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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gg 102-03-27 20:59

你好: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日後房子可以繼承嗎? 繼承後會不會變成要背債?還是銀行會拍賣房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清償信用貸款120萬元,且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債務已確定,則銀行仍應發給清償證明,以利您們塗銷抵押權,若銀行仍不給,則可能需以訴訟來解決.

而本件雖然該房子設定抵押權,但仍可作為繼承之標的,而繼承後,若未履行還款義務,銀行仍可聲請拍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16

如果房屋價值高於120萬,可以繼承,大不了拍賣還款,

如果低於120萬,繼承了也不會因此波及你自己的財產

102-03-26 17:29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年6月美金20萬元的債權於民國100年5月從渣打銀行移轉至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請求繼承清償

我爺爺在民國92年的時候就過世了,存證信函的收件人是我的奶奶、叔叔和姑姑,爺爺過世時因為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家中無人去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另於這二十年間據叔叔所言並沒有收受銀行的催款通知。

想請教:

1。可否主張時效消滅?

2。存證信函可否不予理會,待支付命令下來時再聲請異議會否太晚?(其實是叔叔擔心他的房子會被銀行假扣押

3。該筆債權如原本時效並未消滅,會否因為這張存證信函時效中斷?

如有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煩請不吝告知。

系爭債權有沒有罹於消滅時效,除了消滅時效期間有無經過之外,最重要的是對方有無中斷時效之事由,本件既然該債權有無存在你的家人均一無所悉,則究竟有無因為系爭債權而遭對方起訴或強制執行,我想你們也是不知道的,建議你們可以設法和對方聯繫詢問一下、確認債權目前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瞭解這些之後再來判斷如何做下一步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本人先前曾在銀行擔任法務專員多年,對金融實務、債權催收及強制執行等領域均十分熟悉,若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或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尚涉及繼承債務之問題,由於您祖父過世之時間係在民法繼承編修正之前,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則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32
回覆 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 ... (恕刪)

別理他。等對方起訴後,看對方拿出什麼證據,再做防衛。沒必要打草驚蛇,是不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一、建議全體繼承人(收件人)一同發存證信函回覆,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因實務上資產管理公司會以「存證信函」試探、過濾催收之對象,如果本件確已罹於時效,你們的回函可能會打消他們後續的作為,免掉很多麻煩。二、以上,謹供參考!

回覆 黃毓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建議全體繼承人(收件人)一同發存證信函回覆,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因實務上資產管理公司會 ... (恕刪)

主張時效抗辯係以承認債權請求權存在為前提,基於該債權請求權超逾時效期間之時效期間之事實,對於已存在之債權請求權主張依法得予拒絕給付,因此在情況未明之時,直接主張時效抗辯,等同是自認債權存在,屆時對方對債權存在的事實或資料即無庸舉證或提出即可以你們的主張時效抗辯信函構成自認債權存在,將爭點限縮在時效有無完成部分去攻防,相對來講是對你們固守防線的部分退讓 。故建議在如果真要去函的話,不要僅以主張時效抗辯做為唯一主張,或許以主張債權不存在為先,再以時效抗辯做為補充之主張,保留可以爭執的空間會比較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瑞庚 102-03-25 20:23

我先生因為債務問題,銀行追討不成,因此委託資產公司告我。
我名下有一棟動產,為避免我受到牽連因此我將此房子經由法律程序將
債權設定給一位朋友並做預告登記
但事後法律三讀通過夫妻債務各自獨立,因此資產公司已撤銷對我的告訴。

後續我也與那位朋友將動產債權設定塗銷並取得朋友的清償證明也到地政完成塗銷程序,但唯獨尚未塗銷預告登記,事隔一個月後才想起。
當要做預告登記塗銷時,朋友卻百般刁難遲遲不願塗銷,導致我後續動產
無法進行買賣。

1. 請問此一問題若走法律訴訟法院是否會還我公道(勝算高嗎)?

2. 為避免自身受到先生債務牽連,因此我和朋友之間的債權是假的,此行為是否
會構成偽造文書?

3. 請問後續法律訴訟如何進行,因為我沒錢請律師,是否可具體說明訴訟步驟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37
回覆 瑞庚 的發言內容:

我先生因為債務問題,銀行追討不成,因此委託資產公司告我。
我名下有一棟動產,為避免 ... (恕刪)

您必須請律師幫您請求塗消預告登記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芬 102-03-23 20:41
律師你好~ 對方開清償證明給我,內容是把我名下房子過戶給他之後300萬債務清償完畢,現在對方反悔不想過戶從簽一張清償要把原本的房子加車子才要過戶。車子確實是在對方追求時送的,現在對方說房子不值300萬連同車子一起過戶,不然過戶手續沒完成,我還是裂勢不算清償完畢,叫我要不要從簽要才要從新過戶,並威脅說過戶沒完成清償不算結束,重點我是要過戶對方百般刁難, 我和對方說我只履約當初內容簽的清償過戶,沒有要另外在簽連同車子一起過過戶清償,對方說沒有什麼好談,那他沒有要接受只過戶房子,這樣我就沒辦法清償完畢?也不是我的問題!要走法律圖近,我要怎麼做
一、先確定這筆300萬的債務是怎麼來的?是否為借款關係,或其他原因?再來研究有沒有可以抗辯(不還那麼多)的事由。二、可能要讓律師看過這所謂「清償證明」的內容全文,才有辦法判斷這個約定的性質。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23:42
回覆 小芬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對方開清償證明給我,內容是把我名下房子過戶給他之後300萬債務清償完畢,現在對方反悔 ... (恕刪)

只要您不重簽,就讓他告,您不一定輸。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至於細節部分,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3-23 13:51
請問律師我已經更生裁定六年72期,因經濟困難4個月未繳款,導致毀諾,銀行強制扣薪3/1,如果強制扣薪,是否是償還我的債務,請問被扣之薪水算不算還掉債務,是不是扣完72期的金額,扣完更生裁定的金額跟期數,我的債務清償完了?謝謝!
是的,因為沒有按期清償更生債務,所以銀行聲請強制執行這筆債務,若如數執行清償完畢,這筆債務就消滅了。
不要緊 102-03-23 11:03
律師你好~ 對方開清償證明給我,內容是把我名下房子過戶給他之後300萬債務清償完畢,現在對方反悔不想過戶從簽一張清常要把原本的房子加車子才過戶。並威脅說過戶沒完成清償不算結束,重點我是要過戶對方百般刁難
對方如果已經開立清償證明給你 雙方就和解內容也有合意 和解契約應該已經成立 你可以請求對方應該依照和解內容履行
ohohokla 102-03-22 14:06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原因及經過:
1. 本人自幼(6個月大)父母離異,我跟姐姐歸父親,自幼皆由內祖父母撫養大,戶籍一直在父親這邊,父親則另娶繼母,後續又生下同父異母的弟妹~
2. 父親(戶籍地為斗六)於87年12月用農地跟農會借款150萬(保證人為繼母),本人當時(86/02~90/08)於外地打工住宿求學(虎尾),未住家中~
3. 父親於91年1月意外過世,本人則是已於90年9月於台中服役,父親過世時當兵滿4個月~
4. 亡父遺留財產價值約158萬,當初因不知悉亡父有債務的情況下沒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在繼母的安排下本人與弟弟(共同持有)繼承了約20萬5000元價值的土地,故本身僅繼承1/2,姊姊及妹妹當初皆未繼承遺產,其餘遺產皆為繼母繼承~
5. 法院於102年1月寄來支付命令通知,內容為說亡父當初於農會土地貸款的150萬於90年1月就不支付利息,該抵押土地(繼母繼承)於93年拍賣後尚金額不足以支付清償,故連本帶利及違約金共需付約106萬,找我們這些未拋棄及限定繼承子女要錢,在此之前(93~102),農會未對於我們這些子女有任何催款通知~
6. 本人(以及亡父全部子女)已提出異議以及答辯書,法院通知將於下週末開庭~
7. 自事發後,繼母皆避不見面,只能依靠我們自行處理~因當時本人已經成年(弟弟當時未成年),故本人想主張"當時不知債務","債務遠大於所繼承遺產"以及"非同居共財"等等~

8. 因農會於民事準備書狀上自行猜測我於假日或過年有回家跟亡父團聚就應屬"同居共財",以及推論本人應該知情債務等等~本人非常不認同~故請教各位先進:

問題:
1. 對於同居共財的認定是借款發生日還是繼承日(亡父身亡)或者其他?
2. 請教上述兩點是否可主張非同居共財(尤其是當兵期間)?
3. 如果可以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4. 如果外地住宿的合約書已經超過10年找不到了,直接找當時的房東背書簽名畫押或者請當時的室友開立證明文件(證明未同居)是否同樣有效?
5. 如果於11歲~16歲(約民國80~85年)非個人意願曾與父親同住,"曾經"是否也算同居共財?
以上問題懇請法律先進解惑~謝謝

PS. 本人目前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03
回覆 ohohokla 的發言內容: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ohohokla 102-03-24 14:44

 本人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小希 102-03-16 21:49

請問一下,最近因為要結婚了,但男朋友家父母都有債務需償還,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當時如果夫妻產產是共有的,是否雙方需共同清償債務,若母親債務清償,是否需為父親清償債務?

2.若雙方債務都未清償完,是否我男朋友就必須清償所有債務,亦或由我代為清償?

3.若母親友為父親擔保貸款償還問題,是否就必須連帶清償責任?

4.因為父親約20年錢欠債之後就拋家棄子到外地去工作,賺錢也無將費用寄回養家,都是母親獨力撫養。一直到最近5年突然想回到家中與我男朋友一起生活,母親也並未阻擋,但我男朋友不願與他一起共同生活(因他從男朋友國小時就拋家棄子了),到現在男朋友工作賺錢了,才想要回來一起生活,請問我們可以不負撫養父親的責任嗎?請問若因分居很久了,母親是否可向法院申請離婚?那債務又會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4
回覆 小希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最近因為要結婚了,但男朋友家父母都有債務需償還,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 (恕刪)

請問您住哪裡?

擔保是怎樣擔保?您男友小時候被扶養多久?父母財產狀況多少?

您問的內容都要面談諮詢才能詳細判斷。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幻想曲 102-03-16 21:36

6個人共同持有土地~被其中一人在未通知的情形下~轉賣了他的持分6分之給第三人者(非持分的5人內及相鄰地主)!

發現時為民國101年12月03日~被偷偷買賣證記完成!

請問如何對偷賣的人提告呢!

而買的人是當地的里長~是否也可以提告~圖利罪呢~!

第   34- 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依法得分割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 (市) 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
果辦理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7
回覆 幻想曲 的發言內容:

6個人共同持有土地~被其中一人在未通知的情形下~轉賣第三人者!

發現時為民國 ... (恕刪)

請問您住哪裡?土地在哪裡?怎麼偷賣?是賣他自己的還是全部土地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幻想曲 102-03-17 09:2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幻想曲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嘉義縣的~!問題上有((提持分土地被轉賣給非持分的人))~請看好~!~謝謝

1.本件不是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所以不可能構成圖利罪
2.土地法第34條之一第四項規定,共有士地或房屋共有人,於他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依最高法院判例,土地第34條之一第四項所謂的共有人先購買權,係屬債權性質,倘共有人違反該條規定時,他共有人不得主張該買賣無效,而請求塗銷已完成之登記,但是若因此造成他共有人之損害,他共有人自得請求出賣之共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您好,

      1.要先確認是出賣土地的一部還是土地持分。如果是土地持分當然可以賣,只是其他五人有優先承買權,因此造成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2.但本案依題意似乎是其中一人偷賣全部土地,此時如果可以證明第三人(里長)是惡意,則可以主張無權處分(民法第118條),買賣就不生效力;否則只能向偷賣的人請求損害賠償

阿原 102-03-16 14:01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當時農會還有另外簽署一份家屬同意書,大致內容是借貸這筆錢是用在我教育費用上,家屬同意我個人當保證人之類的。到了民國97年我在當兵,老家突然被土銀法拍了,才知道有這筆債務,這時候我爸媽已經辦理離婚,我爸似乎對債務不理不睬的態度,我們也以為房子法拍債務清償了。去年11月突然又接到土銀的強制執行令,每個月要扣三分之一薪資,在收到執行令前銀行完全?任何告知或信件通知,去土銀了解才知道房子拍賣後並不足額清償,調電腦資料出來包括利息還有違約金,林林總總的還欠債60幾萬,請問這合理嗎?打官司有勝算免除債務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6:12
回覆 阿原 的發言內容: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 ... (恕刪)

這您可以試試看主張保證無效。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沈恆 (沈律師) 102-03-17 12:18

銀行明知保證人未成年人,仍要求簽保證契約,您可以主張保證無效,如果經法院確認保證無效,就不須負保證人責任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9 13:15
回覆 阿原 的發言內容:

我爸於民國86年向農會借貸50萬,當時我才國小六年級並無自主能力,我爸叫我簽保證人理所當然簽了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對土銀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應可救濟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kuma 102-03-16 01:44
我們社區「住戶規約」第六條:財務委員、監察委員之消極資格: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其已充任者,即當然解任。同條第六款:積欠區棟之管理費(含相關費用)逾二個月(含)以上未清償者(補償者亦同)。社區住戶經查監察委員、財務委員等二人,均於一0一年屢有管理費逾繳二個月(含)以上紀?佐證,渠等刻意隱暪前述事實,涉有主觀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之犯意,故意違反前規約選任資格,因為,曾有勾結結報情事,為免類案再生,屢勸不聽,打死不退,我們住戶欲以蓄意隱暪不符選任資格條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以重新改選監察委員、財務委員二位委員職務!「詐欺」可以?還是其他?理由充足?因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承辦科員答覆:因為事涉私權,公權力不便介入,以司法解決管委會紛爭,這樣最好!
王小熊 102-03-15 22:46

您好:我父親為公務人員,家中有三個小孩,自高中開始三個孩子皆為貸款念書,政府單位每學期有補助父親孩子念書費用,但父親均未拿出來,自己在外簽賭,欠下大筆債務,畢業後,三位孩子各自揹著40-80萬不等學貸,本人工作後開始每月給予父親五千補貼房貸費用五年(30萬),因父親表示想要自新,想要清償高利貸費用,自己辦理退休,拿取退休俸,並要求協助我與姊姊各自信貸80萬與100萬給父親還債,本以為從此父親可以改過自新,退休後,父親整日遊手好閒在家,持續簽賭,不出一年,又累積出200-300萬左右的債務,並將房子多方抵押,實在是對他很失望,以往對母親也是出口成髒,精神虐待,多年前甚至也有家暴紀錄,我與姐姐深感痛心,想要與父親脫離關係,請問可以嗎?

我們不想要背負他的債務,也不想與他有任何牽連,也希望可以協助母親脫離父親掌控,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忙我們??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2

不想跟你父親債務有所牽連只能等你父親死亡才能辦理拋棄繼承,

另你母親可以訴請離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母親的部分,如有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等相關資料,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母親的部分,如有遭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等相關資料,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攜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修羅 102-03-13 19:13

我在98年時因挪用公司貨款遭公司提告侵占,經過法院判決緩刑2年,並已清償挪用之貨款,並且簽訂合解書一份,一直到今天都沒有挪用公司貨款之類似情形發生,是否不需要坐牢?會不會因為這一案件造成案底?因為最近有應徵到新公司,該公司須提供良民證一份,會不會因為這一案件而無法申辦良民證?

「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該部分的刑事案件紀錄是不會記載於良民證裡面的。

Adam 102-03-06 22:25

律師 您好

想請問, 我在今年初被公司老板要求當公司擔保人, 但公司在不久後就惡意倒閉, 現在老板也己找不到人, 而銀行己對我發出公文要求清償, 想請問, 銀行追款是否有"時效性"? 是不是在幾年後, 求償條款就會失效, 我就可以不用還款, 是嗎? 另外聽人家說, 只要沒收入, 也沒加入勞健保, 名下也沒有資產, 銀行就無法向我求償是真的嗎?

另外, 再問, 若我與我太太前年才買一間公寓, 我有聽人說, 在結婚後, 夫妻買房, 房子所有權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 想問, 房子會否有被查封的問題嗎?

至於親屬(三等親內)會否有債權繼承問題呢?

感謝您

無奈的干苦人

 

 

 

 

您好,

       1.原則上一般保證的時效是15年,實際上名下沒有任何資產的話,銀行還是可以追款,只是追不到款而已。

       2.原則上結婚的時候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婚姻存續中購買的房子,要看是登記在夫名下還是妻名下,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所有。

       3.現在繼承法修正後,都只要以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就好,若財產不夠清償債務,也不用再拿繼承人自己的財產清償

SAMWU 102-02-27 17:55
律師 您好:我想詢問此案詐欺是否成立,事由一位認識多年的好友在從事借放款行業,本來基於朋友信任及幫他簽本票借錢(錢由好友取走)多年都安然無事,但這一年突然接到他公司的電話說我簽的本票都未清償,這樣我需要償還本票金額嗎,另外這位好友年初的時候跟我說他媽媽的資金有問題需要一筆錢,我就先把車子拿去當鋪借錢(一樣錢由好友拿走),然後跟我說馬上就會清還,一樣年底的時候接到當鋪的電話說錢沒有還,想請教這兩件案子是否可以一併處理,詐欺背信是否成立,金額是否都要我來償還。
1.名義上是你開立票據借款 你當然要負責 2.你只能另外對你朋友主張 應該涉嫌詐欺
JJ 102-02-20 15:58

案子是這樣: 甲方是買家, 乙方是賣家, 丙是承租方, 甲方付完款項(包含貸款撥款完成)要交屋才被乙方告知”丙方已拖欠一個月租金 ”, 三方有簽移轉同意書(同意原契約移轉, 租期3年, 押金2個月), 當時丙方拿不出積欠的一個月押金, 同時表示下個月租金也有些問題, 乙方扣除一個月租金只拿出一個月押金給甲方, 這時原契約移轉就有問題, 當下甲丙雙方同意簽立一半年契約, 同時也作為觀察期, 契約內註明下個月租金延期, 一個月押金分期付款方式清償

請問:

乙對甲有詐欺的行為嗎?

 

目前半年契約即將期滿, 由於丙方偶有延遲付款的情形, 所以甲方協調丙方期滿不再續約, 但丙方表示與乙方原契約為三年, 甲方應再續約至三年滿為止, 若不續約不搬遷且將對乙提告 

請問

1. 甲丙已簽立半年契約, 原契約移轉精神是否還存在, 甲方可否選擇不續約?

2. 丙對乙提告是否會成立?

3. 若甲方選擇不續約強制執行搬遷(已公證), 丙對乙提告是否會影響強制執行?

4. 強制執行從提出申請到真正搬離, 最壞的情況大概會是多久?

5. 如委請律師辦理強制執行, 費用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三方如何約定問題,所以要先視您們的契約內容,且是否成立詐欺,也要視行為當時是否即明知無法履行而定,由於關係較為複雜,建議檢附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donis 102-02-04 16:43

我有借錢給前女友,金額是交往期間(2006/02-2011/12)陸陸續續很多次加起來,總共32萬,而且都沒有立借據,當初借的時候也沒有講明哪時候還,只有分手後我跟她說,分手一年後於2013年1月開始每個月妳最少還我5千,但她現在避不見面連絡不到人,我打算要寄存證信函給她,現在因為
1.沒借據
2.借款是分多次借出
3.沒講明償還期限
4.請對方分期償還 
那這樣下列範例該怎麼修改才好,拜託幫幫我!感謝! 

================以下為法律諮詢家查到的範例=================

敬啟者: 
台端於民國   年  月  日向本人借款新臺幣        元整,並有簽立借據為憑。本依約定台端應於民國   年  月   日前完成還款,台端卻仍遲遲未清償全部借款,絲毫不見還款之誠意,今本人特發此函,限台端於民國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還款行為,若不獲回覆,本人將立即採取法律行動,訴諸法律,追討台端之欠款,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

蔡律師 (蔡) 102-02-04 17:39

寫這個,還不如發支付命令還比較有用。

但您沒證據,告了不一定會贏。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9

建議聲請支付命令比較快

律師真知灼見
快去請律師幫你寫支付命令,過年前寄出!了一心事

Young 102-02-01 16:27

任職公司每月需處理數十件員工扣薪執行案件,實不勝負荷;煩請協助解答下列疑問
1.對同一員工有數執行命令、無分配表、要求公司依債權比例逕為分配。公司有此責任?
_1-1.承上,若出錯,則少受領分配債權人可否要求公司賠償? 公司應如何解決?
2.執行命令中均只敘明利息利率,並無具體金額。公司有為其計算利息金額之責任?
3.公司發薪日(每月7日)至給付債權人扣押款之(現金票或電匯)日,因作業費時而有7~10日之時間差(部分債權分配給其委外催收公司之作業亦需3~5日才會入帳),而員工承受之利息利率多為日息萬分之五。則
_3-1.債權人以其入帳日為清償日,是否合理?
_3-2.發薪日至清償日間之利息,員工可否主張應由公司承擔?
_3-3.公司可否要求債權人,派人來公司領取現金(或現金支票)?
_3-4.承3-3,可否限定於發薪日(或次日)之特定時段(ex.10點AM~3點PM),並聲明逾時不候(延至下個月)且債權人應自負遲延責任?
4.公司可否委外處理扣薪案件、將處理費用按件平攤後,要求債權人負擔費用?

 

關於您提及任職公司須處理員工薪資強制執行之相關問題,因公司有為數不少之案件須進行處理,建議委請律師常年法律顧問約的方式處理公司相關法律問題較妥適,除可確保公司權益,也可減輕公司員工的工作負擔。

本所有提供各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之服務,歡迎來電或來信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18

你的問題實在太多,表示這方面確有請法律顧問的需要,

網路免費諮詢不可能提供這麼詳細的回答,

即使回答,沒有看到具體文件,回答精準度也是會打折的

白丁 102-01-31 13:15

案例事件如下:
A欠B新台幣一百萬元整,兩人相約於x日y時z地還款。然x當日,B因故無法前來,即委託C前來與A會面並收受A要給B之一百萬元還款。
Q1. 關於委託書之內容......
      (1) 委託書上,除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之姓名(含簽章).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委託事項及委託            日期外,還須填寫什麼或具備什麼其他資料?
      (2)承上,委託事項應填寫什麼?
      (3)最後,委託書是要一式二份(A.C各留一份)?還是要一式三份(A.B.C)?
Q2. 關於還款之證明......
       因A相信該委託書,而將要還給B之一百萬元交給C。此時,A為求自保,應核對是否有合約         或借據,於債務清償後將留在B(債權人)之所有相關文件取回。
      然C係受委託清償證明之立書人就應為何人?若為C,是否需B(債權人)附身分證影本或身分
      證正本查驗?
      ( 關於此點,一直使我糾結,清償證明該由誰立書.如何寫,才不會發生日後B聲稱C給他的一          百萬元是C欠B的,進而否認A已還款之事實) 

謝謝律師看完這落落長的問題,靜候您的回答! 

白丁 102-01-31 13:34

忘了打... 
希望律師站在A(債務人)一方,做最有利其之回覆!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8:56

如果金額如此巨大,建議以匯款方式處理,也留下證據,不建議由第三人代為收受,以後會衍生爭議

華華 102-01-29 07:04
請問各位法律先知:::::若夫妻間,女方提離婚訴訟.但男方不肯,但因為男方有被判刑2年有期徒刑,獲取轉為緩刑5年,請問女方可以以民法第1052條為主張離婚要件嗎?有主張失敗之案例可以提供給我嗎?我跟內人是在台灣認識的,經過兩年時間的考驗才決定攜手共渡一生。八年來,我們的物質生活雖然不是很豐富,但是兩顆相愛的心卻讓我們每一分每一秒都如同在上帝的國度裏那般美妙。今天我們夫妻的婚姻會產生如此劇烈的變化﹐為人夫的我要負起大部份責任,自妹妹來台工作後﹐我的太太就開始起了轉變,凡事都以她為重心,我們夫妻倆的薪水幾乎全數寄回越南。只因妹妹跟我們說她是借高利貸付仲介費才能來台工做我也同意先把越南那裡的高利貸清償掉,想不到妹妹在今年一月時竟然偷偷去跟我介紹給她認識的朋友借錢﹙所用的理由是越南二嫂要開刀﹚而且還不准我朋友告訴我們夫妻。 之後,妹妹不知用什麼方法騙我太太,連我太太也偷偷去跟我朋友借錢即使我們之間有很多問題尚未溝通好,但我依然深深愛著我的太太,開離婚庭訊時法官一直提醒對方律師用1052條第十款作為離婚主張要件,但是我今天做違法的事完全是為籌錢給我太太寄回越南,在這之前我已為我太太背負三百多萬的債務,我所須要知道的是用這主張離婚要件的有無判駁回的案例,請各位提供給我好嗎?
ugg 102-01-22 20:51

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要怎麼辦? 為什麼信用貸款還清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爸爸的房子可以買賣嗎?若不能買賣要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11

因為還有其他債務存在,所以銀行不會開清償證明。

如果您確定已經還清,銀行仍不願給付清償證明,那就得提告塗消抵押權登記,這屬專門技術,請到律師的機會很大。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當初設定抵押的契約書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代撰書狀或委任代理訴訟),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經還清債款,則銀行即無拒?塗銷之理,而本件您們是保證人,所以您們要再跟銀行確定一下,看銀行是否因主債務人尚有債務存在而拒?,若如此,則可以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spar 102-01-16 13:4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去年我向我妹的朋友借款..他是用銀行借款的..銀行有綁一年約..我在六個月後清償所有借款了..但對方卻要跟我拿這一年的利息錢..而且我有一個價值5萬元的婚禮服務契約在他手上,對方說如果我不還利息..他不會把契約還我,還要向我提告,這樣對方是否能告我? 我手上有寫還款清償證明,對方有簽名了,在之前他有找朋友來我家要錢,警方也有來錄影,這樣我該怎麼做?? 麻煩張律師了!!
1.如果是你借用對方名義跟銀行借錢 理論上及道義上利息的錢確實應該由你支付 2.主要就是看借款關係怎麼被認定 如果單純你跟他借款 沒有約定利息 你也已經清償 那對方要跟你請求他向銀行借款利息法律上可能有問題
lord 102-01-13 15:24

律師您好: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父母經師失敗,積欠銀行大量債務,現在父母薪水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給我的每月生活費和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費貸款,在加上多年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執行,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要投資股票,但是心裡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投資股票,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或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

令尊令堂欠的錢和你沒有關係

你的錢就是你的錢

你不用怕

 

加油!祝你早日脫貧!

以後還有什麼問題,都可以來問我

您好:

依照您所提之事實來看,如果並未擔任借款或授信案件之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則基於債權關係之相對性,銀行方面依法是無法對您主張返還借款請求權的,另外在民法繼承編,也已經針對父母債務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修法,因此日後在這些債務繼承問題上,也不致有損及你個人固有財產之可能。

以上簡單答覆,如果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lord 102-01-13 14:54

律師您好: 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雙親經商失敗,積欠銀行大筆債務,現在父母薪資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每月給的生活費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貸款,再加上所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扣款,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將這筆錢投資股票,但是心裡也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或投入股市,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小小豬 102-01-07 16:26

我是損害賠償案原告

被告訴訟前有在提存所提存一筆提存金32萬

原來在訴訟被告一直說那筆提存金不是要賠給我的(不是清償提存)

一直說是因為市政府工務局規定損鄰案件被告要領使用執照的話就要提存

這次開庭法官再問的時候 被告就說那筆提存金是清償

請問律師

1 . 被告現在說提存金是清償  是不是屬於 "認諾" ? 

2. 是"認諾" 的話 是不是"認諾" 的部份被告一定輸 ?

3. 這樣的話 法官最少會判賠32萬(提存金額) 以上 ?

 

沈恆 (沈律師) 102-01-07 16:55

那不是認諾。反而,若您無法否認清償提存的事實,您在32萬元的部分將會敗訴。因為清償提存後,代表對方已經清償對您的債務了,您可以直接向提存所領取32萬元,不應再以訴訟請求。

小小豬 102-01-07 17:20

補充一下

我(原告)向被告求償的金額是68萬

我的意思是

被告現在改說提存金32萬是要賠給我的

那法官是不是最少會判32萬 ?

還是說會判多少跟被告說提存32萬是要賠給我的無關 ?

韓同學 102-01-04 20:35

您好,想請問.....

   本人父親已於去年過世,而我是第一繼承人,所以當時有申報"限定繼承",父親生前有一棟房子法拍,由於法拍完並未完全清償,所以銀行來信催討,但是由於我有辦好限定繼承的部份,且附上國稅局申請之父親遺產證明(證明其無遺產),所以我的部份銀行已註記不會再找我,但當初因為母親是連帶保證人,所以銀行要請求母親處理,想請問,銀行是否可再追討此債務 ? (因銀行的說法是雖然父親過世且無遺產,但因母親是保證人所以要繼續負責)

 

請幫忙釋疑......

歪歪 102-01-03 12:14

我為一小企業負責人

本來我媽媽的男友(下稱甲)有用他個人名義貸款並借予公司使用,

之後他們兩人分手,我與甲有簽一張切結書,表明我會將貸款繼續繳完,甲也不會要求我提前清償貸款,見證人是我媽.

但過兩個月後,甲反悔,現在要求我將其貸款一次還清,但我實在無力一次繳納,

甲說要去法院告我,這樣我該如何做呢?



另甲原本就有老婆,他現在串通他老婆要來告我媽通姦罪,

他老婆在七年前就知道這件事,但現在他要叫他老婆假裝不知情,

請問我該怎麼辦?

歪歪 102-01-03 12:19

 另外再補充一問題,

他四處宣傳我媽與他人睡一晚三五萬,還睡了好多次,

但沒朋友有錄音起來,這樣是否可告他防礙名譽?

avery 101-12-27 21:17
請問..我外公在2012 10月底去世 他在4月中房子過戶給我(以贈與方式 有找代書辦的)可是我大姨說那是遺產要拿出來分...請問是這樣嗎...


在請問一下....以下提到的 被繼承人=我外公 繼承人=我媽媽(所以和我是沒關係的吧..並且這是針對債權人....請問是這樣嗎.....)

謝謝..


民法第1148條之1(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算期限)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參酌新增民法第1148條之1其立法意旨:本次修正之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已明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債權人之權益,故宜明定該等財產視同所得遺產。以防止被繼承人變項脫產,規避債務,損害債權人之債權
惟若被繼承人生前所有贈與繼承人之財產均為所得遺產,恐亦與民眾情感相違,且對繼承人亦有失公允。故為兼顧繼承人與債權人之權益,爰參考現行遺產贈與稅法第十五條規定,明定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始視為其所得遺產,爰增訂民法第1148條之1第一項規定。

爰依上述立法本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若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而繼承人拋棄繼承時,先前自被繼承人受贈財產之部份,仍認定為其遺產繼承之一部分,因此繼承人雖已辦理拋棄繼承,但其受贈於被繼承人之財產,仍須對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負債務清償責任

依上述立法之原意與規定,其目的只在於規範,繼承人於被繼承死亡前二年所受贈之財產,應視為其遺產之所得,在其受贈之額度範圍內,需對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清償責任,以防止被繼承人變項脫產,來規避債務,以確保債權人之權益。但不得認定是被繼承遺產之一部分,若作此認定,豈不剝奪了被繼承人生前自由處分財產之權利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1:27

那條是對債權人的。不算是遺產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詢問。

小乖 101-12-25 13:35

前陣子姐姐因為原告跟她男朋友有些許曖昧之所以去找對方理論一氣之下動手 原告就告我姐跟她男朋友 一開始告殺人未遂跟恐嚇罪但問題我姐根本沒有恐嚇他 就只有對他動手第二 我姐打他的時候並沒有很重 但開庭時所有照片都拍的好嚴重連法官都不相信我姐是徒手打的 他還問我姐是不是有拿東西打他但問題連她男朋友都沒動手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殺人未遂怎麼會告的成?還有恐嚇罪 他說我姐恐嚇他 就告他恐嚇 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這點我要怎麼去反駁 他的傷勢我也懷疑造假 我要怎麼去求證?之前開庭對方都不願意和解昨天姐姐去和解庭對方沒到 今天我收到一個法院寄來的東西叫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上面寫著 原告的姓名 電話 住址 法定代理人 還有我姐的名子 我家的住址還有壹 訴之聲明一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2040000元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笠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 原告願供擔保 請准宣告假執行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付擔
貳 事實及理由被告於101年6月5日歐擊告訴人 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 要求賠償1 醫藥費 10600 ( 目前持續就精神科診 )2 交通費 5000 ( 計程費..)3 手機修理費 244004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 求償 200萬元 ( 沒錯妳沒看錯 )以上共計新台幣2040000元 狀請 鈞院 核賜判如訴之聲明證據 收據供17張( 剩下的後面都是收據)有十二張馬偕收據 日期分別如下 101年0606 0606 0611 0611 0702 0719 0726 0816 0906 0927 1025 1122 (其中還有高達金額2960 是眼科)一張聯合醫院0605一張101年11月22日 手機面板維修21900一張估價單4000元左右
------------------------------------------------------------問題總結1.為什麼寄來的只有給我姐姐沒有當初一起被告的她男朋友 還是我們不知道?2.對方告的殺人未遂和恐嚇我們要怎麼去反駁 ( 因為真的沒有拿東西 傷勢"當時"並不嚴重 ) 恐嚇根本沒有 警察那邊就單單聽他供詞說他被恐嚇就送 都沒證據 法院也受理3.如果懷疑他證據造假要怎麼辦?4.要怎麼跟對方談和解5.他今天寄來的性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就是代表我們要付的錢嗎還是只是對方求償 如果我們不服要怎麼辦?6.以上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的內容第一 醫藥費 全部都是收據 完全沒有看到他的就醫內容 我打個比方 他如果去雷神眼睛 也賴給我們呢? 而且日期從0606到1122 是怎樣 他都看不好? 就算看不好也請醫生開證明吧 ? 他看什麼病我們都不知道 到時候真的被坑了呢?第二 交通費 完全沒有什麼證明就寫5000 開庭也才幾次 計程車了不起一兩千塊他說五千是不是不合理 也沒收據 也沒日期第三 手機修理費的收據是在1122開出來的 事發是0605 這樣哪能證明是我姐用壞的 這半年期間他自己摔壞呢 也賴給我們嗎? 第四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求償200萬元請問一下 戰車輾死士兵國家也才賠600萬元他全身最嚴重就是瘀血擦傷 他就要求200萬元 非常嚴重的不合理第五一張估價單寫著i phone 4 2500都沒寫哪裡損壞 而且事估價單並不是收據 這樣是不是無法代表他有沒有花過這筆錢
綜合以上問題請誠心幫我解困 在此先謝謝另對於 手機修理日期嚴重大落差 以及就醫賠償(無病名無證明日期落差只有收據)還有精神賠償兩百萬 和他沒那麼嚴重 傷害罪變殺人未遂另+一條恐嚇 這些問題實在不知怎麼解 懇請幫忙! 

對方主張當然未必全部成立,在訴訟中可以爭執文書之真正。至於刑事部分,案件進度到那?如已進入法院審判,可以考慮閱卷才能更了解案情。

桃子 101-12-17 12:24

我再跟我老公結婚後她要求我去借個人信貸幫他還債務~

但是我要求他寫切結書他沒有寫~但是我有一些證明所借的信貸是拿來幫他還債務的~

請問這樣可以要求他把錢清償嗎?

還有我的信用卡都被他佔用拿去預借現金~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

目前我們有兩個小孩我想一人一個~但是他都不肯~

請問這樣的話上法院我告的贏嗎?

可以要求他怎麼做?

1.侵占信用卡 這可能有點問題 信用卡片本身沒有甚麼財產價值 如果沒有經過你授權使用 是否構成詐欺你可以考慮看看 2.如果是用你名義辦理信貸 法律關係上你只能跟先生主張 除非先生債務承擔 否則銀行還是會找你還款 3.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單純以經濟為由 要法院判准離婚可能有點難度

蘇阿磊 101-12-09 19:17

各位律師你好:

在去年父親過世後我繼承債務,也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了,只是半年時間快到了,這個月20號屆滿,我不清楚我期限到後要對這些銀行怎麼償還。以下是我的問題,懇請各位盡速律師為我解答。1,所謂用既有的財產償還債務,是已向法院承報的財產清冊為準償還嗎?若是的話上面有些財產我們自己都不知道在哪?
2,我父親財產之ㄧ的機車汽車已經沒有當時申報價值,也要已當時的價值償還嗎?如果我們想留下車輛又該如何?
3,有關於清償比例是要如何查詢到,法院也沒跟我們說?(9家銀行)
4,半年的公告時間已過的話,銀行會開始打電話催債嗎?還是會有委外的催債公司來討債,我不希望我的家人受到打擾

小仲 101-12-08 01:22

律師您好:

我哥哥因日前積欠台灣大哥大電信費用,造成不良記錄,

且台灣大哥大將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但我們已於數年前清償,有清償證明。

近日我哥想將我名下的門號轉過去他自己的名字,但台哥大卻說我哥有欠費記錄,需繳交保證金才可進行轉讓

所以小弟想請教幾件事:

1.債務清償,但台哥大指稱我哥有欠費記錄,因債權轉讓所以無法取消,我們是否可以憑清償證明請他們消除不良記錄呢?

2.若台哥大堅持曾經有過不良記錄,就算清償債務仍需繳交保證金,那是否像信用卡不良記錄有揭露期呢?

3.台哥大以過往的不良記錄為由,無限期的要求消費者需繳交保證金,是否有歧視消費者或損害到消費者權益呢?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01

這是公司政策問題,你只能決定不要跟這家消費改到另一家,

要主張違反消費者權益很難,畢竟你曾經欠款也是事實,

這樣的欠款記錄並不會流到另一家電信業者手上

阿吉 101-12-06 12:21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

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

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阿吉 101-12-06 11:48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7

建議檢附簡訊內容及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比較簡便,

不過要說明為何借據上的姓名跟你聲請支付命令的名字不一樣

陳頻 101-11-26 17:54
我姊姊因有債務官司,雖已處理一段落,且名下財產也已處理去清償,但是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姐姐不疑有他就請好友幫忙當證人,好朋友也跟姊夫確認是假離婚,所以願意幫忙讓姊姊專心去打官司,但是姐最近一直覺得不對勁,請問律師有補救的方法嗎? 如果委任您們費用是多少?感謝您!!
1.主要涉及離婚是否無效的問題 因為夫妻兩造應該是沒有離婚真意 要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建議如果擔心時間久了難以舉證 還是早點提出訴訟較妥 2.一般律師收費一審級會在5-6萬不等

一、首先,你所謂:「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這個理由是有問題的。這段話指的是你姐若欠錢經扣押後仍不足清償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你姐與姊夫間之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以便代替你姐來向你姐夫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為一般夫妻沒特別約定的話都是「法定財產制」,而要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僅得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這個時點包含「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或「宣告或改定財產制」,所以你姐與姊夫假離婚只是加快債權人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步驟(實務上,債權人都要先去聲請改定為分別財產制後才能代位主張,你姐假離婚,等於幫債權人省掉這個步驟,就是自己害自己),根本無助於避免債權人之追償。二、如果證人願意出面作證是「假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但請特別注意,夫妻雙方暨證人皆明知夫妻無離婚真意,卻仍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恐皆已涉犯「明知不實事項使公務員登載於公文書」(偽造文書)之罪,這個部分請一併審酌。三、以上,謹供參考!

DAVID 101-11-24 01:52

事情是這樣:

我從是動產投資再99年因為當時手上人頭不夠.於是向一位朋友(投資客)借一位人頭使用

因為與前屋主有買回契約的約定於是最初的認知事前屋主會買回這個人頭大概借用3個月

整起買賣的所有資料都是在我這(買賣合約.權狀.稅單.過戶原始文件.清償證明.金流.包含這個人頭的帳戶存則及金融卡)

前屋主從過戶後就與我承租一直到現在(原先他信心滿滿的預買回本房屋後來細故無法買回)

100年間我與這位投資客因故有糾紛,於是後來我覺得不妥便向其表示所有權我想過戶回來.

沒想到他此時卻說那間房子是他的,而因此我便發一封存證信函人頭所有權過戶回來,結果他居然說他是售我這位朋友委託擔任借名登記人,是我無權要求移轉

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怎麼主張這房子所有權並將其過戶?

另有發現人頭的借名登記委任書裡頭的筆跡與本人筆跡大為不同

沈恆 (沈律師) 101-11-24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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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1-11-24 02:42

請問要用啥麼法條來主張?

 

 

沈恆 (沈律師) 101-11-24 03:0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DAVID 101-11-24 01:35

事情是這樣:

我從是動產投資再99年因為當時手上人頭不夠.於是向一位朋友(投資客)借一位人頭使用

因為與前屋主有買回契約的約定於是最初的認知事前屋主會買回這個人頭大概借用3個月

整起買賣的所有資料都是在我這(買賣合約.權狀.稅單.過戶原始文件.清償證明.金流.包含這個人頭的帳戶存則及金融卡)

前屋主從過戶後就與我承租一直到現在(原先他信心滿滿的預買回本房屋後來細故無法買回)

100年間我與這位投資客因故有糾紛,於是後來我覺得不妥便向其表示所有權我想過戶回來.

沒想到他此時卻說那間房子是他的,而因此我便發一封存證信函人頭所有權過戶回來,結果他居然說他是售我這位朋友委託擔任借名登記人,是我無權要求移轉

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怎麼主張這房子所有權並將其過戶?

林智群 (klaw) 101-11-25 19:42

建議直接提告請求移轉房屋所有權給自己,以你手上的證據應該有勝訴機會

小雅 101-11-20 22:31
父親由於欠銀行債務且已離家多年(期間不曾回來),銀行因此不斷打電話向母親催討,但因為夫妻自己所欠債務須自己負責清償,所以照理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屋(原本就登記在母親名下)是不會被拍賣,但銀行卻向法院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這樣銀行就可以代位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在銀行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前,母親早已把房子贈與給我,所以母親名下目前是無任何財產,銀行知道後便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被撤銷,畢竟債務人是我父親且已離家多年房貸也一直是我母親在繳,而且房子原本就登記為母親名字,那麼她應該有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吧,不然法律所說的夫與妻的債務要自己負責清償不就是空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是銀行常見的手法,應先確認房子是婚前或婚後所購買,若是婚後所購買,也應再確認您們是否屬善意移轉,才能進一步加以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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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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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0 22:26
父親由於欠銀行債務且已離家多年(期間不曾回來),銀行因此不斷打電話向母親催討,但因為夫妻自己所欠債務須自己負責清償,所以照理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屋(原本就登記在母親名下)是不會被拍賣,但銀行卻向法院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這樣銀行就可以代位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在銀行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前,母親早已把房子贈與給我,所以母親名下目前是無任何財產,銀行知道後便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被撤銷,畢竟債務人是我父親且已離家多年房貸也一直是我母親在繳,而且房子原本就登記為母親名字,那麼她應該有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吧,不然法律所說的夫與妻的債務要自己負責清償不就是空談?
1.母親房子贈與給你應該屬詐害債權撤銷應該是沒有意外 2.目前可以考慮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分配標得範圍如何 以及是否有顯失公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