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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 104-07-23 19:07

您好,如已經申請本票裁定了,但是對方名下無財產也無工作薪資可執行,但是卻有合法繼承遺產的部份,據說被家人拿走了,他口頭答應會索回支付卻拖延不行動,我可以申請債權代位去處理此事嗎?該如何申請?此事我有以債權人身份與他家人傳訊和通過話,但是我感覺他和家人是故意不處理拖延的,車子他撞壞後說會修理至今沒修理停著,我車貸卻持續繳到我目前無力繳款,他家人也知悉卻仍是不出面調解此事,這真的使我蒙受極大的損害,目前我又於監理站發現車子撞壞後卻莫名奇妙的在台中停車停了五處地方,而且未繳停車費被罰款,由於這台車子當時是他未經我同意擅自開走說要修理的,我才沒追究此事,而且我目的只是希望車子修理賠償我就好,又知道他有遺產可以繼承賠償修理費,誰知道事情變成他家人拿走不歸還!若是提告頂多他進去關,我車子前面繳的幾十萬和剩下的二十多萬就能索討回來嗎?

您好:

您前半段說債務人名下無財產,後半段說債務人有合法繼承遺產的部份,據說被家人拿走了,文義上有點奇怪,如果債務人對其他人有債權卻怠於行使權利,您當然可以提起代位訴訟,如果只是隨口說說沒有法律上之權利可以主張,您提起代位訴訟並沒有幫助。 請先釐清債務人對他人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珍珍 104-07-23 19: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前半段說債務人名下無財產,後半段說債務人有 ... (恕刪) 因為他名下目前確實無任何資產,而他阿公過世後他代位繼承他父親的部分,所以是合法繼承人之一,但是他伯父(也是繼承人之一)在完全隱匿的情況下賣掉房子後,錢沒給他,我就要求他去處理此事,也親耳聽見他伯母說錢平均三家分,但是拿給他媽媽了,可是他媽不給他,我就跟他說這件事應該就誰拿出這錢的誰負責才對,反正他去索討後突然又多出一張自書遺囑,而且還有錯字等很多疑點,反正我不管這些,那還是有特留份不是嗎?但是人家就是不給,而他就是拖著沒去處理!我就說可是我親耳聽見他伯母說錢是三家平分,當時還吞吞吐吐不說房子賣掉的總價,還是我以債權人身份逼他去查才知道買四百多萬,反正整件事情就是他好像無力處理他家人就是不給就對了!
珍珍 104-07-23 19:5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前半段說債務人名下無財產,後半段說債務人有 ... (恕刪) 如果真的討不回我的車子和賠償金,這八十萬本票不是沒用?所以我就叫他不要管遺囑真假的部分,提出伯母無權處置他錢的部分去提告,而且由於這張遺囑是事後突然出現的,完全沒有公開告知也無證實,他伯母也不是合法遺產處置人,不是可以追究這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3 20:45

您好,依據您之描述,可以代位

若上述方法仍無法達到目的,僅能換發債權憑證,待對方有財產時才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取得債權憑證後,後續才能繼續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DY 104-07-22 17:58

律師好 94年爸媽向友人借款200萬  友人要我們一家5口一起簽一張400萬的本票  之後因為爸媽無法還款  95年法院發強制執行的公文到我們三兄弟的公司來強制扣款 強制執行總金額為150萬 因為當時剛出社會加上爸媽沒跟我們說狀況 所以我們開庭的時候沒出庭不太了解狀況 只能依法院執行來做扣款 目前已經執行約144萬 最近我想跟對方用法院執行的150萬直接還清但是有些問題想要向律師詢問
1.因為對方說150萬還完還會再追加 請問我一定要還到本票面額400萬嗎?      還是我只要扣到法院執行的150萬加利息就好?
2.因為兩個哥哥工作都不穩定  所以現在只有扣我的薪水  請問這樣我一定要    扣到150萬嗎?還是我可以扣到一部份其他請他找哥哥扣
謝謝您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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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勝 104-07-20 16:45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在今年7月8號那一天,我母親私底下去找一間玉山行銷企業社(貸款公司)我母親以為是玉山銀行的體系,所以想向這間貸款公司貸款180萬,一些申請貸款的申請書有填寫了,貸款的擔保品是我家的房子,所以要拿房子的權狀去地政事務所做設定,但是要去地政事務所去做設定時,被我們阻攔了下來所以設定沒成功,我們也跟對方的貸款公司說明我們不貸這筆錢了(沒簽本票,房子權狀也沒設定,也沒拿對方貸款公司的錢),但是對方貸款公司說書面資料已經有填寫了,變成說貸款公司說這有違約金的問題,違約金的金額是180萬的18%大概是32萬多,我們因為沒簽本票,也沒拿房子去做設定更沒拿到對方的錢,現在對方要向我們追討32萬多的違約金,昨天也有寄一張存證信函(存證信函是用手寫的)給我們

所以我們現在蠻緊張擔心這會有什麼問題的產生,所以想向各位律師拜託拜託請教你們,這會有甚麼問題或是法律問題產生嗎?或是說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才好,拜託各位律師能幫忙我們解答,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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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三凱 (洪律師) 104-07-20 17:48

消費借貸契約是要物契約,要收到借款金額,契約才會成立(生效),如您所說:沒拿到對方的錢,所以消費借貸契約可以主張尚未成立(生效),則契約上之違約金條款應可一併主張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針對違約金部分主張無效,即便有效,也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而要求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淑貞 104-07-20 13:00

律師你好~三年前因父親逝世在整理遺物時發現有位從99年7月至101年3月間共借給王小姐115萬元,但是在父親102年4月走後有聯繫該王小姐,陸續也有歸還依些從101/7/12~103/12/5月此已先歸還20萬零4千元整,至今也遲遲不還,請問我該如何用正當管道強制執行還款呢?

以上有本票依據, 尚有存留當出本票電子檔,因王S載父親走後我與她又有從新拰訂一份新本票一年歸還12萬之本票)也有該借款身分證字號與手機地此

您好:

本票債權分割遺產時由何人分得,請以該人之名義主張。如未分割遺產請以全體繼承人名義聲請本票必須有正本才可以對發票人聲請本票裁定,若無正本先聲請支付命令,看對方有沒有提出異議。若提出異議後會轉成訴訟,此部分可能就要更多證據才能證明有借款債權存在了。 借款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請儘速行使權利,避免讓權利睡著了。 取得執行名義後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小姐 104-07-19 16:13
大約10年婆婆將先生名下房子過戶給大姑(做信託登記),並要求大姑簽下本票,名字給4個兄弟姊妹,當初過戶名義是「買賣」,但是先生並沒有拿到任何現金,現在婆婆往生了,先生想要拿回房子,是否可以主張當初買賣不成立?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房子?這樣的買賣有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辦的是信託,則必須依據信託關係主張權益,應回歸有關於信託的約定,請詳述。

2、倘若當初就是以買賣的方式處理,原則上只有請求給付價金的問題。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您的問題涉及幾個面向:

一、若根據您的陳述,若土地登記謄本上,過戶原因登記為『信託』,則須依據信託法相關規定處理,因您陳述有限,無法進一步分析。

二、若土地登記謄本上,過戶原因登記為『買賣』,根據您的陳述,視情況有可能構成所謂『借名登記』。依據本所過去處理類似案例,若能證明當初登記給大姑僅是『借名登記』,則有空間請求塗銷移轉登記為四個兄弟姊妹所有,重點在於充分蒐證,例如房子究竟是誰出錢買的、婆婆往生前誰在管理的等等,視個案情況會有不同。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訴訟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蒐證程度,若能提供詳細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細的法律意見。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920/02-27068809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簽訂信託契約,可依契約主張,若無契約,可依本票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旭 104-07-17 03:34

請問一下  我重型機車 交給人改裝  但是對方卻不按照時間交貨

甚至到他工作地方都沒看到貨品

錢是我跟銀行貸款來付給對方分兩次付清

他後面卻回簡訊給我說 車子按照你原來的還你錢算我跟你借的給我時間我會慢慢還你

我有給他時間日期也是他說但都說沒錢 

後來我有跟他說在不還錢我要以法律行為來告你了  對方也說好

到警察局告他侵占但警察說他這種你付完款項但他不給貨算詐欺後面就以詐欺告他

對方有寫借據  本票 有壓指模

這樣告的贏嗎 要是告不成我會變成誣告

這個問題讓我無法好好的生活了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決困難一下 感謝

李小姐 104-07-16 10:44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名,現在,法院已經駁回他的抗告,請問他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16 11:15

您好!

本件屬於民事債權債務糾紛,除非有證據證明簽本票之目的就是要詐取財物,否則難認成交詐欺。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較為妥當。

以上建議請卓?,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本身無陳述真實之義務,即便被告於開庭時說謊也與詐欺取財罪無關,是否成立詐欺取財罪應看對方簽發本票時是否明知本身已無資力,卻仍故意以簽本票方式向您借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李小姐 104-07-16 11:37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問,當初他在眾人面前說,每個月要還我一萬,時間到了,他說他沒辦法還,改成每月5千,還了一次,他便搬家,避不見面,直到我申請本票裁定,他就說,這張本票不是他親筆所簽,是事後,我自己偽造出來的,我有他的簡訊紀錄,他說,我偽造文書,在法院上,他一直否認這張本票上的簽名,是他所簽,針對他這樣不齒的行為,難道,我就只能默默承受,沒有反擊的地方嗎?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6 11:41

您好:

本件就您文義看來,僅屬單純民事糾紛詐欺罪之構成要件須行為時已有詐欺之意圖,故除非您有證據證明他簽本票當時就是要欺騙您做財物之交付,例如冒名盜用他人姓名來簽本票,否則難認定他有詐欺之意圖。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且於庭前除非係以證人身分受傳喚,並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否則亦無詐欺之問題。

至於您後續提問之問題,重點仍係在舉證,若您有證人或對話紀錄等相關證物,證明他當時即有詐欺之不法意圖,始得向檢警單位提告。但本件重點仍建議落再將債權金額取回為宜。 

 

李小姐 104-07-16 12:16
回覆 李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 ... (恕刪)

難道,法律真的只是在保護那些壞人,他只要說謊,不承認,就沒事,他只要脫產,就可以不用還錢,是這樣的嗎?

月亮 104-07-15 09:00

媽跟朋友借450萬說好每月還一萬到現在快3百了不知怎麼樣了她叫討債的人來押著爸叫媽簽3張150的本票 現在要怎麼辦 ly1088811@yahoo.com.tw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5 10:52

若對方有暴力強迫簽本票等情,可收集證據報警提告,另民事部分由於實際積欠債務沒這麼多,對方硬押著簽的本票,爾後若是收到本票裁定也可就已清償的部份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月亮 104-07-15 08:39

媽跟她朋友借450萬 他們說好每月還一萬 到現在以還了快三百萬 不知怎麼了叫討債的人來爸被押著叫媽簽三張150的本票 請問現在要怎麼辦

月亮 104-07-15 08:58
回覆 月亮 的發言內容:

媽跟她朋友借450萬 他們說好每月還一萬 到現在以還了快三百萬 不知怎麼了叫討債的人來爸被押著 ... (恕刪)ly1088811@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簽立本票實為遭強暴脅迫(如錄音錄影),可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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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 104-07-14 21:31

律師好~

去年底因我懷孕,我和男友想結婚,他媽媽逼迫他簽一張314萬的本票說簽了才要談婚事,結果男方父母皆未至女方家提親,也在未經許可下叫我從台北去彰化談細節時偷偷錄我們的談話,然後再請他女兒到我家拍桌大小聲一一細數我的不對(我不清楚我哪裡不對),我媽很生氣要我拿掉小孩,說這樣的家庭不好,婚沒結成,小孩也沒了,我因此差點尋短

事隔半年,我男友換了新工作,努力賺錢繳房貸車貸以及生活開銷,結果他媽媽拿出本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我男友要拿台中的房子作為償還

我快瘋了,他媽媽一次又一次的一直擾亂我們的生活,那張本票也與事實不符,只是我男友怕花時間跟金錢就沒有提出本票與事實不符,所以我們就必須拿房子做抵押嗎?

有次我男友身上有多的錢,他拿給他媽媽說要繳車子保險的錢,他媽媽說你已經簽本票了所以不用繳了,哪有人用這樣去累積然後要我們拿房子去償還

另外~我男友台中的房子因為和代書借貸的關係,目前房子不在他名下,請問這樣法院也可以強制執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無須擔心您的母親聲請本票裁定,程序上只需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聲請停止執行即可。

square 104-07-13 22:35

您好,
太太於102年簽的本票,先生是保證人,請問104年被強制執行時,太太沒房 沒存款 沒工作,會由先生被強制執行嗎?
又,如果夫妻已於103年離婚,結果會不同嗎?
Thanks!

本票強制執行的裁定只能針對發票人,不能對保證人強制執行,對保證人必須要另外起訴請求,保證責任離婚與否並無關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098325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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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的部份要另行提告,取得執行命令後才能對您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4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之對象為發票人非保證人,保證人之部分,需另提訴訟請求,與是否離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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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4 15:40

您好,是否離婚票據之保證責任無關唷!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最高法院 50 年台抗字第 188 號 民事判例要旨:「本票人保證人票據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六十一條之結果,固應與被保證人負同一責任,惟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既限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則對於本票發票人以外之保證人行使追索權時,即不得類推適用該條之規定,逕請裁定執行。」,所以對本票證人不能走聲請本票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一途,更不能拿對本票發票人之裁定對保證人執行。 執票人須對本票證人向法院提起給付票款訴訟,或取得其他執行名義後,才可以向本票證人強制執行。 本票證人責任來自票據保證行為,與婚姻關係無關,自然不會隨婚姻關係解消而消滅。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SKY 104-07-13 21:44

因小弟之前急需用到金錢.向地下錢莊周轉.當時候因對方有要求要在本票上寫上母親名字.當時沒想太多!就寫上了母親名字.後來因利息部分關係.導致對方向法院提起共同詐欺之罪名.後因我母親向法院聲請債權不存在.我也向法院承認哪是我寫的.最後被檢察官提起公訴.這罪名是三年以上的罪.讓我真的傻眼了!!!!.但一審判決下來 還是三年以上.因為對方出庭時 .說得跟事實都不一樣.我在法定上訴期間已遞狀紙上訴.但是要在20日之內遞上上訴理由狀.可是我不會寫.請大大可以指點我嗎!? 再請問一下.對方要求我寫上母親名字.有算犯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定上訴期間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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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偽造有價證卷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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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刑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若地下錢莊教唆您偽造您親友之簽名,教唆之人會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之教唆犯。 建議您準備完整卷宗資料尋求正式協助較妥。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第一審法院判決結果處罰頗重,您務必要在第二審盡全力爭取,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第一審判決書及其他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上訴理由,並委請律師閱卷,以便了解法院全部卷證內容,進一步擬定本案的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這是法定刑3年以上之有期徒刑,如未主張減刑事由,當然一定會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倘若沒有前科,加上一些足以憫述之事由,並非沒有緩刑之可能,惟處理不當,恐需入監服刑。

若平 104-07-13 20:53

三月底我在交友APP認識一個自稱是建材的商人,因念及一夜情的關係所以當初因他手上資金周轉不靈以及生活費欠缺的理由陸續借出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額,因認識這段時間他對我示愛所以又陸續借他金錢以及跟銀行貸款償還他對外的債務,在四月更深的認識時才知道他並非公司負責人只是一個離職業務員,有犯罪前科並且還在假釋期間,他也保證會賺錢償還對我的欠款,但卻是夥同朋友偷車賺取牟利,五月初他說要到台中轉取生活費實質上是當車手盜領金額,這時他已積欠我二十一萬,因為我償還他對外的欠款所以手上有一張當初他寫給對方的本票,但是他卻一毛錢都沒有歸還,六月初他因案被抓需要保釋,因涉及刑案所以又借他打官司的律師費, 再討論官司的同時發現他五月至台中就別有戀情,我事後與對方聯繫上確認他劈腿,並開始追討他所欠的款項金額二十七萬多,雖然他說要賣車償還,但是車子卻是妹妹的名字購買的,最後甚至擺明就是不還錢,所有的借款對話都在LINE裡面,像這樣的情況我要怎麼為自己討回公道?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對您的行為已經涉及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您可將本票以及所有借款紀錄做為證據,若有借據更好,並提出刑事告訴,逼迫對方解決債務。此外,您可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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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若平 104-07-14 10:5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對您的行為已經涉及觸犯

有哪一條證據確定他涉及刑法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其餘他偷車以及當車手的對話內容可以提供給警方調查嗎??

mike 104-07-12 21:59

胡○○這是一個差點害我家破人亡的詐騙惡劣份子。曾經是我妹的男朋友,也許在當他男朋友之前已經想好策略,要一步一步吸乾我們家的一切。

他的偉大計劃如下:

 1、買一台二手賓士車送我妹,結果名字是我妹的,而這台車只付了頭期款,貸款是我妹在背。更扯的是車沒買多久,就跟當鋪借二胎三胎。

2、胡○○知道我妹一直想開店,結果就很大方的買了一透天店面,約兩千多萬,頭期款只付了一百多萬、名字也是我妹的。後來我們有把對方付的頭期款還給他。但後來也因為付不出來房子被拍賣了。

3、號稱要跟我妹結婚,又在仁武買了一間透天別墅,約一千五百多萬。名字還是我妹的,頭期款也只付了幾十萬。後面也是拿房子去借二胎三胎。

4、接下來沒錢了,叫我妹用信用卡去預借現金,信用貸款,結果錢也沒還。我妹在銀行欠了幾百萬、成了卡債族。

5、原本我妹自己有間兩房一廳的房子,後來也被胡○○拿去貸款借款人還是我妹、而胡○○的媽媽當擔保人(其實他媽的信用早就破產)。最後錢也沒繳,房子也被法拍了。

6、後來又假借公司,需要周轉、我妹又向他的好姐妹借了一百多萬。因為錢都沒還、還差一點害對方憂鬱症想不開。

7、之後又假借標到工程,急需工程款,又逼我妹向我伯父借了兩百五拾萬。當然也是沒還。

後面這些事都被揭發後,胡○○和他母親當著我爸媽和我跟我妹的面,一直下跪道歉,並簽下將近五百萬的本票,還強調這些錢他們一定會還。請我們給他們一點時間。

結果過了七八年,他們真的慢慢還,前後加起來只還了二十多萬,還是我妹懇求才五千、三千的還,感覺我們是要飯的。

綜合以上條件,想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大德們

問題1:對方此行為,詐欺罪是否有機會成立

問題2:因為對方無任何資產和薪轉,欠我們的債務大概約伍百萬是否還有機會

         可以要得到呢?

感謝各位律師的幫忙回覆,感恩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以不實之事實來進行借錢,則仍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至於能否要得回來那些錢,仍需其名下有資產,可以先進行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的文義,您的妹妹似乎並未陷於錯誤而為上述行為,而對方嗣後也有還款(雖然不多),認定構成詐欺罪恐有困難。 您應儘速建議您的妹妹先聲請假扣押查封、扣押債務人(男友、男友母親)之財產,並訴請清償債務(消費借貸本金請求權時效本金為15年、利息為5年),以免權利遭受侵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若為借貸關係,則不構成詐欺;關於返還借款之部分,若對方無財產借款清償之機會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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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若為借貸關係,則不構成詐欺;關於返還借款之部分,若對方無財產借款清償之機會低。

志仔 104-07-08 08:38

律師你好請如我在網路上遇到一位女孩子他需要錢替自己親戚作擔保還清債務.並跟我借款.然後再一起.並當初一直求求我.病我借他有簽屬本票.第三借款之後都未還款.共簽36張金額為五千元整.因二張金額大為了減少時間一張為十萬及十五萬元整.我當初有跟他說騙我可是要還整本本票金額是正確嗎

因我騙她我借你的錢跟銀行借款後他一直延遲我只好跟他說我跟地下錢莊借款.之前共積欠 三萬七千元整.目前他承認積欠四萬五千元整

卻一直耍我還款日期並說我報警他要反告我

法律可以讓受害者反告嗎

當初好心幫忙卻一點沒有做個好女友只有借錢才會出面.那有像男女朋友

我跟他說要不相干就早點清償金額完畢拿回全部本票有錯嗎

如果有律師願意幫忙我全部金額可以有法院賠償

我願意把一半金額當作你的佣金

您好:

1.  係對方向您借款,只要您不採取危害他人安全的恐嚇手段要求對方還款,對方係無法提告

2.  您必須先行蒐集對方向您借款及拖欠還款的事情,如借據或對方與你通訊軟體的內容,以證明對方確實有欠款一事,同時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持續拖欠,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對方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

3.  依您所述,若對方係以女友名義向朋友遊說借款,確實有涉嫌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蘇 104-07-07 03:40

目前友人的朋友18歲

當初還未滿18歲時請人幫忙購買機車掛名貸款

但因為近期那位滿18歲的分期款項繳不出來想請我幫忙

但因為有再一些文章說上說 借貸屬於民法民法上20歲才算上成年

所有在簽屬任何的借貸本票切結書都屬於無效 除非法定代理人同意

 

但如果我在切結書上 備註此條

已再三重複確認是否與法定代理人溝通協調完畢同意簽屬本切結書以及本票

如果有表明這條對方也已經簽 蓋手印

納在日後假如我以本票取當初需要償還金額 如果他的法定代理人說沒有此事同意此事

如果我有備註那條 那這樣我的借貸關係還是成立?

 

因為在文章上有看到如果對方有隱瞞欺騙 在刑法18歲就算成年那可以告取對方詐欺罪?

 

麻煩解答 困惑中...  非常感謝 因為他時間很緊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經該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則效力上仍會有問題,但該未成年人仍可能會構成詐欺,由於行為時未滿十八歲,所以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7 10:59

1. 借貸契約的話,您說對方有「再三重複確認是否與法定代理人溝通協調完畢同意簽屬」所以對方家長事後反悔,您可依民法第83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主張借貸契約為有效。

2. 本票部分,由於目前實務上仍認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發票行為為無效,所以該本票為無效票,請注意。

3. 對方行為時未滿18歲,所以可能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另外他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是要看對方是否刻意隱瞞自己並未獲得法代同意以及是否惡意隱瞞自己根本沒錢還而要透過借款詐取金錢的實情。

小蘇 104-07-07 12:24

不好意思 我在文章表達的不清楚

在此補充一下

對方是未滿18歲時請有人牽車

目前已滿18歲但分期款項繳交不出來

詢問我是否可以幫助他 這時候我寫切結書 表明有再三確認對方是否有跟法定代理人同意

再請他簽本票切結書上也會有簽屬多少本票日期歸還的表示

他在簽屬切結書 以及 本票時 是18歲

泥鰍 104-07-07 01:53

各位律師好,事情是我女友發生的事情。
前情提要:
我女友在即將滿18歲前幾天,被她母親帶去用她的名義購買機車貸款,直到被事務所寄簡訊來要求償還欠款。


最初簡訊內容為:
XX法務通知,XXX/XXX於103年X月將機車過戶提告刑事訴訟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九萬元,切勿自誤為導。
其中我要說的是


要點1.我女友並非機車實際使用者,從未使用過購買的機車,且販賣過戶是她母親私自執行的,並非女友本人去執行操作過戶,我女友完全不知情,是簡訊來之後才發現的!
要點2.我女友完全沒有任何駕照,想請問購買需要駕照的交通工具(機車),沒有駕照者還能購買!?
要點3.因為該事務所無法聯繫到女友母親,所以主要都寄簡訊給我女友,過程中也有告知她母親,她母親也說好,她會處理,中間她真的有與事務所聯絡過,有承諾要分期償還,但是後續還是沒有去繳納欠款,故後續又開始寄簡訊
直到這幾天,事務所寄的最新簡訊為:
XXX,XX法務通知您X萬多元本票已簽,給予協商機會,多次食言,會呈報法院,並持續強執,連同未來郵局任何補助金及勞退將申請凍結戶頭,後果自負。
上述內容綜合,想請問專業律師..
以上情況有無解決方式? 有無任何管道可以尋求幫助的?
麻煩各位律師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7 11:13

您所述是否為積欠車貸未還對方有催討並揚言提告刑事等?若是,一般而言欠債無力償還,除非是一開始就惡意欺騙,否則多半不致於構成詐欺罪,這應是公司一般催討慣用的手法。

本票部分,若有收到本票裁定,但實際上並未有借貸關係存在,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orz 104-07-06 10:47

請問夫妻之間簽訂協議書,一方需每月給另一方多少錢,雙方有簽名,無證人在場,這樣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另外簽好一式兩份,但都被對方拿走,未雙方各執一份,這樣有效嗎?

 

另外針對上面的協議,又另外簽了本票,若協議書無效,可主張本票無效嗎?(本票寫法應該是照規範,該有的都有,也無註明是因議書而簽的,但協議書上有寫,另簽本票多少)?

 

若要主張本票無效,簽訂後多久內需提出?

 

煩請指教……

一、協議書是有效的,除非你舉證證明對方有脅迫或是詐欺才能撤銷

二、因為協議書有效,所以也不會影響到本票的效力。

三、如果協議內容你履行有困難,可以考慮另行協議,如果是有情事變更的狀況,例如你的薪水變少了,可以起訴依情事變更的規定請求法院更改原效果。

四、夫妻之間有不同意見要好好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議書只要雙方簽名就有效,現在問題是您未持有協議書,日後訴訟如何舉證

    問題,您可試著請法官命對方提出協議書,若對方不提出,您可主張該協議

    書之存在為真實。

2、本票為無因證券,協議書無效不會影響本票效力,您可另訴主張本票債權不存

   在之訴來救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志仔 104-07-05 21:39

網路上遇到借款有跟我簽本票該如何處理.因為網路很難信任.

所以我要求簽整本本票內有二張金額大日期我自己填入.因為

未還款我要送到法院可以嗎.需要準備哪些資料才能勝訴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發票日、無條件給付款項及發票人簽名,即可聲請本票裁定,若對方無異議,待裁定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之,惟須對方有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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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時沒有填寫金額,而且對方沒有簽授權書讓你自己填寫金額卻自行填寫金額的話,這樣的票據是無效的,自行填寫還會有偽造有價證據的刑責

志仔 104-07-06 13:50

金額一張十萬元整一張十五萬元整

我只有填入日期而已

因為當初借款時候有說了

 

小羅 104-07-04 19:59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就是,之前還不懂事的時候有一個朋友找人說叫我簽本票說他想借錢,但是我朋友帶的那個人是地下錢莊的,我當初記得現金跟本票上的不服合,然後我朋友有說他會處理了!我簽2張一張4萬所以是8萬但是另外一張是我寫的但是名字是我媽,然後那是97年的事了!我最近收到本票裁定也有提出抗告了!我想請問

1.如果抗告被駁回有需要付什麼費用

2因為對方是錢莊,且錢不是我拿的。

3如果抗告成功會開庭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本票已經簽立,因為係用作擔保您的友人借貸債務,故而縱使您不是您收的錢,仍無礙對方以本票行使權益,故而應該是由您代友人清償之後,再向您的友人求償

2、倘若票據並沒有簽立完成或是您的友人已經清償債務,則應該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抗告是沒有用的。

3、您冒您母親的名義簽立的本票,倘若沒有經過您的母親授權,可能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

Rainie 104-07-04 01:22

我朋友前前後後跟我借了一百萬元,借的時候有開公司票給我,但他因為周轉不靈而把公司收掉了,現在要寫借據本票~請問一下,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我在借據上可以用他家人的房子當作抵押品嗎??(房子還在貸款)若可以的話,那他是否要附上抵押房子的一些資料(房契等)若沒有任何抵押品又加上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的情況下,這樣借據本票是否就沒有法律效力了??(當初借給他的匯款單都還留著)

沈恆 (沈律師) 104-07-04 08:05

您好!

借據本票不會沒有法律效力,更是您可以請求還款不可缺的證據,只是這並不能確保對方會還錢。 若對方願意提供動產抵押當然是最好,但是應該至地政機關完成抵押權登記才有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7-02 10:39

1, 我為本票的發票人,因當時簽立本票時並不清楚如何填寫,故未押發票日期,也未授權他人代填,並應債權人要求,於本票背面留下家人資料當聯絡人用。

2, 債權人之後去向家人要求代位求償,因債權人認定家人為保證人,後經三方(我,債權人,家人)當面確認並請債權人書面切結,當時資料僅為聯絡人,而非保證人

3, 債權人持本票向法院對我提告偽造文書刑責(冒簽家人資料為保證人),後經簡易判決審判,判決四個月有期徒刑確定,且已繳交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但今才發現當時所簽立的本票,並無押發票日期,按理本票應當屬無效,那偽造文書的罪責是否就不成立?

若為不成立,現在我能提當時判決所依據的本票是無效的,可請求案件再審嗎?

民事和解還款的和解筆錄也可推翻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未簽發票日期之本票縱使無效,然本票本身即為私文書之一種,您在本票上冒用他人名義為聯絡人,仍會成立偽造文書罪,此與本票是否無效無關,另從您被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來看,罪名應該是偽造文書而非偽造有價證券罪,縱使可證明本票無效,恐亦不符合再審要件。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2 19:23

依據您的描述,在實體上要提再審恐有難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2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再審難度高,通過機率低,不建議嘗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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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 104-07-02 08:19

債權人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通知債務人嗎?實務上會不會債務人還沒聲請停止執行時,就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完成(例如銀行活存被扣掉)?因為我尚有“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正在進行中。或是有什麼主動的方法可查詢債權人已經去聲請強制執行了?

一、拿著你的身分證去法院訴訟輔導科問有沒有人對你採取民事法律行動,有沒有被強制執行,這個地方在訴訟輔導科就可以查到。

二、你的住所地法院及財產所在地管轄法院都要問,這樣才不會漏掉。

三、聲請停止執行所需擔保金要先算好然後快點籌,狀紙可以先寫好,等到對方一強制執行馬上遞狀聲請停止執行裁定,快速的處理可以減少風險。

四、兵貴神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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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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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 104-07-01 12:39

我是債務人, 先前因為簽了本票。 對方(債權人)已取得確定證明書, 債權人應該會去做強制執行,但我們目前有“確認本票債券不存在”的官司,仍在一審尚未判決階段。那當對方去強制執行時,直接執行對我財產進行查扣。那我是否來得及提強制執行異義之訴?以及對方在進行強制執行時,法院是否會通知我?或是該怎麼做至少能讓強制執行等到債權不存在的官司結果出來再執行。很擔心錢先被對方拿去後就算本票債權不存在官司打的贏,對方也跑掉了。先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1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提起聲請停止執行。

REX 104-07-01 23:38

再請教一下,法院在強制執行前也會通知我嗎?如果會通知我,我一定會馬上去聲請停止執行。實務上會不會我還沒聲請停止執行時,就已經強制執行完成?或是有查詢的方法,看看債權人是否已經去聲請強制執行。

104-07-01 09:40

你好

請問若簽立的本票上,該填寫的欄位與資料都有填寫,也按指印,但唯獨未押上發票的日期,這樣還算有效的本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記載發票日,該票據原則上無效。

2、不過倘若有授權他人填載,則日後填載該票就生效。

 

104-07-01 12: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記載發票日,該票據原則上無效。

... (恕刪)

律師你好

謝謝你的回覆,但仍有進一步的問題與案情內容如下 :

1, 我為發票人,當時簽立本票時並不清楚如何填寫,故未押發票日期,也未授權他人代填,並應債權人要求,於本票背面留下家人資料當聯絡人用。

2,  債權人之後去向家人要求代位求償,因債權人認定家人為保證人,後經三方(我,債權人,家人)當面確認並請債權人書面切結,當時資料僅為聯絡人,而非保證人

3, 債權人持本票向法院對我提告偽造文書刑責,經審判並已判決四個月確定且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今才發現當時簽立的本票,並無押發票日期,我能提主張本票無效,請求再審嗎?

民事和解還款的筆錄也可推翻嗎?

King 104-06-30 10:16

你好 我想請問我之前因為賭博輸了200多萬 我有被逼迫簽本票 但是我也陸續環了一些錢 直到前陣子 債主要求我要一次先給他40萬 否則要來家裡亂 我根本沒那麼多錢 於是沒付 後來他把本票拿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收到法院單子後去申請抗告本票無效 因為是賭博脅迫所簽 但是前幾天我又收到對方的答辨狀 請問我後續該如何動作處理 拜託各位律師大恩指點我一下 感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要看對方提出之內容

你要去反駁對方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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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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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0:55

如不知道回應對方的方向,建議可備妥相關資料找律師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30 17: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對方答辯狀,應針對答辯狀之內容加以反駁,提出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實務見解,撰擬準備狀,表達陳述自己之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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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U 104-06-26 14:58

請問各位,媽媽在朋友的慫恿下簽了本票說可以拿到錢,但是都沒有拿到半毛,朋友跟她說要在簽一次才有辦法拿到錢,就在不知情況下簽了本票,也把土地拿去信貸,現在土地沒了,家裡還有人來找人討債,這該怎麼辦 ?如果爸爸在不知情況下被媽媽拿走土地印章權狀拿去信貸這樣該怎麼處理?土地擁有人是爸爸和媽媽

vicky 104-06-25 00:49

前男友欠款40萬,簽下的本票已法院裁定完,尚未強制執行,現在前男友家人願意代為償還

請問

1.雙方要合解,法院那我要有什麼動作嗎?

2.對方想採按月銀行轉帳分期償還,因為不是一次還清,把本票直接還對方也不妥,請問怎麼做對雙方都有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5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和解了,則可以就執行的部份先行撤回

2、建議應該由其家屬簽立新的本票,以保障權益。

和解, 建議委認律師擬撰還款協議書, 保障雙方的權利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123 104-06-24 18:48

請問借據本票上若沒有連帶債務人做擔保,借據本票是否成立?

能否持無連帶債務人之有效期限本票去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的裁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1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連帶保證人是獨立於借貸債權本票債權責任

倘若沒有連帶保證,但是只要借貸債權本票債權合法有效,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或是聲請本票裁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0:38

有無連帶保證人本票甚至借款是否存在沒有關係唷!只要符合票據要件,還是可以行使的。

一、沒有一定要有連帶保證人

二、借人家錢相對較有保障的方法不是連帶保證人而是物保,也就是除了借據外還設一個抵押。

三、你問這個問題表示你持有本票本票即使沒有連帶保證人也是可以聲請本票裁定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orz 104-06-23 20:42

想請問一下,若妻子因某事鬧死鬧活,似乎隨時要自殺,在這種情況下簽協議書,只有夫妻跟學齡前小孩在場,同時簽下本票,此種協議書跟本票是否有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3 22:32

您的問題可能不夠具體唷!建議完整描述。

小R 104-06-23 20:19

想請問,哥哥因業務挪用了公司款項,公司發現後要求簽自白切結書,並發現對方有錄音,還簽了本票,若雙方最後達成協議賠償,那我們需如何做才不會賠償後對方反悔?合解書具效用嗎?內容需特別強調什麼嗎?需要回錄音切結書嗎?麻煩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20:2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簽立的文書就必須受到拘束。 2、應該必須請對方提出切結書影本、檔案備份,否則對方事後可能不承認。 3、業務侵占屬於公訴罪,因此和解賠償了,對方還是可以提告,所以我方應該保留任何可以證明已經和解賠償證據,讓法官、檢察官斟酌。
小R 104-06-23 18:56

想請問一下,哥哥因業務挪用了公司款項(但也是用於業務上),公司發現後要求簽自白切結書,並發現對方有錄音,還簽了本票,若雙方最後達成協議賠償,那我們需如何做才不會賠償後對方反悔?合解書具效用嗎?內容需特別強調什麼嗎?需要回錄音切結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書有法律效力,建議在和解書內要求對方返回本票錄音檔,並要求對方拋棄民、

    刑事相關權利。

2、業務侵占罪並非告訴乃論罪,即便和解檢察官仍可偵辦,但若有和解書,通常檢察官

    都會不起訴或緩起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12-08 13:09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呢?會怎麼判決?

 

阿學 104-06-22 15:37

你好.我是債權人陳仕學.債務人陳思舉.因債務糾紛.以下借據如下.

借款契約書(兼作借據

茲因債務人(陳思舉乙方)在伊吉特商行雙方合股關悉及借款,向債權人(陳仕學甲方)借款,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一、甲方 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於給乙方共:新台幣參拾玖萬肆元整,當場以現金全數交乙方親自收訖無誤。

甲方陳仕學雖是股東身分.但是有在上班領薪水.也在乙方同意每月給於薪資.因伊吉特商行週轉不靈付不出薪資.而乙方陳思舉尚欠甲方陳仕學100年度薪資十二月份至101年度五月份.共新台幣 壹拾貳萬壹千元整  員工薪資

 

債務人乙方 陳思舉(共)欠甲方陳仕學 新台幣:伍拾壹萬五仟元整

 

乙方開立本票給甲方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面額新台幣 參拾玖萬肆千 元整,日期於102年十月一日之1票1張

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債權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甲方陳仕學於101年十月十五日.至乙方倉庫拿一批貨價值新台幣:參萬塊元整.扣除乙方欠甲方陳仕學100年度薪資十二月份至101年度五月份.共新台幣 壹拾貳萬壹千元整  員工薪資

債務人乙方陳思舉還積欠債權人甲方陳仕學.新台幣:玖萬壹仟元整.重至開立本票於 102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乙方陳思舉如有誠意每月三萬還至債權人甲方陳仕學.應先把尚欠甲方陳仕學薪資.新台幣:玖萬壹仟 元整.全數還清

 

乙方開立本票給甲方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面額新台幣 參拾玖萬肆千 元整,日期於102年十月一日之1票1張

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債權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借據有簽名蓋章手印.有簽本票蓋手印簽章

這樣子的乙方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還我一毛錢.每次約她出來都找藉口.沒心要還!還有說要匯款給我還晃點我~想請問本票時間期限多久?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呢?謝謝你

本票對發票日的請求時效是到期日起3年,你的本票還在時效內,盡快去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的裁定,拿到裁定後盡快去查詢對方名下有何財產(包含對方的薪資),再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似沒有清償期,因此您應該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或置之不理,可以聲請本票裁定或是聲請支付命令

 

阿學 104-06-23 13:56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你好.請問假設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薪資.該如何處理?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差別在哪呢?謝謝你

 

Amy 104-06-22 02:10
近日兒子父親才剛過世,但是父親欄空白,13歲,有父親往來匯款記錄及照片錄影帶佐證,兒子父親的聲明手稿,告知確實為親生兒子,現在父親過世留有土地房屋財產如何來爭取權利,對方住南部,我們住北部如何辦理?要到台北法院寫狀子?還是南部法院?另外兒子父親也欠我金錢~有本票借據,人死後多久必須追討債務?如何為兒子父親欄位有父親名字,拜託各位律師人死後多久必須追討債務?對方住南部,我們住北部如何辦理?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你可以找一個事務所在台北但是在南部有登錄的律師協助[我南部沒有登錄]。

另外,也可以先跟北部的律師現場諮詢一下,讓律師查一些參考判決給你參考。

二、這個部分如果有撫育的事實的話是視為認領,可以提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三、由於形式上有其他繼承人,就財產部分可能要考慮先做假處分假扣押,以免遭他其他繼承人處分掉。你說他有欠你借款,這個部分做假扣押成本可能低些。假處分假扣押的成本及利弊得失要先評估再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還有就是你跟小孩的生父是否有婚姻關係。

如果有婚姻關係的話至少你還是配偶,要分割登記至少要經過你,也就是說你還能卡一下。

如果沒有婚姻關係的話假處分假扣押就顯得十分重要。

有的律師會不做假處分假扣押,但為了你小孩的幸福這個請認真考慮,以免告了老半天什麼都沒拿到。

Amy 104-06-21 13:50

近日兒子父親才剛過世,但是父親欄空白,13歲,有父親往來匯款記錄及照片錄影帶佐證,兒子父親的聲明手稿,告知確實為親生兒子,現在父親過世留有土地房屋財產如何來爭取權利,對方住南部,我們住北部如何辦理?要到台北法院寫狀子?還是南部法院?另外兒子父親也欠我金錢~有本票借據人死後多久必須追討債務如何為兒子父親欄位有父親名字,拜託各位律師

1. 可以生父的繼承人為被告起訴請求認領

2. 可以小孩住所地為管轄法院

3. 可向生父繼承人陳報你的債權請求以遺產清償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對於遺產,若能先做假扣押應先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1 23:03

可將父親之撫育行為視為認領,並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認領證據,主張為法定繼承人,請求遺產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my 104-06-22 02:01

人死後多久必須追討債務?謝謝

Amy 104-06-22 02:18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1. 可以生父的繼承人為被告起訴請求認領

2. 可以小孩住所地為管轄法院

謝謝黃律師的詳細回答,最後還有一個問題,人死後多久要追討債務否則成為無效?追討債務是否要跑南部才可收件呢還是在北部可以直接辦理謝謝

阿月 104-06-18 19:20

您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今年我借了一個網友6萬元(2萬借三次),匯到他所給的戶口(另一人名下,方式為現金匯款),四月底借到現在還沒還所以我寄了存證信函(104/6/12)到他所透漏的地址上,6/15 存證信函被退回來,上面寫此人已遷移(104/6/15),主要是沒有借據本票,有錄音但只能證明他有向我借錢,一直說月底會還,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支付命令? 那如果是支付命令可以請告訴我那是甚麼嗎~怎麼做?  人跑了有用嗎? 這算是詐欺嗎?請務必告訴我該怎麼做 謝謝><

支付命令如果無法合法送達,不生效力。根據你所述,對方不知所蹤,你擁有的姓名等資料也可能是錯誤的,還有帳戶也不是對方所有,採取民事訴訟的程序,第一關對方的年籍資料及住所你都沒有,第一關就會被駁回了。 如上所述,對方提供的都是有問題的資料,你可以向警方表示對方顯然給予錯誤的資料,有詐欺取財罪的適用,你要提起告訴請警方對此案件進行偵查。 提起告訴時,請將你所知悉的對方資料、匯款的帳戶資料、還有存證信函被退回的信件等都提供給警方,以利偵查。
阿家 104-06-12 12:00

公司 有個聯名銀行帳戶 事多人聯名得

日前 負責人代表人 有開給我兩張本票 上面有負責人 代表人簽名 合公司股東印章  有包含我的章  當初公司聯名帳戶印章 是繳交給公司帳目管理人 方便公司出納  負責人代表 拿來開本票 給我算不算 偽造有價證卷 或 偽造文書

那要看是不是有經過你的同意 ,如果有經過你的同意蓋你的章是沒有什麼問題的,這樣的話千萬別去告他,會有誣告的問題。

如果是沒有經過你同意就蓋章對方才會有刑事責任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燁 104-06-11 23:09

妹妹當朋友的保人

1當舖保人

 

2汽車貸款保人

 

她朋友用汽車抵押借款25萬,但殘值不到25萬

 

所以要有個保人

 

她朋友後來不繳當鋪與汽車貸款公司的錢。當舖找到我妹,當鋪的人說

 

利息不算,還本金,就讓我妹把車牽走

 

讓我妹去處理與汽車貸款公司談

 

因為現在汽車貸款公司已經寄存證信函,快直接從我妹帳戶扣1/3的薪水

 

我問過當鋪的人,我說你們知道他的地址,未何不去找,欠款當事人,當鋪的人說,欠款當事人找不到,但他父母不理會這件事

 

我要問的是

 

1:當鋪無法去跟欠款當事人的父母去請款嗎?

 

2:如果是連帶保證人,我有什麼方法可解決?

 

3:我可走法律途徑去解決嗎?

 

4:如果我還款,當鋪無法給我,欠款當事人的本票嗎?

 

5:對於汽車貸款公司,我要如何解決,保人的問題?

 

拜託各位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12 10:15

1. 欠債是本人欠債,若父母沒有為其做保,是不用幫他還債的。

2. 連帶保證人基本上就是要與債務人連帶負責,也因為是連帶保證人所以他們可以在找不到對方後直接來找你妹妹。

3. 除非可以舉出當時擔任連帶保證人的過程有何瑕疵或是該債權已經罹於時效消滅,不然就是把債務人找出來,否則要脫免連帶保證責任有困難。

小燁 104-06-10 20:44

我妹妹 幫她朋友當保人,有簽本票

1當舖保人

2汽車貸款保人

她朋友用汽車抵押借款25萬,但殘值不到25萬

所以要有個保人

她朋友後來不繳當鋪與汽車貸款公司的錢。當舖找到我妹,當鋪的人說

利息不算,還本金,就讓我妹把車牽走

讓我妹去處理與汽車貸款公司談

因為現在汽車貸款公司已經寄存證信函,快直接從我妹帳戶扣1/3的薪水

我問過當鋪的人,我說你們知道他的地址,未何不去找,欠款當事人,當鋪的人說,欠款當事人找不到,但他父母不理會這件事

我要問的是

1:當鋪無法去跟欠款當事人的父母去請款嗎?

2:如果是連帶保證人,我有什麼方法可解決?

3:我可走法律途徑去解決嗎?

4:如果我還款,當鋪無法給我,欠款當事人的本票嗎?

5:對於汽車貸款公司,我要如何解決,保人的問題?

拜託各位  謝謝

 

 

 

疑問 104-06-10 08:22
自白書跟本票 身份証影本 在法律上會被提告嗎 對方是遊藝場 強制我寫下自白本票 不還錢會怎樣的~ 如過我不還 會被告什麼嗎 自白是寫 我在民國幾年幾月幾時 跟 誰xxx 竊取 機台金額為多少 這樣會被告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