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豪 104-12-08 23:55

我有跟銀行談過每個月繳一萬二,我已經繳了三個月還被法院寄起訴書,這樣我會被告炸欺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9 09:41

您好

建議您提供起訴書律師參考分析

                                       陳律師 

Iger 104-12-08 22:05

各位律師 您好:

上周日12月6日晚間我去百貨公司購物,於地下二樓停車場電梯等待間撿到悶燒鍋沒有當下交去櫃檯與警局就開車離去,隔日外出工作上班,於今日12月8日晚間接到警局電話通知說失主報案,下班後即將物品帶至警局(未拆封),已做筆錄(被告遺失侵占罪)。

請問我之後會接到什麼通知?該如何處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罪證明確,建議與被害人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Iger 104-12-08 22:33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復,沒有當下交付出去我認罪,但是我沒有侵占的意思,您說的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的機會,不認識被害人請問要處理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6:20

 您可以詢問員警何時將案件移送地檢署,或直接到地檢署服務台詢問是否已經有你的案號,然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表明您無意侵占且願意與對方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如需律師協助,歡迎聯繫

Lesley 104-12-08 15:01
今天早上發生一件未碰撞事故 我行駛在內側車道,欲變換車道打了方向燈後便往右切出去 右後方車輛(黑車)向右偏移, 而在黑車後方的摩托車車體右邊摔倒受傷了 我們3車皆未碰撞。 請問這樣會不會被告過失傷害
holaru 104-12-08 13:42

男友在一社區大樓oo樓租房居住,上周五半夜11點警察登門告知xx樓住戶報警我男友偷窺。警察拿了兩張照片: xx樓住戶監視器拍下的一名男子透過門的貓眼窺視的背影(沒有臉);另一張則是我男友在坐電梯時的正臉。並告知xx樓住戶指控我男友為偷窺者,列為唯一被告。男友從未上過xx樓,為證明清白向大樓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閱監視器卻被拒絕,被告知需經法律途徑在警察局才可看。既然如此,xx樓住戶為何可取得我男友在電梯中的照片?且警方辦案時難道不會先調閱監視器確認"被告"是否確實有上xx樓?另,既然xx樓住戶既然有裝設監視器為什麼只提供警方背面照?現管理委員會不提供監視器畫面,很怕唯一能證明清白的影片被洗掉,請問男友目前應該如何處理?若最後還男友清白,是否能控訴xx樓住戶為誣告妨礙名譽並要求賠償?男友道德感很高,最近為了這件事情身心受了不少煎熬。請律師分享您們的知識與建議,希望能保護自己不淪為被告被害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盡快要求員警補充筆錄,於筆錄中要求調閱大樓相關的出入監視器影片。

2、倘若員警拒絕,可以委請律師聲請調查證據聲請狀。

3、倘若取得不起訴處分書,可以依據檢察官認定的事實來判斷是否適合提告誣高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可 104-12-07 22:50

想請問,如果收到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是 表示這是已經定讞惹嗎?

如果 違反證卷交易法 第20條第1項、涉有同法 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詐欺買賣有價證卷罪、 係涉同法第175條第1項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證照而經營證卷業務罪嫌,被告李於同正犯。

雖然 有附 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但是都第幾項第幾條 我實在看不太懂....

所以 我想問 , 這樣還可以上訴嗎?? 或是 還會再開庭審問?

定讞了,會被罰什麼? 如被關跟罰金都要或是單一個、是否可以交保

如可交保、金額大約多少?

黃國政 (Sam) 104-12-21 14:20
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FuHong 104-12-07 22:12

各位法律專家們您好,因近期工作上飽受匿名黑函攻擊困擾,造成個人職涯及聲譽影響,想請教各位在法律面是否能有訴訟空間

1. 個人是在大集團企業內工作,集團內有規章制度,各子公司也都有自訂規章制度,本次是有匿名黑函投書至集團經理室,後續調查也由集團經理事先派人(某甲)查核,經集團總經理簽核後再交辦給子公司做後續的調查報告。

2.本次的匿名黑函投書主要針對2點,其一為經手的工程發包案件程序爭議,其二為個人配偶任職於決包廠商擔任助理;其中集團各子公司的發包事務都是經由集團經理室執行相關詢價及議價程序,子公司僅能依實際需求提供意見,本次匿名投書內容直指因個人配偶任職於A公司擔任助理,故A公司取得發包案件,故有爭議問題,後集團經理室派某甲入廠進行訪談以了解問題點。

3.某甲明知集團規章僅要求倘親屬任職於承攬商之經理人或董事等具有決定權之職務需進行申報,且對於集團規章內發包等流程亦十分了解,但疑似因為辦大案心態或本案為主管交辦事務,故呈報調查報告竟指稱個人有護航及利益輸送,造成集團總經理批示個人須立即調職並要求子公司究查,本部分對於個人名譽及職涯影響十分重大。

4.惟因無法得知匿名黑函來源,針對本黑函提出人可能無法提出訴訟,但是否可對某甲之黑函調查報告不實之處提出如毀謗妨害名譽訴訟? 又因僅知某甲之姓名及任職公司/單位,倘擬提出告訴狀之被告住址及身份證字號又應如何提供??

你好:

法律上你只要向檢察官陳明犯罪事實,若真有誹謗情形,提出告訴後,檢察官會依現有之證據去調查犯罪嫌疑人是何人,你只要提供公司資料、甲及匿名檢舉函之情形,檢察官就有辦法調查出是何人所為。 法律以外,若公司內部有人事鬥爭之情形,冒然採取法律途徑對你將來在公司的升遷會產生影響,建議你審慎考慮。 現在的狀況是配合公司內部調查途徑,若能爭取有利之調查結果,在知悉犯罪事實及被告6個月內提告都還來得及。
丁丁 104-12-07 21:18

請問今日開偵查庭  被告沒有來  再來會是什麼程序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應會再傳喚被告一次,下次若被告不來,則檢察官有可能會發布通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丁丁 104-12-07 22: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應會再傳喚被告一次,下次若被告不來,則 ... (恕刪)

所以下次傳喚我也要去嗎 還是只有他呢

一、被告沒來,可能是被告逃跑了。

二、你在問刑事程序,那麼律師會想提醒你民事程序你做了沒有。

三、有的人會以為刑事程序會有民事效果,然後就忘了去告民事

四、例如:車禍案件,刑事過失傷害罪,民事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時效是二年,如果你一直等刑事而不管民事,如果刑事拖一下時間民事時效就消滅了。這個不能不謹慎。

五、另一個是有的人會脫產。要避免對方脫產的話你可以考慮辦假扣押,那麼你研究假扣押了沒有。

六。刑事讓你判民事時效消滅就一毛都不付。台灣的法律規定民事如果時效消滅對方是可以拒絕給付的,還完全合法。

七、以上,民事的部分要花點時間去研究及處理。

八、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紫羅蘭 104-12-07 10:51

請問想要將判決書寄至被告公司主管,告知該人(被告)有前科,請問該怎麼做才不會犯法呢?

張繼圃律師 (Paul) 104-12-07 11:05

您好!若祇是將判決書寄送,既然是屬於事實,只要不要加油添醋,不會構成刑事責任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20

您好,若對方非公眾人物,有能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

Amy 104-12-07 08:03

提交付審判,被告會知道嗎?還是要在確定有被上訴才會收到法院通知?

急急急!!煩請律師回答

一、交付審判是強制律師代理。沒有委任律師代理人的話是直接駁回,這個你應該要先知道。

二、交付審判敗率超級無敵高,你要提這個的話證據最好是堅強一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my 104-12-06 20:26

請問各位律師,原告如果提交付審判,被告會收到通知嗎(在還沒確定會不會起訴時)?

還原真相 104-12-06 19:33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還原真相 104-12-06 19:10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被告收了錢 原告如何寫債務不履行起訴狀要回錢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你好:

若未約定履行期限,要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對方不履行再依民法第254條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否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將存證信函律師函、你留存的相關證據當作附件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booklover 104-12-06 16:33

您好

先生任職於某知名外商科技公司,上周召開全體員工會議,宣布某單位機能要疑回投資國,所以宣布裁員名單。裁員超過三十人,
分別於本月與2016年的一月、二月、七月、九月結束勞雇關係。公司還剩下約一半的人

隔日HR即開始展開一對一約談,不論何時被結束勞雇關係,在會議中都需要簽署兩份文件:一個NDA,一個個人金額的資遣費。

HR要求當場簽署,所以即便員工被宣告資遣當天有籌組自救會,但隔日展開約談,有員工當場簽了NDA,
就無法跟其他被資遣員工告知任何資訊,所以自組會不了了之。簽的人僅告知同事,早簽早好,省的甚麼都拿不到。
NDA似乎無關競業條款,似乎是跟不得洩漏公司資遣情事與個人金額與損傷公司名譽等等事情,但因為簽的人不敢透露,所以每個人都只能
等到自己約談時間才知道是甚麼內容,逐漸地每個人都簽。

目前得知的資訊

1.進會議室要簽兩份文件,一份自己有關自己的資遣費或說封口費(名稱無從說起,公司說不是資遣,所以有稱呼優退金,

但說法也因無通報優退方案,應不成立),一份是NDA。


2.公司宣稱這不是資遣,所以給的錢不是n/2,但因為NDA,所以也不知道公式,僅知道N+資遣預告+投保六成的六個月。
如果當場不簽,就只有n/2,所以員工覺得毫無選擇,不簽只會全盤皆輸,所以陸續簽。不簽者就一直在會議室被遊說,上午不簽者,
下午還是叫去簽署。

3.公司宣稱有通報勞動部,但實情不得而知。
4.HR似乎想盡快讓所有人都簽完,所以儘管是2016下半年的,也需要同意簽署。

5.公司宣稱這不是資遣,所以給的金額比勞基法的資遣好,不會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6.金額發放時間也不知道

7.NDA內容無從得知,僅隱約知道跟競業條款無關,重點似乎是不能毀壞公司名譽、不能透露資遣情事,不能透露金額


想請教的

1.NDA作法似乎對公司有利,因為簽的人不能透露,所以似乎只要有透露給媒體就會被告,那奇怪的是若跟家人講的話,難道

也會被公司告嗎?當場不簽或宣稱要回家想想,可以嗎? 或是只要當場看到自己的金額,就一定要簽嗎?感覺非常不平等。

2.有員工2016年七月九月才被結束勞動關係,即便簽署,若中間發生被開除或其他情事,此文件還是有效力嗎?

3.公司宣稱有通報,但若以在60天內解雇30-200個人來說,公司HR似乎巧妙的運用同天告知,但結束關係日分開在不同月份,躲避法律

如何得知公司有無通報,此舉是否合法?

4.HR的這種方式,是否是個很巧妙的規避法律又可以達到解雇目的且不用通報又讓員工閉嘴的絕佳行為範例?可以讓其他HR採用的方式

 

5.家人雖然覺得是心理戰術,但丈夫與同事都表示,當場不簽就被說只有n/2,似乎簽比較有利,但也不能透露,所以即便30個人以上被資遣

大家隔日後都無法交流,交換資訊,工程師因不懂勞基法等,就覺得有比沒有好。

6.公司此舉等於合意離職,媒體不知道、員工禁聲不言,也無從拿單去申請補助(雖宣稱給比較好有內含),但一直強調不簽就沒有好的金額,
請問一旦簽署,是否無法跟任何單位申訴或跟勞動單位詢問,因為簽署NDA無法透露訊息?


7.有員工後來打給勞動單位,但似乎現無薪假公司很多,占線且打了也沒有下文,請問諮要如何跟正確的窗口諮詢?

8.員工推斷NDA應該HR有問過法務,所以不簽好像自己也無從自己找律師為此小事情,所以都簽。但員工可以不簽或說請公司法務解釋嗎

?法務一定會幫忙HR,應該怎樣爭取當場不簽,尤其有員工覺得明年九月現在就要簽署,
原因何在?

9.一般公司若不想要資遣通報,金額上理應要比勞基法好,但此外商公司做法上,一方面說不是資遣,卻似乎也不見得好多少,

就宣稱不簽就更拿更少,公司面子裡子都要,說優退,卻也不是真的通報的優退辦法,是否在這種情勢下,員工乖乖簽然後繼續
上班到要被結束的時間 ,是唯一辦法?

10.公司是否應該在宣布資遣日,就開說明會一起說明金額依據的公式與NDA內容,而不是各個擊破?

以上問題,煩請賜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06 16:59

您好!

簽約取決於雙方的意願,您若不同意,可以不要簽,公司也無法強迫您簽,但簽了約就有一定的效力,必須遵守。另外,若認為公司不遵照勞動法規,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林 104-12-05 17:03

各位律師、專家們好

敝人於103年4月有一場車禍肇事逃逸,案件10個多月後因臨檢遭逮捕,

在先前在104年9月時已經有在法院內調解調解,

並在調解委員的提議下雙方協議和解並於和解書上載明賠償內容,

(敝人提出的賠償僅有交通工具損害的賠償而已,其餘損失含醫療費自己吸收)

在上個月11月初最後一次開庭,當天被告因為第三次吸毒所以正在勒戒所,

和解筆錄上是載明從11月起開始做分期賠償,

開庭時審判長詢問雙方意見後,

被告說他因為入監的關係希望將賠償時間延後10~12個月,

在庭上本人表示不同意,但有提出願意降約3成的賠償希望他請家人代為賠償,

審判長亦覺得敝人提出的條件非常難得希望被告配合,

並且審判長在庭上給予被告到11月底的期限想辦法賠償,

因為此案件在11月底就確定要宣判了,

在11月26號時因為音訊全無也不知道被告是否有要賠償,

於是心急之下寫了一封民事陳報狀到法院,

內容表示和解後從監理站車號查詢才知道被告因從民國96年起已欠繳國庫罰單數萬元,

因此賠償部分申請強制支付也是拿不到賠償,表示會放棄強制支付但希望加重刑責!

以上敝人的問題是民事陳報狀的效力是否會影響到敝人申請強制支付呢??

因為剛剛才從親戚得知如果確定被告名下有動產也是可以申請強制,不一定是要戶頭上有財產才能申請強制支付...

敝人月收入扣除房租只有約八千塊,因為此事故欠朋友的錢還沒還完,即便是幾千塊的賠償對我都很重要...

目前判決書尚未收到

謝謝各位律師、專家耐心看完此篇文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對方沒有依調解書履行,您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與刑事案件無涉。

2、倘若對方沒有履行,法院卻給緩刑,您可以聲請檢察官上訴。

一、刑事刑事民事民事

二、刑事部分肇事逃逸一般來說是判一年,因為法條規定一年以上,但是法官又覺得一年以上好重,所以大部分都是判個一年。差別是在於有調解和解的話法官會考慮給他緩刑

三、對方是吸毒的話比較難以期待他會有錢可以還給你。

四、如果是調解成立的話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的,接下來就是你的強制執行功力如何了。在強制執行的領域是八仙過海各憑本事。

五、在這個二十二K的年代要賺錢真的是不容易,除了薪水以外可以考慮做一些小生意,至於做什麼就看你的興趣了。領薪水要致富比較難,做商人比較有機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林 104-12-07 21:15

謝謝回覆

今天收到判決書了,只判九個月...

判決書上說被告傷害逃逸罪是累犯且有三次毒品案件,

文中最後說...

被告因一時失慮致罹重典,其犯罪具體情況觀之,在客觀上足以引發一般人同情,上可憫恕...

cestlavie 104-12-05 00:59

網路發表言論被告妨害名譽??線上聲請移轉管轄及變更期日內容要如何寫比較恰當??聲請都會核准嗎??未來該如何攻防??妨害名譽會成立嗎??

Q仔 104-12-04 16:50

朋友被陷害導致被告性侵恐嚇.

但是朋友只說他有跟那個女生去旅館但只有親吻那個女生

但沒恐嚇那個女生!現在不知該如何做??人現在在看守所所以是否可以交保呢?

ps

那個女生只有17歲....謝謝

你好:

可以委任律師看守所律見,與被告直接面談瞭解案情,並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再蒐集被誣陷之證據進行答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看守所,所以已經被羈押了,倘若沒有足夠事證,羈押獲准的機會比較低,也可以反推,應該是有相當事證,所以才被羈押

2、建議應該由其家人委請律師擔任選任辯護人去看守所律見,並解準備接下來的辯護。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18:09

 您好,可以由家屬先委任律師看守所律見你朋友,詳細了解案情後,再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一方便也應盡力蒐集有利你朋友之證據,證明並無以強制力為侵害。如需律師協助歡迎聯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被羈押,可考慮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與訴訟策略,若被害人未滿17歲可能尚有加重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被羈押,可考慮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與訴訟策略,若被害人未滿17歲可能尚有加重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ammi 104-12-04 03:15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如下: 20151111因違反著作權法至警局筆錄,某電影公司告我BT下載版權電影,警方提示證據為一BT軟體畫面截圖,顯示時間、IP、下載完成率100%。 筆錄共兩份,內容相同僅IP不同(一為前一日下午、二為後一日上午)。 我答詢摘要: 1.我家用網路是浮動IP,故不知警方提示IP是不是我。家中網路原則上是我及家人使用。 2.我的無線網路沒鎖密碼,電腦網路24小時都開機。 3.我查過家中所有電腦,確實沒發現此電影,也不記得有下載過此電影,故不知何人下載。 4.電影公司所提示之下載論壇我從未造訪。 5.我並不知道BT在下載同時也會上傳,收到通知書後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方知。 6.我並非論壇架設者、管理者、播種者、貼文者,也未有公開上傳至個人免費空間提供他人下載或販售牟利等行為。 今天收到新北地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身份為被告,通知20151215前往開庭。 想請問您: 1.檢方在只有IP做為唯一證據的狀況下,能起訴我嗎?(我們都知道IP代表的是一台數據機,而非一個人) 2.案情僅為單純個人下載商業電影,並未有其他壓光碟、販售、牟利等,依此情節檢方會來搜索查扣我的電腦嗎? 3.如果他查扣我的電腦卻無發現該片存在硬碟的紀錄,會如何? 能反告其誣告嗎? 4.根據原告提示之證據,顯示其亦使用BT軟體方能蒐證(下載率24%),故其在蒐證同時本身就在上傳(散佈),BT傳輸為切割式上傳與下載, 即使其並未100%完成下載重製,但公開散佈本身就屬違法。如此方式取得的證據是否有瑕疵?能否主張不予採用? 5.我堅決不認罪、不和解。請問接下來通常情形檢察官大概率會如何處理?(因為我查不到單純網友下載的判例,應該大部分都被和解了) 6.假使檢方僅有此證據而堅持起訴,法官大概率會如何判決? 7.我在偵查庭上有無特別需主張事項(例如主張以簡易庭或非簡易庭方式審理)? 感謝您的回覆~ 

 

一、可能是檢索條件的問題,我覺得不難查呀,只是要花時間看判決。

二、你說的案件案由會是違反著作權法。

三、不和解不認罪要打無罪的話成本略高請三思…

四、那你要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並且沙盤推演一下…

五、偵查結果的統計我沒注意過那個網站有…判決的統計要花很多時間。就我來說我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我會去看有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無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理由很簡單,這世界上有一千件的有罪判決,一件無罪然後如果你是第二件無罪判決的話,那還是無罪判決呀…

六、以前我的價值觀是無罪的不要認,現在都是分析利弊得失讓當事人自己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4 09:01

您好

建議您先找律師討論諮詢後,暸解做無罪答辯的利弊得失,再做決定是否認罪。

另外,即使要做無罪答辯,仍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出庭,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cestlavie 104-12-04 02:22

請教各位優秀律師:

因為我在網路某討論區有發表言論,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不是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嗎?我住高雄可是被通知到去台中開庭,請問我如何在開庭前線上申請申請轉移開庭地點?以及線上聲請變更期日狀?內容或理由要如何說明會比較恰當?聲請都會成功嗎?   謝謝

一、聲請狀建議用書面聲請,不要用什麼線上申請

二、就算你聲請移轉管轄至少檢察官也要開個一庭才會決定幫不幫你移。

三、這樣的狀我寫過,准不准還得看檢察官

四、統計機率沒意義…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Alen 104-12-03 20:23

上訴被告因XX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共伍罪,各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壹佰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請問這是判決已經下來了嗎?要去開庭嗎?照字面看這樣是罰十一萬元?

 您好,

是的,將會處罰11萬元,屆時法院會主動通知您去繳納。

Alen 104-12-03 21:53

謝謝林律師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及檢察官均未提起上訴,則案件即會確定,屆時檢察官會發傳票通知您到庭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璨 104-12-03 12:38

我的稱號叫做 "鼻要玩小北棲" 告訴當事人稱號"唐龍"
事件經過如下面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UmqcRwdGQ

我想問的問題是 如果不出庭 讓自行判決可不可以 或者 提前做和解 以及 報案後 如果收到法院通知 是否還要繳納1000的預繳費用?

想要告他其實不是真正的心理不舒服或現實受引響 基本上我只是想讓那個人學到一次教訓 知道網路上罵人也是觸法 我是希望用這次機會 讓網路上的人知道 這件事情絕對會被列上被告 而不是兒戲而已 所以後面還請律師可以解題一下 個人也是待業中的年輕人 都在打零工 實在沒時間出庭 之前的事件是開了三聯單事後都沒通知 故以為三聯單開了只是先拿著 要上法院 才在去警察局做一次要求=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但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您都拒絕到庭的話,檢察官會認為您沒有提告的意思而給予不起訴處分。恐嚇罪的部分屬於公訴罪,但可能造成檢察官草率結案。

2、員警受理之後一定會移送地檢署,您一定會收到傳票,倘若沒收到,可以詢問一下員警是否移送了。

3、因為是刑事程序,所以沒有規費的問題。

siang 104-12-01 15:18

當初我行經路段 時速正常 綠燈 不小心撞到 未走斑馬線的行人

車禍鑑定判別 對方主因 我是次因

目前已經知道是被告了..

但我想詢問一下對方要求民事賠償200多萬那我是要全賠嗎?

還是那只是對方說要求這麼多?在等判決下來?

那金額部分是一次繳交還是?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不太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5:59

 您好,對方既然是肇事主因,自己與有過失,只能就你過失比例部分請求損害賠償,不得請求全部200萬賠償。你會知道對方請求兩百萬是否已經收到起訴狀及開庭通知?如果是的話,歡迎帶資料來面談,為您檢視對方請求是否有理由。

siang 104-12-01 16:02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既然是肇事主因,自己與有過失,只能就你過失比例部分請求損害賠償,不得請求 ... (恕刪)

有收到 但 開庭通知倒是沒有 上面只有寫大概而已 
那大部分來說 主因次因必須負責多少責任

網路上面看到是主/次=7/3 

沈恆 (沈律師) 104-12-01 16:07

您好!

對方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罪部分若判有罪通常可以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部分如果您不認同對方的金額,您可提出答辯狀反駁,法院會依對方所提證據,考慮過失比例等因素判決,判決確定後對方可以就判決金額及利息要求您一次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inda 104-11-30 14:40

請問律師:原告提出向高檢提再議,被告會收到通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將卷證送給高檢署時,會同時將函文通知告訴人及被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名言 104-11-30 13:38

  各位不好意思打擾了 小弟工讀在職場上受到顧客三字經叫罵,當時主管同事很多人都在場,可是沒有錄音證據,我擔心只有證人不夠,我想問說如果被告反駁說都是同一公司的員工,會有串證的疑慮嗎,還是當時是主管+同事超過5人就足以定罪了呢? 

有勞各位撥冗回答我的問題了,感激不盡,謝謝大家.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3:53

 如果客戶是在現場罵而非在電話罵,則構成公然侮辱罪嫌,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您的同事可以作為證人

您好:

雖然都是同事,但他們的證詞仍有證明力,所以若屬公開場合,對方應有公然侮辱罪之問題。

linda 104-11-30 11:44

請問各位律師:對方向高檢提出再議,如果再議被駁回,被告會收到通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再議被駁回,告訴人及被告均會收到駁回處分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30 14:30

您好:
再議的結果不管被告或告訴人,都會收到處分書,故請被告不用擔心。 

陳先生 104-11-29 17:02

  不好意思問一下.就是我在網上賣二手手機,因為給錯電話號碼讓對方連絡不到我,被告詐欺,事後有跟買家解釋並出貨,達成和解,但買家收到商品後發現商品有問題,於是我跟她說可以退貨處理,買家說收到錢才寄出退貨,我答應買家一禮拜內會將錢寄出,但過了幾天買家說商品在因為有問題所以在做筆錄時被警察拿去當證物了,所以我只好跟買家說等開庭時在退款交貨,買家也答應了~

現在的問題是:

1.商品被拿去當成證物正常嗎?

2.我這樣的做法對嗎?就是等開庭時再退款交貨

求解 謝謝

您好:

1.  雖然詐欺罪是屬公訴罪,只要對方已經提告詐欺,不會因為雙方和解或您退款而撤告,但若能在檢方開庭時先行和解,並簽立和解書,檢方就能因雙方和解而作出緩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2.  若對方因為您的商品而認為您有詐欺嫌疑,將商品做為證物係屬正常,但對亦可向檢方要求發還商品。

3.  建議先行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以展現誠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雙方已經和解談好條件這個部分建議先搜證,例如先錄音或是用簡訊等留下證據

二、和解的時候要注意用詞,不要寫到變成不利你的證據了。溝通的時候也是。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我補充一點:簽和解書時 要注意請對方表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意思 保護您自己
若須委請律師代撰答辯狀 或陪同出庭等等 可再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Ivan 104-11-28 20:27

我跟我女朋友吵架,因為之前吵很多了,能發生的事情幾乎也發生過了,我最後傳line給她說大不了玉石俱焚被告恐嚇然後罵他破麻  公車之類的字眼被告毀害名譽

我開完偵查庭了,我想請問我假如還有想要補充一些資料例如過去他對我家的傷害或者他之前恐嚇我家之類的證據會有幫助嗎?

我罵他之前他有跟我講電話跟我說要把我的機車拿給他朋友作奸犯科以及我借她的手機號碼他都不負責欠的電話費也都不負責,我才跟他說大不了玉石俱焚 我跟檢察官說的是因為這些原因不知道這樣有可能會被提告成立嗎?或被判刑之類的?

 

 一、玉石俱焚的話,這樣是恐嚇危害安全罪。

二、我幫你查一個判決摘要主文供你參考:

廖○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三、這個案件的被告有與對方和解取得對方的諒解,所以法官就給他緩刑了。

四、如果可能請考慮與對方調解和解

五、去指摘對方以前犯過的錯對你的案件並沒有實質的幫助,去聲請調解的話如果調解成立的話對你的案件多少有幫助。

六、這條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和解調解可以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而已。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且本件是否會被起訴,仍有疑義,應盡力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2:35

 不必過度指責對方,可以由對方刺激你的言語,撰寫答辯狀檢察官說明您當時只是一時激憤並無恐嚇之意圖,降低犯罪動機。再表明願以對方和解之意願,請檢察官移送調解。歡迎攜帶資料面談,以利撰寫答辯狀!

您好:
建議您試著與對方和解 以爭取緩刑 或罰金刑等等
若須進一步法律諮詢 或須委請律師代撰答辯狀等等 可再email與我聯絡 謝謝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hoo 104-11-28 14:0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教各位,我家有違建,之前被社區檢舉了,也確定此違建是於民國84年前完工,但是現在我們社區跟我們告知,社區已經對我家提告,想請問各位律師們,社區會用哪一些罪名,來告我?我該如何處理,解決被告的問題呢? 謝謝各位律師們解答!!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1-28 16:05

 您好

 刑事部分可能為竊佔罪

民事部分則可能有拆屋還地不當得利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看對方到底告什麼,再來進行防禦,且也要看您們的違建形態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收到對方起訴狀或開庭通知書後,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為您辯論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收到對方民事起訴狀或開庭通知書後,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撰擬書狀出庭辯護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35

 

如果是頂樓違建,其他住戶可能是以共有人身分訴請拆屋還地或請求相當租金不當得利

linda 104-11-27 11:36

各位律師好.請問1.若對方向法院提出交付審判,被告多久會收到通知?2.要在什麼時候先法院提出變更地址傳送的陳報狀?麻煩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收到再議駁回處分書後一個月,直接電話詢問法院是否有案號及股別,而不用等到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mi 104-11-27 10:53

被告詐欺案2次開庭都未到,審理期間得知被告脫產,將名下房屋過戶給媽媽,經詢問可聲請"撤銷債務脫產行為"來自保債權,但因經濟關係無法請律師寫狀紙,網路上查詢到的資料又不知道是否是適合此案件用的訴狀,已一個頭二個大,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該怎麼寫

煩請律師們幫幫忙,教教我如何自寫狀紙,來確保自己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直接至法院服務台購買狀紙,並向服務人員直接請教如何書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7 18:25

可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若是資格符合,法扶會將指派律師協助訴訟或單純撰狀。

小康 104-11-27 10:45

請問在私人100多人的群組裡,公開朋友私下誣陷我的事跡,被第三者捷圖給當事人看,當事人說要告毀謗名譽,但我沒有指名道姓也會被告成立嗎?若我提的出證據是不是不會被告成立呢?若真的被告什麼時候會收到通知呢?役科罰金是指什麼呢?

小康 104-11-27 10:40

請問在100多人的私人群組裡,公開某人私下誣陷我的事跡給群組裡人知道,被第三者傳圖給當事人,當事人說要告毀謗名譽罪,請問會成立嗎?若我提的出證據也會被告成立嗎?若真的被告什麼時候會收到通知呢?役科罰金是什麼條件才會役科罰金呢?

你好:

LINE群裡面有100多人屬於特定多數人,散布你所說之事實若造成對方名譽貶損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除非能證明有經過查證,符合真實惡意原則之要求或係善意發表言論,而屬於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事當之評論,才會阻卻誹謗罪之成立。 就算能證明是事實,但若屬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還是有可能夠成加重誹謗罪。
小康 104-11-27 10:33

請問在有100多人的私人群組裡,公開某人私下亂傳誣賴別人的事跡,但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被群組裡的第三者傳給當事人看,請問當事人要告毀謗名譽會成立嗎?若有證據提出是不是就不會被告成功?若真被告多久會收到通知呢?

mimi 104-11-27 10:09

被告詐欺案2次開庭均未到場,得知審理期間將名下房子過戶給媽媽,經詢問可寫狀紙撤銷被告脫產行為,因經濟因素無法請律師寫狀紙,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自寫訴狀自保呢?

網路上查詢到的不知道是不是適合我用的訴狀,內容有點看不懂,請律師們教教我吧!

你好:

可以通謀虛偽或詐害債權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效或得撤銷,並代位債務人行使權利,需要撰寫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起訴狀向法院起訴。 若經濟上有困難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若符合申請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瑞瑞 104-11-26 16:10

有一次我因為肚子痛來不及 所以去女廁解放
結果出來的時候 被女生看見 因為我很尷尬 所以迅速離開現場 
那她事後報警 或是 通知管理員之類的 我是不會有犯什麼法
我這樣會被告嗎? 報案的話警方會受理報案嗎?會通緝我抓我嗎?
我是不是會被告偷拍甚麼的 被誤會 這樣警察會抓我嗎?

因為我心理滿害怕的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是大便..
如果報案警方會受理嗎? 然後通緝我嗎 ? 

您好: 若對方真的提告 再委請律師協助即可 目前不必過於擔心 謝謝
虛虛 104-11-26 00:31

請教刑事訴訟被告可否於偵查期間具狀提出反訴?

如可以是否可以具狀答辯時順帶提出反訴呢?還是獨立提出反訴狀並訴請合併偵查?

還搶律師們不吝指導,感恩!!

你好:

反訴是民事訴訟法的概念,若發現有犯罪之情形,被害人可以提出告訴,任何人可以主動告發,你只要向地檢署或檢察官提出告訴、告發即可,檢察官會依法受理,並開始偵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2:33

 刑事訴訟無法如同民事訴訟提起反訴,但您可以另外向檢察官提起告訴或告發,如需要委任律師為您告訴或告發,歡迎聯繫。

瑞瑞 104-11-25 22:52

有一次我因為肚子痛來不及 所以去女廁解放
結果出來的時候 被女生看見 因為我很尷尬 所以迅速離開現場 
那她事後報警 或是 通知管理員之類的 我是不會有犯什麼法
我這樣會被告嗎? 報案的話警方會受理報案嗎?會通緝我抓我嗎?
我是不是會被告偷拍甚麼的 被誤會 這樣警察會抓我嗎?

因為我心理滿害怕的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是大便..
如果報案警方會受理嗎? 然後通緝我嗎 ? 

soler 104-11-25 22:39

事實經過:肥宅今年清明節前夕去老婆娘家找老婆請她一起去掃墓結果在老婆家話講到一半突然娘家的親戚闖入,被老婆,岳母,岳父和他們找來的人圍毆肥宅因此提告傷害罪控告圍毆6人,今天開完第一次偵查庭,對方只來了2人出庭1人請假另外3人都現在還不知道是誰,(這3人肥宅認得出來但是叫不出名字)肥宅老婆娘家主張是有毆打沒錯,但是一個6x歲的老人一人所為(其實不是他所為)而且檢察官今天說他已經死了,因為肥宅老婆娘家是流氓議員,感覺警方並不怎麼積極偵辦,到現在另外3個人也沒去找出來,也沒問過我是誰檢察官一開頭也只問我要不要和解沒問案情,我說要和解的條件就是要打人的道歉,檢察官說沒辦法被告不承認,只能找人代替死著跟我道歉如果我不接受,我有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是被告所為,暗示我沒的話對我後續官司不利(不起訴)但是肥宅是在密室裡被打的(老婆娘家)在場的都是對方的人不可能有人證或是錄影,肥宅跟檢察官說沒辦法提供證據,但是願意接受雙方測謊增加肥宅的可信度不過檢查官也沒理會我,結束後只跟被告(老婆)說回去跟妳爸講這次他有請假,之後我也沒有傳喚他來的打算

問題:1被告請假有沒有次數?看打人的這麼爽,明明住很近還不來肥宅住很遠被打還需要千里迢迢地跑來開庭
2肥宅證據薄弱所以想提出測謊供裁判之佐證,但檢察官不理我肥宅如想測謊可以聲請嗎?要如何聲請?
3肥宅反應不好,事後回家才想到一個新論點,對方今日供稱都是一老人所為但是肥宅稱做肥宅不是假的身高173/80如果只是一個老人身高16X體重不到45年紀又大5X快60肥宅絕對不可能被打成豬頭,有足夠防衛能力抵擋,甚至壓制對手,被告明顯說謊肥宅想把這段敘述補給檢察官,肥宅要怎麼做,可以去司法院下載書狀寄給檢察官嗎?肥宅怕檢察官只開這次庭就偵結不起訴,肥宅沒機會補述

4法界有沒有肥宅這種前例,只有驗傷單證明而成功起訴的案例還是幾乎都不起訴,或是起訴的機率很小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纏訟二十年的徐自強擄人撕票案,高院更九審這個月1號將原本判處有罪的徐自強逆轉改判無罪。更九審指出,同案被告黃春棋在被判處死刑確定後,就以抗議司法不公為由拒絕作證,黃春棋被最高法院裁罰兩萬元確定。(潘千詩報導)

徐自強被控在民國84年9月跟表哥黃銘泉、表弟黃春棋、好友陳憶隆共同綁架建商黃春樹,最後將人撕票、埋屍、勒贖7000萬。黃銘泉潛逃泰國遇害死亡;黃春棋、陳憶隆跟徐自強於更五審判死定讞後,94年間非常上訴成功,徐自強部分被發回更審,在二、三審間來回。更六審照樣判死,而更七、更八審改判無期後,更九審則以檢方主要是以同案被告黃春棋、陳憶隆的供述,認定徐自強是共犯,但黃春棋又在後來的審判中一再無正當理由拒絕作證,且檢方的舉證又無法證明徐自強有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黃春棋因拒絕證言,被裁定罰鍰2萬元,黃春棋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據了解,死囚黃春棋更九審拒絕作證後,媒體趁他還押時問到為何從更六審開始拒絕作證,他透露「法律只保障徐自強的詰問權,不保障我的。」

而高檢署也因更九審以黃春棋拒絕作證為由,推翻過去被告自白證據能力而判決無罪,判決違反法令提起上訴。徐自強被判9次死刑、2次無期、1次無罪,官司纏訟至今仍無法落幕。

 

新聞出處:http://www.bcc.com.tw/newsView.2661455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事訴訟法第175條定有:「傳喚證人,應用傳票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同法第176條之1復定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同法第178條尚定有:「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二)黃春棋就徐自強案件而言,依實務通見其地位屬證人;又因刑事訴訟法規定,就他人之案件,原則上任何人皆有為證人之義務,且若已於傳票上載明無正當理由不到的法律效果情形下,仍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庭,此時即有可能遭法院課處罰鍰或遭法院拘提。

(三)律師提醒,實務上常見之偵查手法,係將犯罪嫌疑人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喚,並嗣後再變更程序地位為被告。所以為免因不諳法律而遭致自己受有違法訴追之風險,實應於收到法院及地檢署傳票時,迅速洽詢有專業能力的律師分析案情利弊,始屬正途。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aosola 104-11-25 09:54

各位律師好:

日前因聽信前女友母親的話而借名給她貸款買房,跟賣方簽訂了合約,前女友母親支付了對方30萬的頭期款。後來又叫我在貸50萬去付第二筆款項,我也貸出來並交給我前女友。

之後銀行就來跟我對保,並且房屋所有權也轉到我名下。後來因為覺得很奇怪,所以跟銀行提出房貸先不要貸下來。我也跟賣方說我不要再繼續買這房子,可是房屋所有權已轉到我名下了。賣方說他只有收到30萬訂金,並沒有收到我貸出的50萬。現在對方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並且我也收到通知。

後來我前女友又說她把50萬拿走,所以沒有給賣方,覺得跟他說的不一致。

現在要打官司,我是願意把房子返還給對方,被拿走的50萬我也認賠,但是賣方的訟訴書上面有一點我很不符,就是他提出法院的訴訟費要被告出,請問這是合理的狀況嗎?

我是否必須於答辯狀上面抗議?

 

 

民事訴訟法第78條明文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這是指當事人全部勝訴而言。

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之情形,同法第79條規定,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同法第87條規定,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即將訴訟費用的負擔,記載於裁判文書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認賠50萬?那接下來的違約賠償捏?還請謹慎處理。

小阿姨 104-11-25 09:23

顏寧 (顏寧律師)大人您好:我只是證人,這是朋友的帳號,我沒有被起訴的疑慮,我已於11月15做完筆錄,而筆錄過程中警員很明顯偏坦告訴人,我是想替朋友(被告)出口氣,「刑案通知書」裡面有我的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字號,胡警員請2位同事轉交時,並未先放入信封封存保護,而是直接晾在大家都可看見的情形交代,且不是交給我本人,這樣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若有的話,考慮委任律師大人您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