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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 102-09-10 01:18

各位律師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尋問

我們家是住在北投區的新社區,是去年才搬進來

因為那時開管理委會員時,大家有前後陽台加窗和加欄杆的需求

此社區是分為a、b二棟,二個結構不一樣,a的沒陽台,但b棟有

因為有小孩,和為了安全有加了欄杆,那旁邊有加上了窗戶,怕山區蟲子會近來

陽台部分因為b棟很窄有和a棟做的不一樣,外凸一點30公分,那時是爭取管委會同意才做的

如不同意我們不會去做,主要後面陽台風很大,一定要加窗(二和三樓都有用一至性,四樓因沒有人搬進來,等搬進來也會一起做,讓外觀都一樣)

(整體上外觀全沒有改變,而所以的加欄杆和窗戶a、b棟全有同意書,管委會也同意)

但從今年四月就有人開始檢舉違建,調查後發現是同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做的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就大家是以不商和氣的狀況先拆讓建管處拍照結案就算了)

沒想到主委又變本加厲(他本身住a棟也有前後陽台也有改變,差別在於隔局不同,後陽台沒有外凸30公分而已)

沒想到主委在結完案後,又偷偷去報我們二、三樓前陽台窗戶和後陽檯窗戶有問題

那我想請問律師

1.因為我有a、b二棟同意書我們變更前後陽檯,管委會也不幫忙處理,自行違法本身違健,也不幫住戶處理同意書(因收集住戶同意書後,有1/3去和建管局升請改建,及可通過)

只要主委能幫忙送同意書我們就不去拆除,沒想到主委堅持不送,並還一直檢舉我們

和主委說你本身也有違建,他又說他有同意書

那是否我可以控告管委會背信,篤職之嫌

2.他當主委也不開會,照理說要照開所有權住戶大會,也不開,所以的會議紀錄也和我們開會不符合,要求看會議紀綠,之前是要我們看過並簽名,也完全不提供,而在公告欄上完全和開會不一樣,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先控告他會議紀錄不提供,以侵佔控告

再來另外會議紀錄和開會結果不實,以違告文書(這條罪名去控告他),因為所有決定,都主委在自行決定公告,要不然就公告和開會結果不符合,是落差很大的,都以自行利益優為先

 

以上二條,請律師協助,因為之後是打算以確定能控告罪名去告管委會和主委

 

allen

Allen 102-09-10 00:59

各位律師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尋問

我們家是住在北投區的新社區,是去年才搬進來

因為那時開管理委會員時,大家有前後陽台加窗和加欄杆的需求

此社區是分為a、b二棟,二個結構不一樣,a的沒陽台,但b棟有

因為有小孩,和為了安全有加了欄杆,那旁邊有加上了窗戶,怕山區蟲子會近來

陽台部分因為b棟很窄有和a棟做的不一樣,外凸一點30公分,那時是爭取管委會同意才做的

如不同意我們不會去做,主要後面陽台風很大,一定要加窗(二和三樓都有用一至性,四樓因沒有人搬進來,等搬進來也會一起做,讓外觀都一樣)

(整體上外觀全沒有改變,而所以的加欄杆和窗戶a、b棟全有同意書,管委會也同意)

但從今年四月就有人開始檢舉違建,調查後發現是同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做的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就大家是以不商和氣的狀況先拆讓建管處拍照結案就算了)

沒想到主委又變本加厲(他本身住a棟也有前後陽台也有改變,差別在於隔局不同,後陽台沒有外凸30公分而已)

沒想到主委在結完案後,又偷偷去報我們二、三樓前陽台窗戶和後陽檯窗戶有問題

那我想請問律師

1.因為我有a、b二棟同意書我們變更前後陽檯,管委會也不幫忙處理,自行違法本身違健,也不幫住戶處理同意書(因收集住戶同意書後,有1/3去和建管局升請改建,及可通過)

只要主委能幫忙送同意書我們就不去拆除,沒想到主委堅持不送,並還一直檢舉我們

和主委說你本身也有違建,他又說他有同意書

那是否我可以控告管委會背信,篤職之嫌

2.他當主委也不開會,照理說要照開所有權住戶大會,也不開,所以的會議紀錄也和我們開會不符合,要求看會議紀綠,之前是要我們看過並簽名,也完全不提供,而在公告欄上完全和開會不一樣,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先控告他會議紀錄不提供,以侵佔控告

再來另外會議紀錄和開會結果不實,以違告文書(這條罪名去控告他),因為所有決定,都主委在自行決定公告,要不然就公告和開會結果不符合,是落差很大的,都以自行利益優為先

 

以上二條,請律師協助,因為之後是打算以確定能控告罪名去告管委會和主委

 

allen

林世偉 102-08-30 23:03

商標公司向警察檢舉向我購買adidas的彷冒品,警察申請搜索票來我店,查無事證,把我帶回警局,見所謂的adidas彷冒品,結果所謂的adidas彷冒品是puma的,請問我要怎麼辨?

沈恆 (沈律師) 102-08-31 04:16

您好!違反商標法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查無仿冒adidas事證,仿冒puma的責任可能還是免不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02 11:07

也許可以抗辯不知其為仿冒

誤以為是真品  www.wewon.com.tw 林靜歆律師

Wendy 102-08-30 13:59

諸位熱心的律師您們好:

小妹在網路平台上經營商店,初期經營時,因經驗不足碰到一名C小姐自稱為A公司員工,以舉辦公司內部大型試吃會的名義成功騙取了免費試吃品,事後小妹多方求證確認C小姐並非A公司的員工,且C小姐在該網購平台上使用相同手法已欺騙眾多商家成功,於是小妹向網購平台提供檢舉網購平台輕忽事情的嚴重性,將所有檢舉商家的名稱資料擅自提供給C小姐,讓C小姐得以向所有檢舉商家聯繫。

事後C小姐已遭網購平台停權,但提出檢舉的商家相當擔憂C小姐會心生怨恨而有報復行為,請問諸位熱心律師大哥大姐們,網購平台是否已涉及違反個資法了呢?若C小姐真的有騷擾檢舉商家的行為,該網購平台是否要負起連帶責任呢?

希望有熱心律師大哥大姐們能為小妹解惑,小妹在此先行感謝。

您好

若該網站業者將檢舉人資料洩漏與被檢舉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之規定向該網站請求損害賠償。亦可依同法第47條之規定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

豪隆 102-08-21 16:12

律師,您好!家裡住在菜市場裡經營店面,我們這邊有幾戶店家房子在以前三十幾年前剛蓋好時跟建商購買房子,到今年才被建商告知中間的馬路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對我們提告土地竊占,我們也配合去做筆錄與上法庭第一次,但現在還在法庭訴訟中又持續去跟警察報警與找不明人士騷擾,想請問這樣他是否犯法,且又告知我們如果不私下解決要圍馬路,只留基本一人通過通行權給我們,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該如何解決程序,這條馬路各連接通到大馬路上,平時皆有繁多行人、汽機車行經通過,且中間馬路兩旁有十幾戶住家,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們,我們希望能訴求正當司法解決,但對於對方這樣惡劣的途徑,我們該如何訴求?期盼得到各位正義律師的寶貴建議,謝謝!!

另外想再請教幾個問題,當初法院開庭時,檢察官說請我們現場狀況都不要變動要來探勘,他了解這條路是菜市場裡的道路,且也是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許多人、汽機車皆已在上面行走,況且從前對方皆未告知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今年才來通知提告,更向我們威脅索取過去長期使用租借費用,這樣合法嗎?且現在對方威脅說要圍路妨礙店家,我們全部店家皆有申請營業登記證,他們這樣是否違法?我們可以告他嗎?期望得到律師您寶貴的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確認該道路之通行權問題,但若該土地確實是對方所有,則可能會有償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豪隆 102-08-21 01:01

律師,您好!家裡住在菜市場裡經營店面,我們這邊有幾戶店家房子在以前三十幾年前剛蓋好時跟建商購買房子,到今年才被建商告知中間的馬路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對我們提告土地竊占,我們也配合去做筆錄與上法庭第一次,但現在還在法庭訴訟中又持續去跟警察報警與找不明人士騷擾,想請問這樣他是否犯法,且又告知我們如果不私下解決要圍馬路,只留基本一人通過通行權給我們,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該如何解決程序,這條馬路各連接通到大馬路上,平時皆有繁多行人、汽機車行經通過,且中間馬路兩旁有十幾戶住家,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們,我們希望能訴求正當司法解決,但對於對方這樣惡劣的途徑,我們該如何訴求?期盼得到各位正義律師的寶貴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您們要成立應該有困難,而民事上您們可以主張通行權,更可能有既成道路之問題,而建商之手段,有可能會涉及恐嚇,所以您們可以多加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豪隆 102-08-21 10: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您們要成立應該有困難,而民事 ... (恕刪)

律師 您好,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讓我受益良多,想再請教您幾個問題,當初法院開庭時,檢察官說請我們現場狀況都不要變動要來探勘,他了解這條路是菜市場裡的道路,且也是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許多人、汽機車皆已在上面行走,況且從前對方皆未告知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今年才來通知提告,更向我們威脅索取過去長期使用租借費用,這樣合法嗎?且現在對方威脅說要圍路妨礙店家,我們全部店家皆有申請營業登記證,他們這樣是否違法?我們可以告他嗎?期望得到律師您寶貴的建議,謝謝您!!

 

BenBen 102-08-18 21:17
小妹是護理師... 目前在一家眼科診所上班, 但上班的一個月下來, 發現老闆做了很多感覺是違法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 診所裡面的所有員工只有我一人有護理師職照, 其他人皆非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雖然有藥師在, 但老闆卻要求我們使用血管收縮劑+麻藥+純水調製成眼藥水給來看診的病人現場使用, 但那所謂的麻藥其外包裝完全沒有標明成份, 且調製好的眼藥水裡面還有懸浮物在飄動... 請問自行調製眼藥水是否觸法? 我有拍照下來可以檢舉他嗎? 另外他連生理食鹽水也要求我們自己泡, 就是鹽巴加純水, 裝"自製生理食鹽水"的桶子裡還長青苔, 已經違反了無菌原理了, 請問這樣合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之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診所之行為,診所確實有違規之情事,可以向衛生局檢舉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PPLE 102-08-14 13:59

我是網拍業者 於7月多刊登藍芽喇叭此樣商品  但是不知此商品須通過NCC檢驗才可販售

消費者買到說是沒有檢驗的  要檢舉我賣沒有檢驗過的產品  但我已經將產品下架  我是在家兼著賣

沒有店面 請問如果消費者去檢舉的話  我該怎麼處理  會有人跑到家裡嗎

102-08-12 23:16

鄰居X先生在他家的空地養了隻狗,但偏偏空地在我家旁邊,鄰居X先生住在遠處,狗叫聲不斷,

之前鄰居X先生養了一隻也是吵到被檢舉狗被抓到收容所,之後就又養了現在這一隻,

常常睡覺被狗叫聲驚醒,報警也沒用,腦神經衰弱,不知可否蒐證提告!?

以上~~~

不好意思麻煩了,感謝!!!

阿為 102-08-13 15:54

請飼主將狗, 在晚上半夜睡覺前牽進屋內,,白天再遷出,

 

有可能最近又到了狗的發情期,所以看到其他流浪狗特別喜歡叫.

 

狗一進收容所五天公告沒人認養就安樂死了..一條生命啊!

Patty 102-08-13 19:25
回覆 阿為 的發言內容:

請飼主將狗, 在晚上半夜睡覺前牽進屋內,,白天再遷出,

 

... (恕刪)

飼主把狗養在外面的原因是說要防小偷,不可能把狗牽回家

阿南 102-08-12 17:50

我因為毒品案被抓 但是我沒讓我的警察知道

現在有寄一張毒品勒戒的單子來 但是我當時會吸毒是因為想跟毒犯套好關係

而想抓那後面的毒犯頭頭  我完全沒有上癮  但是我要怎麼去跟法官還檢察官講呢

而我那個警察他也不知道我有吸毒  只是我用我的方式去抓後面的頭

導致現在有官司 我該怎麼辦   當初得我只想要檢舉後的獎金

現在獎金沒拿到 反而自己有了官司   我該怎麼辦

 

1.勒戒裁定下來 如果在抗告其內你還是先提出抗告 除非你真的可以證明你所述 否則要改判機率很低 2.抗告可以同時表明是否以院外治療代替觀察勒戒

102-08-08 13:45

本人在不懂法律 的情況下

跑去按鈴申告

發現 申告後 可能對我來說非常不利

我可以放棄申告嗎?

 

申告案由:詐欺

詳細內容:本人求職誤入詐騙集團 被騙簽本票  發現被騙後隨即按鈴申告

本來想 用詐欺起訴對方 追回本票

但發現 我因為曾經幫過詐騙集團做事  自己可能也涉入其他刑責

例如:重利罪

現在想想不對  想不告了

 

改用檢舉人身分 去檢舉對方

不知道能不能放棄申告

或是接到傳票 也不去了

江皇樺 (江帥) 102-08-08 14:36

您好,

     1.因為詐欺是非告訴乃論的罪,不可以提告後又撤回告訴,所以要撤回恐有困難。

     2.只是您也可以在開庭時告知檢察官,表示沒有想要繼續訴追,檢察官有可能會下一個不起訴處分。但這不起訴處分一旦確定,除非事後發現新事實新證據,不然您也無法再對對方提告,所以可能要想清楚。

102-08-02 22:47
公益路那請問如財團法人如有租賃,是否需繳稅? 如果沒繳稅要如何檢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租賃則有租賃所得稅問題,但需視房東房客如何約定,若檢舉則應向稅捐機關檢舉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得 102-07-23 21:09

我想請問 我們是一棟30幾年的老公寓

原屋主在賣1樓時 競標名2個車位 並以高價販售

簡單來說 就是門口與門口左邊的車位

社區大家久了 其實是 車位 誰佔誰贏 大家知道 但佔久了 都知道 那個 車位是誰的

我想請問 原屋主在賣房子 標明 附贈 兩個車位 (車位位於社區道路旁) 並以高價販售 是否違法??

新屋主來 竟然說要更改門口方向 並請我們把車移走

第二問 如新屋主 要更改 公寓自家門口 方向 並打掉 另一邊 完全沒有門的牆壁 並破壞
屋子結構?這樣是否違法?可檢舉?

102-07-22 21:42

?????????????????????????????我有個朋友用電子郵件冒名檢舉公務員瀆職

結果被對方聯合冒名者提起告訴 偽造文書毀謗

我想問

1.對單一政府單位用電子郵件檢舉 且沒對其他單位舉發 是否涉及毀謗?

2.冒名檢舉部份 如果認罪 態度良好 加上辯解沒犯意也不是故意的 在對方不和解的狀況下

大概判多久?

3.如果內容可以證明為真 對刑度有沒有影響

4.如果成功證明 檢舉內容為真 檢察官是否會對 對方提起公訴?

回覆 凱 的發言內容:

?????????????????????????????我有個朋友用電子郵件冒名檢舉公務員瀆 ... (恕刪)

您好:

誹謗必須是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本件必須端看您檢舉內容為何?以及檢舉之單位,具體情形仍須看個案論定,歡迎您備妥資料後來電或來所洽詢。

102-07-23 15:38
回覆 劉政杰 律師  

律師大人您好:

1.我只對單一政府單位舉發 不知道針對散佈行為可以對毀謗罪名 做迴避 (沒散佈的意圖)

2.我有公共危險(酒肇)前科5年內 已經緩起訴 該捐的都捐了 是否對 偽造文書刑度有加重影響

3.若針對被冒名者 取得對方授權書 是否有可能讓法官或檢察官不起訴?

4.如果成功證明 檢舉內容為真 檢察官是否會對 對方提起公訴?

懇請律師大人幫忙回答一下....

Amy 102-07-18 21:31

我不太董標籤喔~有錯誤嗎?? 

請問一下這件事情雖然沒顯示被罵的人

但是他在公開場合罵髒話   而且又有批評別人

請問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嗎??

其實他罵的那個人我知道是誰   但只是沒寫名字

可是他就這樣一直罵人  一直罵髒話

我也在fb檢舉了   但還是繼續

這是網址: happyloveyo.blogspot.tw

拜託幫幫我!!!!!!

謝謝~~

煞祿 102-07-21 12:07

 毀謗公然污辱

這可以提告

你方便的話 加入我line或者寫e-mail給我

我把我之前告我舅媽的狀紙範例給你看

或者你line我 把詳細情況跟我說

我幫你寫狀紙 你到時後依照我教你的

拿去郵局雙掛號寄出 就可以提告

不用錢 免費幫你

 line :  vibo0986992407

信箱 cht0972@totalbb.net.tw

小仙童 102-07-16 15:56

您好,想請問幾個法律問題:
1.我及住戶被人檢舉於梯廳放置鞋櫃等物品,且已經數次,但我並無放置鞋櫃等物品,管委會對此也很頭痛,想請問一下,針對此亂檢舉之人是否有方法可以查明(如報警),且對其提出告訴(如《刑法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
2.我家後陽台鐵窗亦被人檢舉(應同一人,且多次了),工務局要管委說明是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我家鐵窗是於97年經由管委會會議決議准許設置(有會議記錄及鐵窗設置型式圖並經管委會蓋章),而當時社區規約第三條有提到「非經規約或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不得設置鐵窗、鋁窗、廣告物...」。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提到「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我家鐵窗經由管委會會議決議且當時社區規約第三條有提到「非經規約或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不得設置鐵窗、鋁窗、廣告物...」,如此是否符和第八條第一款?若符合,那之後規約將「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刪除,是否會影響日後之效力?
另我家有5歲小朋友,是否符合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

夏木 102-07-15 18:33

網路查到以下資料:

著作權法為有效遏止盜版光碟之大量製造及販賣,乃將下列侵權行為列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以利查緝: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盜版)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盜版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那公開分享非法影片〈電影〉連結也算嗎?就像近期發生的有人公開分享人在囧途這部電影在youtube的連結,結果被電影公司提告。是不是要電影公司發現提告才會成立?還是只要有人檢舉或告發就適用上述的規定檢察官就會提起公訴

邱阿舍 102-07-14 22:51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小弟因要準備考試,但沒足夠錢而在網路上找人合資要購買某位老師的補習教材 (含講義及DVD光碟課程)~並打算僅限於在合資人之間來流通及重製該補習教材~ 惟被網友檢舉及向該名老師告發,因我尚處於預備階段,尚未找到人合資 及並未著手實行購買行為而中止,請問該名老師如預對我採取法律行動的話,我有侵算 他的著作權(或智財權)了嗎~~因我有瀏覽著作權法,不太確定是否違法,爰想煩請 各位法律先進指教~感謝指教~

 著作權法預防犯罪之規定,最多僅規定意圖移轉重置物的公開持有著作權法之罰則並沒有規定預備犯之處罰,如果你尚未購入DVD也沒有重製或持有重製物的行為,基於刑法刑法定主義,單純的預備行為應不會構成犯罪。

阿倫 102-07-12 17:41

律師您好:

        我是一名基層警員,於近日勸導違規停車時有一計程車司機對我大聲咆哮,我全程錄影請其先將車子移開,可是他就是不配合並揚言要對我不利且說要打電話到內政部檢舉我。

        這兩天我接到我們機關通知他有到警政署檢舉說我“態度惡劣且對他有恐嚇之嫌”,經我出示當時錄影畫面後讓我們機關調查後證明我並無此行為,本想息事寧人,但對方今日又故意跑過來嗆聲要一直檢舉我,要讓我完蛋,忍無可忍,我決定要對他跟警政署檢舉不實部份提出毀謗告訴,只是想請問他以電話檢舉不實之內容是“毀謗”還是“加重毀謗”呢?請律師幫我解惑,謝謝您們!

沈恆 (沈律師) 102-07-12 23:23

所謂「加重誹謗」是以散布文字、圖畫之方式實施誹謗行為,因此,用電話陳述不會構成「加重」誹謗。以上謹供您參考。

Patty 102-07-11 21:58

律師您好

我們位於文山區的房子曾於85年被檢舉頂樓加蓋, 至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查詢後,

目前狀態為"拍照列管".

日前再次被鄰居控告,想請問要如何應對是最佳方式?

謝謝您

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之規定:
(一)新違建:指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新產生之違建
(二)既存違建:指民國五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後至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
(三)舊有違建:指民國五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

依該處理要點第5點之規定,新違建應查報拆除。但符合第六點至第二十一點規定者,得免予查報或拍照列管。前項免予查報或拍照列管之新違建,若經消防、交通主管機關認定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者,查報拆除。

依該處理要點第24點之規定,既存違建拍照列管,列入分類分期計畫處理。但大型違建、列入本府專案處理或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或都市更新
違建,由本局訂定計畫優先執行查報拆除。

循上規定可知,違建即使經拍照列管,惟若嗣後經判定有有危及公共安全之情形時,還是會執行查報拆除的。

依您所述拍照列管事實,該建物有可能屬(1)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之新違建。或者(2)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 從而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建管單位請求閱覽影印先前拍照列管之查報資料,釐清權責機關先前認定之結果,再行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猴子 102-06-28 12:39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因小弟第一次承租房屋要來作為開店使用..
但因開始裝潢後才發現此處問題不斷
當初看到店面時店面共15坪
但當時屋主告知他的權狀只有後面的10坪
前面5坪他沒有權狀
但我們當時有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確認前面的5坪可以使用嗎
他也一直斬釘截鐵的跟我們掛保證可以使用
他說都都用20年了
於是當下就簽立合約

但等到我們裝潢
社區的總幹事才跟我們說我們那邊不能承租也不能作為商業用途
因為前面的那5坪是屬於社區的公共設施
且去年就已有人檢舉,函文在3月時也到拆除大隊了
但不知為何到現在都沒來拆除
我們也問說那房東知道此事嗎
他說這個函文他們社區一份
房東一份
代表房東早已知道此事
但我們現在已經裝潢完成
後續幾次找房東出來談
都是不歡而散
甚至房東也很口氣強硬的說
現在合約書上我們簽的只有後面那10坪
但被報拆的是前面那5坪
不在他要負責的那10坪之內
但是我想請問如果我們開店營業
前面那5坪被拆掉我們還需要營業
我們表示那我們要取消不租
房東也表示那就照合約
違約金多少就多少

但是這前面被報拆的事情他早就知道卻沒告知
我們早知道也不可能跟他承租
現在卻又一直說前面不是他的權狀範圍他不用負責
又還說前面那5坪
他們之前就用了20幾年都沒事
怎麼可能會被拆
但要他在合約上加註被拆要賠償我們
他又不肯
請問這樣是算我們吃虧只能自認倒楣嗎

想取消又被他威脅要照合約賠償
現在變成只能硬著頭皮先營業
等到被拆在說
還要碰運氣看會不會被拆
我們只想開個店
現在只能每天心驚膽跳的看哪一天店的牆壁會被拆

另外當初簽合約
因為權狀不是他的
登記公司名他也不是負責人
他當時是公司大小張來蓋
這樣算有法律效力嗎??

還是我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自保呢??

麻煩大家幫幫我了><
謝謝

主張解除租約。以上供參。

102-06-27 20:16

大家好:

  先簡述事情發生的狀況,我們於102年3月9日搬到目前住處(租賃)。

    一搬來管理員多次打對講機問我們是否在抽菸或燒東西,說有住戶打電話下去說我們在做這些事。接下來,4或5月時半夜,突然警員來按電鈴,說有人報警說我們家有異味,在燒東西,那時小孩在睡覺,我和先生在客廳看電視,我們有請警員進來看與聞,因為已經被管理室煩的受不了了。警員當天也表示沒有味道。

    6月3日半夜約12點,警員又來了,一樣的原因。我們依然請警員進來看(警員跟上次不同),一樣沒味道沒異樣,這次先生很氣,後來下樓去問管理員。管理員竟然說【有跟警察說就一對年輕夫婦帶兩個小孩,很單純,怎麼可能會吸毒?】吸毒?原來是檢舉我們吸毒?白天的管理員建議我們去警局報案。但我與先生後來想,如果沒有下次就算了,畢竟是同棟的鄰居

   昨天(6/14)晚上七點多,我剛從外面回來,一進管理室,管理員就跟我說,警察又來了,正上樓拜訪我們家。接著,警員剛好下來管理室,我跟他說是我家,已經第三次被報案了,這次正誇張,我家根本沒有人,誰要抽菸,燒東西?後來警員有請該檢舉人下來,檢舉人還拿著一疊他所為記錄異味(有燒塑膠的味道)時間的紙,在交誼室,我說我家沒有人抽菸,他竟然當警員的面訕笑的說【抽菸的人怎麼會說自己抽?吸的人怎麼會說自己有?】還說【有次他遇見我帶兩個小孩,他跟我打招呼,我神情恍惚,自己都不知道再看哪裡了?】還叫我【別假了】。我氣到發抖,我跟警員說,是否請他們跟該檢舉人上我家查看,我不想爭論。還沒到我家時,他還說,【有次又有,他澆水提醒我們,不要再弄了,味道馬上沒有了,而且那時還聽到我叫女兒開門,看看外面有沒有人?】,最後進到我家,警員與他到我家看跟聞(我每間房間與廁所都請警員進去),我問他們有嗎?警員也都說沒有。我問檢舉人有他聞到的味道嗎?他也說只有狗的味道(我家養狗在後陽台,不進房)跟房間的味道,沒有他聞到的味道,但他又說,【吸的味道只是一下子,沒吸的時候就不會有,這樣不代表什麼?而且有時他們還會燒檀香想遮味道】我家根本沒有檀香,也沒有檀香味,這時我已經氣炸了,大聲的在警員面前念他,我說【你可以問一下警察先生,他們辦過的案子裡,吸食K他命的人屋裡都不會有味道嗎?我的指間也可以讓大家聞,有K菸的味道嗎?還是需要我去警局驗毛髮?】警員這時也說【若像你記錄的,吸的那麼頻繁,而且又是燒塑膠的味道,代表是用燒的吸食,房子裡都會有味道,即便抽菸也都會有,而且看我家的擺設也不樣吸毒的人的家裡】,後來有位婦人下來我家門口說他是這棟委員的太太,多次有人說有燒塑膠的味道,後來委員也回來勸和,說年輕人只是熱心維護社區消防安全,沒事!最後我先生也趕回來了,被我先生以法律面指責的一下,他才說他誤會我們,跟我們道歉!後來警員請他跟委員下樓,過一會兒上來,他竟然自己下跪要我一定要原諒他他才要起來,個人真的很不愛這種逼迫人的道歉方式。我們搬來三個月,他就報警三次,了解的人知道我們被冤枉,不知道的是否覺得不知搬來什麼有問題的鄰居,警察常找上門,我們夫妻跟小孩在偌大的社區里如何待下去?而且他那指責與訕笑的模樣,真的讓我很受辱。 

我想問:我能對他提出何種告訴嗎?

(因為今天白天管理員才跟我說,委員夫婦就是他父母,他們昨天竟然還假裝不認識,只是同棟住戶,回來道歉後,兒子還走樓梯上樓,爸爸則搭電梯上樓,我們在10樓,他們在11樓。管理員說,該委員是目前警局的小隊長。讓我有點更生氣,我們多次忍讓就可以一直欺負我們嗎?)

阿D 102-06-27 13:32

律師您好:

小女子不小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po了一篇如下的拍賣內容,被檢舉說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需要到案說明,但我剛上網查了一些一樣在不知違法情況下網拍的民眾有同樣困擾,直指在網拍起始時到被檢舉後過程中,並沒有收到任何警告或者下架的通知就直接被罰款了,孰不知我該如何因應?謝謝您

 

多吃堅果 防脂肪肝!正統頂級越南腰果 四月底剛空運來台 大量購買者可議價唷  ==> 這是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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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果不僅可以提高血液中(好膽固醇)的含量,還能降低三酸甘油脂,是預防心臟病的最佳配方。===> 這是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也可能會涉及藥事法,屆時主管機關會通知您們到場說明,您們則將整個過程向主管機關陳述,並述明並非知此違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lri 102-06-25 17:07

律師, 您好!

本人曾經和友人購買境外基金(英國Hansard基金), 由於信任對方, 加上對基金投資沒太大了解的情況下做了該投資, 當初簽的基金合約是25年, 過了所謂2年的閉鎖期後, 我要求解約, 對方口頭和我說要20年後才能贖回, 我非常不滿。因此我直接聯絡英國該基金平台, 對方表示可以贖回, 我當時投資的金額是美金1萬3千多, 竟然可以贖回的金額只剩下美金800多元, 當初, 友人並沒有和我解釋提前贖回會造成什麼損失。當初他和我口頭說他在某某銀行工作, 經查證後, 該銀行根本沒有這號人物。我手上有的書面文件有該基金合約和每月扣款明細, 請問可以告對方什麼? 另外, 這樣可以檢舉對方嗎?  還需要收集什麼具體證據才能提告?   

若對方確實有以不實訊息(銀行員身分等資訊)來矇騙您以致有此項投資行為者,其行為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不過如果要進一步提告追究的話,您可能必須要在證據方面整理一下有那些證據足以證明其以不實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認知而為金錢交付的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6 09:29
回覆 Ulri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本人曾經和友人購買境外基金(英國Hansard基金), 由於信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依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同法第107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反第16條第1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淨外基金,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故建議您准備好相關資料與【金融專業律師】確認,境外基金案件較為複雜,請【金融專業律師】較能維護您的權利。

小小娃 102-06-24 15:59

請問我表妹被檢舉吸毒有找到吸食器內有微量毒品,但通知單報到日,驗尿她順利過關請問表妹還會不會面對什麼刑責,她有辯說吸食器是參加派對時朋友寄放至於那朋友只是一面之緣。

吳忠德 (律師) 102-06-24 16:42

你好

驗尿通過只是代表尿液檢驗無法證實有吸毒,但不排除檢警進一步用毛髮檢驗

另外因為你表妹是被檢舉吸毒,檢警可能以涉及持有、運送或是販賣等事件來調查,所以還不能肯定會不會被檢察官起訴

SKIN 102-06-23 21:16

您好~請問我被人檢舉賣CHANEL 保智隊來我店裡搜3件 有LOGO衣服以及幾個服飾配件.

並告知我被人家投訴.問題是我沒有在賣.我很清楚.配件全是搭配衣服用吸引客人.不可能販賣.

今天來電叫我過幾天去做筆錄.並說一些有的沒的叫我認罪之類的話.我知道保智隊都一貫用這種方式要你認罪.他們好結案.如果隨便一個客人來我店裡買一件衣服並有我店給的紙袋.就可證明在我這買.有何道理?我該如何呢? 

請各位大律師幫忙

 

阿文 102-06-19 14:52

小弟的老婆在網拍上販賣二手小物品,其中一樣商品被檢舉盜版,所以今天保智大隊來我家搜索!小弟本身愛夾娃娃,有些戰利品會僅收藏不會販賣;跟警員解釋時他們不受理這樣的說法,就把大量的收藏品扣回,其中有三麗歐、史努比…等非授權商品包括在內,包含要買給女兒玩的夜市diney貼紙也有(而且他還是一張小貼紙算一件,總共十幾大張裡有五百張小貼紙)!在作筆錄時,警員把這些東西都列入筆錄的建檔內,後來回家後查了一下網路,發現不僅需要負責刑事方面的罪,民事也要賠償;只是如果我有販賣這些物品,那我被民事賠償我活該倒楣,但收藏及自用還被罰錢就太冤枉了!可以請教大家,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方式嗎?我是在筆錄的備註內有說明那些物品是我收藏用的,在網拍上也確定沒那些項目,這樣有用嗎?真的很煩惱,請各位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6-19 15:08

 販賣盜版品是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

不過你麻煩的是:明明只有一件,警察卻把夾娃娃的部分都灌進去,

如果只有一件,檢察官應該會緩起訴,很多件的話就不一定了

阿文 102-06-19 15:1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販賣盜版品是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

不過你麻煩的是:明明只有一件 ... (恕刪)

 我也是回家後,查了相關網頁後才發現事態似乎嚴重,唉

這種案件,還是要向司法機關證明這些是自己收藏

若能證明,就能免去民、刑事責任

momo 102-06-16 11:23

最近,系上有一位剛復職的老師,在謝師宴、期末聚餐、畢業典禮,以及課堂上都有不當言論及行為不檢點之情事發生。

首先,在課堂上開黃腔,同學舉手反映卻遭老師反駁說,這是優生學,這是我的專業....;問同學哪一國的A片比較好看;問同學喜歡什麼類型的男生,同學回答有感覺,反問同學那你看我有感覺?另外,還表示自己喜歡大胸部的女生等言論。

然後,持續私訊我同學FB,甚至到打工地點找我同學,令我同學不堪其擾,於謝師宴時靠在女同學胸前,令我同學不舒服;期末聚餐正面熊抱我學妹,令她身心受創;畢業典禮直接整個人側面貼在同學身上,令其感到噁心與厭惡。

接著,當我們2013/6/14中午約莫12-13點向系主任求助之後,當晚左右該名老師竟從系上其他老師口中得知我同學檢舉的事情,打電話要跟我同學道歉並打電話向其家長疏通,同時,我們導師希望我們私了,因為她跟我說說難聽一點你們有可能是砲灰等字眼,這令我非常難過。

我想請問一下我應該怎麼做才能伸張正義,我們絕對不是想要陷害這個老師,是因為我們擔心學弟妹的安危,再者我們都畢業了,所以真的沒必要跟老師們結怨。

可以考慮向校內申訴 或是提出刑事相關告訴

momo 102-06-16 21: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考慮向校內申訴 或是提出刑事相關告訴

目前由於系上老師處於保護該加害老師的意味濃厚,使得同學擔心老師從中作梗,想請問如何增加大家出面指證的意願?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學校其他老師看起來是有可能會一同掩護這位老師的犯行,則應提起相關刑事告訴,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煞祿 102-07-21 12:01

 反映給教育部 就有人出來處理

把事情鬧大的話

他越站不住腳

 

所以 只要找教育部反映 就有高層出來調查

momo 102-07-21 18:45

目前最新情況是當初要幫助該加害老師的老師欲轉向跟受害同學處於同一陣線,

這件事情令同學感到訝異,

但是他又向某些同學表示他知道受害同學對他的不滿等話語,

讓同學感到害怕,深怕就算畢業後也會受其影響。

lynn 102-06-11 15:44

 

您好:

            我公公於民國98年賣出一間店面,當初是委託信義房屋買賣,隨即公公過世,但今年初(102年)原買方因裝潢店面遭人檢舉,工務局來視察後發現原先我們皆認定的店舖內居然含二個平面車位,所以實際用途是店面跟車位,買方認為平面車位要塗銷有難度,要求我們買回,但原賣出金額是一千三百萬,現買方要求我們必須以一千五百萬買回,想請問這四年間的租金(一個月三萬五千元),難道他不需計算在內嗎?為什麼我們買回要加價?信義房屋說一般市場是每年加5%沒錯, 我們可主張什麼權利呢?另外信義房屋一點責任都沒有嗎?他們在接受委託時不是應該調查物件嗎?為什麼信義房屋說他們也沒辦法調查?那我們付的仲介費是否可討回?且發生這件事,信義房屋一直站在買方那幫他們追討權利,我們是否可要求公司也該維護賣方權益?我打客訴去信義房屋也沒得到回應,想請律師幫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44
回覆 lyn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n ... (恕刪)

您的主張抗辯有道理。對方要求您買回,那也要有解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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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間已經有一段,對方能否再主張買回顯有疑義,但仍需回歸到您們當時簽約的情形來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ynn 102-06-13 16:51

首先感謝各位律師,

目前對方律師提出民法第354條,認為物件有瑕疵,

而我公公在簽約時有擔保無瑕疵,所以對方才會要求加價200萬元買回,但我們的確是不知情的, 後來看到使用執照上有附註是有車位,但並未明白表示車位在哪一棟房子,所以我們並不知道此 間店鋪是含車位,信x房屋也說他們無法調閱使用執照,所以他們無過失,但在我認知上,使用執 照是可以在網路上任何人都可查閱,信x房屋說他們無法反駁買方,所以認為加價是合理的,在我的 想法中,我還是認為信x房屋沒有做到調查確實的步驟,是否可以要求信x房屋連帶賠償?還是有更 有利的處理方式?我們一定要賠償原買方嗎?不能原價買回嗎?再次感謝您的幫助! 
QQ盼 102-06-09 02:21

如圖...請問  我被別人連名帶姓並且標記人名(就是點我名子會直接連到我臉書)他並不在我臉書好友中

這樣是構成 毀謗?還是妨害名譽呢~因為有請對方刪除文章!!對方不理會....我就臉書檢舉,已被強制移除文章,但我都有拍照下來,且對方所述非事實

文章約下午4點左右標記PO文,因人在外面無法處理,到剛剛我才申請檢舉強制移除

 

還麻煩律師大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4

 這應該已經構成公然侮辱了,不過臉書不太提供網路資料給檢警,所以偵辦會有困難

您好,

      對方此舉確實已有刑法妨害名譽的可能,加上他又是用公開方式貼文。但今天可能的問題會是因您已經強制移除,無法去證明文中所指的FB名稱就是您,以及確實可以連到您的FB帳號,舉證上會有點困難。

QQ盼 102-06-10 23:41

謝謝兩位律師大人的回文~^^~ 已收到嚕

小傑 102-05-31 04:20
因不知什麼原因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無故被公司告知有人檢舉我說上班都在干擾其他同事
甚至說我竟然在看限制級節目
然而這些當然是完全沒有的事
因此我在已經告知公司的情況下開始在上班中用手機錄影
手機是固定在牆上, 拍的是我的位置
目地就是要證明我跟本什麼都沒做
之後公司竟說我那樣違反隱私要我拿掉
但我事前查過網路
說有正當理由則不構成違法
但我仍然想訊問律師
因為我不可能只拍我的側面,這樣會看不見我自己的另一邊動作
所以手機的位置在我的右側牆壁那裏稍微比我前面一點點這樣側拍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有稍微拍到我旁邊的另一位,也就是我懷疑的那個人
前面提到我拍攝的目的在於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卻被公司要求拿掉
原因是被稍微拍到的那個人不爽被拍到,原本要我拿掉
因我不同意所以他才致電公司主管,改由主管來要求我必須拿掉手機錄影
從他開始反應到公司主管打電話要求我的部分也全部都有拍到
我翻了網路強制罪 一、“可能”觸犯法律:1.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那位故意致電主管逼我拿掉手機錄影的人,是否構成強制罪的【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而我這樣算不算是有侵犯隱私呢?
zebra 102-05-29 11:07

各位律師您好:

問題如下:家母一位朋友(暫稱A)力邀家母參與某投資公司(投入一筆本金,在固定期數,每月返還一定金額),家母不願意,A遂提出寫保證書,內容為A保證本金安全,即投資公司若在本金尚未取回的狀況下,發生無法按月返還投資人紅利,A要保證返還本金給家母,如果無意外,則家母在取回本金後,每月從投資公司給的紅利,分20%給A。結果家母投資後數月,投資公司遭人檢舉,已無法按月給投資人紅利,而A則賴皮,請教這樣的糾紛該怎麼處理?

感謝您的回答!

1.投資公司應該是違法吸金 違反銀行法 跟詐欺罪 2.你母親 可能有涉嫌重利 3.至於如果你認為保證契約有效 可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

zebra 102-05-29 19: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投資公司應該是違法吸金 違反銀行法 跟詐欺罪 2.你母親 可能有涉嫌重利 ... (恕刪)

感謝張律師您這麼快的回應

我知道有事情即便是有雙方約定,白字黑字,但是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但是不知像這樣的約定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30 19:54
回覆 zebra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

問題如下:家母一位朋友(暫稱 ... (恕刪)

趕緊找律師聲請假扣押,否則對方名下沒財產,就不好辦了。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尚請不吝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farfaraway 102-05-27 01:36

想詢問我父親因竊盜罪嫌被警察以現行犯帶回派出所

原因:牽取他人腳踏車被熱心民眾檢舉(他是覺得壞掉沒人要才去離家10多公里牽..但我知道這還是竊盜)

因為我爸有點智能不足(但沒有證明,但是因為這樣所以免役)

他沒辦法很清楚交代跟正常對話

因為已經是晚上 所以去派出所一直在等警察說要移送(除了筆錄、偵訊要等到早上)

請問這方面 有可能免罰嗎?或如何可以輕判呢?

因為我們沒有請律師 所以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只知道警察說要移送地方法院 等判決..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可能會有行為能力之問題,由於您父親有智能上之疾病,建議您們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7
回覆 farfaraway 的發言內容:

想詢問我父親因竊盜罪嫌被警察 ... (恕刪)

這可以聲請精神鑑定,而且其主觀上犯意也頂多是侵佔遺失物。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這個要鑑定精神狀態之後

看智能障礙的程度而定刑責

這種案件,如果令尊真的智能方面有障礙

檢察官應該勇於不起訴

farfaraway 102-05-27 23:40

謝謝 謝律師律師律師

目前因為還不知道是否會被起訴 會先透過法扶協助 

並走相關流程 感謝!

葉大熊 102-05-25 14:45

請教律師~~~

           朋友被其業務挪用保費長達三年之久,之後有到法院公證協議對方會按期限還款,

但對方無賴不歸還  請問這名業務員與朋友沒有五親等血親與三親等姻親是否已經觸犯刑法第336條業務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

任何人可提出檢舉告訴呢? 還有這位朋友可否向原投保公司提出求償呢?  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6:52
回覆 葉大熊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nb ... (恕刪)

是否能提告必須請您朋友跟律師當面會談,

本所委任專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之前已經辦了公證

是否就等同承認對方沒有犯罪故意?
這都要注意。
要告發是可以的,最重要的還是要把錢拿回來
樓上蔡大律師說的對
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協助,才會有保障

曉君 102-05-24 12:03
律師您好: 之前應玩網路遊戲被對方玩家罵廢物,我想網路警察報案,警察通知我需要到警局裡備案,假如我沒有去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以下是電郵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您所檢舉公然侮辱一案,因刑法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您如欲採取法律程序追訴,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即時通訊息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俾利據以偵辦。 請問如果去警察局備案,如果沒告成是否會變成誣告罪,警察局有傳另一則電郵給我,但是我沒有問這問題。 以下是電郵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您詢問被誣告該如何處理一案,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即時通訊息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報案或司法機關提告,俾利據以偵辦。
以警局回函來看,妳應該是尚未完成提出告訴的程序,所以目前看起來,如果沒去警局,基本上警方也不會理你,原則上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反之,如果向網路警察檢舉,該檢舉已符合告訴的程序要件,且檢舉內容為虛構不實者,台端可能會有構成誣告的風險。
黃懶熊 102-05-23 00:46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帳號"珍惜著"私訊言語攻擊我
https://www.facebook.com/pretty76.handsome86/posts/522791724450463?comment_id=4884073&notif_t=like <=該粉絲專頁
我該如何提告??
因為我不清楚這到底算哪種犯罪行為
能否請律師大大能夠指點一下
我把對話貼上來

珍惜著  

幹你娘 操你他媽的 在那社團是給你面子+口頭警告 操 那個社團的照片是我朋友啦 阿你在嗆3小啦 國文很好逆? 很屌? 能當飯吃? 要不要出來教教我? 不好意思 我這種鄉下流氓 就是沒在讀國文啦 你在去鬧試試看啦 看要不要揪出來輸贏啦 操 給你軟不吃 要吃硬的?

 

有種點 快點回啦

  今天 19:18 黃懶熊  

然後呢??

你想紅我可以幫你 我已經截圖存檔了

如果你還要繼續鬧的話
我們可能需要走法律途徑了

  今天 23:41 珍惜著 喔喔 是喔 ZZ

好ㄅ

那就不好玩了

唉~

  00:05 黃懶熊  

我已經把圖檔拿去警局報案了
接下來看著辦吧

  00:06 珍惜著  

好吧

那我等著收傳票吧 哈哈   00:30 珍惜著 那個 先生不好意思... 我的FB是被人盜用= =... 你可以不要檢舉我嗎 可以去檢舉他嗎= =" 這隻是我的 我被人亂登.. 你FB那些PO文能刪掉嗎= =" 我朋友利用我這隻亂的人已經不只你一個= =" 所以透過其他朋友我知道被到了= =" 所以不好意思 麻煩您一下= =" 放心 這隻密碼我已改掉 不會在有人鬧你= ="   00:32 黃懶熊  

不好意思
潑出去的水我無法收回

  00:32 珍惜著  

= =

那你FB PO文能刪掉嗎= =" 我這樣 MA GA 很差= ="   00:33 黃懶熊  

如果你是被盜
請你自行舉證
我只針對你這帳號對我公然汙辱方面進行備案
過幾天會去法院提告

  00:34 珍惜著 那你可以別提告嗎 這樣是我被告耶先生= =" 我這樣太悲劇了吧== " 你也將新比新可憐我一下吧= =" 我只能說很不好意思= = 我那朋友我會幫您教訓他= =

我也說生不好意思= =

至於法院那邊 先生不好意思 麻煩您別去 我真的不想無緣無故被搞到上法院= = 希望先生寬容一下我那個屁孩朋友= = 然吼也請先生幫忙把PO山一下好嗎.. 我不想變屁孩之王= =

油期不是我嗆人=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22
回覆 黃懶熊 的發言內容: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王先生 102-05-22 09:47

諸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去(101)年3月間,鄉土電視劇常常上演小三之類的劇碼,辦公室內部有位女性同仁就常在辦公室內聊起該劇類似橋段,期間小弟也加入這樣的聊天話題,並自以為幽默的說我自己也有小三(當時小弟女兒年國小三年級),而該位女性同仁是我同學的女兒,於是我就輕挑的說:「妳要不要當我的小三」這樣的字眼,當下這位同事也是笑笑的。問題來了,有一天突然悶悶不樂,說想調回家鄉服務,於是她主動邀約我去吃飯,我就單獨的陪她去吃飯,飯後她說她住地方很暗要我陪她走一段,當時我也沒想太多,就一路陪她走回租屋處(離餐廳約10分鐘路程),在路程中他就以手機錄音並設計我將我白天所講輕挑的話語:「妳要不要當我的小三」這樣的字眼錄在手機裡。

事隔一年了,她爸爸很生氣的打電話給我,要我南下一趟解釋清楚為何要這樣對待她女兒。電話中:「我說我已經忘了這回事了,縱使有說應該也是開玩笑的」,過了一天越想越不對勁,就南下去跟同學道歉。

同學問我:「妳承不承認有單獨對我女兒有說過這樣的話?」

我:「有,但只是開玩笑性質,沒有惡意及其他遐想」

同學:「你知道你這樣做對她心理壓力很大嗎?他因為這樣才調回南部工作的」

我:「我不知道,但如果是如此的話我願意表達我最大的道歉」

同學:「好,念在同學情誼,我可以原諒你,但我女兒那邊需要妳寫一封道歉信給她」

各位律師大人:我煩惱的問題來了

1.我去南部根本沒聽到所謂的錄音帶內容,但是我確認我曾經單獨對她女兒說過:「要不要當我小三」這樣的話語。

2.同學原諒我,但萬一我道歉信函寫給他,他會不會依此當作證據,進一步的檢舉我。

3.上述這樣的話語,是否構成性騷擾防治法??

以上問題煩請諸位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見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55
回覆 王先生 的發言內容:

諸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的,去(101)年3月間,鄉土電視劇常常上演小三之類的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基本上這案件已經過告訴期間了。

 如果要細談,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黃小姐 102-05-20 16:19

我發現自己被公司虛報薪資4萬多

於是向國稅局申訴

國稅局受理後告知我會請對方5/20備查

結果5/19該公司聯絡我說國稅局要他提出薪資資料

公司說檢舉人是我的名字

說要告我「毀謗妨礙名譽

我只是使用正常管道申訴

我沒有毀謗他們,也沒有妨礙他們的名譽

我從頭到尾只有使用線上申訴國稅局

請問這樣我會被公司告嗎?

還有請問國稅局洩漏了我的個人資料給該公司

我可以對他們求償嗎?他們會負責嗎?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2

 你只是舉發,並不會構成毀謗妨害名譽

Abbey 102-05-17 14:28

去年底 我是在網路上販賣手機殼 被網路警察釣魚
後來警察來家裡搜 搜走約20-30件
品牌是愛迪達和agnesb
其實在這之前我完全不知道這樣是觸法的 也沒有前科

因為成本大約200左右 也有曾懷疑過這種價錢是不是正品
而且我也曾向賣我的人(淘寶網)詢問
不過他說是正品 不過因直接由工廠出貨 省掉中間代理商廣告商等 才會那麼便宜

之後我被警察抓才知道被騙 也非常後悔!

問題是:

昨天已收到通知要開庭,不知道要帶什麼對我比較有利的文件?
需要先寫悔過書嗎
開庭後大概多久會判決呢?會不會很重呢

(上個月 在網路購物被騙走四萬多 現在已沒有什麼積蓄

連要維持目前的生活就已經很困難...)

 

ps.因本人非常討厭仿冒品 所以曾經寫mail給保智大隊檢舉
也萬萬沒想到自己賣的就是仿品
那我也可以把mail印下來帶過去嗎...讓法官相信我真的是沒有犯意!!

您好: 

去年底,您在網路上販賣手機殼,被網路警察釣魚,後來警察搜走約20-30件

雖然您不能因為自己不懂法律就可以免責,但您仍然可以向法官解釋,其實在這之前您完全不知道這樣是觸法的,您也沒有前科,同時您也曾向賣家(淘寶網)詢問過是否正品("對方說是正品,

因為直接由工廠出貨,省掉中間代理商廣告商等才會那麼便宜"您如果有網路談話資料,可以把它列印出來提供給法官看)之後被警察抓才知道被騙,也非常後悔。

以上這些事實都可以向法官說明,用以證明閣下確實沒有犯意,以此做為法官量刑的依據。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51

 如果是網路釣魚,警察查扣的證物不能在法庭上使用

QQ 102-05-17 09:11

你好 我在去年10月份因為在露天上賣售一個三麗歐的包包 被警察檢舉 說是仿冒的 , 那包包是我跟其他的媽媽再FB一起團購買的 想說多一個用不到 於是拿去賣掉

現在 我筆錄也做完了... 警察要我等候因為他們要上呈檢察官  我問他們 三麗歐有要告我嗎? 他們說沒有 那請問一下 我還需要跟他們談和解嗎?? 還有請問一下 下次開簡易庭的時候 我需要帶什麼東西過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19
回覆 QQ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在去年10月份因為在露天上賣售一個三麗歐的包包 被警察檢舉 說是仿冒的 , 那包包是我 ... (恕刪)

商標法是必須明知仿冒。您是明知嗎?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QQ 102-05-17 16:3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QQ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當時真的不知道 因為東西在大陸淘寶網買的 賣家說 是原單 工廠直接生產的  坦白說第一次接觸大陸購買東西 真的不知道 . 跟警察作筆錄時 我也跟他說 我真的不知道 而且如果知道這樣是犯法的 我怎樣都不可能販賣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察移送到檢察官那裡後,仍會再開庭,屆時檢察官仍可能會通知三麗鷗那裡,至於是否明知,檢察官也會從該包包的外觀來辨示是否可以很容易就看出是仿冒來判斷,這是本件有罪無罪之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