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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柔 105-06-21 16:03

我的案件是這樣的..

工作關西跟告訴人發生拉扯,告訴人有去醫院驗傷,這案子已經拖一年

,告訴人只提出驗傷單並無其他證據證明,開庭時我只承認有拉扯,

現在告訴人因合解金額談不合,所以不撤銷告訴,如不和解就等7/13看法院怎判決,我沒有任何前科,我想請問我這樣被判緩刑的機率高,還是會被判刑或罰金的機率高?

法官說緩刑等於不會有案底,如果有被判刑或罰金就會有案底,是這樣嗎?

你好:

要跟告訴人和解才有可能爭取緩刑,但傷害罪若與告訴人和解調解,通常法官會問告訴人是否撤回告訴,若願意撤回,會為不受理判決。 緩刑係指先暫緩執行刑罰,並給予緩刑期間觀察你的行為,若未再犯錯,緩刑期間期滿而未經撤銷,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等於你被判刑。但緩刑期間良民證上還是會記載。 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仍然屬於刑之執行,會留下前科紀錄。良民證上會記載5年。
筱柔 105-06-21 19:0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跟告訴人和解才有可能爭取緩刑,但傷害罪若與告訴人和解、 ... (恕刪)

了解,那我想請問如告訴人不撤銷告訴,變成我就要等7/13號最後的判決下來,依目前我訴說的狀況判決能大約知道拘役多久或是罰金多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51

您好,若以經過檢察官起訴,建議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59

您好,若以經過檢察官起訴,建議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小捷 105-06-21 14:47
因為工作是汐止台中兩地跑,工作地點是家樂福,工作時間都是賣場保養科人員決定,顧主也是不知道我是假釋期,要是我選擇去工作以及提出證明,觀護人是否還會撤銷假釋呢?報到日期是105年6月16號我得知要去台中工作後已經連絡觀護人,到15號下午才連絡上,就被直接拒絕請假,而我需要這份工作
Hao 105-06-20 07:30

提出離職遭老闆不願支付薪水或減半支付只能自行吸收嗎?(公司未有任何薪資轉帳等等證明)(老闆不允許員工拍攝或者帶走手寫薪資明細)

公司沒有為員工保勞健保這樣合法嗎?

如公司負責人商業登記是掛名老闆念大學的女兒這樣有牽扯到稅務問題嗎?

公司已遷址卻未在商業登記及國稅局做變更,反而撤銷掛非營業,實質上卻有盈利,這樣有違反何種法條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短給薪資、未投保勞健保的情形,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單純的借名登記負責人並不違法

3、倘若涉及不實登記營業的部份,可能違反公司法,不過此部份倘若您沒有相關事證,不建議您告發,避免誣告問題。

小萱 105-06-17 08:19
我跟公司是以接案 領取案件獎金配合 工作期間接了幾個案子 合計金額超過千萬 後來老闆以我不勝任工作為由要我交出處理中案件 其中兩個案件已進入結案階段 這期間我只領過一次預支獎金10萬元 我將工作交接後老闆允諾之後結案該給我的獎金一毛也不會少給我 過了一年後我向該公司會計詢問獎金 卻無下文 我只好向勞工局申訴未領到薪水一事 勞動局服務人員說經他調查後 覺得我們沒有勞雇關係 對方並無違法 我只能另尋勞動局其他部門申請調解取得獎金 勞動局服務人員也在電話中勸我撤銷案件不然公司揚言也要對我提告 案件有虧損並無賺錢要求我連帶賠償 後來就收到公司會計訊息提醒我公司已對我提告 要我注意收件 請問公司能告我什麼? 我該連帶賠償案件由他們接手後造成的虧損嗎? 我能做什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公司有為我保勞健保 我一樣不算是有勞雇關係的勞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應先確認您們是勞僱關係或者是承攬關係,會影響到您之後的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ne 105-06-16 13:22

想延續上一篇文章所提及的簽訂完協議書, 銀行卻以信保基金反對為由, 說我們之前的協商及協議書不成立。各大律師回覆說若我們已簽訂協議並且也已履行附款條件, 若協議書中並無提及需信保基金同意的額外條款, 就仍具有效力。

以下為協議書的內容

協議申請書

申請人 xxx 為借款人 ooo企業有限公司 向aa銀行(以下稱貴行)借款 (貸款帳號:123456789) 之連帶保證人,今就償還債務乙事,提出協議申請如下:

一、截至民國(已下同)105年04月28日止,現欠貸款金額共計新臺幣(以下同) 1,091,802元整(含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訴訟費用)。

二、申請人同意下列還款條件: 於105年05月31日前償還70萬元。

三、申請人依約履行第二條義務後,請求 貴行為下列行為: 免除申請人xxx之保證債務責任

四、申請人同意若未按約履行或擔保品遭第三人保全或終局執行時, 貴行得逕行對申請人為任何訴追之行為,無須另行通知。

五、本申請書為申請人與 貴行所簽立之借款約定書或相關約據之一部,在 貴行未依本協議計劃受完全清償前,上開借款約定書或相關約據則繼續有效。

六、本協議須經 貴行有權人員簽准後始生效力。協議期間 貴行仍需依規向主管機關或聯合徵信中心列報,申請人聯徵之逾期、催收紀錄及呆帳紀錄自清償日起揭露三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我已於5/31之前匯款70萬過去, 此文也有銀行人員的簽章, 想請問此協議書是否具有效力呢?

另外想請問, 銀行那邊說要撤銷法院之前的扣薪執行命令, 也需要信保基金的同意才行, 此說法是否為事實? 抑或是銀行單方面去向法院提出即可?

目前銀行是承認疏失, 說之前"誤以為"信保基金已同意協商內容, 所以擅自與我方簽訂協議。

契約中並沒有約定信保基金同意作為生效要件,因此契約應該是成立且生效的。銀行表示"誤以為...."這屬於動機錯誤而非意思表是錯誤,意思表示錯誤可以撤銷原先的意思表示(撤銷意思表示後契約會失效)但是動機錯誤不能撤銷意思表示(不能撤,契約就會繼續有效),因此銀行不得以信保基金未同意而主張要撤銷意思表示。

簡單回答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沈恆 (沈律師) 105-06-16 18:30

您好!

協議書內容並沒有提到任何信保基金同意的條款,只要銀行已簽署同意協議書內容,則銀行無法事後反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48

您好,若本協議書簽訂後,銀行不能以信保基金之問題悔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2

您好,若本協議書簽訂後,銀行不能以信保基金之問題悔約。

Momo 105-06-16 02:54
先前我有來發表過,但說明的不是很詳細。 去年先生ㄧ直逼我離婚,之後更是言語辱罵小孩抱起來大聲吼罵,最後ㄧ次是在12月底他又趕我走,我有請警察來,警察事後有幫我通報家暴。今年ㄧ月初對方又恐嚇我要我別惹他,便找他家人和親人到我家來,我很害怕跑去警察局,警察要我帶著孩子跟家人到警局裡躲起來。對方大吼大叫,沒想到這也算是家暴。警察幫我再通報ㄧ次並申請保護令。但對方有請律師,我沒請,只有家暴中心社工陪同。我把錄音和照片給法官,法官已我目前在娘家沒生命危險逼我簽下撤銷同意書。當時我根本甚麼都不懂就簽下了。事後才知道那是無法抗告的。對方還有對我提出略誘罪,我自己寫訴狀,把所有證據都附上,前陣子收到地檢署已不起訴處理,裡面提到對方是為了有目的對我提起刑事訴訟,因為我有附上他提出暫時處份和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這兩項官司。暫時處份部分法官只看到對方的訴狀就直接裁判,那時我ㄧ急看著十日抗告日子將到,找一個很有名的律師。那知道我悲慘的事就因為他搞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暫時處份在上個月開庭,法官認定每星期讓男方帶回部合理,堅持變更探視時間改為ㄧ個月兩次,那律師沒經過我同意在法庭上說我要回去住,說我目前有工作但實際上我沒有。法官就說等3天後對方答覆是否要讓我回去。結果沒想到對方竟然說好,我的律師再搞ㄧ個婚姻諮詢。說甚麼對方律師部不懂家事法,但對方律師專打離婚監護權訴訟。我問他現在裁判如何?跟法官法庭上講的ㄧ樣嗎?他說不知道,等通知。我們在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庭理有ㄧ並提到離婚的事,對方想離但就是不想付錢。對方律師很厲害。讓他不用付我任何錢。他年薪250萬,有兩棟不棟產(婚前買,婚後付貸款)。他提出的財產清單是負債,戶頭只有7萬。我的律師說,要打財產分配還要再ㄧ筆錢,他不建議我打,因為我也要不到甚麼錢,打到三審可能花30萬律師費,我可能還倒貼錢。所以錢的部分我就放棄了。目前我也沒工作,他至今也未付過孩子扶養費,實在沒錢再請律師打了。 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三次調解不成,目前定6月底開庭。我想問 1、對方目前開始蒐證他對孩子很照顧的照片,隨著時間越久是不是對我監護權越我有利?我是主要照顧者,目前孩子也在我這。他們很有錢,媽媽身體好可以幫忙照顧。我媽媽腳不太好還要顧中風的外婆,但照顧半天是沒問題的。我家是獨棟房子,無負債,有房屋租金可收,我和孩子獨立住在ㄧ層,剛整理好,幫孩子用了游戲間,陽台可放泳池。對方媽媽還要顧ㄧ個國小2年級和ㄧ個要升國小ㄧ年級小孩,孩子大了沒房間給孩住。我家附近從幼稚園到大學都離我家走路不到五分鍾,大學騎車五分內到。他們則沒有。我打算等孩子上幼幼班時去找工作。 2、我是否沒辦法提離婚訴訟了?因為那律師ㄧ搞。變成我提離婚會被對方打臉說我不是在法庭上說要回去?即使他有家暴記錄,因為我提我要回去,所以我就無法再提離婚了?對方也把家門鑰匙換了,我也把我和孩子的東西全搬回娘家了。 我只想知道我的事還有救嗎?因為那律師我被搞到好煩,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好怕失去我的孩子。因為他的不負責任,變得我有可能要失去我的孩子。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 ㄧ個害怕失去孩子的媽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您目前的訴訟到底如何主張且主張什麼,似尚無法全盤瞭解,提離婚訴訟可以一併聲請酌定小孩親權,您若是主要照顧者,基本上小孩跟您的意願應該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22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5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依依 105-06-13 19:23

親愛的律師們,

警察要我們私下和解

對方也沒有驗傷單,

還要賠償20萬,

我該怎麼應對?

 

在警察局的時候已經當面握手和解了,

對方也說不提告撤銷告訴,

不過事後私下又去道歉的時後,

當天晚上對方突然開口要10萬,

今天在去道歉的時候對方提高價錢變20萬,

第一次遇到此事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懇請指點一下明燈

 

Ps:對方一點傷都沒有,

還是照常上班什麼的。

 

但問題卡在是軍人身份,

所以和解單又很重要。

這位國軍弟兄您辛苦了,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3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即使提告,亦須證明您有傷害之犯罪行為,若是沒有證據,仍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即使成立犯罪,亦均可易科罰金,不會太嚴重,不用那麼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請求應已逾其可求償之範圍,可以先循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對方要求過高也不必一定要達成和解,屆時再提出抗辯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17

您好,

 

1、在警局撤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對方仍有權利至地檢署提起告訴。

 

2、因您所述尚有許多不明之處,是過失傷害還是普通傷害罪?案發過程是甚麼情形?若和解金額過高無法接受,本案只能進入訴訟由法院裁決,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oney 105-06-13 17:13

請問我已經被提起公訴後開了一次程序庭,結果有跟對方調解成功說是只要收到款項後就會撤銷告訴,現在也已付完賠償金額了 然後現在又收到一次程序庭的通知,說是讓我帶賠給被害人的匯款單去,請問這樣這次的程序庭我有需要準備些甚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屆時就帶匯款單前去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ney 105-06-13 21:01

那請問律師 這次的程序庭主要是要幹嘛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只是確認雙方是否和解,以便作為是否給予緩刑之考量,並詢問檢察官對於量刑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橘子 105-06-12 01:52

我和前夫認識多年,前夫的父親對我印象很好。從大學畢業後我就開始工作賺錢,而前夫在大學畢業後沒去工作一直在準備入學考試,考了好多年都沒考上。後來我辭職陪伴他一起準備入學考,我們同時上榜。

上榜後,前夫父親提議我們兩人結婚,但我父母反對,因為都還是學生,沒有經濟能力,希望等畢業後再考慮婚事。前夫父親積極請媒人來提親,並保證會照顧我們婚後生活,但我父母擔心以我當時學生身分嫁過去會受苦,而提出希望前夫父親買一棟房產給我才同意婚事。前夫父親後來跟我說只同意1/2登記我的名子、1/2登記前夫的名子,當時我父母並不知情只有一半房產之事。前夫父親有提到房子不超過400萬,前夫父親在外地,所已拜託我和我母親去找適宜的房子

前夫父親在訂婚前3個多月買下房子,買房方式是把一半現金存進我戶頭,一半現金存進前夫戶頭去購買房產。房產手續辦完後,代書將房契、地契交予前夫父親,到那時我父母才知道只有一半房產,之後開始談論訂婚、結婚事宜。我和前夫有公開的訂婚、結婚儀式,訂婚當天男方送給我的金飾、鑽飾,在結婚後,前夫父親說要幫忙保管而帶走。

婚後6年,前夫想離婚,提出離婚協議書,上頭有前夫的簽名、蓋章,其中一點提到:"房子妳那一半,我家出錢買回。" 其他還有關於監護權金錢的問題,最後沒達成協議,我也沒有簽屬任何文件。不過後來我們還是離婚了,房產部分尚未釐清

前夫父親想取回房產,先向前夫以低價買回1/2房產,再對我提出民事訴訟,我也提出反訴請求對方返還房契、地契、金飾、鑽飾。法庭上,對造一開始說是借名登記卻無法舉證;又說要撤銷贈與,當時並沒有簽屬任何文件,也沒有贈與有附付擔的條款;又說我是不當得利。請問各位大律師,您認為我這樣有不當得利嗎?

對造在法庭上有說到:"前夫父親提議結婚,而我父母要求買一棟房子給我,才同意訂婚,前夫父親反對,只同意1/2登記我和前夫名下,如果我父母不同意這樣的條件就不談婚事了。"

目前一審判決主文先出來,結果房產判給對造,金飾、鑽飾判給我,我覺得很納悶,房產、金飾、鑽飾都是訂婚所為之贈與,我已經履行訂婚和結婚,應該沒有理由要求返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決結果呢?我的想法是:房產、金飾、鑽飾都應該要判給某一方。

請問各位大律師,如果我要上訴,要提什麼理由才不會被法院駁回?要朝什麼方向陳述對我最有利?有沒有相關的法院判決或法條解釋可供我參考?上訴時間緊迫,可以先給我意見或方向嗎?勞請各位大律師幫忙,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2 1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法定上訴期間內先盡快聲明上訴,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可考慮自贈與著手,針對對方主張名登記之部分,加以抗辯請求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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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法定上訴期間內先盡快聲明上訴,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可考慮自贈與著手,針對對方主張名登記之部分,加以抗辯請求舉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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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主張是贈與,要證明贈與契約存在;對方主張是借名登記或有撤銷贈與之事由或不當得利,要舉證有所指之事實存在。 法院既已判決,應攜帶一審判決及全部卷證資料尋求律師協助,研究是否有上訴之空間。 收受判決後翌日起20日內要先聲明上訴,上訴理由可以先簡略寫,在委任律師撰狀或出庭爭取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5-06-12 14:19

借名登記撤銷贈與都可能導致動產部分有不同的認定,關鍵還是在於雙方如何舉證。但正確的判決結論還是應詳閱判決書,之後再針對問題應對,沒看到判決書就準備上訴並不切實際。

小w 105-06-08 16:00
結婚11年二個 小孩,我的收入比先生高,先生對我家暴二次我都有驗傷,地一次家暴時有備案及先生收到法院傳票,他來求和才撤銷,每次爭吵就把我趕出家門.婆婆是個 護兒子的媽平常婆婆對我就冷言冷語字字都批評我的不是造成我長期在婆家精神壓力大到無法入睡,先生出去喝酒後回家我詢問她去哪,他卻大發雷霆與我爭吵動手打我,在小孩的面前對我施暴並趕我家門,請問我爭取監護權二個 小孩機率多大?

您好:

建議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且若確定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會推定由對方擔任監護權人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

黃國政 (Sam) 105-06-08 19:51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0 0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且若您亦有對方聲請家暴令、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亦會增加爭取成功之機會,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之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婷 105-06-08 15:33
我老公之前酒駕有寄來判決書,之前因為要繳4萬5,但我們沒辦法繳,所以4萬5撤銷緩起訴處分等一切情況,量處主文所示之刑,並於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10天內向本院議提上訴,可是我們已經超過10天了!我們現在又有8個月小孩我目前沒上班,我們真的沒辦法繳4萬5,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處理
小股東 105-06-07 01:15

股份有限公司有依法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但並未實際召開董事會改選常務董事.亦未召開常務董事會改選董事長.
只憑紙上作業完成常務董事董事長改選. 
請問常務董事董事長之改選是否有效?
該公司業已完成公司登記,該如何撤銷其常務董事董事長身份?
是主張選舉無效抑或決議無效? 
常務董事董事長是否應退回期間領取之酬勞?
董事長聘任之顧問是否也屬無效? 

以上 

沈恆 (沈律師) 105-06-07 02:48

應先起訴確認董事長及常務董事選任無效,確認顧問聘任無效,再重新召集董事會選任常務董事董事長,已發的薪資則由公司追回。

hide1217 105-06-04 18:17

1.今天我又有收到一份撤銷通緝
上面 表示已 緝獲歸案
那現在我一樣可以不用去開庭嗎???我身分是告訴人

如果有請假的話 可以一直都不去嗎???

(因為說真的小錢而已七千多)
怕要開好幾次 台北到台南 有點遠 有點懶得去...

且現再好像還在偵查庭階段...
且當初報案時 已把我所以能提供的
對話截圖 帳戶等 相關資料都給警方了
單純想說如果法院一樣能定他罪就好...

2.另外想請問 這樣如果我都沒去開庭是否一定100%拿不回來呢???

還是說一樣可以等法院起訴後 寄來簡易起訴通知後 我再提刑事附帶民事呢??

3.那如果開庭只有被告人出庭 我沒出庭
詐欺罪來說 這樣他是否一樣有機會被定罪呢???

4.另外 聽有些人說

可以申請移轉管轄到我所在的法院 是任何情況都適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5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人倘若不想出庭,可以遞送狀紙陳述意見即可。

2、管轄法院是犯罪行為地跟被告住所地,無法要求任意移轉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6-08 10:41

您好:

1.告訴人的話並無一定到庭之必要,您可以書狀向檢察官或法官表示意見並提供資料即可。

2.未去開庭與是否可向被告取回犯罪所得是兩回事,如前所述,您可以書狀和資料表達您意見即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3.以詐欺罪來說還是有可能被定罪,但當然無法跟你保證一定會或不會,但有時檢察官或法官是確實想聽聽看告訴人敘述實際情形,以加速了解案情,而當然有告訴人的意見也可加強檢察官被告起訴之印象,因此您可自行評估看看是否有其必要性。

4.申請移轉管轄並非每種案件都可以,因刑事管轄係以犯罪地及被告住所地為管轄,而犯罪地有時又有犯罪行為地或犯罪結果地等區分,因此至少要有一地在您所居住的區域才有機會申請移轉,否則偵查單位和檢察官通常還是會移送至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為主。

Momo 105-06-04 05:06
我上星期本來是暫時處份抗告,但我的律師說要賭對方不讓我回去以利於我離婚訴,就跟法官說我要回去,也騙法官說我有工作,但我有告訴他不要這麼做,他還是在法官面前這樣說。沒想到他賭錯,對方要我回去。暫時處份方面法官是要把原裁判每星期男方可帶走小孩過夜星期五晚上6點至星期日晚上八時帶回,改為ㄧ般判利,法官很堅持,不管對方律師及男方怎答辯。法官要我補上就業證明,但我根本沒工作,我的律師也沒叫我怎處理。不接我電話,賴也答ㄧ句沒針對我問題回答。感覺他是想搞出個離婚訴訟由他來處理,但他這樣我根本不敢再委任他。他現在搞ㄧ個婚姻諮詢,說會跟對方談條件,讓對方因為條件不能讓男方接受而拒絕履行同居義務。我問他暫時處份是否跟上星期法官所講的ㄧ樣,他也不回我。我看是被他搞砸了。他不敢說吧。 我本來是被男方家暴趕離男方名下住所,有報警也有通報家暴。事後也有ㄧ次家暴警察主動幫我通報。男方也把家門鑰匙換了。保護令因對方有請律師我沒有(就那律師叫我不用請)法官強迫我撤銷。 我現在問題是 1、若我現在提起離婚訴訟會不會對我不利,因為我律師再法官面前說我要回去 2、我律師說謊說我有工作,但其實我沒有會影響我孩子的監護權嗎? 3、現在他搞ㄧ個法院指派婚姻諮詢,婚姻諮詢是像調解的意思是嗎?調解不成上法院?網路上都查不到。若我不調解直接訴請離婚可以嗎? 4、對方搞ㄧ個孩子生活起居聯絡簿,寫了兩個月後就不再寫了。我知道是為了監護權官司做的。對方律師是專打家事法,小有名氣。不曉得是不是蒐證好了所以就不寫了。 5、對方至今都不曾付過孩子的扶養費,自從把我敢出門後已快6個月了,這對他監護權是否有影響? 6、本來我可以以對方惡義離棄及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對方現在說要我回去那我就沒有訴請離婚的要件了? 本來事情沒那麼複雜,被我那律師搞的我很害怕,所以才上來求助,請教各大律師幫助。我現在該怎麼辦?麻煩各大律師幫幫我。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訴訟上欺騙法官是大忌,尤其是纇如有無工作這種事情法院很容易查明,倘若您跟您目前的律師無法妥適溝通,建議您應該另外委請律師協助。

2、至於具體建議,因為您已經有部分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且您的敘述比較亂,究竟該案結案了沒、審理情形等都不明確,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該案的書類、筆錄、前一位律師協助的事物、您所述的家庭暴力通報資料等,直接進行委託

3、婚姻諮商只是一個心理輔導程序,不影響案件進行,不過法院會依據雙方在該程序的表現判斷兩造婚姻有無繼續維持的必要。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重新找個律師

規劃你的訴訟流程

這樣才能夠讓你的權益受到保障

讓事情快點落幕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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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因您的情形已經變得比較複雜,且現在似乎還有案件繫屬,建議持所有證據資料尋求您信任之律師協助,避免事後衍生出更多不利於您未來請求之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通常由目前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之人取得之;若您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向對方請求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之標準;若之前為您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對方未支付過扶養費,可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同樣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之標準;若對方有更換門鎖之行為,或許構成刑事強制罪之犯罪,可再具狀至地檢署提起之;關於工作證明之部分,形式不拘,看您目前是要盡快找一份工作,還是有其他之解決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通常由目前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之人取得之;若您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向對方請求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之標準;若之前為您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對方未支付過扶養費,可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同樣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之標準;若對方有更換門鎖之行為,或許構成刑事強制罪之犯罪,可再具狀至地檢署提起之;關於工作證明之部分,形式不拘,看您目前是要盡快找一份工作,還是有其他之解決方案;目前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盧 105-06-03 15:18

1.行政訴訟(撤銷訴訟)言詞辯論庭開庭,法官當庭要求本處(原告)補充提出相關陳述及佐證資料。

2.請問補充提出相關陳述及佐證資料需要使用何種書狀及如何提出書狀。

沈恆 (沈律師) 105-06-03 15:35

可以陳報狀或補充理由狀將理由寫清楚,並附上證據,將書狀直接遞交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相關事證的補充,都可以以書狀來補充理由,書狀上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an 105-06-02 21:28

請問:

1.姑媽有三個弟弟。只剩一個活著。另二個已經過世了。如果姑媽現在往生了。之前過世弟弟他的孩子或配偶有繼承權嗎

2.姑媽生前有口頭或書面贈與房屋給我。因為是軍宅需五年才可過戶。所以現在還沒達到五年不能過戶。如果姑媽現在往生了。贈與還有效力嗎。繼承人需履行姑媽生前贈與的部分嗎。還是繼承人因為繼承了所有。連同姑媽生前贈與的也一併繼承所以可以撤銷贈與

3.如果需履行姑媽生前贈與部分。然後姑媽往生了。他的法定繼承人去辦理遺產繼承房屋過戶。那姑媽贈與我的房產怎麼辦我能有什麼方式預防他將房產過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姑姑的子女、父母均死亡,必須由其兄弟姐妹繼承,其兄弟姐妹死亡之後的子女、配偶無繼承權。

2、這樣的贈與是有效的,不過在過戶之前繼承人均可以無條件撤銷贈與,除非當初該贈予有經過公證或者是屬於履行道德上義務者(如扶養)。

3、倘若符合前開例外規定,可以聲請假處分,然後與對方協商或是提告要求履行贈與契約

Hao 105-06-02 01:16
有在學校申訴性平 但現在與當事人溝通完 決定要撤銷掉 要如何撤銷? 要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直接向申訴單位要求撤銷申訴即可。

2、必要的時候可以檢附和解書。

MM 105-06-01 15:00

您好~

我們公司有收到民事判決~對方申請支付命令

判決書中有寫到得假執行

但是我們有跟債權人協議好後續清償問題

對方也願意去做撤銷

目前公司帳戶已經無法使用

我們現在要怎麼做才能重新使用公司帳戶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1 15: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與對方和解,並且由對方簽立撤回執行聲請狀或是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2、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子龍 105-05-31 13:56

因為我有一段時間沒去法院報到   

保護官聲請留置觀察  

傳單到了  上次報到也跟保護官說我目前在上班 

請問可以撤銷留置觀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就聲請留置觀察的裁定提出抗告,但是必須探究您未報到的事由,並提出反駁及事證。

2、倘若無法,則建議您盡量配合,因為倘若留置觀察仍表現不佳,可能遭撤銷保護管束,屆時就必須改服感化教育。

janet 105-05-28 10:10
請問附負擔贈與和附條件贈與 有什麼差異嗎?兩種的贈與撤銷來說 有程度上差異嗎?謝謝!

你好:

民法第412條第1項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附負擔之贈與係指贈與人與受贈人約定,受贈人必須履行一定之事項,受贈人同意後所為之贈與,受贈人不履行負擔時,贈與人可以請求履行負擔或撤銷贈與撤銷贈與後,贈與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民法第99條第1項、第2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附條件之贈與要看你約定何種條件,解除條件在條件成就後,法律行為失其效力,贈與契約失效,停止條件在條件成就後,法律行為發生效力,贈與契約生效。
janet 105-05-27 22:02
請問「附負擔贈與」和「附條件贈與」對撤銷的影響差異程度?謝謝!
evan 105-05-26 19:58

請問各律師;
  父親在12年前過世,當時未辦理任何拋棄繼承,因不了解法律知識且父親與無居住在一起 ,之後有繼承到一間房子跟數筆債務,可是房子名子雖然是我爸,可是實際貸款全是姑姑在付,剩下數筆債務也在父親過世1,2年內有來追討且還清(債務小於繼承),並不知道還有債務未處理
  現在收到法院通知民事清償債務,原來父親還有積欠銀行卡債3W多 而我打去銀行詢問時銀行則回答須還12W左右,私下跟銀行討論過後,銀行要求還8W5,而我希望減免利息只還本金

  請問律師: 問題1:如果私下調解失敗,上法庭辦決可以減免利息嗎?
              問題2:提出不知此債務有幫助嗎?
              問題3:雖繼承房子,可是實際並不是父親付錢,這也算繼承嗎? 

補充說明:在幾年前(詳細時間忘了)有收到支付命令,而我有提出異議,也收到法院通知對方撤銷告訴,可是並不知道原來還要再找銀行協商,導致事後都沒有處理,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民事清償債務                       

你好:

要先確認消滅時效是否經過,消費借貸本金、違約金之請求權時效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你打電話銀行協商,銀行可能會錄音,會被解讀為拋棄時效利益,導致無法主張時效抗辯。 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3第4項規定,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依你所述,遺產有一筆房地,就以房地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動產所有權之認定以登記為準,姑姑代為償還貸款,僅係姑姑對父親或你們有債權存在,不會影響動產原本是父親之財產繼承發生後變成遺產之事實,頂多是姑姑要求你們負清償責任,至於是否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是另一回事。
小杜 105-05-26 14:27

朋友冒名續約亞太電信並取走續約手機,對方避不見面,得知我們提了偽造文書刑事訴訟民事小額訴訟後,才跟我們私下解決,請問我們目前都未開庭未收到法院通知書,能撤銷告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6 16: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檢察署查得案號之後,遞送撤回告訴狀。

2、或是開庭的時候表明撤回告訴即可。

VM 105-05-26 12:37
 我是債權人,債務人士林地院支付命令(治股)已於103年5月28日由大樓管理員收受送達後交由債務人先生簽收,未異議而使執行名義成立



今年(105年初)查到債務人有資產,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執行(慧股),但債務人因為不想還錢,提支付命令不是本人簽收送達不合法異議(債務人之夫為讓支付命令送達不合法成立,竟讓管理員在當時簽收的簽收本上要求寫上不是他所收字樣,管理員已做出書面聲明),而治股只針對債務人有無在台簽收作為異議成立與否標準做出裁定,並要求債權人在十日之內提出異議,本人在期限內將債務人之夫代收告知書與管理員證明書以及要求調查債務人之夫出入境紀錄的異議訴狀呈上,而治股在收到異議狀後就將案件交給公股法官做裁定,但在等待裁定的過程中,慧股來文說駁回我的執行聲請(因為治股撤銷執行名義)並十日之內提出異議,我已在今日像慧股提出異議



我想請問一下,假如公股裁定送達屬合法,是否就能恢復執行名義執行已經遭扣押的資產?如果慧股駁回執行成立撤封後公股再裁定送達合法但資產已被轉移,我該如何救濟?那我現在是否能用什麼程序上的辦法讓慧股這邊能拖到公股裁定下來呢?又為何治股沒有詳細查詢送達細節而做草率裁定呢? 
Hsuan 105-05-22 19:50

各位律師好,

 

小妹我先前應徵A派遣公司刊登出來的職位(在人力銀行網站上有明確寫出派駐公司與職稱),經派遣、派駐公司共兩關面試後錄取、開始上班

月中被派駐公司主管通知『本公司與派遣公司A的合約到本月截止,接下來這個職位會由B派遣公司繼續徵人』,然後主管好意表示會替我做後續安排,若我願意接受的話可以調派到其他部門(尚不曉得是以何種形式轉調)

這期間A派遣公司都沒有出面、當初在面試的時候A派遣公司也完全沒有告知我他們的合約只剩下一個月!

想請問各位律師,若我沒有接受派駐公司主管的安排,派遣公司是否有違法的嫌疑?因為當初很明確地就是應徵這個公司的這個職位,現在這個職位在我面試時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即將被撤銷,我只能自認倒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2 2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動契約依法是存在您與派遣公司之間,因此主要是要看你與派遣公司的契約,倘若涉及違法解雇,您可以向派遣公司要求資遣費。

2、至於新的派遣契約,您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接受,並且要求從新簽立派遣契約

一、要看當初你簽的書面是什麼來判斷。

二、如果你當初是跟A派遣公司簽約,這個契約依債的相對性原則是不能對抗派駐公司的。

三、如果派駐公司提供的工作機會不錯的話請考慮是否接受。

四、可以查一些派遣公司的相關勞資糾紛判決研究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2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請求勞資爭議調解,若公司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燕燕 105-05-20 15:33

您好,

因為在網路上刊登賣防蚊商品,結果環保局寄信來

告知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違反者依同法第48條

處新台幣6萬以上至30萬以下罰鍰。

一、請問因為是初犯不知道那樣行為觸犯法條,請問可以訴願

請求撤銷罰責嗎?

二、我是借用母親帳號,母親並非行為人,

電話中有尋問處理專員能不能更正為我本人是行為人

對方口頭告知說不行,因為發文就是發給母親,

環保局又告知要裁罰母親至花蓮環保局上教育課程2小時

所以應該如何寫更正裁罰對象?

三、因為環保局是看到網路頁面上寫所在地在花蓮
所以要求行為人至花蓮環保局上課 

但實際發生地、行為地、結果地都是在台南

請問有條法可以訴願請求移轉到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處理嗎?

四、環保局告知要開罰6萬元,告知是最低罰鍰

我並非大量營利,而且該金額已逼近我半年的存款了

請問有辦法請求減少罰鍰金額呢?

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 條、第7 條規定所得之利益,

予以審酌行政機關於個案裁處時,應就上開事項為裁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行政處分似尚未作做,應是陳述意見之通知,所以您盡速向主管機關陳明請求本件從輕裁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CHEN 105-05-18 21:01

如果我3/14酒駕第一次的罰款未繳未撤案 又在5/17被抓酒駕第二次

可是這次是被筋回?? 我忘了 

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只知道先把第一筆的罰款繳清

第二次的通知會在我撤銷第一次的案件才會通知??還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第一次若是行政罰?,則應繳納,但不影響第二次的刑事處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CHEN 105-05-18 23:14

律師 不好意思
我第一次酒駕緩起訴 

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是不是要等我第一次的案件處理完
在通知我第二次的酒駕開庭?還是?

麻煩你了!! 

阿倫 105-05-17 12:56

各位律師 你/妳好 : 本人去年在桃園被警方釣魚 抓到販賣3級毒品 k 他命被送到法院 後面開完庭結果是考量到我是初犯 沒有前科紀錄 所以判我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但是後來我搬回來台中也2,3個月有了 到現在還沒通知要去報到 不知道是我沒收到件還是真的案子還沒送下來 打去地檢署 轉來轉去 說要我等通知書 後來有次我要用到錢 要請人匯錢給我 因為之前在桃園工作的時候有跟民間代書借款 卡片 存摺 印章都在他們那邊 我一共借了兩家代書 後面回來台中 要用到錢跟朋友週轉 去銀行補辦出來 錢也領了 之後因為工作是屬於 比較要在外面跑來跑去的 不是什麼能見光的工作 那時侯錢領到之後 開始忙工作的事情 也忘了說注意存摺那些東西要收好 後面事隔1個禮拜還是兩個禮拜吧 我因為要還錢給我朋友 才又開始在找我的提款卡 因為當初我是去補辦 提款卡跟存摺 還有存摺的套子 都裝一起 想說這樣比較不會弄丟 後來我找不到 跑去銀行要補辦 可是行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顯示警示戶 問我有沒有把戶頭賣給別人 我說沒有 之後跟他們討論一陣子 他們叫我馬上去派出所報案 我也去了 但是派出所員警 說不是我說要報案就一定要受理 要我去負責的警察局做筆錄 我也問他說 那請問負責的警局在哪是哪一間 他說叫我回去等通知書來 再去 直到前兩個禮拜 收到警察局送來要我去做筆錄 的通知書 筆錄是還沒去做 20號剩下沒幾天了 可是我有大概上網查了一下 要是提不出對我有利證據 很有可能被判刑 我最主要擔心的是 1,帳戶我真的沒買賣我不想被冠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2, 我是緩刑期間的人 雖說我期間內 做的不是什麼正常工作 但是我不偷不搶不騙 對的起自己 我也很安分 很低調在過日子 假如這時候被撤銷緩刑 我真的之前的努力 全部都白費了 我很怕我會被撤銷緩刑 懇請在這方面有經驗有把握的律師 給我指點明燈 小弟當初真的也是嚇到有心懺悔 不想就這樣斷了我的後路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13:01

您好,

 

到案後據實陳述,亦可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或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17 14:1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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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5:40

如果在緩刑期間又遭判決有罪確定,緩刑可能會被撤銷。而即使您沒有賣帳戶牟利,只要有提供帳戶給別人的事實,而該帳戶被用以詐騙,則您還是可能被認定為詐欺幫助犯,最好找律師協助以找出有利的辯護策略。

宜橙 105-05-16 17:27

之前在網路上販賣一間c牌的檸檬杯,不知道他是有商標的,賣了兩個,104年12月28號開庭,105年1月19號和解賠償4萬8千元,105年1月8號賣了一個拉拉熊的指甲剪,因之前不知道自己販賣的是仿冒品,對商標法這一塊知識無幾,只能說自己很無知,既已知道販賣仿冒品罪責這麼重,就把可能觸法的商品都下架了,法院判決緩起訴是從 105年3月份開始,接著105年5月份,拉拉熊指甲剪這件案子又被傳喚,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列為是在緩起訴之前的案件呢?

因為我怕會被撤銷緩起訴並有前科,請熱心的律師們可以幫我解答,謝謝!!另寫悔過書會有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法列在前案緩起訴之範圍,仍應從新與檢察官進行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18:46

如果拉拉熊的案子犯罪行為發生在一月份,則不是緩起訴期間所犯罪,但若在緩起訴期間遭起訴並判決有期徒刑,則緩起訴可能被撤銷,再重新起訴。

黃國政 (Sam) 105-05-18 21:15

由於您的案件,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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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5678 105-05-12 19:09

請問我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緩刑兩年

緩刑期滿 都沒被撤銷的話 我是否能回軍中?

我如果要查緩刑到何時結束 是要到法院嗎? 

有哪位律師 比較懂這塊的 幫小弟解答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緩刑是從判決確定開始起算,另您所謂回軍中,是指報考還是申請復職,應先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2 23:09

您好,要看您判決何時確定,才有辦法知道緩刑起算之時間點。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2 23:15

您好,要看您判決何時確定,才有辦法知道緩刑起算之時間點。

3345678 105-05-13 13: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

律師您好 我所謂的回軍中 就是報考志願役回去 

3345678 105-05-13 13: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要看您判決何時確定,才有辦法知道

 

律師您好 法官判刑時是去年過年前 當時審判時 判刑半年受緩刑兩年 全案可再上訴

何時確定 就是宣布審判結果這天是嗎?

3345678 105-05-13 13:4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要看您判決何時確定,才有辦法知道

 

 

律師你好  法官判刑時是去年過年前 當時審判時 判刑半年受緩刑兩年 然後罰金20萬

全案可再上訴

何時確定 就是宣布審判結果這天是嗎?

 

歐熊 105-05-12 03:15

您好 我在2012年郵局成了人頭帳戶
之後在同年五或六月時緩起訴處分 八月完成義務勞務
2013年 至郵局重新開戶

四年過後的現在因為想出國
去台灣銀行想開戶 銀行說我曾經有緩起訴

五年後資料才會撤銷 無法辦理
所以要等到2017年才能辦理開新帳戶以及網路銀行等服務

請問律師先生/小姐
我只有等待時間到這個辦法了嗎

或是不是我當初沒有去辦理緩起訴案件撤銷的動作
才會要等五年

當時的資料因為爸媽說觸眉頭
全都丟了
有辦法重新去法院或是地檢署申請一份嗎

麻煩您回答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2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緩起訴之後,應該去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2、倘若處分書遺失了,可以向檢察署聲請補發。

Ailsa 105-05-11 08:34

各位好,我們是被告.

請問,我們於5/6當天法院開言詞辯論庭和解

今天也收到法院發的和解筆錄,內容如下:

1.被告願意給付原告十萬元,原告同意依被告之能力及時間由被告匯入原告之帳戶內。

2.原告其餘之請求均拋棄。

3.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我們依能力每個月匯款進原告戶頭即可!

但同時,我們又收到一封對方寫來的信(非存證信函),

內容寫到:「法官讓你分期付款是頭期款要先付5萬元,其餘的才是分期付款,請於5/15前寄5萬元的匯票給我,我才有單據向法院撤銷告訴。」

這些內容,和開庭時所講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請問,若我們沒先給他5萬元(因為實在沒能力),他可以提出強制扣押之類的嗎?

或是我們能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1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的案子是民事糾紛,且已經達成訴訟上的和解,則我方只需要依據和解內容履行即可。

2、倘若同時涉及刑事案件,則必須看您的和解內容,對於刑事案件處理的約定,不能一蓋而論,倘若必須履行完畢之後才撤告,對方有權拒絕,反之,則否。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5-11 11:52

1.依你所述,言詞辯論庭是民事訴訟的講法(刑事訴訟則是審理庭),如是民事糾紛,法庭上和解了,法院也不會另做判決,而是以和解結案,對方也只能以和解筆錄來執行,沒有撤告訴的問題,但以和解的內容來看,像是刑事訴訟所達成的和解(和解內容有不明確不易執行的問題)

2.如果是刑事案件所達成的和解,則有撤告訴的問題,對方撤回告訴的條件,則非當然僅和解筆錄的內容,可能包括法庭上法官所講的或是我方承諾的內容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1 12:28

您好,

 

一切依照和解筆錄內容為準,既筆錄未載有先給付五萬頭期款等語,則您按照您的還款能力與時間按時給付和解金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1 15:59

如果是民事訴訟,當庭和解的同時,訴訟就已經終結,無需另外撤回訴訟。您只需依和解筆錄記載的內容履行即可,無需理會對方另開的條件,執行法院也只會依和解筆錄內容強制執行。

娃娃 105-05-06 17:34

各位律師 您們好 我老公的狀況

因販賣被判13年 已服刑10年多 假釋還有兩年多 假釋期滿前三個月 陸續被攔檢 採尿 驗出毒品反應 共3次

觀護人那邊 我老公都有去報到 並告知 10幾天前假釋期結束 期滿

昨天突然 臨檢 被告通緝 開庭通緝 地檢偵字的 應該是第一次驗到的那條

原以為 隔天開完庭就可以回來 不然就是交保 但 我打電話去詢問時

法警室跟我說 他要執行觀察勒戒 我想請問

1 他這樣會被撤銷假釋嗎?(沒有收到過任何有關撤銷的單子)

2 他這樣會有很大可能送戒治嗎?

3 會不會就這樣 勒戒 然後接著服殘刑?

4 請問這期間 所有驗尿的 都會被勒戒吸收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6 19:46

您好,

 

1、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假釋才會被撤銷,是以您老公應不會被撤銷假釋

 

2、已經勒戒處分,就不會有戒癮治療了,既檢察官處以勒戒處分,應是將3次驗尿之結果併與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可 105-05-06 00:49
我朋友未成年生了孩子 現在他17歲想要辦結婚未成年需監護人同意 有什麼辦法可以不需要監護人同意就結婚的嗎? 2.緩刑因別的案子撤銷緩刑 進去執行 是算累犯還是初犯?

您好:

1. 依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結婚是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不過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結婚婚姻還是有效,只是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但法定代理人知悉後滿6個月,或結婚滿一年,或已懷孕者,法定代理人就不能撤銷婚姻。但比較大的問題是如果您們未成年,現在結婚是須要透過戶政事務所登記,因此如果您們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戶政事務所可能不會讓您們登記結婚,因此還是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2. 累犯是案件執行完畢或假釋期滿後5年內故意再犯案,因此假釋尚未期滿因另案被撤銷,並不算累犯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諮詢,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小可 105-05-05 00:49
我朋友他未成年犯罪加重強盜,判決緩刑3年,成年後因毒品撤銷緩刑三年, 所以全部加加起來,刑期3年10個月,請問這是算累犯還是初犯? 是要算2/1還是3/2? 現在已經關了1年1個月了
奶昔 105-05-01 14:48

我是原告,因為與被告溝通不良所以告上法院

已做完調查現在在等法院通知,我有以下問題,想在上法院前做好準備

1.我不清楚法院程序怎麼走,會先開刑事庭?還是刑事民事一起開?

2.因為只是想要逼他出來賠償車禍留下的傷疤修護金,所以應該會撤銷告訴,那開庭時,法官會問要不要和解嗎?當庭和解?庭後和解?

3.如果要和解,需要跟法官強調拿到賠償金才算是正式和解嗎?

4.如果我跟被告要求傷疤的修護金(我的臉因車禍留下4條疤,需做醫美),納修車費與住院賠償金可以跟被告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嗎?

5.上了法院是否就不關保險公司的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1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提起刑事告訴,則法院的程序由法官、被告檢察官進行,您只是去陳述意見,無須過於擔心,部分的法院會協助雙方和解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您應該提起民事訴訟

3、保險公司的部分重點應該是投保項目跟理賠項目,與是否進入訴訟程序無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1 15:48

您好,若檢察官已經就對方過失傷害部分起訴,您即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1 15:55

您好,

 

1、先提告過失傷害後,需另外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2、和解隨時都可以進行。

 

3、你可以這樣要求,看對方是否接受。

 

4、5、單純疤痕的醫美部分,肯定不在保險理賠之範圍,甚至可能也不會被認為是與車禍有必要關聯性之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5-02 13:10

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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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25 12:54

我男朋友卡了一件妨礙性自主 現在對方要和解了 

但因為她已經提告了 我的和解書是否可以註明說她和她家人和解後 放棄刑事民事訴訟權外 已提告的部份是否可以撤銷

陳明彥 (Daniel) 105-04-25 13:04
回覆 潔 的發言內容:

我男朋友卡了一件妨礙性自主 現在對方要和解了 

但因為她已經提告了 ... (恕刪)

您好:

民事的部分固然可以和解使對造無法再為損害賠償請求

刑事部分除了刑法第229條之一:「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其他性侵害犯罪情形均為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回告訴。因此屆時仍須於開庭時由告訴人表示不再追究,始有機會獲得較輕刑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罪機會不大,則應積極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故內容可以註明不再追究被告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4-25 14:0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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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性自主罪責90年1月1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5 20:42

您好,因妨害性自主犯最多為非告訴乃論之犯罪,故一經提告就無法撤告,但若有載明願意撤告,有可能會影響到量刑而對男朋友有利故可載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5 21:21

您好,因妨害性自主犯最多為非告訴乃論之犯罪,故一經提告就無法撤告,但若有載明願意撤告,有可能會影響到量刑而對男朋友有利故可載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類案子無法撤回

但如果已經和解

可以用緩刑的方式處理即可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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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ngy Shih 105-04-24 11:12

請問..不管是用限定繼承或是拋棄繼承 債務都還是在的嗎??

父親拋家棄30多年,報失蹤也被他撤銷(因為戶長無法除戶)
常收到銀行電話討債 交通罰款 以及他在外面詐欺騙錢的法院通知
完全不知道他的債務有多少,直到前幾天接到通知他病逝...
原本我們要選拋棄財產..發現幾個問題 以及對限定繼承幾個問題


(1) 除了子女 兄弟姊妹 父母 以及內外孫 弟弟以後生的小孩也會牽涉到嗎? 還有曾孫輩也會嗎?


(2)姊姊離婚與前夫共同扶養2個未成年孩子(13與16),要辦印鑑證明是要,他方(父親)如果不同意簽同意書和小孩證件...該如何處理

(3)家中有個極重度障礙哥哥無法辦印鑑證明,是不是要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如果都是債務或是完全不清楚外面債務,限定繼承是否適合?辦了限定繼承之後.還是要去處理債務嗎??.債權人是否還會討債,或是要注意繼承之後事?

謝謝

你好:

辦理拋棄繼承,以父親死亡時現存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準,包含子輩、孫輩、曾孫輩...,父親死亡時現存之人都要辦理。 若是共同監護,對於未成年子女是否拋棄繼承行使之意思不一致,可以請求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若是任監護權之一方故意要讓子女繼承債務,會構成濫用權利,可以聲請宣告停止親權。 可直接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聲請監護宣告可能緩不濟急。 若無遺產只有負債,建議直接辦理拋棄繼承,若留有相當之遺產則辦理陳報遺產清冊,配合法院程序辦理登報公示催告,查明債權後,按債權比例以遺產清償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4-24 11:30

您好!

不論是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債務都不會憑空消失。在拋棄繼承的情況,先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後就喪失繼承人身分,債權人就無法再找已拋棄繼承之人追討債務;在限定繼承的情況下,繼承人的身分仍存在,債權人仍可找繼承人追討,繼承人仍有義務處理債務,只是繼承人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清償責任。如果要拋棄繼承,配偶及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輩、孫輩、曾孫輩等包括繼承時已懷孕的胎兒都需拋棄繼承,第二順位以下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本人拋棄繼承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4 14:58

您好,

 

1、弟弟生的小孩、曾孫輩這些人都非繼承人,無須辦理拋棄繼承

 

2、可向法院聲請酌定對小孩最有利之決定,因本件確有拋棄繼承之必要,是法院應會允准。

 

3、是,須向法院辦理監護宣告

 

4、若為限定繼承,未來須向法院陳報被繼承人即父親之財產清冊予法院,協助父親之債權釐清遺產分配之,但不會影響到繼承人之個人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 為保障家族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陳小姐 105-04-22 11:42

你好,因已有證據家暴騷擾等法院已經裁定暫時保護令,但是對方提抗告家暴僅為單一事件,已經很久未騷擾,沒保護必要,等內容都非事實,原狀也未說明,請問需要駁斥嗎? 如果想要駁斥,需要寫什麼狀?要送到哪裡?  如果原法官認為抗告無理由,是不是一定會轉上級法院? 如果原裁定撤銷,我是否可以也抗告 或 再抗告?  是都不做什麼好呢? 還是駁斥一下比較好?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2 12:04

您好,

 

1、您亦可撰擬書狀向原審提出,由原審轉交上級法院。

 

2、若對方抗告成功,您可提出再抗告

 

3、可以書狀回應對方抗告之內容較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根根 105-04-21 02:49

我有一個朋友,他在104年4月間被控告恐嚇罪成立,拘役30天,緩刑兩年,並易科罰金三萬元。他目前被尚未繳納罰金。但他最近在緩刑期間內又被控告妨礙性自主罪。先無論後案判決如何,但他好像會先被撤銷緩刑,但我很想幫幫他,他現在後案只有去警局做筆錄,再沒有任何法院傳喚單都還沒收到的情況下,可以先把前案的罰金繳納完嗎?這樣還會撤銷緩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1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案的緩刑倘若被撤銷,屆時會收到執行通知,收到執行通知之後聲請易科罰金並繳納即可。被告無法先提前繳納。

2、建議應該就後案的部份做妥適的答辯,並且委請律師辯護,才能夠避免緩刑遭到撤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緩刑會被撤銷外,若後罪成立,也會有累犯加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後案涉及妨害性自主罪,該罪章之處罰不輕,提醒您的朋友務必要謹慎處理,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前案判決書)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辯護,以維護您朋友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1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自己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或接受對自己不利之測謊,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一但被起訴,緩刑即會遭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1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自己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或接受對自己不利之測謊,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一但被起訴,緩刑即會遭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