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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小語 105-05-19 20:36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阿公過世後,名下必沒有財產,但是有一個土地,那個土地的名字和真實名字只有姓氏布一樣,例如: 土地名字是 鐘xx  真實名字是 鍾xx,這樣如果要過戶可否過戶??  如果我們現在辦理拋棄繼承了,以後買主會不會走法律途徑來告我們??  如果他們有證據的話,辦了拋棄後還會有法律的問題存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0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動產登記主義,倘若姓名不同,必須提起訴訟確認所有權,否則無從辦理過戶

2、倘若無法辦理過戶卻出售該動產屬於無權處分,會有違約問題,甚至涉犯詐欺罪。(倘若之後還辦理拋棄繼承,本文認為很危險)

3、倘若要進行遺產處分,建議您還是進行正式諮詢,由律師協助擬定相關計畫,避免違法問題。

彌彌 105-05-19 07:41
我今年10月結婚,去年7月簽訂的一間房子,到我結婚時(今年10月,登記也會在10月),房子也還不能過戶,我要如何用婚前契約保障我的財產(因為婚前我有存了一筆錢,用保險存的。一輛車)及房子?因為房子對我意義重大,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9 07:57

您好!

如果目的是要獨自擁有自己包含現在及將來累積的財產,也不想分享配偶婚後累積財產的成果,則可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並至法院辦理登記即可。如果有其他非屬法律規定財產制範圍的規劃,也可雙方協商共同找律師擬定合適的條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國政 (Sam) 105-05-19 11:47

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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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答案 105-05-19 03:06

王先生有一子名為小豪,王先生於小豪8歲之時將房產一戶以贈與名義過戶於小豪。不久後王先生又有了一子名為小威,王先生沒料到又多了一名兒子,因此將當初贈與小豪的房產用小豪的名義贈與1/2給予小威。小豪成年後是否可以將房產討回?
第一種:王先生過戶給小威的行為對於小豪而言是利益相反,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第二種:小豪主張過戶給小威當時未發現需要自己簽名,而是王先生以小豪的名字簽,等同小豪本人簽字是被王先生簽的,是否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第三:王先生願意以小威名義再次將房產以贈與名義還給小豪,事後會不會小威反而可以說王先生也利益相反打相同的訴訟要求小豪反還不當得利
不知道以上三種方式哪些行得通?還是都不行。可以私下和解?還是必須上法院才能主張反還不當得利

彥宏 105-05-19 00:07

十幾年前農地,由我奶奶生前過戶繼承, 現在我農地要賣, 土地目前由我二伯耕種, 今年回去時, 發現我二伯在我農地 上蓋鐵皮屋, 我有寄存證信函 ,要對方拆屋還地, 清除地上農作物, 對方回存證信函說 :我未取得該地前, 所有權人奶奶 ,已有口頭約定 , 同意無條件耕種之諾,後來我取得該地所有權人,未曾聲明要給我二伯耕種之諾跟未訂定任何契約, 還說我取得時間已逾10年,當中巡查數次,並非不知情, 請問農作物剛種 ,我是否能主張,請二伯清除剛種農作物,至於鐵皮屋,我這次回去才發現,未經我同意,由於二伯自己持有農地,就在旁邊,二伯不在自己農地上鐵皮屋,卻在我的農地上蓋鐵皮屋 ,我是否能夠二伯侵占土地拆屋還地跟清除農作物。

你好:

使用借貸契約租賃契約不同,除非有違反誠信原則,基於債之相對性,無從拘束取得所有權之第三人。若你並未同意農地無償提供予二伯使用,可以請求拆屋還地或將農地上之農作物清除返還農地,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二伯未經你同意搭蓋鐵皮屋,要看二伯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而竊占動產之犯罪行為,若二伯認為自己可以無償使用農地,進而為上開行為,單純是民事糾紛,不會有竊佔罪之問題。若二伯明知無權利占用農地,進而搭蓋鐵皮屋,排除你的持有,則為構成竊佔罪。
鴨子 105-05-17 17:36

律師你好,請問爺爺在爸爸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所以住家的土地一直沒有辦繼承過戶,一直到現在離爺爺去世已有40幾年將近50年,當時爸爸在世時有試著找爺爺的眾多子女,可惜其中幾人沒有下落,一直到現在,爸爸也去世了,但是土地卻還在爺爺名下,想請問是否有辦法直接讓我們繼承?若爺爺其他子女也都下落不明,找不到這樣該如何處理? 如果一直擺著不處理,政府是否有權力徵收回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7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由繼承人直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倘若繼承人拒絕出面處理辦理產權移轉,再向法院聲請遺產分割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8:27

任一繼承人都可以先去辦理繼承登記,不用等其他繼承人,太久未辦繼承登記除了會有罰鍰外,還可能被政府列管,最好趕快辦理。登記後若要分割遺產,則需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協議不成則可由法院分割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7 22:3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由繼承人之一申請繼承登記即可,不須所有人協同辦理,故僅由其中一位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即可。 至於公同共有遺產,在遺產分割自由之原則下,依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因此可由其中一位繼承人將全體繼承人列為被告而起訴請求分割遺產。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ZHANG 105-05-15 15:31

沒有簽屬任何合約

買車時對方說車子基本都正常,能符合我代步與偶爾長途的需求

結果,第一天下午要驗車過戶前,遙控和煞車就出包
過戶後當天晚上電瓶直接沒電,充一整天也沒用結果第二天發現電瓶上頭寫著101年,早就過了正常使用年限
然後第三天跑個東西向,胎皮行駛中突然就脫落剩下紡織層(還好沒爆胎,不然就可能出人命了)
結果賣家車廠車廠朋友推薦的隔壁輪胎行發現已經超過法規的十年以上胎結果

以上我都還能接受,然而最大的問題卻發生了
第四天跑個高速公路,水溫表失靈,才導致引擎過熱出怪手拋錨

對方現在要我自行報廢,頂多再加退個六千塊... 
我想了解有沒有申訴管道? 覺得有點誇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17:25

您好,關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17:27

您好,關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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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5-05-14 16:30

各為大家好,今天是想請教大家一件事情...
事情事發在去年八月,我去面試了一間網路媒體平台的公司

該公司當時說,業務進去就是單純用手機發文章,
我們想想不疑有他,就說好,然後也錄取,之後....
他說確定要做就要先簽合約
簽完合約他就說要辦門號,然後就帶我們去辦了門號,但當然門號試辦我們的名字...可是合約上有寫說:10個月公司會負擔手機費用

但我根本還不到10個月,公司就開始擺爛不繳費用
從今年一月到五月都沒繳費,中途回公司兩次,公司也答應說會繳費
但始終都沒下文,目前我這邊受害者大約10人

想詢問一下若這要提告可以提告甚麼?

大約打一下當初合約書的內容:
本人___與甲方簽訂公務機使用內容,乙方擔任公司業務或介紹人期間,承辦所有使用公務機月初1399,門號_____
甲方已先預繳10個月預繳金
乙方使用期間內容為1399____超過月初要自己負擔

由乙方開始使用
大家都是選每月從乙方薪資扣除月租1399_10個月

該方案在乙方任職未滿10個月,若提前離職(包括開除)

乙方需留下門號 sim卡 手機 至10個月期滿 等公司通知退還已方~
業務離職時須將公務機繳回,若14天連絡不到人 未繳回公務機 公司將無須支付1399~
乙方若解約_____公司將協助辦理解約過戶
並支付未到期合約之一半違約金~另一半由乙方知副



---------以上
懇求大家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5-05-14 16:58

既然公司承諾要繳費,可發存證信函要求限期繳納,若無效果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以訴訟請求。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24

您好,

 

可依據契約為憑,向公司請求履行契約,並返還您先前代墊之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ico 105-05-14 17:30

 感謝律師建言 想詢問這可構成詐欺罪?

nico 105-05-14 17:31

 謝謝律師建言,但想詢問這可否構成詐欺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刑事可能會有困難,仍以民事主張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公司支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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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公司支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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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 105-05-10 21:45
請問一下房屋過戶一事? 爺爺過世後,留下一棟房子由父親與叔叔聯名共同持有,但是在民國八十年時,叔叔已將房屋土地賣給父親,當時雙方有簽訂一份買賣合約,父親這裡也還有契稅,贈與稅繳納的收據,只是一直到現在都沒去將房屋的名字過戶給我父親,就差叔叔蓋印? 但是最近父親身體不好,我前些日子去找叔叔要請他蓋印過戶,只見他一再推託,說啥叫我不用擔心,等他死了,他會交代三個子女幫我蓋印章,這就是我怕的地方,到時只要有一方刁難,我就要多費工夫去解決,所以想趁現在兩個人都還在,我是否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過戶呢?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契約以經記載移轉等事宜

那麼可以訴請移轉所有權

但你要注意時效抗辯的問題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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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有時效之問題,若對方以此抗辯,則您們會有舉證時效未消滅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0 22:34

有簽買賣契約而對方不願協同過戶,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履行契約過戶義務,但此請求權時效最長15年,自80年成立契約迄今應已逾15年而時效消滅,若對方在訴訟中提出時效抗辯,則您的請求應會被駁回。

可依據契約起訴請求移轉登記,但因已經超過15年未主張權利,對方一旦再送中提出時效抗辯,就會敗訴,如果對方未提時效抗辯,那可勝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您們是可以依據買賣契約請求您叔叔過戶,然而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對方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因為已經超過15年時效了。因此建議您們可以蒐集證據,以錄音或錄影方式錄到您叔叔承認這筆債務,如此就可以在後續訴訟中主張對方有承認債務,而時效重新起算。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阿瑋 105-05-10 08:42

借名登記,實際所有權人因為房子賣不出去,也不願處理過戶,導致借名登記房屋所有權人,無法真正自行購屋貸款(因背負貸款,導致負債比過高),該如何請求法院強制過戶移轉??實際所有權人,當初並無留下戶籍地址,是要如何寄存證信函給實際所有權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09:00

您好,

 

1、借名人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終止雙方借名登記委任契約,後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移轉登記房屋

 

2、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終止借名的委任契約,起訴確認所有權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可以直接提起移轉登記訴訟,並可請求法院發函讓您查對方戶籍資料,且以起訴狀送達為終止借名登記契約意思表示之送達。

阿瑋 105-05-10 20:40

 若是借名登記動產,因當初都是口頭約定,並無相關證明,而房產也遭投資設定,要如何尋求解套,另外投資客又不願意出面處理,也不願意賠售該房產,但因房市下跌,賣不出去~!難道只能跟他耗在那邊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可以先主張解除借名登記契約並請求將房屋移轉登記回去

在嚇嚇他跟他說如果不移轉回去你就要把房子處理掉

如果嚇不怕你就直接告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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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向法院起訴請求終止借名登記契約,將房屋返還給實際所有權人,並請求對方您清償為其所申請之貸款。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小華 105-05-09 15:42
1. 被繼承人(慈母於105年2月逝世)所有動產動產資料都在弟手上,但他遲不辨理過戶,,請問如何向法院提告? 2. 約15年前,父母出資讓弟全家人移民國外買屋,置產,開店及 一切所有開銷,請問他於慈母生前已拿了現金,現是否無權再分遺產?如何提告資金來源?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09 15:44

不用等其他繼承人配合,任一繼承人向國稅局查得遺產資料並完稅後就可辦理過戶登記為公同共有,以免逾期被罰鍰。之後若對方不配合協議分割遺產,則可提出分割遺產訴訟。對方於被繼承人生前受贈之財產,若符合民法第1173條的規定,則可主張歸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9 15: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函要求對方出面協商,倘若拒絕,可以直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2、可以嘗試主張規扣。(也就是從遺產中扣除該部分的贈與)

3、建議可以從速處理,避免相關遺產遭到處分。

1. 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同時提出分割方案並敘明分割方案之理由。

2. 對方之前所得之財產部分,可以以其係因營業分居而得,主張歸扣,就可減少對方可再分得之遺產,不過這些牽涉舉證方法。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好:

動產部分任一繼承人可以自行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動產部分若你不清楚項目、數額、價值,容易遭他人隱匿,存款部分若銀行知悉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就會要求全體繼承人到場才會同意你們領出,否則就要有法院之確定判決才有辦法處分。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就要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 可依民法第1173條規定主張係生前特種贈與(主張之人要負舉證責任,舉證不出來通常會認並之一般之贈與,而不能歸扣),將贈與當時之價額算回遺產之中,再依應繼分計算繼承人應繼承之價額,若當初贈與之價額已經超出其應繼分,該人就無法再就遺產主張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而歸扣的部分,要因結婚,分居之原因而給予,此部分會有舉證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9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於法定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若無法協調繼承方法,待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後,再提起訴訟請求分割遺產分別共有,再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提出相關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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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9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於法定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若無法協調繼承方法,待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後,再提起訴訟請求分割遺產分別共有,再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提出相關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9 23: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現行實務允許同時起訴請求繼承登記分割共有物,但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由繼承人之一申請繼承登記即可,不須所有人協同辦理,故在起訴前即先辦理登記,由您一人先辦理動產繼承登記亦無不可。 遺產分割原則上當然是先依當事人協議,再依協議去為分割登記,至於如何協議,則由繼承人自行協調,決議由一人繼承登記,亦無不可,若協議不成,始依民事訴訟途逕向法院請求分割登記土地的部分,雖屬分別共有而非繼承而來,然依民法第823條、第824條、第830條第2項、第1164條、第1165條第2項相關規定,共有動產繼承之公同共有或是分別共有,均可以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因此您可一併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土地房屋。 至於分割的分法,除以「原物全部分配」、「原物全部分配+金錢補償」、「原物部分分配+金錢補償」、「部分原物分配+部分價金分配」、「原物分配並維持共有」、「變價分配」,端看在訴訟中如何向法院主張而定。 至於現金的部分,可同時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分割。 最後,如果有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的話,其得繼承繼承的數額,應扣除贈與的數額,此有規定於民法第1173條第1項。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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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因涉及動產及其他財產

並有歸扣等問題

建議你要找律師協助

畢竟牽涉的金額很大

不要為了省小錢而打錯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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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霜 105-05-06 05:50
請問我在調解庭時有告知律師我的訴求,我願意合解是在調解過程中對方有說要歸還跟我家人的借款和解書內容沒有我所要的訴求跟違約的對待給付,和解書的內容是這樣寫的 調解書 上訴人跟被上訴人,雙方調解同意為,上訴人須支付905萬給被上訴人給付時間訂於105年的6月20日繳款後被上訴人須同時將房產過戶給上訴人所指定的人。 這些是我詢問我現在的律師他跟我說的對待給付條款內容: 被上訴人如不履行時上訴人可以拿著和解書直接到地政事務所直接辦理過戶登記。 上訴人如不履行時,被上訴人著無須辦理過戶。 我在和解書上沒有看到律師說的對待給付,這樣的對待給付有平等嗎? 這間房子銀行的估價2200萬房子貸款剩餘400萬? 我當時簽名的和解書,我有跟我的律師說對方欠我家人的錢也必須在同時間歸還,但是和解書上卻是沒有註明這點,我詢問律師,我的律師說在調解庭說的話是不算數的,我是因為在和解過程中對方說同意歸還欠款我才同意和解,那我所要求的條例都沒有註明,我的律師說這是兩造的事,因為我媽媽不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夠寫在調解書裡,但是對方卻可以把第三人寫上去,我不懂法律,更不明白為何我所說的條約都沒有,所以才會如此著急不知道到該怎麼辦才好,如果不對的話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在5月初剛簽下和解書,我如果現在把我的房子賣掉,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對方提起損害賠償的話對方可以求償多少金額? 希望各位律師能夠多給我一些意見讓我知道我到底該如何做處理才是

您好:

1. 您可以主張調解和解有得撤銷之原因,在收到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時起30日內,向原法院請求繼續審判或提起撤銷調解之訴。

2. 若您將房屋賣掉,刑事部分可能會有毀損債權之刑責,民事部分也有會有損害賠償

3. 若因為您將房屋賣掉而產生損害,損害賠償金額通常就是房屋之市價,但若對方有其他損害,還是可以請求其他賠償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霜霜 105-05-06 05:00
請問我在調解庭時有告知律師我的訴求,我願意合解是在調解過程中對方有說要歸還跟我家人的借款和解書內容沒有我所要的訴求跟違約時的平等,和解書的內容是這樣寫的 上訴人跟被上訴人,雙方調解同意為,上訴人須支付—錢給被上訴人給付時間訂於105年的??日,被上訴人須同時將房產過戶給上訴人,所指定的人。 這些是我詢問我現在的律師他跟我說的對待給付條款內容 如被上訴人如不履行時上訴人可以拿著和解書直接到地政事務所直接辦理過戶 如上訴人如不履行時,被上訴人著無須辦理過戶。 我當時簽名的和解書,我有跟我的律師說對方欠我家人的錢也必須在同時間歸還,但是和解書上卻是沒有註明這點,我詢問律師,我的律師說在調解庭裡所說的話是不算數的,那我所要求的事也沒有註明在調解書上,我的律師說因為我媽媽不是當事人所以不能夠寫在調解書裡面但是對方卻說到時候過戶到他指定的人,我不懂法律,更不明白為何我所說的條款都沒有註記,現在的我整個人已經著急到沒有辦法思考,如果調解書不對的話我該怎麼處理才好,希望有辦法能夠解決,感謝大家能夠給我意見。
霜霜 105-05-04 23:32
你好- 我在97年4月份時對方對我家暴,我請律師離婚官司三年後法官判決離婚(到現在已經離婚8年多了),我們還是夫妻時,共同經營了公司跟買了房子(公司跟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們有三個小孩,最大的當時9歲,7歲,5歲,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後對方跟我說小孩都要跟著他要我把公司過戶給他養小孩和讓我看小孩不然他不讓我看小孩,我答應後把公司過戶給對方,我要看小孩時他卻不讓我跟小孩見面,要我在把房子過戶給他,當下我說明了不要,有表示他當初所說的話公司給他後讓我見小孩,對方沒有做到還要我房子給他後在說並且還一直對我恐嚇,在同時間我失去了我的小孩看不到摸不到還天天過著擔心害怕的日子,經過兩年不斷在朋友的勸說下讓我為將來打算去外地重新開始我到了北部生活,在同時間我告知對方,我要賣掉房子要他離開,對方卻跟我說,房子先借給他住小孩也住這裡你不會真的趕走小孩吧!當時我就答應給對方跟我的小孩住,我同時告知房貸繳款就當你的租金你要支付我就同意,他馬上答應,之後我就離開北上,事隔8年現在對方卻以借名登記對我提告房子是他的要我轉移登記,第一審我贏對方上訴第二審在二審的過成當中,法官要我們和解第一次和解在105年四月沒有結果第二次在105年的五月初,第二次調解時,過程是非常的快速與亂(對方之前對我的家暴恐嚇我一直的不敢與人過於接近)我們雙方都有請律師,在第二次的調解庭時(個人在理解能力與溝通能力很差),同時間我的律師調解員ㄧ直對我說快和解對我比較好不和解我會很不好對小孩也不好的話後,我簽了調解書,沒有簽名前我詢問我的律師要簽什麼與這是正式約定嗎?我的律師回答我說不是調解書在約訂時間後在簽訂正式合同,過三分鐘後卻要我簽名律師也要我簽名,當我簽了後我詢問律師要我簽什麼,律師告知是和解書我當下問不是到約定時間在簽嗎?為什麼卻變成現在了,我當場跟律師說我不同意和解律師說你簽名了所以不能夠反悔,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我現該怎麼辦才好(調解書上有寫-對方上訴人.我被上訴人經調解同意上訴人給付的金額多少給被上訴人,在那一天上訴人交付錢給被上訴人錢後被上訴人將房子過戶給對方,裡面沒有註明到對方違約時會有的懲處,我違約時上訴人可將金額交付法院對方就可以拿著和解書辦理過戶)現在我該如何是好,請好心人幫幫我,現上無盡的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5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已經和解了,所以必須是我方對於重要爭點、他方之資格有錯誤等法定事由,才有救濟的機會,不過雙方都有請律師,本文認為機會不高。

2、程序上倘若和解有無效或是得撤銷事由的話,可以向法院要求繼續審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書已簽署,要推翻的機會不大,應看日後有無情事變更,再另行主張改變和解書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霜霜 105-05-04 23:16
你好- 我在97年4月份時對方對我家暴,我請律師離婚官司三年後法官判決離婚(到現在已經離婚8年多了),我們還是夫妻時,共同經營了公司跟買了房子(公司跟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們有三個小孩,最大的當時9歲,7歲,5歲,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後對方跟我說小孩都要跟著他要我把公司過戶給他養小孩和讓我看小孩不然他不讓我看小孩,我答應後把公司過戶給對方,我要看小孩時他卻不讓我跟小孩見面,要我在把房子過戶給他,當下我說明了不要,有表示他當初所說的話公司給他後讓我見小孩,對方沒有做到還要我房子給他後在說並且還一直對我恐嚇,在同時間我失去了我的小孩看不到摸不到還天天過著擔心害怕的日子,經過兩年不斷在朋友的勸說下讓我為將來打算去外地重新開始我到了北部生活,在同時間我告知對方,我要賣掉房子要他離開,對方卻跟我說,房子先借給他住小孩也住這裡你不會真的趕走小孩吧!當時我就答應給對方跟我的小孩住,我同時告知房貸繳款就當你的租金你要支付我就同意,他馬上答應,之後我就離開北上,事隔8年現在對方卻以借名登記對我提告房子是他的要我轉移登記,第一審我贏對方上訴第二審在二審的過成當中,法官要我們和解第一次和解在105年四月沒有結果第二次在105年的五月初,第二次調解時,過程是非常的快速與亂(對方之前對我的家暴恐嚇我一直的不敢與人過於接近)我們雙方都有請律師,在第二次的調解庭時(個人在理解能力與溝通能力很差),同時間我的律師調解員ㄧ直對我說快和解對我比較好不和解我會很不好對小孩也不好的話後,我簽了調解書,沒有簽名前我詢問我的律師要簽什麼與這是正式約定嗎?我的律師回答我說不是調解書在約訂時間後在簽訂正式合同,過三分鐘後卻要我簽名律師也要我簽名,當我簽了後我詢問律師要我簽什麼,律師告知是和解書我當下問不是到約定時間在簽嗎?為什麼卻變成現在了,我當場跟律師說我不同意和解律師說你簽名了所以不能夠反悔,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我現該怎麼辦才好(調解書上有寫-對方上訴人.我被上訴人經調解同意上訴人給付的金額多少給被上訴人,在那一天上訴人交付錢給被上訴人錢後被上訴人將房子過戶給對方,裡面沒有註明到對方違約時會有的懲處,我違約時上訴人可將金額交付法院對方就可以拿著和解書辦理過戶)現在我該如何是好,請好心人幫幫我,線上無盡的感激

您好:

1. 您可以主張和解是受詐欺脅迫撤銷,向原法院請求繼續審判。

2. 您請求繼續審判必須要在收到和解筆錄調解筆錄後起算30日內起訴,否則就不能再提了。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霜霜 105-05-04 23:13
你好- 我在97年4月份時對方對我家暴,我請律師離婚官司三年後法官判決離婚(到現在已經離婚8年多了),我們還是夫妻時,共同經營了公司跟買了房子(公司跟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們有三個小孩,最大的當時9歲,7歲,5歲,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後對方跟我說小孩都要跟著他要我把公司過戶給他養小孩和讓我看小孩不然他不讓我看小孩,我答應後把公司過戶給對方,我要看小孩時他卻不讓我跟小孩見面,要我在把房子過戶給他,當下我說明了不要,有表示他當初所說的話公司給他後讓我見小孩,對方沒有做到還要我房子給他後在說並且還一直對我恐嚇,在同時間我失去了我的小孩看不到摸不到還天天過著擔心害怕的日子,經過兩年不斷在朋友的勸說下讓我為將來打算去外地重新開始我到了北部生活,在同時間我告知對方,我要賣掉房子要他離開,對方卻跟我說,房子先借給他住小孩也住這裡你不會真的趕走小孩吧!當時我就答應給對方跟我的小孩住,我同時告知房貸繳款就當你的租金你要支付我就同意,他馬上答應,之後我就離開北上,事隔8年現在對方卻以借名登記對我提告房子是他的要我轉移登記,第一審我贏對方上訴第二審在二審的過成當中,法官要我們和解第一次和解在105年四月沒有結果第二次在105年的五月初,第二次調解時,過程是非常的快速與亂(對方之前對我的家暴恐嚇我一直的不敢與人過於接近)我們雙方都有請律師,在第二次的調解庭時(個人在理解能力與溝通能力很差),同時間我的律師調解員ㄧ直對我說快和解對我比較好不和解我會很不好對小孩也不好的話後,我簽了調解書,沒有簽名前我詢問我的律師要簽什麼與這是正式約定嗎?我的律師回答我說不是調解書在約訂時間後在簽訂正式合同,過三分鐘後卻要我簽名律師也要我簽名,當我簽了後我詢問律師要我簽什麼,律師告知是和解書我當下問不是到約定時間在簽嗎?為什麼卻變成現在了,我當場跟律師說我不同意和解律師說你簽名了所以不能夠反悔,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我現該怎麼辦才好(調解書上有寫-對方上訴人.我被上訴人經調解同意上訴人給付的金額多少給被上訴人,在那一天上訴人交付錢給被上訴人錢後被上訴人將房子過戶給對方,裡面沒有註明到對方違約時會有的懲處,我違約時上訴人可將金額交付法院對方就可以拿著和解書辦理過戶)現在我該如何是好,請好心人幫幫我,線上無盡的感激
霜霜 105-05-04 23:10
你好- 我在97年4月份時對方對我家暴,我請律師離婚官司三年後法官判決離婚(到現在已經離婚8年多了),我們還是夫妻時,共同經營了公司跟買了房子(公司跟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們有三個小孩,最大的當時9歲,7歲,5歲,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後對方跟我說小孩都要跟著他要我把公司過戶給他養小孩和讓我看小孩不然他不讓我看小孩,我答應後把公司過戶給對方,我要看小孩時他卻不讓我跟小孩見面,要我在把房子過戶給他,當下我說明了不要,有表示他當初所說的話公司給他後讓我見小孩,對方沒有做到還要我房子給他後在說並且還一直對我恐嚇,在同時間我失去了我的小孩看不到摸不到還天天過著擔心害怕的日子,經過兩年不斷在朋友的勸說下讓我為將來打算去外地重新開始我到了北部生活,在同時間我告知對方,我要賣掉房子要他離開,對方卻跟我說,房子先借給他住小孩也住這裡你不會真的趕走小孩吧!當時我就答應給對方跟我的小孩住,我同時告知房貸繳款就當你的租金你要支付我就同意,他馬上答應,之後我就離開北上,事隔8年現在對方卻以借名登記對我提告房子是他的要我轉移登記,第一審我贏對方上訴第二審在二審的過成當中,法官要我們和解第一次和解在105年四月沒有結果第二次在105年的五月初,第二次調解時,過程是非常的快速與亂(對方之前對我的家暴恐嚇我一直的不敢與人過於接近)我們雙方都有請律師,在第二次的調解庭時(個人在理解能力與溝通能力很差),同時間我的律師調解員ㄧ直對我說快和解對我比較好不和解我會很不好對小孩也不好的話後,我簽了調解書,沒有簽名前我詢問我的律師要簽什麼與這是正式約定嗎?我的律師回答我說不是調解書在約訂時間後在簽訂正式合同,過三分鐘後卻要我簽名律師也要我簽名,當我簽了後我詢問律師要我簽什麼,律師告知是和解書我當下問不是到約定時間在簽嗎?為什麼卻變成現在了,我當場跟律師說我不同意和解律師說你簽名了所以不能夠反悔,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我現該怎麼辦才好(調解書上有寫-對方上訴人.我被上訴人經調解同意上訴人給付的金額多少給被上訴人,在那一天上訴人交付錢給被上訴人錢後被上訴人將房子過戶給對方,裡面沒有註明到對方違約時會有的懲處,我違約時上訴人可將金額交付法院對方就可以拿著和解書辦理過戶)現在我該如何是好,請好心人幫幫我,線上無盡的感激
peter 105-04-30 02:39

小弟有個關於詐欺問題要請問 文長請見諒

在去年年中時,有一位朋友因為小孩要開刀,但因為他說他業績獎金要過半個月才會拿到,所以先跟我借錢,等獎金拿到再還我,光是開刀加住院的費用,大概就陸續借了15萬,開刀完沒幾天,打電話給我說手術後引發併發症,小孩過世了,當時又借了他殯葬的費用,大概30萬,想說等他小孩後事處理完再跟他討錢,沒想到過沒2周,他又說他阿公因為孫子去世傷心過度,所以也走了,不得以只好又借他殯葬的錢,又借了35萬,之後他說有繼承遺產,要先跟我借錢去辦遺產過戶費用,說遺產稅要繳2百多萬,他說有跟親戚借錢,但是還缺了50萬,並說明等過戶後,會以最快的速度賣地還錢,地還沒賣出去,又跟我說他阿嬤車禍住院,需要開刀住院,又借了他10萬,不久後又說他阿嬤傷勢嚴重過世了,無奈的又借了他35萬的殯葬費 

事情的經過大致上是這樣,中間陸續還有以一些理由跟我借錢,前前後後大概以10次不同的理由借錢,但我前幾天要打電話給他叫他還錢時找不到人,因為他之前有留他阿嬤的電話給我,我就打電話過去,結果是他阿嬤接的...

我問他阿嬤,妳孫子說妳因為車禍過世了? 她跟我說 有車禍沒錯,但已經出院了,我又問她 那他兒子開刀失敗過世、阿公傷心過度過世...,有這些事嗎? 她回我 孫子有開刀 但手術成功人沒事,這代表他完全是在騙我,只有一開始是真的,後面完全是在騙。

所有的匯款資料我都有留著,包括手機上的訊息對話也有,但一開始不覺得有異所以就沒錄音,到他阿公過世時覺得有點怪就開始錄音,他每次開口跟我借錢的理由我都有錄音起來,可以說是證據確鑿

他實在是太過份了,我可以說是幾乎把身上的錢全部都借給他了,想給他個教訓,想請問 他騙我大概10次(不同理由),經過我查證後,借錢理由都是假的,目前金額全部一百六十多萬

詐欺罪來說,是不是適用一罪一罰? 還是說全部只算一罪? 

我如果告他 如果以10次計算 他大概會被判多久?

全部的借款金額是一百八十多萬,經過我不斷的追討,他有分幾次匯錢給我,還到剩下一百六十多萬,這會影響到法官的判決嗎?

你好:

對方要自始就沒還還款之意願才會構成詐欺,至於借錢的動機、理由是否佐證,若對方還是有還錢的意願並且曾經清償借款利息,要構成詐欺會有困難。 若真的構成詐欺罪,果無時間、空間密接性,會被認定為數個行為,數罪併罰,量刑部分要看有無前科紀錄、犯後態度,侵害之嚴重程度而定。 還了20幾萬元,表示對方有還款意願,會影響檢察官或法官認定是否構成詐欺罪。
小瑋 105-04-28 18:56

我有向朋友以私下簽本票的方式分期購買一輛汽車(未完成過戶有簽合約),但是最近才發現104, 12, 01交車卻在105, 01, 04被逾檢註銷,期間我繳款正常,他還騙我說牌照稅的單子來了向我收取105年度牌照稅(被註銷車牌沒稅金阿!)!可是我查詢車籍資料發現102年度開始,驗車,牌照稅,燃料稅都沒繳,導致105, 01, 04被註銷車牌,請問我能向他追回所有款項嗎?除了追回能額外提告詐欺或額外賠償嗎?(當初有問稅金,驗車,車況  對方都說正常)

你好:

註銷車牌要重領牌照,但可能要繳清積欠之稅捐及罰鍰。 可催告對方履行契約,若對方不履行,可定相當期間催告履約,否則解除契約,再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請求返還買賣價金。遲延導致你無法使用汽車部分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對方欺騙你牌照稅部分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稅金,驗車,車況若有不實,可撤銷詐欺之意思表示,或依物之瑕疵擔保主張權利,或直接提告刑事詐欺罪。
Phoebe 105-04-28 01:18

請問爸生前(約20年前)買房子時,直接過戶給弟,事後得知此事,爸回答是為了省贈與稅,後來姐弟三人各組家庭,爸與弟同住現在的房子,就在四年前,爸與弟有口角,爸說房子改為姐弟三人共有,我和姐則以希望爸在世時,弟能好好照顧爸,若無法盡到照顧責任,則房子改姐弟共有,一切無立任何切結書或放棄繼承權,就在上月底,爸突然往生,發現爸存摺內留有現金約60萬,所以問題:

1、現金約60萬我和姐有權平分?或小弟有權獨吞佔有?

2、爸在世時,小弟未盡到照顧之責任,現在我和姐有權平分或共有房子嗎?

3、若走法律途徑,爭房產勝算有多少?須準備哪些證明文件?

你好:

要先確定贈與是否已經父親撤銷,若父親未撤銷贈與房屋仍然是弟弟所有,你們無法要求弟弟將房屋移轉登記為你們共有。惟就遺產部分,可以主張生前特種贈與將贈予房屋時之價額算入遺產總額計算每人應繼分可分配之數額,若弟弟超過其應繼分之數額,則無法再對60萬元存款主張權利,你和你姊可以分割該部分之遺產。 如上述,父親看來並未撤銷贈與,若有撤銷則屬於證明問題,無法證明就會敗訴。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8 09:0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父親的三名子女都有繼承權,不可由任何一人獨吞,另注意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則父親過世時名下的財產屬於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有任何一人擅自處分遺產的話(例如直接持父親的存摺印章等至銀行提領現金),會涉及到刑法第335條侵占罪、第210條偽造文書罪等罪嫌。

2. 關於房屋之部分,一般來說可思考的方向是民法第412條附負擔的贈與,但這部分由於父親已經過世,已如撤銷之可能;另一條可能的途逕是借名登記關係,也就是當初父親是基於特殊的考量而將房產登記於某子女名下,但所有的管理權限都是在父親,出借名義人只是單純將名義出借給父親而已,若是如此,在父親過世後,該房產應歸於所有繼承人所有。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朵拉 105-04-27 21:19
我想請問 我家在北部有兩間房子南部一間透天 北部一間已經過戶給我叔叔 南部透天一樓是過戶給伯父 二樓是我爸爸 地上權仍是我爺爺的 因為家庭因素我伯父他們從8年多以前就不跟我們家聯絡 爺爺奶奶也從未收過他們的家用 住院期間也不聞不問 留債務給年邁的爺爺奶奶 我姑姑不忍 幫爺爺背了15年債務 但他們卻逍遙自在 近日得知他們四處跟親戚說想要爭北部另一間房子事情 實在是不甘心我們過的很辛苦他們過的逍遙 然後未盡到撫養責任以及債務卻想分一杯羹 債務是他們造成的 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不想讓北部這間房子以後變成他們 他們構成棄養罪嗎?有什麼辦法阻止以後他們回來爭產? 爺爺奶奶或是我們該收集什麼證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7 21:58

北部房屋如果是爺爺的,可以請爺爺生前就贈與過戶給屬意的人,最好附負擔需扶養爺爺至終老,如此既可保障爺爺的生活,以後也不再是遺產,伯父自然無法再爭取。

阿成 105-04-27 17:43

家裡住的算是早期上一代留下的持分房屋

持分狀況:大哥1/3 二哥1/3 我1/3

*我的1/3又均分給兩個兒子,(三分之一,再除以三)

所以我擁有1/9 大兒子1/9 小兒子1/9*

最近因為諸多經濟因素,

討論結果是把我家持有的部分賣給大哥,

搬出來自己租房子暫度難關。

但是其中一部分是在大兒子手上,

但大兒子早已入獄多年,也已經透過獄中書信取得大兒子同意了。

只是目前不知道該如何辦理過戶

 

問題1:大哥要求我們先把自己的部分統整完,他才要買下,

試問該如何進行這部分?(尤其是大兒子人在獄中,

如須個人出面或印鑑等等需如何辦理?)

問題2:延續上題,重點就是要恢復成我個人持有1/3,該

前往哪些機關辦理?

 

感謝各位先進前輩律師的幫忙。

敝人實在沒有法律專業,目前經濟又有困難,

有點急

懇請詳答。

你好:

受刑人要辦理印鑑證明可出具委託書經監所長官驗印委託親友辦理,或經監所長官函轉其印鑑機關辦理。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或監所函件副本、國民身分證、印章及當事人印鑑章。可直接詢問你要去辦理印鑑證明之戶政事務所。其他人的部分只要委請代書辦理即可。 直接把你與兒子的應有部分過戶給大哥就好,若要先把你兒子的應有部分登記到你名下,要注意贈與稅或相關稅賦之問題。
陳小姐 105-04-27 10:24

情形為朋友A先生的母親有債務銀行意思是說A先生的房子為母親轉移給他的,因此銀行提出代位請求返還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但是房子為當初A先生父親過世後的保險金買的,購買人為A先生的哥哥,後來過戶給A先生的,因目前有接到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書-調解,想詢問該如何處理?

另因通知書收到為A先生一份,A先生母親一份,A先生為第二被告(相對人),通知書裡有說若A先生母親未到此調解將不成立,使否表示A先生母親必須到,否則即便A先生能證明房子非轉移的也無效呢?

通知書上來有開庭費用,是否必須繳呢?但此庭並非A先生開為何要由A先生繳交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銀行如何主張,而訴訟前法院原則上會安排調解,調解不成即會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7 10:43

您好,

 

1、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審閱,並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2、調解並不需一定要到場,通知單所載內容並非您所說的意思。

 

3、訴訟費用係由提起訴訟之人先行支付,案件確定後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4-27 11:03

被告開庭不需要繳費。如果保險金不是遺產,且購買動產的資金完全與母親無關,則原告的主張應不會成立。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7 16: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銀行起訴的法條依據應是民法第244條第1項及第2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銀行的請求要成立,重要前提應是「A的母親將房子移轉給A」,依您的敘述,銀行的請求實難成立。

2. 調解庭只是在案件正式進入訴訟程序之前,先由雙方來進行談判,不到場的話,調解不成立,案件就會移由法院來審理判決,調解即便不成立也不會使得銀行的主張成立。

3. 至於訴訟費用的負擔,起訴之初是由銀行先負擔,和A及其他被告無關,但倘若未來A及其他被告有要聲請調查證據,調查證據費用則是先由A及其他被告先負責,而判決確定後,先前所有訴訟費用則是一律歸由敗訴者負擔,勝訴者先前支付的費用則可再向敗訴者請求。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陳小姐 105-04-28 15:34
0
陳小姐 105-04-28 15:39
0
彭小姐 105-04-25 14:53

律師您好,
我在2003年買了小房子, 借了先生的二姐的名字做登記, 但是一直以來都是我在繳貸款.  最近二姐要求用我的房子銀行代款200萬, 但是我不同意, 造成?糾紛, 她說她要自已去借。 請問現在我有什麼方法來阻止她用我的房子貸款 ?  因為發生這一件事, 我希望他過戶回來, 但他不同意. 請問在法律上, 有什麼方法在法律上對我比較有力的方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5 15:24

您可先發函主張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請求移轉登記返還,若還是無效果,則需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移轉登記返還。

你好:

若有借名登記契約之書面或房屋自購買後都是由你實際管理、使用、收益、處分,權狀也由你保管,可以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可以發函終止借名登記契約,並依借名登記財產返還請求權,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請求將所有權移轉登記到你名下。 若出名人擅自處分所有物(包含設定抵押權)會構成背信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借名登記雖然為司法實務所承認,但困難點在於舉證之問題,所以您需負舉證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你們借名登記有無證據或書面契約

你先把繳款記錄留下來

另外如果權狀等物品在你那邊

對方應該也無法去貸款

建議你先主張撤銷借名登記

並請求返還房屋

動作要快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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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備妥管理、使用、收益系爭房屋證據包括保有權狀、繳納貸款、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該址之電話費等單據及實際居住或出租、收取租金等相關證據後,提出訴訟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請求將系爭房屋移轉登記,如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討論。

阿斌 105-04-24 19:05

你好,大哥我想問的問題是:

之前阿公還沒過世前已經把土地過戶好了,阿公往生爸爸他們去辦什麼遺產清冊的時候發現阿公還有一些土地登記他名字但他沒過戶

後來因為家裡的人在那一直鬧我爸受不了說要辦拋棄繼承他都不要那些土地

我想問的是,假如我爸他去辦拋棄繼承了,那之前阿公過戶給爸爸的那些土地會不會連同納入拋棄繼承的範圍,意思就是阿公過戶的那些土地會不會因為這樣也變放棄繼承?還是過戶土地留?,是拋棄後面那些土地而已?

你好:

阿公在世時有權決定如何處分自己之財產,他人無權置喙,若阿公意識正常,在生前將名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到你父親名下,該土地就不再是阿公的財產,阿公去世後,也不會變成遺產,所以其他人無法主張權利。 你父親若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無法繼承現在登記在阿公名下之土地,但不會影響阿公先前過戶給你父親之土地
小棄 105-04-23 17:41

你好,
大致如下
              因急需資金而透過介紹房仲賣屋可先付代墊金 。第一次接洽因交付權狀和印鑑。卻沒有像介紹人所說先支付代墊款。而因趕去上班就權狀印鑑留放在那。工作中感覺不對於是去電房仲說我要拿回動產文件。終止委託 。原因告訴房仲因跟介紹人所說不同。沒有先支付代墊款所以我要終止。此時房仲叫我下班過去拿墊款。文件已交代書處理了 。就是下班過去一趟。下班半夜1點多到房仲業者那。我,甲方店長,還有一位以為是員工後才知乙方(通路)名間借貸放款。大部分乙方和我洽談。我授權代為處理住裡面有人談搬遷或合法驅離 。簽了授權書。委託尋找買家。開價200。賣出扣除費用。塗消設定。剩下金額我收取。如賣高出200以上扣除所需費用如185我只拿15其他我歸業者。此時乙方開口。扣除增值稅和行政代書約1~20萬以上。塗銷借款100萬,裡住的人搬遷費。在整修裝潢一下。還有等等墊款15萬。所獲利不多。聽同意只拿墊金後賣出金額歸業者 。但住裡的人要處理好。並簽名委託動產的地址。乙方解釋證實我有收入墊款。甚麼一般。專任。動產說明書。連買賣合約。都沒看過。而後又偷偷過戶。有人告知去阻止。業者得知。說要告我背信,和我到處借錢的惡行公諸於世。要我下班跟他說清處。被業者說服。同意過戶。要業者撰寫一份保障書給我。他也同意。如今已過戶。對方業者代書給我只有稅單。塗銷本票。買賣契約。沒了。也沒和買方簽約。賣買合約。看也沒看過。簽名兩份文件都是乙方叫我在那簽名。其他也沒有解說。我是授權由業者全權處理住裡的人。另一份是我確實收下墊金由業者託賣找買家。至今業者也沒來電。而買賣契約價160幾萬。公告現值就快150幾萬了。我能主張甚麼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3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備妥契約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3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備妥契約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仍然先看合約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泰山 105-04-22 13:27

您好~~我父親因病死亡留下一筆存款,筆2筆動產一筆是我父親名下,一筆是在我繼母名下但父親的配偶是我繼母有生一子,現在我繼母不願讓我繼承要把存款及動產過戶到他名下~~請問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義?

 

 

沈恆 (沈律師) 105-04-22 13:57

您好!

父親過世,繼承人是配偶及二名子女共三人,除配偶可先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外,其餘遺產應由三位繼承人平均分配,任何一位繼承人都無法擅自過戶全部遺產至自己名下。若無法協調,可盡快提起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公平分配,以免後續權益受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2 16:1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1. 首先,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分別計算夫妻雙方在婚姻階段所各自累積的財產扣除債務後,「較多一方的財產數額」扣除「較少一方的財產數額」,扣除後的數字的一半,要由「較多一方」給付「較少一方」(但依該條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剩下的部分才會是屬於遺產,而由繼承人去分配

2.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您父親的合法繼承人有其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您的情況而言,就是繼母及其兒子、您共三人平均分配,繼母不願讓您分得遺產,並不符合民法繼承之要求,此部分可以依民法第1146要主張繼承權受到侵害的回復請求權,追回本應屬於您的遺產

3. 另外,繼母未得您的同意,將財產過戶至他名下,顯然其也未如實申報遺產稅、甚至可能有偽簽遺產分割協議,此部分不但涉及刑法第335條侵占罪、甚至也會有刑法第213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可以一併考慮提起刑事告訴,增加未來談判之籌碼。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barto 105-04-21 22:04

因父親積欠銀行卡債已被強制執行扣薪.爺爺將房屋過戶給我.請問像這種情況銀行能向法院申請扣押我的動產財產嗎 ?若日後父親過世債務我是否需要承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1 22:18

法律上每個人只需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只要您不是父親卡債的保證人債權人無法要求您清償,也無法動到您的任何財產。父親過世後,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可與父親的債務完全無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1 22:35

您好,父親之債務與您或爺爺均無關係,不須擔心銀行就您個人之財產求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2 08: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您父親的的個人債務應單由其個人承擔,與您無涉,並不會因其負債而導致您的財產強制執行。

2. 然應注意若您父親日後辭世,應依民法第1174條第2項規定,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拋棄繼承為妥,以免直接產生限定繼承之效力而增添生活上的困擾。

3.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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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瓜子 105-04-21 20:58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爺爺於民國86年過世,在過世前幾個月,我叔公將我爺爺的身份証印章拿去,將我爺爺名下的土地全都過戶到我叔公的小孩身上,已經過了這麼久了,我們還可以追討回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從然依最長十五年的請求權時效,也已逾請求權時效,況且年代隔這麼久,會有舉證上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1 21:14

時間太久要主張任何權利都會越來越困難,本件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偷印鑑偽造文書辦理過戶,且過戶之後動產未再移轉給第三人,則或許有一些機會,但也只有爺爺的繼承人才可以主張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1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舉證上恐有困難,故若要提告,可能需要蒐集證據(比方說錄音)。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1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舉證上恐有困難,故若要提告,可能需要蒐集證據(比方說錄音)。

阿P 105-04-21 07:35

你好,

不好意思有個問題需要詢問。

 

我家有一塊地,從我阿公那一輩就一直是我們家的,後來我阿公過戶給我爸,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從我有認知到現在,那塊地就是我們家的,我們也有所有權

直到去年底,公部門來丈量,突然說我們有三分之一的地是別人的,並且拿新的測量土地範圍給我們看,但聽我爸媽說這張圖與之前的測量圖差異很大,加上我們隔壁鄰居是前村長,在公部門很有人脈,我不能接受土地白白讓給別人,況且我家收入來源是靠這塊地,所以我想詢問

要是丈量結果落差大(公部門是說,有土石滑落之類的所以有差別),我們自己在主動申請測量結果仍是一樣,那我們還有很大勝算去改變這件事嗎?

看我爸很不捨,畢竟這塊地一直都是我們家的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跑出這件事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找地政再來測一次

如果仍有誤差

建議可以提出確認界址的訴訟

並請國土測繪中心進行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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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1 09:1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若對界址有爭議,可以考慮依土地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簡具申請書、土地所有權狀及身分證等文件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複丈,若仍有異議的話可以再申請鑑定

2. 若仍有不服的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確認界址之訴訟,當然,您也可以不走前1.的程序,直且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在訴訟聲請由國土測繪中心進行鑑界。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鑑界複丈,若結果仍不利於您方,則應提起確認經界訴訟,以進一步維護您方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1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申請人對於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向地政事務所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再鑑界。如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可再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經界,地政事務所不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1 15:12

您好,

 

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地界之訴訟,於訴訟中法院會交由公正第三方進行丈量重新鑑定,便可釐清土地之實際大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蚊子 105-04-20 12:03

你好代問一個問題

父親過世 遺產有說明三兄弟平分

但因為大哥想貸款買地所以把所有土地過戶給他

但如果他因為貸款未繳清那可以分割

煩請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20 12:31

若只有三兄弟是繼承人,遺產依法就是由三兄弟共有,只要三兄弟都同意,將土地過戶給任何人都可以,若土地過戶給大哥後另二人還要保留權利,就需立契約約定清楚。但應注意,如果大哥將土地拿去抵押借款而未能還款,抵押權人可能拍賣土地求償,此時三兄弟的私下約定無法對抗第三人,另二人對土地的權利也將不保。

蚊子 105-04-20 16: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只有三兄弟是繼承人,遺產依法就是由三兄弟共有,只要三兄弟都同意,將土地過戶給任何人都可以,若 ... (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那如果土地分割好 但印鑑章在他那 他不歸還 有權力以我的身分借款嗎?

愛珠 105-04-19 23:38

我有一台車子賣給朋友.哪知他付了款之後請我先行讓他把車開走.過兩天再拿證件辦理過戶.但之後卻故意拖延不過戶.車也不還.更可惡紅單稅金都不繳還躲著我.一但我找到車子時用車人士我不認識的人.且說車是他跟朋友買的.紅單多到監理站.查封我全部帳戶.請問該怎麼處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4-19 23:56

對方的行為是用詐騙手段騙取汽車並轉賣,可提出刑事詐欺罪的告訴。

abaliafarmer2 105-04-18 16:53

律師您好:

家母已在不通知我的狀況下,將她唯一動產悄悄地過繼給舍弟,我再三勸告家母立遺囑動產部份由舍弟單獨全部繼承,但動產部份銀行存款約800萬,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但母親104.10.27同意後又反悔,105.4.16母親生日當天她當全家面,宣布她的喪葬如何辦,但堅持說沒有遺囑,當問到銀行存款扣掉喪葬費剩下款項如何辦理時,家母與舍弟搭唱哭窮,家母在無奈之下才說由我和舍弟一人一半盈虧自負,我擔心動產部份家母會私下贈與舍弟,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1.動產部份,民國七十五年我口頭同意由舍弟繼承(當時我環境比舍弟好),舍弟也說他是暫住,以後會過戶給我長子,但母親真過繼給他後,他卻隻字不提,請問“口頭約定法律有效嗎?

2.動產部份私下贈與法律管得到嗎?可以在銀行查清流向並予以追回嗎?

3.萬一動產部份縮水反而要倒貼,我可以拿回動產的一半嗎?

律師撥空解惑~謝謝..

你好:

口頭約定最大的問題在於如何證明,若無法證明有此約定,就算起訴請求也不可能勝訴,目前動產登記在弟弟名下,就是弟弟的財產,弟弟有權決定如何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若要請求弟弟依約定履行,至少要簽立書面契約或辦理公證,以免將來不履行時,無證據可以佐證。 母親還在世,有權決定自己的財產如果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子女無權干涉,贈與若是生前特種贈與,將來繼承發生時可依民法1173條請求歸扣,分割遺產時若生前特種贈與已經超過應繼分,就無法再分配遺產。 如上述,母親還在世有權決定如何處分自己的財產,若要主張,最好請母親辦理公證遺囑,載明清楚財產如何分配,但就算有遺囑,也沒辦法限制母親要如何處分自己的財產
abaliafarmer2 105-04-20 21:2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徐律師撥空回答,那另有後續問題請教:

家母已將她唯一動產悄悄地過繼給舍弟,但家母仍住在我購置的房舍內,如今我兒子要結婚,我準備將我的房子充當兒子與媳婦的新居,但家母以年事已高不想搬與舍弟同住,舍弟也無意願接母親去奉養,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既不違反孝道也可以維護我的權益。另一問題是家母後事誰來辦,萬一家母將動產全數交與舍弟(包含喪葬費),但舍弟以長子負全責為由而不願拿出錢來辦,法律上我又無法向他拿家母銀行存款,這時我又該如何自處?

 

律師撥空解惑~謝謝..

土豆 105-04-16 08:20

1.廠房出租房客惡意倒閉逃跑積欠大筆電費而台電說要我繳清才可過戶,有無讓這筆電費的積欠回歸逃跑房客,而非被台電轉移到我身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6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要釐清與台電締約的人是誰,倘若是該承租人,或是台電於締約時,知悉您是代理承租人的代理人,可以主張契約關係存在於台電與該承租人。

2、有關於承租人的部分,倘若是惡意倒閉,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不過就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電力公司的相對人都是廠房所有權

也就是你

所以無論主張什麼內部關係

台電都不會理會的

這是實務運作的實情

建議要先繳清後

在去請求承租賠償或告他詐欺

以逼他出來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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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ky 105-04-15 10:59

您好,

3年前,一位無子女獨居 80幾歲老太太,被她以前教過的學生聲稱要照顧她晚年,要老太太把一棟房子贈與他,房子已辦理過戶登記買賣方式,但並無資金交易,甚至繳增值稅的錢也是老人出的。這3年並無照顧老太太,老太太認為受騙想要討回,請問該如何處理?成功討回機率高嗎?會耗時很久嗎?謝謝!

你好:

可先主張買賣契約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 其次,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可能會隱藏贈與契約,此時可以主張民法第412條規定,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後,若對方不願意配合辦理,可提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請求將所有權移轉登記回老太太名下。 若對方有所爭執,訴訟程序可能會進行2至3年以上。
蘇淑珍 (蘇律師) 105-04-15 11:34
回覆 Vick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3年前,一位無子女獨居 80幾歲老太太,被她以前教過的學生聲稱要照顧她 ... (恕刪)

您好,雖本件雙方當事人皆知非買賣關係  但因隱藏行為乃贈與 故其彼此間法律關係仍適用關於贈與之相關規定 。又本件老太太似有受詐欺之情況,依規定受詐欺所為之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銷的 但其除斥期間為一年  現實上已過3年  提出會有依定困難 但仍可舉證主張知悉時間點在一年內。

另一種方式即主張本件屬附負擔贈與  老太太可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者撤銷贈與後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

詳情仍建議來電或來信諮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5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性質上應該是贈與附負擔。

2、倘若對方拒絕履行照料約定,可以撤銷贈與或是要求對方履行照料的約定,不過前提是必須證明雙方有照料約定。

3、倘若要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致令權益受有影響。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5 18: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老太太與學生的法律關係實際上是贈與而非買賣,且是屬於民法第412條第1項附負擔的贈與:「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若老太太要求學生扶養但學生卻置之不理的話,可以撤銷贈與,將房屋所有權移轉於自己。 詳細而言,應起訴確認買賣關係因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依民法第87條規定無效、確認該法律關係屬附負擔之贈與、且因老太太撤銷贈與而應將所有權移轉於老太太,如此方得釜底抽薪解決問題;另也可同時提起詐欺告訴。 相關訴訟策略仍待進一步了解案情及證據現況始得評估。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但須提出證據證明該贈與為附負擔之贈與,若都沒有證據,其實有困難,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4-12 20:43

各位律師您好

因我車子欠稅遭法拍,拍賣公告上當初有明敘欠稅金額,

須向監理機關繳清車輛過戶時止滯欠相關稅費及罰緩始得辦理過戶

拍定人從去年拍定成交後,至今經查仍未過戶

昨天去法務部執行處詢問,裡面的人說應該是當殺肉車了,也不用過戶

 

請問若被當殺肉車,未過戶車主還是我,會有其他相關的法律責任

若我繳清稅務.對方仍不出面過戶,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遊戲zz 105-04-11 23:32

您好:我想問上個月朋友有跟我借一筆錢叫我借一個月他說給我賺利息(20分),他借錢的理由是說房子要辦過戶需要有錢再戶頭裡出入銀行貸款金額才會高,當時我沒想那麼多問他需要多少,他開口說要20萬我說身上沒那麼多,他叫我去跟我朋友借利息照樣算給我們,當時想說問看看朋友是否有意願借,朋友說可以但是要(40分利)我想利息那麼高誰會要借,但是最後還是有跟朋友說,朋友也說40分可以接受於是幫他跟我朋友借了這筆錢,借款的時候我們都有簽本票借據,結果到了還款日他沒有打算要處裡反而跟他要錢他還說要告我們重利罪,我門聽了很傻眼,當初利息錢都是她說要給我們的現在還反過來說要告我們,我想問說這樣我跟我朋友會有事嗎?有構成重利罪嗎?利息錢跟本金都沒有拿到..

像這樣情況可否形成詐欺呢?我們可以去告他嗎?因為已經有去過它們家有跟管理員了解,他說他這種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已經是慣犯了

105-04-10 17:54

您好

我是掛名的車子,車子從購買至今,從未使用

名下車子有多筆罰單與稅金,近期得知帳戶已被扣押,進入法院強制執行中

已打電話去監理所以及執行處做諮詢,罰單與稅金多達20萬左右(含未送強制執行部分)

另車子已經被法院拍賣了,法拍金額約5萬

想請教

1.罰單與稅金是否有法律的條例可以轉移到使用人身上

2拍定人是否有責任承接原車輛所欠的罰單與稅金,如果是該怎麼提出

(拍定人沒有過戶,也沒有查到法拍後新的罰金)

 

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0 18: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清償相關罰金或是稅金之後,向您借名登記求償

2、也可以嘗試就罰金、稅金的部分,以借名登記委由,提起免繳的訴願及行政訴訟

3、目前並沒有制度可以將相關責任全部移轉給向您借名登記者的規定,因為法律並不鼓勵借名登記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0 18:18

您好,

 

1、罰金與稅金無法移轉到他人身上,除非可證明車子遭開罰單時係他人在使用,則可請求該他人負擔罰金。

 

2、拍定人不會承接車子的罰單與過去之稅金,主管機關就拍賣後不足之金額仍會向原車主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0 20:59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過戶,若對方拒絕,恐須提出確認訴訟,確認車子之歸屬。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0 21:42

您好,可以向對方請求給付您已墊付之罰金。

yin 105-04-09 23:08

您好

我的父親104年12月29日中風~因父親於40年前~即與外遇對象同住至今~育有一子一女~母親並無和父親離婚且兩人共同經營食品加工批發19年~(母親是童養媳)~因我們都長大成人~父親獨自將工廠搬離至外遇對象那邊~她的兒子受雇於工廠~生病後~他自然就接下管理權~目前~醫療看護費用~都由工廠營收支付

生病初期~他們一家看來有照顧父親~未料~日前~弟妹們欲前往探視父親~在約定的時間前~那女人把父親帶離家~大家撲空~過了兩天~那女人把父親載到弟弟家門口~請弟弟自己照顧~因弟弟恰巧不在家~所以~她只好回家

父親的保險~身分證等相關資料~都在他們那邊~他的兒子一直說~父親的帳戶都沒錢~法律上規定,病後/死亡後/具理賠資格後最遲「兩年內」要提出理賠申請,逾期自動喪失權利~

我們可以拋棄繼承財產~但不能拋棄我們在法律上必須撫養父親的責任~

請問~

因為最近他們有一些動作~怕將來若將父親財產處理過戶後~對父親不再照顧~我們該做哪些動作~以確保父親剩餘的財產~以保障他的餘生無虞

沈恆 (沈律師) 105-04-09 23:34

如果父親已無行為能力,應聲請監護宣告,並爭取成為監護人,其財產才會受保護。若之前財產已被他人擅自挪用,也才可以監護人身分幫忙追回。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0 21:31

您好,建議為父親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以確保父親之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0 21:46

您好,建議為父親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以確保父親之權利。

子珅 105-04-09 11:19

人物:行動不方便的母親,年邁精神出問題又不識字外婆,大舅,小舅,小阿姨,精神有問題阿姨

事件:土地贈與被告侵占

原告:不識字外婆,大舅      代理人:小舅,小阿姨

被告:母親

事由:外婆被大舅在不之情之下,帶人(牽溝仔)來買我外婆的土地,這塊土地登記人是外婆跟大舅持分,當交易完成後,外婆才意識到自己土地被大舅騙走了,之後打電話給我的母親,當時對話...

外婆:我土地被你哥騙走了,我ㄧ個人在山上還要照顧精神有問題的小妹,我僅剩這塊土地了,我好想自殺

母親:如果你確定要拿回土地還是放棄土地,冷靜想好三天,再跟我聯絡

三天後....

外婆:我確定我要拿回來

母親:好,那我從高雄回台中幫你釐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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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母親有打電話告知小舅跟小阿姨,外婆土地被大舅騙走了,可是小舅跟小阿姨只說沒空處理。

之後母親利用外婆的保險,幫外婆處理土地問題!

錢都是外婆的,買回土地所有,包含持分部分。

當下外婆說土地要過在我母親名下,因為把兒女會來挖空,也怕我母親無財產

當下有找土地過戶代書辦理過戶程序,但土地所有權狀上也並無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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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因小舅生意無進展,小阿姨生活收入不穩定,知道年邁的外婆把土地過戶給母親,開始洗腦外婆要回土地,並要對母親提告

出庭當日,因為小舅他們是請律師,變成我要陪我母親從高雄上台中地法出庭

法官:為什麼大舅持分土地並無要給妳(母親),妳可以拿嗎?

母親:(整個事情經過訴說)我不懂法律

法官:土地並無登記贈與,妳可以得嗎?

原告律師,你可以提供證人嗎?

原告律師:可以,提供小舅跟小阿姨

...............

這樣4/25號還要出庭

母親意思是嚥不下去被小舅跟小阿姨這樣聯手欺負,想要為自己跟年邁精神出問題的外婆權益守住,但又覺得要放棄,因為中南奔波精神疲累又身體負荷不住,也ㄧ個人求救無門,碰到無牌照律師ㄧ直收質詢費---做子女的我看在眼裡很不捨,

律師可以引導我們該如果去面對4/25號的出庭

手機0981521938

真的很急!!有勞各位路過律師回應我!感恩不盡!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9 12:11

您好,

 

1、可以狀紙方式將事發經過及證據附上,可使法官較能釐清事件真相。但本案聽起來如購買土地的錢確實為母親的,且無贈與之事證,則土地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借名登記在母親名下。

 

2、建議仍應委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宜,一來您母親就不需出庭,交由律師處理即可,二來也才能完善所有訴訟上攻擊防禦之方法,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無牌照的不叫律師,若謊稱是律師會違反律師法,可提出刑事告訴。 "當下有找土地過戶代書辦理過戶程序,但土地所有權狀上也並無贈與"就何所指,是登記原因為買賣而非贈與?若是,可能會有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問題,買賣契約無效,外婆可提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請求返還。若隱藏贈或借名登記契約,你母親要負舉證責任。 外婆若年邁記憶力衰退、罹患老人痴呆症,要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選任監護人、輔佐人,由法院介入維護外婆權益。
郭小姐 105-04-06 11:43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之前的老闆他要買一台二手車.那時他說他因為之前酒駕不能辦理過戶.要我先幫他辦理好過戶.過幾天後在過戶到朋友或親威那邊.結果他車子一直都沒過戶.之後我沒在那工作了.我卻收到傳票.那個老闆告我侵占詐欺..說我欠他貨款錢沒還.還跟他借走了那台車子..現在跟他在走官司..想請問有什麼辦法能保有我的全權嗎.那台車現在有2~3萬的罰單..這些罰單能怎麼處理...現在那台車還是一直都在我的名下..我現在能做什麼讓這台車跟我沒關係嗎?              

(SP.開庭時我有跟檢察官說了.我沒有跟他借車.我也沒有汽車駕照.也不會開車.我們是做擺攤的金錢問題也都是當天結清.不然他也不可能讓我拿貨)

只是我現在為那台車子的事真的很傷腦經.我是單親媽媽現在那台車的罰單越來越多..我還有2個小孩要養.在這樣罰下去我真的快瘋了

 

請問有什麼好的結決辦法嗎?還是只能等開完庭法院的判決呢?

                                                                   麻煩你們了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6 12:09

您好,

 

刑事案件外,您可提出民事訴訟,終止您與老闆間類似委任之借名登記契約,並確認車子一直均為老闆在使用,主張罰單應由與車子一併回復至老闆名下由其繳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按受任人以自己之名義,為委任人取得之權利,應移轉委任人;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民法第541條第2項、第54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借名登記契約,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在性質上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應賦予無名契約法律上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相關規定(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990號、98年度台上字第76號判決意旨參照)。 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閣下應提起終止借名登記之訴,以上回覆尚有不解,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與本所聯繫,俾便協助。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6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車子所有權歸屬之部分,可以提出確認訴訟,以釐清車子所有權之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