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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polygon 105-02-06 19:26

我有一個鄰居跟我講他家的廁所有異味從地板的排水孔傳上來.

由於鄰居家樓下是我租給別人的房子,所以他說我的房客吸毒.

如果我不請他們搬走,他就要控告我.

可是問題是他的那間廁所正下方是我那間的一間臥室,沒有任何抽風/通風裝置所以不可能是那間傳上來的. 他的房子格局是有改過的,而我的沒有.

我的房客剛搬進來時他就跟我講我新找的房客吸毒.當時我就有請他進去我房客那間自己去找,他並沒有找到任何證據.

將近一年過後他又開始說他的廁所又有味道,懷疑我的房客(同房客)有吸毒.並且說要控告我.

請問他可以控告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房東明知住戶有吸毒,否則要成立犯罪的可能性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為您辯論之,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02

您好,可以不要理會您鄰居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49

您好,

 

1、本案之責任在於房屋現在的使用者,所以對方如要提告也只能對房客提告

 

2、況且房客有無吸毒一事純屬對方臆測,也無證據可以證明,縱使房客吸毒,您係在不知情情形下出租房屋,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對方無法對您提告任何東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23:12

對方應該也知道告不成,否則就會明白表示要提告什麼,應只是虛張聲勢,不需浪費時間予以理會。

安安 105-02-06 03:23

去年在臉書社團刊登自己的二手手機,三月底與買家見面交機付款,由於買家急著要空機所以讓她付訂金先拿機(賣3000先付了1000)

但是後來詢問餘款時訊息開始故意不讀不回,密了好幾次才說要付款,一開始說7月會付清,但超過時間卻沒有任何訊息,密了又是好幾天不讀不回,之後又找理由說要延遲付款。大概快9月時有警告說再惡意拖延的話要走法律途徑,買家也立刻回覆說一定會處理好這件事,但後來也是沒消息。

過程中有說她家人知道這件事所以會好好處理,但後來發現是為了拖延時間在說謊,也有好幾次欺騙說已經將錢寄出,卻遲遲不給寄出收據(藉口說收據在朋友那裡),後來瞞不住又改口說其實朋友沒有寄出。

從去年三月到現在還欠了2000元,雖然數目不大,但該付的錢本來就應該付,所以不想就這樣算了。

我們都未滿18歲(我今年要18了),我想請問滿18歲後我能夠自行報案完全不通知監護人嗎?我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我有從購買前到現在所有的對話紀錄,這能夠當作證據嗎?報案的時候該把對話列印出來嗎?

單純交易糾紛,不是警察處理。

至於你未滿20,交易能否成立,令人存疑。

最好跟父母商量後,將當初交易過程的憑證及對話內容,蒐集去法院,簡單寄發支付命令調解聲請,逼對方出來處理

安安 105-02-06 03:01

去年我在FB的3c社團賣二手手機,三月底時跟買家見面交機跟付款,因為買家說急著找空機所以就讓她付訂金先拿手機了(手機是賣3000先付了1000)但是過一段時間問她餘款的事情,她fb很明顯的開始故意不讀不回,後來說7月可以付款,又開始故意不回覆,找很多理由塘塞,又把匯款時間一直往後挪,結果也都沒付錢。有跟她說過再這樣拖下去要走法律途徑,她也一直說一定會付款,還說她家人已經知道這件事了一定會好好處理,我也體諒她只是個學生就相信她,結果後來發現她說家人知道是在說謊,還跟朋友說早就已經付清了。跟她說要報警她就會馬上說要付錢,結果又是一直找理由拖,無限循環,所以就拖到了現在。中間還有好幾次跟我說已經把錢寄出了,但是卻遲遲不給寄出收據(還藉口說在朋友那邊),過一個禮拜又說她朋友其實沒去寄,她就這樣一直騙人拖時間。有幾次是真的有包裹寄來,但是裡面裝的東西都她說要寄的不一樣,是一些完全沒關聯的東西(就是隨便從家裡找東西亂寄的感覺)有問過她很多次是不是有困難還沒存好錢,她也說完全沒有問題會準時付錢,但也根本都沒有。

 

我還未滿18歲,我不想讓自己的父母知道這件事我想問的是:

1.滿18歲的話就可以自行報案不須告知監護人嗎?(如果上法院的話呢?
2.這樣是算民法債務不履行嗎,有沒有法律追溯期
3.這樣構成詐欺罪嗎?


在這期間我還有將充電器借給她,但等她還回來的時候充電器已經損壞無法使用了,這樣可以算是損壞罪嗎?東西是用寄的回來,拆開過程有錄影,也清楚的拍出壞掉的證據,但是充電器現在已經丟了,這樣損壞罪還成立嗎?

 

臉書對話過程都有完整保留,可以證明她沒付款,這樣報案證據足夠嗎?

一、這樣對方應該是明知自己付不出這筆錢想著反正你也不會找律師告然後故意賴你帳的。

二、不然他不需寄一些垃圾給你。

三、這個是小額詐欺,所騙財物價值不大,找律師打官司你真的是划不來。

四、請認真考慮找父母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安安 105-02-06 19:3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這樣對方應該是明知自己付不出這筆錢想著反正你也不會找律師告然後故意賴你帳的。

< ... (恕刪)

那如果到警察局報案需要監護人陪同嗎?還是我可以自己去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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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之告訴。

小雞 105-02-06 00:45
官方說我開第三方應用程式但我什麼都沒有開就被判定有使用請他們提出證據他們就只給我這段(親愛的林先生,你好: 為你說明一下,此帳號下的英雄聯盟遊戲服務受到鎖定,是因為原廠Riot過去曾偵測到此帳號有使用非法程式進行遊戲的紀錄,這樣的行為存在不公平也破壞了敵我雙方的平衡,故經過原廠反覆確認後在近期對你的帳號執行永久停權的懲處。) 但是我還是不請楚為什麼被鎖......沒做過的事就因為他們判定就鎖帳號 想請我問我該以何種途徑解決

請問他們這樣有觸犯什麼法律上的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6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遊戲廠商無法提出違反遊戲規則的事證,我方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倘若消費調處無效,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遊戲廠商返還遊戲帳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遊戲帳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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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7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公司限期返還,若屆期公司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邵可 105-02-05 17:59
事情是這樣在一月初的時後與這男生交往 後來過沒多久他跟我說他欠錢莊錢問我可不可以幫忙他,我本來工作只是一般檳榔攤根本無法一時拿那麼多錢所以犯傻之下我進了酒店借錢當下我借了六萬 我印象深刻那天是15號 1/15號 後來由於他一而在開口跟我借錢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提出分手請他還錢 但卻因為當下我未請他簽下任何證明之下他打死不肯承認他有與我借這筆錢 而我唯一有的證據只有通話與fb line 微信對話 但我也誤刪掉了 能否有辦法調回那些紀錄說真的我並非那麼現實 是因為我在跟他討取的時候他非常刻意的封鎖所有我可與他聯絡方式 另一方面是當初借下這筆錢我所簽下的借條是12萬 雙倍 他在與我借錢後不斷的態度越來越差甚至我到他家去討他跟我大小聲要我要告去告……這筆錢目前對我真的真的很重要 真的無法告他嗎……

您好:

建議可以先尋求專家協助,看是否可以挽救之前的對話記錄,如果沒辦法,則可以找知悉此事之人作證,或是匯款記錄。

Roger 105-02-05 17:59
1. 網路找人氣不低的拍賣買了冷氣,賣家委託業者A進行施工,業者A其實也有為某賣場 做冷氣安裝 2. 施工不當發生漏水, 導致裝潢泡水 3. 我方估價 為2萬,只做裝潢拆除與上漆 4. 一開始A說太貴,說要請對方找人估價但當天又不出現 在電話上同意並希望能分期償還,用每期5000分期繳納 5. 過了近半年只匯了5000,剩餘15000一直各種理由拖欠不還 6. 手上的證據只有當初漏水的影片與對方Line要求的通話紀錄,一直耍賴不付錢。想尋求法律途徑對對方提告,讓對方知道不是耍賴就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6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據對方的還款承諾及損害賠償請求權,要求對方清償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訴訟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615 105-02-05 17:50
違反營利稅法第44條前項規定:應給予他人憑證而未給予 詢問買受人是否需要開發票,如買受人不需要發票,則該公司以未稅現銷方式銷貨,為規避查核,未將無開立發票之金額申報營業稅,是否已成立逃漏稅之事實? 公司內部帳冊或其電腦之電磁紀錄若有記載可否成為證據? 若影印是否有違法取證問題? 此法取證是否成立證據?
邵可 105-02-05 17:21

事情是這樣在一月初的時後與這男生交往

後來過沒多久他跟我說他欠錢莊錢問我可不可以幫忙他,我本來工作只是一般檳榔攤根本無法一時拿那麼多錢所以犯傻之下我進了酒店借錢當下我借了六萬  我印象深刻那天是15號 1/15號    後來由於他一而在開口跟我借錢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提出分手請他還錢 但卻因為當下我未請他簽下任何證明之下他打死不肯承認他有與我借這筆錢  而我唯一有的證據只有通話與fb line 微信對話 但我也誤刪掉了 能否有辦法調回那些紀錄說真的我並非那麼現實 是因為我在跟他討取的時候他非常刻意的封鎖所有我可與他聯絡方式 另一方面是當初借下這筆錢我所簽下的借條是12萬 雙倍 他在與我借錢後不斷的態度越來越差甚至我到他家去討他跟我大小聲要我要告去告……這筆錢目前對我真的真的很重要  真的無法告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至少要有對話內容來證明您們之間有借貸關係,而對方名下若無資產,則要走訴訟途徑最後也很難拿到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齊齊 105-02-05 16:24

急!!!!

男方24(成年)與女方15發生性行為

現在女方已滿16未滿20,此事並沒有具體的證據,但雙方都已做完筆錄,並坦承有發生關係,男方態度良好,男女雙方彼此都不願分開,男方表示願意娶女方養她,但女方家長堅持要告男方告到死,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法院輕判或緩刑?

要怎麼做可以輕判?

因為男女雙方都不願分手,男方也一直希望能娶女方,但男女雙方為五等親關係,但是男方願意養女方,並想辦法結婚,請問要怎麼做才能輕判,緩刑甚至無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8:43

您好,

 

1、警局製作完筆錄後約一個月內,案件會移送至地檢署,隨後會收到地檢署寄來之開庭通知傳票

 

2、依刑法227條第3項規定,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乃七年以下之重罪,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完整陳述事件始末,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蒐集相關有力證據與資料撰擬答辯狀,在法庭協助答辯,才能爭取從輕處置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4 21:52
律師您好,我與先生結婚三年,有2個小孩,分別是3歲與6個月大,與公婆同住但教養方式一直有差異。 先生先前外遇,且對婚姻與孩子不負責任,讓人實在很死心,現在平時住一起但基本上是各過各的,沒有交談。 先生不願意離婚因為他需要小孩好對他父母有交代,但也不願意改變局面,只是一昧擺爛,只有在他家人抱著孩子時才會搭理孩子表現好像很愛小孩,而且在外遇被發現後,他完全不與我娘家人來往,雖會讓我固定回去,但若平時我太長與娘家人碰面就會不爽,想請問有什麼方式能夠請法院判決離婚?我想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若需佐證,請問有什麼是我能夠提出的有利證據?(除了外遇的)

一、原則上是要舉證證明對方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的證據

二、常見的理由是通姦、精神上虐待、可歸責於對方的分居。但如果你在台中的話之前我統計的結果台中那邊對分居的部分的認定比較寬鬆一些。除了台中,其他縣市都認為分居要看是誰的錯。

三、小孩這麼小是否真的要離婚你再想一想。

四、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分手離婚的方式 有很多,裁判離婚只是一種選擇,你也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

五、就監護權來看,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可以的話要自己照顧小孩

六、如果是要選擇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在協議或是調解之前建議先研究一下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有很多女生為了離婚什麼都不要,後來才知道可以要的東西很多。調解離婚或協議離婚登記完畢,原則上已拋棄的權利都沒有了。很多人調解完後悔的,可以的話還是先研究一下再去協議或是去調解

七、再說一次,是否要離婚仍請三思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1.  法院對於監護權係依照「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 依您的情況,您有幾點優勢,包括(1)子女之年齡:基於幼兒從母原則,只要子女為嬰幼兒時,通常優先以母親為親權人。(2)主要照顧者標準:從子女出生開始到現在的主要照顧者為何,因此您必須證明您才是實際的照顧者,他根本沒有照顧小孩的意願(如將照顧情況錄音錄影)(3)善意父母原則:為防止惡意搶奪,會考量不會妨礙對方探視小孩的一方為主要照顧者,因此您必須證明對方若取得監護權後恐會阻止您探視小孩。

2.  除上述之外,法院亦會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只要您有固定收入及職業,並具有適合何小孩的居住條件,取得監護權機率較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以訴訟離婚,則證據最為重要,所以您要盡量蒐集事證,而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您家庭的支援系統也是重點之一,而本件應可向對方請求贍養費及針對外遇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高;離婚之部分,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考慮錄音蒐證,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國關於訴請裁判離婚需要符合民法1052條之相關規定,因使若要訴請離婚,需要加以舉證確實有相關事由,比方說不堪同居之虐待,因此若您想要離婚,對方又不同意,建議蒐集相關證據,比方說錄音已證明確實有受不堪同居之虐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4 19:06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都保留下來,最好是您家大門錄影帶出入畫面,關於當天女生進出的畫面也都先保存下來,以利日後答辯。

另外,因為妨害性自主案件為重罪,實務上也很偏重被害人說的話,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1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會對您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不建議您在與對方有任何聯絡,包括電話、email或line,均會成為對方蒐證之管道,之前您與對方聊天之所有對話紀錄,包括line、臉書等,均應翻拍下載保存,做為日後對方提告您答辯之參考資料;切記,不要再與對方聯絡,不然很有可能用您講過的話,做為起訴您妨害性自主證據,若有收到須前往警局或檢察署接受訊問之通知或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所講的話,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之證據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4 19: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都保留下來,最好是您家大門錄影帶出入畫面,關於當天女生 ... (恕刪)

謝謝律師 可是事情已經過一個多月了 她現在才說 當時的錄影都沒了

我跟根本沒有妨礙她的性自主 這樣也會被告嗎? 實際上我也沒有強迫過她

對話就上面那些都留著 這樣夠當證據嗎 

一、不要太過擔心。

二、這類案件,告訴人一般來說是要從被告口中套出話,不然要告會有困難,這就是為什麼她跟她的家人朋友一直要想辦法套你話的原因。

三、如果是兩情相悅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四、如果苦無證據的話是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民間測謊的話就算是很緊張的話也不要緊,但是如果身體有疼痛或是有吃會影響心臟速度的藥,或是前一晚有熬夜、測謊前有喝酒都不適合測謊;其他不適合測謊的情況你可以跟測謊公司的人討論。另,測謊公司在台中,如果你在台北的話建議你坐火車去,再轉計程車不會太貴。自己開車的話可能會導致身體太疲勞而無法鑑判,這樣你就白白花錢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2-04 10:59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11:10

您好,

 

1、本案情形證據明顯不足,且您有訊息等證據可以證實女方並不像遭受強迫的樣子,且當下既無報警也沒驗傷,實難提告甚麼。

 

2、未來如被法院或警方傳喚,應委請律師陪同,除撰擬書狀敘明真實事發經過、附上證據外並出庭擔任辯護,捍衛自身權益,如有必要,可對對方提起刑事誣告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4 12:0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案情形證據明顯不足,且您有訊息等證 ... (恕刪)

謝謝律師 我安心多了

所以我不要跟對方聯絡比較好嗎

我一直跟她說有誤會我會道歉 所以好好說 可是她都說很忙沒時間管你 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還在訊息中罵我垃圾 我說 你這是指我嗎 然後她就說 我是說我去倒垃圾這樣 

我現在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我現在也沒收到法院跟警察的傳喚

她之前有說 在過年還要去打官司 真是辛苦你了  這句話 是指過年才會收到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提告,您接下來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屆時再將相關證據提供。另外,建議不要再回他訊息,以避免被設計套話。

105-02-04 10:56

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找個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 本來是要順便把土產交給她 但是放在家裡忘了帶 跟她說下次再拿給她 然後過了幾個月 我突然想起來然後聯絡她 因為她之前也有住過我家 我說如果太晚你就住下來 然後到我家後東西給她 我們就在床上聊天 她就問我說阿你最近有沒有豔遇之類的 我就說沒有 然後她就跟我說她超想做愛的 然後我就反問她說阿妳男友哩 她就說早分手了 [因為她曾為男友割腕好幾次 之前都把割腕的照片傳給我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叫她別再傷害自己 又很擔心她 這次叫她來也是很擔心這件事 ] 我就很心疼她 然後就抱再一起 然後我們就開始調情 互摸之類的 然後她說她不會跟兄弟做愛 我就回她說 我也不想跟你做愛好嗎 [因為動不動就割腕的女生如果一時衝動跟她發生關係了 之後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然後我就說可以試試體位 然後讓她騎上來 [我們都穿著衣服]互相磨蹭 途中她有抱住我的頭跟撫摸我的背 我也有抓著她屁股 然後這樣又換體位 調情了快一個小時吧 [都穿著衣服] 然後她就說我不要跟兄弟做愛啦 然後我就說好啦 不玩了啦 不要玩了不要玩了 然後離開她 躺到一旁 然後她又伸手過來拉我說 吼你不要這樣啦 回來啦 然後我又回去她旁邊 然後又是重複剛剛的調情 但是這次比較激動 她也有摸我的下體 然後我就解開她的胸罩 但是還是沒摸她的胸部 然後我覺得這樣下去會很糟糕 而且感覺她也有點尷尬 然後我停下來 那時已經很晚了就很想睡 我馬上就睡著了 然後早上睡醒時 她已經醒來 在玩手機旅遊大亨 我就說你要坐公車回去了吧 她就說對阿 而且手機快要沒電了 然後就讓她自己走下去 去坐公車了 我有叫她坐上公車後要記的傳訊息給我 但是她手機沒電 那時我超擔心她是不是出車禍之類的 然後過兩天之後 她傳訊息給我說她手機沒電 然後她又狂睡 現在肚子超餓要去吃飯 我就說吼 妳不要讓我這麼擔心好嗎 我還以為你出事情 本來還要打給警察說 她就說哈哈沒這麼誇張啦 然後之後也是普通對話 然後現在事情過後一個月 她突然傳訊息給我說 我跟我家人對你擅自解開我胸罩很不開心 過新年還要打官司 真是辛苦了你 然後我跟她說如果有誤會我會道歉 然後她又說她對我很失望之類的 不想跟我談 她很忙 她也不承認她有撫摸我下體的動作 只說我解開她內衣 我完全沒有強制她 也沒有強迫她 而且途中我也有表示我不想玩了 是她就把我叫回去的 這樣她也可以告我嗎??我真的做錯了事就是不應該讓她睡我家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真的很後悔交這個朋友 恨不得當初不要關心她 不要買土產給她 不要讓她我家

 

我隔天的對話紀錄還有留著 她說她睡兩天肚子餓要去吃飯

我說好這樣 然後 我又密她說 阿 下次去日本要再幫你買啥嗎 她就回我說不用 謝謝啦 這樣

然後過10天左右 她回又密我說 呵呵 下次不要脫我內衣啦 其實回來後有點尷尬

我就回她吼誰要脫你內衣啦  你下次也不在再亂摸我 我其實也覺得很尷尬  兄弟就是兄弟 以後禁止觸摸 下次再約出來喝茶吧  這樣回她

這紀錄是有留著的  我絕對沒有強迫她 在說如果我真的強迫她 她為何留到早上等我醒來才送她走 這樣不事很矛盾嗎 應該早早跑走去報警吧   

我不知道這些對話搆不構當成清白的證據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但是 測謊會因為身心狀態有改變嗎 我比較擔心這個 太緊張之類的

然後過1個月 她就突然說 她跟她家人不開心 要告我這樣

我明明沒有強迫人家 前天還有一個自稱她學長的人跟我聯絡 說甚麼她有點電話給我 說她傷心 之類的 我就回她有誤會我會道歉  但是她也有摸我下體 我也有解開她內衣  然後那學長就說 你作夢 她絕對沒有摸你之類的話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他 他還說甚麼男人不要當成這樣之類的 我現在真的很困擾 明明沒有強迫人做的事情 卻被說成跟犯罪一樣   請問我該怎麼辦


收到任何傳喚通知前,請先找能夠隨時隨地到場的律師商議,並將一切證據備份。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1 10:30

您好

建議您攜帶相關對話記錄 找律師做一次正式的法律諮詢

 

                                 陳律師 

615 105-02-03 22:14

違反營利稅法第44條前項規定:應給予他人憑證而未給予

詢問買受人是否需要開發票,如買受人不需要發票,則該公司以未稅現銷方式銷貨,為規避查核,未將無開立發票之金額申報營業稅,是否已成立逃漏稅之事實?

公司內部帳冊或其電腦之電磁紀錄若有記載可否成為證據?

若影印是否有違法取證問題?

此法取證是否成立證據?

PING 105-02-03 11:17

事情發生是因為女方吃醋男方跟其他女生有曖昧

想看男方手機

男方在睡覺沒給手機密碼

女方憤而打男方

男方被打到受不了而還手

但後來女方驗傷提告

請問男方如何解決?

苦無證據說女方先動手且男方也無驗傷

事過已約半年2/2才收到法院通知

男方已無法驗傷

有何辦法對自己有利?

一、那代表男方及女方不是夫妻就是男女朋友。

二、可以談儘量談,也可以調解

三、不論對方怎麼打你,擋的話還沒問題,但是打回去就是傷害了…

四、調解的話,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

告訴乃論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調解成立,並於
調解書上記載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
回告訴或自訴。
五、就這一點來說,調解和解好。
六、這類案件如果對方不願意調解和解撤回告訴,一般來說判得也不重(除非你下手很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4:45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形,男方恐因沒有證據而成立傷害罪,除嘗試和解外,也要看女方受傷程度而定,才能判斷本案嚴重性,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擔任辯護,才能周全爭取最大的機會,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小陳 105-02-03 03:32

請問一下大律師,如果於民事準備程序或辯論期日開庭中, 被告已就某不利於己之事實為言語自承, 但書記官卻漏未記載於筆錄中, 原告能否就此被告言語事實自承為該案事實主張? 還是不論被告說過什麼話, 只要未記載於筆錄中, 都不得視為言詞證據? 法院也不得就未記載於筆錄中之言詞自承為案件事實採用? 如果確是如此, 那有何救濟方法? 譬如聲請勘驗庭訊錄音? 或向法院主張被告已有特定言語事實自承即可?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3 06:29

這比較涉及到證明的問題,可試著聲請勘驗法庭錄音

小替 105-02-02 20:21

A在宿舍公共區(有電視、沙發、冰箱、烘衣機等之類物品,另有三扇門分別通往外面、寢室、另一公共空間)與B發生一些爭執,A隨即離開(走到外面),過一會兒B回到寢室且C(為B室友)也在寢室內,此時A又折返回來,並在寢室門口與B發生爭執,爭吵中A大聲咆嘯(音量在戶外也能聽到)並表示B將他的物品弄遺失並且要賠償他,但B表示並無證據欲尋求報案,A表明自己可以受理報案,僵持不下後,因為A算是B的上級,所以B向A表示道歉(原因是B將A放置於公共區的物品移動造成A的感受很差),而A又對B說了一些注意事項,才結束對話。過程中C都在寢室內,由於A是在門口咆嘯,C全程都有聽到但是沒說任何一句話且在做自己的事,而B在A到門口開始造謠B將A的物品弄不見時開始錄音,前面一些爭執沒錄到。在這案例中想請教一下:

就是關於A故意指控B將A的物品弄遺失並要求B賠償(此時C在場),但實際上是B將A的物品移動,而A感到生氣而提出不實指控。關於這點,B是否能對A提出刑事訴訟呢(C為第三人,是否有散布於眾?)?

一、不太可能會有意圖散布於眾的問題。

二、室友要以和為貴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PING 105-02-02 12:19

事情發生是因為女方吃醋男方跟其他女生有曖昧

想看男方手機

男方在睡覺沒給手機密碼

女方憤而打男方

男方被打到受不了而還手

但後來女方驗傷提告

請問男方如何解決?

苦無證據說女方先動手且男方也無驗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南方應盡速前往醫院驗傷,亦對女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應盡速前往醫院驗傷,亦對女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23:51

您好!

如果傷痕還存在,趕快去驗傷,雙方都提出告訴,比較有機會和解互相撤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arret 105-02-02 09:29

我有幾個案子想對前公司提告,如果先找律師徵詢提告的可行性並檢視證據力,如此需要收費嗎?費用大致上是如何計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請律師審閱文件、與律師討論案情、委請律師針對案件提供規劃及建議,這些都屬於法律事務之委託,一般而言,律師是會收取相當的諮詢費用的。至於費用的多寡,您可以先與律師確認。

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11:05

您好,

 

1、如果係簡單之諮詢,有些律師或區公所調解會均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2、如要審閱案件證據及詳細資料內容,由律師提供較完整之法律意見,則多半會酌收諮詢費用,以小時計,若嗣後有委任律師處理該案,諮詢費用會從委任費中扣除。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您好:

可能要看您案情及諮詢時間而定,建議可事先電話詢問。

秝町 105-02-01 23:24

監護權在前夫那.在還沒離婚前.小朋友都是我在照顧.小朋友的費用也都是我在負擔...之前前夫有動手過.也有自殘的狀況.我也都有報警.前夫也有打電話恐嚇.在還沒離婚前.也有社工介入.我本來打算申請保護令.但後來前夫突然答應要離婚.所以就撤銷了.離婚協議我隨時可以看小朋友.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寫.所以寫得很簡單...但離婚後小朋友是婆婆照顧.小朋友快5歲.婆婆讓小孩吃素.我很怕小朋友會營養不良.小朋友我有帶回幾次.每次再帶回去.總是哭鬧得很慘.說他不要住阿嬤家.他想跟我一起住.但是爸爸很兇.所以不敢跟爸爸說 .前夫之前自殘的時候.小朋友也有看到爸爸在流血..還有前夫是在外面租房子.但是房租都沒有按時間繳.從以前就都是這樣.這些可以當改定監護權證據嗎?現在婆婆他們故意刁難我.不讓我帶小孩回家過夜.我又想要監護權.我該準備哪些東西..可以改定監護權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23:39

您好!

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將小孩的意願清楚告訴法官,並敘明對方不適任監護人及自己更適合擔任監護人的理由,法院會參酌社工人員訪視報告,以小孩最佳利益來決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秝町 105-02-01 23:43

因為都說要有小朋友不適合那方照顧的證據.可是我沒有婆婆照顧小孩的情形.那我以上的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00:20

您好,

 

1、以對方不適任為由,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法官會特別著重小孩之意願,且會有社工至雙方家庭拜訪,評估生活環境、經濟等一切因素,做出最有利於孩子之親權裁定

 

2、同時亦可以對方違反協議內容,阻礙您探視小孩或將其帶回家過夜為由,聲請改定親權之行使。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討論,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才能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1.法院在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 法院會綜合考量諸多因素, 通常常見考量的因素為子女的意願、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  如未成年者有能表述自己的意見, 會有較多的勝算, 實際狀況依個案而定

2.禁止或刁難對方探視, 探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如更甚者或請求職權變更,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作為日後訴訟使用

3.監護權案件, 在於如何收集或增加對方不利照顧小孩之證據, 和提出自己照顧小孩對小孩日後身心發展較優良的證明, 循正式管道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聲請改定監護權之一方,必須提出事證證明對方有不利於子女的情事,這部分需要蒐集相關事證,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針對您的具體個案提出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 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前夫自殘之證據,說明其有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虞,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可預先準備之,即使無法改定監護權成功,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社工亦會詢問未成年子女之意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前夫自殘之證據,說明其有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虞,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可預先準備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ggi 105-02-01 18:04
離婚半年,小孩監護權歸男方,近日發現男方對小孩的安全產生問題,像是將小孩放在路邊玩,大人卻在學校作導護工作,完全不把小孩安全當作一回事,有什麼方法在短時間內可將小孩爭取回來,對小孩不利皆有證據,並且男方常用沒空為由不讓我看小孩.... 試問有什麼方法可以盡快爭取到小孩.... 謝謝~

你好:

若真的未善盡照顧義務並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情況緊急對於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向主觀機關檢舉,由主管機關進行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主管機關會依法聲請法院停止親權並改定監護人。 然依照你的文義,看不出來有上開情形,只能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要蒐集前夫行使、負擔有不利於子女證據,否則無法改定。 在此之前可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暫定會面交往之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蒐集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如照片或相關影片,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蒐集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如照片或相關影片,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同徐大律師所言

1.您的狀況會建議雙向進行, 一是收集不利照顧證據, 二是禁止探視的處理, 如過甚者可請求職權變更

2.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染兒 105-02-01 17:12

近日收到前店家寄來的民事訴訟函,內容是競業禁止糾紛,簽訂時是18歲(沒有監護人同意),前店家要求賠償30萬的業績差額,想請問:就算競業禁止條約對未成年無效,還需要賠償這比費用嗎?

他的證據就只有守則內容,業績下滑也是景氣差,不是只有他業績下滑。

在前店家只是助理職位,也沒有任何客人,技術方面也是有上過補習班證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17:33

您好,

 

1、簽訂系爭競業禁止條款之契約,實與日常生活行為無關,故您簽署後系爭契約法律上為"效力未定",在經過承認前是不生效力的。

 

2、且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勞基法之規定,包含勞工有接觸營業秘密、雇主有正當的營業利益以及給予勞工合理賠償等,若有違反契約均屬無效。

 

3、依本案看來,您應無須賠償前店家任何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耀 105-02-01 14:41

請問律師大人們

開完偵查庭過後要多久才會收到結果通知?

審的是檢察事務官,打去問還說要跟筆錄製作的派出所要東西

重點是根本就沒證據.......請問大概還要等多久? 開庭是104/12/16

都快過2個月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2-01 16:08

您好:

地檢署原則上偵查期限是8個月,所以只要在期限內偵查結案都是合理的;

但原則上檢事官初訓完後,兩三個月內就會有結果。

以上 供參 謝謝

chiaamay 105-01-31 15:18

各位律師

友人去年七月跟我借了小額兩萬塊 原本說是去年底還完

但是一拖再拖 說過年前會還 至今日通訊完全封鎖

去年七月借款時因為是用LINE通訊借的 沒有立下借據

而且當時手機重新安裝 通訊內容不見 但是12月跟今年一月有聯絡

有談到何時要還錢的內容 當時用網路轉帳查的到此交易記錄

請問這樣足夠當證據嗎 此外我需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嗎

如果提告的話 律師費用是由我付還是對方付呢~

感謝各位律師解答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願,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可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或聲請支付命令、直接提起返還借款民事訴訟。 要蒐集相關證據(對話紀錄、帳戶匯款資料、交易明細等)。 若委任律師處理,刑事民事第一、二審之律師費你要自行負擔,無法向對方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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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7:06

您好,

 

1、有匯款紀錄,即可推定為借款,如對方否認,可轉而要對方舉證這筆款項並非借款

 

2、可先以存證信函告知於聞到幾日內返還鉅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云云。

 

3、律師費用無法向對方主張,但可向對方主張利息裁判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45

您好!

1.可以匯款紀錄及對話紀錄,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沒提出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2.詐欺應該不會成立,但有逼對方出面處理的效果。

3.律師費用要自行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玲 105-01-31 02:45

您好我想請問!農藥藥害問題,因為我家是種水果,每次都跟固定農藥經銷商購買,因為不懂農藥如何使用所以都直接問怎麼調配。我也會很清楚的說明目前使用面積跟農作物情況。有時記不住調配劑量,經銷商會寫在包裝袋上。
沒想到噴灑完後確無法通過果菜市場農藥檢驗。還被農業委員會通知水果很毒不能採收。剛開始以為過十幾天農藥殘留量會退掉,結果時間都過一個月,驗到現在水果都快掉光了。
中間我打了電話到農藥毒物試驗所,才知道農藥經銷商教我調配的劑量超標太多,因為水果快收成,又打這麼重的劑量,可能果子都掉光都沒辦法消退農藥。
聽完後真的很生氣,問了農藥經銷商到底該怎麼辦,他們也知道沒按照瓶身標示說明來教我,讓我損失。電話裡第一次談賠償金額太少,第二次談說還可以,可是後面又說我們沒證據,說要我們拿出證據才賠。我們有提出去簡易庭調解經銷商說不會去。

真的很無奈也很無助,自已的農藥知識不足,只能相信經銷商所說的,幸苦半年的水果都沒了。麻煩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1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證據證明是對方告知使用的劑量,及高劑量將使農作物受損的事證,這樣就可以向對方求償農作物的損失。

2、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2:02

您好,

 

1、在與經銷商通電話或會面談判時可先錄音搜取證據

 

2、如果是照農藥包裝上的標示方法條配而產生問題,經銷商自然要負擔責任。但如果係詢問經銷商得到的口頭回應,不僅有舉證上的困難,而且,經銷商販賣東西給你,是否因此就負有要教你怎麼正確使用的義務,就無法一概而論。

 

3、本案若真的損失慘重,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提供更完整的評估與分析,並委請律師提起相關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打電話給農藥經銷商,加以錄音,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視您錄音內容而定,或許亦有機會可提出刑事毀損之告訴;不論欲提出民事刑事告訴,都應先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打電話給農藥經銷商,加以錄音,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視您錄音內容而定,或許亦有機會可提出刑事毀損之告訴;不論欲提出民事刑事告訴,都應先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sinyi 105-01-30 10:36

想要請問,因為朋友前年2014年幫人家裝潢,結果對方在裝潢期間一直修改,造成工期一直延後,對方又急著2015年過年前搬進去住,結果有些少部分未完成,後來過完年後,因為對方已經住進去了,所以有陸續進去完成,到目前已經完成99.9%了,而且對方也確認已完工,有簽名。另外因為當初有簽訂合約,說如果是人為破壞,過去維修時會視情況補貼費用,可是都沒有補貼,還一直怪我朋友說拖到他的工期,可是對方每次修改的紀錄,我朋友都有保留,也有當時在進行裝潢時的工作人員可以證明,連同對方自己找的工程人員也可以證明對方一直修改,而造成拖到工期。請問,1.如果對方堅持要提告的話,對方的修改紀錄,施工人員的證明等資料,可以當作證據嗎? 2.另外,對方一直說我朋友賺它很多錢,如果所有的帳務資料拿出來證明說都是實報實銷的話,這樣可以告對方毀謗嗎? 3.如果證據證明我朋友沒有錯,那是不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所有修改費用?以及,所有過去維修的人事支出跟材料費用呢? 4.因為過去一年,我朋友都因為對方常常打電話要我朋友過去維修,而造成我朋友的工作受影響,一直無法將他的工作全部完成,而造成損失跟工程延期完工,還造成我朋友常常因為對方問題而失眠,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賠償嗎? 5. 對方常拿維修問題說,如果不幫他完成就要提告,請問這樣的言語,是算威脅恐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當作證據,不過還是要有證據證明是對方要求修改的。

2、賺很多錢並沒有名譽的侵害,尚無法構成誹謗

3、有關於追加變更的款項,當初如何約定的?因為這個屬於追加工程款,不是賠償款,要看雙方的約定。

4、要看雙方的保固約定,不能一蓋而論。

5、就您所述的狀況,有很多事務都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又因為您並未親自參予該工程,這樣的問法實益不大,建議應由您的友人被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11:29

您好,

 

1、工程之延宕如係非因您朋友之過失造成,可提出您所說的證據(對方一直修改設計),主張不須負擔工程遲延之責任

 

2、賺多少錢這是很主觀的事情,單純講您朋友賺很多,尚難構成誹謗罪。

 

3、4、可以要求因修改而衍生的費用;但說因此造成工作減少、失眠一事,很難證明與對方修改設計間具有關連性。

 

5、對方只是在告知他合法的權利,不會構成刑法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待對方提告後,再撰擬答辯狀答辯之;若契約有約定,對方需補貼修復之費用,可蒐集修復之單據,對其請求之;若對方有散布對您朋友不實之言論,您朋友亦有蒐集到對方散布之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告訴,不算是恐嚇;若依雙方契約約定,對方需補貼價金,可向對方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蜂 105-01-30 08:54

線上的律師以及各位專業的朋友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5月, 我到露天拍賣, 想買正版的日劇DVD

我在某賣家買到1500元的"台版"DVD

結果送來的是盜拷光碟片

店家辯稱說, "日版"才是"正版", "台版"即為盜拷

認為是我自己會錯意, 不願退貨

於是我憤而向智慧財產警察局(捷運景安站附近那邊)作筆錄

由於我不懂法律, 要告詐欺?還是侵權?都不清楚

於是做完筆錄後, 拷貝光碟的證物交給了智慧財產警察局

我就離開了

事隔半年, 我昨天收到新北市刑事案件法院證人傳票

其中一欄寫 被告 : XXX  詐欺

要求我下週出庭作證

==================================

我有一點緊張, 事情好像鬧大了

想想為了1500元, 請假跑去出庭作證, 實在很不划算

我想問的是

1. 傳票上有說可以申請日費與車馬費, 請問實務上我該怎麼申請呢? 需要哪些文件? 具體領到的費用是多少呢?

2. 出庭作證, 除身分證傳票外, 我該攜帶什麼東西?  當年在露天的對話記錄之類的證據嗎?

3. 法官詢問我的時候,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假如判定對方敗訴,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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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1500元的買賣糾紛, 鬧得這麼大, 感覺有點浪費國家資源

在此感謝所有把我冗長內容看完的專家們, 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16

您好,

 

1、當庭以證人身分做完筆錄檢察官或法官會確認您要領證人車馬費後,開立單據指示您如何領取。

 

2、不用特別帶甚麼,一切據實以告即可,未來如有需要您提供的資料,可以書面方式將之寄到法院。

 

3、如對方係具有規模之盜版商人,本案所涉利益就不會只有1500元,而有積極查緝之必要以保護智慧財產權,是以本案不會是浪費國家資源。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願美好 105-01-30 07:42

律師:我老公因被人指證犯賣安非他命,家裡收到秤子,分裝袋,而收押禁見又延長羈押第二次,我老公根本沒有犯賣,是有吸食,指證人他跟我老公有過節,而指證的人有暫住我們家幾天,指證人本身有食用毒品,指證人訴說我老公的犯賣過成,根本不是事實,所有時間,地點…等我有把證據事實交給法扶律師請他幫我老公打官司,我也出庭作證過,到現在還是沒有消息?不知道我老公這條官司能打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08: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分裝袋、秤子都屬於販賣毒品的工具,為何會出現在現場?倘若再加上證人證詞,不無成罪的可能。

2、是否會成立必須閱覽卷內事證,建議您可以與您配偶的律師進行討論,或是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單憑您這樣的敘述,無法精確判斷。

一、既然已經找了法扶的律師就要相信他。

二、這個部分要看有沒有證人以外的其他證據得以補強證人的說詞。因為販毒案件施用毒品的人的話法官不會盡信,所以需要補強證據,這個最高法院有說過。

三、如果是還在偵查中的話是沒辦法閱卷的,如果是程序已經進行到法院的階段才能閱卷閱卷後要看卷裡面的資料才能判斷有沒有空間。

四、毒品案件如果真的是冤的話,其實算是適合測謊的案件,但是你老公如果在押的話要做民間測謊會有困難,法院又未必會准做公家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毒品為重罪,若偵查及審判均有曾自白承認犯罪,有機會可主張減輕其刑,若有供出上游因而查獲,亦有機會可主張減輕之;惟若欲主張無罪答辯,應從證人指述之瑕疵,設計問題,進行交互詰問,建議應委任律師閱卷後,協助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委任律師,為您配偶撰擬書狀辯護,並對證人交互詰問,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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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5-01-30 01:04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因為與公司有委任契約糾紛,我發現該契約不足以對等保障我的權益,所以口頭約定終止合約..首先協議不成,因為對方騙我說要解約要附帶解約義務... 但後來我知道委任契約是可以隨意終止的,所以發存證信函終止.我與公司在 Line 上吵架後,罵了一句: 壓死人不償命的血汗公司... 因為相當氣憤與同事的Line提到此事,好心討論提醒告知大家這契約有很大陷阱,請大家拿著契約法律人士諮詢,必要時可以解除契約以保自身權益,但公司知道後說要告我毀謗...

負責人在公司群組裡公告,說我毀謗他,並擷取片段圖片意圖毀損我的名譽,並又私下傳了一堆截圖給我同事的Line..  但是我們的訴訟尚未開始,也沒有成立我毀謗公司的事實...  等於他空言指摘,我該怎麼處理呢?? 是否可以反告他毀謗誣告呢?? 這樣公司算是意圖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我的名譽受損嗎? 我要怎麼爭取權益? 我也有他們回覆的Line的截圖,還有所有契約內容,我都有證據,請問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應該要先防守,就對方告你誹謗的官司先研究怎麼沒事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瑋仔 105-01-29 21:18

律師你好,這幾天一連問了幾個問題,有賴各位律師回答,真的十分感謝,讓我明白了接下來該處理的方式及程序。

但在今天有朋友叫我用他的手機打看看,或許打通後能談就能處理了,但打過去後是空號,今天我的主要證據應是我手中哪封時間及還款金額都清楚的簡訊,在債務人把手機號碼都換了的情況,我該如何證明他是手機號碼當時的使用者?電信客服會願意提供資料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必須先提告,才有辦法查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OSE 105-01-29 17:36

各位熱心的律師

既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32362&tid=1032&ccode=PostDate%20desc

想繼續請問..因為我在家整理資料時發現---

1.對方他有語言暴力,但恐嚇都不帶髒話髒字,頂多"搞你"、 "限制我特定日期一定要陪他約會,就算我跟他大眼瞪小眼也依定要在他身邊"、 "如果不聽話,他就會來[拜訪]我父母,把我跟他交往事情(他覺得沒有被我愛上)的感覺說出來"、"我會跟你的朋友們說我們的事情"、"乖乖聽話,才不會有事情"、"我就是要監視你"....等等,這樣算是恐嚇嗎?

還有...當時他逼我交出我的通訊方式,然後如果我不要,他就語帶意味的說"那我就...."

2.我已經被他搞到憂鬱症了....這能請醫生開證明順便跟他要精神賠償嗎?

3.他也曾經奪去我手機看我手機內容,我不要的話他就說難道裡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嗎? 逼我依定要交出手機來給他看

他也曾跟監我,到我家附近偷看,搞的我連出門都很怕....這能告他什麼? 但他跟監的證據我沒有...

4.之前分手時他打電話恐嚇,我旁邊有朋友可作證+我有錄音

5.我上週已經去警局申請保護令,剛剛警察通知說會寄來我這(可能是通知有無需要開庭之類的),納對方也會收到嗎? 他如果收到後生氣來鬧怎辦?

6.保護令需要請律師嗎? 因為我這算是精神+言語暴力騷擾型的...我沒有驗傷

我很怕他反咬我ㄧ口說,都是因為我不愛他我辜負他、他不甘心而這樣做的,然後反告我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已涉及恐嚇罪,可以直接向警局報案提告,另可以一併向警局申請保護令,提告可以不用透過律師來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保護令,並由律師為您辯論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宇 105-01-29 10:08

我在上星期五因為請人幫忙申請信貸結果把身份證影本及提款卡都一並記給對方

可是到了這星期四對方電話始終不接  我感覺好像被騙了

於是我馬上打電話去申請貸款銀行查尋   確發現根本沒這事

今天一早跑去郵局查詢  發現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   馬上去派出所

警察說我沒收到通知書不能解除警示帳戶      也沒收到法院的單子

於是我就離開了   請問我要什麼時候才會收到單子呢?

還有  我打165詢問  他叫我找有利我的證據  

可我只有當初跟對方聯絡的電話號碼和寄送東西給別人的托運單   這樣可以嗎?

還是需要其他的東西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託運單跟電話還不夠,應該還要以當初在哪邊找到貸款資訊的。

2、警示帳戶的部分,必須等到司法案件結束之後,才能聲請解除,除了薪資帳戶之外。

Bill 105-01-29 09:37
1. 管理人以他父親(民73年過世)是他伯公(戶口登記已絕嗣,民24年過世)的過房子且兼祧,要求同時繼承兩房派下權,證據是他伯母的墓碑上刻字。 2. 一般民俗一子雙祧(兼祧)應該要有兩個條件,在絕嗣親人過世後,(1)生父指定為過房子並約定日後無生子,該過房子也必須同時祭祀本生父這房。(2)相關族人同意。(因涉及財產房份繼承問題)。請問台灣判例上需要同時成立上述條件嗎?這差異約台幣1,200萬。 3. 祭祀公業管理人在民75年申報時,自己申報的文件載明他現在要繼承這房已亡絕,並聲明如有遺漏或錯誤,願意負責賠償,與相關法律責任。請問若有訴訟賠償問題,他必須負責賠償其他人嗎? 4. 管理人地方法院起訴我們的祭祀公業,以上資訊,我想知道訴訟打贏管理人官司的機會,以及會辦敗訴的可能原因。 5. 我們急於委任祭祀公業有經驗的律師(須出庭),想知道委任費用(含出庭與數小時的諮詢與討論)。(地點:高雄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對方是否具有派下員之資格,此部分可以提起確認訴訟之主張,而對方若已提起訴訟,則應視該訴訟之原因事實,看能否在該訴訟中一併主張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27 23:40

請問今天A的家人外遇小三,然後,有證據可以證明所說的為事實,那在雙方吵架的時候,A說對方是小三,這樣應該有構成毀謗罪?
以事實為基礎,A說了對方確實有為之行為,為什麼除了公益之外都要罰呢? 

105-01-27 09:46

你好:

事主A,成人,有照,50c.c摩托車,事主B是老人家,那天早晨下大雨,A騎機車於最左邊直行,B從對街撐傘穿越馬路,據A說法兩人並未撞上,但B當時有跌坐在地,事發地點沒有紅綠燈、斑馬線,麻煩的事情就在雙方都沒有當場報警處理,雖然A在事後3天有上警局備案。A於事後應要求有去B家探望2次,B家人說B的情況(原先有過一些手術)因為這次事故有惡化。半個月後A家人才得知情況並介入,但原有監視器資料已經遭毀損,因為B家事發後一直傳簡訊給A說B的病情如何如何,A家人便認為這件事需要處理,就去B家,B家人意思是說要給付B(可能是出事後所有)看病的醫療費用,A家卻因為家境的情況,擔心會被要求無法承擔的費用,A本身也有負債,想就機車強制險或其他資源看能否將傷害減至最低、一次和解解決,想問問律師對A方來說目前最壞或最好的可能狀況會是什麼,走法律途徑有可能得到較中立的解決方式嗎?還是只能任對方開價?若要賠償是否會依當事人A的還錢能力做安排?

A方就是我們的立場,我們沒有足夠證據保障自己的立場,想說只能與對方和解,希望我有盡量中立敘述事件並表達我們的擔憂,在此先謝謝您能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10:00

您好,

 

1、若能以強制責任理賠將事件解決,應可為之。

 

2、如果對方要求過高或顯不合理,則考慮讓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依您所述,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有發生車禍意外、且B顯然才是車禍事故的肇事主因,您可以上開理由主張無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綠茶 105-01-27 02:49

我在家的巷口為了閃人所以往旁邊騎但因角度不對撞到路邊的車子馬上按了煞車後往前滑了一下之後倒在那臺車的後輪,車子壓在身上鄰居把我扶起來後,我看了被我撞到的車完全沒事後我沒想到要報警處理就往前騎回家了,後來有人報警但是報警的人的車子我確定沒撞到,但是因為路口監視器,我沒證據,但警察作筆錄的時候一直強調是我撞的,一直希望我承認,可是我很確定我沒撞到,但苦無證據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沒有撞到,則沒有必要為承認而承認,本件僅屬民事損害賠償,對方主張是您撞的,他也要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茶 105-01-27 19: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沒有撞到,則沒有必要為承認而承 ... (恕刪)

今天警察跟我說連大樓警衛都看到了,可是警衛是跟其他鄰居一樣聽到我跌倒的聲響才出來的,他根本不可能看到我怎麼撞的,他卻跟警察說他有看到我撞到那臺我說沒撞到的車,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再加上沒監視器,他的話能當證據嗎?

小珊 105-01-26 09:41
請問各大律師, 過去5~6年前自己購買的客戶資料整合系統,帳號密碼也借他人使用,但後續漸漸因為彼此關係不融洽,對方擅自進入系統變更原始連絡電話,信箱,和登入密碼,導致我無法使用 第一審時,他告訴偵查人員,是我同意他變更的(無此事) 第二審時,他加述我們過曾是地下未公開情侶(這跟此案件有何關聯?如今我都已是有夫之婦了),再來他還說當初有告訴我要變更資料,當時有他人聽到在場(也無此事) 以上被告者,都是口頭闡述,無任何證據,這樣法官會採信嗎? 1/27星期三下午2:15即將正式法院開庭, 請問我(被害人)是否有立場,是否該準備什麼? 謝謝
小靜 105-01-26 09:40
凌晨我駕駛汽車,因過勞、精神不濟。 擦撞到路邊停駛的一台貨車,我頭撞前檔玻璃,流了血、頭暈目眩。 但我仍下車查看 ,驚覺該車上副駕駛座有一位中年男士小腿骨折。我詢問時來了很多人來查看,他們叫了救護車,我就沒再打了。因為當下我離開現場,去海邊礁石那小便,頭暈受不了。我在礁石處暈睡到隔天早上。警察也沒找到我人。隔天攔車回家,先去看醫生之後馬上去警察局報到。再來隔一天有前去醫院看對方,被罵的狗血淋頭。對方隔幾天受傷沒事就出院了。問題開始了。和對方去調解委員會兩次調解都失敗,因對方開出100萬和解金。開庭兩次之後,法官說在調解一次,結果仍失敗……這次自動減價50萬,說已經很公道了。 造勢逃逸部分,我沒有證據我沒逃逸路口都沒有監視器可證明,當下去海邊礁石小便也沒人看到。 過失傷害部分,和解困難。 調解員有說若能與被害人和解,造勢逃逸部分能判清一點。 若和解部分無法達成共識,我會被關    =__________= 我該怎麼辦………………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1-26 10:11

您好:

建議您速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扶助,

可以由國家指派律師免費協助您打官司,

但如果申請資格不符,可能要慎重考慮是否自費委任律師協助了,

畢竟訴訟這件事還是交由專業律師來處理才是正途。

以上 謝謝

范范 105-01-26 09:21
因老公被發現有精神出軌(實質是否有肉體出軌並無證據) 為挽救婚姻及取的信任願意簽訂協議書保障我未來安心 兩方目前達成共識未來對婚姻必須百分百忠誠.如老公在犯或是開口提離婚必須將其名下財產全都歸我. 是否具法律效益? 也想請律師協助擬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1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協議書,以維繫婚姻,並且預先離婚後的包含財產監護權探視權等作約定。

2、倘若有意委託,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協議書可以約定對方違約的話,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例如損害賠償違約金等等,但要注意約款不能因為牴觸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其簽訂效力存疑之協議書,不如請求對方開立本票或將動產設定抵押給您或將財產移轉贈與給您,較為直接迅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孟 105-01-25 10:19
您好~我剛在台中買了一間中古大廈的樓層,有購買一平面車位,但住戶為了解決機車停車太少問題, 入住前的區權人會議有通過新增停車位的案子, 入住後幾個月由當時管委會自行評估如何規劃機車格, 但我發現的車門被新增的機車格緊鄰, 反映後無效, 後來住戶停車車身突起甚至會檔住我的車門, 這跟我當初我購買的車位已經不一樣了,查閱建築規範也發現我停車角度過大, 機車格也檔住車格前方我應該有的迴車空間,而且人車進出頻繁, 我的車當時是新車,屢屢不明受損甚至有撞凹掉漆,但管委會及主委態度都消極,甚至連監視器也拒絕調整角度, 因為沒照到我車格,甚至說車本來就會刮傷這類的話,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委會應該要協助提供證據才對吧? 反觀其他剩餘三十幾個車位只有我一戶有這樣的情況, 其它汽車格旁的保留空間有的相當大, 甚至誇張到可停兩台汽車,或停兩台以上的機車甚至還有重機, 出入空間也正常, 管委會也沒規劃機車格, 車格(公私有車格皆同)使用人自行停機車一年僅酌收三百(甚至沒在繳), 而我車門旁空間不但被檔, 怕被影響開車門或是受損,我要自己停機車的話,要每年抽籤,抽到了再去找抽到那一格的住戶換,每個月還要繳管理費一百, 兩三年下來權益明顯受損!! 相關問題反映管委會, 彷彿欺負我老實拿他們沒辦法,又是新住戶,我該怎麼辦 打民事訴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