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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01 14:52

我和先生分居1個多月 我能夠申請監護權暫時假處分嗎?因為先生家已換鎖但我line問他他卻說沒有換也不會換鎖…我怕之後讓他來看小孩他會直接抱走(小孩1歲)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先生強行將小孩帶走,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即使您取得監護權之暫時假處分,您先生對小孩仍有探視權,除非您先生有相關暴力行為或言論,可對其聲請家暴令,禁止對方接近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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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你有意思要離婚的話
建議可以提假處分
因為假處分提出後一定要提離婚訴訟
主要提假處分目的在於先確定關係
避免監護權有爭議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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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31 22:34

律師們好:我和先生分居1個多月 小孩1歲都是我在照顧(全職媽媽) 分居原因是先生不給家用但他每次工作都要出差半個月 總是要我到樓下公婆家吃飯就好 經過多次溝通都破局 我實在受不了只好帶小孩回娘家當啃老族 我已經不打算再回去那個家了…而前幾天要回去拿衣物卻發現先生家和公婆家都已經換鎖了也沒告訴我 而我沒讓他們知道我已知道換鎖事情…昨天跟今天先生一直打電話來說星期一要和他爸來帶小孩回去 但我跟他說你們來這邊看看小孩就好不要帶走但他們很堅持明早就要來帶走 …我害怕到時會有拉扯對小孩不好明天是否能夠不讓他們進來? 畢竟家裡只有我和媽媽及小孩子如果他們強行帶走我肯定攔不住 這樣情況我能有什麼辦法嗎?如果我阻止他們帶走會影響我往後爭取監護權的權利嗎? …拜託請律師們幫我詳答 我真的很怕小孩被帶走 拜託~

 您好:

建議您明天應全程錄音錄影

如果對方有強行要帶走小孩之動作,

就盡快報警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22:44

你就把小孩帶到警察局等,你跟警察說對方沒有法院判決要強行帶走小孩,

可能會構成強制罪的現行犯,故請求協助防止。

另外跟家事法庭聲請暫時處分,禁止對方強行帶走小孩。詳見家事事件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三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明天先生到您家時,可拒絕開門,若您先生於門外大聲叫囂,可錄影錄音存證,並報警,至警察局聲請家暴令;關於先生不給生活費用部分,可提起訴訟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未成年子女由您照顧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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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先生明日到場時,全程錄音錄影,若有拉扯行為,亦可以此作為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又若先生未得您及您家人之同意,強行進入您住處,可提出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犯罪告訴 。最後,提醒您,若您想取得監護權,不要輕易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103-09-01 01:02

非常感謝律師們的熱心解答 謝謝 謝謝

 

您好

你要堅持拒絕

他們要來就不要讓他們進來

如果硬要進來就報警

然後你必須要快點提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

快點將監護權狀態確定

否則你一直拒絕他探視對你往後爭取監護權不利

這次你阻擋他還可以用他威脅你要動粗來當作理由

但不能每次都用

所以你要快點行動

甚或將小孩先帶離開娘家至其他親友家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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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02 21:3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你要堅持拒絕

他們 ... (恕刪)

請問蘇律師假處分該如何申請呢??…現在我要求對方看小孩只能在我家而不能帶出門但對方一直說我這樣是霸佔小孩…對方堅持不離婚一直用單親會讓小孩的心智成長受影響及我沒為小孩未來著想硬是要離婚但我們真的已經無法一起生活…(雙方都有錄音

103-08-30 21:12

我和先生分居中小孩1歲我在照顧…但先生堅持把小孩帶回去而我不想讓他帶走但我沒阻止先生來看小孩…如果先生帶走小孩不再帶回來給我我該怎麼辦??…因先生把家裡的鎖都換掉了我無法進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與先生爭取小孩子監護,建議您千萬不要讓先生將孩子帶走,因為基於法院通常希望不要變動小孩子之現況,故若小孩子一直都由您照顧,在之後爭取監護會比較容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生將鎖換掉,可能涉及刑事強制罪之疑義,又關於未成年監護權,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單獨監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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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您已和先生分居達6個月以上,

則可以向法院聲請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

法院並可以同時以裁定定未任監護權之一方之探視子女方法(包括可帶回同住之時間),

如果任一方有妨害監護權妨礙他人探視之情況(即不將小孩交予對方)

亦可以再請法院停止或變更其權利,並可以透過法院強制執行來貫徹

記得您上次是指先生將其家中門鎖換掉之情況

這樣他應該是沒有構成強制罪的問題(因為你們已經分居)

但您可以對其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待勝訴確定後再以其惡意遺棄為由訴請離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happy 103-08-29 22:28

98年懷孕奉子登記結婚,因98年家暴我把孩子帶回娘家自己撫養,一個人工作獨自撫養,有一直跟對方提離婚但對方都不肯,一直要小孩但他卻也沒工作怎麼養小孩

但我卻在100年與同居人生下一子,我現在該怎麼辦??

已經分居這麼久也不聞不問缺一直威脅要小孩絕對不會離婚,我已婚生子到底該如何做才好,麻煩各位律師幫幫我吧!

有問過法扶的但都說真的很複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您與第三人生下之小孩,因為係在您與先生婚姻存續關係中所生,故在法律上會推定先生為其生父,故若您欲推翻如此之狀況,須由您或小孩(也有可能是先生) 提出婚生否認之訴。惟如此可能先生會告您與第三人通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同居人可能被您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另關於您與配偶之婚姻關係,可因其未支付生活費,而嘗試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請求裁判離婚之,並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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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8

 你在婚姻中與他人發生關係甚至生下小孩,

要提離婚,法院會認為你的過失比較大,不見得會判離,

不過如果真的談不攏的話,還是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103-08-29 16:34

我和先生分居1個月了…育有1子1歲都是我在帶~今天回去先生家拿我和小孩的衣物用品但卻發現先生家已經換鎖了~請問這樣的話他們如果要帶小孩回去我可以不讓他帶走嗎?…深怕帶走後就不給我了~我要離婚但先生不簽字我能怎麼辦呢??

小孩出生的每一天都是我在照顧監護權能給媽媽嗎?…夫家一直要搶小孩搞的好煩躁

 您好:

1.如果您與先生間有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

就可以到法院對先生訴請離婚,不必有先生之同意。

2.於離婚訴訟中亦可同時請求法院定小孩監護權人並請求對方應負擔之扶養費金額。

您應該強化您的經濟能力、家庭支援照顧小孩的人員、小孩的意願及狀況等方面,

就比較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3.建議您不應拒絕對方探視子女,否則此點對您將來聲請法院裁定您為監護人會不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您好

監護權主要是判給主要照顧者

與財力無關

至於夫家來搶小孩你可以不理他

建議你可以這樣作

就是回家然後把換鎖的狀況錄影起來

證明對方拒絕讓你履行同居義務

在發函請對方來接回去

如果拒絕就換我們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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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29 19:2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您與先生間有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

... (恕刪)

律師您好:我並沒有阻止夫家來探視小孩…我只是希望他們來探視而不是來把小孩帶走 而他堅持要把小孩帶回家小孩還在餵母乳中…況且他都不給家用經過多次溝通都是破局實在受不了才帶小孩回娘家~

103-08-29 19:3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監護權主要是判給主要照顧者

... (恕刪)

律師您好:但是我不想再帶小孩回去了…真的只想離婚離開那個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您配偶無支付生活費證據,依不堪同居虐待之事由,請求裁判離婚之,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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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rina 103-08-28 20:55

我們現在分居中,兩個小孩都是自己帶,現在也是,一個6歲一個3歲,兩個都要跟我

我現在要找工作,想知道這兩種哪個對我爭監護權比較有利

到府保母-下班時間6-8點不一定,小孩4點下課到我下班這段時間家人會幫忙帶

自宅保母-小孩下課可以自己帶也可賺錢

這樣自宅保母對我會加分嗎?

我家的人都沒有存款,大家每個月扣掉支出都是剩兩三萬在用,我如果工作每個月扣掉支出剩兩萬可用,這樣的經濟狀況會對我不利嗎?

如果監護權是判給我,法官判男方要付的贍養費是以他薪水來看還是以兩個小孩所需的花費來看?如果是以薪水的話,男方薪水10萬,那大概會要付多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會依對子女之最佳利益為考量之主要理由,縱使晚下班,只要有給孩子妥適的照顧,且孩子亦想跟著您,應該可以取得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以小孩最佳利益及小孩意願為考量,另若有完善的支援系統,也會有利於監護權的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補充說明:

1.法院會比較父母雙方之經濟情況,不僅限於您自己本身之狀況。

2.您聲請暫定監護權男方一定也會知道,因為法院會開調解庭及審理庭,會通知雙方開庭。

3.合約書也可以證明您的薪資情況。

4.法院會指派社工作家訪,也會尊重小孩的意願及狀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1.法官就是依據上面各位律師所述之標準來作裁定

2.男方不出庭原則上就對您會比較有利,可見他根本不重視這件事。

katrina 103-08-28 22:31

男方一定不同意暫定監護權給我,這樣法官會依據什麼來判?

如果男方都不出庭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2:40

您好!暫定監護權不用對方同意,對方若不出庭是對他自己不利,只要您理由充分,就有機會裁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基本上監護權是判給主要照顧者

且小孩意願亦為如此的話

法院應該會判給你

至於經濟能力部分不用擔心

只要養得起即可

且對方也需要幫忙負擔

所以不用擔心這問題

你可以要求他負擔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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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 103-08-27 22:48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9-10 09:37
可以先向法院聲請調解離婚,若調解不成立再向法院訴請離婚簡訊內容即是很好的證據
show 103-08-27 22:45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是涉及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離婚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至於如何能構成,則需依個案具體情形去判定,重點就是在乎您所提出的事證,足以讓法官認為您們雙方以難以維持婚姻,供您參考,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7 23:22

  您好~

如同樓上律師所述,離婚的事由已不局限於過去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十款規定;

只要雙方真的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無過失過失程度較輕的一方,都可向他方請求離婚

所以初步聽您敘述,您應可請求離婚無疑。

又再爭取小孩監護權部分,因為您先生也是在娘家工廠上班領薪,

換句話說,是您比您先生更有經濟實力,親族系統的支援力更強,對爭取小孩監護權上是相當有利的。

最後,在舉證上,您的父母即可當證人,證明您先生平常在家如何對待妳

謝謝

 

show 103-08-25 16:29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1.法院裁判離婚主要依據是民法第1052條 如果沒有第1項10款事由 可以主張第2項 婚姻發生重大破綻訴請離婚 2.你陳述的如果都屬實且可以證明 是有機會可以判准離婚的 畢竟雙方已經互相檢舉對方父母 互信基礎很低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show 103-08-25 16:24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訴請離婚,另外,如果你們有與與父母同住,那還可能有精神虐待你母親的離婚事由,財產分配和監護會和離婚一起處理,以你所述,離婚財產,監護(考量雙方經濟,工作,支持系統,持續照護等因素)等事項,你在訴訟上的爭取都立於有利的地位,對方也有恐嚇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20

建議保留簡訊內容,相關電話對話也錄下來,

對方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精神虐待,可以成立家暴,

至於監護權部分,如果對方有言語暴力,法院應該不會判給對方,不用太擔心

至於工廠問題,不建議你為此永遠被他威脅,不建議屈服

show 103-08-25 18:26

你好!!  我有去警局說要申請保護令

但是警方說這沒動手打我....簡訊騷擾也還好..

所以只給我責任上通報...所以保護令我申請不過

.....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對方言論之錄音證據,以利您提起離婚訴訟時使用,若無證據,似難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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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 103-08-25 15:38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103-08-24 23:38

我在三年前因妻子經常利用晚上睡覺時間和我討論父母親的事情,也因此發生爭執、吵架事情,我曾經要求她不要這樣吵下去,但她反而恐嚇我要離婚,並說要孩子撫養權及贍養費,我因體力無法負荷而搬離房間,自己住在二樓。

我想請問以下問題:

1.三年前錄音及逐字稿是否還有法律效力(一次錄音)?

2.雖住同一棟房子但不同房間三年多,是否符合分居要件(未發生性關係)?

3.三年來妻子先對家父母不聞不問,下班後立即躲進房間內,過年過節也不幫忙及祭祖,這樣是否可以成為離婚要件?

4.除了以上要件之外,還需要注意哪些事情,謝謝

以你說述,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起訴請求離婚是有機會,不過證據部分還是要再詳細了解,找出可以在法庭上使用的部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這首先要先看你自己的意願

如果你也有意願離婚

其實有無符合離婚條件這部分

你就不需要去擔心

因為雙方都有意願

這很容易解決

至於監護權撫養費這部分

如果你也要爭取的話

這才是打官司重點

建議要把所有資料及想法都告知之後

才能告訴你如何進行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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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5 15:08

您好,您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來訴請離婚,但若僅依照您所提出的錄音檔、分居情況及對方的狀況,較為困難。因為必須提出足以說服法官相信婚姻已破裂到難以維持證據,讓法官相信婚姻已無實質意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8:01

台灣沒有分居制度,也不會因此構成離婚要件,

至於祭祖等事情也不是離婚要件,

你的情況頂多以婚姻出現破綻來請求離婚,但法院對此認定都很嚴格,不一定會過 

Jane 103-08-24 17:06

我先生和我目前分居
當初是他先把我和孩子逐出家門之後
才又後悔要求我要履行同居義務
經過法院3次調解不成
本月到地方法院開調查庭
因我有他當初趕我和孩子搬出來住的錄音
以及家暴驗傷
法官要我把家暴驗傷單copy兩份
錄音檔存成兩份光碟
並一字一句地打出來
再寄一份到法院另一份寄給我先生
目前譯文已完成
想請問該如何寫狀紙

謝謝

如有不了解可委請律師為妳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04

您好您應狀寫陳報狀,並載明暗號股別,將證據整理與法官。 

geniale 103-08-21 23:44

分居中,申請保護令尚未下來,配偶持續以訊息搔擾(包括人格批評及詢問小孩狀況),可否暫時不予以理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的簡訊,可以作為保護令案件的其他證據,建議可以蒐集之後,提供給法院讓法院斟酌。

2、有關子女狀況的部份則建議您可以多少告知ㄧ點給對方,避免日後對方以此為由提起探視權訴訟

winnie 103-08-20 21:53

您好,我想詢問孩子換姓的問題。

小孩出世除了生產費用他出的以外。其他小孩子的開銷都沒有負擔過。我跟他在102/1分居,103/4/15個性不合協議離婚小孩目前1歲,當初離婚監護權在我著,但辦完手續後幾天。我到戶政要幫小孩改姓,戶政人員告知要父親簽字同意才可以。好不容易離婚了,實在很不想在去找他。他跟本也沒為孩子做過什麼。當初小孩戶口時孩子姓什麼根本還沒講清楚,他就私底下刻我的印章去戶政報戶口

想問問看現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要怎麼做才能讓孩子跟我姓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為子女最佳利益判決改姓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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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主張已離婚及男方顯有未對子女盡保護教養義務,請求法院為子女利益宣告變更姓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孩子改姓,若您不想面對您前夫,則可以委請代理人出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2:37

 改姓需要父母同意,如果對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聲請改姓

不過要說服法官有其必要性,而以你陳述的現在由你在養,理由恐怕不太堅強

建議先跟律師討論後再做處理

JILL 103-08-20 13:03

我跟太太分居六年多了

最近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

一審法院判不准離婚

這樣我應該怎麼樣上訴二審呢

 1.你應該在收到判決書後20內提出二審上訴   2.至於分居六年多是否構成離婚事由  主要還是看是否符合惡意遺棄要件 或是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3.另建議是否考慮訴請履行同居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0 14:30

您好,

您需要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提起上訴,並以上訴狀提出於原第一審法院,上訴狀需包含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上訴理由。 如果您直接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訴請離婚較為困難,因為您必須提出足以說服法官相信婚姻已破裂到難以維持證據,讓法官相信婚姻已無實質意義等。若雙方的分居係一方拋棄另外一方,建議以先提起民事訴訟,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獲得勝訴判決後,再以另一方仍不回來履行同居義務之理由提起民事訴訟,依「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訴請判決離婚,通常這種方法離婚成功機率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華明 (律杏) 103-08-20 15:23

 依照我處理的經驗, 單純分居不構成離婚的事由, 也不構成惡意遺棄(要證明構成惡意遺棄不是很容易). 可能要先考慮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如發存證信函請求同居還不理), 以此為原因訴請離婚, 比較容易成功. 但如果是您不願同居, 就另當別論了(http://www.lawmed66.url.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0 1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一審判決,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為您針對一審判決不合理之處撰寫上訴理由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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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靈 103-08-20 01:23

最近收到遞送法院前通知

說我父親欠中國商業銀行

要求我們支付要不然要查封我家的動產動產薪資及金融帳戶之存款

但是我父親和我母親早已分居多年而且幾乎沒聯絡

但是我父親的戶籍地在我舊家 但是通知書卻是寄到我們現在住的地方

那這樣我母親名下的動產動產會被查封嗎?

因為聯絡道我父親他說那個債務當初是用他的其中一支手機去辦的

而那隻手機在今年2月多我跟他買過來轉到我的名下

我父親說這樣那個債務就變成我的了 所以不關他的事情

因為這件事我母親想要訴請離婚 但是我看網路上有文章說 如果訴請離婚在群公司有資格可以提出夫妻平分財產 但是我家的房子 那些東西全是我母親辛苦存錢買的 完全沒有我父親的任何一點錢

 

這樣子我母親該怎麼處理這個通知?我母親名下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夫妻的債務各自負擔,你爸爸的債務跟你們無關,不用償還,也不會被執行,另外,離婚後夫妻財產的處理是要計算雙方婚後財產淨值,再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不是平分這樣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算出後,也有主張減輕或免除分配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先釐清債務人是誰  如果是父親的債務  原則上不會影響你母親跟你的財產薪資   2.夫妻離婚後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父親確實可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如果平均分配顯然不公平  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是免除給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Sandy 103-08-19 15:46

您好,與先生分居1個多月(當初離開他是同意的),他也同意要離婚,但又一直在找各樣的理由在拖延簽字,所以有去申請法院調解離婚,目前正在等待法院離婚調解通知,有幾個問題想請問:(1)家人擔心他會到我目前的住所騷擾,想請問他是否能請警察協尋我的下落,找出我現在的住所?(2)是否需要有分居協議書,去證明他同意分居,之後是否才能用以訴請離婚?如果他不簽分居協議書,我之後還能提離婚訴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但是員警協尋只是會由員警連繫您,不會是由對方直接聯繫,您無須擔心,倘偌對方有違法行為,可以依法提起告訴或是報警處理。

2、裁判離婚只需要有法定離婚事由並且提出證據即可。

3、倘若您要提起離婚訴訟,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出庭,避免與對方碰面。

1.警方應該不可能配合他去查你實際住處為何   但如果你戶籍遷移  丈夫是可以去戶政事務所查詢你的戶籍資料的   2.如果對方願意簽立分居協議  當然日後可做為裁判離婚證據使用   3.但縱使沒有簽立分居協議  你還是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珍 103-08-19 11:33

您好

請問老公在國外工作結識印尼華僑然後要跟我離婚

若我不離婚他要分居...用台灣分居幾年後可以申請與妻子離婚

外遇還要老婆簽離婚我可以得到甚麼保障?可以不離婚、不分居嗎?

對於對方女生又可以用甚麼方式制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拒絕協議離婚分居即可。

2、以分居主張離婚,必須是因為可以歸咎我方事由造成分居才可以,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3、因為對方身在國外,因此無法順利提告通姦罪。

4、本文建議,倘偌您的配偶已經無心經營婚姻,還是可以考慮協議離婚,但是就有關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應該協議清楚,以保障權益,您可斟酌。

阿珍您好,

一、離婚現行民法採破綻主義,按您所述破綻是由先生所造成,故係您可訴請離婚,並非先生。

二、須注意,若收到先生律師函或存證信函,必需回函表明事實。您可不同意離婚分居

三、外遇對象若在國內,得訴請民事損害賠償

律師

阿珍 103-08-25 15:34

v謝謝律師

 

阿珍 103-08-25 15:36

 謝謝律師

啞啞 103-08-17 18:40

今年一月多  我老公有對我朋友提出妨礙家庭誘拐他人離開家庭

但是開庭的時候又撤銷控告

已經分居快2年

他說他手上有證據可以證明我跟別人有外遇

這些證據還可以使用嗎

如果我提出離婚申告  會成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無您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證據,又無其他民法第1052條第1項之各款之離婚事由時,無法據此向您主張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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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您的先生確實誣指您外遇通姦,依本律師多年辦案經驗您可主張先生有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其他不能維持婚姻之事由訴請裁判離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他手上證據還能否使用,要看對方是告刑事通姦,還是民事離婚而定,前者顯然已逾告訴期間,後者並無限制當然還是可以提出,至於由你提起離婚訴訟,成功與否,需要看你主張的事由及你有何證據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ruby 103-08-17 10:11
被已婚分居男人強烈追求,每日打數十通電話到公司騷擾,一有時間就到家門口等候,等不到人就去公司等,已長達十多年,期間雙方有至法院協調達成不再騷擾,但事隔一年後又再繼續打電話及等人之行為(口出:愛你等你等你嫁給我...)這樣算是性騷擾嗎?我該如何自保?
103-08-15 10:52

律師們好:請問我目前和先生分居1個月 如果先生白天帶小孩回去且答應下午6點送回我這邊 1假使先生沒送回我能報警嗎?? (我有錄音存證) 2那是要在我(桃園)這邊的派出所還是先生(台北)那邊的派出所報警呢?? 3目前只分居1個月能向法院提出判定監護權嗎?(小孩1歲)……謝謝:)

 

 

您好

只有分居一個月是無法暫定親權的

必須無正當理由分居六個月以上

而且這種案件警察不會介入的

建議你提早提出離婚或者雙方白紙黑字寫清楚

這樣打官司如果對方有違反協議

還可以當證據有利我方爭取親權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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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說夫妻分居  那應該還是有婚姻關係存在  那兩人應該都是該子女監護人  所以要報警處理可能有問題  警方應該會認為這是你們家務事   2.如果分居滿六個月 可以請法院定子女由誰監護  一個月則需要離婚才有定監護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103-08-14 22:21

你好:請問目前分居中 男方說明天白天要帶小孩回去晚上再送回我這邊 萬一如果男方反悔不送小孩回來的話那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局提告之,請求警員協助至您男友家中帶回小孩,若有相關肢體或言語衝突,均可錄音錄影蒐證,再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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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4 23: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局提告之,請求警員協助至您男友家中帶回小孩,若有相關肢體或言語衝突, ... (恕刪)

謝謝顏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5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或是探視權的部分都可以協議為之。

2、倘若雙方已經分居超過6個月,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或是探視權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

103-08-15 09: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曹律師…目前只分居1個月QQ
geniale 103-08-13 23:04

請問夫妻分居,若將孩子帶出國是否需徵得配偶(在海外工作)的同意?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3 23:17

您好:

千萬要先取得您配偶的同意。雖然您與配偶分居,但此時就法規言,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在法律上均享有親權,任何一方擅自將子女帶離,是侵犯他人行使親權之權利。

若您的孩子同意出國,那會觸犯刑法240條和誘

若你強迫他,或小孩雖同意但卻未滿16歲,會變成刑法241條略誘罪。

而不論和誘略誘,依刑法242條,帶被誘者出中華民國境內,法定刑是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慎之。

但若您已經把小孩帶出國了,請盡快將他帶回來。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對方協調監護權行駛之方式,或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為單獨監護,而對方取得探視權,再提出探視方案或由法院酌定探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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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3 22:53

你好:請問小孩監護權法官是怎麼判定的呢?…目前分居小孩1歲從出生至今都是由我(媽媽)照顧但因為是全職媽媽所以沒工作但是有一些積蓄不多且名下有房產…這樣贏得監護權機率大嗎?

朋友都說台灣法律比較偏向男方而且男方有工作這樣監護權會判給男方!!…台灣法律真的是這樣嗎??拜託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我真的很怕小孩離開我

 您好:

台灣法律是以小孩之最佳利益為考量,因此會評估父母雙方之經濟能力、家庭支持系統(家裡有誰能幫忙照顧小孩)、子女的年齡、狀況、意願等情事綜合判斷以定監護權歸屬。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1.監護權案件  法院都會請社工作雙方家庭訪問  這份訪視報告影響法官心證很大  所以需要注意一些相關細節   2.只要有維持基本生活經濟條件  縱使經濟不如男方  還是很有機會取得子女監護權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尚年幼,且您亦為主要照顧者,針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您似較為有利取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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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4 23:10

感謝各位律師們的詳答…讓我稍稍安心點:)

一位好心人 103-08-12 13:45

請問夫妻分居多久才能訴請離婚?!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2 14:39

您好:

夫或妻一方是否得請求離婚,必須視有無離婚之事由,並非說分居多久就可以離婚的。

希望以上對您有有助益

若有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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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小鈺 103-08-11 16:22

1.目前跟先生分居有一年半以上想離婚但他不肯簽字。我們的婚姻狀況也沒有感情了,我想問這樣子可否訴請離婚 

2.分居其間我有交一個男朋友先生完全不知情 但是我跟男朋友因為吵架有鬧到派出所也有被家人知道請他簽了一份切結書本票不讓我們在聯絡。現在他告我家人防礙自由傷害恐嚇不過我的家人都把不是事實的情況亂說這樣子該如何?

能不能離婚要看分居的歸責在誰身上,沒錯的人或錯的比較少的人能起訴離婚,有沒有妨害自由恐嚇,要看過程中所說的話和動作,也要看有什麼證據,才能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1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分居一年半,若無其他離婚事由,您就算提起離婚,法院也不會判准離婚,除非是他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諾媽 103-08-07 08:53
想請問律師, 現在的監護權都是判共同監護居多嗎? 我先生要走法律途徑請求判決離婚(我有意願跟他離婚,不清楚他為何要走上法院途徑,目前分居中),我們有一個女兒(大約2y),我想請問單獨監護的可能性有多高?   分居的理由:他似乎有溝通障礙,常曲解別人說話的內容,並用自己的想法"胡亂捏造",造成我在婆家眾人怨,我受不了他這種胡亂說話的行為,只好分居,否則精神壓力快破表了,目前我們分居半年   女兒目前白天由親友照料,晚上下班後由我照顧,分居半年他都未曾給過撫養費,也未曾打電話簡訊聯絡過我,我目前的居住地他也清楚   我想請問這樣我獲得單獨監護的可能性有多高?   另外,如要打監護權官司,律師費用總共要準備多少費用?

爭取監護要從雙方經濟、教育、支持系統等等去論述,在法庭上顯現由自己監護是最有利小孩,沒有所謂共同監護比較多這種現象,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可以單獨監護  真的要看個案而定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沒有意願照護  也不願支付扶養費用  是可以認定對方對未成年子女不利益  有機會爭取單獨監護   2.另外實務上很多也會主張共同監護的困難點  很多申請資料必須共同署名    3.監護權案件一個審級律師費用應該會在5-6萬元左右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所以不用擔心

法院判決原則上會判給你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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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法官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作為裁判依據,如子女本身意願、主要照顧者原則、家庭支援系統等等,按具體情形認定,除薪資及經濟能力外,尚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小玉 103-08-04 02:24

請問我想爭取監護權?我有一男一女我想爭取監護權離婚訴訟小孩分居時因考慮男方不給我小孩而且他是農夫較有錢?他有家暴所以不敢回家請問?我要如何爭取較有利?我大學畢男方高職畢業我可以以這個來勝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38

 您的小孩子若年幼,依實務監護通常會判給女方,惟仍看兩造的狀況判斷,以上答覆,請酌參,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確實有家暴,則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推定為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之人,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洪小姐 103-07-31 08:14

我母親生前就說過很早跟我父親離婚,而我在未滿一歲的時候就交給保母帶到7歲,但是母親是在我大概5歲才離婚之前都屬於分居狀態,去年突然接到社工打電話給我說父親外面跌倒變成植物人,在我有記憶以來他從未找過我們,雖然當時的離婚證書協議有寫要給我母親贍養費,但是我媽沒收到過 我們日子過得不好,連我高中也無法讀因為家裡狀況不好。我是後來基於他是我生父的原因有幫忙出他住在機構的錢,但是我先生的薪水不是很好而我學歷不好在台北市難找工作一直無著落,目前我自己靠著以前工作的收入勉強在自修補學歷跟付父親的機構費用,但也要一年了真的開始無力付出了,我父親的兄弟姊妹也不想幫忙,只靠我這個30年從沒看過父親的人負擔我覺得很無力,加上我母親過世的時候也是我一個人負責,我想要減輕扶養的壓力,但是有聽說要找母親當人證,不過我母親於2005年就已經過世了,我父親這邊的兄弟姊妹們都說父親很少跟他們團聚,就連我的爺爺奶奶過世他也不在,所以我父親的事情都不太想管,我的處境似乎對我很不利,要申請能過的了嗎?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參考一下民法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及刑法第294條之1(不構成遺棄罪之情形)之規定。

民法第1114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民法第1115條
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民法第1118條之1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刑法第294條之1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洪小姐 103-07-31 09:19

 那再請問一下律師,如果我已經減輕扶養了,那麼我父親的機構以及他往後的費用,是照樣原本每個月付的金額?還是可以減免? 如果我父親的兄弟不負責只叫我自己負擔是真的很不公平,那我是否可以提出公平撫養方面問題?

 

您好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之訴

因為如果他沒有撫育過你們

你們依法是可以免除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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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3-07-31 01:03

您好!我想知道怎麼快速離婚!!

對方沒家暴外遇 該怎麼訴請離婚??

夫妻之間沒有最基本的互相信任!!總是對我存有猜疑的心態!!

而且對我的態度也是忽冷忽熱!

這種精神上的折磨我已經受夠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比較好??目前已經分居1個多月了!!

麻煩各位大律師幫我解答以及解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法制目前離婚的方式只有三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2、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可以從速進行,但是必須要對方同意。裁判離婚則必須要有遭對方虐待、外遇或是其他可認為無法共同維持婚姻的事由,並提出證據,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釐清您可以尋求的方式,及妥適的結束婚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僅得循裁判離婚一途,您必須蒐集對方具有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如:對方相關言行),方有機會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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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一方不同意、協議不成,可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惟須提出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婚姻有破綻,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您好,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若一方不同意、協議不成,可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惟須提出夫妻無法繼續經營婚姻或者共同生活等證據,讓法官認定婚姻有破綻,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Seung 103-07-23 20:38

雙親在我小時候便分居

父親是公務員每個月會定期給母親21K做生活費

也給了十多年了! 母親也有工作單收入很低

房貸.保險.我跟妹妹的生活費...等家庭開銷都是母親在付的

只有學費是父親付的!!

但常因為父親心情起伏就會停止或故意不付生活費

造成母親在財務支出方面很大的困擾

我目前已成年

妹妹尚未成年但在父親工作的縣市讀書

請問這樣還有辦法強制父親給付生活費給母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及妹妹可向其主張給付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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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貞 103-07-21 17:54

分居幾年可以訴請離婚???

103-07-21 17:00

你好

我跟我先生已分居了有3個月多了

甚至因為我家有一個小朋友5歲了  因9月份才能讀書

所以這段時間我都獨自一個顧孩子  而我先生分居卻再也沒給我甚麼生活費

卻只有我開口要生活費才會給 可是給的根本我沒辦法養孩子

因為家裡沒有人幫我顧小孩 所以我都沒辦法上班

我想知道 一定需要分居兩年才可才用申請訴訟離婚判離嗎?

因為先生分居 而我跟孩子兩人卻住在自己租的房子

所以現在的狀況我沒辦法訴訟判決離婚嗎?  因為我提議離了他也不離

這樣一直分居狀態  簡直是浪費我的人生!!!!!!!!請幫幫我

沈恆 (沈律師) 103-07-21 20:07

您好!應注意造成分居的原因為何,最好能留下有利的證據,因為造成分居而可歸責的一方將來恐無法以此理由請求離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返家履行同居義務,以利蒐集裁判離婚證據,若僅有分居,似難單獨成為裁判離婚之依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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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分居兩年以上固然是要件

但如果是對方離家

你可以先提履行同義務後

在提離婚訴訟就沒有兩年限制了

因為所謂兩年主要是證明對方並沒有意願同居

上述的方式可以提前確認證明此點

所以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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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 103-07-20 08:37

我7/30有離婚訴訟我有家暴令他把我錢偷光金飾都變賣拿去買房子棄我於台北娘家不願意接我回家會關我去精神病院~因為之前車禍告對方他要我去裝瘋賣傻~導致有黑底但我只是憂鬱和小躁鬱症而已~他很自私~我因為想離婚他有合解書傻傻的以為跟別人了,就可以離婚成功?還自己跟他說~後來非常後悔莫及~但也因這樣我才可以分居快2年了,我想告他傷害罪但是之前有起訴鍋一次但公公求情我側銷了,非常後悔十月份蠻一年我想請問還可以提告嗎?我不想在繼續笨下去了,我非常後悔嫁給他~我想問離婚訴訟不是有我們婚姻無法維持下去~已無法共同經營婚姻~他強迫我維持婚姻現狀可以離婚嗎?我們有兩個小孩子因為他自私我拿了4個小孩子他很自私為了和朋友出去玩和晚上出門就關我在精神病院~我想對他求償可以嗎?我割過脘實在快不想活了,我有要求女兒我們兩個小孩子四處和五歲妹妹4哥哥五

小玉 103-07-20 08:13

ㄊ趁我車禍神智不清ㄉ時候偷我存摺和金融卡~還把我保險箱ㄉ金飾都拿ㄑ變賣ㄌ~我非常恨ㄊ~我也提出離婚ㄌ~因為ㄊ很自私~希望懂法律ㄉ好心人士~可以教教我要怎ㄇ跟法官說對我比較有利~我是希望ㄊ被關~ㄊ都不理我們已分居快2年~完全不管我死活有沒有錢~我媽媽請ㄊ來台北在我ㄊㄝ不要~ㄊ有打我~我有家暴令8月30日也有離婚訴訟我堤ㄉ~希望好心人士~貨懂法律ㄉ好心人~可以救救我教教我喔~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告訴的部份,您只需要如實陳述,並且提供帳戶資料、驗傷單等即可。

2、離婚訴訟的部份,可以詳述相處過程,雙方已經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出庭或是撰擬狀紙,協助您陳述。

 

蝦米 103-07-12 09:24

以下是我朋友:

她想跟她老公離婚

但是她老公不肯

雙方並無外遇

 

只是女方不再愛男方

婚姻4年 當初是因為衝動而結婚

目前育有兩子

在無法協議離婚之下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離婚

聽說分居可以當成離婚的條件

那所謂分居的定義為何?

但是她放假時,會回男方家陪小孩子 偶爾在那邊過夜

純粹是陪小孩才在那邊過夜 一個月不超過4次

這樣可以達成分居離婚的條件嗎?

還是必須不見面,不過夜,才算是分居

 

那如果分居超過1年,可否請代書寫狀紙直接上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但應有具體之事證,所以應先蒐集相關事證後再向法院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法院就自行無故離家,會認定是其本身背棄婚姻,因此不論分居多久,都不會判決離婚

2、倘若真的想要離婚,則僅能尋求協議的方式,或是進一步釐清有沒有遭到虐待、遺棄或是其他具體事蹟作為裁判離婚的依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協議離婚,僅得蒐集裁判婚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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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7-15 18:28

 台灣並沒有分居制度,分居也不是法定離婚要件,

通常分居要達十幾年甚至二十年,請求離婚才會通過,

在台灣離婚有一定難度,這是法院的現狀

 

103-07-11 23:40

分居中的妻子登入我的FB、信箱、LINE,為了自導自演我有外遇的戲碼要求贍養費,擅自更改和刪除我的留言,當我改了密碼以後,他馬上又強行登入把我的密碼也改了,一來一往改了好多次,最後連我自己都無法登入我自己的帳號,操控權在她手上!

她還在我的手機設定衛星追蹤

我覺得精神上受到折磨,明明知道盜用的人是她,但卻苦無證據,我該怎麼辦?在法律上我可以怎麼做來捍衛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真的肯定帳號遭到盜用,可以報警處理,要求員警以IP位置調查嫌疑人,手機衛星定位系統亦同。

2、另外,您配偶的行為已經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並且構成離婚事由。

七七七 103-07-09 09:16

你們好,想請問我的父母親分居近10年未離婚,因為他們王不見王,如果做兒子的想替他們辦理的話,需要什麼?是像朋友說的只要沒出面的那方單方面簽好名,由另一方面去戶政辦理即可嗎?

一定要當事人雙方協議離婚,或有一方起訴請求離婚,其他人擅自辦理協議離婚,是偽造文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七七七 103-07-09 11:43

單方面簽名也是本人簽名,並非偽造簽名,只是雙方不願意碰面,那這樣能去戶政辦理嗎?

七七七 103-07-09 11:46

 父親單方面到場連同兒子拿著母親簽名蓋章的離婚協議書,這樣能夠辦理離婚嗎?

 

您好

協議離婚的話

就一定要本人到場且一起在櫃臺前辦理

否則不會被受理

建議可以用訴訟的方式

直接訴請離婚

分居十年已經符合法律離婚要件

打官司離婚就不需要見到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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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012283 103-07-06 14:13

事後簽立分居協議 ,分居開始時間是從分居那天還是簽署協議日期開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端視您們約定內容而定,若未明確約定,則原則上是以契約上所載日期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