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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an 102-01-31 09:05

律師您好…

我手上有一份「財產分割約定書」,訂立日期為81年。但被繼承人於100年死亡

約定書內容第一行為「立約定書人等就將來分得財產,事先約定並切實履行」。

其他內容為被繼承遺產分配狀況,由十位繼承人簽名,無被繼承人簽名。此時約定的財產為被繼承人的財產

請問:

1、這約定書可解釋為一般契約嗎?如果解釋為一般契約那是不是超過15年請求權了?

    因約定時的財產為被繼承人的財產並不是十位繼承人的,所以沒請求權。但民法128條說明,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那被繼承人於100年死亡,不就可從100年起算?

那到底什麼時候起算?

2、若這約定書解釋為被繼承人死後的遺產分配,那是不是違反公序良俗?

3、因約定時的財產為被繼承人的財產並不是十位繼承人的,那依民法246條,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那此契約不就無效了?

以上謝謝律師回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既然是繼承人針對遺產分配所簽訂,生效日期應自被繼承死亡時生效,被繼承死亡後其遺產即由繼承人共同繼承,所以繼承人簽訂分配遺產契約書,應無違公序良俗,本件契約應仍屬有效,若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分配談不合,則可向法院請求依之前所簽訂之契約來進行分配,屆時該契約之效力仍會成為爭執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1-31 09:5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既然是繼承人針對遺產分配所簽訂,生效日期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1、46年台上字第1068號說明如下: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為某甲之養子,於養父母健在時預立分管合約財產之瓜分,載明該約俟父百年後始生效力,固堪認係以某甲死亡之日為契約發生效力之始期之法律行為,然兩造對於其父之財產不待其父自行贈與,或於壽終後再行協議分析,乃急不暇擇,於父生前預行訂約剝奪母之應繼分,此項矇父欺母而訂立之契約,衡諸我國崇尚孝悌之善良風俗,既屬有違,依民法第七十二條,該契約即在無效之列。

2、該契約其中1位繼承人已先被繼承人過逝,且不識字不會簽名,但有其簽名,蓋章與手印。

繼承人為被繼承人配偶,其所分配財產不足特留分

請問:

1、若解釋為遺產分配,此情況與46年台上字第1068號一樣嗎?

2、契約其中1位繼承人已先被繼承人過逝,且簽名為偽造的,那契約有效嗎?

以上謝謝律師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應該與46年台上字第1068號不同,該號判決是有排除其母之應繼分,您們這件應無這個問題.

二.簽名偽造會影響到本件契約之效力,且他又先於被繼承死亡,所以現在該契約會變成有問題.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阿淵 102-01-29 22:54

請問各位大律師

小弟我被起訴了偽造公文罪

小弟在幾年前有去貸款 因為沒有過件 所以找了代辦公司~貸款也過了金額是39萬元給了代辦公司3.9萬(10%)~小弟也正常繳了幾個月~之後就去辦了協商~也過件了!之後就被銀後告了~才知道說代辦公司當我變造了一堆資料其中有~國稅局的財產清單 銀行本子等等等...開偵查庭的時候我也把代辦公司的人找來了(也是銀行人員)~但是他們一概否認~把所有事都推給我!

現在我被起訴了 我要怎樣才能獲得緩刑~我該請律師嗎?因為小弟的經濟狀況不是很好~偵查庭的時候有去借錢請律師~結果只說幫我打到偵查庭結束現在又要跟我收7萬(第一次8萬)小弟真的負擔不起那麼多錢~家中剩下我跟媽媽在賺錢~爸爸因為長期洗腎工作一直不穩定~家裡還有房貸+我自己的貸款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要怎樣爭取~緩刑~

請問有大律師能算我便宜一點嗎?小弟我住新北市三重!!

拜託各位大律師了 幫幫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起訴,則可先委任律師聲請閱卷,閱卷後再與律師決定最有利之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雖然沒有看到檢察官起訴書,不過依我先前擔任銀行法務人員的經驗來看,我想你遭檢察官起訴的癥結點或許是在出具給銀行審核的文件上有你切結或蓋上你的印章聲明「提供之文件俱屬真實」這個部分,所以應該設法就這個部分加以突破,另外爭取緩刑部分,初步來講還是要看卷內筆錄銀行提供之資料(所謂起訴證據)後,進一步加以提出合情合理說法給法官來採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6

如果你預算有限,建議請律師寫狀子,開庭你自己去,

不過開庭沒有律師是蠻弱勢的,也不能閱卷,請自行斟酌

關於您所詢問的偽造文書案件,因目前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為釐清先前偵查階段的相關資料,建議應委任律師以便進行閱卷,可有助於分析判斷辯護方向。另外您提及偵查階段曾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務,建議可請該律師提供偵查階段所有書狀資料以及開庭記錄,可更快速的了解偵查階段的情況。如須進一步的諮詢,歡迎來信或來電指教。

小雅 102-01-29 17:41

請問信用破產被凍結財產(我是擔保人).單親媽媽補助的錢會不會就無法領了.我有申請兒少補助匯入農會.還有租屋補助匯入郵局的..債務人郵局剛被凍結而已..如果我裡面有錢是不是也會被凍結呢

本件依您所述係擔任別人借款之保證人,所以就目前情形來看借款人應該已無力還款,因此後續債權人當然就很可能一併來扣押你的存款帳戶,不過在強制執行方面要特別說明的是,對於存款帳戶的扣押命令發出原則上只能針對當天在帳戶的錢發生扣押的效力,銀行進行扣押手續陳報法院後進入帳戶的錢則不是原先扣押命令效力所及,但以你的狀況也許某個月進來的錢剛好被扣住了恐怕也是有很重大的影響。

就預防方面而言,建議你還是和社服單位聯繫請他們把錢以別種方式匯轉給你(甚至到別的銀行開新戶也可以考慮看看,郵局在強制執行上有些債權人會要求法院發給總公司來扣支局的帳戶),否則可能還是會有被債權人把錢扣走的風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C 102-01-29 10:41

請問離婚訴訟, 法院已判離, 但因當初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請問若雙方要放棄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 要如何辦理?

如果雙方名下共同的房子, 如果某一方不肯處理的話, 可以採取什麼法律途徑呢?

1.可以寫協議書互相放棄請求 2.共有財產可以隨時請求分割 自然可以解決問題

釘子 102-01-28 11:17

我的房子因鄰戶違建受損,有結構安全破壞生命財產危險,拆除隊在民代關說下不拆違建,到監院陳情業務處只幫兩邊轉公文,沒有監察委員出面調查,事情不了了之,最後到法院提告,卻真正見識台灣司法的黑暗。一審有法院囑託專業鑑定報告不明滅失,跟我的有利證據被張冠李戴,以及法官的任意心證做出的烏龍不利判決,幸經二審法官呂太郎親自履勘、追查鑑定報告及傳政府山坡地社區安檢技師出庭做證,終於判決對方應拆違建排除對我所有權妨害。但三年多法院單方面聽信對方無證據說詞「拆除有山坡地危險需請照補強」,並任由對方說謊做假,兩次稱要請照都因不實理由作罷﹝為工務局函推翻﹞,明顯為顯有能力故意不履行。我忍無可忍聲請依法以債務費用命第三人代執行,法院竟要我出錢委任建築師,“限五天內提出替對方申請強執照的書證,否則駁回我強制執行聲請”,我忿忿不平檢舉事務官利用職務上機會圖利,幫債務人免除執行,法院只好把球又丟回債務人,但讓他到現在無限期拖延。我後來查到事情為何如此離譜:這位頂替訴訟人頭債務人﹝地檢署緩起訴書證明為假買賣﹞為台中執業醫生,真正所有人為家族詐欺集團通緝前已潛逃出境,他太太是台中法院高階法官,與一審法官為台大法律系同學,進入執行程序不僅一起到現場參加會勘,而且書狀與債務人筆跡不符,甚至由台中地院郵局投遞,足以確信是太太冒名製作,卻成為執行法院玩弄程序的最高指導原則亦步亦趨、完全遵行。我一再具狀聲請、異議遭置之不理,向院長、庭長陳情檢舉,也由法院文書單位鸚鵡學舌,以法執行事務官說辭回函答辯。知情人都說再拖十年也不可能從法院討回公道,必需鬧大引起媒體報導才有用。我是七十困窘老婦,雖多方聯絡媒體,然而台灣太亂已至無政府狀態,光怪陸離事層出不窮,除非我自焚、跳樓,不可能引起媒體注意。只好公開徵詢:是否有敢得罪法院、精通執行程序的正義平價律師,敢於出面爭取司法正義﹝神話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37

律師是在野的法曹,心中都有正義感,每位律師都是拼著生命危險,為了正義跟法院據理力爭,所以才有所謂人權捍衛者之稱。而我們律師在接案過程中,心中也會判斷孰是孰非,而更重要的是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證據不足,縱使您說的再有理,也不能浪費您的金錢接案,畢竟,我們律師必須依照律師法的精神處理。台灣律師是台灣能民主自由的起點,想當初爭取解嚴時的民進黨人中有多少位是律師,就足以證明律師的重要性。律師是整個台灣司法界的監督者,也是台灣社會司法貞操的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您有冤情,或許您應該把相關證據跟司法的第二道防線-檢察官訴諸,但必須提醒您,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他人,是會觸犯誣告罪,所以,您一定要準備相關資料,詢問當地律師您的證據是否足夠控告,您當地的律師公會對於有冤之人,一定會稟持著熱情的心去幫忙您的,而當地律師公會的理事長或各位理事也是因為熱心才會出來競選,您也可以請教他們,畢竟理事長及各位理事都是當地律師的表率。

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有冤之人也提供很大的幫助,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會長更是公益聞名,您可以找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諮詢時間,將您的冤情跟他們說,相信您一定能平反的。當然,您也可以跟當地的立委辦公室陳情,只是個人認為畢竟這是非法律的途徑,個人並不建議您這樣做。

以上提供幾條您可以諮詢的對象,個人淺見之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陳仙女 102-01-27 22:42

您好~案件是在民國30年戶政亂七八糟年代...有點像電視劇,但卻屬實....

家父是阿公二房老婆的小孩,出生時有報戶口周姓XX

然二房阿嬤遭大房阿嬤欺負,家父也險些遭淩虐至死...

故二房帶著三歲的家父以周姓改嫁陳姓阿公,並將原周姓的家父改姓為陳...

而原父親變成舅舅,大媽變成舅媽....

 

家父一直尋找生父尋覓不得...然七十餘歲的他~

日前...在90餘歲的舅媽的告知之下才知舅舅即自己的生父....

戶口資料追查後發現舅媽所言屬實

生父已故十年有餘...而名下財產皆由大房(後稱舅媽)認的娘家後嗣養子繼承...

想請教像這樣的情形...是否有追討遺產繼承的可能性

畢竟家父是有阿公血親的唯一血脈,只因為大房阿嬤迫害並隱藏事實故至今才知身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情形確屬離奇,本件應先確定生父死亡時間為何?您父親有無受陳姓阿公收養?要先整清才能繼續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4:50

即使您能認組歸宗,對於財產部分也已經超過時效,也不能影響原先繼承人之承繼財產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真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這個有解
要先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詳細還是要和律師討論才比較妥當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49

有點難,因為繼承權受侵害只有兩年時效,你也不確定你父親有無被收養,這些都要解決才有勝算

路人 102-01-26 00:17
朋友31歲,取外籍老婆24歲,結婚4~5年,育有1女(現在1歲半左右) 生小孩前女方就說:(之後生小孩一切費用都男方出) 夫妻都有工作,生小孩前家用(菜錢,瓦斯費用)都由男方大哥跟男方合力出,很少買菜(都吃婆婆煮的飯或那冰箱菜煮) ,出門吃飯也男方出錢,尿布奶粉錢全都男方出,去菜市場買菜會去姐姐家煮,不會拿回家煮 小孩的衣服女方要求全用姐姐女兒保留下的衣服,自己會買新的衣服,不准男方買新衣服給小孩(說浪費錢??) 女方生小孩後在家顧小孩,(跟男方要求每個月一定要給12,000帶小孩費用,不可延時間要月初先領) 小孩現在1歲半,,男方覺得小孩太小還不到學習階段,想給附近保母帶,女方不准男方把小孩給保母帶,要求一定要讀幼稚園,不要出學費 女方後來又去工作了(不准男方過問工作內容),有時候出門不准男方過問去哪? 問題來了~!! 有一次吵到快離婚, 女方說學費男方出,尿布奶份錢女方出,一個月給婆婆1000塊當租屋在這,要看小孩離婚, 不吃男方家的任何東西(之後都買自己的份量煮一煮就沒了)~給男方另一個選擇小孩跟女方生活,立刻簽離婚 (1歲半以前所有小孩花費幾乎都男方出,吵架後女方還跟男方說自己已經存了一筆小錢,準備回自己國家) 女方跟婆婆不合常吵架,覺得做啥都被嫌就開始都不做家事,甚至一整年說不上幾句話 婆婆說氣媳婦態度差,要求一個月給3000塊才能繼續住這,女方不想出說之前跟男方談好了,1000塊就是1000塊!! 男方要小孩更怕小孩從小沒媽媽,一直想維持,只要跟女方說什麼話,女方會回嘴好幾句,不好溝通,最近婆媳又大吵,女方給男方一個禮拜時間考慮,婚姻還要繼續嗎? 如果走法律小孩會判給誰? 女方會向男生要求分財產嗎?還是男生能向女生討小孩贍養費?離婚能離的成嗎?
1.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目前看起來只是婚姻無法繼續 至於是否到有重大破綻 一般人都無法繼續下去 要看如何舉證 2.父母離婚 子女年幼的話 實務上多數會判給母親監護 不過如果可以舉證證明女生不適合教養子女擔任主要照護工作 還是可能判給男方 3.沒有監護一方 依法還是要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你們之間一定有愛,好好想想!

用愛、信心和忍耐一起走下去!終會撥雲見日~

律師為你們打氣!加油!  ^~^y

蚊子 102-01-23 18:06

你好~我想請問~

日前因為父親向扶養會提出要我們撫養他~

因為父母已經離婚20年了~當時我哥7歲~我6歲就已經沒有住在一起了

因為我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父親也從那時候開始就沒撫養跟探視過~

現在因為腦中風而要我們出扶養費用~

這幾日有去跟律師談過~但因是對方的律師並沒有細問~

想請教~我們這樣上法庭~有機會免除或者減輕撫養費嗎?

關於減輕免除還是得看當下法官的定奪~

有什麼相關的證明能提出來作為我的有利證據呢?

煩請答覆~謝謝

附問:主張減輕~那如果父親那邊還有財產呢?

我們能以父親名下還有財產能要求免除嗎?

還有已經離婚到20年以上母親方可以在要求對方支付對我們的撫養費用嗎?

煩請再解答~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58

可主張減輕扶養責任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3:12

直系血親撫養義務只能減輕無法免除,

建議提出戶籍謄本證明父母多年前已經離婚,再請母親作證證明均無往來,父親也沒盡到撫養責任

阿熊 102-01-22 23:05

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我終究沒有辦法挽回我的婚姻,在法院的調解庭上簽字離婚了,但是我前妻得到離婚的證明後開始出現了後續問題

1.當初在調解庭時調解委員說有關於小孩探視權法律上有明確時間的規定,所以當時在簽字時沒有提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而現在我前妻以當時沒有提出規定時間所以她可以隨時探視,但我不想讓她來打擾我的生活所以請問我該如何去約定這個時間?

2.在財產上說依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部份是一人一半(房子及車子和戶頭內的錢如有我沒注意到也是共同財產的部份也請指正一下讓我了解),而現況我前妻不肯與我協調並且申請在她的戶所在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要來調解(因她的父親在地方上頗有勢力在鄉公所內認識的人很多)而我去查申請調解聲請人需至他造的戶所在地的鄉 公所申請而非自己的戶所在地的鄉公所所以她申請調解會我沒去,而現在她就故意要和我拖下去(目前房貸及水電都是我在繳)我是希望能趕快將事情處理好不想再有任何的牽扯所以想請教我該如何去處理較為適當?

3.因房子是夫妻共有但是離婚後我已搬出去,而社區的管理公司向我催管理費(她沒去繳)本人想請教如夫妻共有房子在其中一方已沒有居住在那時,可否要求另一方也不可居住,這部份要如何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以上請各位律師幫幫小弟....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1

你們當初簽調解協議時沒有連同財產部分一併處理乾淨,造成後續執行上的問題,

建議再行調解,把之前漏掉的部分再做補強

chi 102-01-22 17:14

 爸媽約於民國80年結婚,有記憶以來,爸爸不務正業也不顧家,開計程車賺來的錢都自己花用或拿

賭博,家裡的錢都是靠媽媽不分日夜身兼2份工作賺來的(包含我和哥哥學費),有時候喝醉還會打媽

媽(但那時我還小不懂得要叫媽媽去驗傷證據)

 婚後爸媽有合買一層公寓,雖說是合買,但7~8成以上的錢都是媽媽出的,公寓是登記在媽媽名

下。10年前,我、哥哥受不了爸爸,於是帶著媽媽搬到外面住,也斷絕與爸爸的聯繫,但沒有離婚

公寓也給爸爸繼續住。差不多也是那時候,媽媽因為以前不分日夜工作操勞過度,得了腎臟病,每週

需洗3次腎,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家裡的經濟由我和哥哥撐起。

   現在爸爸可能在外面欠人家錢,想把公寓拿去賣,但因為登記在媽媽名下他無法自行變賣,所以提

起告訴,告媽媽侵占(起訴書裡爸爸把自己的情況寫的很可憐,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請問遇到這樣

的情形該如何解決?是否會受限夫妻財產共有制而要給爸爸房子一半價值的金錢?想知道該如何不讓爸

爸得逞並保住公寓,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提供意見,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27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每人一半,而是要看同居互相扶持多久而定,您這案子有諮詢過律師嗎?要不要去法扶問問看合不合條件。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例如合法過戶給您們子女等財稅規劃,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刑事部分,你們可以提出證據(單據、匯款紀錄)來說明真相,甚至可以親自出面作證父親的種種行為,另外民事部分,因動產登記你母親名下,就不是所謂共有財產,單純就是你母親個人的財產,但依法夫妻在夫妻關係解消時(包括離婚)時會有分配剩餘財產之問題(大致上就是二人現有財產作比較,由名下財產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差額的一半),目前最怕的,應該是你父親用殺手,要求離婚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另外債權人主張改定夫妻財產制後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法律規定業於日前修法,所以你父親的債權人應已無法再依原來的規定要求分配剩餘財產給你父親,使他們得以進一步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i 102-01-22 17:3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 ... (恕刪)

 是登記在我母親名下沒錯喔,目前還沒找律師諮詢過,可否請問諮詢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35

其他律師,我就不知道,畢竟每位律師行情不同,您可以電話比價後再做決定。

燊哥 102-01-22 10:54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就是外婆(媽媽ㄉ母親)有3女一男,外公很早就過世,而在幾年前唯一ㄉ舅舅也因病過世,變成外婆只剩一ㄍ人,當時3ㄍ女兒中,只有我媽願意與外婆同住侍奉她老人家,因我母親有2ㄍ兒子,其實舅舅要走前就有口頭說以後由我祭拜這邊ㄉ祖先,房子也要給我,因此我過繼給舅舅當兒子,意思是說未來外婆這邊都是我要處理,所以也改了姓氏,當時我還未成年,所有ㄉ事都是我爸媽處理,但最近事情爆發了,外婆年事已高,兩位阿姨雖住近但平時鮮少回來看外婆,但最近外婆身體每況愈下情緒不穩,此時阿姨們紛紛回來吵著要分財產,外婆名下有一些現金及房產田地,從大人ㄉ爭吵中才發現,當初雖然口頭上我過繼給舅舅當兒子,舅舅也允諾,這是家族都知道的事,但當時爸媽不懂法律,雖然我改了姓氏,當初也拜了祖先,但在法律上未登記我是舅舅ㄉ兒子,所以阿姨們說在法律上你並不是舅舅ㄉ兒子,所以女兒才有權力分產,其實我也知道這道理,但她們每次遇到要祭祖或外婆有事時,會說你是舅舅兒子,現在要分產又有別ㄉ說法,請問~是不是在法律上我就算從舅姓,但依然沒有繼承外婆財產ㄉ權力呢 ?

1.沒有經過合法收養程序 你跟舅舅還是沒有法律親子關係 沒有辦法代位繼承 2.因為奶奶目前仍有第一順位繼承人 就是三個女兒 所以你並非合法繼承人 3.至於口頭上承諾願意給財產 在實際過戶前 你並未取得任何權利

未經收養程序,你在法律上並不是你舅舅的兒子,無法依「代位繼承」之規定來繼承你外婆的遺產,就本案而言,建議由你外婆以生前贈與的方式來保障你的權益,這樣或許較為可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3:06

這種事情寫份遺囑就能解決,重要的是,要找對律師幫您規劃,以及後續應如何避免訟爭,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這問題很簡單
就請你跟奶奶去找律師幫你們寫遺囑
財產都寫給你就好了

綠豆芽 102-01-21 13:59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非常感謝之前律師們的答覆, 但因被告還有些許疑惑和法律知識的不清楚

煩請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律師解答

 

本案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如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 因為完全沒證據, 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檢察官自白部分作為提告重心,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能力再付高額的錢再繼續打下去, 收到上訴駁回通知後朋友又是錯愕又是難過, 從小就是單親家庭, 外公帶大, 目前外公得癌症, 可能連外公最後一面都看不到了, 要去監獄執行….

朋友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再審書狀申請再審,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這案件可以試試看,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需要多少錢?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URGENT

非常感謝您細心熱心地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A:再審書狀,需要給律師全卷資料律師才能針對全卷資料檢視並提出再審之理由,所以費用的部分,律師仍會視資料多寡而定.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A:再審書狀並不一定要律師具名,所以若再審有過,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律師,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A:本件屬強制辯護事件,所以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幫被告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A:法官會依職權指派.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A:可以另行再委任.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A:判決應該最近就會收到.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A:判決書上不會有執行日期,本件的執行會移送給地檢署執行,並另行通知執行 期日.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A:未按時執行,會被通緝.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A:被通緝後再執行,對本案之判刑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小姐 102-01-21 12:36

律師您好,

想要請教,關於終止收養的事項;因我母親之前有收養了一個女兒,而這女兒小時候就被我母親的養母帶走養育,我母親的養母堅持隔代教養,並且也不與我母親聯繫,而這養女也因此不學好,在外面借款、改名字、結婚生子,並且也將我母親的養母的房子拿去借款,還不出錢而成為法拍屋,房子已被法拍;我母親的養母後來終於同意與我母親終止收養關係,而先解決了這部份的事項,現在已經知道這養女在外面尚有欠款,並且躲藏不出面處理,我母親想要終止與這養女的收養關係,但無法聯繫上這養女,而這養女也不想出面處理,我母親深怕家中財產會被這養女蓄意分走,因為她已經將我母親養母的房子敗光了,現在接下來又怕會影響我母親的財產,想問如何終止收養?敬請協助,謝謝您的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2-01-21 12:48

如果養女不出面合意終止收養,可以單方依民法第1081條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沈小姐 102-01-21 13: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養女不出面合意終止收養,可以單方依民法第1081條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謝謝您~那想要請問下 那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送交法院呢?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需有民法第1081之事由,所以您們提出終止收養之訴,必須要舉證證明養女有1081條規定之事由,否則法院不會准予終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小姐 102-01-21 17: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需有民法第1 ... (恕刪)

謝謝您的幫忙,已發信至您信箱詢問,萬分感激~

passionb 102-01-21 12:28

我父親家族為中部大地主,我父親有一位兄長及三位姊妹,父親於民國87年意外過世。

祖父母當時口頭承諾會為我父親留下這一房的遺產,但祖母於民國93年過世時,我們才發現大部分土地已經由大伯轉移至名下,其中部分更已轉移至其三位兒子名下(我堂兄),隔年(民國94年)大伯過世。

這些年因為祖父仍在世,我們不好過問財產問題,直至近日祖父過世,我很擔心再拖下去會過了訴訟爭取權利的時效性,因此有幾個問題希望您能幫忙回答。

1.我不確定大伯轉移財產是在祖母過世前或後,如果是在祖母過世前,那我們還能夠爭取嗎?若是在祖母過世後,我該如何爭取?

2.大伯已過世,如果我要進行訴訟,對象是我三位堂兄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1 12:31

1.建議您先向戶政單位調取除戶資料,以確定財產是在祖母過世前或後。如果是在祖母過世後,您可以主張侵害繼承權。另外相關地籍謄本也必須調閱,以查明是否惡意規避繼承

2.繼承權如果被侵害,對象是您三位堂兄。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首先您們必須先確認,您祖母與您祖父死亡時,名下各有多少遺產.

二.有關您祖母的部分,可能會有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的問題(自知悉時起二年內).

三.而有關您祖父的部分,由於您祖父近日才死亡,所以對您祖父的遺產,您們可以以其他被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以爭取您們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個還是有解
不一定要用繼承回復請求權呀

小盧 102-01-19 14:58

律師您好

我家因為機車貸款沒有繳納 
機車已經被分期公司拖回
後來又寄了一張 文票裁定 聲請強制執行的單子

想知道 幾個問題

1 我爸爸本人需要法院去嗎?

2 我有上網查過 但還是看不懂

我們家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還是 薪資3/1的償還即可?

3 必須怎麼解決? 

感謝回答!!

 1.執行原則上如果債務人或第三人沒有異議  是不會開庭的   2.債權人可以查封債務財產  如果是在債務人名下財產確實可能受到查封拍賣  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 那就可能扣薪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25

重點是機車在誰名下,如果是你名下,就跟你父親沒關,也不會查封到你家財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1

把錢還清,請對方撤回執行。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yvan 102-01-17 08:24

律師您好…

一份代筆遺囑由我兩位舅舅偽造,因此我母親不承認此遺囑,認為遺囑非本人所簽,無效。當對方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時,我母親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地政事務所也駁回對方遺囑繼承登記。我們到現在未曾見過遺囑正本,只見過影本。

我母親已向地政辦理所有財產為公同共有。現在我母親要提出裁判分割分割遺產。但是怕對方打確認遺囑為真官司時,遺囑會成立。因此想一起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

===================================================

民法1146條說明是侵害時起算二年。

參考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84年訴字第 15 號 民事判決

四、按扣減權之性質為何?固有物權的形成說、債權的形成說及債權的請求權說之爭

,惟我民法特留分制度,依學者之研究所見,大體上採取日耳曼、法蘭西型特

留分制度,即以特留分遺產之一部分,並存於遺產本身之上,非繼承人不得享

有之,故特留分權具有繼承權性質,特留分被侵害時,返還之對象,以現物為原

則,自不宜仿照德國民法採取債權的請求權說(按德國民法係採取完全的金錢

還主義),而應參酌法國、瑞士民法以扣減權之行使應依特留分扣減之訴為之,

其訴之性質為形成之訴,而採取形成權說,尤其我民法第一二二五條逕用「得:

:扣減之」文字,依文義解釋,應採形成權說。且我民法既未如法、瑞民法明定

扣減權之行使以起訴為必要,則其行使以特留分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為之已足

================================================

1、請問到底扣減權的行使,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須要以起訴為必要嗎?

2、怎麼行使?向地政寫異議書時已註明若遺囑有效,行使扣減權。但對方申請遺囑繼承登記時駁回原因裏沒寫,對方不知道。以異議書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有效嗎?還是要寫存證信函有效?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二位舅舅既然涉有偽造遺囑之嫌,則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其會喪失其繼承權,此對您母親是最有利的狀態.

二.至於扣減權,應為遺產分配時之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1-17 09: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二位舅舅既然涉有偽造遺囑之嫌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一、因為遺囑製作的日期為81,距今已二十年了,我兩位舅舅的違造文書不知追訴期過了沒,且就算喪失繼承權,其子女也會代位繼承啊,這應該對我母親沒什麼有利的。

 

二你說扣減權,應為遺產分配時之主張,你指的遺產分配是什麼意思?裁判分割可主張嗎?還是要告分割遺產?

再次感謝

Q:現在我母親要提出裁判分割分割遺產。但是怕對方打確認遺囑為真官司時,遺囑會成立。因此想一起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

A:

一、這兩件事情應該不能同時進行,就算可以,也是自我矛盾

二、要分割遺產,有遺囑就照遺囑,沒遺囑就提裁判分割

建議你不要把問題複雜化,直接就打裁判分割最快,把名字登記了,這就是一種保障,至於後續,就變成對方要來向你主張,我們可以好整以暇等他們來。

遺產牽涉到動產繼承,這個金額非常大,千萬不要等閒視之,還是要請專業的來幫你。

joan 102-01-15 14:10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1. 於92/01/04結婚至101/10/05離婚..近日接獲前夫至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 前夫於結婚工作不穩定..經常性的換工作,沒錢就跟家裡和我要錢花用,小孩生活費及學費由我和婆婆共同負擔(在幾次吵架中他有在郵件中承認無負擔家計,和所賺的錢拿到酒店花掉)
3.我有固定工作薪水每個月省吃儉用,多少有些存款
4. 97年婆婆以前夫名義買了一筆土地(目前公告現值530萬/現價約800萬),99年婆婆為前夫開設建設公司(資本額為100萬) (目前主張公司為贈與,要如何確定)
5. 前夫當了老闆但並未因此盡到貼補家用的責任,每個月他自己的電話費和小孩保險及預借現金卡均由我這邊支出..也沒歸還... (我存簿上有扣款記錄)
6. 在離婚前,前夫一本存摺都沒有,也就是沒有存款...離婚後更是要分我財產,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他向法院訴請他有負債20萬,要求我給付他50萬,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是他媽媽所贈與的所以我無法分配到,但未提到那筆土地...(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塊)
7.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說我的存款是我辛苦靠勞力賺來的,並不是他每個月有支付我生活的?
8.我沒有動產,幾乎都是現金存款(約50萬)和定期的儲蓄保險(30萬),和一張境外的投資型保單約55萬這查的到嗎?
9.他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後..如果經法院調查後,如果他的財產比我多..我提起反訴勝算大嗎?

10.我有去地政事務所查該筆土地地籍謄本確實登記原因欄之登記為「買賣」,而非「贈與」,所以這是不是表示是以買賣的方式取得該筆土地,所以我提出反訴爭取婚後剩餘財產勝算很大囉?如果他媽媽提出證明用自己名字去銀行借錢買這筆土地的,只是土地登記我前夫名字,這樣算是無償取得嗎? 是不是為您所說的是金錢贈與而不是土地贈與? 如土地贈與就應該在土地謄本上顯示出"贈與"對嗎?像這樣訴訟大約會要花多少時間結束呢?

11.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和土地是他媽媽所贈與的,這個可以在這次訴訟中去國稅局補繳贈與稅嗎?這樣我不就爭取不到了?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好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對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但並非能夠要求到您的一半財產,若分配有不公平,法官仍會另外裁決,且對方名下既有土地一筆,您應主張一併分配,而該土地既然高過您財產的價值,變成您可以要求與其分配,至於對方主張贈與,則為其抗辯,其仍應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奇 102-01-15 13:30
律師謝謝您回覆我的問題,有一點我不太懂,哥哥如果進入監獄再回來,家裡換鎖不構成強制罪。那如果他現在住在我名下房子,戶長也是我,那我等他出門換鎖不讓他進入家中,這樣算強制罪嗎?當初是爸媽同意他進入暫時居住。我也沒有繼承父母財產,是我自己賺錢購買房子扶養爸媽。
您好: 此種情形也不會構成強制罪.
AMY 102-01-14 13:07

你好,

本人結婚15年了,前年(2011)年底有一個女人打電話給我,我才知道丈夫的外遇,從那時起,我就不斷的搜證,並且等待丈夫的回心轉意,但直到現在,丈夫非但沒有想和小三斷的心意,反而變本加利的想和我離婚,我可以離婚,但想要房子及孩子的監護權,但丈夫不肯他要房子一人一半,孩子一人一個。我想要用手上的證據去告通姦,依此請求離婚。但我手上的證據只有一些往來的MAIL,內容媛昧。清涼的照片,但沒有照到臉,有照到也不是很清楚。想請教,

1. 我知道的時間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時間,所以要告他們通姦,只能是去抓姦這條路嗎?才能以通姦告他們。

2. 若我要訴請離婚,婚後的財產我只能請求一半?

3.能建議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告他們?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3:20

請將你與先生的對話錄音,如果他也承認有外遇,那就可以提告,不一定要找徵信社,

另根據法律,婚後財產只能請求一半,不過你另外可以請求配偶權遭侵害的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6個月為刑事告訴期,而在刑事上認定會比較嚴格,實務上仍會要求抓姦,才比較能夠成立.

二.但您先生的情形,仍可提起裁判離婚,婚後財產部分,原則上只能請求一半,但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仍可調整分配.

三.至於小孩監護權,也是可以一併請求,如何分配,法官得依職權裁定.

四.目前建議多蒐集您先生與小三在一起的證據,以利將來訴訟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2-01-14 14: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將你與先生的對話錄音,如果他也承認有外遇,那就可以提告,不一定要找徵信社,

... (恕刪)

除了錄音,還有什麼可以蒐證的。

刑事如果不能告她,那民事的話,要有什麼證據才能求償?

 您好:

其他證據,例如證人可以證明他們在一起,或有去旅館的刷卡紀錄或發票等

通姦除了抓姦在床之外

還有很多方法,像是簡訊錄音內容等等都是很有力的證據

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很多

 

至於離婚後的子女監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對方是犯了通姦,是可歸責的一方

當然不可以讓他予取予球

 

你這個可以找律師幫你研究

有問題的話,可以打電話或寫信問我

郭志揚 102-01-12 20:59

外公去年過世(有2個兒子.3個女兒),留下遺產土地房屋及現金但未留遺囑,生前並表示財產部分不處理,之後政府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但舅舅表示女生部份只分現金 土地房屋部份只能男生繼承 目前5位繼承人都沒有共同意識,各持意見,有下列問題請教:

1.目前舅舅表示過戶需每位繼承人同意蓋章才可辦理.並表示女兒須簽放棄繼承是否可簽?

 2若一直無法有共識是否只有去申請公同共有繼承這個方式ㄇ?

 3公同共有繼承是否由其中一位繼承人申請即可嗎?不須其他人同意就可以辦理?

4.假設已經公同共有繼承,後續還是協商分割不成,最後是走法院嗎? 多久可像法院申請分割?

   那這樣打官司費用大概會有多少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2 22:17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基本上現在男女平等,不建議您拋棄繼承。詳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沈恆 (沈律師) 102-01-12 23:57
外公死亡時起,依法其所有遺產已歸五個子女及外婆公同共有,除非有人拋棄繼承。舅舅只是共同繼承人之一,只能表達他的個人意見,沒有權利單獨決定遺產的處理方式。是否要拋棄繼承?個別繼承人可自由決定。 不用申請,依法律規定就是公同共有繼承人需要協商的是如何分割的問題。 動產不辦登記就已經是公同共有,但若暫時無法達成協議分割,為免遭罰鍰,個別繼承人不需他人同意可以單獨將動產先辦理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 不必假設,依法就是公同共有。無法協議分割,隨時可以訴請裁判分割費用要依具體狀況評估。
阿丹 102-01-11 18:54

律師們!你們好!

有問題想要提問一下

甲乙方原為同居男女朋友,分手後2周內,乙方持甲方先前提供的鑰匙進入原同居地(甲方所有),進入甲方家將自己的財產取回(甲方不在家),因乙方當初沒交通工具到甲方家,所以請丙開車載乙過去甲方家,丙並未進入甲方居住地,只在社區外的馬路上等待,甲方知道後,將對乙丙方提告非法入侵民宅

想請問一下,假設乙方非法入侵民宅罪名成立,丙方是否也會依共犯罪起訴?!謝謝

 

 

1.如果是有鑰匙 且用鑰匙開門進入 當時屋內也沒有其他人在 這樣要構成侵入住居罪有點難想像 2.至於進入住居的不成罪 就難認定開車的是共犯

Aries 102-01-11 15:32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有個朋友,他家庭有些問題,他們家都不知道要怎麼才好,有跟他講說可以去問問看公家機關的法律諮詢單位,但他覺得那種地方專業程度應該不怎麼樣....

以下是他的問題:

他的爸爸很喜歡亂花錢、也欠很多人、企業的錢,都已經讓人追很多次了還死都不還,也不改掉自己的壞習慣,他們家人很怕哪天,別人動用法律途徑後,導致他們自己名下的資產、錢,都會被他所牽連....
他也死都不肯簽離婚、或者財產分割等文件,真的深怕有一天會被他連累.....,他們家人也已經幫他解決過很多債務問題了,但都還是死性不改!

他想要問的是,如果哪天有人、或企業動用法律途徑要求跟他有關係的人,必須幫他償還、或者拿資產抵押的話,我們台灣的法律能有單方面申請(就是他們家人),不會被那些追討債務的人強制償還、抵押的法律效益嗎?(就是前面所講得自己金錢、資產等)

以上就是他的問題....
煩請各位法律專家、或者有經驗的大大
能幫忙小弟的朋友解決這件事情嗎....
在此先感謝各位了~ m(_ _)m

林智群 (klaw) 102-01-11 17:20

配偶部分日前已經修法,債權人沒辦法向配偶請求清償先生債務,

子女部分只要在父親死亡後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寶寶 102-01-10 15:59
律師您好: 感謝您! 是否請專業律師擬定贈與契約法院公證就具有強制執行力且先生不能中途後悔? 會有行使權利期限嗎?(如多久不辦過戶 就算無效呢?) 可是 萬一以後離婚 先生可以要求財產一半請求權嗎? 再次麻煩您!感謝您!
1.經公證贈與契約就不能撤銷 不過最好還是在15年內請求 2.夫妻間贈與應該還是屬於無償性質 該房屋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Alex 102-01-10 15:57

律師們好:

       因本人於99年9月向上包提告請求工程帳款一案,於101年6月判決,雖經被告上訴,仍被高院駁回保持原判.

       故於101年8月份已支付命令扣押了部分款項,不足部分南投地方法院寄來了一份債權憑證證明.因之前聽

       其他包商說負責人名下仍有動產,我可以去執行或扣押負責人名下財產嗎?

       另外負責人的先生也是另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二家公司都承接相同業務分頭發包),且承接此案

       時也是由他先生從頭到尾接洽的,只是訂定工程合約時用的是太太的公司名義.是否有業務

       相關牽連條款可以轉移來提告他先生呢?畢竟現在他都用自己公司名義承接案子,他太太這塊

       公司牌是乎要擺爛了,有什麼方式可以把他們牽連在一起嗎?或是可以去對被告公司名下股東

       行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須先確認,您當時提告之對象是公司還是負責人本人?該公司是合夥還是法人?此部分會影響您執行的對象.所以對負責人能否執行,需視上開問題而定.

二.法律上除非能證明太太的公司有轉包給先生的公司,如此才比較能夠將他們連結起來,且此部分應不在您上開判決的範圍內,需另行起訴取得執行名義.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ex 102-01-10 17: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因當時提告的是公司,當時未查調股東名冊 ,其公司是登記2000萬.不是法人.其實之前承包時兩家公司的人都在同一地址,但不知是要算她(A公司)或她先生的(B公司)

,其工程人員都說是A公司的人,但有時候又說是B公司的人,所以這些工程人員不管隸屬A或B

對工程人員似乎沒差別,只要領得到薪水,而且老板(B公司)都是同一個所以就無所謂.

目前得知很多工程人員已經離職,有些轉到B公司.所以有可能再以其他名義提告嗎?

 

 

您好:

能不能以其他名義提告,需先確認一下您的前案的範圍,因為會有既判力的問題,以及釐清您們到底承包公司為何?再請您直接以mail回覆,謝謝 

Alex 102-01-10 18:5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  您好:

                  跟我訂合約的是A公司(即他太太的公司),而且第二個案子遇到同一位法官,

            所以案子已於102/1/3辯論終結,將於1/17宣判.屆時會再拿到一份確認判決書.

            只是A公司大部份脫產了,不用其他方法似乎很難拿到款項.                

 

Tiffany 102-01-10 09:55

我被先生家暴了,經法院核發十個月的保護令,已訴請離婚,對方要求小孩監護權分配財產

房子是我出頭期款的,貸款也是我繳,小孩是我生我養的,請問對方有權利要求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0 10:44

必須夫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才不能分配。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詳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仍要進一步評估,但您可向您先生請求贍養費及小孩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ffany 102-01-11 11: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仍要進一步評估, ... (恕刪)

我有工作,是不是就不能訴請膽養費?

小孩的監護權,目前小孩1歲半,我有什麼優勢呢?

我有家暴保謢令10個月,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嗎並且申請精神賠償?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我要如何舉證對房子的貢獻?

阿俐 102-01-09 21:28

律師您好!

債務人因妨礙名譽官司,判賠我3萬元,判決證明書收到3個月ㄌ,債務人沒有理賠意願,於是我到稅務機關查ㄌ對方的總資產,只有兩筆都不到一坪的建地,公告地價總價5萬多元,

我該不該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對方財產我要付多少錢?萬一拍賣都沒有人買,我是不是要付價差買那個我用不著的土地?請律師幫我解惑!甚是感激

如果不聲請強制執行,您的勝訴判決就只能等對方主動償還,是否聲請強制執行的這個決定權還是在您自己身上。聲請強制執行只需先負擔執行費用,未來可一併向對方請求。並無強制應買這件事。國稅局查對方財產的規費也可以一併請求,要記得保留單據。

vivityo 102-01-09 19:48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財產,然後起訴. 法院一審判我部分勝訴並得假執行,但我提起上訴.上訴期間我用假執行名義去執行債務人被扣押的財產 ,而且問過法院的訴訟輔導,他們告訴我假執行之後,假扣押可以扣到確定判決為止,確定判決還有執行名義的話,還可以執行假扣押的錢. 我照法院說的話做,並且告訴執行處的書記官,二審判決還沒出來,將來還有可能取得執行名義.但確定判決出來,我要再次執行該筆假扣押的錢時,執行處卻告訴我已經執行完畢,薪資已啟封,假扣押在假執行時早就被撤銷.為何法院會突然撤銷我的假扣押?

不好意思,我想問的是:

下面兩個哪一個對? 為何同是法院工作人員卻說詞不一?

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說: 「假扣押後,可用一審假執行的名義強制執行假扣押財產,但假扣押可以扣到確定判決為止,確定判決還有執行名義的話,還可以執行假扣押的錢」

民事執行處說:「假扣押後,用一審假執行的名義執行假扣押財產之後,法院就必須強制撤銷假扣押,即使提起上訴後在二審確定判決還有新的執行名義,已經不能強制執行假扣押的錢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0:35

法院沒有錯。

黃.r 102-01-09 14:22

我與老婆因家庭理念不同.協議離婚.
但我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
說明:結婚2年,剛結婚1年後她因工作、個人習慣,幾乎毫無家庭概念可言,做妻子未告知丈夫的情況下徹夜不歸,丈夫聯絡不到諸如此類,完全依個人生活模式在生活
一年半後她有掌握到一些即時通聊天訊息斷定我有偷吃.但我實際是沒有.更沒有會同警察來抓姦.什麼都沒有..如此咬定我偷吃.她表明因為我這樣所以她更不用負家庭責任及義務.將近一年半的時間.雖有婚姻關係.但形同陌路.

 

因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我提出離婚要求
經過爭吵,溝通後我只有兩條路可走
第一條.
兩願離婚:
1.要求是剛結婚後5個月我貸款借給她共79萬.由我負責.債務與她無關

2.婚後我用基金買給她的機車,無條件過戶給她
3.她要搬走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
第二條:
訴請離婚:
1.依上述掌握之證據,告我通姦,並指定法官,除了債務與她無關,還要求我名下更多財產,並使我有牢獄之災.
2.在法院判決前,她要繼續住在家裡,並完全不支付任何基本開銷,

我除了79萬貸款每月攤還,還要負責個人生活開銷,家裡基本開銷,轎車開銷,
真的付不出來,所以必須先把房子出租,但等於要兩願離婚,並依她的要求執行,所有東西已搬光,僅剩一條棉被及枕頭和一堆垃圾給我,也等於我默認我有通姦行為,更可在所有人面前大肆宣揚我有通姦事實,

若訴請離婚前,若雙方條件不能接受必會一直打官司下去,可能2-3年,藉時我也必須支付所有開銷,光這個月我就撐不下去,何況2-3年..

我該怎麼辦?該怎麼保障我個人權益?
若兩願離婚,是因避免訴訟期間無力償還貸款,為防止房貸繳不出,車貸繳不出被拖走,而選擇兩願離婚,

我有草擬一份聲明書聲明所陳述為事實並非默認我有通姦.請律師大人指點與指教.謝謝!

 

               聲  明  書

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甲方)以及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婚姻關係續存中,因理念不合、家庭觀念不同協議兩願離婚或訴請離婚,

 

雙方共同聲明以下協議:

(1)乙方主張兩願離婚條下如下: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甲方使用個人存款購買229-DTJ重型機車無條件過戶於乙方名下 乙方所使用之個人物品、家具,全數搬離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

 

(2)乙方主張訴請離婚條件如下:

1.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2.  乙方主張可指定檢查官、指定法官,使其判決勝訴並要求甲方名下財產分配,甲方名下之負債概不負責

3.  乙方主張訴訟期間,婚姻關係續存中仍得居住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並完全不支付居住期間內之家庭基本開銷至判決結果

 

 (3)甲方聲明事項如下:

  1.  甲方放棄訴訟離婚係因訴訟期間仍需負擔個人負債及乙方生活開銷,已無力負擔。

  2.  甲方同意兩願離婚,並否認乙方主張甲方婚姻續存期間內有通姦之行為

 

為避免甲方名譽受損,以上陳述之事實,恐口無憑,特立此聲明書為證。

阿豪 102-01-08 20:35
1.傷害拿出驗傷單,也知道對象,但是對方在法院矢口否認!這樣,檢察官或者法官會如何處理?還是這樣就告不成了呢?﹝本身還有持有錄音,看到的證人錄音

2.試問告人恐嚇罪提供人證在法庭上,就能以人證下去憑證嗎?


3.對方頻頻有人自稱當﹝公親﹞要我們撤告,雖然沒有講明說怎樣,但是口吻聽起來令人很不舒服,但又沒有具體構成威脅,我該如何? 感謝律師~~

 4.本身沒錢打官司 ,雖然傷害驗傷單在手,但是我畢竟不是這裡的在地人,是搬過來這邊居住,他們說我若堅持提告,他要告我恐嚇,並且有證人,但是,我沒恐嚇過他們!而且,證人也是他們附近的自己人,我該如何?

5.我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可是...我父母不肯給我身分證影本申請所得和財產清單,根本沒辦法...我又沒錢打官司,務農維生,靠天吃飯,一個人養一口子...最近又沒啥工作,無論是中低收入戶或者低收入戶,卡在雙親,根本過不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1:06

驗傷單不代表是對方傷的。

小王 102-01-08 17:20

律師您好:

    媽媽生前立下遺囑,寫明財產如何分配給三名子女,其中現金的部份寫明在A銀行的部份全部歸最小的女兒所有, 並且在遺囑後面附上影印的定存單以茲證明, 但是媽媽過世前有將A銀行其中的兩百萬轉到B銀行, 遺囑中未指定B銀行的存款要給三個子女中的任何一人, 請問B銀行中的兩百萬是否歸最小女兒所繼承? 還是應該由三個子女共同繼承

    另外,媽媽有一批價值近百萬的黃金在生前一年多帶去跟小女兒同住, 遺囑中未寫明黃金要如何分配, 但是遺產分配時, 小女兒謊稱黃金的部份只有五萬元, 請問黃金部分的分配爭議如何解決? 

    最後, 請問遺產稅可以從媽媽過世後留下來的銀行存款全數扣除再分配? 還是由三個子女分配得到的財產依比例自行繳納?

謝謝回答~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0:27
B銀行部分歸共同繼承。黃金要證明對方謊稱,甚難。國家課稅完才能分配財產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遺囑是否有效,為本件首先應確認者.

二.即便遺囑有效,但遺囑內容似乎僅就部分遺產分配,其他未分配遺產,仍應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之.

三.本件應先確認您母親到底遺留多少遺產,可先從國稅局資料來著手,之後若其中一方不同意分配,則只有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之訴一途.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王 102-01-08 23:24

非常感謝兩位律師的回答, 請問如果遺囑法律效力是確定有效的, 但是小女兒主張媽媽A銀行那兩百萬定存解約後,是依照小女兒的指示暫時放在媽媽的B銀行帳戶以供媽媽提領花用, 該筆放在B銀行的款項本質並不因此而改變, 主張該筆再B銀行的款項乃媽媽原意要分配給小女兒的款項, 因此小女兒要求獨自繼承B銀行那兩百萬, 請問這樣的訴訟會成立嗎?  遺囑完全沒提到B銀行的錢要給誰~ 

 

謝謝!

一、B銀行存款應該均分:

遺囑只有說A銀行的存款,但是並沒有說存款多少錢

至於遺囑後面附上影印的定存單,是不是可以解釋成遺囑的一部分?

還是,這個定存單其實是別人附加上去的?

上述疑點姑且不論,就媽媽後來將存款移出的行為

也就破了遺囑關於A銀行存款要給小妹的效力

所以,B銀行裡面的錢應該均分

 

二、隱匿遺產的部分會有侵占罪的問題:

黃金究竟有多少?

建議你可以多方去探訪,母親擁有多少黃金

並且可以告誡妹妹,隱匿遺產,會有侵占罪的問題

請她要誠實報告遺產狀況

 

三、遺產稅要由繼承人先繳

 

 

本事務所有認識合作的會計事務所與稅務規劃理財專員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或來信問我

winson 102-01-08 17:18

我家這塊土地上蓋了兩間房子,一間是我家,另一間是別人,而這塊地早期是屬於祭祀公業所有(我家,另一家都是屬於祭祀公業的一員)
到了三、四年,因為祭祀公業解散,因為我們長期祭祀祖先,所以同意將該土地贈送給我家。
但是因為旁邊那間房子在一、二十年前因為屋主欠農會錢,目前是屬於農會財產,目前我們想買下此建物或請農會承租土地,有跟農會溝通過不過他們都不太想理我們,
所以想採法律途徑,不知道可以怎麼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0:22

該鄰屋跟土地有設權利嗎?這問題必須拿資料面談,才能決定後續是否委任律師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沈恆 (沈律師) 102-01-09 01:27

既然土地是您的,即使無租約,您還是可以向農會要求幾年來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另外,如果農會不願意溝通,還可以要求農會拆屋還地

winson 102-01-09 13:39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該鄰屋跟土地有設權利嗎?這問題必須拿資料面談,才能決定後續是否委任律師

詳細 ... (恕刪)

我有去地政申請建物謄本,不過沒資料,所以也沒權狀

Peter 102-01-08 01:47

妻有外遇多年 亦多年不讓我碰她 幾個月前 於一晚 假意與本人和好並邀本人一起行房後 趁本人精神不濟 且不注意下 騙說有帳單要簽名 讓本人在動產贈與同意書上簽名 之後 偷偷將本人名下動產(祖產)過戶於其名下 請問: 本人是否能以妻詐欺為由 提起刑事告訴 並聲請撤銷贈與? 又可否以此訴請離婚? 如不能, 是否有其它訴訟方式可維護本人權益? 本人已無工作能力(領有殘障手冊) 且生活困頓 無其它財產或收入, 若再失去該動產 或 被妻子趕出家門, 亦將不知所措.

 

1.你要證明當時確實沒有贈與合意 不過有問題的是 辦理動產過戶還是需要其他證明文件 並非只要所有權簽名 配偶如何得到這些文件 2.或是將來配偶將你掃地出門 你可以考慮主張撤銷贈與

Peter 102-01-08 15:42

妻子偷偷拿我身分證及印鑑 找代書辦理 舉證的部分實在有困難 在此情形下 若真找律師提起告訴 勝訴機會多大? 此外 要等到妻子將本人趕出門 是否會超過撤銷贈與的除斥期間?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30

建議在一年內發存證信函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再提告請求返還房屋

Peter 102-01-09 20:38

謝謝

rachelyeh7 102-01-07 17:17
請問, 婚前有負債, 另一伴是否有義務幫忙償還?是否一定要透過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才能使另一伴免責?
1.依目前新法 夫妻債務應該是都不會互相影響 債權人不能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2.不過還是可以辦理夫妻分別財產
小雅 102-01-07 14:20

目前的問題是:
1.如何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一定要透過律師辦理嗎?
2.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之前,夫妻財產是一人一半嗎?但有動產,動產.,要如何分一半?
3.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之前,妻名下有房子,若妻過戶給夫,需要繳什麼稅嗎?房子是夫或妻名,有何利害關係?
4.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之前,妻為公司負責人,夫為公司員工,若公司有發生任何財務債權問題,所有責任都是由妻(負責人)來承擔嗎?夫都不必負任何責任嗎?
5."有限公司"可以退股或減資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只要到法院辦理即可,並非一定要律師辦理.

二.夫妻財產分配,以婚後財產為主,多的減掉少的後,再平均分配之.

三.夫妻間之贈與,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而現行法是採法定夫妻財產分開制,所以夫妻各自為其名下財產負責.

四.妻既然為公司之負責人,則相關的公司責任會由妻來負責,而夫只是公司員工,基本上對於公司的法律責任承擔較小.

五.有限公司仍得減資或轉讓股份,但應依公司法辦理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本人辦理即可,請至居住地的法院服務中心填寫「夫妻財產契約登記申請書」
注意要檢附下列資料
1.夫妻財產契約
2.夫妻財產清冊(財產目錄)

動產部分:檢附土地及建物的登記謄本各一份; 存款部份須檢附存款簿、定存單、銀行或郵局開立的存款證明; 股票部分須檢附股票公司開立持股證明;股權部分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公司登記事項卡

3.最近戶籍謄本
4身分證影本
5.雙方印鑑章

 

二、辦理以前的財產,要看你結婚時是如何約定,若無約定,則是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

 

三、過戶可能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四、公司債務由負責人負責

 

五、有限公司可以退股或減資,這個要開股東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來電問我

Peter 102-01-06 17:39

本人因中風 (領有殘障手冊) 語言能力 辨識力 及 記憶力 嚴重衰退 欲聲請輔助宣告 但因與妻兒關係不佳 且妻曾偷偷將本人名下所有財產過戶於其名下 故希望以親姊姊為 輔助人 請問是否可行? 又法院是否需其它證明文件?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35

以您在網路上發文詢問很有邏輯性,看不出來有監護宣告成立之要件,精神狀態是要經過教學醫院鑑定的。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8:20

建議可以由姊姊出面代為聲請,

如果醫院診斷認定你確有輔助宣告之必要,法院會尊重你的意願下裁定

Peter 102-01-07 22:54

謝謝 蔡律師與林律師的回應

雅萍 102-01-04 15:16

財產分割案件判決後收到法院裁定通知,需支付半數案件相關費用及代墊款項給原告,詢問原告匯款帳號,原告不予答覆,但不知原告身分證號碼,能否提存法院?

jj 102-01-03 19:13
你好 本人2012/10月行駛報廢車被警察扣車,聽說紅單跟白單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打官司把車拿回。這真的嗎? 1,紅單上開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第 一項第 一款、未領用牌照行駛。這是針對水貨車,用錯條款了,應是第 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但兩者結果都是扣車沒入,問過人都說警察除酒駕外不得扣車,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 2,10月底應去監理所聽后裁決,我沒去,查過並未因此加增其他罰單,我也沒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之規定:不服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那現在是寫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先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后再告? 3,報廢車是跟前車主買的,有讓渡書,97年辦停駛,我拿車,一年多后前車主98年去辦報廢我不知道,監理所說被開單跟處理都只能是前車主,歸責后我才能處理。請問我有讓渡書能寫個〈個人財產領回書〉告法院?能引用那些法條?聲明異議狀是刑事,我這算民事刑事? 4,警察扣車几天后我找媒體去找他才開白單給我,當場未開紅單,事后郵寄紅單,他有疏失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0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要把車要回來,則要看你所有被開的單子裡面有沒有寫到扣車,而且有法令依據,如果沒有,建議先發個函給警局扣車的人,再沒消息,只好對扣車的人,甚至對警察局提起返還或竊盜等民刑事告訴救濟!!
monica 102-01-03 13:43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媽媽已過世三年多....這幾天外婆剛過世!!想請問...這樣我媽媽可以分到財產嗎?媽媽已過世是不是由爸爸繼承呢?

沈恆 (沈律師) 102-01-03 13:53

是由媽媽的子女代位繼承

monica 102-01-03 15:00

所以媽媽那份就是由我來繼承囉...是嗎?但是舅舅昨天告知爸爸說媽媽過世無法分發到財產!!所以我想確認一下~比較好去爭取!!謝謝你^^

junder 102-01-03 13:35

 你好

我在10年前 幫我父親做保人後來 房子被拍賣 還欠銀行錢,3年前我 用我妹名字買了一間小公寓

去年結婚 可是沒有去辦 財產分開制 

請問

1. 我現在 辦財產分開制 來的及嗎?

2. 如果 我去辦完 財產分開制 後 把房子做買賣 給我老婆 後 銀行還可以追討嗎?

3.辦完 分開制 多久之後可以辦理過戶而不被質疑

4.如果 我老婆幾年後 跟我分開 我該如何證明 房子是 我付款買的呢?

5.是否 在還沒辦理分開制之前 所有債務 我老婆必須共同分擔  還是有 婚前債務與婚後債務的不同呢?

真的很謝謝你 看完 我的問題 這問題 困擾我好多年 

 

沈恆 (沈律師) 102-01-03 14:06

1. 可以辦,但最近修法後可能已經沒必要辦了。

2. 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銀行可以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撤銷成功就可以追討。

3. 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不論時間多久,過給老婆都會被質疑的。

4. 如果銀行撤銷訴訟,勝訴則銀行得利,敗訴則證明老婆合法取得所有權,都會對您不利。

5. 老婆不必分擔債務債務要各自負責。

駱駝 102-01-03 14:10

 不好意思

那如果 婚前債務 都是各自承擔 那是否 就是 我婚前 為人作保的債務並不會延續到婚後

 所以 婚後 我老婆 買房跟買車 銀行並不能 追討?

如果能追討   我是否能 在我老婆買房後將作 設定的動作?

謝謝你!!

 

vivityo 101-12-31 20:25

謝謝林律師回答調解後反悔相關的疑問, 但我的情況是我還在持續假扣押被告薪資狀況下,擔保金可以先拿回來嗎? 如果先拿回來,不就等於在沒擔保的條件下假扣押別人的財產嗎?而且我跟被告明講了,不答應停止假扣押.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3

既然已經和解拿錢了,就沒有裡由維持假扣押,

你應該是先撤回假扣押執行再取回擔保物,另外還要撤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