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生前詐領健保費遭判刑,醫院被中央健保局裁罰千萬而向陳男索賠。最高法院今天判決陳男應賠償新台幣1825萬元,由陳男妻兒繼承遺產代賠定讞

 

陳明哲從民國91年起,以造假看診會談紀錄、開立不實處方箋等手法,向中央健保局詐領健保費上千萬元。法院二審在民國101年依照詐欺取財罪判處他7年有期徒刑,隔年他過世。

 

台東醫院主張,陳男犯行導致醫院被健保局裁罰,於是轉而打官司向陳男家屬求償

 

花蓮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不法詐領健保費,導致台東醫院被裁罰1825萬餘元。而陳男死後,其妻兒未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因此判決他們應代替陳男賠償醫院損失,但他們只需在繼承財產範圍內賠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10200096-1.aspx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民法第1148條定有:「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同法第1174條復定有:「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二)應該說明的是,現行民法已原則上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換言之,繼承人原則上是概括承受被繼承人一身專屬以外之財產上權利義務,但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清償,原則上僅負以遺產為限度之物的有限責任,因此,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固然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償還全部之債務,但繼承人得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清償,是以本件標題於解讀上恐生誤會,應有進一步說明之必要。

(三)律師提醒,於現行法下雖原則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主義,但繼承人若為按照一定法定程序清償繼承債務,仍有可能須負更其他責任,所以較合理的做法毋寧是詢問專業的律師,才能妥適保護好權利義務。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105-01-11 09:42
公公過世生前來不急辦財產,我老公是獨子公公跟婆婆以前有領養一個女孩,但他都沒有照顧這個家好幾年,連公公過世也沒有回來幫忙,現在要分財產要求30%但遲遲不出來辦,想請問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解決,還有怎麼終止領養

你好:

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可先辦理繼承登記,再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 依民法第1080條之1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聲請法院終止收養,但繼承已經發生,在法院許可終止中收養前,養子女與養父母間仍為直系血親關係,得繼承遺產。你所述之情形養子女不會去聲請終止收養,除非被繼承人生前有其他表示,否則養子女繼承遺產
蔡飛飛 105-01-11 09:16
家中有人要談離婚 ,由於車子是老婆的名字,而先生哥哥付20萬的頭期款, 之後是夫妻共同繳交車貸費,現在 老婆要把車子開走夫家不願意, 該如何向老婆提出證明說這是共同財產,她無法單獨佔有?
小安 105-01-11 08:32

律師,你好

小弟因一時衝動造成被告,我目前兩起訴案在身,已進入審判程序。本人提出幾點疑問,盼望好心律師予以做見解評估,我該如何認罪與和解

1. 我準備程序時,未認罪,並提出起訴狀的事證,如拿走女方包包做電梯下樓。(涉及強制罪)。及去她租屋處(侵入住居)。

2.我想在下次審判庭,認所有罪刑,我會最重判甚麼樣判決。最輕會判多少易科罰金

即使,我不斷寫出和女方交往的情形,函答辯狀陳情法官。和提出女方說謊的事實(如女方請律師告訴法官,企圖把我型容成要殺死她的情人),事實上女方只是因為害怕我說出她的濫交問題,恨我入骨,又為了保護她自己名譽,變相說我道德淪喪。

3.我決定不想給女方任何和解金,因為,我對她有某部份的痛心極苦,我寧願花錢請律師幫我爭取二審上訴,或一審前的判決。

4.我若認罪,服完刑期。民事部份賠償,我民下無財產,還需擔心法院再判我罪名嗎?

5.我若認罪後,一審判決後,仍可不服判決結果,再請律師上訴嗎?

6.我有請一公設律師,但我了解他的難處無法和我有共識。所以,考量後想請個細心,好溝通的律師。(因為我的精神狀態,真的不適用於該律師)

 

※  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女方請的律師太強了。

連我去法院送資料做民事調解申請,遇到她請的女性律師,難過的請女方律師跟她好心溝通,我當時只想和解心願。

而大律師,?日後把我型容成,我是在跟蹤著她。騷擾她的被告。請法官重判我。

 

因為我當初和前女友感情究紛 我一直深愛她,變相成一廂情願 相處三年後 她發現我身上沒錢再供養她

她開始想和我分手 我難過下偷看的手機 發現她和四個男生交往密切 其中一名男生甚至在line說明他們做愛經過

當時

我很難過自己事業不順,不敢怪她 已把女方當家人看待,關心著她,也常去她租屋過夜 坦承的告訴她看了她手機訊息 ,知道她和很多人交往,怕她被騙了感情與身體, 因她媽媽當時得了鼻咽癌 我兼了兩份工作 鷹架工跟麥當勞大夜班 給她拿錢回家 她很需要錢,安定生活

而她會因男生的吹虛家世有錢, 而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一直是我認識她的事實 因為我和她交往就是用金錢買她過夜而開始交往 所以很不捨她的生活觀跟愛情觀 當我勸她別跟一些騙子再一起 她放棄相信我,導致我真的情緒失控 一天回她家裡,拿她包包裏的手機傳訊息給他的男性朋友四個人 告訴他們“” 愛她,請不要騙她“” 等文字。

女友氣得當場和我拉扯 我就回了她一巴掌 訴說自己的苦心,為甚麼她還不清醒 一直要跟那個騙他身體的男人再聯絡 導致女方恨透我 讓她覺得顏面盡失 憤而提告 甚至請她黑道前男友恐嚇我,要讓我死, 及要去法院睹我等電話錄音恐嚇 我當時真的被自己行為和女方不為人知一面給嚇醒 更怕女方被黑道男友控制 嚇得和母親連夜從台中出發去她屏東家裡。

和她父母親請罪與擔憂女方交友狀況了解 但她家人卻誤解整件事不斷責罵我 因女方告知她家人我是去要債等語 讓我幾度想尋短念頭。

1.我知道我違了法 打她一巴掌 又拿她手機被她告(傷害強制罪和侵入住宅)為一案。已經起訴。進入審判程序第一庭。

2.後又因我急切想找到她和解又(違反保護令,和竊盜)。另一案。也起訴。

因她申請保護令,我真的不該怎麼跟她談, 前後申請兩次民事調解,她都不願出庭。情急下才進她的車內 留下三萬塊部份和解金跟和解懺悔的道歉信 。

順手從她車上拿走一張她求的詩籤(涉及竊盜) 她當天回到車內,發現時又認為蓄意違反保護令

 

請問律師

 

兩案子我都被起訴。我該認罪請法官量刑嗎? 我一直只承認有誤傷她(就一巴掌),她能去醫院驗傷。 她是三天後才去醫院驗傷,竟寫她頭部及臉部挫傷

所以我不能不認傷害。事實我真的有打她一巴掌。 但她再法院都說我毆她三拳 我真的很難過被她污蔑一些事實的經過與發生真相。

她用我給她的錢 請律師告我成恐怖情人樣,被法官看待 ,我又不能拿她交友紀錄事實給法官看 。

因為我有下載存取她和四個男生的文字對話在電子信箱

我若拿她交往男生的資料出來說明 當天傷害案件發生的經過 再認罪法官會判的較輕嗎?

女方後來提出的賠償金額 我真的付擔不起

親愛的律師們 我是底收戶家庭,我該怎麼認罪(傷害強制罪、侵入住宅、違反保護令竊盜 ),才能結束我和女方這一段官司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1 09:21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管道,且您女友又已有聲請保護令,更不應違法保護令內容接近她,以免將事情搞得越來越複雜。

 

2、拿出女友與其他男生交往之證據,對整起案件毫無幫助,而且竊取女友資料之行為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拿出來只會徒增罪名。

 

建議您的情形還是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後續訴訟,才能防止傷害再行擴大,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 105-01-11 10:1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函

 

我的確開始在網路尋求適合溝通的律師。感恩你的回覆。

 

 

Monking 105-01-10 19:31

從小我跟祖母住在一起,並未跟父母同住,近期祖母不舒服,送醫院之後被告知時限不多了。目前在父母家安寧照護。

祖母名下有多筆財產,但之前因為父親的賭債問題而令父親不得繼承財產,其後祖母同父親找代書到法院立遺囑(祖母不識字),內容大致為(兩房一土地孫女三人共有遺囑行人為父親)。「但最近找了別的代書卻說遺囑行人是父親的話,他可以不去執行,而讓法院直接宣讀繼承人。因為我們是孫女既使提告上了法院贏得機率也不高。」法院公證父親可以不執行嗎?

最近這個代書勸祖母以贈與的方式把兩房一土地給我們三孫女,但是因為祖母在月初已經把存款總共200萬匯給我們三人了。所以贈與額度已經滿了。而我自己上網查遺產稅額度是1200萬。所以如果真相代書說得用贈與的方式,那等於兩房一土地得全額繳交贈與稅;若是以遺產的方式則還有額度能夠扣抵。但我又查到兩年內贈與的話併入遺產稅計算,那我現在要繳交的贈與稅可以全扣抵嗎?另外若備併入遺產計算,那父親不就可以控告我們三人是侵佔財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祖母若意識仍清醒,則他可以趕快再另立遺囑,以推翻前遺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薇薇 105-01-10 15:53
想請問關於房子問題, 我從未過問丈夫財產問題,他本人在這方面很不信任妻子, 目前被家暴(有驗傷)與精神暴力要離婚, 有一子未滿一歲, 我要爭取撫養權與財產, 請問律師, 他婚前名下有五戶房子, 1.有二戶在婚後賣出5000萬,請問該金額可列入分配? 如果使用該金額週轉, 比如說買股票、從事生意, 有賺錢,是否可算婚後財產分配? 若虧損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2.婚後,有兩戶拿去跟銀行借錢一億五千, 請問借出的錢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若拿一億五去買股票投資、基金、從事生意, 有賺錢,是否可算婚後財產分配? 若虧損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3.若此一億五千是婚前跟銀行借, 婚後使用一億五去買股票投資、基金、從事生意, 有賺錢,是否可算婚後財產分配? 若虧損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4.假設婚後他從上述方式房價升值中變賣 (一坪30萬賣60萬、與80萬賣150萬)、 與新投資所賺之錢, 有繳納婚後房子貸款(他婚前購入名下), 可算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5.若使用上述該錢,卻投資虧損,是否算剩餘財產負債?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0 16:39

您好,

 

1、婚前房子婚後賣出之款項仍是婚前財產,以此投資之獲利或負債都不會算入婚後財產

 

2、3、不算,投資失利超過這筆金額,才會開始從婚後財產中計入負債。

 

4、5、不算。只有婚後繳納之貸款費用可算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離婚後之剩餘財產分配法律皆有明文規定,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閱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掌握對方可能剩餘之財產為何,銀行帳戶或動產,再錄音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委任律師聲請假扣押,扣押財產後,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薇薇妳好,若妳已打定主意要離婚的話,建議準備相關資料當面向律師洽談,才能得到比較完整跟具體的分析跟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掌握對方可能剩餘之財產為何,銀行帳戶或動產,再錄音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委任律師聲請假扣押,扣押財產後,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毓霖) 105-01-12 14:00
回覆 薇薇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關於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現存」之婚後財產,倘有脫產疑慮應速向法院主張離婚剩餘財產分配為適。
bowen 105-01-10 09:48

請問拋棄繼承只有單次的效力嗎

某甲死亡 唯一兒子先前也已死亡 剩下配偶 媳婦 兩個孫子 及四個女兒

現在某甲四個女兒選擇不繼承財產 讓某甲配偶繼承

請問某甲配偶未來死亡時 這四名女兒是否依舊擁有繼承權?

回覆 bowen 的發言內容:

請問拋棄繼承只有單次的效力嗎

某甲死亡 唯一兒子先前也已死亡 剩下配偶 媳婦 ... (恕刪)

您好:

女兒對父親(某甲)遺產所為的拋棄繼承行為,不會影響到將來對母親(某甲配偶)遺產繼承權。

因此,將來倘若母親過世,四名女兒仍不欲繼承時,一樣需要再次為拋棄繼承

以上,若需進一步建議,歡迎來所就個案情形詳談。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11 14:30

bowen你好,拋棄繼承是以“被繼承人”為準,若配偶繼承某甲的財產,該繼承所得之財產就屬於配偶的財產了,日後配偶死亡,仍須以配偶為被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

                                                                         王律師

 

阿彰 105-01-09 23:27

抱歉,我問題可能比較多,但都遇人不淑,麻煩各位律師能給小弟見解!

1、我爸先前跟朋友一起工作,但工作款額一直沒有拿到,如今爸爸已故,沒有字據,若打電話跟對方談,錄音下來能成追討依據嗎?將來能以錄音檔尋法律途徑嗎?

2、 我媽先前因我爸工作把錢借給我爸合夥人,但拆夥後對方手機換掉也搬牽,重點我媽當初有請對方白紙黑字寫下借據,也有請對方簽本票,如要追討的話,要如何追 討,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嗎?但對方沒有財產,我可以告對方什麼,詐欺背信嗎? 我爸朋友先前有跟這朋友合夥過,好像告詐欺之後他出面調解然後每個月都有固定償還他的債務

3、我哥講義氣(但他信用破產),幫3~5個好 友做保人…  向地下借錢,對方還不起,地下錢莊來我哥,但能力有現,我出面跟銀行借款償還…已還清! 我哥的好友有寫借據本票方放在我這邊,只是每個說要還都沒有還… 我真的快氣瘋了…   借據債權人是我哥的名字, 但我要怎麼去追討…  是要請我哥寫委託書嗎?   借據上我有備註若不還,視同詐欺!  我現在只想能依法律途徑來解決,有的不接電話有的躲起來,我哥說給它們時間,,但錢是我去支付掉了,誰給我時間…  對方有的有黑道背景,我只時想讓對方能否每個月還我一些,匯至銀行帳戶,若一次沒視同詐欺什麼之類的! 就像銀行這樣我每期要匯款,,,這樣也不用碰到對方,直接找對方收,又說沒錢!

 4、支付命令有何作用,對方沒錢,我又能作何處理

 

 

麻煩各位律師能告知小弟該如何處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39

您好!

1.  這要看您的錄音內容而定,錄到欠錢證據就有機會透過法律途徑索討。
2.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發現對方財產才有機會拿到錢。單純欠錢不還不會構成詐欺背信
3.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不會因「備註若不還,視同詐欺」就構成詐欺,還是要依實際事實判斷。
4.  支付命令對方可以不附理由異議,之後需再進行訴訟,勝訴確定之後才可強制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發現對方財產才有機會拿到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23:47

您好,

 

1、錄音檔可做為證據之一,最好還要有金流證明。

 

2、可聲請本票裁定債務人執行,若債務人無財產,要告詐欺背信也難以成立,此僅屬民事糾紛

 

3、4、此僅屬民事糾紛借款予他人本就有風險;借據可請哥哥委託你處理或直接將債權轉讓至你名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得視您錄音內容而定,若證據強度夠強或是有其他證據,您可提起民事主張返還金錢,或事先跟您父親的朋友調解。 您可聲請支付命令債務人若於20日內未提異議,您可持該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沒有財產,可聲請執行薪資,若對方有異議,將進入訴訟程序。 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您是持有債務人所簽發的本票,在到期日請求發票人付款,無法獲得發票人清償或給付票款時,可依票據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法院准許持票人的聲請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的財產,以滿足債權支付命令為較快速可或清償債權之方法,且就算對方無財產,你亦取得一執行名義可於對方有財產時隨時強制執行,不用經過複雜的訴訟程序。

 

cakasy 105-01-08 09:28

我母親想要自書遺囑公證 發現說繼承人有特留分 但當中有希望不要給予遺產的人所以才想要立遺囑 即使立了遺囑不分給他 他也可以對這份遺囑提出訴訟 目前很苦惱

所以想請問:關於特留分的部分 不知有沒有辦法解決 讓特定人士不能分得財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8 09:33

您好,

 

現行民法第1145條規定,繼承人若有該條所列舉之情事(偽造遺囑詐欺脅迫繼承人立遺囑、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則喪失繼承權,不需要給予特留分

倘無任何喪失繼承權之事由,法律就會保障每一個繼承人都至少保有特留分遺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若以遺囑方式處分財產,無法規避民法1223條以下特留分之規定,繼承人仍得主張特留分受侵害請求扣減。 建議母親在生前就以贈與信託方式將主要財產處分完畢,並約明排除民法第1173條生前特種贈與之適用,即可避免你所述之情形發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有民法第1145條之事由,則被繼承人可以在遺囑內表示不讓對方繼承,但若對方有子女,其子女仍可以代位繼承,要避免日後爭議的話,生前處分其財產或較可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特留份是法律規定,應無法更改,建議於繼承開始前即就資產先為分配

黃樂 105-01-07 22:59
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打擾你們,我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們,我家兩個月前我突然發現浴室前牆壁漏水,打開天花板,牆邊有滲水出來,再來約了水電工跟樓上住戶去檢查,是樓上排水管漏水,只是樓上這只管線是延伸到我家天花板下來13公分位子然後進入我家牆隔壁住家,管線直達排水管道,我跟隔壁的管線並沒與樓上排水管連接,問題來了,現在是要等水電報價解決,但樓上他們有去請教律師,他們說我跟他區域劃分是以他們地板跟我的天花板水泥ㄧ半區分,目前現在漏水位子在我跟隔壁中間水泥牆內,可水是沿著縫流進我家,而且樓上去年4月份浴室有裝修拿掉浴缸,有打浴室地板跟牆壁,但距離那只管線還有60公分左右距離,所以樓上說,法律上他們沒責任,是我自己的責任,道義上他們願意出ㄧ半費用,如果照他講法那我隔壁也得負擔1/3? 我現在是怕維修費,我預算沒那麼多的話,我不維修,直接把管路封了,直接解決漏水到我家問題,這樣我會有損害他人財產?或者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假設ㄧ個問題,今天樓上如果不理,那法律上是我跟隔壁要自行處理嗎?但那只水管只排他的廢水。這樣有公平性嗎?—_— 不好意思,打擾了 謝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7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可考慮自行修復,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將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鑑定費用可能達數十萬元,再加上法院之裁判費用,姑且不算律師委任費用,可能都比維修費用更為昂貴,是否耗費時間費用勞力成本提告,應多加考量,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可考慮自行修復,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將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鑑定費用可能達數十萬元,再加上法院之裁判費用,姑且不算律師委任費用,可能都比維修費用更為昂貴,是否耗費時間費用勞力成本提告,應多加考量,不見得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共同負擔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要先釐清漏水之原因,若是水管自然老化造成,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本文規定,由共同壁之區權人共同負擔,但樓上曾經整修浴室,是否有同條但書規定之情形,有爭執空間。 建議先請管委會出面協調,若無效果再考慮是否訴訟請求修復漏水
nico 105-01-07 20:41

我從小有認知到現在30歲了,家裡叔叔因為吸毒的關係反覆入獄,好像一直都沒有戒毒成功,只要他出獄家人就會遭殃,不出去工作賺錢,在家裡跟每個人討錢去吸毒賭博,家裡討不到錢就去跟各個親戚家要錢,美其名是借,但親戚借給他都討不回來,所以幾次之後也都不再借他錢,之後就開始跑到我爸公司去鬧,甚至找我爸同事借錢,借了都是我爸再還,因為我爸怕他再去鬧對人家不好意思,所以之後他要錢我爸都會給,他也就養成了伸手要就會有錢進來的習慣,把我爸當成金山銀山,家裡除了我爸以外已經沒有人會再給他錢了。從以前到現在只要他出獄就是這副德行,工作都撐不久,要錢、吸毒、入獄,這樣子一直輪迴。

這次是他出來最久沒有被再度入獄的時候,剛開始還有去工作、同時說自己有去喝美沙冬戒毒,一段時間後又嫌太累,索性又不出去工作了,也開始跟我爸要錢,真的很懷疑他到底還有沒有再吸毒,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也無法報警抓他,從小到大家裡一直都是這種情形,真的很想把他趕出去,但爺爺與爸爸都是基於是自己的兒子跟兄弟狠不下心,每次都被他討錢的時候氣得要死,但還是很要緊他。家裡供他吃住沒花到他所賺的錢,還被他討錢討到精神快分裂了,這種情形我看了二十年有了,真的極度受不了,真的很希望他出去立刻被車撞。

當我媽沒幫她買早餐就罵我媽,還說我媽欠他,對這個家完全沒有貢獻的明明是他,三不五時就對家人開炮,說真的這個家沒有人對不起他,是他對不起我們這些人,真的是吸到精神有問題,沒有的也被他說到有,有一次我媽看他在家裡整天發呆看電視睡覺,爺爺人不舒服,只是唸他一句:「你爸人都在不舒服了也不會幫忙做點事。」就立刻回嘴罵我媽,還詛咒自己爸爸,說要分財產。想請問這種情形該怎麼解決?要怎麼知道他有沒有再吸毒?拿了錢都往哪裡跑?謝謝

您好:

1.  因為您叔叔和您住在一起,因為吸毒者恐有暴力傾向,若對方在家中有任何暴力行為,甚至家人有被暴力傷害之行為,請您立即錄音錄影並報警,請警方處理或直接向警方要求申請保護令,以保護您與您家人之人身安全。

2.  至於您叔叔的問題,建議可以撥打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24小時免付費),或是到衛生局去洽詢,讓他檢驗尿意確認是否有吸食,若有繼續吸食就建議進入醫院治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丁先生 105-01-07 12:15
 

律師您好:我和A共同持有本票,債務人B和C不付款,當初以A名義聲請本票強執,最近裁定成功,但A生重病隨時會去世,我可否改回自己的名義來強執呢?再來是發票人有二個人名字,當時只用B的名義申請,發現B名下無財產,C才有財產,此裁定對C有效力嗎?謝謝

牛奶 105-01-07 10:55

如果甲夫與乙妻結婚,乙妻與他人通姦事實在先,且經甲夫表示,民法1145一項第5款,不得繼承甲之遺產,乙是否有?剩餘財產請求權 ?(1030-1)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7 1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姦所致的效果是離婚賠償刑事責任,與剩餘財產分配無涉,因為剩餘財產分配著重的是夫妻共同生活、一起努力成果的分配

2、就您所述的狀況,必須是通姦之一方顯無共同努力生活之行為才能主張減免。

剩餘財產分配,主要審酌夫妻雙方對於婚姻生活之貢獻。單純的通姦事實,不會直接導致喪失剩餘財產分配之權利。倘若通姦之一方,平時對於婚姻生活貢獻極低,甚至毫無貢獻,才會遭判定降低分配比例,或免除分配額。

具體個案情形,可約時間至本所詳談,以便為您提供具體之建議。

Tobey 105-01-06 19:56

請問我已經有像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也核准,已經有寄本票裁定通知書給我了,那我要先聲請支付命令還是先聲請強制執行??

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那我到什麼階段要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證明與所得清單??

 

沈恆 (沈律師) 105-01-06 20:05

您好!

別再浪費時間聲請支付命令,有本票裁定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了,先去國稅局查詢對方財產,選定要執行的財產,寫強制執行聲請狀遞交法院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等收到確定證明書,就可以去國稅局查債務人的財產,接著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阿富 105-01-06 14:39
我母親想要立遺囑,內容為我二姐、大姐各拿現金250萬;其餘房產及現金由我繼承。 我母親目前的財產為現金400萬及房屋一棟;若以遺囑的內容將來是否會符合我二個姐姐特留份的部份。 Remark:我母親名下就我和我二個姐姐共3名子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14:45

您好,

 

依現行民法第1223條第一款規定,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2,是以若系爭房屋價值過高(以現在現金400萬為準,系爭房屋價值不能超過1100萬),則您母親現在的遺囑可能就不符合特留分之規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必須要計算你們財產總額

總之其他兩人取得的財產總共必須為總額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他們至少一人要有六分之一的金額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P 105-01-06 10:12

您好:

婚前並無簽署任何財產分配文件,有打算訴請離婚並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依報稅資料,男方年薪2-3百萬,我約年薪30萬。

查詢是夫妻財產-婚前財產-贈與-婚後負債,再扣婚後生活開銷後除2計算。

一、想問我們結婚5年,現住房子是公公在婚前用老公名字買的,頭期款及貸款目前都由公公支出,但不確定是否是贈與行為。現在房價已漲,但房子未出售,這部分是否完全無法加入剩餘財產的計算?若公公貸款改交由老公支付,每月支付的貸款,又是否可當成婚後負債,從剩於財產中扣除?

二、再來,我打算今年買房,若用我自己名義獨資去買,房子如有增值但房子未出售,是否增值部分在離婚時要列入剩餘財產的計算?每個月繳交的貸款部分可以當成婚後負責,從剩於財產中扣除嗎?如果是,那調整成頭期少付但貸款多一些來因應有意義嗎

三、承上,或是做成父母贈與給我就好,完全避開此問題?

不好意思多問了,因離婚有可能單獨養育小孩財產分配對我很重要,感謝

一、你要買房會被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標的。

二、父母贈與的話稅的部分稅要先規畫好以免國稅局賺了。這點很重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1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男方的部份:婚前購置的房產、貸款均不會納入分配計算,不過婚後財產清償的婚前貸款,這個部分必須納入計算。

2、女方的部分,婚後購置的房產,貸款均會納入分配計算。

3、倘若是無償取得、屬於慰撫金婚後財產,一樣可以排除計算。

4、本文建議,倘若同時涉及監護權探視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則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是撰擬協議書才能保障權益。

小P 105-01-06 10:22

律師您好:

男方去清償婚前的貸款也納入計算.也就是可以當成負債去扣除...那怎麼分辦是拿婚後的財產去還,還是拿婚前的財產去還,這樣我不是算很倒楣=_=....呃..

你好:

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規定:「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 你所述之情形還是會會納入婚後財產或婚後負債,所以不會有吃虧的問題。 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不公平的情形,還可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調整。

你可以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6 11:28

您好!

1.  婚前登記在夫名下財產,不會列入分配貸款是公公繳納,也無法計入夫的婚後財產。如果貸款是夫在婚後繳納,則可計入夫的婚後財產
2.  您婚後買房,離婚房屋價值扣除尚餘貸款,會納入計算分配。調整成頭期少付但貸款多一些來因應,一增一減沒有實質意義。
3.  有風險,涉及隱匿婚後財產還是可能會被追回計算,另外還可能有贈與稅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監護權探視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6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委任律師為您辦理假扣押,扣押對方資產,再提起裁判離婚訴訟,您會較有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6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委任律師為您辦理假扣押,扣押對方資產,再提起裁判離婚訴訟,您會較有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夫妻財產分為婚前及婚後財產,婚前債務及婚後債務,你可能弄混了婚後財產及婚後債務之觀念,由於事涉複雜之夫妻財產計算問題,歡迎來所帶齊文件並預約諮詢

小妮 105-01-05 21:56

你好:

我父親在我母親懷孕的時候就開始外遇

當時我母親大肚子買菜坐公車回家,他開車載女朋友出遊

我長大之後,父親從公司退休,與以前廠商(女)合開了一間公司

起初母親開始懷疑,卻苦無證據,試圖要找證據卻被我爸發現

還威脅要讓我母親當乞丐,

10多年過去了

社區裡面流言蜚語越來越多,母親終於從line上面看到了他們一些不堪入目的對話,我母親有用手機拍照,說要當證據

問題:

雖然不涉及性交字句,但是這樣訴請離婚,會有利於我母親分配較多的財產嗎?

我母親會不會因此被告妨礙秘密?即便我爸不告她, 那小三是不是也可以告我媽妨礙秘密

最近我父親把line鎖起來,如果破解密碼取得他與小三的對話內容,還能當成證據嗎?

還是說這些都不足以成為任何判決的依據?

我媽媽是家庭主婦,我父母都沒有婚前財產,

也沒有婚前簽訂如何分配財產

房子登記在我媽媽名下,我爸爸以前賺的錢也都放我媽媽名下

但是他退休之後,勞退金與公司退休金都放他自己名下

全家的所有花費都是花我媽媽名下的錢,我媽媽名下的財產也被我父親買股票快要輸光(父親買股票都是用母親的戶頭在操作)

問題:

剩餘財產分配有包含我父親的公司退休金與勞退金嗎?

如果沒有,我母親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ps.請不要直接貼法律條文給我,我有先爬過文

但是太多法律字句太艱深難懂,所以想得到更確切更好理解的答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22:21

您好!

1.  如果有婚外不正常男女交往的證據,即使未達性交的程度,仍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請求離婚,另可請求損害賠償。但離婚的夫妻財產分配要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計算,與離婚證據無關,並不會因此多分財產
2.  偷看line不會妨害秘密,可當離婚證據,但若破解密碼進入電腦偷看,會構成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罪。
3.  民法第1030-1條的計算包含已領的退休金、勞退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沈大律師所言,由於離婚事由是可歸責於您父親,所以您母親也可以一併請求贍養費,並可以向小三一併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5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蒐集父親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並對父親婚後財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亦可對父親及父親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蒐集父親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並對父親婚後財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亦可對父親及父親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妮妳好,關於妳的問題謹回覆如下:

1.證據是否足以作為離婚事由之用,以及有無其他可提出的主張,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請律師就個案做判斷會比較具體。

2.贍養費跟妳父親有無外遇無關,而是看妳母親有無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3.但若法院認為妳父親確實有外遇之情形,妳母親可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賠償訴訟請求父親賠償,亦可能可以對父親及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

4.退休金跟勞退金可以列入父親的婚後財產,所以可以分配,但母親這邊若有結婚後取得動產或其他像是存款的財產也會列入母親的婚後財產,兩者的差額半數才會是比較少的那方可以向比較多的那方請求的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供參。

丁先生 105-01-05 17:42

律師您好:我和A共同持有本票,債務人B和C不付款,當初以A名義聲請本票強執,最近裁定成功,但A生重病隨時會去世,我可否改回自己的名義來強執呢?再來是發票人有二個人名字,當時只用B的名義申請,發現B名下無財產,C才有財產,此裁定對C有效力嗎?謝謝

su 105-01-05 14:59
請問父母與兒子媳婦同住, 贈與財產給兒子, 兒子往生後, 財產由媳婦繼承, 後來媳婦將公婆趕出家門,不負擔扶養義務 可以循法律途徑要回財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5 15:40

您好,

 

1、本件贈予關係僅存在於兒子與父母間,媳婦並非受贈人,兒子又已過世,無法再主張撤銷贈與

 

2、但兒子若無子女,其父母可與媳婦共同繼承兒子之遺產,可取得房子部分之所有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van 105-01-05 10:12

信託財產信託法明文規定信託財產不得為強制執行,

那如果是「基金」得否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信託財產雖不得為執行標的,惟信託財產衍生之相關權利是否仍可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倘若基金不得為強制執行,是否其相關權利亦可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不好意思,再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5 10:23

您好,

 

1、若係透過信託業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基金,則系爭基金即屬於信託財產,無法被強制執行。是以,基於信託關係衍生之財產,都屬於信託法規範下不得強制執行之範圍;

 

2、然而,債權人仍得對信託受益人之信託受益權進行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信託法第12條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違反前項規定者,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信託財產具有一定之獨立性,並須依信託契約約定辦理,惟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但書規定及信託受益權仍然可以強制執行。 基金與股票都屬於財產之一種,仍然可以強制執行。 信託前若有債權人或信託物上已設定抵押權債權人可能會代位主張權利、撤銷詐害債權行為,而抵押權人仍然可以行使權利,信託時要特別注意。
ivan 105-01-05 10:2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關於這部分,基金性質上是否仍屬信託一種?雖法規似無明文規定禁止強制執行,惟是否仍會類推適用信託法之規定?以致無法強制執行?

又基金之強制執行是僅得就其受益權或"利潤"得為強制執行,或仍可對"基金財產"為強制執行?

 

不好意思,再麻煩徐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10:59

您好!

投信公司募集基金時所收的全部款項是「信託財產」,而投信公司發給個別投資人的「受益憑證」只是表彰投資人對「信託財產」的權利,「信託財產」的所有人是投信公司,而「受益憑證」的權利所有人是個別投資人,因此,「受益憑證」與「信託財產」截然不同。信託法第12條是規定「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並未規定「受益憑證」不得強制執行,不可混淆。而一般人向銀行申購的基金其實就是受益憑證,可以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芊芊 105-01-04 22:08

我方比他方經濟尚處優勢...

我方名下沒有動產,只有車子,現金存款,儲蓄險...

想請教律師...如何預防遭他方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你好:

民法第1020條之1規定:「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以受益人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第1020條之2規定:「前條撤銷權,自夫或妻之一方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一年而消滅。」 民法第1030條之3規定:「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分配權利人於義務人不足清償其應得之分配額時,得就其不足額,對受領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但受領為有償者,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者為限。前項對第三人之請求權,於知悉其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若以減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處分財產,他方可以撤銷該行為,且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離婚)前5年內處分婚後財產,都會追加計算入婚後財產。 除非該財產屬婚前財產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規定之「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否則婚後財產較少之一方都可以請求分配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 但若對方願意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則另當別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4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先安排自己之婚後財產,並同時調查對方之婚後財產,並進行錄音,蒐集對方可能脫產錄音證據委任律師聲請假扣押,先扣住對方之財產,在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訴訟耗時長久,須從長計議,做好準備,避免徒勞無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yan 105-01-04 18:05

原告(子女)與父母同住,在父母往生後提起代墊扶養返還不當得利訴訟,實際上未有代墊扶養費之事實,所以被告提出父母可以自己的財產維持所有生活醫療之全部開銷證據(存款,動產明細),所以原告縱有支付部分或全部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不得請求返還。
如果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但原告又以被告繼承人提出支付父母生活醫療開銷的無因管理訴訟,想請問各位律師無因管理會成立嗎?被告又應該如何準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構成無因管理,對方本即就有扶養義務,您們可以從無因管理的要件去攻擊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小姐 105-01-04 16:22

律師您好,
房子是先生婚前購置,暫沒有小孩。

請問如先生已立遺囑:身後房子給太太,其餘所有資金含保險金如父母健在給父母,如父母不在給太太。
請問是否全數依照遺囑而定,房子為配偶所有?還是配偶得1/2+父母平分1/2?
資金部份會保留特留分嗎?是否仍可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權1/2?
遺囑看來,除非先生父母先亡,否則並無分配子女教養資金予太太,不知解讀是否正確?

若先生未立遺囑,則身後房子是否歸還先生父母?而太太僅繼承資金部份1/2+父母平分1/2?
 
懇請律師協助解惑,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6:23

您好,

 

1、除非分配內容少於特留分之額度而可另外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外,原則上就是依照遺囑內容分配遺產

 

2、是的,會保護您所繼承遺產至少符合特留分之比例,如果夫妻間採法定財產制,順序上您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剩餘之財產才開始作遺產分配

 

3、如有小孩,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法律上為其保有特留分遺產,小孩可向其他繼承人請求之。

 

4、若未立遺囑,先進行婚姻結束之財產分配,再進行遺產分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4 17:04

您好!

遺囑就先按遺囑分配,但遺囑若侵害繼承特留分繼承人可主張扣減。 繼承人依順序除了小孩、父母之外,還可能是兄弟姊妹或祖父母,不一定能完全如遺囑所定方式分配遺產分配之前,配偶還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若有子女遺產就會由子女及配偶共同繼承,不會另有教養資金的分配,除非遺囑有安排。 如果未立遺囑,則房子會歸繼承共有,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若無子女則由父母及配偶繼承,配偶1/2,父母共1/2。繼承是就所有遺產分配,包括金錢動產及其他動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姐 105-01-04 15:09

父親已過世名下財產房子土地,對方表示房子土地是A給的,還給A不會有贈與稅是真的嗎?

對方表示過戶後要找代書切結書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因為證件、印章都被爸爸的朋友拿走,擔心在歸還之前對方拿去做其他的事例如簽借據被蓋章之類的,對方說也會簽切結書表示後續如有任何債務,他們一律負責,這樣有效力嗎?是否在切結書上還要填寫擔保人之類的呢?

因對方人多,我們也擔心安全上的問題,如後續要簽切結書或談判可約在什麼樣的場所,對自己比較有安全保障?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5:12

您好,

 

1、除非對方能提出房地確屬於他所有之證明,並向稅捐機關陳明之,否則未來仍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父親遺產,還是會對您等繼承人課徵遺產稅。

 

2、縱使有簽切結書,然而若有善意之債權人,仍得向父親之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您需嗣後再依據系爭切結書向父親朋友請求返還那些款項,過程不僅繁瑣且相當沒有保障,建議還是將父親印鑑證件取回較為妥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私人簽立的切結書

國稅局不會認同的

他們還是會課你們稅金

建議你們請對方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取回

有法院判決移轉回去最安全

何況對方說的未必是真實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姐 105-01-04 16:2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除非對方能提出房地確屬於他所有之證明 ... (恕刪)

對方表示我們繼承後在過戶,中間所有費用他們會支付,會簽切結書,因為家中經濟不好,律師公證的話價格會不會很高,還是法院公證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公證,則應直接找公證人進行公證,律師僅能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青空 105-01-04 01:37

是這樣的

我參加一個宣導海報設計比賽

主辦單位和參賽者為特定單位人士(非相關人士不能參加比賽)

比賽沒有獎金只有獎品(電影票)

而作品會在比賽結束後公開讓所有人看到

但是比賽和作品並沒有任何營利之行為

海報為宣導正確觀念之用

想問的是

我在海報中畫了知名漫畫角色的「背影」

如果看過該漫畫

看到海報時就會知道這些人物是哪些

但是我不是直接拿出漫畫來畫這些角色

而是根據這些角色的一些特徵畫成Q版人物在海報上

這樣會違反智慧財產權或是其他刑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Q版的意思就是依據原有著作特徵來進行的改作,還是涉及著作權法。

 

莉莉 105-01-04 00:11

您好:婚後財產都交由老婆打點,如今錢都在老婆海外名下帳號,現老婆打算離婚,如何爭取自己應有的財產,又15歲跟11歲的孩子名下日後也有好幾百萬的金額可領取,但當初受益人也是設老婆名下,該如何爭取呢?

動產是自己名下,但有抵押給銀行600萬,近日為挽留老婆被設計到戶政設定第二設質1000萬給老婆名下,但現後悔又該如何取消自保呢?

 

謝謝答覆

 

先確定婚後財產的差額是多少,評估你大約應該給多少? 是否要取得小孩監護權?若未取得監護權扶養費的給付須給付至未成年子女成年止。 如設定二胎,在對方未同意塗銷下,只能起訴請求塗銷了。

 

如協議離婚,應將一切現有的財產問題併入考量,利用離婚協議書清楚規範,你的案件複雜,建議請律師協助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4 00:52

您好!

離婚原則上個人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就各自婚後剩餘財產差額部分可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這需統計雙方所有婚後財產加以計算分配,因您未能提供雙方完整財產資料歉難詳述。 戶政機關並不能設定質權,如果是到地政機關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則您可主張無抵押債權存在,而起訴請求法院塗銷抵押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      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夫妻離婚時,除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外,各自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時之財產。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得先確認您們當初是採取種財產制,若無特別設定,原則為法定財產制。故您可先取回您結婚時之財產,或是婚前財產,但須有證據證明,而若有剩餘再依法定財產制做分配

2.      依民法第一千零依十七條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若您們是採取或推定為法定財產制,則依照上述規定。

3.      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之一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據您所述的資料不夠齊全,得依完整資料才能計算得請求之剩餘財產分配

4.戶政機關並不能設定質權,應為地政機關所設定抵押權,若在對方不同意配合至地政事務所塗銷抵押權狀況下,您只能起訴以債權不存在為由請求塗銷登記,若為被設計,需有相關證據,對您較為有利。

Shiun714 105-01-03 22:20

您好,想詢問有關拋棄繼承和限定繼承的相關問題:    

父親104年12月初過世,因為不清楚外面有沒有債務,我去稅捐處查我爸財產,僅有一塊無用的20來坪(道)路地(農村鄉下老家前方)還有一台早已不知去向的1989年老車..基本上根本沒有遺產!
父親有兄弟姊妹5人,我阿嬤,和我還有二個妹妹(其中一個妹妹離婚並有二個未成年小孩)喪禮後,叔伯姑姑還有我妹妹們要我去辦拋棄繼承(連同他們的拋棄繼承一起代辦)
問題1以我的情況是去辦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哪種比較好?拋棄繼承我可以幫所有順位繼承人代辦嗎?
問題2假如說去辦拋棄繼承,所有繼承順位1.2.3.4繼承順位人是否可同時一起辦拋棄繼承? 假如可同時一起辦,我是否還得寄拋棄繼承存證信函給她們?
問題3妹妹離婚並有二個未成年小孩(小孩監護權歸男方),這二個未成年小孩是否也得辦理拋棄繼承?
問題4假如說我去辦理限定繼承,因為我不知道我父親在外頭是否有債務問題,我需要做準備哪些東西來完成這限定繼承?
問題5我爸財產名下那台1989年不知去向的老車我該如何處理報廢掉比較好?該在哪時後才可辦理報廢?
問題6假如說我已辦妥了限定繼承後,如不幸有債務人上門來要債,我該如何處理我父親留下的債務?那塊農村的(道)路地並不值錢,那台1989年不知去向的老車我更想報廢處理掉,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父親留下有可能的債務?
我被這個繼承問題繞得頭暈,請有經驗的律師朋友能否幫我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6: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辦理拋棄繼承,則就不會有稅務、報廢車輛、債務的相關問題,但是就必須放棄該些財產。反之,限定繼承則是相反的狀況,您可以斟酌。

2、拋棄繼承可以很多人一起辦,倘若不是全部的人一起辦理,則依法還是必須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

3、妹妹倘若拋棄繼承,其子女也必須辦理,又因為監護權的關係,所以必須由其監護權人協助辦理。

 

 您好:

繼承在我國已經改採所謂的「限定繼承有限責任」,換句話說很難會出現「父債子還」、「妻債夫還」的人倫悲劇。但想要獲得法律的保障,前提要件還是必須要按照法律的遊戲規則走。簡單來說,覺得債務大於遺產,直接走拋棄繼承,在知悉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程序跑完法院會有一張拋棄繼承核備的公文,一定要拿到才算走完程序);倘若遺產大於債務,當然要走限定繼承,一樣是知悉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管轄法院聲請限定繼承

繼承人的順位規定在民法第1138條,除配偶外,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只要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管你是內孫、外孫、曾孫、玄孫,有結婚、沒結婚,只要在戶籍是被繼承人的卑親屬都包含在內,這跟監護權沒有關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繼承繼承,監護歸監護,難道說妹妹的小孩歸男方,就不算是爸爸的孫子女了嗎?(當然不是)

以您的個案,倘若不想面對以後可能會有債權人跑出來,不想面對可能會產生的訴訟流程,建議拋棄繼承吧!這樣才會一勞永逸。

倘若仍有問題,請來信或來電;若覺得回答還算滿意,請至以下網站觀看相關文章,增加法學常識。http://mypaper.pchome.com.tw/s00725003

小姐 105-01-03 16:24

父親近日過世,之前爸爸跟他朋友住有蓋一個小廟,爸爸朋友說爸爸的錢有一部份要拿去付廟的工程款,剩下才會給我們家,處理後要我們簽切結書表示有收到,身份證印章都被他們扣著不給我們,請問我們該怎麼辦才能保障自己,沒有爸爸的身份證也無法申請財產清冊,即使他們歸還存摺,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有提款卡,謝謝幫忙

你好:

釐清繼承人與對方有何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建議先去調閱繼承財產所得清單,再向存款銀行說明目前之狀況,請求辦理繼承

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求對方歸還印章存摺提款卡,若對方不願意,則要起訴請求。

若對方擅自領款可追究民刑事責任

鈴木二朗 105-01-02 22:43

想請問一下 因家裡阿公最近過世 並無留下遺囑

只有大約口頭部分囑咐之後財產歸屬

目前處理是大致上爸爸叔叔姑姑那輩並無太多意見 很和諧的情況

另一姑姑目前也沒有要求阿公名下財產分與她

大致上都給予阿嬤爸爸叔叔及我和妹妹

只有一個疑問就是有個姑姑 幾年前已過世

尚有配偶及兒女各一 皆已成年

想請問這三人是否還仍有繼承阿公的遺產權利?

(目前尚未有分給他們,且並無書面遺囑)

感謝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23:19

您好!

1.  阿公只有以口頭交代,並不發生遺囑的效力,還需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能依阿公的囑咐方式分配遺產
2.  姑姑的子女二人有代位繼承權,可代位姑姑來繼承阿公的遺產,阿公的繼承人應是阿嬤、爸爸、叔叔及姑姑的子女二人,姑姑的子女二人如果不願依阿公的口頭囑咐分配遺產,仍可主張就全部遺產各有1/8的應繼分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口頭遺囑是無效的。

二、要先與之協議或調解,協議或調解不成只能以訴訟裁判分割

三、可以談要儘量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名姑姑之子女仍可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定應繼分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1-02 01:37

律師你好,我跟姊姊從小父母離婚監護權是給父親,但我們是給阿嬤跟伯父他們撫養到阿嬤死亡父親才回來帶我們走。大約我國小四年級吧!我姊姊國一,姊姊國中畢業就自己半工辦讀就再也沒回來過了,而我跟他住了幾年,後來因為父親有時候會打我,我就翹家沒去上課了!後面我就住同學家朋友家自己顧檳榔攤賺錢也沒跟他拿錢!現在父親中風兩年了!我偶爾有去探視他!但因為我跟姊姊都結婚了,我是沒經濟可以幫他!姊姊是不想理他!但是父親要申請低,姊姊所得跟財產過多無法審核通過!這樣他告我們棄養會成立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02 05:16

您好!

子女依法有扶養父母的義務,因此父親可以提告請求子女支付扶養費。但如果子女能證明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子女義務或曾故意虐待等,可透過法院請求減輕扶養義務,情節重大還可免除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你說的情況他應該告的是民事請求給付扶養費吧。

二、這個是社會局要求他告的可能性很高,如果有小孩可以養他的話他的低收入戶補助會變少。

三、能力所及要傾盡全力養爸爸不要讓他連吃飯的錢都沒有。再怎麼沒錢真的不差一日三碗飯的錢

四、你出生的時候他一定愛過你,他只是不知道怎麼當個好爸爸而已,家暴是很難原諒沒錯我了解你的心情,但家人能一塊吃飯要珍惜。

五、有空要常去看爸爸,他時日無多了需要你的探視。

六、你的答辯部分要附證據,一般來說家暴的部分可能要找證人。但你的故事判斷起來應該是你跟爸住而已吧要找證據如有困難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2 09:22

未盡扶養義務必須要到「情節重大」,才會有刑事上不罰,民事上免除扶養義務的情形,另外,審酌經濟能力,也可減輕扶養義務。

105-01-02 13:4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你說的情況他應該告的是民事請求給付扶養費吧。

二、這個是社會局要求他告的可 ... (恕刪)

因為我們跟公婆住沒跟他住!我的公婆兩個也沒再工作!他還要租屋!所以我們經濟真的沒辦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經濟有困難,建議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對您們會較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TG 104-12-30 12:35

您好,有問題想請教專家 (萬一離婚)
1) 婚前貸款購入的房地產,婚後繼續償還
     a) 這房地產會被視為共同財產嗎?

          i) 若是,財產如何分配?

     b) 婚後,貸款由長輩代償,我再對長輩月付利息以及年付本金,這樣算

         共同財產嗎?

          i) 若是,財產分配如上一個情況嗎?

2) 婚前貸款購入的房地產,婚後換屋:

      a) 不用繳房貸,會被視為共同財產嗎?

      b) 要繳房貸 (婚前房地產扣除剩餘貸款 – 婚後房地產 = 貸款,會被視

          為共同財產嗎?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3:41

您好,

 

1、(a)婚前購入房產,但仍係以婚後的薪水支付房貸,是以等同拿婚後財產去支付婚前的債務,這筆錢要扣入婚後財產

 

     (b)結果跟a是一樣的,房產屬於婚前財產不計入,但是,假設婚後以薪水共償還500萬的房貸(或是借款),這500萬要追加算入婚後財產總額,所以假設離婚時存款為100萬,實際上應該算婚後財產有100+500=600萬。

 

2、(a)不視為婚後財產

 

     (b)以婚後的所得去支付的費用都要追加列入婚後財產,所以這筆貸款最後會被追加回婚後財產的計算。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前購買的房屋不計入,但是以婚後財產清償貸款納入計算(倘若是長輩無償幫忙繳納,則不計入)。

2、婚後購入之房屋計入,但是以婚前財產購買範圍不計入。

江小姐 104-12-30 09:45
車禍當中有財產損壞(衣物,安全帽,鞋子)對方要求如要賠償需要當初購買的發票,請問合理嗎?有些是網路購買,夜市購買,這樣沒有發票證明該怎麼辦?
Lixxin 104-12-30 08:34

爺爺前年過世 財產由我們家的人和姑姑家的人繼承 但是表哥遭到通緝 逃至國外 無法聯絡 也因此無法蓋章同意放棄繼承權 最近寄來一張法院通知書 說要法拍 由他持有的一定比例土地 因為他之前欠錢  請問該怎麼處理?有辦法讓表哥所持有的部分順利回到我們家人身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參予法拍程序進行競標,或是於其他人拍得時主張優先購買權即可。

2、之後就可以協議分割或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Bb 104-12-30 08:27
結婚時買了ㄧ動房子和賺的薪水離婚房子共有嗎?可以不要共有嗎?財產怎麼計算?謝謝

一、所有權的層次登記誰的就誰的。

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債權的層次,例如,若男方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扣掉負債後是110元,女方是10元,則男方應給付女方差額的半數就是50元。這是個債的觀念,是特定人得向特定人請求特定給付的意思,類似欠人家錢要還錢的意思。若勝訴判決確定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被請求者的財產,如果是房屋可能會被法拍

三、例外的情況是,如果請求之一方有奢侈浪費對婚後財產的增加毫無貢獻之情況,則被請求之一方得請求法院酌減或免除之。這部分要搜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4-12-30 08:38

您好!

1.  房子所有權登記為準,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登記共有才是共有共有房子若要分割應由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可請法院裁判分割
2.  離婚時一樣各自財產歸各自保有,但剩餘財產較少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房屋所有權登記為何人,該登記者即有形式上之所有權,除非要證明有借名登記等其他情事。 依民法第1017條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若該房屋為您獲您妻子婚前所購買,則看是誰購買,為該購買人之婚前財產,若為一起購買則為婚後財產,日後夫妻財產制消滅後要進行分配

2.依民法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若為婚後財產,則扣除婚姻關係中所負債務後,平均分配,若該房屋為婚後財產,卻又登記在某一方名下,可請求雙方婚後財產差額之半數。 

 

 

阿龍 104-12-29 23:31

請問表姊婚前就欠卡債至今已十幾年 前幾天表姊夫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債權人有沒有權利查封表姊夫的田地或財產   債權人有沒有權利向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  那麼債權人就可以查封表姊夫的田地或財產嗎   支付命令是什麼意思      表姊沒有財產或田地這樣會不會從表姊夫那裡查封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23:45

您好!

1.  要看支付命令上面記載的債務人是誰而定,如果債務人是表姊,債權人將來只能強制執行表姊的財產。反之,如果債務人是表姊夫,債權人將來只能強制執行表姊夫的財產
2.  法律已修正,債權人已經沒有權利介入變更夫妻財產制。
3.  即使是夫妻,還是只需各自負責各自的債務即可,無需多慮。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起司 104-12-29 14:13
我在94年從國外搭飛機運輸一級毒品回臺灣被判刑 罰了100多萬稅金 服刑中有被限制出入境 也被扣過款 出獄後想重新開始 工作薪水只敢領現金 不敢轉帳進自己的戶頭 怕被扣款 想請問 這種情況下 名下真的不能有財產嗎?這筆稅金 一定要繳嗎?再獄中有聽律師說過 這有時效性的 我也不敢查詢 怕一查 扣款公文又來了 想瞭解一下 這種情況有解決的辦法嗎?麻煩幫我解答 謝謝
jack 104-12-29 11:15

各位律師好,小的目前高三正面對學測但家中有些變故,我家中的疑問如下

12/25在奶奶被送進加護病房已無溝通能力,而在12/26院方認為以可以宣判死亡,但由於習俗關係家中決定送回家在拔管,因此為當場開死亡證明給我們,所以當爺爺知道12/28早晨發現長孫女中午要去申辦死亡證明,怕財產遺產後提領需子女同意而很麻煩(家中直系有5位 3男2女 1位大柏已死 剩下的4人 有2人和他不合 我爸和長女)因此在12/28早上前往銀行說明妻子不舒服不方便出來領,因而帶著印章存摺領完金錢,大約是如此

1我想問其中此作為是否違法?

2是否犯下盜竊法(未經他人同意提領)?

3未開死亡但已死亡是否屬遺產還是要開死亡證明才是遺產?

4而324條寫直系 配偶 共同財產如犯此罪責免刑,其他親屬則變為告訴乃論,這樣不是很奇怪嗎,直接免刑?

5民法上又有神麼是他如此舉動違反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1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偽造文書,屬於公訴罪。

2、錢的部份倘若沒有占為己有,有分給各繼承人的話,不會構成犯罪,倘若占為己有,恐另外涉犯親屬間侵占罪,屬於告訴乃論

3、死亡以實際死亡時間點作為認定標準,與開立死亡證明的時間點無涉。

4、民事的部份,可以依據侵害繼承權的方式來主張權益。

 

阿堂 104-12-29 08:48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在12/12號跟聯誼社契約簽訂合約 可是我覺得不對勁

當晚我就傳簡訊也打過電話跟他們講過 可是另一位紅娘 說他不能處理退費 

現在對方要我在當簽的7萬合約書上面賠償3萬5 可是她們都時都沒跟我講退費機制 也沒給我合約

我現在面臨幾個問題 我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1當天簽完約 對方沒給我 合約書 我有去對方公司  他們經理跟我談

之後 還要那位服務小姐 要我在上面簽名才能讓我走 我覺得 他們想逃法律漏洞 所以我就找機會溜走 而且到現在合約書也沒拿到

2 合約內容都沒跟我講退費機制 而且他有其他金額消費方式 他只跟我報最貴的7萬

3 因為我當天第一次去 他們找我去認證 可是當下又要我立刻簽合約書所以我我感覺怪怪的 怕是詐騙集團 我在會員資料個人財產 那邊資料是錯誤的 其他都正確 對方說要告我造文書

4我當天我就有傳簡訊 告知對方 說我不要去了 而且這14天 也都未參加他們的任何聯誼 及任何服務可以要求退費嗎

5 因為當時他們要我簽合約 我不想簽 我跟服務人員說 我不會寫"已審閱"

已審閱是對方幫我寫的 這樣在法律效力會承認嗎

以上這幾點 請求律師們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的交友(聯誼)服務,還沒有專屬的法令規範,所以只能回歸民法及雙方契約約定。

2、是否有違約金,要看雙方契約約定及對方是否因為接受委託之後進行相關事務處理而有費用支出及損失來判斷。

3、建議可以馬上向消保官提出申訴,避免對方藉機增加所謂的處理事務費用及損失。

起司 104-12-28 21:56

我在94年時從國外搭飛機運輸一級毒品回來台灣 被判刑後 稅金罰了100多萬 服刑中有被發函限制出入境 也收過公文扣款過 出獄後 工作薪資都領現金 不敢轉帳進自己名下銀行 想請問 這筆稅金 一定要還?名下不能有財產?在監所時聽律師講過 這筆罰款有時效性的? 想查又怕查詢後 罰款公文又來 真的不知道怎麼辦…麻煩替我解答 感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阿龍 104-12-28 20:21

請問表姊婚前就欠卡債至今已十幾年 前幾天表姊夫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債權人有沒有權利查封表姊夫的田地或財產   債權人有沒有權利向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  那麼債權人就可以查封表姊夫的田地或財產嗎   支付命令是什麼意思      表姊沒有財產或田地這樣會不會從表姊夫那裡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