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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歹 102-05-16 01:48

您好,小弟最近遭遇到合夥糾紛

前述

甲乙丙丁四人合夥開立有限公司,從事買賣行業,工作性質主要為買低賣高的實質物流,從差價中獲利;

因正常時段對於貨物的出納皆統一由出納小姐(會計)處理,會有相關憑據,包含貨物的買進和賣出,皆會詳細紀錄數量、時價等相關資訊,以利日後查帳。

在某日老闆(甲)有在夜間自行拖運貨物出去變賣(錄影存證),

沒有紀錄和實際的告知數量(但一般進出貨物皆須要),

變成是其他老闆(乙丙丁)懷疑老闆(甲)中飽私囊。

問題

1.請問單只有錄影畫面是否可以佐證合夥人盜賣之實

2.就算老闆(甲)如在被質詢後推拖表明只是忘記程序,且願意返回盜賣之所得,是否還成立侵占

3.因為甲乙丙丁每人持25%公司比重,但老闆(甲)用自己的名義借給朋友屬於公司財產,而沒有立任何依據及借據,也沒有和其他老闆商討就自行挪用公款,而借方也消失了,這構成甚麼樣的罪狀

4.若要拆夥,是公司淨值(含工具估價)的總額/4嗎?亦或是公司可以和老闆(甲)提出求償?或強制將老闆(甲)屏除於合夥人關係呢

還勞請了解的先生/小姐不吝告知,非常感謝。

寶娘 102-05-16 00:24

律師您好:

因本人先前誤轉他人帳戶,經由民事法院訴訟協商(判決)後,

對方同意以分期將我誤轉金償還,但第一期就未按時付款,

現在他避不見面,不接電話

若要告他侵占,我該如何做後續動作?先去備案嗎?

另外,請問我要告他侵占是否可成立?感恩回答

 第一期就未返還,個人判斷確實有不法意圖,可以試試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與對方是在法院做成和解筆錄嗎?如果是,則得據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寶娘您好,

1. 刑事部分: 拒不返還誤匯款項的確可能構成侵占罪, 但具體情況仍必須視您手頭上所持之證據判斷。

2. 民事部分:倘若已經做成法院調解筆錄, 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訴訟策略上, 建議一面提起刑事, 另外一方面聲請強制執行,才可以迅速拿回您的款項。但具體情況,建議還是與律師見面諮詢,檢視您手頭上證據,方得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戰略。

如有任何問題, 歡迎電話0973162871, 或email與我(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LION 102-05-13 22:37
律師: 您好,之前父親親手做一個鋁櫃讓我在外讀書時可使用,畢業因為去外地工作所以把鋁櫃先暫放在a家,原本與a是情侶關係後來因為鬧得不愉快而分開,但是過了一年多他仍不肯將我的東西還給我,請問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 (未分開前他因換床墊所以把舊的送我,他卻總說要我還他床墊才還我書櫃,但我早已在搬家時回收了,且他還到處說我亂造謠說他的是非,這樣可以多說他毀謗嗎?) 麻煩您給建議 
1.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 應該就是侵占 至於是否實際構成犯罪 還是看被告將來如何答辯 2.如果有公開侵害你的名譽 可能就有公然污辱或是誹謗問題 你自然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LION 102-05-14 11:13

謝謝您的回覆。想要再請教如何提告呢?
因為一提到他我都會頭皮發麻,幾次都是請朋友轉達請還我櫃子

友人:他說妳要櫃子自己跟他要,說甚麼妳當時在外面亂說她怎樣你自己最清楚
但事實上是他在朋友圈本來形象脾氣就不是太好,我避之唯恐不及,完全不想談論。

只想要拿回櫃子的話,是否只能提告

 

LION 102-05-14 11:19

 

謝謝您的回覆。想要再請教如何提告呢?
因為一提到他我都會頭皮發麻,幾次都是請朋友轉達請還我櫃子

友人:他說妳要櫃子自己跟他要,說甚麼妳當時在外面亂說她怎樣你自己最清楚
但事實上是他在朋友圈本來形象脾氣就不是太好,我避之唯恐不及,完全不想談論。

只想要拿回櫃子的話,是否只能提告

 

葉先生 102-05-13 01:32

你好,我有個法律問題想要請教!
我有個曾經跟我是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他送了一顆輪框給我說那個輪框他撿到的!放在家裡跟本用不到送給我,可以讓我騎得輕鬆些!

後來因為口角而就沒緣再繼續是朋友,也就沒有任何聯繫!
而我因為工作忙碌很久沒有騎腳踏車,就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了!

後來他得知消息,就馬上發手機短訊跟我說既然我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還給他!但我就沒有去理會他.

過了幾個星期,今天他突然發訊息給我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請問: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讓我真的搞不太清楚程序是這樣嗎?我需要準備些什麼呢?

 

葉先生

 

 

 

 

 

 

您好:

您說有個騎腳踏車的朋友,在某一天送了一顆輪框給您,後來您把腳踏車賣了,也把那顆輪框一起送給賣家,後來他得知消息就發手機短訊,說您既然把腳踏車賣了,輪框就應該還給他。過了幾個星期,對方突然發訊息說"等不到你的回應,本人已提告侵占罪.日前法院發文5/23開偵查庭.請勿自誤(我的東西都有拍照跟簽名)"

問題:

1.這樣構成"侵占罪"嗎?

請問您有無證據可證明是那位車友將輪框送給您嗎?有證人手機簡訊嗎?

告訴人告您侵占,他必須先證明有輪框是他的,同時有將輪框交付給您,舉證責任在對方。
2.他說法院發文跟他說開偵查庭,問題是他告我,為何我都沒有收到任何警察或法院的消息呢? 而就直接要開偵查庭?

法院偵查庭是就告訴人所提的證據資料進行調查,偵查庭進行一段程序後,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罪,被告就有可能會被起訴;反之,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無罪,被告就不會被起訴。所以偵查庭是釐清案件事實的程序,不必太緊張,只要準備好對您有利的證據資料即可。

如有問題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1.如果成立贈與 你當然沒有侵占的問題 因為東西是你的 2.原則上檢察官應該會請警方問完 再移送地檢署 警方會通知你到案說明 3.準備可以證明對方確實將東西送你的相關證明

simon 102-05-11 11:14

請問 我是住連棟面對面透天住宅 中間通道大約兩線道是各住戶提供自家前面土地公社區住戶通行(土地買賣合約書有載並載明不得占用 遇有糾紛時由建商出面協調) 現今遇到自家對面住戶有兩車 一台停自家車庫 另一台停正前方成T字型 於是門前只剩一車道 有樣學樣斜對面也停出另一輛車而自家車輛停在車庫內要出門時非常不方便因為轉彎幅度很小很難開出 經跟對方說明豈知對面說他是小車應該可以過得去 另一家還說大家互相不肯移車 原本社區大家都會有臨時停車或有訪客所以互相一下無妨 但他ㄇ是將自家車前當停車場 一停就是一晚上一整天 原本想說盡量忍讓 但小孩長大出門機會多 加上如果這樣晚上也不太可能出門下大雨就更難開車 所以請問有何解決方法

一有爬過知識家文 有人說 社區用地屬私人用地 警察沒法開單或拖吊 想過找管區來 但來了沒啥可作也只能請騎在他值班記錄上寫出情況 往後提告時可以參考 或請管委會侵占管委會是住戶輪流作 要鄰居提告興訟感覺不太可能 你也沒法因此告管委會瀆職 有無其他公權力可介入解決

二個人想過的只有請求調解不過感覺太溫和而且好像是我要求他一般 不過要用何理由法條適合 不知可否用強制罪因他影響限制我出入 或者提出侵權告訴 有無侵犯自由出入之法條 勝訴機會大嗎

三依土地買賣合約書上載明 找建商協調處理 不過字面感覺上好像是說有人圈地占用他們才會出面 但停車來來去去 不知屬不屬於占用他們會因此而有行動替你解決 出入不便且對方囂張還說互相自己都沒互相還叫人互相 望請幫幫忙解決困擾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52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我是住連棟面對面透天住宅 中間通道大約兩線道是各住戶提供自家前面土地公社區住戶通行(土地 ... (恕刪)

管委會處理,如不行,可針對該產權是否有涉及侵佔提起告發或告訴。

您也可以委請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

本所委任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konayan 102-05-10 23:47

父親於96年過世,與母親離異前就與其他女性生下三名子女並與該名女子同住(父親直至往生後並未與該名女子結婚)因此對於父親名下之財產他們較為清楚。直至昨日,兄長至國稅局申請資料時得知父親名下留有遺產且已被繼承


想請問我們並未辦理拋棄繼承,是否仍有繼承權力?(父親共有八位子女)若仍有該如何處理?
已被繼承財產是否可申請重新分配?該如何辦理?
對方在未告知的情況下辦理好相關手續,是否有牽涉侵占?可否提出告訴?
回覆 konayan 的發言內容:

父親於96年過世,與母親離異前就與其他女性生下三名子女並與該名女子同住(父親直至往生後並未與該 ... (恕刪)

繼承遺產在南部,建議直接與我聯繫,討論案情,本案民事刑事皆有主張空間。

1.你們當然有繼承權,而且你們的繼承權被侵害。(刑事部分,可以看有無侵占偽造文書民事部分可以要求塗銷登記)

2.若父親有立遺囑,你們仍得主張特留分
3.千萬注意有時間之限制,必須在時間內起訴,否則未來就無從主張。
民法1146條[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1:19
回覆 konayan 的發言內容:

父親於96年過世,與母親離異前就與其他女性生下三名子女並與該名女子同住(父親直至往生後並未與該 ... (恕刪)

已經有六年之久,這得趕緊處理。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繼承權被侵害,您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以維護相關的權益;另外本件視對方侵害繼承權的方式、手段,得再加以分析涉及何種刑事犯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並請務必留意請求權時效的問題,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onayan 102-05-11 15:08

想請問如果我要和律討論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謝謝

konayan 102-05-11 15:12

請問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去跟律討論呢?謝

本件如果你們並未辦理拋棄繼承,則不生拋棄繼承而自始喪失繼承人資格之效力,從而針對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依法即應該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而在遺產分割前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全部之遺產
現階段您可以將已查得之資料提供給律師,以利進一步確定目前繼承登記之辦理情形及有無被侵害繼承權之情形,進而研議後續應採取之法律上處理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您好:

該準備什麼資料去跟律討論?

1、國稅局繼承登記資料

2、繼承系統表及您所能取得之各繼承人(包括您自己)的戶謄

3、被繼承遺產如為動產,該動產土地及建物謄本

4、個人便章

士緯 102-05-08 21:16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0元左右 然後剩下的分12期 一期約43xx 原本每個月都會正常繳費 因為網拍生意失敗 也沒工作了 小孩她媽也選擇離開 我自己要養小孩 跟家裡一些費用 才把機車拿去當鋪 機車是我名下的 借貸35000元 原本也想說35000元 剩下的可以在拿去做網拍試試看 不過那時候網拍運也不好 後來也一直沒找到工作 當鋪 也只有繳一期利息 後面的利息也沒繳 導致車子4個月以後被當鋪過戶 現在遠x銀行 提告侵占 我記得以前有寄過存證信函給我 金額約1萬2千多在+20%的利息 現在我有能力一次繳費 小弟現在網拍算有點小成功 也是幾千元做起來的 我現在只怕對方會獅子大開口 要我賠償幾倍 因為小弟是單親家庭 76年次 有一個七歲兒子 家裡的費用也是我在支出的 如果額外要我負擔幾萬元的賠償金額 小弟會吃不消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6
回覆 士緯 的發言內容:

最近收到一張 侵占的開庭單 想想因該是以前跟遠X銀行 分期購買的機車 頭期款已經先付了2000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幫您辯護。或者,您可以跟當地律師付費面談諮詢。

 如果車子不是登記在你的名下,當鋪怎麼能夠把車子賣掉呢? 如果登記在你名下,那就不是侵占,只是債務不履行的民事問題,老實把事實跟檢察官說即可。

動產擔保交易法已於96年時全面除罪化,而將相關刑罰規定刪除,是以動產擔保交易事件後續追償應循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而不得再以動產擔保交易法來以刑逼民,當然不能排除融資公司以其他刑法規定來威嚇債務人之可能,我想本件您所敘述的情形就是明顯的例子。

本件應先釐清當初車貸是以動產抵押設定或者附條件買賣登記來辦理?這個部分可以查一下你的車籍資料,應該就可以確認所有人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進而了解有無構成侵占罪。

所謂附條件買賣是指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約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例如:甲公司(出賣人)將其擁有之汽車一台,以契約約定一定之條件(例如以分期付款方式,以契約約定出賣人應分期償還之時間及金額等),出賣給乙公司(買受人),在買受人尚未履行契約條件前,標的物所有權汽車)仍屬於出賣人,於買受人完成約定條件時,買受人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又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15 條 : 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此時所有人是買方,只是在抵押權塗銷前,若買方不履行債務時,賣方得取得車輛占有,逕行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嚕啦啦 102-05-06 07:37

律師您好:今年2月設計師請我到業主家安裝冷氣,過程中業主已支付3成工程款給設計師,但設計師尚未給我款項時發生意外往生,我們也就繼續施作,但完工後業主已知設計師已往生,我們向業主請款,業主刻意丟給已往生的設計師:去找設計師請款!!但業主想解決款項,拿另外2成工程款給我請的臨時工,其他工程款業主就不支付,我從開工至完工,材料,設備,工錢都沒收到,跟業主談都不理,請問該怎麼辦?如果要提告,要告什麼呢?侵占是否成立?

 

1.單純履約糾紛 沒有侵占問題 2.重點是契約相對人是誰 你有沒有跟業主請求之權利 設計師死亡 你繼續施工 業主沒有拒絕 代表甚麼意思 你可以思考一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27
回覆 嚕啦啦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今年2月設計師請我到業主家安裝冷氣,過程中業主已支付3成工程款給設計師,但設計師尚未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可以主張代位設計師向業主請求工程款,如果對方如不給付,您可以訴請法院判決,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5-03 08:41

你好,先生3月13~3月28日在麥寮工作從事電焊,4/15日向工頭請款69000時,工頭表示上包東扣西扣,可能請不到原本的款項,16號再撥打手機就開始避不接電話,請朋友去租屋處也找不到人,向上包反映後,上包表示款項14日就己匯入工頭帳號,且已付清,請問目前找不到這個工頭,手頭只有向上包拿的工程估驗單及請款計價單及出工表,昨天先生有去麥寮分所備案,請警察協尋這個人,已確定他的公司地址但公司電話無人接聽,去公司也找不到這個人,要告他侵占這部份成立嗎??以及如果今天我們只想拿回錢,要在警局告他什麼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工頭確實有可能會構成侵占罪,所以您們的提告方向是對的,另也可以對該工頭聲請假扣押,以避免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Daniel 102-05-02 21:47
律師你好, 我與德國人合資開立公司公司,登記在我名下,我再私下跟他合夥,去年年底同意關掉公司,但他卻不願支付公司所有成本,要把投資的錢與利息錢全部要回去, 否則要告我詐欺業務侵占, 去年我已經把公司結算出來, 但是沒有關掉, 三月底退剩下一半的錢給他,但他不要硬是要告我,請問這樣刑事告訴會成立嗎 ?告我的德國人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她還欠我一些錢,不還我透過我下了一些訂單,也沒付錢就跑了,我打算剩下的錢不還給他,試問有沒有法律問題. 阿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盡量朝民事糾紛去主張,否則仍有被起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香香 102-05-02 21:25
律師 您好 今天剛與前公司出庭 離職後公司告我業務侵占,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3/11 公司為求便利,用我私人帳號買下某圖庫公司在網站上一個月可抓圖片的權限。 3/21 提離職,想保全個人使用該帳戶之權力,更改帳號密碼。 3/23 公司要求帳號密碼歸給公司,因不想和前公司在有牽扯,也已將帳號密碼交出。離職期間無任何私人下載行為。 公司現在要告我業務侵占,並覺得我妨礙電腦使用。我認為我只是為做到通知更改密碼的動作,請問我該如何為自己辯護?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2 22:17
據您所言,【3/23 公司要求帳號密碼歸給公司,因不想和前公司在有牽扯,也已將帳號密碼交出,且離職期間無任何私人下載行為。】請問公司是何時告您業務侵占的呢?是交還帳密後還是之前?畢竟出錢買帳號的是公司,這就要看離職時有無做點交?假設公司當時有做點交,但是並未向您要求提出帳密,這部分還有機會。基本上律師陪同被告到地檢署開庭,會將庭訊筆錄抄寫完整(至少我會)然後分析,不論您是否要委任我們,建議您還是請律師陪同比較好。

應先釐清的是該私人帳號是什麼樣的帳號?此帳號除上述抓圖片外,是否有其供自己使用之其他用途?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香香 102-05-02 20:44

離職後公司告我業務侵占,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3/11 公司為求便利,用我私人帳號買下某圖庫公司在網站上一個月可抓圖片的權限。

3/21 提離職,想保全個人使用該帳戶之權力,更改帳號密碼。

3/23 公司要求帳號密碼歸給公司,因不想和前公司在有牽扯,也已將帳號密碼交出。離職期間無任何私人下載行為。

公司現在要告我業務侵占,並覺得我妨礙電腦使用。請問我該如何為自己辯護?

上班族 102-05-02 03:42

父親在20年前和三位朋友共同出資購買一筆土地,因為交情頗深加上信任將這一筆共同購買的土地登記在當中的某一位朋友的名下(簡稱A朋友),而當時父親和三位朋友也一同到土地代書有簽訂共同出租買地契約,但父親這份契約已經不見了,而父親也無法記得全部內容,大約僅記得彼此出資的比例。
購買土地後的隔年,這位A朋友和父親及另外兩位朋友協調說希望可以讓他在這塊土地上蓋廠房,因為起初創業希望能給予無償使用,父親和朋友都情義相挺都慷慨答應這樣的請求,過了幾年因為A朋友經營不善,導致工廠倒閉,但共同出資購買土地登記的名字還是A朋友,始終都沒變。
請問熱心的律師們以下幾個問題

1.如今我父親和另外兩位朋友是否可以請求將共同出資購買這塊土地賣出??如果A朋友不願意賣,那麼父親和另外兩位朋友有法律能保障他們嗎??

2.A朋友不願賣土地這樣是否有侵占?或有法律上的責任??

3.當初共同去代書簽訂共同出租買地契約請問有時效??時效多久??
4.我父親的那份契約已經不見了法律上還有權利??假使另外兩位朋友的契約也不見了法律上還有權利?

5.如果A朋友都不理會我父親和另外兩位朋友可以循法律何種救濟來保障權益??
懇請律師團們幫忙回覆~~~衷心的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借名登記之關係,所以應可依借名登記請求對方塗銷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05
回覆 上班族 的發言內容:

父親在20年前和三位朋友共同出資購買一筆土地,因為交情頗深加上信任將這一筆共同購買的土地登記在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有無證據證明是借名登記,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上班族 102-05-03 02: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借名登記之關係,所以應可依借 ... (恕刪)

首先先感謝律師的答覆~~

如果對方不理會我方借名登記請求也不願意塗銷登記??

對方有無侵占?或有法律上的責任??

我父親的那份契約已經不見了法律上還有權利??假使另外兩位朋友的契約也不見了法律上還有權利?

 

謝謝

上班族 102-05-03 02:0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上班族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首先先謝謝 蔡律師的答覆~~

我父親的那份契約已經不見了法律上還有權利??假使另外兩位朋友的契約也不見了法律上還有權利?因為20多年了

今天去打聽我父親A朋友的隔壁鄰居得知他在去年已經把那塊土地贈與給他的女兒了,請問這樣還可以請求對方塗銷登記??

他沒經過合買土地的其他人允許直接贈與給他的女兒這樣是否有侵占?或有法律上的責任??

謝謝

 

小賴 102-04-29 10:54

持續獲利之合夥店面侵占問題:
1.合夥負責人(即合夥人之一),未經他合夥人同意即自行作價後寄匯票給其他合夥人,就將合夥事業視為己有,經營一段時間後再將店裡的生財器具設備變賣處分,賣得金額還比當初作價金額高,並連同變賣所得及期間的營業所得挪為私用。

2.經其它合夥提告後,對方願向其它合夥人購買股份,並於民事庭達成和解,但距離他將合夥設備變賣的時間已隔七、八個月之久,除侵害其他合夥人無法接手經營該獲利之店面外,亦無法進行清算程序。

請問:未經他人同意將合夥事業變賣處份是否構成侵占罪?之後的民事和解是否再提告業務侵占罪或背信罪就不能成立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構成業務侵占之嫌,至於您們當時民事和解,應不致於影響本件刑事案件之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看你們和解的時候怎麼寫。都已經和解了,如果金額相差不大不建議提告刑事。 以後投資合夥之前要注意對方人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市井小民 102-04-26 15:26

我日前莫名其妙的被請去約談,原因是【侵占遺失物】,而我被約談的角色居然是嫌疑人,約談完畢,我才了解案情為某一日我騎了微笑單車,我使用時即為一台空車而已,沒看到任何物件,而提告人為這一台微笑單車的前一個借車人,她提告說她離開一分鐘,車子上的遺失物就不見了,而微笑單車的系統紀錄時間為相隔 17 分鐘(該借車場為高架橋下,無燈,且時間為晚上7~8點非常昏暗),

我有以下問題,侵占遺失物的要件http://www.law110.com.tw/topic/12/a03.html侵占是行為人在外表上足以顯示其將持有物據為己有(以所有人自居)的行為。提告人為何能再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身上有她的遺失物,且開放空間經歷 17 分鐘後,對我提出侵占遺失物之訴 ???我現在很恐慌,憲法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 不是嗎?我使用微笑單車也有半年多,期間我也有遺失雨傘,是否有權利提告下一個微笑單車騎士侵占!?我對於清白被污辱,感到很不舒服,是否能提出誣告?遺失東西我能理解也很不開心,但問題在自己(健忘),浪費我時間去做筆錄,我能提出車馬費或時間補償嗎?感謝您的回覆 !

王耀星 (Eric) 102-04-27 11:0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可以提起刑事誣告告訴以為反制!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市井小民 102-04-27 12:43

律師,謝謝您!

我內心非常想教訓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人,我不打沒把握的仗,我想問若我提出誣告訴訟,需要提出哪些證據?(系統時間間隔 17 分鐘,與原告訴人自訴 1 分鐘,是否涉及偽證?)是否有損失賠償(精神,時間,交通)?勝算超過90% 嗎?王律師,感謝您 !!

沛語 102-04-26 15:12

弟弟與弟妹於101年底判決離婚,也因弟妹於100年11月私自將房屋門鎖更換,故弟弟無法返家,舉凡所有屬弟弟個人物品均無法返家取得(因弟妹為房屋所有權人),又最近才得知弟妹已將房屋變賣,卻完全未通知弟弟前去拿回屬弟弟的私人物品及個人收藏品,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及家俱家電已被弟妹搬離,也寫存證信函要求她歸還部分弟弟的物品,但弟妹置若罔聞,請問,弟妹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或竊盜罪(破壞他人所有建立自己所有)呢?被她拿走的東西(家俱家電和弟弟的個人收藏品)大多是弟弟刷卡購買的,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弟弟是所有權人,而弟妹是不能私自搬離不歸還呢?房子變賣時她們已無婚姻關係,所以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是不是應該各自處分自己所有,而不會因為她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有權利私自處分?謝謝!!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沛語 102-04-27 11:08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謝謝您,趙律師,再請問,查了一些判決書,好像如果對方侵占的物品沒有處分,就不容易構成侵占,是這樣的嗎?因當初放在住所的所有物品,並非是交由弟妹"保管"也非"借給"弟妹的,所以她應該沒有理由或藉口說是弟弟借放在她那的或是借給她的吧!因為既然夫妻共同居住,就非借貸關係吧!!謝謝!!

 

阿華 102-04-25 23:12

我弟弟在學校擔任組長一職~兩年前離職了~如今學校發函給他~請他把學校的照相機~攝影機兩

件物品歸還~否則要告他侵占~

但我弟弟沒有拿這兩件東西~況且~時間過了這麼久才來追究~學校也沒有證據~這是否都把責任

推到我弟弟身上~

請問這樣子構成侵占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弟弟真的沒有拿學校的這些物品,建議應以存證信函說明事實的情況,以使學校進一步去釐清,以免增加雙方的誤會,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存證信函,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恐怕是您的弟弟先前所經管之物品在交接上未確實進行以致衍生出來的糾紛,至於為何這麼久之後才來追究,則可能是因為公務機關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的緣故。
如果在學校的規定上,就職務交接部分確有相當規範或程序要求,而您的弟弟疏未注意辦理,致使校方的交接資料最後是由其前手交接給您的弟弟的話,恐怕就有被認定東西未歸還或交接之侵占行為的可能性,後續不可不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Bloom 102-04-25 13:54
律師你好: 我居住在近四十年的老公寓, 去年開始有人在和建築公司洽談都更, 也召開了兩次的Presentation, 目前簽同意書只有少數. 最近, 突然 在巷口張貼告示, 宣告目前我們的巷子是某廟方私人的土地,說我們 侵占,要求巷口所有車子禁止停放, 並發給我們存證信, 要求七天內改 善, 不然要移送法辦, 請問, 我們應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閞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確認巷子土地所有權人為誰,基本上您們仍有通行權,但若對方表明不讓您們停放車輛,則您們即無法停放,但要構成侵占罪應該是有困難,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2-04-24 14:34

我告人家詐欺案.快開庭了.對方有說一個理由

請問我可以在檢查庭上這樣嗎

1.假設對方理由是假的.那就是騙我東西.我要告他詐欺

2.假設對方理由是真的.那也是沒給我東西.我要告他侵占

請問可以這樣嗎.詐欺.侵占在庭上2選一嗎

被告的行為構成那一個罪名檢察官會依法判斷,告訴人所主張的罪名僅供檢察官參考。本件如果要以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來講,顯然更不可能成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方得以進一步進行全案的規劃,這樣片段的資訊實在無法正確完整的評估案件,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IAO_MING 102-04-23 17:29

A跟B是夫妻,C是A的爸爸,E是B的老闆

今天B把C的車子開去上班,然後把車子丟在公司然後偷竊公款逃跑,後來B跑回家跟A說我晚上會把車子還你就又消失了。沒多久A接到E的電話要A轉告B出面處理事情,但B遲遲沒跟E聯絡,E就打電話給A說限7點前把人交出來,否則把車子處理掉,三日後B再不出現就要帶人到A家裡抓人。A打電話給B直接轉接語音,過沒多久B自己回撥給A說保證會把車子還回去,A接著把E的話轉述給B,B只說處理掉就處理掉就掛掉電話

 

1.請問這樣子C能夠採取什麼行動保護自己的財產

2.A怎麼做才能讓法律保護自己?能夠藉由此事件申請離婚嗎?(但是B死都不離婚

3.如果E控告B偷竊侵占還是挪用公款,A會受到波及嗎?

 車子是公公的,那公公可以向佔有該車子的請求返還,如果再不返還可以報警提起侵占的告訴。先生可不可以與該名太太離婚,我認為如果發生了這種情形,如果還能提出對方一些不顧家裡面的事實,提起離婚訴訟應該是有可能離得成的。另外,由於目前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已經不能代位請求了,所以太太的老闆無法直接向那位先生請求。

SIAO_MING 102-04-23 18: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子是公公的,那公公可以向佔有該車子的請求返還,如果再不返還可以報警提起侵占的告訴 ... (恕刪)

如果還能提出對方一些不顧家裡面的事實,提起離婚訴訟應該是有可能離得成的。

請問事實是指,要有錄音,還是子女作證還是第三方作證?

A幫B清償許多債務,B常常回家跟A伸手討錢,這點算是不顧家裡面的事實嗎?

kara 102-04-22 14:09

您好
想請教 租賃房屋發生火警 有波及到後方鄰居加蓋再我們家二樓上方的遮雨棚 (一樓原為防火巷 屋子買來時 原屋主已經外推成廚房) 現在火場鑑識報告還沒出來 保險公司有說若是房屋本身的問題他們會理賠後方鄰居每天不斷電話騷擾 一直要求我們賠償 一直揚言要告我們 媽媽不刊其擾  已經出現憂鬱症狀  請問鄰居家蓋在我們家樓上的遮雨棚 是否已經算侵占我們家的土地 是不是可以不用賠償 不用理會他們 ???

另外 承租戶的小兒子 ( 據新聞播出畫面說 媽媽叫他趕快躲到樓上 ) 來不及逃生  嗆傷嚴重  現再住院治療中  好像也不太樂觀  承租戶這位媽媽現在也揚言要告我們害她兒子便這樣  請問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本件火災事故的原因是甚麼?才有辦法進一步分析討論鄰居承租人是否有權利向您或您的家人主張損害賠償,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雅玲 102-04-17 06:43

您好!長期男友都行駛我爸的汽車.有天我看他要出門前精神不濟擔心開車會有危險.所以我要他不行開車但他沒理會我就出門於是我去看車子還是被他開走...我一氣之下到派出所報案員警告訴我這屬於強制罪而我的目的只是要男友盡快把汽車開回...而過2天男友也把車開回...於是過了2個月男友收到法院行是傳票<侵占>被告...請問律師線在該怎麼辦?我的用意並非要告他且汽車非我所有我怎能告他侵占呢?開庭可否撤回告訴呢?請律師幫幫我...謝謝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依法無法撤告,即便有撤告之動作,檢察官還是要依法調查。

建議你還是要請律師幫你寫狀

免得檢察官誤以為你是真的要告他侵占

你把事實緣由說清楚

他才能獲得不起訴處分

wind 102-04-16 15:30

父親於一年多前去世,因所有繼承人(共6人)對遺產分配無法取得共識,故向法院提出分割遺產
日前分割遺產的判決已確定,所有繼承人依法取得父親之遺產各1/6的所有權
持分遺產判決書至銀行辦理領取遺產相關事宜得知。父親有筆銀行存款(遺產之一)在其身故後15天裡
遭人多次持其存摺、印鑑在未告知隱瞞銀行承辦人員該帳戶所有人已身故之實情
同時也未取得所有繼承人同意簽名蓋章之情況下將此筆存款盜領取走

事後查證得知是繼承人之一人所為,我向他提出要求返還此筆我可繼承的1/6的款項
但遭他強硬的拒絕並表示此筆款項已轉存到另一名繼承人的銀行帳戶,
更表明此行為(盜領跟拒絕歸還)是他與其他三名繼承人共同的決定,之後就避不聯絡

請問現在我除了對該名盜領者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外,是否也能對這四名繼承人提出侵占的告訴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主張繼承權被侵害,而請求回復,另外您是何時開始知悉被繼承人之存款被其中一位繼承人領走?因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後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提醒您應注意此一時效規定。

至於其他繼承人是否有刑事犯罪之可能,須檢視相關資料才能判斷其分別可能成立之罪名,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wind 102-04-16 22:28

先感謝律師願意回答我的問題..

法院分割遺產判決書是在去年(2012年)12月底才正式判決下來

而我是在收到法律判決書後才得知有父親有留遺產和這筆錢的存在

至於知道遺產被盜領的時間是在今年二月去銀行辦理遺產繼承

透過銀行有給我提存明細才知道此筆存款早到前年10月底被盜領走

當下銀行行員有跟我解釋如果他們當下若是得知該存戶已經過世的話就不會讓別人提領這個戶頭裡的錢了

因為她們知道這之後有遺產繼承程序要走...

 

那就律師回覆的意思是說..我只能主張繼承權被侵害,而請求回復而已嗎?

難道這種盜領他人存款(遺產)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法嗎?

而她們收到法院分割遺產的判決書裡有很清楚指出所有遺產繼承人都有1/6的繼承

所以他們是在清楚判決法條的情況下..不但不主動歸還被他們盜領走得屬於我的1/6的繼承款項

就連我開口跟他們要求返還..她們還強硬的拒絕並避不聯絡

難道這樣不算侵佔他人財產嗎?!

先感謝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0
回覆 wind 的發言內容:

父親於一年多前去世,因所有繼承人(共6人)對遺產分配無法取得共識,故向法院提出分割遺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死後提領存款是被認定為偽造文書,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小賴 102-04-16 14:20

因被合夥的經營代表人侵占合夥事業(穩定獲利),除將合夥事業變賣處分外,亦將變賣所得及盈餘上百萬一併挪為私用。經刑事提告後,檢查官以被告取得之合夥事業為自行作價而來(即自行作價寄匯票給其它合夥人),而不起訴處分。

但事實上被告作價行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之後提告民事部份也判決合夥關係仍存在,合夥事業未經解散清算仍為共有,但訴訟期間合夥資產以遭變賣處分,並將所有盈餘花光。想請問:

Q1.可否依事後民事判決結果當新事證,再向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嗎?還是民事判決結果不可當作刑事偵查的證據?  ps.因為前檢查官以不起訴處分的認定(即合夥事業是被告的),好像跟民事法官就契約裁定合夥事業仍為合夥共有之事實有異。

Q2.如事後被告民事上與本人得到和解(及承認合夥關係存在,並向其它人購買股份以達和解),是否仍可以就被告先前的侵占背信行為提出刑事告訴?還是民事和解後就不能提告公訴罪了? ps.對方和解後仍不履行和解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已獲不起訴處分,所以要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始有再行起訴之可能,民事部分的證據,若屬新事實或新證據,則可以作為刑事之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螞蟻 102-04-11 17:31

侵占罪比較重還是偷竊罪 ?
未成年會被官麻 ?
如果偷竊保護管束要多久 ?

本人未成年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構成竊盜罪,後續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如果您是初犯的話,而且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不過,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你的家長賠償損害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豆豆 102-04-11 01:06

家人因檢到手機未歸還而自行使用.收到警方通知去做筆錄並將手機歸還

日前收到傳票侵占案件辦理.是哪一種侵占ㄋ?不知檢察官會問些什麼?該跟檢察官說些什麼?

還需要跟對方和解ㄇ?對方還會提出民事賠償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建議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便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罪名應該是侵占遺失物,檢察官會就你取的該手機之前後過程詢問你,只要照實回答,並與對方達成和解,應無大礙。

ROCK 102-04-10 15:15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在外面開了一家同性質的公司,經過查證該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就在籌畫,並且也架設好網站,離職之後帶走相關客戶資料,於他們公司使用
我們員工守則有簽署工作期間參與之業務內容視同業務機密,如有下列情況發生,本公司將擁有法律追訴權,追究業務過失責任賠償(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區):

甲、該人員於在職期間或離職後兩年內洩漏相關業務資料給相關業者。

乙、任意拷貝檔案與散播公司擁有之資源。
但是,其他員工的員工守則都在,但唯獨此員工的消失了(應該是被偷抽走了)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能夠對他提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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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員工在外面開同性質公司也就算了,還偷公司的貨物去賣,目前也已經提告業務侵占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4-10 19:38
回覆 ROCK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在外面開了一家同性質的公司,經過查證該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 ... (恕刪)

 依 台端文中所提事實,該員工涉及的刑責可能有 背信妨害秘密、及偷竊(或侵占)等,為能利詳盡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目前需先蒐證,以利日後各項程序,如證據充足甚至不需訴訟,對方就會和解

may 102-04-08 14:29

我姊姊先前在通訊公司偷了一支手機價值約1萬5.被公司告上法院業務侵占.老闆要求賠償30萬元和解.現在法院判決下來了.可是我姊姊卻付不出這筆賠款.姊姊名下有車.現在想把車過戶給我或她先生.想請問這樣的行為算是脫產嗎?車過戶給我或姊夫會有刑責嗎?車子過戶後姊姊名下就沒有任何動產動產.這樣還會有被判其他刑責嗎?謝謝

由於您所述的資訊有限,所詢問之問題尚無法僅依目前已知有限之資訊進行解答。
針對您所述問題,建議您進一步將目前對方已否取得執行名義的狀況等事項說明清楚,俾以針對相關刑事責任(損害債權罪)和民法效力問題進一步加以討論、確定。本件初步來看其財產處分之行為應屬詐害債權行為,若對方要追究到底的話,即有遭到訴請撤銷之可能,甚者會構成損害債權罪(共犯),當然詳情如何必須視具體案情而論了。

不過,為了一萬五千元的東西還要做虛偽過戶處分也太辛苦了吧,而且我想律師也不太可能在這樣公開的網站上教人脫產,奉勸您姐姐還是想辦法賺錢來還掉才是正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Ron 102-04-03 14:43

您好有一問題想請教:老婆一直想掌我經濟收入要求我將薪資帳戶提款卡印章都要交他~前些日子因我不肯鬧到現在她要離婚~(甚至也透露出朋友有幫他介紹對象!)我試著要挽回我們婚姻~我只好低頭!但我心裡相當恐懼!原因是之前有一起要買房子他付了頭款~那現在不買了之前富的當然就損失掉!太太對這一直耿耿於懷(且他報復心很強)我很怕她不是真要回來而是為了要從我這拿些錢彌補她之損失!想請問我若把卡跟簿子交給她了萬一她去給我偷領我能做何處置??我可告她侵占或盜領嗎?我可事先做何防範??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33

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給,

世界上沒有給了又可以保障自己的萬全之策

到時告侵占又如何?你錢也不一定拿得回來~

你要自己挖一個洞跳下去,再來問律師要怎麼爬出這個洞,

律師的回答就是:不要跳下去

Ron 102-04-04 17:52

您說的是~但我不先給善意她就是不回家~要離婚我想挽回~~

我也挽回卻也害怕~先如此做錢不知是否會…………

所以您後半段的意思是說我萬一發生她盜領我是可告她的是嗎

Judy 102-04-01 19:57

父親死亡後,繼母將父親存款提領一空,是否已經構成侵占罪責?已經用存證信函要求繼母於七日內出面解決,為保障權益,可以向法院先申請假扣押繼母的房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先聲請假扣押,但可能需先提供一筆擔保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14
回覆 Judy 的發言內容:

父親死亡後,繼母將父親存款提領一空,是否已經構成侵占罪責?已經用存證信函要求繼母於七日內出面解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同 102-03-30 22:07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

1. 父親已失智,不能自理生活且須請外勞照顧的程度(去年有醫院證明為輕度失智)。若此時兄長趁其無辨識能力之時,帶他去銀行掛失存摺(因父親存摺存放保管於我處,兄長無法取得),而後提領一空,想請問律師,是否成立詐欺罪或侵占罪? 且在法院判定時,是否有分輕度、中度、重度失智之分,而有不同的判定? 如此的狀況下,此案屬民事刑事案件呢?

 

2. 若我向法院聲請失智父親的監護宣告時,若家兄不願帶老人家前往醫院鑑定,可否由法院強制要求家兄帶父親出面至醫院作失智鑑定? 若無法強制,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此類案件?

感謝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22:40
回覆 阿同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

1. 父親已失智,不能自理生活且須請外勞照顧的程度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芯晴 102-03-29 12:19

律師您好:

在民國50年左右,我爺爺,父親及無血緣的姑姑合資購買一間房產,其中我爺爺及父親出資1/3,姑姑出資2/3,登記在姑姑名下,並共同居住,但無留下我爺爺及父親有出資的文字記錄,但姑姑有承諾若我父親將來要買房必會資助,所以我表哥(姑姑的兒子)成人後,即不斷帶我們到處看房子,但都因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或在墳場邊,因此都談不攏

這其間因人口漸增,我父親便在緊臨主屋後方擴建,但仍有臥室在主屋,並陸續修建,最後在民國81年修建為二層樓鐵皮屋,並無登記,且大部份為水利局的地,與表哥談好條件,臥房歸他們

去年表哥將房子賣掉,新屋主稱我們佔用他2坪地,要我們拆屋還地,否則告我們侵占不當得利,另找水利局堪地,水利局發函要我們補繳5年租金即可租地,此部份已辦妥

請問我們現在能爭取什麼權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5:52
回覆 芯晴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在民國50年左右,我爺爺,父親及無血緣的姑姑合資購買一間房產,其中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志 102-03-27 16:06

因為侵占公款 被帶去警局做筆錄 因為拿了公司的客戶款項 大約15~20萬左右 目前已經向朋友借錢歸還15萬左右,老闆已簽立收款收據,在警局我也很配合做筆錄,也沒有隱瞞,但因老闆執意要報警所以我就被帶到警察局做筆錄了,當下我有請求老闆原諒,並願意分期支付侵占款項,但,因老闆不願意所以便去了警局,做完筆錄約2天內就向朋友借了錢12萬元歸還公司,另外3萬是在當天返回公司時當面交還,所以總共已歸還15萬元,我想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現在的我該怎麼做,才有機會可以重新做人,我不是累犯,也沒有前科,只是因為經濟壓力大,一時貪念,才這樣做,因為是好幾筆加起來大約金額是在15~20萬左右,而目前我也沒有錢可以再還,只能在工作後分期歸還公司,煩請各位好心的律師可以幫我解答一下,這樣我該怎麼爭取緩刑或者緩起訴,我想要重新做人,畢竟我才30歲還有大好前程,我不想因為現在的這個過錯造成遺憾,麻煩各位好心的律師了 小弟先在這謝謝大家

建議您還是設法先把錢還清,另外儘快取得老闆諒解,這樣會比較有利於爭取緩起訴,最好不要拖著想說可以爭取緩刑,時間拖得越長沒有處理的話,對您要爭取較輕的刑責就會越不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志 102-03-27 16:50

可我已經還了15萬 , 而且,估計侵占的款項大概也是15~20萬左右,但老闆還是不諒解,我這裡有老闆已收了15萬的收據,且有老闆親自的簽名,我在警局也都寫自白書了,但是老闆還是不想要原諒我也不想和解,那我該怎麼面對才好呢?

設法再協調看看,如果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在非告訴乃論罪就會有比較大的機會可以爭取到緩刑,以目前狀況,或許是老闆對於賠償金額不滿意(除了歸還款項之外,可能會要求部分賠償),如若不能獲得對方原諒、幫忙求情,至少把侵占的錢還完會比較好向檢察官證明犯後態度良好,來爭取緩刑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1
回覆 小志 的發言內容:

可我已經還了15萬 , 而且,估計侵占的款項大概也是15~20萬左右,但老闆還是不諒解,我這裡 ... (恕刪)

 既然已經有還錢的動作,檢察官應該會認定你態度還不錯,可以爭取緩起訴

Zakky 102-03-26 14:09

您好,家父最近被人提告一筆土地侵占拆屋還地,該爭執點在於民國82年時中和地政事務所進行土地重測時,未通知家父到場指界,在地政事務所人員自行指界重測後,家父之土地所有面積短少 27.64平方公尺,左右二側之法定空地被併入相鄰地號。

家父獲知土地減少之事實後,即於民國82年5月29日行文提出異議,然中和地政事務所於82年6月3日發文通知駁回,家父遂循相關程序向台北縣政府、台灣省政府提起訴願。

台北縣政府於民國82年10月30日發文八二北府訴決字第四○○四六六號台北縣政府訴願決定書,主文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妥適之處理」,理由摘要如后:本件訴願人對上開重測結果倘有不服應像本府提出異議,故原處分機關應將本案移由本府處理,今原處分機關逕予函復訴願人,顯有不當,原處分應予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將本案移由本府為適當之處理。

台灣省政府於民國83年5月31日發文八三府訴一字第151337號台灣省政府訴願決定書,主文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妥適之處理」。中和地政事務所俟後未重新做適當之處理,且原處分亦由其上級機關台北縣政府撤銷,故由中和地政事務所公告之土地重測結果自台北縣政府撤銷日起即為無效。

在法院上將上述訴願資料呈交庭上時,法官諭知若行訴願會有「訴願決定書」,但家父未曾收到此文件。故想於答辯狀中請法院調閱該訴願決定書。

現想請問的是,因依照現行之地籍資料,則家父之土地確有侵佔原告之土地,但侵佔之原因可能為地政事務所土地重測錯誤所造成,我們想向中和地政事務所另起訴訟釐清土地爭議,請問我們可以請求法官待家父與中和地政事務所之判決確定後再行判決本案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當然可以請求法官暫緩等待另案確定,但決定權在法院,所以您們要盡量主張其關聯性,法官裁准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akky 102-03-27 08:0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當然可以請求法官暫緩等待另案 ... (恕刪)

律師,我知道如何進行下一步了,謝謝

ugg 102-03-25 23:14

您好:我與堂弟繼承一筆共用農地,阿公生前用圍籬區分各自耕種,四年前該筆土地有測量,堂弟約一坪地在我的農地內,當時有請他移動圍籬,將那一坪地移入他的土地內,但他沒有移動圍籬,僅打一根水泥柱作標記,而那一坪地我也未使用,堂弟最近要告我侵占, 請問共用地未分割這樣算侵占成立嗎?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竊佔罪之問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構成竊佔罪。所謂竊佔他人之動產係指違背他人之意思,擅自佔據他人之動產,而侵害他人對於該動產所有權或者支配權。若沒有占據、占用他人土地之事實者,應不構成竊佔罪。
又本件依您所述系爭土地似乎是共有土地,而另為分管協議,若沒有占用該部分分管土地之事實者,則不構成竊佔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4

 這是民事糾紛不會構成侵占

102-03-25 18:01

律師們好:

我有一位居於北美的朋友,這裡先稱他為A。

A於去年和居住在台灣的網友B,相約前往日本參加當地活動,

因B住在台灣,A便請B轉交一份包裹給同樣住在台灣的我,

B答應了,收下包裹回台後,暫時失去音訊。

幾個月後,A成功連絡上B,B先後以忙碌、不在家為由,遲遲未寄出包裹,

拖延至今已經一年,期間我和A嘗試聯絡B,

B一再表示忙碌,多次重複詢問我的收件資訊,給過資訊後便沒有回音。

而最近一次的聯絡,B表示包裹是由A委託給他,萬一包裹內容不符,他不想被誤會,

堅持要寄回去給A,無論A和我怎麼表示相信他,請他將包裹寄給我,

B都堅持不寄給我。並且B也表示A才是委託人,他不想跟收件者(也就是我)聯絡,

A和我都深感困擾,而B只表示他很忙,請A隔日再聯絡他。

想請問這樣能提告侵占罪嗎?

若構成提告,我該如何提告呢?去警局還是去地方法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B確實可能涉及侵占罪,若您要提告,可向警局或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坤正 102-03-23 12:26

去年跟某家出版社買了一套價值10幾萬的套書,後來因為家人也想買一套,但必須用我太太的名義購買,當時業務有告知說,原則是不能買,但他可以幫我們想辦法教我們怎麼寫申請單,果然買到了兩套
當時我跟太太是做生意賣吃的,在買書前生意都很好,業務也到店裡有看過,證實生意的確很好,但不久因為太太生病了(有就醫紀錄),生意被迫停止,收入頓時出現問題,所以分期就繳不出來,出版社就發存證信函給我們,可能會告我們詐欺侵占,請問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是民事債務不履行之糾紛,可試行與廠商協商處理的方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36
回覆 坤正 的發言內容:

去年跟某家出版社買了一套價值10幾萬的套書,後來因為家人也想買一套,但必須用我太太的名義購買, ... (恕刪)

據您所述,應該沒有詐欺侵佔的問題,但保險一點,還是跟律師面談諮詢比較好。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西瓜 102-03-19 01:39
律師您好!請教您我小朋友17歲在一家火鍋店打工.離職後回去領薪水老板亂扣工資.於是我去勞工局告她.她現在說她有錄影要告我兒子偷竊(業務侵占)說我兒子打包她的小火鍋回家吃..如果事前有問過老闆.老闆說好.可是她的辦公室並沒有錄影..?這樣她告的成嗎?-而且因為勞資糾紛後她才說要告這件事可成立嗎?人都離職有將近一個月了.而且外帶的時間大概在離職的前一個月.擺明是夾怨報復之行為..如果成立罪名.那又會如何判決?會有坐牢的問題嗎?麻煩您了!
如果是經營火鍋店 受僱人將東西帶回食用 一般常情來講都說得過 要成立犯罪機會應該不大
itsover 102-03-17 16:31

律師您好:我先生當時把他的財務交給我處理,後來因為發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導致我心情一直很不好,所以會亂買東西亂花錢來讓自己心情好一點;如今他要我把這些花掉的錢還他,不然他要告我侵佔,讓我去坐牢! 很多言語讓我心生恐懼,請問這侵占罪是可以成立的嗎?

 1.夫妻之間要成立財產犯罪  不是不可能  不過證明程度可能會要求高一些  2.侵占罪是亦持有為所有的行為 所以可能重點在於  先生交給你的財物是做什麼使用   如果本來就是用於家用  要成立犯罪機會應該不大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24

這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成立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