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Howard 105-01-04 02:30

我最大的親哥哥育有2子女離婚,在十年之前就染上毒品,一直到現在已經犯了4~5次以上,常進出監獄,也幫助過他易科罰金好幾十萬,希望他能反省悔改。去年4月左右又進入監獄服刑,剛好母親又患重症,11月出來希望他能悔改好好接手家裡事業,也真的好好開始接掌家業工作,但是毒癮又再犯了,這次藉口壓力大,不施用毒品沒精神不會工作。一直以來經常疑神疑鬼,被害妄想,脾氣暴躁,也有輕微暴力傾向,前幾年嚴重時還跑到別人家裡去,也亂摔東西,還沒有傷害到人,不過他的前妻有被他施暴過。今年11月又再被警方使用搜索令查獲持有毒品(應該是安非他命),而在等法院結果的這段時間,我想還是一直有在施用毒品,因為脾氣真的很暴躁,也一直懷疑東懷疑西的,最近就因為老家有急事要過去,他誤會錯到場的時間,加上他子女愛賴床,拖拖拉拉,又愛頂嘴,就拿遙控器砸女兒,用拳頭用力槌女兒的頭,也用腳踹,小兒子也有給他打,然後責怪每一個人,說我爸媽寵壞小孩才會這樣(從小都是由我爸媽帶大,他幾乎沒在照顧)。前陣子因為長輩親戚犯了錯他還想去打人家,最後被拉住,也有用網路通訊軟體威脅親戚,他已經犯錯太多次了,已經快放棄他了,從出社會以來沒賺到錢養家就算了,還添一堆麻煩,已經在他身上(包括出錢讓他開店、結婚、養小孩、繳毒品的罰金等等)花了上百萬,這是他的判決他還說應該可以易科罰金

以上是稍微解釋一下問題的原由

問題1.像這樣已經吸毒成癮有暴力還有威脅人的傾向,傷害到家人的行為,能申請到保護令之類的嗎?

問題2.他這種吸食毒品累犯還可以易科罰金嗎? 不行的話可以關幾年? 

問題3.假如真的能易科罰金,我能有甚麼管道讓他不再讓家裡受到傷害? 我母親重症勸他他都繼續吸,我也在他服刑時勸他好好工作要戒掉,所以勸他去戒毒村勒戒中心甚麼的我想還是沒辦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蒐證之後聲請保護令

2、施用毒品的部份,依法可以易科罰金,不過部分的法官跟檢察官還是會否准,家人可以嘗試寫的陳報狀給法院或是檢察官,說明一下家裡的狀況。

3、倘若他願意主動戒治,有一些民營的機構、醫院可以協助,倘若不願意,就只能透過舉發的方式讓他入監治療。

阿翰 105-01-03 15:41

因為持有二級毒品,等待候傳,結果警員有到家裏來說要領什麼單子,後來連拿都沒拿,現在因為他之前有精神疾病,而且重當兵時,吸安吸到快50了,勒戒所去到不要去,現在因為等待傳票又開始了,這次更嚴重有吸就像人格分裂,一下說這有鬼那有鬼的,之前有自殺、自殘、暴力頃向,現在因為他有精神障礙,沒有暴力頃向又不能抓他,就算抓去精神病院,最多也三個月,一日自費5000,家人給她煩死了,所以想問有沒有辦法關久點,還有現在能不能送去勒戒

1.  就閣下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銀河行 105-01-03 10:20

請問我因工作需要 居住在祖母的自有住宅(與祖母同住方便照護)

最近祖母因病離世  房子由爸爸和叔叔共三兄弟繼承(每人持有三分之一)

口頭約定房子由我繼續使用十年(讓我能安心工作養家)

並一次付清十年租金(每月給兩位叔叔各6000元 十年總共是144萬)

但因口頭約定好像無法律效力 怕十年期中發生變化
(例如說叔叔生病離世等等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化)

想寫下白紙黑字確保自己在十年內房屋使用權

不會中途被趕離祖屋 造成自己無家可住的窘境

1.請問這份同意書的內容該如何擬訂?有哪些細項要註明

2.請問同意書需要經過律師見證及法院公證才有效力嗎?

3.若叔叔離世 他簽章的同意書依然有效嗎? 還是房屋新的繼承

   可以不承認這份同意書呢?

4.房屋由三兄弟共同持有 若一人不願繼續租給我使用 有權利趕走我嗎?

還是需要三人皆不同意才能不繼續租給我呢?

 

你好:

租賃期限為10年,為避免產生民法第425第2項規定而無法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建議你到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處辦理公證公證後可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就算所有權移轉他人,也有書面證據作為保障。

租賃契約出租人就要收拘束,若要詳細約定權利義務,可委請律師撰擬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製作調解筆錄,取得相當於確定判決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1-03 23:47

您好!

既然已經談好使用十年並已付錢,您最好要求訂立書面租約,有了租約,在租期有效期間您就是有權占有,所有權人無法提前要求您遷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成 104-12-31 14:31
我是10/7被驗尿陽性及持有,我是初犯,但是檢查官要我進行勒戒,而我在10/14就到醫院進行戒癮治療,但我在抗告中也載明我家我是獨子,經濟是靠我而已,勒戒後我將可能面臨失業,我已經年近40,勢必不好找工作,我爸糖尿病截肢,我也有提供醫院證明,但還是被法官駁回,法官還回應的更妙,我所敘述的與本案無關,如真如我所說,請找社會福利處處理,我非常傻眼,況且法官還回應需在勒戒所觀察我的犯行,醫院的戒癮治療是不足採信,試問多少勒戒出來的還是繼續使用,我是真心悔過,只是問了許多人,都說已經無法避免,請問我還有機會不用進去勒戒嗎?我本身有HIV,這點是否可以有機會不進去勒戒,我的戒癮治療也將明天完成所有療程,律師大人,我是真心悔過,為此我已經失去一個這輩子很重要的一個人,我不願在我重新再站起來時,又被這樣的打擊,只是請律師能協助指點迷津,謝謝,我的勒戒執行日是1/12
法律研究者 104-12-31 18:29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後,抗告亦被駁回,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欲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後,抗告亦被駁回,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立即遞狀聲請院外戒癮治療,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朋朋 104-12-31 13:12

你好..

我在今年八月因為持有及食用安非他命被警察抓到10月的事後的緩起訴.在做戒癮治療中..中間的驗尿都是陰性也到了第三階段.但昨天因為一時的沖昏頭又購買了安非他命及使用.又被警察釣魚所以被抓了..我知道我的緩起訴是一定會被撤銷的..但我這一次一定會勒戒會被關嗎..警察只有淡淡的說會被判刑罰錢但我真的不知道會怎樣..中間我驗尿都是陰性我真的沒有在使用了昨天真的只是一時衝動我真的也不會碰了我不是一個毒蟲一定要靠毒品過活..真的不能在犯錯也不會了..我能夠做些事情讓自己的刑責不要太高嗎..我有供出賣家的照片電話還有line的帳號..我還能夠做什麼讓檢察官再給我一次機會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1 13:31

您好,

 

1、緩起訴會被撤銷

 

2、前次施用行為可能起訴可能送勒戒

 

3、這一次的施用會依法起訴。

 

因有兩次施用行為,建議還是委任律師處理,較能維護自身權益,以犯後態度之配合及供出上線等理由爭取緩刑或輕判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緩起訴將被撤銷,前案與新案一併起訴,可請求得亦科罰金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緩起訴將被撤銷,前案與新案一併起訴,可請求得亦科罰金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xxin 104-12-30 08:34

爺爺前年過世 財產由我們家的人和姑姑家的人繼承 但是表哥遭到通緝 逃至國外 無法聯絡 也因此無法蓋章同意放棄繼承權 最近寄來一張法院通知書 說要法拍 由他持有的一定比例土地 因為他之前欠錢  請問該怎麼處理?有辦法讓表哥所持有的部分順利回到我們家人身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參予法拍程序進行競標,或是於其他人拍得時主張優先購買權即可。

2、之後就可以協議分割或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小 德 104-12-29 14:14

農地早年不能分割.兄弟間各持一筆.面積有大有小.協議書規定各持一份.實為兄弟共有.有辦理互相抵押.然金額不大.今持有大面積者遲遲不肯辦理轉移.眼看有效期即將來到.該怎麼辦?

Ivy 104-12-29 07:32

律師

8-9年前丈夫以他自己的名義買了一棟房子(結婚已十年)而一直也是他付的貸款(約四萬/月),最近他說要辦共同持有該棟房子

想請問:是要去法院作動產分產的公證嗎?會被課贈與稅嗎?聯名持有後我也要付一半的房貸嗎?未來房屋若要賣出是否得兩方同意才能執行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08:05

您好!

夫妻間贈與免稅,可以贈與名義將應有部分1/2過戶至妻名下,去地政機關辦妥過戶即可,不需公證。 房貸是借款人跟銀行間的契約動產過戶並不會影響房貸。但如果雙方及銀行都同意,也可另與銀行簽約改為共同貸款房屋應有部分1/2可單獨出售,並不需要對方同意。但雙方同意之下出賣全部房屋會較容易出售。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il 104-12-28 13:51
您好,我在民國100年購買一戶透天,該建案僅包含五戶,建商有蓋圍牆,因此對外道路僅有一條(約4米寬,10米長。),地面建商鋪了水泥壓花,當時代銷稱有鋪水泥壓花都是屬於我們社區的。民國101年因故調閱地籍資料發現對外道路有一塊(鋪有水泥壓花)非我們所持有,知會建商,對方卻不出面處理,只聲稱給我們的資料中有附上之前地主簽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同意書。為保障未來道路的使用權,這部分是否能夠對建商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若可行的話,是否能夠向地主購買該土地,之後再對建商求償

你好:

可依民法權利瑕疵擔保準用債務不履行責任規定向建商主張權利。若建商仍不履行可請求損害賠償。 構買道路用地所需要之費用可作為損害賠償之參考依據。
哲宇 104-12-28 13:39
竊盜判決書還沒下來 又被抓持有信號彈會怎麼判呢?
mark 104-12-27 21:58

工作關係(已離職),職務上經辦有些無法自主之敏感幸性業務,如稅務。因負責人有「需求」,必須在會計業務做自私自利的調整,指示相關經辦人員執行「口諭」,因內心不安,私下已有做關鍵性的自保動作。果然,紙包不住火,負責人對經辦人員寄發存證信函(已超過半年),指稱因經辦人員未經允許使用電磁設備變更會計文書,致受國稅局查稅(檢舉人不是我),涉偽造文書罪,又持有公司相關資料,涉犯業務侵占。真是惡人先告狀:

1.如該經辦員持該公司違法資料告發,會有上述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罪?

2.如上法院,在提出自保資料,會被告妨害營業秘密?

3.如主動配合檢調偵查,供出該公司違法流程,經辦員最慘、最好的情況?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22:18

您好,

 

1、雖經辦人員係被老闆要求才做出偽造文書違法行為,然仍應負擔刑事責任;至於業務侵占罪則不會成立,因經辦人員保留資料係為保護自己,沒有不法意圖。

 

2、提出公司資料作為法庭上證據,不會有妨害秘密罪之問題,該罪僅處罰"無故"洩漏秘密之人,本案情形經辦人員係為訴訟需要提出證據,並非"無故"。

 

3、主動配合檢調司法調查,可作為未來法官量刑時之依據,將偽造文書之刑責降低,爭取緩刑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Cat 104-12-26 09:34

我住在社區型住宅區,像是眷村的環境,馬路兩旁有許多綠地緊鄰著住宅,但是都有籬笆隔開住宅和社區公有綠地。有些人住久了,就將自己房子旁邊的陸地視為自家的小院子,有的開始種植花草蔬果起來,雖然社區管委再三強調那不是私人的持有土地不能私自在上面種植,但是依舊有不少人無視地將其當作自己的使用。社區住戶也有不少人會帶小狗散步,那些綠地通常就是小狗便便和尿尿的地方。現在我的問題是,我帶我家小狗散步,他要是大便我一定會盡量讓大便不落地的清理掉,但是尿尿在綠地上我就不去多加處理。結果一天我帶小狗散步,他什麼都還沒作,只是在綠地上聞聞,旁邊的住戶就出來罵人,說我沒有公德心,不應讓小狗尿尿在他們家旁邊的綠地。我媽正好經過看見我被對方責罵,加入戰局和對方一家吵開來了。對方的女兒拿出手機來說要蒐證,就一直錄我我媽和我家的狗,我告訴對方,如果我發現她將影片上傳到網路上,我就要告她妨礙隱私。她說她就是要蒐證,要是錄到證據就要去檢舉。我想要請問:小狗在非私人土地上尿尿,也非在公有建物上尿尿,是在綠地上尿,有違法嗎?大便是一定都會清理的,我關心的是尿尿的問題。再來,被人家一直錄影的感覺很不舒服,有被威脅的感覺,我可以如何應對以及處理呢?先謝謝提供相關的見解和作法供我參考囉!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6 12:50

您好,

 

1、不是尿在私人動產動產上,應無法律責任,況且您家的狗也還沒尿。

 

2、如對方錄影是為蒐證,事後也未將該影片移作其他用途,則沒有法律上問題;但若對方係無故拍攝您,甚或將影片隨意流傳,則屬刑事妨害秘密罪,民事上亦可對其請求賠償

 

3、針對對方之謾罵,未來也可以錄影之方式蒐證提告;對於佔用社區公共區域一事,也可請求社區管委會採取法律途徑要求住戶不得占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4-12-24 15:55
今天12月租屋,和房東打好契約租金(一年份)、押金都繳了,住了一個月,房東因故入監服刑。突然冒出房東的姪子,主張房子不是屬於房東一人的(約家族4人共同持有房東佔1份),房東沒有權利出租房屋,要求我搬離,而且租金不予退還(房東姪子說是房東收的,找房東要) 問題:1.在法律上,租到這種產權不清的房子租賃契約還有效嗎? 2. 不知道房東需服刑多久,押金該找誰要?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16:19

您好!

您所述情況租賃契約仍有效,但只能向與您簽約的房東主張違約,也只能向他追討押金,不能拿租約對抗未與您簽約的所有權人。這是簽訂租約前沒有先查清楚產權狀況的風險,建議您還是要先調謄本確認姪子所述是否屬實,若屬實則姪子的主張基本正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新手上路 104-12-23 03:11

當初糊塗跟朋友去偷車然後行竊,雖然只是把風,但?同共犯,因為我的共犯持有剪刀 破壞剪,

所以等於加重竊盜,今天開庭被兩件被判十個月,我是初犯沒有任何前科刑事記錄在,現在也知道錯了,都在工地正常上班,我也沒錢找律師,不太會表達,第一次碰到,請問我該如何做呢?是乖乖的等執行刑期呢,還是能爭取啥嗎? 

您好:

 您可於收到十日內提起上訴,並可考慮是否與被害人和解或捐錢給公益團體,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新手上路 104-12-24 02:53

重頭到尾就沒聽到對方要求呢,我也沒拿任何贓物跟錢,所以不用跟對方和解吧,我也沒錢捐慈善團體。還是謝謝你。

汎汎 104-12-22 09:53
在12/17我接到一通自稱是購物網站的電話 問我是不是有購買該產品,因為她講的都是事實我也就相信了。 再來她說由於工作人員疏失導致我名下還有一筆七千多元的訂單。 可是我說我在當初並沒有提供任何帳戶資料。 她回答說會由我名下的帳戶進行扣款。 一聽之下我非常緊張。 對方工作人員說會由24小時的郵局工作人員跟我做聯絡還說會寄一封道歉函跟商品禮券到我當初取貨門市。 還跟我對過郵局24小時的兩個電話。 大約十分鐘過後自稱是郵局的人打了電話過來,說要把我名下兩個帳戶的轉帳功能關閉,我也照他說的做,他還問我兩個帳戶有多少錢。在第二個帳戶操作完他說我有操作錯誤的地方,要我跟朋友或是家人借卡,不然我帳戶會出問題,我趕快跑回家跟我家人借卡,借到我姨丈的卡後我到他指定的銀行操作。 全程中他不準我掛斷電話說是要全程錄音,還說不能跟家人朋友透露此事,說是會洩露帳戶資料,也不準我印ATM的小白單。 在十二點前匯了一筆三千八百元和我姨丈戶頭的十萬元,十二點後又匯了我姨丈戶頭的十萬元。 到最後他跟我說還沒操作完畢要到隔天才能繼續操作,我當下就慌了,這麼多的錢都不在戶頭裡了,說隔天晚上還會在打給我說錢都會回到帳戶裡。 在跟他通話的時間裡家人打了好幾通電話給我,也傳了訊息說是詐騙集團要我不再理會,可是我那是已經被洗腦的很嚴重我相信他們是郵局人員,我相信他們會把錢還來。就在我回到家打給165才知道被騙了。 我在警局待了很久也做了筆錄,也知道他們提供給我的那些數字跟本不是什麼專用數字,而是帳戶的帳號。 對方前後提供了三個帳戶,在警方的協助下已經凍結了三個帳戶,只是錢都已經提領光了。 接下來就是等跟那三個人頭帳戶的持有人開庭。 我是一個19歲的學生,從小時候都有看新聞知道那些詐騙集團的手法什麼的,可是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卻還是呆呆相信了。等一筆三千八百元是我在餐飲店打工一點一滴賺來的,我姨丈的二十萬是他從年輕就開始存的。雖然家人都只是唸我可是我根本不敢去面對他們。 如果那三個人頭帳戶的持有人是無辜的我也不想告他們,我只希望能快點抓到犯人跟快點把那二十萬快點還人家。 那二十萬還回不回的來? 我媽媽跟我說他們也有可能已經潛逃出境了。 所以真的抓不到犯人嗎? 這場官司會打多久? 打刑事訴訟要不要錢? 我真的毫無頭緒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幫我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50

您好!

實務上都是向三個人頭帳戶請求賠償,能找到其他犯人的機會不高,縱使找到其他犯人,可能也都是犯罪常客,要到錢的機會更低。刑事訴訟沒有裁判費的問題,也可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節省民事裁判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odhi_tree 104-12-21 13:54

想請教一下,關於農地分割的相關事宜。

目前情況是:
家中有一塊共有農地,面積為四分二。甲方一人持分三分五,乙方二人持分佔7厘。甲方已在此四分二的農地上耕作超過20年,乙方僅有持分,並無耕作之實。
農地原本並無道路可走,甲方為了耕作方便,像水利局申請水利溝加蓋,自費加蓋,以方便車子能進入農地
另,甲方在此農地已建造合法農舍(當時乙方之上一代同意並蓋印章),農舍前有一塊空地作為庭院,但是不在當初農舍申請的面積裡面。
現在甲方欲進行土地分割,甲方欲將農舍、庭院和靠近水利溝加蓋為主的周邊農地分割為甲方所有。但乙方不同意,乙方認為庭院面積,乙方亦有權分割,而且乙方不願意分割到無聯外道路的農地
因此,雙方僵持不下,目前皆是雙方面對面協商,並未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亦未像法院申請強制分割

所以,問題是:
1. 水利溝加蓋,是否屬於水利地?可否向水利局申請承租
2. 假設雙方協調未果,向法院申請前強制分割,法官是否會依  甲方已建造農舍與耕作的事實上處分,而將利於甲方的分割,判於甲方?
3. 假設甲方欲將「包含農舍、庭院為主範圍的應有土地賣出」,依據土地法第34-1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由於土地持分逾2/3,是否「不需」經過乙方蓋章同意,即可自行出賣?而乙方僅有優先購買權
4. 承第3點,假設乙方放棄購買權,丙方購買甲方土地,取得持分證明。那麼,是否丙方取得甲方之土地,也就表示與乙方的土地分割了?還是,依然變成乙方與丙方的共同持有糾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當初的申請內容,不能一概而論。

2、法院會尊重目前的使用狀況,但是因為另外一塊地會有沒有聯外道路的問題,所以不一定,除非能給予連外道路使用。

3、倘若持份達2/3,可以直接出賣應有部分,另一共有人指有優先購買權

4、持份出售之後,由買受人與另一共有共有動產

汎汎 104-12-19 16:36

在12/17我接到一通自稱是購物網站的電話 問我是不是有購買該產品,因為她講的都是事實我也就相信了。 再來她說由於工作人員疏失導致我名下還有一筆七千多元的訂單。 可是我說我在當初並沒有提供任何帳戶資料。 她回答說會由我名下的帳戶進行扣款。 一聽之下我非常緊張。 對方工作人員說會由24小時的郵局工作人員跟我做聯絡還說會寄一封道歉函跟商品禮券到我當初取貨門市。 還跟我對過郵局24小時的兩個電話。 大約十分鐘過後自稱是郵局的人打了電話過來,說要把我名下兩個帳戶的轉帳功能關閉,我也照他說的做,他還問我兩個帳戶有多少錢。在第二個帳戶操作完他說我有操作錯誤的地方,要我跟朋友或是家人借卡,不然我帳戶會出問題,我趕快跑回家跟我家人借卡,借到我姨丈的卡後我到他指定的銀行操作。 全程中他不準我掛斷電話說是要全程錄音,還說不能跟家人朋友透露此事,說是會洩露帳戶資料,也不準我印ATM的小白單。 在十二點前匯了一筆三千八百元和我姨丈戶頭的十萬元,十二點後又匯了我姨丈戶頭的十萬元。 到最後他跟我說還沒操作完畢要到隔天才能繼續操作,我當下就慌了,這麼多的錢都不在戶頭裡了,說隔天晚上還會在打給我說錢都會回到帳戶裡。 在跟他通話的時間裡家人打了好幾通電話給我,也傳了訊息說是詐騙集團要我不再理會,可是我那是已經被洗腦的很嚴重我相信他們是郵局人員,我相信他們會把錢還來。就在我回到家打給165才知道被騙了。 我在警局待了很久也做了筆錄,也知道他們提供給我的那些數字跟本不是什麼專用數字,而是帳戶的帳號。 對方前後提供了三個帳戶,在警方的協助下已經凍結了三個帳戶,只是錢都已經提領光了。 接下來就是等跟那三個人頭帳戶的持有人開庭。 我是一個19歲的學生,從小時候都有看新聞知道那些詐騙集團的手法什麼的,可是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卻還是呆呆相信了。等一筆三千八百元是我在餐飲店打工一點一滴賺來的,我姨丈的二十萬是他從年輕就開始存的。雖然家人都只是唸我可是我根本不敢去面對他們。 如果那三個人頭帳戶的持有人是無辜的我也不想告他們,我只希望能快點抓到犯人跟快點把那二十萬快點還人家。 那二十萬還回不回的來? 我媽媽跟我說他們也有可能已經潛逃出境了。 所以真的抓不到犯人嗎? 這場官司會打多久? 打刑事訴訟要不要錢? 我真的毫無頭緒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很典型的詐欺案件,必須依據大多只會抓到帳戶提供人、車手等,法院大多也會先就這個部分起訴。

2、刑事訴訟不用錢,且接下來可以聲請附帶民事訴訟

3、倘若之後抓到主嫌,法院還是會依法處理,屆時倘若還沒有獲得賠償,也可以再請求賠償

妞妞 104-12-19 02:33

為何販賣二級毒品被警方當場拘捕

隔天有人指證、警方持有譯文

臨時庭開完為何不能當庭釋放?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1:28

您好,

如要羈押被告檢察官須向法院聲請羈押,由於您的敘述資訊不完整,建議可將相關資料備妥,找尋律師當面詢問,較為清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監聽譯文及證人指證,有可能遭收押,目前您可考慮偉份律師前往看守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之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監聽譯文及證人指證,有可能遭收押,目前您可考慮偉份律師前往看守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之方向與策略,避免自己於檢察官訊問時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讓案件更加複雜難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12-17 13:30

如果被判妨礙自由,拘禁,教唆,毆打販毒持有毒品會被判幾年

您好:

具體仍要視具體事實而定,例如販賣或持有的是幾級毒品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看涉案程度及犯後態度而定,若法官是同一案審理,則會在判決主文宣告執行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7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毒品為重罪,需視販賣幾次及幾級毒品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7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毒品為重罪,需視販賣幾次及幾級毒品而定,若目前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證據資料,討論應如何答辯之;若仍於偵查程序中,亦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自己說錯話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2-17 23:3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毒品為重罪,需視販賣幾次及幾級毒品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 ... (恕刪)

如果是冰毒呢,身上的量不多但因為有電子秤,這樣會被判很中嗎,如果是初犯也會嗎能不關嗎…

 

如果請律師要很多錢嗎我是學生我想救男朋友

 

拜託妳…

小楊 104-12-16 10:35

律師您好:

                本人於12/11日.與朋友相約使用搖頭丸被查緝.本人坦承有使用搖頭丸安非他命,前述兩項都非本人持有,都是對方無償給予,本人已有毒品案件於98年執行過戒癮治療,本次檢查結果應屬楊姓,是否能再向檢察官提出戒癮治療或是緩起訴之申請(本次案件屬於五年後再犯),若需提出申請需準備訴狀內容為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執行完畢之後超過五年,可以向檢察官聲請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聲請狀才能保障權益。

小楊 104-12-16 11:02

感謝曹律師您的回覆:

1.我只是印象中98年發生,但實際結束是否為五年後再犯如何查詢

2.訴狀及相關費用大約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五年後再犯施用,仍有機會可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五年後再犯施用,仍有機會可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2-16 16:19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cc 104-12-15 12:56

 本人因堂弟請求開立寄戶證明讓他得以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 , 現今卻被反控我的房產(因繼承持有31年)是為借名登記 .

請問 寄戶證明可否申請作廢 ?

      寄戶證明是否可證他已知房產非他擁有 ?

                                                     有被欺騙的感覺 

 

 

你好:

遷入戶籍頂多只能證明有設定住所之意思,無法直接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 主張借名登記之人要就借名登記契約存在負舉證責任,你只要否認或提出動產是你實際管理、使用、處分,就可以推翻對方之主張。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60996378 可發函終止使用借貸契約,並請求堂弟遷讓房屋,一併請求將戶籍遷出。
木公 104-12-14 18:50

請問要達到強制分割的條件是甚麼?   如果土地持有人很多,是否要全部人同意或是超過某一比例人數才能提強制分割?  因為最近遇到有外人從缺錢的宗親收購持有份 並開始對外放話所以想問清楚自身的權益   麻煩律師們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19:01

您好!

如果要協議分割需得到全體共有人同意,若無法全體達成協議同意分割,則任一共有人都可向法院單獨提出裁判分割的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全體共有人無法協商分割,即可以聲請法院裁判分割,而裁判分割二造應各自提出您們的方割方案供法官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其中一人提出強制分割訴訟即可

沒有限制人數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其中一人,不論持份比例多寡,均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若您不同意對方之分割方案,您亦提出其他分割方法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其中一人,不論持份比例多寡,均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若您不同意對方之分割方案,您亦提出其他分割方法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andy 104-12-14 16:37

各位律師好~

      本人與前夫去年協議離婚,婚前購置一房地產登記為雙方共同持有離婚證書上僅註記「共同名下之房產歸男方所有」,離婚後,男方要求要過戶,本人經代書朋友提醒過戶後需將房屋貸款人身分註銷以保障個人權益,詢問過貸款銀行後,銀行表示需先辦理過戶後,本人非房屋所有權人時,再經評估男方是否有足以還款的能力,並需經由貸款人(即男方)提出申請註銷方能徹銷我為共同貸款人身分,本人覺得這個說法對本人的權益極為不當,倘若過戶後,銀行認為男方沒有足以還款的能力,亦或是提供不出擔保人,亦或是男方不主動提出註銷,則對本人之權益傷害極大,因此本人對於男方提出過戶之要求,回覆請他跟銀行提供出確保本人之權益之相關文件後,本人即執行過戶程序,殊不知男方近日寄出提告之文件,強調經多次請求,本人不履行離婚證書上之協議,並經由協調會先行調解,本人請教各大律師,本人是否可主張維護強調本人之權利下,拒絕在無保障之立場下過戶?感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屬於約定的疏漏,應該算是對我方很不利狀況,建議應該另外以協議書的方式做約定。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實際上確實是如此

但由於協議書上並未記載如此多

所以如果你不履行他去告你

你還是會敗訴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告履行協議書,您即使拒絕,仍有可能敗訴,應嘗試與對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告履行協議書,您即使拒絕,仍有可能敗訴,應嘗試與對方協調之。

染兒 104-12-12 08:28

您好,幫朋友來這邊詢問工作上的合約糾紛

幾日前,朋友突然接到之前雇主打來的電話,說是之前有簽約,內容提到"不能在附近上班或是開店",要求朋友離開現在的公司。

1. 朋友在職時未滿20歲,離職時也未滿20歲。

2. 合約有簽名蓋章,但合約書僅雇主持有

3. 在職時未有勞健保,每個月也都未領到基本工資,領薪時朋友也未拿到薪資單。

想請問這樣朋友需要付哪些責任?謝謝。

您好:

1.  依照我國刑法未成年人與雇主締結勞動契約,需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允許,否則簽訂契約之行為係屬「效力未定之行為」。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判決要旨稱:「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並非無效之行為,亦非得撤銷之行為,而係效力未定之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行為後,不得主張其訂立之契約為無效,或表示撤銷而使其歸於無效。」因此如果勞工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並未簽名同意,雇主亦未能到法定代理人承認,您可以主張契約不生效力。(即為無效)。

2.  即使因為未成年而非正職工作,雇主也必須依照勞基法,工資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且必須辦理勞工保險,提繳勞工退休金,對於雇主違反勞基法可提出申訴。

3.  因為勞工是否符合競業禁止之規定尚有爭議,必須憑藉工作內容是否屬於營業秘密或損及原雇主權益,加上契約未能法定代理人同意,對於您朋友恐無實質約束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前雇主之主張,可置之不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前雇主之主張,可置之不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rgan 104-12-11 13:20

父親離開,處理後事時因種種不愉快鬧翻了
遺產部分,父親家長輩不打算分予本人也罷,但也不給予本人父親的除戶證明等資料(後來知道自己可以申請),爭吵後衍生以下問題

1.父親名下只有車子,因為本人不願提供身分證影本給他人辦過戶
如果擱置不去辦理,自己會有罰款等問題嗎?父親家長輩未告知保險業務、監理站車子持有人過世而直接辦理過戶,那過戶程序算有效嗎?

2.之前工作缺業績時,有跟父親投保一筆保險保險費用由自己出,現在父親家長輩調查得知後要我吐出理賠,因本保險除父親跟媽媽外,沒告知過其他人,詢問保險公司發現是業務人員偷用本人名字查詢洩漏給胡小姐(父親再娶),因此爭吵。想問未經本人同意查詢保險內容並告知他人,現無任何直接損失,但也引發後續很多爭吵,想問能否申告業務人員及胡小姐?有追朔期嗎?

3.父親家長輩投保儲蓄險,因我跟他們居住不同縣市,本人貪圖方便,告知他們投保人用我名字,受益人用媽媽,滿期歸還給他們,他們同意也固定匯款給我(有明細),並且已投保3.4年之久。因上述事件,他們謾罵並要求保單改回他們名字,我也同意並立即更改了,過一個月,因調查出個資洩漏,胡小姐說要告本人拿長輩們的錢投保我自己,現已更改回去,這會成立嗎?如果真的告了,那屬於誣告嗎?

4.在爭吵之後,胡小姐三番兩次藉父親家長輩保單打電話給公司客訴本人,因客訴內容與實際不符,且屬吹毛求疵地挑毛病,故公司不接受。因不堪其擾,警告將申告她調查個資來使其收手,因不知追朔期多久,且擔心過後又再客訴本人。有無任何建議?

以上煩請協助解答疑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不會有罰鍰問題;您是繼承人倘若您沒有聲請,應該無法過戶,不過就此問題建議您之前詢問監理站會比較準確。

2、可以向金管會舉發業務員無故洩漏保單資料。

3、倘若經過雙親同意,不會構成違法,不過要釐清您有多少事證可以證明有獲得授權。

4、就您所述的狀況,最重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告訴期間6個月。

heyley 104-12-10 22:36

我在今年8月時在露天拍賣找了一家評價還不錯的代購賣家
請他代買了門票,隔天就把款項匯給他,後來賣家說有順利買到門票
等門票寄來會在寄給我們,賣家在開唱前兩個禮拜表示已收到門票,會在近幾日寄出,但我在開唱前4天還未收到票,賣家表示票是在偏僻的地方寄出所以要在等一兩天看看,我請他給我郵局掛號的追蹤碼他也不給,一直扯開話題,到演唱會前一天還尚未收到,賣家一直表示會在查查看郵件到哪,演唱會當天確定沒收到門票,我要求賣家退全額款項,賣家答應但要10/10才可退回(演唱會是9月),到了10/10號賣家表示因為帳戶資金流通太多被銀行鎖起來要等到11月帳號持有人回國處理,並表示11/10是最晚日期了,但11/10還是沒收到說要12/10,這之間有告知賣家要報警處理,賣家隔天就先退我一部份款項,並表示他們不是詐騙集團若提告,則會告我誣告,我沒辦法只能等12/10,但10號到了我還是沒有收到款項,留言給他也不回,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你好:

對方有還一部分款項,要提告詐欺會有困難(通常會不起訴),但可以當作逼對方出面處理之手段,因主觀上有懷疑、誤會,所以不會構成誣告罪。 民事上對方已經退還你部分款項,可以發函催告退款、解除契約,再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為異議,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對方若具備一定之規模,會有消保法之適用,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進行調解
heyley 104-12-11 21:25
你好 可是我只知道賣家姓名與聯絡電話 這樣也可以聲請支付嗎?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對方有還一部分款項
小彬 104-12-09 08:09

去年半夜在一間私人的ktv,經由一位朋友(沒很要好)介紹一些他的朋友給我認識,其中一位女生當晚就跟我那位朋友交往,聊天時我有問過那女生幾歲,她說19歲。後來有幾次見面 看朋友與這女生相處的很好,有天這位朋友及那時介紹認識的朋友約我去唱歌,那天大家都有喝一些酒,結束時這位朋友跟那個女生(有喝酒但有正常行走的能力與意識)想去汽車旅館過夜休息,但他們沒錢請我先付(刷卡)所以我跟他們兩人一同前往時間是清晨2點半,一開始想說他們要做親密的事所以我獨自在浴室泡澡,後來這男生來跟我說她女友同意3P,我一開始遲疑了,後來我經不起誘惑也加入了,但是我到口交這個階段時感覺自己無法接受3P,所以我退出離開去浴室沖澡了。

事後大約5點初朋友開車載那個女生回去,而我也騎車回去休息了,但過沒一個禮拜我收到女生傳來的訊息說要我跟那個朋友出面談這件事,起初我不以為意 想說當時是自願的為何現在卻又這樣要我跟朋友出面,所以我並沒理會,再隔了一週有不認識的人傳訊息給我逼我出面,他說他現在跟這女生在警察局附近,要我過去講清楚,當時我在上班但被逼的沒辦法只好請假趕去,去到那裡現場大概7~8人(我有收集聯絡方式及照片),有三個疑似道上的人士要我承認我有跟這女生發生性行為(對方沒去醫院檢驗)並告訴我這女生只有14歲,聽到年齡我愣住了 但我當場只有告訴他們我上述說的事情經過,結果招來他們對我毆打(事後3~4天我有去醫院驗傷),最後我不得已照著他們寫的和解書(對方當場已燒掉)照寫了一份(內容是我藉酒裝瘋對她發生性行為,沒提到另一個朋友) 並要我當日給部份賠償金額隔日在補足,並要我收集我那個朋友的居住地址他們會另外找他談(他們保證不會跟他提到我出面的事)不然不會放過我,後來我得到資料並交給他們了,後來並沒放過我 要我出來見面,他們對我說 "你的朋友是怎樣!!發生這種事還敢當沒事說好xx金額結果才拿這一點出來!! 然後就又開始逼我 他們說要叫女生把錢還給我 叫我們跟那女生自己解決,因為我害怕事情越鬧越大且害怕他們把我押走,所以我說拜託你們給我一個機會我幫朋友先付一些(為了脫身也為了能解決事情而這麼做),他們同意了 我就給了他們一些錢來暫緩事情擴大。事後因為我已經為這件事而用光辛苦工作+打工存下的錢 已經無能為力了準備去警局報案 報案想先跟我要好的朋友交代一些事情 所以也告訴了他事情的經過,他說願意幫我請大哥幫我私下調解, 後來事情就大哥跟對方在電話中談妥以後不在互相打擾的條件下結束了。

但是跟我一起發生事情的朋友後來也還是照常在外喝酒唱歌出入聲色場所(曾碰到面)… 所以我懷疑這是仙人跳但是我沒證據… 以上是事情的所有經過。

主要我是想請教 一個半夜在私人ktv認識並聲稱自己19歲,之後約喝酒唱歌後有行為且自願去汽車旅館過夜並與我發生口交,事後找人以暴力方式逼我賠償金錢與簽和解書(上面有雙方指紋 對方只有影本我持有正本)對方也沒有去醫院檢驗,我有驗傷單的狀況下 有可能能夠對我做提告或其他檯面上可能對我不利的行為嗎?

其實我很後悔交錯朋友後悔自己做錯事 也重新好好生活好好當人了…………但是我還是會害怕這些事會擴大 害怕父母知道也害怕因此留下污點 我只希望事情到此真的結束了 我不想再過著難以入眠的生活了

您好,

事情看起來挺嚴重,不只是法律層面,還有社會層面,針對您的諮詢分述如下:

壹、按刑法第222條規定: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貳、口交,在刑法第10條定義內,亦屬性交。

參、以上是告訴您,若您真的與該少女有口交行為,可能觸犯刑法

肆、爭點在於,該少女真的14歲而已?再者,您主觀上不知情,無故意。且可以再KTV與您們待超過12點,該少女真的未成年嗎?

伍、建議:若真的被告,或是被恐嚇取財,還是要報警,否則對方只會予取予求,因為這看起來是場局,您會生活在恐懼裡面。再者,對方若真的那麼年輕,但在法律面您無故意,仍可以主張無罪。

陸、不管如何,還是建議您與專業律師聯繫,當面商談處理方式,甚至應請家人介入協助,年輕人犯點錯正常,何況你是被設計的。

柒、現階段看看可否蒐集證據,例如賴或驗傷診斷單之類的,或是被圍毆的監視器,時間不等人,監視器通常最多都保留一週,趕緊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警方之通知單或地檢署之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說錯話,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亦應蒐集對方年齡之證據資料,如FB或LINE聊天訊息等,並應避免與被害人接觸,並小心對您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警方之通知單或地檢署之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說錯話,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亦應蒐集對方年齡之證據資料,如FB或LINE聊天訊息等,並應避免與被害人接觸,並小心對您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倫 104-12-08 16:16

請問一下    我在馬路上遇警察盤查.但是當下我馬上告知警察說:我身上持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違禁品且自動繳出.但是數量多達淨重86公克之多. 請問一下我大概刑期會被判多久(時間多久).因為我不知道有加重持有這條罪才會在警察尚未搜身情況下自動繳出的. 謝謝各位專業律師的答覆 辛苦ㄌ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持有二級毒品超過20克,可處罰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為是攔查之後坦承持有毒品,所以不算是自首

3、至於實際刑期,要看有無前科、犯後態度、行為認定等,不能一概而論,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21:01

 您好,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您在警察搜索發現毒品以前,已經主動繳出,可以認為符合自首要件,可以減輕刑度。若您獲判兩年以下,還有機會緩刑!

如果想要討論案情或委任律師辯護,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純質淨重超過20公克會有加重持有之問題,若有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有減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純質淨重超過20公克會有加重持有之問題,若有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有減刑之機會,應注意避免意圖販賣而持有之犯罪,就比較重,比較難處理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白 104-12-08 07:09

我被保安大隊攔查發現車上有愷他命跟毒咖啡包,帶回保安大隊做筆錄,首先警方先做詢問做自己的報告內容,並且順便做我的筆錄,他把筆錄先打好,問題先打好,我回答的也先打好,內容我都說自己買跟準備要吃,然後筆錄做到手機部分因為無sim卡,而被保安嚇說,這樣檢查官會不採信怎樣的,然後他看到微信通訊軟體裡有很多通訊人,就說我擺明就是要賣的,我一直說沒有,然後他把筆錄都打完後,在這中間我很累他叫我先睡,等他打完,叫我照著打好的筆錄念,我精神狀況很差,就沒多想照著念,結果轉交給刑大時,刑大的送審警官跟我說,我筆錄怎做成(意圖販賣、並持有),並且跟我說,去檢察官那要照實說清楚,然最後交保後去找刑大警官還給我名片,要我配合他找出我跟誰購買的,我說:好。之後轉去地檢署,在檢查官那邊,應該算我整個翻供,我全部都說我購買毒品,打算要來食用,但還未食用。我真的還未食用,且保安那有驗尿了但結果還未出來。但檢察官在一開始詢問時我口誤,他說保安那邊做的筆錄是否屬實,我答:是。請問這樣我接下來應該要如何處理? 愷他命8包共16.35克。14毒咖啡包(包含裡面原本咖啡成分111.65克)(((且[毒咖啡包]在保安那邊有做mdma測試呈陽性反應)))。現在已經交保出來了,交保金還很高10萬。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處置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數量不算少,與經常查獲的個人施用數量不同。

2、倘若製作筆錄有問題,可以要求檢察官調閱員警製作筆錄時的錄影帶。

3、口誤之說,有點牽強,因為檢察官為了避免爭議,這個問題會問的比較仔細。

4、倘若您否認犯罪,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就相關事證找有利於您的點來突破會比較好。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0:39

 您好,愷他命屬於三級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刑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是否意圖販賣影響刑度甚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又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或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如果您真的有意圖販賣但供出來源及坦承犯罪,可以減輕刑度。

因此就您的情況,建議應該與律師當面討論,詳加了解當初檢警的筆錄上您如何應答,以及檢警手上是否有您意圖販賣之證據甚至是否有偽造筆錄之事實,再綜合為您分析是否翻供!

法律研究者 104-12-08 11:55

大大你好 你持有毒品的數量 不像一般自己買來施用的 

             所以會被用意圖販賣來論罪的可能性很高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來不及了;另關於意圖販賣而持有二級毒品之問題,比較難處理,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2:25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阿勝 104-12-03 22:19

小弟投資50萬在一間有限股份公司,但兩個月後隨即有破產危機(已開始欠薪);並且臨時股東會上財報損溢表只給出各項支出清單共負債150萬,並未附上公司投資款項的發票明細,追討也都裝傻充愣,並且入股後,公司的投資項目也未曾告知股東

主要問題

目前也已經半放棄,但目前似乎有人願意入股投資300萬;想請問公司申報資產要增資是否需要股東同意?如果是如此;那麼同時,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先行收購我所持有股票?或者直接以轉售方式脫手?

 您好,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轉讓,就向您去公開市場是可以隨時買進買出的,只是最好請律師或是會計師協助簽約、登記的部分。

456464 104-12-03 00:14

我和我朋友被抓持有K他命被抓後到警局後有驗尿之後做完筆錄就放我們走

我朋友有問警察過段時間會寄單

我很確定我沒吸食  之後我會有什麼事情嗎? 會收到單子嗎?

這樣就算是前科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K他命屬於第三級毒品,不論是吸食或是持有,都有罰鍰及毒品講座的處罰。

 2、不算是刑事前科

 

ERIC 104-12-02 18:29

律師您好:

小弟於104年06月5日透過房仲簽約,並於104年7月30日完成交屋,標的物是一間民國83年建好的中古大樓,我們是當天看屋當天就簽約了,屋主本身也是房仲,但他的物件交給他同公司的同事賣,當初於房屋買賣契約中明定含一編號28號平面停車(當時我也搞不清楚停車位有哪幾種),在簽約過程中前屋主說他買這戶原本沒停車位,但他後來買了這個停車位,並拿了一張83年管委會發的該編號停車位證明(只是上面的名子是賣他車位的人姓名),告知我他們當時沒有簽約此停車證就是交易證明,我們想說對方是知名連鎖房仲,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簽約了,等交屋後前屋主因新房尚未整理好,又跟我們租了2個月,直到104年10月3號才搬出去,之後在小弟去整理房子時,管理員告知我說我這車位以後可能會有問題,因當初前屋主買賣時公設持有比例未辦理移轉,之後我便跟前屋主協商該車位問題,那時他才拿了一分停車位買賣契約出來,並告知賣他車位的人因為房子法拍了,車位用不到才賣給他,這時我也傻了,後來有查詢了 一下知道法定停車位不是需隨主建物一同移轉嗎?就算是要移轉也是要區分所有權人間相互移轉並調整公設持分比例,他是一位專業房仲竟然會跟一個被房屋已被法拍的人買法定停車位,然後在賣屋時隱瞞相關資訊(利用我們的無知),誤以為他車位權利沒問題墊高他房屋的售價,簽約時動產說明書我們也沒看到,後來我跟房仲要到說明書才知道該大樓前屋主寫有半倒已修復,交易過程一直隱瞞不利售價資訊實在是很氣。

1.請問車位部分我該如何求償?有涉及詐欺嗎?

2.民事部分要提告前屋主的話訴狀主題是債務不履行嗎?減少購屋價金?

3.之前爬文說該房仲也有善良管理人義務我也可以向其求償?主題該用什麼?

4.請問一份訴狀內可以同時告前屋主及房仲嗎?還是要兩份前屋主及房仲各一份?

5.如果前屋主要私下和解,願意直接退錢給我,雙方於原始買賣契約將車位部分刪除掉(我也不要車位了),請問律師這樣可行嗎?

你好:

可以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至於是否構成詐欺,要視對方是否自始即知悉停車位並無權利亦無法使用而定。 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遲延、不完全給付)。 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向房仲主張。 可以寫在同一份,也可以分開告。 可以,為避免爭議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20

 屋主跟房仲如果故意隱瞞資訊而詐欺你,是共同侵權人,可以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屋主還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效果準用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你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屋主願意跟你談和解,返還你可以接受的價金而刪除停車位之約定,也是解決方法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忠 104-11-30 19:52

親友透過我家人持我的雙證件及印章僅口頭表示到財產局做「詢問」業務使用,並不會出賣我拿取作私用或違法用途。因朋友表示萬一成功後再偽造土地讓渡書之類的,對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的會影響很大,故建議我報案。

結果查到第三人(非親友)未經我同意假借代理我名義向財產局申請購地,警方傳喚第三人,第三人不願配合做筆錄,因為他表示是親友出具有我同意的委託書、證件及私章給第三人使用去向該機關代理我名義申購土地。因該機關多次開會函請我、親友及第三人出席與會,兩次會議我也沒有到場,該機關覺得涉及我權益影響重大,暫緩此案,我得知後,立即向該機關表示我從未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爰請該機關註銷申請在案。

警員初步調查:1、第三人表示是善意第三人,是親友持有一堆同意書及委託書,他才代理去購地。

2.資料經查所有簽名明顯非我筆跡。3、親友有至戶政機關申請我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等資料,且出具的委託書亦非本人親簽或口頭同意。

親友表示是他們偽造我簽名,要我對第三人撤告,否則會涉及誣告,有關誣告部分我有爬文非虛偽事實不構成誣告,我是依照機關提供給我最後申請資料為第三人代理我名義(冒用我名義)提出申請。

總結:請問如下

一、第三人未經我口頭或書面同意是否有罪?何罪?若該第三人無罪不受起訴我是否有誣告

二、親友未經過我口頭或書面同意,偽造同意書及委託書至戶政機關申請重要個人資料及私下將雙證件及印章、戶籍資料、印鑑證明拿給第三人作為使用,是否有罪?何罪?

三、是否涉及以下罪名:?????偽造私文書(委託書)、偽造公文書(申購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向戶政等機關申請相關資料)、??偽造盜用印章(各資料都有我印鑒章)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你好:

若第三人是受你親友委託,本身並無偽造文書之故意,不會構成犯罪;你是誤認第三人偽造文書,存有誤會,不會構成誣告。 親友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會,盜用印章罪會被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吸收。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23:44

 首先,你親友冒用你的名義簽名涉犯偽造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你在已經有合理證據而對該第三人提告的情況下並不會構成誣告。建議你應該詳加了解他們拿你的證件做了哪些事情,再來找律師研究需要撤銷那些法律行為,以保自身權利。

小銘 104-11-30 17:12

親友透過我家人持我的雙證件及印章僅口頭表示到財產局做「詢問」業務使用,並不會出賣我拿取作私用或違法用途。因朋友表示萬一成功後再偽造土地讓渡書之類的,對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情的會影響很大,故建議我報案。

結果查到第三人(非親友)未經我同意假借代理我名義向財產局申請購地,警方傳喚第三人,第三人不願配合做筆錄,因為他表示是親友出具有我同意的委託書、證件及私章給第三人使用去向該機關代理我名義申購土地。因該機關多次開會函請我、親友及第三人出席與會,兩次會議我也沒有到場,該機關覺得涉及我權益影響重大,暫緩此案,我得知後,立即向該機關表示我從未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爰請該機關註銷申請在案。

警員初步調查:1、第三人表示是善意第三人,是親友持有一堆同意書及委託書,他才代理去購地。

2.資料經查所有簽名明顯非我筆跡。3、親友有至戶政機關申請我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等資料,且出具的委託書亦非本人親簽或口頭同意。

親友表示是他們偽造我簽名,要我對第三人撤告,否則會涉及誣告,有關誣告部分我有爬文非虛偽事實不構成誣告,我是依照機關提供給我最後申請資料為第三人代理我名義(冒用我名義)提出申請。

總結:請問如下

一、第三人未經我口頭或書面同意是否有罪?何罪?若該第三人無罪不受起訴我是否有誣告

二、親友未經過我口頭或書面同意,偽造同意書及委託書至戶政機關申請重要個人資料及私下將雙證件及印章、戶籍資料、印鑑證明拿給第三人作為使用,是否有罪?何罪?

三、是否涉及以下罪名:?????偽造私文書(委託書)、偽造公文書(申購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向戶政等機關申請相關資料)、??偽造盜用印章(各資料都有我印鑒章)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晴晴 104-11-29 18:01

我有一位忘年之交,他曾經因為在酒店工作而接觸毒品,後來在今年10月底因持有二級5.5g(用來自我了斷)以及吸食二,三級而被移送地檢,後來以兩萬交保金交保,目前等候傳票,因為警方對他之遭遇感到同情以及家人朋友之勸導幫助,使他重新燃起人生希望,但是這幾日又有之前酒店認識之朋友,因為債務糾紛而到中山分局指控他販賣毒品,警方目前謹已致電通知到案說明,我逼問過我朋友,他說他三四個月之前確實有販賣過一兩次,但現在的他不僅改過向善更完全杜絕這些東西至今已經一個月了,並且更是積極試圖擺脫憂鬱症以及找正當工作,我想試問。

1.他是否要到案說明,如果必要能說些什麼自保?

2.他這樣的狀況是否會跟之前的持有以及吸食案卡在一起?(因未開庭)

3.他現在能做些什麼?

P s警方致電時僅說懷疑他已09××××××××之電話進行販賣,但他已經為了擺脫以前惡習已換了新的號碼。希望有人真的可以幫幫他,否則他將再度陷入地獄,或是自我了斷,我真的希望各位能幫幫他。

您好:

建議您朋友仍須到案說明較好,否則有遭拘提之風險。

如果販賣毒品案是由不同檢察官偵辦,可能會與先前之吸食毒品案分開審理。

販賣毒品須有證據為佐,原則上不能僅以他人指控來定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104-11-25 09:02

毒品初犯於103/12/17日,初庭為104/05/12日 緩起訴+戒隱治療處分確定。 第二次104/05/18警方持核發搜索票前來住處查獲,食器+1,與友人共同持有安非他命17包,秤子一台,分裝袋1包,分裝杓1支後移送。 原戒癮治療104/05/19日初次報到,且改期為22日。 緩期訴期間為104/06/22日至105年12/21日。 目前收到檢查官起訴書,12/月初開庭 問題1:這樣會被撤銷緩起訴嗎? 緩起訴期間是在104/06/22開始,案發在104/05/18日這樣也是會被撤銷嗎? 判決處份會多久?可以役科罰金分期繳款嗎? 問題2:戒癮治療,依期日按時回診報到,至今。 問題3:為單親媽媽,生活困境獨立撫養一子,要如何寫陳情狀,請法官量刑。 被告持有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應為施用毒品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刑事訴送法提起公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將被撤銷緩起訴,一併加以起訴之,可具狀向法院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是否可分期給付罰金,需視執行檢察官是否同意,且僅能分三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將被撤銷緩起訴,一併加以起訴之,可具狀向法院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是否可分期給付罰金,需視執行檢察官是否同意,且僅能分三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ary 104-11-22 01:40

Hi 各位,小弟最近買房 賣方希望在合約上加註 之後如果被國稅局查到有逃漏奢侈稅 ,買方需100%負責 請問這樣在法律有效益的嗎?目前房子是他女兒所有(持有兩年內),但購買時是他幫他女兒付30%頭款其它餘額70%皆為貸款,目前他跟他女兒戶口都有遷入此房,他女兒名下沒有其他房子,理論上應該沒有奢侈稅的問題?我是否可以放心讓他加註?

你好: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4條第1項奢侈稅納稅義務人是原所有權人,但得約定由買方繳納,並無問題。 要先確定是否係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否則會被課徵10%或15%之奢侈稅。
Gary 104-11-22 09:3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 (恕刪)

1、以目前狀況 會有奢侈稅問題嗎?

2、目前房屋持有是兩年內

你好:

你若是要買,要以賣方持有期間為準,去調閱動產之異動索引,釐清賣方持有多久,若在2年以內還是要課徵奢侈稅。 你若是要賣房地,才是以你的持有期間去判斷。
Gary 104-11-22 12:2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他所有是兩年內,但她名下只有一間房,自住,這樣也是要奢侈稅?

=======================================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間房屋(含坐落基地),並辦竣戶籍登記,且在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讓賣方加註,避免日後無端增加您不必要之稅負及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讓賣方加註,避免日後無端增加您不必要之稅負及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ucy 104-11-21 23:46

父母離婚前各持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權
父親卻在母親不知情下將他的部分設定200萬抵押
兩人離婚時因為父親從未付過房屋貸款房子理所當然歸母親,卻多了一筆和她完全不相干的200萬元債
兩人離婚協議書上有明訂此筆債務為父親和債權人的糾紛,由他償還且和母親無關
母親之後請父親夥同債權撤銷房屋抵押但雙方卻賴著遲遲不肯,後來父親搬走了母親也就以為沒事了
終於今日債權人找上門來警告我們若不償還貸款,近期要會請律師房子拍賣,而我們目前也聯絡不上父親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什麼辦法能還給我和母親的安寧嗎?不好意思我只是一名要考大學的高中生,對法條的認知未必能如此透徹,在大考的壓力下還要擔心會不會沒有房子住真的很害怕又無助。

你好:

債權人已設定抵押權,若當初設定時確實有擔保之債權存在,抵押權有效應受到保障,屆期不獲清償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房地之應有部分。 可以請父親儘速清償債務,並塗銷抵押權。 可以代替父親清償債務塗銷抵押權,再向請求父親償還。 亦可在拍賣抵押物之時應買或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優先承買權,拍賣之價格通常較市價低。 若不應買也不行使優先承買權,拍定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會取得二分之一之應有部分,成為共有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2 01:22

 你好,您父親設定應有部分抵押權債權人後,縱然應有部分轉到您母親名下,抵押權仍存在。因此對方可以拍賣動產之一半應有部分而非整筆動產

您們可以代為清償父親債務,以塗銷抵押權,此時您們會取得原本債權人之債權,再跟父親求償。或者是法院拍賣應有部分時會通知你們優先承買,到時你們再承買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權人可拍賣父親應有部分受償,但應有部分大部分無法拍賣成功,大家均不喜歡買應有部分之房子,均希望能買到完整之所有權,而不適僅有應有部分,且您母親為分別共有人,可行使優先承購權,您目前無需過度擔心,若對方上門討債,應錄音錄影,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真有人出價應買,您母親仍可以同樣價格應買後,在向父親請求償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權人可拍賣父親應有部分受償,但應有部分大部分無法拍賣成功,大家均不喜歡買應有部分之房子,均希望能買到完整之所有權,而不適僅有應有部分,且您母親為分別共有人,可行使優先承購權,您目前無需過度擔心,若對方上門討債,應錄音錄影,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真有人出價應買,您母親仍可以同樣價格應買後,再向父親請求償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Ø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      雖您母親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該債務與您母親無關,但並不影響抵押權

2.      您父親把房屋拿去抵押,故債權人與您母親對於房屋各有一半之權利,現今若想保全房屋不被拍賣,您們可還清您父親債務塗銷抵押權,在向您父親請求償還。

3.      若否,債權聲請拍賣,進入拍賣程序(僅能拍賣債權人應有部分),您母親可主張土地法第34-1優先承買權,買回被拍賣之應有部分。

若您母親遭受債權騷擾,可錄音錄影,收集證據,若情節嚴重,可提起刑事告訴。

小峻 104-11-20 23:17

因家父配偶與我為遺產繼承人,但家父與持有台灣身分證未滿5年

的配偶未有生育,她要賣掉房子回越南,如何讓他喪失.撤銷台灣國籍

以致不能繼承配偶遺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婚姻關係是無效的,雙方是假結婚,可以提起確認婚姻關係無效訴訟,並且確認無繼承權。

2、程序上,動產屬於公同共有,對方無法整個作處分才是,至多只能出賣他的那一份,而我方則擁有優先購買權

阿義 104-11-20 18:19

請問男方持有女方的裸照   照片都是女方答應男方要求

都是女方自己拍的   男方並無洩漏.儲存   看完就刪了

女方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經女方拍攝,且無散布之情形,則尚不會有違法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