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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桃 103-08-21 20:11

我是開車紅燈的肇事者,右邊車體與騎車的人相撞,我撞到機車車主是另一位

當時有馬上叫警察,也一起去警局做筆錄,做完筆錄我陪騎車的人一起去醫院檢查,醫院診斷為肌肉拉傷,不可以做激烈運動,逛街散步是沒問題的。

之後互相留下電話,我口頭上有答應會付修車費和醫療費,對方也有答應修好車後會跟我講金額

我與受傷的人連絡是用line,車主則是手機

前一個禮拜我只有問受傷的人身體如何

對方有回應身體狀況

第二個禮拜我詢問修車金額

車主不接電話,我只好用簡訊

車主回我修車明細都在受傷的人那邊

受傷的人告訴我三萬多

我請對方給我收據

對方回我他身體很不舒服還在治療中

第三個禮拜

我請對方把他看病的收據寄給我,我會付郵資

對方要求了非假日的一天見面詳談,我告知沒辦法請求改假日

並在一次問修車金額、後續治療費和和解

對方回身體不舒服在聯絡

第四個禮拜

我在一次詢問身體

一直沒有回應

我想負責任,對方卻不理我

請問像這樣的情況,我只能等對方回應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張宇綸 103-08-21 18:55

律師您好:

我(賣方),我賣了娃娃給買方,我跟買方談好,商品在7/19就已經寄出,錢在7/25匯款給我,但是因為金額很大,在7/21中午打手機電話想確認一下買方身分,但是他的手機卻是『遠傳電信您好,您撥的號碼暫停使用』,於是我就利用FB找他的朋友,拿到他的其他手機號碼,打給買方,依舊沒接,然後再下午一點多,他就用FB密我,說東西他都不要了,說我在打擾他工作...

想請問律師

1.買方留假的手機號碼,是否是詐欺的行為呢?還是有觸犯其他法律?

2.商品在前一天就已經寄出,他能夠說不買就不買嗎?我們是用FB買賣,商品也都有拍給買方看,而且商品早在7/11就已經寄出,請問買方能說不買舊不買嗎?這樣他有觸犯什麼法律嗎?或是我可以跟他要求賠償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9:07

 若對方無買娃娃之真意,卻向您表示要買,您又交付了東西,確實可能已構成刑事詐欺罪,對方如不依約付款,事後又將東西占為己有,建議逕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在民事,您們二位的買賣契約已成立,對方突然說不買,己構成違約,您可請求給付買賣價金及損害賠償,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蒐集齊全,向其提出詐欺告訴。亦可依民法第367條之規定,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鴻 103-08-21 13:09

之前我是該公司員工,上個月去附近逛經過原本工作的地方,看到地下有1張100元於是檢起來,可市隻後卻街到通隻說我偷了5隻手機,我看監視器卻沒看到,只看到我蹲下去檢東西,這樣也會成偷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會構成竊盜罪(手機的部份),但是有關100元的部份,則可能被認定是竊佔遺失物罪。

2、倘若您確實沒有竊盜,則不要任意承認,公司要是以此為由要求您簽立和解書或是扣薪、離職等,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多欣 103-08-20 23:40

對不起,想請問各律師我因為工作時間,發生車禍住院,因公司原配置一隻手機給我,因手機裡面沒Sd卡sd卡是向朋友借的,住院起間公司要求將手機拿回,我將sd卡拔掉,後來公司有請人拿一張新的sd卡與我交換,後來公司說明要告我業務侵佔,請問會成立嗎?後來我出院接到公司說請我不起,要我另找工作,於是我跟一個朋友說明此事,後來因為那個朋友覺得公司做法不對公,跟公司其他業務說你給人資遣,人家要叫國稅局來查公司的帳。後來因為我不知這些事。公司老闆打電話來指責說我去亂講話。說要把他搞到公司倒。後來我有跟那個老闆說我完全不知到此事。你聽到就來指責我。我說有可能人家要挑撥離間。後來公司說要告我譭謗,請問會成立嗎?我因為這些事我得到憂鬱症。如果兩案件不成立我可以告他污告嗎?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10:22

您好:

依您描述,您並未侵占公司任何物品,sd卡係屬您朋友所有,公司無法據此提告業務侵占刑法第 310 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因此,您必須證明您未有意圖將公司的事情散布於眾,別人故意以您的名義對外散布謠言。 若公司對您提告皆未成立,您當然可以提出誣告並要求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任意對您提出刑事告訴,可於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時,委任律師具狀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文顯 103-08-20 20:25

日前與人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恕刪)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          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了 

請教這種告 侵占背信 告的成嗎 ? 若請律師幫忙費用如何計費 ?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0 22:21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應該是不會成立背信詐欺的,甚至也沒有其他的刑事罪名得以成立。是個單純的民事糾紛,但您因訴訟所能獲得的利益,和請律師所需花費的費用,實在顯不相當。建議您可以至各大學法律系之法律扶助社尋求協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6:07

補充說明如下,

如果他要還,就單純是民事糾葛。

刑事詐欺的部分僅限於交貨後人就消失不見的情形。

文顯 103-08-20 19:32

日前與人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恕刪)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
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
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了 
請教遇到這種問題我是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提告 ?
這幾日為了他的事生活品質都下降了,可以告詐騙附帶民事賠償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方有機會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遭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您無證據,任意提起詐欺告訴,亦有遭對方告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露西 103-08-20 01:56

你好:

我在百貨業的手機門市上班,就職時間約八個月。公司的商品庫存、盤點種種工作內容,幾乎是由店長指示下執行。

在職期間,店長常常私自帶貨走出門市,說是要去園區變賣賺業績。
門市同仁也有詢問狀況,但因為店長以業務需求的關係所以需要將貨帶出的說法回應我們,且店長也再三跟我們保證會處理好。 而門市每天盤點的帳差,店長跟員工解釋是賣出商品未進行銷帳是要報到下個月業績,並要求員工先做盤平的動作。以上狀況,一方面認為已經有告知店長了,一方面也認為我們只是基層員工,上面(店長)交代什麼,底下人員就執行什麼。所以我們便沒有多想跟繼續追問下去,也沒有在往更上級(主管)呈報。

直到八月初公司臨時盤點查出門市商品有空帳的現象,才發現是店長私自取走商品而變賣的金額未繳交回公司,金額高達百萬。而公司主管當下要求店長簽自白書和本票,並也跟底下員工說:店長會扛下你們不用太擔心。但事發幾個禮拜後公司的主管卻時不時約談我說想了解事情經過,過程還建議我簽自白書,說寫了責任會輕一點.但貨品不是我帶走的,所以我沒有妥協寫自白書。只是主管一直提到,如果公司對店長提告,底下的職員也會有連帶性責任,因為員工有知情不往更上級呈報且協助店長隱瞞之狀況,但是我們做門市業務的不就都是依店長指示行事嗎?

 

目前公司尚未對店長提出告訴,想請問如果到時提告員工會不會有因為名知情卻做不確實的盤點記錄以及有問題的調出記錄(店長指使員工這樣做),而受到嚴重的法律責任
如果店長的自白書內容有指名XX員工曾協助我進行隱瞞動作,該員工會不會受到的責任更重? 

底下員工要如何自保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0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簽立自白書及票據,則遭認定涉案的機會就十分高了,倘偌您確實沒有與店長共同盜賣,本文建議您應該堅持不簽立,倘偌公司以此為由扣您的薪資或是解雇您,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倘若公司真的提出告訴,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利答辯。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建議您應堅持沒有與店長共謀侵佔之犯意,就算要寫自白書,內容也要寫出有關受店長欺騙之事實經過,不要隨便承認與事實不符之事,以免後患無窮。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月靈 103-08-20 01:23

最近收到遞送法院前通知

說我父親欠中國商業銀行

要求我們支付要不然要查封我家的動產動產薪資及金融帳戶之存款

但是我父親和我母親早已分居多年而且幾乎沒聯絡

但是我父親的戶籍地在我舊家 但是通知書卻是寄到我們現在住的地方

那這樣我母親名下的動產動產會被查封嗎?

因為聯絡道我父親他說那個債務當初是用他的其中一支手機去辦的

而那隻手機在今年2月多我跟他買過來轉到我的名下

我父親說這樣那個債務就變成我的了 所以不關他的事情

因為這件事我母親想要訴請離婚 但是我看網路上有文章說 如果訴請離婚在群公司有資格可以提出夫妻平分財產 但是我家的房子 那些東西全是我母親辛苦存錢買的 完全沒有我父親的任何一點錢

 

這樣子我母親該怎麼處理這個通知?我母親名下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夫妻的債務各自負擔,你爸爸的債務跟你們無關,不用償還,也不會被執行,另外,離婚後夫妻財產的處理是要計算雙方婚後財產淨值,再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不是平分這樣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算出後,也有主張減輕或免除分配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先釐清債務人是誰  如果是父親的債務  原則上不會影響你母親跟你的財產薪資   2.夫妻離婚後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父親確實可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如果平均分配顯然不公平  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是免除給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曉諭 103-08-20 01:18

我是一名在校生

手機時在臉書上一個名為告白XX的專頁上

看到一篇有關於我的文章

發文方式是匿名

我看到內容後非常難過

因為內容裡是將我的過去一些不好的事說出來

而且按讚的有些都是同班的

我很肯定是我認識的人做的

雖然不知道是誰,但我一定認識

請問那位匿名者的行為有甚麼罪名嗎?

(我有將文章拍下來)

1. 如果你認為公開情狀下的文章有損害你名譽的情形  你可依情節提出公然侮辱或是誹謗告訴   2.將相關網頁資訊存取後提供給警方  警方應該會先查詢相關帳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文顯 103-08-20 00:06
日前在拍賣網上刊登 平板換手機訊息,一位買家來我的頁面下標 買家收到物品隔天,就傳來一封簡訊告知不換了 3日後此買家完全關機,我的平板也沒消息了 不知我可告此買家侵佔與何種罪名 ?會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 感謝告知!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00:31

你可以告詐欺,這樣也許對方就會出面解決了。對方是否真的騙,就看他如何說吧

事實上也有很多人用網路的方式騙錢的,以前處理過,

還遇到法警同仁被騙的。

文顯 103-08-20 20:21

請教 無敵的勇公 :  

對方後來有說要寄還,但是我要合理的退貨理由,這樣還可告 詐欺 嗎 ? 

謝謝 ! 

阿秋 103-08-19 22:48

請問一下

之前在某一手機聊天軟體上跟一位女生聊天 無所不聊包括性

更深入到打字性交對方也很配合 全程只有跟他私人聊天

對方一直索討照片在衝動時拍了一張性器官的照給他

事後他才說他是警察 就沒回應了

請問我觸犯了什麼罪 感覺被釣魚了

 1.如果都屬於私下聊天狀態  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2.建議將對話紀錄保留  以免將來檢警單位傳喚說明時  沒有證據資料可以提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保留與對方之通聯紀錄,以利日後若有訴訟可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傲骨 103-08-19 17:36

我5月網路上看到賣家賣手機資訊然後面交給現金且無留任何資料.6月被警局調查說我使用贓機我雖沒有留下任何資料.但提供了賣家在網路手機的資料且知道賣家已經被傳訊過一次也是同樣賣贓機被傳訊.我這隻手機也是同批被偷的.想詢問是不是要等到開庭判刑確定後我才可以跟賣家求償?還是有提起公訴時我就可以求償?我可以加重求償我的損失嗎?請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庸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即可以求償,若您是告訴人,則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傲骨 103-08-20 17:42

這位賣家很皮,也知道賣贓物給我但他就是說等判決下來再說,因為判決不知要拖多久,我想問說是不是檢察官對他提告訴時我就可以申請民事賠償.還有律師您說的刑事賠償是我提的嗎?告發內容是??

銀狐 103-08-19 17:06

之前幫前女友辦手機門號因她當時未滿二十歲...後來分手了..他有承諾每個月會按時繳費....結果..他欠二期了..都沒去繳....還未經同意利用我的名字去電信小額付費...請問我要怎麼處理來保障我的權益.....電信的小額付費未經同意使用..我可以向他提告嗎...他還說小額付費不是他用的!

 1.你同意出名申辦電話提供對方使用  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至於女友使用電話未繳費 包括小額付費   這部分你可能需要先繳費後跟你前女友追償這些金錢  畢竟你們之前約定不可能拘束電信公司  3. 建議先將門號申請停止  以免糾紛擴大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Nell 103-08-19 12:41

你好~

想請問有關電信契約問題 , 起因如下 :

2014年7/30 到台彎大哥大電信詢問攜碼轉入台哥大電信月租費率及上網月租問題 , 並於8/1 轉入台哥大電信 , 7/30當時簽約的合約專案中有贈送一個免費簡配的智慧型手機 , 當時有跟門市人員反應贈送的手機我不需要 , 但台哥大電信門市人員說:是專案送的, 你還是要拿.

8/15 跟台哥大客服反應訊號及上網訊號不管任何時段都只有一格或兩格的問題 ,有什麼解決辦法? 客服回覆 :我提供的信義區住址確實是訊號微弱,  台哥大解決的方案為前六個月租費再減150元, 我就提問是指六個月內就能把訊號問題解決嗎? 台哥大客服回覆他們並不能保證六個月內能將收訊問題解決 , 於是我又提問那六個月內訊號問題無法改善的話 ,我詢問解約的可能性 8/16台哥大門市人員來電給我的回覆是 : 可以解約不用付違約金但是當初合約專案中贈送的智慧型手機必須買下來 , 理由是產品已開封不能退, 期限在8/29號前完成 8/18下午12:25分我再度打至客服反應 , 為什麼無法贈送的手機無法退?而且我在鑑賞期七日內只使用一次看手機功能 後就沒再使用, 包裝都還在 , 我給客服的訴求是 : 解約不付違約金 贈送的手機不用購買且退回 8/18晚上8:06分門市人員來電回覆 : 手機需要先維修確認是否為新機 , 是的話可以退 ,不是的話要購買 請問我還可以有什麼處理方法?謝謝
石田俊彥 103-08-18 14:40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與簽約之消費者權益受損關係,

小弟於去年(102年12月21日),在朋友的介紹下,

信用卡刷卡的方式,付了13萬2千元加入了慶云,

在法規修訂前,契約上的協議內文如下:

第十四條,契約之解除、終止與退款:

契約自自簽訂日十四日內起,甲方得以書面向乙方解除契約

乙方應於契約解除日起三十日內退還甲方已繳付之全部款項,

契約簽訂逾十四日,甲方要求終止本契約時,

按下列方式退款,

一、甲方選擇一次繳清付款者,乙方應於契約中止三十日內,

無息退還一次繳清契約總價款之百分之八十,但乙方開始提供服務者,

費用應予扣除。

小弟的狀況是在法規修改前的消費者,

如果硬要用法規讓消費者就範,

是否不合理? 在法規修改之後,

該公司未完全盡到通知之責,僅以平信方式通知,

簽訂契約時,有留下連絡電話

這種簽訂契約中途修改契約內容的行為,

應該以電話告知,並與當事人再次確定協商契約內容,

才算完整的吧?

而不是慶云公司以公告,平信方式,

片面主張自己的合法性,卻罔顧消費者權益,

慶云所寄出的平信,小弟沒收到,

不曾知道這樣的訊息存在,

以下節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四章 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

第二十一條 傳銷商於前條第一項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要求退貨。但其所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貨。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並以傳銷商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時,得扣除因該項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其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者,亦得扣除減損之金額。 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再來對照一下慶云公司依據該法條修訂之辦法,

(二)骨灰罐提貨單暨會員入會申請書部分:

1.骨灰罐退費方式修改為:「1.購買人購買之骨灰罐於三十日內,若無破損可向慶云公司申請退貨退款,慶云公司同意原價退回;若有破損恕不得退費。2.購買人購買之骨灰罐於三十日後,骨灰罐退費方式為:(1)第三十一日起至第四十六日止,原購價格×90%-已領獎金(2)第四十七日起至第六個月止,原購價格×90%-已領獎金-價值減損(原購價格×折舊10%)。(3)所持有骨灰罐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費。(4)骨灰罐商品價值減損之理由,請詳閱背面說明。退回之骨灰罐及防震筒一律銷毀,不再使用。(*上開骨灰罐退費方式係於民國 103 年 2 月 15 日修正施行。)」

表面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不過實際上問題大了,

該公司以法條修改為由,不讓本人退件,

但是小弟手上的契約條款清清楚楚的寫著可以退,

小弟並沒有接收到新的契約附件,

更動條款以及可以簽章認可該規章修改之認定行為。

因為小弟加入的時間是在法規修改前,

如果我是在2月16日出現在這裡,

那小弟認賠。

法規修改後,照理說是應當通知到契約持有人,

持有人到公司索取相關文件,

並且雙方必須簽章,方可承認契約更動之內容,不是嗎?

怎麼會是單憑書面通知就片面更動契約內容?

手機、家用電話手機簡訊,等方式完全沒用過,

這種契約條款異動,不該謹慎嗎?

如果說該公司已經具有單方面修改契約內容的行為,

請問是否合法? 請問該契約的合法性是否正當?

如果要退款的話,按理來說應該還是能退吧?

YAN 103-10-02 14:19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

我還有打去總公司問為什麼不是電話通知

客服回覆他們會員很多總不能一個一個打電話告知吧

但是就一張平信就說改掉契約內容很不合理

他說他們更改前有一段時間是開放會員可以退費

但是只有一個月的時間

那時候我們根本就沒有收到信

等收到信的時候早就超過時間了

才一個月的時間辦裡根本是怕會員都跑去退款才沒有告知的吧

有沒有人可以協助呢 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Mimi 103-10-29 11:32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我的舅舅和您詢問一樣的事情,請問有辦法可以退件嗎?我舅舅時常搬家而且是殘障人士,並未收到公司的通知信,也沒有接到電話告知,更不會用電腦不可能上網看公告,因需要用錢才想退件,致電至公司發現不能退件,可是手上的會員規章規範是可以退件的,請問是否有任何辦法可以協助申請退件呢?感謝!!

Angel 103-11-05 18:50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所謂的通知,慶云公司根本未盡到讓傳銷商充分了解的義務,憑著一張平信告知更改契約這不合理吧??,小妹我也是在2年加入會員,之後沒甚麼經營,那時會參加也是想說之後可以退費,法令一改契約變更的部分也要重送重簽吧??這樣對於在法令更改之前加入的會員豈不是權利受損??實在不能接受僅一張平信告知契約更改這件事!!

丫葉 103-11-24 01:58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可否有人可以提供退件辦法。

vivian 103-12-02 12:06

大家好~

我也有慶云退費問題,當我看到慶云新聞時,就先與慶云苗栗總公司連絡申請退費,客服小姐也是有告知他們有更改合約郵寄通知,但我並沒有收到,起初也是說不能退費,但我反問為什麼不能退? 最後幫我轉契約部,我不奢求拿回全部的錢,契約部小姐結算後是能拿回部份金額,後來約時間到總部去簽一些文件,合約書她們告知她們要收回自行銷毀,匯款部份目前她們說詞是因為公司資金被凍結,所以無法確認退費時間.

我到消保會申訴,消保會書面通知轉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又告知慶云已同意辦理退費,退費延遲糾紛事涉民事私權爭議,要我尋司法途徑處理.

想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

 

石田俊彥 103-12-08 15:13

有關於退件的部分,

本人正在研擬中,

目前考慮串連所有受害人的力量,

去推動促使大家儘早解決問題。

vivian 103-12-08 15:45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有關於退件的部分,

本人正在研擬中,

目前考慮串連所有受害人的 ... (恕刪)

今天有再打電話過去詢問,他們說詞一樣,她們也很著急已經在協調了,只要等到能匯款會電話通知= =.
我加你line. 

小可 103-12-14 23:28

 此公司ㄧ直以資金被凍結為理由,遲遲未退費,退出時因已超過47天而被扣了2次9%的金額,扣除後雖說可拿回部份的錢,但資金被凍結,遲遲未能退款,打電話去總公司,得到的答案就是無止境的等待,但得知,此公司仍一直在營業,並即將於12月份舉辦尾牙,有營業代表有資金,可以舉辦尾牙,代表有資金,但就是不還錢,如此惡質的公司,身為消費者的我們該怎麼自保??

vivian 103-12-15 11:49

Dear 小可

我也有同樣狀況.

 

 

 

 

 

 

小可 103-12-15 22:59

Dear ViVian:

我們應該都是被親近的朋友騙進去的吧!!等到妳退時,朋友屁股拍一拍,所有後續問題自己扛,妳們的line我加入囉~~想想看該如何拿回我們的辛苦錢,她們根本無力要處理退款消費者的問題

104-01-25 14:03

各位大大好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我已經辦理退件了,可是該公司一直以資金被凍結為由不予退費,前幾天打電話去詢問的時候居然說目前到1/29只辦理到10/14的退件,我是11/19辦理退件的,我問至少給一個可以完成退費的時間,卻說不知道,這到底是有沒有要辦退件啊!!

Ni 104-02-11 11:14

各位大大小弟我是今年1月份左右辦理退件,但是公司總是說帳戶被凍結所以暫時無法退款,請問該如何處理

呆澤 104-04-04 22:25

 

,,

霏霏 104-05-03 09:56

 您好 請問可否加我LINE ID:starsweet01 謝謝

雅凡 104-05-18 16:58
回覆 vivian 的發言內容:

大家好~

我也有慶云退費問題,當我看到慶云新聞時,就先與慶云苗栗總公司連絡申請 ...

雅凡 104-05-18 17:46
回覆 石田俊彥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關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訂之版本,

 

 

你好,我跟你有一樣的問題,不知道你的退了沒?

我是102年大概11、12月簽的,想退可是今天打電話去問,契約部的說4萬多的是福罐的錢,所以超過一年了,所以不能退費了。

所以跟你的問題是差不多的…請問要怎麼辦?

kelly2000 104-06-04 00:00

你好,我跟你有一樣的問題

我是101年大概11、12月簽的,想退可是今天打電話去問我的上線說我超過一年了,所以不能退費了。

所以跟你的問題是差不多的…請問要怎麼辦?

我有看其他人也有此問題,請問我可否也加入line團隊,詳細問大家如何解決呢??謝謝~

我的line為575827 吳玲

Doris 104-06-16 17:58

你好 因為我有相同的疑問 去年10月我男友購入了這個老鼠會的死人罐頭 

但是現在6月說要退費 卻不能退 

以下是我的Email Aniu651@gmail.com 還請來信跟我說 line ID 我也想解決這個問題 

樂樂 104-06-19 08:49

你好,目前也跟大家一樣想詢問如何從慶云退款..

加入的日期102/12/28,雖然有去慶云參加他們所謂的課程,但始終還是無法認同人找人的方法,所以真的很想從慶云拿回部份的金錢,所以"跪求"一個能解決退費的方法(((T︵T)))~Line(chiao0516)

kosvj 104-07-30 04:39

您們好:我是近期的受害者

只有簽約未付款

就放著不管可以嗎?

基於信任朋友的心

所已簽了合約

她跟我擔保沒付錢契約不成立

是真的嗎?

潘潘 104-09-12 22:13

我是103/11月時購買1份成為一般會員,

在104/1月又購買2份成為高級會員,

在1月底的時候它們推出生活平臺(開賣化妝品)

又繳了一千多,但也跟大家面臨差不多的問題,

超過六個月,他不給退,我實在是求助無門

我需要拿部份回來,拜託大家同心了。

line: luckysaturday

加我時,請告知我,謝謝你們。

司徒耀揚 104-10-12 11:14

我入會超過五年當初也是朋友拉進去的,但我無法認同以人拉人

想要退費公司卻一直不退錢,想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退錢.....

我的賴ID king6989

石田俊彥 104-10-22 17:03

目前已經有自救會,

junglex1985@yahoo.com.tw

請使用信箱聯絡,感激。

 請問我們是104/11/07簽約的~~當天刷卡全額~~104/11/11收到商品(未打開)

請問我們想退~~可以全額退嗎~~會像其他人寫的那樣不知何時才能退到錢嗎?

我也有寫信到自助會的信箱中~~請求協助~~拜託大家了

Mryu 103-08-15 12:31

你好~我想詢問

我哥哥偷拿我爸的身分證去辦了手機門號,爸爸完全不知情

事後發現身分證不見去掛遺失補辦一張,帳單寄來家裡才發現哥哥偷拿爸爸的身分證辦了好幾支門號,這樣可以直接告哥哥偽照文書嗎??

還有,通訊行看了身分證也知道不是本人去辦,為什麼還是照樣辦理

我能不能通訊行也一起告呢???

蘇子良 (馬克) 103-08-15 13:06

 您的哥哥當然會構成偽造文書,至於通訊行部分若知情形而辦理的話可能有幫助或教唆的問題,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阿貴 103-08-15 05:15

各位好

很抱歉因為我這一小小的事要麻煩大家幫我想辦法

事實是這樣.我在聊天室認識一個網友 他跟我說她身上沒有錢了

想跟我借兩千塊錢 後來我們就加了即時通聊 對方有傳照片 以及他的學生證

給我看我想說這因該就是真的吧 所以就匯了兩千給他

隔天她又跟我說他欠兩千塊房租叫我匯錢給他 我半信半疑就一直跟她約碰面

想說這樣比較保險 但當天也匯了房租兩千給他 並約當天的下午碰面

誰知下午碰面時才發現被放鴿子 後來一直嘗試聯絡對方都連絡不到

我猜想我被騙了 雖然是4千塊 但我覺得利用別人愛心非常讓人心痛

所以我決定要反擊

想請大家給我建議

因為我第一次遇到也不知道要怎麼做比較好

找一個又快速把錢拿回來的辦法

1我可以到警局報案嗎?控告對方詐欺

2還是聲請調解 我只知道對方的即時通帳號手機而已這樣可以嗎

 

 

 

 1如果真的不認識對方  對方只是利用網路交友跟你借款  依情形是有機會成立詐欺的   2.你可以提出相關對話紀錄給警方並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orange 103-08-14 23:00

事實經過:

上網跟團購買東西,因為物品是預購,約三個多月東西才會到,當時主購有預估到貨日期在幾月某周,日期快到時有去主購部落格看,主購在部落格上寫賣家延遲發貨,就這樣過了幾周,期間都沒收到出貨通知,突然想到怎麼這久都還出貨,再去看主購部落格才知道主購早已發貨。

當初預購時是選擇全家店到店,但這期間我也沒收到全家的取貨簡訊,跟主購聯絡後才知道我沒去取貨,東西已經被退回主購那了,我告知主購沒有收到任何出貨通知和全家的取貨簡訊,主購說他本來就沒有發出貨通知,但有在他的部落格上告知已出貨且全家都會寄簡訊(因為匯款時主購有寄給全團匯款通知的email,所以我以為出貨時主購也會寄出貨通知的email給全團,而且等待到貨時間非常久,也不會天天都去看主購的部落格)

最後主購表示我必須再付一次運費,她才能把物品寄給我,因為他在部落格上有通知出貨了,且我沒收到全家簡訊可能是我的手機把全家簡訊當垃圾簡訊擋掉了,但我之前也有用過全家店到店都有收到簡訊,所以事後我有打給全家客服,跟客服核對電話後發現是主購留錯我的電話給全家了,導致我沒收到全家的簡訊(之前有跟主購核對過我給主購的電話是正確的)

所以想請問這樣沒有發出貨通知,導致貨品被退回,這運費的責任誰要負責?而主購在自己部落格上寫已發貨就善盡出貨通知的責任了嗎?(不能保證每個團員天天都要看主購的部落格,當初合購文也沒寫這點要求)

另外如果要求退款,可以要求退還物品的錢和運費嗎?還是只能退物品的錢?
但我完全沒有收到東西還是要付運費是否合理嗎?

先謝謝各位看完幫忙解惑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09:53

1.全家客服說電話留錯,但您又與主購核對過電話,所以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

2.關於退費,由於您付款又未取得商品,基本上退費的標準應該是退您所支出的款項。

以上。

orange 103-08-18 20:30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1.全家客服說電話留錯,但您又與主購核對過電話,所以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

2. ... (恕刪)

先謝謝林律師的回覆,還有幾點疑慮想請問您

1.跟主購核對我留給主購的電話是對的,而全家那邊的電話是由主購寄出物品時,留給全家的,不清楚是主購留給全家時寫錯,或是全家店員輸入錯誤。

2.您說的退費金額是物品錢加運費嗎?(我當初付的金額是物品+運費)若主購以物品確實已寄出過只是被退回了,不願退運費呢?(確實運費主購也已付給全家了) 我要如何主張可退物品及運費的金額呢?

3.另外我這樣單方面解除契約,要求退費可以嗎?主購可以拒絕我退費嗎?

4.最後,若主購以他有在部落格更新已出貨,是我自己沒去看部落格,而未去全家取貨,才導致物品被退回,運費要由我負擔,這樣是合理嗎?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

前妻 103-08-14 12:50

因為看先生手機裡的曖昧對話,我在今年5月底才得知此外遇事,當時我選擇原諒,並且對小三說明。我跟先生願打願挨,可是第三者知情當下,是說不做犯法的事,卻持續有性行為

現在8/14離婚了,可是我想告第三者,但無第三者的地址資料。另外我只有line的部分文字檔,性行為部分只有前夫跟別人聊天說,跟很多女子有性行為,並且對方都知道他有婚姻,可是未指名道姓,另有出遊及該第三者,有穿衣服的挑逗照片。

因為她是外人,說謊,並對我大聲斥責,我很討厭她做錯事卻是這樣的態度,所以我想給她嚴懲,好比刑事民事,請問我該怎麼做。

 1.你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但有問題的是因為你已經選擇原諒  是否還可以提告就有疑問  不過這都需要提出相關證明才能認定   2.另外因對方有侵害配偶權   你也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前妻 103-08-14 13:56

所以現有資料告的了嗎?我還需要準備什麼?我需要花多少錢。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14

建議把資料收集好找律師討論,要看過資料才能判斷還需要哪些資料或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需有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行為證據,且於性行為時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14 01:58

想請問一下 如果證人當時因一時緊張 證詞說錯 資料搞混的話該什麼辦?已開過一次偵察庭 之後發現提供的被告電話好像給錯了((是妨害風化)) 因整理手機時發現好像不是那隻電話

如果我主動向檢察官說明話 她會不會以為我說謊阿><

葶您好,可以檢具書狀向檢察官說明。

律師

103-08-14 12:38

請問能主動向檢察官聯絡說明嗎?還是要寫書狀比較好??書狀的話要什麼寫呢?因為我查不到該什麼寫。

陳先生 103-08-13 18:30

情況是這樣的,我在遊戲中看見有人要用85_1平台購買某樣寶物,在我私訊之下,該玩家給我他的編號,於是在該平台我刊登專屬賣場給買家,接著在遊戲中,也已移交給買家下標後所提供之領收商品的角色,但在交易成功後,買家立刻用手機連絡我,宣稱他要買的是「遊戲幣」;而非虛寶,當下我覺得莫名其妙,回應他:你下標的賣場名稱明明就是XX寶物,剛剛也已經交易完成了,請領收。但買家卻揚言要提告,隨即掛了電話。 在和遊戲公司與交易平台確認後,發現自己應是遇到「第三方詐騙」,交易平台也立刻鎖定此筆交易,所以現在錢不在買賣雙方任何一邊手裡(買家下標後,錢會先從他的帳號那裏扣除,送到交易平台中間,賣家移交完物品後,買家要確認領收,錢才會從平台轉帳到賣家的帳號裡)。但買家卻一味認為我自導自演一場騙局,直接去警局報案,因此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買家報案對我提告詐欺」後,警方會先查證是否屬實,還是直接寄傳票請我到場說明才查證呢? 2.承上,若後續我拿到詳細的遊戲歷程,證明我的確有將賣場所標明的虛寶移交給該買家於交易平台所提供之領收角色(不論角色擁有者是騙子還是買家所創立),無詐騙買家之意圖,那麼是否能針對他之前要我「到場說明」的車馬費、時間,求償呢? 3.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定,若我能提供遊戲歷程證明交易紀錄,原本鎖定在平台中介的錢將會轉入我的帳號內,如此一來,會不會反而讓「詐欺」成立呢? 4.如果要對詐領寶物的角色擁有者提告,我是否必須放棄原先交易的應得收入呢?因為若是向交易平台提交遊戲歷程證明交易紀錄,就能收到錢了,那變成我沒有任何損失,無從告起;反而是買家要去告那個詐領寶物的角色創立者對嗎? 若有任何不懂之環節還請提問,在下初次遇到此案例,麻煩大大為小弟解惑了,在此先行跪謝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先生 103-08-13 18:07

情況是這樣的,我在遊戲中看見有人要用85_1平台購買某樣寶物,在我私訊之下,該玩家給我他的編號,於是在該平台我刊登專屬賣場給買家,接著在遊戲中,也已移交給買家下標後所提供之領收商品的角色,但在交易成功後,買家立刻用手機連絡我,宣稱他要買的是「遊戲幣」;而非虛寶,當下我覺得莫名其妙,回應他:你下標的賣場名稱明明就是XX寶物,剛剛也已經交易完成了,請領收。但買家卻揚言要提告,隨即掛了電話

在和遊戲公司與交易平台確認後,發現自己應是遇到「第三方詐騙」,交易平台也立刻鎖定此筆交易,所以現在錢不在買賣雙方任何一邊手裡(買家下標後,錢會先從他的帳號那裏扣除,送到交易平台中間,賣家移交完物品後,買家要確認領收,錢才會從平台轉帳到賣家的帳號裡)。但買家卻一味認為我自導自演一場騙局,直接去警局報案,因此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買家報案對我提告詐欺」後,警方會先查證是否屬實,還是直接寄傳票請我到場說明才查證呢?

2.承上,若後續我拿到詳細的遊戲歷程,證明我的確有將賣場所標明的虛寶移交給該買家於交易平台所提供之領收角色(不論角色擁有者是騙子還是買家所創立),無詐騙買家之意圖,那麼是否能針對他之前要我「到場說明」的車馬費、時間,求償呢?

3.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定,若我能提供遊戲歷程證明交易紀錄,原本鎖定在平台中介的錢將會轉入我的帳號內,如此一來,會不會反而讓「詐欺」成立呢?

4.如果要對詐領寶物的角色擁有者提告,我是否必須放棄原先交易的應得收入呢?因為若是向交易平台提交遊戲歷程證明交易紀錄,就能收到錢了,那變成我沒有任何損失,無從告起;反而是買家要去告那個詐領寶物的角色創立者對嗎?

若有任何不懂之環節還請提問,在下初次遇到此案例,麻煩大大們為小弟解惑了,在此先行跪謝過!

小薰 103-08-13 09:19

請問在先生的line有外遇,這樣可以告妨礙家庭嗎?(內容上有寫什麼時候開房,以及用老公老婆做為稱呼)

在法庭上會請他開手機嗎?有照相可以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3 10:13

您好,1.妨害婚姻家庭罪中的通姦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有性行為,也就是說要兩人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才構成通姦。因此只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性行為即可,包括拍照或錄影,雖line紀錄有說開房間的事情,惟對方尚可辯稱僅為開玩笑,無實際發生性行為,建議將相關證據律師洽談。2.您可將line紀錄以拍照或截圖方式保存下來,以避免對方將對話刪除,而喪失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薰 103-08-13 11: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妨害婚姻家庭罪中的通姦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有性行為,也就是說要兩人間有姦淫的行為存 ... (恕刪)

他們有一篇寫到

男:上次要抱老婆上床  老婆不要

女:我緊張嗎…

男:我也緊張

女:第一次上汽車旅館

男:什麼時候還要去

接吻 那個 日期他們都有列出來

請問這是有效證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本件之證據,建議提告民事較具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證據部分可在告訴狀中一併提出,除了刑事通姦提告外,這樣的內容告民事請求賠償機會也很高,刑事通姦民事侵害配偶法益的賠標準並不相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8-13 14:05

以侵害配偶權主張損害賠償 應尋求律師協助主張權利

小薰 103-08-13 14:42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法院判是不是不用證人

王祥 (Ping) 104-09-24 11:38
可以的
丹丹 103-08-12 20:58

去年在網路上買到了一個仿的阿迪達手機殼來使用

使用了幾個月後 想說手機殼太多放在露天拍賣

結果今年5月份收到刑事警局叫我做去筆錄~

我是因為不用了才當二手賣掉 我當時也不知那是仿的..

8/11去高雄地檢署那邊又跟檢察事務官說明了一次

檢察事務官叫我聯絡阿迪達公司跟他們和解

我昨天打電話去談和解事情~

但是他叫我要賠30000塊

我只是個大學生 也沒收入~ 賣手機殼也不是為了要獲利

從小就是單親~爸媽也沒付我任何生活費~小就只跟爺爺奶奶住

這些情況我都已經跟他們的法律顧問(還是律師什麼的)已經說明過了

他叫我寫一張悔過書給阿迪達公司看~

說可能可以幫我爭取到2萬至2萬五的罰金~

但是這些我還是付不出來..

他說如果我付不出來到時上訴的話我要付的錢更多 還要登報道歉

我該讓他繼續上訴嗎? 還是該找調解委員會呢?

法律這些我都不懂 真的很怕被告到親家蕩產 

拜託各位律師幫幫我 給我一個方法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之情況,建議您表現誠摯之悔意與對方談和解,否則若檢座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輕判一個月可易科罰金,至少還是要給付3萬元(仍會有附民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先籌錢與公司和解,避免遭起訴,不但留有前科紀錄,及刑事罰金,亦仍須賠償公司民事損害,得不償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宇 103-08-12 12:47

律師你好,有關支付命令的問題想請教:

申請支付命令後地院書記官要求提供債務人戶籍謄本,但我目前只有對方姓名、手機號碼跟當初訂立買賣契約時他給的地址,沒有身分證字號,持法院通知去戶政事務所查詢,以債務人給的姓名查詢,並以債務人配偶姓氏做確認,查出來的年紀和債務人都不符,(債務人年約20~30多歲,但戶政人員查出的兩位則是50歲以上,且配偶姓氏亦不同),因此債務人給的資料可能是假的,告知書記官,書記官要我們以刑事方式去找警察處理,要警察用債務手機號碼去向電信業者查他資料,但去了警局警察卻要我們去法院直接按鈴申告,想請問一下,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謝謝。

 1.如果無法查報相關資料  就考慮提出刑事告訴解決  但如果只是單純未履約  應該是不會成立刑事犯罪  你可以寫書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Michelle 103-08-12 06:21

您好:

我目前沒有固定工作,只有在大學兼課,從大約10年前就在先生手機裡看到曖昧簡訊,當時質問他沒有得到答案,我只有隱忍至今。

去年他上校退伍後賦閒家中,但是我只要一點小問題他就非常不耐煩,種種跡象讓我不得不注意他的手機簡訊,直到今日我又在他手機上看到"我愛你"等..等曖昧簡訊,目前他已在台北巴黎人壽上班,簡訊送來的對象是他辦公室的女主管,而這分工作我也懷疑是此女幫忙找的。

結婚的16年內,他從未給過我零用金,我只有靠著大學兼課勉強度日,家人要求我千萬別中他的圈套答應離婚,可是我快受不了這種言語羞辱和折磨。請問我該怎麼解決?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提告刑事妨礙家庭罪,證據仍不足,但民事的部分,您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35

 先問你要什麼,又不想離婚又不想接受對方的精神折磨,很難替你找出一個方向

阿甫 103-08-09 22:16

之前因為是男女朋友,所以幫未達法定年齡者辦手機門號,分手後因手機門號使用者逾期未繳款,也惡意不願繳款,請問手機門號簽約者有權要手機門號使用者繳款嗎?

 您好:

您可向對方發出存證信函將雙方之約定關係載明並要求對方繳清費用

如您不得已須先代其繳費,則日後亦可向其訴請返還代繳金額之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阿甫 103-08-09 22:4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向對方發出存證信函將雙方之約定關係載明並要求對方繳清費 ... (恕刪)

如若當初為口頭約定、無雙方的書面約定,可有效要求對方繳款嗎?

小惠 103-08-09 15:21

我的好姐妹因為在網拍上販賣香奈兒商標的貼鑽手機殼 被查到因此收到法院通知單 15號需要去台南做筆錄 請問這樣會因此讓她留下案底嗎?! 有沒有什麼方式 可以減輕她的刑責呢?  謝謝您了..

 您好:

建議您的朋友應盡量與香奈兒公司達成和解較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Edward 103-08-09 01:18

收到不起訴書是判定無罪嗎?
還有我那時有支手機交出去當證物,
可不可以拿回來呢?
後續的善後要怎麼去處理,
可不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拿交保金嗎?
請盡量白話文一點,
我有點沒有法律的知識謝謝您喔!!

103-08-09 00:56

各位先進及律師您好

小弟於2014/08/14號至知名健身中心運動

於會議廳跟某業務專員洽談

後來離開時手機沒有帶走

被另一名店員以為是別人的手機,隨即交給他,對方也收下了

經該店店經理隨後調閱監視器發現後,才真相大白

如今手機於今日經由店經理還於本人

那我是否可以對嫌疑人提出民事訴訟

拿到時檢查手機發現SIM和SD卡已遺失

這屬於公訴罪嗎?

???請各位先進及律師能幫小弟解惑

 

 您好:

您如果能證明出確有遺失SIM卡及SD卡,且為對方所取走

確實可對其提出侵占罪告訴

此罪係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即公訴罪)

並可對其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Freder 103-08-07 15:06

當日早上,我本人至租屋處附近自助洗衣店烘衣服, 
看到有皮包放置在洗衣機上頭,當下原訂開啟烘乾機後離去, 
但擔心失主應該會回來找皮夾,於是停留半小時在現場等待失主回來拿取。 

開皮夾發現是鄰近幾百公尺的大學,第一時間認為可以透過校方找到學生, 撥打手機至行政單位,當時接線人員告知校安人員目前正在開會稍後晚點過來,故排定稍後跑一趟學校,當時後沒想到要交到警局....因為附近兩公里內沒派出所。 

租屋處後,整理行李出遠門至屏東後,也忘了原定要把皮夾交去學校這件事情,並在搬離租屋處時,將皮包及個人雜物裝袋一同回收了。 


直到昨日在高雄救災,收到通知書後,被依竊盜案傳喚到分局說明,
因為皮包確實還是我拿走。所以我應該要認罪, 
但我該如何去呈述說明呢? 
以上,需要各位大哥姊的幫忙。

您好,建議調閱當時撥打電話給學校的通聯記錄,嘗試還原事實真相,惟因您現在是被告身分,做筆錄時應格外謹慎,建議由專業律師陪同到警察局做筆錄,對您權益較有保障。

Freder 103-08-07 15:34

目前通聯記錄有電信業者的通話明細紀錄,

上面有清楚載明日期、時間、受話號碼及通話時間

到案陳述時,能一並帶去分局嗎?

dison 103-08-07 00:40

民事當事人在法院閱卷時可用手機將卷宗拍照嗎?

打算做成電子檔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5 14:12

民事事件可寫聲請單一窗口遞狀,聲請筆錄光碟或以攝影、電子掃描訴訟文書、證據之光碟。

Innocence 103-08-06 14:16

各位律師你們好,麻煩你們幫助我解決問題了。

之前被朋友拉去鴻森事業,要辦2支手機,但我手機和門號都沒有拿到,就已經寄了存證信函去總公司說要退出,原以為這樣就沒有問題了,但是現在還是有電信公司來向我討1萬多塊錢的電話費,現在鴻森事業倒閉了,我該如何解決欠電話費的問題?

我也有跑過去電信公司訴說我的原因,接待我的客服人員告訴我,不用理會催繳通知,也不用繳錢沒有關係,這是正確的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建議您應該請電信公司人員出具免繳費用之書面證明

或者您應該記下電信公司人員姓名並錄音存證

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KONA 103-08-06 05:47

您好,有四位客人是朋友一同光臨我上班的門市,一開始進入店內,其中三位客人過來向我諮詢商品,而剩下一位走到開架區看東西,順道和正站在那區的另外一位同事閒聊。

當客人向我諮詢完時,我便開始把商品收拾裝好,那三位客人也走去開架商品區找那一位客人,並圍站在該區聊天,當四人離開店內沒多久,在開架區的同事發現某個商品少一個,懷疑似乎是他們偷竊並向我告知此事。

過沒十分鐘,四位客人又回來決定買剛諮詢的商品,而剩下那位客人再度走到開架區閒晃,當與三位客人交易完成時,四人正準備離開店內,我正巧看到剛才單獨待在開架區的那位客人口袋鼓起長方形,形狀與我們不見的商品形狀雷同,我便上前去說「我看到了,可以還我嗎?」

客人從口袋拿出來的卻是他的手機,我立刻傻眼,後來客人又說你可以檢查我的背包,當下我沒想考慮太多便順勢搜一下他的背包,卻沒找到任何商品,確認是我們誤會後,我馬上就道歉解釋,客人也說沒關係後就離去。

但是過一陣子,客人的父親打電話抗議我們隨便懷疑還搜身,說要拿監視器的錄影畫面。

我不確定這位客人的父親會不會提告,但他要我們登報道歉還要去他老家長跪。

那位被誤會的客人是18~19歲這應該是未成年吧。

請問如果對方告的話,會用甚麼罪告?強制罪與名譽妨害嗎?

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麻煩請解惑,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當眾以懷疑對方偷竊,並且搜東西,縱使經過對方同意,也可能涉嫌誹謗罪。然誹謗罪相對來說是輕罪,比較無須擔心。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法律顧問,專司處理相關事務,本案則可以發函向對方表示歉意,並且給予一定的補償,然後簽立和解書。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6 10:32

您好:若未經對方同意就強制搜身,恐觸犯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違法搜索罪「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依您的情況,對方是主動要求您搜索背包,您亦在對方同意下進行,因此其罪應難成立。建議您可主動與對方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該客戶道歉並提出相關賠償和解方案,以利達成雙方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只是說我看到了可以還我嗎?亦可爭執未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再者若是對方主動開啟包包而您未使用強制力,則亦不會有強制罪之問題。但就客戶服務之立場,建議您跟對方道歉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 103-08-05 15:22

我再今年3月分因為購買入仿冒手機殼被海關查獲,再今年5/23號被判緩起訴處分,但我再當天又因為之前再網路販售違反商標手機殼又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我到現在都還未接獲第二起的開偵查庭通知,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如果最近要開庭 我應該要怎麼跟檢察官講? 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的緩起訴嗎?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1.如果是屬於同一時間所犯 可以跟檢察官報告情況 2.如果是屬於緩起訴後故意再犯 那緩起訴可能會被撤銷 檢察官再依法起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Y 103-08-05 15:22

我再今年3月分因為購買入仿冒手機殼被海關查獲,再今年5/23號被判緩起訴處分,但我再當天又因為之前再網路販售違反商標手機殼又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我到現在都還未接獲第二起的開偵查庭通知,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如果最近要開庭 我應該要怎麼跟檢察官講? 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的緩起訴嗎?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5 16: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沒有受到有期徒刑的宣告的話,緩起訴不會被撤銷。 2、 侵害商標權是公訴罪,因此不論被害人是否提出告訴,檢察官都可以依法偵辦。 3、 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討論訴訟策略,就您目前已經製作的筆錄內容,判斷如何避免緩起訴遭到撤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02 21:01

我再今年3月分因為購買入仿冒手機殼被海關查獲,再今年5/23號被判緩起訴處分,但我再當天又因為之前再網路販售違反商標手機殼又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我到現在都還未接獲第二起的開偵查庭通知,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如果最近要開庭 我應該要怎麼跟檢察官講? 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的緩起訴嗎?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07 17:08

1.好好認錯,看檢察官會不會送您緩起訴,請參考商標法第95條、第97條。

2.第二次可能影響比較大。

3.您要如何處理檢察官? 怎麼判,看態度。

以上。

阿鴻 103-08-02 00:40

我昨天PO的文今天又收到公司寄一封郵局存證信函  請幫我看完下面

我7/13因為操作不當  燒毀4顆飯店炫風式  烤箱車的輪子  我有意賠償

公司在7/28日 晚上8點多由副主廚親口跟我說公司要我做到31號(都沒貼公告)說會拿離職單給我寫,我當下直接拒絕  說隔天會通知我答案     我休假29-31

7/29號我直屬上司(師傅)打手機跟我說叫我30號到公司一趟會有人事的跟我談後續處理

7/30號我到公司等到  1點公司派一個部門在人事的(小麥)   自稱之前在勞工局待過的來跟我談 一談就說我燒掉公司4顆小輪子是  違反12條第一項第4條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可不經預告直接開除...一直拿這條壓我(當初進公司沒給我勞動契約簽過名蓋過印章..也只是口頭上教導操作沒白紙黑字教導)...我就跟他說我要申請勞工協調會.. 她好像會怕 她跑去問他的主管說明天會給我答案盡量幫我爭取遣散費

7/31 下午2點左右這個人事的(小麥)打手機給我  跟我說公司不開除我,他們要改7/13我操作失誤的獎懲改記2大過要我回到公司繼續做 幫我更換職務(當下不跟我說換什麼職務)問我願不願意回到公司  我說考慮一下,過5分鐘後我回他電話  我說我願意回去工作  她還是不跟我說工作內容

7/31下午2點40分我直屬上司(師傅)打手機給我告訴我職務內容 我無法接受工作內容,(無接受過教育訓練當然無法做,怕回去工作內容被操爆)

7/31號下午 4點左右打給人事(小麥)告訴她我不會回去做,因為工作內容我無法接受還是要勞工協調,他說我剛剛答應他會回去做(我不知工作內容)

8/1號今天中1點午又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休假至7月31日 本函通知台端應於休假後,立即向公司報到,預期將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X   將台端解僱,請台端依法令及本公司工作XXXXX返回公司任職,以免自誤

 XXX部分是A4紙就這麼大張  她後面字體我看不到....

當初公司只是副主廚親口告訴我做到7/31號 沒有公告出來

請問這樣我是要聽公司 1.副主廚親口說簽呈叫我做到7/31號拿離單給我寫

                               2.公司不想付遣散費更改懲處  改2大過 調換職務

                               3.公司記得郵局存證信函到底有沒有效令?

因為知道我會要(非自願離職書.要遣散費) 所以更改懲處令(電話中跟我說)

最後是逼我3天內回公司做不合理也沒受過訓練的職務

如果我跟他的對話都沒有錄音  只是勞工局如果副主廚有沒有說

這樣我如果提出勞工局協調會  我會吃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請求勞工局介入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婷兒 103-08-01 22:43

我想請問 如果不小心讓陌生人知道 身份證手機和家電  和真實姓名會發生什麼事情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具有您以上資料,仍無法以您名義為相關犯罪行為,除非對方亦具有您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01 22:06

我再今年3月分因為購買入仿冒手機殼被海關查獲,再今年5/23號被判緩起訴處分,但我再當天又因為之前再網路販售違反商標手機殼又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我到現在都還未接獲第二起的開偵查庭通知,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如果最近要開庭 我應該要怎麼跟檢察官講? 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的緩起訴嗎?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103-08-01 22:16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