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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5-16 18:42
我遇到一個網友.手機微信所認識的上海人.因為認識長達半年.
她要來台灣玩.但錢不夠.我跟她說我把你當朋友.
來玩的機票費用等等雜費才一萬多我可出.

後面等了將近一個月都沒消沒息.我跟她說若沒有要來就將錢還給我.
結果她的想法是認為那筆錢就是給她的.我不能討回.
重點來了.我給她那筆錢是要讓她來台灣玩的.
現在她並沒有來履行約定.
錢也認為是她的.
還說要跟她討的話就去上海討.
隨之將我封鎖.讓我無法傳訊息給她.
她這樣的行為能判定罪嗎?
我該怎麼做?..我警察局跟律師都沒有跑過的經驗.

補充

海外帳戶的匯款資料收據我都有.及她的本名她使用的帳戶她的電話地址我都有.
她的行為我覺得自己受騙.
想知道怎麼討回公道.

DAVIS 102-05-16 11:36

您好,

小弟想在夜市小額創業

從大陸進了一批手機

內涵有一些卡通圖案或品牌商標

我想請問這樣會被抓嗎?

會有甚麼刑責或是刑罰?

可是看到買街的盜版手機殼又不禁疑問

我會不會是那個被抓的倒楣鬼...

還有請問運送回台時會不會被海關扣留?

(貨運公司說從香港回來比較沒有風險)

 

因為小弟剛畢業現在工作薪水都好低+40萬學代

哎~

 

還是先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可能會觸犯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建議不要以身試法,海關也可能會攔截該批貨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珊寶妹 102-05-15 09:10

去年12月加入的 門號三月底才拿到

現在一個月要888

可是我想退出了 那門號違約金怎麼辦

拜託快幫幫我 當初拉我進去的也聯絡不到人了

手機費也欠了五個多月了 

DIDI 102-05-14 23:26

我在今天2月加入鴻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做傳銷的,入會500元+新申辦兩支門號,我辦的是兩個威寶門號,月租費為499,兩隻加起來一個月998元,今晚有看到一篇鴻森被公平委員會重罰的新聞,也看到超過14日還是可以退出以及退費甚至是解約金,但查過網路上很多人都說那邊沒反應,也很想知道說門號解約金的部分是否應該由鴻森支付而不是自行負擔,因為目前為學生有經濟壓力根本無法去支付兩隻門號的解約金..所以想在此詢問各位大大。

另外想請問存證信函那該如何寫呢?手機一隻已經使用過而且一條線不見了,另一隻為新的,這樣還能要求他們退錢買回嗎?

珊寶妹 102-05-16 00:20

我也遇到跟妳一樣的問題 好頭痛唷

梅姬 102-05-14 15:37

關於我哥和大嫂無情的丟棄我們.

他們結婚後,生下一個孩子之後,到了某天就搬走了

他們要搬去哪裡都不告訴我們

從此就沒有聯絡了.

哥的手機 名字全部都換掉了.

不只我哥,就連大嫂的名字也全部換了

不論他們名字或連絡,都找不到此人

雖然有報警失蹤人士.問過里長,但至今都沒有結果

有一次鄰居在某大型醫院疑似看到我哥,打招呼也不予回應

(我懷疑我哥還在台灣的可能性很大)

我知道我哥和大嫂現在的名字(因為郵差經常收到他們的姓名.)

因為我媽精神病越來越嚴重了. 殘障人士...這幾年很明顯

我爸沒很嚴重,但也長時間吃藥

父母每過幾個月都要去大型醫院拿藥.

現在母親家庭主婦(精神疾病)

父親已經退休.

我和弟弟找工作中. 做了很多工作遇到不適應的情況.

(我和弟弟是吃不胖的那種瘦小體型,我是當兵免役..有些工廠不會要我這種的)

以目前賺錢速度來看..我想我家有可能會破產吧

哥哥和大嫂突然某天搬走.才是讓我驚訝

我一直懷疑大嫂有憂慮症. 有幾次半夜到處摔東西..

1.永遠聯絡不到他們 (他們手機全部改了)

2.永遠不知道他們在何處 (他們住哪,沒有告訴我們.)

3.永遠不知道他們的名字 (他們搬走後,名字全部改了.郵差收到他們信件.名字證實大概知道.確實有改名字)

4.我哥身分證字號疑似有改 (原因不明,以前有聽到他們要去中國的話語)

5.鄰居在某大型醫院看到我哥 (可能在台灣,就在不遠處~為何會去醫院?)

6.他們逃避我們 (可能性極大,而且跟錢養家有關)

7.他們作為不能被接受 (搬走就算了...名字都改 也不聯絡我們  這還是親身骨肉??根本就是忘恩負義..哪天我父母離開 我只希望上帝或神明給他們制裁.)

8.我哥搬走至今有3年了,"從來不連絡我們"  ''名字還全部改掉''  "搬住哪裡也不告訴我們"

 

刑法的違背義務遺棄罪,被遺棄的人需要是對於無自救力之人,如果這個被遺棄的人有人照料,那就與刑法規定的無自救力人不相當。你們的情形,因為你家還有兩兄弟可以照料父母,所以你大哥的離去並不會構成刑法的違背義務遺棄罪。 除去刑法遺棄罪,你大哥還是有民法扶養義務的,你們可以依民法規定向他請求支付撫養費用。如果他不願意支付,你可以起訴請求,並依判決對他的財產薪水進行強制執行。

Na 102-05-14 12:36

您好: 我姊姊因為4-5年前用朋友送的手機警察打來說是被判竊盜罪-緩起訴

現在姊姊因為去超市偷竊當場被抓移送,當天檢察官直接飭回等候法院通知書,

請問有可能之後法院判決會如何呢?

如果沒有和解 應該會依法起訴 五年內再犯可能會論累犯加重 不過多數應該還是會判可以易科罰金之刑

Na 102-05-14 13: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沒有和解 應該會依法起訴 五年內再犯可能會論累犯加重 不過多數應該還是會判可以易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想請問要如何與對方和解呢?等待開庭後嗎?

和解刑事程序原則上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開庭前也是可以針對本件糾紛先行和解

Na 102-05-15 00: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刑事程序原則上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開庭前也是可以針對本件糾紛先行和解

那請問如果被叛微罪姊姊未來有想要移民嫁去國外還可以嗎??

曾小妤 102-05-13 17:46

您好~

我有一個困擾了很久的問題~

大約6-7年前那時候我還是學生...我的親哥哥認識了一個威寶辦手機業務

當時因為他找哥哥要一起做那個找人辦門號的工作

所以就拉我去辦~

想說要幫他們 所以就辦了兩支門號和手機(好像是說辦兩支有什麼優惠)

結果到最後我手機和卡片都沒有拿到  

門市人員直接將那手機和卡片交給那業務

哥哥那時候也有辦~連他的也都完全沒有拿到

想當然爾~~~應該是被捲款而逃了

我對於門市人員沒有將手機卡片直接交給當事人卻交給那業務非常的生氣

於是我後面的月租費什麼的也沒有去繳

一直到後來他們卻發給我存證信函

要我去把那兩支門號ㄉ違約金額共2萬多繳清~不然要上法院

我想請問 這樣算是完全是我的錯嗎?

還是我也可以上法院告威寶~未經本人同意任意將手機和卡片交給業務?

葉先生 102-05-13 01:32

你好,我有個法律問題想要請教!
我有個曾經跟我是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他送了一顆輪框給我說那個輪框他撿到的!放在家裡跟本用不到送給我,可以讓我騎得輕鬆些!

後來因為口角而就沒緣再繼續是朋友,也就沒有任何聯繫!
而我因為工作忙碌很久沒有騎腳踏車,就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了!

後來他得知消息,就馬上發手機短訊跟我說既然我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還給他!但我就沒有去理會他.

過了幾個星期,今天他突然發訊息給我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請問: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讓我真的搞不太清楚程序是這樣嗎?我需要準備些什麼呢?

 

葉先生

 

 

 

 

 

 

您好:

您說有個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送了一顆輪框給您,後來您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後來他得知消息就發手機短訊,說您既然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應該還給他。過了幾個星期,對方突然發訊息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問題: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請問您有無證據可證明是那位車友將輪框送給您嗎?有證人手機簡訊嗎?

告訴人告您侵占,他必須先證明有輪框是他的,同時有將輪框交付給您,舉證責任在對方。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法院偵查庭是就告訴人所提的證據資料進行調查,偵查庭進行一段程序後,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罪,被告就有可能會被起訴;反之,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無罪,被告就不會被起訴。所以偵查庭是釐清案件事實的程序,不必太緊張,只要準備好對您有利的證據資料即可。

如有問題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1.如果成立贈與 你當然沒有侵占的問題 因為東西是你的 2.原則上檢察官應該會請警方問完 再移送地檢署 警方會通知你到案說明 3.準備可以證明對方確實將東西送你的相關證明

小雲 102-05-12 23:32

我朋友的同居人是在五.六年前認識的..起初他並未告知朋友說有已婚身份
而是在認識一陣子後.兩人發生關係之後他才告知友人!
並且他要女生等他到他的小兒子上高中後才去談離婚

在感情因素下友人選擇了等待..大約第2年.他老婆才在他友人口中得知她的存在
有一次更是跟他的友人問到了我朋友當時開店的地址....
來到門口也看到有人跟他在店裡..但在她三嫂的制止下沒進店裡
後來就這樣..她原本緊緊的盯了他半年多..最後應該是屬於放棄了!

現在她也知道他們住在哪~不曾來找過他們

幾年前她也好幾次用她家電話.她姊的電話.她自己的手機電話來給我朋友
(當時她都有拍照..上面有日期.號碼.語音留言簡訊通知)..
照片1:2009/10/29 空白簡訊-上面有她的手機號碼
照片2:2011/3/09  她手機號碼打來的-通話次數2.通話時間25秒
照片3:2011/3/11  她用她姊房間的市話打來1通未接
照片4:2011/3/13  她用她姊市話打來語音留言-簡訊通知

現在他家所有的親友都知道我朋友的存在.也知道他們都住在一起....


PS:她是信一貫道的.說是要淨身..所以兩人性生活一年不到5次..所以他才會向外發展.
今年過年她也開口說要5百萬就簽字離婚..但是上個月又跟他說要提告

請問這樣她這樣是否即符合~前縱容或事後宥恕或是超過六個月的追朔期.無法再提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要提起通姦罪之刑事告訴,應自對方知悉您朋友與他的丈夫有性交行為時起算六個月內提起,亦即必須知悉對象且知悉犯罪行為方開始起算,因此對方是否已逾告訴期間,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權益;另外對方仍有可能向您的朋友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3 14:36
回覆 小雲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的同居人是在五.六年前認識的..起初他並未告知朋友說有已婚身份
而是在認識一陣 ... (恕刪)

如果對方可以主張您們確實有通姦行為,才有必要再討論這些。

建議您先委請本所律師家庭法律顧問,可以替您後續案件為咨詢服務。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晴天 102-05-10 14:20

請問一下我的工作是派遣的 沒辦法請太多假

1。欠手機費5萬多 電信業者若告我債務不履行送法院起訴 會有什麼刑責或信用不良嗎?

若告債務不履行送法院起訴 收到法院通知未出庭 會被通緝嗎?

薪水已被強制扣三分之一(健保欠費)

我現在有欠三家手機電信門號 台灣1萬7 遠傳9千 中華1萬多

2。電信業者通知 4月18日 法字第GCH1240-0143號 文到五日出面處理 愈期逕送法院起訴

  請問這樣我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出庭通知呢

3。工作所屬派遣 到時法務部強制扣薪\ 是只會通知派遣人力公司而已?還是連工作的公司也會通知呢

刑案被告未到案才會被通緝民事訴訟案件被告未到庭是不會被通緝的,最多就是沒有提出答辯,法院可能直接按照原告起訴的請求判決被告敗訴而已。

本件再增加一個債權人 (或者更多個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扣押薪資者,原則上扣押的金額還是一樣就只三分之一(這是一般法院實務作法),再由各債權人按債權比例由扣押的金額裡面去分配受償。換言之,對您被扣押薪資部分並沒有影響,只是造成原先已先聲請執行的債權分配到的錢變少了。
另外扣押命令原則上會發到您勞保投保之單位,依您本件來看就是中華電信等三家債權人公司現在進行按月收取分配款的派遣公司。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shu 102-05-09 14:57

最近與他人合作寫了一個關於餐廳的手機程式

我們打算在程式裡面放上餐廳的菜單、簡介、圖片

想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要是把它放到網路(例如GOOGLE商店

如果沒經過餐廳同意就直接放進程式

在程式需要付費的情況下,會有可能觸法嗎?

那程式免費的情況也是一樣嗎?

您好:

如果餐廳的照片、菜單...等不是你們自己拍攝或所有,同時未經過他人同意,這都會有觸犯法律的可能,無論是否有收取費用

若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shu 102-05-09 17:25

所以說 如果我的照片是採用網路上的美食部落格就有觸法的可能

那如果是我們自己實際去店裡用餐並拍攝菜單以及餐點

也會有觸法的疑慮嗎?

阿宗 102-05-09 10:12

各大律師您好:我是一個還在就學的高三生,在3/28日凌晨要回家時,被警察盤查然後查獲到16g 的k他命 6顆搖頭丸 一台電子磅秤 77個夾鏈袋 和一個k盤 。也把我兩支手機也拿走了!!

然後我有坦承跟警方和檢調那邊說明東西來源 用途 和如何跟藥頭進行交易的,我也有坦承說自己有在吸食 但沒有再販賣!我在偵訊跟筆錄時都說 電子磅秤是用來秤自己每天所吸食的量 夾鏈袋是用來裝自己每天的量 !而電子磅秤是跟藥頭借來的! 然後3/28那天在警局有採尿液檢查 只有驗到 k他命 沒有驗到搖頭丸成分! 然後移送地檢 地檢偵訊完是以 1萬元交保

請問 以上這些會被判甚麼罪刑?? 如果檢調沒確實人證物證會被判販賣 或意圖販賣嗎?? 我真的是自己在吸食 電子磅秤是借來的 !! 還有手機會歸還嗎??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1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腦,為了要讓更多的民眾知道

有本工作室的存在,我還提供了回收二手桌機和筆電的服務,

桌機回收價比照資源回收場的價格,筆電回收價則是要看所有功能是否都正常,

若正常就以略低於別人在網拍上刊登的價格來回收,

若筆電內部零件or螢幕有故障或破損,就以資源回收場開的價格回收。

就在某天晚上,一對年輕男女拿著他們偷來的二手筆電跟我說要回收,

我就如往常般檢查過內部零件都是正常後,支付他們回收金。

結果隔天晚上,他們又拿一台二手筆電來也說是要回收,我就開玩笑問他們

你們怎麼那麼多筆電要拿來回收阿,他們就說這台是幫朋友拿來回收的。

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購那二台筆電,在那對男女來過的一週後,

我竟然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收購了贓物,那對男女已落網也說出他們把筆電

賣給我這間工作室,警察說這次事件是因為上述二台的其中一台筆電的失主

          有來警局報案,還說電腦裡面有很重要的論文還是報告資料。

          我是第一次開電腦維修工作室,所以不知道回收電腦時一定要要求對方出示

          身分證核對是否為本人,且必須抄下身分證字號和姓名,還要對該電腦拍照存證

          我目前手邊可以證明自己是不知情下收購的證據是~我有在收據本上寫回收

          當天的年月日+該筆電的廠牌和型號+請對方在該收據上寫下他的全名和手機(警察來本店查扣該筆電時有看過這張收據表示小偷寫的是真名)

          還有店內和店門口的監視器畫面(無聲音).....此外,每當我一收購二手筆電

          只要功能都是正常的,我當下就會把該電腦內部所有資料全部洗掉,

          警察有轉告失主的話說電腦內部有對他很重要的資料,我會先以自己的能力

          救救看資料,萬一救不回來,我會拿去比較專業的硬碟資料救援店家去救,

          但請問這筆救資料的費用我可以要求由小偷全額支付嗎??

          此外,我有機會把已經支付給小偷的回收金要回來嗎??

          我最近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說除非失主沒有要告我,

不然即使我不知情仍是犯了贓物罪,他說他不清楚贓物罪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還說如果到了要出庭的地步,我必須先準備好答辯書表達自己的清白,解釋

自己真的完全不認識小偷,真的不是同謀。(但是警察來店查扣時又對我說

監視器畫面並不能100%證明我真的跟小偷完全不認識,因為只有影像沒有錄到聲音)

請問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解決此事嗎??我至今完全無任何前科,不想因為這

件事含冤獲得前科記錄,這樣我以後的人生就毀了!! 我幾乎每次維修賺的錢

通常都只有幾百元的工錢而已,這次一下付給小偷五千多,又想到我太太

最近因為懷孕常常會孕吐導致不能出去上班,整個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我一人

身上,如果有了前科,我太太還說要想辦法流產因為沒未來了,拿什麼養小孩!!

可是超音波已經可以照到心跳了,我不忍心對自己的骨肉這樣

但也不想他一出世就跟著我們夫妻倆吃苦受罪,有一個有前科的爸爸,唉.....

我真的好恨那個小偷,也恨自己太沒社會經驗才會無端被牽連!!!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8

 目前事情發展的進度是~昨天警察來我工作室把那台筆電帶走,也看過我手邊留存的收據,

                                 並對我說請我明天親自去警局一趟要做筆錄,目前還不知道失主

                                 會不會對我提告?

刑法第349條的贓物罪並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失主沒有提告,但本案檢警既然已經開始偵辦,則最後還是得由檢察官之處分而結束偵查程序。
本件就贓物罪部分,您是否有收受贓物的故意其實是很有討論空間,但實務上就這個部分是採取相對較?鬆的未必故意標準,所以在偵查程序時建議您還是努力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填補其損害)、爭取緩起訴處分,以免遭起訴後,法院逕為有罪判決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2
回覆 坎坷人生 的發言內容: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不是開資源回收廠,且您有請對方留姓名及手機,成立贓物罪的機率不高,但還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CITY 102-05-07 12:29

被朋友拉去聽它們的簡介

然後繳了500元的入會費及填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手機&地址其他都沒有)

本來要先繳4900 可是只先給了3000 其餘的證件藉故沒繳交

請問3000+500元拿得回來嗎?

有什麼法律依據或是法條可以拿出來逼那個朋友還我錢??

Abbey 102-05-04 22:53

大家好,
昨天開mail收信時 收到台灣三麗鷗公司委託律師事務所寄來的警告信
原因是因我在網路上販賣hello kitty的ipad皮套
請我於5日內出面協調賠償事宜

因之前完全沒有這種經驗,所以非常害怕
對於商標法的事情完全不了解
我是從淘寶網站上批貨來賣的!!
不過淘寶網站的網頁上很明確的寫說是""正品"",所以我一直以為是正品
加上之前在露天拍賣/奇摩上搜尋 仍然也是非常多人在賣同款商品
所以客人問我是不是正版,我也都說是!!


不過現在卻接到律師警告信求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處理
我現在也沒有穩定工作...就只有靠網拍,且在外租房子一個月租金就要一萬三
若是求償,金額不知道會不會很大...現在也非常後悔

不知道我與他們連絡協調時 該出示什麼文件對我會比較有利??
(可以給他們看看淘寶上說是正品的截圖嗎?? )
而且我自己是非常不喜歡盜版的!!
我於今年二 三月多的時候 因看到有人在fb社團上
公然大量販賣LV 香奈兒手機殼/衣服
所以我也前後寫了兩封信跟保智大隊檢舉!!

可是我真的沒有想到我賣的Kitty是仿的 我也是被騙的><
能不能教教我該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49

 建議將購買時與上游廠商的往來郵件印下做為證物,

如果你一直以為是真品,應該沒有違反商標法的犯意,

不過萬一你購買的價錢過低,很難讓檢察官認定你不是故意的

102-05-03 08:41

你好,先生3月13~3月28日在麥寮工作從事電焊,4/15日向工頭請款69000時,工頭表示上包東扣西扣,可能請不到原本的款項,16號再撥打手機就開始避不接電話,請朋友去租屋處也找不到人,向上包反映後,上包表示款項14日就己匯入工頭帳號,且已付清,請問目前找不到這個工頭,手頭只有向上包拿的工程估驗單及請款計價單及出工表,昨天先生有去麥寮分所備案,請警察協尋這個人,已確定他的公司地址但公司電話無人接聽,去公司也找不到這個人,要告他侵占這部份成立嗎??以及如果今天我們只想拿回錢,要在警局告他什麼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工頭確實有可能會構成侵占罪,所以您們的提告方向是對的,另也可以對該工頭聲請假扣押,以避免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尚澤 102-05-02 23:46


小弟幾天前 跟玩家交易私服物品 給對方匯款帳號 我東西給他以後 就交易完成了 也沒想那麼多 今天接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 說對方拿著我的帳號 說我詐欺 要告我 還叫我找時間過去作筆錄 說我拿了錢 沒把遊戲物品移交給他 警察知道我們交易的 物品是私服的(一種遊戲 由一班般家自行創立的伺服器) 還說我都連絡不到我 但我明明手機就都有開機 天阿= =小弟生平沒遇過這種事 現在緊張的要死 也沒辦法拿出證據說 我有把物品移交給他(私服 非正式的 沒辦法調出交易歷程) 現在該怎麼辦 

阿杰 102-05-13 20:50

 我今天也遇到相同的事

請問你處理好了嗎?

可以留一下連絡方式嗎?想請教一下

緊急 102-05-15 10:36

我的是還沒處理好 去做筆錄了 等開庭 

我有去跟我所玩的私服gm拿到交易歷程 雖然只是一行文字 但是有我的角色id

對方角色id 交易物品 時間點 證明自己清白 我還有去找一些證據

我交易紀錄 不只一筆 我還跟gm拿到我之前跟別的玩家的交易紀錄 也有再8591交易

只是要證明 我真的有再賣寶物 

被害人去報案 警方應該也要要求對方出示對話黨 

先想辦法跟gm 拿對交易歷程比較重要 要求對方出示他自己的對話黨 

 

小謝 102-05-28 20:52

我也是一樣天堂私服 當時我賣的是私服帳號 交易流程都處理完了隔天就被告,妳們的情形有沒有一個重點 購買的那個人會用各種理由叫你等他一下,我當時的就是這樣他叫我等他30分鐘他先洗澡洗完就會匯款,我在想他這30分鐘裡是跑去別的伺服器也好不管,他的目的只是要找一個真正要買東西的買家,然後把你提供給他的帳戶給那真正要買東西的買家,然後那個"真正要買東西的"一定匯匯錢到你戶頭,你一定是認為"假的買家"付的錢,這時你就會把東西交給那個"假的買家",很自然這個時候那個"假的買家"就會不用付錢就拿到你賣的東西 ,然後真正付錢的人一定什麼東西東拿不到,而他的確是把錢匯到你戶頭,就認定他付錢了妳東西沒給他就告你詐欺,然後真正詐騙的人就憑空消失因為是私服你根本找不到他人,你也不能對他怎麼樣....我的情形是這樣...

 

102-05-01 08:2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微信"認識一位女孩
她告訴我她15歲
之間我們有聊天  也聊得很快樂 後來她就說要跟我在一起,我就答應
之後她就找我出去也就是4月6日,出去第一天我只有借她書本和逛街 ,這樣我就回去了
那中間她有說父母知道我們在交往,並且也知道我的年紀是20多歲
可是回到家我覺得她年紀有點小就說我們不適合在一起 但他一直傳簡訊說她還想我 她想復合
後來我就說好 那我可以聽你說順便要拿回我之前借你的書  那到4.14號 我們又出去一次
那天原本約11點後來我1點才到  但女生一開始就帶我晃晃 後來就帶我到一棟大樓 
我們就去9樓  那我也不知道  他就跟我說  "我在這邊等你" 你去櫃檯給她錢 順便拿鑰匙
當時我沒有想那麼多 就一個人走到退台 給完錢就拿到鑰匙,後來就進去房間
起初我以為是類似MTV那種就唱歌的 後來才發現不是  一進去女生就說  好熱
女方就把褲子脫下來 就突然抱我 親我 那我也只跟他親一下 就叫她把褲子穿起來
後來再把她推開有碰觸到女方下體,在房間我只有跟他拿書 順便聽他解釋
但覺得有點不對勁就把她拉出旅館  我趕快還鑰匙 之後我們就回各自的家
到了4/20突然不小心撥錯電話到女生手機 接起來是一位男生聲音 後來我以為打錯就隨便抱一個人名子就掛了  後來我也沒去理它 就睡著  之後到了1點 女生突然傳訊息
給我說"我想去你家"
那我是勸她說 你不能那麼隨便 你才國中 而且我還跟父母同住 你要給你家人擔心嗎
就拒絕了他 不讓他來 順便跟她說 我們還是很好朋友
4/21對方家人就打來說 我性侵她女兒 那我一直說沒有只有抱抱,親親,和不小心摸到她的下體
對方一直叫我承認 那我就沒有做只能說沒有  並且也沒拍她女兒裸照
後來我趕快叫我的母親跟對方說話  對方是很不客氣就說知道我家地址就念出來  並且說是警方說的
那我們就是說沒有對方就把電話掛了,後面還補一句你想好在跟我說
到了4/29警方就通知我到板橋分局作筆錄 
筆錄的時候我有把情況跟警方說  如同上述  後來警方就突然說了一句話
"就算你有對別人怎樣" 沒有精液那些  也驗不出來妳的DNA 也過7天了  那警察就一直跟我們強調
警方也叫我拿手機給他檢查 (剛好還跟警察用同一支) 裡面也沒任何的東西
我們也沒想很多就回去   4/30又突然接到警方電話說忘記做唾液黏膜 又叫我們回去做...
到了板橋分局突然警察又叫我做另一份筆錄  是妨礙秘密  那有把手機給警方檢查是沒有任何對方拍裸照的圖片 那就去做唾液黏膜  之後就回家

那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做完筆錄才知道她13歲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務必要謹慎處理;至於妨害秘密罪之規定為無故以照相方式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須釐清的是為何對方會指摘您有拍攝裸照?既然您已被列為被告,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當日警詢之內容,規劃日後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這是三年以上之重罪,若未謹慎處理,恐需坐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53
回覆 季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微信"認識一位女孩
她告訴我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沒有任何證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考慮是否要告對方誣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Ronnie 102-05-01 03:01
謝謝您的回覆,您回覆中有提到對方是否繼續晾曬衣物,是的,我可以用手機去拍下來,請問是不是到法庭上可以拿出來佐證??我脫口而出那句話時,當下只有我跟對方在場,對方其實根本就不怕,還大聲嚷嚷〝你們大家快出來看,他說我再繼續在這裡晾衣服,我晾一次,他就要砸一次啦〞叫旁邊的鄰居出來看好戲,但是沒人理她,因為當時我有把晾衣服的竹竿撥到地上,她去報警,警察也來了並且拍照,因為她不怕,態度比警察還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約是五十多歲的婦人,我年紀比她小個十來歲,所以檢察官根本不給我說話的機會,上了法庭,我到底應該如何處理,才能洗清這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冤枉呢??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其中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指的是必須使人生畏懼,而通知將加惡害於被害人而言。

因此恐嚇罪的構成要件,重點就在「言詞」的內容,只要受惡害通知之人心生畏懼,而且有不安的感覺,就有機會成立恐嚇罪,不一定要真的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結果,然而,是否真的達到「畏懼」的標準,還是要看法官的心證。

在偵查中,您已經向檢察官坦承有說過『「你曬一次,我砸一次」』,檢察官再問對方會不會怕,對方說「會怕」,基本上,光是這兩個問題就已經可以定您的罪了,而檢察官當然就不會再浪費時間聽您多講什麼。坦白說,您的案件能防禦的點不多,盡可能朝我先前問題的方向去努力。

(之前不知為啥一直沒辦法po文 =.=)

文麗 102-04-30 13:17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可以要求法庭提調先生SKYPE 與FB臉書的通聯記錄嗎? 因為我自己無法進入他的電腦去查. 我知道(偷聽過)他與小三大部份都是以SKYPE 與FB臉書聯繫/互傳親密私照. 我沒有其它證據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2. 那美籍日本女人小三大部份都是住在夏威夷, 很少來台灣. 都是我先生他常常出國去夏威夷找她. 如果經由SKYPE 和FB臉書找到他們的親密私照及通訊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我可以向這美籍日本小三提告妨礙家庭通姦嗎?

3.我先生已搬出去3年多,最近他訴請離婚,但是我不想離,也不甘心. 只希望能藉此證實"他的錯失多過於我"來拒絕離婚. 但是他打算找他父母當證人上法庭數落我的不是(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很近). 我想找我15歲的兒子出庭幫我?話, 但是他表態只願處於中立, 不太願意去得罪仍然有出錢養家的爸爸. 我們還有一個6歲的女兒,雖然與我同住,但週末假日她也與我先生很有互動與親近,我不知道讓我小女兒出庭是否會對我有利?我可以找我住在台北市的兄姐到台中市出庭替我說話嗎?

4. "婆媳不合"會影響到我嗎?會對他訴請離婚有利嗎?

感謝律師....

1.如果單純調閱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對話 並不能證明有通姦行為 除非被告二人到庭上自己承認 2.離婚訴訟婚姻破綻可歸責性大的一方不能請求離婚 3.至於要傳人證 只要你表明待證事實 法院會審酌是否傳喚 不過兄弟姊妹除非是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 否則目前看不出來要證明甚麼事情 4.女兒可以聲請傳喚 不過未滿七歲 在法院陳述能力如何 可能是有疑問的 法官也未必會同意傳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6
回覆 文麗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婆媳不和是不會構成判決離婚之事由,除非有虐待之情事,但這必須舉證。一般而言判決離婚是要由原告舉證,您若是被告一方,可以說明反駁對方長期不在家等語,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文麗 102-04-30 07:27

律師您好:

如果想要求法官提調丈夫之手機通聯記錄查證他外遇事實, 可以提調最近兩年的記錄嗎?

如果超過一年應該要調取通聯的機會就不大 不過你還是可以函詢看看 但這最多只能證明有通聯情形

102-04-28 15:25

老婆遺棄三名幼子與網友跑了  已報失蹤人口   現查知她現使用新的手機門號  若查出非我老婆申辦  而為不明人士申辦供她使用 可否調通聯記錄提告手機申辦者 和誘罪嗎  我與3名小孩該向他?提出哪些相關法律措施(已有離婚打算)  誠心請教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45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要貿然向不確定有犯罪事實之人提起刑事告訴(否則有被告無告之虞!).並針對妻子提起離婚監護權民事訴訟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樓上道長說的很對

為了避免被對方反告誣告

你最好還是要將證據蒐集完整

建議你找律師研議對策為妥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與妻子聯繫,了解妻子目前之想法及打算為何,如雙方有共識不打算繼續維持婚姻了,可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再考慮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為其申辦手機號碼者不見得就有和誘之犯罪行為,況這部分對您離婚沒有任何助益,建議不要貿然提起。

      2.離婚部分,若能聯繫上您妻子,先與之協議離婚,若協議不能再訴請裁判離婚。協議離婚程序以及時間的花費都會比裁判離婚來得簡便。

阿晏 102-04-28 12:37

事情是這樣的在幾個月前我有一張易付卡,會辦易付卡是因為去繳電話費時,小孩看到裡面是有小叮噹的贈品,一直吵著要所以就辦了那張卡!

 
然後有一次在外面等朋友,我跟我太太在百貨公司附近座,等朋友,有一位小姐跟我們說要借手機跟朋友連絡,因為她手機沒電,也沒多想就拿那隻易付卡的手機借她,想說易付卡沒差,就借她使用,她使用完她也就還我們!
但在2個月前接到刑事局打來說要我到案說明,我就想說我又沒怎樣,他就問我XXXXXXXX電話號碼是不是我的,我想了一下才想到是那隻易付卡,接著他說我傳簡訊恐嚇一位小姐,內容是"你這個賤人,我有一天會收拾妳",我聽了就覺得奇怪,我沒傳這封簡訊啊 !而且她說的那位小姐我也不認識。然後那位刑警要我到那邊做筆錄,後來我也有去做。

上一個月收到地檢署傳票要到案說明,我有去地檢署說明了,在昨天去地檢署網站查詢偵結公告,被起訴,罪名妨害自由,但我還沒收到起訴書

但因為當初做筆錄我自己有錄音,我有錄到對方的電話號碼,昨天有打給對方,對方說他不追究,不想告,願意和我和解。所以我覺得是檢察官起訴我,因為他一直不相信我簡訊是不認識的傳的。

所以有律師可以交交我該怎麼做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檢察官起訴書,才能進一步分析,您可以待收到起訴書時,攜帶起訴書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39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再提及偵查庭中有錄音之事(此乃違法).並趕快將你受偵查案件的案號告知律師.並聲請地方法院改依通常程序審理.避免遭簡易判決處刑(否則將連第一審答辯機會都被剝奪).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像這種案件

建議你找律師陪同出庭

開完庭後,請律師再幫你寫份答辯狀

就可以很完整的防衛了

阿碰 102-04-27 16:51
請問我於網路上跟人購買程式 匯款給對方後對方先是給我假的程式 經跟對方說明要報警後 對方才又給另一個程式 事後也發現也不是約定的程式
對方之後就搞失蹤找不到人 請問我可以告對方什麼罪狀 或是用什麼方法爭取自己的權益

目前我只有對方的銀行帳號跟姓名 即時通帳號對話內容 跟對方手機但是已打不通
王耀星 (Eric) 102-04-27 20:31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整理事實向地檢署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並於對方被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求償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點點 102-04-25 14:1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2011年年底有犯了一條殺人未遂跟毒品販賣,到今年已經結案了,判了4年2,但執行書還沒收到!! 可是在今年3月多又被判了一條勒戒被判幾個月(因為被驗到有安非他命),警察有拿票去他家抓人了,但他當時不在家所以沒有被抓走

但今年4月10幾號又被抓到販賣三級毒品,現在是收押禁見,可是警察衝進家裡時,沒有收到東西,只有一包2克多的K他命,因為手機監聽意文都有了,警察也有抓了好幾個證人去做筆錄,請問是只要有證人咬他就會變成販賣嗎?

他現在被收押禁見這樣他前面的那兩條案子可能會直接執行嗎?是不是出來的機會不大?

他前面第一條殺人未遂跟販賣毒品案有申請上訴,這樣還可以上訴嗎?

因為我聽我朋友說現在這樣幫他請律師好像也沒有什麼用了,因為他前面就已經有案子了,所以我很猶豫如果現在這條案子幫他請律師不知道有沒有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男友今年毒品的案件與先前殺人未遂的案件是二個案件,法院會分別審理判決,如果後續的案件未能妥善答辯,則您男友應執行的刑期將會持續增加,並非如同您朋友所說的前面有案件要執行,則後續的案件便沒有答辯的必要。至於先前案件是否得以上訴,須先釐清該案件目前經過哪一審級的法院判決,透過檢視判決書可加以釐清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點點 102-04-25 14:4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男友今年毒品的案件與先前殺人未遂的案件是二個案件,法院會分別審理判決,如果 ... (恕刪)

所以他現在這一條案子釐清完之後可能也不能交保了?

必須直接執行前面的案子?

需先釐清前面的案件是否已確定?判決已確定,才會進行執行,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FrEeMAN 102-04-25 11:16

想請教一個最近自己遇到的問題,日前在某電信業上班,有一客人來辦理續約,他是不用做預繳的這個動作,不過當下點錯專案就讓客人簽了要預繳,事後有請客人回來再簽一份確定不用預繳的合約書,不過客人一直沒接電話,公司催件之急就變成我自己簽客人的名字(公司裡的人也都這樣做),半個月後客人發現了續約名稱有改變(但是手機.合約.金額完全沒有影響到他的權益只有名稱改變),客人揚言要告我偽造文書,請問這樣有辦法構成嗎??  感謝!!!!

如果不至於造成他人損害 是否會成立偽造文書 應該是有疑問的

Amanda 102-04-24 09:07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我和我先生去年底結婚

我先生的前女友去年在公共的公開臉書網站上 說我先生在網路上專騙台灣女生,以結婚為由並騙錢財然後逃走,又說我先生在加拿大有前科,要台灣女生注意,她連名帶姓提並加我先生和他前妻的小孩照片。我們已經報警處理送地檢待開庭,但之後她化名DORA並繼續送毀謗內容傳FB簡訊給我的朋友看,她這樣犯法嗎??

因為我接到不明人士來電警告,來電電話是我不知道的手機號碼,我懷疑是他前女友找人打電話嚇我,我要怎麼處理? 要如何查到誰打給我?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請您的朋友將FB簡訊內容拍照存證,並且注意不要先行刪除,另外您是如何得知對方化名?從對方的電子郵件信箱得知?或者從何方式得知?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二 102-04-23 11:42

上個月我朋友傳了一個網址給我看,發現我的裸照被傳出去了(各論壇)放在網路上的人是我前男友,我請他快速將照片撤掉(因為很多論壇都是直接連結到原po)
他說他都把照片影片刪乾淨了
我有留line的對話以及網路照片等等的
但是我怕我告了他之後會報復我把影片甚麼地又再次丟上來

我現在用的電腦手機是他送的不知道有沒有關係?(還有電話卡但是沒有用)
當初他說要放上去但是會把臉遮掉我傻傻地答應他)他會說我誣告甚麼的嗎?@@
我到底該報案還是直接按鈴提告?
警方會強制搜索或扣留他的電腦或隨身碟甚麼的嗎??
萬一他留一手怎麼辦

1.可以先提出相關犯罪刑事告訴 如散布猥褻物品罪 由司法偵查單位去偵查 2.如果有必要可以請檢察官聲請法院開搜索票 不過是否有必要 還是由檢察官判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涉及散布猥褻之圖畫、影像,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將對方散布裸照的情況拍照存證,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提起刑事告訴或撰擬告訴狀,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Y 102-04-22 11:04

我是一名大學生

昨天被朋友拉入鴻森事業

可是後悔想退出

負擔不起手機

我今天會去跟朋友說要退出

我該怎樣做 才能完全退出

要怎麼跟他們說 才能讓他們把資料給我

畢竟我已繳五百塊和簽單子

像這樣一天而已  我如何確保 不會辦到那兩個門號 還有資料可以全部拿回

有什麼方式 會讓他們把東西退還給我 

 

並且確

Y 102-04-22 00:14

 

 

我是一名大學生 今天剛被朋友拉入鴻森事業

可是想想負擔不起龐大的手機

想問一下 像今天這樣剛入會一天明天還會跟對方見一次面

怕明天見面時對方說我已經入會  如何退出  

手機也是今天 已拿雙證件影本給對方 

雖然朋友跟我說 沒那麼快辦好 

但我怕隔天就會辦好  該如何退掉 很擔心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如果跟上頭的人 拿回資料 還會不會有問題  有點怕他們給我了 但已經有影本之類的

因為家人不知道這件事  我想自己處理 能否盡快回覆

 你可以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一的規定,於訂約的十四日之內,發存證信函(寄雙掛號)給公司表示你要解除契約。解除契約生效後三十日內,將取得的商品送回去然後要求退還價金及入會費。

啾啾 102-04-21 22:43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販售大陸進口沒有版權KITTY 拉拉熊,哆啦A夢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4/18被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扣約1000件的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並做了筆錄請問我會被怎麼處理??另外我名下有一棟房子會被查封嗎??需要先辦過戶給我先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涉及商標法,除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尚有刑事責任,若廠商積極一點,當然會有假扣押的動作,所以您們必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豬豬 102-04-20 23:20

想請問一下因為有朋友說有管道可以買到成本價的手機,他跟我們說不會有問題,但害怕是贓貨(也只有對話記錄,沒有發票),請問我們若真的買贓貨需要負刑責嗎??另外,若我也幫家人或朋友代購(並無從中獲利),若到時真的有問題,我是否有收受或轉交贓物的問題呢??

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49條: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請謹慎為之。

請幫忙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謝謝!

若價格顯有差異的話(比市價低很多),且無法提出公開管道購買的證明,在實務上確實有可能會因此被認定是有購買贓物的未必故意(懷疑可能是贓物,卻仍決意購買),其次,手機失竊或遺失之案件,要透過手機發出的訊號追查出來目前持有手機之人並不困難,故本件建議您還是要妥慎斟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薇妮 102-04-20 04:23

我前男友不要我跟他分手.跟我借錢我沒錢借他..他就在電話中狂罵我..我個人要跟誰在一起是我自由他卻說要找我麻煩..還直接說要找人修理我..還說恐嚇我又怎樣叫我錄音也沒關西他說他無所謂,當初我跟他因為毒品被抓事實東西是他的我也開完庭判徒刑.(吸食)..我也只是老實跟檢察官說那是他的還有他常來騷擾我言語恐嚇..至於他開庭結果我不清楚...昨晚他打給我告知我有警察要找我我過去他開的店門口..結果被騙了.他跟他爸爸強迫我改口共還拿手機起來要我承認東西是我的..他們還放話要對我家人不利..還動手摔我手機..只是我當下手機被他摔出去無法錄音錄影..這樣該怎麼辦?

您在毒品案件中也是被告?有沒有委任律師來擔任辯護人為您辯護?如果可以的話,建議您將毒品案件事情的前因後果連同對方恐嚇要求改口翻供的情形,進一步與律師討論,以決定後續如何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既然對方有恐嚇行為就報案或聲請保護令.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涉及恐嚇罪,您可以據以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對方意圖脅迫您更改毒品案件的陳述內容,您可以在毒品案件開庭時將情況向法院說明清楚,或委請律師以書狀方式向法院說明。從您的陳述內容看起來,對方一直意圖以強制脅迫您更改陳述內容,案情並非單純,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賴 102-04-20 02:39

我的妹妹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她沒成年所以跟朋友購買手機號碼跟手機,可是後來我的爸媽知道之後,就辦了手機號碼給妹妹,然後要妹妹跟那個人說不用了,可是賣她的人聽到她說不用了,竟然跟我妹妹說妳去學校小心點,我想請教說這樣他算是恐嚇我妹妹嗎?我也想請問手機號碼跟手機我妹妹都還沒拿到,這樣不能告知賣方說不想購買了嗎?

小賴您好:

1. 對人說到學校小心點,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這是刑事責任,按法律規定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 未成年人締結契約,必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在沒有得到您父母同意前,契約尚未發生效力,依法可以對賣方說不想購買了。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倘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打電話或email詢問。

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還不錯,麻煩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謝謝!

小賴 102-04-20 18:59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小賴您好:

1. 對人說到學校小心點,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想另外想請問,賣方是用網路通訊軟體臉書,私下跟我妹妹說到學校小心點,這樣我是否要叫她把對話過程拍照列印下來然後報警呢?

小賴您好,

倘您認為不報警處理妹妹人身安全會受到威脅,可以考慮將資料影印送警察局。

惠惠 102-04-20 00:25

本身在露天拍賣手機,結果有一張圖片被告著作權,前幾天也有去警察局做筆錄,現很緊張這會罰很多錢嗎?因圖片我也忘了複製哪個店家的,當時只知道那圖片拍的很好且也很多家廠商使用也很多家廠商被這間提告,圖片沒標示版權所有字樣而複製觸法,請問該怎做阿,謝謝

依您所述,本案應係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重製罪,該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基本上只要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而將著作(包括照片)進行重製(複製),即已構成著作權法之重製罪,所以要拚無罪,其實空間相當有限。如果判刑,拘役有期徒刑10天易科罰金至少也要一萬元,刑事部分判下來可能就要幾萬元(拘役10天已算是相當輕的,一般法院酌定刑度會以此加以倍數計算),另外對方事後在刑事部分以外,還是會請求民事賠償,加上本罪為告訴乃論,所以建議最好能在偵查中設法與對方達成和解(達成賠償及撤告之協議),這樣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退步言之,至少在已提出合理賠償金額之狀況下,可以爭取看看可否獲得緩起訴處分。
另偵查時,恐怕須進一步看看對方有無提告其他犯罪事實了,這個部分在被提問時,尚請務必小心應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7
回覆 惠惠 的發言內容:

本身在露天拍賣手機,結果有一張圖片被告著作權,前幾天也有去警察局做筆錄,現很緊張這會罰很多錢嗎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只要和解,對方願意撤告即可,如果對方開的金額過高,可以請求職權不起訴看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啾啾 102-04-19 01:41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販售KITTY 拉拉熊,哆啦A夢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4/18被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扣約1000件的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並做了筆錄請問我會被怎麼處理??

      如果是正版商品,包含平行輸入的正版商品,且您能提出相關單據、證人證明者,原則上不會有刑事責任

      但如果該商品並非正版的話,可能會有違反商標法的刑事責任,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對方尚得要求民事賠償,請求金額賠償金額可能為1000件商品的利益(如您能提出單據者,如無法提出單價,將以1000件商品乘以零售價計算),或以商品零售價1500倍以下之金額。

       因此,如果該商品並非正版的話,請盡力跟對造公司達成和解,請求該公司原諒,因如達成和解者,於檢察官階段有獲得緩起訴之機會、如於法院階段有獲得緩刑之機會。至於緩刑之金額,需視您與對造協商之數額,您是否能接受?並請斟酌如法院判決有罪且無緩刑時,您可能需繳納罰金予法院,以及仍須負擔上開民事賠償責任,妥與對方協商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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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子 102-04-17 18:27
我上個禮拜五....(2013/4/12) 要借一筆錢牽車....因為老公要牽一台車需要10萬元.. 所以我就找網路上得借錢網....我打了一家... 我跟他說我要借10萬元..他說可以... 可是我跟他說我沒有薪資轉帳..他說也可以借... 但是需要郵局簿或是有其他銀行的簿子.... 我跟他說有... (可是裡面沒有錢)... 可是她叫我把郵局簿跟卡... 還有銀行簿跟卡...還有身分証跟健保卡影印.. 寄到什麼公司....(富源公司...苗栗北站) 還要我的卡的密碼(重點我給他了) 我還問他..我要分期...之後錢怎麼扣.... 他跟我說用2家(郵局.跟銀行)....看哪一家錢比較快下來.... 就用哪一家每個月扣.... 他跟我說禮拜一他會打電話給我.... 可是我沒接到電話... 打整天的電話給他手機也不通.. 直到4/15號 禮拜二我才發覺不對近.. 我趕緊去銀行掛失..結果銀行的人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緊示帳戶... 是人頭帳戶... 他叫我門去報警ˋ.. 警員跟我們說只好等通知了.. 我想我已經被詐騙集團利用了! 我該怎麼處理.. (我的銀行存摺跟卡.還有郵局的存摺跟卡..都已經寄上去了)) 有人說這樣是幫助犯罪...可是我是不知情下被騙的ㄚ... 沒有澄清的機會了嗎.... 要怎麼收集有利證據... 傳票什麼時候會下來... 會罰很多錢之類的嗎... 還是要被關.... 請問這樣會判什麼刑法律師們...幫幫我阿.... 我還有2個小孩子要養...不想要被關... 我也是受害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幫助詐欺犯,您要趕快去報警,才能止血,但依您的情節,檢察官也應該會從輕處理,若可以和解就盡量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eng er鳳 104-03-13 17:21

 

看到了你的情形,跟我弟發生的一樣,嗚嗚… 我也要上來求助

可惜我發文不了

衰人一個 102-04-17 18:02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錄影、錄音還會造成妨害秘密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慧子 102-04-17 18:00

我上個禮拜五....(2013/4/12)
要借一筆錢牽車....因為老公要牽一台車需要10萬元..
所以我就找網路上得借錢網....我打了一家...
我跟他說我要借10萬元..他說可以...
可是我跟他說我沒有薪資轉帳..他說也可以借...
但是需要郵局簿或是有其他銀行的簿子....
我跟他說有... (可是裡面沒有錢)...
可是她叫我把郵局簿跟卡... 還有銀行簿跟卡...還有身分証跟健保卡影印..
寄到什麼公司....(富源公司...苗栗北站)
還要我的卡的密碼(重點我給他了)
我還問他..我要分期...之後錢怎麼扣....
他跟我說用2家(郵局.跟銀行)....看哪一家錢比較快下來....
就用哪一家每個月扣....
他跟我說禮拜一他會打電話給我....
可是我沒接到電話... 打整天的電話給他手機也不通..
直到4/15號 禮拜二我才發覺不對近..
我趕緊去銀行掛失..結果銀行的人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緊示帳戶...
人頭帳戶... 他叫我門去報警ˋ..
警員跟我們備案也沒用...因為對方已經報案了ˊ我也是受害這欸.為什麼不能報案?我好無言唷..他叫我只好等通知了..(重點是警員不讓我們備案)

(我的銀行存摺跟卡.還有郵局的存摺跟卡..都已經寄上去了))

有人說這樣是幫助犯罪...可是我是不知情下被騙的ㄚ...

沒有澄清的機會了嗎....

要怎麼收集有利證據...

傳票什麼時候會下來...

會罰很多錢之類的嗎...

還是要被關....

請問這樣會判什麼刑法

律師們...幫幫我阿....
我還有2個小孩子要養...不想要被關...    我也是受害者..

 

 

建議將牽車、借錢網站、電話通聯、寄信等相關資料或其他有利證據保全。
以上供參。

慧子 102-04-17 23:08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將牽車、借錢網站、電話通聯、寄信等相關資料或其他有利證據保全。
以上供參。

 

律師...

我想請問你...你說寄信方面嗎...他是用一家計程車(空軍一號 高雄....埔里.南投)

                                                                   總達客運 寄貨

 

他叫我用這個寄欸    我該怎麼辦

 

至於借錢網站 他的小廣告已經消失了...  我該怎麼處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26 09:23

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有給密碼這個行為,通常都會被法院認定為有詐欺的幫助故意,所以要抗辯自己是無辜的,非常困難。建議您還是就近找一位可信賴的律師,為您做辯護,以免將來留下前科記錄。

小韓 102-04-16 14:37

買賣糾紛"被提告"妨礙名譽

小弟再去年七月初跟網路上的商店(有實體店面)買了件物品

因購買前有提到到貨日期是否可如期到貨~

對方也承諾OK 會到貨 (但這點已經沒有記錄了 網站賣場紀錄只保留四個月)

後來因為賣方沒有如期到貨~造成我心裡不愉快

在後來交易結束後 我給了對方負面評價(當然對方就有說如果無法舉證 造成商譽受損將提告)

結果在今年1月初對方提告... (如我所說網站只保留四個月的紀錄 我想對方也利用這點讓我沒有辦法得到任何資訊,目前我唯一可以得到的只有當時買賣完畢後的評價與對方的回應)

因為時間過了太久,我真的也不記得 我在私底下的"買賣留言板"是否有出言不遜?

下週將到警局去說明,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因為從來沒上過警局or被告 難免心生有些緊張,雖然只是小罪 但還是刑事罪 

擔心因此留下什麼污點得不償失啊...

以下是我與對方給予負評時唯一我可以取得的紀錄,

想請各位律師如果有空是否能幫我看一下 我是否有涉及到妨礙名譽之類的行為?

藍字:我  紅字:賣方   謝謝協助! (但我真的不確定是否在留言板出言不遜 真怕站不住腳)

========================原文==========================

買家滿意度:[極差]

意見 : 1.7/2已經匯款完成到7/3一整天都沒有對帳,等到7/4才回應,但賣家在賣場問與答都有回應其他問題 是故意不回應嗎? 2.後來在留言版 你說明了原因 我也接受,但你們告訴我7/4出貨 7/5會抵達 結果我7/5從中午等到晚上都沒有收到貨品? 下午也有留言給你 卻沒人回應?


意見 : 3.沒有提供貨物編號 也沒有提供電話. 請問要別人怎麼查詢? 到了7/5晚上我已經火大了,7/6才提供配送單號? 然後再告訴我7/5系統顯示無人回應?


意見 : 是我自己打去物流公司詢問,他們才告知是早上8點多就送去? 我在下標後早就有告知可以收宅配的時間卻視而不見? 物流告知早上電鈴無人回應有撥打電話, 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已經告知宅配可收的時間卻無視客人的要求? 這種店家真的讓我不敢恭維!

 


回覆 : 先生您好!關於對帳及回應時間,本賣場有自己的標準流程,您若覺得太慢而反應,我們認為合理,並且會虛心檢討。


回覆 : 針對以下幾點我們想詢問一下:1.您說:[麻煩宅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300之前],試問早上8點多配送,不符合1300之前?? 這似乎有違一般人的常識。 2.您說:[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請提出證據。 


回覆 : 您的訂單我們一切都是照流程來,沒有任何問題。請不要因為查詢答案結果是您自己不在家而惱羞成怒。您對我們指控,已傷害到我們的商譽,請提出相應的證據,若是隨口造謠中傷,我們將對您提告。請注意,這不是在嚇您,謝謝! 

========================原文==========================

Ps 我無法舉證配送那段的原因是我已經沒有任何證據了 (都被洗掉了) 但他當初的確有答應我在某日內會抵達!  這一點有關係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收到警局通知單,此次訊問將是本案第一次的訊問,您在本次訊問所回答之內容,對於本案日後的發展會有諸多的影響,建議您還是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hcao@gmail.com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