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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gny 102-07-18 12:37

我被威脅簽下3張金額各兩萬元的本票,前陣子收到法院裁定,而我也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了,今天早上開庭了,但對方卻沒有出庭,法官說在8/8號必須在開第二次庭,我想請問如果第二次對方還沒出庭的話,是否我之前收到的裁定就不算數呢?如果要走到本票強制執行但我名下沒有財產該如何執行呢?後續方面我該怎麼處理?

另外,因為是被威脅的,所以沒有辦法提出有效證據,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如果對方第二次開庭仍未到,你可以請求法院以一造辯論判決,然後說明你是被脅迫下簽下本票的,法院應會斟酌你的說法作出對你有利的判決。如果對方到庭,你雖沒有證據,但可說明當時被脅迫的事實,對方主張債權存在也需要負舉證責任

如果經過審理之後,法院判決你敗訴,因為你沒有任何財產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也拿你沒輒,只能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你不必太擔心。

 1.本件後續若被告均不出庭者,依法可以一造辯論判決,若被告均未提出主張來因應訴訟者,就程序而論對於原告固然是有利的,但一造辯論判決並不表示原告一定會勝訴,就本件而言,原告應就被脅迫之事實負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證明被脅迫之事實者,可能還是會敗訴的。

2.建議您可以補充就該本票提出原因抗辯,在舉證責任分配上會較有利(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7-16 21:20
我跟一個人簽合約他固定供貨給我 但我要給他25萬的訂貨保證金 他指定我將該25萬匯入好像是他前女友還是女友的帳戶 雙方簽好契約後~~都還未到契約履行日 哪個人就因為周轉不靈自殺~~沒死但變成植物人 而後我有發存證信函向哪個人解除雙方的契約 想請問: 因為那25萬要跟哪個人要回來可能蠻難的 因為他名下似乎沒有財產了~ 因為當初錢是匯到他前女友(OR女友)的帳戶 我可以據此用不當得利請求他女友返還這25萬嗎?
可以先主張不當得利 但還是看對方將來如何答辯 對方也可能主張他就是替對方收這些錢 所以有法律上原因
102-07-16 21:17

我跟一個人簽合約他固定供貨給我
但我要給他25萬的訂貨保證金
他指定我將該25萬匯入好像是他前女友還是女友的帳戶
雙方簽好契約後~~都還未到契約履行日
哪個人就因為周轉不靈自殺~~沒死但變成植物人
而後我有發存證信函向哪個人解除雙方的契約
想請問:
因為那25萬要跟哪個人要回來可能蠻難的
因為他名下似乎沒有財產了~

因為當初錢是匯到他前女友(OR女友)的帳戶
我可以據此用不當得利請求他女友返還這25萬嗎?
謝謝大家

古意 102-07-15 19:26
去年我丈人開計程車撞到了人,對方受傷,今年對方提告。我太太代替他老爸去法院,對方要求賠償100多萬醫藥費+其他林林總總。因我丈人中風 行動不便沒工作。 我太太說沒錢賠 只能被關。對方律師說要求我方家屬連帶賠償,可以申請假扣押我丈母娘房子 薪水 及其他兄弟姐妹的相關財產。請問這樣可以嗎?我太太已經嫁人 也要跟者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家屬不用負賠償責任,但若您丈人死亡,則會有債務繼承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基本上是不需要負連帶責任,不過如果你父親在車禍後曾經將名下的財產移轉到你們的名下,對方可以針對這些移轉財產請求法院假扣押撤銷移轉。另外,你的父親已經中風,如果被判有期徒刑須執行者,你們可以主張其身體狀況不適合執行,請求暫緩執行。

夏木 102-07-15 18:33

網路查到以下資料:

著作權法為有效遏止盜版光碟之大量製造及販賣,乃將下列侵權行為列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以利查緝: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盜版)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盜版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那公開分享非法影片〈電影〉連結也算嗎?就像近期發生的有人公開分享人在囧途這部電影在youtube的連結,結果被電影公司提告。是不是要電影公司發現提告才會成立?還是只要有人檢舉或告發就適用上述的規定檢察官就會提起公訴

林林 102-07-15 13:45

律師您好:

請問夫妻離婚的話,其財產分配是以夫妻兩人名下的財產合併計算並扣除負債,再進行分配嗎?

若其中一方為公司負責人(尚有其他股東),那麼公司的盈利需要併入財產分配嗎?

謝謝

 並非單純以名下的財產扣除負債,而是以婚後的財產淨值(已扣除負債)扣除無償取得部分後,再扣除婚前的財產淨值,然後再比較二人間增加值的差額。公司的股票部分,如果屬於婚後財產,可以請求分配股票的半數,如果紅利於離婚後才分配給另一半,那這部分也可以請求(如果在離婚分配,那就對剩餘的現金進行分配的請求即可)。

本件應先釐清離婚方式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若是協議離婚的話,則財產區分的事項一般都會列在協議內容裡面,而協議財產區分的事項也未必會全然依照法律所定來約定,原則上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協議,則財產區分事項均應依協議的結果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vi 102-07-12 23:2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的家人有收到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因為我的家人和聲請借款30多萬元(有簽本票),每月有付利息4-5仟元,但在今年一月時因聲請人怕我的家人無法還款,要求我的家人重新簽一張30萬,三張10萬元的本票(加101年8月6萬、101年11月4萬共六張70萬元),並承諾我的家人錢還清後會將所有本票還我的家人,但因最近這幾個月我的家人無法付利息聲請人,聲請人在7月1日向法院申請本票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共70萬須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清償止,但因我的家人只有借30多萬,想請教我們該怎麼抗告,或是我們該怎麼做??那如果我們抗告不成功這會強制扣押配偶的財產嗎??不好意思因為7月9日就收到了有點急,請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7-12 23:30

依您所述狀況對本票裁定抗告並沒有用,因您是對本票債權數額有爭議,應該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提訴之後才能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以上謹供您參考。

vi 102-07-12 23: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狀況對本票裁定抗告並沒有用,因您是對本票債權數額有爭議,應該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 (恕刪)

不好意思,那請教一下您我們該如何提債權不存在之訴,是要請律師嗎??不好意思因為完全不懂!!那如果我的家人都沒有財產只有配偶有,那法院會對配偶強制扣押財產嗎??(ps:沒有夫妻財產分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您對於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沒有任何的概念,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4 00:39
回覆 vi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的家人有收到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因為我的家人和聲請借款30多萬元(有 ... (恕刪)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nemosyne 102-07-10 16:42

不好意思,文章比較長,但實在是很煩惱。

 

如題,最近家中碰到了遺產分配的問題,狀況如下:

 

家中成員:爺爺(已去逝)、奶奶(已去逝,比爺爺晚) 、長子(我父親) 、長女(我姑姑) 、奶奶與前夫所生的一男三女。

 

爺爺奶奶在世的時候是與我父母住在爺爺名下一棟房子內,而姑姑成家以後就已搬出去居住。爺爺去逝時,名下留有一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以及這棟房子。並未留下遺囑。而因為我父親與我姑姑之間感情非常差,彼此都不願意提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就一直放著不動。而此時理論上這筆財產房子繼承人應該是我奶奶(1/2)與我父親(1/4)與姑姑(1/4)。

 

但在最近半年,奶奶因病過世。而奶奶有立下遺囑(有公證人在場),說她的那份(1/2)只留給兒子(我父親)。但因為我奶奶有阿茲海默症,請問會因為如此而使得遺囑無效嗎? *1

 

假設遺囑無效,這個時候奶奶的(1/2)就變為遺產繼承人為我父親、姑姑、奶奶與前夫的四個孩子。也就是說我父親與姑姑一人除了原本的(1/4)以外,還可再分得(1/2/6=1/12)(奶奶的1/2分給6人)。請問這樣計算是正確的嗎? *2

 

還有,我奶奶過世後我父親曾多次與姑姑協調,希望由我們這邊付出(1/3)的房價,並且放棄那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來取得房子所有權。但皆不成功。我想問的是,如果上了法院,通常會怎麼分配這棟房子呢? *3

 

我能想到的只有:

 

1.法拍,所得依照各繼承人應得份分配。(我有聽說我們可提出優先申購,請問法拍的房價是以公定價格嗎? 還是說是用標的呢? *4)

2.強制判給一方,而其他方可向得到房子的那方收取自己應得份的房價。

 

請問,我們在這棟房子有二十幾年的居住史,這樣會使得法官更容易把房子判給我們嗎? *5

 

畢竟已經住了二十幾年了,實在是不想離開,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盡量保住這棟房子呢? 謝謝!!

中古車 102-07-10 08:05
你好: 家門不幸,我弟將台灣所有資產變賣,全部所得經它們家人同意均5等份,包括已離婚太太,子女3人,及他本人, 目前留下四份交給我分給他家人,現我要將其交給他們,但須他們簽署同意書,以後我弟所有剩餘財產放棄繼承,所有至此分割,不再有任何干擾,請問律師,提供我最有效的辦法? 謝謝 ! !
1.問題感覺不是很清楚 2.如果是要預立拋棄繼承遺產的權利 這種約定可能無效
阿龍 102-07-09 17:21

請問:

本人有一棟從長輩贈與而得的房子,所以我擁有房屋所有權房屋我有租人),則房子下的土地則為父親財產。今父親往生,土地所有繼承人(即本人及兄弟姊妹)已依規定辦理限定繼承

目前土地繼承人(即兄弟姊妹)要求我給付土地租金,並引用民法第425-1條、及最高法院48年10月8日台上字第1457號、43年8月6日台上第639號判例,主張土地所有人與房屋所有人間,苟有租賃或推定租賃情事,土地所有人雖無收取房租之權,但得向房屋所有人(承租人)收取土地租金。但我與兄弟姊妹間並無任何租賃關係啊!試問他(她)們的主張是否有理,敬請告知明瞭,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7-09 17:48

就您所描述的事實跟其他繼承人主張民法第425-1條及判例事實略不相同

你的情形並沒交代房屋土地是否原來就是同一個所有權人,所以也無法直接使用法條兩個判例套在你的事實上

重點是你房屋坐落在土地上使用土地的權源是什麼,如果依照425-1或判例,那是法律推定租賃關係,如果沒有的話,被拆都有可能。

 

阿龍 102-07-10 04:51

謝謝律師指導,至於所提疑問以下說明,請再幫忙提供意見:

一、有關土地房子所有權問題,土地房子原是祖父所有,後來經祖父同意,將房子過戶給我,土地過戶給父親。

二、有關房子(下稱老家)做落在土地上之使用權源,雖不太懂律師意思,我試著說明看看,老家一直都是祖父祖母在住,祖父過世後,最近因擔心老人家單獨住,所以祖母則期前往叔父家住,偶而回老家看看。

以上說明,還請幫忙檢視,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7-10 08:45

照您第一點說明,應該會有425-1條及判例的適用,只是說,你爸為土地所有權人的時候也應該都沒跟你收租金,是否其他繼承人要受拘束不能跟你收租金,這點在法律上或許還可以爭執。

你使用的權源照你事實描述,滿有可能是425-1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所以要繳租金給其他繼承人的機會滿高的。

夢夢 102-07-09 14:36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借錢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要不回來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8-13 17:13
沒有財產即使勝訴也只能取得債權憑證 但將來有無財產也未可知 如須知道詳情還請來電0932193425
夢夢 102-07-09 14:29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借錢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要不回來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吳忠德 (律師) 102-07-15 10:11
對於你的問題,答案是不一定,必須視情況而定: 1.假設對方在借錢時,就打算不還錢,而且名下也沒有其他財產, 卻又向你傳遞會還的訊息,讓你誤認為對方會還錢,進而借錢給對方, 這樣會觸犯詐欺罪。 2.但是如果對方在借錢時,心裡確實有還錢的意願,只是因為其他因素, 導致沒錢可還。這種情形,雖然對方一樣沒還錢,但是在借錢的時候, 並沒有欺騙你,是不會觸犯詐欺罪的。
阿龍 102-07-06 09:43

請問:

本人有一棟從長輩贈與而得的房子,所以我擁有房屋所有權房屋我有租人),則房子下的土地則為父親財產。今父親往生,土地所有繼承人(即本人及兄弟姊妹)已依規定辦理限定繼承

目前土地繼承人(即兄弟姊妹)要求我給付土地租金,並引用民法第425-1條、及最高法院48年10月8日台上字第1457號、43年8月6日台上第639號判例,主張土地所有人與房屋所有人間,苟有租賃或推定租賃情事,土地所有人雖無收取房租之權,但得向房屋所有人(承租人)收取土地租金。但我與兄弟姊妹間並無任何租賃關係啊!試問他(她)們的主張是否有理,敬請告知明瞭,謝謝。

tina 102-07-05 22:32
張景堯律師您好:   本人的弟弟於日前因故過世,目前家住房屋登記於弟弟名下,第一順位繼承人為媽媽,但是媽媽本身有銀行債務問題,本想拋棄繼承,讓我繼承,但家中有一個這輩子沒孝順過父母的不孝弟弟,媽媽並不想也讓他繼承,他也不肯簽屬拋棄繼承,假如讓媽媽繼承之後,趕快過戶到我名下,這期間銀行是否會查封財產(詢問銀行凍結財產之速度)?如過戶成功後,銀行是否能告媽媽〔侵害債權〕呢?麻煩您回答了,謝謝!
1.債權人陳報債務財產是需要一定程序跟時間 不過由母親繼承財產 還是有風險可能被債權人執行 2.如果先過戶母親在過戶給你 將來債權人也可能主張 是假買賣 主張移轉無效
艾利 102-07-05 10:13

我的媽媽是個老實人,沒有讀過什麼書,連簽名都不太會,我的姐姐很匪類,吸毒騙人樣樣來

我的媽媽民國95年過世, 在民國93年的時候, 姐姐讓媽媽簽了本票機車貸款

姐姐在民國97年時也過世了, 我和哥哥完全不知道這件事

因為家裡窮,根本沒有財產, 再加上媽媽交往單純,我們壓根沒想到有負債,所以也沒有做什麼拋棄繼承

直到最近,我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庭的通知書

我嚇死了, 原來我變成被告,要出庭,要還錢,我根本不懂

我想請問:

是不是我還錢,就可以和解,不會有前科 如果以後還有類似狀況, 我是不是都一定要負責 (因為不確定姐姐用媽媽的印章, 在外辦了多少貸款) 追溯期是多久? 我是說媽媽過世也已經7年了, 要多久我才可以不用再負責債務 還有補救機會嗎? 我是指我沒有能力一直還錢, 我可以申請拋棄繼承嗎? 我需要找律師嗎? 我哥哥未婚,沒有子女, 將來若有萬一, 債務也是我負責嗎? (我哥哥生活比我還困難) 

我自己有家庭, 不敢告訴老公, 很痛苦

民事問題是金錢財產關係,最終結果是強制執行財產清償債務,不會有構成刑事前科的,再者本件若對方是請求給付票款(看開庭通知單的○─事件)的話,則可能會有超逾時效的問題,或可提出時效抗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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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利 102-07-05 11:0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事問題是金錢財產關係,最終結果是強制執行財產清償債務,不會有構成刑事前科的,再者本件若對方是 ... (恕刪)

 賴律師, 您好

媽媽是在民國93年6月11日簽的本票, 到期日民國93年6月11日並免除做成拒絕證書之本票乙紙(這句話是通知書上抄來的, 我不懂意思) 這樣有超過時效嗎?

本票時效是三年。不過本件應先釐清的是對方是請求給付票款還是請求清償借款,若是請求清償借款,則時效為15年。

票據法第22條第1項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件是繼承債務,您可以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以致於在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母親在外有積欠債務,且如果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大可 102-07-04 21:17

律師您好我爸爸酒駕撞到鄰居騎車的兩姊妹有報警處理 我爸被罰9萬元對方一開始說只要把車修好和醫藥費車修好了一直找他們和解 她們都不願意後來上調解一開口就要40萬 說她半年無法工作請問我們應該向她提出醫生證明還有甚麼如果被她們告能易科罰金嗎?我爸名下無任何財產一定要給她們錢嗎 如果我們打死都不給 最照成甚麼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達成和解,則刑事會有過失傷害罪而被起訴並判刑,雖然刑期不重,但仍會留下前科,民事會有損害賠償問題,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建議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h 102-07-04 15:57

你好

如果想立生前遺囑,但是不想讓配偶知道有遺囑的存在,想找律師遺囑把名下財產全部給子女的話,是有法律效益的嗎? Thanks a lot

 只要遺囑依照法定形式規定製作,不論配偶或繼承人知不知情,遺囑還是會有效。不過,你死了之後,你的老婆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扣除了分配的部分後才是你的遺產。另外,遺囑處分遺產不可以侵犯繼承人的特留分,例如你老婆依照繼承規定應繼分是1/4,那他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2,也就是說它可以從你的遺產中先拿走1/8,剩下來的部分才交給受遺贈人。

jen 102-07-03 17:44

您好:

請問我先生在結婚前曾經因為幫朋友擔保而拍賣掉二間房子,但是這幾年陸續會有一些自稱是債務公司的打電話找先生償還欠銀行的餘額,先生最近又為了婆家做了一筆擔保,因為很煩惱,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所以想請問律師先生您幾個問題好嗎?

第一:房子拍賣了,錢都銀行拿走了,當時銀行也沒有說沒清償完之類的,為什麼還會有餘額未還的問題呢?

第二:銀行真的會把為清償債權,授權給這些債務公司催討嗎?如果再打電話來,我們要如何處理呢?

第三:如果先生真的須要償還這所謂的餘額債務時,他的名下沒有房子,及存款,會不會日後扣押我名下的房子和存款呢?

第四:因為房子及存款都是婚後共同存的,請問我要負連帶清償責任嗎?

第五:請問現行法令,夫妻財產共有還是分開,還是須要到法院公證才是分開呢?

第六:先生剛和婆家擔保的貸款,如果婆家不付貸款時,先生又無力償還銀行法院會查封我名下的房子銀行存款嗎?我要負連帶責任嗎?

以上幾個問題,請律師先生為我解答好嗎?我真的好煩惱不知該何是好?

沈恆 (沈律師) 102-07-03 19:09

一、欠多少餘額不是債務公司說了就算,先請債務公司拿出欠款證據來。

二、銀行可能出售債權

三、先生的債務與您無關,不能扣押您的財產

四、婚後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不會有連帶責任

五、目前是法定財產制,要改約定成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均需去法院辦理登記

六、同三,與您無關。

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雄 102-07-03 11:07

張景堯律師

你好!

家姊〈離婚無子嗣〉今年102年02月因故往生留有房屋兩棟,但4年前〈97、98年〉已被家兄以隱瞞大姊手段先後過戶己有。

【97年起家兄得知家姊患糖尿病及失憶衰退症〈歷年病歷〉,。先藉申辦第一棟房子貸款之由取得家姊印信文件;於97年01月隱瞞家姊移轉買賣過戶自己名下〈97、98、99年異動修改3次,於101年06月賣出〉。續將第二棟房屋買賣方式過戶自己女兒名下〈98、101年異動設定2次〉】。

上述事實直到大姊102年02月往生、家兄草菅後事。經查出家兄四年來是以欺瞞、侵佔家姊財產,弟妹凝聚共識於102年04月16日以雙掛號去函關切,家兄避不回應迄今。

請問:1如何提告家兄使其願出面談?

2若用刑事附帶民事提告家兄?使其願出面談後,是否可撤回原告訴?

3若告不成會犯誣告罪嗎?

本件依您所述令兄之行為可能會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相關罪名,而偽造文書罪係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因撤回告訴而結案,檢察官亦不因提告之人撤回告訴即受任何拘束,至於是否會有誣告問題,主要還是得要視您們的資料顯示之過戶移轉情形,以及能否證明當時令姐是否確實無意識能力等情形而論,若資料完備者,則即使提告不成,基本上應該也不致會有構成誣告罪之問題,不過,即使誣告罪最終不能成立,令兄在獲不起訴處分者,也還是可能會提告誣告罪,是否發動全存乎其個人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閔傑 102-07-01 16:05

請問一下!

一、對方公司欠我錢!我針對負責人發支付命令!也已經確定!我可以執行公司財產(公司戶頭是負責人的名字)嗎?

二、另我可以調對方的保險資料嗎?如何調?

三、另對方銀行存款資料如何調的到,國稅局調總清冊除外,有其他方式嗎?

 1.公司和自然人分屬不同法律人格  所以你的執行名義可能有問題  對公司的執行名義不能執行負責人個人帳戶   對負責人執行名義也不能執行公司帳戶   2.國稅局登記以外之財產資料  債權人只能自己調查提報  沒辦法請執行法院查

小如 102-06-27 22:27

外公去年過世留下一大筆財產集現金,三位舅舅告知母親外公生前已經把財產過戶分配好,只給母親一百五十萬再多也沒有,經由國稅局調查,外公名下還留許多土地及現金{現金多少不知道已經被他們分配完},過世已快半年,請問繼承財產是否有時效性,我們現在要有甚麼動作,如果上法院需要多少費用,要如何查詢外公戶頭還有多少現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母親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應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2-06-28 21:3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母親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應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 ... (恕刪)

請問需要哪些相關資料?可否告知需要多少費用?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律師費用應與律師個別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29 16:13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外公去年過世留下一大筆財產集現金,三位舅舅告知母親外公生前已經把財產過戶分配好,只給母親一百五 ... (恕刪)

一、先去國稅局查有無申報遺產稅,及最近一年度外公財產及所得清單。

二、確認您母親有無拿印章給舅舅蓋印同意遺產分割

三、確認外公有無遺囑

四、基本上委任律師至少都要5至6萬元,但找律師是要找有時間跟您談的,不要找那種收完錢您想跟律師預約時間都說沒空那種。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再來電洽詢。

小如 102-07-01 18:4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你好

外公過世兩個月我們有去國稅局查財產清單單子上面留下滿多土地,只是舅舅不知道我們知道外公還留下那麼多土地,舅舅他們現在都統一說法說外公生前已分配財產,我們現在完全沒有與舅舅有任何交集,請問我們要如何知道外公生前有無立遺囑,舅舅他們看我們沒錢沒辦法告他們他們現在的心態就是這樣。

SUNNY 102-06-27 18:36

你好:

爸爸是公務人員生前每個月都有退休金,過世後退休金辦理全退,請問退休金的部分是否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如果可以的話,是要在遺產分割時提出還是要在另外訴訟?

 

Angel 102-06-26 18:03

民事訴訟已確定某家有限公司欠款60幾萬,負責人欠款50幾萬,經到國稅局查證公司所在地也就是負責人戶籍地,負責人名下只有一部1999年份的老車,公司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住之處及公司所在地為租賃,負責人無任何薪資收入,公司帳戶內也沒錢,強制執行有困難,公司另有負責人的妻子為股東,出資100萬,可以查封拍賣公司的動產,還是怎麼讓股東清償欠款?(因為找負責人都避不見面)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9

 沒辦法執行股東財產,且扣車很麻煩,你還要負保管責任,並不建議

PP 102-06-26 10:37

您好 

我是車禍被撞到重傷致殘的人  日前法院已判決了 ...

去年三讀通過的夫債妻不用還 讓撞殘我的人

他所有的錢都是太太管 賺得都給太太 我們這類受害人的債權  該怎樣討回?

夫妻 在法定關係下  本就該盡其一定程度的義務 及責任
除一方蓄意的破壞婚姻的平衡  蓄意從事犯法 及傷害是可以申請離婚
現在一句夫妻債各自負責

難道夫妻關係  只坐享甘甜   不分擔酸苦????
侵害他人身心健康  或財產  都可以逃避責任 嗎?????????

過失傷害對方已在刑事上付出代價 ..關七個月   

但在過失傷害他人後  再民事"蓄意"不理賠
目前針對我的事  我不再管車禍過失傷害的事
只針對債權債務關係     他和我說保險公司已賠我多少  我根本不理會
欠錢就是欠錢  該還 該拍賣的  我一切照程序走


我眼見他不工作不賺錢 就擺著不賠償

請問1030-1條 和民法244條我都沒辦法了...該怎辦???????

林林 102-06-26 10:17

您好:

依目前法律夫妻若離婚的話,夫妻雙方的財產共有制,需平均分配,那麼所謂的財產是指哪些?

若先生是公司負責人(尚有其他股東),那麼公司的盈利需併入財產中嗎?或是只是依照股利憑單上的股利來計入財產呢? 或是還有什麼我沒問到的,也麻煩您幫忙解惑好嗎?

謝謝 

 

多啦 102-06-24 11:24

 我97年5月結婚的,有宴客,但男方一直不跟我去登記,小孩在98年5月出生,小孩出生後他也沒要去辦戶口, 後來因為父母親發現為何結婚一年了還沒辦登記,因他告訴我父母是因為在外欠錢,所以不敢跟我去登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辦戶口,小孩姓我的姓,他也沒什麼意見,到現在小孩4歲了,小孩的父親欄還是空白的,他也沒要求要認養或者什麼的,但是二年前我們在調解離婚關係時監謢權是給我,男方有探視權,他有權在週六到週日到他家過夜,但這二年來,男方一直不在時間內把小孩送回,每每時間到手機就關機連絡不上.等送回來時已經是1.5小時或者2-3小時後的事了,(當初的時間是依男方的要求訂的)這中間我心七上八上的,多次口頭上要求請準時把小孩送回,他回我說你去告我呀,反正我名下也沒有財產,妳能拿我怎麼辦?而且他在小孩面前對我大吼大叫,我想問的是我可以暫停他的探視權嗎?而如果我暫停他的探視權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刑責?另外暫停後因之前協議二方如不遵守交付或者探視時間,必需賠償對方一百萬元,是否我就必需要賠償男方一百萬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法院聲請法院定會面交往時間方式 比較有個依據讓雙方遵守

多啦 102-06-25 04: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 ... (恕刪)

 你好: 1.之前有寄存證信給他要他遵守協議的時間,如違反會暫停探視,2.之前的協議是在法院協議的3.寄了存證信,對方還是不理,不改善.4.寄了存證信有用嗎?我可以再寄一次暫停探視權的存證信嗎?等他來告我? 5. 我有什麼法律責任

森林 102-06-23 18:24

我家有位女性長輩姑姑,一輩子沒結婚,但有收養一個養女,這去個養女自從30幾年前讀完書嫁出去後就很少再回家,只有逢年過節探望,從來沒給付過姑姑生活費,養母一直都與我爸同住(也就是姐弟同住),生活費幾乎都由爸爸種田收入來供應,甚至姑姑晚年病重三次開刀,也都是由爸爸照顧,爸爸可以說養了自己的姊ˊ姊一輩子。但是姑姑過世的第一天,這個養女就立刻回家吵著要繼承姑姑所有財產,有些姑姑名下的財產甚至是爸爸付錢買的,請問爸爸要如何向這個不肖養女追討生活撫養費或告棄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應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您父親代墊姑姑之生活費用及各項開支,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森林 102-06-23 22:0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應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您父親代墊姑姑之生活費用 ... (恕刪)

 謝謝趙律師~因為爸爸並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這很吃虧,是否主張不當得利提告,對我們是唯一的途徑?還是還有其他可能?感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詳細的法律關係分析仍需檢視相關資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uson 102-06-23 15:31

Dear 律師

個人因債務問題被債權人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並已開始執行每月扣除比例薪資(2012~至今)

近期個人有打算結婚,女方家人擔心女兒受我連累
我們打算結婚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

請問 因個人與女方都有工作能力
若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 債權人是否能因夫妻皆有收入
而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異議,提升扣除比例薪資

煩請指導

感謝

 

法院實務上一般都是以薪資的三分之一作為扣薪的比例,原則上您所提到提高扣薪比例的案例似乎並不常見。另外實際上結婚後二個人的花費勢必是會比一個人生活多,所以債權人恐怕也不太容易以您所提到的理由聲請改定執行命令內容。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善 102-06-20 22:58

請問一下..

我爸爸比我阿公先走 我阿公現在還健在 但是現在誰也不認得也沒辦法自理

我爸爸去世的時候,因為有債務的問題,所以我辦了拋棄繼承

那我還可以繼承我阿公的財產麻?

 

因為我得知阿公的地 好像被過戶到我大伯那了

如果我想要查 可以查嗎?

小善 102-06-20 23:13

是辦限定繼承

eddie 102-06-19 16:11

您好~~

   我與甲方有債務關係,但今天家裡突然出現一個丙方,說受甲方委託並且有債務轉移(借據),我並不認識丙方,且丙方口氣態度似暴力討債集團份子。經我與甲方債權人連繫,甲方表示未曾有委託他人討債或是債權轉移,如此個人及家庭將遭受暴力恐嚇脅闢陰影,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1.   該如何處理目前情形?個人已寄出存證信函給甲方要其回覆是否確實有委託他人逕行討債

2.   如此債權轉移是否合法?又在我未曾受到甲方的告知下,逕行債權轉移是否合法?且甲方親

      自表示未曾委託

3.   如此暴力集團恐脅,我個人及家庭成員該如何處理以避免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維護?

1.債權讓與是否有效不需要得債務人同意 所以債權確實可能有讓與的情形 這部分你可以再確認誰是現在債權人 2.如果有暴力討債 你可以蒐證後 向司法單位提出告訴

eddie 102-06-19 19:4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債權讓與是否有效不需要得債務人同意 所以債權確實可能有讓與的情形 這部分你可以再確 ... (恕刪)

謝謝張律師,但是經與債權電話連繫後,原本債權人表示,並無債權轉移並有委託討債之情,

因為丙方說有受到委託,但原債權人甲方說沒有,如果債權轉移,是不是也需要有任何的證明文

件顯示,又如果第三方丙方未能有效出示原債權人甲方親自簽屬的讓渡轉移,僅憑一張借據,這

樣的著債權轉移又是否具法律效益?麻煩張律師,謝謝!

eddie 102-06-19 19:50
回覆 eddie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與甲方有債務關係,但今天家裡突然出現一個 ... (恕刪)

抱歉~~剛打字太快,是原甲方債權人親口於電話中表示,並無債權轉移作為,且無委託任何人

討債。

俊龍 102-06-18 21:44
你好 趙律師 請讓我請問一下, 我是否可申請對父親進行免扶養義務 因自小父母分居,直到我成年後父母親才進行離婚,自我有記憶以來父親一直未負起照顧責任,且我今日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需要我每月付15000元整 並在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中也附上了父親有精神異常/無財產證明文件,通知書中需要我跟我哥哥負擔療養院費用, 共30000元整 但我每月的薪水扣除了房貸 保險 生活開支及照顧母親的花費後,已經都無法有剩餘的費用來支付此筆費用了,如在需要我支出這一筆費用,我心裡真是感覺不如有叫我去自殺的感覺 不知我是否能申請針對父親的免扶養,請協助我解決這個問題,又或者有其他方式 請協助我解決這個問題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而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與哥哥之扶養義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ing 102-06-18 20:48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關於世界名畫(作者皆已死亡50年以上)是否可以任意使用及修改

因為有朋友想將世界名畫以合成等方式

加點自己的創意變成KUSO版本

掛在店內當裝飾

因為查了很多資訊
大部分的資訊都說只要原著作人死亡50年以上
就屬公共財產了~
可以任意使用~~
我想知道這個可以任意使用是包含改圖嗎??? 

掛在商業空間會違法嗎??? 

奈里 102-06-18 11:20

您好!我想詢問以下的問題:

我一位親戚昨天被她老公打,他說她偷拿他的提款卡去領錢,我親戚說要去驗傷,他就說那他也要去警察局告她偷竊

她領那筆錢是之前小孩子的醫療保險理賠金,繳保險費的是她老公,所以理賠錢也是匯到他戶頭,但小朋友看醫生時花的錢都是我親戚出的,所以她才會去領出來。

我想問的是,夫妻結婚後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應該就是屬於法定財產制,而且夫妻雙方應該有互相維持對方基本生活能力的義務吧?之前她老公沒有上班賺錢花的也是她的薪水

可是他卻因為我親戚用他的提款卡領錢就堅持自己可以告她偷竊,這應該是不成立的吧?

想請問律師…夫妻之間婚姻關係尚成立的狀態時財產是怎麼樣分配的?我親戚真的會因為拿他的提款卡領錢而觸犯偷竊罪嗎?另外他幾乎都不出錢支付跟小孩有關的花費,這樣是不是可以用什麼法律來約束他分攤費用,不然我親戚的薪水要負擔全部的開銷有點吃力。

在這邊先感謝律師的解答!謝謝!

承佑 102-06-18 09:34

您好:

奶奶於101.10月過世(爺爺早已往生),奶奶生前留有土地(農地及公供設施保留地)公告金額約2,600萬,另於100.12贈與公告現值750萬房子給叔叔兒子(採公告現值扣除贈與免稅額後,繳交贈與稅及土增稅方式過戶),奶奶生前有子女四人(父親,1叔-領有身心殘障手冊,2姑),其中父親已往生(留有子女各1人-代位繼承),目前尚未申報遺產(已過6個月國稅局已發函摧繳中),

請問以下報稅及分配問題:

一.奶奶名下一筆土地銀行設有抵押權(借款人叔叔,保證人奶奶,土地為擔保品),借款金額150萬,尚有未償還負債約125萬,土地公告地價約650萬

1.請問申請報稅時125萬可否列入奶奶的未納負債?(叔叔已向銀行提出不願繳交後續本利聲明)

2.若銀行已進入司法摧收程序,繼承人是否有優先認購權?若有先後順序為何?

3.若土地遭拍賣後,該筆650萬公告農地是否仍需納入遺產總額中申報?

二.奶奶生前未立遺囑,現因繼承人均未拋棄繼承,按法規遺產應4等分並於繳納遺產稅後分割,惟因分配比率問題仍未解決,叔叔主張剩餘財產均為其名下所有(主因為奶奶過世前口述財產要給叔叔-有1位證人-奶奶妹妹),但二姑堅持按法律1/4分配,大家不願出錢繳納遺產稅(粗估約60萬-農地無法取得農用證明),請問若有三方同意繳交,可否避過二姑採對我們代位繼承者較有保障之解決方式(如法院裁決)?

三.奶奶於過世前生病之醫藥費部份,有約40萬皆由我們支付(叔叔及姑姑均未支出),此部份對於我們在遺產分配中是否有較有利的法規保障?

以上問題請教謝謝各為先進

陳寧 102-06-17 23:26

前男友用假名跟我交往,多次用不同名義跟我借錢,在半年內一共跟我借了好幾十萬元(有轉帳也有拿現金,有要他寫一張借據,但他是寫假名),現在已經準備做調解,因為他怕被關,所以表現的的很有誠意還我錢,但對我來說還是很沒保障,因為他家人說他之前就有因為詐欺罪被關。若最後一次調解成立,之後他賴皮不還我錢,我是否可以在告他(告他刑事詐欺),讓他害怕被關所以即使調解後他還是會想辦法還我錢。 

調解完了不屢行償還得話我可以再告他詐欺讓他坐牢嗎?

若是調解成立,是否就無法在告他詐欺?  謝謝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發現債務人並沒有任何財產標的可供執行,債務人也沒有銀行存款,也沒有上班之薪資可供執行抵償時,法院會因執行無效益,而停止強制執行,然後酌發一張債權憑證給你。等日後你發現債務人有財產工作時,再持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確保債權。如果債務人一輩子都不工作,並沒有增加任何財產的話,那你的債款就沒有收回來的一天了。因此雖然說民眾之金錢借貸,有法律規定來加以保障,但若債務人孑然一身,窮到不行,債款還是有討不回來的風險的(上文是奇摩知識+的資料),想請問如何才能得知對方是否有工作

lazycutestar 102-06-16 00:00

1.請問如果未於被繼承死亡後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已超過3年多),法定繼承人共5人(A.B.C.D.E),現在房屋繼承是每人各1/5嗎?

2.如果現在才要將房子過戶給B繼承人名下,是用贈與的方式,還是要寫財產分割書?還是要如何做,準備什麼資料才可以完成這些事情。

3.如E法定繼承人於國外長期居住,戶籍仍在台灣,無法回台辦理相關事項,需準備什麼資料來表示放棄此房屋繼承,或是贈與給其他繼承人,或是該如何做才可。

1.要看是何人繼承 未必都是全部均分 只有在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是 才是各五分之一 2.還是辦理遺產繼承登記 需要全體繼承人印鑑資料 如果無法到場 還是需要有授權

lazycutestar 102-06-16 14:52

 律師您好 ,這五名法定繼承人都是子女,被繼承人配偶已死亡,所以並沒有因沒辦拋棄繼承,就等於是每人繼承各1/5囉,因此仍是辦理遺產繼承登記,看要登記在誰名下,所以是寫遺產分割書跟準備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這樣對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18 10:28
回覆 lazycutestar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這五名法定繼承人都是子女,被繼承人配偶已死亡,所以並沒有因沒辦拋棄繼承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如有繼承人人在國外,以台灣戶政機關的作法,必須本人親自到場才有辦法辦出印鑑證明。

房屋並未打算登記在該繼承人名下,可以先用遺產分割協議書的方式約定好,並看協議書可否由該繼承人簽完名後取得兩國外館認證,再將該協議書正本寄回台灣,憑以去戶政辦理將該動產直接登記在其他單一繼承人名下的手續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喬巴 102-06-14 13:35

小的去年6/24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
後續有到調解委員會去做和解
對方願意每月20號支付6000元直到102年2月底為止,
合計金額為四萬元整。
但對方一直到今年現在也六月了,
完全沒有給過我一毛錢,
每次打電話去都有一堆推託之詞,
我也心軟想說給他托一陣子,
沒想到拖著拖著一年都快過去了,
當時候調解有成立,也有一份法院正式的一個函,
我想請問這樣後續問題如何處理?
到法院作強制執行?那該如何做後續動作..

 

另外大概知道對方工作是工地工人,

我去法院該如何是好,完全沒有這方面經驗,以及,聽說要去國稅局直接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

倘若對方名下並無任何收入、所得等等那我該如何自救,

真的很需要這筆錢..

南柯一夢 102-06-14 05:13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1.如果前妻有詐欺情事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將來民事請求返還金錢 2.離婚兩年 原則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超過時效 可以拒絕給付
小秀 102-06-14 00:28

律師你好~請問去年11月奶奶把房子過戶給我跟哥哥~裡面還有100萬的借款~去年8月姑姑有拿這間房子銀行借款當保~姑姑是借款人~姑姑現在說要這間房子不然他就不繳貸款~請問我會有事嗎?財產都分到我哥名下了.去年11過戶都完成了~姑姑現在吵著分財產.請問這樣姑姑還可以分嗎?不想過戶給她.請問我幫我姑姑繳貸款.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們保人的呢?麻煩律師解答~感激不盡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14 09:11

您好:

1.您提到的房屋,應是您提供物上保證擔保姑姑的借款,這部份仍應如期繳對銀行貸款

2.您提到姑姑要分財產,請問您的祖母過世了嗎?

以上,建議您準備好相關資料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較能維護權利喔!

小秀 102-06-14 23:11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提到的房屋,應是您提供物上保證擔保姑姑的借款,這部份仍應如期繳對 ... (恕刪)

 律師你好~祖母尚在~姑姑還有權分財產嗎?動產現在都是我跟哥哥的名字~

放心!

名字過戶給你和你哥

你們兩個就是所有權人了

其他人對於這動產就沒有權利可以主張了

checheha 102-06-13 22:29
進公司時都要簽很多文件
包括保密文件
還有簽一份 在公司的"所有"(合理嗎?)智慧財產(還是發明什的)屬於公司

如果一年多前我有一個idea提給公司.公司不採用但給100元獎勵
(我本來不想領那100元.因為我想轉投稿給其他公司)

我本來想把在公司的提案撤案.表明我要轉投報業(有其他公司會看到.說不定會錄用我的提案)

我的處室小長官都蓋章了.蓋到決行處長官沒蓋

後來小長官把那一張沒蓋完的撤案單正本給我.叫我自己收好

另一個長官跟我說給100元式獎勵而已.無關我要轉投稿,我要投稿還是可以去投

所以我就簽了公司給的鼓勵獎100元(拖了一年,說要結案.叫我快簽)
我的idea是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做的!
我可以拿去其他家公司試試嗎??(idea無關我的工作或公司)
如果其他家公司採用了.那肇智慧財產到底是屬於我原來的公司
還是我本人?
還是採用我idea的公司

不是有些公司會叫新進員工簽一些文件.不簽就不能進去

有些不合理就會無效

那所有智慧財產都屬公司.我公司是做運輸的

我的提案跟運輸完全沒關係

那還是只能是公司的?? 我都不能再動"它"

我想找其他公司實行我的idea

如果申請專利.是我本人才可以申請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審視您與公司的合約,若您是使用公司的資源所創立的創意,則一般均會約定屬於公司的智慧財產,但若公司不採用,則該智慧財產權仍可能歸屬於您,所以本件仍需視實際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