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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22 11:56

我跟朋友合租一間套房,後來他不住了要搬走

我私下有詢問過房東房東的說法是說他毀約不住是扣他的押金,而不會扣我的

請問他這樣毀約搬走不繳錢,能否提告

沈恆 (沈律師) 103-11-22 12:13
您好!
您朋友如果違反兩人間契約約定,造成您的損害,您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您要能證明與朋友間究竟有何契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民法第276條:「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者,除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外,他債務人仍不免其責任。」

第281條:「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者,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並自免責時起之利息。」

依您所述,您與朋友一起合租房子,應係兩人共同負同一債權債務之情形。那首先要釐清者為您們之間之關係是否係連帶債務人。如係連帶債務人今房東免除您朋友的債務時,依上開法律規定,您亦免除您朋友應分擔部分之債務,且依民法第281條,您清償連帶債務後,得向您朋友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及自免責時起之利息。然若您與您友人非連帶債務時,即應各依自已與房東間之契約負責。

103-11-22 13:30

我們之間是有簽訂房租契約,而房租契約上也有我們兩個簽名與蓋章,請問這樣能否構成証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2 2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合租部分,倘若房東知悉,則權利義務應該分開。

2、對方毀約,可以請求給付租金違約金。 

張兒 103-11-17 10:41

是這樣子的我在2013年1月1號承租套房

押金2萬8  房租一個月1萬4(不含水電)

在今年2014年12月31號租約期滿

但我因某些因素無法繳出十月份的房租

(我們的房租都是通一在下個月份的10繳付

所以我還要再繳三個月份的房租的錢租約才期滿)

我有跟房東請求通容從押金裡先扣除十月份房租

房東堅持不同意從押金扣除  還說11月20號在不繳就斷水電

所以我才想請問真的無法從押金裡先扣除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7 11: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押金中扣抵,此部分屬於房東的權益,房客無法主張。但房東不得任意斷水斷電,有認為可能涉犯強制罪。

2、倘若我方遲不繳租金,恐有違約遭沒收押金問題,並以敘明。

3、倘若租約沒有沒收押金條款,您可以先暫時先繳交11月份的就好了,只是恐發生事實上的爭議,您可斟酌。

 

張兒 103-11-17 11:26

感謝你的回覆

是這樣子我是請求房東只有十月份的房租押金

剩下的兩個月我會繳付

但他堅持不從押金扣  讓我不知道如何處理

何小姐 103-11-13 01:16

1.戶籍謄本上債務人為單獨生活戶戶長時,屋內之動產即可推定為債務人所有,但如果到現場時發現該屋內為多間隔間出租套房,則現場任何一間出租套房內的東西也都可以推定為債務人所有而查封

2.只請律師一起陪同或代理前往查封費用一樣?請問多少?(查封屋在三重)

蘇子良 (馬克) 103-11-13 14:28

 本人執行律師業務前曾在金融業從事強制執行工作多年,對於此部分業務相當熟稔,另有關費用不便在此談論,如有需要請逕洽本所,謝謝

ㄚ髓 103-11-12 00:16

您好:因為我們社區是近20年大樓,共有117戶。均為套房形式大多為承租戶,我是住戶,房子

所有權人是我親姐姐。主任委員乖張跋扈,社區事情大多得先問過她,因住我家正樓下有時無

時跟管理員說:我家冷氣水滴到她家,讓她睡不著,中元普渡公告住戶下午一點須移車清空,中

午十一點請管理員上來按門鈴叫我移車(下樓去發現車子不是我的),消防警報不定時會鈴聲大

作,從開始到現在有麻痺了,回應是某樓住戶吸菸導致,有再處理卻常發生

管理費十幾年來每一戶都是定額,但是在6月底管委會所有權人大會,通知我要告知我姐姐開

會並說如沒參加視同放棄權利,由管委會作主,但是姐姐卡到工作時間就未出席。之後於7月份

公告這次會議決議1.管理費改為以坪數計算2.電梯不敷使用,住戶需另繳公共基金修繕

問題一:聽管理員說出席人數約10位,這樣子會議可以成立嗎??主任委員堅持都有通知各個房東

開會,沒來是我們放棄權力。其他會議沒通知告知不打緊,但因此次攸關費用支出,我想要進

一步了解原因為何!?

?問題二:公告出來時,我跟姐姐討論有反應三大問題。1.要求會議紀錄及所有權人簽名同意2.管

理費積欠條件不一(有個白板會填寫積欠管理費月份),有的住戶可以拖一年繳,大多住戶都延

遲2-3個月沒繳,收費應統一先付費再使用3.每月管理費支出及電梯修繕報價單。(之前並無公

告張貼支出明細)管理員拿出本子要我們填寫意見,會通知主委處裡。

於同月:張貼公告決議紀錄,7月份管理費支出,電梯5月份報價表三張。

問題一:管理費支出明細EX:收:50000支出:委員4位主委:5000,財委:3500,副委:1500,監

委:1000,管理員2位30000。A4字大小內容含糊不清,每月兩台電梯保養費用:3000,於電梯外

張貼白紙由主委簽名,上面維修日期用奇異筆填寫。管理員倒垃圾兼收信,電梯清潔額外4000

費用,常常走廊等未關,公共電費貴,卻沒做巡視管理,這樣的費用支出合理嗎??

問題二:電梯於搭乘時,常常按鈕沒反應,晃動聲音大速度緩慢。此部分於7月公告收取基金至

今尚未處理,不知是否因為全數尚未收齊而沒處理。基金連同管理費做結餘(九月份拍照資料)

結存餘額312434元存放郵局95305元

問題三:我從公告出來後就有異議(今天居住這有繳管理費是應該。但是沒有居住在這的所有權

人不用繳可以拖延一年以上),並說帳目不清未有作為,我不會繳交這筆費用以及日後管理費,

此期間因大多數人並未繳納,管委會有一公告:三個月未繳清,11月初鎖卡。二公告:寄發存證

信函並鎖卡。我當時想等寄發存證信函再做處理,(我7~11月未繳,電梯基金也未繳。因為管委

會都未做處理甚至說我們不懂法條,我們不想繳納)於今日11/11早上我被鎖卡,我沒收到存證

信函當下我跟主委爭執並報警處理告知他涉及妨礙自由,過程中我反映之前問題及資料明細,

員警幫忙詢問,副委拿出8月份開會紀錄(清洗水塔,更換燈泡),用電腦打字說這是所有權人簽

名。牛頭不對馬尾的感覺並以我不是所有權人拒絕提供...等等!!今天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義務,

但卻不能調閱資料或著有疑慮,甚至說當初所有權人大會未出席反應是我們的問題!!!之後員警

協調後,他才願意開卡並說不會再鎖~管委會問題員警不大懂,說我可打去公務局詢問申訴,今

天下午我打去詢問↓

問題三:我(住戶)可填寫陳情書提供照片:電梯保險已過期,消防及修繕部分姐姐(所有權人)可

先跟管委會申請調閱,如未得到回覆一樣跟公務局陳情。資金運用方面工務局不會過問介入,

可是這樣的收支費用入不敷出如何處理?

PS:我應該採取什麼流程動作,蒐證錄音,錄影??所有權人可調閱什麼紀錄??住戶公約跟社區規

約如何查詢??如我持續未繳,是否會對我有所限制,不能倒垃圾收信??對於一些未居住此地的

所有權人,管委會有無處理我們是否可了解??今日主委說:因為那些住戶手頭不方便都可寬限,

標準不一??

懇請專家為我解答,非常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2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為出席人數未達法定條件,可以於3個月內提起撤銷訴訟(除非規約曾經授權可以這樣的人數表決)。

2、有關於帳冊的部分,住戶可以要求管委會提出說明,否則主管機關可以開罰,也可以起訴要求其提出。之後可以在委請會計師查帳,倘若有不實,可以依法提告

3、倘若管委會待於執行職務,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倘若另外涉及民刑事責任,如侵占背信等問題,亦可另外提告

4、規約等資料,必須向縣市機關申請備查,因此可以向縣市政府申請影印。

5、倘若持未繳管理費,可能遭起訴求償,嚴重者,可以要求遷出該住戶。

6、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就相關爭議提起訴訟以保障權益。

 

阿聖 103-11-08 23:14

目前是學生在外租套房租金通常是現場繳交,但我覺得帶一大筆錢在身上總是有不安全的感覺,所以我選擇用匯款的,而且我也匯進契約書上所寫的帳戶。

我也仔細對過契約書上的帳戶與我交易明細中的帳戶,是一樣沒有錯誤的,不知道是不是房東帳戶寫錯還是什麼情況,房東卻沒收到......要求我盡快繳交

若最後因為租金欠繳的問題走上法律途徑,我身上留有轉帳明細及租賃契約書,是否能保障我的權益?

您好:

此應可透過和房東核對約定之轉帳帳號

即可得知您是否為可歸責之未繳房租情事

沈恆 (沈律師) 103-11-09 00:09
您好!
如果您能證明已經匯入約定的帳戶,您就已盡到責任;若是因寫錯帳戶,房東自己要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oNG 103-10-24 16:47

我在591租屋網看到一戶精武路租屋覺得喜歡(台中市東區)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2924012.html

便打給一一八動產仲介約時間看屋

2014/10/22日下午去看屋

發現屋子的地點不同(在台中市進德路跟自由路交叉口),房仲跟我解釋打在精武路是為了方便外縣市的人認清地理位置

之後去看房覺得房子可以便跟他付了3000元的定金

事後回家查了一下發現下定的套房網路上的套房並不是同一間

想要求退還定金,但是房仲拒絕,請問我能否堆討回3000元的定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廣告不實而解除契約,若對方不願返還訂金,可提起訴訟請求之,惟須考慮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晞 103-10-21 22:21

1.我來台南讀書,爸媽他們用我的名字租了一個套房,只有緊急連絡人是寫他們的名字,那如果我沒跟他們說就搬離,另找住所會怎樣嗎?(以我的名字租屋)

2.他們要告我男朋友和誘罪,但沒任何對話叫我搬離那邊,或是離開家人這類的話,就只有普通男女朋友的對話跟合照,能成立嗎?(我19歲男朋友25歲)

3.如果他們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跟大樓管理員要我家鑰匙擅自進入我家,有構成甚麼罪嗎?雖然是監護人,但我已滿18歲。

4.如果我爸賞我巴掌,捏我耳朵還有罵我犯賤(但未錄音驗傷),還有動不動就毫無預警出現在我家,傳一些類似以法律威脅我的話,令我自己想要遠離,他們有構成甚麼罪嗎?

5.他們逼我說出朋友的聯絡方式並且常常打電話騷擾,完全無顧人家的感受以及影響到人家的生活。

6.用盡各種方法阻擋我交男朋友與朋友的權利,完全無視我的隱私權。

以下是我媽對我傳的訊息

很多事看似不重要,但一不小心自己啟動了刑法,渾然不知,那才慘呢。白紙黑字這是法律基本法,再深入就是通聯,監視器,人證,物證這是刑法最簡單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連帶保證如有簽字,今天如果你有事,連帶就有刑事責任,你搬動誰幫忙如我們不知,刑事訴訟就啟動。

以監護人身分威脅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男友並未使您脫離父母之監督範圍,並不會有和誘罪之問題。

您爸媽打您,可能有傷害罪相關犯罪之成立可能;又若是在公開場合辱罵你,也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即使您父母對您男朋友提告,亦不會成立相關犯罪之,再者,您父母對您之管教行為或許過當,但亦尚未構成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ssica 103-10-11 15:45

律師您好:

我家是公寓,樓下有兩戶屋子變成套房出租房東把他交給仲介處理

結果裡面的房客很可惡,都把垃圾丟在一樓的出入口,已經不只一兩次

請問有甚麼辦法可以讓他們搬走,因為已經講過好幾次都不理會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亂丟垃圾的行為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以向地方政府的衛生局提出檢舉

2、倘若大樓有管委會可以請管委會協助,要求改善,情節嚴重或是違反規約才有辦法訴請法院命其搬遷。

小梓 103-10-06 22:36

律師您好.我日前在中部找套房出租.上月底去看套房遇到一位鄰居與他打招呼剛好被房東監視器看到.房東說那位鄰居有疑似騎樓停車問題而遭鄰居惡意毀謗屋主的套房有問題.只要有房客想去看房間那位鄰居就會惡意說不好的風聲讓房客不想租屋。希望我能幫她錄音看是否能錄到那位鄰居毀謗惡言.

我與那位鄰居詢問附近的生活機能時他有告知我房子的不好的事情而且也錄到他的惡行.房東聽了錄音說希望我能把那份錄音檔給她.但是我很怕這會牽扯到法律責任而且事後有可能會跑法庭作證.房東她說她可簽類似切結書之類的保證收到路因檔事後不會打擾到我.

我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要將錄音檔交給房東 ~那我切結書或聲明書該如何寫才能保證我不會去牽扯到她們事後法庭的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協助錄音的部分涉及妨礙秘密罪,倘若您是對話的一方,原則上不會有違法之虞。

2、         倘若您的房東提告,則日後會傳喚您到庭,您不到庭會有罰鍰規定,刑事程序的部分還可以拘提您到庭。您所說的切結書等,並無法拘束法院訴訟程序的進行。

 

 

103-10-01 09:23

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

我真的很急,想要把事情趕快處理好

但又什麼都不懂,麻煩了,謝謝!

請問房屋天花板漏水,樓上管線漏水

整間套房至少有7-8處在滴水

對方堅持說我們樓下也要分攤修繕費用

還說他有認識的法官,律師

但我不管上網查,問人,問律師

都是說樓上要付修繕費用

不懂為何他能那麼堅持

 

核發存證信函或起訴請求

是都要去法院申請嗎?

去法院不是要對方的個資

我們沒有要怎麼辦?

現在是有去申請地方調解

本人覺得沒什麼作用

因為之前社區管委會調解一次過

管委會印了一些資料(要我們付錢的資料)一點都不中立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

擔。

然後我老公不懂,就說好我們會一起分擔修繕費用

但我後來有去查才發現後面還有下一條

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

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所以我又打給管委會說,我不會出任何錢

對方就說那要告就去告阿!

 

我樓下本來10/1號要開始出租

因為漏水事件,房客要退了

原本房客一年的房租錢跟押金都給我了

房客能要求我賠償他的損失嗎?

我現在真的蠟燭兩頭燒

我要怎麼處理才是最快的方法

麻煩教我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45

 您好,針對你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需要釐清漏水原因,您所尋問的與管委會的說法並不衝突,只是沒有確認漏水原因。

2、倘若對方拒絕,就只能起訴解決,沒有捷徑。

小白 103-09-20 01:22

我太太已離家二個多月沒聯絡,,我拍到我太太多次跟別的男生出遊的照片,,又跟蹤到他們一同出入在那男生公司大樓,,但大樓上面很多套房,,我就跟別的住戶一起上樓想找他們通姦證據,,太太的朋友就跟我說他們好像住三樓,,我就趁他們不在,,敲開門鎖進去,,可是沒找到證據,,也不確定是不是他們住的那一間套房,,我就離開了,,但監視器有拍到我的影像,,對方那個男生還打電話笑我,,說拍到我的照片,,屋主也不見一萬多元,,叫我準備坐牢,,但我真的沒拿,,不過我6年前有竊盜前科,,判判二個月議科罰金六萬元,,這次我會被判多久,,我真的很不甘心,,對方得了便宜還賣乖,,煩請各位大大給我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0 2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入住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竊盜(入屋行竊)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真的以加重竊盜提告,則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因為加重竊盜的刑期,因為您有前科,倘若沒有好好答辯,恐遭判刑超過6個月,必須入監服刑。

103-09-11 21:21

請教律師,有房客向我父親承租套房,不定期租約,已積欠房租半年,找不到人,房間也沒有清空,我們有寄存證信函追討租金並且終止租約,但是郵局退回(查無此地址)。請問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還是仍要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後才能起訴?謝謝

 

房客留的戶籍址起訴,之後法院會要求補正戶籍謄本,法院確定戶籍址無誤後,會對其戶籍送達,如無人收受,會再做公示送達,

103-09-12 00:24
回覆 王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有房客向我父親承租 ... (恕刪)

謝謝律師,如果提起訴訟訴訟費用會怎麼計算?如果不打算提告,可是又找不到房客,可否將退回的存證信函聲請法院公示送達後,再會同里長打包房客的物品.清空房間? 謝謝

 您好:

1.訴訟費用之計算,係以房屋評定現值(亦有可能會以房屋市價)加上請求積欠租金總額計算

   約1.1%之金額。

2.建議還是應透過法院訴訟勝訴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方無被告侵入住宅罪之風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ily 103-09-05 22:06

家母暑假時將套房買給原本在租賃的同學

簽約後考量對方家長住南部來新竹不便並且尾款還未付

所以一直善未點交 對方也沒再提及點交事宜

只說過完節(中秋)後才支付尾款

因為當初便宜買給對方

所以也講好代書費由對方負擔之後 契約才確認簽訂

但事後今日來電不斷告訴我母親說 

一般買賣都是分擔支付 他卻要付全額  他覺得不公平

之後又說 他使用的冷氣壞了 找人看過修要8000元要我們負擔

又說 馬桶看起來也很舊 要我們幫他換新

考慮到學生搬遷不便 簽約前合約就已到期 所以這中間的空窗期

以及簽約至今都是免費讓他住的

現在又仗著因為尾款未付所以遲遲未點交而又修東修西

讓我們很困擾 也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合約書上有說 簽約後3日內就該點交

為了讓對方方便反而以起這樣困擾

如果我不想再讓對方拖延尾款及點交

我該怎麼做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點交的部分,目前已經由對方在使用,則應該算是已經交付了,我方並沒有修復義務。

2、倘若對方拒不付款,可以起訴請求對方清償價金。

3、有關於屋內設備的部分,亦可依據雙方的契約判斷是否依據現況交付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應視您與對方間之買賣契約如何約定,若您無修關修補義務,可請求對方依約給付價款,若有遲延,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催告請求,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依約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eo 103-09-05 12:23

我租了個套房,目前住了第三年,當初簽約只有簽約1年

後兩年都沒簽約,第一年的簽約日是從當月10號開始

這個月初2號,跟房東說住到9/10號要搬走,當下房東沒說扣押金的事情

今天再打去詢問,房東說沒有提早講,押金兩個月無法退還

叫我們再住一個月(再繳這個月租金),但我們9/10已經要跟新租的房東簽約了並要付租金

請問這樣房東是合理扣押金的嗎?或是我自己站不住腳?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13:20

您好!第一年到期後雖未再重新簽約,但因繼續繳交房租已成立不定期租約,不定期租約房客可隨時終止,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因此,房東主張多住一個月是有根據的,但最多扣下一個月租金及其他費用後,剩餘的押金還是應退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eo 103-09-05 13: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第一年到期後雖未再重新簽約,但因繼續繳交房租已成立不定期租約,不定期租約房客可隨時終止, ... (恕刪)

那是說 再多住一個月的租金 可直接從押金扣一個月起來 對嗎

jordan 103-09-01 01:00

前題: 我家的房子目前是全部隔成套房分租給人的住辦大樓的其中一層(二樓),當初在改建套房時並沒有特別申請相關許可


最近遇到大樓惡鄰居裝潢施工,但水泥污垢沒有特別另外處理,而直接倒入大樓的公共排水管,導致水管堵塞,下雨天水排不出去因此從公共水管一路直接淹進我們家,造成木質地板泡水、家俱也壞掉、長白蟻...等
結果把施工的屋主約出來協商理賠時,屋主完全耍賴且暗示如果我們走法律途徑提起訴訟,他們也要去建管局檢舉我們家未經申請的隔間套房改建,還說這種是可以連續開罰的....


我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難道真的就這樣自認倒楣的自行負擔所有損失嗎?請問各位專家們有沒有什麼建議可以幫我們?感謝分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未申請執照改建的部份,依法可以要求改善,倘若未改善可能連續處罰或是依法拆除。

2、有關於對方施工造成您的損害,此部份可以收集相關單據、證據之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3、有關於對方堵塞公共排水管的部份,屬於管委會管理範圍,管委會應該負責修繕,倘若沒有管委會則由全體住戶負擔。

4、本文建議可以請管委會出面協調,並且就公共管線進行修繕

美爺 103-08-26 11:52

租屋兩年,是透天兩層樓,現在要退租。

房東說:「燈泡壞掉(跟線路有關之類的),請水電工來估價要3000元;冷氣壞掉(已9年的冷氣,技師來看過,說是自然損壞)要2500~3000元。」房東要我和她一人出一半(有一個月押金房東那裡)

當初訂的契約,就是書局在賣的「房屋租賃契約書」,契約書裡提到「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房東)負責修理」沒有額外訂其他條約。

已查了民法429條、430條…等。拿法條給房東看,她說老花眼看不到,而且房東堅持:「本地有自己的規則,和別縣市不同。」我跟房東說:「同縣市的隔壁鎮也是房東負責修繕。」房東堅持:「透天出租套房規則不同。」所以押金扣除水電費後,剩下的金額不退。

請問該如何處理?

蘇子良 (馬克) 103-08-26 14:50

 您的回答大致均正確,房東只是在硬拗.

美爺 103-08-26 11:43

租屋兩年,是透天兩層樓,現在要退租。房東說:「燈泡壞掉(跟線路有關之類的),請水電工來估價要3000元;冷氣壞掉(之前就根房東說過,房東說:不能東西弄壞就叫我修...已9年的冷氣,請技師來看過,說是自然損壞)要2500~3000元。」房東要我和她一人出一半(有一個月押金房東那裡)當初訂的契約,就是書局在賣的「房屋租賃契約書」,契約書裡提到「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房東)負責修理」沒有額外訂其他條約。已查了民法429條、430條…等。拿法條給房東看,她說老花眼看不到,而且房東堅持:「本地有自己的規則,和別縣市不同。」我跟房東說:「同縣市的隔壁鎮也是房東負責修繕。」房東堅持:「透天出租套房規則不同。」所以押金扣除水電費後,剩下的金額不退。請問該如何處理?

 1.如果是屬於自然耗損  應該是由出租人  也就是房東負責修繕  除非你們契約裡面有特別約定   2.如果房東不願意返還押租金  你可能還是需要透過法院跟他請求返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Nina 103-08-25 13:38

您好,想問

我已住滿一年的雙人套房(我1人),之後會多加朋友(2人住一間),房東之前說要多負擔額外住宿費用,這樣合理嗎?有討論之空間嗎?

ps.契約上無明顯規定,多一人就要多收錢。

    水費房東負擔,其餘費用使用者付費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7 11:17

假設契約中有這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房客要將房間分租給他人時,必須經過房東的同意。不然,房東依雙方之租約民法第443條第2項之規定,是可以終止租約的。

所以,假設房客要多一位,房東租金可以調漲,若雙方對租金沒有意見,則為一新契約;反之,則如上述。





yoyo 103-08-23 10:45

我跟男友同居五年未結婚  之前是租屋  一直相安無事  但一年半前男朋友哥哥把整棟買下 (我們2~7樓都是出租套房)  我沒有跟他哥哥簽合約(因我就跟著我男朋友住)也沒有任何口頭之約  但上個月突然跟我說叫我2個月內搬走  讓我傻眼  因之前工作不穩定  要搬家要找還要支出實在很頭大  我如果不想搬離會怎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所有人有自由使用房屋的權利,倘若您沒有以租約或是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對方確實可以請您搬遷。

2、但是對方只能法定方式主張權益,因此您還是有充足時間另尋其他居住的地點,本文建議您,倘若無法另外取得對方授權使用,則應該盡速搬遷,避免將來遭對方起訴遷讓房屋並且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木木 103-08-12 21:18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我面臨一件事情,我先說明事情經過,我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她是租房子在外面類似學生獨立套房,有一天早上我起床到樓下去,剛好聽間某一間有電風扇的聲音,好奇上前打開門把發現沒鎖,之後探頭進去看看是不是有人,後來覺得這樣是不對的,我聽到有電風扇的聲音,開門把發現沒鎖,之後探頭進去看看是不是有人,然後覺得這樣是不對的然後上樓回去房間換了件短褲想說別再出去,可是我又無法克制那種興奮刺激感的衝動,想說再去試試看,然後再去樓下開門進去看她有沒有反應,可是又覺得是違法的行為,又離開她的房間,但是終究抵制不過在一次進去她房裡,然後就脫掉衣褲躺在她旁邊,也沒有掀開她的被子,也沒有碰觸到他的性器官,那時候只想伸手抱她睡覺,我沒有真正要性侵她的意思,只是想體驗不一樣的感覺,當我伸手抱她時她才有反應立即抓緊我的手,我當時也嚇到人整個清醒,一直跟她說對不起,我馬上走(重複了好幾次),離開前我還跪下跟她道歉,當我踏出去之後,發現眼鏡沒拿才又回去開門拿眼鏡。就像一般壞人一樣,如果我真的要對她怎樣早就硬來了,不過我也很後悔做出這樣的事情。我是帕金森氏症的病患,所服用的藥物會讓我產生亢奮、衝動、無法克制的行為,先前就有過一直買台灣彩券買到快把家裡的錢花光,這些也有跟我的主治醫生討論過,一直買彩券的事情發生後醫生有幫我改藥,之後就沒有出現這樣的行為,而這次事件發生的前一天剛好醫生也幫我換新的藥試試,醫生說這些副作用在國外有不少的案例,而且每個人對藥物的反應也不同,醫生也有開診斷證明給我。我想請問律師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您好,依您所述,您的行為恐怕已構成刑法侵入住居罪及強制猥褻罪,建議找醫生鑑定您的行為是否是因疾病而起,並找專業律師討論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對您提出告訴,您遭警方約時間製作調查筆錄或至地檢署開偵查庭,建議您應先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避免做出不利自己之論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30

性侵案件通常不好處理,若對方已經提告,

建議由律師陪同做筆錄,以免筆錄內容對你不利,以後官司不好處理 

103-08-12 16:25

您好:

103/8/1日起開始承租套房,租期為一年,押金22000,103/8/10日返家,發現地上躺了31隻翻肚的小強,應該是存排水孔跑出,跟房東反應後,他覺得小強不是硬體設備,三推四請才肯買個排水蓋,但因為我一個女生自住,已嚇的沒辦法在住下去了,也應此一直失眠,我有拍了小強在房間各處的照片,因為我才剛承租,真的很想退租,很想拿回押金,請幫幫我,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8-12 18:32

 妳是承租人,終止租約先看租賃契約尚有無約定多久之前應該通知出租人,如果沒有約定,月繳租金者,應至少一月前通知出租人要終止契約。在終止租賃契約前,仍應支付租金。終止契約之末日期限到,交還房屋出租人,並取回押金

103-08-12 23:20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妳是承租人,終止租約先看租賃契約尚有無約定多久之前應該通知出租人,如果沒有約定,月 ... (恕刪)

我看房東給我簽的契約裡有一條,『甲乙雙方在有效期間內解除契約,並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同時支付對方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方可解除』那這樣要怎麼辦,我是否拿不回押金,還要多負一個月房租,但是明明就是他沒裝排水孔,我住進去才十天,就發生這種事

玫君 103-08-08 03:33

公司提供的宿舍是在外面租套房給我們住的,不曉得怎麼回事,突然說電箱爆掉,完全沒電,隔壁棟房子又跟我們很相近,打開窗戶根本是悶的無法睡,因為套房是使用電熱水器,所以連洗澡都沒辦法有熱水,以上的情形我們該如何求償?需要什麼證據嗎?

相信自己無限潛力 103-08-07 23:52

租約糾紛想請問,8/4看房子的時候其實很猶豫,但房東一直說如果我不馬上簽約,等下房子就沒有了,房東拿著筆一直等我簽,但我有表明我身上沒有錢無法馬上付押金,但房東要我先簽約,然後看我身上有多少錢,所以我先拿300元給他,押金會再扣掉這300元,等發薪水,再付剩下的押金房東,於是就簽約8/15入住!回家後,印象中記得在網路上看房間是有兩個大窗戶,跟今天房東給我看的格局是不太一樣的就馬上打電話房東,但房東未接,所以轉打給房東太太(租屋網留的主要聯絡人)跟他說明,網路上有寫兩間套房,兩間雅房,但今天我只看到一間套房,不是我原本想要看的雅房,所以我需要考量我的需求,如果確定不要,會打電話通知,300元就當作我簽約又毀約賠償房東太太有說好(有錄音),今天早上傳簡訊房東先生,確定不租了。但房東卻要我一定要履約,一定要去住,如果不住要我將剩下的押金匯給他才能解決合約!回到網站上看見房東還是發布同樣的資訊,感覺有點受騙,請問我可以堅持不付嗎

 您好:

如該房東確實日後對您提出給付租金訴訟

您亦可主張其並未提出約定之出租房屋為理由抗辯拒絕支付

不過您應該保留一切相關有利證據

以利後續訴訟程序之進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jiny 103-08-03 02:38

關於舉發逃漏稅(被告人已私下與稽查員搓湯圓了,被吃案)

事情經過:

我曾是房客由於房東當初簽約上電價寫1度5.5元,租約第三個月被房東說服 因台電夏季起開始調漲電費,所以房東必須租任房客每戶電費都必須一律調漲為1度6元,引起我與房東為了電費而糾紛房東態度及反應非常惡劣,我詢問了一些朋友居家電費是1度2.多元至3.多元,當下的我直奔向房東理論,為何簽約書面上電度1度是5.5元房東擅自修改並沒李行合約內容走,加上房東很反感房客去申報怎麼政府補助等等.... 另我多想、於是在尋求資訊下及的確政府有租屋補助等等.....不過房客申請會影響到房東未來的稅問題,也許這點讓房東很反感 我與房東洽談三次都破裂於是被房東惡意逼迫遷離,我一氣之下去國稅局檢局 懷疑房東逃漏稅以及交易糾紛 (我有附上房東整棟建築實際拍攝照片等等 建築內所有建設照片及整棟內構 有幾間房間及套房) 在舉發說明內容有寫到1~4樓 共有三十幾間套房出租 舉法房東逃漏稅有承辦也有稽查人員去查證,當下房東馬上找上我跟我理論為何要檢舉他,於是局面完全破裂,房東回應非常惡劣、嗆聲有錢就可以搓圓 前幾天收到國稅局公文 內容:涉嫌逃漏稅辦理情形乙案,本局稽徵所業經查核完竣,的確有漏報租X所得,符合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免予處罰,請 查照。 看到公文內容 我整個傻眼,的確有漏報 為何還罰不到房東?免予處罰?? 我立即打去國稅局詢問案件 回應我說當初舉法 說明內只寫我承租的一間房間作為逃漏稅 所以的確漏稅(20幾萬)這是國稅局的人說的 國稅局的人被我問到說不出話來,說話吞吞吐吐不敢給我承辦人姓名讓我很難追查案件下文,一直跟我說案件已在進行處理 檢舉日期:去年年底拖到這月中旬才收到最後一個公文書 如果一間房間漏稅二十幾萬 約40間房間不就高達一千萬?? 為何房東可免予處罰??? 請求助 律師們 解說 這個案件如果找議員 立委 陳情及蘋果曝光 是否有效??

jiny 103-07-31 15:54

主題分類填選 問題標籤填選可能有誤請見諒,第一次詢問求助

關於舉發逃漏稅(被告人已私下與稽查員搓湯圓了,被吃案)

事情經過:

我曾是房客由於房東當初簽約上電價寫1度5.5元,租約第三個月被房東說服 因台電夏季起開始調漲電費,所以房東必須租任房客每戶電費都必須一律調漲為1度6元,引起我與房東為了電費而糾紛房東態度及反應非常惡劣,我詢問了一些朋友居家電費是1度2.多元至3.多元,當下的我直奔向房東理論,為何簽約書面上電度1度是5.5元房東擅自修改並沒李行合約內容走,加上房東很反感房客去申報怎麼政府補助等等.... 另我多想、於是在尋求資訊下及的確政府有租屋補助等等.....不過房客申請會影響到房東未來的稅問題,也許這點讓房東很反感 我與房東洽談三次都破裂於是被房東惡意逼迫遷離,我一氣之下去國稅局檢局 懷疑房東逃漏稅以及交易糾紛 (我有附上房東整棟建築實際拍攝照片等等 建築內所有建設照片及整棟內構 有幾間房間及套房) 在舉發說明內容有寫到1~4樓 共有三十幾間套房出租 舉法房東逃漏稅有承辦也有稽查人員去查證,當下房東馬上找上我跟我理論為何要檢舉他,於是局面完全破裂,房東回應非常惡劣、嗆聲有錢就可以搓圓 前幾天收到國稅局公文 內容:涉嫌逃漏稅辦理情形乙案,本局稽徵所業經查核完竣,的確有漏報租X所得,符合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免予處罰,請 查照。 看到公文內容 我整個傻眼,的確有漏報 為何還罰不到房東?免予處罰?? 我立即打去國稅局詢問案件 回應我說當初舉法 說明內只寫我承租的一間房間作為逃漏稅 所以的確漏稅(20幾萬)這是國稅局的人說的 國稅局的人被我問到說不出話來,說話吞吞吐吐不敢給我承辦人姓名讓我很難追查案件下文,一直跟我說案件已在進行處理 檢舉日期:去年年底拖到這月中旬才收到最後一個公文書 如果一間房間漏稅二十幾萬 約40間房間不就高達一千萬?? 為何房東可免予處罰??? 請求助 律師們 解說 這個案件如果找議員 立委 陳情及蘋果曝光 是否有效??
jiny 103-08-01 21:42

 請問 有律師可以為小弟 解說嗎?或是有辦法處理及後續程序步驟??

昭棠 103-07-24 11:58

律師  您好
我是一個學生,在我們學校附近租了一間套房
我們套房和隔壁的套房只差一個防火巷
最近放暑假隔壁套房在坐電梯,已經施工約2個星期
因為我住在一樓,我跟隔壁的施工只差一個防火巷
他們早上八點就開始施工,一直鑽,鑽的連我牆壁都在震
搞得我精神不濟  最近常常耳鳴 心臟不太舒服
我已經打給隔壁房東  他表示"大部分"同學已經回家了
可是我們還要留在學校打工上課的人呢?
而且完全沒有通知我們有工程
就要我們強迫接受,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只是一個學生,說了也是聽到對不起
謝謝聆聽  麻煩律師

阿軒 103-07-22 10:47

2014.7.21 PM:1030,房東女兒在獨立套房五樓Q室(我家)門口徘徊,頭髮凌亂,露出詭異笑容,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當時我要出門使用公共洗衣機,跟他對到眼的時候,他還瞪大眼睛看著我,讓我十分害怕...事後回到房內,立刻打給房東要他處理她女兒的詭異行徑,房東竟然要我不要理他,當作沒看到,如果不想住可以搬走...我想對她女兒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麻煩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15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房東之女兒尚難成立刑法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KNY 103-07-20 13:04

去年7月在桃園租了一間套房 講好的房租是6000 押金12000 打1.5年

因為某些原因提前解約  押金也讓房東吃一個月  後來房東說要多收500清潔費  一開始說 當初租房子的時候有說 後來又改口說契約上有  我把契約翻遍了也沒看到有這條  我跟他說沒有  他硬要跟我收  然後原先我們跟她約7/10交屋 後來他因為私事無法交屋 後又跟她約11號晚上 她也沒空  直拖到7/19號晚上  我跟他說 清潔費不再契約上我不給 他就說要加收我這幾天的房租 這樣是對的嗎? 因個人問題無法交屋 則要我買單  契約是7/10 簽約的 所以我在7/10早已搬離並不住在那了 是否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呢?  關於清潔費是否已構成詐欺?  是否有管道可以申訴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1:50

1.舉證(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之對話記錄或錄音等等)。

2.寫存證信函

3.等對方回覆,a)雙方協商成功,b)協商破裂。

4.a)恭喜恭喜,案件結束。b)向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5.b)消保官協助處理,倘若協商再無共識,訴訟是您最後之管道。

以上。

103-07-10 13:23

我目前住在一個小套房,有子母垃圾車的問題。

因為是個專租屋的小社區,只有一個子母垃圾車,或許是垃圾車太小或人太多,導致時常垃圾滿出來丟地上。我們社區的管委會去安裝了監視器,有一天突然把子母車移至最裡面,也沒有”每棟”社區貼公告子母車移去哪邊,立的牌子是往裡面的方向,內容是”嚴禁在此倒垃圾,要倒垃圾在後面”,因為牌子的方向是往裡面的,那從左右兩側進來急著出門的人都會認為子母車在原地,只是不見了,去哪裡沒有人會去注意牌子,後來幾天後,那些丟在原地垃圾的人,全部被張貼出來,大門啊、停車場的門‥

請問公佈張貼別人的照片可否申請法律途徑?

真的覺得他們做得很過分!!是這些人是小偷嗎還是做了十惡不赦的壞事?公諸於世這是否有點太超過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可能侵犯您的名譽個人資料,本文建議您可以發函要求轍下照片,並且賠償名譽損失。

Peter 103-07-01 19:00

您好,想請問關於房屋租賃的問題。

這間房子是隔6間的套房房子不是我的,但因為屋主欠我爸錢,因此屋主願意將房子給我管,租金也都是進我口袋,請問我可以直接跟租客簽定租賃契約書嗎?若這租金進我口袋,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若以後我要把這間房子買下來,銀行會認可我這租金收入為我的收入而貸款給我嗎?

租金收入應與銀行貸款無直接的關係,但是為了避免日後減少紛爭,建議你委託律師寫一份同意書,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Peter 103-07-01 20:32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租金收入應與銀行貸款無直接的關係,但是為了避免日後減少紛爭,建議你委託律師寫一份同意書。。。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關於銀行貸款的部分,我的意思是說,假設我想把那間房子買下來,我去跟銀行申請房貸的時候,那間房子的6間租金收入能不能成為我的收入來源,讓我可以拿到更好的利率或是貸款成數?

Ferng 103-06-24 23:57

我爸媽移民來台灣已經二十幾年我21歲 我妹19(今年12月20)

從我國中開始我爸就酗酒暴力傾向(來台灣之前他也曾經把我媽打暈過)

當時年輕不懂事 覺得家就是要有爹有娘 不讓我媽跟他離婚

覺得單親很丟臉不正常

國三時我爸跟我媽吵架 我跟我妹去勸架 連同我們也被打

他拿起電話往我臉上砸 電話尖端戳進我眼睛 整個白眼球出血

後來醫生檢查說沒事 也有開給我們驗傷證明

可是我媽要是那時候提出離婚 我爸那不是人的東西 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會殺了我媽 如果搬走搞消失 也行不通

他會去找我外婆外公以及任何跟我媽有關的人

為了錢他真的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還曾經想要跟地下錢莊借錢 押上我們母女

各種思考邏輯不是人 不是為人父親的做法

家暴時 我想著點醒他 跟他說你是我爸 怎麼做得出這種事情

他竟然回答他有權生我 就有權把我滅掉 還說我是屁

這種暴力還持續到前一兩個月吧 

我們為他好 甚至我姑姑 到處找戒酒途徑 各位想得到的都試過了

100年左右他就沒有在上班

我媽名下有間一小套房 房貸我媽自己本來就付著

我爸名下就是目前我們住的這間三房一廳

當初他把我媽跟他共同積蓄幾百萬賭錢賭光 剩下50萬

被我媽知道 逼他買下這間房子 但是我爸卻要求房子要在他名下

我媽為了有個房子 穩定下來 所以答應我爸

買來不到一年就換我媽一直付房貸

他心機很重 知道說我妹當時還沒18歲成年

離婚他就要付贍養費他等到今天 我妹19歲

他就是要跟我媽 連同我媽那間套房 財產分一半

所有任何開銷 連我們當時還沒成年都是我媽在付著

我想知道 他憑什麼?他沒工作又酗酒又家暴 法院真的會給他一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的情形確實可以訴請離婚,至於剩餘財產分配,則可以主張您爸爸對家庭無供獻,請求法院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父親家暴證據,如錄音錄影及取得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傷害告訴,以利您作為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夜書 103-06-22 05:00

女友(代稱A)的前男友(代稱B)不甘分手,以各種方式威脅A不讓B進入租屋處的話揚言要鬧到學校,鬧到工作環境。再強制進入之後,除了辱罵,限制行為,霸佔手機使A不能對外聯絡,並在她不情願地情況下強迫發生關係

因該人為職業軍人,每周五有固定放假1730禮拜天收假2200,簡訊內容揚言若放假未看到A要給A好看,宣稱有辦法要讓我脫光走市區,宣稱死太便宜了想了十幾種方式讓我不敢去上課,A因覺得害怕不敢接電話,B揚言這次就要有人休學了,揚言要閹掉我。

B男宣稱他現在做的訓練都是練來傷人的,教官說如果有人是我的敵人教官說的就是要給他好看。揚言放假出來帶"戰鬥服",給我好看

B揚言若再看到未讀會就準備看到更變態的作法,若再不回訊息要找我溝通,且聲明不是單純的溝通,並要我先去訂純白套房(醫院),叫我訂位因為怕死了。

並在進入A女的租屋處時,使用A女的電腦通過FB傳了一段訊息,

「不想難看就別再密裝備我都帶好了 隨時都可以出現在你面前

這是最後""警告""不然就準備去訂純白套房"

你想要我一個禮拜我五天榮假都出現在你面前我是可以的

重點是你得準備多點錢看醫生

我如果看到任何通訊物品再有你 你就準備好健保卡吧

我都知道你們用了哪些 還有沒有我查不到的個資

現在時間涷八 以後再有你你可玩看看 我也手癢了

本來我是要用他的通訊軟體假借他身分把你找出來的

這是我最後的警告」

以上是經過,請問有觸犯什麼法律? 因該男為特戰隊不知軍法有無?

您好,B為現役軍人,有陸海空軍刑法之適用,B的行為已經構成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建議A女盡快到派出所備案,以維護自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B提出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夜書 103-06-22 04:22

女友(代稱A)的前男友(代稱B)不甘分手,以各種方式威脅A不讓B進入租屋處的話揚言要鬧到學校,鬧到工作環境。再強制進入之後,除了辱罵,限制行為,霸佔手機使A不能對外聯絡,並在她不情願地情況下強迫發生關係

因該人為職業軍人,每周五有固定放假1730禮拜天收假2200,簡訊內容揚言若放假未看到A要給A好看,宣稱有辦法要讓我脫光走市區,宣稱死太便宜了想了十幾種方式讓我不敢去上課,A因覺得害怕不敢接電話,B揚言這次就要有人休學了,揚言要閹掉我。

B男宣稱他現在做的訓練都是練來傷人的,教官說如果有人是我的敵人教官說的就是要給他好看。揚言放假出來帶"戰鬥服",給我好看

B揚言若再看到未讀會就準備看到更變態的作法,若再不回訊息要找我溝通,且聲明不是單純的溝通,並要我先去訂純白套房(醫院),叫我訂位因為怕死了。

並在進入A女的租屋處,使用A女的電腦通過FB傳了一段訊息,

「不想難看就別再密裝備我都帶好了 隨時都可以出現在你面前 這是最後""警告""不然就準備去訂純白套房"

你想要我一個禮拜我五天榮假都出現在你面前我是可以的 重點是你得準備多點錢看醫生

我如果看到任何通訊物品再有你 你就準備好健保卡吧

我都知道你們用了哪些

還有沒有我查不到的個資

現在時間涷八 以後再有你你可玩看看 我也手癢了

本來我是要用他的通訊軟體假借他身分把你找出來的 這是我最後的警告」

 

以上是經過,請問有觸犯什麼法律? 因該男為特戰隊不知軍法有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行為確實已觸犯刑法,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以保護自身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等,對其提出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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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魚 103-06-22 01:48

租屋糾紛 當初我搬進來 房東給我簽了一張他自己的管理條約 裏面細項很多 我想問 那他自己簽訂的條約 我簽名了 具有法律效力嗎 因為裡面提到 不可以住第二個人 或者一度電5元 這些不合理的要求 而且 我才搬進來三天 他就要我解約 然後叫我馬上找房子住 原因就是因為沒有順他的意走 我也沒有違約  也沒有破壞房屋 只是 房東可以這樣趕人嗎

 我想問的就是 房東可以用他簽訂的那張條約 趕我走? 雖然我簽名了

第二 我租了他的套房 而且水電都是我自己付費 我可以帶人來家裡住 這樣算違約嗎?

第三 他一度電 收的比台電高 我可以要求他 比照台電收費嗎 

其實用文字打表打不清楚 但我知道找律師又要花錢 我想說 有沒有免費的

可以諮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該契約書經過您簽立之後就可以拘束雙方,倘若您違反約定,則構成違約

2、倘若您的房東有多間動產出租、並且是使用定型化契約和您簽立的話,則可以主張契約約款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接受房東合約,相關約定即生效力,除非您欲主張房東違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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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d 103-06-15 21:40

各位律師你好:

因為在網路上 

看到有人揪團去希臘 

他上面寫說希臘10天費用42000 

於是我就與他聯絡 

交談中 .....

他說因為臨時有事不能去

所以希望機票轉讓給我

光機票錢就28000 

且行程中還會住到海景套房 

超划匴

我算了一下42000-28000=14000 

14000/40=350歐元 

我心裏想不合理 

於是乎 

我在那個板上 

打上這幾個字 

"價格不合理 

詐騙,小心" 

好心提醒網友 

之後我就收到妨害名譽傳票 

請問這算妨礙名譽嗎?? 

且當下我叫他提出費用明細及行程路線 

他也提不出來?? 

難道真的要被他騙到錢 

我才知道被騙!!!

------------------------

這是我看到廣告的網址

內容有被版主有修改過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174015

--------------------------↓這是他原本的PO文

4/28~ 5/16希臘十天$42000 由台灣桃園出發,含來回機票住宿交通義大利七天$19000含機票住宿交通,歡迎各位包友參加(非營利,純揪團)目前共九位包友(七女二男),八位包友參加完希臘之旅之後返台一位包友(男.23歲)將繼續遊義大利目前有一位名額(需兩個國家都參加者)空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說明為何您認為詐騙,價錢有何不合理之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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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d 103-06-18 00:26

謝謝 房律師的回答

孫女士 103-06-11 19:50

當初買到的法拍頂樓加蓋違建,是原屋主民國七八十年間就加蓋的,(現在知道這屬於緩拆)
因為當初沒有法律常識,以為是法拍的就沒問題才買的。
 
買的時候-建築物就是6間出租套房,買來後也繼續當成出租套房出租,實際持有的坪數只有約15坪,其他的都算是緩拆違建(本來不知道這是違法違建,想說是法院法拍的,應該是合法違建,才買的;後來才知道這只是緩拆違建)

和住戶鄰居們十幾年來也算是一直相安無事,但是現在大樓換了新的管委會主委,就主張要拆掉頂樓違建並報案拆遷,但因為這建築物是屬於老舊違建的緩拆,所以沒被拆。
 
管委會也不死心,就改成要向我們提告,主張頂樓部分是屬於大樓全體住戶所共享的。

這樣若被告下去,打官司應該九成九九九會輸...
如果判拆,那我們合法持有的15坪也毀了。。。

怎知法拍屋一點保障都沒有...當初不懂才會買...

 

希望能在開庭前和解,該怎麼談呢? 對方似乎也有意談和解
和解書該怎麼寫才不會再被告?
 
可以請律師陪同談和解嗎?
可以委託律師和解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撰擬和解協議書,與管委會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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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約定專有使用權去進行協商,當然也需看管委員會目前所想要的方向而定,所以仍需談了才知道,和解程序當然可以委請律師一同出席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ustin 103-06-09 13:26

我的房子出租透過591租屋出租

目前租給了一個房客 看起來斯斯文文 承租的過程中也沒有什麼太多的摩擦

租了3個月後房客電話聯絡告知我的房子內部的坪數根本沒有到9坪

我說因為房子是格成套房出租 所以內部的坪數大小抓的是一個大概

他說他實際拿尺去丈量房屋的長寬 換算成坪告知我內部的大小只有6坪左右

告知我他有留下當初我在網路上po的內容  要我賠償他18萬元  否則要對我提出告訴 寄出存證信函  他這樣的舉動  是成立的嗎?

我覺得遇到這樣的問題  令我很頭痛  我本身並沒有做過仲介的經驗  只是家裡  的舊房子  請認識的水電木工簡單隔間出租  當初房子他看了也很喜歡 現在過了三個月  突然變臉反過來勒索

現在遇到這種事情我真的非常非常的頭痛以及困擾  有打電話去詢問591的客服  一直重複重複的告知我:「我們沒有辦法處理任何房東房客之間的糾紛

該如何是好...  現在我已經想到沒有辦法可以想了  真的覺得這個房客是否計畫很久這樣的事情到處勒索房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提供的出租的坪數不夠,確實可能需要賠償房客之損失,倘若遭證明是故意欺瞞亦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罪.

2、有關出屋空間的部份,應該有解釋空間,倘若對方確實已經發存證信函給您,則確實可能會提起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任律師處理,避免遭到刑事詐欺告訴.

啊陞 103-06-01 13:47

律師您好,我這裡是彰化縣員林鎮,

我因驗尿被驗到有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可能要被送

觀察勒戒,可是我是我是初犯沒有案底,我跟我老婆和小孩住在我工作場所的套房,我還要養我老婆還有六個月大的小孩,我是他們的經濟來源,如我去勒戒他們真的無法生活,

我想請求各位律師給小弟建議方法,看有沒有方法能不去勒戒所,在院外戒癮治療就好。求求各位律師

法律小學生 103-06-01 14:40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若不想被勒戒 

             就必需趕快具狀爭取院外治療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施用毒品前科,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對裁定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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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將施用毒品刑事處遇程序,區分為「初犯」及「五年內再犯」、「五年後再犯」。依其立法理由之說明:「初犯」,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後,應為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者,因其再犯率甚高,原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既已無法收其實效,爰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至於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者,前所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已足以遮斷其施用毒品之毒癮,為期自新及協助其斷除毒癮,仍適用「初犯」規定,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程序。從而依前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僅限於「初犯」及「五年後再犯」二種情形,始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

本件並非為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故無法逕予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而原則上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由檢察官聲請送觀察勒戒,不過檢察官可以依其職權選擇以為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來作代替之處置,而應注意的是,在實務上有些施用毒品案件是沒有開庭,檢察官就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如果確有此種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遭查獲之情形的話,建議您最好儘快聲請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才是,否則一旦法院裁定下來,就得依法觀察勒戒執行了。

其次,驗尿採證無法證實有施用的情形,若另查獲有持有毒品者,還是有可能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毒品罪,可以就持有行為直接論罪科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先將被告或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一月。
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虞分或由少牛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牛法庭裁定今人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一年。但自首者,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經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或三犯以上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年法庭裁定先令人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
第二項但書情形,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得撤銷保護管束,仍施予強制戒治。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或交付保護管束期滿,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裁定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午法庭裁定先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三犯以上者,亦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啊陞 103-06-09 15:17

大大您好。所以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呢,對不起,我對這比較不懂!!

啊陞 103-06-09 15: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施用

 

律師您好, 所以我現在該採取什麼動作呢,能教我嗎,抱歉,因為這方面我比較不懂。。。

 

bubu 103-05-31 14:40

買了透天改建套房出租,後來發現增建的廁所用到隔壁的管路,隔壁說要對侵權行為進行不當得利求償,對方是否告得成呢?要如何應對呢?

新豐?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老房子改建為套房,很有可能有管線共通之情形,若對方欲對您提告主張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對方須盡其舉證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會不會告得成要看個案及訴訟上之主張與抗辯,不可一概而論.

mm 103-05-16 17:45

鄰居改建套房出租,因在改建套房的位置原來並無衛浴設備及管線配置,為使其改建的套房能順利出租,便將廁所需用的馬桶管線,排水,排氣管線接至我家的管線,導致我家廁所不時有房客抽煙的煙味,並將房客的排泄物排至我家的化糞池,造成我家化糞池的負擔。

 

請問...

 

1.可否要求鄰居屋主將我的管線恢復原狀

 

2.因降低從隔壁改建套房排氣傳來的煙味加裝的排氣設備及化糞池清理的費用,可否要求鄰居屋主賠償

 

3.對於鄰居屋主佔用我家管線相對出租房屋不當得利,可否要求相當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