伺服器絕對沒有用於營利...等等之類的內容!〕他們說我寫這張之後會安排時間跟我和解,結果!過沒多久我又收到法院通 知書!要我去偵查庭應訊!去應訊後,再檢查官那邊得知!他們把我寫得悔過書拿來當證據!他媽的!我真的好生氣喔!我明明沒有做的事!為何要這樣搞我呢?而 且我還求他們不要再告我了!我會因為這樣被公司停職終止我的職位,我也說明了我在那裡下載的遊戲,請問我該怎麼辦才好!?這種行為真的好惡劣!用和解來當 誘餌,引我去被陷害!請問為何他們要這樣對我?

一、這個部分如果你要打無罪的話可以考慮做測謊。

二、第一個測你沒入侵對方電腦,第二個測對方跟你簽和解書時怎麼跟你說的。

三、找個律師幫你辯護,律師可以幫你安排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1.偵查庭偵辦的事由為何??

2.對方遊戲公司的要求為何??告您總是要有目地的

3.同楊大律師所言,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laine 104-11-23 23:23

最近我外婆失蹤,我們有網路發文希望大家協助尋找,我表妹也有發文,但因為他的內容表示,外婆的子女有虐待不聞不問,所以別跟子女聯絡,要跟表妹聯絡。
但表妹是未滿18歲的人,我覺得他這樣協尋內容在網路上散佈,怕造成有人誤解,而不敢跟家人們聯絡,但妹妹其實也沒有能力可以解決。所以私下通知妹妹的父母請求他們協助勸導。

後續妹妹一連串的在他的網路臉書個人專業公開言語批評,也來我的臉書頁面留言,勸導後也沒用,請問是否構成批評毀謗騷擾? 附圖如下。麻煩了感謝

此連結圖為妹妹最先所發的協尋內容
https://www.dropbox.com/s/0v0z0k7vs8de8mx/%E8%9E%A2%E5%B9%95%E5%BF%AB%E7%85%A7%202015-11-23%20%E4%B8%8B%E5%8D%8811.27.03.png?dl=0

再來是我所透過他父母拜託勸導後他發的文章(在他個人頁面)
https://www.dropbox.com/s/2cfsgl38suzgbt5/%E8%9E%A2%E5%B9%95%E5%BF%AB%E7%85%A7%202015-11-23%20%E4%B8%8B%E5%8D%8811.25.41.png?dl=0

https://www.dropbox.com/s/zmnxx977fyi9x6b/%E8%9E%A2%E5%B9%95%E5%BF%AB%E7%85%A7%202015-11-23%20%E4%B8%8B%E5%8D%8811.25.58.png?dl=0

這是他到我頁面所留的言
https://www.dropbox.com/s/o3s4qxqc4lwfzla/%E8%9E%A2%E5%B9%95%E5%BF%AB%E7%85%A7%202015-11-23%20%E4%B8%8B%E5%8D%8810.11.35.png?dl=0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4 14: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內容有影射我方不孝順,可能涉犯誹謗罪,依法可以報警處理。

2、不過建議可以先以律師函等比較正式的手段要求對方撤回發文,因為未滿18歲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縱使日後撤告,少年法庭還是會處理,您可斟酌。

104-11-23 17:13

11/22早上的10:多我在fb社團po文賣東西,然後11/23的凌晨被通知我盜他們公司的圖以構成竊盜.侵犯肖像權並且要提告,對方有問我要和解還是走法律,我跟他說要和解,可是他今天跟我說他們老闆在跟律師團開會,請問這是準備要告我了嗎?我還未成年,我很怕被告,但是如果和解賠償龐大金額怎麼辦?我平常都靠在網路上賣小東西賺錢而已,家裡也沒什麼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我也不敢告訴爸媽,我不想麻煩他們…怎麼辦怎麼辦

*我盜了兩張圖  一張是他們的摸特兒 一張是商品圖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成年,您自己去簽和解書也是不生效力的,您還是應該讓您的法定代理人協助,也避免對方利用您未成年而受有不利益。

2、倘若雙方無法調解,因為您未成年,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的程序與刑事程序不一樣,除了行為之外,還要檢視您的家庭關係等,屆時就有委請律師協助之必要。

104-11-23 18: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成年,您自己去簽和解書也是不生效力 ... (恕刪)

請問如果要賠償金額  我要賠多少?能不用金額賠償的方式用其他方式和解

他說在跟律師開會,是要告我了不打算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告知您父母,若對方要求過高,則可以在開庭時向法官陳明,法官會審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28 104-11-23 14:23

本人8/23日在虛擬遊戲中遭人詐騙並已報警處理,但抓到人後對方卻無意和解,警方告之雙方日後需要開庭,我想請問的是我是透過警局報案提告的,日後開庭是會在我還是對方所在地開偵查庭或法庭呢?我在台中對方在嘉義,看網路好像都說以被告戶籍地,但有的卻說自己是原告在自己那邊開庭,所以想請問到底會在我原告台中還是對方被告家意呢?因為公司請假都必須在一個月前提出,怕到時候要到嘉義請就來不及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以被告戶籍所在地之法院為管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3 21:04

被告住居所地或犯罪行為地為開庭地點。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15

 原則上依以原就被原則係以被告住所地為管轄,但是因為你在你的住所地被詐騙如果匯款也是在你的住所地匯款,可以認為你的住所地是犯罪行為地之一部分,那麼也可以取得管轄權。

rex 104-11-23 11:38

我在公司被同事單方面毆打3.40下臉部,邊打邊罵我被扣住頭無法動,拳打的我眼鏡壞眼角鼻子嘴巴內出血且有輕微腦震盪,攝影機全程都有拍到,快結束前同事來阻止有看到一點,錄影也都有錄到。事件發生前我們沒有口角,略有工作意見不合,對方是突然從後面衝上來襲擊打我。

當天馬上去醫院開驗傷單和去警局備案,警察說要提告才會有正式流程去做,備案沒有任何法律效益,我一開始也只是怕對方再找人來挑釁甚至傷害

過幾天,與對方傳訊息的過程中,對方想要道歉和解但我一點都無法接受也不要,所以最後決定要提告

有爬了一些文了解一下流程...
請問這種程度提告到最後有傷害罪成立的可能嗎?完成不考慮和解
不請律師只是自己去開庭時陳述事實可行嗎?
進入司法程序大約會花多少時間多少花費和去法庭次數才會有結果?
附帶民事求償的部分該如何申請?
公司錄像不準我拿取,說需要警方到場才給,請問警方取到後我可以取得拿來網路擴散或請媒體報導嗎?公司會不會以個資盜取來反告我?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好的方式可以讓對方償還罪過,因為查網才得知台灣傷害罪最沒有到達重傷害都不會很嚴重懲罰,但對方欺凌的態度讓我完全沒辦法接受草草了事的和解和小額賠償,錢不是問題,我不要錢,是不是最後只能以司法來處理這打人事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提出錄影影像及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提出錄影影像及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苦於偵查庭,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願,請求檢察官移付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嘗試調解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艾蒂 104-11-23 10:32

問題 :

104/2月新建案交屋,104/4月入住,104/08月使用X訊網路公司並簽訂一年契約,104/11/22管委會公佈使用強制規定使用X訊網路公司(南桃園第四台/中華電信除外)請問是否有違法之嫌?

補充:管委會與X訊網路公司(強制使用的)於104/11/22公佈,契約簽暑日期卻是104/11/23 (未來日期)是否有偽造文書罪之嫌?還是其他罪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社區公用網路,此部分只要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是規約授權,管委會都可以做,倘若是強制住戶只能跟特定業者簽約,則住戶沒有配合之必要。倘若管委會有其他強制措施,屆時再提起救濟

2、簽約日期的部份,此部分沒有涉及偽造文書,除非有用作非法用途。

艾蒂 104-11-26 01:1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社區規約草約只有第一屆(管委會)招開區分所有人會議並指有決議選舉管委會人選和重大修繕或改良之標準為新台幣10萬元 ,而後再也沒開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沒在公告追認? 請問這草約其他條例是否還有效用?

如上提所問並沒有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是規約授權但管委會強制剪斷原有X訊社區網路強制不得入內社區維修是否有違法之嫌??

老實人 104-11-26 10:16

顯然違反電信法38之1條,但是NCC?不把管委會當作適用對象.

因此向NCC檢舉可能會吃閉門羹.

NCC這樣的作法我很不服.

阿志 104-11-23 10:05

想請問 如果在網路上說別人娶了越南老婆,但在講話過程中完全只用"你",無指名道姓或說出對方ID,對方我問說誰或是不是在說他我沒有回答,而且頻道中同時有4~5個人在說話,若對方要提告毀謗公然汙辱請問成立嗎?
如果成立那我該如何準備呢? 

MAC 104-11-23 09:46
下面是對話過程(一)   
意見: 態度極差的買家...........
*多下標不取消,把責任全推給賣家?
*商品有問題我們可退可換,你拿另一筆交易成功來故意給我們普評?
規定是XX訂的,能處理我們都會協助,普評也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嗎?我們還是願意與你溝通~  回覆: 極度爛的賣家,給的商品有瑕疵,本人有容人的雅量而且懶得再寄回去給你,給你普通評價剛好而已,沒想到直接設立黑名單並且投訴,還給我負評價,爛店家,還跟我大小聲。 (2015-11-09 14:15:43) 回覆: 請大家小心這個賣家(tXdXwXy3c),給普通評價他會直接給你負評價,而且還會投訴你,下面是他的賣場
http://mybid.ruten.com.tw/crXXit/rXle_p?tXdXwXy3c 回覆: 有下標兩筆,而且一筆有成功,另外一筆沒有遲遲沒有付款,不是很奇怪嗎?而且成功那筆明明就有買家的資料,為何不打電話問?直接投訴,還跟我大小聲,說不爽那就退貨啊,爛賣家爛店家。做生意沒有這樣在做的啦,爛店家。 (2015-11-09 14:20:25) 意見:

請注意你的發言,在網路上點評一樣有法律責任,"打電話過去還會說不爽退貨阿"已為不實指控意使毀損商譽,本賣場已截取與你通話中之錄音錄影檔佐證,再繼續有不實指控,將採取法律途徑捍衛本賣場商譽!

 

下面是對話過程(二) 

寄件人:XXXXXXX3c 時間:2015/11/20 11:42:56   請賣家針對買家交易商品問題協助處理與回應...........

已明確告知商品有問題我們可退可換(於收到商品7日內由我方提出,詳可見買方評價頁),買方說"本人有容人的雅量而且懶得再寄回去給你"(我方並未要求買方寄回,我方本可派車前往收回退件),依此判斷買方寬容大度不需要退換貨,並非賣方不處理(詳可見買方評價頁),謝謝!

我方不再於此回應相同問題(之前留言已說明過),訴訟資料亦已收集完成,提出告訴研議中!!

 

試問:該賣家未經過本人同意,就私下錄音行為,是否我可以針對該賣家提出妨礙秘密之告訴。或者是我有何種反擊之手段。因為我覺得我權益受到侵害。

※對方之商品瑕疵部分我已經有拍照,而且賣家的資料未提供退貨處理方式。

阿達 104-11-23 08:54

朋友賣給她友人網路遊戲點數,使用了半年,網路公司倒了,她友人可以告他詐欺嗎?

Hikari 104-11-23 01:39

敬啟者:

 

我是當事人的朋友,因為她打字並不快,又有聽覺障礙,所以本人有事先徵求她的同意,也了解過大致上的想法,才特地註冊帳號來這裡詢問。

 

事情是這樣子的,起因在於男方(也是聽障)於婚後不接受女方與前夫所生的大兒子同住,導致女方每次下班以後,就要先回娘家照顧小孩,晚上十點多才回家休息。後來因不堪來回奔波的疲累,有跟男方討論過好幾次,希望可以接回來住,然而卻被打回票。甚至在婚後,男方也沒有回娘家探望,讓女方在大家面前難以做人。


不但如此,也會因為生活上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種種,意見不合,常常吵架,由於男方思想幼稚,個性過於固執霸道,讓女方不得不順從,以致於日積月累,對男方的怨恨日益加深,感情也越來越差了。

 

早在之前,本人有勸過女方好幾次,要女方跟先生好好地溝通,可是在過去一年下來,情況還是依然沒有改善,主要的徵結就在於男方的幼稚無知,蠻橫無理,也沒有主見,老是聽家人說什麼就做什麼。

 

除此以外,之前雙方兩人準備要結婚的時候,女方領出存款四、五十萬付清房子的頭期款,甚至電器用品、新傢俱和喜餅,皆是女方用存款付清,加上前面提到房子的頭期款,一共有八十萬左右。

 

起初在第一年,男方因上述的原因,每個月會拿薪水給女方管理,就是為了報答女方上述的行為,之後女方以男方每個月給的薪水,幫男方支付保險費、油錢、行動網路和生活所需的開銷,同時也買了中古汽車機車

 

直到第二年生了女兒並坐月子以後,男方再也沒有拿薪水給女方,反而是給男方的母親保管。有時候一起出去吃飯的時候,都是各付各的,有違夫妻常情。不但如此,家裡的生活所需的開銷,如水費、電費和瓦斯費等雜七雜八等費用,皆是夫妻兩一人出一半。

 

綜合以上的種種原因,就在去年有一次女方打算協議離婚的時候,卻被男方家人要求必須支付小女兒一百萬元贍養費(和現任的丈夫所生)才能離婚而打消念頭了。可是呢,就在前幾天女方要求男方參加岳母的七十大壽時,男方卻居然拒絕出席,甚至還阻止女方帶小女兒參加外婆的生日,因此女方對男方徹底絕望了,不再繼續守住沒有未來的婚姻,是以才決定離婚

 

本人之前有查過相關資料,也許是我查漏了,如果是給小孩子的話,那就只有扶養費,而且還是定期給付,並沒有見到所謂的贍養費或一次付清的規定,尤其是贍養費,那不是男方應該給女方的嗎?

 

另外,房子是在婚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所以夫妻兩前前後後繳了大約一百多萬的房貸,若是打訴訟離婚官司的話,那麼之前男方幫忙繳納的房貸,是否也要一併還清呢?

 

又女方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一筆贍養費,甚至要求精神損失賠償,就是前述的天天往娘家照顧小孩,所耗掉的金錢與時間以及沒回娘家探訪等。還有女方和前夫所生的大兒子,男方是否也要支付大兒子的扶養費呢?

 

早在之前,有聽女方提及過,今天晚上雙方父母會出來談判,可能的話,個人希望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收場,這樣一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唯恐萬一,還是來此註冊詢問,是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譬如說扶養費定期支付和探視權等一些應有的權利。總之,不到最後的關頭,女方絕不會打訴訟離婚方式來解決。在此補充一下,夫妻兩是在西元2011年10月份結婚

 

最後,就在這幾天要準備離婚的時候,男方卻心有不甘,夥同另一個朋友,到處造謠生事,跟其他聽障朋友說女方的不是,以致於女方的名譽有損。由於是用手語方式來表達,證據收集不易,如果找聽障證人來作證,對於提告妨礙名譽罪名是否有幫助?又是否可要求男方賠償,或者是登報道歉並澄清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女兒的監護權,並不一定會給男方,女方也很有機會可以取得,協議離婚的話,只要條件不違反公序良俗,基本上均屬有效,所以此部分女方應考慮再三,並非男方提出的條件一定要接受,而男方散布女方的不是,雖然是以手語,仍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ikari你好,關於離婚,若雙方願意協議離婚,最好是能在離婚協議書內將子女監護權以及夫妻財產一併作一個處理,避免事後仍有諸多爭議發生,子女的部分原則上就是親權由誰擔任,他方擁有如何的探視權,以及子女教養費用如何分擔;財產的部分,最簡單就是各自負擔並且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若雙方無法就上面事項達成共識兩願離婚,就必須進一步看是否有判決離婚的原因並提出離婚訴訟(可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賸餘財產分配)。 以上供參。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2.扶養費是父母親都要給小孩的, 但是通常都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要付

3.扶養費與贍養費不同. 贍養費必須以判決離婚, 再加上自己對於離婚並無過失, 且因離婚限於生活困難, 基本上只要有工作能力很難討到

4.財產問題就看是否為法定財產, 至於要怎麼算, 比較複雜, 非網路上片面諮詢, 建議你建議您備妥資料來所諮詢

5.目前看不太出來有什麼可以離婚的重大事由, 請參考民1052

6.如散撥不實名譽等, 需收集相關資料, 方可判斷

您非當事人本人,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會建議本人諮詢才能進一步分析案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尤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目前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做成訪視報告,應預先做準備,爭取有利之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尤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目前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做成訪視報告,應預先做準備,爭取有利之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nn 104-11-22 23:56

您好,我這幾個月自己在淘寶向保證正品的mother garden商家購買系列產品給小孩玩,品質確實很好,幾次幫朋友購買經驗後,也開始在網路上轉銷售,賺取微薄價差,貼補家用,再銷售前有再三向店家確認保證商品是正品,也有發授權書給我。

但於104年11月12日保二總隊偵三隊來家裡扣押我全部商品,說廠商有向我購買商品,送去日本檢測說我的是仿品,所以要扣押。但問說驗了那些商品說是偵查不公開,也只讓我瞄了一眼送驗的檢測書,沒看清楚內容。也說會通知我去做筆錄

因為實在很擔心,所以在此詢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問題1、104/11/12扣押商品後,到今天104/11/22都一直未收到通知要去作筆錄,這樣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該自己打電話去偵三隊詢問何時作筆錄嗎?

問題2、作筆錄時該注意哪些地方呢?該找律師陪同嗎?但經濟能力不許可請律師,所以想詢問若去找法律服務基金會他們能陪同我去做筆錄嗎?

問題3、我因為確認過是正品,才銷售,這樣我還算違法商標法嗎?會有案底嗎?

一想到要帶小孩跑警局、法院,就覺得很難過徬徨,因自己對法律實在不懂,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您們覺得我自己還有需要注意或是能有其他保護自己的地方、方法嗎?

非常謝謝您們!

如果你在販售時,認為該商品並非仿冒品,那販售的行為不會構成犯罪。

在偵訊前,你應該將原始販售給妳產品的商家出具的保證書等證據資料蒐集齊全,然後在偵訊中出具相關資料並抗辯自己並不知道該產品屬於仿冒品,如此處理應能獲得不起訴處分。

因為資料有限,僅能簡單回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歪歪 104-11-22 21:1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手邊有一個之前在線上購物購買的手機殼,

(沒有香奈兒、卡通人物等造型)

現在想要在網路將它售出,

請問,在線上購物網購買的物品,再出售給他人,

這樣有違反商標法嗎?

非常謝謝回答我問題的律師,感謝你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正品,則不會構成侵害商標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