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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104-09-27 07:29
打擾了,想請問你! 事情是這樣的!警方持搜索票來家裡,當時搜到31克(包含袋子)的三級k他命,外加電子磅秤一台,(當時他是要來搜槍的意外搜到毒品所以沒人指正我),我開庭也都說我自己吸食用的,這樣可以打到變吸食而已嗎?因為我前面有一個少年緩刑2年八個月,只要超過20克不都算持有持有就有撤銷緩刑的機會不是嗎?因為我有一個朋友也有過這樣,打到變吸食而已,這個機率有多大? 如果鑽牛角尖一點,可以叫他拿去化驗嗎?看有多少是屬於k他命的成分()看有沒有少於20克,可以這樣嗎? 我這是成人初犯如果拼緩起訴可以不用進去關緩刑嗎?因為如果機率不大請律師也是沒用所以想問問看機率有多大,律師費等等大約多少,現在案子在地檢而已開過現行犯臨時庭而已!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7 1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倘若是為了吸食而持有,只會處理施用的部分,不過因為您的狀況有搜到電子磅秤,且數量也不少,所以縱使您有驗出陽性,還是會以意圖販賣而持有偵辦。

2、不過因為您的案子是因為為了查獲槍枝而意外查獲毒品,所以應該沒有其他的通訊錄因或是買家的指控,應該有答辯空間。

您好:

因為有搜到電子磅秤,所以可能會以販賣起訴,但仍要以檢察官所有之證據為判斷,而您持有毒品之重量,則可以聲請調查證據,所以仍有空間防禦。

您好:

因為有搜到電子磅秤,可能會以販賣毒品罪起訴,但實際仍要以檢察官所有之證據判斷,而毒品重量問題,可以聲請調查證據,所以仍有相當防禦空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電子磅秤、分裝袋、分裝杓,可能會被視為意圖販賣而持有,目前若能爭取為單純持有,會相對單純,僅有罰鍰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7 23:25

偵查機關可能會朝意圖販賣而持有之方向偵辦,但基於無罪推定若您供述一致,還是有機會可以不起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7 23:28

您好,因為有扣到毒品跟電子磅秤,故偵查機關可能會想以意圖販賣而持有偵辦,但若您供詞一致,還是有機會可以就此部分不起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7 23:34

您好,因為有扣到毒品跟電子磅秤,故偵查機關可能會想以意圖販賣而持有偵辦,但若您供詞一致,還是有機會可以就此部分不起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7 23:34

您好,因為有扣到毒品跟電子磅秤,故偵查機關可能會想以意圖販賣而持有偵辦,但若您供詞一致,還是有機會可以就此部分不起訴。

104-09-24 11:26

轉讓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請問這個案子是判我緩刑
還是我服刑完或罰款完後還要緩刑兩年?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是宣告緩刑兩年,代表如您兩年內未再犯罪,原所判處之有期徒刑三個月即失效,也無庸執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大頭 104-09-24 02:22

律師大大您好,本人在99年5月份曾酒駕酒測值0.45但是有造成人受傷,被判了緩刑跟上課,在今年104年9月份又在次酒駕酒測值0.76無人受傷自撞路旁車量,已經在談和解中,那我想請問的是102年修的法規說五年第二次加重刑責,我第一次是在修法前,這樣我第一次99年5月跟這次104年9月也能適用這條法規嗎?

因為我不知道到底是第一次酒駕到警局的那一天起開始算第一天,還是判決出來起算第一天,還是緩刑完起開始算第一天!

律師大大能否幫小弟解答,非常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9-24 07:16

所謂5年2次酒駕,都是以行為時點作為判斷,目前有部分地院見解認為第1次酒駕的時間點在修法前,第2次在修法後的話,這時第2次裁罰是不被認為要加重,但這只是部分見解,且似乎該些案件也尚未確定,供您參考。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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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大頭 104-09-24 11:11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謂5年2次酒駕,都是以行為時點作為判斷,目前有部分地院見解認為第1次酒駕的時間點在修法前,第 ... (恕刪)

那想在請問我這次一樣可以要求一樣緩起訴駕照扣小車留大車讓我有辦法賺錢繳罰款跟謀生的能力嗎?

芭樂 104-09-23 16:41

我今年被判緩刑兩年,這兩年內我需要去法院報到嗎,可是他好像沒有說要去 ,所以我還要去報到還是不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8 2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同時給予保護管束的話才有報到的問題,反之,則否。

一、要看判決主文怎麼寫,單純的緩刑不用去報到。

二、緩刑期間如有飲酒宜隔二天再騎車,若有車禍宜留現場報警處理,要小心行事以免被撤銷緩刑

三、可找個律師就近查些撤銷緩刑的裁判給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熊熊 104-09-20 23:17
與被害人以賠償並簽立和解書,上法院也有給法官看,開完庭收到判決書 我想問的是~ 主文內容寫 : 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緩刑三年 1.緩刑三年的意思是 如果三年內沒再犯 就不用易科罰金 也不用坐牢 2.還是說 三年內 若不想做半年牢 要在三年內繳18萬罰金(半年一天一千),若要繳罰金,如何繳納去哪裡繳 緩刑三年 意思是觀察妳這人三年內有無再犯 若再犯就馬上執法 坐半年牢或選擇18萬罰金 若滿三年 無再犯 等於不用坐牢也不用繳18萬的意思嗎? 還是說18萬一定要繳才能免去刑責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即暫緩執行,若緩刑均未被撤銷,即無庸再去繳納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宜樺 104-09-20 10:11

想請問一下

如果酒測初犯 酒測0.46

那如果請律師幫忙聲請緩刑權狀 那緩刑機率會比較大嗎?

依您所述情形,目前應該甫經警方查獲逮捕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請您先向地檢署詢問您的案件分案後的案號及承辦股別,之後可具狀聲請緩起訴處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如果酒駕初犯、未肇事造成他人受傷、無其他犯罪前科,獲緩刑機會較高,可與律師討論需準備之資料,具狀向檢察官請求協商判決,或向法院認罪並請求緩刑宣告。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您好:

若你酒駕未造成事故或他人受傷,又屬初犯,可認罪協商或聲請法院為緩刑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聲請才有機會,當然有些檢察官也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 104-09-18 11:52

您好

本人去年四月份發生一個被後方車輛高速追撞車禍並且肇事逃逸,

但對方遲遲都沒到案所以被通緝,

有一天遇到臨檢剛好被盤查抓到案了(他表示願意和解)

後來法院開調解庭,對方卻又沒來...審判長提出拘提,

一直到前天偵查終結最後一次在法院開庭然後調解,

(對方有前科,並且是在假釋期間車禍肇事逃逸)

因為對方是被上銬過來的,我開出的條件真的非常低...

只有單純交通工具跟醫療費用而已,調解委員說我很有誠意沒有獅子大開口,

希望雙方和解,對方表示願意分期償還,調解委員也說和解書會送法院,

如果對方沒按和解書的約定日期匯款給我我可以到法院,對方逃不掉!

因為這樣我就同意和解,

後來調解委員就幫我寫撤告+和解書,我也簽名了...

可是當天回家的路上越想越覺得好像不太對,

因為撤告之後可以緩刑,刑事判決也會因為和解而判的比較輕,

原本拘役50天要繳的5萬元也會因為撤告和解不用繳給國庫...

如果那個人賴帳不賠的話是不是反而是他賺到了...

請問還有什麼補救方法嗎??昨天查詢好像一旦簽名就不能後悔了...

因為這個車禍後續處理要花的錢是借來的,對我真的很重要......

這兩天因為這兩個簽名讓我都睡不著覺,謝謝看完...

補充: 肇事者今天就放出來了,和解書上是寫11月份開始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8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逃逸公訴罪,故而無法撤回告訴,撤回的部分應該是指過失傷害罪等,且因為對方在假釋期間,倘若前案是故意犯罪的話,本案是無法緩刑的。

2、不過確實會因為雙方已經和解了,法院會給予對方比較輕的處罰。

3、建議可以寫陳報狀給法院,希望等到11月份對方給付和解金之後在宣判,避免對方拒絕履行給付和解金的義務。

4、因為是在調解委員會作成和解,很難撤銷

 

小林 104-09-22 02:51

陳報狀似乎還要看法院那邊準不準,但我會先試試看,謝謝曾律師的建議~

小林 104-10-02 05:11

不好意思,我寫民事陳報狀都還沒得到回應,

因為我目前手中有些資料可以懷疑肇事車主不會依調解筆錄承諾賠償,

從監理站查詢他這輩子欠的交通罰單數十張從來沒繳過,強制險也違規沒保,

如果欠國家錢國家都要不到了,更不用說賠償了......

因為再過幾天就要宣判了,

請問宣判當天我能提出這些資料延後判決或是取消和解和撤告嗎...

心灰意冷已經不想要他賠償了...

小樺 104-09-16 19:51

我老公之前因為販賣被判兩年緩刑五年並要提供義務勞務240小時!但是上個禮拜以入監服刑ㄌ~原因不是因為在犯而是義務勞務沒有履行完成所以撤銷緩刑以入監服刑一個禮拜ㄌ!那請問各位他這樣可以假釋ㄇ?那假釋申報又要多久才可以報假釋?報假釋後又要多久才知道能不能回來?那沒過的話又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出來?要服刑多久時間才可以報假釋?是由我們家屬去辦理ㄇ還是他自己要在獄中辦理?家中還有兩名小孩都還小經濟也因為老公入監更有負擔!只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我讓我可以比較安心。。熬過這段日子。。希望可以早日回來一家團聚!拜託各位跟我解釋解答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6 21:40

您好,聲請假釋需要服滿一半的刑才可聲請,是否聲請得過要看在裡面的積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6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服刑滿一半,且積分夠高,就有機會可以聲請假釋,但二年以內之有期徒刑,就比較難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樺 104-09-16 22:5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服刑滿一半,且積分夠高,就有機會可以聲請假釋,但二年以內之有期徒刑,就比較 ... (恕刪)

請問為什麼兩年刑期就比較難??他這樣因該也有兩年四個月的刑期!那一半的話是要一年兩個月ㄇ??比較難還是有可能報假釋對ㄇ??他不是因為在犯罪這個檢察官不會看ㄇ?義務勞務沒完成跟在次犯罪多少也有差別吧!比較難所以是不可能假釋的過ㄇ,,,第一次沒過還可以在報ㄇ?我聽說現在假釋門檻很難過,,那是真的都沒機會可以提早回來ㄌ。。

采采 104-09-15 19:55
律師們好: 我前夫在今年四月時 跟兩個朋友半夜喝醉,看到路邊外勞 併打傷他們(有輕微挫傷) 其中有個朋友順勢拿了外勞的包包 裡面大概有現金兩萬多塊跟外幣 三個人平分掉 當天接近中午就被抓了 被告結夥搶劫重罪(現在在看守所羈押禁見中) 上個月底接到通知 說要和被害人和解 我想問的事是如果和解了 有機會獲得緩刑或者是減刑之類的嗎? 我前夫跟他兩個朋友都是初犯,沒前科 我們有一個兩歲多的小孩 小孩很想爸爸 法院是有法扶的義務律師 但是因為家裡沒錢(我先生獨子,家裡還有年紀大的爸爸只剩我一人賺錢養家, 雖然我們離婚了,但發生事情我也放不下爸爸一個人在家沒人顧,爸爸也不識字所以 法院都是通知我) 所以一直不知道能不能聯絡 或請他?助我們? 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您不覺得外勞比較值得幫助嗎

 您好,

看您敘述,像是觸犯傷害罪、加重強奪罪。但是檢察官也有可能起訴加重強盜罪。罪刑差很多,所以必須先釐清

若是傷害罪、加重強奪罪,最輕刑責為一年,若和解且無前科,是可以爭取緩刑

若是加重強盜罪,最輕本刑為七年,怎麼減都還要判三年多,是無法緩刑的。

故,此案重點在於律師辯護策略是否得宜,是否可以為被告爭取為傷害罪、加重強奪罪,若能,且有和解,自然有機會緩刑

刑法第74條規定: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
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有助於減刑,但此為重罪,要緩刑的機會很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5 22:38

您好,若您沒有前科,又有與被害人和解,就有獲得緩刑之機會,建議好好誠摯地與被害人和解

小新 104-09-15 17:06

請問如果被判刑可以伸請緩刑

 

小丸子 104-09-15 11:07

各位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我先敘述一下我自己的案件發生經過。之前在執行公務時發生車禍,當時我是騎著機車,突然被ㄧ台轎車從側邊撞過來,後來因為對方一再欺騙、隱瞞與態度不佳,我就跑去警察局調閱監視器畫,對轎車提起刑事民事訴訟。交通裁決書下來後,才得知對方是無照駕駛,對方未注意左右來車(我行駛在主線道,對方是從支線道巷口出來)。

之後,被傳喚偵查庭開庭,對方滿口謊言,之後是在法院和解成功的。但為了確保對方只是應付應付人的鴕鳥心態,所以和解內容有註明被告要依每月指定的時間內還款並且每個月都有給付的話,原告願意在六個月後撤銷告訴,否則原告可要求被告賠償原最先要求之賠償金額。但是對方一再的拖延,每個月都沒依照規定的時間內給付,都拖到書記官打電話詢問我被告是否已付款後,又拖了幾天才匯款過來。

現在六個月到了,因為我沒有撤告所以收到法院傳票,因有事無法出庭所以向法院請了假,已寫假單傳真給法院,在撥電話向書記官確認是否要將請假單正本寄去法院時,順便提問了一下,下次開庭時間大約是在什麼時候,書記官說,當天法官已經判決了,被告緩刑兩年,這兩天應該就會收到通知,要我注意信件。

我的疑問是:

1. 現在法官已判決,原告若要撤告可以嗎?

2. 提起上訴後,原告提出撤告,有效嗎?

3. 延續第2個問題,原告提出上訴還是被告

4. 還是都無法挽救了?

5. 被告目前尚未還清所有賠償金,若被告不在給付了,該如爭取我的權益?向法院申請強制還是支付命令

雖然給過被告很多次機會,最後連在檢查官面前,還是一直說謊,雖然對方心態依舊不好,雖然到現在一道歉的話也沒說。 不過我還是想了解一下,如果還能挽救,被告若有誠意,願意在協商看看。被告的年紀足以當我爸爸的人了,我希望這件事情可以完美落幕。

先謝謝回覆我的律師,謝謝你耐心的看完我的疑問。

您好:

一、若已判決則無法再撤回告訴。

二、你們已和解之事實,通常法官已經在量刑時列入考慮。

三、若之後被告不再給付,您可以持和解筆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如一審法院以判,不得撤回告訴。 上訴後以不得撤回告訴,通常法院會酌情給予被告緩刑,但本件一審已有緩刑宣告,實益不大。 緩刑宣告是有罪判決,被告可上訴;被害人如不服,亦可聲請檢察官上訴。 如果被告不履行,可聲請強制執行。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jacky 104-09-15 09:40

(昨天有詢問最下的問題....承蒙許多律師給予建議..想再詢問一下~~)
今日發問:<<太太的判決內容寫出...
共同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壹拾伍日,如易科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請問這部分我們是否可以選擇易科罰金結案,還是不行,聽說超過6個月以上刑期不得易科罰金,那我們這樣算嗎??
因為老闆的律師之前只幫老闆辯護,我太太跟其他員工都只是出庭聽審,結果被判罪,而聽其他人說老闆可能是不想花錢罰金,,因此又讓律師上訴但這次有連同我太太及其他員工一起上訴,可是我不想再讓太太這樣奔波折騰,所以這樣的判決我想請問是否我們可自己找律師申請罰金結案,還是不行必須要跟老闆一起上訴??

昨天發問:<<太太在某公司任職會計及老闆助理,偶爾幫老闆做些合約上的事項,公司是經營電機相關器具維修,之前老闆要求員工曾做過幫忙更換新標籤及新保證書,因不知情而觸犯商標法及偽造文書,而訴訟期間老闆請的律師卻只幫老闆辯護,如今判刑老闆8個月,我太太7個月,其他維修員工4個月。
現在老闆才說會再請律師一起辯護及上訴。
想請問....1:我們可以自己另外請律師上訴嗎??
             2:我們是上班族,也只是單純想說依照老闆指示而作事,沒有任何利益取得,這能否提出上訴依據,不敢奢求完全無罪,但緩刑或罰金可能性高嗎??

你好:

刑法第41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你所犯的罪宣告的數罪都是得易科罰金,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66、662號解釋,已於98年修正為得易科罰金,所以無須擔心。 你們當然可以自己選任辯護人,並終止原律師委任,實際上你們本來就有利害衝突,最好不要由老闆指派律師。 可已準備相關判決、證據、卷宗資料(若無要委請律師閱卷)向律師諮詢,判斷是否有上訴改判爭取緩刑之空間。
何小白 104-09-14 23:49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弟弟現在因妨害性自主緩刑3年可是他現在因為幫朋友辦了電話卡而他朋友把電話卡賣給車伕被網路警察抓到,可是我弟不知情,但他朋友又不承認這樣要怎麼辦?會有什麼罰則??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弟所為可能已涉犯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試著主張交付電話卡時,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否則該罪一旦遭判刑,先前緩刑即有可能會遭檢察官撤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這只能靠測謊了。

二、這類案件檢察官與法官可能不會同意做公家測謊。

三、所以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地點在台中。

四、如有需要律師可以協助安排。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3 17:44

您好

近來已有部分實務見解認為:國內常見的刮刮樂詐欺簡訊詐欺、退稅、擄車勒贖或匯款錯誤詐欺等「財產性」詐欺,多利用人頭帳戶、免洗電話門號來逃避查緝,因為非常常見,不但媒體廣為報導,政府也多方宣導,因此依一般人的智識及社會經驗,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把行動電話門號交給別人,很容易被作為犯罪工具;但是對於門號被作為性交易的聯絡工具則是少見的,依目前社會現況,應不屬於一般大眾的普遍認知範圍。 

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jacky 104-09-14 09:10

太太在某公司任職會計及老闆助理,偶爾幫老闆做些合約上的事項,公司是經營電機相關器具維修,之前老闆要求員工曾做過幫忙更換新標籤及新保證書,因不知情而觸犯商標法及偽造文書,而訴訟期間老闆請的律師卻只幫老闆辯護,如今判刑老闆8個月,我太太7個月,其他維修員工4個月。
現在老闆才說會再請律師一起辯護及上訴。
想請問....1:我們可以自己另外請律師上訴嗎??
             2:我們是上班族,也只是單純想說依照老闆指示而作事,沒有任何利益取得,這能否提出上訴依據,不敢奢求完全無罪,但緩刑或罰金可能性高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們本來就應該自己請律師

因為你們跟老闆的利益相反

基本上我建議你要反擊

這樣緩刑機會相對大很多

這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

且你們並未收受利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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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4 09:47

 您好

由於您太太與老闆利益相反 實不宜共同辯護

建議您太太還是另行委任辯護人 以維權益

如果您的太太能清楚交代前因後果 確係受人指示   緩刑未必沒有希望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可自己獨立委請律師上訴辯護,依你所述情況,要針對主觀犯意、犯罪動機來辯護,尋求無罪獲釋減低刑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如果是判易科罰金的話例如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332號。但是這個案件有一些判得比你的案件還要重。法律規定是要判六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

二、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緩刑的案件例如台北地方法院90年度簡字第3205號,但是每個案件的案情未必是完全相同,你可以參考該案緩刑部分。緩刑來說是法官決定的,所以這個地方如果寫狀的話口氣要溫和,狀紙如果寫得太激烈的話危險性比較高些。

三、上訴期間只有十天,而且這個十天還是以法院收文為準,第一個上訴狀可以寫簡單一些,使用法院的例稿填個案號,上訴理由容後補呈即可。最忌猶豫老半天拖過十天,判決一確定就要執行了。

四、上訴狀現場遞狀完後要猶豫再慢慢猶豫。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如果你走到全家便利商店那表示你們走過頭了,買個水和早餐再沿原路回來找律師吧…

您好:

因你們和老闆利害關係非屬一致,建議自己委請律師較有保障,可以從犯意、利得、違法性等多部分進行防禦,盡量爭取輕判或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4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再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理由,針對您有利之部分,加以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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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存富 (吳存富) 105-05-17 14:24
您想要詢問的問題是什麼?
妞妞 104-09-13 20:56

我去年5月被抓到吸食一、二級毒品,11月勒戒回來,但今年五月我又被抓到吸食一、二級毒品勒戒回來後到現在,我有去警局抽驗二次,都有過~

但我今年五月被抓到的開庭單應該快要來了,請問我要用什麼方法才能被判緩刑或罰金、替代勞義,因為還有關到一級毒品,我現在兩種都沒吸食了!也可以驗尿,我如果去戒毒處取得醫師的證明,這樣對我比較有幫助嗎?但我現在都沒有施用了!這樣醫師會幫我嗎?

我可以自行戒掉,但如何能判緩刑啟訴???

求求各位幫幫忙!我家只有我跟我媽而已,我姐也不住家裡,我不想放我媽一個人,而且我都已經這麼決心的自行戒毒成功了!我只想不要再進去沒自由的生活~

拜託~~感謝!

這要看你的前科紀錄有哪些,如果毒品前科還不算太多,爭取易科罰金的刑度就有機會,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吸食一級毒品而獲得緩刑判決的案件,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66號判決,判刑八個月,緩刑三年,二年內要提供二百四十小時義務勞動;緩刑期間保護管束,戒癮治療。

二、緩刑還是要看法官的決定,當然你可以努力,展現戒毒的決定,家境狀況等。但緩刑是法官決定的,是否准緩刑還是要看法官。

三、如果緩刑沒有爭取到而母親又乏人照料可以先電聯社會局協助處理。

四、如果無資力請律師協助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忙。

五、戒毒很難,你要加油!加油!加油!

六、建議遠離一起吸毒的朋友,搬家、換電話吸毒賣毒的大家都找不到你,甚至於換個名字,找個沒有人認識你的地方重新開始吧。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應該會於第一次開庭後直接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再爭取看看緩刑或得易科罰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3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第一次施用毒品被起訴,約為三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您無須過度擔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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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9-14 00:15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如上面律師說的 若有用對方式處理

             是還有爭取易科罰金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需立刻在時限內處理才行  才不會對你更不利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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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蘋果 104-09-13 07:59

會計在職時確有侵占公司之銀行款項,已經賠償一筆金額並和解

和解書上未詳細記載案發之時.地.物只大略寫因   作業疏失   造成公司損失,也沒有寫上和解金額,今被提告侵占會成立嗎若會有沒有獲得緩刑機會?

擔心對方會不會不承認而欲再度索賠,出庭時該如何自述?

懇請解惑,謝謝

你好:

準備好和解書及還款資料單據,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或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你已經與告訴人和解民事上無法再向你請求,但業務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提告檢察官法官會依法偵查審判。

您好,如果和解書上沒有金額的記載,公司可能會否認已經達成和解,公司也可能提出刑事告訴,偵查中如果雙方能達成和解則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

Cc 104-09-10 22:5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是一個女生 出社會了 因為一些感情緣故 前些日子墮胎 也差點自殺 情緒不是很穩定 加上沒錢 所以某天就在藥妝店拿了兩個東西沒有結帳 今天警察找到家裡來 我去做筆錄 也認罪了 真的很希望自己的所做所為能夠被原諒 但我知道我犯了滔天大錯 是無法被原諒的 藥妝店的店長出面表示他對我很有印象 要我寫悔過書 並自己提出想和解的金額 我詢問數次 他說 他看我的誠意 但我真的不知該賠償多少 想請問 律師 1.有沒有一個大概範圍可以跟我說 2.我是真心想悔過 我也清楚之後要開庭 但我最擔心的是 後續是否會被判刑 或有前科 被判緩刑的機率大嗎? 3.緩刑緩起訴的差異為何? 4.不管怎樣都必須給予易科罰金嗎 因為我沒很多錢 5.被判緩刑緩起訴是否可以出國呢? 我以後還能報考公務人員嗎? 留下前科 我的人生就毀了 希望你們為我解答 因為我現在很想自殺 謝謝你們了

 1.有沒有一個大概範圍可以跟我說:賠償金額基本上以實際所受損害為準,這件被害人是公司,基本上沒有「精神痛苦」可言,所以基本上是偷多少賠多少,最多附加利息(年利率5%),若開太離譜的,建議就照實陳報檢察官說對方要求多少,實在無力負擔...或記明調解紀錄內。

 2.我是真心想悔過 我也清楚之後要開庭但我最擔心的是 後續是否會被判刑 或有前科被判緩刑的機率大嗎?基本上,前科免不了。由於是初犯、坦承犯罪、犯後態度良好,且偷的東西金額不高,即使判刑,一般也都會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若判決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緩刑的機會大。若偵查終結前和解緩起訴機會大。

3.緩刑緩起訴的差異為何?緩起訴檢察官將你留校察看,暫時不起訴,但現在通常會搭配給付一定金額給國庫或捐助社會機構....約2-5萬不等吧~緩刑則是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將你留校察看,暫時不用關,也不用易科罰金(但現在有時也會搭配給付一定金額給國庫或捐助社會機構,不過法院會看你的經濟能力而定....法官問你「量刑」意見,要記得陳述)。

 4.不管怎樣都必須給予易科罰金嗎 因為我沒很多錢(同上)

 5.被判緩刑緩起訴是否可以出國呢?我以後還能報考公務人員嗎?留下前科 我的人生就毀了

緩刑緩起訴均不影響出國,但要記得先向管區報到,並向執刑檢察官陳報。不要太擔心,一時腳步踏錯,留點前科沒什麼,不會影響你日後找工作。現在雇主不能要求提供良民證,公務員大部分也不會影響(這不是貪污等重罪)。許多企業大老闆前科一堆,甚至現在還背了很多案,連國家元首都曾有前科。人生還長久得很,別想不開,只要誠心改過記取教訓,前途還是一片光明的。

律師 104-09-10 23:54

或許有辦法解決
歡迎來信討論

Cc 104-09-11 14:07

 

 

Cc 104-09-11 14:09

律師謝謝你

所以如果我拿到和解書  緩起訴的機會就會比較大媽

這樣是不是就不會有前科?

還有請問 您說的出國要先向管區&檢察官說  管區是指派出所嗎? 


小白 104-09-09 17:42

大大不好意思  

小弟我想請問一下   年底我的緩刑期就滿了

但我在前天被酒駕依公共危險送去法院 

吹氣值是0.39  無肇事

請問我這樣會被撤銷緩刑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75條之1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依您所述,如果酒駕案件被檢察官起訴、法院判刑確定,則前案確實已經符合「得」撤銷緩刑之要件。 建議在酒駕案件偵查中盡量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如可,則不該當後案遭判刑確定之要件,前案緩刑自然不會遭撤銷。 就算真的酒駕案件被檢察官起訴,建議盡量拖延時間,讓案件不要在緩刑期滿前被判刑確定,緩刑一旦期滿,自然無從撤銷。 最後,如果真那麼倒楣,酒駕案件被起訴,且在緩刑期滿前被判刑確定,檢察官依法固可聲請法院撤銷緩刑,但在實務上,亦有不少駁回之案例:「審酌受刑人後案所犯係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與前案所犯之竊取他人財物之犯行,不論就所犯罪名、犯罪型態、目的、原因、手段、侵害之法益等節均屬迥異,卷內復無明確證據顯示前後2案有何關連性及類似性,顯見受刑人於前後2案所顯現之惡性及其反社會性尚有不同,自難僅憑受刑人故意違犯後案公共危險罪之事實,遽認前案判決所予受刑人之緩刑寬典有何難收其預期效果之情(台北地院103年度撤緩字第153號裁定)」,每間法院甚至每個法官標準不同,但可拚拚看。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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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9-09 22:30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同上面律師說的  原則上檢察官是會對你提出

             撤銷緩刑的  但如果有用對方式處理 還是有可能保住緩刑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9 22:44

如果後案被起訴了,且且案跟後按之費罪型態相似,就很有可能被撤銷緩刑

小白 104-09-11 08:44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可是我酒駕這件已經從地檢開完簡易了  該怎麼處理

范涵茹 104-09-08 18:32

各位律師好 

我男朋友於9/5零晨於熱炒店喝完酒開車遭警察攔檢,酒測值0.77。

但因為他是停在路邊休息忘了熄火警察攔檢他,沒有撞到人或是東西。

他本人也非常的後悔,目前是要等法院的通知開庭,但因他的酒測值很高,這樣可以申請緩刑嗎? 還是要等到法院的決策後才能決定呢?

麻煩大家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8 21:42

若是第一次酒駕,建議趕快具狀向地檢署聲請緩起訴之機會,以避免有前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8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初犯,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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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9 09:57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 撰狀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之機會

                                                  陳律師 

阿宏 104-09-04 22:39

上星期剛與太太協議離婚了,但是現在我後悔了當初離婚協議書的其中一個證人是我太太自己簽他姊姊的名字跟一些資料這樣算是離婚無效嗎?我的證人是我朋友自己簽的但是不是在我太太面前簽的,到時候開庭我需要先去戶政拿他們收取的離婚協議書證明嗎?還要拿我太太的寫過的字去核對證據嗎?還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

 

在請問律師們: 我可以先去戶政拿當初戶政收去的離婚協議書去法庭嗎?還是要開庭的時候跟法官說要跟戶政拿嗎?前幾天才寫好狀紙已經給法院了那要等多久才開庭呢?我看網路上寫說家事方面都是先過調解室然後談不成的話再開庭嗎? 那我太太的部分違照文書罪是公訴罪嗎?到時候他會被判刑嗎還是緩刑易科罰金?那我的勝算很大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應有二位證人以上之證明,而您太太自行簽署另一位證人的姓名,顯然不符離婚之要件,故得主張離婚無效,而您太太也會面臨偽造文書之問題,此部分可以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5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離婚不合法定二位證人親眼見聞之規定,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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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5 23:43

您好,依據我國民法之規定,兩願離婚證人,需要見聞兩方確實有離婚之真意,若否,可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寶貝欣 104-09-04 13:49

您好:
     女兒(13虛歲)告父親性侵,事隔2年,沒有物証跟人証,在今年7月中,女兒在阿嬤陪同下告上法院,並說有性侵傷害驗傷單,但在7月初送回阿嬤家過暑假並未跟父親住一起,這張驗傷單有效?驗傷單有可能作假嗎?
能否查証?在無人証物証只有一張驗傷單,父女倆尚未測謊,測謊是否成為唯一判別是非?性侵是否成立?是否判刑?會判幾年?有無機會緩刑

前金:63歲陳姓婦人不滿小她3歲張姓女遊民,長期霸占人行道製造髒亂,報警要求將張女趕走,但在警方到達前竟搶走張女用來乞錢、內裝有255元硬幣的紙碗,事後被依搶奪罪送辦;高雄地院審理認定,陳婦沒搶錢犯意,是制止張女行乞,改依強制罪判拘役50天,得以5萬元易科罰金緩刑2年。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25條第1項定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法第304條第1項復定有:「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二)刑法所設搶奪罪構成要件,須符合基於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並進而於乘人不備時,以不法腕力將該動產自財物持有人支配範圍內,移轉於自己所持始足當之。而本件依報載事實,陳姓婦人應係出於制止張女繼續行乞之目的將紙碗取走,目的不在把錢占為己有,所以不是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目的,依法僅成立強制罪責而不是搶奪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826000799-260107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8月26日 上午5:50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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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104-09-03 19:22

律師你好我男朋友

在2年前未認識我之前發生一啟毒品案件

他犯的是吸食k他命罰2萬以及

販賣k他命判決1年5個月

原先有上訴拼緩刑但在8/6審判卻全數駁回

可能還會在上訴拼拼看

由於他是真心悔過

已正常上班沒有在做那些不好的事

而且我又懷孕

我也不希望我的寶寶出生看不到爸爸

想問律師是不是還有什麼機會能夠緩刑

或是能讓法官知道他是真心悔過

並且還有寶寶要照顧能讓他不被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3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毒品犯罪欲得到緩刑之機會較為渺茫,可抱著姑且一試之心態,嘗試上訴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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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9-03 23: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毒品犯罪欲得到緩刑之機會較為渺茫,可抱著姑且一試之心態,嘗試上訴請求之。< ... (恕刪)

想問律師真的只有渺茫機會嗎

還有沒有什麼方法....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可能有難度

但建議還是要提上訴

至少拖時間處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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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建議您還是要上訴,盡可能地向法院動之以情,也許還有一拼緩刑的機會。如果沒上訴,就確定沒機會了。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志翰 104-09-03 09:20
我朋友滿20第一次被抓到吸食2級跟3級會勒戒嗎?還是法官可以念在初犯從輕量刑還是有緩刑呢?

1.您非當事人, 建議由當事人提供相關訊息較方便判斷

2.是否強制勒戒也是由有無續施用毒品傾向判定

3.主要也是要依實際狀況去判定, 您說的較不明確


建議你請當事人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初犯吸食2級要進勒戒所觀察勒戒,如果不想進勒戒所,也可聲請戒癮治療,在外面的醫院戒癮,比較不會影響日常生活,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20條規定,僅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行為成立犯罪,如果是初犯,原則上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送觀察、勒戒,但被告亦可聲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規定,自費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取代勒戒,但須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好處是可以不用進去勒戒所,但准許與否由檢察官決定。 參考新聞資料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10422/33335657 戒癮治療要儘快聲請,一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法院一致認為這是檢察官的裁量權,抗告也沒用。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戒癮治療的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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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3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若為施用三級毒品,需繳納罰鍰及上毒品講習課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小學生 104-09-03 14:15

大大你好 你朋友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若有用對方法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3 14:15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阿宏 104-09-01 20:08

上星期剛與太太協議離婚了,但是現在我後悔了當初離婚協議書的其中一個證人是我太太自己簽他姊姊的名字跟一些資料這樣算是離婚無效嗎?我的證人是我朋友自己簽的但是不是在我太太面前簽的,到時候開庭我需要先去戶政拿他們收取的離婚協議書證明嗎?還要拿我太太的寫過的字去核對證據嗎?還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

 

在請問律師們: 我可以先去戶政拿當初戶政收去的離婚協議書去法庭嗎?還是要開庭的時候跟法官說要跟戶政拿嗎?前幾天才寫好狀紙已經給法院了那要等多久才開庭呢?我看網路上寫說家事方面都是先過調解室然後談不成的話再開庭嗎? 那我太太的部分違照文書罪是公訴罪嗎?到時候他會被判刑嗎還是緩刑易科罰金?那我的勝算很大嗎?

 

 

 

您好:

一、因離婚登記主義,所以您的協議離婚若未登記,則不生離婚效力。

二、若您已登記,因兩個證人程序上似乎都有問題,建議可提訴訟,於訴訟上再聲請驗筆跡及傳喚您朋友當證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並說明證人簽名非證人所為,不符合法定離婚之程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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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若兩位證人未當場共見共聞您們雙方有離婚意願,則屬於離婚無效。

若您確定要保有這段婚姻,建議您委請律師或是請律師代寫起訴狀,以你所保留的離婚協議書做為證據起訴,若查證如您所述,基本上離婚不生效力。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1 21:17

離婚協議書中之證人,需要親眼親耳見聞離婚雙方確實有離婚之真意,因此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或有機會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針對你的朋友部分,假設他僅聽你片面陳述離婚乙事,未向你太太確認離婚真意,應屬欠缺法定要件,不生離婚之效力,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792號民事判例:「本件證人某甲、某乙係依憑上訴人片面之詞,而簽名於離婚證明書,未曾親聞被上訴人確有離婚之真意,既為原審所確定之事實,自難認兩造間之協議離婚,已具備法定要件。」可供參考。 針對你太太的姊姊部分,如果是冒用證人名義簽名,亦屬法定要件不具備,不生離婚之效力,台北地院100年度家訴字第23號判決:「該二證人既未親自簽署,亦未在場聞見,或知悉當事人間有離婚之協議,揆諸前開說明,兩造之離婚之形式法定要件顯未具備,自未生離婚之效力」可資參考。 如果離婚不生效力,可向法院提起確認離婚無效或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至於當初辦理離婚登記之資料,聲請法院向戶政機關調閱即可。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1. 證人不是自己簽章,離婚無效,可起訴確認離婚無效

2. 你太太有刑事偽造文書的刑責

3. 要在訴訟聲請筆跡鑑定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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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 104-09-06 21:43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1. 請問到時我太太的部分為照文書罪是一定會判刑嗎? 是公訴罪嗎? 如果到時候法院判定離婚無效的話結果我太太還是不回來住的話?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嗎?可告她遺棄罪嗎最後再請教從遞狀到開庭大概多久時間呢? 謝謝

joey 104-08-30 21:23

我之前4月公司被刑事局來公司搜查,全公司都被當嫌疑人帶回偵訊與送至地檢署,因我任職於公司人事主管,而對於客戶間銷售是無任何接觸,到地檢署簽證人而被釋回,但沒想到再上週收到9/4號的刑事傳票,我是被告身份,另我非常錯愕緊張.請問我這樣就被牽扯進去嗎?未來肯定會有刑責關係?身為被告被傳訊~有可能又會沒事嗎?~當天會不會被拘留?謝謝

(這間公司害我很深,在四年前的案子也是期貨交易法被牽連進去,目前是地方法院判緩刑,還在上述高等中.....)我真的好傷心好慌張(已於4月發生後離開公司),我是為一個公司職員,沒收受任何金錢,也非業務職,為何公司部份其他員工沒事而我因為掛主管職而被公訴到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30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確實被列為被告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你好:

你可能要委任律師陪同偵訊才能在第一時間了解案情,並研擬訴訟策略,且由律師陪同可以避免訊問人員有故意設計陷阱或誘導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案件涉及人數應該不少,重點應在於您是否知情,及所涉行為為何,由於9月4日即將開庭,應盡速決定是否委請律師陪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30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偵查庭,並於開庭前,討論辯護策略與答辯方向及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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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逼 104-08-30 18:53

小的正在緩刑期間

 

由於之前在網路上訂購一雙鞋子,但是都沒收到通知也忘了這件事

結果之後收到賣家說未取貨,但是我已經不需要了

也告知賣家願意賠償物流費用但是對方不肯

 

請問會觸犯什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30 1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僅為普通的消費糾紛,不過還是應該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避免對方提起詐欺告訴,姑且不論是否會成罪,避免影響到您前案的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提告刑事詐欺,應盡量向檢警說明本件是翇民事糾紛並願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30 22:55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內容,本件應屬民事消費糾費糾紛,但仍建議您以調解方式處理。

您好,刑事上應沒有詐欺的問題,但民事上對方可能主張買賣關係存在,您必須依約付錢,建議可以申請調解這種金額進入訴訟程序對雙方都不划算。 

嘎逼 104-09-02 02:4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對方賣的是原單品,就是所謂的仿冒品,可以拒收嗎? 民事刑事緩刑有關聯嗎

嘎逼 104-09-02 02:4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賣的是仿冒品,後來可以拒收嗎?

網站上雖然有寫但是先前未注意

李李 104-08-29 00:55
請問一下律師,我跟我女友是情侶交王有5.6個月了我們有上過床但是我們是親甘情願的重點對方才14歲我22歲我沒有前科他媽媽告我~請問一下我這樣會不會被關我很害怕!!?我們真的很愛對方...

我們男方這很有成意要談,但是女方那說等檢察官那李再談不願意給我們電話,但是我們2個真的很愛對方,請問一下檢察官會問你們有沒有打算要繼續在一起如果我們說有,請問檢察官會給我緩刑ㄇ..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情侶之間會發生這事情我還以為 性侵犯那種或不讓她回家或給他吸毒那種才會被告或被抓我不知道情侶一方為滿18也會有法律責任我真的很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對方年齡過小,即便對方是在同意的情況下與您發生性行為,您仍然會涉及刑事犯罪,刑法處罰規定如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沉默 104-08-28 06:50

請問男方因為妨礙性自主 被判緩刑四年

因為和解書內有說 不能和女方見面或是聯直到女方滿18歲

被判緩刑四年是就算女方滿18歲也不能在見面及聯絡嗎。

(我是女方  我很著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1 22: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影響緩刑必須依據和解的內容來判斷。

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阿佑 104-08-28 00:54

律師您好:

想請教,家母於上個月10號於產業道路的十字路口遭一台貨車撞擊,送至醫院急救3個小時仍然不治。

肇事責任方面,我母親行經路口時為閃黃燈,對方為閃紅燈,肇事司機未依燈號指示先停止再行駛,過程中毫無減速跡象將我母親撞擊致死,且肇事司機不久前才因酒駕吊扣駕照,但公司的人還是讓他開車。

現正進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階段,司機經濟狀況似乎早就不太好,且擺出一副準備被關的樣子並無太大誠意負責賠償

而司機的雇主至今未出面參與調解,似乎要全把責任推給司機承擔的樣子,不願意負擔連帶責任

而且調解委員會的人一直希望我們趕快和解,一直跟我們說上法院的話法官判賠的金額可能也不高,其實這些我們都知道,但如果跟肇事司機和解的話,我母親的性命可能就只值幾十萬,而且司機可能會減輕徒刑或被判緩刑?這叫我們家屬怎麼可能接受?

所以想請問,肇事司機一副被關了事的態度我們被害人家屬難道就沒辦法了嗎? 我們請出雇主來承擔的話我們該怎麼做呢? 我們可以向雇主提出何種各告訴呢?  謝謝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28 06:19

 您好,

   依您所述,該司機應負業務過失致死之刑事責任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92條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及依民法第194條請求精神慰撫金。如該司機係在執行職務中,依民法第188條,其雇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如您判斷司機及其雇主無誠意賠償,建議最好先聲請假扣押,以防脫產。司機被檢察官起訴後,可對司機及其雇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優點是免繳裁判費

 

如需深入了解, 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或來電0988-712491討論。

您好,您先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閃黃燈路權優先於閃紅燈路權,你們可以等對方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訴訟,只是要注意民事賠償有兩年的時效性,由於該司機為執行職務,故雇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又如您所述,該司機經濟上有困難,令您無法受賠償時,可向法院主張雇主應該負連帶賠償責任償,如果怕雇主脫產,您可先請假扣押

 

 

 

洪櫻桃 104-08-24 18:42

我想請問

之前我有賣一本存摺

造成兩個受害者

一個在水上報案

一個在朴子報案

水上這個已經聲請簡易庭

我有去嘉義法院申請與被害人和解

如果這個案子判緩刑

另一個才起訴

那會已哪個為准

還是會被判兩次?

申請和解的時候問書記官

他說是兩件不同案子

不能合併 要被判兩次

可是不是同一個行為造成的嗎?

所以是真的要被判兩次嗎?

一、我曾親自處理過你問的問題。

二、所以我很確定,這樣算是一個行為(幫助詐欺罪)造成兩個結果(兩個被害人),是想像競合犯。因為只有一個行為,所以國家只有一個刑罰權。基於一罪不二罰,所以如果是其中一部分已經判決有罪,另外一部分就算是被起訴也應該要為不受理判決。當初處理的結果就是獲得不受理判決。

三、這個部分是因為我幫他寫狀,如果你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法官說這件事,法官也不知道你同一個行為造成二個被害人,在法官根本不知道的情況下,那麼你被誤判二次是很可能的。

四、並不是我不尊重書記官,但是他的回答你還是聽聽就好了。

五、我幫你查了個判決你參考一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易字第2531號。主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可樂 104-08-21 01:28

朋友日前在網路上看到徵才廣告..高薪免經驗待遇優 就跑去應徵

上班當天才知道持銀聯卡去ATM提領現金當詐騙集團車手

上班半個月左右即被抓了(跟車手頭一起被抓)

不過車手頭跟他說領月薪 所以他還沒領到薪水

他說筆錄那些也都坦承犯案

他也被羈押了半個月才交保出來

 

想幫他問問 

是否會再被抓回去看守所呢?大概何時會起訴呢?到判刑確定大概多久?

像這種車手大多判刑多久呢? 有機會拼緩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1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定會被起訴,若無與被害人和解,無法請求緩刑,一次詐欺犯罪行為刑度約一年二個月左右,若次數越多,刑度即越高,若有與被害人和解,亦無前科,有機會可爭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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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車手的話很可能是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依刑法第339之4條規定,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二、我幫你朋友查了幾個判決供他參考:第一個是台北地院104年度訴字第204號,被害金額三十萬元及八十萬元,判一年二月及一年四月,應執行一年四月;第二個是台北地院104年度審原簡字第29號,是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但是未遂,判十月,有緩刑

三、儘可能與被害人和解調解,取得其原諒以爭取緩刑

楊俊鑫律師, 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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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 104-08-21 18:4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如果是車手的話很可能是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依刑法第339之4條規定,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朋友說 因為他們都持銀聯卡

被害者都是對岸的(應該吧我也不懂)

這樣是否找不到被害人呢?

 

請問一下楊律師的第二個案例

為什麼未遂呢?

可樂 104-08-21 18: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定會被起訴,若無與被害人和解,無法請求緩刑,一次詐欺犯罪行為刑度約一年二 ... (恕刪)

朋友說

被害人應該都為對岸的(因為持銀聯卡)

這樣是否就無法和解以及請求緩刑呢?

阿輝 104-08-19 06:40

你好,請問一下 本人今年3月左右 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 本人開車 碰撞在左前側...立即報了警 叫了救護車, 也聯絡了保險公司(公共意外險)賠償事宜都交給保險公司處裡(有去探望過對方一次,買了水果 給了一個紅包壓壓驚)然而,對方跟對方男友一直打電話來催討機車維修費用(肇事責任都還未判定,都還在走流程)搞得我心神不寧,說如果不賠償就要告我刑事傷害(以民逼刑) 現在收到了調解委員會通知書(有詢問一下保險公司)對方男友認為賠償金不合理(賠償約7萬),說機車之類不可能會有折舊....請問 如果刑事案成立了,會遭判決是緩刑or易科罰金嗎?? 判決之後本人就一定要給對方所說的金額賠償嗎?? 如果刑事不成立,還可以上訴嗎??

你好:

若對方有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你可以聲請將初判表、現場圖自行或聲請檢察官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你有過失就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法院通常會處得易科罰金以下之刑(例如有期徒刑拘役),有時會宣告緩刑,由於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這個時間點之前你們都可以談,請對方撤回告訴。 機車還是要依照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去計算折舊,對方男友的說法不正確。 對於過失傷害判決不服,依程序不同可以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或高等法院。 若你們已經私下達成和解,記得簽署和解契約註明拋棄民事其餘請求權並請對方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或請對方撤回告訴,以免權益受損。 若在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依鄉鎮市條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對方無法就本次車禍再行起訴、告訴、自訴,亦可ㄧ次解決紛爭。

1.從您的敘述並沒有提及對方傷勢

2.在初判表與肇事鑑定報告出來釐清肇責比前, 建議先拖緩處理

3.如對方以刑逼民, 也是要看您的初判表資料, 如計算易科罰金和解金相去不遠, 建議和解消事

4.機車要看年份做折舊計算,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如五年後以1/10計算

5.法院判賠金額後, 還要依照肇責比例做分擔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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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recy1111 104-08-18 15:42

我在101年的時候(未成年)因毒品案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三年

保護管束期間 犯圖利容留性交罪 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 

檢察官認為未保持善良品行 遭聲請撤銷緩刑

我是否能提出抗告 有機會嗎

保護管束只剩下短短兩個月

我近年來在服兵役 當初會妨礙風化也是為了家

家中只有父親 (高齡62無業) 姊姊已經出嫁了

才會在年前一時糊塗犯下此錯

並且犯後當下坦言不諱且痛定思痛

為了不讓家中父親失望

今年來表現自認非常優良 我已經怕到不知道該如何於父親講明

更擔心父親得知此消息是否能夠接受?

我父親又該如何承受此打擊

在服勤單位的主管可以為了我作保證品格優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8 16: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故意犯罪,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已經符合撤銷緩刑要件,要救濟很困難。

2、不過還是可以嘗試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抗告狀爭取看看。

secrecy1111 104-08-18 16: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故意犯罪,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已經符合撤 ... (恕刪)

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抗告狀需要費用

可以找法扶律師嗎?

 

並非故意犯罪 筆錄 上是

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小姐與客人的私自行為 

但是我是負責人 對此也有責任 所以 自願認罪受罰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的案子確實已經符合刑法規定「得」撤銷緩刑之要件,坦白說,要讓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難度很高。 建議您可以著力點:二罪犯罪時間是否相隔較長?妨害風化罪之「犯罪時間」(非判決時間)是否在緩刑宣告之前?這些都是法院曾經駁回過的理由 另外,相類似爭取成功之案例,可以參考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撤緩字第24號裁定:「觀諸受刑人前後所犯妨害風化案件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者係意圖使成年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而容留以營利之犯行,所侵害者乃社會法益,後者之犯罪態樣乃係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兩者之犯罪手法及侵害法益尚屬有間,關連性並非緊密,故難認屬再犯同一或相類之罪。是實難謂本件持有第二級毒品之後案發生,即得認受刑人存有高度之法敵對意識而一再犯案,故無從進而推斷前揭緩刑宣告預期之效果已然難收,而確有執行刑罰之必要。準此,本院尚難因受刑人於本件緩刑期內更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而受刑之宣告一情,而將前案之緩刑宣告撤銷,是聲請人前開聲請,礙難准許,容予駁回。」,但每間法院甚至每個法官標準不同,可以拚拚看,但不一定會成。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0:56

如果緩刑已經遭撤銷抗告之機會很低...

特別 104-08-18 10:22

我弟弟上星期在路口發現女騎士摔車..好心帶他到醫院.且給他名片.還請醫生連繫警察.因為趕工作.沒逗留太久.返家拿水泥工具.過了數天等不到女騎士來電.心想.畢竟只有擦傷.應該無礙.卻在昨天收到法院通知單.被告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傻了..我弟很擔心.因為他身上還有案件.緩刑5年.會不會有牽連??那面對被告事宜是不是該反告對方誣告??或是只能等待??請老師們幫幫忙...母親剛車禍過世.對方逃逸.又撞傷人後棄車逃逸..結果..因為警察吃案..且對方隔天報車子失竊...就..自行處理..唉~~拜託老師.教我該如何做..感恩..

旋仔 104-08-17 21:29

您好!小弟我因二月份撞傷人 我當初因閃狗狗而不小心衝撞到對向車道 可是案發後發現對方有酒駕緩刑再犯的 可是案發後警方說 是我衝向對方得車到使人受傷 跟他酒駕沒關係 可是當我我不閃狗 我就只能撞到電線桿 只能往路閃 結果不小心撞到他人 我也不是故意的 對方一隻腳受傷 須修復半年 他向我索賠25萬 可是我自己也受傷很嚴重 我的嗅覺神經受損都聞不到味道 牙齒也被撞歪 需要矯正 野是一大筆錢 可是我家境濟狀況 沒說很好 也沒說很差 可是這費用太高 那如果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嗎 孩是我就只能賠償對方自己全責了 當時也沒有監視器 根行車紀錄器 可以證明 我是閃狗的 所以警方 就說是我的錯了 交通事故也是寫我衝向對方車道 對方是酒駕 那我想請問 我這樣有勝算嗎 我該向法官說什麼 對方已向我提告 明天 就要開庭了 希望有人可以 幫助我解答 我十九歲 很緊張 不想家人 為我的是操煩

旋仔 104-08-17 21:26

您好!小弟我因二月份撞傷人 我當初因閃狗狗而不小心衝撞到對向車道 可是案發後發現對方有酒駕緩刑再犯的 可是案發後警方說 是我衝向對方得車到使人受傷 跟他酒駕沒關係 可是當我我不閃狗 我就只能撞到電線桿 只能往路閃 結果不小心撞到他人 我也不是故意的 對方一隻腳受傷 須修復半年 他向我索賠25萬 可是我自己也受傷很嚴重 我的嗅覺神經受損都聞不到味道 牙齒也被撞歪 需要矯正 野是一大筆錢 可是我家境濟狀況 沒說很好 也沒說很差 可是這費用太高 那如果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嗎 孩是我就只能賠償對方自己全責了 當時也沒有監視器 根行車紀錄器 可以證明 我是閃狗的 所以警方 就說是我的錯了 交通事故也是寫我衝向對方車道 對方是酒駕 那我想請問 我這樣有勝算嗎 我該向法官說什麼 對方已向我提告 明天 就要開庭了 希望有人可以 幫助我解答

你太晚問了。與其如此,不如明天照警詢回答一樣,拷貝所有證物後呈院,正本迅速在庭後連同你的記憶一起找律師撰狀或協助和解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01:46

您好:

建議如陳律師所言,先照之前回答陳述,開完庭後再拿事故現場圖等資料與律師討論,還是可能有證據可以證明,以減輕自身過失比例。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可以聲請法院鑑定,利用鑑定之機會將您之主張向鑑定委員陳述,如果對方尚未依酒駕被起訴,您可以跟他談和解條件,請他降低和解金額,否則您將會依法告發對方酒駕之犯行,因酒駕之刑責比過失傷害罪還重,也許對方會願意降低和解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4 15:05

宜蘭一名游姓男子為和前女友復合,竟把她擄至壯圍及蘇澳內埤海邊談判,前女友遲不回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完事後才放她走。前女友母親得知此事後提告,不過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後,考量已獲原諒和解,給予自新機會,判他緩刑5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林俊賢律師法律教室】

看到許多網友留言,為何性侵犯才判1年8個月?緩刑5年?恐龍法官?後台硬?法官有沒有收錢?的疑問…

我們來解釋一下,刑法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最輕本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簡言之最輕應判3年,但是法官考量被害人與被告已「和解且原諒」,就會拿出刑法第59條(刑之酌減)來將最輕判3年的罪減刑到1年8個月,然後再用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就可以判緩刑了喔。
簡單來說,判2年以下的罪經法官考量情狀後可以給予緩刑強制性交雖最輕至少要判3年,但因減刑後只判1年8個月,就可以緩刑喔。
此案件法官最主要考量的應該是男女雙方曾交往過、男方一時衝動且有悔意、年紀尚輕,後女方也已經原諒男方,並且和解,才會給予緩刑,所以不是恐龍法官、後台硬或收錢拉…
緩刑的意義:刑之暫緩執行。使受判決人仍舊生活於自由社會,接受社會性處遇,並可避免短期自由之弊。
 
【適用法條】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洪櫻桃 104-08-11 19:21

因為我之前有販賣簿子

被擄鴿集團拿去使用

一件在水上今天收到申請簡易判決

一件在朴子做完筆錄還沒有消息

兩件我都有承認販賣簿子

我不認識被害人 請問我該怎麼和解?

我該怎麼做才能獲判緩刑

如果一件判決了 另一件會不會變累犯?

可是是同一個簿子 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1 2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開庭時表示希望與被害人和解,請求移送調解庭。

2、可以告知法院兩個案子遭到分開審理,請求併案。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規定:「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同法第451條之1規定:「前條第一項之案件,被告於偵查中自白者,得向檢察官表示願受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檢察官同意者,應記明筆錄,並即以被告之表示為基礎,向法院求刑或為緩刑宣告之請求檢察官為前項之求刑或請求前,得徵詢被害人之意見,並斟酌情形,經被害人同意,命被告為左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賠償金。被告自白犯罪未為第一項之表示者,在審判中得向法院為之,檢察官亦得依被告之表示向法院求刑或請求為緩刑之宣告。第一項及前項情形,法院應於檢察官求刑或緩刑宣告請求之範圍內為判決,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被告所犯之罪不合第四百四十九條所定得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者。二、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顯然與檢察官據以求處罪刑之事實不符,或於審判中發現其他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足認檢察官之求刑顯不適當者。三、法院於審理後,認應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判決之諭知者。四、檢察官之請求顯有不當或顯失公平者。」 基本上可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所以你很有機會獲得緩刑。若你擔心無法緩刑,在偵查中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簡易程序之量刑協商、審判中亦可向法官聲請,由於簡易判決原則上不開庭,若要聲應儘快辦理。 另外,刑法第47條規定之累犯係指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你只是一行為觸犯數個恐嚇取財罪不會構成累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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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104-08-10 13:08

昨天受到從高雄記上來妨礙性自主的通知 ,地點是在台北發生的,但對方現在安置在高雄,102年發生的事,當時我不懂事去援交,對方13或是14歲  我家人因為我已經搞的很煩,請問我該怎麼辦 刑責是?能緩刑嗎 如果和解價錢是多少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未滿十四歲的話,可能觸犯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本罪若能與對方達成和解緩刑機率也是相當高的,即便無法達成和解,只要犯後態度良好,也是有機會緩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其實是不建議你在這個地方講太多,因為警察也可以在上這個網站的,語言是很容易誤會的別讓人拿著當證據了。

二、和解的話有人和解二十萬,有人和解五十萬,如果經濟能力不好可談分期。

三、未滿十四的話比較重點,但你的關鍵還是在於你什麼時候知道對方的年齡,是做的時候就知道還是警方跟你說了你才知道?這差很多。

四、我剛幫你查了個判決,一次一年七個月,很多次,應執行二年,和解十六萬,緩刑五年。台北地院103侵訴字第85號判決。

五、建議就近找個律師談一談吧。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6 15:12

您好

建議您先就近與律師諮詢後 再前往應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