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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e 104-09-24 17:01
朋友在102年間與我借款300萬元,願意用她的房屋做為設定抵押,也有簽本票給我,之後錢沒還,我去法院申請執行查封拍賣動產裁定獲准了,我到執行處申請查封,才知道房子所有權人已經轉讓給她先生了。她先生還去申請停止執行查封。 我問她怎麼會這樣呢?她說她跟她先生已經離婚了,她先生還去跟法院申請房子是用借名登記在她名下,法院判決必須要將房屋轉移給他先生。 我在借款給她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她跟她先生有房屋上的糾紛,我借了她錢沒想到沒多久就判決房子是借名登記,要轉移,真的很傻眼。 上個月莫名其妙收到法院傳票說我偽造文書設定要告我,也收到了她先生提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法院傳票。我真的很無言,錢拿不回來還要被告?請問我應該要如何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4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有相當事證證明借貸事實,並釐清房屋的產權才能釐清我方的債權要如何實現。

2、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則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就前開案件進行答辯。

 

 

您好:

你應該是以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若另有抵押權設定,可以抵押物拍賣裁定為執行名義,則無此問題,而偽造文書部分因涉及刑事,建議委請律師處理。

marklin 104-09-25 14:07

我建議對你朋友提出詐欺之告訴.感覺你朋友故意要騙你的.

靖Jay 104-09-23 17:31

各位律師你好 是這樣的 我前陣子 有在網路購物貨到付款

不過後來詐騙集團打電話給我說 因為 便利商店員工刷錯 所以可能會扣到你銀行帳戶的錢

然後我也不知道 他怎麼知道我有在網路上買這項東西 以及 我的銀行有多少錢

就這樣子 我工讀的錢就被騙光了....... 於是我去報案了

結果最近收到刑事傳票 我是被害人 是在明天開庭 我有打電話過去問

服務人員說是抓到車手而已 所以

1.我到現場收益大麻? 有機會或者有方法可以要回我被詐騙的錢?

2.賠償之類的好像是民事之類的 會很麻煩麻?

3.監護人 或者 朋友 可以陪同到庭麻?

一、民事若要請求需對方姓名身分證字號。

二、去開庭有機會要把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及姓名背起來。

三、家人可以去幫忙背是好事。

四、偵查不公開,起訴後才能請律師閱卷

五、金額若不大,去開庭對方可能會想跟你和解,若是現金要賠你不要不收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逼波 104-09-23 13:27

請問一下喔 我現在酒駕撤銷緩起訴 

傳票也來了  那我真的也沒辦法一次繳那麼多錢的話

我之後起訴開庭會被判什麼

如果可以要怎麼申辦服勞動役免罰金呢

那如果是刑期的話  可以分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3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判決6個月以下的話,法院可能會宣告可以易科罰金,屆時可以聲請轉服社會勞動。反之,則必須入監服刑,無法分期執行。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撤銷緩起訴後,檢察官會以「撤緩偵」字號向法院起訴,你有二次機會。 第一,在法院認罪,請求宣告緩刑,由法院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5款命你在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第二,法院判6個月以下拘役有期徒刑,未宣告緩刑,可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至於罰金,可於判決確定後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一般分成三期。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3 20:47

您好,若撤銷緩起訴檢察官會直接起訴,開庭時再向法院求情,看可否取得緩刑之機會。

Maggie 104-09-22 13:30

你好,前些日子因在露天拍賣賣了一個手機殼,後來面交時的客人為警察,因手機殼上有香奈兒的LOGO,所以警察告知我違反商標法並要求我到警局作筆錄,但因這個手機殼當初我也在網路上買,所以不知道網路上賣出會觸法,因購買與售出價錢相同,售出的原因是換手機不需要這個手機殼,並沒有要賺取價差或獲利。 已於上個月開過偵查庭,並收到檢察官起訴書,已收到法院開庭文件, 我想詢問的是開庭文件有收到兩封,一張傳票寫的調解,另一張寫的是準備程序,然後調解那張的時間同一天但是早一些,我想詢問調解的那張是先跟廠商做和解的嗎?還有有什麼需要調解部分? 煩請回覆,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2 13:44

您好

  沒錯  是開庭前法院先幫您安排跟廠商調解

  建議您委請律師辯護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建議盡量達成和解,若和解且無前科,則得向法院請求緩刑,對於您才有利。建議還是尋找專業律師處理。或至少尋找律師當面詳談過案件狀況,看看律師的建議,再決定處裡方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2 22:50

您好,若先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有機會求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2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與告訴人和解,以利您請求緩刑之,惟和解亦須準備相當之和解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hawn 104-09-21 19:51

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五月時被保智大隊來信告知,我在網站上銷售的商品,在紋路上有侵權,已至警局做過筆錄,我表示並不知該紋路有侵權,已經立即停止銷售,並將剩餘庫存丟棄,有詢員承辦員警原告是誰,員警表示沒有原告,是有人檢舉

在9月收到法院傳票,前往出庭,只有被告我單方出庭,原告並沒有出庭,當場有詢問檢察官商標所有權人是否有提起告訴,檢察官表示沒有,檢察官表示此為輕罪,可以給予緩起訴,但要上三小時法治課程,而最後檢察官表示希望我能儘量與商標所有權人達成和解

我的問題是:

一、所有權人並沒有到庭,也沒有提訴告訴,請問我有主動提起和解的必要嗎?

二、我有沒有主動提起和解檢察官如何知道?若沒有提起和解,我的緩起訴會被取消嗎?

再麻煩您協助解答,感謝!

一、通常和解了之後就寫個狀紙把和解書影本寄給檢察官

二、檢察官如果是說「我會考慮給你緩起訴」,那也就是說他還沒有決定;如果他是說「我會給你緩起訴」,那就表示他會給你緩起訴

三、通常如果是自己去開庭的當事人我會請他開完庭馬上做筆記,這樣才會知道檢察官開庭的時候是怎麼說的。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K 104-09-21 17:10

A : 買家    

B : 賣家  

C : B的友人

A於3月底時向B買手機(iphone),因B稱手機是由C幫忙續約購得,所以要先將錢交給C,讓C續約取得手機後,再由B交給A。

於是A先將$19000現金面交給B,B稱拿到手機後再交給A。

一開始B說要等電信門市調貨需要幾天,後來又說拿錯顏色,又要3天,後來就一直橋不出時間面交,還說要託友人幫忙面交,卻也從來都沒有出面。

A約了B非常多次非常多次非常多次,都被B直接放鳥(連電話訊息都沒有),有時讓A等到凌晨,握著手機就為了等電話,無法好好睡覺,身心飽受折磨。這樣下去不是辦法,5月多約面交又被放鳥,終於報案處理。

8月開過一次庭,對方沒出現,前一陣子發來B的通緝涵,A的事件是列背信,下面還有B騙另外一個人買音響,沒有退錢亦沒有出貨,不過列的是詐欺

現在已經9月快10月了,B突然傳訊息給A說這幾天拿到錢轉帳給A。

今日21號,B又說要23號開庭再將錢給A。

 

Q1: 傳票上列的不是詐欺背信,請問差在哪呢?

Q2: 這樣A能不能再多求償精神賠償之類的呢?

Q3: B這樣會被關或是罰錢嘛?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1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Q1: 傳票上列的不是詐欺背信,請問差在哪呢?

背信:違背委任契約,造成您的損害。

詐欺: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交付財產,造成損害。

Q2: 這樣A能不能再多求償精神賠償之類的呢?

損害賠償必須證明有損害且具有因果關係,才有賠償,若您欲主張精神賠償,須證明精神損害額且具有因果關係。

Q3: B這樣會被關或是罰錢嘛?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可能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香菇 104-09-20 12:28

您好 各位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故事有點長 感謝不嫌麻煩的看完..

家中雙親因為母親出軌外遇,而家庭破裂..現在有家產分配之問題

事情經過如下:

在今天年初,老爹發現了娘的手機有封過分曖昧的簡訊..

那詢問之下,娘卻二話不說 直接刪除  包含通聯記錄...等所有相關紀錄

那沒多久,就離家出走..連帶的將夫妻經商的盈餘款也全數帶走..(因為盈餘款皆放在母親存摺裡)!

母親離家約1個星期後,我偕同父親至轄區派出所辦理失蹤人口登記!!

後來父親在尋人無度的情況下,求神拜佛..神明指示只要跟著某人(小王嫌疑人,以下稱嫌疑人)就可以找到了..

在有一次有所感的情況下,跟隨嫌疑人 然而嫌疑人進入便利商店買東西時,父親友人跟著進去看嫌疑人購買什麼..之後跟著 直到嫌疑人進入一棟學生公寓裏頭..

由於公寓有門禁 需要感應卡、或由宿舍打開才能進入,因此聯繫房東..

但由於租賃簽約人非母親,而是母親的大姊..因此在無法與房東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房東跑來宿舍門口..當時的父親已經有請警方偕同了...

可是進入房間後, 雖然沒有看到嫌疑人,但是嫌疑人所購買的咖啡..等飲品以及超商袋子皆在裏頭..但唯獨不見其人..!!!

那父親跟母親說,你好歹也回家吧~一個家沒有了女主人是能怎辦?

至少你的小孩目前事業正起步,你也無須將所有現金給帶走吧..

最後母親跟警方說:這個人想到拿走我所屬的存摺與印章 這樣可以嗎?

警方說不..那父親也做罷了...

最後抓姦無果的情況下,再加上警方的勸導,我們也準備要走了...

至時,母親的大姊(以下稱大姨)與侄子急忙趕到,打開車門第一件事情,
劈頭就對父親說:『 你XXX活到五十多歲,就是懶叫不行,你老婆才會跟XXX跑』 

當下的我聽到這句話,那種氣憤感讓我往前一步想要理論!母親的姪子(以下稱表哥)以為我要攻擊他媽媽時也往前了一步,結果我以為他要攻擊我,就伸手捏著表哥的脖子!

然後大姨以為我要攻擊他兒子.. 在雙方拉扯的時候,父親與父親的友人一直拉著我,不要動手不要動手 最後我被表哥從頭部重擊一拳,眼鏡飛掉、夾腳拖壞掉 我起來想要反擊時,一腳踢過去卻沒踢到跌倒!爸爸以為我被表哥攻擊就過來掩護我!在掩護我的同時,被大姨拿著包包一直猛甩! 我就過去幫父親,結果不慎打到大姨的頭部,我的脖子被他的指甲抓了幾道很深的傷口,左手腕也是一個傷口!

最後在一陣混亂之中,我的腳有踹到軟軟的東西,我想那應該是大姨的肚子!後來林秀慧從樓上下來,見我要反擊時就跑過來阻擋著我說你不是很厲害,就打我呀!我很冷淡地跟她說『你是我媽 我不可以打你,請你閃開!謝謝』!

最後大姨母子就一直叫囂著說:『我一定會去提告的 你給我等著!不就很厲害,垃圾小孩』 我則回答:『要告就去,看法官是挺我們還是你們~破壞人家家庭還那麼理直氣壯,是不知道都勸和不勸離嗎?」

事情到了現在已經過了一個多月,最後連外婆過世..我們也無法參予

因為依照風俗,外婆過世,必須由舅舅或者娘家那方的人前來報喪

我們才可以前往奔喪..但卻沒有任何一人來告知..因此我們沒有參予到外婆的喪禮!!!

那母親竟然偕同大姨其表哥至附近派出所報案,表示我、父親、父親友人

圍毆其母子..作證者竟然是母親..

那在六月底我們出庭了偵查庭,庭上問我們願意和解嗎? 我們也回答願意..

直到前幾天我們收到法院的第二張傳票 開庭日期在中秋節前兩天..

又在隔天收到了一張家事訴狀書 裏頭主旨是母親訴請離婚,但裏頭說
我父親有語言暴力、精神暴力、長期施暴..等等、而且也要求父親名下的一棟房子必須分其一半..

可是 我們從小到大,看到的是父親極盡一切的愛著母親 雖然他有著海邊人的粗曠與大男人,可是就算兩方有所爭吵,也不會動手打母親,因為我很常聽到他再說:『男孩子力氣比較大,不可以在生氣下打女孩子,免得造成永久性傷害或者不可挽回的過錯!!』

而且家裡財政大權掌握在母親手上,母親買任何東西,父親從不過問、干涉

這是我們三個小孩從小到大所見所聞..

結果在狀書中,卻極盡一切的汙衊、造謠..與實情極度不符合

也在訴狀說,父親不願意去參加其岳母的喪禮 實為不孝等等..可是這卻不是事實阿~

可是母親名下卻有車子、貨車、保單、以及存摺現金60萬與之後外婆過世的50萬壽險、漁會直屬血親身故保險金6~9萬元!!

我請問一下,

倘若父親將房子過戶在我們小孩名下 那母親還能拿到房子嗎?

那我們能取回家中車子的所有權嗎?

由於母親那方積極的找律師,打訴訟 讓我們很不堪其擾

畢竟 我們還是要工作 要生存 家裡沒有多餘的現金可以專心地打官司..

想請問 如何爭得一線生機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與大姨等人吵架部分,建議您亦可傷害告訴,可增加日後談判籌碼。

2、離婚是否有理由,尚須視對方所主張是否為真實,不過對方對於其所主張事實須負舉證

      責任,您亦可提反證推翻。

3、對方主張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以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增加之財產來判斷,婚

      前之財產均不列入分配範圍,剩餘財產較少之一方可向他方請求差額之一半,您是否可

      保有房子,應看是否符合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4、其實當初您母親離家時,您父親就應提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對日後離婚訴訟會較

      有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甜心樂樂 104-09-20 10:24

這名房東姓謝,多次跟房客說他讀法律系的,畢業師範大學,又任立委,一副給人的感覺就是[你沒有比我懂法律啦],還常常說著讓人覺得很無言的大話....例如:

1.房東謝先生跟新房客說 : 我們這邊很搶手耶,若你現在不租的話,很快就租出去囉,這個價錢已經算很好了。(但是...那房間經常租不到2-4個月就沒人要租了,因為很吵,房間只是用木板隔起來而已,還空房了半年之久...)


2.房東謝先生曾在過年時,說要[自掏腰包]請人來打掃廚房與客廳,由於那時本人經常要使用廚房,又看來幫打掃的大姊,不是很懂[清潔]部分的感覺,就陪著大姊一起整理廚房與客廳。這名大姊就在這時,開始聊起房東謝先生的事情,也自個兒說明此次來整理,並無拿房東謝先生的錢。這位大姐原本是房東謝先生家人開保全業請來的員工,大姊受不了謝先生多次要求幫打掃,半推半將就才來的。(這位大姐真的不是專職清潔人員,很多東西她並不知道要怎麼清洗跟收拾,就隨便掃掃弄弄,看起來有乾淨就好,另還發現這位大姐手腳不乾淨...)


3.箱型冷氣使用久了,必會有問題出現,雖然房東謝先生說他要處理,但居然是在沒有真正通知到我跟我男友的情況下,只是說幾句話貼在LNE群組上,就私自帶修理冷氣的師傅,用鑰匙打開進入我的房間內,害我的貓咪嚇得半死,差點就往大門外跑出去;而修理冷氣的師傅,還把腳踩在人睡的枕頭上,也不會先把枕頭拿起來,況且旁邊就有矮櫃可以採,若有事先告知的話,可以清出地方讓師傅去修理.....。(事後他也隨便道歉了事,只因男友告訴我,別跟那種人計較,所以就沒有繼續追就...)


4...剩下是其他房客所說的,某A(女)說房東謝先生曾經私自開啟她房門,還探頭進去尋找她,房東這舉動,還讓A女+兩名房客同時看到,這行為很誇張。(其他都是他的行為...很無言)


進入本題,在104的3月中旬,房東租屋房屋內,打著[房客關心家裡]的噱頭,裝設了監視器(雖說房東有問其他房客的想法,但房客有告訴他並不需要裝設,但房東還是執意裝設了)。當時詢問律師團【倘若客廳屬於房客會經常使用的空間,本文認為已經侵害您的隱私,可以要求拆除,倘若房東無法提出適當合理解釋,則確實可能涉犯妨礙秘密罪。】因客廳並不常使用,只有廚房會使用而已...然而拍攝方向沒有私人隱私的疑慮,就沒要求拆除。


事情由[裝設監視器]開始....
 9/12(六)下午2點多,因前些日子房東將客廳拆掉,又隔出一間臥室出租,原本裝設拍門口的監視器,被移動到可以拍
到其他房客的門口,有跟房東談過是否能煥位置,畢竟租屋的都是女生,拍攝的方向也有廁所在那邊,這樣感覺很像是在偷窺。

房東謝先生此時的說法是[監視器你們在看的]、[房客上班會關心住家]、[已將拍攝畫面調到門口]...等。

到了晚上9點半,他又改口說[請房客轉動時,不要停在有廁所的走到上]、[其他如廚房、餐桌、門口、鞋櫃等..可定點停放]


9/13(日)下午2點半,房東謝先生說 : 我太太說,攝影機鏡頭就固定在"門口",不要再轉動了。


9/14(一)~9/18(五)這期間觀察了3次監視器,鏡頭都會拍攝房客使用的廁所以及出入房門的走道上。(而且還拍攝到我的房間門口,一開門監視器就可以看到我房間裡面,我還要找窗簾來擋...)


9/18(五)早上9點,因3次查看監視器的拍攝鏡頭,並不是停在先前說好的大門門口上,這使人懷疑這監視器拍攝角度與房東的說法,是否只是[掩人耳目的說詞]?不確定是誰轉動了監視器拍攝的角度,就隨即在LINE群組裡面發問 : [不是說監視器拍門口嗎? 請問是誰一直拍廁所那邊,這麼喜歡偷看人上廁所? 還是偷看洗澡?]


到了晚上9點半,LINE群組只有房東謝先生回覆 :

[家人情侶都有權力位居住安全使用,攝影機裝設已近1年,你上禮拜才在問密碼,質疑沒有帳密觀看,這是你胡說1。(打在LINE群組上,馬上就被洗上去了,誰會記得? 還不都是我整理貼到文章內,才能馬上查看到密碼)

 你現在是民議代表,你男友的近出供住,對你是恩典。(這點我沒有忘記,但不能拿此來當擋箭牌)

有其他房客有意見嗎,你聽見了嗎? 請管好你房間事務。(我跟房客之間都會互通LINE來保持聯繫,有甚麼事情還需要透過你?)

至於攝影機密碼我將更動,不在提供親友使用,直接固定在門口進出。(目前看不到監視器畫面,無法得知是否真的只拍攝門口)

我已研究你張貼的句證詞句的法律問題,我已看了攝影機目前攝影畫面(監視器畫面早已被調整過,再點近去看就不是原來的拍攝角度了好嗎= =),不是裝在廁所,沒有你說的偷拍上廁所、偷看洗澡的情事,你已觸犯刑法309-1公然侮辱,310-1毀謗,若你不覺得有錯,等著收法院傳票或公開道歉。]
 
到現在LINE群無人回應,我也不想要回覆他,因男友還是跟我說,那種人別理他....不要有任何的回覆,萬一他發神經真的去寄傳票勒? 
但...這房東真的很奇怪阿,說話顛三倒四,房屋內需要修理或是更換的,通通都是我們房客自己弄,他都不想要處理耶。

現在又恐嚇我?  我只是提出疑問,並沒有指名道姓,而且是發問在LINE群組上,群組內共有7人,大家都可以回覆!!這謝先生自己對號入座,還惱羞成怒要恐嚇我,我能反告他 涉犯妨礙秘密罪、公然恐嚇罪嗎?


或是還有其他的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0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拍攝的角度倘若可以直接拍攝到您的房間裡面,已經涉犯妨害秘密,不過因為是可移動式的,且本文無法知悉相對位置,故而大多會建議以民事途徑解決,如調解或是消保官。倘若真的要提告刑事,則建議應該先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2、對方只是揚言要提告,並未涉及恐嚇

3、房東不可以恣意進入房客的房間,不過是否構成侵入住宅罪向來有爭議。

4、本文建議可以就您所述的所有狀況提起調解或是向消保官申訴,或是搬家。

妮妮妞 104-09-20 14:4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拍攝的角度倘若可以直接拍攝到您的房間裡面,已 ... (恕刪)

律師您好
1、目前監視器已被房東更改成只有他自己跟他老婆能觀看,雖然查看監視器的角度並無對著我房間,但也並不都無拍攝到我房間裡面。若要提告刑事,須準備哪些相關事證呢? 
2、對於房東謝先生只是揚言提告,但造成我心理與生活上的問題,難道就沒有對應方法嗎?
3、目前租屋內有需要修理的部分,都是自行解決,不想再找房東過來,免得有爭議,暫時相安無事 。

4、請問若向消保官申訴,須要注意甚麼嗎? 由於租屋時,房東都拿他自訂的簽約書來,離租屋到期日還有半年之久,怕近日退租搬家,房東又有其他理由來扣錢。

一、不建議提告

二、在公開的場所裝監視器確有其需要,律師看過很多案件是沒監視器而起。有許多案件則靠監視器破案。

三、我不認為你的留言成立犯罪,不過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才能判斷。對方雖然放話要告你但也不算恐嚇

四、租約期滿不要續租即可,提告的話可能你都搬走了案件還沒結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何小姐 104-09-20 08:22

各位律師您好:

於8月7號發生車禍

今日已經按照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日期到庭接受偵問了.而對方也在檢察庭上回應了認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部份..

那我想請問之後我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嗎?

而對方在庭上已經認罪是否也會判決過失傷害的部份??

還是過失傷害我需要再提告民事庭?

是否開完偵查庭後下次再收到傳票等開庭時

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了嗎??

 

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回應  祝平安..順心..如意

你好:

要視檢察官偵辦進度而定。 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起訴書後,就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要開庭法院會寄發通知單給告訴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0 14:27

您好,檢察官起訴後,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仍應盡速向地院查詢案號,並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月 104-09-19 06:14

  

求職案件自白

 當事人:陳嘉政 稱呼阿月         <詐騙人員:(小順.志豪.建弘).(稱呼:順哥.豪哥.何經理)>

事發經過及狀況:

當初是在5月初房仲業剛離職.想說還是要賺錢可是身體狀況很差需要休息一個月

於是就開起網路1111 518 123 104..人力銀行等...找尋職缺開起網路履歷

也買報紙應徵等....半找工作半靜養的狀態一直至5月中旬接至一通電話自稱小順   電話內容請拉至最下方已用紅色字體

通話結束後日期5/21 下午4點10分加入我的賴密我要資料.土地銀行的以及履歷

於是我先拍照傳給小順之後,我還是覺得怪怪的好像在騙人

一直至5/25密我叫我到三民區寶楊東街162巷55號

收送文件至下午2點30分收到文件信封袋密封住,對方繳交文件給我時有問我做多久了

我回答剛做沒多久而已,然後順便問他認識小順很久了嗎?她會騙人嗎?

對方給我的回應是順哥人很好阿,認識他一陣子了

於是我也比較放心了,想說原來是自己多慮了

於是收到文件後小順叫我至火車站買個盒子例:禮物盒

把它裝起來然後到(火車站統聯客運旁的空軍一號)寄件,當時我問地址等資料

小順回覆我寄到

新竹

晶彩工作

電話0973365221

這樣就好不用完整地址於是我就寄過去了外加計件費400元禮物盒100共500元左右

於是隔天5/26我土地銀行簿子辦好後發送照片給小順

小順說OK會請會計匯款1千元給我

下午時候確實有收到1千元

然後想說既然不是騙人的,拿資料給我的那人也說他OK也有跟小順當場通電話

也有匯錢,那我也應該要把資料繳交上去給他讓他審核了,我就跑去買盒子裝起來 把小順需要的資料裝進去給他只是提款卡密碼還沒給

 

隔天5/27小順也說要寄件

不過這次很奇怪 要我去超商買1塊香皂1撲克牌寄到

台北士林區大南路319號3樓

王晴慧0987352866

寄件人寫

鳳山區南進三街120號

趙明毅 0973852332

於是我就先付款寄件了

之後又有一個

潮州鎮北門路三號

曾昭順 0919171098

 

以上3個是寄件地址 姓名 電話 內容物 香皂1個 撲克牌1附都超商買得

到5/29日 也是一樣有收送文件然後至火車站送出文件

早上11點整小順用賴密我說要出差2個禮拜才會回來

這段時間有另外兩個經理會帶我

(一個叫志豪 自稱豪哥,另一個叫建弘 自稱何經理)

因為一直都有教我去收送文件因此我也沒起疑就當作是正常工作

之後我有收到小順把我的資料寄環給我,並由豪哥打電話來說審核通過了

(寄環資料)卡片*3張 <還未寄還資料>雙證件正反影印本,戶頭正本,履歷 (戶頭)華南.土地

然後到6/12號我有密小順問說薪水當初說20號發放,剛好假日所以會延遲到禮拜一還是提早發放,可是也是沒人回應我

一直到隔天6/17號<星期三>小順主動密我之後有電話聯繫,要我收送文件

到6/20卡到假日所以我想正常銀行沒開門鎖已延遲發薪

(6/22星期一)因為已經等到下午1點多還未有薪水入帳於是主動密小順問她薪水事情

我有問到薪水部分以及當初不是說送文件會有1千車馬費,可是怎麼都沒有匯款呢?

小順回應我說因為我5/25開始做有多做5~10天,所以他跟會計說直接統一正常發薪日5號,會發35~40天的薪水給我然後車馬費跟薪水一起給(預計3~4萬左右) 我想說身上還有錢於是跟小順說ok沒問題,我知道了

之後小順打給我跟我聊天聊到後面跟我說,我工作表現很好,交代的事情也有案時完成.因為我是外部助理想把我拉近內部做總務

於是我問小順總務工作內容是捨麼

小順:我們總務就是半管理半會計

阿月:當事者   小順:詐欺人員

阿月:不懂

小順:我們在高雄也有其他助理,也有很多客人,那我們都會固定可能在哪間飯店開2大間房間

1間是給總務休息待命用的,另一間是給客人的,裡面類似遊藝場那樣,那有客人贏錢的話現場工作人員會用耳麥連絡總務,總務在跟工作人員核對資料確定之後再去提款領現金給客人

(客人玩的時候都是使用代幣)

阿月:可是這樣合法嗎?

小順:因為是使用代幣玩而不是現金所以是合法的,而且國外已經有這樣合法的了

阿月:是喔.因為以前到現在都沒聽過

小順:那我問你你跟朋友打麻將打牌有完錢紀錄在紙張上結束才算錢當場給這樣有犯法嗎

阿月:沒阿

小順:那就對拉,不是都一樣嗎

阿月:好像是喔....好那我知道了

小順:可是因為要升遷總務我悶還是要例行公事要你的個人資料以及2萬元保證金

阿月:這次要捨麼個人資料?而且銀行本子還沒還我,還有未捨麼要2萬捨麼保證金阿

小順:這次一樣需要提款卡還有身分證的影印本就好提款卡要密碼喔然後本子今天會寄回去環給你,審核通過公司會在你每個戶頭固定匯款10萬1千元讓你提款的,那2萬保證金是以防你人如果跑了呢,那我們要去哪找人?

阿月:未捨麼還要提款卡而且還要密碼?

小順:因為我們要審核你有沒有信用借貸的問題阿萬一你有欠錢,還把錢匯給你那我們怎麼辦?

阿月:好吧我知道了,可是2萬我目前沒有要跟朋友借

小順:OK這關西到你以後可不可以賺更多的錢喔所以要趕快借到

阿月:好我知道了!所以到時候我借到我要跟卡片一起裝到盒子裡面然後寄上去嗎?

小順:是的

阿月:那如果不見了怎麼辦呢?

小順:不會不見,因為他是私人開車在載人跟寄包裹的

阿月:好我知道了

之後收到小順寄環給我的銀行本子

我已把卡片及密碼以及跟朋友借的新台幣2萬元整寄上去給小順

小順有說收到.

還在然後說會在(7/6星期一)開車下來高雄到我家,把我的薪資以及卡片還給我,然後帶我去工作地方看,說最晚下午5點前會到

7/6我在家跟朋友聊天至中午我去煮飯時候我朋友幫我接到一通電話,時間大約下午1~3點左右 說電話那頭有人一直說我詐騙集團等等...

於是我看了一下時間,然後馬上打電話給小順,可是都沒人接,於是開始緊張,驚覺不對勁,馬上回房間上網找國泰.華南.土地三間銀行電話

馬上打電話過去辦理卡片遺失,銀行人員幫我查說7/3日有最後一筆匯款進出帳的是不是我本人用的

我回答沒有然後3間銀行都幫我辦理遺失之後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之後朋友以及銀行都叫我打反詐騙電話詢問 於是我打電話去之後她們轉接給警方

然後那位警察先生有說要幫我查帳號.給他查完之後說有人檢舉我現在我已經變成警示戶了

然後有說如果是詐騙不是你本人所為趕快去警察局報案

 

於是我跑去三民分局後我要把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可是只講到一些

那位警察先生也說要幫我查帳號 我把簿子給他查完之後也說有人檢舉我現在我已變成警示戶了

我有說到我打反詐騙的警察有叫我來報案然後至2樓的好像是偵查組去跟它們說

可是

當場的警察人員沒人想理會我該怎辦,之後有一位警察就叫我去二樓徵查組,我上去後也沒警察理會我,其中一位警察人員跟我講解說 我現在是警示戶就是嫌疑詐欺人士也就代表我現在被通緝 不能報案 也不能自己提前到案說明

不符合程序

叫我回家等候法院寄來的通知跟傳票

等到至今7/26日還未有任何訊息 消息 也無法找工作上班只能被動等待

只能找臨時工

今日8月2x才收到警察送來的單子

電話內容如下:
小順:你好,請問是陳嘉政先生媽
我:恩對 請問你是?
小順:恩你好,我們是在1111人力銀行看到您的資料,請問還在找工作嗎?

我:恩,是的 方便問一下工作性質嗎?
小順:收送文件已及寄文件等方面 如果有送文件跑1件1千元車馬費
我:捨麼意思車馬費?
小順:有文件需要你去收然後寄件會請你去買個盒子把文件裝起來然後到高雄火車站的空軍一號寄件,這些費用以及摩托車騎乘的油錢大約600多所以公司補貼車馬費1千元


我:恩了解 是捨麼文件呢
小順:文件就是公司內部的人士資料不可偷開不然會侵犯個人隱私,還有你也需要準備一下個人資料喔!
我:了解 捨麼個人資料?
小順:因為你還是應徵近來的,還是要把資料交給公司審核通過才可以喔!

我:恩了解 請問需要哪些資料呢?
小順:身分證正反面*1  履歷表*1   銀行戶頭影印*1  提款卡*1 
(補充:小順說:我們只有合作<土地銀行,第一銀行,台灣企銀>)

我:對了方便問一下.薪水.放假.等方面嗎?還有職稱是?
小順:恩可以 我們這裡 一個月2.8k,無放假,上班時間早10至18點,無勞健保,職稱文書

我:是喔 那不就很累而且沒放假不是超人
小順:陳先生你誤會了平常是沒文件就是自己的時間,意思就是早上10~晚上18點這段時間都是待命隨傳隨到,有文件就去收送

我:了解.那請問我去上班之後公司在?
小順:公司在台北,是我請助理的,因為我高雄也有很多客戶沒辦法常常跑高雄所以才需要一個助理在高雄

我:了解那請問捨麼時候可以開始上班?
小順:你的賴給我我家你之後跟你說

我:好的 帳號e3480314
小順:恩等等密你
通話結束................
以上是未顯示號碼的通話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聯絡過我的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1.0970607148  台灣大哥大
2.0983344863  台灣大哥大
3.02-7706-4035  skype
4.02-7706-4036  skype
5.02-7731-4096  skype
6.02-7706-4038  skype
7.02-7731-4099  skype
8.02-7706-4034  skype
9.02-7706-4031  skype

目前現有證據

1.LINE 對話紀錄 (小順)

2.台灣大哥大通聯紀錄

3.銀行轉出轉入帳紀錄

4.寄件收據

5.案件自白

已去台南警察局做過筆錄現在等9/25號高雄三民二分局做筆錄

目前處境不知怎辦.希望律師可以提供協助幫幫忙幫助我謝謝拜託了.....

一、我確定你是無辜的。

二、但這件事建議你跟被害人和解調解,主張你有過失沒故意,請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這個方式比較複雜。爭無罪要花點時間,可能是要二年多,還有未必爭得到。

三、另一個方式是雖然沒做但認罪和解聲請檢察官緩起訴,但你之前有犯過罪嗎?如果沒有的話檢察官我可能就緩起訴了。我知道這不是正義但很快就結束了。

四、如果被冤枉的話有看過三個月易科罰金的,有看過四個月易科罰金的。三個月是九萬,四個月是十二萬…判決確定的話可聲請檢察官分期繳納或易服社會勞動。

五、這類案件定罪率偏高,這不公平,但目前是這樣,建議你就近找律師協助,如請不起律師就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9 08:35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是因求職而交付帳戶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Teresa 104-09-18 16:20

想請問各位律師

之前撿到了一張提款卡,因為上面有寫密碼

就一時起了貪念盜領了5000元

現在真的很懊悔

前幾天被警察通知到警局做筆錄

筆錄當下我有將提款卡歸還並表示歉意

因為自己在外縣市唸書沒有前科

真的只是一時起了貪念才犯了錯

也有和警察說明不想讓家人知道(主要是怕他們擔心)

 

現在我真的很緊張,請問我將會收到什麼通知?

電話?信件?還是法院傳票?還是?

因為不想讓家人擔心

聽說有可能會有信件寄回戶籍地

請問有方法可以寄到居住地之類的嗎?

也很緊張我自己會受到什麼判決…

也想請問有沒有什麼可以挽救或是可以盡量減輕傷害的方法?

一、撿到跟偷不一樣。因為你說是[ 撿到] ,所以我就以這個為基礎來回答。

二、我查了一個判決,也是撿到提款卡,盜領,領了二千八。有和解賠償

       法官判決[ 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台幣參仟元…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士林地院102年度士簡字第341號。摘要:考量被告犯後已坦承犯行,並於偵查中當庭賠償被害人○○○新台幣2800元,被害人○○○已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不予追究,因認被告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暨其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況,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

三、也就是說你要先想辦法跟被害人和解調解。在地檢署的時候可以跟檢察官表達悔意及願意賠償被害人之意思。

四、不用太擔心。如果有需要律師協助而無力給付律師費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8 23:45

您好,建議您與對方和解,又因為您已經將物品返還,看可否得到對方原諒,請對方具狀表示已與您和解,也請檢察官給您緩起訴之機會。

小婉君 104-09-18 09:38
當兵時候ㄧ群人起哄因好奇吸食二級毒品.收假時被驗出吸食二級毒品我也有誠認但現在退伍了.我也沒有在碰到毒品也沒有毒癮收到傳票會有事嗎
法律小學生 104-09-18 11:11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這是會被移送勒戒的 不是沒事

             若因生活上因素不能被勒戒,就必須要爭取院外治療才能勉除勒戒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8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有施用二級毒品之情形,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8 23:56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美學 104-09-17 20:23

未滿16,妨害性自主

 

1.和解情況對方律師說已聲請緩起訴,但當庭檢察官卻說要履行完和解內容才可以給予較輕判刑,這樣對嗎?

2.如果履行償還完和解金,還會遭判刑入獄嗎?

3.如果一期未付,律師強制執行也可以同時撤銷緩起訴,而遭判刑入監嗎?

4.檢察官說如果履行和解,就不另發傳票,開庭結束後給了一張小紅紙,寫著下次開庭時間,並告知對方律師,如果我有履行就不必出庭,如果我沒履行才要照指定時間過來【不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須履行完和解內容後才給予緩起訴處分,檢察官本有決定權限。

2、何況如於緩起訴期間內未履行和解內容,檢察官可依職權或告訴人之聲請撤銷緩起訴

3、只要緩起訴期間經過未被撤銷,本案就不會進入法院審理。

4、傳票意思是說如您已履行和解內容,檢察官可能會直接給予緩起訴,因此對方不用來開

     庭,如未履行和解內容,對方才需要來開庭。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美學 104-09-18 17:29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履行完和解內容,那我還需要出面開庭嗎?

 

【感謝林律師回覆】

一、戶籍地要有人幫你收公文,這樣如果檢察官通知你開庭你才不會漏掉。

二、原則上檢察官說話會算話,所以他如果給你緩起訴而且你都有照緩起訴的條件走的話是不會撤銷緩起訴的[除非你又做了其他事情]。

三、在緩起訴期間再犯其他案件被撤銷緩起訴的例如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侵訴字第104號判決就有提到。判決摘要:[ 甲○○前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為100年8月9日起至103年8月8日止,嗣因其於緩起訴期間內再犯本案,而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於103年7月17日以103年度撤緩字第320號為撤銷緩起訴處分在案] 等語。

四、所以緩起訴期間除了要遵守緩起訴的條件外,還是要注意不要再犯其他案件。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平 104-09-16 17:38

我哥急需解答

法院傳票寄來 準備開庭 之前都是簡易法庭直接判

這次要上庭所以很害怕

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張內容是

施用毒品案件遭追訴處罰以及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之事實

後面附件內容重點

坦承於上開時.地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事實

被告經採驗尿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及扣案毒品送驗後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事實

我想請一下 這之前都是簡易法庭審判後執行

住次跟以往不同 為何要開庭.開庭我哥又該如何處理

 

一、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是檢察官的權限,基本上是案情明朗且有於偵查庭坦言不諱,才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這次施用毒品看起來是累犯,也可能刑責較重所以必須一般審理程序。看看是否委任律師陪同出庭,從其他條件看看是否可以盡量判易科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6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第一次被起訴施用毒品之犯罪,均有機會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您無須過度擔心,若為累犯,就比較麻煩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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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6 21:36

您好,若是施用毒品累犯的話,可能會判七個月以上無法易科罰金(通常是九個月),要小心處理。

法律小學生 104-09-16 22:00

大大你好 你哥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因為已經是累犯

             情況比先前嚴重很多了   這樣下去原則上是會判刑入獄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可以妥善解決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因為已非第一次吸食遭起訴,累犯可能會加重刑期,建議委請律師處理。

TING 104-09-16 16:10

小弟近日被提告騷擾,事發經過如下,

因為某些原因被迫坐在壅擠的客車上,因為車上冷氣直吹我,所以我的姿勢是雙手抱胸保暖,起初右手不小心觸碰到了昨旁小姐的右胸,?????之後手放下後碰到了他的左手手臂,我看他在睡覺就輕捏了一下,看他都沒反應,我就很白目的伸出右手在她左胸前作勢要摸,之後車上一個搖晃就直接碰到了,我當時也嚇到了,我知道是我的錯,不應該這麼不尊重他,也很後悔做出這件事,所以我也馬上承認我有觸碰到她的胸部,想要得到他的原諒,但他執意要報警對我提告,之後我再也沒見到他了,想道歉想談和解也沒有機會,請問這樣我大概多久後會收到法院的傳票,這樣大概會被判怎樣的刑罰呢,去法院需要注意些甚麼,在完全沒有聯絡發式的情況下還有機會和解嗎,在我能力範圍能賠償的損失我都願意賠償,警察說我到時候只有我一個人會出庭是真的嗎? 請問這樣試算民事還是刑事?或是只要告了就兩方都要負責?

另外,他在網路社群上的數個公開社團訴說整個事情還附上我經過些許處理的姓名和偷拍的照片,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出庭時需要告訴庭上嗎?

勞煩感謝各位律師替我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6 21:46

您好,建議與被害人和解,若已經起訴,可以向法院表示有和解之意願,懇請法院協助調解程序(向被害人詢問意願)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性騷擾是屬告訴乃論之罪,本件可以在開庭時向檢察官表達願和解之意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6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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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4-09-16 10:44

您好:

     3月份車禍7月份警局提告近期收到法院偵查庭傳票,開庭日期是10/1但我因本案而受傷9/30須回診二次開刀,以下問題想請問。

1.我是告訴人如無法到庭需向檢察官請假嗎?該如何辦理?

2.被告職業司機當初我在警局時是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但收到傳票案由是"過失傷害"。請問這樣是對的嗎?

3.偵查庭是二造都會到場嗎?流程大概如何?該準備什麼資料?

有勞各位大律師幫忙釋疑了。感謝~~~

一、寫個請假狀將需進行手術乙事寫清楚,儘可能附證據聲請改期吧。

二、車禍案件一般會試行調解或勸和解,所以檢察官安排被告與告訴人同一天開庭的機會很高。

三、車禍若傷勢較重則對方脫產機率較高可考慮辦假扣押

四、若無資力請律師或無資力供假扣押擔保可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跑跑羊 104-09-16 10:01
上星期我在FB社團賣了一樣飾品! 我打說*泰銀*十字架。 一開始對方稱沒有*泰銀*著個名詞!說我是編造的!後來又說泰銀分很多種! 我也跟他說不喜歡!或者覺得是假的都可以退還! 她就一直跟我說我打*925純泰銀*。我就說明。當初我po的文章是"泰銀"含項鍊(包含項鍊也是純泰銀)不是925純泰銀。後來另一個版主就直接打說我是925飾品(賣家保證 後來對方就一直騷擾我。我就說不喜歡我商品可以直接退貨!那位小姐也一直不想退貨!到了今天剛好滿7天鑑賞期!昨天因?著位小姐好幾天的騷擾就封鎖她的FB! 後來又直接打電話來!我覺得沒有必要說什麼就直接掛了電話。 就在11號著位小姐就收到貨後跟我理論!說要去驗!我就說好的! 到了15號報告才拿出來!商品圖片模糊!並不是跟我商品同樣的東西 我去國外進貨也是說泰銀!也沒有去驗!賣出金額約400多元。 剛開始還跟我要了。身分證圖。家裡電話地址!覺得很奇怪!著位版主小姐說是?了建檔案。後來沒想哪麼多把身分證字號蓋起來發給她 後面她又傳簡訊給我!著算恐嚇我嗎!我沒罵過她也很有禮貌的跟他說覺得不喜歡我商品可以退貨! Ps: 先生,現在報告出爐了,給你兩條路,1.賠償驗證費3500跟415,然後公開道歉,我們就當息事寧人。2:法院傳票,針對你的貨物商品乃詐欺取財又公開侮辱被害人實數毀謗侮辱罪 還有精神賠償 你封鎖我沒關係
小丸子 104-09-15 11:07

各位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我先敘述一下我自己的案件發生經過。之前在執行公務時發生車禍,當時我是騎著機車,突然被ㄧ台轎車從側邊撞過來,後來因為對方一再欺騙、隱瞞與態度不佳,我就跑去警察局調閱監視器畫,對轎車提起刑事民事訴訟。交通裁決書下來後,才得知對方是無照駕駛,對方未注意左右來車(我行駛在主線道,對方是從支線道巷口出來)。

之後,被傳喚偵查庭開庭,對方滿口謊言,之後是在法院和解成功的。但為了確保對方只是應付應付人的鴕鳥心態,所以和解內容有註明被告要依每月指定的時間內還款並且每個月都有給付的話,原告願意在六個月後撤銷告訴,否則原告可要求被告賠償原最先要求之賠償金額。但是對方一再的拖延,每個月都沒依照規定的時間內給付,都拖到書記官打電話詢問我被告是否已付款後,又拖了幾天才匯款過來。

現在六個月到了,因為我沒有撤告所以收到法院傳票,因有事無法出庭所以向法院請了假,已寫假單傳真給法院,在撥電話向書記官確認是否要將請假單正本寄去法院時,順便提問了一下,下次開庭時間大約是在什麼時候,書記官說,當天法官已經判決了,被告緩刑兩年,這兩天應該就會收到通知,要我注意信件。

我的疑問是:

1. 現在法官已判決,原告若要撤告可以嗎?

2. 提起上訴後,原告提出撤告,有效嗎?

3. 延續第2個問題,原告提出上訴還是被告

4. 還是都無法挽救了?

5. 被告目前尚未還清所有賠償金,若被告不在給付了,該如爭取我的權益?向法院申請強制還是支付命令

雖然給過被告很多次機會,最後連在檢查官面前,還是一直說謊,雖然對方心態依舊不好,雖然到現在一道歉的話也沒說。 不過我還是想了解一下,如果還能挽救,被告若有誠意,願意在協商看看。被告的年紀足以當我爸爸的人了,我希望這件事情可以完美落幕。

先謝謝回覆我的律師,謝謝你耐心的看完我的疑問。

您好:

一、若已判決則無法再撤回告訴。

二、你們已和解之事實,通常法官已經在量刑時列入考慮。

三、若之後被告不再給付,您可以持和解筆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如一審法院以判,不得撤回告訴。 上訴後以不得撤回告訴,通常法院會酌情給予被告緩刑,但本件一審已有緩刑宣告,實益不大。 緩刑宣告是有罪判決,被告可上訴;被害人如不服,亦可聲請檢察官上訴。 如果被告不履行,可聲請強制執行。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天天 104-09-14 16:49
我哥哥某天借車給他女朋友開出去,結果撞死兩個人,車主是我媽,前幾月已經上法院那女的會被關,以為事情全部都好了,這幾天又收到傳票,上面寫過失致死,而且這件事變成刑事了,原本只是民事責任而已,可以想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有辦法讓這件事平息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4 18: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過失致死屬於公訴罪,所以縱使民事處理好了,刑事案件還是會繼續進行。

2、從您所述無法判斷目前案件進行,請詳述,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一、過失致死屬於刑法第二十二章殺人罪之ㄧ,依照刑法276條(過失致死罪)規定: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二、為維護您的權利,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4 22:23

您好

  建議您們委請律師辯護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啊琛 104-09-14 14:00

請問收到毒品偵查庭的傳票

上面寫被告 是有驗到的才會收到嗎

法律小學生 104-09-14 14:18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原則上應已驗到毒品

            你要立即爭取院外治療 否則就會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要看狀況阿

到底是販賣還是吸食

通常是有涉案才會收到傳票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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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  就閣下涉犯毒品案,為維護您的權利,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4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施用毒品之犯罪,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4 22:02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堉紘 104-09-14 01:57

被騙去帳戶從事不法

今年7月,一位先生寄信到我的信箱

:你好我們公司有看到你人力銀行PO的履歷,我們公司有適合你的職缺,時間可自由安排,薪水14000~50000,兼職也可,有意請加LINE888wd。然後我加了他的LINE想詳細了解,對方說要介紹我工作性質:

線上合法博彩總代,全台會員很多,每個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的金額比較大,我們每個帳戶都有限額度,所以財務那邊調整一個帳戶只對一個會員作帳目,需要找人提供帳戶來給財務做帳目,一本帳戶月領12000。

我以為是正當的公司,就把我的存摺跟提款卡用全家寄去給了對方,並說好7月20號匯薪水到我的戶頭,但後來卻人消失了,我驚覺事情不對,趕去銀行辦掛失,行員跟我說我的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了,去警察局警察也說我這樣已經是有人來報案了,所以我不能報案,叫我回去等傳票

我現在手上有1.我跟對方LINE的紀錄,已經印出來了

2.帳戶轉入轉出的明細,進帳戶的金額大概10萬左右

想請問專業律師,該如何證明我也是受害者呢?

小弟21號要去偵查隊做筆錄了...我該如何說明呢?

檢察官跟偵查隊 大概會怎麼問我?

如果檢察官要我認罪,是要認罪好,還是要堅持自己是被騙的無罪呢?

有利益交換是否會被判比較重? 如果說是遺失的話可行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4 08:44

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堉紘 104-09-16 09:26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

 

那請問律師,我也是被詐騙所以才交出自己的帳戶,如果法官叫我認罪我該認罪嗎?

跟被害人和解會減輕我的刑責嗎?

空空 104-09-13 20:54
各位律師們好,我來自台南,9/12凌晨在台北遇到保安大隊臨檢,聞ㄧ聞硬說我喝酒叫我下車,被搜查到一包奶茶包,當下警察說要檢驗,說驗出了二級MDMA跟愷他命成份,我當下才傻眼,把我抓回警局抽血驗尿筆錄,因前兩天參加朋友慶生,因為人太多不認識,我獨坐在角落,有一位不認識的來問我怎麼了不喝酒不唱歌,我就說因為失戀一陣子心情都不太好,他就拿出兩包奶茶包,說喝一喝暫時心情會好點,當時沒想太多好奇就喝了,但也沒發生什麼感覺要問給我的那個人時,找不到人了,來來去去的人很多也不知道誰認識,我是初犯,我也不必說謊,3點多被帶到警局抽血,排尿,做筆錄完從5點多等到9點才帶我到南港分局,才知道保安大隊而已又沒帶槍幹麻給他們搜,才知道好像被釣魚了,但我很配合,也都沒有慌張,12點才送我到士林地檢拘留到2點由檢察官開庭,我跟檢查官說物品由來,他好像不相信,我也沒必要說謊阿,說謊對我來講沒幫住阿,因為我是初犯沒經驗,檢查官、最後只說,等檢驗結果吧,如果有就送你進去嘍,就讓我離開了,也不用保釋。沒有問我要不要申請緩起訴跟戒癮治療,現在我很慌張,會不會直接判我勒戒還是被關,回家查詢才知道有緩起訴跟戒癮治療,我該怎麼申請,因為我出外工作做農業的,不會在家,現在覺得無臉見家人,現在等傳票是會直接被判嗎,拜託幫幫我,我以後絕對不會亂接受不明東西。 請問請律師幫寫送緩起訴跟戒癮治療狀,需要多少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有無使用該毒品,本件您會觸犯持有毒品罪,至於後續的處置,仍要視您有無毒品反應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以聲請戒癮治療,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不要太擔心,案件本身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嚴重,如果繼續吸毒才比較嚴重。

二、釣魚這個說法你那聽來的呢?吸毒者最難戒的就是吸毒販毒的朋友了,如果要戒的話要下定決定,先遠離這些人先,搬家,換手機是基本款。

三、持有MDMA、愷他命的話,我幫你查了二個判決,持有三級毒品超過二十公克的話,有判四個月易科罰金的,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346號判決;持有三級毒品超過二十克的話又累犯的,有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的,例如104年度審簡字第602號判決。這個地方要看你持有毒品的量,是超過二十克多少,還是少於二十克,這個地方法律上應該會有所不同…

四、施用的話是另外一件事…

五、如果怕法院的信寄回家的話可以寫信跟目前受理機關,看是地檢署或是法院陳報送達地址。

六、所以你看最嚴重的狀況也沒有那麼嚴重[除非你有賣,那會再嚴重些,尤其是二級或是一級,那非常的重的罪],我再說一次,比較嚴重的是你繼續吸。

七、律師有看過吸毒死亡者的解剖…相信我你不會喜歡的…

八、台南蚊子多,但登革熱沒有毒品可怕,戒掉毒品吧,我知道很辛苦。你要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到事務所的路上你會經過一間咖啡店,這間的咖啡沒有摻毒,可以喝一點沒關係…不然咖啡店旁的果汁店綜合水果很好喝…最好的飲料還是水,因為含糖飲料喝多了身材就會像是小小兵一樣[我是這樣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3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起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39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法律小學生 104-09-14 00:12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如上面律師說的 若有用對方式處理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需立刻在時限內處理才行  才不會對你更不利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相關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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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虎 104-09-13 16:25

在9/11 晚上10點左右 在路邊等人

突然一台警車剎在旁邊

(此時並無任何前科)

叫我下車並叫我開門 門剛開 就被拉下車 手反摺於背後 問我在這幹嘛 做甚麼 ? 是不是要載小姐  我說不是 等人 後來問我身上有沒有違禁品  叫我翻開身上所有的口袋 我就把身上皮包 口袋裡的錢 菸 打火機 口袋都清空

後來 一位警察就進入我的駕駛座位在那邊搜查 第一次沒找到 後來

第二次才找到  找到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公克)之後 就上銬把我帶進警車 帶回警察局犯人初犯 

<<<<<於9/12日下午 從地檢署自保出來 他叫我等法院傳票 但我不想進勒戒所 想要庭外自己戒

請問 我該如何做呢(初犯並無前科

法律小學生 104-09-13 17:47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來處理  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需立即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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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38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3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起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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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璁 104-09-13 14:07

在9/11 晚上10點左右 在路邊等人

突然一台警車剎在旁邊

(此時並無任何前科)

叫我下車並叫我開門 門剛開 就被拉下車 手反摺於背後 問我在這幹嘛 做甚麼 ? 是不是要載小姐  我說不是 等人 後來問我身上有沒有違禁品  叫我翻開身上所有的口袋 我就把身上皮包 口袋裡的錢 菸 打火機 口袋都清空

後來 一位警察就進入我的駕駛座位在那邊搜查 第一次沒找到 後來

第二次才找到  找到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公克)之後 就上銬把我帶進警車 帶回警察局犯人初犯 

<<<<<於9/12日下午 從地檢署自保出來 他叫我等法院傳票 但我不想進勒戒所 想要庭外自己戒

請問 我該如何做呢(初犯並無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3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遭驗出陽性反應,可以於偵查時向檢察官聲請

2、反之,則依據非法持有安非他命處理,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以利爭取戒癮治療或是較輕的處遇。

阿虎 104-09-13 17: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遭驗出陽性反應,可以於偵查時向檢察官聲請 ... 

律師你好 

那我想請問 驗出陽性反應 但當下 我只回答是

卻無其他辯稱 只說是   因警察跟我說 

若是我當下只承認有心悔改 警察說他上庭會幫我說話

... 但我感覺好像有點被拐了 我昨天自己保釋 那我想請問還有機會嗎...

法律小學生 104-09-13 17:43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若有用對方式處理  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需立即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37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3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相關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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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104-09-11 22:55

大約半年前我跟另一半分手了,主要是因為她一直掐我說我劈腿要一起死
後來是我踢開她所以她才放過我
(有證人看到,事後做筆錄有告她傷害,因為原本沒有要提告,只有去驗傷,但因為實在氣不過,結果警察堅持不用開三聯單,說上法庭再跟法官說,只有記錄在筆錄上)


不過交往期間彼此的金錢都是互相有牽扯
她因為不滿我要分手
所以把交往期間我幫她寫〔申辦手機貸款的申請書〕這件事拿去告我偽造文書
但是所有資料都是留她的,銀行也是她親自親口核對資料的
證人是她媽媽,不是我,所以銀行也有跟她媽媽核對確認


之後她說我拿她證件不還,所以告我妨礙自由
但是我幫她辦完手機貸款就馬上還她了
(她應該沒有辦法舉證,我也沒辦法證明)

最棘手的是,她要求我幫她打客服開通網路銀行服務要轉帳
因為她上班沒有辦法接電話,結果隔天她轉了一萬塊給我,
她自己說她要還我錢,因為我幫她繳過信用卡
結果隔兩天居然馬上告我竊盜 :(

四月份已經去警局做過筆錄了,前幾天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
我現在擔心的是,開庭時,我應該要承認嗎?
但是我只有證人沒有證據證人如果不想惹麻煩,也不一定會幫我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我知道我有做這個行為,但我真的都是經過她授權的啊!
可是我拿不出證據來證明,我現在困惑的是,我應該主動找她和解嗎?
因為傳票上有註明「若有和解,請攜帶和解書」
如果沒有和解,會不會被當庭收押呢?

因為我從來沒碰過這種事情,真的很擔心
而且目前身上還有車禍民事糾紛和門號被盜辦所以電話費沒繳
這兩件事情在跑法院,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一、不要太過擔心,事情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嚴重。

二、這世上並不是沒有人可以證明你的清白,有一個方式叫民間測謊。

三、在你的情況,是情人間的關係很容易就找不到證據,所以這個部分證據如果有窮盡的地方可能就要靠測謊了。測謊的部分有公家測謊也有民間測謊,公家測謊要檢察官或是法院願意送測謊才有的測,而且如果一緊張沒測過你就GG了,所以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因為是自己付費私下去測,所以比較不會有心理壓力,只是民間測謊在台中而且有測謊費用的問題[這個部分律師並沒有收介紹費,你自己跟民間測謊公司的人談吧]。

四、要和解也是可以考慮,但是用字遣詞要注意,並不是有做所以和解,而是為了息事寧人所以和解,這個很重要,有的人談和解談半天沒談成,然後寫的書面就被拿去當有罪的證據了,這不是很遺憾嗎?

五、如果有錢請律師就請個律師幫你吧,如果無資力請律師的話請認真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直走靠左,你會先經過一個水果攤,綜合水果汁蠻好喝我喜歡;然後經過一家咖啡店,如果你喜歡喝咖啡可以去喝看看[不保證],然後會經過一家炸雞排[讚啦我只能這樣說] ,然後你會經過信義房屋[是間好仲介],然後你會經過一些銀行[記得先領錢再來找律師],如果你到了文具行那表示你走過頭了,再走到全家便利商店表示你走太遠了,進去買個礦泉水再來找律師吧[太多人買飲料了律師都快得糖尿病> <],我們大樓叫狀元吉第大樓,這個吉字我常打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蜜蜂 104-09-10 00:29
少年被警察說販賣 現在移送少年法庭了 現在傳票來說說調查會不會被羈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0 0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少年販賣毒品的案件通常會給予收容(少年事件的羈押制度)

2、且因為是販賣毒品的案子,所以會移送回檢察署偵辦,建議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少年施用、販賣毒品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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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如果一開始沒收押

不太可能在調查中被收押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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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0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涉及販賣毒品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針對是否有販賣之證據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章 104-09-10 00:01

收到少年法庭詐欺傳票

報案人目前只有一個,匯款金額都是只有兩千而已

假如還有其他被害人匯款給我 但他們沒去報案

少年調查官或法官會通知他們去開庭或替他們提起公訴嗎?

阿銘 104-09-08 14:33

機車買在前女友名下 我們還在協商 怎麼把機車還給我的過程中 莫名其妙被告侵占 而且是法院沒有來函 我就在路上被抓到警察局上銬了

機車本身是我本人一直在使用的 我前女友並不會騎車 然而因為有罰單問題尚未釐清 我就在未被告之下被告了 罰單是我個人行為造成 所以我有跟她表明說我願意負起責任 起初跟我說5000多 隔沒三個月變5萬多 我就跟對方講說 那我一次拿不出這麼多錢 那能否幫我申請罰單分期(雖然對於5千變5萬 我始終抱持懷疑態度) 我心想 你要是拿的出來證據 我就繳 結果她沒有回應 然後用很奇怪的方法告我(因為法院沒有傳票給我 在路上直接被警察以現行犯帶走 但是我並沒有被通緝)
機車本身是我出錢買的 他的供詞也證實這一點 所以無庸置疑 我就是機主 但是現階段 我被告侵占 我也有跟檢座表明 機車一直都是我在使用 錢也是我出的 我們也有協議說罰單繳清後 要過戶還給我
假如我
1燃料稅罰單 強制險錢都給對方了 並拿到和解書 是否能得到檢察官不起訴
2如果我表明 我願意負擔起我該負的責任 還是會被起訴嗎?(罰單稅金的部分)
3要是我按照她的意思走 結果她機車不還我 那我該怎麼辦
4我算了一下 罰單5100 燃料稅3600 牌照稅0 強制險2824 也才11128
她跟我要5萬多 是否合理

 其實事情的原委是 罰單只有3張超速 加起來約5000初 但是他想獅子大開口要5萬 還多一條說 我機車一開始買來就被撞壞了 說是她老公幫我牽去修理的 要1萬1....我心想怎麼會有這麼好心的人阿 幫別人把車牽去修理 而且還是不認識的 而且 連我這車主都不知道有這回事
其實有預料到可能無法和解 想說心一橫上法院吧 因為實在不甘心 被當凱子削
對方說有告知我 而我不歸還 但是事實上是我們還在協商 這部分 它們有涉及委證罪嗎
因為對方的證詞上應該是有 他們有告知 而我置之不理 但是我未曾接過他們電話 而且機車的部分 我們一直也是用LINE在連絡的 而最後的內容 也是我上述那樣 請她幫我把"5萬多元的罰單"幫我辦分期 結果對方就沒有下文了
這部分應該是我們還在協商 並不是他們告知我 而我未歸還
最近有委託家人跟對方聯絡 目前對方是這樣說的 還好 檢座說要看繳納罰單的收據 不然還真的要備當凱子削了 本來檢座是說 要我去找他們 然後自己把罰單繳一繳 再把收據給檢座看 結果對方說在4月已經繳了 還說繳了不少錢 真不知道對方要怎麼把5000的罰單 變成4萬多(加被硬ㄠ的1萬1 是5萬多)
當初在做筆錄的時候 所有的員警都跟我說 要我告回去 他們說 對方對你不仁 你就不需要對他們有義 當初 偵查佐 再找竊佔的證據的時候 (看供詞)還真的找不到那邊算竊占了.....所以我想上法院 搞不好我還比較有利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08 15:45

1燃料稅罰單 強制險錢都給對方了 並拿到和解書 是否能得到檢察官不起訴

侵佔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只有親屬間犯侵占撤回告訴,才能發生強制檢察官不起訴之效果。

但拿到和解書可做為檢察官緩起訴之考量依據。


2如果我表明 我願意負擔起我該負的責任 還是會被起訴嗎?

願意負擔起該負的責任,是指全部認罪嗎?


3要是我按照她的意思走 結果她機車不還我 那我該怎麼辦

若確屬借名登記在前女友名下,可尋求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4我算了一下 罰單5100 燃料稅3600 牌照稅0 強制險2824 也才11128
她跟我要5萬多 是否合理

多餘之費用沒有給付義務。

張小姐 104-09-08 09:06

各位律師好,

我已被告傷害罪,可是對方對我有妨害名譽之實

已申請過調解,對方不願和解

為了表示我有和解的誠意,我目前尚未對對方提出告訴

近日已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若開庭當日對方還是不願和解

我想讓檢察官知道我可告對方毀謗,請問我可以當庭提出毀謗告訴嗎? 

我在地檢署網站上有找到『告訴狀』和『答辯狀

請問何種書狀適合我的狀況?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8 09:32

 您好

你應提出的是告訴狀

另應注意告訴期間之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08 10:45

您好:

您當然可以當庭提告,所用之狀紙格式自然是告訴狀。如有狀紙相關問題,亦歡迎來本所詢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9-08 11:18

要就儘快提告吧,因為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問題,一旦超過要提告也沒用。時間容許的話於下次開庭前先寫好狀紙並附上證據資料,請求併案處理。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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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擬一份正式之告訴狀呈遞給地檢署,會較無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擬具刑事告訴狀再提出較為適當。

陳先生 104-09-06 21:41

檢察官安排和解,對方無故未到,我是被告

這次收到的傳票是調偵字  恐嚇案由

這次大概是要問什麼呢?

 

謝謝律師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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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字號有調,但本件屬公訴罪,檢察官仍會偵辦下去,所以接下來檢察官可會針對事實部分予以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4-09-06 20:45

傳票上的案號案由,X股 104年度調偵字XXX號

為什麼和上次開庭傳票不同?  是因為不同案件嗎

檢察官書記官相同,因為和解不成變另外一個案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6 21:16

建議直接打電話給書記官確認,最快,不用自己一直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6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直接打電話詢問書記官,比較正確且迅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檢察官偵查中加強運用鄉鎮市區調解功能方案】第10條規定:『對於已暫行報結之案件,地檢署根據調解委員會之回函另分「調偵」字案,仍由原股偵辦,其辦案期間重新計算』。 您的案件因為偵查中移送鄉鎮市公所進行調解,依上開規定原承辦股會暫行報結,原案號就算結案;將來無論調解是否成立,調解會都要回報地檢署,改分「調偵」字案號,由原承辦股繼續辦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屬同一案件,不因字號不同而分屬不同案件,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mrlaw 104-09-05 23:43

因母親剛剛才告知完整狀況,有點急迫~~~
我需要具刑事民事有一定經驗的律師在下週一~三的協助。
事由如下:
我母親於9/3收到之前工作補習班傳來一張士林地檢的刑事傳票
看起來應該是檢察官要詢問案情。
原因是我母親已在98年9月退休的補習班為了出入方便做了階梯,部份位於
既有道路上,但該既有道路是產權為私人所有,最近被所有人告竊佔。
據我詳細問母親階梯的施作位置,竊佔應無疑義。

但我母親已經在98年9月退休,在職後期因實際負責人之一的私人因素故請託我母親掛名為負責人,負責人共登記三名,被告的負責人有兩人,一人是我阿姨是實際的出資老闆之一,另一人是我母親,第三名掛名的負責人目前據說是列為關係人身份(此人為另一實際出資的老闆的妹妹,實際出資煮共三位)。

補習班目前實際經營的出資者(其妹即為列為關係人的掛名負責人之一)所稱,

本來對方是告民事,她有找律師與對方協調。

之後有調解,但因不明原因調解失敗,故對方改告刑事

我了解後發現問題如下:

1.補習班被告民事時間不詳,我昨晚追問實際負責經營者,她一再推說問要問律師,但昨天無法聯繫上律師,亦即我母親完全不知有被被人告。

2.我母親目前並非該補習班員工,而目前實際負責經營的這位出資者既非掛名的負責人亦非被告的當事人,簡單講,在本案她什麼都不是,我母親除無委任律師外,亦未委託該人代為尋找師協助,這位律師能自稱為我母親的代表逕自與對方進行協調、調解及出庭嗎?
而且以對方本來只告民事的行為,據我母親在職時與對方接觸的感覺應該只是希望補習班拆掉階梯,頂多再多要求要付租金,並非很難調解才是,會調解失敗並被改告刑事,據我對目前實際經營者的認識,多半是她很強硬的既不願拆階梯,也不願付租金所致,若非如此這位律師能把可以簡單調解成功的民事案搞成被對方告刑事也未免太"厲害"了。

3.我母親知道被告的時間是大約一週半前我阿姨來電告知,但因我阿姨目前中風所以也只被告知有被告,細節一概不清楚,亦即到底何時被告民事,何時調解、對方實際提出的條件、調解為何失敗、何時被改告刑事,因實際經營者一概推說要問律師所以目前完全不清楚。

4.上週我曾與該律師通過電話,因為當時尚未收到傳票,而該律師也一再宣稱我母親應只是關係人,頂多傳喚甚至可能不會被傳喚,故我當時並未深入詢問,不過當時該律師有提到,如果有收到傳喚書,拒收即可,當時我曾質疑被告拒收法院逕自公告會被通緝證人據說最後可能會被拘提,關係人拒收傳喚書可以完全沒事嗎?而且根本就不確定我母親到底是被告證人或關係人,她不能去士檢問一下嗎?結果該律師回我說,她一問書記官就會知道她可聯繫到我母親,我母親就會一定要出庭,堅持只要不收傳喚書即可(當時她還是認為我母親必是關係人而已)。

5.我母親後來有想起在6月中,補習班有來電說已取消她的負責人身份,當時她還非常疑惑,不知這是怎麼一回事,一來,我母親年紀也超過70歲了記憶也開始衰退,因實際上我母親只是櫃台人員,從未實際參與經營,故對曾掛名負責人這件已無印象,二來我母親認為她早在98年8月就退休離職了,應該自動消失資格才是。
6.另外,約莫7月左右第三位實際出資者曾來電含渾問說是否有收到什麼文書的信件,因實際上並無,所以我母親當時就據實回答並未收到任何信件,對方聽後只說沒收到就好,如果有收到拒收即可,我母親有稍稍追問到底是什麼文書信件,但因我母親目前實際上聽力也不是很好,對方一再說沒什麼,沒收到就好,我母親想大概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也就沒當一回事。

7.9/3收到被告傳票後再次詢問時目前實際經營的出資者,她還是一再推說不清楚狀況,要詢問律師才知道,並告知已與律師約好要在8/8到該律師的事務所對口供,以免8/9檢察官訊問時與其他人說法不一致,但串供是違法的,出事只有被關一途,我知道後堅持要自己找律師,因這位律師的行為擺明只會保護補習班與目前實際經營的出資者的法益,故我急需有相關經驗的律師協助。

希望版上有相關經驗的律師能在今天或明天先釐清狀況,
9/8下午2點能陪同我及我母親與該律師見面搞清楚疑點,

9/9上午10點能陪同我及我母親到士檢向檢察官說明狀況,看是否能維持我母親的法益或是延期待我方釐清事實後再問訊。
同時若萬一仍需出庭,因我母親目前除重聽外,也因糖尿病造成黃斑部病變,視力已無法清楚閱讀文件,急需律師協助或是能委任律師代為出庭。

另外有必要我考慮控告該律師及該補習班,很明顯的有隱瞞狀況嚴重損害我母親法益的行為。

因事態緊急同一文章會同時張貼在
ILF網路法律論壇
請見諒
若有相關刑、民事經驗的大律師肯接此緊急案子
請盡速回應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9-06 03:41

您好!

首先要看地檢署傳票上記載的身分為何,如果您母親未出資,也未實際負責經營,單純掛名應不會有太大問題,只要據實陳述即可,不宜配合其他人而為虛偽陳述。 拒絕收受刑事傳票確實無法解決問題,傳喚未到只是喪失澄清事實的機會而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傳票上雖列為關係人,但很容易開庭時即轉列被告,且看起來轉列被告的機會蠻大的,且既然其他二名負責人也同樣列為被告,則應了解一下對方之答辯方向,才能擬定您們的訴訟策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對方的訴訟策略屬於民事調解不成,轉完告刑事竊佔,「以刑逼民」,簡言之,其實是民事糾紛,但是用刑事力量來逼迫賠償

二、因您母親是形式上負責人,故調解跟各方面處理,對於第三人來說,仍是針對您母親,惟該大律師未經母親委任,逕自行稱是受託人,可能有疑議,但現在應該不是爭執律師的行為部分,應該是拿這點更能證明,母親並非實際負責人。能確定的是,沒有經過您母親的委任律師是不得自行調解或出庭的,除非時記負責人使用了該公司大小章。

三、法律糾紛很多事情是必須各退一步,才有可能調解成功,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我的土地被你占用,確時可能不悅,亦可能採取法律行動。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四、建議可以尋找自己信任的律師,了解情況後,在去與阿姨的律師了解當時處理情況。

五、您自己非常有法律知識,不要律師說甚麼信甚麼,要自己評估。

六、僱傭關係結束,並不代表經營關係當然結束。

七、若您想委任律師陪同處理,還是要先來電,並且先跟律師當面談過,才能決定後續處理辦法,或是陪同詢問辦法。

八、對補習班起訴的事情,應該尊重您母親的決定,畢竟是親戚,但也先建議先把自身被告案件處理妥當比較好。

九、結論:如果最後認定只是掛名負責人,不用太擔心,只要有專業律師介入,基本上都能全身而退。再者,竊佔也不一定百分之百成立。

十、歡迎來電,請告知是此案當事人,可以安排面談時間。

 

 

 

 

 





mmrlaw 104-09-07 08:34

感謝各位大律師的寶貴意見
我會與母親詳細討論對她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再次感謝~~

小小 104-09-05 14:01

Dear

近日接獲花蓮市警察局電話,說明於6月份時因為上了聊天室,因為好玩所以使用的暱稱中有打上"缺錢"兩字,但我保證沒有援交這件事情,警察說有暗示的成分在,需要請我到花蓮做筆錄。我本身戶籍於台中,台北工作

 

若真的要,是否可詢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些狀況。

1.因為太遠的關係是否可以申請轉調案件至近的地方。

2.不想給家人知道此事情,未來若做完筆錄要開庭的傳票,是否可更改通訊地址。

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這樣是違法的,所以想好好處理這件事情。

 您好,

一、缺錢可以解釋的方式太多,您應該據理力爭。

二、第一次警方通常不會讓您移轉到台北訊問筆錄,但是可以要求看看,若真的不行,去花蓮做完筆錄再跟警方要求犯罪地於台北,且居住地也在台北,希望移轉到台北處理。

三、未來會寄傳票通知開偵查庭,如果還是花蓮傳,可以向該股檢察官聲請移轉管轄到台北,至於傳票地址,通常取決於你當天做筆錄的內容。

四、建議跟律師先當面談過,再到花蓮去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此認定顯屬牽強,而本件警察原則上會移回您戶籍地的地檢署來偵辦,屆時您可能需回台中應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警察表達平日於台北工作,請求於台北之警局應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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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 104-09-04 11:37

請問 一個案件法院傳票4張是正常的嗎? 還是有其他因素才4張~ 開偵查庭需要請律師嘛!!!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要看傳票內容,一般來說併案會只有一張傳票,如果是開庭未到,一次就拘、二次就通緝。 偵查中委請律師,可協助事前分析事實及應答要點,訊問中可協助補充法律上答辯,並紀錄偵訊概要,必要時可撰擬答辯狀。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4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庭委任律師之優點,可於開庭前,先與律師討論案情經過,研擬安全之回答方向,避免自己之證述,構成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另因偵查不公開,若無律師為您記錄相關問題及回答,於偵查程序中,您亦無法聲請閱卷,於下次開偵查庭時,恐因遺忘上次之回答,而造成回答矛盾之可能,您可加以可慮之;若為施用毒品之案件,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避免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後,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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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9-04 13:47

大大你好 一次收到四張 通常是比較嚴重的情形

             建議你在開偵查庭前一定要先做好準備

             不然之後要再補救就很麻煩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1. 建議您要請律師辯護,因為偵查庭涉及到偵查不公開,所有庭訊內容及過程如果沒有請律師的話,開庭後,礙於情緒緊張等心理及生理因素,您自己一定無法有效記清楚,如此一來,就無法撰寫答辯狀做有利於己之答辯。而且,在開庭前您亦可與律師討論答辯內容及方向,甚麼能講,甚麼不能講,都要預先做準備,不然有些不能講的不小心講了,之後要再翻供可就難了。如果涉及到毒品的,建議更是要請,因為這些都是重罪,甚至可能會被當庭逮捕聲押,沒請律師會很難處理。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

通常一個案件只會發一張傳票,所以可能要看4張傳票之內容才知道,而偵查中委請律師之好處為可可先和律師討論所有相關細節、知悉如何應答及律師出庭可知道大致案情。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4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看傳票上面的暗號案由是否為同一個案件唷,一般來說不會一次寄四張。

另外,偵查庭委任律師之優點,可於開庭前,先與律師討論案情經過,研擬安全之回答方向,避免自己之證述,構成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另因偵查不公開,若無律師為您記錄相關問題及回答,於偵查程序中,您亦無法聲請閱卷,於下次開偵查庭時,恐因遺忘上次之回答,而造成回答矛盾之可能,您可加以可慮之;若為施用毒品之案件,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避免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後,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您好

請比對傳票上之案號即知是否為同一案件

刑事案件越早委任律師為辯護人,以擬定辯護策略,可協助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尤其若能爭取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更可減少長時間及多層審級的折磨

關於刑事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本所有豐富辦案經驗,可參考本所成功經驗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4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48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21

 

建議法律事務還是需委任有經驗的法律專家,一知半解最容易誤事,尤其是訴訟案件隨著每一次開庭,檢察官心證都會變動,絕對不是到處尋求免費諮詢就能自己處理的。

疑問客 104-09-04 00:35

女方提告前我們處婚姻狀態.但在第一張傳票來了之後.雙方離婚.女方也同意徹告了.也去徹告了。但為什麼還會收到偵查的傳票.那提告前沒離婚.事後離婚了.第三者還會連同被告嗎.因為偵查的傳票裡有註明要第三者的姓名.年籍資料.是因為要結案需要第三者資料嗎.還是需請提告人女方.徹銷第三者的提告

.妨礙家庭告訴.女方已提供我與第三者的照片與證據.徹告還是可以全身而退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對方提出告訴時具有配偶身分,即便事後雙方離婚,告訴仍為合法,不過依告訴不可分原則,對方撤回對您的告訴效力會及於第三者,亦即第三人視同撤回告訴,撤回告訴須向檢察官為之,您可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有撤回告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疑問客 104-09-04 10:52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謝謝您的回復.所以已離婚女方無須徹告第三者控訴.在法律離婚後徹告男方視同徹銷第三者..除非女方主動在提告第三者才會有另一個案件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女方撤回告訴後,因效力會及於第三者,因此女方嗣後若對第三者再提告訴,原則上檢察官應會不起訴,建議您先去開庭了解案情再做判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陳先生 104-09-03 17:27
被告恐嚇當庭認罪,檢察官安排調解,對方兩次無故未到,隨後又收到檢察官傳票,可是竟然不是簡易判決,請問檢察官還要詢問什麼?因為檢察官不是不會介入調解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9-03 17:32

1.檢察官要問甚麼,開偵查庭時就知道,

2.2次調解不到,則調解不會成立,但送調解不代表檢察官決定起訴該案件,只能說檢察官認為有調解成立之可能,或是其他原因(例如辦案期限之考量等)

kelly 104-09-02 15:07

兩個月前與一輛機車發生擦撞,對方當天晚上即以我不願去她家看因車禍毀損的昂貴物品(車禍當時有報警做筆錄,她並未提到有昂貴物品毀損,警方與我當時也都不知道)的理由,決定要對我提告。我也被警察通知要再去做「過失傷害」的筆錄

初判分析雙方皆有疑似有違規,我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未先讓幹道車通過;對方則是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做隨時停車之準備。不過員警有幫我調監視器,畫面顯示我有停下來讓幹道車至少三到四台車通過。最近地檢署有寄傳票要我到案說明,但因是寄平信,未及時發現,以致於沒有準時到案,這我有去地檢署遞陳情給檢察官。現在在等第二次傳喚。

不過最近看新聞發現對方除了此案之外,也有對別人提告,結果被告不起訴。之前亦有看到對方在社群網站公開表示與我的車禍事件是「五天第三起車禍」。身邊朋友都覺得應該是遇到經常在找機會告人的那種人,想請問第二次傳喚時,我有沒有需要跟檢察官提這件事情?(相關證據我們都有截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還是間就本案的車禍事故責任釐清為主,因為有錄影畫面,所以應該很好釐清

2、有關於對方其他訴訟的部分,檢察官可以自行調閱,可以略提即可。

可樂快跑 104-09-01 22:50

抱歉。發標題後才知道並沒有貼圖的功能,所以本文改用文字貼上來了。

以下是某遊戲論壇的留言區的內容,這當中有些法律疑慮我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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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A:你這個回應有個弱點……就是黑貓法。場場開門給你看。

AAAAA:開門快則10秒慢則30秒。

 BBB:哪來的弱點 沒必要開門的 在那浪費10秒到30秒

BBB:那我不如直接多刷個幾場

BBB:反正最後還不是缺中的

AAAAA:所以你不知道破滅級也可以開門?然後中石就不會缺了……

AAAAA:而且這個主題人家就是在講冥府開大石你在講刷中石開大石門浪費時間……
BBB:看不懂你在講啥

BBB:你邏輯真的怪怪的哩 就算不缺中石 我想問的是 這跟講開冥府大石浪費時間有衝突在哪嗎
BBB:講冥府開門浪費 會缺中石 我實在不知道 哪邊有問題哩? 我只知道你邏輯有問題

AAAAA:看不懂不怪你。把邏輯訓練好就看得懂了。

AAAAA:如果你不知道有些學生開學一天玩沒幾小時又是第一次肝獅劍需要開大石門時。真的…不怪你。

BBB:我也不怪你 邏輯是練不好的 不太懂講冥府刷大石 我講開完不缺中石這個點根本就沒錯19分前

BBB:你邏輯有需要再練練喔

BBB:如果是針對說會缺中石部分 那是因為我打的是第一次獅劍

BBB:即使這部分在後面沒了˙ 也不影響我說的事後缺的是中的

BBB:所以你邏輯真的練不起來沒關係 因為那是天生的

BBB:我就不要求你了

AAAAA:其實「因為那是天生的」就這個我就可以送你法院傳票了。不過我原諒你。只跟版主檢舉違規。飯可以亂吃。但說話前最好先思考一下。

BBB:呵呵 想太多了喔 如果你認為那是誹謗 光你叫我去練練也能告

BBB:如果依照你的判準 會被成罪的也是你優先 懂嗎 我一開始還不到攻擊性言語

BBB:光你先叫我先練好 我主張我防衛都可 自己上網去查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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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某遊戲論壇言論,為保障當事人雙方故以AAAAA和BBB代替
就上述言論來說AAAAA是算有人身攻擊或是毀謗BBB
反過來看BBB是否又有人身攻擊或是毀謗AAAAA
然後AAAAA如果要告BBB又是否會像BBB說的有所謂「主張防衛」的問題? 

呼啦啦 104-09-01 21:42
前些日子警方來電通知遭檢舉販賣仿冒品違反商標權,是我賣出一個品牌手機殼,對方跟我買了之後去檢舉的(有蒐證)近日做完筆錄了,也表示不知道那樣商品是仿冒的,警方問了我獲利多少,我說400元,請問判決會因獲利多寡而影響嗎?我只有賣單件而已。 警方說現下就是等傳票後開庭,請問是檢察官 開偵查庭嗎?需做什麼準備嗎? 我現在能做什麼補救呢? 我需要在開庭前與對方和解嗎? 不知道和解對象是該品牌廠商還是購買我商品那個人呢? 還是兩者都要呢? 可是現在也無從得知廠商和檢舉人的聯絡方式? 是否達成和解 刑事那部分比較有機會輕判呢?
Damon 104-09-01 16:24

Dear counselor:

我有問題想請教,本人有被騙六十萬元整,有提告對方詐欺,經過幾次開庭後有庭外和解,有簽一份和解協議書(協議內容:每兩個月還十萬,一年內還清),但對方問我為什麼他還有收到檢查官傳喚他的傳票?後來他叫我去撤告

想請問一下我需要去撤告嗎? 還是有什麼辦法讓檢察官證明他有還錢之類的,不用撤告,因為我怕撤告後,他中途不還錢,這樣又要再次重新告他。

以上,謝謝

Best regards,

 您好,

詐欺案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公訴罪),是無法撤告的,但是您們可以將和解書遞給檢察官看,讓檢察官知道,也決定是否給予緩起訴

但是您務必注意和解書上既然是分期付款,是否有著名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另外最好還是等他還完錢再讓檢察官知道您同意緩起訴比較好,不然很多詐欺犯最後都不給錢...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又稱公訴罪,因涉及國家或社會法益之公益層面,縱被害人未提起告訴,檢察官亦得偵查起訴、法院亦得依審理結果為被告有罪之判決。因此,在非告訴乃論之罪的案件,被害人雖撤回告訴,亦不影響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司法院參考資料:http://www.judicial.gov.tw/QnA/content.asp?seq=460) 所以,如果雙方有達成和解協議,形式上你確實可以撤回告訴,只是不生法律效果。但如果你們的和解協議書是私下簽的,就算有視為到期的加速條款,對方不履行,你還是得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給付,故建議你向檢察官請求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規定,將和解條件轉換為緩起訴處分中被告之履行事項(建議分期縮在3年以內,且檢察官有准否之裁量權),如將來對方不履行,會被撤銷緩起訴,較有嚇阻效果。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庭外和解,而非透過調解委員來作和解筆錄,則該和解僅具一般債權效力,若日後對方不履行恐仍需再告民事,所以建議先移付調解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