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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t 105-02-02 09:29

我有幾個案子想對前公司提告,如果先找律師徵詢提告的可行性並檢視證據力,如此需要收費嗎?費用大致上是如何計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請律師審閱文件、與律師討論案情、委請律師針對案件提供規劃及建議,這些都屬於法律事務之委託,一般而言,律師是會收取相當的諮詢費用的。至於費用的多寡,您可以先與律師確認。

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11:05

您好,

 

1、如果係簡單之諮詢,有些律師或區公所調解會均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2、如要審閱案件證據及詳細資料內容,由律師提供較完整之法律意見,則多半會酌收諮詢費用,以小時計,若嗣後有委任律師處理該案,諮詢費用會從委任費中扣除。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您好:

可能要看您案情及諮詢時間而定,建議可事先電話詢問。

正正 105-02-01 22:06

104/10/1發生車禍媽媽送醫於10/23故

後來雙方有出來調解

最後再調解委員會第一次調解以350萬不含強制險達成和解

無付款方式沒簽本票   於每月15號給我2萬元  第一期50萬元

只要一期預繳視同後面全額到期

104/11/15  收到50萬匯款   發院開庭  他被判勞動服務

104/12/15   他說他第一期到處借  現在沒錢  改成105年1-4月  每期多5000給我   

105/1/15   他只拿一萬五給我  說月底再給一萬  結果月底完全沒消沒息

我現在要提告嗎?   可是都是當面給  只有第一期是匯款  怎證明他有給沒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經調解成立,您可以直接持調解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23:34

您好!

如果是法院調解調解筆錄就有確定判決同一效力,既然對方已遲繳視為全部到期,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直接查封拍賣對方財產。還有,以後別再答應對方緩期給付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蔡小唬 105-02-01 19:4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敝人已婚(4x歲)在工廠上班, 熟識一位王姓助理(3x歲,已婚), 因為熟稔, 常在工作上互相幫助, 雖然知道道德並不允許, 在日久工作上難免產生一些男女感情事. 進而在 skype,line 上聊天有時不經意聊得有些露骨, 甚至有照片, 影片, 但也僅止於文字與視訊聊天,原本不以為意, 最近一些組織上的異動, 王被分到我的組上, 算起來我是他的主管, 文字聊天依舊, 但因工作上的問題, 我常責罵他(skype,line)非言語上, 這部分我確實有失主管管理方式, 導致她心生不滿, 一狀告到勞工局, 並以性騷擾為由要求主管機關對我調查, 並且指證我因工作上對她的責罵, 是因為我要求他做甚麼更深入的男女情事未果所造成. 並且把 skype-line對話選擇性提給勞工局,因為這些對話可以個別刪除對方或我方的文字, 本人並無意圖不軌, 但坦承不應有某些言語上的失言.

本人深感困擾, 並且原本由主管機關認定兩造雙方對話純屬雙方願意以此聊天內容, 內容未有脅迫恐嚇若不 xxx 我就xxx 的字眼, 在幾個月內我被他騷擾說要提告等等, 要求我離職以謝罪等等. 請問律師這樣的告訴是可以成立的嗎? 我也有一樣的對話內容, 甚至她傳的性感照片等... 我都呈報主管, 並未隱瞞. 還請律師給我建議. 謝謝

小唬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指控,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的清白,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構成性騷擾之風險,而性騷擾告訴乃論之罪,針對對方截取片段,您應提出完整資料,以證明並未違反對方之意思,以避免被成立性騷擾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da 105-02-01 17:41
我朋友偷了公司的錢但是錢也全數還回公司!主管在我朋友媽媽面前說明公司不會對我朋友提告!但是現在卻說要提告!事情也過了兩個月!想請問一下提告是主管可以提告還是公司才能提高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1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提告與否是公司才能決定的,主管無此權利,除非經過公司授權表示不追究。

2、因為業務侵占屬於公訴罪,縱使公司不予追究,檢察官還是會依法偵辦,且涉及6個月以上5年以下罪行,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1 17:52

以公司說法為準,要提告也是公司。

105-02-01 00:44

律師好,前同事以手機連絡方式向本人懇求借錢,只有轉帳紀錄,是否難以追討。另因本人與債務人分住不同縣市,難以掌握債務人現況,目前已知債務人已離職並將先前所使用之手機號碼停用以另本人無從討回債務,有先行看過版上相關案例。先發存證信函而後以支付命令債務求償適用嗎?另本人於先前與同事共事期間也多次遭同事借錢,因礙於人情關係借出,且因當時雙方有一定互信故借據債務人並未討回,但因同事常前債未清、後債又借令我不安,雖於共事期間均按時還錢,本人仍將借據留存,以待雙方無借款之事一舉銷毀,借據上有借款人簽名及手印但無地址與身分證字號(身分證字號本人已查得),此借據是否有法定效力,我可否認他之還款以憑此據提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01:08

您好,

 

1、有轉帳之情形,就構成一個大致可信有借貸關係之情狀,如對方否認為借款,就必須提出證據說明這筆款項之緣由。(可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2、借貸契約不需要載明身分證字號,只需有雙方簽名就算成立,可據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1 01:54

感謝陳律師的回答,但因本人不了解目前債務人是否仍留在原住址,假使債務人已搬走,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無法送達仍能發揮效力嗎?

另陳律師所提(借貸契約不需要載明身分證字號,只需有雙方簽名就算成立),借據債務人擬稿全文向本人借款,文中有OO人向OO人借款多少,於結尾債務人有簽名落手印,並無本人手印及簽名,借據仍有效力嗎?

支付命令需到債務人之所在提出,因本人與債務人住地相差甚遠,且就本人對債務人之認知債務人恐怕會躲...,因此想問我若想盡快追回債款應以何種方式為佳且更為有效。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02:33

您好!

最快的方式就是先以匯款紀錄及借據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原住址無人收受支付命令,請法院協助查得對方戶籍地址再送達就算是合法送達,如果對方沒有於20天日提出異議,就可以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即可執行對方之財產;惟若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程序,您須提出雙方借貸合意及交付借款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即可執行對方之財產;惟若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程序,您須提出雙方借貸合意及交付借款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戴 105-01-31 21:54

我朋友他爸因為公司周轉不靈

因而向高利貸借了上千萬

利息高達5成

想請問一下這樣構成重利罪

如果構成重利罪對於高利貸提告會有甚麼後果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以構成重利罪,若於超過年息20%的部分,可以抗辯違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戴 105-01-31 22:5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以構成重利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

想請教一下

如果要對對方提告,須備妥哪些證物?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10

您好!

提告時應提出任何能證明借款及約定利息的證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雙方約定利息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重利罪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雙方約定利息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重利罪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嘟嘟嚕 105-01-31 18:4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經營一個遊戲賣場 用外掛代刷遊戲內的各種物品

日前有人來我這邊誹謗我 我想對他提告

但我本身行為違反遊戲規章 使用外掛營利 我這樣會被遊戲公司告什麼嗎?

台灣有相關法律嗎?

你好:

誹謗罪部分可以蒐證並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要看你販賣之外掛程式是否有破解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侵入電腦或相關設備;是否有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若有會構成刑法第358條、第359條之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被害人提告才會受理。 若你製作該外掛程式,會構成刑法第362條之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警發現後會依法偵辦。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21

您好!

遊戲外掛的方式有很多類型,常見的外掛程式除了可能構成刑法第36章妨害電腦使用罪外,還可能構成違反著作權法的犯罪,詳細應視您提供外掛程式的運作方式才能確知構成何種犯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iaamay 105-01-31 15:18

各位律師

友人去年七月跟我借了小額兩萬塊 原本說是去年底還完

但是一拖再拖 說過年前會還 至今日通訊完全封鎖

去年七月借款時因為是用LINE通訊借的 沒有立下借據

而且當時手機重新安裝 通訊內容不見 但是12月跟今年一月有聯絡

有談到何時要還錢的內容 當時用網路轉帳查的到此交易記錄

請問這樣足夠當證據嗎 此外我需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嗎

如果提告的話 律師費用是由我付還是對方付呢~

感謝各位律師解答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願,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可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或聲請支付命令、直接提起返還借款民事訴訟。 要蒐集相關證據(對話紀錄、帳戶匯款資料、交易明細等)。 若委任律師處理,刑事民事第一、二審之律師費你要自行負擔,無法向對方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委任律師費用由您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7:06

您好,

 

1、有匯款紀錄,即可推定為借款,如對方否認,可轉而要對方舉證這筆款項並非借款

 

2、可先以存證信函告知於聞到幾日內返還鉅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云云。

 

3、律師費用無法向對方主張,但可向對方主張利息裁判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3:45

您好!

1.可以匯款紀錄及對話紀錄,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沒提出異議,即可強制執行。

2.詐欺應該不會成立,但有逼對方出面處理的效果。

3.律師費用要自行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1-30 11:08

之前有發生車禍撞到路人,之後有鑑定,?現在結果出來了是不予鑑定,現在調解對方金額我們也沒辦法接受,請問我們的下一步要怎樣做呢?是要等對方提告嗎?

hsinyi 105-01-30 10:36

想要請問,因為朋友前年2014年幫人家裝潢,結果對方在裝潢期間一直修改,造成工期一直延後,對方又急著2015年過年前搬進去住,結果有些少部分未完成,後來過完年後,因為對方已經住進去了,所以有陸續進去完成,到目前已經完成99.9%了,而且對方也確認已完工,有簽名。另外因為當初有簽訂合約,說如果是人為破壞,過去維修時會視情況補貼費用,可是都沒有補貼,還一直怪我朋友說拖到他的工期,可是對方每次修改的紀錄,我朋友都有保留,也有當時在進行裝潢時的工作人員可以證明,連同對方自己找的工程人員也可以證明對方一直修改,而造成拖到工期。請問,1.如果對方堅持要提告的話,對方的修改紀錄,施工人員的證明等資料,可以當作證據嗎? 2.另外,對方一直說我朋友賺它很多錢,如果所有的帳務資料拿出來證明說都是實報實銷的話,這樣可以告對方毀謗嗎? 3.如果證據證明我朋友沒有錯,那是不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所有修改費用?以及,所有過去維修的人事支出跟材料費用呢? 4.因為過去一年,我朋友都因為對方常常打電話要我朋友過去維修,而造成我朋友的工作受影響,一直無法將他的工作全部完成,而造成損失跟工程延期完工,還造成我朋友常常因為對方問題而失眠,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賠償嗎? 5. 對方常拿維修問題說,如果不幫他完成就要提告,請問這樣的言語,是算威脅恐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當作證據,不過還是要有證據證明是對方要求修改的。

2、賺很多錢並沒有名譽的侵害,尚無法構成誹謗

3、有關於追加變更的款項,當初如何約定的?因為這個屬於追加工程款,不是賠償款,要看雙方的約定。

4、要看雙方的保固約定,不能一蓋而論。

5、就您所述的狀況,有很多事務都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又因為您並未親自參予該工程,這樣的問法實益不大,建議應由您的友人被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11:29

您好,

 

1、工程之延宕如係非因您朋友之過失造成,可提出您所說的證據(對方一直修改設計),主張不須負擔工程遲延之責任

 

2、賺多少錢這是很主觀的事情,單純講您朋友賺很多,尚難構成誹謗罪。

 

3、4、可以要求因修改而衍生的費用;但說因此造成工作減少、失眠一事,很難證明與對方修改設計間具有關連性。

 

5、對方只是在告知他合法的權利,不會構成刑法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待對方提告後,再撰擬答辯狀答辯之;若契約有約定,對方需補貼修復之費用,可蒐集修復之單據,對其請求之;若對方有散布對您朋友不實之言論,您朋友亦有蒐集到對方散布之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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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告訴,不算是恐嚇;若依雙方契約約定,對方需補貼價金,可向對方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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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曼 105-01-29 18:45

已申請職災補助也向勞保局詢問狀況

還有問過律師事情經過狀況是可申請的

但傷病單資料交給公司卻推托說只有車禍才能申請

最後認定的應是勞保局吧~

如果公司不給蓋章我就不能申請職災嗎?

如果公司一直這樣我是否可到哪勞工局申訴或提告民事訴訟嗎~

公司違法勞基法會有什麼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若公司一直不願申請,則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來向公司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9:36

您好,

 

1、公司可能沒有幫你保勞保,所以才會推拖,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之,會對公司處以罰鍰。

 

2、另可對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勞工局申訴,若雇主仍無意處理,再委任律師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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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哥 105-01-29 18:05

廠商處理社區消防用水時  汙染到社區水塔 

管委會未能即時處理該汙染事件  以致住戶飲用受汙染之水質數天

經向管委會提出損害補償  但管委會以偶發事件為由拒絕

請問 :

1.如果向法院提告管委會  訴狀上應以何理由表達(例如, 侵權?.... , 或其他名義) ?

2.如己方勝訴  可否要求對方全額負擔訴訟費用?

3.此案前往簡易法庭提告或至地方法院之分院提告  何者為宜?

感謝賜覆 !

單媽 105-01-29 14:51
法律一點靈1)為什麼?劉志忠律師,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和時間(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公司全部都是假基督徒》。 《造成我第二次傷害》,發生(案外案)! 蘇所長盡快要你還我一個公道! (蘇所長的特助,只會東扯西扯的, 到現在還不肯承認劉的錯誤, 去跟法院的法官講吧! 我看你們有多會講; 我都不想在聽妳在那邊亂解釋。) 《不然,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基督徒半價,時間也半小時)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自行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 (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就記起來};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現在超級後悔,相信他們的專業; 他們全事務所的人都是撒蛋、魔鬼》 (什麼爛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只會叫我去找詹秘書, (剛才我又花電話費和時間, 直接打電話去找蘇,蘇不在; 最好快回電話,否則我就要去律師公會申訴)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馬來西亞)動產糾紛, 《想請蘇律師,準備要拿回170萬元,勝算有多大》 諮詢(是蘇提的建議,叫我星期一, 找詹秘書,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4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從頭到尾,根本就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s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和法律時效的《雙重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我的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大笨蛋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 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9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各位大律師? 現在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 該如何是好? 1月27日我又去法院告劉志忠,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害我繳裁判費1000)。 《給你們星期一以前回覆》, 不然,我要去解決; (律師公會)申訴。 恩典律師事務所劉志忠, 他個人的錯誤, 嚴重耽誤我的事情造成我更重大的損失。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 姓名:王全中), 大哥又叫我去區公所調解, 所以1月15星期五, 總統選舉前一天早上; 我就跑去, 被告管轄區:中山區公所填申請書; (王S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日期、時間寄來了):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在松江路區公所6樓」 我有些擔心(亞太國際地產公司的人, 不知道會不會來; PS:如我所料, 亞太今天根本不會去調解, 剛才打電信找亞太(法務) ;叫我也不要浪費時間去了。 《因為,調解:對對方, 沒有像法院有強制性:(被告:開庭不來,可以通緝)。 《最好是:對方可以到場談》 ===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同樣是都是律師, 《諮詢還不用浪費我一毛錢》和寶貴的時間。 陳大律師就馬上看到我的問題所在; 《深更半夜寫發生事情的經過, PO文:在法律諮詢家》, 隔天早上,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大律師:就又正確又快的回答我的法律問題。 《告對方:業務員,我完全;適用的法條》 為什麼?為什麼? 我親自帶所有資料去給劉看和諮詢, 又浪費我的寶貴金錢和寶貴的時間, 「什麼法律建議都沒有」; 別對劉造成的錯誤, 不理不睬的; 昨天我去法院(改地址), (又在浪費我的寶貴的金錢和時間) 還又把責任丟給詹秘書。 還要我用公用電話,打給秘書詹。 (我明知道找詹沒有用, 但是,我還是要表達你們造成我的傷害!) 《之前,我不是寫電子郵件, 告訴你蘇,你都沒回信》; 限你們今天下午6點前, 給我一個公平、合理, 解決你們造成我損失的辦法。 慎重的再一次的告訴你們, 快解決劉志忠又造成我的問題損失; 《不然,我《再一次聲明》: 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再一次PO文:2016年1月25日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PS:剛才3點50分, 害我又花了20分鐘(時間), 和電話費(金錢)20元, 打去恩典去找蘇, 蘇交待特助處理, 我對特助說: 要他們明天12點以前要給我回電話, (給我一個合理、正確的交待)。 因為明天下午2點30分, 要去法院(另一件罪名)第一次開庭。 法院分院:(辛亥路二段),百世大樓 明天下午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 要開庭:(刑事業務過失加損害賠償), 罪名告錯:(法院也受理第一次開庭) 不管那麼多了;《我會準時到場》。 === (11月26日有提告, 但因要繳裁判費1萬6000元; 沒繳錢,被取消。) 考慮1個半月, (裁判費1萬6000元和170萬相比)絕對要告到底。 所以1月18日又重新來一次告他們。 民事:損害賠償170萬和業務過失), 已繳法官裁判費1萬6000元。 之後又要去法院開庭, (我完全不怕,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我經得起考驗), 趕快請法官來做公平的審判; 還我被騙的170萬元和一個遲來的正義。 (之前:台灣房房, 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後來更名為:亞太國際地產。
小奇 105-01-29 14:17

不然要到法院提告.以我現在狀況無業,還要負起家計,敬請律師在繁忙中告知小弟要如何應對,  謝謝

小奇 105-01-29 14:13

要在104年10月16ㄖ前簽好交回公司,以做賠償金額,但也沒任何維修及拖吊車子憑據.我心裡怕怕,產生邊任何理由請假,最後不敢上班.公司也寄存證信函告之三天曠職解除勞動契約.我為這件事負責,也到勞工委會申請調解,也告知公司我不敢上班原因,結果雙方未達共識,不成立.至今105年1月收到公司寄來存證信函,說:逕行離職,逃避責任,賠償金額,5天內要處理,不然要到法院提告.以我現在狀況無業,還要負起家計,敬請律師在繁忙中告知小弟要如何應對,  謝謝

小奇 105-01-29 13:03

律師你好:因本人是一位職業駕駛聯結車司機,於104年九月份上班時間接到公司派遣任務,駕駛聯結車到公司指定點,不料途中因上班時間太長,導致我精神恍惚,體力疲累發生事故.撞到路燈,路樹,?擊一台小客車損壞.本身車子也受損,我依然續在公司就職,等候公司處理這件事故結果,予104年10份,我的主管向我施壓說:公司要求我簽立:30萬分30張,一張一萬元本票,要在104年10月16ㄖ前簽好交回公司,以做賠償金額,但也沒任何維修及拖吊車子憑據.我心裡怕怕,產生邊任何理由請假,最後不敢上班.公司也寄存證信函告之三天曠職解除勞動契約.我為這件事負責,也到勞工委會申請調解,也告知公司我不敢上班原因,結果雙方未達共識,不成立.至今105年1月收到公司寄來存證信函,說:逕行離職,逃避責任,賠償金額,5天內要處理,不然要到法院提告.以我現在狀況無業,還要負起家計,敬請律師在繁忙中告知小弟要如何應對,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4:35
您好, 1、可主張您係因為被強迫超時工作,才導致本件意外發生,所以你無須賠償公司損失。 2、另可對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包含超時工作恐嚇威脅、不當解僱等損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要提出事發當時超時工作證據,並主張雇主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公司請求你負賠償責任不會構成你不用上班之理由,除非有依規定請假,或雇主有勞基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你才可以終止契約,否則雇主可以主張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此時你無法請求資遣費。
卡特曼 105-01-28 19:50

已於12月中提告但還沒收到傳票?

一般來說是多久收到通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先向地檢署查詢案號及股別,再向該股書記官詢問案件進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丰 105-01-28 18:14

 

各位律師們好

小弟因為在去年下載一部電影而被場商提告

而我只是想私人下載觀賞 而非營利,而我也知道自己不應該貪小便宜。有錯在先。

但真的不知道下載的同時也會上傳。

小弟想問的問題是我是因為下載一部電影被告

假如去了調解委員會調解 對方開的金額是我預設的金額好幾倍

這樣我該如何跟對方調解呢?

還有假設如果調解不成功 上了法院法官會直接定罪嗎?還是說最後金額會由

法官來決定呢?

麻煩了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若仍無法和解,則您有可能會面臨被起訴判刑,並且被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尚未被起訴,可嘗試有無辦法否認,避免麻煩;若證據充足,無法否認,亦無法與對方和解,除有刑事責任外,對方尚有可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舜成 105-01-28 17:14

想請問民事返還牌照,但被告卻在告訴之前就已經過世了,所以無法提告

那請問原告要如何查被告繼承人身份?   又是否以繼承人為被告來提起告訴呢?   謝謝。

你好:

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會概括繼承繼承人之債務,可向繼承人請求返還牌照。 若不知繼承人為何人,可列被告為XXX之繼承人,並請法院協助查明,屆時會發函請你補正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就可以釐清被告之年籍資料。
simon 105-01-28 14:06

您好,

 

話說我家是公寓無電梯大樓的3樓,因我家走道天花板上有裂縫(可能是地震造成的),幾個月前發現有漏水現象,水滴會定時在早上10點和晚上9點約隔20秒從裂縫處滴下來,為時約2-3個小時。因裂縫有擴大現象而且在同一天花板下的隔壁房間接縫處的油漆已有鼓起狀,和樓上4樓鄰居協調了個把個月(其間雙方曾有口角衝突並向派出所備案了一次),最後由4樓請師傅來查,發現是樓上浴室的地板可能有漏水,故由4樓雇請師傅(一般的水電工和合作的水泥工) 重做地板(敲到RC層做防水) 並重新接管。

 

可是好景不長,隔了19天之後同樣的漏水現象再度發生。這次4樓不再那麼好說話了,他們的理由是都照你們的要求施工了,再漏水不一定是他們的問題。我們也找師傅到隔壁的4樓和3樓(共用牆壁)都看過了,初步研判非這兩戶的問題同時也非幹管(公用管)的問題,不然漏水時間不會這麼固定,而且師傅也查過這兩戶的牆壁和天花板皆無漏水跡象。問題是…我家樓上的4樓這次卻不讓師傅進去勘驗。

 

前幾天4樓的戶長兇神惡煞似得跑到我家,按門鈴咆哮要我還他施工費用,因為他們做好又再漏,那肯定不是他們的問題,那錢要還他! 我不想跟他吵,只說因為再漏水所以才要找師傅來查,但你們又不開門,結果他發瘋似得把我家門鈴的塑膠殼用手打破了,他太太死命拉他上去,但他還一直再大吼大叫。於是我只好向派出所備案請警察過來,以免受到暴力傷害

 

聽很多師傅說抓漏十次有九次是失敗的…有的師傅直接建議去提告。真的只能法院見了嗎? 打這種被漏水的官司划算嗎? 穩贏嗎? 當然,預料要花的錢也會是一個大問題!

 

 

苦惱的陳先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我方還是要有相當的事證證明是對方的專有部分造成的漏水,否則提告也會被駁回,屆時還要聲請鑑定,法院屆時會依據鑑定結果判決,沒有穩贏或是穩輸的,此類訴訟不算簡單,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涉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行,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simon 105-01-28 14:5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我方還是要有相當的事證證明是對方的專有 ... (恕刪)

感謝律師按鈕送不出去訊息 ~故在此留言感謝!

simon 105-01-28 15: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我方還是要有相當的事證證明是對方的專有 ... (恕刪)

"首先我方還是要有相當的事證證明是對方的專有部分造成的漏水,否則提告也會被駁回"

律師是說提告時就要提出"相當的事證"~~ 問題是...4樓現在拒絕我們找師傅進入勘驗啊?!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5:30

您好!

證明漏水原因的方式通常是透過鑑定,起訴時沒有足夠證據沒關係,可於訴訟聲請法院鑑定以補足證據釐清漏水原因及歸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8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訴訟實在不建議打,法院會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釐清是否為被告可歸責,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費用至少數十萬以上,若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不見得比較划算,且訴訟亦有能耗時一年左右,耗費過多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不如多請幾家抓漏維修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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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105-01-29 08:5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謝謝顏律師,

我也不想走上法院這條路, 但現在樓上4樓因文中所述, 根本不想讓我們找師傅進去勘驗! 我們找了師傅看了我們3樓的隔壁判斷該戶和其樓上(也就是我們4樓的隔壁)都沒有漏水到我們家的問題~ 若法院只採用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 這樣的話, 我們現在找民間的抓漏公司有用嗎? 怎麼辦? 

緯仔 105-01-28 09:24
我2年前向朋友買了一部車,雙方約定暫不過戶,直到104年1月份過戶,我以太太名義為車主,之後夫妻要離婚,協議時口頭約定車輛歸我,我即拿著太太身分證影本跟我的證件交給代辦公司處理,過戶後也有告知太太,隨後辦理離婚登記,現前妻說我偽造文書提告,想請問法律見解,麻煩賜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經授權及涉犯偽造文書詐欺罪。反之,則否。重點應該是是否有對方同意的相關事證。

2、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告,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並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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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 105-01-28 06:36
去年剛出社會應徵了助理工作 老闆是前公司認識的經理 另外創業和他的朋友合資開一間投資有限公司 老闆和股東討論要我當負責人 基於人情壓力簽了當負責人 過了半年後 公司經營不善 收了..期間我只領助理薪水並沒有額外獲得什麼 職務也是做助理工作 實際負責人是我老闆 後來收的太突然 我只被吩咐下禮拜不用來了 等過了三個月 被公司承租的辦公室房東追討房租未繳清且要負責違約被告民事 後來又發生電信費用也沒辦停約導致被電信業者寄支付命令 現在公司暫時停業中 公司負責人還是掛我 我老闆根本避不見面也不想負責 股東又不願意解散公司 無法到市政府註銷只能等停業超過六個月讓政府介入強制解散 但公司有沒有有欠稅 會計師也不太敢確定 中間負責人跟不是我 前老闆跟我要了私人章之後一直沒還我 直到公司停業半年 我一直跟他要他才還我 公司資料文件還有電腦設備都被前老闆帶走 我沒有什麼資料 這樣我能夠提告侵佔讓前老闆出來面對嗎? 還有 有關於公司是否欠稅、電信費用是否真的要我負責、房租欠款等.. 我有辦法全身而退嗎? 拜託各位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8 09:19
您好, 1、人頭負責人仍然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公司如果欠稅或有其他不法行為,您仍須負責。2、您可向公司實際負責人請求損害賠償;如有未經你同意蓋你的章,可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提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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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可對老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及民事確認訴訟,確認移轉公司之行為無效,您非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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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葆 105-01-28 02:30
本身在app的LINE 創群組做網拍,客人指定商品使用貨到付款方式,貨品現在也被退回物流中心中,這期間也有一直通知客人記得取貨,客人也一直跟我在三確認說要取貨,用各種理由確認說要取貨,結果也沒取貨,由於接此訂單的部分是我的小幫手,接洽這位客人也是同一位小幫手,所以我並無直接接洽過客人都是透過小幫手了解,對話紀錄也有保存下來(小幫手跟客人),其中我有親自詢問客人不讀不回,只回覆小幫手,所以是透過第三人接到這筆訂單,這如何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對方可以享有猶豫期間(就是鑑賞期),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單純不取貨的行為,並不違法

2、倘若有事證證明對方是惡意拒絕取貨付款,或是與「小幫手」涉損害債權刑事犯罪,程序上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105-01-28 00:44

我朋友因強制執行扣薪

後來離職,結果公司竟然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大陸員工說

我朋友欠卡債離職

我朋友己經用妨礙密祕 提告公司所有管理部人員及老?

是不可以再提告侮辱

謝謝各位先進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8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公司公告之證據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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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dog123 105-01-27 21:42

你好,

有人在網路上發了一篇文章

直接指名我ID加上一堆侮辱字眼

其中明確的有 "嘴賤" "犯賤"

我給他機會刪文道歉,他不要

因此我決定提告

但是問題是:

我在台北提告,能在台南開庭嗎?  (因為學校不在報案地方

還有報案後,如果傳喚被告去做筆錄

能夠不讓對方知道戶籍地址嗎?

不然個資都洩漏光了

有辦法能夠保護自己的個資嗎?

怕在上法院之前, 家裡的人會被騷擾

因為我也不住家裡...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勝哥 105-01-27 20:49

我再前日1/25 我車子停於自家門口,被隔壁大伯後退追撞,導致後車門板金破裂,有報警處理,但對方只有強制險,保險無法進行賠償,我車子自行去估價,礙於快春假,想讓車子變回原樣,先請車廠修理(當天有先回家跟對方說好這個價錢),但於今日1/27晚上來我家說,我自己去處理的話,他不賠償,還很大聲的說,賠錢的人,我說要去哪裡修就去哪裡修,可惜沒有錄音起來,請問假如要提告,我們會有勝算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27 20:59

您好!

能證明對方造成的損害,請求賠償就有勝算,但如果金額不大,大費周章提告不一定划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可以檢附相關證據(照片、報警處理之紀錄)、估價單、維修單據請求對方賠償聲請調解,若對方不願意,可以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對方拒絕賠償,若無其他行為,除請求民事賠償外,尚無其他法律責任(除非有恐嚇公然侮辱誹謗之行為等)。
勝哥 105-01-27 21:01

就以換新為主,已破損,

一、鄰居的話可以談要儘量談。

二、私下不好談的話可以聲請調解,這個金額不大不要鬧太僵。

三、如果怎麼談也談不攏的話,再考慮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四、證據的部分,我查幾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例如:「估價單明細、估價單、電子發票」;「

查原告車因本件車禍支出修復費用64,900元,有原告提出茂信汽車有限公司出具之統一發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一第59頁)」。
五、所以你看,原告提出來的統一發票法官還是採了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您自行修理也可以向對方來求償,建議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汽車零件有五年折舊之問題,若超過五年,經折舊後,殘值可能非常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緯仔 105-01-27 18:48

我2年前向朋友買了一部車,雙方約定暫不過戶,直到104年1月份過戶,我以太太名義為車主,之後夫妻要離婚,協議時口頭約定車輛歸我,我即拿著太太身分證影本跟我的證件交給代辦公司處理,過戶後也有告知太太,隨後辦理離婚登記,現前妻說我偽造文書提告,想請問法律見解,麻煩賜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19:11
您好, 1、若無法舉證係前妻同意並將證件交予你代辦,則確實有偽造文書的疑慮。 2、可對前妻提出刑事誣告罪之告訴,表示前妻明知自己有授權您辦理過戶事宜,現卻故意捏造事實要陷你入罪。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協商,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1.依您所述,您必須舉證您係經過太太同意後始拿取相關文件辦理過戶,並在過戶後告知太太之證明,如對話紀錄或人證等,此外,辦理過戶時太太的印鑑及身分證影本是否為他親自交給你也必須釐清

2.恐係太太是否後悔將車輛所有權交給您,若事後釐清並無偽造文書行為,您亦可對她提起誣告告訴及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夫妻一場,就算她對你不仁你也沒有一定要對她不義呀。

二、建議防守即可,沒有一定要告她誣告(請三思呀)。

三、仇可以解的話要儘量解,可以不要結的話要儘量不要結。

四、夫妻間的授權的話是比較難以證明,如果極難證明的情況下不建議先告誣告。如果你先告誣告的話會打草驚蛇,則對方堅壁清野的話你會更難找到證據(這類案件要搜證本來就有一定的難度,尤其是你們在鬧離婚的情況下)。

五、你們目前既已在鬧離婚,則一般常見的套話錄音這招應該不太可能由你自己去實行;要找到你妻子願意放開心胸說出實話的人去套話錄音應該也會有一點點的困難。這樣講來你可能只剩下民間測謊可以考慮了。

六、很多人質疑民間測謊的效力,其實民間測謊就是一個照妖鏡而已,檢察官或法官就是不採,心裡多少會被影響到…自己去測自己只要自己願意又說的是實話就可以測了(有費用的問題請逕洽測謊公司,網路上查得到,目前台灣只有李錦明在測)。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主張有授權,無偽造文書之問題,目前若對方提告,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避免自己講出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於警詢或檢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軒 105-01-27 16:45

我開車搶黃燈左轉,對面一台摩托車緊張犁田,當時我沒有聽到撞擊聲也沒有注意到所以離開了現場,結果隔天收到被提告肇事逃逸這樣成立嗎,如果說我們私下和解肇事逃逸還會被告嗎,本身身上緩刑4年了會不會因為這條而進去,如果和對方車主和解了,對方車子後座載的人也可以告我肇事逃逸

拉烏 105-01-27 15:03

在8月多我騎機車汽車擦撞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本來初判研判表我無肇責 對方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全責,但對方申請鑑定變成我違規右側超車未注意前方車輛全責 對方無責 不知道是不是我講錯了什麼 結果整個顛倒,我跟對方這幾個月等初判和鑑定所以都沒有進行過調解這個動作而且也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錢 ,剩幾天刑事時效要過了 我想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察官會受理嗎。

 如果去警察局提告筆錄如果跟第一次講得不一樣會怎樣  我當時筆錄是說我前方有三台車 但應該是我的左側前方 我是靠外側行駛第一次筆錄講前方好像有問題  這樣會造成不實嗎 ? 警員問說我怎沒經過調解 反而就直接提告的理由  是因為我一直等鑑定報告的結果 這樣合理嗎? 

你好:

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切勿遲誤期間。 針對鑑定意見書不服要申請覆議,若不覆議鑑定意見書對你不利會影響檢察官之判斷,友會影響將來請求對方賠償時法官之判斷。 以實際情況為準,若前後說詞不一就要想辦法還原當時的狀況,例如有無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等。 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2:33

您好,

 

1、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無須一定要經過調解,但檢察官可能會因鑑定報告之意見,認定對方並無過失而為不起訴處分。

 

2、可就鑑定報告提起覆議,於偵查庭時亦可向檢察官表示另擇第三方公正單位再行鑑定

 

3、筆錄內容前後不一,可信度會下降許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eter 105-01-26 15:55

去年8月我因外遇與妻子分居,太太有提出複合與離婚的請求。於10月向我再次提出離婚與補償條件,當月也談妥離婚及補償金與給付方式。當時因分居時身上也沒帶太多的錢離家,在談妥離婚意向後,開始與銀行咨詢申請信貸。原約定10月底辦理離婚,在這之前她提出反悔,想要挽。在談論離婚條件時無簽署任何文件,只有平時手機訊息的保留。兩人的磨擦,以及個人的意向,導致我無意再維持婚姻關係,試問,若提出訴請離婚,我在法律上是否有立足之處;六個月內若他不提告會有那些權利,喪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請裁判離婚,則需舉證對方有可歸責之離婚事由,以您所述的情形,尚難認定訴請離婚是否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更正一下剛才的回答,若您無宥恕您太太的行為,則您提離婚訴訟是站得住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LU 105-01-26 09:42
在103年年底時 我老公的阿嬤意外被撞死了. 對方只跟警方說他沒看見阿嬤 就連他來到阿嬤的靈堂連拿一炷香拜都沒有 似乎像他沒做錯一樣 所以我老公的家人決定提告 直到現在 已經到的最高法庭了 開庭的結果是 因為對方是弱勢 所以判賠4萬?????? 一條人命只值4萬 ????? 這我不服 .. 他家是開資源回收場的 雖然他現在已經將資源回收場交給他兒子了 但他也沒殘障 看他那個樣子也沒生活困難 (因為他是開一台新車撞阿嬤的) 總之 我就是不符法院的判決 我該如何提供一些意見給我的家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1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釐清究竟目前是高等法院判決,還是最高法院判決,倘若是最高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救濟的機會就很低了,反之,倘若是高等法院判決,則救濟的實益會比較高。

2、至於賠償的金額因為涉及雙方的資力、對方的犯後態度等,且必須判斷判決書的內容,所以建議應該備妥判決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有上訴機會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高等法院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於法定上訴期限內,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針對高等法院判決違背法令之部分加以攻擊,請求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審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凱翔 105-01-26 09:31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到了法定騎樓,對方合約只有寫174號騎樓且有水電,要跟對方解約對方說要扣除一個月押金,我同意後對方遲遲不退,發存證給對方,對方也不理會,我可以提告詐欺要求返還已付租金押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7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罪必須是對方施以詐術,或是對於本應該告知的事務予以隱瞞始會構成。反之,則否。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單純以法定騎樓判斷有無詐欺,請詳述過程。

2、程序上,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解約、返還押金租金,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

 

帥哥傑 105-01-26 09:20
A在民國97年向我借了共50幾萬,去年八月向他催討卻收到他的恐嚇簡訊(揚言找人打我),在隔日我第一時間去了警局備案並提告,後來得知偵查對有傳喚他南下說明並做筆錄,前幾天我收到地檢署傳票,以告訴人身分出庭,案由是妨害自由,庭中檢察官有問到我是否已經提出民事訴訟,我回答沒有,想等刑事訴訟結束,再打民事訴訟要錢,我的疑問是,我能否在這場刑事訴訟中一併解決欠錢的問題,因為我很有把握是由A傳出,那如果起訴了,我可以連帶要求他除了刑事賠償並且歸還欠款嗎? 還是我一定得另打民事訴訟?是的話,愈快提出愈好,還是等民事訴訟結果出來再打比較好?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13:24

您好!

告訴恐嚇罪的刑事程序只會認定對方的行為有沒有構成恐嚇罪,若有罪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但並不會處理借款返還的問題,請求返還借款需另提民事訴訟解決,無論刑事民事,主張權利都要盡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借款糾紛刑事是否構成恐嚇,為分別二個事件,不會互相影響,即使成立恐嚇,亦不代表對方須返還借款,建議應盡速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借款刑事部分,亦需整理對方犯罪行為之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對方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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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侑 105-01-26 01:04

因商品到貨時間已超過 很有禮貌詢問貨物狀況

賣方居然出言不遜 告知取貨付款不會出貨給我(已截圖)

後續又強制出貨

賣方私底下密我罵我三字經

當我知道私訊不算公然侮辱無法提告

我也回覆她三字經

結果賣方截圖我罵她的部分Po文至她自己的社團上

說我是棄標者

並一直打電話來給我 我沒有接

 

我可以對他提告什麼?

她這樣一直打電話我不接很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08: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方有辱罵對方,雖然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但是也讓他的PO文行為合理化,成為可受公評之事,要提告誹謗罪,恐有困難,不過還是要看他實際PO文的內容。有關於電話的部份,倘若已經明確告知對方不得再騷擾,則可能涉犯強制罪。

2、程序上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或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

老楊 105-01-25 21:59
我於綠燈行走斑馬線時,遭計程車撞傷。肇事者只打了一次電話願意用5000元和解。我請他給我一週考慮,並請他屆時再連絡。沒想到他卻置之不理了,想提告傷害,卻不想出庭,請問提告後,原告可以不出庭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告訴人原則上仍需出庭,若您不想出庭,則可以委由代理人幫您出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凱翔 105-01-25 10:19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到了法定騎樓,對方合約只有寫174號騎樓且有水電,要跟對方解約對方說要扣除一個月押金,我同意後對方遲遲不退,發存證給對方,對方也不理會,我可以提告詐欺要求返還已付租金押金嗎? 可以依據下方之判決提告嗎?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易字第2333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易字第182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簡上字第215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6年度簡字第614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八年度自字第二七三號
AL 105-01-25 10:17
您好:   本人在去年跟3位家人到家X福賣場申辦銀行聯名信用卡,因申辦時已屆打烊時間辦卡員僅勾選我該簽名的部分請我填寫個人資料並簽名,其間不到5分鐘時間及完成。   然在104年12月其間收到2通聲稱自己事康X人壽專員(在12月之前也有一次收到電話但詳細月分不記得),來電時還聲稱她們所取得的資料皆是家樂福所提供為開場,我並告知康X人壽人員我沒空,但康X人壽人員依舊一直向我說明產品有多好有多好要我買,但因為實在沒有需求也告知對方我不需要,對方還是硬要強迫推銷這點讓人覺得很煩,而我也不好意思掛人電話(覺得沒禮貌)所以就只能聽對方一直說,最後在我堅持不買下對方只好掛了電話。   而我立即向家X福客服詢問是否真的如康X人壽所云,我的資料是由家X福所提供?家X福客服人員告知我那是她們公司要給會員的福利(她所認為的福利對於我來說實在是不堪其擾甚至覺得很煩),並詢問我的資料後說要立即向康X人壽反應並請她們不要再打電話給我,我有反問你知道這樣貴公司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重點是我未曾同意貴公司可以將我本人的資料給第三方取用,客人員說我們只提供姓名跟電話您放心。我告訴對放個人資料保護法上所敘明姓名及電話皆是個資你到底知不知道並請對方的法務人員打電話跟我回覆。 然對方請了客服主管S小姐回覆 (以下有錄影錄音) S小姐告知我同樣的事情 並不承認家X福公司有違反之情形 但確告知我她準備了一個小禮物要給我 我反問對方這禮物是誰要給我的? S小姐本人代表公司給的? S小姐本人給的? 若是本人給的我不接受 S小姐說是她們部門給的 但我也不接受 我無法接受一家公司這麼大 做錯事情不承認不道歉硬凹 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跟提告?需要準備什麼?除了綠影錄音檔? 謝謝律師們撥冗查看

你好:

要看你是否告知蒐集各資會供行銷使用並由你書面同意家樂福利用你的個人資料,通常你在簽相關書面時契約上都會載明家樂福會將個資作何種利用,請你勾選並簽名,這樣就表示同意。除非該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審閱期間或顯失公平,否則條款有效。 然而,就算條款有效,你還是可以依個資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或依個資法規定請求刪除。 若未得同意擅自利用,除制止及請求刪除外,民事上可依個資法第29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上可能會構成個資法第41條之刑事責任。 可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介入處理,無效果再訴訟請求或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105-01-25 10:00
本人已於104年12月9日離職,但於12月28日接到公司簡訊(LINE)說104年8月5日有筆稅款未入帳(二代健保及租賃稅),要我拿錢出來補回去,但我已去超商繳納,收據也已交由公司保管,現在公司說收據找不到,也沒看過收據,認定我業務侵占且105年1月7日已提告,公司指出銀行二代健保及租賃稅的款項(5萬多),銀行顯示是有匯2萬多進我的戶頭,但是我戶頭的2萬多是我7月的薪水,也有另外寫一張取款條(薪水及稅金的領出戶頭是不相同的),因為款項是在超商繳納,若是超商及健保局及國稅局都查不到有入帳,是否光憑銀行作業錯誤這部份就能判定我業務侵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5 10:2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的重點是有無款項進入您帳戶或是交由您保管的資料、您有無付款的事證。

2、當初您繳納收據給公司的時候,為何沒有相關的簽收或是收執紀錄?倘若都沒有,並不是所謂的單憑銀行作業疏失定您的罪。

3、因為公司已經提告,建議您還是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1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可對您提出業務侵占告訴,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既然目前已知公司可能提告,對於公司一切來電、mail、簡訊或line訊息均不要回復,避免公司錄音蒐集作為提告證據使用,您僅需靜待警察局或地檢署之通知,並於接受警詢或檢訊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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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5-01-24 01:29
您好: 104/11/15下午在十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機車機車),我在待轉區等綠燈亮起步直行,卻被右側紅燈對方撞到,當時我視線發現對方來車馬上急剎停下,卻被對方從我車頭撞過離我有距離停下來(人車沒事),導致我車龍頭被撞過成左偏中心不穩人車右側倒地,造成我右腳骨折受傷,起先打石膏但沒好轉而改要開刀住院,醫生診斷需休養與復健共3個月,對方車並沒有保機車強制險。 一個月後初判表出爐,寫說雙方說明燈號不同(我說綠燈、對方說闖黃燈二秒)各執一詞無法判斷,並沒有測量,而車禍發生後我有調閱路口監視器,只有拍到對方撞到我後停下來畫面(對方人車),並沒有拍到我或號誌,另又調閱隔壁路口監視器,跟我同方向的號誌在1點23分26秒已變綠燈,我現場勘察過整條路(東西向)與各路口(南北向),只要一方紅燈另一方就綠燈,派出所警員說各路口同方向紅綠燈切換有些同步時間變相同燈號有些是差2~3秒,而對方卻在1點23分30秒撞到我,且我有目擊證人他是與我一樣在待轉區等候的路人,也是他幫我報警叫救護車的(在場證明),確定我們是綠燈,對方紅燈,但車禍當時目擊證人沒做筆錄。 隔日11/16下午我主動打給對方,第一通沒接,第二通他朋友接起,我請他朋友轉告他,他撞到我腳骨折快跟我聯絡,等到傍晚對方用無電話號碼顯示打來,很不客氣對說我現在要怎樣,當我說要他負責,說著受傷損失時就掛我電話,他都沒有主動關心我,交警幫我送調解委員會,第一次對方沒出席,第二次意見不合,對方不承認有錯也不願談賠償,二次調解不成立,調解會說我可以對他提告,105/1/21我到派出所要提告,卻沒遇到承辦員警,其他員警叫我回家等警員電話,都沒等到之後我自己打過去找,感到警員有點想當和事佬,聽完我陳述後說根本沒調解到,我有意和解對方卻沒有,警員說還會打給對方再問看看,看怎樣警員再打給我,說要提告再處理來得及,其實我很擔心提告日子又被拖到,如果自己上法院提告,需要哪些流程與資料與費用嗎?會比警方辦理到法院快嗎?我有人證與監視器佐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4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釐清賠償刑事責任

2、程序上還是要在6個月內提告,避免逾越告訴期間,倘若日後有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即可。

 

1.  就閣下所述車禍過失傷害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4 19:44

您好,

 

1、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不會擔心被吃案,且速度快很多。

 

2、有人證、報案紀錄、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影像,已有足夠證據可以提出告訴,待案件起訴後,在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芬芬 105-01-23 18:47

網路遊戲,被對方在公開頻道說:「人家也想像女表一樣,VIP7」、「為什麼我追不到女表,打不死她」等等,雖然對方沒有指名道姓,但已經多次在遊戲中,三不五時就在公開頻道罵「女表」,意圖散播謠言,讓其他玩家知道!另外對方的友人,也在公開頻道回應她:「那要*身體才有錢儲」(*=靠,因遊戲內打髒話會變*,但很明顯對方是打「靠」);大多數人都知道在罵我,因為遊戲內VIP7除了他們公會成員外,敵方只有我是VIP7;他們意圖在遊戲上散播謠言,讓大家都知道,對我造成困擾;對方於公開頻道罵我的對話,我也均有截圖,請問這樣我可以對他提告嗎?麻煩律師給我解答,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19:17

您好,

 

除非您在真實世界的身分,是遊戲中大家所知悉的,否則難以構成妨礙名譽,因為在網路遊戲中僅為虛擬的名稱,彼此根本不認識,就算被罵也無法連結到真實世界中的你,換句話說,真實世界的你名譽並沒有減損或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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