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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104-01-02 14:49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為男性,因日前在路上隨機找了一位未成年少年觀看他的生殖器並給他看我的生殖器而進法院,目前偵查完畢並起訴處分,近期法院將開庭受理

警方偵訊時告知對方不願和解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一定會被關嗎?因為我所犯的罪處6個月以上2年以下之牢災

想請問法官會判緩刑或役科罰金之類的嗎?還是一定會被關

因為我一時衝動,事後非常後悔,但對方又不願和解

請問該怎麼做才會對我比較有利呢

BensonX 103-12-29 15:13

朋友身上有兩件案子,

先前的A案受緩刑宣告,而A案現在正在上訴第二審中,

之後又有B案,現在B案第一審為免刑判決,

那麼A案的緩刑宣告是否會被撤銷

如果不會被撤銷的話,那就要勸他撤回A案的上訴了~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2-29 16:52

您好!

如果B案是免刑判決確定,並不能因此撤銷A案的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ancy 103-12-28 22:16
請問:法官判處罰金新台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是何意思?是說若貳年?不再觸法則不用罰錢了,是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8 22:23

您好!

既然有緩刑,就可以不用繳罰金;將來若二年內緩刑撤銷,才須繳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三 103-12-28 07:59

小弟服刑6年多去年10月假釋出獄 殘刑還有兩年 
期間報到採尿都很正常 就在103年12月17日 友人到我承租房子找我
帶了1.2級毒品使用後  警察突然衝進來抓他因為他本身還有另案 就這樣我也被帶回警局採尿了 筆錄中我沒有承認吸食 後來我向觀護人坦承我的犯行 也非常後悔 觀護人說也要等開庭結果 請問各位大大律師 開庭時我該如何說 或我現在可以做甚麼動作 才能判我緩刑 或治療 PS我勒戒過兩次 戒治一次了 還會判勒戒嗎?  該怎麼辦緩刑的機會才比較大 只要不關 觀護人就不會撤銷假釋了拜託 採尿時間12月17日 懇請盡快回覆 好讓小弟有轉圜的餘地(我已經到義大報名喝美沙東ㄌ)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8 10:42

如果曾經五年內再犯,以後就會直接起訴了,如果沒有五年內再犯,可能還會重新聲請觀察勒戒假釋會不會被撤銷,就要看檢察官及法官的心情耶(也就是你的簽運),如果你都沒有前科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但是如你所述,如果前科表很多,可能檢察官及法官就比較不會想給你機會了。

法律小學生 103-12-28 15:1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是有爭取院外治療的機會的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 才有可能不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8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之地檢署為您求情,若起訴判決有期徒刑以上,假釋可能遭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賢 103-12-26 10:51
女方現已滿17 男方23歲 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是自願且已滿16歲 在交往期間女方半夜自己偷跑出門 所以女方家長完全不知情 是在發現懷孕而小孩已有15週 女方主動跟家長告知有交男朋友並且已懷孕 男方與男方家長都有意要解決事情 也有到女方家與女方家長談 想娶女方也願意負責照顧女方與小孩 但女方家長不願嫁女兒 寧願自家養這個小孩 但女方堅持要跟男方結婚 導致女方家長決定提告且想強制拿小孩 Q1、女方家長要提告會有什麼罪成立? 會有易科罰金?如果關會關多久?或者只是緩刑? 還是會無罪? Q2、女方懷孕已17~18週不願意拿小孩 如女方家長帶女方去醫院堅持要拿掉 是只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就可以還是說也需要女方簽名? Q3、小孩17~18週大了拿掉不犯法嗎?

女方17歲且自願發生關係,男方不會有刑責,但對方如果提告,案子還是會進入偵查,小孩部分,女方本人不願意拿的話,其他人不能強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與已滿十六歲之男女於未違背其意願之情形下發生性交行為,不構成刑法第227條之與幼性交罪,但不排除其家長以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主張違背其意願)提告之可能,此等情形則最好能提供相關佐證加以證明雙方合意性交之事實。在民事責任上,其父母有可能以您不法侵害其身分法益而請求損害賠償
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否則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又按刑法第288條第1項設墮胎罪之規定,胎罪所保護的法益,是胎兒的生命、身體之安全,因此除非有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的各款情事施進行人工流產,否則婦女自行墮胎是違法的。因此嚴格來講,在法律的定義上,?胎與人工流產應為不同之概念,依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88條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優生保健法第9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所定人工流產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擬後,訂定標準公告之。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妊娠十二週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逾十二週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民法第981條
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法第990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一,不需過於擔心。

二,以刑法240條來說有辯護空間。

三,民事部分對方會有點空間。

四,十七歲或十六歲以下其實很近,如果證據顯示為未滿十六時發生性行為就會有刑責。

五,開庭態度要好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24

您好,本件不至於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因對方未成年,故若有翹家之行為,會有和誘之問題。

ghost 103-12-25 20:49

您好!
時間:12/11凌晨臨檢
經過:酒醉的我與持有K他命與K盤的朋友到公園抽K菸,被迅雷小組聞到煙味,並抽查我們的包包
我朋友當場被查獲持有,我說我有抽3口菸,2人一起帶回警局並驗尿
筆錄時2本坦承吸K菸,但筆錄警方好像同情我並幫我把筆錄寫成我從未吸食毒品,然後我不 
知道朋友有帶毒品口供,然後我朋友照舊,因場查獲持有2克K。
結果問題來了!我和我朋友在前天友喝神仙水跟毒咖啡~但因害怕並無自己提出前天有玩含二級
神仙水和毒咖啡。
採集尿意後和筆錄都做好後就放我們回家了!
發問之問題:1.因筆錄警察寫我未服用毒品,但如果驗尿報告出爐我二.三級呈陽性,我又長期十幾 
年有服用藥感冒糖漿治療我偏頭痛習慣,其劑量一天2瓶。然後害怕共被驗出234級 
陽性反應。其最要如何定罪與懲罰!
2.因我的工作是公益團體跟政府一起企劃公益活動,目前正要開活動籌備會
了,我又是企劃與策劃最主要執行人物,我怕等確定觀察勒戒時,我不能把活動辦
成!所以我看了很多可以即時申請戒癮治療方法!可是12/11做筆錄並不是當場檢驗是
吸毒尿呈陽性.今天12/25了傳單都還沒到,我也不知道辦理字號是多少與尿液是 
否篩檢報告出爐並送至地檢署,因我都上網查不到有我這紀錄!我有如何請求緩刑
戒癮治療!所以連狀紙也不知道要如何寫!
3. 12/17衛生署發信函【傳染病防治衛教講習及篩檢血液】須到衛生部,再12/31前須
進行防治講習與抽血不然要罰1~5萬,請問這是代表我的尿液驗出三級而上課嗎?


法院傳票起訴書我都還沒收到~

 您好:

建議您應持續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案號股別

待查到後盡速具狀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25 17:34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傳票命令

 

有期徒刑三月,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三年

 

藥事法

我怎麼怎麼是被傳人受刑人

備註,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於居住地監獄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察官申請囑託執行。

 

所以這要入監服刑嗎??我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7:49

你是被判緩刑,不用關的,去那邊檢察官問一問就會放你走,

只要緩刑期間按時報到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即暫緩刑的執行,所以您三個月的徒刑不用執行,但由於本件有保安管束,所以此部分仍會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就是暫緩執行之意思,所以不用擔心。

felice 103-12-20 09:40

律師您好~

日前我因在賣場偷竊了一組乳液~價值約410元左右~當店家詢問我是否有偷竊時~我回答是~到警局做了筆錄~也到簡易庭簡單的陳述事件~日後說還會開庭~因為我是初犯很害怕~也不敢讓家人知道~我目前沒有工作~也還有學貸壓力~很怕被判刑~沒有錢繳罰金~不知是否有緩刑&緩起訴的機會~我真的很有心在反省~法官會給我一次機會嗎?

您好:就有關【竊盜】的刑事案件,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程序通常是判決6個月一下,倘若提出和解書較有可能判緩刑

2、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聲請服勞動服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00

您好,若案子還在偵查階段,建議趕快跟對方和解,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並附上和解書及緩起訴聲請狀,向檢察官加以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ancy 103-12-16 19:26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任職公司會計,因故挪用公款約500萬,之前老闆娘承諾不提告,只要把金額補足就好,但老闆知道後卻要求1000萬,我己匯到老闆娘戶頭金額378萬,有哀求老闆降低金額,因為實在還不起,但老闆還是堅持要1000萬,且還說如果查清後,還有還要追加,有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我自首,且還清欠款,還需要與公司達成和解,才能有緩刑的機會嗎?我是多次挪用,請問刑期大約會判多久?我沒前科,有無可能易可罰金?很想跟公司和解,但金額實在太過龐大,真的無力負擔,謝謝

就有關您所提示(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部分,應只要賠償公司損失即可,但本件因涉及刑事侵占問題,若您不願再受對方一再的高額求償,可以考慮自首,且由於也有還款大半,基本上輕判是有可能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6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僅須賠償公司之損失額度;刑事業務侵占部分,您可自首以求減刑,若您均有賠償公司之損失,有機會可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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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6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一直抬高價錢威脅您,建議您委請律師偕同自首,原則上應該會有緩刑之機會。

 您好:

依您所述並無前科

如確實有還清且對方主張之賠償金額過高

仍有向法院爭取緩刑之機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銘 103-12-16 14:24

請教律師,今年2月酒駕初犯法院判有期徒刑2個月,易科罰金一日一千,併科罰金2萬5(已繳清),判決書沒寫緩刑幾年,同今年11月份不知肇事而逃逸警察通知作筆錄時又看了路口監視器警員說有可能不知情肇事,當下沒開肇事逃逸紅單給我,(已與對方和解),我的問題是~之前酒駕沒有判緩刑幾年只有易科罰金,而這次又肇事逃逸 檢察官會因之前酒駕前科而重判嗎,或如何爭取緩刑緩起訴,(法律問題我都不懂麻煩律師了)謝謝。

您好:

1. 您先前的案件未因酒駕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雖然在緩刑要件的範圍,但法官不一定會宣告緩刑,依您的描述,法院最終判處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因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不須宣告緩刑

2.因您先前有酒駕前科,必定影響此次肇事逃逸的刑度,須再衡量被害人損害程度、您逃逸的實際情況及您有無悔意。因您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若被害人的損害不重,且您表達悔意並證實是在不知情況下離開現場,判緩刑的機會是較高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朔月 103-12-15 05:58

我朋友因為之前犯了妨礙性自主罪被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但因為他身心治療沒有去而被撤銷

大約7~10月他被說要去執行卻沒有去目前被通緝

目前因為他害怕不知道該出面還是繼續跑所以跑來詢問我

1.他這樣大約會被通緝多久?(請律師大大幫我計算完時間例如:10年20年之類等等)

2.如果他跑到期滿都沒出面的話.是變成留下案底還是會被抓

3.大約多久警察才會去他家說要抓他?(他家人表示目前沒有警察來過)

4.他是被彰化地檢通緝的.但他說他去網咖上網查詢查到他也被新北地檢通緝.是同樣案子通緝?還是不同案子?請問這有辦法查詢嗎?

再來是小弟自己的問題.小弟十月底的時候跟朋友去烏來玩水.但包包被偷.當下有去當地警察局報案.警察只回說知道了後續他們處理卻沒開三聯單給我.然後11/27我收到了銀行寄來說我帳戶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出面去警察局說明.但因為小弟工作繁忙11/27去屏東出差要到12/18才回台北.所以目前還沒出面去做筆錄(我知道我可能被當成人頭帳戶.因為當時包包裡面有存摺印章跟提款卡.提款卡我密碼沒去變更.是當初他們設定的123456)

1.這樣會開庭嗎?

2.我需要如何跟警察官解釋?

3.我會被判刑嗎?

4.如果被判刑大約會判哪種?會被關?還是可以罰金?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答了.請別留下連絡電話.如果要留通訊方式.請給小弟LINE的ID就好我會自行加入

laifu 103-12-10 14:56

我幾天前與其他車發生碰撞 因為發現而後面警方通知後被列為肇逃

但因我去年有被詐騙集團用到人頭帳戶 被判緩刑兩年

假如果現在與被害人和解

我所需面臨的還有哪些刑責 要如何去降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15: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受傷,則肇事逃逸的部分屬於公訴罪,您之前的緩刑將受到撤銷

2、屆時前案必須執行,本案則應該盡量達成和解,並且就您是否知悉肇事逃逸的部分提出答辯。

肇逃必須是因為肇事使對方受傷或死亡,才有成立空間,單純車體受損不會成立肇逃,如果對方有受傷,可以鈄過談判尋求合理的和解,以求得從輕處分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23

您好,若無致人死傷,就部會有肇事逃逸之問題唷!除依據未至人死傷及不知有致人死傷為答辯外,建議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較為妥當。

未必會被撤銷緩刑,剛我查過了,有勝訴前例。士林楊俊鑫律師
葉小小 103-12-10 02:00

大大們 我因為酒駕 酒測值0.25~最近收到簡判書

有期2個月 如易科罰金1000折算一天

但是我覺得我只是初犯 開庭當天也向檢察官承認酒駕  我可以上訴爭取緩刑嗎?

因為自己經濟也不是很好 還要負擔家裡的大小開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上訴爭取緩刑的機會不高。

2、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葉小小 103-12-10 12:22

律師謝謝你~但我要怎麼聲請勞服役啊??

ˇˇ 103-12-03 19:13

日前被請警察以 刑法227-3(因為對象未滿16)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有問我這樣有機會 緩起訴嗎??(他說最低三年..7年以下也算嗎?)
還是只能等?被起訴後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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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我問 女方說她名子是打16歲..也有對畫記錄!!
(但最後他家人提告我才知道 他未滿16)
這可以當作記錄嗎?有機會?被判無罪嗎??

案子目前盡行到哪個階段? 你所謂對方有稱已滿16歲的證據還保留? 可從主觀犯意切入作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無罪判決,本所上星期剛好有件承辦與未滿16歲性交易,獲得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您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時,您主觀認知對方年齡已達16歲以上,則有機會直接不起訴。建議您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爭取不起訴,則前提需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而本件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則無論被害人是否自願,均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27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律師諮詢,以釐清您的答辯方向,認?以和解爭取緩刑。或不認?以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您好:

是否有無罪或不起訴之機會

應該將相關證據資料提供給律師研究判斷為宜

律師有辦理此類型案件獲得不起訴之成功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您好

這類案子不太可能緩起訴

緩起訴之前提必須認罪

也就是必須承認你明知他未滿十六歲

但事實上十五或十六歲是很難去分辨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有說他的年紀

那麼不起訴是有可能的

但你回答問題要小心

檢察官可能會用別種方式套話

比如說聊天內容、就讀學校等等

建議你要謹慎面對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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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您好:本所目前正在處理一宗有關妨害性自主案件,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連繫,俾能提供一些實務重點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03-11-29 00:45

請問  二審上訴今日宣判

上訴駁回  緩刑口年  是什麼意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9 01:18
您好!
上訴駁回是指第一審所判的刑度維持不變;緩刑三年,是指雖然被判決刑度維持不變,但可以不用入監服刑,如果三年期滿緩刑不被撤銷,則原來的判刑失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緩刑,可以不用入監。

103-11-29 01:2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上訴駁回是指第一審所判的刑度維持不變;緩刑三年,是指雖然被 ... (恕刪)

所以意思是沒被判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主文上有寫緩刑,即表示本件是有宣告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9 22:30

您的意思應該是因為判決主文上網有不清楚之情況,依您所述之情形仍有緩刑

小康 103-11-28 13:02

1.請問我幫朋友從他家拿K他命到樓下給買家,這樣會有事情嗎?

2.警方在我家有發現10克K他命及4包咖啡包

請問這二件事情大約會如何判決?

是否會勒戒或會被關呢?還是有機會緩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販賣或是轉讓的幫助犯或是共同正犯。

2、已經涉犯持有毒品,倘若與前行為結合,可能遭認定是意圖販賣而持有

3、三級毒品的部份,販賣可處5年以上,意圖販賣而持有可處3~10年,建議應該委請律師予以辯護。

 

Jesus 103-11-26 22:27

您好

11/21 到土城地方法院開 偵查庭

檢察官罰我 緩刑1年 罰金1萬元

我是學生 1萬元對我來說 有點多 不曉得能不能申請分期? 可分期的話,要如何申請??

不好意思 也想知道說 判決書什麼時候才會寄到家裡?因為不想讓家裡人知道!  可否親自到法院領取呢??

接到執行通知時,再跟檢察官申請分期

您好:

1. 你可在裁判確定後兩個月內,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作法包括被檢方傳喚時當場提出佐證和詳述理由,另一種是使用法院標準狀紙,撰寫狀紙向檢方聲請。檢方通常同意分3個月繳納,若您有出示低收入戶等資料,檢方也會同意提高分期之期數。

2. 若您想要親自領取,可與書記官聯繫,表示您希望自己到法院領取。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7 23:30

可以聲請分期,最多三期。

cqc0988 103-11-26 15:50

代問:有一位親戚在年輕時勿?法律(近20年前),有妨害風化前科,經緩刑,如今取得台灣良民證。最近,在申請美簽時,卻因其前科的紀錄頻頻招拒簽。不知是否在申請時,應直接填寫“無犯罪記錄”或應將過去照實填寫?若已有拒簽紀錄,在再次申請時,填寫“無犯罪記錄”,會否有填寫與之前申請資料不符的疑慮?前科紀錄是否可以註銷?If so, how to do it? Please advise. 

這位親戚從未入境美國。也無移民的企圖。

在此,先謝謝您寶貴的時間與予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先前已有填寫過,所以不建議勾選無犯罪紀錄,但可以一併檢附良名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1-23 10:19

我被人詐騙帳號跟提款卡後來被法院告成了

幫助詐欺犯在這之中我賠了所謂的被害人非常多的錢

有的人有來有的人沒來索賠之後法院判決成立了

我不用付罰金 緩刑兩年

這已經是經過4年的過程

我的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了銀行也同時解除了

所以我已經可以正常使用帳戶了

但是我之前被詐騙的帳戶裡面的錢

銀行要求我除非有歸還的公文才能還給我裡面的錢

我應該要跟法院的誰?申請呢?

或是找誰?我才能申請歸還的公文呢?

您可以打給當初承辦該案件之書記官詢問。

103-11-21 23:57

是這樣子的

我被人詐騙帳號跟提款卡

後來被法院告成了幫助詐欺犯在這之中我賠了所謂的被害人非常多的錢

有的人有來有的人沒來索賠之後法院判決成立了

我不用付罰金 緩刑兩年

這已經是經過4年的過程
之後我去了銀行要拿回我在帳戶中所剩下來的錢時銀行說我要去法院開釋歸還的證明才能夠還我錢

這時我應該要去法院找誰呢?

還是說我要去填寫什麼表格法院才會給我歸還的公文?

您的銀行帳戶倘為「警示帳戶」,解除方法有下列兩項:

1、期限屆滿失效: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舊)第9條第1項:「警示帳戶之警示期限自每次通報時起算,逾三年自動失其效力,但有繼續警示之必要者,原通報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前再行通報之。」

2、經通報機關通報解除:依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舊)第10條第1項:「依法扣押或禁止處分之存款帳戶及警示帳戶,嗣後應依原扣押或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方得解除該等帳戶之限制。」本條並限制了銀行自行解除的可能。

 

建議您或可持前開刑事判決書及民事和解筆錄,至您當初做筆錄警局,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1-22 23:17

律師大人您好

我的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了

銀行也同時解除了所以我已經可以正常使用帳戶了

但是我之前被詐騙的帳戶裡面的錢

銀行要求我除非有歸還的公文才能還給我裡面的錢

我應該要跟法院的誰申請呢?

來是要找誰?我才能申請公文呢?

有關您被詐騙金錢,因您之前是幫助詐欺被告,非被害人,故您與真正被告間之金錢移動,在該案並未審酌,尚須您另向真正「被告」依民法第184條或第179條規定,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訴訟,方可取回該金錢,惟須注意有無消滅時效之問題。

 

民法第179條:

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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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聰 103-11-14 23:38

我朋友女兒告對方妨害性自主,此時未成年,幾個月後對方獲得不起訴,自己反變成誣告罪,此時已成年,那是否可以以告人當時未成年來求取緩刑? 請問判刑是以朋友女兒現在成年來看還是當時未成年去看,,,,

 您好:

如果當時未滿十四歲,就不會有刑事責任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法院可以減輕其刑

是否得緩刑應視案情及是否有與對方達成和解而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說得成年是滿18,且現在未滿20,則仍然屬於少年事件,少年法院依法處遇,沒有緩刑問題。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避免遭到保護管束或是感化教育。

得饒人處且饒人,一般情形要構成誣告罪,必須得有足夠證據證明告訴人有虛構事實提告之情況,要構成並不是那麼容易,並非只要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就算是有了誣告犯行之充分證據,如果不起訴處分書是因為證據尚有不足而為不起訴,而沒有具體指明提告之告訴人虛構事實的話,則提告誣告罪時恐怕還是得進一步論證其指訴內容涉有不實之虛構成分始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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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勇公) 103-11-15 19:23

歡迎line諮詢  id  ncc101ds

如果你女兒犯案時未滿十八,現在十八歲以上但未滿二十歲,還是會請少年法院先議,

如果你女兒已經滿二十歲,則會先由檢察官處理,若起訴的話會移往少年法院。

剛好手上有兩個案件,

一個是犯案時未滿十八歲,警方移送後剛十八歲,送少年法院少調程序調查中

另一個是犯案時未滿十八歲,查獲時已滿二十,由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向少年法院起訴。

Finer 103-11-14 22:52

最近朋友因與妨害性自主案未與對方和解一審被判一年十個月,想上訴尋求緩刑的可能性,因此想詢問各位律師是否能提供相關意見或願意幫忙打官司。

在此簡單描述一下案件:

朋友去年10月時於聊天軟體認識未滿16歲女孩子並與對方發生關係,今年1月時收到傳票被對方父親提告,與檢察官偵訊時有告知檢察官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檢察官並要求我朋友不得靠近對方及對方家屬。

7月底時收到起訴書,朋友尋找的第一位律師並未要求我朋友去蒐集不知對方未滿16歲的證據,只告訴朋友說他會去與對方家屬談和解,並催法官快速將此案件結案。

律師告知我朋友他打電話過去只要提及是我方律師對方就掛電話,親自去拜訪對方也是避不見面,9月開準備庭對方家屬未出現,而律師也未要求地方法院開和解庭,10月底開審理庭時對方父親卻出庭,告訴法官說我朋友恐嚇他,若我朋友不承認有恐嚇、他就不接受道歉,但我朋友並未見過對方父親,我方律師也並未幫忙辯護。,關於恐嚇這點、我們自己臆測,應該是對方一次告了5個人,可能是把我朋友跟其他人搞混!

11月11日收到判決書,判決書上說因對方未與我朋友和解,所以並無緩刑

朋友說他並不期望將有罪變成無罪,只求有個緩刑的機會,因此希望各位律師們能提供尋求和解的方式或者是其他的建議,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4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提出上訴理由狀,若欲請求緩刑,可嘗試與被害人和解,提出賠償金額,取得對方之原諒,以利您爭取緩刑之。

如果真的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那應朝無主觀犯意來做無罪辯護,當然要想辦法從各種間接事證來證明,例如傳訊告訴人,交互詰問,另外,只有被告上訴的話,依法不能判的比原審重,除非變更適用法條,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4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審仍有和解以爭取緩刑的機會,建議趕快找尋律師協助處理。

另外,上二審之前提在於,要在一審判決書送達後十日內聲明上訴,並撰寫具體之上訴理由,所以要把握時間唷!

若有任何問題或疑問,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若能和解,並由被害人方面表示不再追究或同意給予緩刑(至少對法院給予緩刑之宣告沒有意見)者,則在被告沒有前科之情況下,在實務上應該有大機會能獲得緩刑,因此本件務必要先在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以便爭取時間進行和解之協商。

另外本件有否主張不具有與幼性交之故意(不知被害人為未滿十六歲之人),還是得進一步依卷證資料及先前被告於偵查中及原審之供述內容而定。

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為您辯護並提出上訴,並依相關閱卷資料,為您研議有利並可行之辯護方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如上面律師所述之上訴程序及答辯方向

律師並有為當事人爭取無牢獄之災(甚至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您有委託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補充說明:

可以上訴後盡速向法院聲請調解委員調解或當庭調解

 

Finer 103-11-14 23:29

請問各位律師檢察官限制我朋友去跟對方及對方家屬見面,對方家屬又聽到是我方律師便掛電話,若私下和解的機率很小,是否能當庭請法官協助開和解庭?

沈恆 (沈律師) 103-11-14 23:58
您好!
對方顯然不願意和解,即使法官想勸和解還是必須得到對方同意才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11-16 07:53

若有疑問可以line諮詢 id  ncc101ds

之前當檢察官曾起訴客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交易結果被判無罪的判決。

事後網友也有依此委任,現在偵查中。

當然法官依依據雙方認識的時間等等因素研判是否知悉未滿十六歲

若確實不知情,則依所犯重於所知,從其所知之法理為無罪論告。

(之前暫行新刑律第十三條的規定,後來因為認為係當然之法理所以沒有訂為條文,

但是我還是看到實務上的判決常常引用)

家羚 103-11-13 18:00

您好,我在今年八月底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我被判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兩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繳交五萬元至公庫,有問過朋友他說收到判決書後還要等法院把案子送到法務部然後才會在收到判決確定書。想問是這樣嗎?因為至今我都還沒收到判決確定書,不過我今天有收到法院寄來的刑事保證金發還繳款人的單子,內容說繳款人收到本院函為副函,需在接獲法院檢察署通知領取保證金函後在去。想問保證金不是要等罰款都已繳交完了才會發還嗎?因為有朋友說是這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3 1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會收到檢察官的執行通知書,繳交完畢之後,會再通知領回。

家羚 103-11-13 19: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會收到檢察官的執行通知書,繳交完畢之後,會再 ... (恕刪)

所以我最近就會收到執行書了嗎?大概多久會收到?不過跟我同一個案件的另一個人(也已跟我同一時間收到判決書了)卻沒有收到保證金歸還的通知耶!當出幫他繳保證金的繳款人也是我,不過今天收到的單子是我的交保金額沒有他的,這是表示?謝謝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3 23: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大約需要一個多月,不過沒有一定的時程表,因為會跟承辦檢察官的辦案態度會有關係,倘若遲未收到,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問書記官。

mitchell 103-11-08 01:32

律師您好

我為酒駕初犯,收到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現在我要爭取緩刑上訴狀該如何寫?成功後是否會有前科紀錄?駕照會被掉扣嗎?

法律小學生 103-11-08 10:45

大大你好 若要上訴爭取緩刑則一定要在十日天提出上訴才行

             而依你的情況 若用對方法妥善處理 確實有緩刑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8 1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於10日內提起上訴。

2、通常不會給予緩刑,除非您有特別情節值得同情的地方。

3、緩刑是有罪判決但是暫緩執行。吊銷駕照的部分必須看您有沒有肇事,通常第一次、沒有肇事,只是吊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8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判決十日內,撰寫上訴理由狀,敘明您欲聲請緩刑原因及原審判決缺失之處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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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8 22:32

 您好,若不服判決,要趕快在收到判決後十日內聲明上訴唷!

Argo 103-11-07 21:59

就情況先解釋一下

我從停車格出去與機車擦撞,導致騎士跌倒撞到安全島,膝蓋部分有粉碎骨折,當時已經有打方向燈也有小心看後照鏡,還是不幸出了意外,推估對方也有意快速繞過我車而不幸擦撞,但這方面沒有人會信,畢竟事故處理的交通警察也說大部分的肇事責任在我身上,刑事部分為初犯緩刑民事附帶賠償被要求1000多萬,裡面包括對方提出從他現在到退休的薪資,精神賠償之類的,但是傷勢是粉碎骨折,沒嚴重至殘廢甚至無法工作,休養還是會恢復,最後法官判決是600多萬,但是家境不佳,並沒有辦法拿出那麼多錢來賠償,本身也是大學生而已,請問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目前正在上訴中,上訴了現在也被宣布到庭外和解,但對方堅持要500萬才肯和解,我方並無太高的資產,想說能降就降,這樣的case,多少錢和解才合理阿?對方是快60歲的中年人士,而我尚未出社會的大學生,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那麼多,最後我想問個問題,不是說法官會視經濟情況而來才決金額數嗎,怎麼一個未出社會的人會被判到如此高的金額? 這也不是滔天大罪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7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對方計算損害賠償金額之方式及數額,加以爭執請求酌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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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23: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賠償金的部分,比較高的可能是精神慰撫金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

2、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必須由法院依據雙方經濟能力做判斷,但是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則必須依據對方失能的狀況跟薪資做計算。

3、倘若有意上訴,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以利訴訟攻防。

 您好:

除了經濟狀況外,

法院也會視對方之傷勢及可評估之工作損失、

醫療費用、增加之生活支出等損害而定賠償金額

不過計算上會因不同之法律見解而差異頗大

veve 103-11-07 13:22

你好,先生因毒品案被法官判緩刑改替代療法,觀護人通知驗尿二次後,驗出有再使用的反應,檢查官申請撒銷緩刑,目前被判二次毒品個六個月,撒銷緩刑還沒開庭,請問1.撒銷緩刑是否會又再被再判一次刑 2.是否可申請合併執行後再申請社會服易。

您好:

1.  依毒品防制條例,觀察勒戒,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者,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撤銷緩起訴,並由法官依該條例判刑,依照您先生吸食次數,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  易服社會勞動條件為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7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撤銷緩刑,針對上次之判決即會執行之;關於第二次施用毒品之犯罪行為,亦會起訴該次犯罪行為,可請求法院合併執行刑,若均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可再請求易服勞役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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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應是第一次的施用毒品罪行獲檢察官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撤銷緩刑應是誤解),而在戒癮治療期間定期採驗尿液呈毒品陽性反應,遭撤銷緩起訴處分,共分別按其採驗尿液呈毒品陽性反應之鑑定結果分別起訴施用毒品罪二罪,就原緩起訴處分部分後續亦會依法起訴追究刑責。

又依您所述刑度來看,被告應是涉及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其依法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因此日後判決能否獲得易刑(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仍須法院判決最低刑度之六個月有期徒刑始可(刑法第41條),若判處六個月以上之有期徒刑則依法即不能易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晏 103-10-25 18:46

小弟本人去年因毒品案被判 幫助販賣罪 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被起訴的犯案內容有兩次

犯案內容是:我的A朋友打電話給我,問我身邊有沒有買3級毒品的人,我說有!

於是我幫他聯絡我的B朋友! 我把B叫來我家附近, 由A和B自行交易毒品!(因為A跟B也認識,只是A把B的電話刪掉了,所以才問我)

而第二次也是相同情形,但是第二次我跟著B去找A!因為我本身也要像B購買毒品!剛好B先來找我,我就跟著B去找A

然後在地方法院的時候 法官是判幫助販賣 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但是我想要判緩刑,畢竟我跟本也沒有販賣毒品!東西也都沒有經過我手!而且我也沒有前科!我覺得為什麼法官不能給我一次機會?

於是我就上訴!上訴到了高等法院,前面兩次開準備程序庭的時候!法官就跟我說:我這個應該是共同販賣跟牙保罪! 我聽到真的很傻眼! 因為共同販賣不就罪更重了嗎

11月就要開審理庭了! 我要在審理庭之前就把上訴撤掉嗎?因為我怕審理完我的罪會更重!還是要繼續打下去? 我很好奇為什麼東西沒經過我手 , 我也根本沒拿到任何一毛錢! 為什麼法官會說我這可能是共同販賣跟牙保罪?

而且我偵查庭跟審理時都講實話,也沒前科!是正常上班的人!也根本沒在販賣毒品!為什麼法官連個機會都不給我?

隱居 (勇公) 103-10-25 20:32

把判決案號傳給我看看吧,讓我看看關鍵在哪裡。

line id ncc101ds

以前檢察官緝毒辦那麼多年了,看看有沒有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開庭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內容,並撰寫答辯狀為您辯護之。再就幫助販賣與共同販賣之間差異、構成要件加以分析釐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20

您好,販賣毒品犯罪事關重典,建議委任律師會比較清楚知道辯護方向。 

小樂 103-10-24 05:42

您好,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小弟我

去年初我認識一個女性朋友,但後來有借貸關係,並簽了金錢借貸書3萬

對方不還錢,去轄區警局申請暫時保護令故意在申請內容誣陷中傷於我

並自導自演去申請自己跌倒的驗傷單,導致保護令生效,

期間不見面之外,我被對方即不明人士以簡訊恐嚇威脅,女方甚至找人打我

用不當方式逼我在民事保護令簽下切結書,還到處詐騙網友

對方不分是非,當初筆錄拿一堆不是我做的資料(告訴她個人提出的假證)

我收到非常多告訴人,說要詐騙我於不利,內容提及,警察法官都不會理你

她只要說和我是男女朋友,保護令會過,等等三字經謾罵傳訊給我

並說錢不會還。

後來偵查庭,檢察官只問了

個人曾經為伸張正義和對方吵架的6封簡訊,這是目前起不起訴的點

但原因是我先被對方恐嚇,有許多簡訊、E-MAIL、以及借據、對方在網路詐騙別人的文章,甚至對我提出不實告訴。告訴人為了錢詐騙別人不擇手段

(恐嚇罪、妨礙名譽)

雖然是小案,而我事證明確是最大的受害者

還成為被告,希望有比較熟通恐嚇妨礙名譽律師能幫我聲張正義

把事情詳述,讓出庭的檢察官以及法官知道,並拆穿告訴人詐騙他人的事實

因目前有案子緩刑到103/6月

告訴人曾和我熟識,知道我生活狀況特殊欠佳,而故意要陷害我

希望有律師幫幫小弟我,越多越好

不要讓我成為司法的受害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台北,可以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謝謝。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內容均要配合證據才能了解清楚確實事件經過

故建議應將相關證據資料帶往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mr.ke 103-10-23 20:19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在6月間在餐廳工作時因為偷拍犯了"妨害秘密罪"
當時有被害人發現證物(非員工)當場沒有通知店員及報警,隨後私帶證物離開現場,並擅自看裡面的內容,隔天去向總公司投訴說在我們單位發現偷拍,本人也在同一天中午去就近派出所"自首"(對方未報警)
大約在七月初,對方終於去報案,警方也通知我去做筆錄(自首第一次,這是第二次),在本月20號開了第一次偵查庭,庭中對方有表明說願意原諒我,檢察官就詢問雙方條件,本人因為經濟因素願意用1萬元做賠償,對方不接受堅持要前公司一同出面(本人自首當天就離職了,且提告案件屬本人個人行為,檢察官也向對方表明)才願意和解,本人試著聯絡過前公司,不過前公司切割得很清楚不想理會(根本找不到主管)...
想請問一下 本人有"自首"但未獲得和解,這樣有機會獲得緩刑嗎?

感謝閱讀!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1:23

 自首只能減刑,不表示可以換到緩起訴

況且你跟對方沒有和解,檢察官緩起訴機會不高

另不建議告被害人,那只會讓檢察官認為你犯後毫無悔意

mr.ke 103-10-23 21: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首只能減刑,不表示可以換到緩起訴

況且你跟對方沒有和解,檢察官緩 ... (恕刪)

感謝klaw回復

我明白了,只能靜待司法審判了...

小君 103-10-22 01:19

我想請問一下,朋友他之前有安非他命被判刑,第一次是去醫院藥物治療,但是藥物治療完後再緩刑內被抓,一共各判3個月或役科罰金,之後因罰金未繳完通緝被抓,被抓當天驗尿呈陽性反應,之後法金全數繳清,最近又收到傳票是由是毒品,我想請問這次的傳票是因為上次被抓驗尿沒過是嗎?那至次開庭通常法官會怎麼判決呢?這個朋友已經沒有在吸食了,另外也已經過了開庭的日期了,他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謝謝!!!另外再請問一下,開庭若是判刑會直接被關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若被起訴,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卷證資料,再進行相關答辯,若逾期未開庭,可先致電該股書記官表達忘記庭期,詢問下次庭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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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卡卡 103-10-20 15:57

我想請問一下   關於肇事逃逸累犯跟對方和解了 開庭有機會判緩刑或罰金嗎?

本來法官要給緩刑,可是肇事逃逸這條在走的時候又犯了毒品案超過20克 所以法官說這樣他沒辦法給於緩刑 判了六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 想說這樣肇事逃逸已經定讞了 可是沒有 過一陣子 單子又來了 說判六月可易科罰金18萬被駁回  這樣會被關嗎 可是毒品案已經判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 也都已經繳完了還會影響這次肇事逃逸的案件嗎 真的有心要悔改不知道要怎麼跟法官說

這次肇事逃逸是不知道撞到人==警察通知的時候也趕緊到案 也很快速的跟對方和解 

想麻煩一下要怎麼跟法官檢察官求情 很怕被官…

 

 

 

 

隱居 (勇公) 103-10-20 16:20

您好,您的意思應該是執行檢察官拒絕讓您易科罰金

再請您趕緊檢附不服理由,具狀向法院聲明異議。

每週三晚上七點到九點,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

歡迎多加利用。

寶卡卡 103-10-20 16:51

請問是要寫狀紙的意思嗎?這樣有機會向法官求情嗎

駁回庭也已經開完了 他說等宣判庭就知道結果了不知道接下來宣判庭是否能在上訴?

不能上訴就只能乖乖照判決這樣走了嗎

 

隱居 (勇公) 103-10-20 18:27

您好,不太瞭解您的意思。有無法院判決可供參考。

因為法律上沒有駁回庭這個東西。

法院宣判了嗎?有無收到判決?執行檢察官是否已經通知執行?

寶卡卡 103-10-20 20:59

請問律師有無line?方便請教你

號呆 103-10-20 11:17

你好 我已經被判決3年有期徒刑 是偉造有價證卷 因為有開和解庭 但我並沒有湊到錢賠償對方 所以無法取得緩刑  我並沒有前科 所以我想要上訴拼 緩刑

我還在努力湊錢 希望能拼到緩刑的機會 所以想要上訴

您好,如果您想拚緩刑,必須想辦法把您的刑度從三年多降到兩年以下,並且和對方達成和解賠償,如此才能夠成功爭取緩刑,另上訴狀必須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交給法院,建議先寫上訴聲明狀,避免超過上訴時效

您好:上訴狀最重要的就是上訴理由,因您描寫的不夠詳細,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撰寫上訴狀,並將案情與律師討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號呆 103-10-20 12:44

請問 聲明上訴狀  遞出後 還有多少時間寫理由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遞出聲明上訴狀後,您還有十日的期間可以送出上訴理由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留意上訴期間之限制,並且應委託律師提出專業之上訴理由,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隱居 (勇公) 103-10-20 16:28

您好,如果是刑法第201條第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最輕就是三年,要減刑,通常最常用的就是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的適用,這個部分通常又跟與告訴人和解有關。(以前當檢察官時起訴的,和解後法官幾乎都判緩刑

若有疑問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星期三晚上七點到九點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歡迎多加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閱卷後撰寫上訴理由狀,您應先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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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是上訴到二審

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

參考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361條

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為之。
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理由書於
原審法院。逾期未補提者,原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小雅 103-10-16 13:46

律師您好: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現在目前是學生且是初犯

請問若是被判刑,刑責多久內可以有機會請求緩刑

沈恆 (沈律師) 103-10-16 14:19

您好!過失傷害罪若只輕傷其最重刑期六個月,不論怎麼判都符合宣告緩刑易科罰金的資格,但符合資格不代表當然可獲緩刑宣告,法官仍有可能會要求先和解才給緩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雅 103-10-16 14:27

 沈律師:

感謝您熱心的幫我解答。

小雅 103-10-16 12:37

律師您好:

因為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是初犯且是學生就學中

想請問刑事刑期多久以內能有機會請求緩刑?

沈恆 (沈律師) 103-10-16 13:36

您好!犯罪行為人除了刑事責任外,還應對被害人負民事賠償責任,若金額談不攏無法和解,就由民事法院判定應賠償金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雅 103-10-16 10:22

律師您好:

              因為弟弟還是學生,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另外還有些問題想再次請教

1.對方這次是刑事民事請求賠償,若是民事賠償部分無法和解(因對方根據2年無法工作,根據所有單據包含就診費用等等請求2百多萬的賠償,弟弟非車主所雇用員工),那刑事部分是否有機會爭取緩刑呢?

2.刑事部分若無法緩刑可以被判的刑責約多長的時間?能否易科罰金?

您好:

1.  關於停業之賠償,雖然被害人因車禍受傷無法工作之休養期間,可依法向您請求賠償,但通常需要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為據,如診斷證明書註記必須在家休養兩年,才可向您請求薪資損失兩年。此外,若被害人本身對車禍之發生也有過失,可以減輕被告民事賠償金額。因此您可盡量與對方協調和解金額。

2.  您所犯法條為刑法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依對方必須在家休養兩年,顯示受傷程度大,若無法達成和解,爭取緩刑的機率較低,此外即使爭取緩刑,您不但在刑事追訴留下案底,亦要拿出給法院易科罰金的錢(每日新台幣$1,000元計算),因此達成和解,將款項用來賠給被害人較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雅 103-10-16 11:00

 感謝律師的回答

另外想請問,若是刑事被判刑,那民事部分是否還需要賠償?

 

謹回復您上面提問,民事刑事不同,刑事是賠給國家,民事是賠給被害人,兩者不可混為一談;但若被判刑,則民事敗訴可能性較高。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ormal 103-10-14 22:25

我想請問 有關於撤銷緩刑的定義是什麼..

我上個月底與朋友出門吃飯,他在高中門口打電話買了一包K他命,

購買完後不到幾分鐘就被保安隊盤查到了
保安隊的警察說要我們一人一包簡單的辦持有吸食罰錢了事就好
如果不順他們就辦轉讓... 接著去了保安隊驗尿我有吸食K他命反應..
那麼我想請問這樣會影響我的緩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即不會影響您的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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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103-10-14 22:38

律師你好
您的意思我還是不太懂...所以我是要有被宣告有期徒刑才會被撤銷嗎??

那麼是保安隊那邊查獲到的持有K他命跟吸食K他命這件毒品

不會影響到我的緩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75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施用三級毒品持有三級毒品部分,均能罰金加以解決,無受逾六個月有期徒刑宣告之情形,是您的緩刑不會被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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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提到的問題可以參照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若施用毒品案件嗣後在緩刑期間內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而為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才會有遭到撤銷緩刑的可能性。
而K他命為法定第三級毒品,施用第三級毒品而遭查獲後,其經由驗尿採證鑑定結果呈陽性反應者,後續會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進行裁處罰鍰(行政罰),不會移送法院判刑(刑罰),故當然不構成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撤銷緩刑事由,是以吸食或持有K他命來偵辦,則基本上不會造成撤銷緩刑之結果。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二項裁罰之基準及毒品危害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六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竣 103-10-14 20:09

收到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如下

聲請人是檢察官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緩刑期內犯罪,聲請撤銷緩刑(103年度執聲字第246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主文代表檢察官撤銷緩刑聲請被駁回,換言之,您的緩刑仍在,但應注意檢察官是否有提出抗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竣 103-10-14 21:34

請問要怎麼知道他有沒有抗告呢 

隱居 (勇公) 103-10-14 22:02

電話問法院的書記官

小其 103-10-13 14:14
律師您好 我在10/13日收到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這是定案了嗎?是不是能申請緩刑?因失業,一時迷失自我透過網路購買安非化命,深感後悔,也決心不在使用,不想讓家人失望傷心,家中雖沒有領取低收入戶,但我真的需要工作賺錢養家,目前因找不到工作,四處幫人修電腦打臨工,希望律師能協助,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3-10-13 17:50

大大你好 收到法院勒戒的通知後,如要爭取改判

             就只能依法提起抗告才有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您好:

您如不服該裁定,應於受到後五日內提出抗告

但如果當初警方之蒐證沒有甚麼違法問題

通常抗告成功之機率非常之低

並請注意如非律師不能收代撰書狀及提供法律資訊之費用

否則對方會有違反律師法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可於五日內提出抗告,但抗告不停止執行,且抗告成功機率微乎其微,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收到裁定,就沒有機會了,建議您早點進去勒戒所,早點出來,表現優異,家人多去看,快的話36天左右,慢的話45天左右就可以出來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3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起抗告成功之機會相當的低幾乎不太可能,建議您若在戒治所期間表現良好,且家人常去探視,可以將觀察期間壓在45天以下。 

蜜雷丘 103-10-12 11:27

您好

想請問,先生因強制性交在刑事上已判決五年四個月,我們民事也有和解,以每個月五千給對方一共原本是120萬,因對方律師說我們無法ㄧ次拿出,所以法官判多達250萬,是我《太太》會去匯的,當時刑事上不知道先生是否有告知法官還是檢察官刑事附加民事,先生現在入監服刑了,我們是否可以在民事上有準時匯款的話,而幫我先生的刑事提出而申辦假釋或或緩刑,大約繳多久可以問或辦,要如何做!

如果在裡面表現良好,五年四個月大概會關多久,現在就可用民事和解的誠意替先生的刑事能有所翻盤嗎!

因先生說開庭時對方ㄉ女生都沒出現,只有對方律師出現,很多說詞都與當時有誤差,沒強制強迫及強姦,都是你情我願的,但是開庭時法官只採信對方ㄉ說詞,而刑責確重判到五年四個月,因當時沒律師幫我先生,他完全不懂法律,是最後和我相識才與他接觸民事而已!

請有法律常識的各位為心急的太太解答,感恩了!

隱居 (勇公) 103-10-12 19:23

您好,這個部分要參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表現良好會縮刑及假釋

假釋就要由假釋委員審查。

我雖然當過執行檢察官,但是也是照監獄提報法務部的函去處理而已,

檢察官假釋的部分也沒有裁量權。

累進處遇依受刑人之刑期及級別,定其責任分數如下: 

各級受刑人每月之成績分數,按左列標準分別記載: 
一、一般受刑人: 
(一)教化結果最高分數四分。 
(二)作業最高分數四分。 
(三)操行最高分數四分。 

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之有期徒刑受刑人,每月成績總分在十分以上者,得依左列規定,分別縮短其應執行之刑期: 
一、第三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二日。 
二、第二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四日。 
三、第一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六日。 
前項縮短刑期,應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後告知其本人,並報法務部核備。 
經縮短應執行之刑期者,其累進處遇及假釋,應依其縮短後之刑期計算。 
受刑人經縮短刑期執行期滿釋放時,由典獄長將受刑人實際服刑執行完畢日期,函知指揮執行之檢察官

第75條(一級受刑人之假釋
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 
【解釋.判例】釋字第691號 第76條(二級受刑人之假釋
第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而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


蜜雷丘 103-10-13 17:11

那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民事都有在匯款,這樣對他的刑事是否有幫助,謝謝答覆

啊瑋 103-10-11 07:10

請問一下唷

我的情況是:

與16歲以上未滿20歲的少女同居

雖然說有時候女方沒回去住

但也不是每天可能跟我住一天至兩天

他也會回去住個幾天

與女方交往時期家屬並不知情

與女方分手3個月後

才提起告訴的

 當中也有發生性行為

妨礙家庭這個部分

如果私下達成和解有辦法撤告??

或者是緩刑嗎??

還有想請問一下

如果判決出來

民事賠償責任大概會賠多少??

是對方家屬說多少就多少嗎?

還是法官會裁定??

 

如果判處兩年以下

法官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這樣嗎??

對方堅持不和解的話就沒辦法緩刑嗎??

會友甚麼額外的精神賠償嗎?

 

 您好:

除之前已回覆過的問題外

法官是會在考量雙方有達成和解之情況下才比較會給緩刑

對方堅持不和解的話也不一定不會判緩刑,只是機率較低

和解不成對方就可能另外告精神賠償

啊瑋 103-10-11 11:4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除之前已回覆過的問題外

法官是會在考量雙方 ... (恕刪)

那如果和解不成

精神賠償部分大約會多少是法官依情況而定嗎?

還是對方要多少就要多少呢?

和解不成的話

賠償完精神賠償後還要進去關嗎?

這樣和解失敗進去關的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賠償部分,對方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其損失,再者,若您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對方已滿16歲且為合意,亦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另就和誘之部分,若您無阻擋或斷絕其與監護權人之聯絡,亦有爭執不構成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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