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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 104-09-21 20:39

你好

最近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

女生懷孕 但男生不想要小孩,如果女生堅持要生

能寄存證信函(或其他他類似契約)說明與女生說清楚如果堅持要生自行負擔後果,保障男生與女生(小孩)劃清界線嗎?不會被強制認領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7 1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但是不會發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且日後倘若又想爭取監護權等,將會受到不利認定。

陳小姐 104-09-21 15:02

您好:

本人是房東,有以下問題想請教,感謝您!

1.租約明訂,每次給付6個月之租金房客自行更改成每月付租金(104年7月-9月各匯款一次,剩餘104年10月-12月租金未付),房東未同意,亦未催繳,是否為「單純沉默」。

2.現房客要求終止租約,剩餘未到期之3個月租金,可否要求補足?

3.房東現應如何做,是否應寄存證信函催繳房租?或是應如呵做?

嚕嚕 104-09-21 07:27

最近想要擬訂個房屋租賃契約,
最困擾的莫過如何快速解決積欠遲繳房客又請不走的

看到有人分享他在契約內加一條:
違反契約未付房租達一個月,請於一週內搬遷,若未於規定的一週期限內搬離,承租戶遺留在此約租屋處的一切家私雜物將由出租戶自行處理,承租戶絕無異議,出租戶無需負法律責任
請問這是代表說,如果一週內承租戶沒搬離,真能直接開門進去處理他的東西嗎? 還是依然要先寄存證信函, 然後強制執行呢?
 

若註明 只要房租積欠一個月,就立即解約的話,是否也是上面那些形式順序?

你好:

公證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得依該證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

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

四、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

前項公證書,除當事人外,對於公證書作成後,就該法律行為,為當事人之繼受人,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

債務人、繼受人或占有人,主張第一項之公證書有不得強制執行之事由提起訴訟時,受訴法院得因必要情形,命停止執行,但聲請人陳明願供擔保者,法院應定相當之擔保額,命停止執行。」

可依依照公證法第13條規定載明逕受強制執行,並經過公證人公證,即可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無庸再經過催告、訴訟程序。但租金收入會變承租賃所得,需要課稅。 你上面所述,未經公證還是要催告並訴請遷讓房屋,無法直接強制執行。況且違反土地法第100條之規定,還是無法終止租賃契約

您好:

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於經公證後始得逕為執行,否則仍應起訴請求後始得執行。

MIU 104-09-19 23:33

1.先生用我的名字分期貸款辦了一台機車  

起初都有照時繳  剩下尾期4個月的費用惡意拖繳了一年多  後來我繳掉了
現在他人不知道跑去哪裡 貸款不繳紅單又一堆 打給他總說要出面處理卻是一拖再拖  

 

    我想告對方侵占  然後我跑了三間警察局報案   都被踢皮球   其中一間警察說要寄存證信函才能受理

朋友說報案的話不一定要記存證信函  只要我報案警察當場就要受理  但是我還是乖乖地先寄存證信函   重點是我是想把車子要回來   如果他還是不出面怎麼辦

 

 

你好:

你們有借名關係存在,不會構成侵占,你可依借名關係請求你先生繳清相關費用或終止借名登記關係。 明知有借名關係又提告侵占恐會構成誣告罪。 建議你先發函終止借名登記官係,再到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手續
茶咩 104-09-19 22:39
我老公他前女友因為信用不良沒辦法辦手機門號,所以老公幫她辦了兩隻號碼,後來因分手後前女友無法付違約金而繼續使用該門號,前幾日她傳訊息給我老公說把那兩隻門號給停掉,我老公停掉號碼後跟她追討手機違約金,她說會付,但給她的期限已過,還是沒收到錢,跟她的對話有拍照留起來,想寄存證信函給她卻不知道她家地址,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有辦法拿回那些違約金嗎?

你好: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並請求法院查明被告之住居所,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一、停掉門號是好事。

二、寧可自己吸收也不建議讓你老公一直為了這件事去找舊情人。

三、可考慮讓你老公債權讓與給你由你處理較佳。

四、手上需有對方用手機證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9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催告後,再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趴趴 104-09-18 16:32

請問:我是一間鐵製加工廠之前有間貿易商請求我們幫他製作產品.但需要跟塑膠加工廠配合.(塑膠廠是貿易商找的)現在問題是我鐵製部分從製作模具到修改模具及最後完成的鐵製產品都是符合塑膠廠商的要求下去製作.但現在塑膠加工廠那部份它的產品做不出來.導致貿易商不付模具尾款!但我們都沒有合約書.可是製作模具及修改模具我們都在LINE群組討論貿易商也都答應修改也有照片及加工圖.都符合他們要求鐵件也都送出去但現在換塑膠廠那邊做不出來.還要求我們從新製作新的模具.我想請問他只支付一萬元的訂金.後面還有20多萬的模具及修改費用及材料錢我該如何用法律方法要求他支付.因為一直要求他支付尾款她遲遲不拿出.拖了7個多月.最後貿易商寄了存證信函上面寫說跟一開始在製作前所討論的樣品跟到最後所做出來的樣品不同.所以無法支付費用.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你好:

要先確認模具是否符合承攬契約約定之工作,若不符合承攬契約約定,無法請求給付報酬。 若工作符合承攬契約約定,只是塑膠廠商自己的因素無法製做成品,你當然可以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依民法第127條第7款承攬報酬請求權時效為2年,建議你準備相關單據、LINE對話記錄,先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以免罹於消滅時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當初如何約定,有無證據可以證明當初的約定,本件您們仍可以向對方請求,當然就要注意舉證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牛牛 104-09-18 15:22

您好:

8/31任職滿三個月,9/3透過line的通訊軟體告知老闆我要離職,就未進公司,老闆已讀未做任何回應,9/7出國,9/15回來(出國是在職時經過他的同意才前往的),9/17跟他電話聯絡,他說他要提民事訴訟,表示我對公司有所損害,要寄送存證信函,並預扣我的8月薪資,我已有先至勞工局寫調協書,不知我應該還需要在準備什麼來解決此事,才能拿到我的8月薪資!

另以下是我的疑問,且這些提問是否可以幫助我解決問題:

1.公司未替員工繳勞健保(員工2人)

2.公司未設置打卡及做出勤紀錄

3.基於勞基法,勞工以隔週休算,上班時數200小時,我每天上班10小時,休9天,還是上了220小時,並未給予加班

4.如果離職不行以line告知,老闆未告知不正當,這樣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8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達5人,非強制那保。

2、此部分違反勞基法,勞工局可以開罰。

3、可以要求延長工時之加班費。

4、此部份要回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您是否交接事項未完成而造成公司損害。

5、倘若調解無效,則必須提起訴訟請求薪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loudy 104-09-18 12:35

律師:

頂樓漏水法律規定應該由全體住戶負擔.但當初全體大會開會決議由頂樓住戶出一半.若我單方面要求管委依法執行(若他們不執行).我是該寄存證信函給管委嗎?還是有更便利方式要求他們執行?

再請協助.謝謝.

童小姐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8 14:0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話,屆時就會很麻煩,管委會可以依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對您求償

2、到時候必須提起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效訴訟才能阻止對方向我求償相關的費用

3、建議應該以存證信函方式告知才能做為日後可能發生的訴訟證據

dragon 104-09-18 01:25

新購大樓時建商有向各住戶預收管理基金(費), 當社區管委會成立從104年5月開始收管理費, 本人5月中才交屋並入住, 因有預繳管理費所以未去繳納, 卻收到管委會存證信函催繳, 向建商詢問為何沒將預繳管理基金提撥給管委會,得到的結果為:管委會遲遲未完成社區公設驗收, 所以不提撥給管委會; 而管委會也未說明此筆預繳管理基金將來建商提撥後要如何運用, 請問要如何處理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利,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時與建商如何約定,也就是預繳給建商之費用性質應先確認,您們可以先向管委會提出此問題,看管委會如何回覆,再研議如何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建議先與管委會溝通看看。

二、與建商及管委會溝通過程宜錄音,建議在公開場合或電話錄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蓓蓓 104-09-15 17:03

請教律師,關於房屋租賃約期屆滿,房東挑三揀四,床墊髒了要求換全新給他們,因承租時他們床墊亦非全新,所以我們網路買二手的,外觀乾淨給房東,但房東說床墊有分等級要買他們當初4000多等級的,然後其他損壞的東西因為修繕要時間,房東吹毛求疵至今快一個月了,他們堅持不退押金,說是我們拖延他們,事實上是他們一直不肯接受點交,我們也寄存證信函過去,房東堅持不退,說他這個月有損失,目前狀況只能走民事請求返還押金囉?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5 22:51

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退還押租金,但若對方不理會或拒絕,就僅能透過訴訟之方式處理。

蓓蓓 104-09-16 08:3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顏律師~~

 

yoyo 104-09-14 21:18

你好

我跟前夫登記離婚只有10天

是在懷孕登記離婚

去報小孩戶口時,戶政的人說因為什麼法律我也忘了

所以我等於是未婚媽媽,所以從母姓可以不用生父的簽名

然後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快兩歲都我獨自扶養小孩

生父不聞不問,也沒有負擔任何費用

想問

這樣可以對他採取什麼法律

如果我要告他惡意拋棄

我能得到的是他負擔教育費用

但是我怕他後來會跟我搶監護權

如果我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一個警告

這樣存證信函要怎麼寫呢

我是完全不懂法律的媽媽

 

麻煩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提起訴訟請求過去二年間代墊扶養費用不當得利及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一個月約可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4 21:32

您好,所謂「婚生子女」,指受胎期間,是在合法的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但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往往舉證困難,故有「受胎期間之推定」。關於受胎期間的計算,民法第1062條規定:「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能證明受胎回溯在前項第一百八十一日以內或第三百零二日以前者,以其期間為受胎期間。」。

因此,可能因為您推定之受胎時間未有婚姻關係存在,而未受婚生推定,故需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後,再請求對方給付過去之代墊款項及未來每個月之撫養費用。

一、第一個,這個部分應該要先進行強制認領訴訟,如果生父有養過一次,則撫育視為認領,這樣小孩才會與生父產生法律上的父子關係。後續才有扶養的問題。

二、只有在小孩與生父間有法律上父子關係,才會有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及請求給付扶養費的問題。

三、我幫你查了一件跟你的案件很類似的判決供你參考,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親字第52號判決。告強制認領+請求給付扶養費用+請求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

四、因為強制認領的話的法律效果會溯及到子女出生,所以這個判決就判說可以請求不當得利了。

五、發存證信函的話要看你的目的是什麼,硬邦邦的存證信函是用來訴訟的,像是打仗前打鼓一樣;如果是為了跟他說小孩的狀況,希望對方能夠盡一個父親的責任,希望以後小孩能夠擁有父愛母愛,那麼存證信函可以溫馨一點,甚至可以附上小孩的照片。所有的法律文件都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而存在,所以是要先設定目標再決定手段。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你好:

要先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提起認領之訴並一併請求代墊之扶養費及酌定扶養費。 起訴後依家事事件法第23條規定會先進行調解,若調解成立就無須再進行訴訟。 由於未成年子女尚有你在照顧,危險狀態未發生,生父不會構成刑法第294條違背法令契約義務遺棄罪。
T.C. 104-09-13 19:38

律師您好,今年二月透過line 和露天拍賣一位曾交易過的賣方購買飲品共286瓶。賣方分批出貨,最後於今年六月九號共計出了100瓶,剩餘186瓶就沒再出貨。最後我請他退款186瓶的金額10075元,他也一直拖延沒退款。去警察局報案,警察說這不屬詐騙因為對方有部份出貨,叫我去消保會。我打電話問消保會,得到的回覆是,由於我非向"企業"購物所以消保會無法處理,他說要到我所在地的區公所找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想請問:1。我是不是應先寄存證信函給賣家,再去區公所做調解?2。我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告訴嗎?這需不需要請律師幫我打官司?3。我的狀況已拖過半年,這樣還可對他提出告訴嗎?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而本件是要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應先確認,會影響到您日後請求之問題,存證信函寄發後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即可以對其提起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婉禎 104-09-13 00:42

各位律師好:

我於104.09.09獨自一人於嘉義逛街時,路上被一位小姐請求協助填寫問卷,故被她帶進「愛妮雅」。

(已自版上看到多件同樣強迫推銷,仍有問題故發問)

一開始只是填寫問卷,之後組長便開始推銷菜瓜露產品,當下已感覺到若無消費便難踏出店外,抱著花錢消災的心態用300元購買,後來組長又開始說可以先讓我免費體驗做臉,知道效果才會願意購買後續課程。

一開始只是免費體驗,但過程中一直被組長及櫃長強迫推銷購買20000元的做臉課程,可以使用10個月,一個月可使用2-3次,後續完全免費,因店長在旁按計算機,感覺很划算便刷第一次卡。

之後櫃長拿了很多產品,請我自己開封,以確保為全新產品,便開始繼續做臉,期間兩人又開始說20000元只是基礎保養,我需要更深層的保養,便又開始推銷28000的課程,因我一直拒絕,最後又被強迫購買8000元的課程,故此次為第二次刷卡。

過程中我曾以我不清楚我還有沒有錢,組長便要求我當場使用店內的機器確認存款餘額,並保證不會看,但在我輸入完密碼後,櫃長就站在一旁看餘額

我也以我的餘額在刷完第一筆20000元款項後,因之後有出國計畫,故無法再購買28000元的課程,組長便開始要求我可以先付5000元的訂金,後續的20000元可讓我於三個月內分期付款

中間耗費一個多小時在我拒絕購買、組長及櫃長一直推銷。

 

已查詢資料,此應屬訪問買賣,我可於七天內提出解約,無須負擔任何金額

在我提出退費後,組長及櫃長便開始以她們要進修、開會為由,表示門市近日不會營業,但組長已通訊軟體Line保證,她會好好處理我的問題,並表示不需顧慮七天期限,希望與我約9/22面談處理 (我是9/9購買的)

問題1:組長以line表示不需顧慮七天期限,若之後有爭議,這是否能作為消保官參考用 ? 我是否仍該保障自己的權益,寄出存證信函 ?

問題2:我有與店家簽署合約,若裡面寫及此買賣不屬於訪問買賣、開封後不能退費等,請問這是有效的合約嗎 ? 另店家並無給我合約的副聯,此舉合法嗎 ?

問題3:若達成退費協議後,能全額退費嗎 ? 若仍須負擔產品開封使用的部分費用,於法上我能合理要求退費幾成 ?

 

勞煩律師們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3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知解約的方式只要能舉證都可以,倘若您擔心的話,建議還是先核發存證信函

2、可以主張契約內容違反消保法無效,不過還是會發生爭議。副本的部分,沒有法律規定業者必須提供,建議可以由消保官協助。

3、訪問買賣的部分,可以無條件解約退款。

阿宏 104-09-11 22:28
朋友於2年前分2筆(20萬、10萬)拿給我錢放款給外勞。我答應,並簽本票借據與他。我每月要付他6%利息錢,也就是18000元。我收取外勞7%的月息。賺1%。但應外勞欠款有跑。故我便墊利息將近2年。本金都墊光了。有還他本金10萬啦。我目前真無力還。他有說過利息不用。剩20萬元看我如何還。我原本說6月開始還,但事與願違。我可能要10月才可以開始分攤還。因?是朋友故我當初給他利息時都沒請他簽單據。都交現金。我利息及本金都還他超過30萬啦。前ㄧˊ陣子他說要寄存證信函。最近沒和他連絡。因我怕他找人討債。請問他可告我詐欺嗎?會成立嗎!我付他利息很多也很累。我有想要還他。等10月開始吧。怎麼辦?謝謝!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如果要證明已經還三十萬有困難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

三、另外就是可以套他話錄他音。

四、可以協議儘量協議,畢竟是朋友嘛。還有就是每次協議就算談不成都給他點錢,這樣協議的氣氛會比較好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看到全家的話就是走過頭了,進去買瓶水再回頭即可…

連小姐 104-09-11 08:28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

因為之前房屋漏水,因為前屋主不出面處理,故我寄出存證信函民法要求減少價金及支付修繕費用,現再前屋主肯出面了,卻只肯支付部分修繕費用,因為也不想為了這件事一直費神,目前我是想要接受前屋主的支付修繕費用,但試想要有書面雙方簽收註明若房屋還是有滲漏水事宜(因為仲介所找的抓漏師父說,應該可以先以窗戶包框方式去改善這有滲漏水的情況),前屋主還是要出面處理。

但是有朋友提醒我,如果我們私下和解,但是如果之後還是有爭議,會不會前屋主說,此次的修繕費就是我同意減少價金?!我以後要自負責任?!我們自己私下雙方一式兩份的合約也不具法律效律?!

另外,如果我在七月發現有漏水事情,九月我同意和解這次修繕方式,即使和解書註明如果日後還是有滲漏水,是否過了半年(民法不是規定半年內不主張即滅失)對方就可以說不關他的事了?!因為民法我看是自己看的,畢竟不是主修法律~我自己的解讀也不知道會不會有誤,因為我有主張權益了,應該不受半年限制吧?

不好意思,在煩請解答,感謝。

你好:

你現在發現瑕疵要主張民法第359條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就必須受到民法第365條6個月除斥期間之限制,除斥期間無法經由當事人更動,除斥期間屆滿你的形成權就會消滅,跟請求權不同。 你們如果要私下和解,建議委由律師撰寫和解書,避免產生你文義所述之爭議。形成型和解契約成立就要受和解契約拘束,無法再依先前之法律關係主張。確認形則單純在確認先前的法律關係。 房屋漏水你如果不找專業人員鑑定,很難用肉眼就可以觀察瑕疵的範圍,訂定和解契約對你將來的紛爭幫助不大。
喬巴 104-09-10 23:48

公司有公用資料夾,

公用資料夾內有主要業務用的資料夾及各個人的檔案夾.

我的名字檔案夾內有我”個人帶去的AutuCAD安裝程式”

及公司的Office安裝程式備份

(但我電腦的所有Office,AutuCAD及所有與公司相關的軟體仍可正常使用)

(每個人電腦都有灌Office,公司也有Office安裝程式),

公司說我刪除電腦資料,要求我復原,不然寄存證信函給我.

(後續就不知道要走什麼法律程序了).

請問我不去復原會怎麼樣嗎?謝謝

律師 104-09-10 23:53

或許有辦法解決

歡迎來信討論

冰冰靈 104-09-10 14:23

請問一下,關於購物網站標價錯誤,已完成付款且訂單成立後,購物網不出貨給我,我要去消基會投訴要準備那些資料,是否一定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才能去消基會投訴,麻煩請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律師 104-09-10 14:27

我可以幫忙

請來信

瓜瓜 104-09-09 00:07
5月份,男友發現錢包不見, 詢問下得知友人曾經趁他不在時,未經過他的同意私自翻他背包,然後在其他朋友面前數說錢包內有多少錢。 (與友人及對方本人的臉書對話都很清楚他有翻) 所以得知此消息後馬上聯絡偷翻的人,他否認並表示即將畢業不想把事情鬧大,並說自己有錯在先,所以雙方立了一份協議書: 本人ooo(簽名),因未經過xxx同意,私自翻xxx錢包,以致xxx錢包失竊,經過雙方協議,本人同意於104年6月12日前將新臺幣8000元歸還xxx。 簽名ooo 蓋章(手印) 達成協議日期 請問這樣應該用什麼方式讓對方盡快還款,已經超過原訂時間3個月了~ 存證信函通常都是簽借款條,所以想請問這樣的協議書生效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9 0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法院對對方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9-09 10:31

有發過存證信函嗎?可考慮於存證信函中加註若不於期限內履約將提告刑事竊盜

spring 104-09-08 19:48

8/23於賣場遇到業務推銷小孩教育教材, 告知訂金@1980刷卡, 之後分36期@1980付費,當時有問說如何繳, 業務僅告知會給一本繳費單, 之後每月撕下來去繳, 在賣場時, 有簽了一些文件, 業務並未知是簽信貸同意書, 本人也以為只是簽申購單,   8/27 業務先打來, 告知有人會打電話來確認是有買產品, 故我以為是該公司人員來電確認是否有買產品, 而回覆有

9/7收到和潤企業寄來分期付款36期的繳費單, 才知是用個人信貸去辦, 現在仔細看申購單上, 付款方式的部份, 都是業務勾選, 且有寫委託遠信銀行辦理36期@1980

另8/25 收到貨, 但因房間很亂, 所以等9/6 安裝後才知內容不多, 覺得與當初業務說的有差異, 根本不值7 萬的價值, 業務一直以超過七天鑑賞期, 而說我不能退

 9/27 第一期款就該繳了, 我可以先退貨, 再以產品內容不實, 本人無購買分期產品經驗,業務並未告知信貸, 且非我本人親筆填寫個人信貸部份, 發存證信函要求解除契約, 請該公司繳清貸款嗎 ?

法律文件並沒有要每個地方都自己打勾,只要最後是你自己確認簽名的話就合法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曙光 104-09-08 08:15

請問 當初女朋友進入房仲工作 跟我借用黃金門號好方便她做房仲 於是她要求她要4G可上網 我簽了一年合約 借給女朋友使用僅SIM卡無手機 結果後來沒幾個月 女朋友房仲沒做了 電話費累積三期也沒繳 人還跑到澳洲 這中間有LINE的訊息往返 對方也同意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也同意繳費 但一騙再騙還是沒繳 於是我寄出一份存證信函 請他繳交欠款給予7天時間 對方家人收件 仍置之不理 我寄出第二份存證信函 主張歸還門號SIM卡 並繳交欠費和負責違約金 仍置之不理 請問我能否告她侵占?(LINE上面有對話紀錄 對方說有催家人繳 但遲遲未繳 若是能告侵占 未來上法院會不會法官的認知認為電信號碼歸該電信公司所有所以沒有借用的問題?? 但門號也應該屬於私人財產吧? 因為是黃金門號屬於有價物 且人際關係所謂的人脈 也屬於個人資產不是嗎??)所以能否告侵占? 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9-08 12:05

對方很可能已侵占罪,您可具狀提告

您好:

此情形可能已構成侵佔,可提出侵佔告訴。

蔡小姐 104-09-07 23:43

A方...欠款公司

B方...材料商(接A公司訂單的人)

C方...我們公司(施作人員)

三方均無簽約合同.但已3方會面且有口頭錄音存證債務轉移..A.B已口頭錄音協調A方的尾款不再經過C方公司直接轉讓B..C方置身事外

事件1..B向A討款項討不到..要求C方簽屬債權轉讓並附上A方給C方一份存證信函(內容是3方協調由AB自行解決..變成C方也無法向A方要求款項)的這份存證信函正本...B方約同C方找律師債權轉讓書時..公證人只需要律師即可還是尚需有B方公司人員簽名在加上律師

事件2...B方公司很奸詐..原本要告C方讓C方去追討債務..後因C方持有那份存證信函並不理會B方..B方只好答應根C方簽屬債權轉讓..所以C方能再要求簽一份清償或是證明合同 (即債務轉讓完成C方無再須介入AB之間債務問題的這種合同嗎很怕對方的律師不知道會不會用文字陷阱的合同讓我們簽)

事件3..存證信函是C方的保命符..如果簽完債權轉讓把正本給B方對C方的保障孩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8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整個法律關係應該包含債權轉讓債務承擔及我方的債務脫免,所以不是簡單的債權讓與關係。

2、建議應該由三方或是我方與A方簽立協議書,並且將所有權利義務都記載清楚,由律師擔任見證人,才能保障權益。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契約書及該存證信函等文件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因為對方的律師不見得會完全中立客觀),亦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芳 104-09-07 16:44

發現老公與女同事出軌

掌握證據有LINE對話內容 親嘴照片 車上衛星導航有收尋汽車旅館的紀錄

我想要警告和嚇阻小三

這樣可以寄存證信函小三嗎?

因為我看之前的新聞好像有一位名人也有寄存證信函小三警告他,不要再破壞他的家庭

應該怎麼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7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寫這樣的存證信函給對方,必須審慎考慮您的將來有可能的訴訟中的訴訟策略來判斷,因為這個會有時效的問題。

2、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在將來可能的訴訟中是否要核發這樣的存證信函給對方,亦或是直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7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考慮直接對外遇對象提出民刑事告訴,可能較發存證信函較為有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陸上游 104-09-07 08:34
我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他把他的機車寄過來給我騎, 然後現在分開了,當初談分手的時候卻在LINE裡說過要我把他的車留下。 他曾經說過他要出國自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現在他的家人覺得不能認同他的決定,所以開始跟我要車, 說那是他的決定而不是我們的什麼決定所以不算數。 因我朋友說過如果車主本身有留下這樣的口頭交代的紀錄, 其實他的家人在他被報失蹤的三年後確定死亡之後辦了繼承才可以告我。 但現在就是收到了存證信函,要求我把機車寄回,否則將要提告。 請問我該如何回覆存證信函以及如何處理?

你好:

你男朋友LINE的對話顯示你可以繼續使用機車,至於是否是贈與目前看不出來,而且男友並未陪同你辦理過戶,此部分會有爭議。若你男友是成年人,可以決定如何處分機車,你繼續使用機車並無任何問題。若是未成年人(民法上20歲成年),依照民法第77、79條規定,使用借貸契約贈與契約必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允許,如果法定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契約不生效利,男友可以請求返還機車刑法第335條侵占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男友的家屬可以告發,你要將LINE的對話提供給警察機關或檢察官釐清你並無侵占之犯意。 存證信函可以詳述留用機車之狀況,表明是男友自願提供你使用,並無侵占的犯罪行為。
陸上游 104-09-07 12: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男朋友LINE的對話顯示你可以繼續使用機車,至於是否是 ... (恕刪)

您好,我前男友已經成年,今年24歲了。

所以我必須把LINE的截圖印出來然後提供給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嗎?

還是等對方提告之時再提供呢?

然後回覆存證信函是到郵局書寫制定好的格式紙張還是自擬一張書寫機車留用狀況直接寄回對方即可?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收到存證信函,很多地方不懂,所以麻煩您了。

小芳 104-09-06 16:07

發現老公與女同事出軌

掌握證據有LINE對話內容 親嘴照片 車上衛星導航有收尋汽車旅館的紀錄

這樣可以寄存證信函小三嗎?

應該怎麼寫?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6 16:21

 您好

    是否直接提告刑事通姦罪或寄發存證信函 應視對話記錄內容而定

    一般來說  提告刑事通姦罪  對小三之嚇阻力 是較強的

   建議您  提供對話記錄  供律師諮詢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依您的情形,要提出通姦告訴可能證據稍嫌不足,但可以提民事侵權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6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寄存證信函外遇對象,避免打草驚蛇,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起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6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依據有您所述之情況,有可能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他人有超乎日常友誼之行為,比方說親密對話或一起上汽車旅館,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另外,提醒您,於您之個案,存證信函之目的,可能只有警告意味(當然也要看她會不會因此害怕),或是告知先生是有配偶的人,在法律上並未有強制效力。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若有任何問題或其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為初步諮詢唷!祝福您一切順利順心!

 

飛機 104-09-06 14:51

我朋友在2014年12月28日跟我購買二手的桌上型電腦,我賣他8000元說要每個月分期還給我,但是到現在一毛錢都還沒還

因為他是用LINE跟我聯絡但LINE訊息在更換手機時聯絡買賣時宜已經不見了 但是還是有後續的催討的內容還在請問這樣可以對他提出存證信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5: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核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日後可以該存證信函證據作為支付命令聲請之憑證。(不過對方異議之後法院仍然會進行實質審理,屆時還是要有相關事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琳 104-09-05 15:52
五個月前離開了酒店,一個客人說每月給我十萬,每三個月另外給我30萬做定存,那時我是四月中走的,每個月五號他說會匯錢給我但其實沒按時匯三個月裡只匯兩次,直到七月多完全沒聯絡,我也沒問他怎麼沒匯錢,因為我也不想跟他聯絡了,四月中到七月中我曾跟他說我想戴牙套可是很貴,他自己說會幫我出錢用牙套,我就說好但他其實也才幫我出一半而已剩下我自己出,因為沒聯絡了不想跟他要,直到這幾天他密我,要我還他牙套的錢21萬,但他其實才給我11萬,還要我還醫美費用12萬多,我跟他說醫美是他當初帶我去說要幫我出的,他否認說只是介紹我去,要我還錢。 還威脅我說要跟我媽媽談,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想問我這樣是理虧嗎?存證信函要怎麼解決?我要怎麼解決這件事? Ps. 1. 我只知道他的電話及名字,但他卻知道我的電話名字住址及身分證 2. 我們不是包養關係,他說他少了一個兒子把我當女兒對待,但後來我覺得他講話反反覆覆便不想與他聯絡

你好:

要先釐清當初的法律關係是贈與還是消費借貸贈與還要判斷有無負負擔,對方沒有撤銷贈與的事由贈與仍然有效,對方沒辦法請求你返還。 若是消費借貸關係(借款),對方可以請求返還借款。 若是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依民法第180條第4款,不得請求返還。 存證信函只是意思表示的表達,對方後續應該會採取法律行動,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 建議先聲請調解或儘量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以利將來訴訟時使用。

您好:

1.  您必須證明該名客人係主動贈與,如當初的對話紀錄、匯款證明或酒店其他小姐作為人證,加上對方無法提出借據證明當初係借款,法院就會認為對方給付予的款項,係贈與金錢,而贈與之行為若非係有除非是有民法第416條所規定的法定原因之外,原則上是不得撤銷的,您根本就不需要還錢。

2.  建議您可主動對方聯繫,並向對方表示當初僅是贈與的行為,並將電話內容以錄音存證,此外並蒐集其他證據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4-09-05 15:06

昨天早上出門上班時,我被同事騎乘機車載,因巷子狹小,遭到對向汽車擦撞導致褲子破掉,腳挫傷,當下因雙方趕時間而沒報案,只有互相留下聯絡方式,後續對方開車的人非常沒有誠意要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去派出所備案並申請車禍丈量,且重回事故現場做筆錄,在這中間警方一直誤導我同事,說是我們的錯,要求我們跟對方和解,重點車禍鑑定要大概一個月才知道對錯吧,再來就是我的同事被員警的話影響,認為是自己錯,所以我的同事簽下和解,但我並沒有簽名和解.

問題一:處理員警對此案件我們認為有處理瑕疵及誤導,可否對他提出申訴或告訴?

問題二:我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肇事者,請他限期出面與我處理後續,否則將對他提出傷害(有驗傷單)及財損告訴?

一、不建議針對警察。

二、你有受傷,六個月內的確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三、你的同事如果在做筆錄的時候都認錯,那就要看鑑定結果對方有沒有錯了。對方有過失才有過失傷害可言。

四、存證信函可以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09-05 14:49

昨天早上出門上班時,我被同事騎乘機車載,因巷子狹小,遭到對向汽車擦撞導致褲子破掉,腳挫傷,當下因雙方趕時間而沒報案,只有互相留下聯絡方式,後續對方開車的人非常沒有誠意要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去派出所備案並申請車禍丈量,且重回事故現場做筆錄,在這中間警方一直誤導我同事,說是我們的錯,要求我們跟對方和解,重點車禍鑑定要大概一個月才知道對錯吧,再來就是我的同事被員警的話影響,認為是自己錯,所以我的同事簽下和解,但我並沒有簽名和解.

問題一:處理員警對此案件我們認為有處理瑕疵及誤導,可否對他提出申訴或告訴?

問題二:我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肇事者,請他限期出面與我處理後續,否則將對他提出傷害(有驗傷單)及財損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5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為論述詳細過程,故而無從判斷是否有誤導,不過倘若對於員警辦案態度有不滿,可以向其所述單位提出申訴。

2、就您的部分,可以等到肇事責任出來之後,向有過失者提起刑事告訴並請求賠償

Zoe 104-09-05 03:15

到人力公司接受派遣工作為期五天

當週有日睡過頭下午有去上班

被派遣公司以矌職為由扣掉當日薪水

5天薪資只拿到3天 半天因為曠職被扣

一天薪水押在公司

之後也去其他地方工作為期兩天

也告知這次派遣結束要請假

結果事後被告知要去辦理離職

接受公司派遣15天就可離職

但是有事無法接受派遣

公司私自接下工作又以矌職將薪水扣除

有跟公司談願意被扣薪一天要拿回兩天薪水

對方不理睬有告知要上勞工局調解

對方說: 合約有簽名收到調解庭通知會寄存證信函過來

當初簽約為一式兩份但是沒有拿到合約

想上勞工局調解庭又怕被對方提告

因為沒有拿到合約怕對方修改合約內容

再者公司現在也不要求我接受15天的派工

因為我三天的薪水都被扣掉了

但是我並沒接受與同意對方派遣

麻煩幫幫我該怎麼處理

我只是想拿回辛苦錢

 



 


 

 

你好:

可以請求派遣公司給付你有工作時的工資沒有問題。 但你曠職造成派遣公司損害時,派遣公司會向你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先等勞工局及勞資爭議調解程序處理之結果再來判斷應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速獲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oe 104-09-06 02:10

謝謝您的答覆!

我想請問一下

我並沒有答應要接受對方的派遣

對方單方面認為我會接受派遣也能提出損害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取得契約書的影本。

2、我方是否有接受派遣的部分應該由對方舉證,本文認為本件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無不妥。

又齊 104-09-04 09:51

日前一名司機(工作人員)不慎損毀工作現場器材設備,已多次告知當事人賠償損害部分之費用,但其遲遲不願出面償還。

想請問是否有類似狀況之存證信函範本可以提供參考?

另外,請問若寄件人並非遭受損害設備之所有人,是否有權寄出存證信函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04 10:29

您好:

存證信函格式的部份,許多書局都有販賣,例稿的話可經由上網查詢關於損害賠償存證信函寫法,如真有需要亦可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幫忙,本所亦有提供此服務。
存證信函本就僅是法律上請求或告知之通知,或可作為意思表示之書面證明,故若寄件人因設備毀損而有利害相關,亦可發存證信函通知行為人,惟非所有權人發存證信函的目的為何或僅是要代所有權人寄送,則要看您的需求及目的究竟為何而定。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情形,該次損害賠償之請求不以事先催告為法律上必要條件,寄發存證信函只是希望對方釋出善意主動賠償,故僅須載明事發過程、損害範圍及求償之意思即可,如不放心,存證信函範本坊間書局都有賣,亦可委請律師寄發律師函。 法律上之意思表示可委請他人代理,況本件求償不以事先催告為必要,故可由他人代發存證信函,但須表明真正權利人及代理之意思。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又齊 104-09-04 13:07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情形,該次損害賠償之請求不以事先催 ... (恕刪)

請問如下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否有需要修改

敬啟者:

     台端日前曾於民國104年__月__日,因過失損害___(片場)之所有物__(器材),經多次向台端要求賠償損害之費用,台端仍不願承擔賠償責任,已嚴重影響__之作業流程與雙方關係。今本人特發此函,限台端於函到日三日內立即賠償應還支費用,若不獲回覆,本人將立即採取法律行動。

一二 104-09-04 02:00

您好:

      小弟最近借好友一筆錢,基於朋友信任關係,於借貸過程沒給該好友簽任何借條,但是有其他一群好友在現場並看到此事件的全程。最近向該借錢的朋友要錢,他打死不認該帳,而且打電話給他都不接,還反而寄存證信函來警告我別騷擾他,我該如何是好?

     去法院請其他有看到我有借錢過程的好友作口頭證實,能當證據嗎??有勞各位先賢為小弟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4-09-04 03:54

您好!

請求還款需證明有借貸合意及款項的交付即可,借據只是證明方法之一,如果合意借貸及交付款項的過程均有證人在場見聞,可聲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可以在訴訟程序中,聲請傳喚證人到場詰問,以證明借款債權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可以於訴訟中請當時在場的朋友作證,此即可當作證據使用。

夢凡 104-09-03 17:37

本人收到目前在外勞收容中心的外籍看護存證信函,提到因本人涉嫌性侵故主張與我終止聘僱關係。實際上我們是有發生合宜的行為,雖然我認為不會有事,但畢竟沒有法律常識與知識還是會擔心,故想尋找適合的律師並前往洽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3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案件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洽商正式會談。

 

夢凡 104-09-03 18: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案件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洽商正式會談。 ... (恕刪)

我在台北市中山區 感謝回覆 會跟你聯繫並前往會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3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有性侵,應視證據而定,若證據不足之情況下,亦可考慮否認有發生性行為之,避免須就意願有無受到強迫加以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3 20:50

 您好

   建議您回覆該存證信函(或請律師撰寫律師函) 說明您並未有性侵之事實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夢凡 104-09-04 10:3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回覆,下星期若要前往貴事務所洽談時 會先聯繫後前往。

夢凡 104-09-04 10:3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你好 感謝回覆 若需要洽談時 請問是否在台北市?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很嚴重阿

你不要輕忽這件事情

你如果承認了後續會很難處理

除非你有合意的證據

但是他可能會咬你用權勢威迫他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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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夢凡 104-09-04 12:3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感謝回覆與提醒 我會慎重處理 你們在台北市有事務所嗎? 我下星期會 在你們回覆的律師中 前往拜訪 討論。

Raymond 104-09-03 16:25

您好~因為汽車保險快到期了委託汽車業務(已離職)待辦保險,已確定好要辦理的保險項目和金額了,金額也給業務本人,但後來保險下來發現保單內容有出入所以保費低於當初給業務的金額,所以業務說會再退我差額,但一直躲避不見面,此時寄存證信函有用嗎?要如何撰寫?重點我也不知業務家裡地址存證信函不就寄不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3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嫌詐欺罪或是業務侵占罪。

2、應該發存證信函給公司,並且要求提出相關的申請書等確認當初申請的金額,及判斷是否另外涉及偽造文書

3、倘若確實涉及不法,可以依法提起刑事告訴,並且請求賠償

 

您好:

建議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上班處所,並可先和對方主管洽談,最後則可提詐欺業務侵佔之告訴。

jls0914 104-09-03 14:02

律師你好, 我是房客,我的租約 10/15 到期, 房東握有我兩個月的押金, 因為之前水管漏水的問題房東沒有處理, 所以有大額水費,我擔心她不肯在租約期滿還回押金, 就跟她說用押金代替最後兩個月的房租, 我的租金是每個月15號繳下個月的房租, 所以我8/15 就沒有再給她匯錢。但是她寄了一封存證信函來給我, 說我違反租約, 他可以立刻終止租約。請問他是對的嗎 ?我應該如何處理或回覆她的存證信函?如果要打官司, 程序是怎麼樣的 ?她可以強行進入我租的房子嗎?我本來也打算在租約期滿就搬家的。謝謝回答。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民法第430條規定:「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另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三、承租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押租金是用以擔保租金及損害賠償債務,故押租金契約租賃契約與是二個獨立不同的契約租賃關係消滅後,承租人可請求返還押租金,但如有欠租,出租人亦可主張抵付租金。你的情形,因租約僅剩二個月,等到房東終止權發生時,你的租約已經到期,此部份無須擔心;至於押租金抵償最後二個月租金部份,原則上沒有問題,但依題意漏水損害之負擔雙方將來可能有爭執,則押租金能否足額扣抵租金,尚有疑義,且最後二個月租金如未支付,有遲延利息問題(8/16、9/16分別起算),惟金額不大。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104-09-03 00:48

9/2早上我在fb參加一個英文電話體驗15分鐘的活動,下午那個公司的英文老師來電跟我談,最後當然開始推銷他們的課程給我,還提供很多優惠。

收費分36期,第一期要先繳$5000,再來每期$2737,收費方式是線上付款,所以我提供了刷卡帳號和驗證碼給對方;對方刷了$5000之後也提供授權碼供我查帳。

但我後來覺得不太安心,查詢了關於該公司的評價,雖然有好有壞,但我想取消這筆交易,希望能拿回首刷的$5000。

9/3早上我打算~1.先去郵局辦理取消線上刷卡,並換卡,以免再被他們刷。2.寫存證信函寄給該公司。3.聯絡向我推銷的老師,請求在七天內(9/9)退費。

請問律師們,1.這應該是屬於"訪問買賣"吧? 我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2.寫存證信函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3.如果我停止卡片線上交易並換卡,對方還有辦法刷退嗎? 或是我可以要求他們退到別的帳戶,並在存證信函上寫明帳戶資訊?

希望能收到詳細的回覆,謝謝幫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3 14:02

您好,電話郵購訪問等買賣,若對方為企業經營者,您與對方簽約後,依據消保法會有七天之無條件解約權,故建議若不想買了,要在七日內行駛無條件解約權,若對方不予理會,建議直接發存證信函解約,以保全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3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於期限內寄發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契約,並請求限期返還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03 16:52

1.這應該是屬於"訪問買賣"吧? 我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算是。

遵守七日內可以不附理由解除買賣契約之定。另外,有無同意該公司之定型化契約?該契約之條款多有不利消費者之約定,應拿出來檢視一番。

2.寫存證信函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向交易對方(公司名稱,統一編號,代表人是誰?)明確表明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規定解除買賣契約存證信函的副本,建議也寄一份給卡片所屬之金融機構。

3.如果我停止卡片線上交易並換卡,對方還有辦法刷退嗎? 或是我可以要求他們退到別的帳戶,並在存證信函上寫明帳戶資訊?

第一個問題,似屬技術上之疑義,應向卡片所屬之金融機構洽詢。

第二個問題,可以這樣寫。

 

 

 

 

 

104-09-03 00:46

9/2早上我在fb參加一個英文電話體驗15分鐘的活動,下午那個公司的英文老師來電跟我談,最後當然開始推銷他們的課程給我,還提供很多優惠。

收費分36期,第一期要先繳$5000,再來每期$2737,收費方式是線上付款,所以我提供了刷卡帳號和驗證碼給對方;對方刷了$5000之後也提供授權碼供我查帳。

但我後來覺得不太安心,查詢了關於該公司的評價,雖然有好有壞,但我想取消這筆交易,希望能拿回首刷的$5000。

9/3早上我打算~1.先去郵局辦理取消線上刷卡,並換卡,以免再被他們刷。2.寫存證信函寄給該公司。3.聯絡向我推銷的老師,請求在七天內(9/9)退費。

請問律師們,1.這應該是屬於"訪問買賣"吧? 我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2.寫存證信函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3.如果我停止卡片線上交易並換卡,對方還有辦法刷退嗎? 或是我可以要求他們退到別的帳戶,並在存證信函上寫明帳戶資訊?

希望能收到詳細的回覆,謝謝幫忙!!!

阿渣 104-09-02 23:38

跪求

Legal confirm letter?天阿……有必要這樣嗎?

存證信函?我們並不想隨雞起舞!但當對方有進一步動作時……請教律師我們該如何自保與反擊……而現階段我們又能作什麼?另外FB上早已刪除該篇文章,只剩留存的影片檔與對方的回文,對方若提告,是否成立?我們可否提污告或其他告訴?

事情是這樣!……

我們於FB 上PO一段小朋友玩鬧的影片(兩個小朋友在玩,一個小朋友在打另一個較大小朋友的影片,而文字內容是:這打人的力道好像不小,難道他都是這樣打OOXX的嗎?(FB上該篇影片內容早已刪除,僅留存影片與對方回文內容)……以上PO完後,不久後對方回文了

 

對方:請問妳po這什麼意思?想表達什麼?小孩有問題跟大人說就行了,有必要po在網路上嗎?還是有其他想法?這是身為一個長輩該做的行為嗎?做人適可而止就好

 

我方:我沒有什麼意思阿!妳會不會太大驚小怪了?!不就是小朋友打打鬧鬧嗎?怎麼扯到身為長輩該怎麼做的問題上面去呢?會不會太嚴重了???

 

我方:妳不喜歡這篇文我刪除就好啦!別看的太嚴重……

 

存證信函內容如下:台端於日前未經本人同意私自將本人親生兒子之影片張貼於網頁上,並以假設性問題詆毀醜化本人親生兒子之名譽,本人因此事件發生後每日心情低落,試問以一位母親的心態,台端是否也願意有人未經你的同意私自將小孩的影片張貼於網頁上並以假設性問題詆毀自己的小孩呢?為此本人望台端收文後三日內於台端Facebook網頁內公開向本人及其小孩道歉,如屆時未能道歉,本人將依法提出訴訟,希勿自誤為禱。……以上即為存證信函原文。

 

無奈於此求教!懇請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3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可能影射子女管教不當或是小孩性格有缺陷,且拍攝內容可能另外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不過應該還是答辯空間。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的方式回覆對方,看看雙方能否以簽立和解書的方式處理。

 

阿渣 104-09-03 16: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可能影射子女管教不當或是小孩性格有缺陷 ... (恕刪)

請問若在不主動情形下,我們還需作什麼!還是等看看呢?

阿渣 104-09-02 23:22

跪求

Legal confirm letter?天阿……有必要這樣嗎?

存證信函?我們並不想隨雞起舞!但當對方有進一步動作時……請教律師我們該如何自保與反擊……而現階段我們又能作什麼?另外FB上早已刪除該篇文章,只剩留存的影片檔與對方的回文,對方若提告,是否成立?我們可否提污告或其他告訴?

事情是這樣!……

我們於FB 上PO一段小朋友玩鬧的影片(兩個小朋友在玩,一個小朋友在打另一個較大小朋友的影片,而文字內容是:這打人的力道好像不小,難道他都是這樣打OOXX的嗎?(FB上該篇影片內容早已刪除,僅留存影片與對方回文內容)……以上PO完後,不久後對方回文了

 

對方:請問妳po這什麼意思?想表達什麼?小孩有問題跟大人說就行了,有必要po在網路上嗎?還是有其他想法?這是身為一個長輩該做的行為嗎?做人適可而止就好

 

我方:我沒有什麼意思阿!妳會不會太大驚小怪了?!不就是小朋友打打鬧鬧嗎?怎麼扯到身為長輩該怎麼做的問題上面去呢?會不會太嚴重了???

 

我方:妳不喜歡這篇文我刪除就好啦!別看的太嚴重……

 

存證信函內容如下:台端於日前未經本人同意私自將本人親生兒子之影片張貼於網頁上,並以假設性問題詆毀醜化本人親生兒子之名譽,本人因此事件發生後每日心情低落,試問以一位母親的心態,台端是否也願意有人未經你的同意私自將小孩的影片張貼於網頁上並以假設性問題詆毀自己的小孩呢?為此本人望台端收文後三日內於台端Facebook網頁內公開向本人及其小孩道歉,如屆時未能道歉,本人將依法提出訴訟,希勿自誤為禱。……以上即為存證信函原文。

 

無奈於此求教!懇請協助……

三九 104-09-01 20:31

小弟祖父於去年過世,過世前兩年房屋交代房屋交代父親拿去過戶,父親最後用買賣的方式同時也給與祖父一筆錢。並過戶跟小弟我

原本舊家嬸嬸跟姑姑兩家人住著

現在小弟一家希望他們搬出,他們死賴著不走

一直吵房子是屬於繼承,我們無權要他們搬

請問我先寄存證信函,然後是可以做什麼動作呢?

可以換門鎖嗎?還是請法院強制執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1 22: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其搬遷,之後就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並且請求不當得利之返還。

2、倘若強制換鎖等,恐發生強制罪等刑事爭議。

阿羅 104-08-31 17:12

6月份收到高中同學寄來存證信函,說我87年向他借款5萬買機車,要我還錢不然循法律追討,第一我跟這同學根本不熟,名字早忘了,第二那台機車是我打工分期付款買的,不可能向他借錢,所以我就沒理這存證信函,前幾天8月中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我也上網做了功課,在期限內提出異議.現在有以下幾個問題不了解,請高人指點:

1.若我同學支付裁判費,案件就變起訴,我就成了被告,這樣會不會有案底?

2.命令請求內容載明87年,我雖沒欠錢,但這已過15年追訴期,怎能發支付命令?我能向法院求償?

3.對方若敗訴會有什麼罪嗎?

4.如果對方一再糾纏,我能就支付命令的內容告他詐欺嗎?

你好:

支付命令及異議後之程序都是民事程序,不會有案底,案底是指刑事前科紀錄。 消費借款(借款)請求權時效是15年,你可以依民法第144條第1項規定主張時效抗辯。 對方敗訴不會有罪,只是會受既判力限制沒有辦法再爭執法院判決過的內容及事實。 如果構成訴訟詐欺可以提告,若單純因為時效抗辯敗訴,不會構成訴訟詐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31 22:22

1.若我同學支付裁判費,案件就變起訴,我就成了被告,這樣會不會有案底?民事案件不會有案底的問題,您多慮了。

2.命令請求內容載明87年,我雖沒欠錢,但這已過15年追訴期,怎能發支付命令?我能向法院求償?

可以主張借貸關係不存在,且縱使存在可以為時效抗辯,但沒有向法院求償的問題。

3.對方若敗訴會有什麼罪嗎?這不是刑事,不會有誣告問題,頂多原告之訴駁回。

4.如果對方一再糾纏,我能就支付命令的內容告他詐欺嗎?恐怕不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31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異議後,會轉入訴訟程序,可於訴訟程序中主張時效抗辯之,請求法院駁回原告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支付命令只是民事程序,就算被告也不會有刑事前科

二、時效消滅依民法第144條規定只是產生得拒絕清償的效果而已,如果不拒絕清償的話對方還是可以請求的,這個地方不建議你告法官,還有就是支付命令是司法事務官核發的,也是不建議你告司法事務官,因為他是依法處理而已。

三、不建議告對方詐欺。如果你真的有借錢的話你告他詐欺誣告罪;如果你沒有借他錢,時間經過那麼久你告他詐欺也很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結案,所以不建議你告,很可能是浪費時間。

四、支付命令異議之後會進入訴訟,這個你已經知道了,進入訴訟後為時效消滅之答辯即可。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羅 104-09-02 14:19
回覆 阿羅 的發言內容:

6月份收到高中同學寄來

感謝各位律師的答覆,剛剛又再仔細看了支付命令,對方主張說我有同意要還錢!?天啊,這人畢業後十幾年都沒見面,沒電話沒聯絡,沒欠錢,我怎麼可能答應還錢?這樣是否能夠成詐欺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