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piyo 105-01-05 22:35

律師您好:

是這樣的,目前我的法定父親不是我的親生父親

我的法定父親為我母親的前夫,而我的親生父親為我母親的現任丈夫

我母親在與前夫還存有婚姻關係時生下我,

目前我想將姓氏改成我的親生父親,需向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法定父親對此無意見)

會想打此訴訟主要是拿裁決書到戶政事務所做改姓的動作

我的問題有:

(1)我打算自己到法院寫訴狀,我準備的文件有我與生父的dna鑑定報告以及我與生父生母的戶籍?本,除了這兩項,還有其他要準備的嗎?

(2)能否提供書狀的範例,感謝!

(3)除了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還要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嗎?若是,要寫兩份書狀嗎?

(3)裁決費的部分是出庭時才付的,還是直接附在訴狀上面呢?(被告為生父及法定父親,但我希望裁決費是由我出)

(4)若開庭那天,法定父親不出面,這樣法官有辦法裁決嗎?

以上問題煩請專業律師幫忙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但是必須於您成年後2年內提起。

2、裁判費的部分依法由您先墊付,之後由敗訴的一方負擔,您取得勝訴判決不要向對方請求即可。

3、被告拒絕出庭,法院還是會依法調查、審判。

4、沒有所謂的範例,此類案件都必須依據個案進行撰狀,建議您還是尋正式律師協助。

 

105-01-05 14:48

租約到期賣屋,房客說一切配合,結果不認同新屋主。

不對談,不簽約,不搬遷,雙方起衝突。

現互告傷害恐嚇強制搬遷,準備進入二審。

房客已跟我們租20年營業,當年收的押金該如何處理。

押金應該是搬遷後的修繕費用?但房客未搬,也未跟新屋主簽約。房子訴訟中,押金要給誰?

你好:

要看你與受讓人間之賣買契約如何約定租賃關係之處理。 依最高法院49年台上第307號民事判例:「因擔保承租人之債務而授受之押金,未經交付於租賃物之受讓人者,受讓人既未受有押金權利之移轉,則承租人即得逕向原出租人為返還押金之請求,無待租賃契約終止而後可。」 若尚未將押金轉讓給受讓人,承租人會向你請求返還押金,若已將押金轉讓給受讓人,承租人只能向受讓人請求返還押金。 建議你找受讓人跟承租人坐下來談清楚,以免捲入承租人與受讓人間之訴訟糾紛
105-01-08 01:32
回覆 真 的發言內容:
賣屋時說好現況交屋,尚有房客租金及一切都照舊,只要換約其餘不變。結果房客不跟新屋主簽約,所以新屋主也不想繼續租他們。交屋至今已半年皆未收租金,官司進行中。
我 與房客合約有註明到期收回自用押金房屋清空後才返還。到期前一個月才決定不自用要賣,並口頭承諾會找願意相同條件續租的買主。房客也說都配合我們。 交屋過戶後新屋主說他們尚未簽約所以不敢轉收押金怕變成不定期契約。但房客尚未搬出,我也不敢返還押金。   現在房客說我們跟房子沒關係了押金應還給他們,3天沒回覆他只傳簡訊說我一人無法處理還要時間討論(是我爸爸的房子),他就回說法院見等通知吧。現在我們 該怎麼做?不知他會告什麼?

 

無助 105-01-05 13:53

各大律師您好:

            我親戚在打民事訴訟,104年七月開第一次辯論庭,104年12/28其中一位親戚收到通知書,通知書中"當事人姓名"一欄中出現了我的名字.我和雙方兩造間只有親戚關係與他們爭論的問題也沒關係,為何我會出現在當事人一欄中呢??

法官不會因為兩造在辯論中提到我的名字就要我出庭吧??而且我的連絡方式與地址雙方並不知道,我也沒有收到任何的通知單

請問我需要出庭嗎??如果要出庭要準備甚麼文件或資料呢??

應該是原告將你增列為被告,所以在出庭通知中出現你的名字。

目前由於法院不知道你的住所地只,因此你還沒被通知,法院會要求原告陳報你的資料,應該很快你就會收到通知了。

光慈 105-01-05 12:2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本人房子位於10樓, 於104.8月底發現天花板有?水/壁癌/油漆剝落情形, 有向11F住戶反映,對方表明說自戶無漏水情形, 要我自己查明. 有請了社區配合的水電師傅查看, 因那個位置並無冷熱水管, 故判斷可能是冷氣排水主管(每戶的冷氣排水支管排放入主管.主管是當初建造時埋設於牆內的暗管), 有向管委會反映, 總幹事說又不確定是, 委請總幹事向11F協調進屋查看. 但因之前社區和11F住戶有過訴訟糾紛, 故總幹事他們要我自己查後確定再找11F. 我因有租客, 所以也做了簡易的防水塗漆工程. 104.12月初租客提前搬離, 搬離前告知天花板又有?水情形. 這次我請社區配合的水電師傅敲開牆找出?水大約位置, 又委請同社區的朋友幫跟11F協調, 進屋由冷氣排水支管灌水 &色母進去. 三日後我的?水位置處流出有色液體. 故確定破裂位置應在11F處.要由11F地板敲開才查的到. 原本想說我的部份我就自己負?, 而11F的工程費就11F負?. 但11F住戶表明自己不會付款還要求償. 我想請問律師漏水點是大樓建設時的冷氣主排水管. 是否屬於共用部份. 而應由管委會負?處理費用? 或者應由我們二戶平均分攤?
若是大家都一直擺爛, 我可以求償自己的費用租金損失嗎?? 煩請不吝指教, 謝謝!!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五、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要先釐清冷氣管線是主要管線或是埋設於專有部分而供住戶單獨使用之管線,若屬於主要管線,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屬於共用部分。反之,若是專供11樓自己使用之冷氣排水管線,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應由11樓住戶負擔費用,若屬於10、11樓共用之管線,則由10、11樓住戶分擔。 若係因11樓漏水造成無法出租裝潢損害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先向管委會反應,無效果再申請調處、調解或提起訴訟請求。
ryan 105-01-04 18:05

原告(子女)與父母同住,在父母往生後提起代墊扶養返還不當得利訴訟,實際上未有代墊扶養費之事實,所以被告提出父母可以自己的財產維持所有生活醫療之全部開銷證據(存款,動產明細),所以原告縱有支付部分或全部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不得請求返還。
如果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但原告又以被告繼承人提出支付父母生活醫療開銷的無因管理訴訟,想請問各位律師無因管理會成立嗎?被告又應該如何準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構成無因管理,對方本即就有扶養義務,您們可以從無因管理的要件去攻擊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市井小民 105-01-03 18:12

事情敘述如下:

我是房東租約於2015/11/30到期(未公證),於10/20寄送存證信函告知房客,本人也已簽收,但我在11月中詢問何時搬出時,已找不到房子為理由,遲遲不肯搬,最後一期11月房租遲繳,11/28才繳交(租約內容為每月1日),起初相信人性本善,多寬裕一個月(12月)並不收取房租(因也有設想到若收取,會成立不定期契約),於12月中和12月底再次前去詢問(這兩個日期皆有錄影片並在房客無發現的情況下拍攝),房客也是以推拖為理由,但我有明確表明已有寄存證信函告知與多寬限一個月,需要明確告知我搬離時間,最後又拖到2016/01/02(這個日期也有錄影片並在房客無發現的情況下拍攝).....態度720度大轉變!!!說跟我不熟不理會我,直接嗆要告就去告並將門鎖上!.....當天我去警察局報案,但警察人員跟我說這是民事他們不受理!!!不受理!!!不受理!!!!...所以我想我只能走法律途徑了!!!!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沒有頭緒,不知從何下手,有歸納問題如下,煩請解答了,謝謝!!

此時此刻2015/11/30約滿至今,已積欠2015/12與2016/1房租)

問題如下:

1.請問簡易訴訟民事訴訟的差別?兩者都適用此案例?兩者中較為快速的步驟為何?

2.這3段影片可否當證據?需要自行剪接重點片段嗎?(3段影片約20幾分),影片是放在隨身碟裡到時候繳交給法院?

3.訴狀的撰寫,有範例嗎?(需要多少費用)還是說去法院會有人員協助辦理?

4.法院的流程為何?以及整個案子(房屋返還)落幕需要耗時多久?

5.最後拜託!!拜託!!!拜託!!小弟跪拜,能詳細點告知我如何處理的流程與步驟,因將來房子要做結婚用以及需要裝潢等等,婚事不能拖到,想盡快處理完成,並能有頭緒的一步一步走法律途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3 1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撰擬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告,簡易跟普通是依據標的價值來判斷,倘若您不會寫,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只是諮詢跟簡易的書狀教學而已。

2、遞狀、開庭、審理、攻防、證據提出,一個審大概4~6個月,要看雙方的攻防有多少。這些程序無法在這邊詳細解說,建議您還是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會比較快速。

沈恆 (沈律師) 105-01-03 20:20

您好!

可提出民事起訴狀給法院,請求遷讓房屋返還不當得利,遞狀後等通知調解或開庭即可,每次開庭後法官會交代下次開庭時間或另外書面通知,直到雙方已沒有證據請求調查時,就會結案並訂期宣判。至於,適用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法院會依訴訟標的金額幫您決定,您不用費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市井小民你好,有關你的問題,若無法進行調解則必須透過起訴請求房客遷讓房屋才能解決,雖然法院有相關的例稿,但仍建議洽詢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了解案情並撰擬書狀,才能讓法院能迅速進入狀況,進而加快審理的進度早日獲得勝訴判決。

另外,此類訴訟須注意的是裁判費的課徵,因為此類訴訟所需課徵的裁判費是以房屋價值來計算,現在實務上常見的有以課稅現值或交易市價兩種方式來認定,若是以交易市價來計算的話,通常會是一筆可觀的金額,建議可先與律師討論評估。

以上供參。

葉子 105-01-02 22:23

.他先申請調解但是調解那一天我發燒有打去請假.他生氣我沒去調解叫水電師父私自將我將電錶拆走.我前去報案後電錶3小時之內送回之後.我想會有2次調解.怎知他直接對我提起告訴.我想請問.......?

由於我要陳述我損失的部份法官聽不進去就說與本案無關. ( 在第一庭時我是有給法官4張我大約的陳述以及房東該支付的費用支付的明細以及屋主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下.私自將水電表拆除.. 他叫警衛將我們的卡鎖住.所以我們必須1樓爬到11樓.過著沒水爬樓梯的生活幾個月.以及屋主隱瞞漏水事實.我有大約要求他必須賠償 ) 他說就只針對搬遷房屋為主來說.至於前因他不願意聽.我不懂法律.所以以為我們損失要開另一庭另外上訴.法官也沒問我屋主要求我們賠償金額我們有無意見. 所以就只徵對搬遷房屋我說我們會搬遷.在開庭的時候法官只是問我們何時搬遷....收到判決書我不知道我們還要賠償屋主比如說5萬元好了!且其中要求陳述的都很多錯誤.所以我認為判決錯誤.我又提起上訴.而我是先上訴理由候補.理由還未補就收到這個裁判費要支付約6000元(裡免寫說包括在上訴標的價金35萬所以我要支付的金額.若沒繳納不得上訴)且若對訴訟標的價金有問題還要支付一千元的抗告費才可抗告

1.我想問我這6千元裁判費是以什麼為依據?我在上訴理由還沒補理由請問這36萬元從何而來?

2. 裁判費是由什麼來做為依據?

3.那法官他沒審慎我的陳述判錯了.因為他判給屋主的金額事項都沒有在法庭上問過我.就判我敗訴!我不服的情形上是要上訴還是抗告?如果我沒有那麼多錢支付裁判費!就不得上訴嗎?!

4.是否我要先支付敗訴費用+上訴費用才能提起上訴是這樣嗎? 即使法官誤判裁判書都要事先支付嗎?還是等結案在支付?

5.所以民事要上訴是不是開庭判決後就要支付一筆費用?之後不管之後你要上訴或是提告又是一筆費用

6.到了二審法官還是同一個人嗎?

p.s另外請問屋主刊登不實且隱瞞漏水事實.導致我租了他的房子.(開庭有告知法官此事.他只是笑著說房子漏水為何不搬?可是搬家是很辛苦的我想沒有人願意住不到3個月就要搬家了吧?!)契約書又是他自己打的.裡面有說房子出租後裡面修繕問題他不負責.所以住進去有8成家具都是壞得.那契約書裡面錯字連篇.此契約書我能針對他打錯字的部份來提起質疑嗎?還有不願負責修繕家具家電.當時有特別說家電部份至少要修繕一次.他不負責得部份可以求償嗎?

謝謝各律師的回答謝謝!!

謝謝大家幫我一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訴訟費用是依據民事訴訟法,倘若要上訴就要先代墊上訴的裁判費,至於醫審的裁判費則於案件確定的時候繳納。

2、本文認為倘若要提起上訴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因為本文認為您可能搞錯案件的審理方向,應該是提起反訴或是另訴的問題。

3、至於漏水、家具等,可以請律師一併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可以另外提起刑事告訴。

阿竹 105-01-01 16:19
3月借給阿姨(一起合夥工作)了20萬說好月息2000,到7月只還款
(7月前有拿到,後來我離職了)。7月要還借款沒還,到12月還了15000。阿姨只說我會處理,
時間不確定。
那我這樣可以寫存證信函,之後再走民事訴訟可行嗎?
15000可以算利息嗎?
這個追溯期有期限嗎?

另為合約書、借據是否只要有雙方簽名就算具有法律效應(即使用手寫的)
104-12-31 17:58
朋友為某團體常務監事,知悉總務疑似侵佔公款,提報理事長,據告知理監事會議已決議先行追討款項,同時準備可能提及訴訟,惟事件始末尚未釐清完整,金錢雖無團體帳戶內未見,但不知是現在置於侵佔者的身上或其他帳戶,也持續追蹤並要求其返還,亦待理監事會議侵佔者親自到現場說明交待清楚才能完整交待實際金錢流向,才能完整報告給會員知悉,故於年度歲入歲出表報上僅呈現有收據的收入與支出表報,暫不載明查現團體帳戶內實際存款不符,另一部分是也不清楚不寫會否有爭議。請問這樣於年度歲入歲出表報有蓋章的常務監事跟理事長也會涉及偽造文書嗎?

你好:

若明知為不是之事項登載在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損害於他人者,會構成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罪;若該文書屬於商業會計法第71條規定所指之會計憑證、帳冊、帳簿報表、財務報表、會計事項,還會構成商業會計法第71條之罪。 你所述狀況,可能會違反上開規定,建議謹慎處理。
105-01-04 10:3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明知為不是之事項登載在

請問若團體為非營利事業之團體,如:工會、公會,也適用商業會計法嗎?

阿釦 104-12-31 14:31
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 我所居住的是屬於老公寓 並沒有管理委員會 鄰居飼養小狗 但是大小便都在他們家樓梯門口 ,並且在樓梯跟樓梯中間 設置一道鐵門,使我無法照相檢舉他們! 環保局說必須要照到它們飼養的狗大便的狀況,才能夠開罰,問題我根本上不去!!怎麼拍? 他們不想清大小便 就直接從樓上踢、沖洗下來,導致整個公共樓梯都是大小便的味道 實在噁心至極 想請問是否有法可罰? 2.3樓的住戶都能作證 他們占用公共樓梯空間,也能證明它們不清掃大小便,造成公共樓梯味道噁心,但是看的出來他們環境很不好也沒什麼錢 住戶怕告了,提出賠償,他也能兩手一攤說沒錢,並無實質效益遏阻作用!!反而還要付訴訟費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拜託
拜月教主 104-12-31 00:03

師你好:想問你一下,我被告妨害名譽一事,原告在偵訊庭當檢事官面前說只要我照他們提出的道歉書內容登報道歉就對我撤告,也有紀錄在筆錄裡!

我想問,我和她都只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我的道歉書上見證人是原告的名字,重點是道歉書內容只有要求我登報道歉,然後要我刪除在網路上公佈他們公司的誹謗言論並保證日後不再對該公司發任何攻擊的文章,只要我做到就撤告,但並沒有寫放棄民刑事訴訟,假如我都有做到道歉書內容所要求的,這樣哪天原告反悔又想重新提告還能再告我嗎(畢竟沒有寫和解書)?道歉書若簽名是否也等同認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7:3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告訴之後不得再行告訴,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拜月教主 104-12-30 22:24

律師你好:想問你一下,我被告妨害名譽一事,原告在偵訊庭當檢事官面前說只要我照他們提出的道歉書內容登報道歉就對我撤告,也有紀錄在筆錄裡!

我想問,我和她都只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我的道歉書上見證人是原告的名字,重點是道歉書內容只有要求我登報道歉,然後要我刪除在網路上公佈他們公司的誹謗言論並保證日後不再對該公司發任何攻擊的文章,只要我做到就撤告,但並沒有寫放棄民刑事訴訟,假如我都有做到道歉書內容所要求的,這樣哪天原告反悔又想重新提告還能再告我嗎?

你好:

刑事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撤回告訴就沒有辦法再提出告訴,否則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

要看你們和解契約的內容,原則上你只要登報道歉及刪除文章就算履行和解契約,若你未履行,對方可已起訴請求你履行契約。至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對方並未拋棄,還是可以請求慰撫金。

阿釦 104-12-30 18:48

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

我所居住的是屬於老公寓 並沒有管理委員會

鄰居飼養小狗 但是大小便都在他們家樓梯門口 ,並且在樓梯跟樓梯中間 設置一到鐵門,使我無法照相檢舉他們!

環保局說必須要照到它們飼養的狗大便的狀況,才能夠開罰,問題我根本上不去!!怎麼拍?

他們不想清大小便 就直接從樓上踢、沖洗下來,導致整個公共樓梯都是大小便的味道 實在噁心至極

想請問是否有法可罰?

狗狗居住在那種環境也很可憐,是否能救救牠?

2.3樓的住戶都能作證 他們占用公共樓梯空間,也能證明它們不清掃大小便,造成公共樓梯味道噁心,但是看的出來他們環境很不好也沒什麼錢

住戶怕告了,提出賠償,他也能兩手一攤說沒錢,並無實質效益遏阻作用!!反而還要付訴訟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拜託

阿華 104-12-30 16:09

因對方(認識快兩年的朋友)放出新加坡工作的資訊,稍感興趣,於是跟他聯絡詢問相關費用及如何應徵,接下來就是詐騙的開始(大概說個過程)。

對方表示:新加坡公司要收介紹費3萬5000元,單程過去機票1萬3350元,換新幣1萬(約1:23.5=23500元)還有雜項。共計匯給對方約73400元。

當所有金額都繳費完成後,對方開始一直延後出發時間,最後因對方假借出車禍又要延期出發的當下,告訴我車禍後再xx派出所作筆錄,感覺有異樣(因為延期4~5次了),打去詢問,結果搓破他的謊言。

於104.11.6日到鄰近派出所報案,對對方提出詐欺一案。

其中至今日說要和解還錢遲遲未有消息,至今日104.12.30主動約面談,

說願意從下個月105.1.12開始分期3期 共8萬的金額。

所以要跟我簽訂和解書,但是我上網路上看,和解書好像是幫他脫離刑事訴訟的一個方式,只要脫離刑事,就算有和解書也可能不會償還金額?

但我還是真的想拿回錢,所以可以的話是不是應該要,對方一手拿錢`給付後再簽訂和解書比較好?一手交錢一手簽定和解

還有就是對方表示:偵辦人員跟他說,要是沒有和解,名下帳戶要被凍結,就不能還我錢了,是真的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是心煩意亂。所以想請專業的人幫我建議看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簽立和解書,我方提告的機會就不高了,建議還是要告到底,等對方償還之後,在表示不再追究即可,畢竟金額不大,所以縱使凍結帳戶,應該還是有能力償還。

2、當初您有要求凍結帳戶嗎?因為不是每個詐欺案件都會直接凍結帳戶,且警示帳戶有例外,如薪資帳戶,所以對方的說法並不精確。

 

 

朱朱 104-12-30 13:54

房屋頂樓於民國94年3月9日起頂樓即設有2家基地台,震驚之餘本人根本無法安全居住在此房屋內,該房屋顯然具有重大瑕疵,立馬通知永慶仲介公司處理並民國104年12月26日實地勘察後,就無後續,為此,特以此函通知邱女士與永慶仲介公司,買受人請求邱女士減少買賣價金20萬,永慶仲介公司返還買賣佣金2萬,於函到七日內處理,否則本人將依法提起相關之民、刑事訴訟,請查照。

如上的內容請幫我審閱是否無誤???

內容可以直接寄出.還是要分開寫後再寄出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內容應考慮委請律師撰擬,較為妥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內容應考慮委請律師撰擬,較為妥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ivian 104-12-30 13:36

請問刑事訴訟費用要如何計算?

我如果要告對方侵佔背信偽造文書詐欺這四項,是針對每一項收費還是一起提告算一筆刑事訴訟費用?謝謝

你好:

要看你與律師約定酬金之方式,若是以時計費,每月會寄發帳單請款,若是論件計酬,通常是以審級或偵查程序收費,酬金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 要告對方侵佔背信偽造文書詐欺若是一併在一個告訴程序提出,通常只收一次費用,若分別獨立提出四件告訴,則以四件收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每位律師會有不同的訴訟策略,可以先與律師洽談後,再決定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著眼於您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應較為重要,若證據不足,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著眼於您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應較為重要,若證據不足,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如為同一案件

就會收取一件案子的錢

當然費用會隨內容複雜程度而有所差異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SHN 104-12-30 08:58

您好

(我是被告)

1.我想請問答辯狀上的訴訟標的金額是要填對方開的金額嗎?

2.已經呈上一份答辯狀了,第二份答辯狀還要再重新敘述嗎?
但若起訴狀與陳報二狀所陳訴的內容部分相同,是否我要再回同樣的呢?還是說第一份答辯狀已經說明了就不需再針對部分相同說明了?

3.因開庭需要因此向醫院申請診斷證明,假設 住院是104/1/10,104/1/17出院。104/8/17請醫生開診斷書,上說明需休養一個月,是指8/17後再休養一個月,"共計7個月"嗎?

4.第一張起訴狀附上證明書需使用護具,但未開立需要看護,第二章陳報狀附上的證明書是重開的,上說明需專人看護,但未說明到需要使用護具。請問法官是一起看,還是說只針對陳報狀提供的證明書呢?

 

麻煩協助回答,謝謝各位

沈恆 (沈律師) 104-12-30 20:19

您好!

1.  被告不用寫,原告寫就好了。
2.  最好不要重複,有新的意見再寫。
3.  要檢視完整內容才能推敲醫生的意思,若還有疑慮就要問醫生。
4.  那要看您自己怎麼論述,您想要法官怎麼看就要自己寫清楚,寫得有道理才能說服法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拜託幫幫我 104-12-29 15:23

拜託律師幫幫我.上個禮拜請了代辦公司幫我辦銀行貸款

寄了銀行封面影印本.雙證件影印本(都有寫上僅限貸款使用)

銀行卡正卡(有提供密碼)

昨天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的銀行被凍結了

有人報警說詐騙.警方說我的帳戶應該被當人頭戶了.

代辦公司的人說.我的資料辦理過程中不小心掉了

他說會幫我請律師打官司.先拿一半的資金借我.等我官司解決後再幫我重新申辦

我很怕他們是詐騙集團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我沒有賣帳戶.更沒有騙人.

我是不是會有訴訟糾紛

我該如何處理

麻煩律師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黃先生 104-12-29 11:03
勞駕各位大律師看看小弟的存證信函如此撰寫可否?感謝大律師們撥冗賜教! 本人與台端於102年底至103年間合作完成數筆動產仲介交易,支付佣金對象均為oo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案件陸續完成簽約後,由台端代為向該建設公司請款(查由該公司董事ooo,103年o月o日所開立支票號碼:oooo等支票),渠料,俟本人欲向台端索取佣金時,台端竟向本人表示已私自將所有佣金挪用,遂開立2張台端名下動產公司支票(相關票號),允諾支票到期後會兌現支付,而後2張支票跳票,限台端於函到後10日內返還金額,逾期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佔及三百四十二條背信規定提起訴訟,希勿自誤為禱!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lien 104-12-28 23:20

熱心律師們您好:

以下陳述發生事件:

1.言語騷擾--例如早晨搭乘同一班電梯,在當天下午公司主管特別找本人說「早上跟妳搭同一班電梯真幸福,因為妳好香」,或是在耳邊說悄悄話「妳今天穿得好辣」

2.未徵得同意下拍照--與主管共同外出開會,於開會前未徵得同意拍照,本人表明無被拍照意願,主管仍拍攝上半身照片並留存

目前處理方式:

1.言語騷擾部分,因後續減少相關情事,無法直接蒐證

2.拍照部分螢幕快照留存主管於facebook發表照片

想詢問:

1.言語騷擾部分可構成性騷擾之相關訴訟

2.當面質問主管並錄音,留下他對於事件的態度,是否可做為有利證據

3.拍攝照片部分因不涉及私密處拍攝,僅涉及妨礙肖像權?

4.若公司不處理此事件,對於公司有無相關對應檢舉措施(目前只有先錄下本人與經理諮詢對話,經理只希望我習慣這件事情或自行當面找騷擾我的主管談)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05:10

您好!

1.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倘若只有言語騷擾的行為,尚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的刑責,但仍可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可對行為人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2.  另外,對言語騷擾的行為,您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規定請求精神賠償。未經同意拍照部分,則可依民法第18條請求對方刪除照片。
3.  若公司不處理性騷擾,可直接向警察局提出申訴,警察局會轉送公司繼續調查,調查結果會再通知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il 104-12-28 13:51
您好,我在民國100年購買一戶透天,該建案僅包含五戶,建商有蓋圍牆,因此對外道路僅有一條(約4米寬,10米長。),地面建商鋪了水泥壓花,當時代銷稱有鋪水泥壓花都是屬於我們社區的。民國101年因故調閱地籍資料發現對外道路有一塊(鋪有水泥壓花)非我們所持有,知會建商,對方卻不出面處理,只聲稱給我們的資料中有附上之前地主簽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同意書。為保障未來道路的使用權,這部分是否能夠對建商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若可行的話,是否能夠向地主購買該土地,之後再對建商求償

你好:

可依民法權利瑕疵擔保準用債務不履行責任規定向建商主張權利。若建商仍不履行可請求損害賠償。 構買道路用地所需要之費用可作為損害賠償之參考依據。
小愛 104-12-28 13:39
肇事者不願理賠,所有車禍責任歸就他違規左轉而我前一個路口綠燈直行到車禍路口正抬頭看右邊燈誌與路口一回神就發現車已在我眼前,然後失去意識嚴重的傷勢至今只恢復5成,我沒錢請律師所有訴訟都是家人填寫進行,要開庭了是否要準備陳述文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中,應該盡量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對方的過失責任及我方的傷勢,包含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檢附相關診斷證明書及相關單據等。

2、程序上,等對方遭到起訴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倘若傷勢重的話,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不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規定而權益受到影響。

 

小媽媽 104-12-28 13:32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5: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權益,不得事先拋棄,所以該和解契約對於事後發生因為懷孕而有的相關權益都不會被包含在該契約裡面。

2、倘若公司違反勞基法的規定,還是可以向公司反應、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小媽媽 104-12-28 13:30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如果勞動契約約定的內容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保護勞工的最低標準,那該部分約定應屬無效。

你可以向對方表示,契約約定違反強行規定,該等違反的條款或整個契約全部無效。如果對方仍不願意遵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辦理,你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請勞工局對雇主進行裁罰。

小媽媽 104-12-28 13:28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3:41

您好,

 

通常和解契約載明所謂放棄其他一切請求權,係指因該和解事項所生之相關爭議雙方不再追究,並非謂所有未來的權利一併放棄。建議將和解契約交由律師審閱,才可完整評估事件爭議,一般而言,要求勞工放棄所有勞基法上之權利,確實有違公序良俗,但還是要看整體事件經過才能判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ruce 104-12-28 10:57

我想問一下 102 12 07發生車禍 只有車受傷 沒經過任和調解 我的車想說小傷 就自己修 直到最近才收到104 12 01 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民事訴訟申請 向我請求賠償 法院是104 12 23才簽屬調解 寄出 等我收到是104 12 25還26了 超過兩年 而且金額還1萬多 中間都沒與我聯絡 就要我賠償 我自己的車就修3000多 也沒想跟對方請求 感覺突然收到 很怪


bruce 104-12-28 10:32

我想問一下 102 12 07發生車禍 只有車受傷 沒經過任和調解 我的車想說小傷 就自己修 直到最近才收到104 12 01 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民事訴訟申請 向我請求賠償 法院是104 12 23才簽屬調解 寄出 等我收到是104 12 25還26了 超過兩年 而且金額還1萬多 中間都沒與我聯絡 我自己的車就修3000多 也沒想跟對方請求 感覺突然收到 很怪

你好:

民法第1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消滅時效會因為起訴而中斷,保險公司依據保險代位權,已於104年12月1日向法院起訴,起訴時點尚未罹逾時效,2年之消滅時效中斷,無法主張時效抗辯。 可能要進行實體答辯,要就雙方過失比例、零件折舊部分去主張。
nodark 104-12-28 02:15

請問律師 

我看過之前的大樓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有關提案記錄很多提案人都是沒寫住幾樓 什麼名字(大樓都是同一門牌號 只是差在幾樓之幾),但是因為我提的案子跟管委會爭了很久,管委會認為我在妨礙社區安寧,故意在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把我住在幾樓之幾跟姓名跟提案回覆寫在一起,還故意影射性的說我妨礙社區安寧,斤斤計較,有心人事想管理管委會等,而且我事先說過會議紀錄要我看過再公告,但他們沒給我看就公告,我看過一個案例,是說住戶間的訴訟筆錄個資未經對造同意即公告結果被罰5000 ,請問我這狀況有符合違反個資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地址、姓名的部分因為是登載於該會紀錄,用以標示提案人,所以要說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恐有困難。

2、不過有關於指摘妨礙社區安寧、斤斤計較、有心想要管理委員會等言論,可能涉嫌誹謗罪。(應以實際記載內容為準)

 

KN 104-12-27 14:20

日前 以我父親的名義提出刑事訴訟
現在收到檢察署傳票
因為父親臥床無法起身,
請問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7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檢附診斷證明書請假或是委託告訴代理人到場說明案情。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7 17:16

可由您父親出具委任委任您擔任告訴代理人,屆時再由您以告訴代理人身分出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7 1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委任您或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撰擬書狀並出庭說明提告對方之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7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委任您或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撰擬書狀並出庭說明提告對方之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便利檢察官偵查及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詢問,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毛 104-12-26 10:39

您好,小弟近期向人私底下購買一輛中古機車,當初約定以簽訂本票當作尾款之分期付款的依據,目前尚未付完,期間車輛引擎檢查出有問題,現在準備要提訴訟,請問在訴狀上(本人提的是小額訴訟)的要求該寫請求減少價金還是反還價金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6 12:23

您好,

 

您的情形屬於瑕疵給付,您可選擇解除契約(返還價金)或減少價金,也要視瑕疵是否有到解除契約的程度,若對方並非刻意隱瞞欺騙瑕疵又並非嚴重,那通常僅能請求減少價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林 104-12-25 12:51

我原告與被告民事訴訟中,於10月19日對方被告律師在庭上要求證人出庭作證,那10月19日以前我跟證人所討論的有關案情的述說,可以呈堂證供嗎?有違反影響法官判決嗎?會有什麼後果或相關懲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14: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當時對方是否已經具有證人身分及所談論的內容為何?倘若遭串供,恐遭不利認定,而證人則會有刑事責任

2、倘若對方有委任律師,建議您也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進行才能保障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5 17:33

建議由證人親自述說其個人見聞,不建議要求證人應該怎麼說。

平行線 104-12-24 16:15
您好 之前 我與大陸有個進出口材料的買賣案 因客戶與收款皆由大陸的朋友負責(買家均為大陸廠家) 經討論後 大陸友人同意所有款項均由其支付 並照會負責的貨帶公司 承辦人員 並該員與我大陸遊人確認 無誤後開始這項生意 但交易幾批後 我大陸友人付款開始不正常 該名承辦人員跟我說想請我幫忙 先開一張支票(個人票)給他好向公司交差 並在電話中 再三保證絕不拿到銀行兌現 但未料 在今年七月底 該員依然違背當初承諾 將該張票送進銀行提領 但因存款不足 而導致退票 並於日前向高雄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要求支付該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這樣的情況 我該如何保障 我的權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支票背書,則您可以抗辯雙方無債權債務存在,以免除您給付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4-12-24 16:04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國道追撞了一台BMW汽車.都沒人受傷.接下來就是去警局做筆錄.雙方都沒有保險但因我是追撞他車的人我自認錯所以答應他賠償他車體的損傷因為是BMW的汽車我想烤漆板金費用大約也要7.8萬跑不掉所以我也自認倒楣他說會去原廠估價.估價完會傳估價單給我.過了2天估價單來了上頭寫了26萬4千元一堆哩哩叩叩的全部零件更新原廠技師也有打電話跟我說這只是初步估算費用還有可能更高.......26萬4千對我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相當於快一年的薪資全都要奉獻出去.我也跟車主提過了他的要求不多只要回復原來的樣子就好但是他也不肯把車牽去我們認識的車廠做估價及維修堅持原廠維修.因為我也有跟他提這天文數字我實在付不出來.他就說有兩條路給我走一付清這維修費二走法律程序.他說走法律程序提訴訟我一定輸.輸了不但還是要賠償維修金額連同他的律師費開庭費零零總總加一加都要10來萬在加維修費用我會更加吃虧.他說他不怕跟我打官司他可以打到底.他說反正官司一定贏他也無須付任何費用.所以叫我無論如何都要籌維修費那我有甚麼方式可以降低自己的損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律師費並無法跟您請求,若對方也有肇事責任,則也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藍 104-12-24 13:27
感謝律師們能幫我說明第二審結果為何嗎?感謝 這是第一審 被告應給付原告丙○○新臺幣貳拾貳萬柒仟壹佰玖拾柒元,及自 民國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 利息被告應提撥勞工退休金新臺幣參萬玖仟貳佰陸拾柒元,及自民國 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至原告丙○○勞工退休金專戶。 被告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予原告丙○○。 這是第二審 原判決主文第一項關於命上訴人給付被 上訴人丙。。超過新臺幣貳萬肆仟捌佰 肆拾元本息部分,及原判決主文第三項 命上訴人發給被上訴人丙。。非自願離 職證明書部分,及上開部分假執行之宣 告,暨除確定部分外訴訟費用之裁判均 廢棄。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丙。。 在第一審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
Molly 104-12-24 00:56

發生經過:

一、詐騙期間自104年09月30日至104年11月27日,我是受騙當事人的女兒。 二、經母親轉述及事後回想過程記錄在紙上,本人知道狀況的時間是12月20日,已經被騙完了過了三個禮拜,但母親說她11月27日當天就去報案了,被詐騙總金額共260萬元,分成3筆,一筆為面交現金100百萬;另兩筆為匯款帳戶,73萬及87萬,都有記下銀行帳號戶名。

三、因為事情知道得太慢了...,今天才去警察局了解狀況,報案的分局說已經送到偵查隊辦理調查,而且說追蹤進度的話,就是打電話去詢問就好,另外我也有打去165反詐騙諮詢,也做線上的舉報了,但是覺得很心急,很想問問有沒有其他辦法,其他的法律途徑,好讓這些錢能貼補一些回來。

問題一:

受害當事人遭詐騙集團騙錢,已經報警而且也有打去165反詐騙專線舉報,且警方回應已送至偵查隊辦理調查,但因?等消息覺得夜夜漫長,想問還有其他辦法可以將錢要回來嗎?因為我也有上網查相關例子,有看到別人說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如下:「根據民法第179條的不當得利,主張對方獲利無法律上原因,也造成自己的損失,再以民法第242條債權代位方式,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領回被騙款項,由於人頭戶、車手不可能出庭主張是自己的錢,即使銀行有管理帳戶的義務,但沒有辦法得到原帳戶人的答辯,法院只能依照被害人提出的代位權判賠,有民眾因此領回了二十萬」,若真的可以走這途徑,我該準備些什麼,程序如何?

問題二:

受害當事人是我母親,我是他女兒,但是因為媽媽本身是個老實人,太容易相信陌生人的話,但對我們自己人其實又有倔將的一面,我勸她和引導她正確的路,想了解家裡所有的支出狀況還有她名下的款項還有多少,因為想要把關,說難聽點是要控管她的資金,但她卻一直質疑我,然後一直說被騙就被騙了啊,也許因為我年紀比她小所以覺得我不懂,甚至我認為她潛意識是不想承認自己被騙了,仍覺得自己是聰明的,她竟然跟我說她懷疑是她的同事設計這個局想騙她錢,覺得是有人想害她調查她...等等,但..我也想說,她精神是正常的,只是身為女兒的我,想問法律上有女兒可以管得到母親資金的權利嗎,或是母親資金的運用,女兒有權知道(透明化)的相關法規法條細項都可以~~經這次留案底,往後母親動用大筆款項,銀行能知會家人嗎(女兒),像是系統送件mail都沒關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程序必須都需要一點時間,員警就是從帳戶的方向去做追查,重點會是凍結帳戶的時間,倘若在您報警並且凍結帳戶之前錢就被提領的話,要追償恐有困難,至於刑事責任的部份只要抓到人,要定罪不是那麼困難。

2、程序上只需要抓到人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即可。

3、一般而言,銀行至多只是詢問一下大筆資金用途,無法強制阻止。

4、建議可以由您保管相關帳戶,並且簽立委託書或是辦理信託

 

11 104-12-23 23:25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我的案子因為由高雄檢署分到彰化檢署,在高雄開庭時,因為找不到被告,因此一直沒有進展,甚至一度他結。後來轉到彰化檢署,但是連偵查庭都沒開又直接轉彰化少年法庭,今天去了之後,法官表明,刑事部分將由他們接手,會依該少年的表現來斟酌刑罰。然後求償和解動作需要我自己去處理訴訟,我想請問因這案子起初是兩名被告,而現在這位又沒開過偵查庭(無傳票),案子又轉來轉去,如果我要填寫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訴狀,案號該寫哪個?又該寄去哪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只有刑事程序才有所謂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少年事件沒有,所以少年事件所生的損害,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2、倘若有多名被告的話,可以就遭到刑事起訴的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將該少年、其法定代理人一起起訴。

DAVID 104-12-23 19:26

背信訴訟案 開過2次偵查庭 一次對方律師那協調 一次法院協調 都沒結果   最近其中一名被告家屬說:反正我在告下去又不會贏 也是浪費自己的金錢 要我一個人跟他談談. 兩次協調都沒結果了 我因該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建議仍應在法院內為之,對您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6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0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Nash 104-12-23 14:01
您好,小女現年三歲,昨(20)日在購物中心承乘坐內人推行之嬰兒推車時無故遭另一年約2歲之幼童攻擊,造成緊鄰右眼內側延伸至鼻樑旁約2.5公分之創傷,且對方家長未以任何方式(包含口頭表示)表示歉意,請問如果我方欲向對方提起訴訟(或調解?)是否僅需攜小女前往開立驗傷單再向警方報案即可,另外向警方報案是否需要前往管轄該購物中心之派出所,或在我方住處附近之分局報案即可?謝謝您。

你好:

只要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即可,警方會依內部事務分配移送承辦單位處理。 但對方是否具有傷害之故意或過失責任能力可能會有問題,會影響刑事部分是否構成。 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加害人、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或由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NASME 104-12-23 13:25

有一房屋租賃糾紛問題請教專業的律師們~

本人(簡稱甲方)有一透天別墅三年前有一買方(乙方)要向我購買,因當時尚有9個月奢侈稅期限,因此,雙方約定好先簽一份八年租約(未公證租金一次付清)及預定買賣合約,雙方約定好在奢侈稅期滿後的某一個月期間需完成過戶,一次付清的押租金則轉為簽約金,不料對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完成簽約,事後又提出訴訟要求我履行買賣合約,經一審二審乙方敗訴定讞,雙方維持租賃關係至今。

今因雙方已交惡,且因房價漲二成,甲方想要向乙方提出提前終止租約或請乙方以市價九五折買下,但無論甲方多次致電還是申請調解,乙方都置之不理,對此情形我想提出的問題是>>>

若以該租賃契約超過五年以上且未經公證的<買賣可破租賃>原則,先將該屋贈與或買賣給我的家人,再以買賣可破租賃,買受人的效力大於租賃權的效力,要求乙方無條件搬遷是否可行?

 

備註說明:乙方(房客)當初遷入後花了近200萬做裝潢租約內有明文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期間終止租約也不得向甲方請求,且甲方得要求是否回復,這部份過戶給買受人後,乙方若提出裝潢費用損失求償,買受人是否需要支付?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3:36

您好,

1、現行民法確有訂定買買不破租賃之例外,也就是"租期超過五年,而未經公證"之情形,是以,您的房屋係處於買賣可破租賃之情形,可以轉賣予他人並請乙方搬離,惟尚須注意契約內是否有乙方可主張的其他權利。

2、雙方契約既已載明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縱使有爭議乙方欲為求償,其求償對象也是甲方(原租賃契約之當事人),而非房屋之買受人。

建議可將契約交由律師檢視,可更完整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以上,如有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ill 104-12-22 13:47

Hi 您好

請問家中有發生漏水而且滿嚴重的,目前還未得知樓上住家的態度

請問如果整個漏水問題對方不處理不協商進入官司

日後如果判定勝訴並確認為上水問題

像土木工會的漏水鑑定報告及官司訴訟費或律師費可要求由對方支付嘛

本身是否可以在求償賠償

另外進入訴訟一般需要多長的時間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14:11

您好!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訴訟費用包含鑑定費、裁判費等,但不包括一、二審的律師費,只有第三審律師費經法院核定的金額可納入訴訟費用。另外,此種案件進入法院會先安排調解,至第一次開庭大約要二個月以上,至第一審結束大約要半年以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律師費必須自己負擔

但其他裁判費鑑定費是由對方負擔

至於賠償部分當然可以請求

因為漏水導致你損害的財產

都可以請求賠償

一般提出書狀到開庭大概一個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費用及法院之裁判費用,法院將於裁判主文中,進行分配,即使您勝訴,也不一定全部由對方支付;至於律師委任費用,不論勝敗訴,均需由您負擔之,若損害修繕費用不大,實在不建議以訴訟解決,耗費過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一定划算,一個審級的訴訟時間,需約六至八個月,甚至一年以上都有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費用及法院之裁判費用,法院將於裁判主文中,進行分配,即使您勝訴,也不一定全部由對方支付;至於律師委任費用,不論勝敗訴,均需由您負擔之,若損害修繕費用不大,實在不建議以訴訟解決,耗費過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一定划算,一個審級的訴訟時間,需約六至八個月,甚至一年以上都有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涉及鑑定之問題,所以訴訟時間也會拉長,至少一年應該跑不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