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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 104-12-08 11:06

今年9月17日被保安大隊搜到K他命3公克送警局後驗到K他命成份含二級毒品,筆錄是做自己食用的(K煙),保安大隊的說有驗到二級依程序必須送地檢,隔天晚上就送地檢開庭,裁定交保.他說叫我回去等驗尿結果等傳票,可是現在快12月中了我都沒收到傳票,請問現在是等檢察官起訴嗎?所以我是要等起訴書還是?很抱歉沒什麼法律常識,一時好奇真的無心在碰毒品,但是3個月了家人一直在問,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法律研究者 104-12-08 11:52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來不及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1:46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104-12-07 19:49

請問今年9月多收到法務部寄來說我違反藥事法..我打電話去問他衛生局有接收到說我販賣隱形眼鏡 叫我去跑一趟問 問完後為甚麼不是送回衛生局判決 怎12月收到我們這裡的地方法檢察署刑事傳票上面寫藥事法(偵查庭/詢問庭)

 

請問一下這樣會被判多少錢!?和被關嗎!?

到時我該如何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充足,可考慮承認犯罪,繳交公益捐,請求緩起訴處分之;除非證據不充足,可考慮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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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07 20:17

 房律師你好 但我有在法務部那裡 問過他們說幫人代購 也是販賣的一種...

請問你們雲林哪裡可以詢問律師!? 請問詢問是免費的還是!?

你好:

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未取得藥商許可執照進行販賣之行為,可能會構成藥事法第84條第2項之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若是證明確可以考慮認罪,並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到雲林法扶基金會或縣政府,均有免費之法律諮詢服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mi 104-12-04 03:15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如下: 20151111因違反著作權法至警局筆錄,某電影公司告我BT下載版權電影,警方提示證據為一BT軟體畫面截圖,顯示時間、IP、下載完成率100%。 筆錄共兩份,內容相同僅IP不同(一為前一日下午、二為後一日上午)。 我答詢摘要: 1.我家用網路是浮動IP,故不知警方提示IP是不是我。家中網路原則上是我及家人使用。 2.我的無線網路沒鎖密碼,電腦網路24小時都開機。 3.我查過家中所有電腦,確實沒發現此電影,也不記得有下載過此電影,故不知何人下載。 4.電影公司所提示之下載論壇我從未造訪。 5.我並不知道BT在下載同時也會上傳,收到通知書後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方知。 6.我並非論壇架設者、管理者、播種者、貼文者,也未有公開上傳至個人免費空間提供他人下載或販售牟利等行為。 今天收到新北地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身份為被告,通知20151215前往開庭。 想請問您: 1.檢方在只有IP做為唯一證據的狀況下,能起訴我嗎?(我們都知道IP代表的是一台數據機,而非一個人) 2.案情僅為單純個人下載商業電影,並未有其他壓光碟、販售、牟利等,依此情節檢方會來搜索查扣我的電腦嗎? 3.如果他查扣我的電腦卻無發現該片存在硬碟的紀錄,會如何? 能反告其誣告嗎? 4.根據原告提示之證據,顯示其亦使用BT軟體方能蒐證(下載率24%),故其在蒐證同時本身就在上傳(散佈),BT傳輸為切割式上傳與下載, 即使其並未100%完成下載重製,但公開散佈本身就屬違法。如此方式取得的證據是否有瑕疵?能否主張不予採用? 5.我堅決不認罪、不和解。請問接下來通常情形檢察官大概率會如何處理?(因為我查不到單純網友下載的判例,應該大部分都被和解了) 6.假使檢方僅有此證據而堅持起訴,法官大概率會如何判決? 7.我在偵查庭上有無特別需主張事項(例如主張以簡易庭或非簡易庭方式審理)? 感謝您的回覆~ 

 

一、可能是檢索條件的問題,我覺得不難查呀,只是要花時間看判決。

二、你說的案件案由會是違反著作權法。

三、不和解不認罪要打無罪的話成本略高請三思…

四、那你要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並且沙盤推演一下…

五、偵查結果的統計我沒注意過那個網站有…判決的統計要花很多時間。就我來說我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我會去看有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無罪判決的因素是什麼。理由很簡單,這世界上有一千件的有罪判決,一件無罪然後如果你是第二件無罪判決的話,那還是無罪判決呀…

六、以前我的價值觀是無罪的不要認,現在都是分析利弊得失讓當事人自己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4 09:01

您好

建議您先找律師討論諮詢後,暸解做無罪答辯的利弊得失,再做決定是否認罪。

另外,即使要做無罪答辯,仍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出庭,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張小姐 104-12-03 20:21
各位律師好, 傷害罪被起訴了,還沒收到法院傳票 因為擔心開庭時太緊張,無法好好陳述事由 可以在開庭前寫刑事陳報狀寄到法院嗎? 內容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2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被起訴了,當場無法好好陳述,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至少由律師撰擬答辯狀

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規定而遭到判刑。

您好:

內容會因為您是否認罪而有不同,建議委請律師撰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一般是在訊問完後再補答辯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丁丁 104-12-03 19:25

日前收到傳票  我乃告訴人   請問 我需要出庭嗎    不出庭對我有什麼不利呢

 您好,

當然是最好出庭,釐清案情,否則檢察官只聽被告的答辯說詞,對您的案件當然有影響。

若不願出庭,可以委任律師出庭。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37

 建議你應當出庭,如不願意出庭或害怕單獨出庭,可以委任律師代你出庭。

疲憊 104-12-01 15:03
你好:在警局做筆錄的時候,有請警察將傳票註明寄居住地址,請問法院還會寄到戶籍地嗎?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1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須撰擬刑事陳報狀,陳報變更地址,無須寄達戶籍地,但仍有風險寄送戶籍地,無法百分之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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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須撰擬刑事陳報狀,陳報變更地址,無須寄達戶籍地,但仍有風險寄送戶籍地,無法百分之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敏 104-12-01 13:33

我是竊盜初犯 我想請問一般這種案件多久會收到傳票 然後 會被判多久? 我跟對方有私下和解 對方只要求我還她6百元 那 我這樣還會被判多久 私下和解 我要拿證明給法官看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1 14:42

您好!

已經和解當然要讓法官知道,才有利於爭取較輕判決並請求法官給予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案件還在偵查階段,建議趕快與對方簽立書面和解契約,並將和解契約陳報與檢察官,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對方簽定和解契約,給付和解金額,並請對方簽收,撰擬刑事撤回告訴狀,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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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阿 104-11-30 21:07

本人在11月25號晚上10點多,因跟朋友下了班喝了幾罐啤酒,結果回家路上撞到停放路邊車輛,後來被救護車送到醫院,車子跟人還有對方車子(車上沒人),警察後來有跟我做抽血,換算後1.00多,因為在醫院所以沒進去拘留所,隔天有去警察局做筆錄,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我這會被判多少錢還是會被關,我真的非常後悔,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幫我解答(傳票也還沒來,還有這能申請勞役嗎,無前科,初犯,我是騎機車

你好:

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若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法官宣告緩刑

城阿 104-12-01 00:0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若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恕刪)

謝謝徐大哥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ainbow 104-11-30 17:47

你好:

今年4月上網購買商品被詐欺,於11月份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準備程序),但因本人需上班無法前往出庭,因此想請問:


1.我是告訴人,因平日需上班,如無法到庭需向檢察官請假嗎?該準備什麼資料?以及如何辦理呢?


2.刑事傳票上備註:「可到庭陳述意見,或以書狀表示意見」,因此案是上網購買公司用物品,所以雖然無法出庭,但還是希望能保有追回被詐欺款項的權利。


請問各位律師幫忙協助解答疑惑,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起訴,則請假應向法院為之,若無法出庭,則建議寫書狀向法官說明您的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晴晴 104-11-29 18:01

我有一位忘年之交,他曾經因為在酒店工作而接觸毒品,後來在今年10月底因持有二級5.5g(用來自我了斷)以及吸食二,三級而被移送地檢,後來以兩萬交保金交保,目前等候傳票,因為警方對他之遭遇感到同情以及家人朋友之勸導幫助,使他重新燃起人生希望,但是這幾日又有之前酒店認識之朋友,因為債務糾紛而到中山分局指控他販賣毒品,警方目前謹已致電通知到案說明,我逼問過我朋友,他說他三四個月之前確實有販賣過一兩次,但現在的他不僅改過向善更完全杜絕這些東西至今已經一個月了,並且更是積極試圖擺脫憂鬱症以及找正當工作,我想試問。

1.他是否要到案說明,如果必要能說些什麼自保?

2.他這樣的狀況是否會跟之前的持有以及吸食案卡在一起?(因未開庭)

3.他現在能做些什麼?

P s警方致電時僅說懷疑他已09××××××××之電話進行販賣,但他已經為了擺脫以前惡習已換了新的號碼。希望有人真的可以幫幫他,否則他將再度陷入地獄,或是自我了斷,我真的希望各位能幫幫他。

您好:

建議您朋友仍須到案說明較好,否則有遭拘提之風險。

如果販賣毒品案是由不同檢察官偵辦,可能會與先前之吸食毒品案分開審理。

販賣毒品須有證據為佐,原則上不能僅以他人指控來定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LIN 104-11-27 10:24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肇逃之問題,因為您當下並未停留在原地,建議您盡量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4-11-27 10:22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肇逃之問題,因為您當下並未停留在原地,建議您盡量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4-11-27 10:16

請問我在某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一起車禍,當時情況是我騎乘機車,在我左前方有一台汽車,我當時有看了後照鏡友發現一台靠我非常近的機車,我又再往前行駛後過沒多久,我感到我車子左後側被撞,我就朝前方滑了出去輕微撞到頭部,但我並沒有感覺到我有撞到前方汽車,我就倒在路中間,我滑出去的同時我有聽到另一台機車撞到在我前方的那台汽車也摔了出去,當時因害怕後方來車撞上又加上我又爬得起來,我就牽車到路邊,檢查自己跟機車,想說應該還好,我就離開了,當下沒想到車禍應保留現場,過了兩個禮拜警察來說需要我到案說明,我也去做了陳述,警察給了我當時在場機車汽車駕駛人聯絡方式,我先連繫了汽車車主,汽車車主回應我說他車子已修好,也收到撞到他汽車機車車主賠償給他的費用汽車車主就叫我自己跟機車車主聯繫,我又連繫了機車車主,但他只接一通電話回應我他在忙不方便接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跟我說有什麼事傳訊息就好,因為他人不舒服不方便講話,但我問他了賠償的事,他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到了現在都沒回我了,又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另一家警局發的"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公文,要我到警局陳述當時發生情況,我當時並沒有要逃逸的意思,只是沒想這麼多就離開現場,我看了監視器,我沒有超速也沒有超車違規,11月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判,上面寫我涉嫌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另一台機車則是涉嫌超車未保持適當間距、無照駕駛、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11月中有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出庭的意思嗎?第一次遇到這樣問題想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

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並考慮是否與被害人和解調解,請被害人撤回過失傷害告訴, 肇事逃逸罪部分可以爭執未認識有致人死傷之情形(成功機率甚低),不該當肇事逃逸罪,或與被告和解,並向檢察官、法官認罪,尋求緩起訴緩刑
LIN 104-11-27 13: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我收到地檢署傳票是要出庭,會是什麼樣的情況?我該如何應對

 

纏訟二十年的徐自強擄人撕票案,高院更九審這個月1號將原本判處有罪的徐自強逆轉改判無罪。更九審指出,同案被告黃春棋在被判處死刑確定後,就以抗議司法不公為由拒絕作證,黃春棋被最高法院裁罰兩萬元確定。(潘千詩報導)

徐自強被控在民國84年9月跟表哥黃銘泉、表弟黃春棋、好友陳憶隆共同綁架建商黃春樹,最後將人撕票、埋屍、勒贖7000萬。黃銘泉潛逃泰國遇害死亡;黃春棋、陳憶隆跟徐自強於更五審判死定讞後,94年間非常上訴成功,徐自強部分被發回更審,在二、三審間來回。更六審照樣判死,而更七、更八審改判無期後,更九審則以檢方主要是以同案被告黃春棋、陳憶隆的供述,認定徐自強是共犯,但黃春棋又在後來的審判中一再無正當理由拒絕作證,且檢方的舉證又無法證明徐自強有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黃春棋因拒絕證言,被裁定罰鍰2萬元,黃春棋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據了解,死囚黃春棋更九審拒絕作證後,媒體趁他還押時問到為何從更六審開始拒絕作證,他透露「法律只保障徐自強的詰問權,不保障我的。」

而高檢署也因更九審以黃春棋拒絕作證為由,推翻過去被告自白證據能力而判決無罪,判決違反法令提起上訴。徐自強被判9次死刑、2次無期、1次無罪,官司纏訟至今仍無法落幕。

 

新聞出處:http://www.bcc.com.tw/newsView.2661455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事訴訟法第175條定有:「傳喚證人,應用傳票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同法第176條之1復定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同法第178條尚定有:「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二)黃春棋就徐自強案件而言,依實務通見其地位屬證人;又因刑事訴訟法規定,就他人之案件,原則上任何人皆有為證人之義務,且若已於傳票上載明無正當理由不到的法律效果情形下,仍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庭,此時即有可能遭法院課處罰鍰或遭法院拘提。

(三)律師提醒,實務上常見之偵查手法,係將犯罪嫌疑人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喚,並嗣後再變更程序地位為被告。所以為免因不諳法律而遭致自己受有違法訴追之風險,實應於收到法院及地檢署傳票時,迅速洽詢有專業能力的律師分析案情利弊,始屬正途。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恐慌媽 104-11-25 12:56

近期因為在淘寶上有購買一些kitty的商品,覺得東西可愛,於是少量出售,於10月間,收到海關通知,我買了kitty的仿品,所以5只行李箱被扣了,也要求我前往做筆錄。現場的筆錄告知,5只是自用,沒有販售。現在11月了,收到桃園法院的傳票,請我12月出庭,說明kitty的購買來源、截圖出示。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法庭上還是說自用嗎?有上網查資料,有的人說,在法庭上就承認有販售吧,也有人說於判刑未下來前,要先寫緩刑聲請狀,要在判刑未下來前先遞法官,不然等判刑了就來不及了。還是需要請律師呢?求求幫我解答,這件事不敢給老公知道,很擔心受怕中。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如果是自用,那麼因為沒有行使他人商標的行為,不會構成犯罪。

不過,如果你的網頁有販售的資料,且也已經被蒐證了,是否構成犯罪要看你有沒有明確知悉該產品是仿冒品。如果販售給你的廠商表示屬於真品,且有給你相關的證明文件,那證明你沒有明知該商品屬於違法使用他人商標,不會構成犯罪。反之,如果你在販售的資料中也打出了不是真品等字眼,那很可能會被起訴,則應該採取認罪且與廠商和解的方式,以求得在最快的時間內,得到較輕的判決結果。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面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17

 如果檢方已經掌握販賣的證據,應該盡早認罪並以純粹是自用、販賣是因為覺得用不到並未營利等為主要答辯方向,爭取緩刑易科罰金。如需要律師為您寫狀或出庭辯護,歡迎聯繫。

小宇 104-11-24 14:40
前幾個月被抓 當初判緩起訴 之後我都戒除了 也定時去驗尿 途中有時候會改時間 因為工作關係 前幾天可能才會知道 那天會被派去哪裡做工 前一陣子 我禮拜四要去法院 我改禮拜一再去 工作的關係 而老師也讓我改了時間 就這樣到了禮拜六 當初都沒聯絡的朋友打給了我 因為會接他電話是因為他還欠我錢 他也剛好有意願要還給我錢 禮拜六晚上就約去他家 過去的時候 他們再使用 我也有吸了三四口 應該那麼少量不會有事 禮拜一 去驗尿 再過了一個月 上次報到我要跟老師再更改時間的時候 他說我上次有呈現陽性 叫我馬上要過去法院 我也只好跟我們工頭請假馬上到法院 去的時候 老師是沒講到會馬上撤銷緩起訴 但是他要我馬上停掉不准再碰了 我也是那次去找我朋友 拿完錢之後我就沒跟他再有任何碰觸到了 請問我一定會被撤銷緩起訴嗎...還是有辦法呢 還有第一次傳票沒收到結果就過期了 請問下一張差不多會多久寄過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緩起訴期間又施用毒品緩起訴將被撤銷,一併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緩起訴期間又施用毒品緩起訴將被撤銷,一併起訴之,您可嘗試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阿柔 104-11-23 05:09
就是我11月11號發生酒駕車禍,當下我沒有去製作筆錄,因為我受傷無法前去,我是隔天才去製作筆錄筆錄製作完後到現在已經11天了都還沒受到法院開庭的傳票! 大概要多久才會收到啊?

一、一個月至二個月內,如果收到傳票的時候你的傷勢還沒復原不能去的話可以寫個狀紙跟檢察官請假。

二、請好好養傷,說鱸魚湯對傷口復原不錯如果醫生不反對可以喝一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馥宇 104-11-21 09:01

事由:

因為資方提出要停繳勞方勞健保,故勞方提出無法接受與當初勞動條件不同,因此資方主動提出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勞方,但因薪資資遣糾紛,資方申請調解,但調解不成,資方因違反勞基法,被勞工局開罰,現今資方憤而轉向法院告勞方偽造文書,想請問律師,勞方已收到法院傳票,要如何應對,因當初公司只有勞方一名員工,故資方要勞方自行填寫非自願離職書及資遣通報,但資遣通報是資方寄給勞保局,公司也有錄影,資方拿出申請單要勞方填寫資料及用印,資方全程在場,但如今資方謊稱不知情,是勞方自行開立即用印,要如何向檢察官証明此行為勞方知情並允許?

請問專業律師

1.勞方要如何自清並獲得檢察官相信?

2.勞方是否可以告資方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1 1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是公司的印章等,公司必須提出相關事證為何我方可以取得印章,此部分應該有答辯空間,不過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就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對方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待您爭取到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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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對方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待您爭取到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34

 你好,您可以攜帶資料來面談,幫你蒐整從與資方歷來對話紀錄或往來文書證明資方確實曾授權給你用印,獲得不起訴處分後,再提起誣告告訴。

小佩 104-11-19 23:47

各位律師您好:

今年2月初,接到警察通知被告詐欺,之後去做筆錄才得知,我的露天拍賣帳號在去年10月份的時候,被有心人士利用,拿我的帳號盜刷別人的信用卡買點數,盜刷了兩三千塊。得知這件事情後(因為不常用露天拍賣帳號也很久沒登入),所以我試著登入才發現帳號被停權。

我也寫信向露天詢問為什麼被停權、被告詐欺所以想申請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自己沒有盜刷,客服回信說 "您的帳號疑似有被盜用情況,所以將帳號暫時凍結。露天拍賣是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場所,並非相關檢調單位,我們無法確認會員使用帳號的狀況或安全性。若您有帳號安全上疑慮,建議您到分局以上的單位報警請警方調查。露天將會在收到警方的正式公函協助調查。"

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的通知,想詢問一下:
1.這個刑事傳票是到地檢署給檢察官詢問嗎?  那詢問中可以有律師在場嗎?
2.目前我可以準備的資料就是,提供自己的電腦IP位址和有跟露天客服的詢問信件,這樣會不會太少? 
3. 檢察官會自動去調閱交易資料時的IP位址嗎?
4.檢察官詢問時,應答中是不是不能有不確定之詞出現(ex:不確定、不清楚等等)? 

麻煩各律師的解答,謝謝你們,辛苦了! 

您好:

一、刑事傳票就是到檢察署接受檢察官之偵察,可以委任律師陪同。

二、若覺得手上證據不足,可以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向拍賣網站調取相關記錄。

杉杉 104-11-19 21:03

今天收到刑事傳票,我屬告訴人詐欺

因戶籍地在雲林縣,應到報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1/26上午開庭

請問是否可提出更改地方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以被告的戶籍所在地為管轄,所以若被告戶籍在新北,則無法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元 104-11-19 10:09

鄙人今年10月中旬因酒駕肇事以致兩人輕傷(就醫後隨即回派出所做筆錄)另三輛汽機車受損,酒測值0.71,酒測後隨即被帶往派出所做筆錄,但並於當天隨即與所有被害人等均達成協議並簽妥和解書,隨後就被送往分局後再遞送至地檢署,當日檢察官僅判定飭回,由於鄙人是五年內第二次酒駕(兩次酒駕期間已超過三年),目前尚未收到傳票,僅於11月中旬收到兩張紅單,分別是倒車時未注意行人致使受傷、另一張為肇事逃逸。 懇請律師幫忙答覆: 1.本案有可能處以簡易判決嗎? 2.另為何交通大隊所開出之罰單該如何處理,另鄙人並無肇逃為何交警確開立肇事逃逸之罰單(現已有被害人之一願出來做證)。 3.若鄙人將兩張紅單都繳交了是否會影響日後檢察官開庭時的判決。4.鄙人患有戒斷性酒精症候群及癲癇等症狀業已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並持續治療中)這對日後開庭時提出會有幫助嗎? 以上懇請願幫助對於法律孤陋寡聞的鄙人的好心律師幫忙。 感恩。

1.  就閣下所述酒駕肇事逃逸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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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慈 104-11-18 12:57

告訴人不到案可以嗎?因為我不想告了,

報案之前我是告對方搶奪罪,

不知道為什麼收到傳票變成妨害自由

所以我不想去報到了,可以撤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8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您的筆錄內容比較接近妨害自由罪。

2、倘若不想告了,建議應該到庭說明,或是以狀紙方式說明,避免檢察官查到後來認為您誣告

 

lolins 104-11-18 00:57

昨日11/17本人收到士林地檢署偵查庭傳票,以被告身份傳喚本人11/20到庭,但本人戶籍地與居住地位在花蓮,本人去電詢問檢察事務官是否可以聲請移轉管轄,檢察事務官回覆一定要讓他偵查庭問完第一次,本人才可聲請移轉管轄。因本人為低收入戶,目前失業中,經濟困難,且父親重病需人照料,目前現況無法允許本人至北部出庭,請問是否如檢察事務官之回覆,一定要讓他偵查庭問完第一次,本人才可聲請移轉管轄,煩請解答,謝謝。

一、的確如此,實務上就是要開一個庭確認住所地、被告所在地及行為地,才願意移轉管轄。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但是在第一次開庭可能還是會問案情,建議還是找個律師陪你去開庭。

二、低收入戶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找律師協助你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小夫 104-11-15 23:59

在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我在網路上買了一個lv的長皮夾(1500元)跟一個lv包包(2100),但是到10月份時收到桃園航空警局叫我去做筆錄,說我違反了商標法,當時我不知道我買的這些是假貨,我只是自己用,有觸犯反律嗎?

再來11月份時收到桃園法院的傳票,以被告上法庭,請問我是犯了什麼法?

罪很重嗎?

需要帶什麼東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不知該商品是假貨來主張,並提出先前網路購買的資料,以證明您無該意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牛牛 104-11-12 18:47

律師你好

        事情是我的朋友跟毒品有接觸,我下南部找他,找他的當天早上警察有去我屏東的家找我,當天我只跟他見面不到十分鐘他說有事出去一下,很快回來,結果等了一個多小時還沒來,我就跟我台中的朋友離開,之後人就消失了.才知道那天他被抓了,然後我收到毒品條例的證人傳票,我不知道傳我幹嘛,15年前我有勒戒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證人無非需就所見所聞為事實陳述,而您既然有跟被告接觸過,則應最主要是要訊問您跟他接觸的過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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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3 1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證人僅須就您所見所聞回答,若牽涉到您自身可能成為被告之問題,可拒絕回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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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3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證人僅須就您所見所聞回答,若牽涉到您自身可能成為被告之問題,可拒絕回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ALA 104-11-12 17:33

請問一下 未做筆錄 直接收到 藥事法傳票

請問這樣子是大約什麼情形呢 ?

因為我在網路上有販賣化妝品類

雖然我也知道部分是違法 但是因為實在也是小小賣  ....

為了養家餬口 因為販賣的都是一些單純美白商品

所以是擔心是被有心人士檢舉

但是如果是檢舉 應該不是要先去警局 或者是接到衛生署通知?

之後才會收到傳票不是嗎 ?

之後想想 上星期左右有叫一批豐胸藥大約20瓶

前幾天被告知 被海關扣貨 ..... 所以很擔心

是因為這樣的關係 ..才會直接收到 藥事法傳票 ?

因為真的很擔心..... 目前不知道如何 ... 請律師可以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一定要先經警察製作筆錄,仍要到開庭時才知檢察官欲偵辦之事實為何,本件若涉及偽藥的話,則會較為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藥事法第82條規定:「(第1項)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3項)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4項)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減肥藥如果含有禁藥成分,可能會涉犯藥事法第82條之規定,要強調你不知情只是單純小量販賣賺取零用錢,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

一、要看你實際賣的東西是什麼而定。

二、我稍微查了一下判決,以下的判決摘要你參考一下「況本案復查無其它積極證據足認被告乙○○係欲將扣案胸腺注射液160 盒均以注射液之形式施打使用,是本件被告乙○○輸入扣案胸腺注射液160 盒既僅為供產品研發、外用塗抹所用,其使用方法即與行政院衛生署於本案中將胸腺注射液列入藥品管制之理由係其使用方式為人體注射,而注射方式對人體產生之危害程度遠較外用之方式為甚,故應以藥品管理一節有所不同。是被告乙○○既非以胸腺注射液之所以經列為藥品管理之理由(即使用方式為人體靜脈注射或皮下注射)使用該產品,依前述 藥事法立法目的以觀,自難認其輸入之扣案物品應受藥事法輸入禁藥罪之規範」。

二、也就是說,並不是你有輸入東西就會成立輸入禁藥罪,還是要具體的去看你輸入的東西的內容是什麼,然後去研究有沒有爭取檢察官不起訴或是法官判決無罪的空間。如果空間比較小再來研究如何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或向法院爭取緩刑的機會。

三、藥事法輸入禁藥爭取緩刑並不是沒有前例,例如我摘要一個判決主文給你看「○○○輸入禁藥,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參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禁藥均沒收。

四、簡單的說,你可以跟律師具體的說你輸入的東西是什麼,再來研究是往無罪的方向答辯還是往認罪爭取輕判的方向努力。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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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胖 104-11-12 14:57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缺錢我從公司100年-102年陸續從公司的帳戶娜用公款到自己的帳戶金額為1155473,103年7月底我跟公司坦承我娜用公款並且列出娜用公款明細,當初很有悔意跟誠意因此也配合他們調查2個多月,也對過3次帳確定金額為1155743,因為老闆私底下說要原諒我所以我也陸續還他100萬,也因為確定金額娜用金額為1155743所以老闆才同意我在103年10底離職,剩下155473我請他給我時間去借,哪知她就提告我了,我11月初就收到傳票了,現在這個案件已經起訴了,我在跟老闆談和解有何意義,如果不談和解又會如何,還有因為我本身是單親家庭,一個大學,一個高中,9/22我右腳受傷開刀,需要休息半年多,這段期間我也都沒有任何的收入,如果他們開出來的和解金我拿不出來是不適就影響我的判刑,還是交給法官去判,因為我真的拿不出錢來,如果被判7.8個月緩刑還要易科罰金嗎?還是判7各個月就要被抓進去關了,業務侵占刑事,和公司和解民事,可是他們主要是要更多的錢,我沒有我應該怎麼辦?那等於政府的錢我要繳告訴人這邊的和解金我也要繳,請問律師們可以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辦嗎?我需要再請律師嗎?還是我不要跟他談和解直接環他尾款就好了,其餘有法官去判嗎?我很急謝謝你們

王先生 104-11-12 10:50

你好,有關肇逃的一些事情想要了解。

 

我母親于今年3月27日早6時許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左轉車輛由後方撞倒,駕車者有下車將我母親扶到路旁,我母親要求對方通知家人并協助送醫,但對方稱有急事要處理,之後便駕車離去,從此便無任何信息。

 

我于3月28日報案,當天警方調閱錄影并鎖定肇事車輛。

隨後于4月4日帶我母親去警局作完整筆錄,警方告知已聯繫到車主,但車主稱當天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接下來到9月19日獲警方通知去警局去作指認的動作,但因為事發當天天色昏暗,且距事發時間已久,我母親無法確認肇事者的照片。

 

接下來獲得法院傳票,將于11月下旬出庭。有幾件事請教

 

對方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 如對方稱車輛借給他人駕駛,我方該如何應對? 求償應注意什麼事項,有什麼證明需要提供?(母親因車禍住院開刀,後行動不便,家中需請看護照顧,因行動不便後在家中又跌掉一次) 其他有任何當天出庭需注意的地方請告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2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沒有留下任何資料,並且協助處理車禍事故就離開,當然就是肇事逃逸

2、這種卸責之詞很常見,倘若對方無法提供所謂的借車人,則法院不會採信。

3、目前的是什麼程序?倘若是刑事程序的話,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至少必須檢附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單據、相關損失的收據等。

4、開庭時要注意事情很多,依據證據被告的答辯等提出攻防,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

一、如果怕對方脫產可以考慮先辦假扣押

二、對方是否成立肇事逃逸罪要看證據狀況,以告訴人的立場,可以做的就是儘量幫助檢察官搜證。

三、民事部分,如果檢察官起訴對方的話可以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的人會直接起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轉民事庭之前請求是沒有訴訟費用的,如果在裁定移轉民事庭之後再追加起訴,則追加起訴部分則有訴訟費用的問題。

四、如果是民事起訴的話,會有訴訟費用的問題。

五、可請求項目: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含親屬間看護一日二千元,增加生活需要,就醫交通費用需有單據。如果你母親原有工作則有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的問題,精神上賠償,其他損失。

五、可以請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這樣你就會了解得再多一些。

六、先研究 ,再搜證 ,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黃米兒 104-11-11 21:38

我的預付卡被朋友哪去淘寶網買膠原蛋白,我完全不知道,可是我收到地方法院的傳票說我觸犯藥事法,可是我完全不知情,跟朋友說這件事他人就消失不見了,我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問我會怎麼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主張非由您所購買,並證明該號碼確實非您在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米兒 104-11-11 21:59

可是現在我就是沒辦法可以證明號碼不是我用的啊,他只是因為收貨的電話是留我的預付卡號碼,其他資料都沒有我的,

傷腦 104-11-11 17:26

因為發生被逼車歐打事件七月份有開庭ㄧ次,當時也提供證據跟人證,被告也當庭認罪了,之後檢察官希望和解案件送回調解委員會,和解失敗案件送回地檢署,昨天又收到傳票要開庭,證據充足被告也認罪了,為何不是收到起訴書,而是要在開庭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1 20:19

 檢察官有可能會再確認雙方真的沒有和解意願,或是認為有證據還沒調查清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開庭才知檢察官是否尚有證據要調查,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權仍在檢察官手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na 104-11-11 14:48

跟對方發生碰撞,我們擦傷較嚴重,對方幾乎沒有傷,但當時還是都有送到醫院,中間我們有申請初步研判表,上面是說我們未待轉,他方疑似超速,而且再禁行機車的地方,那談和解的時候我們以雙方都有責任 我們也不想要求賠償,所以主張修機車的錢各付各的就好,但對方不同意,認為他沒有違規,而且主張要我們賠償他修車錢,其餘的不計較,因為和解未成,現在收到刑事傳票,說要告我們過失傷害,我想請問 我們也可以向他們提出告訴嘛?既然雙方都有過失..

那再出庭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1 16: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再者,因對方已有提告,建議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另外,提醒您,要注意六個月告訴期間之限制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1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顏寧律師0988706305X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

小葉 104-11-11 00:26
今天我到某地方面交 拿商品給他 之後收錢後 他說他們是警察 之後做筆錄 然後現在等傳票 等開庭 想詢問商標如果不是弄成logo自己的商標 只是單純衣服上某大牌logo及字母放大印製上去這樣也是犯法嗎? 單純只是上淘寶買來的衣服不能穿轉賣這樣會被罰款嗎?

您好:

既然係使用他人之商標,則會有使人發生混淆之可能,可能已侵害商標權,明知並販賣者亦可能構成犯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1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因此,若是使用經登記商標而未經對方同意,可能犯商標法第95條第3款之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既遂罪嫌。

 

你碰到的情形,是把別人的商標當成商品的視覺圖案,很多人以為這樣不會構成商標侵害,不過智慧財產法院有針對類似的案件的判決,判決的結果是構成商標侵害罪。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刑事妨害性自主罪涉訟案件處理方式:

一、被告供述部分:不論在警局或是地檢署或是法院,被告之供述均得作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是以此部分被告於警局前即建議與律師討論案情。

 

二、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故偵查中不能閱卷

 

三、關於測謊:

(一)最高法院認被告得拒絕測謊,這個部分倘無意願測謊得拒絕之。

(二)倘認為測謊得證明自己的清白,可考慮先進行民間測謊,這個部分有測謊費用的問題,測謊公司在台中,要先預約。

(三)]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測謊:有的人身體有疾病,就不適合測謊,所以要先確認自己身體狀況是否有不能接受測謊的情況[例如有心臟病或是吃了會影響心跳的藥,關於那些疾病不能測謊,可與測謊人員事先聯絡確認]。

 

四、答辯及辯護之方向之討論:

(一)沒有性行為的答辯:關於沒有性行為的答辯部分,被告如果要證明自己沒有跟對方為性行為,除搜集對方說詞的證據[套話錄音]、對方對外說詞[例如FB或是與好友的LINE等]外,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或聲請檢察官或法官送測謊[此部分需要檢察官或法官同意才會送測]。

(二)不知對方年紀的答辯:被告是否知悉對方年紀,這個部分檢警的搜證來源主要有四個,一個是告訴人之證詞,第二個是第三人之證詞,第三個是被告的供述,第四個是FB等資料。倘若為網路交友進而為性行為,很可能會留有FB或是LINE的對話,對話裡面如果有談到這個女生是國中生,那麼就可以被認定被告知道女方年紀。或是曾有第三人跟被告說過告訴人的年紀這也是不利被告。最常見的是被告自己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說詞,尤其是在警局就已經說出不利自己之說詞,在此部分收到警方傳票就建議跟律師討論了,被告並無義務自己證明自己有罪,所以跟年齡有關的詢問問題可以先與律師討論一下再做決定。例如:警方詢問被告知不知道對方是國中生的時候,就是與年齡相關了,實務上問年齡問題的時候常常繞著問而不直接問,這個部分可以特別注意。

(三)並未強制之答辯:這部分,一般會看是否有傷,是否有求救或報警,事後反應是否正常(事後若與被告互動和平即不符常情), 告訴人供述是否前後一致,其他證人供述是否前後一致等。

(四)其他之搜證:此部分可以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同樣是無辜的人,不同的法官來寫無罪判決看到的面向及角度會有所不同,藉著多閱讀無罪判決,就相當於打仗的時候閱讀兵書一樣,可以做為搜集有利證據的參考,可以增加勝訴之機會。

(五)做筆錄之準備:此類案件因性質使然,特重供述[房間裡面發生什麼事情,只有男方女方知道]。身為被告,至少需面對警方詢問、檢察官訊問,就偵查中會被問到的問題,可以事先沙盤推演要儘可能先沙盤推演,要儘量的減少沒有準備到的問題,這樣開庭前才不會因為沒有準備到的問題而擔心,開庭時才不會因為沒有準備到的問題而嚇一跳然後投降。

 

五、每個案子有其特殊性,不同的案件的攻防方法都可能不同,搜證的方向也未必相同,由於此類案件若遭判決有罪量刑頗重,仍宜持相關證據律師討論為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大象 104-11-09 20:42

在八月被警釣魚釣到我賣三克安毒給警方人員,而在車上也找到販賣連絡手机,加另一公克安毒,而我也勒戒回來今天去問地檢署時他們說我的案子今天剛公告,也就是說我快收到傳票了嗎,而且當被中做筆錄時警查說我緩刑机會很大,但朋友說要我說是轉讓,那我到底要怎摸做哩,我是初犯沒毒品前科,配合辦案自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9 20:58

您好,地檢署既然已經說偵結了,依據您的描述,之後您就會收到起訴書。建議您收到起訴書後趕快跟律師為初步諮詢,以確認答辯方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非轉讓而是販賣,現已起訴,則應先委請律師閱卷,以確認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非轉讓而是販賣,現已起訴,則應先委請律師閱卷,以確認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9 23:23

您好,檢察官可能以販賣二級毒品未遂起訴,若您偵查中有自白承認販賣,若審判中亦有承認,會有減輕之機會,又販賣二級毒品既遂之法定刑是七年以上,但因您是未遂,加上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減輕之條件,若您沒有前科,有爭取緩刑之機會,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為您整理事實已向法院爭取緩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9 23:44

您好,檢察官可能以販賣二級毒品未遂起訴,若您偵查中有自白承認販賣,若審判中亦有承認,會有減輕之機會,又販賣二級毒品既遂之法定刑是七年以上,但因您是未遂,加上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減輕之條件,若您沒有前科,有爭取緩刑之機會,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為您整理事實已向法院爭取緩刑

大象 104-11-12 20: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顏律師,那這樣大約多少打這官司呢,法扶有比較便宜嗎,對不起我不太了解這些司法東西有說錯的地方請多多包含。

大象 104-11-12 2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房律師,那這樣大約多少打這官司呢,法扶有比較便宜嗎,對不起我不太了解這些司法東西有說錯的地方請多多包含。

大象 104-11-12 20:5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非

律師,那這樣大約多少打這官司呢,法扶有比較便宜嗎,對不起我不太了解這些司法東西有說錯的地方請多多包含。

大象 104-11-12 20:51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魏律師,那這樣大約多少打這官司呢,法扶有比較便宜嗎,對不起我不太了解這些司法東西有說錯的地方請多多包含。


 

大象 104-11-09 20:31

我在八月被警釣魚釣到我賣三克安毒給警方人員,而在車上也找到販賣連絡手机,加另一公克安毒,而我也勒戒回來今天去問地檢署時他們說我的案子今天剛公告,也就是說我快收到傳票了嗎,而且當被中做筆錄時警查說我緩刑机會很大,但朋友說要我說是轉讓,那我到底要怎摸做哩,我是初犯沒毒品前科,配合辦案自白

大王 104-11-09 18:20

之前收到地檢署傳票

去做筆錄 警方說我家的IP位置有下載未成年情色影片的紀錄

但是我根本沒有印象 家裡人也都不知道

最近又跟家人收到傳票要去做筆錄

請問這類型案件會被定罪的標準是?

單憑警方的電磁紀錄?

論壇下載的帳號是否為我擁有的?

還是一定要查到我電腦中有類似影片?

沒有實體證據的話還會被定罪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情色影片

所以我們只要到底就好嗎....

另外有個問題 假設警方是BT種子釣魚查到的

也可以當正當證據嗎?...懇請各位大律師解答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11-09 20:12

您好,這件是我打得,一審無罪,但是二審被凹緩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
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無罪的理由是我們不知道BT原理,我們最多是過失,並非故意。

有罪的理由是當事人是網路工程師,就算是硬體工程師,也一定知道原理,

所以有未必故意。因為不能上訴三審,所以二審硬要判,我們也沒辦法了。

您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邵大律師所言,而您的案件仍在地檢署,所以應先確認您的訴訟方向,此會影響到您後續訴訟的發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在地檢署爭取不起訴之機會。

王字旁 104-11-09 15:18

地方法院在10/28的判決書已在近日內收到,

主文所示,被判刑六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一百計算,

請問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意思嗎?

若沒錢繳是否直接入監?

地檢署何時會發出執行傳票呢?

王字旁 104-11-09 15:27
回覆 王字旁 的發言內容:

地方法院在10/28的判決書已在近日內收到,

主文所示,被判刑六個月,如易科罰 ... (恕刪)

打錯字,是一千元折一日計算,抱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案件無人上訴之後確定,確定之後約2個月會收到執行通知,屆時在聲請易科罰金

2、屆時倘若沒有前繳納,可以入監服刑,或是聲請服社會勞動。

 

 

您好:

若沒有這麼多錢,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

小君 104-11-10 20: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案件無人上訴之後確定,確定 ... (恕刪)

我也想問,已收到判決書一個月內

因搬到高雄工作(戶籍仍在台北市)

可否轉移高雄地檢署?(判決書是士林地院發的)

小胖胖 104-11-09 14:25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缺錢我從公司100年-102年陸續從公司的帳戶娜用公款到自己的帳戶金額1155743,103年7月底我跟公司坦承我娜用公款並且列出娜用公款明細.當初很有悔意跟誠意因此也配合他們調查2個多月,也對過帳3次確定金額就是1155743,因為老闆私底下說要原諒我所以我就陸續借錢還他100萬,也因未確定娜用金額為1155743所以老闆才同意我10月底離職,剩下155473我請他給我時間去借哪知她就提告我了,我11月初就收到傳票了,現在這個案件已經起訴了,我在跟老闆談和解有何意義,如果不談和解又會如何,還有因為我本身是單親家庭,有兩個小孩要撫養,一個大學一個高中,9/22我右腳受傷開刀,需要休息半年多我也都沒收入,自從老闆提告到現在我都沒收入,如果他們開出的和解金額我拿不出來是不是就影響我的判刑,還是就直接給法官判刑,因為我真的拿不出錢來,如果被判7.8個月還要易科罰金嗎?還是7個月就要抓進去關了,業務侵占刑事,和公司談和解民事嗎?可是他們主要是要更多的錢我沒有應該怎麼辦,那等於政府那邊的錢我要繳告訴人這邊的和解金我也要繳嗎?(還是請問律師在來我上了法院到底會怎樣,還是就等法院的傳票,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請幫幫

Chris 104-11-08 01:38
老婆歐打我反而提告傷害,雙方皆有驗傷單。偵察庭各自陳述不同,檢察官將傳兩個女兒(高一高二)出庭作證。因為老婆不願和解。 我實不願小孩捲入大人的紛爭,況且此暴力不是互歐,我僅防衛而已。 檢察官僅以口頭通知老婆,要小孩下週四出庭作證,沒有發傳票。 小孩不想出庭,小孩不出庭可以嗎? 小孩不出庭,沒有證人,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傳票,可以拒絕到場,不過檢察官倘若認為有必要,屆時還是會依法傳喚,倘若不到,可以罰鍰或是拘提到案。

2、倘若不願意子女作證,可以向檢察官陳明,並且以測謊的方式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46

小孩因為跟您為父女關係,可以拒絕證言。

akitodes 104-11-07 07:08

想請問關於在網路聊天室的非公開,私下密語的情況之下,跟未成年聊色!!

事情經過為

今日進入聊天室,暱稱並無色情,私下跟A女聊天(暱稱也無色情)

開頭自我介紹完後,主動告知對方自己是色狼會想要聊色

對方回答為自己未成年~我則笑回滿十六歲就可以聊色了!!

後來我問對方是單純女生還是色色女生~對方回單純!!

我就說我要讓妳變色色

對方回說怎麼樣變色~我則回答~約妳出來讓妳變色色!!

後來對方告知我犯法~準備等者收傳票!!

 

 

請問這樣是否真的觸法呢?

我並沒有要援交或者是談到金錢上的內容~只是單純聊天而已!!

在麻煩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

雙方在私人網路聊天室聊天,雖然您並未提出一夜情或是援交的訊息,且無散布、播送、販賣猥褻物品,然您對他以性暗示或色情之相關內容的推銷或邀請恐有構成性騷擾的疑慮。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glama 104-11-07 23:1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雙方在私人網路聊天室聊天,雖然您並未提出一夜情或是援交的訊息,且無散布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擔心會不會是警察釣魚之類的,違反兒少法之類的法規,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