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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B 101-12-25 16:48

事情經過:
共有V、W和X、Y、"我"五人
有兩筆計畫經費,分別 填的是V和W兩人的名字
師長口頭交代V和W分別匯某一金額給X(假設金額為60000+60000=120000元)
因此X現在拿到120000元
師長再口頭交代X將120000分三份,X自己拿一份,再匯款給Y和"我"各一份40000


因某些私人因素
X只有將40000匯款給Y,卻沒給"我"

已上是對方自行發文所述,我只知道當初師長交代都是由X拿錢然後分給Y和我
(X如何拿到錢我並不知道,而這是分離前的最後一筆錢)

而X知道之後V和W平常仍會跟我在同一個學校生活
(簡言之他可以不跟他們拿錢,我自己去跟V和W拿)

對方是那個X
然後一開始我跟對方要錢時,對方在FB訊息就表明已把我的錢拿去買筆電沒辦法還我,
要我等他之後存錢在還(說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有錢)
後來又說當初沒說要還我多少,而且我告他不划算,所以不打算還我全部
說是保管費要扣除20000元(還說不可議價)

問題
1.我這應該告什麼?

2.目前證據相關資料有
    A.我跟他要錢時,他說把我的錢拿去花掉的訊息留言(他本名FB帳號發言)
    B.他的身分資料
    C.師長承認有這筆屬於我的錢(包含數目)他沒給我
    D.他應該還我多少錢的錄音
    E.不打算還我全部錢的訊息留言(說要扣除保管費)
是否還需要去跟師長錄音這筆錢當初的金額分配方式或其他證據?

3.我目前查到是希望告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成功率高嗎?
(我想告這條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給他前科,因為交通費時間什麼的算來不划算)
告成功的話是否如下
//
他得到
A.前科
B.有期徒刑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C.吐出我原本被他侵占的錢
我得到
A.我原本被他侵占的錢
//
或是還能另外拿到更多?不當得利利息、交通費、精神賠償...之類的嗎?

4.是否之後就算他還我錢依然可以告侵占(15年內告)
或是這不能告侵占要告其他的?(年限是多久內告)
他拿到錢的時間據對方說是7月放暑假後
(而我10月開學跟他要錢,目前已拖2個月未給任何一毛錢)

5.對方目前在台北,
而當初他跟我同是在高雄同一間學校讀書並一起接受這筆經費
(我不知最後這筆經費他是在哪拿到的),
請問有沒有可能在高雄開庭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45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構成侵占

小乖 101-12-25 13:35

前陣子姐姐因為原告跟她男朋友有些許曖昧之所以去找對方理論一氣之下動手 原告就告我姐跟她男朋友 一開始告殺人未遂跟恐嚇罪但問題我姐根本沒有恐嚇他 就只有對他動手第二 我姐打他的時候並沒有很重 但開庭時所有照片都拍的好嚴重連法官都不相信我姐是徒手打的 他還問我姐是不是有拿東西打他但問題連她男朋友都沒動手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殺人未遂怎麼會告的成?還有恐嚇罪 他說我姐恐嚇他 就告他恐嚇 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這點我要怎麼去反駁 他的傷勢我也懷疑造假 我要怎麼去求證?之前開庭對方都不願意和解昨天姐姐去和解庭對方沒到 今天我收到一個法院寄來的東西叫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上面寫著 原告的姓名 電話 住址 法定代理人 還有我姐的名子 我家的住址還有壹 訴之聲明一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2040000元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笠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 原告願供擔保 請准宣告假執行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付擔
貳 事實及理由被告於101年6月5日歐擊告訴人 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 要求賠償1 醫藥費 10600 ( 目前持續就精神科診 )2 交通費 5000 ( 計程費..)3 手機修理費 244004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 求償 200萬元 ( 沒錯妳沒看錯 )以上共計新台幣2040000元 狀請 鈞院 核賜判如訴之聲明證據 收據供17張( 剩下的後面都是收據)有十二張馬偕收據 日期分別如下 101年0606 0606 0611 0611 0702 0719 0726 0816 0906 0927 1025 1122 (其中還有高達金額2960 是眼科)一張聯合醫院0605一張101年11月22日 手機面板維修21900一張估價單4000元左右
------------------------------------------------------------問題總結1.為什麼寄來的只有給我姐姐沒有當初一起被告的她男朋友 還是我們不知道?2.對方告的殺人未遂和恐嚇我們要怎麼去反駁 ( 因為真的沒有拿東西 傷勢"當時"並不嚴重 ) 恐嚇根本沒有 警察那邊就單單聽他供詞說他被恐嚇就送 都沒證據 法院也受理3.如果懷疑他證據造假要怎麼辦?4.要怎麼跟對方談和解5.他今天寄來的性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就是代表我們要付的錢嗎還是只是對方求償 如果我們不服要怎麼辦?6.以上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的內容第一 醫藥費 全部都是收據 完全沒有看到他的就醫內容 我打個比方 他如果去雷神眼睛 也賴給我們呢? 而且日期從0606到1122 是怎樣 他都看不好? 就算看不好也請醫生開證明吧 ? 他看什麼病我們都不知道 到時候真的被坑了呢?第二 交通費 完全沒有什麼證明就寫5000 開庭也才幾次 計程車了不起一兩千塊他說五千是不是不合理 也沒收據 也沒日期第三 手機修理費的收據是在1122開出來的 事發是0605 這樣哪能證明是我姐用壞的 這半年期間他自己摔壞呢 也賴給我們嗎? 第四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求償200萬元請問一下 戰車輾死士兵國家也才賠600萬元他全身最嚴重就是瘀血擦傷 他就要求200萬元 非常嚴重的不合理第五一張估價單寫著i phone 4 2500都沒寫哪裡損壞 而且事估價單並不是收據 這樣是不是無法代表他有沒有花過這筆錢
綜合以上問題請誠心幫我解困 在此先謝謝另對於 手機修理日期嚴重大落差 以及就醫賠償(無病名無證明日期落差只有收據)還有精神賠償兩百萬 和他沒那麼嚴重 傷害罪變殺人未遂另+一條恐嚇 這些問題實在不知怎麼解 懇請幫忙! 

對方主張當然未必全部成立,在訴訟中可以爭執文書之真正。至於刑事部分,案件進度到那?如已進入法院審判,可以考慮閱卷才能更了解案情。

Hana 101-12-24 19:57

在沒有寫借據的情況下,除了錄音之外,

臉書上的對話也能當作是對方有向我借錢的證據嗎?

我想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但是不知道對方家的地址,

只知道她所讀的學校以及打工地點,這樣也可以寄嗎?

 

借貸是否已屆清償期?如果已屆清償期,建議您直接寄支付命令或起訴。如果有名字沒地址,可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起訴,法院會下個裁定命補正地址,持該裁定向任一戶政機關申請對方戶籍謄本,就知道地址了。

Michaelia 101-12-22 17:34

12月3日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答應了。本人也寄了存證信函終止勞雇契約。12月19日收到公司存證信函說本人曠職並解雇,還貼公告讓全公司員工看,請問這樣構成毀謗嗎?公告有拍下來可當證據嗎?謝謝!

您好:

若公司所述確屬不實,則相關人員即會涉犯誹謗罪,可以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冰劍 101-12-22 16:50
因自己的心軟跟這個東南亞外籍的一起踏入婚姻
結果婚後<吃我的/住我的/一切開銷都我一人~還有小朋友(他都不給留在他那邊)
還讓我知道他早已有太太/小孩
2人導致吵架.外籍負氣離家(97.12月至今
中間外籍出現都是要求
要我配合辦理居留證!

目前2人正在訴訟官司
我沒錢無法請律師辯論/沒人可以幫助我
外籍請律師~搞一堆莫須有的證據往我這邊塞
我心力交瘁

上月11/12開庭時看得出來~法官重心都往律師
我整個心往下掉~知道肯定會輸
我感嘆法律站在有錢人/有律師那方
不保護一般老百姓~誰叫我沒錢~又不是專業人士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台灣人的尊嚴被外籍踩在地上這樣利用

所以這月21開庭的時間我看開了~我也不想再爭論!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無論判什結果~我只能默默的承受 2012-12-22 08:17:15 補充

心力交瘁..............感嘆
只能靠工作忙碌麻痺ˋ自己
好想放棄一切

 

對方律師第一次民事上訴文件是訴說

1.男方都不知情我要離婚事由(我有反駁:從他的通聯記錄我都有告知

2.說我知悉他居住地(我有反駁說他居住何處我根本不知道.而且2人均再不同廠區上班.到最後卻變成重點往2人上班的地方去爭辨

3.97.12至今他負氣離家說是我趕出去的(我有反駁說是他自己要出去

4.訴說100.7-8月我有要求他去做墮胎手術(這點是因我喝酒醉造成疏忽

5.說我97.12月以他拒不回台灣/不履行同居義務辦理強制離婚(這點我反駁

是他自己告知說要回去之後就沒連絡~)

這些我所反駁的事實均是在11/12所說的.那天法官還叫我12/21要提出證人

直到12/18又收到他掛號訴說

1.說我於97.12月後就沒有與他聯絡於事實不符

說我知悉男方連絡方式並非我所說的連絡不到/2方均沒有往來

2.主張說我知道男方上班地方/並非像我說的主張男方在所不明

3.他有找他之前主管來當證人

而我心力交瘁12/21號我也沒去開庭~

 

 

 

沈恆 (沈律師) 101-12-22 17:14

沒有律師協助訴訟比較容易居劣勢,如果經濟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免費律師協助。另外,如果外籍配偶與您結婚前已有太太,那是不是可能有重婚?如果是重婚,您應該提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而不是提離婚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咪咪將 101-12-21 22:0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離婚妨礙家庭 我手邊目前只有通聯紀錄,電話錄音(對方幾乎無聲音只有我先生的清楚),一通我與那女生的電話錄音(對方承認96年她打給我那通電話是要請我不要再讓我先生糾纏她,那時她們在一起) 自96年那通電話後那時我先生跟我說他不會再與她聯絡,這期間我一直對那件事有疙瘩,但也沒啥證據就一天一天過,直到今年7月我先生半夜開我的車出去找她,錄到那女生住處附近,我先生下車30分後上車講電話的說話內容進是一些我很愛妳阿,我也知道我不能拖妳一輩子但分手不是說分一下就能分的...等等,我發現逼問他,他才說是那女人,不過仍不承認他們有關係,說只是聊些以前的事罷了... 今年12月她們的手機通話又聽到我先生講:妳從頭到尾都搞不清楚狀況妳沒對不起別人你是對不起我,從頭到尾我都是主角,妳的第一個男朋友甚至到現在這個男友都是妳爬牆的對象,妳來繼續跟我相處,妳也執行過妳的權利了,我說權力妳懂嗎像跟蹤不要跟人家來往就連我老婆妳都排斥了,妳是第三者人家是正牌妳都排斥了,而我是正牌我連排斥都不能排斥,妳說妳這人是自私還是??? 我很生氣,這麼過份的一個男人跟欺人太甚的他們,我94年結婚至今我先生一直沒工作就連結婚時跟娘家借的錢給他做生意的他也玩樂光,自結婚至今都為男女.經濟吵架而且我還有二個小孩要養要上班時無經濟跟時間跟蹤他什麼的,這期間吵架她就罵東罵西摔東西罵我罵我家人垃圾不要自以為戒那一點錢給他就跩個二五八萬,我想請問這樣我可以離婚的成嗎???我可以讓這對男女得到應得的嗎??? 離婚妨礙家庭官司需多少費用???
1.如果有經濟上重大問題以及第三者 要裁判離婚應該有相當機會 2.如果有第三者妨礙家庭的証明 這會構成侵權行為 你可以請求相關賠償 3.裁判離婚訴訟要交裁判費三千元
old lin 101-12-21 14:48

我舅舅和我媽因為離開家鄉多年,經親戚告知才知道家鄉有一土地繼承過戶,經我舅舅和我媽協議後,由我舅舅繼承土地,後因我舅舅過逝,才由我媽繼承土地,雖經合法程序繼承土地了,但是卻發現土地已遭侵佔40多年!

對方聲稱我阿公阿?當初跟他們借錢還不出來,才把土地抵讓給他們,但是卻拿不出證據﹝他們所提出的讓渡書並沒有我阿公阿?的簽名及手印﹞。他們在土地上蓋了一個水泥屋、二個木造屋,其中水泥屋被對方質借抵押並遭法拍,為免節外生枝,所以被我舅舅先行買下約20幾萬,並經法院點交完成。

至此,對方卻住進另兩間木造屋裡不肯搬離,經調解調解協議,由我舅舅買下地上物共約20餘萬給對方,而對方也必須限期搬離,只是後來我舅舅反悔並未給錢,對方也未搬離,直到我舅舅過逝後,由我媽繼承土地,對方不但繼續要求我媽支付欠款,還提告我媽詐欺,還好我方勝訴,對方雖提再議,但已遭駁回!

如今我方已向法院提告拆屋還地,但是心中疑慮有五:

1.
對方在我方土地上蓋屋居住40年,是否可依法申請請求登記為地上屋所有人呢?如果可以,那我方直接提起拆屋還地之告訴足夠嗎?補寄存證信函來終止對方的佔有時效還來得及嗎?

2.
被對方侵佔居住使用40多年,可否依法提告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呢?又該依什麼法條呢?

3.
我舅舅拍買水泥屋的部份可否提起告訴以「不當得利」來要求對方支付我方買屋的損失呢?

4.

我舅舅曾經於調解庭同意支付給對方20餘萬給對方來解決這場糾紛調解內文的說明也僅止於解決紛爭而已﹝遭對方提告後的法院裁決裡,也有說明這部分僅為地上物的對價關係,無法證明我方欠款等等﹞,這部份會造成我方任何的影響或損失嗎?

5.

我方僅提起「拆屋還地」的告訴,可在法官面前追加以上第2點及第3點的告訴嗎?還是得再到法院另起告訴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1 21:40

1.去地政機關調地籍謄本,就知道對方有無請求登記地上權

2.可以請求五年租金

3.拆屋還地之訴,可以追加返還租金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或預約時間面談。

101-12-20 15:05
因為現在在FB這社團也可以買東西了,但是規模並不像奇摩那樣需要開設賣場,擁有交易紀錄。在FB上有的就是對話內容。

請問Q1:今天我跟A賣家在FB的對話內容有包含 (我需要的商品)(金額)
(賣家給的付款帳號)(我告知賣家已付款)(賣家也回應已收款)

這樣的對話內容算不算是一種交易紀錄?如果事後賣家商品一直沒寄來,
這些對話和我匯款的收據,這些是 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嗎?

請問Q2:如果今天我要在網路上賣衣服,我讓買家面交檢查,覺得OK再把商品帶回家(當面付款和交貨),不OK我也不會收取任何車馬費。

這樣他把衣服買回去之後,這件衣服還是算網路交易嗎?還享有*郵購七天內免任何理由可退換貨*之權力嗎?

就買賣內容的必要之點達成合致,基本上就算成立了。

面交讓買家得先檢視商品,應不算是消保法的郵購買賣。

小新 101-12-20 12:13

前幾天因為去atm提領現金時領不出來 打電話問了銀行才得知我的帳戶被詐騙集團當做是人頭帳戶 我當時嚇傻 馬上到了警察局詢問 才得知我的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 全部銀行的帳戶都凍結 我馬上和警察做了筆錄 才想起在半前時 曾經有個好朋友跟我說 他媽媽要匯生活費還是房租給他 因為他沒有提款卡在身邊 急著拜託我 我當下沒有防備心 就借了他 等到了他跟我說他媽媽匯進我戶頭時 我想說我不想給他知道我的密碼 所以他就跟我去便利商店領 之後沒有想這麼多 這半年間沒有跟他連絡 因為半年前有發生一些口角就沒聯絡了 到了前天才知道我被當做人頭帳戶 到了警局才得知被害者是半年前被騙 就是匯到我的帳號 我要打電話找朋友時 電話已經變成空號了 我聯絡不到我還是學生 我的帳戶都是用來父母給付我生活費的帳戶 被凍結了 裡面的錢都沒辦法使用 我該怎麼做? 要收集哪些證據 不被當詐騙集團的人?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主要還是要提供可能使用你提款卡的相關人員 另外通聯紀錄 以及是否有其他人證可以幫你證明 提款機附近攝影機是否有錄到影像 都可以先去調查

小新 101-12-20 12:38

 可是我也沒辦法連絡到他人 我提供我的帳戶明細 和父母的帳戶匯給我的帳戶明細可以對我有幫助?因為是在便利商店裡面的atm 不清楚半年前的影像便利商店是否存在 那我還有什麼可以證明的嗎? 如果我已經做完筆錄 我大概多久會收到傳票之類的信件?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12:42

如您所述屬實,既然是您好朋友,可以提供全名給警方作調查。但如果不屬實,很可能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小新 101-12-20 13:5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您所述屬實,既然是您好朋友,可以提供全名給警方作調查。但如果不屬實,很可能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 (恕刪)

 我已經提供全名給警方 我也提供對方的出生年和月!謝謝律師您的回應

ufobaba 101-12-20 11:51

我妹的機車被A侵佔了,我妹在10/17於B警局報案(報侵佔),A10/24於C警局被抓到,也坦承機車是被他騎走的也被過戶到自己(A)的名下,C警局問A車在何處?A說忘記了?於是C警局告訴我妹可回去原本報案的B警局報失竊(10/25的凌晨),並且開立失竊的單子,....
慘的是
11月底的時候我們被通知..機車已於10/24透過機車行被賣出去了並且過戶給D小姐,雖然現在被找到但被當證據暫時保存於D小姐那.
**我想問的是**
1.從10/17號報侵佔一直到10/24號,我妹很怕機車被A賣出去,所以問B警局,機車會不會被賣了,B警局還一直保證說:對不會 , 這方面警局是不是有疏失呢?? 警方不是有和監理所連線嗎??既然是被侵佔的車子 如要過戶監理所應該會發現吧 怎麼還會被過戶呢??

2.10/25日凌晨 C警局告訴我妹可去報失竊,但為什麼現在又有警察說其實不可報失竊的..??

3.就報案來講,如果在台南發生的事是否也可在台中報案呢??為什麼有些說可以 有些又 說不可 ???
4.事後我打電話問了監理所 如果機車侵佔是否可以請監理所做"註記"之類的動作?
監理所回答是:必須要警察局行文或者是有報案三聯單..
B警察局告訴我妹 因這起案件是已知對方是誰了 所以不會有報案三聯單,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就只剩一條路了(警察局行文) ,如今看來 B警察局是沒有行文給監理所,才會造成我妹的機車又再被過戶給D女.....

****這樣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保護自的權利嗎??還是自認倒楣呢??""'


請知道的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警方一人說一種 真不知該聽誰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12:34

據您所述內容,您只能向侵佔者訴請賠償。有疑問的是,您到底有無拿到侵佔案的三聯單?還是僅有備案?

ufobaba 101-12-20 13:2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據您所述內容,您只能向侵佔者訴請賠償。有疑問的是,您到底有無拿到侵佔案的三聯單?還是僅有備案? ... (恕刪)

 律師您好

警局告訴我們  因已知道確切的對象是誰 所以沒有報案三聯單

kls0704 101-12-19 09:25

您好? 我有件傷害告訴的問題拜託幫忙.98年12月25日父親病重,發現父親在推入加護病房時其大陸妻(無台灣身份證)曾阻攔強迫爸寫下遺囑及未經父親同意將其活期存款帳戶提領一空.其貪得無厭,多次將我打傷.我提傷害告訴,100年1月士林法院開偵查庭,我因事未能出庭,寫了請假單,今年10月打電話給書記官才知道被告證據不足判了不起訴處分.書記官表示處分書已合法送達;但其間我都沒有收到任何信函通知,100年3月遷入汐止時有陳報地檢署但無指定送達代收人.要怎樣才能查到是誰簽收了處分書

傷害告訴有二張台北榮總驗傷單一張桃園市敏盛醫院驗傷單和照片等都還未做任何陳述. 我已寫假單+抱病.為何未審先判???

如何申請再議重開此案?可否推薦律師.

拜託

1.傷害罪部分再議時間只有七日 而且沒有證據 就算提再議 應該也是被駁回 2.可以考慮是否另起爐灶 朝偽造文書以及詐欺罪思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9 22:05

您可以向檢察長寫信陳情,以確認是誰簽收。

sophia 101-12-18 10:11

 你好, 

因樓下五樓住戶因噪音問題自民國100年7月至今多次爭執,其中在民國100年11月因有不明的樓層在裝潢施工,樓下五樓的住戶以為是我們而引發衝突,發生狀況請看最下方的陳述,由於這期間有請管委會去跟五樓溝通過,因五樓住戶對聲音很敏感舉凡腳步聲,沖馬桶聲,流水聲,風切聲及偶發事件的物體掉落聲都說是噪音,此住戶常喝酒之後就開始失控認為我們聲音太大或是別樓層的聲音也說是我們,直到最近約3個月來樓下五樓常利用晚間開始製造敲打聲,上上禮拜六從晚間10點開始蓄意敲打巨大的聲音,樓上樓下都有住戶聽見,有問警衛發生什麼狀況,但警衛跟住戶講5樓跟6樓長期的噪音問題,隔天週日約傍晚因別樓層在裝修發出巨大的聲音,樓下五樓又開始蓄意敲打後還打開窗戶大?,我們立刻打110報警,警察到我們家也聽到敲打了,隨後去五樓按鈴,但五樓住戶躲避警察盤查,警察後來先離開說若有問題在打電話去警局。

因為這位住戶先前也說要來道歉但也一直沒出面,但最近蓄意敲打後還打開窗戶大?已經是不理性的行為,所以我們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看了我寫的陳述說只能用11月20日的事件告他恐嚇

請問當時的物業管理的警衛已經找不到人了,我們沒有錄音.所以證據也只有當時的警衛.

但11/20事件發生之後我們有請管委會的副主委去找五樓住戶談,就只有這樣而己.

 請問此案件若進入司法程序前,我們要注意什麼事情?  謝謝.

 我先生的陳述

民國100年11月20日當天我加班後約3點多回家,看小孩及老婆在睡覺,坐在客廳看電視,忽然樓上傳來大聲施工敲打聲響,馬上至一樓請警衛陪我上樓查看,警衛告知5F 透過緊急按鈕呼叫他上樓,需先至5F,我陪同警衛上樓,警衛要我先在五樓電梯口,等待他處理5F呼叫事件,(因為這位住戶是按緊急按鈕)警衛按175 5F-3門鈴後,這位住戶開門並對警衛非常大聲喊說"你去跟樓上六樓警告,我已忍耐你很久了,吵整天是在吵什麼",並辱罵三字經,我在五樓電梯口聽到後,回應"我人在這裡,你忍耐我什麼",我走到接近電梯口,兩道逃生門前,175 5F-3這位住戶回應"一直在吵”早就要警告你們了,你們是在吵什麼"並再次辱罵三字經,我回應"我老婆小孩都在睡,我在看電視,我也是下樓找警衛陪我上樓去找是誰在施工,你是在罵什麼"。175 5F-3這位住戶隨即從屋內門旁拿出高爾夫球桿,舉高爾夫球桿要打我,警衛見狀以身體擋住並拉住175 5F-3這位住戶,這位住戶拿球桿並比屋內要我進他屋內, 說"你給我進來",我回應"你要做什麼,為何要進你家"175 5F-3這位住戶說"進來我家,我才能把你打死呀"175 5F-3這位住戶舉著高爾夫球桿一直要衝過來,警衛拉住並說"不要啦,不要啦"

我多次回應"不是我們在施工製造聲音,老婆跟小孩在睡覺,我在看電視,聲音不是我造成的,我也是聽到聲音才到大廳請警衛一起去找聲音,不然我們一起去找主委及副委出來處理"經多次告知一起去找主委及副委後,我與警衛及這位住戶一同坐電梯上樓至8樓按主委門鈴,但無人回應,因不確定副委住幾樓,故未前往找副委,我在電梯內再三跟這位住戶強調,"我老婆跟小孩在睡覺,聲音不是我們造成的,我也是加班回家坐在客廳看電視聽到聲音,才去找警衛看是誰在製造聲音,並告知我會找主委及副委反應聲音問題,最後在警衛陪同下下樓,並各自離開。回到家裡後告知老婆五樓拿高爾夫球桿要打我的行為。

 以下是我本人的陳述

我睡醒之後問我老公發生什麼事,他告知以上事件,我認為有必要問清楚,所以到樓下問警衛事情經過,並請他幫我按鈴我要跟這位生先通話,這位先生並沒有回應,大約過了約五分鐘直接下樓到大廳,我問這位先生為何要恐嚇要把人打死,他回答,進來我家我才可以給他打死,我告訴他不是我們在施工,我們4月就搬進來了,早就裝潢好了,而當我接近他,有聞到他身上酒味,他還說他可以叫黑道來處理,我想酒駕的人都會開車撞死人了,我再跟他談下去可能會被他當場打死,隨後我自行離開。當天有立即反應給副主委告知當天發生的狀況。

 

請多蒐集證據,除當時案發現場陪同您先生一起前往之警衛外,再問問看有無其他證人聽聞該事發經過,如有再請警方或檢察官傳喚證人到場。又該警衛雖然已經沒有任職,但應可透過管委會取得姓名,待取得姓名後,再提供予警方。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蕭謦 101-12-16 18:33

(1)請問如果有人有輕微感冒(咳嗽、打噴嚏、流鼻水、流行性感冒等)

"故意" 對著我的臉咳嗽

害我沒過幾天也染上同類型感冒  甚至更加嚴重

他有犯法嗎?? 犯了甚麼法??

(2)如果對方患的是重大疾病

那又犯了甚麼法?

(3)如果他要求我提出證據是他傳染給我的

否則不理會

則該怎麼辦??

阿哲 101-12-14 00:13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費用是怎麼算的?再來請問律師能夠有權力去調我的案件的證據內容以及雙方供詞內容看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費用原則上是以審級計算,且會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律師可以幫您聲請調查證據,但偵查中無法閱卷,但起訴後律師可以閱卷了解雙方的供詞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B 101-12-13 14:17

我男朋友未滿20歲的時候被一個有夫之婦引誘後覺得要對她負責,與她交往七年。
七年後女方主張分手後反悔,當時我男朋友已經有了我,女方告訴我男朋友他已找了徵信社調查我跟我男朋友的家人,威脅我男朋友如果不遵從他的話,她就要對我和我的家人以及他的家人不利。
1.所謂"遵從他的話"就是脅迫我男朋友跟他出遊甚至發生關係,女方得逞後表示有留下證據可以證明我男朋友和他發生關係,以要告他妨礙家庭以及對親人不利為由,多次脅迫我男朋友與他見面"談分手"。(當然我一直被蒙在鼓裡)
2.今年4月女方打電話到我所屬公司包含分公司,假裝是顧客針對我一直投訴毀謗我,引起老闆對我的能力產生質疑,我先被減薪,後來我受不了同事異樣眼光就離職了,到現在一直沒有工作。公司有調到一通由他的手機隱藏號碼打來的電話,女方當初很怕我提告所以事後打電話去公司跟我同事說對我很抱歉,老闆跟同事也都願意為我作證。
3.今年4月的事件過後我們換電話搬家想要讓女方找不到,未料男友現在正在軍中服役,女方卻透過軍方的關係輾轉找到他的單位(這樣可以嗎?),打電話去部隊騷擾他,還直接去他部隊找他,故技重施威脅我男朋友要跟他"當朋友",逼我男朋友每天要跟他講20分鐘的電話
4.對方經由猜測得知我們的臉書密碼,多次登入查看,我昨天在臉書提供的登錄位置及IP發現的。

對於脅迫的部份我們沒有太多證據,因為男朋友怕我知道對方一直死纏爛打所以都把簡訊甚麼都刪掉了。男朋友現在正在軍中服役,也很擔心軍法上會有什麼問題?
我只有想到可以告他恐嚇毀謗、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還有其他可以告的嗎?
我該如何蒐證,怎樣的證據證人才能充分對我們有利呢?
如何在這樣的情況下保護正在服役的男朋友?

詩詩 101-12-13 00:16

妳好 我想請問您  .我在網路上應徵工作詐騙集團騙了

我給了他存摺跟金融卡及密碼 . 我們連絡方式是用即時通 還有手機 但他都是用無號碼打的

事後我的所有帳戶都成了警示帳戶已不能使用 .  到警局去報案 警察說 受害人匯一大筆錢進我戶頭.那些錢以被詐騙集團領走 .  目前我不知道金額..警察只叫我等通知.

即時通訊聊天記錄能當證據嗎? 我會被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即時通訊聊天記錄仍可當證據,建議您先列印下來,而您有可能會被當成詐欺共犯偵辦, 但由於您也是受害人,所以您應堅持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mmer 103-01-30 15:42

請問一下對方所應徵的工作也是跟你說他們是做線上投注運動彩卷的嗎

因為對方是用這種方式來騙我

我也把帳戶密碼交給它們

薏仁 101-12-12 18:2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伊莉帳號之前借給網友使用,網友他從沒見過,只知道對方的暱稱,後來那個網友有用過我朋友的帳號在論壇上po色情照被警察抓到了,以妨礙風化罪名請他做筆錄,他從頭到尾都否認是他做的,在簡易庭時也呈上證據(他的上班簽到紀錄與po文時間對照,但因為有幾篇是凌晨po的,沒辦法都証明不是他)。

但昨天到地方法院時檢察官抓到證據有不足之處,採不相信的看法,也說了就算不是他,他把帳號借人也是有罪(這邊他很清楚做錯了,也願意受罰),最後是說要起訴他,還跟他說到最高法院都判很重,有想要他當庭認罪的感覺,但因為真的不是他做的呀,發生這種事情他也很無奈,只能堅持立場,說真的不是他,開庭時間也很短(5分鐘左右),讓我很擔心是不是真的會認定是他做的起訴他。

昨天上網查法條:
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就開始很擔心會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1.想請問一下有相關經驗或對法律精通的大大們可以告訴我這樣的情況,法官這邊通常會怎麼判?會不會真的判到有期徒刑呢?

2.因為他家就只有他有穩定的收入,家中還有弟妹要養,經濟狀況很不好,這邊可以跟法官請求從輕判刑嗎?要寫書面文件嗎?可不可以提供我格式呢?還是現在已經太遲了,不能送了?

3.起訴書大概多久會送到呢?

真的很擔心他的狀況,希望大家能給予意見,謝謝大家!!!

小漾 101-12-12 03:14

我已婚,育有一兒一女

在今年7,8月份,我老公外遇,對方是才15?的小女生

她在我老公的公司上班,我老公是傳播經紀,她是傳播小姐

我老公說,一開始是女方主動,他都拒絕她或是不回應她,之後女方還是不停主動追求

而我老公一時好玩心態所以才會....

 

我老公說有看到她證件上是85年次的

而這之間,我隱約知道他們倆的關係,但只要我提出我的疑慮,他們就會說我想太多,

沒安全感,甚至女方說我疑心病太重!這幾個月來我因此事煩躁憂鬱又自己在家帶兩個小孩

甚至這幾個月以來,她在FB上和我一付好朋友的樣子,幾乎每天都會找我聊天,

假藉關心我或是找我閒聊,其實是要從我這裡探聽出我老公的事情

 

我受盡精神折磨,卻不知該如何解決

9月份,女方傳了兩封曖昧簡訊給我老公(我有拍下手機簡訊內容)

第一封簡訊:想在你身邊所以多不舒服我都忍著,我知道你有事情要忙你會擔心我難道我不會擔心?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離你們越來越遠的關係 我就好像外人...
第二封簡訊﹔沒怪你的意思只是不舒服心情不好又不安想抱著你好好哭一場覺得好難,真的只是這樣 講這些沒有要你幹麻只是想讓你知道而已

看到之後我更相信自己的懷疑不是自己不安亂想造成,但女方卻堅決辯稱是傳給手機群組

後來又改說是傳給幾個朋友而已,我告訴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的人,

就不應該傳這種讓人誤會的簡訊給他!她卻惱羞成怒的怪我疑心病重反過來對我生氣!

我認為她不單純,詢問了朋友意見之後,決定先向她道歉,慢慢收集證據

一直到了11月份~我向媽媽借了錄音筆,11月10號開始放在車上

前兩天沒有聽到什麼~雖然感覺有曖昧,但並沒有直接的證據

在11月12日那天~發現了當天錄音的倒數6.7分鐘左右....有女方的呻吟聲!和一些對話

當晚我老公坦承證實了他們已在一起五個月左右

隔天早上我老公告訴我他已經和女方說清楚,也會和她劃清關係

而我希望能夠一起維持這個家庭,所以選擇原諒

原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被我發現我老公依然和女方還有連絡

我甚至假裝以我老公的名義傳簡訊給女方套話,才讓我知道他們還沒有分手

12月,我讓我老公在我們之間做選擇,因為不想再繼續折磨下去

最後他選擇我和小孩這個家庭,徹底離開她!

但是之後女方開始討錢!跟我老公要回之前我老公和她借的錢

我傳fb訊息問女方欠多少?她回我1萬4千5

我問了哪來這些錢,因為我只知道借6千5的修車錢

她告訴我剩下的錢是拿小孩的!我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還有隱瞞我這件事

但我問了我老公她拿小孩的情形,他告訴我只有載她到婦產科門口,女方自己進去

說是拿墮胎藥,我老公說女方從婦產科出來還有拿藥給他看,甚至那幾天都血塴

但我認為非常可疑的是,墮胎藥必須在醫生或護士面前當場吃下不能帶走不是嗎?

墮胎藥8千塊,我問台中市的朋友大家都說太扯了!還有,墮胎不是要簽一份同意書嗎?

這些通通都好可疑,但我老公說希望趕快和她撇清關係!所以沒有追問

之後說好慢慢分期還給她,某一天在我老公上班的半夜,女方帶了4個男人,

(其中一個是她現任男友)說要我老公在兩個禮拜內拿20萬出來,在這段時間要隨傳隨到

原本還說要帶他去警局,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我老公也說要跟他去!

對方又改口說先這樣,到時候會在打電話聯絡我老公

過兩天,他們講好只要還剩下欠女方的錢,

另外和女方講好在表面上會在包3萬6的紅包給女方,之前說的20萬不用!

實際上只要還欠她的錢就好!3萬6是表面講給女方朋友聽的而已

在11月5號那天晚上,我老公把剩下的1萬1千元拿去給女方,通通還清了

卻在還她之後沒多久,女方打來說,她的朋友知道我老公只有還她剩下欠的錢,

並沒有包3萬6給她!要我老公過去一趟!女方說不然她就死定了

還在電話中說如果我老公沒有過去處理的話,就要開始在台中市區抓人,

被抓到的話就要把我老公的腳砍掉!之後我老公過去,

他們一直辯稱我老公有答應要給他們20萬,後來我老公和他們約好隔天的晚上一次講清楚

11月6號晚上八點半約在一間現炒店,(我在家顧小孩

對方一直咬定因為女方和她在一起時才15?(今年10月27日已滿16?)

要告上法庭的話對我老公很不利,

而且還說當初我老公對女方說要是女方懷的是他的小孩就要跟我離婚,去跟她在一起!

但我老公說當時是跟她說"考慮"而已!可是對方還是一直堅持說我老公有這樣告訴女方,

最後卻欺騙她!要我老公拿錢出來解決這件事

 

我的媽媽和我老公的媽媽也有在場,氣的罵說女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也認識我!

為何還要主動接近我老公,還和他在一起,最後我老公選擇離開她,回到家庭照顧我和小孩

她卻不善罷甘休?受傷害的是我耶,一個銅板拍不響,我老公上勾是他的錯誤

但女方若是不去主動,也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雙方談到最後,我老公的媽媽當場先拿出了兩萬塊給對方

之後簽了一張協議書,說要給他們15萬表示和解,現在扣掉兩萬,

所以之後每個月初還要分期還他們13萬

但是我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對方一直強調誘拐未成年少女對我老公很不利

就算我去法院告女方妨礙家庭也沒用!是這樣嗎?

我有曖昧簡訊的照片,和女方聊FB/即時通的對話紀錄,還有錄音筆影音檔案

還有以上他們要求我們給錢那些話,能夠告他們恐嚇/勒索嗎?

女方現已滿16?,沒有與父母同住,自己在外租房子

請問我老公這樣會不會受到什麼刑罰?

女方叫人一起來跟我們討這筆錢,她是不是也有問題?

而且沒多久就馬上有男朋友,這讓人感覺很像仙人跳!

拜託請幫幫忙,我們家只有我老公一個人賺錢養我和兩個孩子還有其他開銷!

真的沒有辦法再多負擔這莫名其妙的13萬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03:53

在女方未滿十六歲時發生性關係,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行為時為準,現已滿十六歲並不會影響罪責成立。您也可以告對方通姦罪,但對方可能說您事後已經原諒了。

小漾 101-12-12 13:29

錄音路到他們發生關係證據時,女方已滿16?

而之前有沒有發生關係我不清楚!而且也無任何證據證明再未滿16歲時發生關係

對話中女方問我老公愛不愛她

這樣我老公一樣會犯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罪麻?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14:28

10月27日才滿16歲,有墮胎記錄,您認為滿16歲前沒發生關係?何況女方如果要提告,她講的話就是證據

小漾 101-12-12 14:42

那請問如果查出她說吃墮胎藥是騙人的

那對我們來說這證據是有利的嗎?

因為我詢問一些朋友認為她想要用拿小孩這件事情讓我老公愧疚而綁住他!

她吃墮胎藥的情形有種種疑點,但不過目前還沒去婦產科查證

真的很不好意思!謝謝你

小漾 101-12-27 21:58

律師

不好意思

經過我這陣子查證後

那位女的生日是1995年,84年次,10月27日。年滿17? 

這樣子刑罰方面是否和16歲有差別呢?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人在做天在看 101-12-11 00:17

12/4 晚上9點19分 我開貨車紅燈已經過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但蘇琬婷騎機車撞我中間,王財旺也跟在蘇蘇琬婷車後方擦撞,因為我慌張,害怕,我離開現場,有被目擊者追,拍車牌,昨天12/9日在警察局談合解,一開始跟王財旺談,說賠3萬,他要5萬,蘇琬婷有三個人他爸爸跟親戚,一看到來3個就知道不好解決了,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灌水3萬多元),我媽說賠6萬,他們要10萬,都是我媽在談,現場看他們也好手好腳人都沒事,我媽先賠 這15萬是不是行情太高了,我都跟他們下跪認錯了,還是要咬緊我,誰叫我要跑,如果沒跑,頂多賠個車損,也不用賠到15萬,這15萬我覺得被強盜一樣,被他們搶走,我自認我有不對,一開始沒紅燈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但蘇琬婷搶綠燈也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和解書也簽了,和解書也寫三方不能再反悔,錢當場付,對方只要錢,12/4到今天12/10我沒有一天睡好覺,我的精神痛苦沒有比他們少,這是我自己做的來的,很氣自己給家裡帶來這麼大麻煩,很想輕生,我很不孝,心情很鬱悶,我媽是怕我抓去關,所以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真的很不合理,我不想和解,大不了被關,我很自責就是了,如果我自行搜集證據,人並沒有受傷那麼嚴重,可以告對方詐財嗎?這口氣我吞不下

沃號率 101-12-11 21:29

天阿,遮曾失胎郭分惹!!

101-12-10 22:13

今年去郵局從新開戶 , 結果櫃檯人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警示帳戶

查了一下發現是我的銀行帳戶被人告詐欺

被告的時間為98年

去警察局報了案,說要等待開庭

請問這等開庭是要等多久 

然後我要如何蒐集一些對我有力的證據

98年我當時未滿18 , 銀行簿子是媽媽去開的

所以到簿子從未到過我手上 , 如今卻被告詐欺

我現在應該做些什麼事情來幫助自己

1.涉嫌幫助詐欺罪 2.可能要先跟母親確認帳戶有作何目的使用 3.重點應該在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也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鋼彈 101-12-07 03:20

您好

我的父親打拚工作了好久,存了一點錢,想從以前雜亂的居住環近換到三峽北大社區而買一間房子,想說未來可以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遇上不好的房屋仲介商,他叫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一開始仲介小姐帶我們看北大臻善美本屋時,根本完全就是空屋,仲介員秀秀小姐表示很多人看了喜歡,要的話我們必須要表示"誠意",先給定金約115萬,還說對方屋主是律師很忙,事後一問才知是屏東空軍知名政戰上校向X生。

日後決定購買時,才發現對方屋況表根本亂寫,前陽台外推也不知道,逃生門淹水許久造成生鏽卡死,飲用水管為鑄鐵非不鏽鋼,游泳池兩年未點交因為安全設施未安裝等等....致電動產公司,對方居然說,如果這麼多問題不要買啊!!!非常沒有服務精神,而且重點是,居然故意不說買方解約要給予6%違約金,企圖藉此不當牟利,直到投訴消保後,才改口6%可以不用收,但是屋主居然告我們霸占他們房子,而我們要求仲介商居中協調,居然表示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情。然而其中卻有詭異之處....

先前簽訂預定行動產購買契約時,已經約好某時要在簽定主約,然而在我們表明該屋問題重重時,簽約當日屋主又未到,反而動產公司卻反咬是我們未到,然後表示屋主是委託他們仲介商,這是哪一招???還好我們有兩小時錄影存證,證明對方都沒有來簽約。

日後雙方互相有存證信函往來,對方的存證信函,更是小孩子都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政戰上校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且日後再歸還我們115萬訂金,並且不放棄提告。這是什麼???而且還打電話到我父親上班的地方恐嚇,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更在我們依然居住本屋時,派員企圖斷水斷電。我們也心存害怕,想快點解決本案,找尋和畯動產,卻只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完全不打算還我們錢,更找代書事務所,企圖誘騙和解,而且要和解的文件,與上消保會調解,政戰上校都委託住商動產,而在新北市法制局李消保官面前,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屋主,和畯動產陳店長才說出一句誇張的話"對方有委託沒有授權"這是哪招????

現在在打官司,法官問我們要不要買這房子,我們表示本烏有瑕疵 ,應當降價金,我們則可購買,否則應歸還訂金與法定利息,對方堅持不降價,但也不退錢給我們,直到法官公文,才"考慮"要退錢給我們,然後我們要點交房屋給屋主,不能不當占有他房,但法官居然說11/22日(也就是一周)沒有歸還房屋一日應罰一萬元,我們就很想問,那他沒有把百萬訂金還給我們,是不是也該罰????然而法官沒說....

本案疑點重重,我們資料也收集很多,歡迎前來詳談,無良軍官竟然如此欺負百姓,且企圖逃避奢侈稅,與仲介業者私擬一份不合政府規範的"預定型動產購買契約書",明顯挑戰政府公權力,而且法官居然表示,屋況說明書填寫不詳,前陽台外推等等算是"小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試問????此例一出,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不是重大缺失,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公文一堆,但是和畯動產依然在營業),所以我們訴諸媒體,讓大家看看空軍軍官,無良仲介商還有政府是怎樣鴕鳥心態面對此事!!!!!!!

前案,法院判決11/22日,必需雙方歸還交易之物,我們必須讓對方點交房屋,而對方必須返還115萬訂金,但是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雙方互相歸還東西還故意沒帶,一開始進來點交房屋還雙手插口袋,下巴?的比額頭還高,帶著一個人,一樣四處看看以後,然後錢還沒帶。
問了30分鐘才要我們明天去跟住商拿,什麼東西啊...如此沒誠意又囂張的人,還是空軍政戰上校....我們直接向柑園派出所備案。
不然法院文書上寫我們一天沒交房屋,賠一萬,一年不就讓他們不當得利365萬,但是不還錢居然沒寫該怎麼賠我們。

11/23日,對方與我們連繫,返還115萬,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們,我們以支票非常不保險,堅持要現金。
在柑園派出所員警面前,點交現金後,住商動產三峽北大店(登記名:和畯動產)陳店長,居然在兩人以上員警面前,公然惡人先告狀,企圖汙衊我父母。
但我父母老觀念,想息事寧人,因此連反訴都不打了。

我十分氣憤以下兩點

一.政府無能,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但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與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二.軍紀渙散,在我當兵時,長官千叮嚀萬叮嚀,不可業外投資,避免軍紀安全,但是屏東空軍政戰指揮官向剛生,依然聯合不良仲介商業外投資欺負應該努力保護的中華民國百姓。

11/23日白天,空軍政戰官向剛生(賣方)和我父親,已經依約互相返還物品。
但過程火爆甚至電請樹林區柑園派出所員警戒護,因為對方在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陳店長指導下,處處刁難有關法院返還之文件。還公開的在三人以上,顛倒是非向警方訴說我父刁難可憐仲介商,好吧,這我小老百姓當然管不到。
而我們,依照法院和解判決上,對方一個月兩萬的租金,我們賠了價值19萬的冷氣組合給他們,這樣恐龍判決,自然會出現在我的部落格上。司法已經無可相信了!!!!!!


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請問為何投書總統府,但新北市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新聞曾經有案例,因為食品標示錯誤,導致過敏國民死亡
還有案例因為路標標示錯誤,導致用路人誤闖無路處而重傷

我很怕我父母心力交瘁累死,我抬棺上總統府,上了新聞,這樣蠶食鯨吞的事件才能獲得重視嗎???破窗理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台灣上演


所以我爸媽縮手,和畯動產有限公司全身而退!!!!
他們可以繼續營業,陳店長可以繼續說他房屋多美好的故事。
我們雖然拿回115萬,但賠了粉刷費,賠了19萬的冷氣給對方,好讓他們更增值買房子????
所以他們下次,依然可以繼續屋況現況表亂寫????如果對方又一樣的事情出現,會不會又反而賠什麼家具給這些惡人????
拜託你們,莫因惡小而為之,還是我在這次教訓上學到,我要當奸商去騙錢,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法律拿我沒轍!!!!

陳店長甚至不怕我們去檢舉,難道他跟地政局很熟???
陳店長說話一次比一次惡劣,我甚至都有錄影,難道他不怕台灣法律???

如今,住商動產存證信函,要跟我們收服務費....

如果一個服務 讓我上消基會協調兩次
事後交易不成立 我們還賠上六位數冷氣組給對方白白拿走
對方還跟我要服務費????
這樣的服務我給了服務費 請問全天下好的服務 我該怎麼給服務費????

請正義律師拜託你們 幫幫我的忙

0983726671張爸爸

0939514728張小弟 敬上

 

12/8 補充:

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實在過分

請問1.我們縫反告他們 請求精神賠償

2.存證信函上限時七日 否則提告 我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而現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雙方也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因此,您們也可以向對請執行115萬元的部分,至於仲介的服務費,您們可以先拒?,但仍應回頭去看一下您們的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 ... (恕刪)

我們已經要回115萬

但是損失冷氣組與木造裝潢(更正39萬元 非19萬)

如今交易未成 我們當然不會給錢

但現在再煩惱要怎麼回覆對方 才不會落入對方圈套

另外請教我們從入住後6月開始

頭痛到現在煩惱到現在

請問這樣的事情 可以控告請求精神賠償

阿吉 101-12-06 12:21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

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

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阿吉 101-12-06 11:48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7

建議檢附簡訊內容及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比較簡便,

不過要說明為何借據上的姓名跟你聲請支付命令的名字不一樣

煩惱Q 101-12-05 21:10

    我今年滿17,可是我有一個快30歲的男朋友,我們在一起半年多,快一年了。被我爸爸發現之後,他開始反對我們交往,因為他是"公務人員",所以隨便一查就查到了他的資料。他打電話警告他,叫他不要再跟我有任何聯絡了,電話什麼都不准接,不然我爸要告他!可是我們就只是很平常的交往,雖然有超線一點,但平常我們都看看電影,逛逛街,他也沒有什麼紀錄,問他的朋友也說他只是白目點,不會到去幹壞事。

    我們都是單親,他還有他爸爸要養,我不想害他,但我真的很想跟他在一起,但我又很害怕他被關,他也說就等到我18歲甚至是20我們再繼續,可是我很害怕,如果我滿18歲繼續跟他在一起,又被我爸爸抓到,他會不會被告?如果依我現在17歲的年齡,我沒有離開家超過24小時,可是依我爸是公務人員來看,被抓到他會不會被告?如果只是單純去看個電影或逛街,甚至見面聊電話,如果他拿通話紀錄當證據,他可以告他嗎?

如果沒有涉及和誘情形 應該是沒有甚麼刑事責任

polly 101-12-05 08:53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遇到一個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懇請各位幫幫忙,一個條文或是一個類似判決的提點都可以,萬分感謝!!!!!!!

事實:

    甲向法院以90萬供擔保聲請對乙假扣押,扣押物有機器設備與辦公用品,現雙方和解,甲撤銷假扣押,未返還扣押物,卻諉稱已返還,乙遂向法院提起民法184侵權行為損賠與226給付不能,法院認為舉證責任在乙方,乙需舉證扣押物之價額,故乙提出所有查封物品之內容與價值,一一列舉,共290多萬元。

    法院認為乙確實有受到損害,但是甲否認此390多萬之金額,乙應依民訴277條前段負舉證責任,提出其他證據證明所受之實際損害。

 

問題:

    1.請問該如何舉證扣押物之價額呢?法律依據或相關判決為何?

    2.甲既以90萬元供擔保(一般實務以標的價額之三分之ㄧ供擔保),可否得

     據此認為甲亦承認乙所受之損害至少有270萬元?

    3.法官的意思是我們要舉證各項物品攤提折舊後之金額嗎? 

    4.查封物品之價額,計算時點是依據被扣押時之價額或是啟封時之價額呢?

 

非常謝謝大家!!!!!

班森 101-12-04 15:58
我在92年的5月30號 因為被同學故意絆倒 導致我右手肘骨折到現在都還沒好
不太能伸直跟彎曲讓我因為手的問題做事情都有些不便 身體部分也會因手的關系而容易酸痛 去很多家醫院都說沒辦法回復以前的樣子,當時我媽媽說要去告他,但是我阻止了......
現在我後悔想告他了,但是不知道法律追朔其是否過了 ,還有我該如何去做告他的行動? 要證據的話我也只有去醫院跟醫生拿的什麼手受傷的証明(不知道那個東西要怎麼說...)

 

1.傷害刑事告訴需6個月內提起 2.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需在2年內提起

班森 101-12-05 00: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傷害刑事告訴需6個月內提起 2.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需在2年內提起

就是我已經不能再告了嗎?

Ryan 101-12-03 14:55

您好:

我最近發現大學時期的同屆同學,曾經在他個人網誌上指名道姓的罵我,

說我"無能至極",對於這種無理批評及利用公開網誌貶損,讓我名譽受不白之冤,

請問這種狀況下,我是否可以告他 加重 公然侮辱罪?

因為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律師文章:
----------------------------------------------------------------- 

第309條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網路上以文字方式謾罵他人,實質上已經構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這不是單單三百元罰金就可以解決的。

----------------------------------------------------------------- 

照這個法律來看,他在網路公然貶損我的名譽,我能告他哪幾項法條呢?

公然侮辱罪,加重公然侮辱罪,另外是否還有關詆毀個人名譽之法條呢?

我查了一下,如果我個人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就不用寫訴狀,

僅需備齊證據(將網誌印下來)即可對嗎?這部分是否僅為刑事部分?  

那有關民法的部分,又可以告他什麼呢?
需要怎麼告他呢?步驟有哪些?怎麼樣向他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呢? 

我個人非常重視名譽,所以對於他公然在公開的網誌上詆損我的名譽我感到非常的不能接受,

該如何處理上述這些問題才好呢?

感謝幫忙解答,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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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大陸配偶的雖人 101-11-30 11:39
  請教律師問題: 

先把故事簡單告?明.

1.(前言)97年3月,我被大陸新娘拿刀殺我,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他菜刀.此部分已經聲情再議成功,但是再議還是被檢察官不起訴大陸新娘.原因就是一起搶菜刀的鄰居做偽証”沒有幫忙搶菜刀,也沒看到大陸人拿菜刀,也沒有看到菜刀”.不過,大陸人在其他案件的答辯自己寫的答辯狀(這個也有給檢察官,但是檢察官還是不起訴)是”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菜刀,他拿菜刀是要自衛”.(大陸新娘真的很坏,就是要來臺灣要錢,做少奶奶).

2.(本案件問題)97年10月,大陸人謊報遭受家庭暴力,而當時社工極為糊塗(後來又因其他大陸人謊報,其他社工又再一次搞烏龍,我找到臺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最高長官,長官了解之後,也倒茶代替他們向我道歉了)!我全身佈滿傷痕,也有醫院淒慘的?傷單;大陸新娘也去?傷,絲毫無傷得空白?傷單(我哪裏可能打女人啊).97年10月大陸人將當時1歲的孩子搶去暴力中心居住,以恐嚇威脅跟我要錢,不然不還孩子,也恐嚇要把孩子殺害,要把孩子帶去大陸,永遠不給我孩子.

我再緊急之下,去把孩子護照申報遺失;也給了大陸人200000現金(這點有證據給法官).
雖然我告訴法官,當時家庭暴力發生,大陸人把家庭打亂,我整理家裏,找不到護照是事實,所以遺失;而申請
護照遺失,也的確是被大陸人恐嚇帶走孩子,我要阻卻大陸人申請簽證帶孩子出境,所以我也承認50%是遺失的心態(因當時我也無法確認護照真的是否在他手上呀!!),法官堅持認定我”我主觀意識下,我知道護照在他那,所以我犯謊報護照遺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當然法官已經調?我們兩造的燕傷單,也請 法官調? 臺北市家庭暴力中心的記載,記載中果然大陸人97年10月向暴力中心荒唐陳述”我如何揍他脖子,肩膀,如何狠狠的K他,打得他要死要活”。所以,已經明確證實他謊報家庭暴力,也已經明確證實他以孩子向我勒索金錢。(法官建議我 保障自己權益,另案去控告他的勒索強制)。 

我當庭也有問法官,如果我不把孩子護照緊急遺失,孩子就已經被他弄去大陸!那也不是申報遺失之後給的200000元可以處理的!

但是我沒有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還沒有告訴法官,在本案半年前的97年3月他才恐怖拿刀的司法案件。(媽的,這個大陸人很狠!?了錢拉。)

問題一. 我簡易法庭已經開庭,法官希望下次開庭我認罪,”使公務元登載不實”,你覺得我要認罪?
問題二。認罪協商,是不是會在開庭時候,當庭知道認罪協商的話,我會判如何?還是我認罪了,法官後面來亂判?
問題三。我是否需要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

問題四: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法條不是規定“ 使人有受損害”嗎? 就算是我 ”主觀認知護照在他手上,而去申報遺失“, 那有使人受損害呢?那不就沒有違反法條?  
阿志 101-11-29 23:45

請教專業律師

1.因工作業務在辦公室去電與同事溝通,但解釋中遭受對方罵"我替你老闆罵你混帳",是否已構成公然污辱罪,臨時被罵無法錄音,當下只有我聽到,但其他同事未實際聽到電話與共見共聞是否成立,只聽到我和電話那端的同事說沒幾句就被掛電話,可否要求警察對行為人測謊,或對質方式查獲證據,也有2位人證。

2.自己工作事實依法辦理亦是自己的份內工作,被行為人扭曲為注重自己績效有影射自私自利,行為人將訊息傳達給全體同仁,與事實有關,是否成立毀謗罪之實?

3.以上問題已向警察局報案,只報公然污辱罪,尚未提到毀謗罪之實,警察先生說一定要有錄音,不然檢察官不會受理,可是臨時性的對談,與行為人淡如水之交集,怎知會被公然污辱言語相向,請律師協助回答,依實際情境回覆,小張已經上網瞭解成立公然污辱罪及毀謗罪之條款,這樣情境如未來官司,可勝訴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30 00:12

公然就是要第三人聽到。您這樣很容易被反控誣告

fufuchen 101-11-29 18:05
律師您好: 請問我的母親因在夜市(擦撞)某婦人,被告肇事逃逸,但當時母親並未察覺有擦撞到人,且警方調查也並未加速,因此一審收到公共危險罪不起訴處分書,又被檢查官提起公訴,這次被判決有期徒刑八月。也已服勞動服務40天。(未與對方和解,因對方開出20多萬的賠償金,母親認為太高)請問這次再上訴,若提出新證據,有可能更改判決嗎?或若判刑確定,就無法更改呢?
已經判決 也服勞役40天 案件不是確定了 是要提出什麼上訴? 應該是再審或非常上訴
阿亮 101-11-26 18:05

因為老婆外遇,後來離婚,離婚協議書裡內容,一條有提到,目前我名下的房子(有打上詳細地址)未來我的女兒是唯一繼承人,女兒為共同的,但因為工作關係,女兒都是在外婆家生活,很怕未來女兒會被他們洗腦,因為老婆現在還跟對方在一起,聯合起來要設計我,所以我打算把房子賣掉,如果賣掉,到時賣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都是女兒的呢?想請教一下,先謝謝律師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 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 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 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 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 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 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是遺產 所以得到的價金當然不會變成女兒的財產

阿亮 101-11-26 18:1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我是否能以當時精神狀態不佳(受到這樣的創傷)為由...這份切結裡不成立呢?

cat 101-11-25 01:26
因我家人是在醫院當護士

然後有家屬的女兒住院

因他女兒一直哭

就責怪護士還罵:你沒看到我女兒這樣哭嗎? 你這麼沒良心 以後一定會被強暴


護士是照著醫院方式卻被這樣罵

因身邊剛好沒證人 只有他老婆==

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或是用其他方式要他道歉呢?

希望大家可以給意見或告他的方法 麻煩了 謝謝 2012-11-24 01:48:43 補充

我家人的學姐 也被同一個家屬罵 可是是不同時間 也沒證人

可以一起提告嗎?

2012-11-24 01:51:45 補充

可是錄影不是沒聲音嗎? 請問這樣也可以當證據嗎??

林智群 (klaw) 101-11-25 14:28

如果沒有證人錄音,恐怕告不成

黑糖 101-11-23 01:13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是這樣得 當初我朋友(甲)因為跟他女朋友發生糾紛,所以動手打了他女朋友 那因為,我的個性屬於比較愛管閒事,所以當下我希望我朋友(甲)能出來講清楚 但是後來,我同學聽到這件事,就很生氣的打給我朋友(甲) 好像是有問候到他媽媽之類的話吧!我朋友(甲)就非常不高興,要求我同學出面道歉 當時並沒有告知地點,所以一下課,我就帶我同學,到了某一個公園,並告知我朋友,我們到了xx公園 後來,我朋友就說要改在土地公廟,就光地點,我們就討論了好幾次 再最後一通電話中,是我朋友(甲)女朋友接的,她在跟我講電話時 我聽到我朋友(甲)在旁邊說,她要帶很多人跟西瓜刀,當下我就因為害怕 就告訴他女朋友說,要帶人是不是沒關係,之後因為我想說基於保護自己跟我同學之下,我也找了人,但是,我(並沒有在電話中告訴,我找來的人,有要動手) 之後,我找的人就問我,發生什麼事,我就告知他大概情形(如上)我就跟他說,對方好像有帶東西,有大概10幾個人(因為害怕所以找他們來,並且,從頭到尾 並沒有說要動手,出自於自我防衛)後來他們到場,就問我說人在哪裡,就看到他們手上帶著東西,當下我就告知他們,沒有要動手,先等對方動手,我們在動,我還有跟他們說,東西收起來,但他們不聽 誰知道,一到現場,他們就因為(甲)的態度不是很好,就開始動手打了甲 那是後我跟我同學,全部傻在現場,完全沒動手,只是傻在那邊,當下腦中全部空白,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也沒有阻止了,後來看到我朋友(甲)倒在地板上,他們才趕快跑,我當下看到我朋友頭破血流,我就嚇到了,因為我害怕那種場面,所以我也跟著跑了,但是在當下,我有想到要叫救護車,於是我就打了約3秒的救護車,並沒有救護人員接通,我就掛掉了,因為當下,我非常混亂,我只知道打人的,較我們趕快跑,所以我也跟著跑了,但事後我朋友(甲)他女朋友有打給我,並告知我我朋友(甲)被打到破頭,我另外一個朋友(乙),我們走的時候,他跟我們擦肩而過,因為看到他,所以我就放心離開了,結果我朋友(乙)打給甲的女朋友,告知她她男朋友的傷勢,她女朋友當下馬上打給我,並且一直詢問我,到底是怎樣,當下我就簡短說明一下,後來要求她女朋友馬上打給我朋友(乙)要他趕快叫救護車,後來我又有親自打給(乙)要求他馬上叫救護車,但誰知道(乙)說先不要,他怕事情鬧大,我就跟他說,不要管大不大了,先報警,結果,我朋友甲的姐姐打去,他就把我電話掛掉了!事發經過大致是這樣 我現在想詢問的是說: 第( 1 )動手的人是我找的,但是我是(出自於保護自己跟同學),因為當下有聽到,甲要帶人跟刀,所以我才找他們來,到現場我也有告知不要動手,誰知道,他們就太衝動手了,現在,我沒有證據說我有說(不要動手)這四個字,我要怎麼辦? 第( 2 )當時是以棍棒之類的攻擊頭部,但是兇器都帶走了,現場只留下了大鎖,大鎖是我的,但是後來我借給了我同學,在警訊筆錄他也有承認,原本是我的,但後來他跟我借,可是當時大鎖確定沒有碰到甲,但警方說大鎖上留有血跡,這要怎麼辦? 第( 3 )現在動手打人的反過來咬我,說是我跟我同學動手打人的,那我該怎麼辦?可是甲的筆錄上面,又有說(除了我),其他人都(有動手),那我到底要怎麼辦?我確實是沒動手!現在動手的3個反過來咬我們3個,所以我們3個跟動手的3個,筆錄都在互咬對方3個,警方現在認為是串共! 第( 4 )這件官司,我有沒有辦法申請法扶,要多少錢? 第( 5 )我一直要去關心甲,但他家人不願意讓我們靠近,那又要怎麼辦? 第( 6 )我同學也沒動手,當時他站在我旁邊,也是傻眼,他們也沒打電話報警,也是匆忙跟著離開現場,因為跟我一樣嚇到, 可是他們沒證據說他們沒動手,該怎麼辦? 開庭時我要如何陳述?甲的女朋友也願意出面幫我作證,為什麼我要找人,而不是一開始就找人,當時他在他男朋友身邊,但後來就先離開了,因為門禁關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有可以聚眾鬥毆,傷害殺人罪來偵辦. 二.基本上本件仍需傳喚當時在場的人來作證,才比較可能還原當時的狀況. 三.他們確實有可能會串證,但此僅能透過交互詰問程序來找出破綻. 四.您可以去法扶基金會申請看看,若法扶有通過,即可幫您免費打官司. 五.關心的誠意仍要持續維持,以利將來減輕其刑. 六.有無動手仍須回歸到傳喚證人來證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Iris 101-11-22 13:13

您好,我的前主管兼朋友自去年開始,碌續向我借款

2年來累積的債務近20萬,我目前掌握的證據如下:

1、轉帳記錄15萬左右(他個人的、他房東及他朋友的帳戶)

2、簡訊記錄(但只有他傳給我的帳號,沒有言明借款

3、我和他用line討論他積欠的10幾萬是否要還的對話記錄,他有言明會還,只是我不同意還款方式。

我想請問:

1、是否可向法院直接申請支付命令?這些證據法院會同意嗎?

2、如果他提出異議,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和解:他會照樣拖欠, 我該怎麼辦?

       打民事官司:會拖多久?勝算多少?如果我輸了怎麼辦?

3、前公司於今年2月對他提出背信侵佔公款訴訟,他也承認了,

      這點對於法官判決會有怎樣的影響嗎?

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1-2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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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1-22 22:49

你這些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會准,

不過萬一對方異議的話就會轉成訴訟,要有打官司的心理準備,

以你手邊的證據,官司應該會贏

101-11-21 17:59

請教各位前輩,依據網路上所註明公然侮辱所需提出之證據如下:不知是兩者其中之一即可,還是兩項必須兼備?感謝~

1. 準備 2 個證人證明情狀公然

2. 錄音或請證人證明他的侮辱行為

GOODEE 101-11-20 14:42

臉書私下傳送訊息給某人
內容無關暴力、恐嚇、謾罵等詞句
單純要求對方提出在某公開頁面說我騷擾人的證據
對方卻說我在騷擾他,請問"騷擾"是否成立?
是否可告對方誹謗公然侮辱?起訴的機率高嗎? 

DAVID 101-11-18 12:55

A-房屋真正所有權

B-A朋友

C-藉名登記名義人

A請B代為找尋可以借名登記人頭後來B就找了C 於是本案有監房屋因此登記於C名下

100年間a與b因細故爭吵.b圖然跟a表示登計於c的房屋是它所購買.a當下便對c題起{圖消所有全反還登計}民事訴訟..

px:b請了律師幫c打官司..所以c的訴訟代理人於過程中自然都是說此房屋出示一張借名登記書上開庭中c成任並非所有全人只是借名登記.但是受b所托並非a.自然a無權請她返還..面c受b委托界名登記於等等

言詞便論最後因為請來b當證人說明..b因此當庭做了偽證.法官隨即宣布判決時間

問題來ㄌ:a後來發現(因為c本來有提出反訴.後來是因為a去c住家找她.c巷a表示她不願意介入a跟b的糾紛房子是誰的就交由法院去判.但後來a告訴c 她委任訴訟代理人也提出告訴)

過了不九.a便接到撤回反訴通知.且通知上有c親筆簽名

就是這個簽明後來a來去比對借名登記書上的簽名發現是完全不同的筆跡..

請問律師這樣a要怎ㄇ做ㄋ?

律師是b請的但他卻市c訴訟代理人.而於開庭的答辯狀內容均都力挺b為所有權人.主張a無權

所以這張界名登記書決不是c所親簽的但卻是她提出的證據之一.幕後不用想也知道是b與律師在主導這件官司.且筆跡有點類似為b所寫

a該於本案提出或追究界名登記書為何人所簽名的嗎?

還是對b另提刑事告訴?

或是因此對c主張?麻煩律師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1-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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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 101-11-18 08:23

請問各位前輩:

本女子與母親住於嘉義縣的義竹鄉下,前面住有不正常的鄰居~~~敘述罪證:曾拿刀殺妻最後導致離婚,毆打父親,到處說人是非;當過內衣賊,偷看婦女洗澡~~~~因為我晚間6:00左右會到戶外倒垃圾....那人會一直盯著你看或者,前陣子早上要出門時,那人也剛好開後門出來又盯著你~~~我已經跟他有跟他罵過一兩次~~~我被嚇到受不了後去報警,他們家裡卻說我沒證據,後來警察有過去問他們口供錄音了!!!!後來我有請人來家中前面裝兩支監視器,想慢慢搜到比較充足的證據好一次告發他~~~~請問大家或專業的律師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我怎麼去蒐證好好的舉發這種不會尊重人的不正常之人!!!??

 

 

薇薇 101-11-18 07:57

請問各位前輩:

本女子與母親住於嘉義縣的義竹鄉下,前面住有不正常的鄰居~~~敘述罪證:曾拿刀殺妻最後導致離婚,毆打父親,到處說人是非;當過內衣賊,偷看婦女洗澡~~~~因為我晚間6:00左右會到戶外倒垃圾....那人會一直盯著你看或者,前陣子早上要出門時,那人也剛好開後門出來又盯著你~~~我已經跟他有跟他罵過一兩次~~~我被嚇到受不了後去報警,他們家裡卻說我沒證據,後來警察有過去問他們口供錄音了!!!!後來我有請人來家中前面裝兩支監視器,想慢慢搜到比較充足的證據好一次告發他~~~~請問大家或專業的律師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我怎麼去蒐證好好的舉發這種不會尊重人的不正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