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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101-12-30 20:15

你好
本人2012/10月行駛報廢車被警察扣車,聽說紅單跟白單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打官司把車拿回。這真的嗎?
1,紅單上開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第 一項第 一款、未領用牌照行駛。這是針對水貨車,用錯條款了,應是第 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但兩者結果都是扣車沒入,問過人都說警察除酒駕外不得扣車,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

2,10月底應去監理所聽后裁決,我沒去,查過並未因此加增其他罰單,我也沒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之規定:不服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那現在是寫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先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后再告?

3,報廢車是跟前車主買的,有讓渡書,97年辦停駛,我拿車,一年多后前車主98年去辦報廢我不知道,監理所說被開單跟處理都只能是前車主,歸責后我才能處理。請問我有讓渡書能寫個〈個人財產領回書〉告法院?能引用那些法條?聲明異議狀是刑事,我這算民事刑事

4,警察扣車几天后我找媒體去找他才開白單給我,當場未開紅單,事后郵寄紅單,他有疏失嗎?

謝謝

中華 101-12-29 14:54

您好:我公司遭對方跳票金額約200萬元,爾後向法案申請支付命令,已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查到債務人有動產合計2筆,請問:

1.除國稅局查到2筆動產外,已知有多家銀行查封債務財產(不包含國稅局查到的2筆),我公司可以參予銀行債務人的財產分配嗎?如果可以如何具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既然已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取得執行之名義,所以對方既已經被其他家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所以您們公司當然可以參與分配,具狀的部分,可以參酌司法院網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ovefun00003 101-12-28 20:08

各位大大好
家母於數年前繼承了一筆共同持分土地(算是祖產)

小弟因為最近比較有空
就去地政事務所
土地的所關資料調了出來
頓時覺得很奇怪

爺爺民國84年4月過世,同年7月
家裡所有的動產都被大伯辦「分割繼承」(他持了2/3)
奶奶由於不識字,所以到死前都不知道爺爺的的財產
已經部份到別人名下了(此時奶奶持有1/3)

媽媽家有五個人(媽媽、阿姨、大姨、一個神智不清->都不知情)

小弟是想請問板上的神人
這樣有解嗎?(約10筆動產)

另外,奶奶死後
1/3的財產大伯又要來分
這部份也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時候
被大伯拿去辦共同持有(約10筆動產)

因為大伯最近一直騷擾母親
揚言不把土地過戶給他
就要告母親

小弟當下聽到也覺得很誇張
小弟的老家是個民風很「蠢」的地方
連7-11都沒有

小弟有去問過相關的法律資諮
最後的結果就是「強制分割
因為小弟的老家在外島
所以開庭要回去也很麻煩
所以想說讓法院去裁決

有沒有大大遇過相關的情形
或是有任何特殊的見解
提點一下小的

謝謝

sally 101-12-27 22:47

祖母仍在世但已有重度失智.未宣告禁治產.

叔叔過去二十年當中陸續私下挪用祖母近千萬的財產

並把所有存摺等資料消毀

想請問我父親可以告我叔叔侵佔

非常感謝解答的律師.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3:22

存摺資料可以向銀行調取。是否所有錢都用在照顧老人家?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時間。

sally 101-12-27 23:31

非常感謝蔡律師這麼快速的回覆.

因為剛剛查了一下侵佔罪的一些定義,不太確定爸爸的身份可不可以告叔叔侵佔祖母的財產.所以急著來這裏請教.爸爸可以告叔叔侵佔嗎?

又.爸爸之前是在銀行工作.所以已向銀行申請祖母過去十五年的銀行往來明細.想針對其中數十筆可疑往來金額來告叔叔侵佔.不知道這樣子可行嗎?

非常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8 00:33

這要看您父親是否是合法告訴人而定,是不是長輩的監護人?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時間。

avery 101-12-27 21:17
請問..我外公在2012 10月底去世 他在4月中房子過戶給我(以贈與方式 有找代書辦的)可是我大姨說那是遺產要拿出來分...請問是這樣嗎...


在請問一下....以下提到的 被繼承人=我外公 繼承人=我媽媽(所以和我是沒關係的吧..並且這是針對債權人....請問是這樣嗎.....)

謝謝..


民法第1148條之1(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算期限)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參酌新增民法第1148條之1其立法意旨:本次修正之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已明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債權人之權益,故宜明定該等財產視同所得遺產。以防止被繼承人變項脫產,規避債務,損害債權人之債權
惟若被繼承人生前所有贈與繼承人之財產均為所得遺產,恐亦與民眾情感相違,且對繼承人亦有失公允。故為兼顧繼承人與債權人之權益,爰參考現行遺產贈與稅法第十五條規定,明定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始視為其所得遺產,爰增訂民法第1148條之1第一項規定。

爰依上述立法本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若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而繼承人拋棄繼承時,先前自被繼承人受贈財產之部份,仍認定為其遺產繼承之一部分,因此繼承人雖已辦理拋棄繼承,但其受贈於被繼承人之財產,仍須對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負債務清償責任

依上述立法之原意與規定,其目的只在於規範,繼承人於被繼承死亡前二年所受贈之財產,應視為其遺產之所得,在其受贈之額度範圍內,需對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清償責任,以防止被繼承人變項脫產,來規避債務,以確保債權人之權益。但不得認定是被繼承遺產之一部分,若作此認定,豈不剝奪了被繼承人生前自由處分財產之權利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1:27

那條是對債權人的。不算是遺產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詢問。

小維 101-12-27 20:46

我爸爸長期不負責照顧家庭有時還毆打和怒罵姐姐及媽媽,所以我與姐姐想幫媽媽辦理離婚,但有聽聞訴訟離婚可能最後要給對方(我爸爸)費用甚至我媽媽名下唯一的房子,家裡一切費用及我們學雜費都是我媽媽辛苦賺來的,實在不想給他!請問是否有辦法不給呢?
最近姐姐被爸爸打有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所以在法院附近服務台聽聞有法扶會機構,
但申請需『全戶』(含申請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我們無法拿到我爸爸的相關文件(身分證影本及印章)請問是否就不能申請了?

因我們家裡經濟雖我媽媽有一棟房子外就沒有額外的存款,我們自己賺的錢也要付就貸,深怕付不起訴訟費用。

懇請協助幫忙,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1:17

1.房子是婚前財產的話,是不用分配的。

2.那是指家戶所得。您可以打電話給當地法扶詢問如何聲請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小維 101-12-28 00:0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房子是婚前財產的話,是不用分配的。

2.那是指家戶所得。您可以打電話給當地 ... (恕刪)

 

感謝蔡律師這麼快速回覆,房子是他們婚後購買的,且當時聽聞媽媽說早期結婚並沒有辦理財產分開制,但房子費用都媽媽自己負擔,所以很有可能訴訟離婚後必須分配給對方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8 00:26

法律上對方可以請求分配,至於分配多少則由法官決定。當然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合法處理,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時間。

裝死達人 101-12-27 13:50

您好~

         我想請教在網路上銷售大陸商品,現已成為被告方,因在之前警局傳喚作筆錄才知商品上商標LOGO已被大陸人士於2010年11月在台申請註冊,且於2011年11月公告,在作完筆錄後經過再查證下,發現引進銷售商品之供貨商已於2005年申請在大陸註冊商標,且於2009年1月公告,並有先早使用之事證,且發現台灣註冊的商標,有明顯盜用大陸商標圖案,請問這樣台灣這商標是否構成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之條款之規定中的意圖仿襲的部份,因台灣與大陸之商標採用屬地主義,先註冊先使用,若提出意圖仿襲這部份的相關事證,未來上法庭被告部份是否有勝訴,或者說一定要向註冊財產局提出評定較有勝算,還請律師們幫忙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商標是採屬地主義,但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而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但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二.而本件您應先主張打掉對方的商標,所以建議您向智財局申請評定.以利將來在刑事上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裝死達人 101-12-27 15: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商標是採屬地主義,但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關於您所指出的主張第12款打掉商標,目前正在準備相關事證,其中的「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已搜集到相關之事證,但以下幾點該如何搜證:

1.其中的「而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這部份相關事證又該如何搜證ㄋ,因申請人是大陸人士,以我們的角色根本無法太過於深入去探討到該人是大陸哪人,因就我的供貨商所提供之消息,該申該人應該與他無契約業務往來,且未授權在台灣註冊商標,那關於「地緣或其他關係」的部份又該如何提證ㄋ?

2.因我的供貨商主要經營為店面、批發、大陸淘寶網等多方通路經營,又該如何提出「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呢??

3.想請教依圖形上來看,在台灣註冊的商標是否有違「著作法」

您好:

此部分要構成,最常見的就是雙方之前曾有業務往來而知悉商標,由於二者商標實在太像,所以意圖仿襲明顯,所以您要找出對方確實有知悉您商標存在的可能,只有能夠找出一條線索,即足之.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mail來信,否則容易遺漏,謝謝 

裝死達人 101-12-27 20:47

想再請教依圖形上來看,在台灣註冊的商標這個商標是否有違「著作法」

大陸商標一經註冊應該也有受著作權法保護吧,但大陸商標是否有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

若有危著作權法,那以什麼立場、什麼角色可以針對這部份提出侵犯著作權法之告訴。

就本案而言,若有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那依 商標法第57條準用第30條第1項第15款「商標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經判決確定者。但經其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此條例是否成立。

ELIN 101-12-27 10:09

您好,我於今年九月二十五日借款六萬予朋友,當時她開立了一張等額本票予我,票期為:101.09.25,約定十月十日還款,卻一直拖,到十一月底只還了一萬三千,之後就避不見面,根本無法與其聯繫~於是我於十二月初把本票送法院裁定,對方己躲到其他地方,所以公文送不到,我又到戶政去查詢對方的戶口謄本,再送一次法院,目前還在等法院的公文! 我想請教的是,我最近有拿著法院的民事裁定去國稅局查詢相對人的名下財產的收入,卻發現她己將名下財產移轉他人,故名下沒有財產和收入~那如果我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我能做什麼要回我的錢?我能查詢她的銀行帳戶及申請扣押她的銀行存款嗎?謝謝~

1.債務人名下已無財產 目前應該也無法執行 執行不到財產 2.你可以思考的是 債務人將財產移轉他人是否屬於通謀或是詐害債權之行為 可以訴請法院將財產移回債務人名下 你就可以執行

ELIN 101-12-27 20:01

您好~我想再請教一下,那我該如何知道對方財產移轉他人是否屬通謀或是詐害債權之行為呢?定義為何呢?如果確定是,又該如何去向法院申訴呢?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和收入,難道無法申請她的名下銀行存款明細,再做強制執行的動作嗎?如果可以申請,那請問程序及該向那個單位申請呢?謝謝~

曉鈴 101-12-24 17:11

請問  幫忙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大約要多少費用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33

可到司法院網站下載書狀送給法院即可

請問,為何要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呢?

如果是為了避免債權人日後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全者,需注意立法院先前已經修法,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請再思考一下辦理目的並請教律師,避免無謂程序及費用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QL 102-01-02 22:1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為何要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呢?

如果是為了避免債權人日後代位行 ... (恕刪)

請問律師

之前聽朋友講過 現在的法律 夫跟妻是分別的個體 所以不會有父債子還的問題

但是前一陣子在某律師的專欄 卻有看到案例

假設今天我先生有一筆債務 償還不出來 除了扣他薪水1/3之外

到底會不會牽扯到我呢

 

依婷 101-12-24 10:51
律師你好 我先生最近出車禍因為對方要求和解賠償的金額高過我們預算,現在再等車禍比例鑑定, 車子是我的名子行照證件都OK! 我先生他有駕照 沒有酒駕 這樣對方可以告我嗎? 另外 對方告他如果我先生都沒有財產,那對方有權力找我索賠嗎? 謝謝你~~
沈恆 (沈律師) 101-12-24 11:47
對方只能告車禍肇事者,不能告車主,也只能找肇事者求償,不能要您賠償
墨染 101-12-22 22:12

你好~請問若女方再婚後,男方死亡~男方留有3子,男方生前幾個月將動產轉給女方,動產為男女雙方的名字,女方婚後無財產收入,此時遺產分配是否女方可先聲請動產1/2持有,剩下的1/2在和3名子女共同繼承?

遺產分配繼承人可先進行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再訴請法院定分割方式。

至於您說的情形,是先請求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再進行遺產分配

先拿1/2 再拿 1/4 是法律規定可以拿到的比例,是以被繼承人總財產去計算。

至於像您所說的 動產先1/2,再1/4,是否可行,須視您們具體情況,才能幫您評估。

 

 

 

小蕾 101-12-21 10:22

強制執行可執行的財產范圍包括哪些?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6

建議將你的情況寫清楚,否則無法回答

小千 101-12-19 21:21

先生目前在打官司,債權人以公公在生前借款提告,尚未判決,先生名下並未財產房屋登記在我名下,如果真的債務成立,我名下房子也會牽連嗎!?現在才辦理分別財產會不會太晚!?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 將來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仍要注意有無民法244條詐害債權的問題。

李小姐 101-12-19 15:55

法官要我寫剩餘財產分配項目,請問我該如何寫? 要列出所有銀行存款清單嗎? 還是只要列出收入即可?(我的收入大多沒有報稅,需要跟法官說明嗎?)

就是看雙方那些財產屬於婚後有償取得要列入計算 以及是否有借款清償 或是要追加計算甚麼項目

Candy 101-12-18 17:21

您好!我爺爺已過世十幾年,而我爸爸於今年6月21日過世。因為爺爺的財產當初未完成過戶作業,故現在宜蘭財產目前是共同共有的。請問當初我們這些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如果現在要進行財產分別共有,是否我們可以進行財產分別共有後,進行拋棄繼承呢? 如果不行進行拋棄繼承,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讓我們放棄此財產呢?因為宜蘭那邊只有叔叔、嬸嬸在居住,但是他們都不繳相關費用(如地價稅、房屋稅等其它費用),造成我們需負擔此費用(我們一直住在台北)。如果協議財產分別共有,協議破列的話,到時到法院訴訟的話,請問是否可以強制進行財產分別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8:24

1.拋棄繼承時效性。

2.您可以協議分割,如果不行,可以訴請分割土地或變賣價金。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或與蔡律師預約面談。

Bunny 101-12-13 12:36

您好,

之前於網路購買東西被詐騙,報警後有抓到人頭帳戶的擁有人,

並於101年10月3日開庭,開庭前有調解

當時調解的結果是對方須於101年11月15日前匯金額11500元(被騙金額的一半)至我的銀行帳戶,

對方也因為已達成和解而獲得緩起訴之最輕的判決。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等11月15日拿到錢後就結束了。

但對方直到今日都還沒有付款,

10幾天前已有打電話至法院詢問相關事宜,

他們告訴我要提出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前來詢問。

 

我想請問提出強制執行時,要先清查對方的財產

是要到哪個財政單位去申請並執行清查的動作呢? 是國稅局嗎? (我在新竹)

然後清查財產後,要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時,是各地方的法院都可以提出嗎?

還是要到原審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板橋地方法院),

另外清查出的對方財產都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如銀行的存款,

因對方年紀較輕(21歲),我猜測對方應該只有存款,沒有相關的動產

 

以上為題,再麻煩熱心的律師回答!!!

非常感謝 :)

清查出的對方財產是否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

原則上均可,除非為不得執行之標的,如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等。

 

要向何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強制執行法第7條規定:「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債權人得向其中一法院聲請。」,故如查出來的財產動產者或存款債權者,原則上以該動產所在地或該債權銀行所在地為聲請強制執行之法院。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小千 101-12-12 23:21

公公96年9月過世,先生無繼承任何財產,僅有勞保1/3,當時也無辦理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98年才有改為全面限定繼承,現在債務人要追討公公債務,我們可以屬於限定繼承嗎?

1.如果舊法時期沒有拋棄 新法施行後不當然就免除債務 或是僅負限定責任 2.你還是需要符合例外條款 經法院審酌由你們清償債務顯失公平 准許在所繼承遺產內負清償責任始可

 因96年屬於舊法,但如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可向法院主張限定責任

小千 101-12-13 09:51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96年屬於舊法,但如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 ... (恕刪)

想請問律師,何謂不可歸責與己!?其實本件同債務債權人與我公婆各立本票,我們一直都不知道對方有跟我公公開本票一直以為只有跟我婆婆開本票,又因債權人與婆婆已和解,所以都沒想過要去辦拋棄或限定!我們也在公公過世多年前就都未與公公同住,而都是住我娘家,那我們該怎麼提出證明無同居共產?12/24要開庭,請急幫解惑!!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1-12-13 14:08

戶籍資料、證人等都可以證明是否同居共財。但不要直接跳進限定責任的爭執,要先請對方證明債權的存在,及釐清和解部分是否已消滅之前的債權

小千 101-12-13 14:3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戶籍資料、證人等都可以證明是否同居共財。但不要直接跳進限定責任的爭執,要先請對方證明債權的存在 ... (恕刪)

 可是他們的戶籍都是設置在公公哪邊沒移出...證人可以嗎?(開庭證人也需到庭嗎?)未同居共財是係屬公公死亡時的那個點~還是從未同住~??

 

小千 101-12-13 14:3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戶籍資料、證人等都可以證明是否同居共財。但不要直接跳進限定責任的爭執,要先請對方證明債權的存在 ... (恕刪)

 因為當時發生的事我們根本不知道原由.公公死亡前也從未提起.公婆離婚後也各自再婚了.很難釐清關係了!限定繼承可以說為我們的最後希望了....請幫忙!!

 

蘇阿磊 101-12-09 19:17

各位律師你好:

在去年父親過世後我繼承債務,也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了,只是半年時間快到了,這個月20號屆滿,我不清楚我期限到後要對這些銀行怎麼償還。以下是我的問題,懇請各位盡速律師為我解答。1,所謂用既有的財產償還債務,是已向法院承報的財產清冊為準償還嗎?若是的話上面有些財產我們自己都不知道在哪?
2,我父親財產之ㄧ的機車汽車已經沒有當時申報價值,也要已當時的價值償還嗎?如果我們想留下車輛又該如何?
3,有關於清償比例是要如何查詢到,法院也沒跟我們說?(9家銀行)
4,半年的公告時間已過的話,銀行會開始打電話催債嗎?還是會有委外的催債公司來討債,我不希望我的家人受到打擾

lisa 101-12-09 13:43

您好:

我的父親過世已四個月了,

我的母親依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分得我父親存款一半,

致使我的姐姐和姊夫心生不滿因而拒絕蓋章,並揚言讓那筆錢我媽,大家都拿不到,

使得我們到目前都無法動用我父親的現金存款部分,我媽生活也快沒著落

對這種可惡至極,我該採甚麼法律措施為護自己的權益??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09 19:46

不可能因為一人不蓋章就拿不到遺產的,如果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提遺產分割之訴。

www 101-12-09 03:23

您好!

媽媽失智,家人申請"監護宣告"事件,妹妹為監護人,我若僅為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若經開具財產清冊並呈報法院之後,媽媽以後的財產處分需要我同意嗎?還是監護人即可以處分媽媽的財產?我不希望媽媽的財產任意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監護人偷偷賣掉...請教"監護宣告"後,妹妹為監護人,我僅為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會不會有這樣的風險?謝謝您!!

小小 101-12-08 16:39

1.一般刑事迼訴,可以要求請求返還金錢

2.民事訴訟是可以請求返還金錢,如他沒有任何財產不是沒有用,而且我還必須支付法院一些執行費

3.如我先寄存證信函,他沒有與我們聯絡是否表示他默認,那在進行提告的部份,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6:54

1.刑事只管對方要不要去關,不能要錢,除非提附帶民事訴訟

2.對方沒錢的話既使拿到判決也是沒辦法,只能等對方有錢再追討

3.一般都沒回應是可以推定默認,不過對方到法院還是可以爭執

小小 101-12-08 16:57

 所以刑事詐欺告訴,直接至警局提告(可順提附帶民事訴訟)嗎!

小綺綺 101-12-07 20:54

請問一下,弟欠錢銀行查封哥哥財產,因弟弟戶籍在哥哥這裡,但弟已不住在此地,銀行與法院的人是否可以來查封房子呢,或房子內的動產呢,(房子是哥哥名下),銀行要哥哥舉證房子內的東西為自己所有,請問要予以理會嗎??

如果銀行有告知要跟警察一同到場,並要來查封房子動產,是否可以不讓他們進房子呢??

請問法院是否會受理此案件呢??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12

弟弟欠債哥哥沒有義務還,更不能查封哥哥房屋房屋內的動產,建議哥哥提異議之訴把查封撤銷

 

eason 101-12-06 23:04

被告女a與原告男b於中華民國100年11月20日始男女朋友交往關係,並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6日男女雙方在女方家,女方家長父親詢問交往程度,女方家長了解交往程度後,當日同意答應原告b與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農曆冬至過後舉辦結訂(合辦)婚宴儀式。

被告a知會原告b,家長父親要求基於禮俗聘金約需準備新台幣 伍拾萬元整,婚宴結束後歸還原告b。

原告b與被告a討論同意以原告b母親之位於彰化縣埤頭鄉之房地產,以買賣方式過戶被告a向第一銀行北斗分行進行房屋貸款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整,當結婚聘金及廚房流理台廚具及臥房寢具更新費用。廚房流理台櫥櫃更新費用新台幣陸萬伍仟陸百元整。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過戶登記

第一銀行北斗分行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核准放款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整於被告a第一銀行帳戶。

其中壹佰零?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整轉帳至原告b母親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房屋貸款餘額。

其餘款扣除保費用手續費用餘款新台幣伍拾陸萬?仟壹佰捌拾壹元整,部分金額用於臥室寢具與廚房櫥櫃廚具,其餘金額留置結婚禮俗聘金運用。

原告b與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初與DC攝影工作室於溪湖鎮85度C咖啡館達成共識,預定7月初至屏東縣琉球鄉拍攝婚紗,原告b當日預付訂金新台幣伍千元整給予DC攝影團隊,但因前往屏東縣琉球鄉拍攝前夕因原告b與被告a因DC攝影團對提高攝影費用因而取消至屏東縣琉球鄉拍攝計劃,原告b與被告a雙方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8日共同前往員林鎮中山南路75號緹潔婚紗影象美學簽訂婚紗攝影契約,並於中華明國101年9月12日前往苗栗縣西湖鄉愛莉絲的天空婚攝場地拍攝婚紗照, 原告b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8 日.9月12日.9月21日.10月30日支付婚紗照費用共新台幣肆萬肆仟捌百元整 。

原告b因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0日告知想使用智慧型手機,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中國情人節至員林中山路通訊行購買三星NOTE手機給予被告a使用至今,雖分期費用使用被告a之持有信用卡做為繳款,但每月被告a皆向原告b索取手機購買分期費用繳款。

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6號以家長反對結婚為理由,告知原告b取消婚約並分手。原告b與被告a以電話溝通方式挽回,但被告a以冷漠且堅持態度拒絕。原告b因傷心過度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7日凌晨2點多於家中燒炭輕生,所幸轄區員警接獲通報前往住家查及時救回性命。

原告b母親得知被告a娶消婚約後深覺房產被被告a詐騙情緒崩潰,操煩至今。

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以Facebook帳號Nicole名稱與原告bFacebook帳號Eason名稱進行交談對話,並於交談中被告a承認使用者是她本人,並講出:”房子的事情你最好給我喬好一點,不然我爸會找人對付你”等話語。

原告b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1日發現被告a手機聊天程式LINE與男子c聊天內容,內容顯示被告a早已另結新歡。

 

原告b受上述此不法侵害,身心均痛苦異常,婚約當事人之一方,

民法第九百七十七條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九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 因訂定婚約而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並請求位於彰化縣埤頭鄉號之房地產預訂賣出成交價格新台幣貳佰壹拾萬元整扣除被告a向第一銀行貸款金額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後全數歸還原告b。

並請求賠償原告b因籌備婚事營業損失賠償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並請求賠償廚房流理台櫥櫃更新費用新台幣陸萬伍仟陸百元整。

並請求賠償婚紗拍攝費用全數賠償新台幣肆萬玖仟捌百元整 。

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三佰萬元整。

並請求賠償名譽損害賠償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證物名稱及件數:

一、緹潔婚紗攝影婚紗照收據影本等證物5件。

二、婚紗攝影當日被告a寫給原告b卡片影本1件。

三、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證物3件。

四、房屋所有權狀影印本證物1件。

五、第一銀行北斗分行之被告a帳戶影本1件

六、Facebook帳號Nicole 名稱與原告b Facebook帳號Eason 名稱進行交談對話影本1件

七、廚房流理台更新費用收據影本1件

八、被告a與c男LINE聊天紀錄及圖片檔影本2件

 

請問 以上法條及事件敘述及要求賠償金額是否恰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所述之民法上法條及要求賠償金額,尚屬恰當,而本件對方似乎也有研究是否有詐欺之意思,而另行提告刑事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平 101-12-06 10:18

10幾年前家兄買房屋請我作保,後來在台灣因經商不善去大陸發展,房屋被拍賣,有在約12、3年前接到銀行外聘公司的催繳電話,說還有餘額未清,後來就再也沒有收到任何電話、信件。

請問,因最近要找工作,會不會被強制扣押薪資(目前名下無財產

如果銀行已經對你債權憑證 並定期更換 確實可能會受到執行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8:00

建議跟銀行進行債務協商,爭取以幾成處理,不然一輩子沒完沒了

甯甯 101-12-06 09:15

請問律師

我在2010年登記結婚,當時已懷孕,且當時沒有簽立財產分開,婚後相處不睦,婚後我還是賺錢繳娘家代款,房子是我母親名下且也用母親的帳號轉帳的,但男方不想再繼續在小孩的所有費用,想問如果離婚,男方有權要求要分此房子嗎(算共同財產嗎)?吵架他趕我出門,我如果沒回家,他能申請離婚嗎?且他現在就是只要,不用付我瞻養費也不出小孩任何費用,他願意離婚,我能對他提出告訴嗎?他有擬好了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我不得用小孩的名義跟他拿任何的錢,如果以後他過世了,我的小孩能爭他名下的財產嗎?他現在就是不想對小孩付任何責任,但我不想讓他太快活,我能用什麼理由,向他拿瞻養費?他說如果我和他要錢,他不會給我監護權,如如打官司,我有勝算嗎?

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1.房子登記母親名下 在合法變更前 都是母親財產 不列入分配 不過你給母親繳貸款的錢 會列入分配 2.子女監護跟扶養是不同概念 就算丈夫沒有監護 依法還是要扶養 所以如果協議不能請求 你將來確實就不能請求子女扶養費 3.建議如果有裁判離婚事由 還是由法院裁判離婚並定子女監護較妥

ting 101-12-05 23:43

上個月看到新聞報導說要修法{債權代位求償}之法條,不知是否已通過,若通過那是否夫債或妻債另一方將不用擔心被代位求償,可確保名下動產動產財產?是否有時間追溯期?

之前立法院一讀通過 立法應該會採全面溯及適用 所以如果有官司進行中 可以想辦法等一等

多變 101-12-05 13:00

爺爺已去世很久了,而父親過世3年,叔叔及其家人對我們都不聞不問,也沒來往,去年姑姑去世。

這幾天叔叔突然來電,說他有一筆土地是爺爺的名字,要求我們去辦印鑑證明,將所有資料寄給他去過戶,既然是爺爺子名字,應該是遺產吧?怎會直接要求我們給他直接過戶呢?

想請問

1.我們有繼承權嗎?該如何查詢土地的資訊呢?

2.若是不處理有關係嗎?土地會歸國有財產局嗎?

3.有遺產稅的問題嗎?

4.是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簽名才能動那塊土地呢?

5.我們可以怎樣保障我們的權益呢?

謝謝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1-12-05 13:39

1. 父親有繼承權,父親過世後,您再繼承父親的應繼分。因此土地現若還登記為爺爺所有,應為叔叔、父親的繼承人、姑姑的繼承人等公同共有。可以去地政調閱土地謄本來確認。

2. 最好去辦繼承登記,不要透過叔叔。

3. 只要是遺產就有遺產稅問題,並辦繼承登記,否則會有罰則。

4. 任何繼承人都可以去辦繼承登記,但要分割或處分就要所有繼承人同意。

5. 盡速登記到自己名下,保管好權狀印章才是保障。

多變 101-12-06 12:0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父親有繼承權,父親過世後,您再繼承父親的應繼分。因此土地現若還登記為爺爺所有,應為叔叔、 ... (恕刪)

請問:

1.若不清楚土地位置該如何調閱土地資料呢?若請人代查,約要多少費用呢?

2.若叔叔早已經去辦理遺產繼承,我們還可以去辦理嗎?

3.如果叔叔已經是遺產繼承人,那買賣是否要我們全部的人蓋章才能更動呢?

4.土地是否超過15年就歸於國產局呢?還是說有人繼承就沒有這些問題呢?

沈恆 (沈律師) 101-12-07 00:30

務必要先確認土地目前登記狀態,不知土地位置當然沒辦法調閱。請問土地在哪個縣市?請把您知道的線索email給我hank@chainye.com,我來看看有沒有辦法查。

佼佼 101-12-05 01:06

住家遭鄰近失火波及燒毀財產等事由,需委託律師名義發送損壞賠償之起訴狀或存證信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因鄰居未盡注意義務而導致之失火,除其刑事上涉及失火罪外,您們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佼佼 101-12-05 00:57

住家遭鄰近失火波及燒毀財產等事由,需委託律師名義發送損壞賠償之起訴狀或存證信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因鄰居未盡注意義務而導致之失火,除其刑事上涉及失火罪外,您們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by 101-12-04 09:25

律師你好

 

想請問法院公文的意思請幫忙回覆~謝謝

1.按因財產權起訴,應繳納裁判費,此為法定必備之程式;又原告之訴,有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依情形可以補正,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3.第24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2.查本件原告請求被告反還新台幣10萬及白金戒指一枚,然未繳裁判費,原告雖於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欄位填載100000元,惟其聲明並請求反還白金戒指一枚,且未陳報白金戒指之價額,奕未附具足認定白金戒指價額之依據或說明,致本院無從核定白金戒指價額並依該價核定總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定期命原告補正,並請員共加總10萬元及白金戒指隻價額後,依總額補齊其應納之裁判費,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原告之訴

 

以上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而且戒指已經是多年前買的收據早就不見了,那時去警局備案時有大約提一下價格約2萬左右

ruby 101-12-04 09:21

律師你好

 

想請問法院公文的意思請幫忙回覆~謝謝

1.按因財產權起訴,應繳納裁判費,此為法定必備之程式;又原告之訴,有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依情形可以補正,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3.第24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2.查本件原告請求被告反還新台幣10萬及白金戒指一枚,然未繳裁判費,原告雖於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欄位填載100000元,惟其聲明並請求反還白金戒指一枚,且未陳報白金戒指之價額,奕未附具足認定白金戒指價額之依據或說明,致本院無從核定白金戒指價額並依該價核定總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定期命原告補正,並請員共加總10萬元及白金戒指隻價額後,依總額補齊其應納之裁判費,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原告之訴

以上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而且戒指已經是多年前買的收據早就不見了,那時去警局備案時有大約提一下價格約2萬左右

阿哲 101-12-03 03:39

請教一下律師如何向法院聲請宣告監護?要避免我母親名下的財產移轉,實在是不懂程序,還有如何訴請法院聲請裁判分割遺產?沒跑過法院不知道從何做起,因父親去世沒留遺書,兄長完全一手處理,並且不讓我返家探視已患阿斯罕默症的母親,目前房子是在我母親名下,兄長如今有意隔離我與母親,企圖將家產獨佔,之前詢問過是說我可以宣告監護以及分割遺產,希望有律師能指點迷津,感恩。

1.監護宣告 具狀向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雖然屬於非訟程序 但這還是需要開庭 可能會傳喚主治醫師 2.裁判分割 具狀向普通法院起訴 需要表明分割方案

甯甯 101-11-29 13:07

請問律師

若負債需各自還,那婚後夫妻自有名下的財產,是不是也歸個人所有?

若婚前(2010年登記)時沒有登記財產分開,若此法律通過,萬一夫妻離婚,是否各自擁有的財產,也無須分一半給對方?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39

夫妻各自因為繼承或婚前購買的財產,本來就不得向他方請求

甯甯 101-12-03 09:51

但如果婚後,離婚繼承財產離婚後須分對方一半嗎?

Vera 101-11-28 17:29

丈夫外遇,他承認錯誤,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不肯和解離婚

我該如何爭取我應有的權益,包括離婚、孩子及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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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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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頻 101-11-26 17:54
我姊姊因有債務官司,雖已處理一段落,且名下財產也已處理去清償,但是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姐姐不疑有他就請好友幫忙當證人,好朋友也跟姊夫確認是假離婚,所以願意幫忙讓姊姊專心去打官司,但是姐最近一直覺得不對勁,請問律師有補救的方法嗎? 如果委任您們費用是多少?感謝您!!
1.主要涉及離婚是否無效的問題 因為夫妻兩造應該是沒有離婚真意 要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建議如果擔心時間久了難以舉證 還是早點提出訴訟較妥 2.一般律師收費一審級會在5-6萬不等

一、首先,你所謂:「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這個理由是有問題的。這段話指的是你姐若欠錢經扣押後仍不足清償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你姐與姊夫間之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以便代替你姐來向你姐夫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為一般夫妻沒特別約定的話都是「法定財產制」,而要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僅得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這個時點包含「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或「宣告或改定財產制」,所以你姐與姊夫假離婚只是加快債權人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步驟(實務上,債權人都要先去聲請改定為分別財產制後才能代位主張,你姐假離婚,等於幫債權人省掉這個步驟,就是自己害自己),根本無助於避免債權人之追償。二、如果證人願意出面作證是「假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但請特別注意,夫妻雙方暨證人皆明知夫妻無離婚真意,卻仍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恐皆已涉犯「明知不實事項使公務員登載於公文書」(偽造文書)之罪,這個部分請一併審酌。三、以上,謹供參考!

eva 101-11-23 17:06

你好

因父母有法律訴訟被判決民事賠償對方九十萬元,我只想知道此部分父母的債務是否會牽連其子女?若父母名下沒財產房產,其子女名下有財產,父母在世還不出錢,子女財產會被迫還父母債務嗎?還是在父母過世後只要記得拋棄繼承就沒事?

沈恆 (沈律師) 101-11-2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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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1-11-23 08:48

你好:

我父母因長期感情不好同意協議離婚,我和哥哥都已成年並未反對,想請問財產分配的問題:

婚前,父母親各自的財產不清楚,(請問這該如何舉證?)

婚後,父母共同買了一棟房子,頭期款為父親出(100萬),並以父親名字申請房屋貸款150萬,雖然貸款是父親名字,但房貸是由母親的薪水每月匯1萬至父親名字的戶頭扣款繳納,父親則負責所有家庭開銷(含伙食,水,電,生活用品...等), 但房屋購買時,登記母親的名字,

母親:機車一台,房子(仍有剩於貸款尚未繳完),存款未知(他從不讓任何人知道)

父親:機車一台,汽車一台,存款4萬

現今父母要辦理離婚,我想請問:

1.是要先辦理離婚手續,在處理財產分配;還是先弄清楚財產分配,在去辦理離婚手續?

2.若先辦理離婚手續,但財產尚未分配清楚,因房屋所有權人為母親,在財產尚未分配完之前,母親有權利不讓父親住家裡嗎??

3.以上述財產狀況,可以大略了解父母親兩方能分配到的財產為多少?

4.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了解父母親名下財產有多少?

5.請問有什麼方式可查詢房屋所有權人的狀態,以及房屋貸款還剩下多少?

6. 因本人住桃園縣中壢市,如有相關問題,有哪些地方可諮詢?免費的?或是律師費用大約為多少?


父母親年紀大,離婚不懂該如何處理,做子女的也只希望他們好聚好散,父親辛苦大半輩子好不容易存了錢買棟房子,卻因當初愛妻登記媽媽名字,不希望父親辛苦一輩子卻連個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沒有,以上問題,麻煩專業人士盡速回答,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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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0 22:31
父親由於欠銀行債務且已離家多年(期間不曾回來),銀行因此不斷打電話向母親催討,但因為夫妻自己所欠債務須自己負責清償,所以照理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屋(原本就登記在母親名下)是不會被拍賣,但銀行卻向法院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這樣銀行就可以代位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在銀行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前,母親早已把房子贈與給我,所以母親名下目前是無任何財產,銀行知道後便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被撤銷,畢竟債務人是我父親且已離家多年房貸也一直是我母親在繳,而且房子原本就登記為母親名字,那麼她應該有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吧,不然法律所說的夫與妻的債務要自己負責清償不就是空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是銀行常見的手法,應先確認房子是婚前或婚後所購買,若是婚後所購買,也應再確認您們是否屬善意移轉,才能進一步加以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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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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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0 22:26
父親由於欠銀行債務且已離家多年(期間不曾回來),銀行因此不斷打電話向母親催討,但因為夫妻自己所欠債務須自己負責清償,所以照理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屋(原本就登記在母親名下)是不會被拍賣,但銀行卻向法院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這樣銀行就可以代位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在銀行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前,母親早已把房子贈與給我,所以母親名下目前是無任何財產,銀行知道後便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被撤銷,畢竟債務人是我父親且已離家多年房貸也一直是我母親在繳,而且房子原本就登記為母親名字,那麼她應該有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吧,不然法律所說的夫與妻的債務要自己負責清償不就是空談?
1.母親房子贈與給你應該屬詐害債權撤銷應該是沒有意外 2.目前可以考慮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分配標得範圍如何 以及是否有顯失公平的地方
caiyun1990 101-11-20 20:32
親友為銀行卡債債務
工作謀職不易..故無法償還銀行卡債 
近期法院寄來了通知書
內容如下..
案由/ 宣告夫妻分別財產 種類/調解 
親友本身是沒有任何財產
房子是太太的名字(所有權登記日期是83年)
親友和太太是84年登記結婚
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親友)和配偶使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接下來銀行會做的動作...銀行就會申請代位債務人主張
對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由銀行代位受領。

就現行民法親友太太的房子是婚前自己買的這樣會受影響嗎???

麻煩一解疑惑

在此先向各位法律先進說一聲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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