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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 103-11-10 20:40

我於今日因無聊於LINE上發了一則訊息給了一個莫名其妙出現在我好友名單裡的LINE友.內容是..( 嗨!我想約妳出來XX可以嗎? ).該LINE友隨即回覆說要到電信警察那裏報案.並要我等著接法院傳票...我隨即告訴她我只是在開玩笑.並一再的跟他道歉.但是她還是不理我.堅持要告我

請問我這樣有罪嗎?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0 2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行為已經涉犯性騷擾防止條例,可處1~10萬元之罰鍰,並且可能遭告公司處罰。

2、建議可以進行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漢堡 103-11-10 20:27

我是公司小職員公司有聘請人力銀行粗工來上班因工人不慎摔成重傷

我有在現在因而檢察官證人傳票傳票我開庭開庭後卻以被告人在次

傳喚這次是以民事賠償被告傳票內容述說我有安全維護之責任須由

公司連帶賠償責任我想請問說

1如民事判決書對我以需判定我需連代賠償責任的話我無力償還

對方申請假扣壓我需要被執行關嗎?

2因是業務過失傷害罪但刑事我是以證人傳票後續是以民事連代賠償

傳票開完庭之後後續還會有刑事傳票嗎?還是民事判決書判決後續

之後就沒刑事判決了呢? 麻煩板大求求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0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遭認定有過失,則必須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但是您未詳述事件發生,無從詳細回覆,請詳述。

漢堡 103-11-10 20:40

我是公司員工因常帶工人去現在施工 公司認定我是現在負責人但我是聯絡公司的

負責人並不是我 摔傷那個工人有喝酒前一天上班我有跟公司提報因工人有喝酒習慣

麻煩請住意或不聘請但公司還是聘請他來上班到現在施工還沒工作就摔傷了在現在

有工地主任主任沒叫救護車並把他提上我的車要求我送醫院我送到醫院時並該向公司

通報過程 公司說他們全程有律師處理而我就拿3錢給對方家屬說公司全程處理我無能為力

因為負責或請人都不是我我就回工地施工了下班我有問公司如何處理他們也是說他們都會處理

要我別管因這樣事我跟公司處的不愉快被開除了結果半年一年內收到法院通知以證人傳票

我去述說後卻被以被告民事連代賠償傳票起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0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此部分可以主張並不視實際負責人,並且對於該事故沒有責任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應蒐集案發當時並非由您擔任現場負責人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公司之出勤紀錄等),

並將相關書狀及證據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1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供您有盡到保護義務之證據,以證明您未有應注意能注意之過失。 

漢堡 103-11-10 20:08

我上粗工工作因表現良好被升為正職人員因有一天公司外包聘請的

人力發生職災半身癱對方家屬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告公司而我是公司

職員當天並有在現場所以以證人傳票出庭出庭說完後卻轉被告人提

告說我有安全維護之責任民事提出連帶賠償責任我想問說

1連帶賠償責任我無力賠償龐大的金錢賠償2500萬

無力賠償會怎樣呢?

2.民事開庭判無需賠償責任或需連代賠償責任時判書下來

罪確定之後後續還會有刑事責任

麻煩板大解惑求求您們了

宏宏 103-11-09 18:58

請問,車禍鑑定出來
對方為肇事主因
我方無肇事責任

之前開過一次偵查庭,後來鑑定報告出來後沒多久,又收到傳票,又要開一次偵查庭

請問我被起訴的機率大嗎?目前是過失致死案件,對方逆向超車失控滑入對向車道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在開一次偵查庭是不是就偵結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1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過失致死案件,就肇事責任的部分,至少還會跑完覆議程序,甚至於還會委託大學做鑑定

2、倘若鑑定結果都沒有肇事責任,則通常檢方會予以尊重,除非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您有過失,應該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9 2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您仍為無過失,有機會可取得一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告訴人這一方除了聲請覆議外,如果覆議結果對其不利,還可能會再聲請學術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因此何時可以偵查終結須視告訴人這一方有無聲請覆議交通事故鑑定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于兒 103-11-09 18:58

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要我開庭當證人

但是我與那個人沒有任何關係也不知道他是誰

而且先前也沒有去警局做過有關他的筆錄

這樣是正常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檢方或是被告有傳喚您到案作證,此部分可以先打電話向書記官確認是否為您本人,倘若是,則必須到案釐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9 2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致電該股書記官詢問有無傳喚錯誤,若對於作證之案情不了解,即須針對相關問題回答不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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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A 103-11-07 15:00

今年8月被開一張酒駕 11月初已收到法院傳票 被判2個月 可易科罰金

但我不想被關因為我單親 一個人上班要養小孩跟媽媽 但易科罰

上網看都說可分期 但我打到書記官那問 他要我提出低收證明

但我沒低收證明 曾經申請過但因媽媽名下有房子關係而無法申請通過

但我真的是有心要易科罰金處理但無力一次拿出6萬

 但真得無法申起分期嗎?

 

 

 

您可易科罰金,但受刑人無力完納罰金者,於裁判確定後兩個月內,得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故分期繳納,需檢察官准許,建議您再向該署執行科聲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可以提出其他資力證明,如稅務資料等,並且聲請分期付款

2、收到執行通知時,並且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ANDA 103-11-18 11:51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謝謝你回答~我已有打電話去申請分期 但書記官說可讓我分期 要我約時間過去 但我第2次打過去約時間 他的態度跟上次完全不一樣 跟我說要我帶證明 又說要我當下去 我當下在上班 我無法過去

讓我完全不知道那是否能申請

 

ANDA 103-11-18 11:57

律師你好 感謝回答 我有想過勞動 但 因必須上班所以勞動部分就配合不上 所以選擇分期 但因書記官前2次回答與態度不同 讓我不知道該如何 也不知道 是否可分期 第一次 書記官要我帶戶口名簿證明 及 要我跟他約時間 第2次撥打過去要約時間 他又態度不同 又說要我帶小孩上來台北證明

但小孩 在屏東念書 無法為了此事 又特地帶他上來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 

啊力 103-11-06 16:39

律師您好!是這樣的

本人在93年間有購買一台中古機車!當時貸款為3萬6元!

後來我每期都繳忘了幾期後來繳到剩下2萬零幾百元!就沒再繳了!

因為那時候自己愛玩!又失業我當時18~19歲!所以把機車賣到車行去!後來過了三個月後收到了貸款公司的信函要求我必須繳清剩餘的款項!

但我又沒錢於是我就不理會一拖就拖了9年多!而現在我有心想嘗還但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貸款公司!也連繫上了!後來該公司請承辦我的專員跟我說!卻開口就口氣差到極點(我能體會這感受)但是也太差了!還出口恐嚇!說如果我不一次付完我就告到法院並說我這已經夠成普通侵占罪!後來我詢問我剩餘的金額確切數字後他卻給我說7萬2千多!我聽了嚇一跳!他說因為利息!要我一次嘗還不能的話最多寬限5期 每期1萬多的繳!我根本沒有那麼多!我家經濟沒那麼好!怎麼多出來這一萬多繳這錢!我說不能用1年或兩年嗎!他說不能!很堅決!所以我無奈我只好不再說了!我也只含糊說我有錢就會跟你聯絡!

我知道自己不對在先!不過錢的數目有點大!而且只能分五期!我負荷不來!

不知道該怎麼多!他最近有傳簡訊給我說已經遞狀給法院了!要我留意傳票之類的話!我該如何啊!九年前的事情現在才告法院!讓人無奈!是否有甚麼辦法請律師大大幫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部分,因為您本來就是所有權人,因此沒有侵占的問題。

2、至於貸款的部分,因為那時候您未成年,倘若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是承認,效力上會有問題。且,超過5年部分的利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其他則必須拿到起訴狀之後再做詳細抗辯。

3、倘若實際上沒有錢繳交,對方可能去聲請強制執行,可以就您的財產、收入求償

啊力 103-11-07 19: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那請問他會真的告嗎! 因為以前也有收過要提告的部分!但是都沒有告!每次都是恐嚇得!又該怎麼辦

1、有關於刑事部分,因為您本來就是所有權人,因此 ... (恕刪)

 

宏宏 103-11-05 21:58

本人半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死亡,警方初步研判表顯示對方違規超車,我方無肇事因素,後來開了第一次偵查庭,檢察官詢問完問題後,問我要不要花3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我回答好,檢察官說如果鑑定報告出來你無肇事因素的話你就沒有任何肇事責任,後來過了幾個月後鑑定報告出來了,報告指出車禍原因是因為對方違規超車自摔所致,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照理說我應該是無肇事責任了,不是直接收到不起訴判決書嗎?怎麼還會收到傳票要開第二次偵查庭呢?而且檢察官還換了,跟上一次不一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主張您無肇事責任,對於事故無須負責之,若您仍有所疑慮,可委任律師陪同,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ephen 103-11-05 19:52
各位律師好: 日前被人以鐵棒擊頭造成左前額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 依殺人未遂提告傷害人,目前也已經開過偵查庭, 但近日家裡有事需前往澳洲三個月, 想請問的是,出國期間收到開庭傳票可以請假多久? 是不是可以等到三個月後回台灣再審理呢? 謝謝各位律師的耐心閱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2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跟檢察官請假,先打電話跟書記官說,在遞請假狀。

2、否則將被通緝到案,並且可能遭認為犯後態度不佳。

Stephen 103-11-05 22: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跟檢察官請假,先打電話跟書記官說,在遞 ... (恕刪)

律師您好:

再一次請教您,如果是以被害人身分請假是否會被認為態度不佳或是通緝

如果要聯絡書記官,是不是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地方法院找尋書記官?

謝謝您

 您好:

不是被告身分不會被通緝

您可向書記官說明或遞狀請假均可

而且被害人就算沒到庭檢察官還是可以處理案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代為出庭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lu 103-11-05 19:46

詐欺刑事部分以解決,

現在民事部份我還欠他們6萬元加上違約金2萬共8萬元

對方說要我注意信箱這幾天會收到法院傳票

1請問我是真的還要再開庭嗎?

2他說這是循環的,我不解決就在告我上訴我,說我會重複出來又進去關,是真的嗎?

3我現在拿不出8萬元,我還會面臨什麼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的部分已經處罰過了,就不會再處罰了。

2、民事的部分倘若無法和解,對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3-11-05 23:58
您好!
刑事已解決就不會另有刑責;民事就看您有沒有辦法賠錢,若您沒財產可賠,對方即使告贏也拿不到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蔡 103-11-03 22:12

大家好,目前我爸發生一件莫名其妙的車禍,甚至過幾天後收到傳票才知道這回事。


我爸是計程車司機,某天晚上在微風廣場前準備載客人,車子原本就在最外側車道,當時看到前面有客人,此時就以一般速度煞車,這個時候聽到車子後方有緊急煞車的聲音,但是車子是密閉的所以聽不清楚,就直接開走了。過幾天後卻收到傳票,原來當天有一台機車後方急煞後摔倒,但是雙方的車沒有碰撞,結果對方看我們正常開走後,就告我們肇事逃逸


對方稱有一位證人,是他的同事,這證人當時有在我爸車子的左前方拍照,但是我爸根本不知道他在拍什麼,這個證人也沒有告知我們後方有人摔車。另外,當時跌倒受傷的駕駛有報警,因此警察有做車禍紀錄,但是這紀錄都是照受傷的人所敘述去紀錄。


目前已開完第一次偵查庭,在偵查庭上,對方明顯的說謊,他說我爸變換車道導致他摔車,但是我爸從頭到尾都在最外側,也沒有急煞,當然我方沒有證據(事發場所沒有任何監視錄影機),對方卻有一位拍照的證人和警方與他一起做的紀錄,此紀錄差不多就是受傷的人說什麼,警察就畫什麼的圖。


而最後檢察官竟然說主要是我爸的錯,原因是他減慢速度導致後方機車摔倒,問題是當初根本沒有碰撞,我爸也沒有變換車道,也沒有緊急煞車,跟我們完全無關啊。明明就是對方車速過快又沒注意前方,才會急煞後摔倒,根本就是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是這些說法檢察官不採信,他也不讓我們問問題,我們也沒證據,因為我爸根本不知道當時發生這件事,一般人根本不會知道吧,事發場所也沒有任何監視錄影機。

我想問一下,遇到這樣的判決我們真的束手無策嗎?難道檢察官說什麼我們都只能服從嗎?
所以以後我也可以隨便在任一台車後跌倒,然後請朋友隨便拍幾張照並報警後再告對方嗎?
再麻煩各位幫幫忙了,第一次遇到刑事傳票真的很慌張也不知道怎麼辦,謝謝大家。

警方的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如何認定? 偵查中有無再送鑑定? 有無調閱保留當時的監視畫面? 如果確實不知道有肇事而將車開走,那從主觀犯意角度切入,可以作無罪辯護,偵查中也可聲請調查有利的證據,並不是檢察官說甚麼就是甚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隱居 (勇公) 103-11-03 22:43

有無送車禍鑑定?雙方車輛有無相對應的碰撞痕及擦刮痕?此部分警方有無對對方採證?

若有疑問可以line聯繫

  line id  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

阿蔡 103-11-03 23:31
警方的初步分析表就是照著受傷駕駛說的去畫,上面是畫我方的車從內側車道切到外側,但是當初警方在畫圖時,我方早就遠離現場(因為根本不知道發生這件事),當初又是正常駕駛,就算警方想畫圖也找不到什麼痕跡可以當參考,所以我認為分析表只是單純警方根據受傷駕駛的話去畫出來。 對於肇事責任如何認定?當初沒有什麼鑑定表出來,所以沒有認定肇事責任,但是檢察官可能是根據上述的證人和分析表來判斷我爸也有責任。 偵查中有無再送鑑定?目前只開第一次偵查庭,無再送鑑定,請問這應該如何申請? 有無調閱保留當時的監視畫面?發生場所沒有任何監視器。 雙方車輛有無相對應的碰撞痕及擦刮痕?雙方車輛無碰撞。 此部分警方有無對對方採證?有,因為是對方報警,但是當時我爸早已遠離現場。
隱居 (勇公) 103-11-03 23:45
警方的初步分析表就是照著受傷駕駛說的去畫,上面是畫我方的車從內側車道切到外側,但是當初警方在畫圖時,我方早就遠離現場(因為根本不知道發生這件事),當初又是正常駕駛,就算警方想畫圖也找不到什麼痕跡可以當參考,所以我認為分析表只是單純警方根據受傷駕駛的話去畫出來。 對於肇事責任如何認定?當初沒有什麼鑑定表出來,所以沒有認定肇事責任,但是檢察官可能是根據上述的證人和分析表來判斷我爸也有責任。 偵查中有無再送鑑定?目前只開第一次偵查庭,無再送鑑定,請問這應該如何申請? 有無調閱保留當時的監視畫面?發生場所沒有任何監視器。 雙方車輛有無相對應的碰撞痕及擦刮痕?雙方車輛無碰撞。 此部分警方有無對對方採證?有,因為是對方報警,但是當時我爸早已遠離現場。

我認為既然告訴人是在後方自摔,其餘部分除了一個人證以外沒有其他佐證,也沒有任何碰撞

你父親根本不知道車禍應該是可以佐證的,檢察官若起訴被判無罪的可能性大,但是不起訴又怕會被高檢署再議發回......(搞不好送車禍鑑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也無法判斷) 跟檢察官聲請鑑定檢察官會要你繳錢,約三千。

民國九十四年我在雄檢當檢察官時,有一件高雄客運側邊擦撞到摩托車騎士的案件,肇事逃逸的部分係不起訴處分,並親自做現場摸擬,高雄高分檢維持再議駁回。

阿蔡 103-11-05 09:08

感謝各位的說明,接下來會舉行調解委員會,不過根據我爸所說,調解委員會之後還要上偵查庭繼續審問。想問一下,針對調解委員會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呢?萬一對方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我爸的家屬也可以參與嗎?另外我們實在沒辦法請律師,家中經濟不好......


以下是個人感想: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真的很沁心也很無奈,感覺任何人只要想告對方就可以隨便告,無論誰對誰錯。就像我第一篇所說,假如這樣的例子也告得成,不就代表只要有人缺錢,就可以隨便在任一台車後自摔,再隨便找一位同伴拍下對方車牌,也同時也找警察照自己的想法的畫分析表,這樣就可以順利得到一筆錢,畢竟大部份的人都不希望走上法院,更不想浪費許多時間在這個地方。

103-11-02 03:10

苦主A發覺某期信用卡帳單有異常費用報案。
警方調查後,該比交易發生在博客來網路商誠,購買虛擬點數,彰化B的博客來帳號,我的浮動IP。

十月底收到桃園地檢署刑事傳票,摘要如下:
案號案由:冬股 103年度偵字XXXXX號 詐欺等 案件
應到處所: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一號,
               由本署法警室(刑事報到處)指引至第  (此處空白)  偵查庭/詢問室

本件被傳人係:被告

 

想請問,在偵查庭上應對有需要注意哪些事?
本案件是否可能被具保?
是否需要請一位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 

 

沈恆 (沈律師) 103-11-02 03:41
您好!
這是通知被告出庭的傳票,若要做開庭準備,建議先將案情詳細經過與辯護律師討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2 1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刑事被告,偵查庭您可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2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被告有選任辯護人之權利,建議您可於開庭前先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並委任律師陪同開庭,以避免您的權利損失。

您好:

因為您被傳喚之身分為被告

故可選任辯護人陪同到庭為您辯護及聲請調查證據

且這種案件通常主動到庭就比較不會被要求要提出保證金

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多多 103-10-31 15:12

 

我先生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刑事傳票

但是他第一次開庭沒有去

這是第二次通知

上面是寫執行觀察勒戒

是當天開完庭就直接進去嗎?

還是另等通知?? 

如果是要執行不是因該寫執行傳票嗎?可是上面是寫刑事傳票

還有如果他進去觀察勒戒會把他其他的案子併在一起執行嗎?就是刑期加在一起會嗎?

隱居 (勇公) 103-10-31 16:13

就直接進去了,執行到一半如果其他案件已經確定待執行的話,

觀勒執行完畢前執行檢察官會發指揮書接續執行。

以前當檢察官時經常遇到執行科放人前要接執行。

有時候看守所還會通知問檢察官要不要放。

羈押勒戒執行,執行到一半轉勒戒執行,勒戒完繼續執行確定的刑期,很常見。

詳情您可以問一下檢方訴訟輔導科的書記官,由其當過執行書記官的應該就很清楚。

(以前指揮書蓋到手酸的經驗)

不是數罪併罰ㄡ,是指揮書銜接的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執行觀察勒戒之通知,就必須入所執行觀察勒戒,時間35至45天不等,若有其他案件,再另行處理之;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方有機會,若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傳票上載明執行觀察勒戒,則該傳票即是所謂觀察勒戒的執行傳票,屆時報到後會由檢察官行人別訊問及簡要之案情訊問,而後即會命法警將到案之被告送往戒治所執行觀察勒戒,所以建議可以至戒治所的網站或者直接去電詢問了解執行相關事項(須攜帶之物品、不得攜帶的物品及接見規定等)。

另外有關施用毒品罪部分,不論經觀察、勒戒後,依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其最終結果檢察官均會依法逕為不起訴處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第23條第1項),所以此部分與其他刑事案件之刑罰、刑事訴訟程序是不會合併處罰、處理的。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
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處分之人,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期滿後,由公立就業輔導機構輔導就業。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每天都累 103-10-31 10:35

約兩年前曾經被市調處以證人身分約談,原因是之前擔任研究助理期間的事情,以下為去年在這邊提問過的內容"我本身在該計畫中只進行研究,未接觸"任何"報帳或是經費 核銷事宜,當時我的老師本身除了我一位國科會助理外,約還有3-4位的其他計畫助理,所以經費或是發票核銷均不經我手,都由另一位助理及老師的秘書管理, 即使我是國科會的助理,國科會本身的經費我也未經手。"

後來經由各位律師的線上回答,約談時我盡量穩定陳述以上事實,後來調查人員有提出相關證物單據,有幾張該問題廠商寄發票或貨品來的送貨單據,是由我簽收,上面的聯絡人寫我(因為剛到職時,前一位助理聯絡各個廠商更改聯絡人為我),金額約11萬元。當時我都以不曉得、忘記了回覆(確實真的是不記得>"<),不過我有確實指出,經費核銷、報帳、管理都不是我,當時調查人員態度都很正常,也沒有質疑我,只說市調處不會再約談我了。

直到最近,我收到了檢察署的偵字號案件傳票(不曉得是不是叫做傳票),請我依"關係人"身分前往,案由部分空白,我現在又陷入跟去年一樣的恐懼(因為我想來想去,都覺得是去年的那件事情),畢竟我一直以為事情結束了,但是現在又請我過去,無助之下只好再次上來求助:

1. 之前調查時是以證人身分,現在是關係人身分,請問這是意味著什麼意思?我為什麼又會被叫去?

2.關係人身分是否一定要前往?不去會有什麼問題?會直接被轉被告嗎?

3.若我前往,偵查庭(?)上面,只會有我,還是會有其他關係人或是誰(被告?證人?)會在場呢?

4.若前往說明,我需要注意什麼東西?不要說些什麼免害自己陷入困境?

5.關係人身分說明狀況,但是事情緣由已經在當時市調處當證人時已經都說了,現在也回想不起來還有什麼問題被問到,若是回答了跟當初不一樣的回覆,我會有什麼罰則嗎?

謝謝各位的幫忙。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31 10:40

您好:

1.以「關係人」的身分應訊,通常就是檢方還無法明確認定要用「被告」還是「證人」身分傳訊

   你(兩者法律上的規定完全不同),所以先以關係人傳你到案,等了解案情後才能確認你在本案是

   否涉有犯罪。

2.建議檢方有傳你還是去應訊,至於不去會不會被轉被告?不是因為你「不去」而被轉被告,而是

   檢方經過調查其他證據認為你涉有犯嫌,才會把你轉列被告

3.除非檢方當天有同時傳喚其他人,不然通常只有你一位而已。

4.針對檢方的問題據實陳述,並把你當時在市調站說的再說一次,強調經費核報銷都與你無關。

5.在市調站說過什麼,若真的忘記,就只能說忘記了,通常檢方會提示你在市調站說了什麼,並

   問你當時說的是否為真實;單純記憶不清導致回答不一致,不會因此有罰則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專業法律協助

隱居 (勇公) 103-10-31 12:14

補充如下:

其實以前在司法官四十三期受訓時,紀俊乾講座很忌諱我們用關係人傳訊,

因為刑事訴訟法沒有關係人的規定,證人證人被告被告

證人就要給證人旅費,被告就要讓他事先準備,並且有選任辯護人的機會,

你用關係人傳,那關係人可不可以請律師?關係人可不可以請證人旅費?

關係人會不會因為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被當庭轉被告

所以紀講座認為關係人是侵害人權的規定,只是一個便宜措施。

關係人不到場無法拘提。因為刑事訴訟法沒有關係人的規定。

若有疑問以line ncc101ds聯繫

pin 103-10-30 13:15

你好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前一陣子我在xx網拍放了香奈兒手機殼包,結果在拍賣被xx網路警察在網路到面交地點但對方來沒說他是網路警察也就是當作是要跟我買東西的客人但是我們雙方也沒有交易成功他就跟我說我觸了商標法所以需要跟他去警局作筆錄,我當時嚇傻了~也就跟他去了~我一直跟他說我真的不知道說不能放如果知道我也不會犯。那他不聽我講一直要我去作筆錄,我也認了~事後好幾個月才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傳票要我去開庭,那我也去了~去現場對方是派了一個說他是香奈兒代理人來出庭,對方告知檢察官說他們願意兩週內自動與我合解,那檢察官說要判我緩起訴代念我是初犯給我一次機會然後要我去上課我也同意了。那出來偵查庭之後對方代理人給了我一個電話叫我打去xx商標協會去跟對方說合解....我也傻傻的打去對方也不跟我講。所以檢察官已經判我緩起訴了那我要必要在打給對方嗎?是否現在只需要等待檢察官寄來的處分事情就到一段落了呢謝謝喔~希望律師們能給我一個答案讓我安心一點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0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害商標權的部分,民刑事責任是分開的。

2、倘若您未與對方和解,日後對方還是可以向您請求民事賠償,您可斟酌。

Aki 103-10-27 10:43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先生去年年底的時候喝酒被警察臨檢 後來判決易科罰金11萬採用分期付款方式,今年10月好不容易才繳完。

我先生近期又發生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目前還在等調解委員會傳喚我們去調解當中,對方也有意與我們和解,最近已收到"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想請問律師:

1.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大概多久會收到簡易判決書?多久會收到執行通知書?

2.請問收到簡易判決書 需要本人到法院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在看執行書上面如何判決就可?

3.另外因為我先生是外配,很不巧的是剛好12月份整個月會回國辦事..很擔心如果到時候12月收到執行通知書的話 我們本人不在國內無法執行 打電話給書記官詢問 書記官也說她無法得知判決何時出來...想請問 如果收到執行通知書 若本人不在國內 該如何向法官聲請當時不在國內的證明? 要收到執行傳票的時候就要立刻聲請? 還是可以等待我們回國的時候在聲請? 如果沒人可以幫忙聲請 該怎麼辦??

4.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上面有提到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 意旨法官有可能會判 關兩年, 或是只繳罰金?  或是關2年+20萬罰金 這個意思嗎?   如果當下無法一次付清該怎麼辦????因為上次罰款我們是很辛苦才存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個月後會收到開庭通知,開完庭之後,約一個月會收到判決書,執行通知的則約為2個月,不過實際上還是必須依據各法院的分案狀況,承辦法官的辦案習慣而定。

2、簡易程序還是會開庭,需要本人去。

3、倘若不在國內,必須陳報相關資料給承辦法官或是檢察官,否則可能會予以通緝

4、簡易判決就是判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ki 103-10-28 01: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個月後會收到開庭通知,開完庭之後,約一個月 ... (恕刪)

 所以收到簡易判決書的時候還是會開庭就是了!!? 若當時確定不在國內 可以請家人代為申請不在國內請假單 然後事後在補繳不在國內之證明可以嗎? 請問如何申請?

小天 103-10-26 14:09

最近收到法院傳票.要開庭.而我不知道要準備哪些資料.請律師幫幫我.事由.是之前被朋友和他較一群人拿呂棒打還被綁起手來押去山上.之後我住院住快一星期.然後.我有驗傷.我有去警察局.報案.告他妨害自由傷害.過了好幾年.現在收到法院傳票要開庭.不知道.要怎樣跟對方求償.因為我是第一次開庭.請律師幫幫我.要準備哪些資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2: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你手上應該沒有其他資料?您只需要如期到庭就可以了。

2、賠償的部分,您可以依據您所受到的傷害,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其他財損及精神慰撫金。

阿翰 103-10-26 00:02
您好 我想請教律師ㄧ個問題 我上個月 因行車糾紛被告妨害自由 但為何我做的筆錄公然侮辱呢? 因為對方沒打方向燈切入車道。以致我急煞差點發生車禍(未發生) 還挑釁 但我車上並無行車記錄器 我等他停紅綠燈的時候 停到他左邊。我們都沒下車 我也沒阻擋他去路只是平行 我按他喇叭 他搖下車窗 我對他罵三字經 他道歉後 我也離去 沒想到他拿行車記錄器去告我公然侮辱(有錄到他硬切入我方 車道 ) 但傳票來竟然是妨害自由 可是我筆錄是做公然侮辱的 怎麼會這樣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有可能是對造同時提告公然侮辱妨害自由,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案情在進入地檢署偵訊時,就得格外小心的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對您提出多項告訴,您做完警局筆錄後,即會收到地檢署偵查庭之開庭通知,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或考慮與對方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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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103-10-25 22:18

今天突然收到偽造文書傳票

身份是被害人,不知道原因

如果沒去會怎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22

您好,是否為地檢署的開庭通知呢?若傳票傳了後不到,檢察官可能會拘提,建議委任律師陪同開庭較為妥當唷。 

jerry 103-10-25 22: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為地檢署的開庭通知呢?若傳票傳了後不到,檢察官可能會拘提,建議委任律師陪同開庭較為妥 ... (恕刪)

請問如何知道是否為開庭通知?

另外旁邊備註寫道:得自行決定是否到庭。 是什麼意思呢?

倘您為被害人,在法律上之身分為證人傳票主要是讓您了解:有人冒用您名義偽造文書,您或可開庭了解案情;若您開庭時間無法配合,建議可事先寫狀請假。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仍應到場,以了解情形,進而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徐小婷 103-10-24 09:38

上一趟是五個月,因為帶尿所以中間有傳開庭,但再這段時間我有聲請社會勞動,但沒下文,,沒多久就簡易判決下來是六個月,但我有假上訴,所以案子沒接到先出去,出來快兩個月了,我收到法院的傳票.....我也沒另案了,怎麼會有傳票....而帶尿那條 在執行時就有傳開庭了.判決書也寄來了.我不懂為什麼會寄傳票給我~我也擔心去開完庭後直接帶走!! ps.傳票...是否跟我假上訴有關?現在有一罪兩判嗎?

真的很急...下禮拜要開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14: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傳票上您的身分別、事由及程序為何,做相關之準備,若為法院刑事傳票,您為被告,可先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卷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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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默記 103-10-22 12:05

某日跟朋友去拿毒品,但是我沒下車也沒拿錢他,後來到了汽車旅館,共有3人,因為我有喝酒,也因為好奇抽了k煙,我就坐在沙發上睡著了,之後警察臨檢,筆錄也寫完也坦承有吸食,並指認我朋友他去拿的,之後就開庭,我是證人,另一個也是,朋友是被告,開偵查庭也坦白實說,但被告堅持說我有出錢,可是我並沒有拿錢給他,開完後檢察官說有可能會起訴被告轉讓,之後就去罰2萬即上課,有一天檢察官打給我說要出庭作證,結果這陣子法院有訴訟書傳喚?(是到警察局領的)也沒看到傳票,但有限定日期要去法院,去查過了是合議審理庭。


很擔心會不會有什麼刑責,請律師大大能給個意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部分,您僅要繳交罰金及上講習課程;另傳您擔任證人為指任作證轉讓毒品與您之人,除非您另有涉犯其他毒品犯罪,如販賣轉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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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默記 103-10-22 13: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部分,您僅要繳交罰金及上講習課程;另傳您擔任證人為指任作證轉讓 ... (恕刪)

請問律師,如果被告一直不承認罪,那是否以後要一直跑法院呢?

因為被告,好像被抓了很多次都是k他命,他行政罰也都沒去繳,又犯,上課也沒去,是否會直接被判?

本人是第一次好奇而食用,無前科素行,被被抓到後很後悔,我出庭作證時是否能跟法官求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吸食k之部分,因為僅是三級毒品,所以不會有刑事責任,僅需上上毒品講習及罰錢。至於他人涉犯轉讓部分,您之身分為證人,僅須就您所知陳述,不需要求情。

小君 103-10-22 01:19

我想請問一下,朋友他之前有安非他命被判刑,第一次是去醫院藥物治療,但是藥物治療完後再緩刑內被抓,一共各判3個月或役科罰金,之後因罰金未繳完通緝被抓,被抓當天驗尿呈陽性反應,之後法金全數繳清,最近又收到傳票是由是毒品,我想請問這次的傳票是因為上次被抓驗尿沒過是嗎?那至次開庭通常法官會怎麼判決呢?這個朋友已經沒有在吸食了,另外也已經過了開庭的日期了,他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謝謝!!!另外再請問一下,開庭若是判刑會直接被關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若被起訴,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卷證資料,再進行相關答辯,若逾期未開庭,可先致電該股書記官表達忘記庭期,詢問下次庭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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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 103-10-21 17:06

您好:相關妨礙名譽問題,大多會合併審理。但我先告異姐於7月份妨礙名譽(臉書亂PO文),巳經上地檢署一回也有案號了。9月20日我又告她的同居人和兒子在臉書轉分享出去給更多人看,內容是異姐她毀謗本人影涉文章。明天周三要開庭了,我收到傳票電話去地檢署查詢,9月20日又提告的2位妨礙名譽的案號還沒有??請問9月份的案號會和7月份異姐的妨礙名譽案號同一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不同被告或是不同犯罪行為就屬於不同案件。

2、倘若犯罪有相關聯的話,可能會併案,不過此部分是檢察官的職權。

凱西 103-10-21 03:15

律師您好,想請教

今年4月份我將奇摩拍賣帳號借給在網路上結識的大陸友人

讓他PO手機

但因今年7月份他和買家有交易糾紛

買家收到的東西和他下標的不符

再次重寄還是寄到錯誤的

買家一怒之下給予負評並且要求退費

該位大陸友人要求更改評價才退費

買家就去報警

帳號是我的 但在6月份我有請大陸友人簽一份免責聲明

所幸與買家於9月份和解了 並簽了和解

9月份我收到侵佔罪的傳票 要去刑警那裡做筆錄

筆錄時  提供給刑警關於免責聲明及證明我並沒有介入此交易的相關文件

請問在檢查官那裡我會被判無罪嗎???

您好:

1.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仟元以下罰。」,及刑法第三十條幫助犯「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  您為侵占罪之幫助犯,且侵占罪雖非告訴乃論之罪,雖然此罪不能因和解撤銷告訴,但對方已和告訴人達成和解,則較能獲得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再加上您僅為幫助之角色,應不會有刑責問題。若您後續收到檢方傳喚,建議強調您並未參與且不知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凱西 103-10-21 22:0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 ... (恕刪)

 非常感謝謝憲愷律師的詳細回覆~

阿毅 103-10-20 11:58

請問,我因為被驗尿驗到二級毒品

我沒住戶籍地沒收到判決書跟傳票,前天才知今日下午四點開庭直接送勒戒,但我的工作特疏,真的放不開,後果不勘設想,我打電話問書記官,她的態度實在有夠差,只說沒辦法,就掛了,想麻煩個大律師,,現在我該怎麼辦,時間緊迫,,,小弟感激不盡

請問是那裡的地方法院地檢署 ?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0982-10056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在請求就沒有機會了,您進入勒戒所內後可好好表現,增加積分,約35至45天即可結束勒戒;又若您可躲三年,即可不用執行觀察勒戒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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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103-10-19 12:30

 我之前有被朋友叫一群人打.然後我有住院住了快一星期.然後.我有驗傷.後來去警察局報案.過了好幾年.現在收到法院傳票.因為我第一次開庭.我不知道要怎樣跟對方求償.請律師幫幫我一下.

103-10-16 09:49

你好事情是這樣去年買了cos用未開鋒的刀 收到的是未開鋒 今年3-4月說要到航警局做筆錄也去了 因為朋友幫我代收轉證人 我是被告 航警局的人說那把刀不合格 我沒看到查扣的的刀樣子他們說對岸的法案跟我們定義未開鋒不一樣 所以進來時被查扣 剛收到法院傳票 我想問 我會有事嗎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 因為我被嚇到了事情過了很久 有些過程也記不起來了!

您好:

1.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凡進口該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刀械,應向各縣市警局(保安科)提出申請。因您未經申請即輸入,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4條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罪「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  依規定刀械若是在規定尺寸內未開鋒,則不用申請,您係因誤認未開鋒之定義才未依規定輸入,因此您可蒐集當初購買該刀械時,對方賣家告知您刀械為未開鋒的相關資料。此外,依同條例第18條「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建議您盡量配合檢方,亦可委任律師陪同您在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隱居 (勇公) 103-10-16 11:46

您好,如果謝大律師所述,

若有疑問亦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週三晚間七點到九點在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

昨天亦有法律諮詢家之網友前往諮詢,歡迎多加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將該刀械送鑑定是否開鋒,若鑑定結果為開鋒,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規定您可考慮自白繳交刀械並供出相關來源以利請求減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ilence 103-10-15 18:40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4月中被詐騙集團騙了將近17萬元,最近已經收到起訴書,準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了,比較有問題的地方是在”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因之前報案時轉帳紀錄都留在警局了,所以這部分只要照起訴書上寫即可嗎?

比較特別的是,第一次收到偵查傳票被告是一個男生,在台北開過二次偵查庭之中,有接到嘉義地檢署的電話問我想要以多少金額和解,最近收到起訴書被告變成一個女生,且起訴書上其他被害人也跟之前在台北開庭的被害人名字不一樣,讓我搞不清楚到底誰才是被告

煩請各位律師為小女解答了謝謝

你對起訴書有疑慮,建議你可委託律師閱卷,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您所述情況可能是不同的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檢察官起訴之情況

不過建議您還是最好將起訴書及相關資料都提供給專業律師分析較為妥適

如僅委託律師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費用也會比委託辦理全案較為節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nono 103-10-13 17:11

我明天10/14號要開庭被告

轉讓第三級毒品

我21歲可是被少年隊帶去偵訊,因為旁邊有未成年的人做筆錄時一開始警察問我有沒有給未成年的吸食,我跟警察說我當時西玩了就暈了等我起來之後已經都沒了不是我自願給他們希時的可是警察就跟我說這樣就是轉讓,因為我第一次被抓我很緊張也很怕所以就都聽警察的!沒多久前我收到傳票叫我10/14號去桃園地檢署開偵查庭,我剛剛打電話去問他說是轉讓!

我第一次吸食第一次被抓我真的很怕,在加上上網去查轉讓的罪還蠻重的,所以我真的很害怕想請各位律師們替我姐答一下我開庭應該怎麼回答法官的問題?

隱居 (勇公) 103-10-13 17:34

依你的陳述,若可證明,代表您沒有轉讓的犯行,您的毒品係遭其他少年竊取施用。

以前曾這樣不起訴過。但是前提示證詞兜的起來。

nono 103-10-13 17:38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依你的陳述,若可證明,代表您沒有轉讓的犯行,您的毒品係遭其他少年竊取施用。

以 ... (恕刪)

如果我有朋友可以證明呢?因為我當時有一個成年的朋友也有吸食他也是在我暈掉的時候自己拿來實用他也有看到其他人也是在我暈掉的狀況時自己拿來吸食的!

 您好:

如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有證人能夠證明您的說詞當然更好

證人證詞要能經得起檢察官的檢驗

且您所涉嫌的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應小心應對為宜

並建議您明天可先向檢察官說明證人之姓名及住址

再由檢察官傳票通知他們到庭作證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人可證明當其他未成年人施用您的三級毒品時,您為昏睡不知情之狀況,可提出加以說明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又若涉及未成年人可能會有加重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3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並未有交付毒品與對方,進而爭執不具有轉讓毒品之犯意及犯行。

 

paul23335l 103-10-09 16:25

請問,若收到士林地院刑事傳票(已開過偵查庭),案由為"妨礙名譽",

被告戶籍地在中和,犯罪地也是中和,能否申請到板橋地院開庭?又如何申請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被告戶籍地在雙和區,但若犯罪地為士林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士林地院仍有管轄權唷!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paul23335l 103-10-09 16:4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被告戶籍地在雙和區,但若犯罪地為士林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士林地院仍有管轄 ... (恕刪)

謝謝顏大律師的回答

關於犯罪地還有還有不明處想請教律師,

此案件發生處是在網路上有言語爭執,

被告是在中和區使用電腦的,那犯罪地可以算是中和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56

 犯罪結果地也算是犯罪地。

因為對方在中和,所以檢察官認定的犯罪事實,應該是對方看到妨害名譽之言論在中和,所以犯罪結果地在中和。

網路犯罪,依我國實務見解原則上只要受理之地檢署或司法警察單位轄區能夠透過電腦顯示網路犯罪之內容者,該受理之地檢署或司法警察單位轄區即屬所謂「犯罪地」,具有刑事訴訟之管轄權。從而本件依您所述,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應屬具有管轄權,且既然經起訴由法院進行審理,當然更不可能再為移送。

刑事訴訟法第5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C 103-10-07 16:23

最近收到法院刑事傳票,我們社區主委告我妨害名譽,因為我投信到各住戶信箱揭發他不法事件,我所陳述皆是事實,而且文字中並無毀謗他人的意思,僅傳達訊息希望各住戶參加區權會議並重視自身權益。主委認為我信毀壞他名譽,因而提告

我們社區有諸多鄰居願意當證人,請問是否出庭前得事先聲請證人狀? 或者只要出庭當日傳喚即可?

另,法院若判決我無罪之後,是否還得送民事法庭?

您好,如您對於該主委之陳述均為事實,則不用擔心會構成誹謗罪。您可以先去開第一庭看看狀況後再委任律師辯護,或代寫答辯狀,也可在答辯狀聲請傳喚證人民事訴訟的部分,倘若檢察官偵查結束後起訴,對方才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CC 103-10-07 22:31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您對於該主委之陳述均為事實,則不用擔心會構成誹謗罪。您可以先去開第一庭看看狀況後再委任 ... (恕刪)

感謝! 再請問余律師,開庭當日是否可以馬上提出證人來證明我的清白呢? 我們社區的前任委員也願意當我的證人來證明前主委違法在先。

CC 103-10-08 11:25

感謝! 再請問余律師,開庭當日是否可以馬上提出證人來證明我的清白呢? 我們社區的前任委員也願意當我的證人來證明前主委違法在先。

瑀宸 103-10-07 11:39

律師,您好:

我今天收到一封詐欺傳票,但是我完全沒有頭緒,因為上面傳喚的名字是我的舊名且姓氏也錯,不知道開庭那天該怎麼去應對,現在很恐慌。

建議您還是拿傳票及相關資料找律師面談,才能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

原則上如余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傳票上有記載您是被告身分,則更應小心應對,

並可委任律師於您受訊問時在場陪訊、作筆記記錄並即時辯護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瑀宸 103-10-07 18:19

 林律師:

因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會被告,甚至以為是詐騙集團的,所以也不知道跟和律師討論些什麼,若需麻煩律師陪同出庭,請問價格約多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7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實務上有很多以刑逼民的例子,故您可能跟別人有一些金錢上的糾紛,開庭時建議委任律師陪同,比較可以從檢察官訊問之過程中,知道到底對方告您甚麼,如此才可確認答辯方向。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7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部分,需您有施用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造成別人受有損害而您受有利益,若您不清楚相關情形,可先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兵 103-10-07 06:37

去年在某間公司上班,忽然被叫進辦公室填寫個人資料,之後公司倒閉,我卻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債權人我根本就不認識,本票上的借款人是老闆他老婆的名字,我卻變成擔保人,票額160萬,所以我也提出異議,之後收到傳票開庭,可是開庭時間我無法到場,我能請求改日期嗎?還有,如果因為未到庭被直接判決我要償還這張本票面額,我該如何做?  拜託給我一些建議!我真的感到很無助.....

 您好:

1.如果您以正當理由未能到法院開庭,應盡速向法院書記官聯絡並具狀請假。

2.您是否應負票據上之責任,建議應將全部訴訟資料提供專業律師協助分析。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凱西 103-10-06 21:50

在今年2014初初上網買手機

結識一位大陸友人(賣家黃先生)

 

當時他看到我的賣場評價很高沒有負評

央求我借他賣場

並且提供其他拍賣網站優質評價及

公司行號為『XX通訊』

 

在台南確實有實體店面

於是我出借了我的賣場給他

其中並未收受任何關於賣場的”出借金”

 

(他所贈予的三星手機一只和看我有生活困難借我的6萬元都跟賣場無關,我跟他說好中樂透會還他錢,他同意)

 

真到今年九月份(上月)我收到法院傳票 去電刑警 才得知

黃先生與買家林先生有交易上的糾紛

林先生上網訂的手機與他收到的不符 退回手機

並給予負評

黃先要要求林先生要更改評價才肯退款

最後黃先生收到退貨商品 也沒有退款給林先生

 

林先生一氣之下報警 告傾占

但因我是露天帳號所有人 因此我趕緊請黃先生出面處理

過沒幾天也變更密碼讓黃先生無法登入

 

利用貨款匯到我郵局帳戶內的金額一一處理買家糾紛

林先生當時支付13000多購買手機 同意以3萬元和解

 

並寫和解書 表示不予追究

筆錄時 我提供給刑警相關證明 證明我非帳號使用人

 

我想請問

到時候到檢察官那裡我會有刑責嗎?

筆錄時 我詢問刑警 黃先生的貨款匯到我的國泰世華帳戶

我利用裡面的錢 沒有拿來私用 完全用於處理買家糾紛

 

刑警表示只要能提供匯款收據即可

我有提供刑警

 

黃先生在大陸的聯絡電話

我想請問

我出借帳戶給黃先生 我也會有罪嗎 ><

 

首先先感謝律師撥冗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未動到帳戶的錢,應尚無侵佔之問題,但出借帳戶,應注意有無詐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侵佔罪屬非告訴乃論罪,和解只是法官審酌情狀參考用的,並無關是否免責。

借用帳戶,很可能涉及共同正犯或幫助犯之虞!首要注意的是犯意問題,本罪仍罰故意,不罰過失。另一問題,黃先生係大陸人士,將來恐有傳訊上,舉證上之困難。所以需要證明妳並無故意犯罪為先決條件。若妳已確實退款,又可以舉證並無不法所有意圖,或許可以阻卻構成要件該當,但是妳的描述過程,並不足以判斷全盤事實經過,所以仍需透過律師為妳辯護權益,方為上策!

阿葵 103-10-04 18:40

律師您好...

朋友在被起訴販賣二級毒品有三個人指證她,交易次數32次每次金額都在500至1000元不等,(請問是數罪一罰還是一罪一罰呢?) 警方開搜索票到朋友家裡時,是朋友自己把毒品主動拿出來交給警方的(安非他命12g.吸食器.分裝袋等...) 之後去警局做筆錄時,朋友也全部都認罪了,只差上手還未抓到,請問律師這樣大概會判多少年呢? 朋友從頭到尾都很配合警方辦案,
請問這樣是否能減刑呢 ? 朋友現以 被告身分 被羈押看守所但沒有被禁見,可是到現在都已經快兩個月了,朋友都已經認罪了,為什麼遲遲還不開庭呢?有可能延押嗎?  有交保的機會嗎?  何時請律師對朋友的案件會比較有幫助呢? (朋友還有一條 吸食罪 判了三個月,有收到執字的傳票日期是9/11,原本打算要繳易科罰金了,可是朋友在8/19那天就被抓走了,所以就沒有去繳了,8/19那天也有驗尿,所以又多了一條 吸食罪,請問律師 這兩條 吸食罪 會跟 販賣罪 合併在一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都自白的話可以要求減輕,倘若共出上游並且有抓到,還可以在減輕一次。

2、就您所述的狀況,至少也有個7、8年。

3、還沒審是因為還在抓其他被告

4、會一起審,一起判。

5、倘若要委任可以早一點委任,可以爭執行為數、量刑等。

阿葵 103-10-04 05:33

律師您好...

朋友在被起訴販賣二級毒品有三個人指證她,交易次數32次每次金額都在500至1000元不等,  (請問是數罪一罰還是一罪一罰呢?)                                                                            警方開搜索票到朋友家裡時,是朋友自己把毒品主動拿出來交給警方的,                              (安非他命12g.吸食器.分裝袋等...)                                                                           之後去警局做筆錄時,朋友也全部都認罪了,只差上手還未抓到,
請問律師這樣大概會判多少年呢?  朋友從頭到尾都很配合警方辦案,
請問這樣是否能減刑呢 ? 朋友現以 被告身分 被羈押看守所但沒有被禁見,
可是到現在都已經快兩個月了,朋友都已經認罪了,為什麼遲遲還不開庭呢?
有可能延押嗎?  有交保的機會嗎?  何時請律師對朋友的案件會比較有幫助呢?
(朋友還有一條 吸食罪 判了三個月,有收到執字的傳票日期是9/11,
原本打算要繳易科罰金了,可是朋友在8/19那天就被抓走了,所以就沒有去繳了,
8/19那天也有驗尿,所以又多了一條 吸食罪,請問律師 這兩條 吸食罪 會跟 販賣罪 合併在一起嗎?)

sam 103-10-03 18:09

律師您好:

因為之前跟鄰居有發生口角,我只說了台語的"三小"兩個字,被對方錄影起來,就被控告恐嚇,並且收到傳票,請問收到傳票ㄧ定要到嗎?

到場開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嗎?因為整場糾紛我就只說了那兩個字,我也可以控告他誣告,或是其他之類的罪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3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若您無為相關恐嚇言論,仍可為無罪答辯,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可對對方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是否會因為說此二字而構成犯罪

應視當時之客觀狀況綜合考量而定

律師目前即有類似情形檢察官認為不構成犯罪之不起訴處分案例

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紅蟳 103-10-03 09:47

律師大人您好,

前一陣子行駛快速道路被逼車,

我也向新交通隊檢舉,

交通隊看了行車紀錄器檔案,也覺得是惡意逼車

希望我去做筆錄,(身分:被害人)可是,我不想筆錄

因為害怕對方查到資料而遭報復

我跟警察說開罰單也是一種懲罰(我可以不用出面)

但是警察認為罰單太輕,要給壞人移送法辦

請問,對方如果收到傳票,是否可以去調閱資料查到我的資料

警察一直跟我說法院不會給他看筆錄,或我的資料是這樣嗎??

我知道警察非常認真,非常熱誠!!我還是以個人安全為第一

我可以堅持只開罰單嗎??

您好,若本案移送至法院,對方係有可提出調卷聲請,若您係以真名製作筆錄或提出檢舉,您的身分恐被知悉,且院方亦有可能以證人身分請您出庭,您可以向警方要求身分保密,包括匿名檢舉筆錄等。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oz2399638 103-10-01 10:16

之前乘坐機車被轎車酒駕撞!

筆錄時我男友說他要提告~我說我要保留告訴!

後來偵查庭"不能安全駕駛"~我也有傳票我明明保留告訴阿!

我跟男友和對方都有去開庭

後來有一張過失傷害的的傳票我也有收到~

但他備註"先試行調解"~他(開庭日期)是在(調解日)之前~

男友打去問:傳票上面寫先試行調解但是我們還沒調解過失傷害庭那天要去麻?  

結果書記官說那先不要去~

我和男朋友開過失傷害庭那天就沒去了(因為書記官說不用)~

後來調解~我們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把案子送回去法院~

到現在過兩個月了(調解送回去那天開始算兩個月)法院也都沒傳票來...

"過失傷害"這個小女我還要另外去提告麻?因為我當初筆錄時就說要"保留告訴跑法院感覺就很麻煩"!

但後來開庭傳票都有傳到我~這樣我算也有提告麻?

我現在擔心過失傷害6個月沒提告就會失效了...

 

 您好:

因對方涉及酒駕過失傷害

因您是被害人所以會傳您出庭

但是就過失傷害罪部分您還是要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

否則檢察官不會就您的部分向對方起訴

您如果有提出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還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yoz2399638 103-10-01 21:14

那我男朋友在筆錄的時候說要提告~這樣算有提告對方傷害了嘛??

還是他也要提告?

我收到傳票下個禮拜要去開過失傷害的庭~在庭上跟法官講有用麻?

還是我自己要請人寫狀子?

小龜 103-09-28 14:34

律師您好

因為我第一次酒駕酒精0。52有車禍但是沒有人受傷我們雙方也都合解了但是  怎麼還沒傳我去開庭傳票也都沒收到9月19到現在目前都還沒收到只有跟檢察官做記錄  我是職業軍人這樣大約會怎麼判刑

謝謝

若您沒收到開庭通知的問題,建議您至地檢署詢問案號,再向書座詢問傳訊狀況。

另「酒駕」這個行為是公共法益,不會因為沒有傷到人而不處罰,法定刑如刑法第185-3條,僅供您參酌。

 

刑法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龜 103-10-04 18:45

我可以在問ㄧ個問題嗎?我傳票來了但他有注明【皆同某某某到庭應訊】那位某某某是坐我車上的朋友車禍他受傷了但是開庭是在基隆他家住屏東又受傷行動不便所以無法去到基隆開庭怎麼辦??某某某也沒有要對我提告和解了    要準備什麼給法官看嗎?還是要寫什麼嗎?要寫的話要怎麼寫??   謝謝

小龜 103-10-06 11:50

律師幫忙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