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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藍 103-10-19 02:11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目前正打離婚監護權官司,進度在第一次調解,但是我已經不想調解的二次了,所以會直接訴訟

我的問題有點複雜,抱歉

結婚3年多,6月份生下了女兒,我老婆婚前積欠債務將近190萬元,不包含積欠的健保費與國民年金,婚前我並不知道,婚後我才知道,但是已經結婚了,我只能接受,因為他沒工作與收入,所以我陪她去跟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要求協商,並讓債權人得知我能還款的能力,希望能讓我老婆協商.經過一般協調,銀行同意,而資產管理公司讓我做保證人,所以也同意,

但是婚後,她前後參加了大陸廣西南寧與圓夢贏家的投資案說明會,並且都是同 一個人來遊說的,大陸我借錢讓她去,回國後因為我報案了,內政部警政署派了2個人來我家逕行調查,所以她退縮了,而大陸事件爆發後,遊說之人被收押了半年,出來後又找一個圓夢贏家四處招搖撞騙,又來遊說我老婆,並且到桃園聽說明會,(我有錄音,並且看過主事者.)而後她又跟娘家借2萬,遊說之人也借2萬後,又不負責任把一歲一個月女兒丟給娘家一個禮拜又跟主事者到印度斯里蘭卡去聽說明會,我有照片與加入活動並簽名的證據,回國後我試著與她溝通,不要把我的前途與女兒的未來來做賭注,但是她執意要做,而我反對吵了一架,隔一個禮拜後她在我上班時把女兒抱回娘家了,並且要我父母跟他們女兒選一邊.我思考了很久,並把婚前的房產過戶給父親,我根本無法接受她不切實際並好高騖遠想法一而再,再而三的折磨,所以憤而提告並告知離婚的消息,,而她債務的部分我也沒幫他續還了,所以協商破裂.而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當初我有簽下保證人所以我並續還款但是我有要求資產觀禮公司現去找債務人催繳,結果我老婆置之不理,打著照顧女兒的名號,擺爛不理.

請問這樣我爭取監護權的機會有多大,她沒工作因為小孩出生,所以我讓她專職顧小孩把家裡照顧好,我因為又加背了她的債務,所以我必須工作才能養家活口,這樣我爭監護權會不利嗎

 

深藍 103-10-19 02:03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目前正打離婚監護權官司,進度在第一次調解,但是我已經不想調解的二次了,所以會直接訴訟

我的問題有點複雜,抱歉

結婚3年多,6月份生下了女兒,我老婆婚前積欠債務將近190萬元,不包含積欠的健保費與國民年金,婚前我並不知道,婚後我才知道,但是已經結婚了,我只能接受,因為他沒工作與收入,所以我陪她去跟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要求協商,並讓債權人得知我能還款的能力,希望能讓我老婆協商.經過一般協調,銀行同意,而資產管理公司讓我做保證人,所以也同意,

但是婚後,她前後參加了大陸廣西南寧與圓夢贏家的投資案說明會,並且都是同 一個人來遊說的,大陸我借錢讓她去,回國後因為我報案了,內政部警政署派了2個人來我家逕行調查,所以她退縮了,而大陸事件爆發後,遊說之人被收押了半年,出來後又找一個圓夢贏家四處招搖撞騙,又來遊說我老婆,並且到桃園聽說明會,(我有錄音,並且看過主事者.)而後她又跟娘家借2萬,遊說之人也借2萬後,又不負責任把一歲一個月女兒丟給娘家一個禮拜又跟主事者到印度斯里蘭卡去聽說明會,我有照片與加入活動並簽名的證據,回國後我試著與她溝通,不要把我的前途與女兒的未來來做賭注,但是她執意要做,而我反對吵了一架,隔一個禮拜後她在我上班時把女兒抱回娘家了,並且要我父母跟他們女兒選一邊.我思考了很久,並把婚前的房產過戶給父親,我根本無法接受她不切實際並好高騖遠想法一而再,再而三的折磨,所以憤而提告並告知離婚的消息,,而她債務的部分我也沒幫他續還了,所以協商破裂.而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當初我有簽下保證人所以我並續還款但是我有要求資產觀禮公司現去找債務人催繳,結果我老婆置之不理,打著照顧女兒的名號,擺爛不理.

請問這樣我爭取監護權的機會有多大,她沒工作因為小孩出生,所以我讓她專職顧小孩把家裡照顧好,我因為又加背了她的債務,所以我必須工作才能養家活口,這樣我爭監護權會不利嗎

 

 

您好:

如果現在小孩還很小,法院判監護權給女方的機會本來會比較大,

除非您真的都能證明您所述對方對小孩不利之情況

您成功的機會就會比較高,

而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監護權之部分,應提出對方有不適任監護人之證據,由您擔任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成長較為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妮妮 103-10-18 22:52

懷孕五個月,老公就在外面有曖昧甚至還說前女友要復合替他生小孩要我拿掉小孩,但跟他談過後他也不再提了也說分手了,可是陸陸續續都會甩我巴掌,甚至在坐月子那個月幾乎看不到人,本來想說小孩生下來他會有所改變,卻坐月子完的第一個月就查到通聯記錄發現我坐月子那個月他就在路邊搭訕七個女生那一樣還跟他前女友有連繫,接著硬熬到現在小孩兩歲半了也上幼幼班!在今年2月份他在兩個兒子面前用腳踹胸口兩腳(有驗傷),在10/3也錄音到他跟他媽媽通電話說他已經要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的內容另外6月底也當著我的面也說過我如果再繼續錄影蒐證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會殺掉我!我也在前些天申請保護令了!但他的動作越來越多,我要帶社工去幼稚園看小孩他通知園長我如果要帶走 要請他們報警處理,卻晚上又傳簡訊問我不是想帶小孩回去嗎?我很擔心他有什麼問題要騙我回家。我也不敢回去,要搬東西還得趁他們都上班沒人在家儘快搬家,現在他又說是我棄家棄子!但是他趕我回家的(也有錄音下來)卻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現在只想快點離婚 然後把小孩監護權)帶走(之前他也甩過小孩巴掌-未驗傷)他時而罵我叫我快點搬東西走快點離婚,但隔一天又求我回家小孩需要我~我真覺得這樣讓我很驚慌!我也很擔心我小孩因為從小到現在都是我在顧的!已經一個禮拜了 雖然這禮拜小孩都還安全,但我還是很擔心小孩的安危!現在我有一些錄音檔有錄到 1.他想把小孩丟婆婆家帶回來很麻煩早知道不要帶回來,小孩回來就是找我又不是不知道小孩只找我 2.他跟我婆婆說 已經快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 3.也跟他前女友有連繫上談了內容..他前女友說 推算下來在我懷孕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在挽回他回去,只是他踩很硬,他前女友也說他沒提過要我拿小孩的事情那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做不出來(那就是我老公的意思了) 甚至也有說他脾氣一出來就會摔東西砸東西  4.他說他很後悔娶到我這老婆真的是娶錯人了!早知道聽他爸的話不要娶  5也有錄到他承認他之前外面女生的話 跟之前要我回家我跟我媽借10萬元的內容(但後續他當作沒這回事也不償還) 6.還有他常賭博 釣魚都沒在顧家裡的

目前他有車貸每個月繳13000(新車買81萬-101年5月買)..信貸3647(貸25萬)..私下個人借貸9000(貸款50萬) 因為他負債很我多又加上他之前沒錢我又替他預借現金信用卡已經累積10萬(包含也有家裡尿布奶粉-小孩學費 像這些費用都是我在支出)他就只知道釣魚.釣蝦.賭博.簽牌過自己的生活

 

而我要努力加班一直賺錢還錢!下班又要照顧在小孩教育小孩~在這樣的生活中 盡心盡力卻得到的回應是 謊言欺騙甚至言語暴力恐嚇(也曾因為他沒錢買奶粉我一開始小孩餵母奶餵了10個月 所以他也常說  我的胸部真的看了很噁心很想吐或是說我又老又醜老皮一個) 他們家的教育方式也很有問題~公公跟婆婆離婚 但婆婆在嫁老榮民卻外面有男友 上個禮拜又發現 婆婆的男友竟然跟我小姑(剛成年)發生性交易,婆婆知情卻沒告知或揪正。。公公有酗酒的習慣也坐牢過也有吸毒(每次跟我公公吵架他總是提~之前很反對你們結婚因為我兒子清清白白的卻娶到我這樣ㄉ人<這是我第二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家暴離婚。大兒子是跟前夫生的>

我身心疲憊~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我才可以順利離婚也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離婚事由之證據,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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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 103-10-18 22:45

懷孕五個月,老公就在外面有曖昧甚至還說前女友要復合替他生小孩要我拿掉小孩,但跟他談過後他也不再提了也說分手了,可是陸陸續續都會甩我巴掌,甚至在坐月子那個月幾乎看不到人,本來想說小孩生下來他會有所改變,卻坐月子完的第一個月就查到通聯記錄發現我坐月子那個月他就在路邊搭訕七個女生那一樣還跟他前女友有連繫,接著硬熬到現在小孩兩歲半了也上幼幼班!在今年2月份他在兩個兒子面前用腳踹胸口兩腳(有驗傷),在10/3也錄音到他跟他媽媽通電話說他已經要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的內容另外6月底也當著我的面也說過我如果再繼續錄影蒐證他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氣會殺掉我!我也在前些天申請保護令了!但他的動作越來越多,我要帶社工去幼稚園看小孩他通知園長我如果要帶走 要請他們報警處理,卻晚上又傳簡訊問我不是想帶小孩回去嗎?我很擔心他有什麼問題要騙我回家。我也不敢回去,要搬東西還得趁他們都上班沒人在家儘快搬家,現在他又說是我棄家棄子!但是他趕我回家的(也有錄音下來)卻又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現在只想快點離婚 然後把小孩監護權)帶走(之前他也甩過小孩巴掌-未驗傷)他時而罵我叫我快點搬東西走快點離婚,但隔一天又求我回家小孩需要我~我真覺得這樣讓我很驚慌!我也很擔心我小孩因為從小到現在都是我在顧的!已經一個禮拜了 雖然這禮拜小孩都還安全,但我還是很擔心小孩的安危!現在我有一些錄音檔有錄到 1.他想把小孩丟婆婆家帶回來很麻煩早知道不要帶回來,小孩回來就是找我又不是不知道小孩只找我 2.他跟我婆婆說 已經快精神分裂,有時候想要做掉我 3.也跟他前女友有連繫上談了內容..他前女友說 推算下來在我懷孕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在挽回他回去,只是他踩很硬,他前女友也說他沒提過要我拿小孩的事情那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做不出來(那就是我老公的意思了) 甚至也有說他脾氣一出來就會摔東西砸東西  4.他說他很後悔娶到我這老婆真的是娶錯人了!早知道聽他爸的話不要娶  5也有錄到他承認他之前外面女生的話 跟之前要我回家我跟我媽借10萬元的內容(但後續他當作沒這回事也不償還) 6.還有他常賭博 釣魚都沒在顧家裡的

目前他有車貸每個月繳13000(新車買81萬-101年5月買)..信貸3647(貸25萬)..私下個人借貸9000(貸款50萬) 因為他負債很我多又加上他之前沒錢我又替他預借現金信用卡已經累積10萬(包含也有家裡尿布奶粉-小孩學費 像這些費用都是我在支出)他就只知道釣魚.釣蝦.賭博.簽牌過自己的生活


而我要努力加班一直賺錢還錢!下班又要照顧在小孩教育小孩~在這樣的生活中 盡心盡力卻得到的回應是 謊言欺騙甚至言語暴力恐嚇(也曾因為他沒錢買奶粉我一開始小孩餵母奶餵了10個月 所以他也常說  我的胸部真的看了很噁心很想吐或是說我又老又醜老皮一個) 他們家的教育方式也很有問題~公公跟婆婆離婚 但婆婆在嫁老榮民卻外面有男友 上個禮拜又發現 婆婆的男友竟然跟我小姑(剛成年)發生性交易,婆婆知情卻沒告知或揪正。。公公有酗酒的習慣也坐牢過也有吸毒(每次跟我公公吵架他總是提~之前很反對你們結婚因為我兒子清清白白的卻娶到我這樣ㄉ人<這是我第二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家暴離婚。大兒子是跟前夫生的>

我身心疲憊~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我才可以順利離婚也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先生及公婆之言語暴力等錄音蒐證,以及若有先生外遇通姦之資料蒐集,若對方不願意與您協議離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至於小朋友之部分,法院會以小朋友之最佳利益為考量,並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小雲 103-10-18 21:48

姊姊離婚了,想要爭取孩子的扶養權,我們有勝算嗎?

姐姐現在沒有工作,有些銀行已經不給貸款或分期,工作最長做大約一年左右,連信用卡都不願意發卡。和父母一起住,是類似四合院的房子,但有一半是台糖的土地,父親現在是開水泥車的,母親沒工作

姊夫是做工的,做三休四的看天吃飯,財務方面不清楚,和父母住在透天厝,是自家的房屋,父母有在做生意的樣子,總之有穩定的收入。

姐姐說,小孩他爭取到後,姐妹會幫他一起照顧,所以沒有經濟問題,姊夫從來不關心小孩,也沒有在照顧小孩,夫家會帶小孩去唱KTV、打麻將,環境複雜,姊夫有家暴情形,指的是會讓小孩喝啤酒、在決定離婚後把姐姐關在家門外,所以我們很有勝算。

姐夫說,他有穩定的收入,孩子兩年來都住在這個環境已經習慣了,姐姐常跑出門,小孩都是爺爺奶奶在幫忙顧,姐姐工作的時候也是託給爺爺奶奶顧,喝酒姐姐也沒有制止,外公還會給孩子吃檳榔,所以他們比較有勝算。

姐姐的朋友說,就算沒有工作也無所謂,小孩還是可以爭取的到,最起碼兩個孩子能夠爭取到一人一個,這個社會很照顧單親家庭,補助很多,不用工作就可以爭取到小孩

姐姐在一開始協議離婚的時候,曾經去向社工備案說招到家暴(因為被關在家門外),社工曾經跟他說過讓小孩子喝啤酒這不算家暴

姐姐原先要爭取小的(1歲),但後來顧慮到還要再工作,就要爭取大的(2歲),姐夫家願意把小的給姐姐養,但不願意給大的,理由是孩子2年來已經習慣的生活環境,換了對孩子不好,姐姐要求要大的+贍養費扶養費,姐夫不答應,於是雙方說好法院上談。

幾天後,姐姐說姐夫跟他說過怕兩個孩子分開了,感情會不好,她認為說的沒錯,所以兩人簽署離婚協議書,當中協議扶養權歸姐夫,但准許姐姐探視小孩,每個月可帶小孩出門玩1-2天,姊夫給了姊姊5萬元加上一台機車,就這樣簽了名離了婚。

姊夫手機換了,沒跟姐姐說,姐姐一星期要求看孩子2-3次,姐夫家似乎有意無意的逃避電話,所以姐姐說要再次告上法庭爭取扶養權。

這樣,我們還有勝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敘述很長,僅就下列法院比較注重的審酌事項讓您判斷

(1)目前子女由誰照顧。

(2)訪視報告。

(3)照料子女的環境。

2、建議可以請求酌定監護權,並且請求酌定探視權即可。

3、倘若要提告的話,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較佳。

yasir888 103-10-18 21:33

律師您好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離婚協議書上寫著她每個月有二到三次的探視權

但是她始終沒回來家裡探視小孩,她傳訊叫我要帶小孩去跟她見面,我沒義務帶小孩去跟她見面所以沒理會她,且小孩也很怕她,

近日接到她寄存證信函說我沒履行義務也寫說我阻擾她探視小孩,但家裡沒搬電話沒變她隨時可以探視

想詢問律師是否我有必要理會此存證信函,還是意謂她可以告我?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對方之存證信函,可毋庸理會,或者直接也回應對方可前來探視。

對方可能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將探視之方法及範圍藉由法院酌定清楚明瞭,也不會有甚麼壞處唷!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存證信函您可置之不理,對方頂多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或請法院酌定探視權方案,而您可提供您無阻礙探視之證據及您較為適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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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103-10-18 16:34

我姊夫因為喝醉酒關係,已經對我姊和她的孩子家暴兩次。

平常也常因為要教育小孩,便對孩子動粗。

如果,真的要離婚的話。

我們要收集哪些資料,比較有利於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和可判離婚?

您好

    上法院,法官是依證據判斷,所以,您若要獲得有利之勝訴判決,當然是蒐集相關證據(人證或物證)證明所主張離婚事由及適合擔任監護人之證據

   所以,若有人看到男方家暴之行為,可以請法院傳他作證,還有被家暴後,要到醫院驗傷,申請診斷證明書。

   子女監護部分,法院是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判斷監護權人選之標準,所以,會派社工對子女及父母進行訪視,供作法官判決之參考,另外,亦可準備平日照顧子女證據資料,對於子女未來之教育規劃等等,做為法官判決之參考。 

 您好:

建議可先聲請保護令讓對方有所警惕

如果對方仍不遵守保護令之拘束

則將來訴請離婚及爭取監護權亦較為有勝算

其餘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上或肢體上經常性之施暴行為都算是家暴,建議可蒐集先生酗酒及酒後辱罵證據,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令(也可直接向警方報案)並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如此可要求先生搬離住處等。家暴令核發後,再以不堪同居之虐待,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驗傷聲請家暴並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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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14 22:06

明天要和我先生辦理離婚……不過他願意離婚的條件是看小孩只能在他家且在他的視線範圍 不能帶離開家裡,明天一定會要我這樣牽這樣答應 才會願意跟我離婚,我不想在拖著這個回不去的婚姻,可是真的不願意答應他的要求,那明天有什麼對策嗎?或之後有什麼方法,如果答應了之後在請法院裁定探視時間這樣行的通嗎?還是簽了就算數了,沒其他方法了,只是這樣合理嗎?跪求方法 我想跟小孩有自己的空間 回去看整個很不舒服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與先生兩願離婚後,再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103-10-14 22:21

所以可先簽自 在向法院提出酌定探視就是了!

不用照男方說的這樣走是嗎?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先生先達成離婚之合意,並辦理離婚登記,確定離婚成功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探視之行使方式,改定其他方法,而非先生協議所載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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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對方的要求在法院實務中會認為非常不合理

但您如果簽了之後,可能短期內就要請法院變更也恐有一定難度

所以建議還是好好與對方協議後再決定探視小孩之方式為宜

不必急於一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萍 103-10-14 18:02

我與前夫前年分居後,我把小孩帶回娘家住,小孩當時是5歲及1歲,之後便開始出去上班工作,第一份工作因為環境很不好,所以做了半年就離職了,在隔年2~7月沒有工作,我開口向前夫說可否給我5000元照顧這樣位小朋友,我考慮我要求不多,但他確對我很殘忍,說是妳自己要回家的就要自己負責(他只會出學費,其它的一塊錢都不會給我),我說如果我沒有照顧小孩你有辦法好好的工作賺錢嗎?在我這裡照顧也是你的小孩丫,我說那小孩你帶回去顧我現在沒錢養他,他說我沒出錢不用顧嗎?不然就把小孩都給他,他要帶回去請家人帶,也不會給我,他一直都是一個人住,家人也不這個縣市,怎麼可能顧(他一個月4.5萬)卻不肯負責

我有保留那幾個月的單據(及他也親口說他不會給我我錢的簡訊)
請問我可以向法院追溯請求他支付當時的小孩扶養費嗎?

PS:從前年7月至今只出學費,其它都沒有,目前兩人於6月已離婚.
謝謝!

 您好:

原則上您可訴請對方支付您代墊小孩生活費用之二分之ㄧ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給付您先前代墊的扶養費用,並且請求法院酌定對方未來每個月應負擔之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詩詩 103-10-13 16:49

我的男性友人他單親家庭,爸媽離婚了,他爸跟乙女跑了 

 


甲男=男性友人的爸  乙女=男性友人爸前女友  丙女=男性友人爸二次婚姻老婆

甲男跟乙女沒結婚有了這個小孩(不知有沒有血緣) 
乙女在甲男不知道的情況下自己報戶口,並且說小孩是甲男的,途中乙女跟別人跑了
並把小孩丟給甲男養大,甲男之後認識了丙女且結了婚,
但丙女當時就有三個小孩與甲男沒任何血緣關係(結婚沒認養),
乙女知甲男要退休,回來要求小孩帶走並要甲男支付贍養費以及小孩的9年教育費
乙女卻發現小孩被打的痕跡(有/無驗傷)要告甲男虐待兒童 並給小孩申請保護令
後知是丙女打小孩 甲男找律師詢問如何處理  律師說如甲男與丙女離婚小孩事就可與甲男沒關係並可解除保護令
故甲男與丙女提出離婚 丙女答應且要求如離婚需簽與丙女在婚同意書並認養丙方三個小孩 

如何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6: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沒有所謂的離婚之後,保護令就解除效力,只是違反的機會比較低。

2、乙女無法請求贍養費子女教育費。

3、是否同意協議離婚並且收養三名子女,可以自行斟酌,倘若不願意,則必須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4、您的論述有點亂,建議由本人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南西 103-10-13 11:05

您好:

我的父母在民國82年離婚,原因是父親重婚,母親當時並未對父親提起告訴,只想爭取小孩監護權,而最後我和我的兩個姊姊監護權都在母親,父親給了母親贍養費新台幣三百萬。由於母親不懂法律,當時的律師也沒有告訴她,所以後來母親以為她有監護權後父親對我們小孩則沒有任何義務,離婚協議書裡也沒有任何提到父親須給付小孩撫養費或探視的任何事項,而多年過去,母親從未想阻止父親探視,但也可能因父親已另組家庭,所以自離婚後,從來都沒有來探望過我們,也未曾盡過父親的義務。

待我們都大學畢業出社會,母親也漸漸知道即使離婚另一半仍有撫養義務,而目前母親想向父親請求我們三個小孩撫養費,但由於我們皆已成年,現在三個小孩也都在25至30歲間,而在民國100年我有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父親的戶籍謄本,發現父親目前也另外生了三個小孩,想請問:

一、由於我和我二個姊姊已成年,是否可再向父親請求過去的撫養費,可請求大約多少的金額?另時效是否已超過?

二、因父親和我們早已斷了聯繫,也另組家庭(另有三個小孩),如之後父親過世,我們也無從得知他是否往生,是否會有機關會自行通知我們?又如父親如不想將遺產分給我們三個小孩脫產至其他親人,我們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爭取到我們應有的部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3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法請求扶養費,因為已經無法扶養。不過您的母親可以請求代墊扶養費的不當得利,不過必須提出相關代墊的事證才有辦法提告

2、國稅局倘若有查到的話,會通知,否則僅能於其他繼承人就遺產動產處理時通知才會知悉。倘若遭侵害,可以提起繼承權回復訴訟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30

你已經成年,是沒辦法請求撫養費的,

不過你母親有替你父親撫養你們,

這樣的支出是可以請求的,但有時效問題(15年內要主張)

現在103年,你母親只能請求88年以後的代墊費用

至於繼承權利部分,你們還是你父親的子女,

父親萬一去世,財產還是由你們跟對方三個子女平分,

萬一被侵占,到時再視具體情況決定訴訟策略

 您好:

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果找不到母親代墊費用之單據

可以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各縣市每月消費性支出之金額為請求依據

另外父親目前之配偶將來也是其繼承人之一,

你們也須與其平分父親之遺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南西 103-10-13 10:58

您好:

  我的父母在民國82年離婚,原因是父親重婚,母親當時並未對父親提起告訴,只想爭取小孩監護權,而最後我和我的兩個姊姊監護權都在母親,父親給了母親贍養費新台幣三百萬。由於母親不懂法律,當時的律師也沒有告訴她,所以後來母親以為她有監護權後父親對我們小孩則沒有任何義務,離婚協議書裡也沒有任何提到父親須給付小孩撫養費或探視的任何事項,而多年過去,母親從未想阻止父親探視,但也可能因父親已另組家庭,所以自離婚後,從來都沒有來探望過我們,也未曾盡過父親的義務。

  待我們都大學畢業出社會,母親也漸漸知道即使離婚另一半仍有撫養義務,而目前母親想向父親請求我們三個小孩撫養費,但由於我們皆已成年,現在三個小孩也都在25至30歲間,而在民國100年我有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父親的戶籍謄本,發現父親目前也另外生了三個小孩,想請問:

一、由於我和我二個姊姊已成年,是否可再向父親請求過去的撫養費,可請         求大約多少的金額?另時效是否已超過?

二、因父親和我們早已斷了聯繫,也另組家庭(另有三個小孩),如之後父親過世,我們也無從得知他是否往生,是否會有機關會自行通知我們?又如父親如不想將遺產分給我們三個小孩脫產至其他親人,我們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爭取到我們應有的部分呢?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4 09:52

一、可以請求,但必須以您母親名義提起。依據是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又需注意15年時效,亦即從起訴時回推15年去計算自離婚後至尚未成年之期間。金額則是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二、稽 徵機關於查悉死亡事實或接獲死亡報告後,應於一個月內填發申報通知 書,檢附遺產稅申報書表,送達納稅義務人,通知依限申報(遺產贈與稅法第28條),是以,若您父親往生,因為一般都會有遺產稅申報問題,所以應會有稅捐 機關通知。又,民法繼承編保障每位繼承繼承遺產的最低限度,亦即「特留份」,一旦受侵害自得請求返還遺產

陳小花 103-10-12 21:12

律師們您好,

我是一個有3歲小孩的媽媽,

因為之前有留職停薪兩年,

所以小孩基本上是我帶大的,

我回來工作後,

小孩都給先生的媽媽帶,

前陣子發現我老公外遇

我想說算了所以跟他在談離婚

他堅持要小孩

所以現在我搬出回來娘家住,

小孩還是跟他媽,

我是不是應該把小孩先偷偷抱回來,

這樣會有法律問題嗎?

還有如果要上法院,

我站得住腳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2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爭取監護權之打算,建議小朋友若由您照顧,對您而言較具有爭取之優勢,蓋法院認為,輕易變動小朋友已經習慣的現況,對小朋友而言並非好事。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3 00:05

您好:

由於您現在仍是孩子的親權人,孩子不是父親一人的,

所以如果有心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建議還是讓他跟妳一起生活。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yu 103-10-11 13:29

15年前(我18歲時)認識了我前男友(大我17歲)
起初騙我他已離婚、兩個兒子給保母帶(其實是女兒)
在一起一陣子之後
漸漸發現其實是已婚狀態及公務員身份,
當時年紀輕也沒去想該如何或怎麼樣
在一起第五年時,他拿了一點點頭期給我買房子
(這期間,我拿了三個孩子,他總是說慢點生慢點生)
分手時,是因為他變得不常來,卻是跑去打牌、找別的女人
(他的結拜兄弟告訴我的)
後面分手的點是懷第三個孩子時
他說『妳就生吧!我實在不敢再叫妳拿小孩
聽了這句...我瞬間心寒了!
之後 我跟他提分手,並要求200萬補償費
他只給了20萬,我也傻傻的相信他可能很苦

之後的日子,依舊像朋友般偶有聯絡
某天 我跟他的拜把兄弟見面
這位〝拜把兄弟〞卻告訴我
其實 那人在和我在一起那六年中
不斷地一樣在外偷吃
而且~而且~
那人跟我在一起那六年間
所有的花費,包涵那房子的頭期款,都是從這位〝拜把兄弟〞手中拿出的

我很難過~很難過..原來~原來~
我是這麼智障的相信他的清廉
我是這麼智障的保護他替他想
那六年間,有哪一個便當是從他口袋裡掏出的錢買給我的?
到底他在我身上付出些什麼?

我前陣子跟他說,我希望他補足之前的差額(尚有180)
他說我這是恐嚇取財
我要求的精神賠償,怎會是恐嚇取財
我覺得太不值了,他應該付出的...
花樣年華的六年..是被欺騙的六年
我心有不甘啊~
我的想法是200根本不夠!但是當初說200,就200了!

請問 照他的說法,會構成恐嚇取財嗎?

 您好: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應視您對其要求金錢時所說的言論而定

如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致生危害安全之言論

就有可能會構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u 103-10-11 14: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應視您對其要求金錢時所說的言論而定

... (恕刪)

我有提及過
你對我這麼過份(他都承認了一切)
難道 需要問請你家人評理嗎?
(他當然不敢!而且我之後認識他女兒)
這樣算嗎 ?

如果算的話
哇靠~那大家都被白玩就好了
我知道我也需要對自己年輕不懂事時負責
我有我自己的責任
可是 太不公平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通知要加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或是名譽,否則不會有恐嚇取財的問題

2、本文認為可能會另外有通姦罪的問題,並以告知。

yu 103-10-11 22: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通知要加害對方的生命、身體、財產、自 ... (恕刪)

請他家人評理,算危害什麼?

通姦罪,用這些自白就可成立是嗎? 怎麼判? 

小萍 103-10-11 12:38

你好,我有兩位女兒,7歲及3歲,與前夫今年6月離婚後,小孩監護原本為共同監護,小孩從出生到現在都是帶在我身邊,前年分居後也是帶回娘家和家人一起照顧,上個月前夫跟我要小孩,在調解庭上因為受到調解員的影嚮,又擔心小孩到法庭上心理會受到影響,而當下一時的緊張,同意把小孩監護權給前夫,他一個人住,他說他父母親都願意幫他照顧小孩,但是到現在也沒有人人幫忙照顧,現在的我每天都非常的難過.

我可以再把小孩監護權要回來嗎?我們剛才法院的調解庭簽下協議,我可以馬上去法院申請由法院仲栽小孩監護權嗎?

我大女兒說不想待在爸爸家,假日去接回來時嘴巴都會一直發出奇怪的聲音,已經2次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再要求改定。

2、改定監護權必須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行為,始能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1 21:57

您好,您可蒐集是否有小朋友監護權跟著對方有何不利之情事,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建議您藉由與小朋友探視之過程中,將小朋友在家中都沒人照顧等情事,錄音下來做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由對方行使監護權不利之相關證據,如無人照顧子女,及子女之意願傾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萍 103-10-13 15:0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蒐集是否有小朋友

律師你好,請問那調解之前的一些小朋友受傷的資料也是可以收集嗎?

 

漫步在雲端 103-10-11 01:01

請教各位律師

離婚後協議每個月有付扶養費給小孩  

扶養費是包含小孩保險費用   ( 要保人是對方)

所以保險費用是雙方一起負擔的  

但受益人上面卻只有寫對方的名字跟對方家人

請問這樣的情況 可以循法律途徑 

更改為雙方都是受益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費用繳交與受益人是兩件事情,是否能夠要求變更受益人,必須依據保險契約條款。

2、倘若扶養費用給付不合理,可以要求改定。 

廖小姐 103-10-10 20:40

各位熱心ㄉ大律師 您們好:

雙方是協議離婚,2個小孩1男1女,男生96年7月生,女生97年12月生,在101年12月以調解過一次,從101年12月開始每月需匯2個小孩各2500.-,
我從101年12月開始匯到102年8月,與同年12月,及103年2月,共匯ㄌ各11次給小孩,因前夫不讓我帶小孩回來過夜,調解內容是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能帶回過夜,
從102年8月後就不讓帶至今,而我每次回去看小孩,小孩都叫我破盤子,有2次很清楚ㄉ錄音,我內心 精神 心思 受創嚴重,
自己生ㄉ小孩竟然會如此ㄉ稱呼自己ㄉ媽媽,每每想起眼淚流不停,椎心至痛,小孩都前夫和他媽媽一起帶,
    懇求  請教這樣有構成損害名譽嗎,
且買東西回去看小孩,只要有前夫在小孩就不敢叫我與親近我,已將近一年無法帶小孩回來過夜ㄌ,
這其中也記過存證信函強制執行都還是不讓我帶回過夜,在思念小孩ㄉ深淵哩,再次申請調解,內容每個月第二周星期六下午8點
起至星期日下午六點止;每個月第四周星期日上午9點起至下午1點至,另寒暑假個另增3天,
    懇求  請教前夫如沒按照調解內容
小孩到指定ㄉ地點時,之前帶不回小孩時去小孩戶籍當地派出所要備案警員已無法備案回絕我,那我要如何存證,,
    懇求  請教現前夫已101年調解筆錄未執行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公司10月7日收到,金額$862,500.-,及執行費6,900.-
發掘到小孩20歲ㄉ金額不符
    懇求  請教數額有爭議,於命令送達翌日起10日內提出書狀,程序該如何做
    懇求  請教執行命令寄到公司,可不理會嗎,
    懇求  請教我之前有欠銀行卡錢都沒處理,目前有工作,哪我能如何處理,
    懇求  請教前夫ㄉ與銀行ㄉ能一併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金額一般來說不會錯(可能是有加計利息了),倘若真的錯誤,可以提起異議,必須提出異議狀。

2、公司拒絕理會,債權人可以向公司執行。

3、可以在與銀行協商。

4、銀行倘若也有執行名義,可以聲請一起執行。

5、子女的部份,倘若對方仍拒絕交出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惡意灌輸錯誤觀念給子女,可以爭取改訂監護權

 

 

 

 

 

 

 

 

 

阿一 103-10-10 02:32

請問在結婚之後購買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但是貸款都是我在繳錢,能提出證明,若是離婚時要求老婆將房子過戶給我卻不同意時,上法院互告能有勝算要回嗎? 結婚後所以家庭支出,小孩學費,幾乎所有費用都是由我支付,老婆有工作收入時也不曾分擔支出,之前沒工作時我曾每月轉帳給她費用,因為沒有申請夫妻財產約定,若離婚時我希望能保有最多的財產,可行嗎?

有關夫妻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財產係依民法第1030-1條解析,若您能提出動產負債繳納證明,對您爭取該動產會有幫助;惟財產主要是「雙方就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故該動產會被解析。

 

民法第1030-1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馬伯 103-11-17 10:07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夫妻

請問這邊所說到的剩餘財產是指以房屋的市值扣除剩餘貸款? 還是以當初購買金額?

蛋蛋 103-10-09 01:42
4月分以辦理離婚,註明1:我的新車給他。2:探視權、監戶權歸我,他同意放棄。3:可以日後從母姓,及改名。 可是現在他回頭來爭探視權,我該怎麼辦? 當初要車不要孩子的是他,怎麼可以拿了車又回來吵? 這樣一來不就永遠沒完沒了! 若不給他看,變成我還違法?那法律如何保護我這單親媽媽? 我已經很辛苦了,而且他從未付過這孩子ㄧ塊的扶養費,甚至以前在ㄧ起都還是我養家、養兒?還養他與他的家人? 最後我受不了分開,還是因為他自己要走的,他想過自己的生活? 還說叫我跟孩子說他死了?說他沒那麼愛這小孩? 這種人?現在居然又回頭說要跟我爭探視權? 擺明是想合好,不然就是又要我養他了? 我該怎麼做?我好痛苦?真的很恨他? 現在我又痛苦的非得讓他看孩子和跟他見面! 因為我怕他告我不給探視,有可能我會失去監戶權,而且我也怕法院會讓他探視,並且可以帶回家過夜,我真的不敢想像! 因為他家人問題很多,他媽媽不是ㄧ天到晚哭鬧、就是離家、吃藥自殺,而他爸爸愛抽煙喝酒?我真的不敢讓孩子接觸他的家人? 請問律師們~誰可以救救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探視權無法任意剝奪的,因為探視權不只是父母親的權利,也是小朋友的權益。

2、可以於訴訟中主張對方探視子女不利子女的成長,或者至少請求法院酌定不可以過夜的探視方式。

3、探視與扶養無涉,因為您有監護權,因此是對方要負擔扶養子女費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時,可能會具體提出探視方案,此時,您就可以針對對方行使探視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去爭執之,比方說可以向法院具體說明您的疑慮並舉出證據,約定探視時希望您也能在場,才不會有不利於小孩子發展之情況產生。

另外,您想要對方玩趣沒有探視權是不可能的唷,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小孩與父母之間任一方相處的權利,所以要盡量當個友善的父母,這樣對小孩的發展也會比較好呀!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abby 103-10-08 13:14

我與前夫在上個月已透過法院協調方式 調解成立 離婚監護權也歸我,目前實施下來發現探視時間上,平日答應一日晚上兩小時讓他與小孩相處帶回,但現在天氣轉變漸冷,小孩剛滿一歲,平日晚上這樣帶來帶去很容易感冒,跟前夫溝通夠他拒絕,他認為一個禮拜的平日他帶回兩小時相處已經是他的讓步了,因為他本想要一個禮拜兩日平日 我拒絕,

每雙數週六日他都可以帶回與小孩子相處,這點我無意見,只對平日探視礙於現在天氣轉冷,考量小孩亦感冒,請問這塊 我可以重新酌定探視時間嗎??

我應該準備什麼資料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5: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未就探視方式約定,可以請求法院酌定。

2、倘若已經約定,則必須改定,就您所述的天氣等理由,似不影響探視的進行及子女的照料,蓋可以使用車輛接送、增加保暖衣物等方式解決。

3、本文建議雙方可以從新約定,倘若真的顧慮子女健康,又無法達成共識,可以暫時拒絕對方探視。

 

 

 

abby 103-10-08 16: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因為平日有一小時為小孩與父親散步的時間,我只是想先暫停這部分因為現在正值秋冬季節,晚上外出易感冒,請問可以嗎?

另外平日探視時間本為兩個半小時想改為兩小時可以嗎?(因為小孩子現在晚上就寢時間提前)

再來每雙週探視時間本為上午十點至下午七點,想改為至下午六點(提前一小時,請問是否可行呢?)

孩子的父親不願意接納我的建議,那請問我該如何重新酌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改定探視權仍應提出會影響小孩生活作息更具體的事件,若以您所述之情形,要改定尚不容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霖爺 103-10-08 02:23

請問一下,我跟我老婆才剛離婚沒幾天,當時協議離婚時,她也同意小孩監護權歸我(小孩才10個多月大未滿1歲),但是她有在上面註明她無時無刻對小孩都有探視權,也可以帶她出去玩幾天,在戶政辦完離婚手續之後我就把小孩帶回家,"後來我越看越不對他寫無時無刻,那不就是他如果半夜要看小孩我也必須要答應她?她可以帶小孩出去玩也可以過夜,因為沒有標註帶出去是可以去幾天,如果他禮拜一代去禮拜五帶回來,然後禮拜一又來帶去的話,那乾脆監護權給她就好了不是嗎?"然後她當晚有打電話給我要求我再讓她陪小孩睡一晚(這幾天我們都睡旅館),隔天她就要回娘家去了,我因為不忍她與小孩分開之苦我就答應她,誰知道半夜她就反悔了,他抱著小孩跑下樓(當時我下樓抽菸)大聲地對我說:小孩不可能給我更不會讓我帶回家讓我媽抱到小孩是她的,然後等我抽完菸才一起上樓,在房裡還是一直講,然後我就把小孩抱起來下樓要開車回家,結果她就衝下來趴在我的車子引擎蓋上面不讓我開車,然後又跑來抓住我的車門手把蹲在車旁邊不放一直哭得很大聲,我怕硬開會弄傷她我就不敢開,我抱小孩坐在車裡我把窗戶開一半,他就突然身體進來要抱小孩,小孩就嚇到一直哭,我[ 他說叫她出去不要嚇孩子她也不聽,結果我就把車熄火上樓....她現在就是霸占著小孩只有我跟她可以抱可以看不讓我帶她回家,要帶回家她就發瘋大吼大叫還報警說我家暴她,我不想跟他在外面丟臉所以小孩就在她那邊,請問我要怎麼做才比較OK?她這樣不讓我把小孩帶回家,我可以採取什麼樣的做法來制止她這樣的行為?可以告她嗎還是?我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她這樣子真的使我非常的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起訴請求對方履行監護權協議,並聲請強制執行。

2、         對方霸佔小孩的行為可能觸犯準略誘罪,可以嘗試請員警協助。

 

 

您好:

1.  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對方提出之探視權行使方式有問題,您可以訴請法院裁定探視權行使方式,將探視小孩的方式重新釐清,須以固定時段探視、幾點鐘以前要送回家等,都由法官的裁定明確規範。若依然擔心對方濫用探視權,您亦可以探視對子女不利為由,向法院請求停止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2.  您亦可聲請強制執行監護權,惟強制執行程序必須要以法院判決監護權歸誰所有為前提,若您與前妻協議監護的情形是不能強制執行的,因此您亦可向法院聲請監護權裁定,以利後續強制執行監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小孩之監護權人,對方妨害您行使監護權之行為,可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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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103-10-07 18:56

2014年10月4日 我收到紐約的律師樓寄來的通知信 我身分證上的配偶現在人在美國
她是外配 大陸籍 現在40歲 她已經在2012年拿到身分證入了中華民國國籍 在2013年1月18 
跑了 回大陸 後來又去美國打黑工 在2014年1月6日她回來台灣 於4月21日又走了
我在律師信上面有看到 這封信是通知我 對方要請美國紐約最高法院仲裁我跟她的婚姻
1我沒有打過她 所以也沒有驗傷單 美國法院要如何仲裁??
2我兩個都不是美國人 美國最高法院也沒有來雙方取證??這樣就能仲裁離婚嗎??
3律師給我的通知書是要用 CPLR 308(5) CPLR 308(1) (2) D.R.L. § 236 D.R.L § 255
仲裁我的婚姻
如果這樣就能仲裁我的婚姻 我是否能說 美國也未免太強大了 強大到連兩個不是美國的公民的外國人 它都有辦法活生生的拆了 那美國還有甚麼做不到??

是否可以請在美加的兄弟姊妹 或者朋友 幫我看一下 這樣美國的法官是否就會判離婚

只是我 從來沒有去過美國 她在2013年曾經拿台灣免簽證進入美國兩次
在今年的六月 又進去美國了 

據我所知 一般旅遊簽證都是三個月 這是否是她要在旅遊簽證到期離美的時候 拿去給美國簽證官
說因為要打離婚官司所以要求簽證延期

只是我很奇怪 為什麼美國律師會接這種案件

其實今年一月她回來就一直吵著要離婚  如果我跟她不是有一個六歲的女兒我早就跟她離婚了 我心裡一直想不能讓我女兒沒有母親 甚至於她開口說要(假離婚)的話都說出來 說甚麼叫我不要去上班 每個月匯款一千美金給我(這個我都有證據 她當時傳簡訊給我 我都有保留下來)

只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也不可能去美國跟她開庭 

只是我搞不清楚 兩個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在美國結婚 又沒有雙方取證 美國紐約最高法院憑甚麼能仲裁他國人民的婚姻??

我是否能在台灣的法院告她 她這樣是等於詐婚 拿到身分證 國籍 就跑了

小孩也不要 也遺棄

是否能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幫我解惑  感激不盡

無言 103-10-08 18:52

難道沒有律師先生小姐有遇過這種情形嗎??

那就抱歉 打擾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於美國仲裁法的部份,是針對海商案件及商業案件才有。

二、有關於仲裁法程序的部份,原則上是必須有雙方申請,或是曾經有過書面協議,無法片面開啟仲裁程序。

三、因此本文認為對方應該不是提起仲裁程序,而是律師發函希望你出面處理離婚事件。(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

四、台灣婚姻的部份,本文建議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等權益。

 

無言 103-10-09 18: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於美國仲裁法的部份,是針對海商案件及商業 ... (恕刪)

謝謝曹律師的回答

因為整本都是英文信(大概將近20頁)  所以我有請比較專業的人士看一下

大致如下    對方律師是說她有在美國住將近或者一年  所以她要訴求離婚

或許還有加上一些有的沒有的

當然我是想說   當兩個都不是美國公民 都沒有綠卡 只有女方單方面在2013入境美國兩次(打黑工)2014入境一次.都是拿中華民國護照入美因為台灣現在去美國免簽證(還是打黑工)(因為她也不會英文.也沒有美國的社會福利碼)  這樣的單方面提起訴求  

美國法院的司法都不用  雙方取證  就能可以仲裁他國雙方的婚姻嗎??

因為整本都是英文字  所以我也無法一字一字打上來給曹律師您看   抱歉阿

wen 103-10-06 22:30

我與前妻於6年前離婚後前妻告知我懷孕想要小孩於是我放下所有不愉快 接前妻同住直至小孩出生至今小孩已6歲小一了.但是在今年初我與前妻吵架

後他就搬離同住處也把小孩帶走.不讓我看小孩.於是我向法院提出酌定監護人裁定解果6月判決沒變更但是法院另有裁定探視.但是至今已連續3次以跟我要小孩生活費3萬為由不讓我看小孩我只答應他每月5千.我也匯5千給他.

前妻還是堅持要給足3萬才讓我跟小孩見面.我都有依法院判決每月第2-4禮拜去接小孩還有會同當地派出所尋求警察幫助前妻都已不在家為由拒絕.

(派出所已有3次記錄了)這6年來我都是在照顧前妻跟小孩生活及 幼兒園3年費用.我現在還能爭取 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院尚未酌定探視方案而探視受阻,可直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又若法院已經酌定探視方案 ,則可直接依此為強制執行。

林智群 (klaw) 103-10-06 23:53

既然法院已經裁定探視方式,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到時會有警方協助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7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一再惡意阻撓您行使探視權,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偉 103-10-06 20:23

我與妻子已分居6年了,女兒跟兒子都跟著媽媽一起生活,我一人在大陸工作,她目前照顧兩個小孩沒有工作,期間幾次與妻子協議離婚,妻子皆以要買一間房子做要求,我因始終做不到而一直拖著,已經拖了6年不想再拖了,想問怎麼樣申請離婚會比較合適。

現在跟妻子沒感情,但我還是很在意小孩,所以不想讓她太受傷影響到小孩,我同意小孩監護權給她及每月膳養費,請問該怎麼做?

我是在新北市,方便台北市律師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您為無責配偶,方有機會可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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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偉 103-10-06 21: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 ... (恕刪)

請問何為無責配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該離婚事由不可歸責,簡單說,不是你的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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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了或沒感情為由請求裁判離婚),所以在您所描述的情形,若要採取訴請裁判離婚之方式,可能會比較困難唷!

所以比較建議的方式是,看能否針對離婚的部分,於起訴時藉由調解的方式達到離婚之目的,再針對財產之部分去做處理。當然,若小孩子由母親照顧,母親也有請求扶養費用之權利。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您直接來電來系諮詢唷,如此才可以針對您的個案情形,為更具體的答覆唷!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大偉 103-10-06 21:2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 ... (恕刪)

我已經分居6年了,不能做?離婚的依據嗎?

 您好:

你與配偶分居六年雖然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

但是分居的原因也很重要,

最好還能加強其他不難維持婚姻之重大理由

才比較有能離婚成功之機會

律師事務所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

並有多年辦理離婚事件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2:05

您好,分居六年不代表一定可以離婚唷!甚至有分居更久的法院還是不准離,法官主要要看兩造之婚姻有沒有回復的可能,比方說分居後有沒有在繼續碰面(實務上甚至曾經有分居十幾年,僅因很多年前夫妻一起出國,所以認為有婚姻回復之可能而不准離)。 

要起訴大家都可以起訴,但是當起訴後,因為沒有離婚事由,雙方又對於離婚與否無共識,婚姻卡在法院,會更痛苦的。

林小姐 103-10-06 17:22

我跟我先生打算協議離婚,有兩位未成年子女都超過17歲。我之前在小孩名下各別都有贈與銀行存款,基金及股票。在擁有共同監護權下,這些小孩財產,父親是否可以隨意動用或領取?另為剩餘財產請求權是否會將小孩名下的財產計算在裡面?還是只針對我名下的存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子女的特有財產,必須由父母共同管理,且必須是?了子女的利益才可以處分。

2、         基本上就是針對您的婚後財產

3、         子女財產部份,在合理的範圍內,不會被納入。

4、         建議可以詳述,以利分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10-07 00:08

子女財產跟你們夫妻財產分配無關,

若是共同監護,動用子女財產需要雙方同意

大笨蛋 103-10-05 22:20

之前打離婚官司時己在法院調解過,協議內容也依彼此雙方溝通過的意思制定,制定內容為:目前每個的第一個禮拜天會把小孩帶到媽媽家附近的麥當勞會面,原本都在麥當勞範圍內活動,現在開始帶離活動範圍外,更是沒有一次準時在時間內將小孩準時送回,也常常不知道將小孩帶到哪去,重點常會用一些無關緊理由拖延送回的時間,我們也知道有時候可能有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以遲一些些的時間,但現在他完全不準時送回外,常常還會因為我們的事先提醒(已經多次提醒請在彼此制定的時間內送回),故意將時間延後,造成雙方困擾,今天我們都是依時間準時帶到,但對方總是以挑釁及為反對而反對的態度回應,真的是讓人忍無無可忍,想請問,這有沒有方法可以解決及制止,如果不造個彼此當初的協議走,這樣對原本彼此協意的內容就沒有意義了!,現在女方又不依當初協議的時間送回,我什麼事都不能做,當初也是彼此協議好才離婚的!如今這樣無視於內容,該如何處理?請您幫幫忙,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6 00:06

您好:

對方若不遵守當初的協議,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請求減少探視次數或禁止對方探視未成年子女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您好
如果不按照協議走的話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重新訂立探視方式
並把遲到或延遲送回的規定講清楚
這樣才有憑據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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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想孩子 103-10-05 20:06

      我離婚將近三年,因為我又再婚,所以讓前夫產生某些程度的恨意,這段時間,離婚小孩共同監護,因工作關係,本來我平均每兩周帶小孩一次,但後來前夫中風,以及不甘心的心態,對於探視的規定越來越刁難,比如去帶的時候要幾點,送回又要幾點,問也不說原因,也不讓我接觸學校的作業和教育,為了不要使小孩夾在兩旁的為難,我也都盡量配合,不想雙方交惡,因此沒探視的時間,我也平均2~3天打電話小孩說說話,但最近前夫都不接電話了,雖然平均兩周看小孩的部分,尚維持,但其餘的時間前夫都不接,請問我有甚麼解決的方式(我也傳很多簡訊告訴前夫,他也無任何回應

Connie 103-11-06 03:34

我有相同的問題,請問妳找到律師了嗎?

想孩子 103-10-05 19:51

       我離婚將近三年,因為我又再婚,所以讓前夫產生某些程度的恨意,這段時間,離婚小孩共同監護,因工作關係,本來我平均每兩周帶小孩一次,但後來前夫中風,以及不甘心的心態,對於探視的規定越來越刁難,比如去帶的時候要幾點,送回又要幾點,問也不說原因,也不讓我接觸學校的作業和教育,為了不要使小孩夾在兩旁的為難,我也都盡量配合,不想雙方交惡,因此沒探視的時間,我也平均2~3天打電話小孩說說話,但最近前夫都不接電話了,雖然平均兩周看小孩的部分,尚維持,但其餘的時間前夫都不接,請問我有甚麼解決的方式(我也傳很多簡訊告訴前夫,他也無任何回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5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比較妥當唷!因為經由法院酌定探視方案,具有執行力,若前夫故意阻撓您探視孩子之權利,您可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5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您前夫有干擾妨礙您行使探視權,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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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你如果對方惡意阻擋你探視的話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
改成由你單獨監護
因為阻止探視是很嚴重的事情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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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ino 103-10-04 23:03

父母要離婚

小孩可以選擇都不跟爸爸或媽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約定監護權,無法約定由父母以外之人擔任監護權人,至多將部分委託別人行使。

2、倘若父母無法或是擔任子女監護權不利子女,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父母以外之人擔任。

財哥 103-10-04 20:01

我跟前妻離婚後,小孩還小,監護權就給前妻,前妻之前一直刁難我,不讓我看小孩,後來我生氣了,告訴她妳再不讓我看小孩,我只能告妳了,後來前妻才讓我看小孩,結果,我不知道前妻怎麼教小孩的,最近我的小孩剛學會說話,既然叫我叔叔,我真的很不爽,我可以把我小孩監護權要回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2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前妻有不利子女的行為,否則無法聲請改定監護權

2、倘若無法改定,還是可以請求酌定探視權,並且請求法院給予較多的探視時間,可以與子女多一點互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建議您應蒐集更多前妻對小孩有不當教養及其他不利小孩之事證,

   方有聲請改定監護權成功之機會。

2.其餘如曹大律師所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4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妻這樣的教養方式可能會讓小朋友以為自己沒有爸爸,對小朋友不是很好。建議您錄音或蒐集更多之證據,先聲請改定監護,備位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方案,以避免前妻不當阻撓您行使探視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對方妨礙行使探視權及惡意教養小孩之證據,以利爭取改定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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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or 103-10-03 23:37

請教律師關於家暴監護權問題

我已被言語及精神暴力多年,先生一直以來會辱罵我本人、我娘家、有時甚至辱罵小孩,有多次錄音檔可以證明。 先生經常恐嚇我,詛咒我娘家的人死光,有時情緒一來也會對小孩說要殺了小孩。 先生限制我回娘家,如果回娘家被知道了,就會冠上”不顧家庭”的罪名,等於我的人身自由亦受限制,這點也有簡訊可以證明。 我的婆家經常對我小孩洗腦媽媽不好、外婆家不好都是壞人等觀念,造成小孩心中壓力。 先生於103/10/2晚間10時25分,因為我回娘家探視癌症的妹妹,說我不顧家庭,進而對我施展身體暴力,掐我的脖子,紐我的手臂等造成瘀青,同時我的孩子在一旁全程目睹。此外,我婆家的公婆也知道,但並未出手相救,甚至與我先生一起辱罵我。我到醫院驗傷並開有驗傷單,但因為還不敢通報所以對醫院說是朋友施暴而非家人。 因為很擔心萬一提起申請保護令離婚手續會無法再見到小孩,因此想請問律師我要怎樣才能讓孩子在我身邊,一起離開這可怕的家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23:58

您好,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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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家暴不僅止於肢體暴力,縱使只有言語暴力,只要係經常性非偶非性為之,亦可聲請唷!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對先生提起家暴!您亦可以孩子法定代理人之身分,為孩子對先生提出家暴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1.您若不想讓先生直接有刑事傷害前科,就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之方式讓對方有所警惕。

2.您亦可以訴請離婚,並聲請家事法院定您為小孩之監護人,就可以將小孩帶離這個家庭

  不過對方仍保有可以探視小孩的權利,法院也會定出適當的探視方案。

3.您可同時向法院訴請離婚、定小孩監護權及請求對方應負擔小孩扶養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隱居 (勇公) 103-10-04 00:42

您好,補充林大律師所述,

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通常也有相關的扶助,例如訴訟費用、心理諮商、社工等等,

請多洽詢。

求助無門 103-10-03 16:17

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小姐)一個問題

我朋友把他老婆跟小孩戶口遷進我住及地

我去調查資料申請人是他申請的 有簽名蓋章

現在事後他們要離婚

偷偷把小孩子遷走戶口只留下他老婆的戶口在這 訴訟上更直接說我是他老婆男友

第一我想請問 :他自己冒名簽他老婆委託書 並蓋章把孩子遷走是否涉及尾造文書

第二:他把我戶籍地 身分證 姓名等等資料公開 因為他利用他老婆是寄居

所以他又再次利用自己寫委託書蓋章申請  我個人資料已經外流

是否涉及個資法問題和委造文書 我是否可以提告呢?

感謝你們熱心幫忙 與回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3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沒有經過同意,任意簽立申請書,此部分確實涉嫌偽造文書罪。

2、      有關於個人資料的部分,戶籍地、身分證字號等確實都屬於保護的範疇。

3、      本文建議,就您所述的行為確實可能涉犯相關罪責,但是因為無法知悉您有多少證據,因此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為佳。

 

求助無門 103-10-03 16:39

謝謝律師回答

103-10-02 22:33

我跟老公談判離婚 我跟他說贍養費什麼的不會跟他要求 只希望他不要阻止我跟我一歲小孩的見面和相處 結果他說要離婚可以 小孩只能在他家和他的視線下看 不准我帶離開相處 過夜 請問這樣合法嗎?我有什麼方式可應對 我非常思念我的小孩 請好心的律師幫幫我 感恩

 您好:

如果對小孩之探視方法不能達成協議

則可向法院聲請定會面交往方式,可約定將小孩帶回家中過夜之時間

甚至將來寒暑假及過年過節時間都能定出探視方案

所以請您不用太過擔心

補充回覆:

建議是不要

不然以後在法院中主張會比較麻煩

但也不是簽了就一定會那樣不能改變

法院還是會審酌此約定之合理性

 

103-10-02 22:4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對小孩之探視方法不能達成協議

則可向法 ... (恕刪)

他要求我在離婚協議書上按照他說的這樣寫才願意牽自離婚那我要怎麼辦?可先按照這樣寫然後在照您說的那樣 向法院申請 可以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2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撓母親與孩子間之聯繫,所以縱使離婚協議書上有寫不可以讓孩子脫離父親之視線範圍,也不代表您之後不可以爭取探視。

若您想離婚,但沒有離婚事由,建議可以先離婚,再爭取孩子的探視權,您可直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當裁定下來後,即具有執行力,父親無法加以阻止唷!您可放心!

若您還有任何之問題,很歡迎您直接來信來電諮詢較為清楚唷!

kenney 103-10-02 15:04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1.我與前妻於101年離婚,我取得兩個小孩監護權,

協議書載明每月除第四個禮拜,不用來帶小孩外,其他都是前妻負責來帶去她家

時間:禮拜六早上10點到禮拜日下午5點

但前妻除了以上時間,因長女今年小二,兒子小一,前妻在周一至周五上課時間常去小孩學校,更申請該校保健室志工請問這樣合理ㄇ

2.另外協議書也載明前妻若有工作,需負擔兩小孩教育費用共10,000元

若無工作則負擔5,000元,(目前前妻在做美安直銷),從102年至今已事隔兩年

對方就以直銷為業,有無其他工作不得而知,故對方已無另找其他工作打算,請問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於上課時間經常性探視,可能影響子女之作息,應該盡量避免,您可以告知對方依約探視,並請校方協助。

2、有關於扶養費的部分,倘若對方拒絕依約履行,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並聲請強制執行。

王小君 103-10-01 15:43

跟前夫,去年6月到戶政辦理離婚小孩2個監護權歸他,如今離婚1年多依舊住在女方家,因為他跟我爸還在工作,家人不忍心小孩,所以沒有很直接趕走他,如今我們都受不了這個人ㄌ,弟弟也氣到搬出去ㄌ,我跟他談要爭取一個小孩監護權  他不願回應我,我也跟他家人說,她們不願意幫助我,讓他兒子繼續住我家,也不管,還跟我說這是你們二個ㄉ事情,我們無法介入,不然你上法院訴訟!爭取!因為小孩,我已經不知道要如何做,來這尋求律師幫忙,解答。˙

您好,

若男方對您或家人有騷擾或暴力行為等,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向法院申請核發保護令,由法院強制他遷離。

或男方的行為對小孩有不良影響,不適於擔任監護人,基於小孩子的發展與成長健康,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向法院提出監護權改定訴訟,由法院指派您擔任小孩的監護人。

當然,如果能夠和男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協議書,是最省事也最有效率的方式。

以上,敬請參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1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想爭取監護權,因為對方現在還有監護權,所以建議先蒐集(或設計) 對方之行為有不利於小朋友之證據,待證據蒐集齊全後再要求男方離開,又若小朋友現在其實都還是由女方照顧,可主張小朋友由您監護較為習慣環境。

林智群 (klaw) 103-10-01 23:57

 建議發簡訊表示請他搬離你們家,不然就告他侵入住宅

至於監護權問題,

如果小孩是生活在你們家,法院通常不會變更小孩原來的生活環境

妹妹 103-10-01 14:31

您好,多年前,夫因為性打了我,我也有驗傷也有通報社工,可是我沒報警提告,請問到現在社工那還有資料嗎?也因為醬造成了陰影,多年後夫常求歡不成就動手怒罵言語傷害【沒證據了】,在這期間我還拿過2-3次小孩,夫還常說要告我不履行夫妻ㄓ義務,請問我可以不要履行夫妻ㄓ義務嗎?長期ㄉ不堪受辱....且夫還在孩子面前動手,因孩子護母心切遭夫更不爽反掐孩子,所以我想請求離婚,已搬離住處,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如果小孩有看到

可以讓小孩作證來當作證據

證明你遭受家暴

這樣可以加深法官的心證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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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1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法院聲請家暴(針對先生肢體及精神暴力之部分),使先生搬離夫妻共同之住居所,並限制其進入。

當然,需要提出證據,亦可於聲請狀中請其法院調閱社工之資料是否還存在。 

妹妹 103-10-01 23:1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法院聲請家暴(針對先生肢體及精神暴力之部分),使先生搬離夫妻共同之 ... (恕刪)

那這部份呢.....夫還常說要告我不履行夫妻ㄓ義務,請問我可以不要履行夫妻ㄓ義務嗎?有律師說我沒履行夫妻ㄓ義務他就會去外面尋找是醬嗎?今年初發現夫異常ㄉ舉動,發現他手機內與女生有不雅ㄉ對話,我也有處存下來,我也有在房間放錄音筆,這應該沒什麼做用不算證據吧,這我算侵犯個人隱私嗎?

無奈 103-10-01 13:35

你好:

我跟前夫已離婚,我想請問小孩目前5歲左右,都是我在帶小孩,目前也有一份穩定工作小孩目前是共同監護,但我想更改小孩監護權問題,有跟對方說過,但對方回說他家長輩、哥哥姐姐及台北有名專門在打離婚官司的律司,要他不要放棄監護權

或是叫我把小孩監護權讓給他,由他家的爸爸媽媽照顧我的孩子,我回說不可能,這樣是隔代教養,而且我也還健在,不需要給他爸媽帶,況且他本人又是在國外工作,2~3個月才回來個10天,加上他媽媽身體又不好,他媽媽還要照顧身體不好的婆婆。

雖然他有匯錢給小孩(從5000~8000元),但小孩的學費都是由我負擔,很少動到那筆錢,加上說什麼要負擔一樣的金額,這樣才好,他還把小孩保險費(要保人是他)一起加到平均要負擔的金額裡面。

如果到時要上法院的話,請法官判別監護權時,我會有勝算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因您係擔任小孩主要照顧者之角色,

且小孩僅有五歲、您亦有穩定工作收入,

則如能再加強尚有其他協助照顧小孩之人(家庭支援系統)部分

就更有聲請法院酌定您為單獨監護人之機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謝憲愷 (謝律師) 103-10-01 14:00

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您必須提出對方照顧不週或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的事實證據,如前夫將小孩僅交給父母照顧導致不良影響等,以及您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如有穩定工作,若小孩亦表達想與您同住,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考量子女意願,應會將子女監護權改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因為法院在判決改定監護權

必須要有重大因素讓法官認為不能維持現在的狀態

才有可能改定

單純的主要照顧者不足以讓法官改定

因為這在協議共同時已經知你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你必須要把對方在國外工作不利監護及隔代教養當作主要攻擊點

然後開放多一點探視權

換取單獨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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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1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平常皆由您擔任主要照顧小朋友之一方,且對方長年在國外工作而無法親自照顧小朋友,則由您取得單獨監護之機會非常之高。

建議您蒐集對方無法長時間照顧小孩子之證據或對話紀錄內容,並提出您工作穩定,經濟狀況良好之證據,直接向法院提起改定由您單獨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小雯 103-10-01 03:16

律師們好~    我是個後母!   我先生有個5歲的女兒,現在讀幼稚園中班。     她們離婚已有3年。  目前, 我們剛結婚一年。 小孩的生母,有毒癮,在中部做夜生活的工作。 近日以來,生母私自跑去幼稚園找孩子,試圖講她帶走!        因為生母目前的新男友,曾經表明不歡迎小孩,介入與生母的生活!!     生母卻還是試圖帶小孩去中部,聲稱玩幾天!     生母更是對小孩的,生活費與教育費!    都不願支出,情願買毒!    對於如此恐怖生母,該如何隔離????       深怕這孩子變成第2個"王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小孩的監護權在何方?若在您先生那,則應先向幼兒園老師說明,且不准由其生母帶走,以免發生憾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1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配偶已經取得監護權,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並沒有其他不利子女的舉動,如騷擾、暴力等行為,則沒有違法問題。

2、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發函給對方,表示禁止其任意帶走小孩、並通知老師不可以讓對方帶走小孩,日後對方強行帶走,就可以以略誘提告

3、倘若監護權未定,則可以向法院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並且請求法院定暫時處分禁止對方與小孩接觸。

 

 

沛穎 103-09-30 22:24

我跟前夫離婚時,協議書上面有寫說

 

女方擁有探視權(監護給男方)

當天簽字他也同意我可以帶小孩回娘家,也說提早跟他說就好

現在傳簡訊電話都不回也不接,只好打他他媽媽

他媽媽說他不給看,說我要是去就要把小孩帶走,讓我找不到

說要提告他也沒關係,說離婚就是不愛小孩,為何要來看小孩

我真的很難過。

這樣狀況可以提告或重審監護權?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23:36

您好:

1.只要是小孩的的父母,就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對方的行為已明顯剝奪你的權利。

2.建議可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酌定探視權訴訟;如認自己更適合教養小孩,並可提起改定監護

   權訴訟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蘇毓霖 (蘇律師) 103-10-01 00:28
回覆 沛穎 的發言內容:

我跟前夫離婚時,協議書上面有寫說

 

女方擁有探視權 ... (恕刪)

視個案情況,可訴請法院改定親權行使之人或定探視方案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如您聲請法院定探視方法,就會有法院以裁定方式定出具體可將小孩帶回同住之時間,

  對方也要遵守。

2.如能進一步證明對方有明顯對小孩不利之情事,聲請改定監護權才比較有機會成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ack 103-09-30 22:07

您好:請問對方提離婚訴訟,已開二次庭但都草草結束(因她有請律師),後來我提反訴離婚,目前她的律師要求我先與她離婚,再談監護的問題,這樣可以嗎?我很怕…因她年收百萬(我只有她的一半)不幫忙家用、從不做家事,連衣服都我洗的,若我錢不夠讓我去借目前貸款近四百萬,她現金超過五百萬,目前應該都脫產了吧,丟下二個孩子近一年,也沒分擔家用,我怕跟她離了,她更不會管二個小孩了,我真的要先跟她離婚嗎?我是想一起判決,也希望她養小孩我願意分擔費用。若真這樣我上訴是否需找律師幫忙?(小孩四歲跟八歲,小的有領身障手冊也是當老師的她急於棄養離開的)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對方之婚後增加財產應遠多於您的婚後增加財產

所以建議您可考慮於同一訴訟中追加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

如勝訴就算對方目前脫產也可以由其每月薪資扣三分之一執行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補充回覆:

是否仍要維持婚姻應由您自己決定

監護權雖是離婚後不得不決定之重要事項

但是係以小孩之最佳利益為考量

所以請您自行斟酌

 

jack 103-09-30 22:2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對方之婚後增加財產應遠多於您的婚後增加財 ... (恕刪)

感謝林律師:但我真的要先跟她離婚再談監護嗎?

蘇毓霖 (蘇律師) 103-10-01 00:32
回覆 jack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對方提離婚訴訟,已開二次庭但都草草結束(因她有請律師),後來我提反訴離婚,目前她的律 ... (恕刪)

若你也急著離婚,建議至少於離婚官司中,就小孩部份一併主張。若不急,就跟對方律師一併就小孩財產部份談(沒有共識的機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