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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玲 102-03-07 21:42

請問  媽媽在加護病房時 受到護士不親切的照顧 爸爸生氣之下 跟他說:你作一名護士應該要有愛心跟耐心 如果沒愛心你就不應該當護士 後來護士就去提告爸爸妨害名譽  第一次檢察官審問時院方派出一名護士做證人 說我爸有罵那名護士沒路用 門關起來打我太太 我要告妳 讓你沒工作  問題是我爸根本不是這樣說  而且我弟弟也在場 後來檢察官說親屬作證 證據很薄弱  可是他們叫出來的也是院方的人 這樣對家屬不公平吧 後來第二次審問又出現兩名護士出來作證 說我弟弟人在外面怎麼可能聽的到 可是事實上我弟就在我爸身邊  可是檢察官就聽院方的說詞 懷疑我弟作為證  還說要送上法官那 請問 第2次跟第1次檢察官態度大轉變 是不是因為我們沒請律師呢 還有萬一我弟真的被判有罪 會多嚴重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弟弟可能會被檢察官偽證罪,若您所述為真,則本件確實屬於冤案,所以要視後續檢察官如何處理,且偵查時未有律師在場,所以對被告會比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實務上確實常耳聞:沒有辯護人的被告會遭受檢察官較嚴厲、不禮貌的對待,既然本案的檢察官目前對您家人的態度不是很友善,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橘子妃 102-03-07 18:00

您好~

我想請問

因為對方酒駕撞我..(車主和肇事者非同一人)

(我們未和解..對方刑事已經判4個月)
目前要開民事庭..(被告是肇事者+車主)

1.法官要我去申請車主和肇事者的戶籍謄本..
但是戶政機關要我提出對方的身分證字號..
請問我該如何申請出車主的身分證字號?(酒駕肇事者的身分證字號我有..)

2.車禍牙齒掉了3顆..需要植牙..但是我還沒有錢可以去治療..
所以沒有醫療收據..法官又要我提出證明植牙的費用..
請問我該如何舉證?

3.因為車禍我腿骨斷了..有開刀放鋼片..今年6月還要再開刀將剛片取出..
又一定會有費用支出..法官又要我提出相關證據證明開刀會支出的費用..
我又還沒開刀..也沒有收據..請問該如何舉證?

4.看護部分..法官也要我提出收據..可是我都是家人照料的..開刀後的1~2個月..
幾乎都生活無法自理..關於家人看護的部分..我又該提出甚麼樣的證明?
(醫生有開診斷書..有註明"需專人看護1個月")

律師幫幫我~~~我真的是什麼都不懂..但是撞我的是酒駕..應該要有程度上的逞罰..至今我未獲得任何賠償...請幫幫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般而言,損害賠償之請求除了要能提出具體的請求項目外,再來便是證明該項請求之因果關係以及證明損害賠償額,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企鵝 102-03-07 08:24

我父母未結婚在83/3/9生下我
父親在我幼稚園開始就未盡到養育責任(包含未給母親金錢)
在國小時候 突然離開了我與母親 對我們母子不聞不問
後來電話也換了 現在完全找不到人 已經六年連絡不到(國中三年,高中三年)
我在過兩天(3/9)就滿十九歲了
請問如果我想告他遺棄罪 可行嗎?
請問如果他突然在未來某天告我棄養 能告嗎?
因為至今還沒有辦法找到他 我要怎麼告他?
還有證據問題 請問我要怎麼提出證據?
謝謝你的幫忙!! 

附註:我父親至今未向法院申請領養

 

 

1.雖然或許有未盡扶養的事實 但如果另有扶養照護的人 要構成遺棄罪可能有問題 2.不過你還是可以依法先提出告訴 至於是否真的成立犯罪 就讓司法機關去認定

于珊 102-03-06 08:59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強制把爸爸趕出家.把門鎖全換了,他的所以東西直接打包放在家門外,這樣要附上什麼法律責任嗎??如果是遺棄罪,那我是不是也能說他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因為房子是在我的名下!由於爸爸嗜賭成性,又不賺錢養家!還在家裡偷錢,離婚又不肯簽字,要求安家費才肯離,媽媽常年幫他還了一堆賭債,他一點悔意都沒有,覺得那些都是應該的,像個無賴!!由於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賭債是媽媽還的,媽媽是跟保險公司貸款拿錢出來,不然就是上班的錢,如果要訴請離婚要怎麼辦理??需要什麼費用?擔心之後他外面又有賭債又要我們幫他還,是不是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我真的很不想讓他住在家裡!!

1.有沒有扶養跟是否同意他住在家裡 沒有必然直接關係 2.特定情況 子女依法也可以訴請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0

如果你父親真的沒有盡到父親責任,法院通常不會判你成立遺棄罪的,至於撫養義務可以請求酌減

蔡律師 (蔡) 102-03-09 21:52
回覆 于珊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強制把爸爸趕出家.把門鎖全換了,他的所以東西直接打包放在家門外,這樣要附 ... (恕刪)

遺棄必須看對方幾歲?基本上您可以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本律師事務所提供電話免費法律諮詢。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請您攜帶資料與律師預約面談,以維護您的權益。詳細服務請看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1

無言傷悲o風 102-03-05 14:09

有個女孩 不知幾歲 剛從網路認識不久 說心情不好 來我家玩一天(她台中我彰化)

卻第2天要帶她坐車回家時 突然說 家人不讓她回去 卻賴在我家

要她好好跟她家人說說 怎樣也不肯 就說她家人對她不好 很討厭回去

我怎勸也勸不走 也沒罵她趕她 我真無能為力 也沒她家人電話

每當要勸她回家 卻以自殺和殺人 等威脅我 和老罵髒話鄰居和家人都能聽到了

(而我爸當時有中風過 又車禍手腳斷在休養沒法管 我媽之後有幾天當24h看護回家休息也累到沒法  只能勸說 別吵了  好好說就好)

然後能勸她回去後 她卻一直拖時間 在那邊電腦聊色 不肯走

每次都拖到班車都沒了 就直接去睡

而我也是每天都在勸她

真是遇到精神不正常的人....

在我家老花我的錢 佔我的電腦 還會偷用電話 不在時還會偷拿我或我弟的錢去買東西

還會威脅我國小4弟把他的電腦也給他用  並叫我弟把功課拿出來要教  結果 卻把我弟功課全撕了

害我弟在那哭     且暫用另一個房間我弟的電腦 電話 也是在我弟面前耶

她還有病到 以為我弟看不懂字  聽不懂那些      當我要勸她別去另個房間 和勸她回家

卻只會把另個房間 門鎖上   在那顧聊色   那在另個房間的我爸是有辦法?我國小弟弟是有能力管?

還會要求我買手機給她

她用電腦電話 卻是都在用來聊色    平常每天她都會自慰上幾次

電話費都被她偷用了幾千塊 光讓她吃喝 就花了 一萬多 真的很罪受

跟她認識的人 有很多都跟她做過 交往關係很亂 她在她家時 還會常出門喝酒 打架

然後有幾次她居然想我陪她做愛  而我不想 拒絕她多次 卻還是威脅我

而我下體也被她碰到 嘴也有碰到一下子 但我並沒把陰莖放入她陰道內

因為我很討厭她 很不想被她碰 為了不讓她煩 我自行打手槍把精液打出來

而她卻把精液拿去吃 況且她在我家那時 月經已經來了

其中這種事只有3次  只有一次是有用嘴碰過我陰莖

但我根本沒碰她  拒絕她後 她還是過來用我

然後終於過快2個禮拜 終於她說 她家人肯讓她回去(我也有聽到她家人說可以)

我要載她去坐車時 也是一直故聊色 不肯走

說我讓她走 就威脅會告我 或怎樣的還要我之後弄手機給她

終於我把她勸去坐車 趕上最後一班車後

她終於回到台中時 打電話給我  說她等一下就回家了

她說暫時沒公車 等會請家人來載  我就跟她說好好快回家休息 別再胡鬧了

再來過了2天    她卻被警察抓了  說她在街上遊蕩2天沒回家

到警局後卻誣告性侵     胡說我跟她性交4次 陰莖有放入  有去做驗傷報告

但報告又沒顯示有我體液的資料 這就奇怪拉   而且醫生應該會驗出她那時還有月經阿

就算驗出來有擦傷 也是她平時就每天就經常自慰 關我什麼事!?

也很奇蹟的 知道我的地址

事發生在我家 我房間 我房間只有一個大雙人床   電腦和電視也都在床上

她平常就在我床上暫著電腦聊色    兩人雖都睡在同一張床 但我也都沒碰過她

我平常在家都是穿一條內褲  睡覺(男的這樣正常吧)

而做筆錄時我也都是照實說      說我根本沒碰她阿   是她威脅我  雖有被她碰到一下子

但我為了不讓她碰  也是自己打手槍出來的

警察卻說 不管是不是她威脅自己碰我 我沒碰她  嘴有碰到 就叫口交   就成性交

但被侵犯的是我耶!  有沒搞錯!!!  只是因為她是女的 法律就不管對錯都是男的錯?

結果警察又說她未成年  才15歲 而我22   況且我也說明 我那時根本都不知她幾歲

又是她自行碰我  我要何處理?   警察說那時要逃離現場 或報警才對

我人就傻傻的 我怎麼知道 要報警?  說到逃離現場?這是我房間我的床耶!

而且我有高血壓 腳有痛風 尿痠 以前腳底也開過刀   下班一到家 放鬆後 我雙腿就無力了

連走去上廁所有時可能累到要用爬的  一到家 我就只想休息了  我是能跑去哪?

結果之後我被起訴就更奇怪了 驗傷沒我體液資料 也沒其他證據 這樣就能告我?

檢察官卻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所以不該會受到她威脅 不採信我的解釋

既然她都沒證據 為何還能起訴我?  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就輕信她的謊言?

 我165 /89    她約158  /50左右

而我筆錄時也有說 是她碰我 我沒碰她阿  她威脅我的事 家人都有聽見 也看見我每天都在勸她

她威脅罵人的聲音都連鄰居都能聽見ㄟ   然而她那時 月經有來耶 我怎碰她?

醫生驗傷時驗假的嗎?  她那時月經來 是沒有寫上去?

就這樣過快2個月 現在要上庭

阿沒證據就能告我?   我說實話卻都不採信

而且她 平時就老愛拖時間 和說謊 怎勸也勸不來

我就這樣一直受她的罪? 況且是她家人不肯讓她回去 我能怎辦?

而且都過那麼久了 我是該再拿什麼證據?

我之前提的證據 只有她在我家期間 跟人聊色的資料 還有她和她朋友做愛

並且她用即時通跟她朋友說沒跟我發生關係 和我寫這些事情經過 (卻說不太採信? 我都有附上時間呢)

 而過那麼久了 就算警察再來調查鄰居有沒聽到她威脅我罵髒話等等 應該也忘了吧

而她就只有那莫虛有的亂說我跟她發生關係驗傷   且驗傷也沒體液資料阿

就因為她女的 年齡小(我並不知)且體型比我小             (很多大體型人都被體型小的人殺害呢)

這樣卻還被起訴    我該如何是好?  我人就很單純就傻傻的 不知該怎辦

她根本就是因為 我一直勸她回家 懷恨在心   之後卻沒回家 被警察抓後 誣告

現在起訴書來 說不採信我 再去警局說明後 卻說我遇到這種人很衰也沒辦法

都已經上法律程序了  只能法院上 想辦法    這我真無能為力

何況家裡還是低收入戶 怎有錢好請律師

建議您與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繫看看,是否可以申請由扶助律師來為您辯護。

扛壩子 102-03-05 17:11

介紹給我吧

無言傷悲o風 102-03-06 09:22

 現在是拿到 告訴單

上面寫因 我體型較大 又是男性 所以不採信我的證詞

法律不是都平等? 人權呢?

她也沒證據 就隨便誣告

況且我並沒碰她

醫生證明也沒說 有體液反應

這樣她是如何告我?

雖說她有碰到我一下下 但我也是一直拒絕她    正確講是我被侵犯吧

況且那時她月經有來 且我下班時 因為體質關係一到家根本就雙腳痛到不能走 只想好好休息

怎可能跟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這樣居然還這樣聽她說謊

現在是該怎處理好@@?

律師看到能給點意見嗎?

小宏 102-03-05 14:01

鄰居李太太拿著老公李先生的支票(票期為3個月),
來找我的母親商借周轉金,原因是李先生缺錢軋票
而我母親把錢匯給了李太太的戶頭
不料支票於三個月後到期跳票,
沒想到李先生竟避不見面,
並叫李太太告訴我母親,說錢是李太太借的
他不負責

身為一個兒子當然吞不下這口氣,挺身而出為母親討公道
支票人也就是李先生提出給付票款訴訟假扣押聲請

但是李先生依舊透過李太太轉告
他會請律師出庭撇清關係
說是他老婆拿著他的支票在外面亂借錢跟他沒關係
李太太來找我母親表明說她也很無奈,
李太太說她借的錢不是拿去繳貸款就是付票款
沒有拿去私藏或是隱匿,
不料李先生說變臉就變臉,也搬出家裡
並把借錢責任都推給她(李太太)

至今李先生本人也就是發票人也不出面來跟我們解決
訴狀已於昨日送出

目前手頭的證據
支票一張(李先生)
退票理由單一張(李先生)
匯款證明(匯到李太太的戶頭)

可以提供點意見嗎?
我的勝訴機率大不大?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05 16:47
回覆 小宏 的發言內容:

鄰居李太太拿著老公李先生的支票(票期為3個月),
來找我的母親商借周轉金,原因是李先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與其討論勝訴機率大不大,不如討論訴訟技巧的問題,債權人究竟是誰才是重點,如果以訴訟技巧來說,我會把他們兩位一起告進去,這樣總有一位會成功。

相對的,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實務上十件才過一件,要如何能對兩個人的財產都為扣押,就是聲請假扣押裁定的技巧了。

以上如有疑問,歡迎致電本所討論。

台大法學碩士 鋐珅法律事務所所長   郭詠晴律師

小宏 102-03-05 17:49
回覆 詠晴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宏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發票人是李先生,而來借錢的是他的配偶李太太,當時李太太說她先生愛面子不好意思出面來借錢,因此叫她拿支票來,所以我要鎖定的債務人應該是李先生本人是嗎?因為手頭上的證據只有退票支票一張(李先生的),退票理由單一張(李先生的),及匯款給李太太的匯款單,您說兩個一起告的話,是要告李太太詐欺罪嗎?還是用哪條告她呢?
另外我有去申請票信資料第二類查詢,發現債務人李先生已經跳票5張了,此張證明單在開庭時是不是可以當什麼用途證明的技巧呢?
至於假扣押裁定聲請書,我已經送出了,裡面有退票支票影本,以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各一張,理由內容填寫的是

債務人滯欠聲請人OO款新臺幣壹佰萬元,迄不給付,有支票影本及

退票理由單影本可憑。

債務人避不見面恐有財產搬 移隱匿之可能,致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

難執行之虞。

聲請人為保全強制執行,謹提出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影本以釋明上述事

實,如釋明不足,願供擔保,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規定,聲請貴院裁定

如請求事項所示。

這樣是不是沒有任何技巧可言.....?

那我的假扣押聲請是不是白白浪費了...

謝謝郭律師的答覆

小范 102-03-05 12:59
我有一個朋友,最近因缺錢 昨天 偷了超商的東西 被抓到 超商報案 通知帶我朋友 去警察局作筆錄 而後移送至地檢署 當天晚上飭回 據我朋友說 他跟檢察官說很後悔,坦承當天偷一瓶飲料 及 關東煮 價值約70元,也坦承在二星期前也曾偷類似價值的商品。 在今天早上 我朋友帶著和解書 想跟超商店長和解 超商店長卻要我朋友在和解書上改偷竊金額為1000元 才願意和解 我朋友不肯,於是找我來幫忙說情,結果店長一口回絕不願和解,並且趕我們走,我們只好悻悻然離開 我朋友的確在那一段時間常常去那家店消費,而那家店那陣子據店長說失竊不少東西 我朋友肯定他只偷過兩次,金額不過二百塊以下。那店長說有兩次錄影資料 但卻獅子大開口要我朋友賠1千 可惜我朋友並未錄到與店長的對話 想請教律師 竊盜罪 是刑事公訴 是不是要民事和解 才可能判不起訴或緩起訴和解不成 會很嚴重嗎? 這樣會被視為累犯嗎? 開庭時 若店家仍咬定我朋友要賠一千,是否可要求店家提出相關證據證明? 另外想請教律師 煩指點迷津 指導後續教戰守策 避免不利 感謝幫忙
回覆 小范 的發言內容: 因為刑事竊盜罪,若非親屬間竊盜,則屬非告訴乃論,所以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則檢察官多半會要求您朋友要跟商家和解,否則檢察官多半會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至於「累犯」部分,法律上的「累犯」是指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所以你朋友的狀況,應該會有的問題是,數罪併罰的問題而非上開所稱之累犯,基本上有和解才會有緩起訴的機會。                                劉律師敬上
 
JO 102-03-04 23:08

您好!

我是的工作是新娘秘書,日前在一整天的工作結束後,被新娘告知工作當天早上在她房間桌上的紅包袋裡的錢不見了,留下一個空的紅包袋放在原地,她們懷疑是我跟助理偷走的,所以就跟我們要了資料之後就到警察局告我們竊盜,日前我們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傳我們要去開庭,不知道我們在開庭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麼事?一個空的紅包袋是否可以當做證據?告他們侮辱毀謗的話,是在開庭的時候直接提出嗎?

 1.要構成竊盜  對方必須先證實確實有財物損失  以及是由新祕所竊取

   如果單純只有紅包袋  這沒有辦法證明什麼

 2.如果當場沒有證據並直接點名是誰竊取  是有公然污辱誹謗問題

    提出刑事竊盜告訴  可能有誣告問題

 3.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相關告訴

JO 102-03-04 23:18

您好!

如果他們沒有辦法提出相關證明,例如證明紅包袋裡確實是有放現金?或是他們要求要驗指紋呢?只要證明我們是清白的就可以直接提出告訴嗎?是在開庭結束之後就可以提出嗎?還是要等到驗完指紋之後才可以提出相關告訴?

謝謝

 1.你提出告訴並沒有時間或程序上限制  隨時可以提出   2.驗指紋未必可以證明什麼  沒有指紋不必表不是A偷的 

JO 102-03-04 23:2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提出告訴並沒有時間或程序上限制  隨時可以提出 &nbs ... (恕刪)

您好

之前在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要在開庭確定我們的清白之後才可以告他們誣告毀謗,有這樣的說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仍等到您的案件確定再另行提告,才比較妥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覆 JO 的發言內容:警察說要在開庭確定我們的清白之後才可以告他們誣告毀謗...

警方的說法並不正確,本件你隨時均可提出誣告之告訴,並不以該案已經判決無罪或不起訴確定為要件,只是因為誣告罪乃是以提告人虛構事實提告為要件,故一般來講誣告案件檢察官往往會等到前案已經判決無罪或不起訴確定,也就是前案經相當調查之結果有可能構成虛構事實提告的情況下,才會展開誣告案的偵查,以致警方有此觀念。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阿巧 102-03-02 15:23

想請問先生在結婚後就一直有外遇情形但沒有切確證據

只有結婚當晚msn曖昧對話.旅館發票..但未抓姦在床

婚後生活費也未固定給予

前陣子出現暴力行為丟東西但未造成傷害

且將我趕出門

跟他提離婚他拒絕

2年前因為壓力太大曾到精神科有做過一陣子治療

非常堅決想離婚..我能怎麼做??

整個費用大約需要多少錢??若爭取孩子監護權有機會嗎??

這件未必要往通姦的方向去打離婚官司

以免增加舉證困難

從你提到的這些未給生活費、暴力行為等等

律師大概用這些事證就可以幫你提起離婚訴訟

至於律師費用的問題,你可以打電話問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先生目前拒絕離婚,因此目前如欲離婚,則需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看您的婚姻關係具備何種法定離婚事由,以維護您的權益。

至於您提到欲爭取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一方,法院會審酌雙方的各項因素加以判定由哪一方擔任為佳,建議準備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煩惱 102-03-02 09:03
律師 您好 1律師是否登錄法院及登錄律師公會,才可以在該地執行業務? 2民事一審法官未確實調查證據,卻以對方胡說八道作為判決 可否駁回一審判決做確實調查證據? 3又法官在判決書中記載其他證據 : 其內容非是我言,事實是對方說 法官在判決書中記載不實,我該如何寫上訴理由
您好: 一.律師要登錄當地律師公會,才能執行律師業務. 二.對方民事一審不服,應於期限內提出上訴,並針對一審判決去提出爭執的理由.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ainr 102-03-02 02:18

各位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A與員工B本為好友,去年約十、十一月發生嫌隙不合。

今年年初一月員工A曾向老闆娘表示可能於年後離開去其岳父那裏,但並未說明確切時間。後來老闆娘與其懇談(包含調解員工AB),爆發出員工A自述曾於去年與員工B一起盜賣公司產品得手數千金額。當時在場包含老闆娘,主管4位與員工A本人。惟未錄音存證。後請員工B過來對質,兩人皆當面承認盜賣公司產品,公司決議讓兩人於年後離職,仍舊發與兩人年終,但並未約定離職時間,也並無悔過書或監視器證據存在,事發久遠也無報案舉動。

年後,老闆於二月與員工A談過,員工A表示他就做到二月底,資遣費他也不用拿。(因都口頭說法並未錄音。)但在年後二月中卻不斷向公司要求發與非自願離職書與離職證明,公司不願,表示只能發與服務證明書,於二月二十七日員工A懇談未果,員工A不願簽下切結書(證明其因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離職。),並已拿服務證明書離開。(服務證明書上有載明員工A到職日與離職日,服務時間與現已離職。)

員工A表示他與公司談話他皆有錄音,是公司逼退他而非他自願離職的。揚言會採取行動,因此公司目前無法得知員工A將如何做為,但又不能寄望於員工A不會有所行動。

另二月份薪水因公司發薪日為每月十日故尚未發給。

我想請問的是:

一、公司在無法舉證的情況下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公司嗎?(無須發給員工A非自願離職書也無須給予資遣費。)

二、是否可以依照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辦理員工A退保?(但勞保局似乎表示公司須握有實質證據,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四項似乎還是需要召開調解委員會。)

三、已發給的服務證明書是否表示員工A已離職,因此公司無法主張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項以員工A無故曠職三日資遣勞工並無須給予資遣費?但員工A並無辭呈也未辦理離職手續切結書)就已離開。

四、若最終須走向法律行動,當天在場主管是否可做為人證證明員工A的行為?還是因為只是聽員工A單方面自述因此無法舉證?另員工B可做為人證嗎?又是否會因此牽連員工B也背上法律刑責?

還是說本次事件除走向調解委員會之外,就只能給予其非自願離職書或者資遣費才能解決?公司實在不願開這樣的先例,但又不想向員工A妥協,麻煩各位律師們能幫個忙解答公司疑惑了,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員工先前盜賣公司產品一事,除了員工自己承認以外,是否還有其他事證可以證實此事?如有,建議公司得委請律師追究此事相關法律責任,如此一來,應該對於貴公司解決勞資爭議亦有所助益。

另外,自您提及的問題內容觀之,貴公司關於處理勞資事件的流程有諸多瑕疵,建議應委請律師為貴公司建立相關制度,以減少勞資爭議。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麗 102-03-01 18:18

您好: 想請教您,先簡短敘述事情經過,我去年有想換房屋想法,跟警衛閒聊後,於是警衛介紹有巢室仲介,並約定簽委賣,但當天她卻帶了兩人來,一位謊稱是先生,一位謊稱是姊姊,塑造一家人形象讓我卸下心房,說要跟我買房自住(經查他們無親屬關係)又說隔壁兩間都是經由她手剛成交,(6樓總價412萬一坪11萬)(2樓480萬也是一坪11萬),三人(都是房仲業)以孤鳥難鳴方式一直說服我,說我這社區就是這行情而已,於是我以660萬賣給她(沒簽委賣契約),第二天卻在591看到他們以1180萬出售我的房屋,我才驚覺被騙,於是對他們提刑事詐欺告訴,他們也對我提民事 履行契約,目前已經開五庭了,後來調查其實那兩戶是他們自己買的,卻沒有告訴我,這兩戶分別以625,635萬賣出,(坪數都是44坪,我家是74坪)他們的確是以412萬買,另外480萬我不確定,但他們412是如何取得?很大疑問?(我還在調查中)480萬是她跟屋主換屋來的價錢,跟我談時,這兩戶已在網路上銷售中(一坪16萬)我主張他們以專業經理人身份提供我不實消息,當然他們也推拖,他們不是用仲介身份來,純粹以買方身分來的,對方連擔保本票都沒開(有錄音檔)代書就把我房子過戶了,僅11天就過戶完成(代書也是他們請的),第三次庭時,法官也問了是否有開立本票,她說不確定,但 第四庭時卻補了一張本票,請問這算是偽造文書嗎? 我一直以民法72,74條(因我剛從美國回台定居,有提供綠卡)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係乘他人無經驗,因真的不之行情才相信他們的專業,及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做答辯,主張契約無效正確嗎? 還是有 其他法條更適合?   其實,他們就是"自扮買方身分"方式,故意不經手公司(沒簽委賣)讓消費?求償無門,我要以670萬買回,還騙我說要繳一百萬奢侈稅(經查是不用繳到的)手法之惡劣,,我不斷的找尋證據,證明他們的犯罪事實,
卻無意中發現警衛也是跟她們一夥的, 再仔細查證整件案件, 
跟本就是聯合詐騙案,還要叫警衛反控我, 叫警衛說我叫他做偽證, 又說我恐嚇她,,還好我都有錄音,,(我如有恐嚇他們,還須辛苦的跟他打這麼久的官司?) 手法可惡到極點,,,為這事情鬧到離婚,因為我執意要回美國去,因為我覺得我適應不了台灣,怎麼會這麼壞這些人?覺得人跟人相處怎麼處處耍心機,好累喔?而他卻誤會我是不是在美國有男人?我真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於是衝動下離婚了!後來冷靜想想..為什麼要讓他們這樣欺負? 我一定揭穿他們的詐騙手法 ,伸張正義..讓社會大眾知曉,希望不要再有人成為下一個受害?,
前幾天開庭, 我傳代書出庭, 
我詢問代書,問她後來補的一張保證本票, 為什麼沒有屬明我的名字, 
代書在法庭上,卻說本票本來就不用寫名字,因為那張本票是屬屢保公司的?
我不懂? 屢保合約載明:買方須向金融機構貸款?, 需開立以賣方為受款人之擔保本票,
代書卻跟法官說, 本票本來就不用屬名, 因為若買方不履約的話? 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 本票 還是要給屢保,所以本票抬頭不應屬名
可是合約不是這樣寫的啊?(從代書說的幾句話中,我就知道代書是跟她們同夥了)
合約載明:合約載明是說買方若不履約的話?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本票是要還給買方的?這才是正確的啊?
但她卻說,本票是要給屢保的?後來補的本票也確實沒押姓名?
那屢保不是變成兩條債權?真是令我百思不解?
我想破頭了...還是不解?
為什麼代書要這麼說?
本票不屬名就違反合約啦,怎麼合理呢?
是因屢保公司想有兩條債權,而不讓客戶簽屬以客戶為名的擔保本票?僑馥建金算是有點小規模吧,應該不太至於????不然他們要怎麼永續經營?公司不照合約走,可能性不太大..那問題出在代書身上嗎?
另外,合約載明,這擔保本票是要放在屢保保管,她卻說幾乎都是放在代書保管,因為寄來寄去麻煩?
這是什麼樣的屢保公司啊?
那我簽的屢保合約,我也不用照合約走嗎?我閱卷時,發現他們做了假合約銀行貸款(為了想多貸金額)於是我又對買方及代書提了偽造文書,開庭時代書還大方的跟檢察官說簽名處是她如何DIY剪接完成..又說實價登錄前,幾乎每個代書都會做假合約(只要客戶有要求)我真傻眼,難到她不知她已觸犯偽造文書罪嗎?(我想我遇到一個天兵代書了)

 屢保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是屢保保證書需當場由代書填保證號碼才有效,她給我的沒填(但確實有這帳戶,他們確實有入款項)其二,是本票沒屬名?

我想請教

一,我該用72,74,87條去主張,還是代書疏失的部份去主張契約無效?還是其他法條主張契約無效?對我最有利?

二,他們偽造文書罪是不爭的事實,怎麼他們態度還如此囂張跋扈?難到 他們打算讓偽造文書成立?(因為我那房屋若是以現在實價登錄行情,起碼他們可獲利進400萬)跟我繼續打官司?

三,屢保契約成立要件有三:我其中兩項已不符合了,可否對屢保公司主張契約無效?無效後買賣契約還是有效的嗎?還是我可以對屢保公司主張其他?又本票沒有寫我的名字,但代書卻把我房屋過戶了(因為合約載明:買方未開立本票,代書不能過戶)沒有屬名的本票,能算是有開立嗎?就委任關係,代書疏失,我可對代書求償損失,但我的損失要怎麼去定義呢?

四,屢保契約成立:其一中屢保保證書,沒有填保證號碼,契約是不成立的?倘若買方跑了,屢保公司可否主張這屢保契約無效?

四,我下次開庭打算提反訴,法官也同意,想請教我反訴該如何寫呢?

五.依您的經驗看我的案子勝算大嗎? 謝謝您撥空解答,,,感恩

謝謝 102-02-27 05:29

之前的判決結果與開庭通知皆遺失,現在要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清查對方財產,但因遺失對方的身份證字號所以違法向國稅局申請債務人之財產清冊,請問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查到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呢? 我現在手邊只剩下調解筆錄作為證據,但此筆錄裡只有對方姓名與住址,詢問書記官他也無法提供個人資料,會因此犯法,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做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判決書如果遺失,可以向法院聲請重發;至於向國稅局調閱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清單,一般來說同時提供姓名及戶籍地址,應可以查到相關資料。

另外強制執行相關程序,中間仍會涉及一些法律問題,建議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基於認定法院文書送達合法性之必要,法院一般會命原告提呈被告的戶籍謄本到院,因此前案或許有你們當時所呈報的對造戶籍謄本,有關對造的身份證字號,建議你可向原承審法院聲請閱卷影印該戶籍謄本,不過因該案結案有段時日了,卷宗應已歸到倉庫內,所以法院應該也需要相當時間調卷來供你閱覽。

另外附帶一提,本案判決書或確定證明等文件遺失,若你要依法聲請補發,書記官其實也是要把原卷調出來才能處理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謝謝 102-02-27 17:46

強制執行是依照板橋地方法院法律諮詢所提供的流程,其實我也不是很懂該怎麼楚理,被告允諾每個月20號給付新台幣,至清償完畢為止;如一期不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當時是因被告肇事逃逸我向被告索取賠償,但被告無法一次付清於是選擇分期付款

請問律師們,要如何去法院聲請判決書呢?因為我詢問地方法院的法律諮詢與書記官,講難聽點她們都是再推託責任,根本無法查閱或提供任何有利管道,除了強制執行還有別的方式嗎?

被告是個很不守信用的公民,當初傳他上庭與警察傳他作筆錄,拖了快一年的時間才有他的消息,我因為他浪費了很多時間,想請問這次告訴還能向他索取多餘的賠償嗎?

每個月20號我都有準時去看是否入帳,但他總是遲到,自從今年1月至今,兩個月沒有匯款了,

他總共剩下4個月沒有匯款。

回覆 謝謝 的發言內容:

手邊只剩下調解筆錄作為證據....

請問律師們,要如何去法院聲請判決書呢?(恕刪)

如果您方便的話,或許您應該將本案的相關資料設法(傳真或mail)拿給律師看看,畢竟依照你所述內容,一下有判決書、一下又是調解筆錄(二者在同一民事案件一般來講不會同時存在),老實說律師恐怕也沒有辦法確定你手上的執行名義是什麼,這樣是無法針對問題來做解決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謝謝 102-03-01 02:13

律師不好意思!我手上只有調解筆錄,是法院的法律諮詢要我去做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的,所以我需要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才能查對方的財產,我想問如何聲請判決書補發或是吊閱戶籍謄本,謝謝你們撥時間回答我的問題

阿昆 102-02-26 10:05

有香港網友在台灣雅虎網站上稱我「昆蟲」「賤種」
當我留下證據說要提告,他說台灣法院對他沒有管轄權,
且英美法對公然侮辱認定又有不同動不了他,請問若我
提告,應如何辦理。

加心蘇 102-04-04 03:15

 你去偵九隊資訊

他們會請你報案

警察會調查 但是如果發現是國外ip 會呈報檢察官

最後會以無司法管轄權不起訴結案

你會發現你只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跑來跑去

102-02-25 19:29
律師你好 我和他是夫妻 若另一伴趁我在睡覺時偷翻我的手機然後把裡面的不是和他合照的照片影片都錄下來請問他這樣算犯法嗎? 有構成 窺視非公開活動罪 或是妨害秘密罪嫌 或是不合法的罪嗎? 這樣可以當作捉姦的證據? 謝謝!
可以考慮是否有構成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或圖片等罪
小叮噹 102-02-24 22:58
律師協助回答~謝謝~ 有位朋友用支票向我週轉現金,事後沒把支票交付給我,改開立本票並寫借據給我,當時不以為意勉為接受,沒想到後來才發現他早已信用不良,常用此手法向人借款詐騙~為了儘速要回這筆錢,我只好有空就去他家找人,希望他還錢,有次,去他家找他時,他剛好欲外出,被我遇到,他說要去接一個朋友過來,把他家鑰匙交給我,請我先上去他家等他,約莫半個小時,他帶了朋友回到家中,跟我說有朋友在不方便談債務的事,為了取得我的信任,就把他家鑰匙給我說,以後我可以隨時去他家找他,這樣就不用怕找不到他~~
後來他每次說何時會還錢,時間到都避不見面,三番兩次被他唬弄,於是我就告對方詐欺,沒想到對方惱羞成怒,反告我侵入民宅,還夥同他的朋友做偽證,設局讓我跳,結果沒想到我是被害人反成被告..
沒想到檢察官採信對方證人偽證,聲請法院簡易判決,我不服檢察官證據不足情形,就聲請簡易判決,於是我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時,陳報訴狀至地院申請要求開庭,結果這個案子拖了將近8個月都沒消息,直到最近收到法院判決確定,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法官沒傳我出庭,就直接判決了呢?難道遇到草率行結事,不明究理的檢察官,被告都沒申訴的權利了嗎? 我出庭時就極力否認犯行,為什麼檢察還可以用簡易判決呢?我猜可能我出庭時表現忿忿不平,檢察官認為我出庭態度不佳,就認定我有罪,故意在訴狀上寫我前後供詞不一..其實我對檢察官的詢問有些不解..問我有無進入對方房間?還是只是在客廳?我第一次偵查時說沒有去房間,只在客聽等,第二次被問時,忘了說好像有進入房間,檢察官就是因我前後供詞不一,就認定我有罪,,我實在不懂,對方既然願意把鑰匙交給我,就表示我可以自由進出,我在那個地方出現,有影響嗎?
對方偕同證人偽證,說我進入他房間沒經過他同意,他們二人回家時見我從房間衝出來,看見他們就往外衝,根本不是事實,只因我在場沒有證人幫我作證..就這樣被誣陷..實在感到很冤
1.現在我要如何主張?申請法律救濟?(剛收到判決書二天)
2.上訴理由狀要如何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提起上訴,否則會確定.

二.上訴理由主要係針對判決書內容來寫,由於上訴期間急迫,且本件只能上訴到二審,建議您應儘快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免冤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芳 102-02-24 21:29

我姐她在民國95年因為課業壓力大,結果得了憂鬱症,跑到大馬路上去給車子撞,

那天警察將他強制送醫,才知道她得了憂鬱症+嚴重幻想症

去年她上班跟同事處不合她就提離職,但失業後又開始發作,晚上都不睡覺,大聲的放音樂唱歌,

在家裡亂罵我爸媽都是難聽的字眼,連續用力關她的房門將近10來次,還在臉書罵別人一些髒話,

我回到家勸她不要再這樣做了,她講不聽還說要跟我斷絕關係,

我覺得她的狀態應該不是很好,家人都找她去看醫生,她也不願意!!

最後尋求警察&衛生局要將她強制送醫,但他們總是跟我們說,目前沒有自殘&傷人,他們沒辦法處理

這個人是不定時炸彈,每天都要發作一次,我爸媽也老了講不動我二姐,兩老尋求我幫忙,

重點是在一次的爭吵,她卻去聲請家暴令說我打她,明明就是姐妹吵架

這幾天收到法院寄的信件,信件中寫因不屬管轄區,

信件已送到法院,請問如果開庭我該怎麼處理,當下我家人也都有在場,我需要準備啥證據嗎?

PS:因為二姐她沒結婚,都一直住在娘家,那我以後是不是都不能回家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應提出您家人的病歷資料予法院審酌,並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惠 102-02-24 23:2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應提出您家人的病歷資料予法院審酌,並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感謝趙律師:我和爸爸之前有去她就診的醫院調過病歷,如果當下提出就診證明,

目前不是有個資法上路,那這樣我跟爸爸會被二姐告嗎?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25 09:41

理論上醫院不該給你們病人的病歷資料,若擔心會觸犯相關法規,可在開庭時直接請法院向醫院函詢病歷記錄,即無觸犯個資法之問題。

JackLin 102-02-24 18:15
你好!我是網路賣家~跟某位買家有消費糾紛!!想問一下~如果這名買家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證據~是否可以提告呢?雙方在一個合協溝通下~無不髒字眼!但當事人如果不舒服可否提告?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20:13
一般而言, 兩人對話被一方錄下來 並沒有違法的情形 討論買賣內容 並非無故 除非有不是正當理由的情況 才屬於妨害秘密
文鬼 102-02-24 16:40

我在ptt上面 說了垃圾來了 這四個字 但並沒有指特定他人

有人自己對號入座 要告我公然侮辱 這樣成立嗎


原文如下以下紅色文章紅色的部份

 

 

 

 作者  PaulDavis (Paul Davi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南港昆陽站 學生吃火鍋起爭議
 時間  Sun Feb 24 12:09:38 2013
───────────────────────────────────────
                                                                               
※ 引述《emulate (我愛ptt)》之銘言:
: 為何我會這樣認為的原因是在於有些店家處理事情本來就很有問題
: 我也遇過跟店家有過糾紛
: 我真不知道在店裡面吃太久會被老闆怒視
                                                                               
: 有次我停留在某間店家吃了將近一小時
: 之後去上廁所時我也拖了比較久(因為肚子不舒服的關係
: 上完廁所後可能20分鐘過了
: 那老闆劈頭就問:地板為何是濕的?你幹麻水開那樣大?廁所上那樣久?
: 我要告你浪費水資源,接著就從廁所跟著我一路罵到門口
: 完全就是覺得:就算你店家老闆,也沒必要做人做到那樣吧
                                                                               
: 我結帳前受不了了,就跟他大叫:
: 請你給我搞清楚狀況!地板不是我弄濕的,我上廁所是上得久了點
: 但你也沒必要這種態度講這種話,足足罵了將近5分鐘
: 不回你你還真以為我啞巴是不是?
: 那老闆就開始無限鬼打牆說什我有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之類的屁話
: 還要我滾!
                                                                               
: 我再也受不了他那種自以為老闆了不起不差我一個客人的態度了
: 我就很大聲的嗆回去:你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好嗎?
: 要我滾?你誰啊???你是誰啊你?真是夠了
: 那老闆竟然下一句就:你不要臉!!!給我滾~~
: 完全就是一個連續劇瘋老闆的劇情
: 最後我就報警告他,一開始還說要告什他覺得我很奇怪
                                                                               
: 事情拖了半年,公然侮辱起訴get!   
: 所以這件事的老闆的態度根本就有很大的問題
: 那種處理方式根本不合理
                                                                               
引文有點長抱歉,只是這篇讓我想到一個新聞
http://ppt.cc/rDpj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9h3l-1Mm-U
                                                                               
「不要臉」3個字,代價可是得罰1萬元!事情就發生在西門町知名排骨店,
因為男客人上廁所沒關門,排骨店老闆發現制止後,兩方因而大聲咆哮發生口角,
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被該名男客人控告「公然侮辱」,
得要付「1萬元」和解費,相當於一個字要付3300多元,
得多賣100個排骨便當,才能湊齊這比和解金。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站在馬桶前面,也沒關門,那男孩子應該上小廁所,有男孩子用的便斗啊,
  他為什麼不用,手又在那邊抖。」
                                                                               
老闆氣沖沖,排骨飯賣了30多年,第一次遇到男客人上廁所不關門;老闆表示,
上樓後發現洗手間裡,水龍頭沒關,水流滿地,擔心有人滑倒,才到廁所門口查看,
就發現有位男客人沒用小便斗,反而用女廁,門又不關,才會出言制止,
                                                                               
沒想到對方也大聲咆哮,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因此被告妨害名譽」。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我說,弟弟,你洗臉盆的水沒有在用,是不是應該先關起來,他就不高興了,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就為了「不要臉」這句話,檢察官希望雙方和解,原本和解金還喬不攏,
最後檢察官認為以「1萬元」來和解,相當於排骨店得賣100個排骨飯,
事發後排骨店為了自保,在店內裝了4支監視器,老闆也大嘆這年頭服務業,真的不好做。
                                                                               
                                                                               
--
所以是本人現身說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8.143.188.239
推 qq204:這說明了台灣素養有多高尚                                  02/24 12:11
推 madden:拜託~~~~~~~~~~在台北市是常能量釋放!           大驚小怪?  02/24 12:12
→ frank47147:100個排骨飯                                          02/24 12:12
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
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
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02/24 12:13
推 nolifeguy:真想知道那個人長怎樣XD大家用詞要小心,會被告喔        02/24 12:17
推 giveUstars:老闆說那個人用女廁?                                  02/24 12:36
推 koala8363813:個人覺得老闆和他說,弟弟你這種行為要不要臉?就沒事  02/24 12:50
→ koala8363813:因為說實在話上廁所不關門上女廁難不成連說都不行?   02/24 12:51
→ koala8363813:自己做錯事被罵就認了嘛 當然沒做錯被罵告很理所當然  02/24 12:53
推 emulate:省省吧他!公堂之上推託之詞罷了,女廁?那間廁所只有      02/24 12:58
推 emulate:小便斗加一間有馬桶的廁所,那天我是上大號完洗手          02/24 13:01
→ emulate:手都沒洗完就不分青紅皂白狂罵,誰能忍受?                02/24 13:02
推 BRANFORD:出現了                                                 02/24 13:03
推 emulate:難道大號要在小便斗嘛?想脫罪而已!而且我是大號          02/24 13:04
→ emulate:是哪隻眼睛看到我的手在抖?找人麻煩栽根被告,怪誰?      02/24 13:05
推 emulate:從頭到尾不道歉被起訴後才要和解,他確定是100個便當       02/24 13:07
推 BABY19831016:塊陶阿~~~~~                                        02/24 13:09
推 emulate:和解嘛?還是怕被笑?拿近400個便當求和解吧!             02/24 13:10
推 aaa79112000:垃圾來了                                            02/24 14:54
推 emulate:對啊!垃圾來了,呵呵                                    02/24 14:58
推 aaa79112000:走到哪都可以告人,大家參考pttlifelaw推爆那篇        02/24 15:00
推 emulate:鄉民隨便亂罵人也不是第一次,你上面那句就超過了          02/24 15:19
推 emulate:這兩句你看你有沒有侮辱意圖吧!不是告不成,要不要告      02/24 15:21
推 emulate:告而已,aa先生法院見!
推 aaa79112000:法院見阿,沒人說你自己拉椅子坐,沒人說推爆哪篇      02/24 15:26
→ aaa79112000:我會跟你求償工作損失,來吧法院見                  02/24 15:26
→ aaa79112000:笑死人喔                                            02/24 15:27
推 emulate:好!你的,我等你向我求償!但你得先為你講的話負責      02/24 15:29
推 aaa79112000:笑死人,沒人說你要我負責                            02/24 15:30
推 aaa79112000:Brandford也出現在某篇文章,你有證據說我指你?ㄏㄏ   02/24 15:32
推 aaa79112000:況且我也出現在那篇文章,自介犯法?                  02/24 15:33
推 emulate:你就這樣跟檢察官不用對我講                            02/24 15:34
推 aaa79112000:喔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18:10

PTT網路也算眾人可共見共聞的公開場合
而且是以文字表現,屬於加重公然侮辱
在公開場合 用不雅言語等隨意的謾罵
使被害人的人格遭受貶抑 減損被害人的聲譽
就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102-02-24 11:38

對不起..因為都看不到我ㄉ帖子..所以在poㄧ次

你好

我開車與同方向機車(老人家)擦撞,在初步判定表中對方無肇事因素,我為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肢體擦傷腦震盪(診斷書)住院4天,我方協助就醫且在旁陪伴直到家屬到來,住院期間也曾探望過.出院後也多次電話關懷(打給家屬)對方態度尚可,但每次談後續保險賠償總是意願不大,之後經過快半年(差幾天)對方願意談,但金額過高(除ㄌ保險賠償外另跟我要12萬精神賠償)且對方資料不足(診斷書內只有疾病名及住院天數),因而破裂。家屬提告刑事過失傷人。這之間也開過調解會但家屬提高金額(改30萬包含保險及我的賠償)且也因對方資料不足(同ㄧ張診斷書)5分鐘草草結束。現偵查庭也開完被打回調解會我想請問
1.對方表態刑事調解會將不會出席,這對我有益ㄇ?我可以請調解會證明對方ㄉ拒絕調解ㄇ?(畢竟在偵查庭是對方同意調解ㄉ)
2.在刑法判決中我可能會判如何(最輕及最重讓我有心理準備)?我ㄧ直表示我ㄉ關懷,對方也未拒絕這樣會減輕判決ㄇ?
3.家屬表示刑事完畢後還要再告我民事,我刑事完結後民事賠償可以全權交給保險處理ㄇ?(我方除ㄌ強制險還有保第3 責任險加重險)還是我有需要再出席ㄋ?
4.對方提出多張診斷書及收據還有不斷敘訴老人家多項雜七雜八的老人症狀(重聽口齒不清),要求提高金額,但開偵查庭時法官已表明無直接證據證明與此次有關(因為他們提另一張診斷書為高血壓及陳舊性腦中風日期為事後3-4各月),一切無效不能當此案刑事證據,這樣當刑事庭正式開庭時這些表單仍可以成為證據之一嗎?
5.我方需提出通訊記錄表示我有誠意解決此事嗎?
6.從發生事情到現在我的保險員都從未主動幫我處理與對方的調解且還告訴我"刑法告不成會被打回調解會,民法對方不可能要這麼多,一切依法73比賠,讓他告沒關西"導致我被對方認為無誠意..像這樣的保險員有地方可以投訴嗎?因為保險員每次跟我談賠償時,都只提到強制險的賠償(保險公司只願賠3萬6..例如精神賠償.看護都沒提到),害我以為我要賠償巨大金額.所以錯失ㄌ第一次對談ㄉ和解機會(第一次金額保險強制險及第3責任險可以處理起來嗎?因為對方要求保險費另精神賠償12萬..).我有第3責任險請問第3責任險到底可以幫助我賠償什麼?
7.對方最近打來私下問我調解誠意,願意拿出多少(除ㄌ保險外),表態會告我刑法事為ㄌ釐清責任比好在民事賠償知道自己可以拿到多少%?我回答:若願意撤告刑法民法我願給3萬(額外不包保險內)因為賠給國家倒不如給你,那民法因對方無肇事責任因該是100%ㄅ且我有第3責任險精神賠償應由保險出,但是你不同意則是我刑法走完民事我將請保險出面我再也不奉陪,這樣ㄉ回答對ㄇ?這樣的內容我需要告知我那兩光的保險員ㄇ?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位我解答一下..謝謝

小魚 102-02-24 01:48

請問如果私下雙方的錄音能不能當證據?...如果錄了2個小時但重點只有1~2鐘,而將其截取的片段的話,拿去法庭上是否有證據力?謝謝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10:10

兩人對話,其中一方將對話秘密錄音
訴訟法,原則上是具有證據能力的。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倢羽 102-02-22 15:59

1.請問 奶奶的撫養權.是不是我爸爸應當的責任?我跟哥哥有連帶責任嗎?
2.爸爸不拿錢回來撫養奶奶.那我該如何讓他強制執行撫養權?我該提出什麼證據?
3.爸爸從小也未曾撫養過我跟哥哥.我們是爺爺奶奶帶大的. 但跟我哥哥現在都已成年.這樣還可以告他沒有撫養我們嗎?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28

可以由奶奶出面要求撫養費以及代你父親撫養你們的費用

倢羽 102-02-23 19: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可以由奶奶出面要求撫養費以及代你父親撫養你們的費用


請問一下 那我有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但是 奶奶撫養我們這個 根本就無法提出金錢相關的証明.... 

戠子 102-02-21 12:53

關於債務糾紛的問題,對方始終不肯出面,我決定寄發存證信函為自己累積有利證據,請問~

一、存證信函該發到戶籍地還是對方的居住地?怕對方藉口沒收到不認帳。

二、我現在拿到了有對方欠款金額的簡訊,是我這邊提到金額,對方有回應還款期限與方式(已過期)的內容,請問還需要對方那邊的內容有提到嗎? 還是我們這邊提到,他有回覆就可以了?

三、對方之前回覆的手機已停機,非對方本人名字申辦的,我需要證明該手機曾經為此人使用的嗎?

相關情形請參閱上一篇問題: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221780&tid=2&ccode=PostDate%20desc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1.存證信函你可以兩邊都寄發 2.主要要證明有借貸關係存在 跟金錢交付 簡訊提出當然都可以當作證據之一

戠子 102-02-22 10:3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存證信函你可以兩邊都寄發 2.主要要證明有借貸關係存在 跟金錢交付 簡訊提出當然都可 ... (恕刪)

謝謝張律師,請問手機的部分,我還需要證明使用人是他嗎? 萬一他否認的話會不會對我不利呢?

冰列 102-02-21 01:38

各位律師們好

我目前被告(恐嚇)(妨礙自由)~是前女友告我的

我跟他在一起快兩年~劈腿很多次~所以在她又劈腿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

我有約她出來請她說清楚現在我跟她是什麼關西~因為女方還是要求我繳手機費網卡費~

我只好想要釐清目前的關西  

在6月份時候有約一次見面 見面時女方就口氣不好~惡言相向

那時就找個麥當勞先吃早餐~吃完早餐後開時聊我們目前的關西~但女方卻很不耐煩~不想講

那時我也很生氣我就要求她之前提出一個分手的條件就是(我不能乾澀她的生活跟她跟哪個男生在一起但是可以跟我維持肉體上的關西)~

我就說關西要搞這樣那就請你對現妳提出來的承諾~女方也說好(要就走)~

再來從麥當勞到汽車旅館的路上大約有10~20分左右~但女方也在車上用言語的挑逗

就像是(你很渴喔)(你很想要喔)等等的字眼

到了汽車旅館~我也沒有進去我就停下來問她要把關西搞成這樣著嗎?

這時女方就開始打電話求救~她要打給她男朋友叫他來救她?

這時我就感覺很奇怪~我就搶她的手機請他講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

再來她就情緒失控的咬我~打我~跟我搶手機~那時候我就覺得我很無言~我也沒有還手~

從車上搶到車下~我就說你上車我手機還妳我戴妳回家這樣~

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

是我發現到她跟目前的男朋友很高調的貼在一起的照片在FB上~

所以我就問他我想貼我們之前在一起的照片

然後女方就開始又情緒不好了又打電話的來罵我貨是在FB上跟我說他會採取她的行動

又問我有哪些照片~我那時也沒想多少我就說我這友做愛的照片~女方就說我是不是要鬧事

我只跟她說我只想天我們在一起的照片~我不會貼有關性愛的~

我就傳3張照片給她看~3張照片是沒有性愛也沒有露點的親密照片~因為她那時候打給我的電話都用無號碼~我也跟她說請她用有號碼的打給我~?她也都不理~我就說那我只好慢慢貼了

所以這樣~女方就去告我第一是妨礙自由(理由是我強拉她上車不讓她下車~要求他要發生性行為~搶她手機不讓她求救~擋住她不讓她離去)~

第二是恐嚇(理由是我拿性愛照片威脅她跟我發生性行為~不從的話我要公佈這些照片~導致她身心畏懼)~?

目前已開了4次庭~

兩次是檢察官兩次是法官~

檢察官那邊~女方有承認她所提出的維持肉體上的關西~也有承認在車上說一些挑逗的話語

還說他打我跟咬我只是為的自衛?

再來在檢察官那邊也一直在強調我用照片威脅她發生性行為~但我也有提出來我在FB上沒有說過這句話~我的出發點就很單純的只是想貼兩人在一起的照片~

目錢讓我疑惑的事~我2/19號友去開庭~女方友到場~我本以為可能又要再一次的當庭對質~

所以法官問我~是否同意讓起訴書上的內容當作庭上的證據~?

我當時也想一想我該說的我也說了~我該辯解的我也辯解了~ 想說法官她可能只是要這些起訴書的內容當資料~所以我就說了同意~?

同意完之後~就沒有下文了~法官也沒說下次哪時候開庭?就請我回去了

就開完庭到現在我覺得我是不是當時同意的太輕率~???要是說到時法官判決的話我還有反駁的機會嗎?

目前的這個程序~是怎樣~?我有點不懂可否請律師們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1.同意當證據只是證據能力的問題 就是全部資料法官都可以參酌 2.可以當證據未必就會對你不利 怎麼認定這證據可以證明的事情跟程度 是證明力的問題

冰列 102-02-21 23:3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同意當證據只是證據能力的問題 就是全部資料法官都可以參酌 2.可以當證據未必就會對你不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現在想一想的事~起訴書上的內容都不是事實~但我這樣同意了

這跟我所辯解的會有很大的影響嗎??

Oliva 102-02-20 23:54

目前居住的土地是爺爺那一輩向別人所承租的,且以前每年原有地主會派人來收取兩次租金,但是繳至民國76年後就無人來收取,家裡的人也不知要繳到哪裡。
到了去年,才有原有地主的負責人來測量家裡土地,並且對我們開出了價格說要賣我們現在居住的土地,因為他開價太高,我們根本負擔不起,況且這二十幾年來也沒人來收取租金,突然來就說要賣掉這塊地,還怪我們怎麼可以在別人土地上蓋房子住,但是我們這裡卻是有繳納租金收據等書面證據
請問這種狀況可以怎麼處理?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27
回覆 Oliva 的發言內容:

目前居住的土地是爺爺那一輩向別人所承租的,且以前每年原有地主會派人來收取兩次租金,但是繳至民國 ... (恕刪)

對方新屋主只能要求五年租金,不能要求您搬走。

強烈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本所部落格,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該筆土地是否已賣出??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蔡 102-02-20 23:10
7年前檢察官給予不起訴...過年前又收到偵續...

7年前因為找人合夥興建汽車旅館..因資金未到位..無法興建..被告詐欺..
偵查期間..檢察官答應如果全數和解退款..願意給予不起訴處分給予自新機會..過了3個月後確實收到不起訴書...

後來去年禿然出現一個告訴人..他7年前有收到不起訴書...他也有和解了(在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功)..金額120萬..答應分期..但是我真的沒錢了.所以沒法繼續給他錢..

問題一..接到不起訴書不是依法要在7天內提出抗告..都過了6.7年了..               況且今日開偵查庭(偵續)也沒有新事證(都是7年前的證據).這樣有無違反程序?

問題二.此類案件大概會判刑多久.有無機會簡易判決..我願面對..想盡快結束..
我有跟檢察事務官說.前一位檢察官有說過如全數和解願意給我不起訴機會..但是他回答.原告依法也有權力上訴..但是收到不起訴書..不是依法有規定7天內要提起上訴..這樣有無違反程序??

奉上20點..懇求解答...(因為真的沒錢再請律師了)..謝謝

2013-02-20 19:31:26 補充 其他人也都有和解..況且都無異議...除了這一位..還有和解金未給完..其他都退款完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案件確屬罕見,您可以爭執程序問題,而本件是否會構成詐欺,應該還有疑義,所以若有空間仍應堅持到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蔡 102-02-21 19: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案件確屬罕見,您可以爭執程序問題 ... (恕刪)

律師..非常感謝你..我以為都沒人知道..

我有疑慮會發訊跟你聯絡..謝謝你

102-02-20 21:05

您好

我今天收到警察局通知單要我去說明 他說我犯了妨礙性自主

事情是這樣的

我24碎了

去年的9月 我在遊戲上認識了一個女生  

那遊戲都會徵公徵婆 也會約出來 就像個交友平台

後來有聊到即時通  警察今天做筆錄有給我看對話紀錄

裡面沒有聊到 我約她出來是為了做愛

反而有  我問他說 來找我幹嘛 

那女生說 來陪我睡覺呀

我這算是被騙嗎

而且都是他主動約我出來見面的內容比較多

可是當時做筆錄的時候我想不起來這女生是誰 所以我是說沒有印象 要回家想想

後來想起來了  真的有這個女生

可是那女生也沒有說他未滿16歲  我問他年齡的時候 他是說他16了

而且看不出來未滿 他自己也說放心 我看起來不像未滿

見面的時候也真的看不出來

他來我家住了兩天  也發生了一次關係

我們相處就像男女朋友  我也沒有對他不好 也沒有逼他

他來我家的時候 也主動說要我陪他睡覺

發生關係了....

今天有問警察有沒有證據證明我跟他發生過關係 畢竟這麼久了

已經隔了半年多了 .....

約出來見面的時候 也是說當男女朋友

後來他回家之後都不上線了  還說有事情要處理

要我等他  等了這麼久 結果收到的是 他告我

我該怎麼辦 

剛剛網路查了一下 他說只要跟未滿16歲的發生關係 就會被關

是真的嗎 

我不知道他未滿耶........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35

這樣的案件通常會起訴並判有罪,

也就是檢察官法官會認為你應該知道對方未滿16歲,

不過有時候真的看不出來,要主張自己不知道無罪的話,最好委請律師協助

小豪 102-02-20 22: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樣的案件通常會起訴並判有罪,

也就是檢察官法官會認為你應該知道對方未滿16歲 ... (恕刪)

 那如果紀錄顯示出 他有那意思呢

例如  他的對話紀錄裡面 有說 來陪我睡覺呀 來給我抱之類的呢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12
回覆 小豪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從您的回話就知道您還是不太清楚這條罪的要件,這是很危險的。這條罪是要看您知不知道對方是未滿十六歲,沒人在管您是不是硬來。強烈建議您儘速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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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個月
每個月都有一件這種案子
有問題可以直接打電話問我

小茂 102-02-20 20:55

請大家幫忙,請原諒我的錯誤

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地院法官判我拍攝未滿18歲之人親密影片罪1年

還判我轉讓3級毒品未成年人罪8個月

我已經上訴了...

上訴理由1...

他們男女朋友,做什麼事情跟我沒有關係,再制止不聽的情況下,我才拍的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但變成被判拍未滿18歲之人親熱影片罪,判我1年,我也感覺莫明其女竹火為什麼拍YOU上一堆,作什麼不就是錄影存證嗎?把當時的犯罪錄下來,本能反應就是拿手機起來拍,他們做這個行為不對,我就拍起來錄影存證。

我不服氣,我當時不知道誰去買K的,誰出錢的,是那個女生跟他男友磨K,然後那個女生問說...你公司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那女生又問誰有錢,大家都沒有講話,我就拿一千元給他,他就捲成吸管,吸食K他命,法官這樣判我轉讓3級毒品我不服氣阿。

案發當天:

我同事陳XX帶他女友來公司吸K,他女友找不到吸管,問我有錢嗎?

我就拿錢出來給他,結果他就把1千元捲成吸管吸K,然後...

叫我們大家一起陪他吸K,他女友也有抽一支K菸,K菸抽完後...

他女友坐都坐不穩,陳XX就央張XX把他女友扶到桌上

我公司ㄚ弟仔就叫他女友幫他吹,他女友就幫他吹

我公司陳XX,就掀他女友衣服跟拖他女友褲子

他女友也有迎合陳XX,做性動做給大家看

我心理想他們是男女朋友關係,也不好意思強烈制止他們的行為

但當時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

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

事後那個女生要回家的時候,我會怕出事情

我就問那個女生幾歲跟讀哪跟電話

那女生說14歲跟讀XX國中

我聽一個超級無言的。

結果事情發生了,我也被羈押禁見8個月了

法官就判我罪了...對方沒有拿到錢和解也上訴了

請問我要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證據,二審官司我要怎麼打

我真的好害怕喔!

PS2

今天收到法院單子,檢察官上訴了,說我們大家迷姦這個女生

我收到這個單子,超級無言的!

真情穎兒 103-12-15 01:46

不服地方法院判決而上訴第二審,為地一審時應依刑事訴訟法361條規定,上訴理由所敘明為具體的理由做為書狀,故對於地方法院因無請律師協助您提出有利事實與證據此時先到二審的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如經濟實為無法自行聘請律師代為爭議具體的理由書狀,您必須先告訴第二審的法官或書記官將自己無法調出有利極具體的蒐證必須由律師代為提出所以請求能給於時間尋求律師做為事實具體理由[如有低收入戶或是身心障礙身份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如無資格認定又無多的錢可以詢問訴訟輔導科詢問,哪裡有幫忙協助第二審的提出具體事實理由書狀的律師,儘速前往不然還是會被駁回的。

JC 102-02-20 09:49

如果一審對方撒謊推卸責任,而導致責任各半,但因感情破裂而判離. 在此狀況下,是否可於二審答辯時一併提出反駁及相關證據?這樣是否較有利? 還是只要針對上訴理由答辯即可?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20 09:56

有相關辯駁或證據可一併提出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2:48

上訴理由按照自己的步調走,但對方的陳述有不實的地方還是要回應澄清

JC 102-02-21 08:11

 一審勝訴. 對方上訴. 但因對方說謊, 所以判決書上責任各半. 但責任應該是對方比較大.

陪陪 102-02-20 01:48

您好~某公司未找到證據就先說我到處放話毀謗公司商譽,造成客人恐慌等等,不大好聽言語 已離開這間公司一段時間了,或許這當中我有說了什麼,但這都當不成證據吧?要有錄音檔或有在網站打什麼才算數嗎?

如果有人證出庭來證述當時的情形,此部分證人的述述是可以作為證據,至於證明的程度如何則要視法官審酌全部證據判斷後加以決定,一般而言,如果有錄音檔案固然殺傷力會比證人事後到庭證述強,但如果證人所述內容有其他證據來支持的話,也是會一定效力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richel 102-02-19 20:43
你好,今天兩點半時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我的要求是過年前開始到19這段期間內有登報道歉及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今天調解時有看到報紙,但對方辯稱不知道要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結果到了現場才留言在我的臉書上道歉 我問委員今天一定要道歉嗎?結果委員推三阻四根本沒說我可以選擇不要和解 感覺像是人家都已經答應的事情了所以逼我今天簽一簽 但是當我簽完調解書回去看臉書後,道歉內容已經被刪除 調解書上的條件寫: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報紙刊登道歉,聲請人同意不再要求賠償 我知道雖然我沒說要刊登幾天的道歉,但是調解書字面上說『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道歉』 刪除完後是不是就等同沒有道歉的證據? 那這樣刪除完後是不是就沒有在臉書上道歉的意思了?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撤銷調解?
如果你覺得和解的意思是受到詐欺 你可以主張撤銷調解 不過成功機會應該不高
richel 102-02-19 16:44

 

今天兩點半時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我的要求是過年前開始到19這段期間內有登報道歉及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今天調解時有看到報紙,但對方辯稱不知道要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結果到了現場才留言在我的臉書上道歉

我問委員今天一定要道歉嗎?結果委員推三阻四根本沒說我可以選擇不要和解

感覺像是人家都已經答應的事情了所以逼我今天簽一簽

但是當我簽完調解書回去看臉書後,道歉內容已經被刪除

 

調解書上的條件寫: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報紙刊登道歉,聲請人同意不再要求賠償

 

我知道雖然我沒說要刊登幾天的道歉,但是調解書字面上說『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道歉』

刪除完後是不是就等同沒有道歉的證據?

那這樣刪除完後是不是就沒有在臉書上道歉的意思了?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撤銷調解?

 

蔡律師 (蔡) 102-02-19 22:25
回覆 richel 的發言內容:

 

今天兩點半時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我的要求是過年 ... (恕刪)

您可以試著主張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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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ke 102-02-19 13:24
您好~ 我想請問,我是作大陸網拍順便有淘寶代儲值支付寶,有時也幫淘寶客戶代付台幣。 目前遇到疑似第三方詐騙,情況如下: 2/6號我因不能轉帳發現銀行被警示凍結,當下打電話銀行說是派出所通知凍結。去當地派出所,他們叫我必須去報案舉報的派出所了解情況,年後2/18號我到舉報的派出所作記錄。才知道是1月底有筆款,買家舉報我沒有髮貨,告我詐騙 我的情況是:匯進的那筆錢,是淘寶的買家叫我代儲值人民幣,當下我收了他匯的台幣 另外正好幾天後我有一筆款是淘寶買家,請我匯款台幣給台灣的賣家,他支付給我人民幣 這兩筆交易金額正好一樣,今天警察說有關連,且確實舉報我的人有匯款給我,所以我只能等法院通知出庭 那麼我想請問: 1、我18號在派出所作筆錄的時候,沒有列印對話記錄當證據,因為之前我不知道我凍結是什麼原因。已經作筆錄後,我還需要將這個拿去派出所嗎? 2、我這樣有可能是第三方詐騙嗎?意思是匯款給我的買家被詐騙集團騙了,詐騙集團拿了他的末五碼告訴我,然後我把人民幣給了詐騙集團,所以買家最終才找我。那我會被怎麼處理? 3、我的淘寶交易對話記錄可作為有力證據嗎? 4、如果我被判不起訴處分,我可以告買家?告和誹謗嗎?因為我帳戶被凍結一個多月,對我的損失很大,畢竟我是做小生意的,而且我跑來跑去超多流程的! 5、在出庭上可以用我代付人民幣或代匯台幣為證據嗎?會不會另外引起其它糾紛,緯法操作外幣等罪名的麻煩?(我也是這兩天才知道好像不能操作這個,雖然我的金額很少一般就是幾千一萬多的金額) 非常感謝!! 請好心人幫我解答! 萬分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有可能會被認定是詐欺共犯,而本件也會移送到檢察官那裡偵辦,您應將您的網路對話紀錄先完整列印保存,到時檢察官也會要求您提供帳戶資料,所以您可以先向銀行調取帳戶往來資料,我之前也有承辦過類似案件,您若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C 102-02-19 12:18

請問:

離婚訴訟在一審時勝訴, 對方上訴, 目前已收到上訴通知, 但對方只說上訴理由後補. 請問開庭前會收到上訴理由嗎?(因要準備答辯)

另外,因對方於一審時當庭才提出答辯狀, 而且皆屬謊言, 因開庭時間緊湊,沒有機會一一反駁.
請問可以於二審時反駁對方在一審時的答辯或提供相關證據嗎?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9 12:39
回覆 JC 的發言內容:

請問:

離婚訴訟在一審時勝訴, 對方上訴, 目前已收到上訴通知, 但對方只說上 ... (恕刪)

您要去閱卷。可以反駁一審內容。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JC 102-02-19 12:50

 請問什麼是 "閱卷"? 要去哪裏閱卷?

可以直接在二審答辯書中直接反駁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閱卷是要向目前繫屬的法院聲請,應先與承辦的書記官聯繫。

至於您提到答辯的問題,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或直接委請律師進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OUz 102-02-18 12:31

先前我有問過有關於在遊戲的公開場合中被侮辱的相關證據條件

我想問問 是否有除法院之外的處罰方式 例如這種遊戲中辱罵的案件能否交由調解委員會

還是說 調解委員會還是先由法院裁定才能過去呢

因為我工作較為繁忙 怕沒辦法配合開庭 以及 只是想處罰辱罵我的人 罰罰他罰金 讓他知錯能改 很多人不罰錢是不太會怕的(根據朋友經驗) 但又不是很想真的鬧到法院去

而且法院開庭 律師費用似乎不少....(目前仍有經濟壓力)

是否能不經由法院而可直接經由警局以及調解委員會 公正的使辱罵我的人受到處罰

調解的部分是否單純就只是民事責任 ?

調解是否會有相關類似悔過的證明呢 ?

誹謗侮辱公然侮辱 追溯期 是否為六個月 ?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8 13:05

可直接向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提出告訴,告訴期限為6個月,調解程序中可提出希望對方道歉、賠償或寫悔過書等要求。

godjj 102-02-18 02:20

請問一下,如被抓去警察局毒品驗尿後:
1.驗尿結果之報告書是否可以不要寄到戶籍地址?只寄到通訊地址嗎?(因聽網友說,兩個地方都會寄,因不想讓家人知道,為我的事情擔憂。)
2.如可以,要去哪裡查詢辦理呢?
3.驗尿當天有吸食k他命,是否一定會被驗出來呢?
4.通常報告結果大概是什麼時候有結果呢?
5.驗出來如果只有3級K他命成分,是否不需勒戒呢?
6.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有沒有吸食毒品,我只回答說在之前有撿到一包菸,抽了時候有覺得菸的味道怪怪的,這樣算是證據嗎?是否為因為我這樣回答有什麼問題之類的呢?
因這次事件發生,已深深感到愧疚,
本人已發誓以後絕對不會碰毒品了!
煩請各位大大知道答案的回覆我一下,謝謝你們!!

1.如果當天施用幾乎都會檢驗出來 2.施用三級毒品目前只有處罰鍰 3.可以跟警方告知是否只送通訊地就好 現在司法單位應該都可以通融

1.驗尿結果之報告書是否可以不要寄到戶籍地址?只寄到通訊地址嗎?(因聽網友說,兩個地方都會寄,因不想讓家人知道,為我的事情擔憂。)

改住址圖方便,這看警察是否同意。

一般毒品案子到了法院審理,就勸你不要這樣做,法官可能會認為你這樣不太有想戒的決心。

2.如可以,要去哪裡查詢辦理呢?
 

同上。

3.驗尿當天有吸食k他命,是否一定會被驗出來呢?

用K他命快速檢驗試劑五分鐘很快就驗出來了。

4.通常報告結果大概是什麼時候有結果呢?

同上。
5.驗出來如果只有3級K他命成分,是否不需勒戒呢?

施用K他命,目前無刑責
6.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有沒有吸食毒品,我只回答說在之前有撿到一包菸,抽了時候有覺得菸的味道怪怪的,這樣算是證據嗎?是否為因為我這樣回答有什麼問題之類的呢?

這不是證據,而是很牽強的辯詞,對你不是很有利。

 


godjj 102-02-19 11:33

請問一下那如要更改地址,是去當初驗尿的警察局辦理嗎?還是要去哪裡辦理?地方法院?

是要等報告出來再辦理更改地址嗎?

煩請知道的跟我說一下,拜託!

godjj 102-02-19 12:5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當天施用幾乎都會檢驗出來 2.施用三級毒品目前只有處罰鍰 3.可以跟警方告知是否只 ... (恕刪)

請問一下那如要更改地址,是去當初驗尿的警察局辦理嗎?還是要去哪裡辦理?地方法院?

是要等報告出來再辦理更改地址嗎?

煩請知道的跟我說一下,拜託!

阿耀 102-02-18 01:19

證據網路上  暱稱小揚的權利車行將我的車子 PO在網路上以下是該網站的網址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43703972?u=Y3212719220
因有金錢上的困擾 所以詢問該店家辦里汽車增貸

我問能辦貸了嗎  對方說可以  我又說一定會過件嗎  對方說一定過件但車子要留在我這
我問為神麼要留車  對方說因要給配合的銀行照相與審核還說要我放心一個禮拜後
車子就會還我  貸款金額也會會到我的銀行戶頭  所以我才會相信他會幫我辦汽車增貸
也因這樣我才留車  但再辦貸過程時又打給我要求我去申請新的行照  我問要做神麼
對方說  銀行要看行照  我問為神麼  不是有影本放在那了嗎  對方又說
要正本比較會過件  因行照正本不在我這  所以我才又去申請行照  交給他  事後一個禮拜過了
我要求要簽回車子 對方卻說還沒過件因我之前有遲繳紀錄   所以銀行要再來看車子
要我下禮拜2再去牽車  事後當下覺得怪怪 所以詢問了我認的乾哥跟他說事情的大慨 
乾哥跟我要了電話與對方聯絡  詢問說能不能先牽車回來銀行要看車時我們在牽去
對方說要禮拜一才能牽車  所以要我們禮拜一再去牽  乾哥掛上電話
問我對方禮拜六有營業嗎  我說有  所以隔天大約中午時與乾哥跟乾哥的友人一同前往對方的店
到店裡時詢問對方車子呢  對方說已轉賣給權利車行  要我們自己去贖回
給我們對方的電話  當下乾哥與對方的權利車行詢問車子  
對方說已轉賣  要贖回需要拿20幾萬去贖回  到這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對方說車子已轉賣
但事實並沒轉賣  證據網路上 現在對方當初有給我簽一份  買賣度讓書 當時詢問為何牽這份對方表明只是要留個依據 當下心想對方是在幫我辦貸款的所以我才會相信他 如上述提告有可能要回車子 嗎 我知道車子 現在是不能轉賣因還在貸款中 所以對方賣給權利車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能贖回車子 請各位律師大大教教我  感激不盡  已到派出所報案了 但派出所給我的感覺就是不想幫我報

一拖再拖過年前到過年後筆錄完全沒做完 我很擔心車子被亂用或殺肉掉 詢問好幾次警員不是放假就是執勤不在分局里 我只是個服務員每天多要上班到晚上7點半才班 警員要我配合他的時間

但時機不好我又不能亂請假     請了到時工作也丟了 試問我要如何請那位員警幫我做筆錄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8 09:55

若派出所員警不積極作筆錄,也可考慮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檢察官可能會再發交給分局作筆錄,這時警員基本上會遵時完成筆錄

星星 102-02-17 19: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房屋仲介合約到期前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有簡訊為證。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並且指證我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在法院上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就是一味的相信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先前仲介把他隱藏起來,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收集相關證據後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請問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以及履行義務須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他卻反而相信串通做偽證證詞。法官這樣濫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洋聰 102-02-17 19:14
被告在去年三月時為了刑事(加重誹謗)和解向他人要我的電話號碼,分局的警員還特別問我要不要將我的電話號碼給他,他為了和解持續播打我受不了長期的騷擾於是與他在FB聊天室談和解一事,和解條件有將封鎖我的人加為好友,是問上述內容有無違反個人資料法?
民事訴訟時,他教唆他朋友以不明的手段(疑似破解FB瀏覽權限)取得我在FB上張貼的貼文且再呈報時也沒影印一份給我,法院也沒幫忙複印給我,且那一份我稍微看了一下好像有幾篇是偽造出來的內容,且很多內容與案件都毫無關聯性,試問上述內容有無違反偽造文書罪、妨礙秘密罪、妨礙電腦使用罪?檢調是否有能力盤查到有無對FB的好友進行瀏覽權限的加設、還原在網路上被刪除的言論?倘若被告的朋友沒有用不法的手段取得,將與案件無關之內容呈報造成法官誤判,那妨礙秘密罪是否成立?
我明明是因為它的言論導致憂鬱症告他但他卻向法官做虛假的陳述下列一一列舉:
1.它聲明說我告他是因為FB被刪好友才告他(這是為了刑事和解與他在FB聊天所講的內容),且意圖要帶證人證明他虛偽的陳述。
2.證據很明顯是他先在網路上罵我的,但他卻向法官強調我先罵他,他才會罵我。
3.它還陳述說是因為高一時我向他借皮帶沒還(我沒借)以及他高三暑假在FB發貼文:「宿營2400好貴 經濟拮据 考慮一下」我那時看到他發的那篇動態回說:「嫌貴就不要去了,為何要把自己說的那麼痛苦。」這句話我後來刪掉了,但他卻向法官虛指說我是回:「嫌貴就不要去了,幹嘛裝可憐。」
試問在法庭上做虛假的陳述是否有違反法律?,例如:(偽證罪、妨礙司法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