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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寶 104-03-13 12:23

  我十三年前結婚,各有一個小孩,婚後共同努力有了一些財產.都在先生名下,現在他不給我生活費,談離婚也不給任何一塊錢,如果他把財產全部過戶給他的小孩.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利. 謝謝 能為無助的我解答

對方為了不給您分配夫妻剩餘財產而做的脫產動作,可在訴訟中主張算入對方的婚後財產範圍,如此對方的婚後財產數額就會增加,這是有辦法的,但您要請求離婚的事由是甚麼? 這牽涉您是否能起訴離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楊律師 104-03-13 12:58

您好 對於您的提問 我的看法如下

 

民法第1020-1條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

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

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

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以受益人受益

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民法第1020-2條

前條撤銷權,自夫或妻之一方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

行為時起經過一年而消滅。

 

民法第1030-3條  

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

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

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分配權利人於義務人不足清償其應得之分配額時,得就其不足

額,對受領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但受領為有償者,以顯不

相當對價取得者為限。

前項對第三人之請求權,於知悉其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

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請善用這幾條確保您得權益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3 20:11

1. 一般在處理這種離婚前對方刻意減少自己婚後財產的情形,基本上就是援用上述楊大律師所舉的法條內容。

2. 上開條文中都有「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相當贈與」,爾後一旦雙方發生爭訟,對方有可能執此條抗辯,但如果是惡意脫產財產「全部」過戶,基本上就不符合「相當」的概念。因此,您爾後爭取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尚屬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爭取較佳之離婚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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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有提到離婚後不給您半毛錢,建議將之錄音起來並蒐集關證據聲請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況且,若聲請假扣押核准後,對方的財產都被凍住,您比較有籌碼可以跟他談更好的離婚條件唷。

王小姐 104-03-12 11:01

3/10要去簽字離婚,但是之前雙方有協調好
我們之前有協調好,我會付擔小孩的學費跟註冊費
但是並不代表說我要負責全部小孩所有教育費用到大學
還有當初在吵架不愉快的時後,男方要求我把聘金還給他們
我那時後因為氣頭上,心想如果還他們至少我可以得到小孩
但是他現在要求我離婚要把這筆聘金還他們
所以我看到協議書有這條,我就不簽
請問,我一定要還這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3: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倘若沒有簽立協議書,則無法生效。(離婚部份必須簽立協議書,並且辦妥登記才有效)

2、返還聘金的部分,倘若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則縱使沒有簽立協議書,也只是舉證的問題。

楊律師 104-03-12 13:32

聘金部分已贈與給妳(妳已經是所有權人)

妳在法律上並無返還之義務

建議不要貿然而簽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以法來說聘金是不需要還

但是既然是協議離婚就是看雙方願不願意

如果條件談不攏那就不要簽即可

談好了在付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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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17:38

聘金再法律上是贈與當然不需要還。只是協議離婚的條件,是要雙方談好並同意接受,因此若對於離婚後聘金要不要返還有協議,基本上還是會尊重雙方協議。又,這點若雙方很堅持,可能協議離婚不了,屆時就必須上法院處理。

1.  有關離婚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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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olor 104-03-11 22:27
您好: 哥哥目前狀況。哥有一個兒子,嫂一直沒工作(不想工作),哥每個月都會給她一筆生活費(金額多寡會看薪水而定有8.9千),其餘開銷包括買菜.水電.貸款.信用卡.小孩的花費全由哥支付,嫂花剩的錢會存進小孩教育基金,但是存摺是嫂的名字,之前偷看到約二十幾萬,她不讓哥看簿子),假日哥常會帶她們出去吃好料,嫂有事沒事就回娘家,有時哥還要聽她們家人冷言冷語的.說哥賺好少.嫂嫂過的好辛苦好累之類的(嫂家也是小康)...只要哥說要回老家,臉就臭到底,回老家吃飯也都是媽在煮,她完全不會幫忙!!!最近她一直說錢不夠用,哥不解到底哪裡不夠用,花費都已經是他在付了,想搬回老家節省一些開銷(房子出租這樣),她講一堆理由死不願意...每天都說她很累,我知道顧小孩會很累,但是家事也都是哥在做,煮飯也是我哥...不知道她在累什麼,很無言!!哥哥自己也覺得這樣生活好累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的情形,要訴請離婚之機會仍不高,應有其他更具體之事由且可歸責於您嫂嫂,否則現階段要訴離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2:55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建議再將嫂嫂冷言冷語之證據蒐集齊全,已達證明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監護權判給哥哥,可以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若是婚前買的房子就不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但若用婚後財產清償婚前之貸款債務,該部分就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19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律師為初步諮詢,以判斷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之機會!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39

您好,原則上如同謝文明律師所言,訴請離婚的條件依我國民法第1052條規定,哥哥的狀況尚未達到重大情形,建議哥哥與嫂嫂談協議離婚看看。有關協議離婚的條件,包含財產分配子女撫養,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喔!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07:47

1. 離婚若無民法1052條第1項具體事由,就必須依照第2項重大事由,第2項較為抽象,成立上也較不易,必須多方蒐集證據以支持婚姻難以維持的事實,否則很容易被駁回。

2.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若上法院,會由社工師對雙方進行會談,判斷哪一方對子女的未來發展較為有利,訴訟攻防上則可強調自己的經濟能力以及對子女的關愛態度。

3. 扶養費部分除非雙方是協議離婚同時鞋一扶養費僅由一方負擔,否則理應雙方都要負擔,原則上各半,但也非不可按雙方經濟能力程度酌增減。

4. 婚前買的房子並非婚後財產,無庸列入分配

以上供參。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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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104-03-11 17:21

我和前夫離婚未滿180天,生下現任丈夫的小孩,因為去報戶口的人員說要去法院開庭,現在開庭單子來了,要我的小孩和前夫去驗dna,,可是我都找不到他人,能和法官怎麼提要我現任丈夫直接和小孩驗就好了

民事部分不能強制對方驗dna,對方如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就要主張證明妨礙或擬制事實來尋求有利判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234 104-03-11 17: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事部分不能強制對方驗dna,對方如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就要主張證明妨礙或擬制事實來尋求有利判 ... (恕刪)

請問律師,如果他沒到開庭,能夠和小孩的爸爸驗嗎?因為這案子已經半年了,才要開第一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親子鑑定對象問題,必須向法院陳報,並由法院決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以和孩子父親驗,如有問題可以來電討論。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53

您好,您的問題很尷尬,因為如果前夫真的出現來驗DNA,前夫非常有可能以現在才知悉您可能當時有通姦的事實而對您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這個風險也請您一併小心。

律師

Mika 104-03-10 14:41

我和前夫離婚一年,小孩一男一女監護權都歸我,初期幾個月都有讓他們帶兒子回去過夜一個月一次,因為女兒從小我都自己帶,對前夫家是陌生的,所以沒有讓他們帶女兒回去,但是每次兒子回去又帶回來總是個性會變任性,因為他們會寵他,要甚麼就給甚麼,造成小孩都被寵壞,以前小孩給前公婆帶,就是顧到小孩都蛀牙、常常沒洗澡、前婆婆喝酒回家後會在小孩面前發酒瘋、到處尿尿、也會打小孩,衛生習慣差,所以我很不喜歡小孩和他們相處會影響小孩

現在前夫也有交往新女友了,女友也住在他家,我也不想讓小孩看到,之前前夫也答應我不來打擾我和小孩,是前公婆一直叫前夫來帶小孩

最近開始都不讓他們把小孩帶回去過夜,但是前夫要看小孩我還是有讓他來看,只是不讓她帶小孩回去過夜,前公婆一直想要帶小孩回去,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讓他們帶小孩回去過夜嗎?

兒子5歲,他也自己說不想回去那邊,女兒快3歲,對他們很陌生,又加上是女生,我覺得帶回去過夜也不妥。

離婚只給了半年每個月一萬元的小孩教育撫養費,後來就也都沒給了,我要怎麼要求教育撫養費呢?

如果小孩確實能明確表達意願,加上能提出其他直接或間接事證證明探視不利小孩的話,確實可向法院聲請定減少探視程度(例如不過夜、減少每月次數、探視方式限制等等),或是不予探視(實務上較少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0 14:56

 您好,

建議您把離婚協議書提供給律師參考,確認當時離婚協議之內容(事關您的個資,建議不宜在網路上公開離婚協議內容)。

以上。

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ka 104-03-10 15: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小孩確實能明確表達意願,加上能提出其他直接或間接事證證明探視不利小孩的話,確實可向法院聲請 ... (恕刪)

直接或間接事證,可是那都是離婚前發生的事情,我要怎麼取證呢?

還有前婆婆以前都有在看精神科,他有躁鬱症,以及很愛喝酒,他的FB都有喝酒的照片,這樣這些照片可以當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婉拒對方的探視,或是拒絕對方將子女帶回過夜,對方有異議,再由對方提告,屆時再來答辯。

2、並且可以提起扶養訴訟

 

 

 

您好        

撫養費部分如果對方堅持不付

你們可以提告

另外可以向法院聲請減少探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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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0 19:51

1. 既有的探視權部分若無法協議調整,您可具狀聲請法院變更之(民1055V但書)。

2. 對方不付扶養費,您亦得與上述探視權一併提出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拒絕前夫之探視,並蒐集證據,以利日後向法院說明對方不適合將小孩帶回去探視之原因,並向其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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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家的想法作法與你不同很正常,人都會老。年紀大的人想看孫子是人之常情呀。

二、如果我是你的話不只給前夫看小孩,還會主動帶小孩去看婆婆…如果你不想去他家,也可以考慮請家人或朋友幫忙帶過去,待一段時間再帶回來…。

三、監護權探視權的觀念是小孩最大利益,多幾個人愛他們是好的。

四、小孩比較多的時間是跟你在一起,你有相當足夠的時間可以教育小孩…可以試著教小孩畫日記,這個年紀的小孩如果可以培養這樣的習慣,對他以後人生應該會有幫助。另外,用畫畫的方式寫日記,也可以知道小孩內心的想法…要儘量讓他心裡充滿正面能量…

五、可以協議的話儘量協議…女方如果不讓男方探視小孩,會違反友善父母原則(查判決的話可以看到這個),後續男方有可能以此當做母親不適監護的證據跟你爭監護權,這個地方尤其要小心謹慎…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可以多看一些監護及探視的判決,你就會知道一般實務上法官怎麼想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MAGGIE 104-03-10 10:55

我跟小孩的爸爸多年來沒有辦理結婚
現在因為外遇分手.
但是在這一年內.我們有用家人的名義去貸款買了一台車子
這車子一直都是男方在使用.車款也是他在繳
繳款明細我都有收起來..在我手邊
現在因為要分手.但是他不肯放這台車..家人討論的結果
是要回收這台車..不讓他再繼續使用
我能用甚麼方式..回收這台車嗎??

 

因為男方的配偶欄上還有一個未完成手續.但已經離婚的大陸配偶

小孩出生時.男方有辦理認領..監護權歸雙方共同擁有..他如果要搶回監護權

他的贏面大還是我的

他沒有薪資收入證明.又在夜市擺攤維生.家住基隆.在台中生活了10幾年

也住了我家10年有了.現在要請他離開..他就用車子跟小孩的理由硬是不離開

因為沒結婚的關西..我也沒辦法去抓她跟小三的什麼嗎??

佳佳 104-03-10 01:13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從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佳佳 104-03-10 00:52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

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

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

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

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

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3-10 07:31

您好!

書信內容只要是真正,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否准改母姓,仍會以子女利益為主要考量。 若對方未打電話,您只要否認即可,舉證責任在對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對方所提之答辯狀來進行反駁,以免當庭陳述的時間不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寫狀紙要著重在未成年人利益部分。曾有案件法官問聲請人不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壞處,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好處,聲請人竟然答對出個所以然,這樣要過就不容易了…

二、重點是你怎麼讓法官相信不改姓對小孩不好;改姓為什麼對小孩好…

三、可多查一些勝訴案件前例參考這些勝訴的案件是怎麼搜證的…

舉個例子給你參考:

「審酌兩

    造已離婚未成年子女乙○○與聲請人同住,並由其照顧,
    感情依附關係密切,相對人自未成年子女年幼時即未盡保護
    教養義務,未成年子女亦到庭表示因從父姓常遭師長、同學
    詢問而困擾,希望改從母姓等情,為促進家庭生活和諧美滿
    與子女之最佳利益,認為未成年子女乙○○變更姓氏與行使
    親權且同住之母親同姓對其較為有利,本件聲請,核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參考法條:民法第105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sherrie 104-03-09 20:31

律師您好:

麻煩您幫我解答: 我們夫妻離婚時,小孩監護權我讓給男方,因為男方經濟條件足以供及兩個孩子私校的費用。他父親的事業必須大陸、台灣兩邊跑,孩子幾乎是奶奶照顧。父親、奶奶與孩子互動不多。

事隔一年,兩個女孩子都想要來澳洲布里斯本與我同住與生活,目前一個高二,一個小四。又,因為他父親堅持及恐嚇她們簽下,如果她們一旦離開台灣,所有費用都不支付。小朋友也簽下這張文件。他父親同意監護人變更給我。

請問,我們打算變更監護人,是只要雙方去戶政事務所完成變更就可以了嗎?還是要經過法院裁判?謝謝。

您好

1.因對方不願意更改監護權,因此您必須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如無法親自照顧小孩、恐嚇小孩,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參考小孩本身的意願,改定子女監護權機率大。

2.依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支出,有負擔義務,其程度須應按未成年子女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如對方不履行,他方並得以訴請求,因此就算小孩由您監護,對方仍須負擔撫養費用,若對方不願支付,您亦可向法院聲請給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errie 104-03-09 21:11

 謝律師您好:

我上面寫得很清楚是

孩子的父親同意把監護權轉移給我。

若是這樣子,是否只要雙方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轉移監護人即可??

就閣下所諮詢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同意,只要去原約定監護權之戶政機關重新登記就可以囉!不需要經過法院。

約定改定子女監護權及同時辦理戶籍遷入,雙方當事人攜帶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監護權變更約定書親自至遷入地戶政所辦理
約定書
子女: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  因□父母於_年_月_日離婚登記在案 ,現子女___由生母扶養中,因原為生父___擁有監護權,自即日起雙方約定改由□生母___行使監護權(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所有權利義務),並同意親自戶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監護權登記事宜,雙方無異常,恐口說無憑,特立此約定書為證。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及  區戶政事務所各留存正本乙份。
此致
戶政事務所
立約定書人
原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受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大綿羊 104-03-09 17:39

您好:
請問一下,我與前夫離婚,兩個小孩,哥哥 11 歲弟弟 7 歲,
監護權在前夫那,探視是每個月二四禮拜,已經執行一年多了,

但最近哥哥有幾次都不來,
因為我是從台北去借他們,所以都是星期五晚上七點去接,

第一次理由因為有一陣子忘了,不過跟他談到快九點哥哥還是不來.

第二次我問哥哥,哥哥說沒有就是不想來,結果是因為想去姑姑家住,
而且一個禮拜前哥哥就計畫要去住,
但那次本來約好要帶他們去樂高展,跟幫他們兩慶生,
我家人都為他把時間排開,等待他們回來.

後來有溝通,哥哥卻說因為我偏心比較嚴格,所以不想來,
但是我有盡量做到不偏心,在我這吃東西玩遊戲去哪玩,
都盡量讓哥哥選,哥哥在爸爸那是長孫所以大家都很疼,
我家人說,可能因為在爸爸那都是大家順著他,
但是在這我是盡量兩個公平,所以哥哥就覺得比較不如意.
然後他們有時比較皮,我兩個都會唸,
但哥哥就會比較不高興,擺臭臉給我看,或對我生氣,
但弟弟就乖乖被唸,哥哥就覺得我只會唸哥哥,

第三次哥哥說想跟姑姑他們去燈會,哥哥還說"我就是不想去,你也不能怎樣."
他爸說叫我先回去,他說哥哥只是愛玩,以後就會懂了.

但我現在的感覺,哥哥似乎不太想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還是希望哥哥可以來,
哥哥來我這時出去玩時都不錯,都很高興,
晚上睡覺前也會聊天,哥哥會講學校的事給我聽,
也會講笑話給我聽,我們也會一起做很多事,也會猜謎聊天,
哥哥在這時,我們的親子關係沒有很差,

麻煩您了,謝謝您花時間幫忙!!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4:15

父母親離婚,其實多多少少會對小孩有影響,對於孩子的心理建設,雙方都有責任,沒辦法強求法院一定要讓哥哥固定時間與您相處,畢竟法院的重點在於孩子的想法,只能說,您與孩子的相處還有進步的空間,以上。

小蘋果 104-03-09 14:09

我與前夫經法院判決離婚已1年多,小孩3歲,監護權歸我,扶養費自判決確定翌日起一人一半,但是小孩從一出生到判決確定之前的扶養費都是由我一人獨自負擔(約2年),我想要以不當得利的訴求請求對方支付這段時間我所代墊之扶養費是否可行呢?請求的金額是否也是參考扶養費的判決一人一半為準呢?

另外,前夫從小孩出生後不聞不問,2年多沒有探視過小孩(法院有判決探視時間),小孩從一出生都是跟著母親在娘家生活的,所以我想要聲請小孩變更從母姓,不知成功的機率大嗎?

另外想請問這兩件事(請求代墊扶養費&變更從母姓)可以合併在一起向法院遞狀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你沒有免除對方撫養義務

就可以跟對方請求代墊部分

現在都是用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表去請求

大概一個月可以跟對方要ㄧ萬左右

兩年就是二十幾萬

至於改姓部分其實不太容易

你要考慮看看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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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楊律師 104-03-10 00:29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您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您兩年代墊的扶養費用(額度請你goole收尋「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網站右邊的「平均每人月消費」中依小孩居住縣市,依你代墊費用之年度,每月費用數額除以二,就是你每月代墊的小孩費用) 依民法第1059條第五項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你可以主張本條第一款跟第四款,起訴請求法院變更子女姓氏從母性

 

3.要求給付代墊扶養費用與變更子女姓氏.可在同一家事程序中一併主張,不需割裂分別提告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阿良 104-03-09 12:26
律師您好: 我遇到一些問題想求助律師。 我是有婚約跟一名小孩,這段時間因老婆外遇搬出去外面住也差不多3個月了,因為離婚條件還沒談好,所以還沒正式離婚。這段時間我認識一名未婚女生,也有一名小孩,認識的這段時間她喜歡上我,但我也ㄧ時陷入,我也知道我做錯事情了,所以想退出,但這名女生開始威脅和ㄧ些耍心機的事情,不要讓我離開她,但這次是她自己提出要退出,也是一樣開始做一些言語上威脅跟心機,像昨天她傳賴給我說(在那之前,你怎麼搞我玩我,我也會回敬你,我再也不會對你跟你小孩客氣,你怎麼對我跟妹妹,我也會回報回去,你對妹妹的不好我一定會加倍還給你小孩,包括你對我的不好也是,從現在開始一彼一筆討回來,後面還打一個字ㄍ開頭的)還說會到我家鬧。說實在的,在ㄧ起也過一般生活,假日帶小孩出去玩,沒有什麼對不起她跟她小孩。 想問一下像這樣的情形,算不算威脅呢? 我也是會去面對。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已經涉犯通姦罪。

2、您所述的內容,至多只是對方說明要加倍奉還,還未達恐嚇罪,倘若您確實要提告,建議提供完整內容以利判斷,或是尋求正式諮詢避免誣告問題。

張小姐 104-03-06 16:05

跟先生結婚20多年了,一直以來都是我在撐著這個家,以前每個月2萬,我又要養房貸又要養小孩,加上自己的薪水根本很辛苦,從去年開始先生一年內只拿回二.三個月生活費回來,人也幾乎都住在外地,上回為了小孩的事不愉快,我有提及協議離婚,他也同意,但事後我將同意書寄去後就無下文了,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楊律師 104-03-06 16:58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若你先生有共識兩願離婚,會比打裁判離婚更方便.可以再試試聯絡看看 如果先生聯絡不著,你的情況應該可以嘗試提起離婚告訴,走法律途徑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依您所述,可以對方遺棄您,以及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回復這2個事由起訴離婚,機會是大的,但還是要看過您所書的同意書,和過程當中的對話紀錄,才能過濾出能使用的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協議離婚的話要合意、書面、登記、二個以上的證人,就算是登記了,還是有人會主張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均有離婚真意,然後就提告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的案件。協議個幾年都協議不成的案件其實不少。

二、調解離婚的話,調解當天調完就發生離婚的效力了,不需要二個以上證人,所以也不會有證人未親自見聞離婚真意導致離婚無效的問題。

三、不論是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最好是先了解一下離婚的相關的問題,涉及錢的部分,了解一下如果以訴訟為之有那些權利可爭取,有那些東西要避免,了解的越多,因為不了解而隨便拋棄權利的可能性就越少。有很多人離婚的當下會說我什麼都不要,然後離完婚再來後悔(後悔的都輸的多)。已經拋棄的權利就沒有了,所以在拋棄權利之前一定要先研究清楚的呀…

四、裁判離婚要拖比較久的時間…而且容易撕裂彼此感情,加劇彼此仇恨…女人,如果下定決心要離婚,可以的話還是速戰速決比較好…我會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預約…

小瓶 104-03-06 11:08

和先生是戀愛結婚,和公婆二姑住一起

二年前先生手因工作而受傷,沒有工作一年,我也剛生寶寶離職在家待小孩

這一年期間都靠著老本過生活,雖然公婆沒收我們半毛錢,但我仍是會過意不去.

去年開始先生和朋友去大陸做投資,一個月返台一個星期,剛開始我支持他去大陸工作

因為在台灣要他去找工作他回我:他要做什麼..我只好自己出來找工作

但自己的心情不知從何時開始,開始有點情緒不穩了,

只要一下班踏上婆家,我心情就不開心

因為有時他們會在我下班時打掃,又或者婆婆會催趕我們快洗澡

我不喜歡一直這樣的生活,喜歡不被催

雖公婆沒像電視演的那樣,但有時還是會有壓力

小孩是公婆幫忙帶,可是先生回台七天也沒有幫我到什麼忙,仍然坐在客廳玩手機

我對他的愛本來就開始減少,從小孩出生後就開始不喜歡他了

我想離婚,但他都不肯,反認為是工作影響了我,才會害我現在有點憂鬱症的感覺,要我休假或不要上班,說他現都沒有美國時間得這些病了

但他沒有拿半毛錢回來...

我和他說不是工作壓力,我上班反而開心

他說公司有什麼人讓我開心,那我就不要回家了,待在公司啊

想問,我該如何和他離婚呢??

公公和我媽說若我離婚我就輸了

我不想要他們的產財,連想都沒有

若我自行離家會被找到嗎?

先生說要來公司看我,要看是誰把我教成這樣

另外我認識了一位男生,他不知我結婚,我們有出去遊玩過

但若被抓到,那男的會吃上官司嗎?

 

 

 

小鈴 104-03-05 23:36

律師你好,我和先生已離婚小孩3歲多監護人是他,小孩他帶走半年我沒付到任何費用,所以我現在要看小孩他處處刁難說要付錢才能看,後來他給我幾個選擇,第一一個月付1萬5連同半年沒付的也要加進去,第二復合,第三永遠別看小孩,第四小孩給我帶回來半年他不付任何費用,還要他指定的幼稚園半年後小孩在帶回給他。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撫養費用該怎麼給,是不是沒給撫養費用就不能看小孩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探視權扶養費用需要分開來看,不能因為沒有給付扶養費用就不給探視。

若對方執意不給探視,可以向法院酌定探視方案。

有沒有給付扶養費跟能不能探是不是當然有關聯,尤其你並不是故意不付,並且未給付的時間也沒有很長,對方刻意阻撓探視,可向法院聲請定探視方案,把探視時間、方式等細節定清楚,也可一併定扶養方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醬醬 104-03-05 16:37

我是一個離婚的單親媽媽,有兩個小孩監護權兩個各分一個,因為對方之前一直不肯出面處理,現在我想跟對方簽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想請問是不是只要白紙黑字有他本人的簽名,蓋章或加手印就可以不用在去一趟律師事務所?

米小艾 104-03-05 09:45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長期被婆婆的言語精神虐待,先生也常常威脅叫我滾出家裡,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想離婚之後帶兒子走,但老公堅持說要滾自己滾,如何才能取得小孩監護權??老公40歲了沒有穩定的工作,婆婆也沒有工作整天在家靠我們養,因為有前妻還必須付贍養費,前妻也跟我老公生了小孩也要生活費。我該如何做?

小孩一直都是由您照顧嗎? 小孩多大了? 可以表達自己的意思嗎? 這些在爭取監護上都跟一些法定審酌原則有直接關聯,依您所述(精神虐待、叫您滾、對方不工作等),可以婚姻破綻起訴離婚,併同爭取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13
回覆 米小艾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長期被婆婆的言語精神虐待,先生也常常威脅叫我滾出家裡,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想離 ...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2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小艾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 ...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27

就閣下所述婚姻監護權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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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19:45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精神上及言語上之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10

您好,建議您蒐集婆婆及先生對您為言語虐待之證據,並以之為由提起裁判離婚,並於起訴離婚時一併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監護權爭取到的機會就很高。

蔡金席 104-03-04 00:18

本人與前妻於去年5/7離婚,前妻於今年1月告知本人,在去年12月生了一個小孩,也告知確定這小孩與我無血緣關係,推算月份,前妻是於離婚成立之前就與外遇對象有親密關係且懷孕,目前雖是離婚狀態,但小孩卻是在離婚之前懷孕,能否對前妻提告通姦? 追溯期有多久?

楊律師 104-03-04 00:41
1,只要你前妻通姦時點 你是她老公 就算未來離婚 你還是可以告 2,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是你今年1月才知悉,六個月內就要提告,延誤就不得再告訴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4 07:04

您好:

通姦罪為告訴乃論,必須在知悉有通姦事實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因此,依您所述仍可提出通姦告訴。附帶一提,若是對配偶有縱容或宥恕的行為,則不得提出告訴。

供參。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其提起告訴時效,係得知起算6個月內為之,另外在民事部分可請求賠償,其時效是得知起算2年內為之。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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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務見解不一,我查過。

二、有認提告時已非配偶,告訴不合法者。

三、有認對方行為時仍為配偶告訴合法者。

四、但以上情況均係檢察官起訴後法院之判決,也就是說檢察官可能會起訴。

五、若要告,需於知悉後六個月內處理,最後一天是以地檢署收文為準,不是以發文為準。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 刑事通姦視知道有通姦時起算6個月,所以你今年1月知情的話,還在告訴時效內,可具狀向地檢署對配偶和外遇對象提出告訴。

 

2. 除了刑事通姦告訴外,對方2人還有民事上的連帶賠償責任時效是知道時起2年。

 

3.通常我們事務所的作法是提告刑事,在偵查中與對方談判,逼迫對方在民事上做較高的賠償,這樣通常可拿到比訴訟更多的賠償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蔡金席 104-03-04 14:06

進行法律提告之前,本人需先準備那些文件嗎?例如離婚日期之類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4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要提出前妻懷孕生產之證據,並附上戶籍謄本(上方會記載您與前期婚姻存續期間),並委任律師或自行撰寫告訴狀提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藉由律師分析,以便能備齊訴訟相關證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一、如果真的已經生小孩,這個案件在證據層次問題不大。

(一)離婚證據,戶籍謄本上應該會註記。

(二)小孩非自你受孕的證據,這個地方要驗dna。

二、這個案件比較大的問題是法律層次上,已經離婚的配偶能否合法提告的問題。提告的時候可搜集一些採取肯定說的實務判決供檢察官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于晴 104-03-03 20:39

朋友結婚十幾年也有小孩,朋友曾向他老婆家暴,對方也有申請保護令好幾次,但因他老婆喜愛喝酒後吵鬧解行徑誇張至極,也離家出走好幾次,親朋好友皆不堪其擾,請教該如何向法院訴請離婚?

您好:

1.因夫妻負有同居義務,然您朋友的妻子卻時常無緣無故離家出走,實務上通常須先提起「履行同居」之訴,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對方仍常離家出走,即可再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為理由提起離婚之訴。

2.此外,亦可以「夫妻間發生足使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者」向法院訴請離婚,您必須舉證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如曾發生爭執家暴事情、配偶時常喝酒不照顧小孩家庭、妻子離家出走等證據,向戶籍地之法院訴請離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單就依你所述,男方無法起訴離婚,因法院會認定男方歸責性較大,這樣的情況,本所通常以談判方式,以達成協議離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1:49

您好,建議朋友多蒐集一些老婆情緒失控言語之證據,以佐證確實有不堪同居之虐待,並以此為由先提起裁判離婚,最後在訴訟中達成調解

就您所述婚姻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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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男女雙方均有責,因此提起離婚訴訟有敗訴之風險,建議可依協商方式來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y9582 104-03-02 20:42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前情提要在這裡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58933&tid=9&ccode=PostDate,謝謝您們的詳細解說我大概知道該怎麼做了,那個外遇的人迫不及待的希望跟我離婚所以不需要上法院只是我想先弄清楚如何做才能不用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他,但還有一點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大大們,先謝謝您們的回覆~ 

我想詢問的是若監護權在我這孩子也改從母姓而跟我離婚的某人若擺明以後都不負擔孩子任何費用由我全權負責他不會出半毛錢的情況下我可以不讓他探視小孩嗎?因為他已經擺明不要這個小孩了也不負責養小孩應該沒權利要求看小孩才對,我是否可以在離婚手續辦好以後立馬搬家換手機斷絕與他的聯繫呢?會這樣問是因為孩子昨晚要睡之前突然告訴我那個人去聊天以後為了跟老女人搞外遇不要他讓他很傷心,他想要一個爸爸但是不是那個人是要其他的"好爸爸",當下我才知道原來孩子一直裝作對這件事無所謂是怕我難過其實他的心裡已經有陰影在了,只要一想到孩子的心情我就完全不想再讓這個X人跟孩子有任何瓜葛所以才想來問問看上述的情況下是否我可以帶著孩子搬家連絡方式也換掉讓那個人再也沒機會來騷擾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2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探視權之後,您就可以請求改姓訴訟

2、探視的部分,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探視對子女不利,否則無法任意拒絕。(不論雙親感情如何,子女還是必須同時擁有父母的愛,無法任意剝奪)

全職媽媽 104-02-28 22:02

我這幾天從老公舊手機上的簡訊發現他外遇簡訊內容包括我很想妳,想親親,想抱?睡覺等,請問這樣足以訴請離婚嗎?我目前是全職媽媽,大寶快一歲,懷二寶,是小孩90%的照顧者,這樣爭的到監護權嗎?如果不足以訴請離婚,兩願離婚的話,我監護權爭的到嗎?謝謝

妮妮媽媽 104-02-28 16:54

我和先生結婚近五年,婚前在先生公司擔任先生的助理,每個月領先生兩萬元薪水,後因懷孕結婚,產下孩子後工作繁忙,所以和先生雙方同意白天由我媽媽來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支付保母費兩萬元,而我因有實質為先生繼續工作一樣維持一個月兩萬元薪資小孩的開銷全部由我和娘家媽媽負擔,並沒有另外再向他拿家用,約半年前公司狀況不佳,我則沒有繼續領先生薪水,目前已到外面打工,從結婚以來婆婆一直不喜歡我,在人前人後都常批評我(有人證),所以和婆家關係並不好,多年來一直沒改善故想離婚,卻一直擔心提出離婚看不到小孩...

小孩目前已經4歲多從小由我和媽媽一手帶大,媽媽白天到我家幫我照顧,晚上我下班後自己照顧,先生長期以來除了工作外一個禮拜幾乎有3.4天在打麻將,也曾經有外遇的狀況(先生有承認但沒有留下證據)常晚歸所以平常較少和小孩有互動,因此小孩非常依賴我,對先生則是不依賴親近(如果先生抱走,小孩非得要回來我身邊的程度),但礙於先生財力和婆家財力大大勝過我和娘家,一直非常憂心我是否能順利取得監護權

不好意思文長複雜是想將目前情況敘述清楚一點,簡單來說先生這邊除了錢多對小孩並沒有什麼付出,我本身並不迷戀錢財,只想要小孩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55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不會違法,縱使有妨害秘密之可能,也可主張有阻卻違法事由。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可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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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律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財力雖然是一個考量因素,但由於就小孩扶養費用您也可以向對方來請求,因此重點仍在小孩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您應朝此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清 104-02-26 06:06

請問,離婚小孩歸父親,那誰要給誰贍養費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問的應該是小孩扶養費,基本上不論監護權歸誰,小孩扶養費原則上均為夫妻各付一半,除非另有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6 11:34

1. 同上謝大律師所言,贍養費是夫妻間的事,對未成年子女應與扶養費有關。

2.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要看雙方離婚實有無約定,無特別約定者,未任未成年子女一方親權人仍有負擔扶養費的義務,而原則上是一半。

供參。

Mika 104-02-23 20:57

我和前夫離婚一年,小孩一男一女監護權都歸我,初期幾個月都有讓他們帶兒子回去過夜一個月一次,因為女兒從小我都自己帶,對前夫家是陌生的,所以沒有讓他們帶女兒回去,但是每次兒子回去又帶回來總是個性會變任性,因為他們會寵他,要甚麼就給甚麼,造成小孩都被寵壞,以前小孩給前公婆帶,就是顧到小孩都蛀牙、常常沒洗澡、前婆婆喝酒會發酒瘋、也會打小孩,所以我很不喜歡小孩和他們相處。

因為前夫也有交往新女友了,女友也住在他家,我也不想讓小孩看到,之前前夫也答應我不來打擾我和小孩,是前公婆一直叫前夫來帶小孩

最近開始都不讓他們把小孩帶回去過夜,但是前夫要看小孩我還是有讓他來看,只是不讓她帶小孩回去過夜,前公婆一直想要帶小孩回去,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讓他們帶小孩回去過夜嗎?

兒子5歲,他也自己說不想回去那邊,女兒快3歲,對他們很陌生。

離婚給了半年,每個月一萬元的小孩教育費,後來就也都沒給了,我要怎麼要求教育費呢?

東東 104-02-22 00:32
我本身也是單親小孩!我的監護權也是歸我母親,我母親也是長期住在國外,我的父親撫養我到7歲!就跟我們一直沒有往來,沒有照顧我們的生活起居,直到我要結婚時,才請我父親出面,我當初會離婚是我剛生完小孩,第37天時我父親就中風了!我前夫不願負擔我父親的費用!在外搞外遇!人走了好幾個月 ,也沒給一分一毫的家用!我受不了有夫妻名,沒有夫妻行,我提出離婚!與小孩父親離婚時!我沒有得到任何贍養費用!恰反我還支付他16萬5千給他,才換取小孩監護權!現在小孩政屬叛逆期!又結交到不好的朋友!現今他已滿18歲,因不聽我管教!由於本人還有一老長期中風的父親也要照顧也中風超過18年了!現還安噸在安養院!因家計付擔沉重!只有淪落他鄉來維持家計,小孩是由我與母親輪流交替看管!大多時間都是由我母親看管照顧!他說搬出去外面住,但他的監護人是我!他的戶籍還未遷出,還在我的名下,就因他未滿20歲!在他未滿20歲以前他若再惹出了什麼麻煩問題,我要為他付法律或道義上的責任!難道他的父親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嗎?就因監護權屬我!
小孩因結交到不好的朋友!多次闖禍!我也好言說盡!壞話罵盡!我希望他繼續讀書!他父親反對他去唸大學!我從生這孩子撫養至今,一切費用都是由我在負擔,請問!我已盡我所能了,難道這不是責任嗎?小孩履勸不聽!今天不是我要推卸做母親的責任!而是他不體諒我單親媽媽的心!傷我太深太深....但他父親一向也不管小孩的作為,我要把監護權還給他方(父親)他方不要!我怕哪天他再闖出禍來,我不想也不願意再幫他承擔,我要讓他體會他所謂的(自由)的代價! 我想請問!難道他的父親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嗎?這就是我想請問的重點!!

您好: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雖未享有監護權,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因此您都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先前您所代墊支付的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亦可向對方爭取。法律撫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年度消費支出算出每人每年消費金額,再除以二為您可要求對方應給付之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  就您所述扶養費分擔及未成年子女管教等問題,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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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持有監護權,仍可向父親請求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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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持有監護權,仍可向父親請求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撫養費用。

樺樺 104-02-21 03:07

請問:

1.若是離婚我女方的權益?

2.監護權是否能共有

3.扶養權可否全歸男方

4.我需擁有探視權(詳細細節)

5.財產分配?我名下有車子.房子(房子是婚後購置還有貸款未繳清,車子是婚前購置我姐姐出頭期款,我與男方出後面的車貸已繳清)

6.房子我有贈予證明之前我有工作時是有我繳款,男方所賺的錢則是負擔家庭費用,後續因為男方開店創業以及小孩需要我照顧男方要求我辭去工作專心打理家庭照顧小孩,之後生意失敗我因為卡在小孩沒人能照顧所以待在家中做專職家庭主婦,所以男方獨立五年賺錢負擔家裡開銷以及房貸這樣男方還有權力跟我分ㄧ半嗎?

7.房子是我當初有工作時抽到勞工貸款用勞工貸款購置的這樣房子還能登記夫妻雙方名字嗎?會不會影響勞貸問題?

7.男方自從1/30雙方父母還有男方弟弟來的家中處理,然後發生嚴重吵架過後就搬到男方姐姐家住,男方有傳訊息向我放聲房貸不繳要我自己想辦法,也說ㄧ毛錢都不給我導致我需要回娘家請求母親幫我照顧小孩,我打算自己工作賺錢負擔費用,我於2/5攜帶小孩北上娘家投靠母親,再這其間男方ㄧ直傳訊提出ㄧ些不合理要求要我妥協他才肯回家跟我繼續相處若是我不同意他的要求就要我簽字離婚,再這其間我有請男方好好思考是否還要維持這個家也有請他要想到小孩,也要求男方能與我兩夫妻當面單獨談話,但是男方不肯ㄧ直要由他父母或姐弟來介入我們的夫妻問題,我約男方前往事務所談話或是簽字男方也堅持不肯硬要私下和我處理請問我該如何?

8.男方於2/10領薪水至今不給我ㄧ毛錢,對於我與小孩生活不聞不問,現在我卡在大寶快開學需要唸書但是男方不同意讓我把小孩牽來北部念書,我若回去他又不給我費用我需顧小孩無法去工作我該如何?

(我與小孩現在的所有開支都是娘家媽媽借錢給我支付的,現在卡在過年與小孩開學問題讓我無法安心去找工作)(我有兩個小孩,ㄧ個現在9歲國小三年級,ㄧ個現在ㄧ歲三個月已經沒在吃母乳,小孩都是我在照顧)

9.男方對我母親相當不尊重,平常就常會對我母親大小聲,這次吵架連他的弟弟都可以大聲的兇我的母親,而男方父母在場卻沒制止,再談論我們夫妻間的事情我每提出ㄧ個問題時他的弟弟就出嘴ㄧ直指責我的不是,完全沒有站在中立在處理事情,從以前到現在從來沒尊重過我這大嫂。

(當時並沒現場錄音存證,但是當時我哥哥的小孩12歲與我的大兒子在房間都有聽到)

 

男方開出若要他繼續維持家庭條件如下:

1.我需要跟他家人道歉

(但是我並無對他家人做出什麼不禮貌或惡言相向,反而是他對我的母親惡言相向)

 

2.我名下財產要全過到男方名下,車子,房子要過ㄧ半名字

 

3.我媽不準常來我們來了也不要住我這,但是我可以回娘家,可是他不會再跟我回娘家ㄧ步要回我自己回

(但是他平常就很少跟我回娘家ㄧ年有ㄧ次我就要偷笑了,都是我自己帶小孩回娘家的)

 

4.我的信用卡要全部剪掉

(但是我並不是卡奴也沒常刷,有刷也都是買家庭小孩所用的東西因為現金不足才會刷)

 

5.他要我把手機斷到剩下ㄧ支

(我的手機ㄧ支是他的名字由我使用,另一支是我學生時代使用到現在月租ㄧ個月200,還有ㄧ支是我母親缺手機多辦網路她沒辦法給我使用費用是我母親出的,他這樣要求合理嗎?)

 

6.男方要求錢現在全歸他所管,要求我要把所有保險退掉,我需要用錢必須列單給他,他才要給我錢。

 

我該同意他所開出的條件嗎?若是同意我還有保障嗎?

如果妳對離婚後續,有任何疑慮,建議妳可委請專業的律師來處理,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資格,對於妳這類之案情頗有經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歡迎妳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1. 若您與先生離婚後,小孩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或您或先生其中一方單獨監護,只要雙方可以達成協議即可,只要在雙方無法協議下,才必須由法院來酌定,法院在酌定監護權時,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來考量,並會請社工對雙方家庭、環境作訪視。如果您同意讓對方扶養照顧小孩,不一定要爭取共同監護,可以讓對方取得監護權,沒有取得監護權一方可以要求行使探視權,依雙方約定方式探視小孩

2.即使雙方離婚後,都有負擔小孩生活開銷之義務,因此若您欲取得小孩監護權,在離婚時必須協議小孩撫養費用,如果約定採用分期給付直到子女20歲,建議要約定「遲誤一期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意思是如果對方有一期未付,可要求對方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成年前的金額。此外,現階段對方未小孩撫養費用的話,您亦可提起訴訟向對方追討。

3.婚前的財產系歸屬於您,雙方現存婚後財產,各自扣除因取得之財產及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因此您與先生可以協議財產如何分配,若協議不成,亦可向法院聲請調解

4.當您離婚後無工作能力,且因離婚而造成生活困難,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對方給付贍養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1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產生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針對剩餘財產分配,為對雙方婚後財產加以分配之,故應就您婚後財產加以規劃,以利您主張分配,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依主要照顧者等原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再委任社工團體訪談評估,作為判斷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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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產生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針對剩餘財產分配,為對雙方婚後財產加以分配之,故應就您婚後財產加以規劃,以利您主張分配,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依主要照顧者等原則,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再委任社工團體訪談評估,作為判斷之依據。

妞妞 104-02-18 20:16
我婆婆目前幫我帶小孩,已經帶快2個月,小孩目前快滿6個月,前4個月幾乎是我在帶,但最近實在受不了他們言語上的精神虐待,我跟先生想要把小孩帶出來 但婆婆要求我們戶口遷出去,以及他帶小孩的保姆費及奶粉錢給他,然後要直接跟我們切割關係,不然要通報社會局 請問我需要準備好什麼資料,才能避免日後糾紛 親生父母可以帶走自己的小孩,不需任何人同意嗎? 我跟先生沒離婚小孩監護權是在我們這裡還是公婆那?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父母為小朋友的親權人,可以要求公婆交付小朋友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父母為小朋友的親權人,可以要求公婆交付小朋友唷!

您好:

1. 小孩的監護權當然屬於您跟您先生,公婆無法以任何理由阻止您行使監護權,且公婆亦無法律上的探視權,您無義務要讓公婆探視小孩。

2.若公婆想要強行帶走小孩,您要避免被公婆提告停止親權,若公婆可證明父母對於子女不當管教,導致子女受到生理或心理傷害,若經法院判決獲准,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可能被移轉至公婆。

3.您亦要避免被公婆提告惡意遺棄,就是向法院表示您與先生拋棄父母。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監護權為您及先生所有,婆婆之請求,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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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人生 104-02-17 12:07

目前想交往的對象是一個剛離婚沒多久的  註記(對方離婚快一個月而已)

小孩,小孩是在前夫那邊。

如果現在跟她交往我會碰觸什麼法律責任嗎?

想請線上的律師大大能給小弟一些資訊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17 13:12

您好!

確認對方已經辦妥離婚就行了,離婚後正常交往不會有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恭喜你找到你愛的人。

二、愛她就要連她的兒子一起愛。

三、一個已經離婚的人你跟她交往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你在她離婚之前就有交往的話會比較複雜一些些…

四、加油!祝你們幸福,並祝你們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近古亭捷運站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確定對方已經離婚,即無涉犯妨害家庭犯罪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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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104-02-14 12:40

請問如果要離婚小孩目前喝全母奶親餵,無法離開母體,小孩未滿6個月,都是母親自己帶的,現階段要訴訟離婚讓法院去判決監護權所有人,那麼小孩的父親強行要把小孩留在他身邊,怎麼做才能讓小孩順利先留在母親身邊,等判決下來在說了。母親經濟穩定對於爭取監護權是否有利呢?餵母奶這點對於爭取監護權也更有利?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16 00:43
您好: 可先向家事法庭申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判命由您先照顧小孩; 因你的孩子還只是個小嬰兒,於此階段之小孩,若母親有正常工作收入,被認定為監護人之機會很高。 以上 謝謝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以歷年辦理婚姻家事問題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 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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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鈴 104-02-13 11:56

我和前夫已經離婚有12年了,每次為了帶小孩都要經過一番爭吵,但最後都還是讓我帶.後來漸漸他以小孩要上課為由,減少我帶小孩的次數,我也能理解,也都配合他,這幾年變成我只能過年去帶他,我也就算了,能帶總比不能帶的好,可是今年他只說了一句我不想再讓你帶小孩了,連理由都沒有.

我想請問律師:小孩快要16歲了,我還能行使我的探視權嗎??我該如果行使呢??

探視是指可在固定時間帶小孩回家過夜相處,寒暑假也可有更多時間同住相處,對方一直阻撓,你很早就可提出探視聲請,現在要提可以,但小孩已經16歲,法院會更重視小孩意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3 23:34

您好,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3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時間及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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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i 104-02-12 15:54

想請問否認親生子女訴訟書怎麼填寫

我在96年與前夫結婚,在100年5月因經濟關係跟前夫討論要離家北上工作

在102年7月認識外遇對象,在102年8月告知前夫,我有外遇對象要離婚

但當時因為體諒前夫關係我們遲遲未辦離婚

在102年第10月懷孕外遇對象的小孩,也告知前夫,但小孩卻在八週左右離開了!

在103年4月又懷孕外遇對象小孩,所以我跟前夫協調好今年會辦離婚,所以在103年11月辦離婚手續完成

在1041/1跟現任先生登記結婚,在104年一月底小孩出生。

在102年二月要辦小孩戶口,卻被戶政告知小孩必需登記前夫為爸爸,但是三方面都知道小孩不是前夫的。

但是戶政說這是民法規定,要由前夫提起否認訴訟

所以想請問?

1.否認親子訴訟必須要由前夫提嗎?母親提可以嗎?

2.前夫若提否認是否比較快判決呢?

3.若前夫提訴訟他需要到法院出庭嗎?

可以準備自白書他親自寫上否認關係證明呢?

4若想要快點結束判決最好準備什麼資料可以一次審判呢?

5.最後可以請律師大概教教我一下如何寫訴訟書呢?

因為我前夫不會寫,我也不太懂。

拜託。。。。

mini 104-02-11 20:15

我爸在大陸外遇 有一名五歲非婚生子,上個月帶回台辦理入籍,我媽才知道

我們有收集那小孩的出生證明及大陸官方的出生公證書及聲明書等(上面證明小孩的父母)

我想請問(以我媽不離婚的前提下):

對方是大陸人,一直在大陸的話,能在台灣提告嗎?

若在台灣不能告,我們要如何在對岸提告?

要告何種罪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通姦事實在台灣才有辦法提告,否則應該去大陸地區的司法單位提告

您好: 您父親既然與外遇女子生下小孩,若可證明小孩確實為您父親所有,您父親的行為即成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您父親之通姦行為發生在大陸地區,且通姦行為在大陸未構成犯罪,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大陸地區之犯罪行為仍得依法論處,因此您可直接在臺灣對您父親在大陸地區之通姦行為提出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28

您好,仍舊可以蒐集證據在台灣提告通姦!

但是通姦罪就算真的成立,頂多也易科罰金即可解決,所以可斟酌是否提告。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經辦此類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婚姻糾紛民事刑事管轄諸等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尤生 104-04-15 14:29

不管該大陸人是在大陸或台灣都拿她沒轍,除非查出那位大陸人在大陸也有婚姻,這樣就能在大陸提告重婚;至於父親的部分,你們手頭就有證據加上又要入戶籍,直接提告便可。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紅豆 104-02-10 23:05

離婚

離婚內容包含了對方需支付小孩1萬元整到年滿20歲

,並於每月5號匯入指定帳戶

但對方總是遲給或不給足,可是我離婚協議書不見了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對對方強制扣款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23:29

您好!

即使沒有遺失離婚協議書也不能直接強制扣款,您應先向法院提出請求支付扶養費,經法院裁判確定後才能強制扣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有協議約定扶養費的話,可依該約定起訴主張過去未依約給付的部分,戶政機關都會有一份離婚解書留底,如果不見了,要在訴訟聲請調查證據,勝訴後再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無論是否有離婚協議書

都無法強制扣款

都必須要提出訴訟才可以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用

所以建議你可以直接提出訴訟

這是法律規定對方一定要給你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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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榮 104-02-10 17:10

前妻外遇離婚後就搬到南部去,監護權歸我她有探視權
因她在南部不常回來,於是她父母就希望也能行使探視權接小朋友回來住
前妻在無協商的情況提告,下個月就要準備出庭了
想請問探視權的使用是否包含前妻家人
是否能要求接送的人是前妻而不是對方的父母
如果她希望每次都由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這部份是否可拒絕嗎?或每月只能有一次?
另外小孩未滿四歲個性怕生,我可以提等孩子長大些(小學三、四年級以上),再讓她去南部與前妻會面交往. 
最後請問:法院是開一次庭就會裁定嗎?
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探視是父母的權利,且是專屬權利,沒有請他人代為探視的方式,原則上不會只開一次庭就結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我國法律規定之探視權,是讓沒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父(或母),可與子女間會面,但規定祖父母可擁有和未成年子女會面的探視權,您可以拒絕前妻的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

2. 探視權並無固定制式之方式或時間限制,只要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下,可以雙方可接受的方式,與子女交談、交往及聯絡,然探視權之行使方式會父母居住地點及未成年子女的就學等因素有所變化,雙方可以就變更探視權方式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亦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一方,可主張行使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惟行使之方式,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探視權監護權同,都是出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所以抽象的標準就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

二、這件事情可以協議的話會比較好,前妻雖然對不起你,但是可以考慮體諒一下你前岳父岳母的心情。還有就是在協議的時候要儘可能的溫和,多數人在協議的時候是以電話協議,小孩可能會聽到這些討論的過程,要減少對小孩心靈的傷害

三、讓小孩多幾個人疼愛是件好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王先生 104-02-07 17:43

爸爸和媽媽之前離婚了 有一個2歲的兒子 監護權歸舅舅 

後來過世了 監護權會變成 媽媽嗎?

小孩從小就是姑姑在照顧, 奶奶或姑姑有機會爭到監護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19:55

您好,監護權會回到媽媽身上,但奶奶可嘗試爭取看看。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小朋友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姑姑奶奶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姑姑奶奶有加分效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2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去世,監護權可由由母親取得,但若未成年子女皆為奶奶及姑姑照顧,奶奶及姑姑亦有機會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委任律師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之,法院將委派社工進行訪視,評估由何方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較為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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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已取得行使監護權之一方,嗣後因故死亡,依民法第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第一項:
「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
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二、小孩從小就是姑姑在照顧,可按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規定:如他方無力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死亡一方之父母、兄弟姊妹為未成年子女之權益,得向法院聲請指定或改定為監護人。

三、以上回覆如仍有未盡事宜,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給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四、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Sonya 104-02-07 14:30
我的小孩目前一歲 女生 我是全職媽媽 跟公婆住一起 但實在不合 婆婆偶爾會幫我們照顧 但非常不用心 會亂餵東西 譬如 紙 喜帖 塑膠鴨子差點噎著 之類的 而且又是雙面人 我先生在家時就會對我們很好 但不在時又是另一面了 而我先生 每天晚睡晚起 又常出門喝酒 也不顧小孩 他對小孩完全不熟 我想請問 如果我離婚 小孩會歸我嗎? 或是我必須有什麼對我有利的證據嗎? 我娘家可以幫忙帶小孩 會全力支持我

監護的爭取,要從雙方的經濟,支持系統等去論述,依你所述,小孩多半是你照顧,這對你爭取監護是有利的,訴訟中也會做訪視,重點在起訴離婚要以何種事由,才能勝訴,這部分要詳細了解整個婚姻的細節,才能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19:5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不堪同居之虐待,即您配偶或婆婆對您辱罵錄音,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由您行使監護權之機率較高,亦可向對請方請求一個月約一萬五千元之撫養費,法院亦會安排社工介入觀察做成訪視報告,評估由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較為妥適,可考慮藉由委任律師提起訴訟之過程,與對方於法院之調解和解程序中,談判達成協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ang Ting 104-02-07 08:43

與先生結婚5年,分居1年,沒有小孩,年齡差距20,無法溝通,一直不斷吵架,後來分居,想協議離婚但完全找不到人,電話也換了,人也不在戶籍地,請問可以訴請離婚嗎?可以出庭時請朋友做代理人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7 14:04

您好!

如果對方確實離家不知行蹤,或許可以惡意遺棄為理由提起訴訟請求離婚訴訟時可以委任訴訟代理人出庭,但代理人如果不具律師資格,還要經法官許可才能代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法律問題:

建議閣下可按民法第1052條第3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5項規定: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或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起訴後可持法院通知申請對方戶籍謄本,傳喚對方到場是法院自行會處理的工作,不知對在何處不影響起訴離婚,重點在起訴離婚分居為是由的話,必須就歸責性論述,委任律師處理,律師就是代理人,可代為出庭辯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ang Ting 104-02-07 15:02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20:01

可以以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理由,訴請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2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以惡意遺棄為由,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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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104-02-07 08:09
我和先生理念及個性不合,無法溝通,常爭吵,所以在103年8月,就帶著小孩(一女,現在8歲)搬回南部娘家,先生住在北部(婚後約3年有買一間房子在新北市,目前每月貸款約一萬八千左右,頭期和貸款都由先生支付,名字也在他名下),離開至今一年半,先生從未打過電話關心詢問小孩,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考量彼此已無感情存在,所以想結束這段婚姻。我有打電話傳訊息給他,請他出面商談處理,但他不接也不回應,又不想麻煩牽扯親友及讓長輩擔心,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1、請問分居才一年半,可訴請離婚嗎?當初雙方都氣頭上,不想小孩在爭吵中成長,加上小孩即將上小一,要先辦好轉學遷戶口,所以只有口頭協議先分居,這樣算嗎? 2、我父母在103年初,有借我們50萬,償還利率較高的部份房貸,當時口頭約定每月還5000給我父母,不算利息,但只還了6個月共3萬,因爭吵離婚,就沒有繼續償還,當初是由我母親匯款至他的銀行存摺,沒有任何借據,那我該怎麼向他討回這筆錢? 3、當初有說小孩堅護權給我,他不想共同堅護,他也應該不會要求探視小孩,因為不想再有牽扯,但是我目前待業中,是否我應該要先有工作才有辦法爭取小孩呢? 4、房子部份我並不想和他分,贍養費我也不要,只是希望他能共同分擔小孩教育費。如果他都不付,我是否可以訴請夫妻財產分配的方式來爭取? 5、分居期間,有北部鄰居曾見到先生騎車載別的女生,但沒拍照也沒證據。 內容有點長,問題有點多,謝謝播空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似難以單純分居為由請求裁判離婚,為可考慮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過程中,藉由調解和解,處理之;又關於您父親匯款之部分,亦可一併於調解和解程序中請求對方返還;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之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您可請求對方支付一個月約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未成年子女撫養費;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部分,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您可請求分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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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104-02-08 03:02

謝謝房律師詳細的回答!

如果想藉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該向那個單位辦理申請呢?是指家事調解會那種嗎?

ㄧ直想透過法律公證單位請他出面調解和處理,我是否要請律師幫忙呢?

我只要能請他出面處理及保障我和孩子的權利就好,一直這樣不聞不問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希望彼此好散。

再請教各專業律師提供建議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8 15:28

您好!

可向戶籍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調解聲請,為使程序盡快順利進行,宜委任律師協助撰狀及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玫 104-02-06 08:20

我的朋友2/3才跟他的老先生辦理登記,在隔天去阿姨家因酒後對我朋友的阿姨施暴,然後小孩又被帶走,寶寶才剛滿月不久,而且他先生有暴力行為,有時候還用語言威脅我朋友,還說如果你愛我就跟我結婚,甚至還用不雅的言語威脅她,

我朋友飽受精神上的壓力,多次向我訴苦!!我朋友她的家人也知道~但現在他先生卻不讓她把小孩帶走,而且小孩還沒有報戶口,如果現在要離婚還有拿回小孩有可能嗎?因為我也替我朋友擔心睡不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6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依據對方可能涉嫌的家庭暴力等行為主張離婚跟爭取監護權

您的論述有點混亂,建議您的朋友應該親自尋求正事諮詢(另外有受傷的要盡速就醫,以取得驗傷單)。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建議閣下可按民法第1052條規定,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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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驗傷申請保護令,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2. 離婚部分就緊扣著上面事由部分來起訴,小孩監護的爭取就從主要照顧原則等等來爭取,依你所述情況,機會是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配偶對其施暴,可立即前往醫院驗傷,對其配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及聲請家暴令,再對其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朋友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以及未成年監護權之歸屬,若未成年子女年齡尚幼小,由您朋友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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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媚 104-02-05 00:01

請問,

我現在是第二段婚姻結婚二年了,目前和我先生是分居狀態(當初說好坐月子,及我請育嬰假期間照顧孩子住娘家),並且有個六個月大的小孩,還在喂母乳。

小孩出生,都沒給過家用,小孩的開銷也都是我在支付。連我母親幫我坐月子採買的錢,都是我給的。

但我先生硬是借故說要過年期間讓小孩住台北,要先帶過去適應,今天就硬是把小孩帶走了。還跟我要小孩的健保卡及寶寶手冊。本來我不想給的,但我母親硬要我給,所以我只給小孩的健保卡。

小孩還沒斷奶,也是第一次我不在身邊。我好擔心小孩,打電話給我先生,他卻不接電話。我想離婚,能用什麼法律離嗎?

請問已經分居多久了? 分如果已經分居6個月以上了,那可以聲請定小孩的監護權,實務上法院會從雙方經濟、小孩依附性、支持系統等等去考量,所以要爭取監護,要從這些因素去切入論述,社工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依你所述雙方對小孩的照顧情形,爭取監護的機會是大的,但切記不要拖時間,小孩在對方那邊越久,越不利爭取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方不喪您看小孩,可報警處理,您可再蒐集法定離婚事由之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亦可考慮藉由訴訟程序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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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57

 目前看不出來有什麼堅強理由可以請求離婚,

要先確定可以離婚,才有後續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不過提離婚時可以先提暫時處分,

要求先生先把小孩交付給你,他定期探視,這樣對你對小孩都好

不過法院通常很保守,會不會准還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