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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3-06-04 22:48

請教 : 社區大會 因污水管說明時有提及到住戶私下請廠商改管 , 要求住戶在臨時大會說明 , 但它說我門這為毀損它的名譽 . 要提告管委會 ,請問這樣有成立嗎  ? 事後管委會當下詢問廠商, 廠商說明 有幫住戶改管 .但做法為合法的管線 .

所以我門隔天有公告廠商說明 .  為合法公程  跟住戶說對不起  . 但它未經管委會私下請廠商接管  是否合法  ?  如果它提出告訴 是否管委會能 凡告毀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尚不致於構成妨礙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ey 103-06-03 14:06

我在一個交友平台上遇到有人盜我照片並仿冒我ID, 到處?謗、侮辱我的名譽。每天到我的版上惡意留言騷擾我, 很多朋友也受連累。他們是惡意群攻, 我也知道背後主使人, 只因之前說了幾句讓她不開心的話 (但沒有攻擊性)。

我每天被搞到精神錯亂, 影響上班及日常生活, 這樣我能告他們嗎??
如果可以, 能告哪些罪名? 

要看留言的內容是甚麼,也要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資料,才能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相關言論之截圖證據,若言論內容確有公然侮辱誹謗之疑義,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RK 103-05-31 18:19

請問在臉書3000人之社團發布這樣的訊息是否構成妨害名譽:

當初是因為那位媽咪在聊天說他寶寶半夜會吵,不好哄睡
天女就說他有兩支COMBI熊哄小孩很有用
那位媽咪就隨口說那不然借我試試
當時那位媽媽還跟天女很要好(當時天女還沒有抽很大!!)
後來約吃飯天女就真的帶出來借那位媽媽了
但是沒多久兩個就因為理念不合吵架
結果一吵就到現在,他老公那位假律師還一直威脅說要寄存證信函給那位媽媽(結果還真的只為了支熊寄了!蝦爆)
大家看到這裡大概也就知道天女的老公有多麼會顛倒是非(不愧是考不到執照的假律師)!
所以那位媽媽也害怕寄回去,到時天女老公會在那囉哩叭縮、雞蛋裡挑骨頭,故意說哪邊弄髒弄壞什麼的!
所以那位媽媽不還是因為他最近在尋找哪邊有便宜價格,想要乾脆買新的直接還他!省的寄回去時,天女老公拿來作文章!
(去查查,最近天女每一篇討拍拍文都拿熊做文章)
順帶一提,誰知道哪裡有便宜COMBI熊?
畢竟那位媽媽當初天女借他的可是二手舊的,他也不想為了這個去外面買貴森森一千多塊的COMBI熊還他(那位媽媽並不有錢)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6-01 00:23

您的問題仍要看所謂的天女,是否為該社團的人都可以知道是在說某個特定人,另就您所陳述事實經過似難以看出有何具體指向有損害特定人名譽之情。供參考,詳細仍應審酌具體詳細事實與所提出資料方能為更精確之判斷。

MARK 103-06-01 00:33
回覆 鍾孟杰 的發言內容:

您的問題仍要看所謂的天女,是否為該社團的人都可以知道是在說某個特定人,另就您所陳述事實經過似難 ... (恕刪)

RunePz 103-05-27 07:57

小弟日前在網路發表言論時,對方認為我妨礙名譽便至警察局報案,小弟也去做筆錄了,閉路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也沒已收到任何關於偵查庭的信件;故在此有幾點疑問,希望能夠得到解答。

 

1.若不起訴還會接觸到偵查庭嗎?小弟與提出告訴人的居住地相差甚遠,至今還未收到通知,覺得相當焦急。由於證據是對小弟有利,所以有無可能是對方撤告呢(不會開偵查庭)?

2.筆錄時我並無看到提出告訴人(報案人),那麼假設今天對方撤告的話我會收到任何的信函通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7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有告訴人有提出告訴,案件就會到檢察官那邊,所以您就會到偵查庭去開庭.

本文建議您可以與承辦的書記官聯繫詢問案件進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27 09:40

您好,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因對方已向司法警察申告,案件再由警察局將偵查結果移送至地檢署,惟因行政作業流程耗時較長,您才尚未接受傳喚。至於對方有無撤告,您可以詢問當時製作筆錄的員警或地檢署書記官。若您已收到地檢署傳喚,建議您可委任律師,請求檢察官居中調解,另傳喚告訴人到場進行和解。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撤回告訴  檢察官還是要不起訴處分   2.你可以至地檢署查詢是否有你的案件繫屬中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王博鑫 (王律師) 103-05-27 14:59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之問題,首先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罪,對方已至警局報案、即有提出告訴之意,警察機關於調查後會將案件移至地檢署,由於行政作業時間,可向地檢查詢或靜候通知。而對方撤告與否,可待收到地檢通知後向承辦股詢問案件進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來電(0937-612-975)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至地檢署,表明您為被告身分,查詢案件進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婷 103-05-22 22:25

最近收到 通知書 被告 妨害名譽 .  分局發通知 要我到 偵查隊報到 
 想請問 我是在未公開的社群裡 有提到對方"名"
 但在?之前 是因為 對方影射性的罵我 ...本不想理惠

但對方確一直PO文公開的(影射以我綽號名方式) 侮辱  (一樣是在半公開的社群裡)
因實在是受不了 對方一再的 侮辱 所以才想以告知方式(PO文中有帶名字)勸阻希望他可以自制 個人行為 不要再繼續擄罵 ...
而我的PO文中 有說到  如果父母沒有教育好...請自我進修的字養 也請他不要再 半公開的場合(社群裡)繼續謾罵
?樣的 PO文是否有構成到 妨害名譽 
個人是出於 想勸阻他的行為 而也沒有 其他方式可以直接私下告知到他本人所以才會公開說明  希望他可以克制行為 
另想詢問  
警查受理了他的案件  對方是否可主動提供我私人的電話給警方 或是警方是否可以詢問是否他知不知道偶的聯繫電話

PS 我與對方可以說 不認識只是因在同一個社群裡 而對方確有我的電話(電話沒有對外流 他應該是偷看別人手機取得)
此方面不知道我是否可以 反控告他(洩漏秘密 及 洩漏 個資法.還有竊盜罪-針對電話的事)
希望能有所了解 因過幾天就要到方局報到 而我是否有需要找法扶協助一同前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成犯罪之,若您擔心,可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前往,並事前討論如何應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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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婷 103-05-23 01:13

謝謝房律師的回覆  

是否能請教

*****提告者 警察受理了他的案件  對方是否可主動提供我私人的電話給警方, 或是警方是否可以詢問是否他知不知道我的聯繫電話.....而直接索取....?樣是否也觸法*****

因之前有接到 自稱是某分局的 人員來電 要我去說明事情  說有人對我在網路上的發文提告

因覺得自稱是某分局的人講話語調 不是很嚴肅 感覺就覺得是被騷擾電話 所以我也不全然信是警察來電   .....也因電話顯示 非一般市話號碼 而是手機號碼(我沒有回撥過電話確認)所以一直認定那是騷擾電話....一度也覺得非常困擾 直到最近才收到通知

小婷 103-05-23 01: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成犯罪之,若您擔心,可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前往,並事前討論如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回覆  

是否能請教

*****提告者 警察受理了他的案件  對方是否可主動提供我私人的電話給警方, 或是警方是否可以詢問是否他知不知道我的聯繫電話.....而直接索取....?樣是否也觸法*****

因之前有接到 自稱是某分局的 人員來電 要我去說明事情  說有人對我在網路上的發文提告

因覺得自稱是某分局的人講話語調 不是很嚴肅 感覺就覺得是被騷擾電話 所以我也不全然信是警察來電   .....也因電話顯示 非一般市話號碼 而是手機號碼(我沒有回撥過電話確認)所以一直認定那是騷擾電話....一度也覺得非常困擾 直到最近才收到通知

wacomintous 103-05-22 12:41

本人在2013年10月19日於國內論壇留言帶情緒性字眼

被人提告妨礙名譽,有前往警局製做完筆錄

在今天收到了傳票,將在5月26日開庭

想請問我該怎麼應對,才能讓我的損失降到最小

原告的文中陳述了他的立場跟想法

與論壇上的版友跟一般社會上的認知有著完全相反的意見

我是以自身的經驗發表了文章,言詞中帶著情緒性的字眼而被告

請問這種案例會需要付和解金甚至賠償金嗎?

 

想請求專業律師的看法和意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若不與對方和解,即有可能起訴之。除非對方之和解條件不合理,再加以說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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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確實有侵害名譽行為  那是可能被判刑   2.至於是否賠償  要看對方有無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hijks2046 103-05-22 09:56
?

您好,

  我是一名醫師,與本科主任過去有些嫌隙。去年他將含有一些不實陳述的書面資料送給 "醫師資格審議委員會" 意圖將我革職,但未成功。這些書面資料的一部分我有取得,正在考慮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

  最近發現我去年送的晉升案因科主任反對未通過。今年的續聘案依然被科主任反對,但後來可能還是會被續聘。由於去年他所提的主張包含不實陳述,我懷疑我的晉升案與續聘案可能也有類似的狀況 (有些與會人士告知我部分片段,但不完整)。

  現在的困難是,我向院方請調相關的會議記錄,承辦人員直接不理我。請科主任說明他也拒絕回應。

  有無任何法條規定可以協助我取得這部分的人事會議記錄?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並請求檢察官調查相關會議記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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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手中已經有部分證據資料可以初步證明對方可能有妨礙名譽的行為 建議你直接提出刑事告訴     2.提出告訴後你向檢警聲請函調院方的會議紀錄 應該會比較直接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ncy Yang 103-05-17 01:57

各位律師大大好,我是一個台灣大車隊派車中心的客服新人員工.

在接客服電話時,碰到一個女奧客蠻不講理,尖峰時間告知她所在地點

比較難找車,目前無車可派.

電話過程中,對她並無不耐煩與不周到之處.這位女奧客竟

上公司官網投訴本人態度冷淡,不積極協助乘客派車.想當然爾,身為公司

新人的我,當然一定被懲罰處份.對我日後三個月未來轉為正職的晉升制度,有非常大的影響.本月薪水也被削?.想請問,這種奧客的不實客訴,是否可以告她妨礙名譽呢?或是有其他理由,可以要她賠償損失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得證明對方有散布妨害名譽之言論,對方對您似構成誹謗,但依您提示情形,對方僅有向客訴單位投訴您,無散布之,似難以構成。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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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情人 103-05-16 22:32

對方以我名義用我家住址寄出不雅照片進行恐嚇導致我被該名後害者提告.事發是去年9月份.最後對方因對我發出電指郵件炫耀他要如何進行對我加以陷害.最後這信件成為最重要證據他被揪出並承認犯行已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請問這情況我如出以下告訴是否得宜.(妨害名譽.毀謗.為造文書)並提出民事求償20萬元整這樣行嗎?會太多嗎?還有需要補充的嗎?去年9月我現在提出告訴有超出(追溯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刑事告訴,似已逾六個月之告訴期限,但您仍可對其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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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 103-05-16 21:13

今日在戶籍地收到妨礙名譽通知書

電話聯絡不上承辦員警

先來這邊請教

之前朋友借了東西弄壞 把弄壞的東西還給我 後來我希望他賠償我新的

他卻在臉書的訊息裡寫了一堆 所以我決定不要他還了還公告不需要他還

公告內容如下:

 

這件事情簡單的說
就是對方跟我借板袋,板袋損壞,應該要賠償

但是現在被對方搞得很複雜
對方先是一直說,我說不用還
接著對方又說,不知道我們在打甚麼主意
對方還覺得我找他談很麻煩

對方最後提出一個主張:根據既有事實我還是沒有勝算

我超級不解,既有事實是你弄壞我的板袋,你賠償,我哪需要勝算,我需要的是你的賠償

再度重申,從弄壞開始,我都沒有說過不用還,對方也沒有說要折現賠償,但答應要還我一個板袋,事發至今都快兩年了,對方始終沒有要還,寫信客氣追討還被批評得一文不值(想知道詳細內容請發訊息給我)。

在此本人很大方的告訴對方 ”你現在真的不用還了”,我完全不想再跟你有任何交集!

 

請問這樣有妨礙名譽嗎?

建議由律師陪同做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為您主張辯護,並與您討論策略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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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霖 103-05-14 12:46

您好: 我是一位有專業證照社區總幹事,今年一月服務單位在三重一棟社區     因在1月份和男友分開而傷心,於休假日跑去社區找保全人員談談心事(喝了很多酒,並把酒代進社區飲用),隔日公司立即開除我,日期是一月七日.在一月12日當天,保全人員偷偷打給我說,電梯有很誇張的公告,說我酗酒並疑似使用違禁品,天阿!公告在社區電梯我還要不要做人阿,所以我提出的妨礙名譽的告訴,

5/22要開庭了,我也不知道要講什麼,很害怕

PS:社區的公告,是由三重派出所的警察親自由電梯公佈欄取下作為證據

 

律師樂意接受你的委任,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你只要把事實過程描述即可。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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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您認為對方構成妨害名譽之行為,若您不知如何處理,亦可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說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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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 103-05-13 20:25

是這樣的.

之前感謝各位律師的協助.已經鼓起勇氣報案.但是我發現對方沒有把我的照片做塗黑之類的處理.

而直接呈現在公開網站上面遭受不認識之人士批評抹黑.

我是以妨害名譽提告.但是我發現對方這樣的行為也已構成刑315-1的妨害秘密罪.想請教律師前輩.是否還能再追加提告罪名?或是只能以當初報案的提告罪名來定之?

因為還在等警方找到人來約談.這樣的追加是否還能成立?

先感謝律師前輩們了.

 

ck 103-05-13 13:14

女友2年前和舊公司的同事聊天,在女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方甲使用通訊軟體,將兩人即時的對話錄音且傳送至另兩位同事乙丙手機收聽.過程中女友抱怨也罵了丙同事,丙同事後來想申訴提告妨害名譽,但女友因不知有其他人在聽,並且沒有慫恿甲散播,所以後來不了了之.但也因此離開了當時的公司.

到新公司後,因為屬於同一產業,所以甲將當時的錄音播給女友新同事(甲的同學)並寄給該同事以資證明我女友以前的行為.請問甲當時??使用通訊軟體在女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傳播兩人對話,有妨害秘密嗎?我女友能夠提告散播錄音妨害名譽嗎?(畢竟事無關於甲,且屬於私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散布該錄音之行為,對您女友似構成誹謗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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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 103-05-11 10:27

您好,

6年前和同事吵架,對方說要告性騷和妨害名譽,說有錄音帶和影帶證明一直盯著她隱私部位看和罵她.因為自己沒做不覺得需要擔心就請對方先提告,但時間過去都沒有.只有靠著口耳相傳說要提防我有這樣的行為.想請問,若未提告或申訴,是否能這樣散播?對方覺得是保護眾人的公益,對我卻是少了走程序澄清的機會.對方過提告期限或能向上司申訴而不申訴,卻散播,這樣能對她提告毀謗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得證明對方有散布該言論,誹謗您之名譽,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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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莫 103-05-10 09:40

備份圖片

圖中為我與一名女性對話中,有談到邀約拍照的內容,

對話中提及的Aking是一位見過面、聊過幾句的人,

在第一次聊幾句後,送出朋友邀請給對方,也已同意,

就一般認知上,應該可以屬於朋友,以朋友稱之,

後續上Aking與圖中王鵬雄先生抱怨我以他名字對女孩提出拍照邀約,

但對話中實為我欲詢問如何可以邀約,女方表示僅給認識的朋友邀約後,

在下便再也沒提過任何一句邀約詞句,

而照片中王鵬雄先生便公開與Aking對話內容,表示我亂約女孩,

請問這是否已構成對我造成妨礙名譽

如果要寫存證信函加上提告上需怎麼準備?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02

 將相關過程表示清楚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內容有構成誹謗之疑義,可無須撰寫存證信函,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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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姐 103-05-09 23:56

事情是這樣的,時間發生在2014/04/25早上,最近老闆要求我做紙盒,我前前後後已經做了兩個,當天早上做了第三個,老闆都不滿意,因為那個紙盒地展開圖很大,所以我是用接的對女生來說比較好剪好割,但是老闆說要一體成形的展開圖,我跟老闆反應這樣有困難,老闆因此發怒,對我咆哮,摔剪刀,拍桌子,並叫我馬上走人不用來上班,我當下跟老闆要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資遣費,工資,但老闆以會計下午請假不在為由拒給,我當下堅持要開,因為我不能夠確定老闆事後會給,老闆當下強迫我走人,後面還叫警察來趕我走,雙方堅持不下,並在當下手寫協議書,內容大致上是,老闆吩咐我做事而我不願意做,因而開除,並在2014/04/28到公司處理離職等事項,我堅持要老闆加上非自願性離職,但警察跟老闆堅持無須加,後來我簽了之後回家,當天下午打去勞工局詢問解雇方面,勞工局說這樣開除無效,因此2014/04/28還是照常上班時間到公司簽到,還跟老闆要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跟資遣費工資等,老闆還是不肯給,因此當下馬上去勞工局申訴。

在04/25當天中午回家後感到身體非常不適,上吐下瀉,躺在床上眩暈到晚上十一點,中飯也沒吃,有時候回想起當下的情景身心手腳都還會微微顫抖,我平常就有在看精神科,也有吃藥,因為這件事情,讓我現在找工作開始會恐懼,深怕同樣的事情再發生,找工作上面也不是很順利,請問這部分可以要到精神賠償嗎??

04/28去勞工局申訴的時候,勞工局叫我馬上寄存證信函,我寫的內容大致上跟我剛所陳述的差不多,直到最近我收到了老闆所寄的存證信函,但很多內容不合理,裡面還寫到我早上簽到屬偽造文書,在最後老闆寫說若我不知悔改,將提出告訴,我認為內容讓我名譽受損,這是否可以尋求賠償??

林智群 (klaw) 103-05-10 09:57

 建議先專心處理勞資糾紛,不要另外衍生不必要的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再提出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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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姐 103-05-11 14: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再提出訴訟請 ... (恕刪)

因為我已經向板橋勞工局申訴,目前在等協調時間安排,理論上來說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資遣費,工資,預告薪資都可以拿到,但是事發過後我的恐懼感依然還在,領薪水日那天老闆叫會計打給我叫我去公司領薪水,但是我很害怕所以沒去。

請問您現場是有做免費的法律諮詢嗎,現在的情況是我們兩方都各說各話而且證據都不多,很多事情老闆也無法證明,在調解會當天不知道是不是要跟老闆提出精神賠償的部分,還是說只要求薪資的部分,若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可以彌補我的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取得您的薪資,其他的損害,您必須證明您的損害額為多少及確為對方所造成,若無相關證據,很難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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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3-05-04 21:58

請問一下:

我日前被一位女同事投訴我罵她,於是她向公司投訴我"性騷擾"。我有被同單位主管和公司的委員會叫去約談,我有澄清我沒有講話更沒有罵她,有去調錄影帶看到我一人在離她10公尺之遠處操作電腦,但錄影帶沒聲音,但也有二位同事離我更近,可以證明我沒有講話,但影片沒有拍到那二位同事,目前公司是以沒証據所以不成立。

但因為這件事造成公司許多員工言語,都只知道我"性騷擾",但公司也沒對外公布事情不成立,造成我極大的壓力,我被對方的不實指控,面對許多其他不認識的同事我都要一一說面,讓我非常困擾,請問這方面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嗎?

如果提告,我需要證據嗎?謝謝!!

【我有被同單位主管和公司的委員會叫去約談】就是最佳證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文您好,

1. 公然侮辱罪,必須證明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侮辱之事實。

2. 誹謗罪,必須證明意圖散佈於眾。

您可以先想想,對方是否符合這兩個條件。若有問題,歡迎致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構成誹謗罪,您公司的調查結果可作為有利證據,若有相關證人願意幫您作證亦可,如仍有不清楚之處,可以來電討論,謝謝。

阿文 103-05-06 19:04

因為我想如果公司知情後怕麻煩,到時候錄影帶不肯給我,同事也不確定要出庭當證人

那請問我目前所主要的證據是否是公司判不成立的公文呢?

但又怕公司不肯給我公文,公司可以這樣做嗎?我有權力向公司索取公文嗎?

如果沒以上的証據,是否我就告不了妨礙名譽嗎?

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欲針對誰提告妨害名譽,若欲針對該名女性員工,應蒐集對方散佈您性騷擾證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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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103-04-29 21:29

您好:

在下昨日收到了一張地檢署的開庭通知 我被告妨害名譽

目前完全沒有任何頭緒是誰或哪件事

請問第一次開的是所謂詢問庭嗎?

我不知該怎麼準備 毫無頭緒 該找律師陪同嗎?

還有...這類的案件真的被告成立後 會被關嗎?

還是可以合解?會留下案底嗎?

 

無助中.....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備註: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是哪個地檢署? 開庭日期是? 既然不知道情況,建議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39

您好!通常不至於被關,且若能和解撤告就不會有前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illiam 103-04-29 21:58

是在高雄地檢署  開庭日期是5/7

但我並不住高雄

 

因為並未被告過 所以也不知該從何準備起

有點怕到時原告有準備 我(被告)卻沒有準備而吃虧

目前也只能猜想 是否是網路筆戰時被對方抓到小辮子

但也毫無頭緒 不知是否真的如我所想的

 

很好奇的一點是....

我目前沒有居住在戶籍地 所以通知單有寄到我戶籍地去

但我的居住地居然也收到 但我並未去辦理流動戶口什麼的

法院究竟是如何得知的?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3:20

告訴人應該知道您的現在居住地。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恐係恐網路貼文所生之爭議,告訴人基本上未必知道被告是何人、居住何處,而應該是經告訴人提告後,警方透過IP等資料查得您的身分,而依法檢警進行偵查當然會以您的戶籍地作為住所以為送達址,而您的戶籍地址檢警要查調並非難事(連要傳喚一個人來訊問都沒辦法,這樣法院、檢察署豈不是不用開了)...至於您實際居住何處,後續應進一步具狀或者當庭陳報,相關文書或者通知才能夠向該址送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從公然侮辱誹謗之相關構成要件爭執,您無構成犯罪或嘗試與對方和解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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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pei 103-04-27 22:01

日前因為一位學姊在臉書上未指名道姓,
指稱我男友跟蹤她的動態、竊取她的資料、他下半身爛掉等。

經他人截圖提供給男友,男友在一氣之下,於個人臉書直接Tag對方, 並一一回應她的指控,在言談間有用到「幹」、「幹暴你」等字句, 原意是指用言語回應她,被該名學姐報案指控性騷擾恐嚇妨礙名譽。 1. 該名學姊是雙性戀,她堅持自己跟另一位楊姓學姊曾有發生過感情,    但楊姓學姊不承認,也曾跟我在line對話中提及她想死、及她跟楊姓學姐的感情。 2. 該名學姊已經沒什麼朋友,她擅長不指名道姓的po文罵人。 3. 她在跟朋友的臉書對話中,有提及要對我男友提告、在蒐證,     意即她不回應是故意在等更多言論。 我們幾位朋友在該則留言底下有回應, 我原意是希望該名學姐想想我們曾經對她多好, 以及她想死的時候,我還陪伴她。 但此同時我也被提告妨礙名譽,她指稱我說的「她曾告訴我她想不開」 、「她與楊姓學姐之間」都是不實言論。 此部分我已提供line對話截圖,證明她的確有提及這些事給文山二分局巡佐。

我是否方便跟您請教 1. 我男友接下來要做筆錄,在做筆錄的過程,     我們該怎麼跟警察說明?才能爭取對我們比較有利的部分。     因為的確是她先po文罵人,但因一氣之下無法控制情緒有指名道姓回應她。 2.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的部分,經line對話應該是可以證明我沒有捏造不實言論,我是否可以不用找她和解、同步可以提告誣告呢?
3. 做筆錄時是否需要請律師陪同?
    若是做完筆錄,確定要送法院,我們可否請律師?收費又是怎麼計算? 4. 若是法院判定我男友罪名成立,易科罰金之外是否會有拘役? 5. 因對方都沒有指名道姓,但共同的朋友們都能一眼看出她在講誰,     這部分是否可以請共同的朋友們超過五到十人當人證? 6. 另因該名的攝影作品當中,有直接使用她愛慕的楊姓學姊影像、照片在其中,卻未經楊姓學姊同意,這部分楊姓學姊是否可提到侵犯肖像權? 希望我的論述勉強還算清楚,還請律師抽空回覆, 敬待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不少,我先簡單分成以下幾點回應您:

1.關於您男友被告涉犯妨害名譽部分,依您的陳述,初步判斷您男友構成公然侮辱罪的可能性不低,但還是要進一步研究您男友所PO全文而定。

2.關於您被告涉犯妨害名譽部分,若您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相信陳述為真實,就不構成刑事誹謗罪,這也是要進一步研究您LINE的截圖內容而定。

3.第一次的警局筆錄對於後續訴訟進行具有關鍵性影響,建議請律師陪同,以維護您的權益(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提供第一次警詢程序律師免費陪同服務,供您參考)。

4.法院對於妨害名譽案件的刑罰,若情節不嚴重,通常都是判決拘役,並視犯後態度決定是否得易科罰金

5.公然侮辱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能夠特定陳述對象為何人即可成立,但這部分需要靠證據證明之。

6.若私自利用他人影像,已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權,可能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也有相關民事責任

謹回覆如上,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或電子郵件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對對方之言論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但對方亦可對您男友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可試圖雙方和解以均撤回對對方之告訴為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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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6 11:47

我在臉書上發表我由於長針眼無法顧展,我用了「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看我的?」「如果以為我是找藉口,你就錯了」「我很羨慕你們有很多朋友來送禮物,我感覺我只像個局外人」以上這些部分字眼,讓我的組員以為我在說他們,但是我原本最初想法只是想要給系上同學看的,但他們誤會是我發文罵他們,他們則在自己臉書上發文謾罵我,字字句句都是針對我的發文以及人生攻擊, 事後我有跟她們說是誤會,他們要我道歉澄清,我道歉我澄清了,但他們卻覺得是我自己要道歉澄清的,他們沒必要道歉,也不後悔發文罵我,更沒打算刪除。且造成其他年級的言論,已經造成我名譽嚴重損失,這樣我是否可以提出法律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之相關言論文章加以蒐集,若構成公然侮辱誹謗,可具狀至地檢署提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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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語 103-04-25 16:07

FB宣洩情緒可是沒指名道姓是只是打叫他去死

不過有說到有直接提到老闆兩個字 然後叫他去死

這樣有可以告我嗎

那個老闆說要告我告名譽損壞跟恐嚇威脅他人性名

 

您好,這不會構成犯罪的,因為並沒有具體表示為誰,且一般人也看不出來是誰,另外去死部分也只是情緒宣洩,並非恐嚇對他不利,所以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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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人格特定性,無法構成該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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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03-04-25 12:59

若A&B兩人吵架,A傳低俗簡訊辱罵B(簡訊未提及對方姓名),B回覆:已報警備案,另你違背善良風俗,不法侵害個人名譽.人格,一併請求民事侵權陪償金。  請問,A一時氣不過,所以單獨傳簡訊辱罵對方, 這樣會有什麼民事罰則或其他法律被告刑責呢??

還有對方報警備案,警察是否會找A做筆錄或其他什麼動作呢? 備案是不是 A會留下什麼不良紀錄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25 13:15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A頂多負民事賠償責任

並無涉及妨害名譽

因為並非公然也無散布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私訊辱罵基本上不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故純為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屆時僅能循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請求加害人賠償損害。

 

您好,簡訊並非開放空間,完全不會構成犯罪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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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訊並非開放空間,完全不會構成犯罪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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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非公然,不構成相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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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x 103-04-25 10:10

開庭一開始法官就問要不要接受和解條件!

想請問法官既然已經問 要不要和解,是否就代表 會做出有罪判決? 判無罪也是可能的結果之一,我也不是因為有把握勝訴~才不想接受和解條件,但是被告或原告 都應該有權利~替自己爭取權益~ 所以我應該是要爭取 無罪判決不是嗎? 

這個案件是妨害名譽! 請問八萬的和解金算多嗎? 不接受和解 如果被判有罪 對方一樣還是可以要求八萬的和解金額嗎? 如果是 那我應該是要接受 和解條件比較好嗎?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及其刑度部分、賠償金之核定多少要看告訴人所指訴具體妨害名譽之情節而定,故目前依您簡述內容恐無法回覆。

法官問雙方要不要接受和解,你案件屬民事案件,替自己爭取權益,是你的權利,但你必須評估或判斷你爭的權利對你的影響,至於和解金多寡與案件有相當大的關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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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類案件因為只是小案件,所以通常會詢問是否和解,並不代表法院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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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x 103-04-26 10:18

 所以 先問要不要和解 只是程序之一了!? 那假設 判的是最輕的刑度 對方還是可以要求一樣的賠償金額是嗎?? 感謝各位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4-26 10:58

您好!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判決有罪僅是承擔刑事責任,對方還是可以另提民事訴訟求償;若能在法院和解同時撤告,才可刑事民事責任一次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放棄民刑事請求作為和解成立之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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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妄之災 103-04-19 23:54

各位律師好:

    我想向我前鄰居提出「誣告」,請問這邊有對誣告案比較熟悉的律師嗎?目前尚在偵查庭的階段,如果請律師的話,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大概經過:我與前鄰居不睦,該鄰居因小孩哭聲和我家講話及聽音樂聲對我家提出「民事妨害安寧」,因該鄰居是一名老師,故我去教育部投訴該老師,投訴內容皆為該民事案件所述情事,無對其辱罵等情事。然其卻對我方提告妨害個資妨害祕密、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罪名,請問我該如何向其提出誣告?另能針每一項罪名向其提一次誣告嗎?

律師有需要的話,再請告知,我再將詳細投訴內容告知,謝謝!

無妄之災 103-04-20 00:01

補充:前鄰居告我家的民事案目前還在審理,因為對方說只能利用到下課的時間,所以他都只能11點後開庭,但12點半又說要載小孩不能開太晚,因而拖到至今已開第7次庭,真是無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基本上是以犯罪事實而論,如果他告你的事情都只是一件事,那麼就是一個誣告罪,相反的說,對方也是一樣,雖然他寫了很多罪名,但基礎事實如果只有一個,還是一樣只有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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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11: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係針對一個犯罪事實提出刑事告訴的話,應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若就您所言初步分析,對方有成立誣告罪之可能,建議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以為制衡。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取得不起訴處分時,再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無妄之災 103-04-19 22:29

各位律師好:

    我想向我前鄰居提出「誣告」,請問這邊有對誣告案比較熟悉的律師嗎?

大概經過:我與前鄰居不睦,該鄰居因小孩哭聲和我家講話及聽音樂聲對我家提出「民事妨害安寧」,因該鄰居是一名老師,故我去教育部投訴該老師,投訴內容皆為該民事案件所述情事,無對其辱罵等情事。然其卻對我方提告妨害個資妨害祕密、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罪名,請問我該如何向其提出誣告?另能針每一項罪名向其提一次誣告嗎?

律師有需要的話,再請告知,我再將詳細投訴內容告知,謝謝!

無妄之災 103-04-19 23:56

因為主題打錯,「律師」打成「法官」,故已另新創乙篇文章,若有網頁管理員,再請幫忙刪除本文章,謝謝您!

概念上,每一次之刑事告訴、警局報案,應構成不同之誣告行為,是其究竟可能構成幾個誣告行為應依此加以釐清,另外即令對方提告行為構成數個誣告行為,您亦可選擇以一次告訴針對全部之數誣告行為均提出刑事告訴請求追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鄰居告您之案件,您應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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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8 12:12

我在論壇上跟人有糾紛
對方說我道歉會原諒我


所以我在論壇上很誠意得跟他道歉了
他也在論壇上留言給我說以後不會跟我追究了

(沒有簽任何類似和解書的東西)

 

請問妨害名譽的期限是六個月
他如果在這六個月內反悔告我
或是用其他的法律條文告我的話
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不予追究之相關對話紀錄留存,若日後對方對您提告,可提出加以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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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7 21:23

您好請問一下
我之前在網路留言  被告 (妨害名譽)對方有報案,有po三聯單照片我現在再等警方的通知去做筆錄可我覺得我好像沒有  "犯罪事實"

對方說他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前幾天有跟對方道歉看我很有誠意的道歉所以他說如果我提的和解方案他能接受就和解撤告


。。。。。。。。。。。。。。。。。。。。。。。。。。。。。。。。。。問題一:我想請問  如果感覺自己沒錯的話做完筆錄下一步我該怎麼做是不是也不用和解了  (避免被騙錢)
直接讓他告
看法官能不能判我  無涉及犯罪事實
。。。。。。。。。。。。。。。。。。。。。。。。。。。。。。。。。。。問題二如果自己有錯是不是當面直接和解
和解後是不是就不需上法院了

和解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如果您認為自己沒有錯,那就等法官判。但如果您認為自己有錯,則可以選擇和解,並在和解書中要求對方撤回告訴且放棄民事求償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和解你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你要記載除了你支付的金錢外,他要拋棄對你的民事請求權,並且同時將撤回告訴狀交給你,由你去遞狀,避免對方反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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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言論內容未達公然侮辱,可為無罪答辯;若欲與對方和解,須註明和解金額及對方簽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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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6 15:46

我住台北一個人租屋 ,戶籍在台中 滿 20歲了

網路 ( 網路房東提供的 ) 論壇上跟一個人有糾紛

結果他去報案 (報案地點在 高雄)

報案三聯單是 4/11

我今天才知道 4/14



請問是不是對方只要報案,不管提不提告 都會被叫去警察局

是不是會通知我的房東 (因為我在外租屋網路房東提供的)

警察通知是會記東西到我的戶籍地嗎? 被爸媽看ˋ到我就完了

還是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我主動去找警察是不是就不會寄信了

如果到了派出所我要做什麼

和解是我要親自去高雄和解

 

 

 

我在網路上跟人有爭執

對方報警處理 (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預計下周會傳我到案說明

對方有意跟我和解

但還要看我開出來的和解條件

請問這兩條(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我該如何開條件跟他和解

要賠多少錢?????

 關於您所提及之問題,後續依法應會由受理報案之司法警察機關接續完成警詢筆錄後移送檢察署續行偵辦,所以若經傳喚您則必須到高雄受理報案的警察單位去制作筆錄,另外,在查知可能的嫌疑人後一般會向其戶籍地進行訴訟文書或者通知的送達,不過本件為網路犯罪問題,則除非告訴人明確知悉您的人別資訊,否則以IP等資料循線調查的情況下,可能會先通知網路的申請人到案,而未必能夠直接就鎖定到實際登載文章之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詢問警察得否於台北做筆錄,並將相關文件寄到您台北居所地址。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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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6 20:5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之問題,後續依法應會由受理報案之司法警察機關接續完成警詢筆錄後移送檢察 ... (恕刪)

1,請問房東是到附近派出所說明是我就行了嗎

還是要南下高雄

2,如果在派出所和解的話

我這樣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到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是不是會留下前科呢???

老林 103-04-16 20: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詢問警察得否於台北做筆錄,並將相關文件寄到您台北居所地址。

... (恕刪)

1,請問房東是到附近派出所說明是我就行了嗎

還是要南下高雄

2,如果在派出所和解的話

我這樣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到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是不是會留下前科呢???

1.受理之警察單位若在高雄,則通知到案說明也會要求受通知人到高雄去制作筆錄
2.後續是否可以因為撤回告訴而結案,應視其提告之罪名及所涉事實而定,惟妨害名譽罪為告訴乃論,若經和解而告訴人撤回告訴,則檢察官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終結偵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老林 103-04-16 15:44

我住台北一個人租屋 ,戶籍在台中 滿 20歲了

網路 ( 網路房東提供的 ) 論壇上跟一個人有糾紛

結果他去報案 (報案地點在 高雄)

報案三聯單是 4/11

我今天才知道 4/14



請問是不是對方只要報案,不管提不提告 都會被叫去警察局

是不是會通知我的房東 (因為我在外租屋網路房東提供的)

警察通知是會記東西到我的戶籍地嗎? 被爸媽看ˋ到我就完了

還是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我主動去找警察是不是就不會寄信了

如果到了派出所我要做什麼

和解是我要親自去高雄和解

 


 

我在網路上跟人有爭執

對方報警處理 (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預計下周會傳我到案說明

對方有意跟我和解

但還要看我開出來的和解條件

請問這兩條(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我該如何開條件跟他和解

要賠多少錢?????

饅饅 103-04-16 11:32

請問一下就是說 

如果今天我發生車禍 有人擅自拍下影片在上傳 

且標題 打蠢人 讓我覺得被侮辱以及名譽受損 

對方又是外國人 我該如何 我能採取什麼動作。

可截圖保留證據,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請盡快收集 (保留) 證據

2. 外國人在他國犯法,同樣得受該國法律制裁的。但由於他是外國籍注意時效,如被他溜       回去,要追討他可就困難啦!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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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4-15 19:49

你好

我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和網友們討論音樂話題

其中一名網友留言"歌詞有夠空洞,只有無腦人愛聽吧"

我一時氣不過接著留言"樓上有夠沒水準的 有必要這樣人身攻擊嗎?"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罵人"沒水準"被判公然侮辱的判例 現在非常擔心

請問我這樣的行為構成公然侮辱妨礙名譽嗎? 感謝您撥冗回應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6 00:33

你好

在公開的網路上說別人沒水準

是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若是對方提告

建議你先跟對方談和解請對方撤告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對方之言論亦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對方對您提告,您亦可對對方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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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di 103-04-12 09:24

因為我曾經在網路陳述 某嘉義業者所販售的bestbaby嬰兒手推車含有致癌甲醛 而被該業者提告妨害名譽三次. 後經地檢署判決"不起訴處分"! (且再議也都駁回)

現該業者仍故意/持續在網路散布"對xxx提告中"的訊息, 請問我可以告該業者妨害名譽嗎? 謝謝! (xxx是我的名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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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律師 (袁律師) 104-04-09 18:09
您好,如其所散布者為不實訊息且已造成您名譽損害,建議備妥資料後再向貼文者提出誹謗告訴。謝謝
103-04-08 16:27

惡鄰向環保局檢舉誣陷我將家庭垃圾整包丟棄至國中內垃圾子母車,環保局派員到我家調查,致街坊皆知.感覺被騷擾名譽受害,我可以向其請求甚麼賠償.另環保局未暗中(守株待兔)調查,或跟蹤追查,直接到我家尋問,導致鄰居皆知,感覺名譽受害,我可向環保局請求甚麼賠償嗎.謝謝

book 103-04-05 18:32

律師您好:

請教ㄧ下 在電話中和對方爭執 最後說了句”你出門走路小心一點“ 這樣被告恐嚇罪成立? 小弟實在無奈 打電話希望對方不要一直張貼?損父親名譽的作為!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方必須錄音舉證證明有心生畏懼之相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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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42

除非對方有錄音,否則應該不會有證據

且你的本意是否為恐嚇也有辯護空間

book 103-04-08 19:5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非對方有

 

今日出偵查庭 檢察官有跟對方問 有錄音? 對方說沒有 。檢察官有說要看證據、不是只?某方指載陳述… 之後問有無補充 ?有 隨即說簽完名後可離開… 這樣是表示沒有事了!還是要再等後續…謝謝律師…感謝…

夢夢 103-04-05 00:33

1.我跟我同學共同完一個遊戲帳號之角色,但是遊戲帳號登記的資料是我同學

日前在玩遊戲時遭到玩家辱罵,請問一定要我同學向對方提出告訴,還是我如

果可以用遊戲IP證明我平常也有使用此角色ID,我自己也可以向對方提出告訴?

2.如果我的ID是叫(日寺日寺).遊戲上朋友都稱我時時

對方就罵我:時胖子  胖子時 胖子石

我想問的是對方不是把我整個名字打出來,卻講的我錯號

這方面對我有構成妨害名譽的要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該帳號為您與同學所共有,則您及您同學均為告訴權人,再就對方之言論,即使無稱呼您全名,但若可得特定,您亦可提告之,惟須其言論達公然侮辱誹謗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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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ser 103-04-01 06:49

請問在Yahoo新聞的公開留言版留言後,有人針對我的留言回覆「你就是最大的垃圾。」,請問是涉及公然侮辱?或是妨礙名譽

沈恆 (沈律師) 103-04-01 07:27

您好!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而公然侮辱妨害名譽之一種類型,所以說是妨害名譽也沒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wUser 103-04-01 08:01

感謝沈律師的回答。

若我打算提告,我需要準備哪些東西?目前人在彰化,需要回原戶籍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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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 103-04-01 02:07
你好
我買一棟20年華廈..要整修兩間廁所和廚房牆壁及重埋熱水管和油漆
我老公在3/2和設計師簽約
3/6動工
3/8我們去挑磁磚時沒有看到喜歡的.跟設計師說可以扣掉磁磚錢..我們自己  去外面看嗎?設計師同意
     工作天數為3/6.3/7...3/10~3/14
     工作進度為拆除兩間廁所家廚房牆壁....插頭移位
3/15去看房子發現做的不是很好..猶豫要不要給設計師繼續做下去..我們又提說油漆錢可以扣掉嗎??設計師同意
3/16設計師說我們好像不信任她..說不然他們工程就做到某個段落即可..其他我們自行處理
        於是我們說不然就結算到現在的進度就好..........我們發現主臥廁所地上有一灘積水
3/17此時設計師還沒把錢結算出來..下午樓下鄰居打給我說他們廁所在3/11有漏水...泥巴水從牆壁及天花板流下來
       我說我不知道...因為設計師沒跟我說..我問設計師說為何會漏水...他說那天師傅不小心在牆壁倒了一杯水才會流  到   樓下去的..強調只露那一次.....我請他去處理漏水
3/18設計師下午去還把樓下天花板擦乾淨....說沒漏了...叫我們付80000
3/19設計師一試水..他們裝設的熱水管會滲水...(沒有解釋主臥廁所為何會積水)
        我們把總水源一打開..主臥廁所有一地方就開始滲水了....
3/20設計師把裝好的熱水管整段拔走說扣掉9000....叫我們付71000給她
        那71000都沒有明細..只有用LINE打給我們說水電28000水泥43000
        我問她:那漏水怎麼辦????她說不關她的事...叫我們找後面的承包商負責...我說可是這漏水是你造成的....你一動  工   我房子漏水難道不該負責...她說是我房子老舊管線本來就有問題還說房屋整修常常有此問題更說當初不想接我     們的案子...總之她不負責....她說因為他只有做到拆除部份並沒做完全部工程....所以房子漏水不能怪她
3/22打給老公主管的主管(老公是職業軍人)
3/23我爸打給設計師問她為何不處理漏水???她又打給老公主管說我爸罵他們恐嚇他們(我爸並沒有)
3/26收到設計師寄的存證信函
      台端於民國103年3月2日向本人委託室內裝潢工程...第一期工程款新台幣78000...此均有契約書...資以為憑.....約定款項將於簽約完成後五日內給付..經多次催促未依約準時給付其款項視同違約.除終止工程外應按工程進度之應付款項兩倍作為違約罰款.以賠償乙方工程善後損失.依民法規定台端顯已構成給付遲延.違約...今發函台端..請台端務必於函到後七日內將應支付第一期   工程款項及違約金兩倍..共新台幣234000.若屆期仍未支付.本人將提出民事告訴..望三思自重以免訟累
 
我想請教律師
1.我真得要付她234000嗎??
2.為何她說因為終止合約了所以漏水不關她的事..說我們違約在先..可是你施工瑕疵造成漏水為何可以不負責
3.我爸沒恐嚇她...她在我老公主管面前抹黑我爸...可以告她妨害名譽嗎????
4.上法院我們會有贏面嗎???

契約方面,建議先發存證信函法律上對自己有利的主張先部分主張,從對方歸責事由等做一說明,妨害名譽部分,對方的用語和證據是成立與否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契約並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不願處理,可發解除契約並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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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3-29 10:03

請問各位
妨害名譽裡有提到一段話(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103-03-27 14:44

我前夫去年因為毒品 販毒 強盜 等入獄服刑,判刑15年,明年我的孩子將上幼稚園,擔心因為生父的行為會影響孩子日後求學人際等,我打算以

1.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2.因所罪形不名譽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 兩種理由申請更改姓氏 

但因孩子生父犯行未滿三年,我不知道這樣開庭我是否有較大的機會可以為孩子更改成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3-27 15:25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具狀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您所列舉之點,可作為理由變更理由,供您參考。

 

您好,第一個理由恐怕較為牽強,因為同姓的人很多,你應該以小孩認同問題來當作主要理由,然後你上網找資料,因為曾有學者及立委主張監護權人應該可以單獨改姓的立法資料,可以作為你參考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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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9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您可請求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考量,進而改姓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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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 103-03-26 19:04

我之前在網路遭到一位自稱訟棍的人一再以不堪的言語公然侮辱及性騷擾
我公開說要提告

對方公開揚言說他是訟棍我告不到他,就算一ip位址找到他他也會否認是他並會申請移轉轄並對我提出誣告之訴

警察依IP位址找到人後他不應訊

我遞狀的檢方開庭也不應訊直接申請移轉管轄,並否認是他幹的〈他辯稱網路盜用之類的,菜鳥檢方竟然說他不承認那就沒辦法了〉
他也申請移轉管轄成功,並對我反訴誣告

想請問:
1.網路妨礙名譽等犯罪告訴人只能蒐集當時罪正請檢警依IP查人,若對方否認那些是他PO的辯稱

 是被盜用IP或WIFE分享等等,難道就無法查出犯罪者是誰嗎?有沒有方法可以請檢方調查更清

 楚的資料確認被告身分?
2.我只是提供被罵的截圖證據,由檢方指揮網路警察查出IP位置的主人。人是警察找的,他否認犯罪否認PO文,倘若檢方拿她沒轍而不起訴,他能告我誣告嗎?我這樣算誣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