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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EFF 102-07-16 21:52

我是在網路上賣衣服的

因為朋友介紹下他在大陸拿了些手機殼回來給我賣

但是有一天保志突然來到我們店說

我們賣的有一款手機殼是仿冒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這牌子也不知道他是仿品

廠商都跟我說是正品的

我覺得我是因為被廠商騙了才會導致賣到仿品

因為我也賣了很多KITTY 拉拉熊等產品

都有做過確認才敢賣

我明天就要去地檢署開庭了

我很緊張不知會不會被抓去關

也不知要怎麼跟法官陳述我的事情

所以想請教一下QQ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作無罪答辯,則您應提出當初廠商保證為正品之相關證明,否則被認定有罪的機會仍相當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販賣具有他人商標之商品,商標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以明知該產品有侵害他人商標之虞者為限,如果你的朋友及廠商都有對你保證是正品,那你可以提出對方給你的證明文件並請檢察官傳喚對方到庭陳述(你的朋友可能會因為陳述販賣侵害商標之商品,而由證人轉為被告),確認你主觀上不是明知該物是仿冒的,檢察官應會根據調查事實,以不構成商標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的犯罪要件,作成不起訴處分。

陳昱辰 102-07-15 20:38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我在上班的途中發生車禍,我想請問一下這能申請勞保嗎??

因為我是有聽到公司說公傷假,這要怎麼申請??要付哪些資料。我只知道要醫院的診斷證明要附上醫生建議休養幾日,但是今天我回醫院問醫生,醫生卻說這不是我能決定休養幾日,有些人車禍後馬上就可以上班,所以這不是我能決定。那我要....?

另一個問題:就是跟我發生車禍的車主,他目前沒有駕照因為之前酒駕吊銷,那....他的保險賠償嗎??因為我的車子壞掉,然後我牽去車行估價,車行只有手寫估價單,他不開給我一張,我只能用手機拍回來,那這樣能證明??

 申請公傷假只要有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即可,醫院估計應休幾天那是當你需要休養很久且公司與你之間對於是否已經傷癒有爭執才有需要,如果真的有需要可以上網找找,應該是可以找到願意開立的醫院。 修理費用部分,估價單照片是不適合的,保險公司應該會要求你拿修理的收據正本。

三星蔥 102-07-15 19:46

完工三個月,我想請問我如何能讓業主付我工程款(目前還沒撕破臉),

需要什麼書面資料才能保障我的權益,讓他付款?

 

我是室內設計師。7年前認識的業主找我幫他設計新的商業空間。其實這7年間,業主就一直找我替他作修繕,但因為這業主與我之前公司老闆有室內設計糾紛,打了好幾年官司,加上我公司也換了基於不方便也就一直婉拒。一直到今年我自己出來作工作室,他又找我,我才和他碰面談。

在業主時間急迫催促下3月初開工,給了我一張5萬元支票作為開工訂金。(因為我看到他的外包廠商也都是當年我認識的招牌.音響.保全.....因此他的信用我想應該沒問題,也就沒簽約同意開工。但基於前次糾紛我希望還是有他同意的報價。)

3月底在工地現場有過口頭報價此案所需金額,但業主覺得太貴因此我告知下修金額後在工程期間再提報。4月初書面報告一份估價單200萬,告知了不含在內的項目,業主表明給他3天時間閱讀,此後我便開始催促款項,因為我也一直在付給廠商款項。

5/1完工營業接著收尾中,5月中報追加近50萬,他也同意。工程期間其實我們都是不停的用line聯絡,我也是用Line在催款。但截至今天還積欠我125萬元未付,付款也都三催四請不阿莎力。我有試著請他先開支票給我,但也是一直推託,說沒錢開票亂開會被告詐欺,說會努力營運也會去貸款還我錢。

因為我是個人工作也不想走進訴訟,也不認為他蓄意不付款,但業主卻一直不能給我任何付款保證也給不出付款的時間?很怕事有蹊翹之後錢拿不到那我的創業會變負債....

想請問我如何能和平讓他付款?

沒簽工程約我是吃虧,但我有全部現場施作照片,也有全程智慧型手機LineAPP的對畫記錄,這會算足夠有利於我的證據嗎?

因為他也算是有政治背景,我能訴諸媒體嗎?

在這之前我還需要作什麼防患未然?請他補簽合約?補簽估價單?還是有什麼書面能讓他有壓力?(只是不知業主願不願意簽)還是我需要下次找他要款時錄音存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本件若要讓他和平付款,且對您有保障,就只有雙方簽訂一份書面契約,約明付款期限及相關內容.但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恐怕最後也只能走向訴訟程序,至於訴諸媒體,當然也是可能,但要注意不要有妨害名譽之情事,也就是不可以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你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走法律途徑,如果對方沒有對支付命令異議,法院的支付命令會產生確定判決的執行力,將來也可以直接對相對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mm 102-07-13 15:46

 女兒未滿13歲.為國一學生.一位國二男生為同校生.引誘女生與他交往.女方家長堅持反對.與班上導師共同看緊該女童.但網路訊息與智慧型手機的便利.真是防不勝防.兩人對話內容不堪.要女童傳胸部及私處相片給他看.用激將的方法.他也傳私處的相片過來.連上廁所的衛生棉他也要看.彼此的對話.我已存檔.女兒說有次褲子還差點被脫掉.手機內有談到.要穿體育服才好脫.我可依據這些手機內容.教訓這位男生嗎?

 要先查明你女兒是不是也傳不雅照片給他看,如有,恐會被認定兩情相悅,在此情況下,因雙方都未滿16歲,地位平等,如提告會一併送辦。反之,如係對方使用強制力,即可提告

阿奕 102-07-12 20:31

對方要告我,會成立嗎?要如何說法才會勝訴呢??我真的無心的

意見:

你要棄標還敢給我極差評價?你還真不簡單.我明天先告你個妨害名譽,至于間接財損罪,不勞您費心,我已告過多位棄標買家,能不能告不是你說了算,是否起訴也不是你來說嘴.你就準備好相關資料準備開庭吧. (2013-05-04 23:52:15)

 

意見:

你匯款的企圖我不瞭解,為了避免後續爭議,我明天會把60元匯入你的郵局帳戶中,你若未經本人同意任意匯款給我,我會再告你強制罪. (2013-05-07 19:51:40)

 

回覆:

算了!!我以後不會再跟你買東西了..我認賠..很無言..你記住你自己說的話~以後你自己去外面買東西~或是上網買東西..你最好都不要給我退貨或反悔...你能對買家要求這麼嚴格.相反希望對自己也要求嚴格~你自己最好也做得到.... (2013-05-08 19:11:43)

 

意見:

我的事不勞你費心,你不再跟我買東西是我的福氣,聽到你這麼講,真是讓我跳起來歡呼了好久,謝謝你的高抬貴手. (2013-05-08 19:23:12)

 

回覆:

但我剛拿到東西車子裝不上去~我要退貨~或換您賣場的東西.... (2013-05-08 20:16:15)

 

意見:

匯款10000元給我,我明天請一天假,坐高鐵去台北幫你裝.如果照我賣場的兩種安裝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能裝入你的車上,10000元就當做我的來回車資(高鐵商務座位)及工錢.如果無法安裝,我退你10000元,再用540元把你手上的商品買回來.你說你改過排氣管你還記得吧,我相信你是改大而不是改小,因為你說有人講裝上去turbo的聲音會聽不到,既然如此,你說裝不上去真令人懷疑. (2013-05-08 20:50:32)

 

回覆:

就裝不上去阿..會傷到排氣管~我不退貨~但我要換商品... (2013-05-08 21:07:24)

 

回覆:

因為你也不會給買家退貨...那我換其他商品總可以吧 .... (2013-05-08 21:08:23)

 

意見:

匯款10000元給我,我明天請一天假,坐高鐵去台北幫你裝.如果照我賣場的兩種安裝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能裝入你的車上,10000元就當做我的來回車資(高鐵商務座位)及工錢.如果無法安裝,我退你10000元,再用540元把你手上的商品買回來. (2013-05-08 21:10:25)

 

回覆:

我說過了~這東西不適合我..不管能不能裝~能夠裝你會用你的方式裝..就跟買衣服一樣L尺寸對你而言可能看起來你覺得OK阿幹麻換.但消費者想換XL你卻跟消費者說.不用換我看你穿L就可以了.意思是一樣的.但我愛車人士..不想去破壞到尾飾管.所以這東西對我而言是不需要且不適合...我要退貨..沒關係~如果不讓我退~我換貨跟退貨都行..我沒有一定要退貨.我換貨總行吧... (2013-05-08 21:51:10)

 

意見:

匯款10000元給我,我明天請一天假,坐高鐵去台北幫你裝.如果照我賣場的兩種安裝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能裝入你的車上,10000元就當做我的來回車資(高鐵商務座位)及工錢.如果無法安裝,我退你10000元,再用540元把你手上的商品買回來.我會用不傷害到你高貴的排氣管的方式幫你裝上去. (2013-05-08 21:58:39)

 

回覆:

所以您言下之意..商品不給退貨或者換貨摟???只要回答我能不能換或者退就好..我就知道要怎麼處理了... (2013-05-08 22:04:29)

 

意見:

電話來講清楚,你知道我的手機號碼,評價扯來扯去沒有交集. (2013-05-08 22:29:35)

 

回覆:

我這樣還不夠清楚??其他都不要管~你只要回我可不可以換其他等值的東西就好..我沒要求退貨...可以的話~我把東西寄回去給你... (2013-05-08 22:44:30)

 

意見:

包裝拆了沒? (2013-05-08 22:47:02)

 

回覆:

包裝拆了.. (2013-05-08 22:49:46)

 

意見:

商品包裝已拆,無法退,無法換. (2013-05-08 22:51:34)

 

回覆:

所以之前就跟你說我不適用..才說沒法購買.後來拿到商品就試看看..就是因為拆了~因不適合~所以當初你這樣講我..如果我真的沒心購買..或者亂下標..我需要購買下來~然後免強裝看看用~結果根本不合適...是吧~我不需要拿石頭去砸自己的腳吧...540元!不是錢嗎...是真的無法安裝~且不適合~所以之前才跟你這樣說~你就硬要我買下來...我真的佛心來的....現在跟你說可否換~你說包裝拆了.無法換無法退~..真的有點鬼打牆.... (2013-05-08 23:06:57)

 

回覆:

真是個爛東西... (2013-06-09 18:13:08)(最近一筆)

以上是網路上對談內容

以下的文字內容是對方傳簡訊給我的

請您務必完成取件,若不取件導致退回,本人必以刑法之間接財損最提出刑事告訴2013-5-4 17:50沒關係,法院見面在聊‧2013-5-4 18:26收到傳票你就知道我能告你什麼?歡迎你來高雄開庭兼做筆錄,我今年告過幾位棄標買家,還沒收到傳票每個人的嘴巴都很硬一到法院後每個人的態度整個不一樣,你寄來的簡訊我全留著並會交給檢察官作為是否起訴之依據‧2013-5-4 誰讓你身心創麻煩你提告,你匯款本人拒收,那是你個人行為,提告是必定流程,懶的寫簡訊,你把藉口留著跟檢察官說吧‧7-11買東西都可以退貨?說的好,請你以後都跟7-11買東西即可,省得害你自己被告,我賣你一個東西賺你15元不取件直接坑掉我60元。廢話不多說,不取件就是法院見,你匯款我拒收‧

之後他就跑去我久未經營的賣場下標1元商品,此商品就已經明確寫已售出,他還下標,其他商品都有標原價,單獨他就只下標那1元的商品,他的行為讓我覺得很故意,會覺得故意是因為他跟我說,贊喔,送你兩個極差評價,將來有1元賣場我還會來下標,你多開幾個1元賣場吧,我還有8個露天帳號,可以多多跟你惠顧....哈哈哈哈哈~本意是因他的動機跟行為讓我真的不了解,並覺得他行為很奇怪,不懂他為何要這麼做,因此才很疑惑的對他提出此疑問句,你是白痴??還是腦殘????因我覺得她動機很故意,他的行為很奇怪,我才這樣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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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標前請先告知,會另外開賣場給您下標~謝謝%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他故意下標,然後他用另外一個帳號去下標,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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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不是錢嗎...是真的沒收到你的商品來源證明~不知道買後不喜歡可否退錢~所以之前才跟你這樣說~你就根本沒任何回應...我真的佛心來的....現在跟你說可否給商品來源證明~你什麼都不說.不理不采~..真的有點鬼打牆 (2013-06-09 12:05:31)

 

回覆:

不知道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已經跟你說已售出了...再者下標前請先告知~你有告知~我有回應你嗎??既然沒回應~你憑什麼下標??再者~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是誰~~怎樣~之前棄標評價被露天改回來~你不爽了??沒氣度也沒風度..本人也不是靠這個賺錢的啦~什麼年代了~幼稚....
已售出....勿下標~~~~~~~~~謝謝
%下標前請先告知,會另外開賣場給您下標~謝謝% (2013-06-09 18:01:43)

 

意見:

贊喔,送你兩個極差評價,將來有1元賣場我還會來下標,你多開幾個1元賣場吧,我還有8個露天帳號,可以多多跟你惠顧....哈哈哈哈哈~ (2013-06-09 18:07:48)

 

回覆:

你慢慢等!!!!!! (2013-06-09 18:12:31)

 

意見:

1元!不是錢嗎...是真的沒收到你的商品來源證明~不知道買後不喜歡可否退錢~所以之前才跟你這樣說~你就根本沒任何回應...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現在跟你說可否給商品來源證明~你什麼都不說.不理不采~..真的有點鬼打牆... (2013-06-09 18:14:33)

 

回覆:

你是白痴?還是腦殘???賣場已經跟你說已售出~~~~跟你買東西我才佛心來的勒~~你的東西真的是很爛...我都不知道資源回收到哪去了... (2013-06-09 18:17:07)

 

意見:

你跟我買什麼東西啊?我怎麼都不記得啊? (2013-06-09 18:21:07)

 

回覆:

TURBO 渦輪引擎排氣發音器 ~ 小商品大變聲 超酷 超炫商品
買這東西的人~應該都丟掉了....真的是誇大不實的廣告.. (2013-06-09 18:24:08)(最近一筆)

宇傑 102-07-09 23:12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從友人那拿到了友人前女友手機 之後想見面並再電話中說已2000台幣要求見面 被拒絕我也再(wechat)中向他道歉不該有此舉動也得到她的諒解 當天晚上她約我出門 也再情投意合下發生關係(都有詢問過女方也同意) 當時她告知我年紀是19歲 我也不疑有她 隔天他因為被警察盤查被捕 我被警察告知才知道她未滿16歲 因為她是XX之家逃出來(我並不知情) 穿著打扮也都像2X歲  

請問1 我一開始要用金錢約他見面會影響到此事嘛 因為之後並未有金錢交易 而且是她主動邀約我(警方那有我跟她wechat的交談資料)

問2 因為我是再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有問她年紀她明確說19之後又告知我真實年紀25 她也有向警方坦承 並且也很幫我說話 也不會提告我)

問3 那這樣我會被檢查官起訴嘛 聽說是公訴..似乎會.. 因為目前已經筆錄完 警方說我們說的幾乎依樣

問4 那筆錄完成之後..後面還會有信函寄送到我家嘛(因為我並未讓家人知情..也不想讓他們擔心)如果會大概多久時間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您已滿十八歲,所以本案非告訴乃論之罪,警方做完警詢筆錄之後,會將本案移送地檢署,之後您便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本罪處罰不輕,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宇傑您好,

一、按兒少法第30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倘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上列情形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第34條第1項)。又違反第30條規定者依同法第58條規定,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換言之,主管機關有通報之義務,您的情況應該之後會繼續收受傳票

 

二、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為重罪,請謹慎為之,避免留下刑事案底。

 

三、宇傑您於警詢筆錄時,沒有請律師實屬可惜。因為喪失先與律師諮詢,模擬筆錄的機會;其次在警詢時,沒有律師陪同保障您的權益,也沒有檢查筆錄所撰是否與您所述相符,失去防禦您最佳權益的機會。

 

四、為了避免法院文書寄送到家中,在知悉偵查案號之後,可以委託律師為選任辯護人陳報檢察署,避免家人擔心。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宇傑 102-07-07 15:17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從友人那拿到了友人前女友手機 之後想見面並再電話中說已2000台幣要求見面 被拒絕我也再(wechat)中向他道歉不該有此舉動也得到她的諒解 當天晚上她約我出門 也再情投意合下發生關係(都有詢問過女方也同意) 當時她告知我年紀是19歲 我也不疑有她 隔天他因為被警察盤查被捕 我被警察告知才知道她未滿16歲 因為她是XX之家逃出來(我並不知情) 穿著打扮也都像2X歲  

請問1 我一開始要用金錢約他見面會影響到此事嘛 因為之後並未有金錢交易 而且是她主動邀約我(警方那有我跟她wechat的交談資料)

問2 因為我是再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有問她年紀她明確說19之後又告知我真實年紀25 她也有向警方坦承 並且也很幫我說話 也不會提告我)

問3 那這樣我會被檢查官起訴嘛 聽說是公訴..似乎會.. 因為目前已經筆錄完 警方說我們說的幾乎依樣

問4 那筆錄完成之後..後面還會有信函寄送到我家嘛(因為我並未讓家人知情..也不想讓他們擔心)如果會大概多久時間呢.. 

儒仔 102-07-07 00:27

前陣子有幾天都下非常大的雨

可以說是暴雨了吧

我的租屋處天花板第一次有漏水的情況

事後發現包包都被滴到裡面有水

手機也在裡面

所以手機就泡水壞了

請問這樣可以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

雖然說爆雨是天災

可是一般來說正常房子除非遇到大颱風否則不會漏水吧....

請救救我:(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16

 可以跟房東求償,不過你把包包放在那個地方,可能有與有過失的問題

儒仔 102-07-07 13:51

可是包包是放在屋內呀==

並不是放在室外

是去個廁所克廳 回來就...

1517835288 102-07-05 15:22
我過去幾年在新加坡開公司做工程(A 公司),休息回台灣的時候,和兩個朋友在聊天時,他們也有興趣投資。所以,我便將我公司裡的二手機器賣給他們 ( ?价是 新? 200,000)。但是,前題是他們有親自過去新加坡看看,再做出最後的確定。 而且,他們也在新加坡用美國的護照開了一個空殼公司。因為是朋友的關係,我同意讓我公司的人員暫時幫忙他們,以基本薪資計算。可是他們一直不想再拿錢出來。 他們的公司叫 (B公司 ) 在期間,因為他們新開的公司為了可以接大工程,需要資金,便和中國信託接洽。他們也願意用1/3 的股份,希望我的幫助。可是,當銀行提出動產做保證的時候,他們竟然要我拿出我媽媽名下的屋子,而他們的不要拿出來。我當時就確認不可以和他們合作了; 而且,其中的一人還私下調查了我媽媽名下和我太太名下的動產。還帶我去和私人基金接洽,都是要求我用我媽媽的動產作抵押,來借錢給 keystone 做?金。 後來,我在新加坡的公司也因為上包商不付我們工程款;而使我的公司經營不下去,而被新加坡政府給關閉了。在2012, 我也就離開了新加坡。 那兩位朋友的公司,也因為我的公司無法再提供人員的幫忙,而無法經營,關閉。 現在,他們將所有的錯都歸咎于他們的投資是因為我人在新加坡,而且,我當初沒有進到責任告知我自己的公司有困難,而轉賣機器給他們。造成他們的財務損失;所以,要告我詐欺。 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MINT 102-07-04 23:18

20130630

上午 10:40~50分

我在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上騎車(直行路段)

不知道速限多少,隱約騎車時速為七十.

路段是和平街上往興南路行駛.

當時我騎在道路右側(靠近人行道)

突然一台CUXI為了超他前面的機車 ,

往他右方騎.

我看見他車身及尾部幾乎貼在我機車左前方,

之後摔車我沒記住他車牌 , 

我爬騎來的時候 , 目擊民眾說 對方已經騎車離開 (即肇事逃逸)

當下我以為傷勢沒有很嚴重 ,

沒有報警及叫救護車.

返家後請友人載我去醫院檢查 ,

醫生表示 , 四肢多處擦傷 , 左手骨折 , 手術可開可不開 ,

下巴撕裂傷須縫針 (共八針)

就醫後 , 與友人前往車禍地點附近之派出所作事後報案 ,

已告知交通大隊警員當時情形及行車速度七十 .

20130701

轉往親戚之醫院骨科檢查左手 , 

醫生表示 , 左手骨基層閉鎖性骨折 , 須馬上住院與隔日須做手術 .

晚間 21:14 警察來電通知表示找到肇事者 , 

並提供肇事者姓名及手機號碼 .

但對方在我住院期間並未來電慰問或表達關心 .

20130704 下午出院

 

我想請問 , 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 車子損傷及住院間其所有醫療費用&無法上班之薪資補償嗎 ?

3~6個月內 我無法上班 .

陳小跌 102-07-04 15:50

各位律師好,

我表妹在3/28被朋友說服加入了鴻森,

但是對方應該是故意拖延超過14天,

一直不給我表妹商品(手機),

我表妹今天約對方,

本來的目的是要請對方幫他解約,

但是對方就跟他說他要自己跟電信業者解約,

同時今天7/4才拿到商品(手機),

而且對方把商品拆開了,

我想要請問這樣適用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規定,參加人於法定解約權期間(自訂約日起14日內)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30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90%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這個法條嗎??

麻煩了,謝謝

稻草人 102-07-03 15:32

我與妻子結婚四年多, 因妻子對我不信任, 我無外遇無曖昧對象, 我妻子個性就是如此, 控制慾超強, 事無鉅細, 從工作到交友到手機簡訊內容以及所有網路帳號密碼郵件, 還曾經對我使用手機軟體定位, 還有對我母親及姊姊不敬, 並無當面頂撞, 都是私下跟我爭吵, 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吵, 因此我們婚姻過程中都是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 她嫌我我嫌她, 後來在去年12月, 在一次的爭吵中我忍不住出手了, 她有驗傷單及備案, 當天她就帶著小孩子回娘家住, 事隔5個月後她告我傷害, 目前已經出過一次檢察官偵查庭, 還未結案, 我想知道的有如下幾個問題…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以上煩人問題還煩請撥冗答覆

稻草人您好

 看來妻子對您的不信任等事情,似乎讓您對婚姻不抱希望,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如果只憑您說述的事實,主動提離婚訴訟似乎有些困難。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如果您認為條件比對方好,那當然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

你們還是夫妻關係,法律要介入這個問題恐怕有困難。

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離婚後探視的問題,如果您們無法協議,將來會由法院裁決。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如果您們的婚姻無法透過溝通來解決,那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嘗試處理。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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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102-07-04 11:37

那麼再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傷害在先, 若是對方訴請離婚並要求繕養費, 請幫忙評估對方成功的機率大嗎??還請律師指教。謝謝!!

對方無工作, 但是是對方工作能力差, 每次都被開除... 家中所有開銷都是由我負擔 對方會爭取監護權 好手好腳 我也沒多餘存款, 月薪約40K(未扣除之後要給的撫養費<--先假設要給的情況)

 

 

 

阿哲 102-07-02 14:18

各位律師你們好,小弟我有問題想問

我是被害人,手機和包包被小偷偷走,檢察官說小偷通緝中、還未抓到,但是小偷把我的手機賣給通訊行老闆,而通訊行老闆被警察抓到。 開偵查庭時檢察官問我是否對通訊行老闆要求賠償

但目前賠償金額攤不攏,所以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我想問的是倘若我向通訊行老闆求償的話,日後抓到小偷我是否不得再向小偷求償呢?

另外求償金額不曉得該要求多少、原物返還會很過分嗎?因為在庭上通訊行老闆未提到我手機下落

謝謝

調解程序中被害人請求賠償金額並無一定準則也沒有嚴格的證據法則必須遵守,原則上按照您自己覺得所受到的損失作為基準來請求,或者以該數額酌增、酌減均無不可,重點還是得要雙方最後能夠達成協議之結果,否則最終還是會調解不成立的。

阿哲 102-07-02 15:10

感謝律師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小弟的問題

但小弟還有一點不解,就是倘若我向通訊行老闆求償的話,日後抓到小偷我是否不得再向小偷求償呢?

102-07-02 12:25

律師 您好

去年11月有一位自稱手機經銷商來跟我對談之後 我前前後後跟他定了15隻手機也付了訂金4萬他說要過一段時間才能拿到他也有說出正確的時間

 但是我等了3個多月後沒拿到手機要求他退款 他說台北公司退款手續要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過去了我還是沒拿到錢 我在去找他談退款他只簽一張證明給我之後他就以要開店為理由或資金週轉困難來拒絕環錢,到6月底他才環我5千 請問我該這麼辦 目前有電話 地址也有對談紀錄

 對方應該屬於給付遲延  你可以依法催告對方給付後  解除契約 向對方請求返還金錢賠償損失

丁小雨 102-07-01 12:02

就是我 = 甲 我哥哥 = 乙 另一名好友 = 丙

當天在打鬧的情況下 將乙的入浴照有露出第三點的照片拍攝下來 結果後來丙回去後 因為他的手機被另一名好友搶走 而將那張照片轉存在 那名好友手機裡面 而那名朋友也將該照片PO上噗浪上面讓眾人公開審閱 這有觸犯到妨害祕密(或洩露秘密)以及散佈猥褻物品罪嗎 我有將該則訊息照起來 也確定他有將該入浴照PO上網路 請問這樣照相下來的訊息 是否能當證據呢? 感謝

回覆 丁小雨 的發言內容:
小雨您好:
依照您所述的事實來看,該朋友丙的行為恐涉犯兩罪,其一為:竊錄罪,其二為:散布猥褻物品罪。
建議您將網上遭散佈的資料畫面存證,以備日後提出刑事告訴。 
特別注意:竊錄罪部分,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原則上自"知悉"犯罪時起算)。
丁小雨 102-07-02 17:00
回覆 魏千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丁小雨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不好意思  可能是我沒解釋清楚  放出照片的是丙的朋友也就是丁  跟據律師的說法應該是可以靠其散佈猥褻物品罪    那是否有關洩漏秘密  或者是妨害秘密罪呢  感謝律師的回答

阿正 102-06-28 13:58

一開始我是在網路購物買情趣用品
我是宅配到超商取貨的 當我取貨之後
過了一兩天 一名自稱是網路購物網站的客服人員打電話給我
說由於他們的操作疏忽導致我的付款變成要分期12次繳費
避免我的戶頭被扣款,要幫我取消這個流程
他就問我有沒有金融卡,我回答他我只有郵局的
他就說要幫我聯絡郵局的人員幫我操作解除這個流程
之後掛斷電話,過了十分鐘左右又有一名自稱郵局的人員打電話給我
也是說要幫我取消分期12次繳費的這個流程
之後他叫我把金融卡裡面的錢都先領出來在把密碼改成123456
方便它們作業
可是裡面還有幾十塊
我就一直說沒差,他蠻堅持我要領光的
(我現在想想他一直堅持要把我裡面的錢領光是不是要讓我像是要賣給他們戶頭?)
後來我好像說我要忙他就說隔天晚上在與我聯絡
到了隔天晚上那個自稱郵局人員又打電話給我說
我現在方不方便把金融卡寄給他們
他們還指定要全家便利商店的宅配通
說他們跟他們有合作,態度也比較好...之類
之後我到了全家便利商店他再度打電話給我
他就說要用小本子或者甚麼東西將金融卡包起來
再寄送過去給他,他就告訴我地址,姓名,電話
之後我就寄給她了
隔了兩天,這兩天中有一直問我有沒有確定寄出去
還叫我去全家便利商店詢問,與貨品追蹤號碼
之後她收到之後,晚上又打電話給我
說我的金融卡這樣還是沒有辦法取消
需要一張裡面存有一萬元現金的金融卡當擔保人
一直叫我去借 ... 不然沒辦法取消分期12次繳費的流程
最後我就打電話給購物網站的客服人員詢問
客服人員跟我說根本沒這回事,說我被騙了!
我才驚覺有異趕快線上165報案
後來有165的專員打給我說叫我先把郵局的金融卡先停止服務
我打電話去郵局之後,郵局的客服務人員說我的帳號已經變成警示帳戶
沒辦法停用,後來165的專員又打給我
叫我趕快去警察局備案,去警察局之後就開始詢問我事情經過
因為被列成警示帳戶了所以被當成嫌疑人函送

以上是大約3/24開始3/30去報案 
因為也沒有危機意識,想說我也真的就是被騙的應該不會怎樣
所以也沒有蒐集證據,到了前兩天6/26去偵查庭
(我講一下重點)
當時都不太懂法律,也很緊張。
檢察官問我說我既然是貨到付款
甚麼郵局帳號甚麼的資料都沒有讓購物網站知道
為何對方(詐騙)會叫我把金融卡寄給他?
我回答當時我沒有想那麼多因為我是買情趣用品
不想讓人知道。
檢察官又問我是否知道把金融卡寄給別人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詐騙工具?
我回答知道。
再來又問我.....(有點忘記)是否認罪 ?
我想了一下感覺好像不太對阿
我回答不認罪。
檢察官問我那為何剛剛問你是否知道這樣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詐騙工具,
你回答知道,為什麼現在卻又不認罪?
我回答因為我當時沒想這麼多,因為我買情趣用品不想讓人知道。
接著也是問我同樣問題。
最後檢察官就說好,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叫我回去準備購物網站的購買資料再寄去給地方法院。
(我回答知道寄金融卡會犯罪,會造成甚麼情況呢?)之後在回家路上我發現我手機裡面有一段與詐騙集團對話的錄音
不知道這個是否能成為證據?後來我與家人才積極的去蒐集證據
本來要去超商調監視器的錄影紀錄
但是因為時間實在是過了太久,紀錄被刷掉了
又跟超商要當時我寄金融卡對方簽收的單子
他們說沒辦法幫我拿到這份紀錄,這部份是要跟宅配通拿嗎?再來我又找到當初寄送的地址,今天可能要去那個地址問看看有沒有監視器的錄影紀錄。
再來我想去調受話記錄,不知道這部分是否能成為證據
還有甚麼辦法能夠成為對我有利的證據嗎?
我是真的被騙,21歲剛出社會就被騙 ...
希望律師大人能提供我有利的建議,非常感謝!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回答那句話代表 你可能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雖然沒有直接故意 3.還是要證明自己也是受害人 這個案件才可能沒事 4.如果承認犯罪 可能要可慮是否跟被害人和解

阿正 102-06-29 19:4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回答那句話代表 你可能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雖然沒有直接故意 ... (恕刪)

感謝張律師的回答 ^^

那我大概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才對我比較有利呢 ?

你說的第二點我有點不太瞭解意思

我可能有幫助詐欺 未必故意雖,然沒有直接故意

不是太懂這句話的意思

如果承認犯罪 可能要可慮是否跟被害人和解

我沒有犯罪,但我承認犯罪會怎麼樣?

會有案底嗎?和解是賠錢嗎?

佳諭 102-06-26 18:22

男友被騙了,他上班辭職的同事跟他說,他辭職後在跑業務,說一個月已經賺了好幾萬塊,劈哩啪啦講一堆,後來就問男友要不要加入,要他先付1萬塊買東西的錢,給了之後東西也沒有拿來,還要了身分證影本跟郵局帳簿影本,是候我們發現不對勁(那個人一直騙),所以不再給他錢,不然他還想在要滿3萬塊,其中還一直說要借錢周轉,跟男友家人討論過後,要男友跟那個騙子說他不賣了,叫他要把錢還來,那個人就說等X號領薪水再給他,時間到了說要延後兩天,兩天到了聯絡他過了很久才回應,說晚上會打電話約男友,到了下午電話變成空號.... faceook 和 line 不是關閉使用者就是不明,請問只知道他的名字而已,我該怎麼告他,跟寄存證信函呢....?昨天有去警察局問過了,警察說要告他可以再打電話去詢問,但男友很愛拖時間....他給一萬塊的時候我問他有沒有人看到他說沒有(快氣炸了)....覺得證據有點難找,他的手機也剛好壞掉line的記錄也有些不見.......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3

 對方應該是故意詐欺,不過你男友是交付現金,有點難舉證

啊轟轟 102-06-26 16:21

我騎在路上時速大概5.60因為手機突然響起,

所以想說停出去外面接手機,正要出去時就發生了車禍

當時我無照駕駛,但領有汽車駕照

出完車禍,撞上我的叔叔問我有否駕照

我說我沒有,之後他叫我離開,並叫我朋友留著報警。

當時我傻傻的離開,過沒多久才想到,這樣不是肇事逃逸

並趕緊回來,之後做完筆錄,對方當時送醫費用我們有出。

過幾天後要和解,他打電話說他機車修理費用5000元,

還有1000元。(我不懂這一千元的意思)

 

我沒有受傷,但是對方有小擦傷,救護車人員當時趕到也只有說他是小擦傷。。。

機車也沒修理,保險皆不理賠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7

 你只是沒有攜帶駕照而已,不是無照駕駛,

因為你已經觸犯肇事逃逸,建議儘速和解掉,不然鬧大對你不見得有利

牛奶 102-06-24 18:52

我跟網路的賣家訂購東西  結果 我錢給他了 他跟我說要去寄 也給我了寄貨編號!

結果貨到了 我拆開 發現卻不是我要的東西!!! 我很氣 我就問他說 怎麼是這個

他說 她老公 寄錯 原本是相機  結果拿手機寄給我! 結果他寄的也不是手機

是一個價值五元的肥皂!!!!  之後 我跟他聯絡 都連絡不上! 發訊息 給他 也都沒回! 

 

請問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06

 對方很明顯是詐騙,建議提告詐欺

多啦 102-06-24 11:24

 我97年5月結婚的,有宴客,但男方一直不跟我去登記,小孩在98年5月出生,小孩出生後他也沒要去辦戶口, 後來因為父母親發現為何結婚一年了還沒辦登記,因他告訴我父母是因為在外欠錢,所以不敢跟我去登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辦戶口,小孩姓我的姓,他也沒什麼意見,到現在小孩4歲了,小孩的父親欄還是空白的,他也沒要求要認養或者什麼的,但是二年前我們在調解離婚關係時監謢權是給我,男方有探視權,他有權在週六到週日到他家過夜,但這二年來,男方一直不在時間內把小孩送回,每每時間到手機就關機連絡不上.等送回來時已經是1.5小時或者2-3小時後的事了,(當初的時間是依男方的要求訂的)這中間我心七上八上的,多次口頭上要求請準時把小孩送回,他回我說你去告我呀,反正我名下也沒有財產,妳能拿我怎麼辦?而且他在小孩面前對我大吼大叫,我想問的是我可以暫停他的探視權嗎?而如果我暫停他的探視權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刑責?另外暫停後因之前協議二方如不遵守交付或者探視時間,必需賠償對方一百萬元,是否我就必需要賠償男方一百萬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法院聲請法院定會面交往時間方式 比較有個依據讓雙方遵守

多啦 102-06-25 04: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 ... (恕刪)

 你好: 1.之前有寄存證信給他要他遵守協議的時間,如違反會暫停探視,2.之前的協議是在法院協議的3.寄了存證信,對方還是不理,不改善.4.寄了存證信有用嗎?我可以再寄一次暫停探視權的存證信嗎?等他來告我? 5. 我有什麼法律責任

綠豆 102-06-22 12:10

熱心的律師您好:

日前在網路上賣場購買一隻手機,賣場標示原廠,拿到後使用發現機身內有別人的照片竟然還有A片,充飽電後在完全沒有使用的狀況下一個晚上就沒電了,以為是電池問題,甚至自費去直營商店購買原廠電池,問題依然無解。給賣家負評希望他提出解決方案完全被漠視,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請他換貨(下標後到使用發生問題,因個人因素已經超過七天),謝謝各位的熱心解答!!!

老迪哥 102-06-21 00:59

請問身分遭冒用去申辦手機門號

並該門市還讓他通過審核

而本人並未到過該門市

請問該公司違反何種法規?

該負起何種法律責任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21 06:31

 

冒名申辦者,必定有刑事責任,至於公司是否有法律責任,依台端所述情節,尚難認定。如欲進一步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Olive 102-06-20 18:56
律師您好: 我家在傳統公寓2樓,近日與樓下1樓新來的店家因招牌問題發生爭執,向市政府1999申訴,市府人員來視察勸導後,對方按我家門鈴欲和我們談,當時只剩媽媽一個老人家在家,正在染頭髮,便回答對方說現在不方便,對方卻對著對講機罵她「臭俗仔!」母親掛掉對講機不予理會,對方直接在樓下一樓馬路旁對著我們家繼續大聲謾罵,還慢了三字經等等更髒的話。 媽媽因年紀大不會用手機錄音,當下便報警,但警察來時已經罵完了,請問若無錄音證據是否還有其它方式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名譽嗎?謝謝您的回覆!
沒有證據是將來可否證明犯罪的問題 並不妨礙提出相關的告訴

可以找看看有沒有證人

以上供參。

pon麻 102-06-18 03:41

今年四月間,經由友人介紹網路上有一名代購業者(以下稱S女)可代購便宜且有保固的3c商品,我初跟對方訂了三組(以市價之5折購入),承諾兩週到貨~商品如期收到,且跟原廠公司確認過序號無誤,後來我把這個消息告知好友(以下稱J男),對方認為可以買來後轉手賺一筆錢~於是託我跟S女下單,金額共9萬5000元,先匯款給我,並且由我匯款給S女,第一批手機尚未拿到,J男表示他又有一筆閒錢可運用,於是又請我幫他下單,此次共9萬元,隔了一個月,預計第一批手機到貨的日期已經到了,S女卻一直有理由推託不出貨,說要退款又完全沒了連絡,最後報警了才發現S女本身有詐欺前科,且利用便宜3C商品詐騙,受害者遍佈全台各地(報案時警察告訴我的),目前此案尚未開庭,連人有沒有抓到都不曉得,但J男請我下單的部分共18萬5千元,要求我還錢,但確實這兩筆金額我都全數轉給S女,根本就沒錢還。


請問:
1.我是不是一定要還這筆錢?
2.如果一定要還,我無法償還的情況下是不是會被告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18 06:13

 

關於台端問題說明如下:

1.這筆錢需償還,因J男是交給你。2.建議找J男協調償還方式,至於會不會告你,就決定於J男的想法。需進一步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慧慧 102-06-16 23:56

今晚姐帶我去他辦的手機店看手機,走出時小犬不慎踢到放在門口騎樓上的在一個相機三角架,架上面的廣告板應聲倒下,店員衝出來說我:不好了,這板子3千多元,請我們賠償,

請問我該怎麼做?

警察: 送調解委員會,我該怎麼做

拜託律師可以幫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沒有刑事責任而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但賠償金額的部分,可以請對方提出單據,以避免對方漫天喊價,屆時到調解委員會時,可再請對方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詹閔任 102-06-16 14:44

各位法律專家你們好!
我在臉書的二手拍賣社團, 以3500售出一支有問題的手機(記憶卡會讀不到,但我有事先告知), 買家買了之後, 跟我說手機有一堆問題等等(其中一項是 講電話講到一半會斷 其他人也打不進來), 但因為這手機之前是我在使用, 我清楚知道並沒有這個問題  但我擔心他說的是真的 就先讓他退貨了 但我跟他約好 若他說的不屬實 他得以4500買回去 , 現在我收到退還的手機了, 經過檢查 完全沒有他所描述的任何一項問題買方又堅持說他在使用時有問題, 可是現在在我手上就沒問題, 我能基於哪些法律要求撤銷退貨呢?  若我打民事訴訟會更好嗎?

謝謝你們回答我的問題!! 感激不盡!!

小郭 102-06-15 20:43
我在網路上看到徵才,他的應徵方式是用即時通,應徵時他說公司要你提供帳戶及提款卡作為公司內部調查使用一個月試用期後會還我,我就寄了,他也不是給公司地址,他是叫我寄到快遞公司他們會自取,我寄了之後他們說沒問題的話公司會寄手機給我,用公司寄的手機聯絡,過2天後還是沒寄來我一直用即時通敲他也都沒有回應,我就打電話銀行問我的賬戶,他說我的賬戶已被列為警示戶,我問他甚麼意思,他說就是妳的賬戶有問題,我聽到就趕快去警察局報案,到警察局後他說我的賬戶的確是這樣,害來就從別的抽屜找到我被列為詐騙嫌疑人的資料,已經有3個被害人了!我有留下我應徵的奇集集網站跟即時通對話內容,請問我這樣會被起訴嗎?還需要做什麼呢?

先把應徵網頁保存起來
然後列印下來,去找律師幫忙

通常這種案件,都會到檢察官那裡偵辦

由於你已經交給詐騙集團帳戶及提款卡

如果沒有辦法證明自己不是詐騙集團

則很有可能被起訴定罪

miss reply 102-06-15 01:11

分手對方辱罵之後威脅要回對方贈送的手機

不還有刑責嗎?

對方威脅我不還要告我侵占

侵占可否成立?

我可以告對方威脅恐嚇?

感謝律師

贈與所交付的手機
所有權就是你的
你可以不用還他
他如果告你,你可以請律師幫你

事後還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miss reply 102-06-13 23:26

請教律師

自己在用的手機送人之後假如拿回來,發現原本裡面的照片被刪除掉,可否告對方?

freetolfy 102-06-13 23:09

想請問律師

自己曾經使用過的手機手機有舊照片和舊聯絡人,送了別人使用之後,對方用自己的sim卡,

在要不回來的情況下,可否告他人侵占或是強盜?

同上,生活用品類的東西,可否告侵占?

對於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基於易持有為所有之意圖,進而改變其所有權之行為,才是侵占罪所規範之侵占行為,另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強盜罪,係指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而其中所稱之強暴者,又須有直接或間接對於人之身體 施以暴力,亦生壓制抗拒,或使相對人有不能抗拒之狀態者稱之。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各項物品既然是您所贈與而交付與對方,則因為各該物品之占有並非基於侵占行為或者強暴之手段而取得,依法當然不會構成侵占罪或者強盜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huchu 102-06-13 22:15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4月初我就跟會計小姐提說離職了會計還當初跟我說 什麼如果我要離職 我要做到4月底然後我的3.4月薪水一起5月10日領因此我為了配合公司人手不足 所以我答應了結果4/25我告知老闆 我做到4/30離職老闆居然裝傻 說不知道我要離職???而且還給我說什麼按照公司離職的程序阿 我沒有造程序走說什麼提出離職 要先簽離職單 然後給老闆娘審核通過 才可以後一個月離職???然後說什麼 當初會計告知我的薪水發心日 要變成3月先發半薪給我後3月半新+4月薪水 5/10一起領 則我要做到5月底而5月底居然要我7月才能領= =所以我在4/26就寄出不是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 內文如下:
敬啟者:本人於101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於xxx公司擔任xx一職,約定工作內容為xxx,薪資21000元,於101年4月25日因公司不履行支付薪資離職,但貴公司積欠3月薪資與4月薪資。若蒙貴公司同意,請於收信5月10日前依原約定匯入本人台新銀行之帳戶,不然只好請勞工局主持公道。

並且4/25當天就離開公司了,並且當天我也用手機簡訊跟email告知老闆娘
離職的事情跟交接事宜,之後 4/29公司收到我寄出的雙掛號信件後,
在4/29月初匯入3月之薪資,但是在5/10照理該付我4月薪水的時間,
並沒有付給我4月薪資,結果我在5/21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我無故曠職達三日,說罰款我五千元,並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跟當日薪資
並且說收到存證函3日內支付賠償金。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有違反公司反控告我的事情嗎?? 
還有這情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而且當時我進入這公司簽署的合約公司並沒有給我副本,
而只有一份合約而已這樣的合約是否屬於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訂呢??
因為不是通常都是要一氏兩份呢?可是公司卻只有要我們簽署一份合約而已目前我是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了,
那請問我還要先理會公司說的3日內到案說明嘛?
如果沒有作動作到案或是聯繫公司,那麼我是否會被公司提告呢??
因為這件事情前天剛發生的 所以有點急 不知道律師可以告知我該怎麼辦呢><"


您好!目前已經調解了 但是公司依舊不肯付我薪水
因此調解委員告訴我後續可以做的處理方式是
法院控告公司欠我薪水+去勞工局提出公司違法的地方
因為事情很緊急 所以調解不成功後 6/11就馬上提出簡易法庭提告
已經完成資料送件了 等通知開庭了~
公司當初再調解的時候 還很理直氣壯的堅持不給我薪水
並且說 如果我去法院提告 公司可以說因為覺得有損失 所以要求薪水抵銷
所以堅持調解的時候 當下不給我薪水!!
可是公司卻在6/13馬上就轉薪水給我
因為我未做滿一個月份頂多4/1-4/25而已
公司是周休 那麼我的薪水 是否是以25天作計算呢?
還是說扣除六、日的部分 頂多才19天呢??
還有請問公司已經給我薪水了 那麼關於撤消告訴的部分 需要花費什麼錢嘛??
還有想請問 因為公司當初想用合約控告我
調解的時候 調解人 看完合約
就說合約的部分 已經多項違反勞基法的部分了
那麼請問這樣 合約的部分 公司偷偷轉帳欠我的薪水
那麼公司還可以用這合約提告我嘛??
因為怕公司想用其他方法對付我 
所以想先大概知道 自己該怎麼堤防呢??

您好:依你所述內容簡覆如后:
一、如您的工作內容為周休二日制,則假日薪資公司即應發給,不得扣除。
二、撤回民事訴訟部分,如已繳納裁判費,僅可退回2/3。
三、公司是否可另以合約向您提告(民事刑事),此須待您備妥資料,經律師審閱後始得確認,無法單憑您所述內容予以回覆。
四、以上,如有其他問題,請在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

chuchu 102-06-14 22:24
回覆 魏千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依你所述內容簡覆如后:
一、如您的工作內容為周休二日制,則假日薪資公司即應發給 ... (恕刪)

您好,律師

感謝律師的告知~有幾點想再請教@@

1.關於合約的部分,是否可以email提供給律師稍作查閱看看,這份合約是否隸屬有效或是無效的部分呢?

2.因為公司提撥的薪水(才賄款給我10600多元),並不足我所做的天數部分4/1-4/25,其中請了一天假,還有一天是請半天的假,那麼約上班天數應該是25-1.5=23.5天,對吧?

3.這樣的話,我薪水大概要怎麼作計算呢?

4.法院如不撤告的部分的話,那是否可以主張我周休假日的薪水呢??

麻煩律師告知,謝謝!!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不太清楚自己該怎麼作><" 

 

pelin 102-06-13 18:09

我是在網路經營一間小的網拍店,賣手機殼的,去年2月不小心違反了拉拉熊的商標檢察官判不起訴但緩行一年,緩行時間為今天的2月到明年的2月,去年同時我就已經把所有可能違反商標法的商品(保智大隊沒有沒收的部分)也同時下架了,並且把那些商品(約70個套子)存放在倉庫,今天3月初因配合的平台系統維修出錯,把已經下架的部分商品又自動上架了,很巧的是我剛好又與家人出去旅遊2天,不在公司,店裡新來的工讀生不知情,看到客人下單,就把商品又寄出去了,我回來後,發現已下架的商品怎麼還在頁面上,又督促他們下架,但巧的是因為這樣,保智大隊6月1日又來了,這次來搜的就是我不在,工讀生寄出的那件不知名的手機殼背面印有「cath kidston」字樣的殼子,這個牌子去年7月開庭完我早已下架的商品,而且那時這個牌子仍未申請通過,這牌子是去年9月分才剛通過的商標,而且保智大隊來搜,搜不到這個牌子的手機殼,反而是看到堆放在倉庫的那一箱放在死角且已長滿灰塵的拉拉熊手機套又硬是拿走了,當下我有跟他們說明,這些手機套從上次搜刮走後,我就沒有賣了,而且放在那邊也長灰塵了,為什麼還要搬走,我明明就沒有賣,他們也沒有證據我有賣啊....我覺得我好冤枉啊,我現在每天都失眠吃不下飯,好怕接電話,聽到有人按電鈴,心都揪在一起,壓力好大,大到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我還在緩行,我好怕被關,想尋問有經驗的律師們,若是在緩行期,又再次違反商標法,最重會怎麼判,最重罰多少罰金??

商標法第95條以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是第97條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你找專業律師幫你證明沒有犯罪故意

風雨 102-06-13 14:28

我玩手機網路遊戲 幻想精靈 被一個高等公會的會長罵

指名道姓的罵 垃圾 廢物 有種告我 等等字眼

過程中我叫他不要再罵了 從頭到尾我無任何不雅言語或回罵還是挑釁等等

我很理性地講...但他卻不斷罵 請問我能怎麼處理? 有拍照 該去哪裡申訴? 有沒有能幫我 真的很氣想討回一個公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其他第三人是否可以看的到對方所發表辱罵字眼之言論內容?如果其他第三人也可以看的到該等內容,則對方涉及公然侮辱罪,建議您應將對方的言論內容拍照存證,並攜帶該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喵君 102-06-10 14:57

律師你好:

我先說明一下情況:

        A方為未成年人. 在8591中, 善意購得B方之帳號與雅虎信箱.
        A方有付價金(出自他的零用錢), B方則把帳密皆交給A方.
        不久, A方發覺B方又擅自取回其帳號, 並且還更改密碼, 使他無法使用.
        同時間, 其他人也被B方騙取財物.
        A方為了防止有其他人再被B方被騙, 在巴哈姆特公佈與B方交易的信件.
        內容有B方的個資, 諸如: 真實姓名, 聯絡方式.
        其後, B方發覺其資料被公開, 怒而要以個資法41條去控告A方.
        B方稱他的帳號已被盜, 說和A方交易的是盜帳者不是B方, A方有收取贓物之嫌.
        B方另外還有出示報案三聯單, 引用的是妨害秘密.

        目前A方已將個資部份全刪除, 而B方自己有公佈其姓名與聯絡方式.
        A方有提出證據: A方交易時, 有用B方所留的8591的手機過話過.
        一般而言, 盜帳者會使用另外的8591帳號交易, 不可能會得知B方的8591帳號.
        即不可能發生這種盜帳者還用B的8591帳號, 去賣B的帳號.

        甚至還能用8591所提供的手機號碼跟A方聯絡.
        所以A方懷疑B方根本是先賣後盜回帳號.
        結果B方也稱有那隻電話無誤, 但是是"親友"電話.
        A方因此懷疑B方根本是自導自演.
        盜帳者總不可能連手機一起盜吧.
        我想問的是:
        1.A方這樣散撥B方的個資, 情節會嚴重到要關個5年嗎??
          而B方還要求A方賠償他上百萬的損失.
          這有可能成立嗎?
        2.A方應該可以引用民法801 948 主張善意取得B方的帳號所有權.
          而再加上949 950, B方必需付出A方當初付出的對價, 才能取回其帳號所有權.
          但B方沒有付錢, 現在還一直使用所有權屬於A方的B帳號.
          這樣會不會構成侵占他人財物? 可以引用侵占罪嗎(刑法335)?
          這條好像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 親屬間似乎才是告訴乃論)
          而公訴罪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3.A方懷疑B方是先賣後盜的嬚犯, 我好奇差別在那裡.
          若B方真如他所言, 是先被盜, 再自己取回, 這有適用侵占罪, 還是用其他罪?
          若B方是先賣後盜, 是適用侵占罪, 或其他罪.
          而這舉證責任是A方要舉證, 或B方舉證?
        4.我想問一下, A方若是能用侵占罪或他罪名提告B方, 可以另外併求民事賠償嗎?

天使心 102-06-10 09:30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住苗栗、因為缺錢所以看了網路上的借錢網,於是打了好幾間都沒借成功、心想要放棄了,結果就有一間回電話說跟我核對一下資料後在看看公司可以放款嗎,核對完後、差不多20分鐘他就回電了、跟我說公司願意放款、利息是借一萬元一個月一千元,問我可以接受嗎?那時心想怎麼那麼價宜,馬上就答應說要借了、不過他要我準備一下雙證件影本、另外要準備一個提款卡和密碼,裡面不要有錢這樣才不會有誤會,我說:為什麼要提款卡和密碼呢?他回:因為到時公司會計小姐跟公司核對完資料後,放款時會把錢存進我的戶頭裡而存款需要密碼、這時我感覺很怪、可是為了急用錢又想戶頭沒錢就答應了,我說要怎麼給你呢?他回:你用隨便一個信封把資料和提款卡放進去,到苗栗交流道那邊有一個空軍一號寄高雄八德站寄包裹的、署名:顏先生收,到時要跟我說司機的電話和到站時間,寄完後差不多下午1點左右、想說寄到高雄也要3到4個小時,因為晚上我要上班所以就先回家睡覺了,第二天我下班後中午接到他電話說:工司核準借錢給我了,但是要下午的時候用包裹的方式寄到苗栗、到時他會去領,跟我約地方簽完本票錢就會連提款卡給我,我就想反正還早先睡覺晚上還要上班睡起來在說、起床後想怎麼沒打電話給呢?那時感覺怪怪的、於是拿郵局的本子去刷一下看有沒有錢進來呢?一刷之後發現為什麼有人存進14000元又被領走了,心裡不對勁、明明是要借二萬元啊、為什麼和借的金額不同,於是我打他的電話給他、結果他電話已暫停使用、這裡整個心裡冷掉了、因為我知道是騙詐集團的、馬上打存褶上的電話,要把卡停掉、但因為存褶是很久很久以前辦的所以裡面的電話都是空號、於是我用手機打105查郵局的0800電話、結果0800的小姐說他沒權限幫我停卡、要我明早去郵局辦,心想完了、因為要上班所以只能到明早去郵局了、結果第二天我到郵局他們說我的帳戶已是問題帳戶了、要我到警察局報案、結果警察說我的帳戶已有三個人來報案說我騙詐他們的錢,金額我記得分別是,一萬四、二萬五另一個十二萬元,所以我只能等法院寄給我了,事情已說完了、我好痛苦哦! 想請問我這樣會面對什麼刑責呢? 還有一定會被關嗎? 會被罰錢嗎? 還是被關和罰錢都會呢? 如果我還不出錢怎麼辦? 請問我要怎麼讓自已傷害減到最輕呢?(我沒詐騙人的名子而他的電話又暫停使用了、我應該怎麼辦) 因為我不懂法津、想請教專業的您幫幫我、並讓我了解,可以請您說的詳細一點嗎? 感積不盡,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會被認定是幫助詐欺,要減到最輕,除盡量與被害人和解外,並應配合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單眼皮 102-06-07 21:29

我跟前妻因感情不合 在前妻要求堅持下 我們在2年前雙方媽媽陪同下簽字離婚了 2個小孩共同撫養 離婚後她弟弟多次傳手機簡訊辱罵我 什麼吃軟飯沒有用的人等等 好多次想要告 但好像因為簡訊沒有效力而作罷 今天下班騎車去接2個小孩回家時我兒子問我說 爸爸為什麼你要吃軟飯阿 我當下說我聽不懂 兒子又再說 爸爸妳為什麼要吃軟飯拿女人的錢出國阿 我問10歲的女兒說是怎麼了 我女兒才說 我5/29出國當晚 舅舅進去她們房間說 妳爸爸怎麼可能會有錢出國阿 一定是拿女人的錢出去的 這樣重複講了2-3遍 還說了5-6遍 你爸爸是吃軟飯的人 真是氣死人 請問這次我可以提告了嗎? 會有告贏的機會嗎? 如果有機會告贏的話 我需要怎麼做 費用怎麼算 需要委任律師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證據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2

 你太太弟弟的對話都是在家裡所做,應不會成立妨害名譽,

建議提告主張侵權行為,給對方一個教訓即可,對方就不敢在你小孩面前亂講話

roy 102-06-07 21:10

我跟前妻因感情不合 在前妻要求堅持下 我們在2年前雙方媽媽陪同下簽字離婚了 2個小孩共同撫養 離婚後她弟弟多次傳手機簡訊辱罵我 什麼吃軟飯沒有用的人等等 好多次想要告 但好像因為簡訊沒有效力而作罷 今天下班騎車去接2個小孩回家時我兒子問我說 爸爸為什麼你要吃軟飯阿 我當下說我聽不懂 兒子又再說 爸爸妳為什麼要吃軟飯拿女人的錢出國阿 我問10歲的女兒說是怎麼了 我女兒才說 我5/29出國當晚 舅舅進去她們房間說 妳爸爸怎麼可能會有錢出國阿 一定是拿女人的錢出去的 這樣重複講了2-3遍 還說了5-6遍 你爸爸是吃軟飯的人 真是氣死人 請問這次我可以提告了嗎? 會有告贏的機會嗎?

湘湘 102-06-07 15:21

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約一兩天前我男朋友到我家來找我,出門前他母親阻止他,但失敗了,然後他母親就開始瘋狂打我的手機,本來我是沒有接,畢竟他是我男朋友的母親,也不想弄得太難看,但他一直一直撥打,受不了後我設拒接,他還是一直撥打,從大概快12點左右一直持續到凌晨約1點多,最後甚至留語音信箱辱罵我,內容大概是"爛女人、叫我兒子回家、不要臉的女人"之類的。

 

在這前提我之前都沒有跟他母親有什麼口角,我就算有什麼不滿也從來都沒有當面跟他母親有任何口語衝突也沒有對他母親說過任何不好的話,所以我是有點傻眼,也不知道到底哪裡得罪他母親,更之前也有一次我男朋友來找我吃晚餐,他母親也是打我手機,那次是我男朋友接的,他母親是說了類似我下了我男朋友的蠱之類的話,真的很傷人,我這次覺得他講得太過分了,因此想尋求法律協助。

 

請問他母親這樣的行為有構成騷擾辱罵的行為嗎?拜託請幫幫我,謝謝了。

王耀星 (Eric) 102-06-08 08:21

男友之母親已經構成強制妨害名譽,有進一步諮詢之需要可來電0939151259王律師

棉花棒 102-06-06 08:34

各位先進好;內人因為誤買贓物,由於怕挨罵,一時編了很多理由,後來紙包不住火,才向我坦承,但此時已被以竊盜罪起訴。因為供詞前後不一,故檢察官以此為由懷疑有犯罪意圖,故而起訴。惟檢方並無案發當時之目擊證人,或竊盜行為監視影帶,更無相關物證人證或其他跡證可證明其竊盜罪行,惟以電話通聯記錄(贓物手機)及偵訊內容逕行起訴。因此我想請教各位大德:1。目前剛收到起訴書,請問距離下一階段的法律程序為何?時間大約多久以後?2。針對本案,我方需以何種方式配合較能獲得最有利之判決?3。按本案而言,通常的判決結果會是何種刑度?---以上請諸位先進不吝解答,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您太太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律師便可以進行閱卷,了解本案之全數證據資料,以便與您進行案件辯護策略之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34

 一般遇到這樣的案件,認罪是最好走的路,

如果你太太沒前科,應該不用被關,頂多罰錢,

不過勒,如果你太太真的是無辜的,要他硬吞下檢察官給的罪留下前科,對他也不公平,

不過打無罪是比較難走的一條路,要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