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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 105-03-07 10:58

您好,繼承後堂妹不肯搬離我農地上的未登記房屋,從86開始能提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房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房屋若是你父親出資興建,父親會原始取得所有權,父親可以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若有誹謗父親而造成名譽之損害,可以提告刑事誹謗罪,並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及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cl 105-03-07 10:57
去年三月去醫美診所諮詢他們獨家的妊娠紋手術,諮詢師跟我說他們的醫師有很豐富的經驗,手術第一次就可以有50%以上的改善,一般做第二次就很滿意了,幾乎看不出來除非很近看,也給我看了他們診所的範例,我也告知他們我的妊娠紋有10年以上,他們說還是可以改善,我就付了訂金預約了手術的時間,第一次做完沒有效果,他們要我等半年觀察一下再做下一次由於第一次效果太差還有傷口色素沈澱的問題,所以第二次他們是免費幫我做還換了一個醫師,但是到目前為止第二次做完四個多月了我身上一樣色素沈澱妊娠紋也幾乎沒有改善(可能只改善一成)這中間我身心都受到打擊,本來就很沒自信因為身上的紋路,本以為做了手術可以改善, 沒想到這才是更多問題的開始,我色素沈澱他們在2/23讓我施打雷射希望能把我色素沈澱慢慢消除,結果我的皮膚腫起來還很紅癢,完全是過敏反應,因為我的皮膚之前做過手術已經更一般健康皮膚是不一樣的了,我要求他們退款因為效果根本跟之前講的差很多還導致後面很多文題,診所卻說他們無法退款只能幫我把色素處理好,我覺得他們這樣太過分了,完全造成我心裡跟身體的傷害,想請問醫美這樣的處理方式,我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1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醫院驗傷,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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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醫院驗傷,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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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5-03-07 04:42
之前買了預售屋,前些日子卻以涉及違反建築法56條及58條規定為由,被勒令停工,請問這是否算重大瑕疵?可否解約並要求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5-03-07 05:05

都還沒交屋,該討論的不是瑕疵問題。如果停工太久沒改善而延誤完工取得使用執照日期超過三個月,依範本契約,就可解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審視您們的買賣契約內容,看有無解除契約條件之約定,若有,則直接依契約內容來解約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建商之契約,就建商停工之期限多久可己提出解約,請求損害賠償之要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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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0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建商之契約,建商之義務為何,就建商違反義務之部分,委任律師撰擬存證信函,通知限期依契約履行解決,若屆期建商仍有違約之情形,才有是否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違約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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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 105-03-06 23:40

您好:

10/6早上7點15於太平的永豐路85巷,我駕車於巷子口張望已久欲左轉時,可能因害怕而速度過慢,約20(那個巷口感覺視線不良,左邊的路有弧度,無法看到更遠處,巷口對面的鏡子要定睜看仔細((因有擾亂視線的雜物))但筆錄時,卻忘了與警方描述),被一台時速約70的機車嚇到而不敢動,當時看到他臉上神情由木然而突然一驚(根本沒在看路!!),他便側撞我車前方保桿而重力摔倒在地。

他當場警方酒測呼不出氣,到院測得0.1,警方則問我要不要提告,我看他母親一直唉求,故不提出告訴。而且肇責出來我7他3,我也因為傷者為大,而且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不再做鑑定...

對方鎖骨骨折,可是單據只有約10萬*7成=7萬,加上1倍的精神補償=14萬(保險公司初期與對方溝通的金額)但他們嫌不夠,說有額外買的補藥、日後的復健、之後的取鋼釘...說開66萬,願意給我們殺到35萬...個人覺得依然是天價...畢竟他單証實在太少...請他們跟醫生要日後醫療的証明,他們也一直抱怨,結果現在說要告過失傷害...

現在想請問:

1.當時警方說可提告,請問是什麼樣的罪名? 可再重新提起告訴嗎? 此罪有提告的期限嗎?

2.對方疑似酒駕、無照(因為不識字,家人還說有智能不足)、可能薪資証明造假(因為對方母親說他是做散工的,拿到錢就花光...反正,散工應該是無薪資証明的吧?!)  針對這些,是否能成立什麼樣的罪名? 或檢舉事項? 我並不想真的告他,但他們的行為讓人不得出此下策...

3.其實我想請他們慢一點申請賠償,也許就可以比較合乎他們的要求,但保險公司那邊似乎不願意,是有什麼法規限制嗎?

以下是個人的情緒疏發...一個這麼不愛惜自己又不負責任,還有家人的溺愛與放縱,不難想下次他們又將再面臨這樣的局面...不是別人幫他擦屁股(像這次的事件),就是他們要承受重大的壓力...這樣的情況不加以處罰或限制,對於這個社會與他們自已...只會是麻煩而已...

我知道無照、酒駕,在法律上與肇責無關,合理的賠償也是應該的,但是...不認識字、可能智能不足、無照、酒駕...我覺得他在路上發生危險的機會應該很高,像這樣本身就具有危險的人,是否真的不該把這些因素列入肇責中?畢竟馬路如虎口,應該是要像醫生無照行醫一樣嚴重,而不是像廚師考照那樣,反正又吃不死人。不是嗎?!

他們一直說他們很辛苦快無法過活,但我想一般人都是如此的,而且保險公司也跟他們說,要不要問一下其他人所謂合理的賠償,既然大家都如此,他們為何能受獨特的待遇?只因散工手不能動不能工作,就該給他一般人一整年的薪水?雖然是保險公司付的...而且他們說不會要我出錢,反正保險公司錢多,還有當初我也沒有告他們;現在要不到錢就出爾反爾,實在讓我再也不相信人姓本善了。

~在此先感謝您的耐心與解答~

一、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二、調解的時候記得載明不告刑事,調成的話要跟調解的單位,看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詢問是不是已經送法院核可了,這個很重要。

三、總金額不好殺價的話可以要求分期,分到一定的程度你負擔會小一點。

四、你說的情況是去告他公共危險罪酒後駕駛的部分,不過我是你的話我不會告這個。因為如果他要罰錢給國家的話多少有恨,這樣你們要和解調解就會更困難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鴨子 105-03-06 23:17

想請問因為弟弟他騎電動自行車撞到行人

所以對方告弟弟賠償19萬

那因為包含醫藥費,財損費,薪資,精神賠償

1.那薪資的部分,因為醫生沒有證明要休息2個月,如何寫答辯狀請對方拿出需休息2個月的證明

2.對方請假過程中,與公司出遊抗議,我有截圖保存,如何寫在答辯狀

3.對方沒有拿出財損的收據,如果請對方拿出收據證明呢?

謝謝

一、找個律師幫你們寫答辯狀吧。

二、寫答辯狀的話費用會比全部委任要少一些。

三、如果是還在六個月之內,建議可以考慮調解,總金額可以談儘量談,如果不能談的話可以跟對方談看能不能分期清償

四、如果是無資力請律師的話可以問一下法律扶助基金會看符不符合扶助資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3-06 19:06

各位律師好 我想問一下我在2015年12月29日在8591交易平台購買了一個手機遊戲帳號 並且在2016年1月12日將此帳號賣出給下一位玩家 也是在8591平台賣出 但是此遊戲帳號因為遊戲點數儲值問題 目前已經被停權 原因是因為此帳號在2015年10月27日以及2015年10月31日有5筆交易紀錄惡帳 總金額4550圓導致停權 所以這個時間是在我當初買這個帳號之前發生的 當下賣家並無告知有此問題 所以我也沒告知我的下一位買主有這個問題 現在問題發生了 跟我買的人說已經去警局備案 要我賠償 她說她已經詢問過律師 找誰買的就找誰負責 所以是我要賠償對方嗎? 這個部分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因為我有去連絡當初賣我的人 但是都不回應 我是擔心過陣子我要出國 如果這案子成立 我人在國外是否回強制要求回國出庭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1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部分,倘若我方交易時無從知悉該異常交易紀錄,則不會有責任。但是還是恐必須負民事責任

2、建議您應該直接賠償給買家,然後以詐欺提告賣家。

3、倘若涉及刑事案件,要看您出國做什麼,倘若影響案件進行,恐遭限制出境,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及提告

105-03-06 19:54

可是我也是受害者 我要先賠償給買家?要賠多少?我根本不知道這帳號有欠款

小萱 105-03-04 15:46

各位律師們好:我是職業客車駕駛(公車),前幾日發生酒駕肇事案件,

因為貪杯喝了一杯保力達加上長期疲勞駕駛,因為我的貪杯發生追撞事故
當下真的很懊悔,雖然事情發生了,但是我也很願意賠場問題,但車主硬要進豐田原廠維修,怎麼說也不願到民間修修廠車,每個人當然希望進原廠修,只是原廠開了一個天價,維修費19萬,只是不能接受的是,對方雖然是進口車但是車齡有5-7年,有折舊的問題,

因為我的貪杯,工作也不保,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發生這麼嚴重的肇事,真的很懊悔,事發經過後,也一直提醒身邊的駕駛同仁,別在貪杯囉,或是僥倖的心態,想請問各大律師...賠償問題有解有解嗎?真的很吃不消>"<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4 19:37

您好,

 

19萬之維修費您可要求扣抵折舊率,如無人員傷亡,本案僅為民事糾紛,您可堅持只賠償應負責的範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酒測超過0.25會構成醉態駕駛罪,若未超過但你已經肇事,還是會構成醉態駕駛罪。 維修費用部分,因車齡已超過5年,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遞耗資產耗竭率表,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車過5年,零件部分只能請求殘值10%,惟維修之工資不能要求折舊,還是要賠償
Miesto 105-03-04 11:03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最近家裡在裝潢,有找一間設計公司,工期時間是104年10月1日開工~105年3月31日完工

這間設計公司有兩位人員,一位事業務性質(即朋友介紹)在這裡簡稱S先生,另一位是設計師兼任現場工頭簡稱H先生。

在開工沒多久後S先生跟我說,他跟H先生因理念不合因而拆夥,所以合約直接跟S先生簽約,

後來H先生看到房子在動工之後,馬上跟S先生說設計圖是他畫的,應該由H先生來動工,

他們之前的事我無法詳細得知,我只跟S先生連繫。

現在情況是動工部分由H先生負責,S先生負責我聯繫,目前已由H先生親口確認裝潢工程無法在105年3月31日完工,

H先生說要延到105年5月31日,因為105年1月整個月一直在下雨無法做屋頂而去延遲到。

問題來了,當初合約沒寫如果延遲工程要如何懲處,S先生也要我另外立假合約(有寫明如未如期完工每日需以總工程千分之一賠償)給H先生簽名負責,

以方便S先生來催促H先生能如期在105年4月30日完工,請問我如果同時跟H、S先生簽兩份合約是否有問題?

那我應該怎麼做?麻煩各位律師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跟S簽約,所以您要追究違約責任的人就是S,至於S如何與H約定,與我方無涉,也無從介入,應該是要讓S與H去處理遲延責任的問題。

2、遲延責任的部份,倘若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則必須是您有實際受到的損害才能要求賠償,侞因為裝潢租屋的延長租屋租金等。倘若沒有實質損失,則在一開始契約沒簽好的情況下,要求賠償恐有困難。最終可能必須忍受遲延或是以終止契約方式處理。

3、相關的契約書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審閱或是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簽二份合約,可依各該合約之約定對對方請求權利,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依契約規定,對二人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請求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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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 105-03-04 08:58

律師您好:

      目前因租月約快到期,屋內有壁紙損壞;前前後後詢問房東多次關於賠償問題,因對方一直推托也無法告知正確時間來處理,這部分已寄存證信函;表示願意這合約上的算法賠償多少金額,並請屋主點交當日帶扣除賠償押金以現金退還;但存證信函上沒有注明到點交當日過後房租不願意加付的部分(因屋主堅持要復原才肯點交),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再補送一張存證信函表示合約到期之後的房租不可與我方收取?或還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可以給我些建議;我方只想把該賠償的部分賠償,並希望如期點交。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06

可以再補充另一份,精確傳達您的意思最重要。

阿田 105-03-04 05:31

律師您好:

我弟3/1日騎機車,經過一個T型路口,看到一個老阿伯在路口慢慢騎著,我弟看他沒有要過,所以就繼續往前騎,過了老阿伯車身後就被撞飛,老阿伯則是原地倒地,當時我弟就把壓在他身上的機車移開將他扶到旁邊休息並報警叫救護車,當時老阿伯意識清楚,還意圖騎車烙跑,我弟攔著他說要請他上救護車(因為老人家阿),送醫後,我弟手腳挫傷,對方送加護病房,三天後對方往生。警察依過失致死案件處理,請問

1.雙方均無駕照

2.我弟有道路行使權(大路直行),對方則是從右邊小路裡出來的

3.對方從後方撞過來,我弟看不到也反映不急被撞倒

4.對方年紀85歲,無戴安全帽,死因為腦內出血之類的

我想請問這樣我弟的肇事責任是多少,因為我弟騎在路上好好的也沒超速,經過路口時看到對方也有降低時速,見對方沒有要過的意願就繼續騎,結果就被對方從後面追撞,現在對方家屬要我們拿出誠意賠償,但我弟也是受害者啊!送醫後對方兒子說進加護病房所以不談和解,三天後人往生了,就要求我們賠償,我覺得這沒道理阿,難道對方完全沒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我方沒有超速,是遭到對方追撞,則肇事原因的機會比較低,不過仍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因為涉及過失致死罪及高額的賠償,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19

實際肇事責任仍須視當下現場狀況,並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另外,若有路口監視器或是附近店家監視器,可請警方協助調閱,此外也可徵詢路口附近是否有其他人有行車記錄器拍到事發經過。

先生 105-03-04 01:26
最近朋友所發生的問題, 他人因這事件整個思緒大亂, 近期他突然被當年18歲時的一個女朋友要提告性侵 目前距離時事已經經過12年之久 據朋友描述當年女子16歲朋友已滿18歲 有發生性行為之後女子當時有跟不知道什麼的志工說明自己被性侵, 但當時好像並無有警察介入或遭到對方家長提告, 一般如當時有志工介入因該會有遭到提告的問題但是並沒有。 之後因女子懷孕當時朋友也有關心探望過, 但當時後並無任何異狀, 女子這那過程當中都還有寫信寄小孩照片給我的朋友(照片信封早已被丟棄) 之後一段時間後兩人就沒在聯絡, 直到前幾天女子因臉書關係找到了我朋友, 於是與朋友聯繫上, 女子堅稱這幾年有在試圖找我朋友要求精神賠償(疑點就是如果想要賠償怎麼會拖到12年之久) 當然要找人一定很簡單如果真是被性侵找上警察局提告絕對不可以找不到人 朋友現在就覺得如果事情已是12年前 如果現在被提告會有什麼問題。 不好意思大概只能這樣描述

當時女生已滿16歲,如果性行為是對方自願而沒有強迫的話,是沒有刑事責任的,不過這樣的案件常流於各說各話,目前法院對於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說的話,採信機會很大,還是要謹慎應對。而如果對方是要請求認領扶養費的話,那就是以家事流程處理,訴訟中會送鑑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要協商的話,應該簽立和解書,避免日後又發生爭議,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

2、倘若對方提告,則除了被害人的證詞之外,還要有其他的事證證明對方的意願有違反,而我方必須提出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目前此類案件對於被告都會相對不利,所以建議應該嘗試和解,倘若和解不成,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3、程序上,會到員警及地檢署製作筆錄,可能會測謊,然後由法院進行審判。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36

滿16歲合意的性行為是不犯法的,而就算對方是以違背個人意思以強暴脅迫手段性行為,在舊法追訴權時效上可能也有問題,更別說是事隔多年證據怎麼取得也是疑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對方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告訴,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避免自己於未準備之下,貿然前往警察局製作警詢筆錄,應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警局製作對您不利之筆錄,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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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對方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告訴,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避免自己於未準備之下,貿然前往警察局製作警詢筆錄,應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警局製作對您不利之筆錄,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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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5-03-03 23:31

我兒子目前國三(未滿16歲),有注意力不足過動有在就醫吃藥,大概在二年級期間因打球認識了一個同校不同班的同學之後,就開始陸陸續續開始出現偏差,在手機對話中就看到好幾次的慫恿小孩半夜偷偷出門或是半夜偷溜進我家,幾次請老師幫忙找對方家長希望能談談各自約束但對方家庭根本不願意理會,這半年兒子開始連續偷竊被警察找上門三次,第一次是偷腳踏車跟那位同學一起打球時發生,後開庭法院判假日上法律課,但因剛好過年期間所以執行公文還未收達就發生第二次,是偷同學手機後來警察來家裡我才知道並趕緊跟對方道歉後對方願意以賠償對方一隻新的同型號手機並附上悔過書為代價簽屬和解書,但刑事部分還未開庭就又發生第三次,這次是他同學的叔叔(成年人)說帶他們出去玩,結果是帶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偷摩托車,雖我兒子及他同學有叫他叔叔不要偷,但怕被對方丟在路上沒辦法回家且自以為不是動手直接偷竊的人就沒事,所以就答應把偷來的機車騎到他同學叔叔家,想請問律師,這樣的話第二次及三會合併開庭嗎?法院大約會怎麼判呢?會否加重刑罰或是被關呢,且因是單親家庭會否因連續無法管束小孩的情況下移轉監護權呢?摩托車的部分還會有民事賠償嗎?我是否可以對帶他們犯罪的那位叔叔提出告訴呢?小孩這樣會不會留下案底呢?麻煩律師了謝謝

你好:

第一次的非行少年法院法官裁定諭知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支保護處分。 第二次、第三次行為警方會移送少年法院,少年調查官調查後會提出報告及建議,少年法院法官會進行審理,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6條規定定應執行之處分,可能會是保護管束更重之保護處分(安置或感化教育)。 可能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規定停止親權或改定監護人(依你所述情況應該不會),未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生父或生母),可能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以不利於子女為由,聲請改定。 有,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刑事上叔叔已構成竊盜罪,並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規定加重二分之一;行政上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處罰鍰;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相關紀錄最後都會塗銷,也不得任意洩漏,不用擔心。
鴨子 105-03-03 22:57

弟弟於2014年12月25日晚上下雨上學途中.騎電動自行車不甚撞到行人.
因弟弟緊張.所以當下把行人抱起到旁邊馬路.隨後牽電動自行車(現場移動)
2014年12月25日到2016年1月期間有調解.但因對方覺得理賠太少.所以調解3次都失敗
2015年10月5日弟弟出庭刑事(過失傷害)  已確定
2016年1月30日收到民事(損害賠償)2016年3月16出庭
對方寫的內容指我弟弟未滿18歲.且無照.無牌.說弟弟欲脫逃現場.
行人傷勢(頭皮撕裂傷.腦正當伴有暫時性意識喪失.病人自述創傷後頭痛頭暈)
弟弟部分因為沒有去看醫生所以沒有證明
那對方要我們賠償
醫藥費3千財產損失8千薪資補償8萬2(個月半)精神撫慰金10萬
總共19萬3千
因為我們家境不是很好.弟弟發生車禍後.爸爸因為擔心賠不起.而生病.家中變成沒有經濟來源.房子用租的.而弟弟跟我都是半工半讀.我們能拿出來的只有3萬
想請問.行人家中是開公司的.她的假單是老公開的.而診斷證明醫生沒有說要休息兩個月半.不行工作.   薪資部分是用扣繳憑單
因我們發現行人請假是從發生車禍隔一天2014年12月26日請假到2015年6月16日
在請假過程中有跟公司出去遊行抗議.出去玩
我們有對方的出去玩照片.我們自己寫答辯書.那如果付對方出去玩的照片.會不會侵犯隱私被告呢.要如何寫答辯狀
那對方醫生沒有說要休息.如何寫在答辯狀

賠償的金額要如何寫在答辯狀

麻煩各位幫幫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詳列對方的證據瑕疵及不足的部份,包含您說的診斷證明書、出遊、收據等。

2、此類事件繁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105-03-03 21:42

請問我方是計程車直行與從右方騎出來的機車發生車禍 行駛於正常車道上,因為視線被其他車輛停置擋住造成我方被機車撞到(擋視線的車輛也有被警察拍照跟一起調解),但是以路權我方是巷對方是街,事後有到醫院致意關心對方,也已申請調解,但對方要求178萬天價,我方雖有保險保險員也不願理賠這種金額,我們無法負擔,調解失敗,保險員要我們直接進入司法程序,現在已經收到傳票,但被告業務過失傷害,請問這樣我方可能負擔何種刑責?開庭時申請重新鑑定會有用嗎?

另外,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部分有收據的醫療部分其實沒這麼多,光精神損失就八十萬,看護費用與營養食品等等這些真的合理嗎?

你好:

業務過失傷害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未撤回告訴,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若已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檢察官是否願意重新鑑定會有疑慮,但可聲請看看。 要看對方受有何種傷害而定,若只是一般擦傷,當然是過高,可據理力爭。
105-03-04 20:3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只有車禍初判表,這個應該不算正式鑑定報告?

那如果提出申請正式鑑定檢察官可以駁回嗎?

對方傷勢不清楚 因為看起來是不嚴重

表面可能各處擦傷但內部不知道是何原因說有開刀

但也已經出院 研判不是重大傷勢

如果是合理範圍 保險也不會不願理賠 ,但這種情況明顯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們也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著影像什麼作為佐證且又是因為路權而理虧

但是明明我方才是被撞得一方,而且對方只擦撞到車子前面的車牌部分就如此嚴重

被告是我的父親,今年已經將滿六十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所以雖然孩子已經成人但是家境並不富裕

不懂太深的法律只好到處問人,但是意見多就容易心慌

所以上來這裡求助各位律師解答

另外想請問一般這種情況出庭如果需要請律師的話可能要多少的收費才請得起呢?

南西 105-03-03 21:35

事實:

我的朋友(下稱A)在103年5月份,自行騎機車要停在人行道上時(有畫機車停車格),因為機車都停得很密集,所以A在停機車時,旁邊的那台由於不穩影響到A,而在A不小心下,自己的機車往前滑行至馬路,撞到停在馬路旁緊臨人行道旁的某名牌汽車(該汽車違規停在紅線上)。

當下有報警處理,也有做筆錄,但A沒有自己拍照,而今天(105年3月)A收到民事起訴書,及調解通知,原告是產物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求償共29,000多元(零件13,000多元及工資15,000)及自收到起訴狀繕本翌日起至清償日年利率5%利息

ps:A之機車僅保強制險及傷害險,未保第三人責任險。而此事故目前皆無人員受傷,僅有車子損害。

以下想請問:

1.由於汽車駕駛人亦是違規停車保險公司卻求償所有修車的費用,我方可否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比例又應該是多少?按此情形大約多少的賠償金是合理的呢?

2.修車費用可否折舊?工資亦能因為對方過失而減少嗎?

3.由於起訴書裡已有筆錄,但照片全是對方汽車受損照片,完全沒有其他完全呈現現場車禍全景照片,目前可否再去向警察局要照片?調解時是否要提出?

4.要如何知道修車費用是否合理?有查詢合理價錢之處嗎?

5.起訴書所載之利息是否一定要付?因為在起訴狀收到至清償前,並非我方不願賠償,而是金額未講好,對方請求利息是否是不當得利

6.我方保險公司能替我理賠對方一些費用嗎?

7.如果對方汽車沒有停在那裡(因為對方所停的路算是車流量大之處,應該很容易會發生事故),A之機車即使沒有停好也不會發生事故,A可以請求對方負什麼責任嗎?

8.A之機車由於也有些損傷,對方汽車如有保第三人責任險,A可以向對方請求費用嗎?

9.調解時應須注意什麼事?如果調解不成又該如何處理?

謝謝!

小懿 105-03-03 17:06
請問當時我開車我在內線車道,已打方向燈,要切入外線車道切入時被後方摩托車撞上,這責任歸屬算誰的 我只有保強制險,有什麼賠償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3 17:18

您好: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阿Joe 105-03-03 17:06
您好,本人於民國105年2月25日,下午2點左右,在潭子區復興路一段6號與大直路口車子靜止在內側車道停等紅綠燈(依規定在停止線後),結果被一民間工程車由綠燈行使道路右轉撞上本車左側撞擊力之大,讓本車被往後推移半個車身之多,撞擊原因是對方工程車固定支柱未收好導致右轉時撞到我們車子的左側,當時本人在駕駛座,我妻子在副駕駛座,倆人均有繫安全帶,但撞擊力道之大,造成本人及妻子胸腔挫傷及部份體傷(本人妻子坐救護車至省立豐原醫院檢查治療,本人待警察筆錄完成後,自行前往檢查治療),我與妻子受到驚嚇,我妻子甚至現在有時會做惡夢造成她精神壓力很大,對與行車上或坐車會有恐懼,我們我們工作屬於按摩推拿,需要出力工作,現在稍微呼吸或出力都會有胸腔疼痛胸悶,這樣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或收入損失,我們可以求償嗎?(求償多少才合理?)對方駕駛是受顧者,表示他所屬公司老闆會與我連絡,但事後,其老闆才打一通電話表示車損部份會由保險公司處理,並未提及其他賠償事宜,我們該如何處理後續事宜呢?補充:當時警員有口頭告知我對方屬業務過失,我們零過失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3 17:15

您好:

可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確認雙方過失比。

民事賠償部分可以請求醫療、精神慰撫金、車損等部分。

雪0 105-03-03 17:04
去年9月 友人騎乘本人摩托車與對方擦撞 事故初判表僅友人未攜帶安全帽 對方責任重大 因摩托車車主行照上是本人 由本人告對方車禍賠償金額問題 這應該也都沒有錯 但對方卻在反告友人過失傷害 那麼我原先告對方的車禍賠償問題怎麼處理呢 還有 對方反告我朋友過失傷害怎麼解決?
蓓蓓 105-03-03 16:45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6月28日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支道(轎車),對方是幹道(機車),車駛至路口時,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車頭已過路口,此時我的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發現撞到時約5-6秒,當時剛從家裡出發,車速約30公里,當時未裝行車記錄器。 請問(路權)是絕對論嗎?? 當下立即報警&叫救護車 騎車駕駛輕微擦傷,後座被載的腳骨折(已可以走路,還未拆鋼釘) 隨後有送水果去醫院關心並且給2000元壓壓驚, 之後都是以簡訊方式關心  當時要約他們談和解,他們說等傷勢好一點 總之在12月份時 他們知道快過了法律追朔期, 才約出來談和解 對方已有去申請保險理賠 但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他們只拿到1萬多塊的理賠 最後結果是 騎車駕駛要求我賠償3萬(擦傷&修機車的錢) 後座骨折的 要求我賠償60萬 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最近還要再去調解一次 想請問律師這樣合理嗎
林小姐 105-03-03 13:11

屏東縣政府外聘包商 所包下工程是油漆粉刷
卻因為飛漆造成 我們家兩台車子覆蓋油漆嚴重
修車廠估價兩台車大約是三十萬
一開始包商賠償時 我們都沒有接到通知
後來追著包商要求賠償時 包商置之不理
於是就向屏東縣政府請求協助
屏東縣政府養工處在這一年多時間連續開了兩次協調會

包商卻一樣不賠償
有人建議我 乾脆向屏東縣政府求償
但我剛剛看了一下民事訴訟
如果我要向屏東縣政府求償
我自己寫的起訴狀 就直接寫屏東縣政府?還是屏東縣政府養工處
或是要有一個特定被告呢?

墨璃 105-03-03 10:57

今年春節出遊時,在台東發生車禍,而我方是受害者,住在高雄。車禍後對方委由保險公司處理,但是保險公司理賠金額遠低於車廠的估價,保險公司表示我們車子的剩餘價值僅剩15萬而修理卻要27萬所以不願意理賠全額。而後我們聯絡車主後,他表示她已完全委託保險公司處理,所以也不打算賠償

現在我方想要提告,但是民事訴上法上規定管轄權在於被告知居所或住所,請問是否有何方法可以申請管轄權轉移,並且完全不需要去台東(例如親至台東向法院聲請等等)?(我方是希望完全可以在高雄處理)

又或者是應該聲請強制執行?

十分感謝撥冗回答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3 11:18

您好,

 

1、民事訴訟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台東)提起訴訟

 

2、本案尚未提告亦未有和解筆錄,無法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iayun 105-03-03 10:28

你好,目前本人租約即將到期,但房間壁紙有被貓咪抓壞部分,我們也從4個月前就向房東詢問怎麼處裡,可是房東一直不肯回復,一直到最近一個月我們請他找廠商來估價,他卻一直拖延,還說房屋未恢復原狀不可點交,合約有註明,他的意思是拖過我們合約時間我們還是得等到他請的廠商來修復完畢才可以交屋,至於合約過後的時間我們還是得算租金

目前問題點有

1.合約有註明須恢復原狀才可交屋,我們合約到3/15,如果當天沒有恢復就不能交屋與退我們押金,如果他當天不肯出面我們可以報警嗎?

2.目前壁紙如果已經沒有相同樣式,就會全部換新,而整間套房費用皆由我們付費,可是我們抓花的部分不到十分之一,請問房東這樣要求合理嗎?

3.合約賠償部分有寫出壁紙單張是800元和工資3000元/天,可是並未註明壁紙單張是如何計算,問過比只壁紙廠商是說只有算卷或坪,沒有"張"的單位,這樣我們想照合約賠償是該怎麼計算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3 11:02

您好,

 

1、可以存證信函要求房東限期行使選擇權,否則即失選擇權利,由您決定修繕廠商與價格。

 

2、3、契約既未明定要換上一樣的壁紙,則就依據契約內容賠償抓壞部分的壁紙費用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DARREN 105-03-02 23:02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前一陣子加盟一間產業,但由於個人因素無法再繳納加盟金(可以讓人分期)

然後契約書上也有寫 

因乙方本身因素解除或終止本合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還給付任何費用

還有寫上如有違約事由,甲方得不待催告,逕自解除或終止本契約,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零元整,若照成其他損害,甲方亦得一併請求賠償。就上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部分,乙方應簽訂同額本票於甲方供擔保,若本票記載位詳,並授權甲方就本票未記載事項予以記載。

假設我都沒有簽任何本票 ,這項法條還有約束力嗎?

 

 

乙方有兩人要簽署姓名,但卻只有一人簽名,這份合約還有效嗎?!!!

麻煩各位律師  感恩

你好:

只要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惟契約條款可能顯失公平,該部分條款可能會無效。 要依具體情況判斷,只要乙方兩人與甲方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還是會成立。 若契約有顯使公平之情形,可向公平會申訴。
DARREN 105-03-02 22:42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大

 

前一陣子加盟一間產業,但由於個人因素無法再繳納加盟金(可以讓人分期)

然後契約書上也有寫 

因乙方本身因素解除或終止本合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還給付任何費用

還有寫上如有違約事由,甲方得不待催告,逕自解除或終止本契約,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零元整,若照成其他損害,甲方亦得一併請求賠償。就上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部分,乙方應簽訂同額本票於甲方供擔保,若本票記載位詳,並授權甲方就本票未記載事項予以記載。

假設我都沒有簽任何本票 ,這項法條還有約束力嗎?

 

乙方有兩人要簽署姓名,但卻只有一人簽名,這份合約還有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3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有約定必須由乙方2人簽名才生效,否則簽約的那一個人仍受到契約的約束。

2、票據的部份只授權補充完整要件,並未授權簽立票據,所以倘若我方自始至終均未開立票據,則無須過於擔心。

3、契約的權利義務每一條約款都可能相互影響,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並由律師判斷是否適合解約,倘若適合,可以由律師撰擬存證信函通知對方終止契約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你要注意有無競業禁止條款

這才重要阿

如果有的話

除了賠償外也不能再做

所以建議整份合約要一起看

再來商討策略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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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 105-03-02 19:40

醫美診所做了消除妊娠紋手術 案件描述     去年三月去醫美診所諮詢他們獨家的妊娠紋手術,諮詢師跟我說他們的醫師有很豐富的經驗,手術第一次就可以有50%以上的改善,一般做第二次就很滿意了,幾乎看不出來除非很近看,也給我看了他們診所的範例,我也告知他們我的妊娠紋有10年以上,他們說還是可以改善,我就付了訂金預約了手術的時間,第一次做完沒有效果,他們要我等半年觀察一下再做下一次由於第一次效果太差還有傷口色素沈澱的問題,所以第二次他們是免費幫我做還換了一個醫師,但是到目前為止第二次做完四個多月了我身上一樣色素沈澱妊娠紋也幾乎沒有改善(可能只改善一成)這中間我身心都受到打擊,本來就很沒自信因為身上的紋路,本以為做了手術可以改善, 沒想到這才是更多問題的開始,我色素沈澱他們在2/23讓我施打雷射希望能把我色素沈澱慢慢消除,結果我的皮膚腫起來還很紅癢,完全是過敏反應,因為我的皮膚之前做過手術已經更一般健康皮膚是不一樣的了,我要求他們退款因為效果根本跟之前講的差很多還導致後面很多文題,診所卻說他們無法退款只能幫我把色素處理好,我覺得他們這樣太過分了,沒有達到效果也不管消費者的心態,懷孕生孩子忍受身體的變化希望能夠改善,結果完全反效果,診所也一副不怕的感覺,失敗的手術完全造成我心裡跟身體的傷害,想請問醫美這樣的處理方式,我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嗎?

小兔 105-03-02 03:50

我在網路公開罵對方是垃圾.對方去提告公然污辱.
我去做了筆錄.目前在等開偵查庭中
請問:

 

1.我罵他時.並沒有把對方的姓名打正確.例如"峰"打成"蜂".那我是否可以跟檢察官硬凹說:"我罵的人並不是他.我筆錄上承認的是別人"?


2.我會罵他是因為看不慣他的行為.他在網路上做了很多讓人不恥之事.(例如:盜用他人名義賺取錢財..這只是之一.而且我有證據可以呈上)我很氣憤.看不過去才會忍不住罵他.我是否可以跟檢察官講這些原由.藉以爭取不被起訴的機會.


3.如果雙方都願意和解.我願意道歉.那..如果他當庭對我要求賠償的金額是我不能接受的.或是我根本不想賠他錢.那是否算和解失敗.這樣會被起訴嗎?是否會留下案底?


4.如果我不被起訴.表示他告不成我.那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
以上問題~勞煩各位大律師幫忙解惑.小女子感激不盡><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2 06:45

1. 罵人垃圾雖無指名道姓,但可以推知是某人的話還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是針對對方非私德(就是不是個人私領域的事項而是涉及公共利益)去做一個表示意見的話,應有機會避掉。

2. 公然侮辱罪是輕罪,萬一真的無法和解,法、檢又不採你的說法,最多判到拘役,這可以易科罰金,至於案底的話,一定會查的到。

3. 不起訴反告對方誣告的話,成立機會不高,這是誣告罪本身要求必須故意捏造不實去提告有關。

小兔 105-03-02 22:0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罵人垃圾雖無指名道姓,但可以推知是某人的話還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若是針對對方非私德(就 ... (恕刪)

謝謝鐘律師的解答.

那我想再請教一個問題~就是..

什麼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寫書狀呢?

我擔心在開偵查庭時會緊張.把想要講的話.講的不完整..

一緊張就腦筋空白..

這樣是否可以先請律師幫我寫好書狀呢?

小宋 105-03-02 00:24

發問者簡稱乙方(狗主人),甲方(機車駕駛)

當下天色已昏暗(PM19:50),且道路無路燈照明環境下,乙方已將車子停妥於路邊,乙方親友已下車卸貨中(閃色雙黃燈),乙方親友發現對向急駛一輛機車,為甲方所駕駛,乙方親友便將車門掩蔽方便甲方通過,但甲方在行徑過乙方車後,直接輾過正於右側路邊草堆大便之乙方小狗,即便摔車。

 

交通警員製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時,僅依照個人判斷(查照甲方筆錄撰寫),並未提及乙方撰寫之筆錄


調解委員會中,甲方與調解委員指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之摘要內容判斷,裁定乙方索賠全額賠償及精神損失!

請問:

1.依照這樣的情形下,是否該由乙方全數認賠。

2.保險認定與車子無關聯,非車碰車之事故。

3.小狗屬於靜止狀態,並且非占用到道路。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在與對方和解

2、倘若無法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或是無法和解,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由法院檢視相關事證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之後,由法院判決。

3、不過本案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建議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小欽 105-03-01 20:18

原因是這樣的

因為我老婆是越南人..

結婚兩年.他來台灣剛滿一年

在拘留證到期前八天 跑掉離家

不願意回來.也告知說

等他被警察抓到 或是錢賺夠了.才要回來跟我離婚

事情到現在六個月多.他的居留證也過期

感覺就好像事.我花錢當人頭讓他來台逍遙法外.做違法工作

我該如何要求他賠償我?

因為我沒證據他在外面做違法工作

只知道他居留證預期.也得知說才離家一個月

就有錢好寄回越南給她媽媽.想也知道事.八大行業才有那總辦法..

誰可以告訴我該如何求償

 

 

您好:

建議先向移民署或是警局報失蹤,並取得報案三聯單,透過移民署或警方找到對方的下落,並依照依民法第1052條以惡意遺棄他方向法院請求離婚,此外,若您可以舉證對方根本係利用與您結婚方式來台,並在台從事違法工作,造成您損失,可以向對方及當初仲介的婚友社求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欽 105-03-01 20:48

當初我有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回我說.他是外籍.不關他們的事情.要我去移民署偵查隊報案

我去移民署偵查隊報案 . 她們也只是 註記 在電腦裡面 不會去找人

說找人事警方的事情.說警方在路上或在領檢 找到才會通知我

當初我也是跟她們說得很清楚

我老婆常在網路上交友.我怕他被別人拐騙 為甚麼不能幫我找

她們卻回應我說 我又沒證據..頂多就是幫我 註記 離家 給我一張單子

我也沒辦法去調閱監視器 來自己找 因為我那不是 三聯單..

我要怎舉證她惡意 利用結婚名義來台賺錢...

我只知道他越南的家.有房貸 這是他在結婚中說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Joe 105-02-29 22:10

您好,本人於民國105年2月25日,下午2點左右,在潭子區復興路一段6號與大直路口車子靜止在內側車道停等紅綠燈(依規定在停止線後),結果被一民間工程車由綠燈行使道路右轉撞上本車左側撞擊力之大,讓本車被往後推移半個車身之多,撞擊原因是對方工程車固定支柱未收好導致右轉時撞到我們車子的左側,當時本人在駕駛座,我妻子在副駕駛座,倆人均有繫安全帶,但撞擊力道之大,造成本人及妻子胸腔挫傷及部份體傷(本人妻子坐救護車至省立豐原醫院檢查治療,本人待警察筆錄完成後,自行前往檢查治療),我與妻子受到驚嚇,我妻子甚至現在有時會做惡夢造成她精神壓力很大,對與行車上或坐車會有恐懼,我們工作屬於按摩推拿,需要出力工作,現在稍微呼吸或出力都會有胸腔疼痛胸悶,這樣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或收入損失,我們可以求償嗎?(求償多少才合理?)對方駕駛是受顧者,表示他所屬公司老闆會與我連絡,但事後,其老闆才打一通電話表示車損部份會由保險公司處理,並未提及其他賠償事宜,我們該如何處理後續事宜呢?補充:當時警員有口頭告知我對方屬業務過失,我們零過失

 

你好:

刑事部分可以在6個月內對司機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 民事部分可以請求受僱人與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請求項目包括醫療費用、就醫之交通費、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等,要準備支出之單據請求,慰撫金部分會審酌所受到之非財產上損害之情形,及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去衡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29 23:14

您好!

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損害賠償則應於二年內提出請求。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用、必要的看護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車損、必要的代步費用及精神賠償,實際金額可備妥資料找律師協助計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na 105-02-29 12:57

車禍發生是因為我騎行腳踏車逆向,但對方騎行摩托車違規紅燈右轉

因為對方以車禍事故調查證明向我們謊稱肇事責任我跟對方為7:3的責任,要求我們要賠償,因此我的家長選擇不和解,於是對方對我們提告

我家長認為此事故造成並非我一人的錯,所以也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但事後發現,車禍當時的監視器記錄並沒有對方違規的畫面,筆錄內容對方也以不知道交通號誌而記錄。

整個事件對我非常不利,我未成年不知道會不會有前科記錄,限制能力人是不是只會有賠償或保護處分,還是事件嚴重我一樣會留前科記錄

你好:

未滿18歲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若你先前並無其他初犯法律之行為或虞犯行為,通常不會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處理,而會給予適當之處分,例如不付審理、保護處分等。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經過一定時間會視為未曾受宣告,並且會塗銷相關紀錄及資料。 就民事責任部分,你與你的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若你受有損害而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若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適用少年事件程序,不會留下前科,處罰也很輕,頂多就是上課而已,完全不用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適用少年事件程序,不會留下前科,處罰也很輕,頂多就是上課而已,完全不用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akura 105-02-28 14:28

我在8月份騎機車被商店廣告刊板打到,因而摔倒送醫急救,診斷脛骨平台骨折,

休養2個月後,聽從醫師指示,可以至復健診所做復健治療,做了1個月復健後,

在另一家醫院照X光發現,癒合不良以及膝關節接的有點歪了,原因是第一次開刀未處理完善,後來又到另2家醫院看診,醫生都說是第一次開刀處理的不好,須另外在開一次刀,所以又在開第二次刀接合

現在,在跟商店做調解,開了第一次的調解會,商店主張他只須負第一次開刀的前三個月費用,關於我第二次開刀的責任,是屬於醫療糾紛,他不負責,就連調委會的人也都這樣主張

請問,商店的責任如何?一般骨折調解的金額如何?怎麼調委會的人自行認定大腿骨折就只賠償10萬-20萬,我2次開刀費用下來就花了20幾萬,光賠償20萬叫人如何接受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4:57

您好,

 

1、第二次的開刀已不再可預期之範圍,是難以向店家請求支付。

 

2、賠償金額本就依據您的實際損失與精神慰撫金來計算,如您認為20萬無法接受,可選擇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來判定賠償金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8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壹 105-02-27 21:2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8591跟對方購買了物品( 總價6200 ),我先付款一半(3200),等他完成後的當天,他們去催客服所以8591查詢我手機已經停掉,把我8591帳號停權導致我當天不能把另一半付完,因為處理停權的證件在我媽那當下無法向她索取,後續隔天馬上處理完停權事情,處理完後於是我叫他們趕快補開付款另一半的單子給我,他們卻不要!!!之後還多次用未顯示號碼打電話來我家裡瘋狂騷擾恐嚇說他們要報警,要我賠5萬!?

還有過程中我跟他有私密聊天(2人空間談話),我有用情緒上比較不當的字眼,因為我被騷擾到情綠上有點不好,例如這句:"我他媽感冒流感被你們打電話來家裡恐嚇要報警然後還要被家人罵!你們他媽的能不能效率點" ←是想叫他們趕快把事情結束不要煩我了

他們又跑來密我說已經去警察局提告,也已經開三聯單

去警察局提告詐欺!?妨害名譽!? 然後叫我準備好5萬賠償!?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成立嗎!? 請幫幫我解惑,麻煩各位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年年 105-02-27 20:18

我(東華大學生)在這個月的23號發生交通事故

發生經過:

在一條直路(沒有交叉入口)上看見前方機車左轉燈,下意識往右邊騎,但對方向右靠把左轉燈熄掉又減速煞車不及擦撞對方右後照鏡且撞上路旁路燈,車頭毀損,車行估價至少破萬元。

第一次發生交通事故不知道如何處理,對方當下有報警也做了筆錄,但好像要我們自己去談賠償的問題也不知道肇事責任在誰的身上,我騎乘的車子是室友的所以需要負擔修車費: (  想跟對方談賠償但不知道怎麼談,拜託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士幫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7 20:28

您好,

 

1、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等結果出來再做決定。

 

2、如對方有行車紀錄器,可請其提出,或詢問警方可否調閱當時路上之監視器畫面,以利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雪0 105-02-27 19:33
去年9月 友人騎乘本人摩托車與對方擦撞 事故初判表僅友人未攜帶安全帽 對方責任重大 因摩托車車主行照上是本人 由本人告對方車禍賠償金額問題 這應該也都沒有錯 但對方卻在反告友人過失傷害 那麼我原先告對方的車禍賠償問題怎麼處理呢 還有 對方反告我朋友過失傷害怎麼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19: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告對方的損害賠償與對方告您友人的過失傷害法律上是兩個案子,兩者不互相影響。

2、必須釐清肇事責任,倘若您的友人只有未戴安全帽,則對方屬於完全過失責任

3、建議您的友人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阿甫 105-02-26 19:29

先前有詢問過,這次事情發展到原本8萬分4期,第三期的時候對方未按時還,隔天卻說只有五千,先讓他欠著,並說最後一期會全數還清。

而我也簡訊答應對方等到最後一期,請問我可以反悔直接提告嗎?

若最後一期未還清,可否提告請求更高賠償金,或者是依到期日以5%利息計算呢?

謝謝大家

您好:

依照民法第318條規動,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因此若和解書當中有約定「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的規定,,您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並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甫 105-02-26 20:41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照民法第318條規動,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 ... (恕刪)

 

 謝律師您好,感謝您的解答。

但我們和解書為私下和解,而我在法院也已經撤告,所以法院並無和解書或者調解筆錄,令和解書沒有寫到視同全部到期之字眼..這樣我可以請求支付命令嗎?不然他承諾的分四期還清都沒有實現

沈恆 (沈律師) 105-02-26 21:19

因為不是法院的和解筆錄,如果對方不履行,您必須依和解書約定以支付命令訴訟請求履約。還有和解後如果另外答應延期清償,就只能依最後的約定為準來請求,遲延可請求利息,但不能再增加和解金額。

阿甫 105-02-26 21:4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不是法院的和解筆錄,如果對方不履行,您必須依和解書約定以支付命令訴訟請求履約。還有和解後 ... (恕刪)

感謝沈律師回答

 

另外請教利息如何算呢? 我可自訂嗎?

例如8萬分成4期,若最後一期到期日沒有付清前兩期的費用,我是否可以從第三期到期日計算到第四期到期日這中間當作我的利息計算日期呢? 

山姆 105-02-26 16:13

律師好:

因為漏水損害賠償鄰居提告,2個月前作簡易庭調解
調解成立(對方答應處理漏水),但對方依舊沒處理。

 

請問:

1.我該怎麼作?

2.是否還可以提告?

你好: 調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可持調解筆錄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依你調解筆錄之記載不同,適用強制執行法第127條以下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可能會是可替代行為(直接修復)或不替代行為(例如容許進入+修復)之行為,執行方式不同,先繳納之執行費最後都可以跟對方要回來。
山姆 105-02-26 16:06

各位律師好:

因為漏水損害賠償鄰居提告,2個月前作簡易庭調解
調解成立(對方答應處理漏水),但對方依舊沒處理。

 

請問:

1.我該怎麼作?

2.是否還可以提告?

可以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民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小 105-02-26 03:29
一開始進公司有簽合約一年和本票7000 進公司第一天就先簽署合約本票 任職1/7-2/22 真的無法適應離職 1月底開始已經接客人 本想說離職已2月的業績抽成(薪資約10000)扣除違約金 但公司告之需另外賠償培訓津貼 但在去公司上班當助理前 已有花錢上過完整課程也考取證照 剛進去公司也告之助理一個月月薪7000(培訓津貼) 合約上也未註明違約需付培訓津貼 公司也未幫助理保勞健和團保 不懂已有誠意讓公司從薪資上扣除違約金的部分 還要再讓公司扣培訓津貼? 因為合約本票還在公司,如果不給付 可能拿不回來,拜託大家 當初說好的助理薪資結果是培訓津貼 後來跟公司詢問助理是否無薪 公司回應:有寫 請問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6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培訓津貼賠償問題,倘若事先沒有約定,則屬於違法扣薪,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反之,倘若已經事先約定,則屬於合法。

2、有關於本票的部份,倘若公司聲請本票裁定執行,應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否則將直接受到強制執行。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2-26 09:12

您好:

合約的部分需視當時簽約的契約條款內容而定,如無公司主張的這些條款,自屬違法。但如確有這些條款,也屬對勞工顯然不利之情形,可先向勞工局請求協助調解或協調。至於本票部份,亦可依並尋求勞工局協調,如協調不成,倘公司確實以該本票聲請本票裁定,您需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以求自保。

eric 105-02-25 16:17

我們餐廳成立至今5年多

原是由本人與合夥人計畫共同出資合股成立

成立前由本人報價裝修款100萬

並進行餐廳商標設計與室內裝修承包

合夥人先行支付裝修款50萬

剩餘50萬則是為本人負責投資餐廳之金額

 

之後餐廳裝潢工程實際花費以55萬完工

超支部分本人自行吸收轉為剩餘50萬的餐廳投資金額

 

然餐廳成立後合夥人藉由掌握會計之利

於會計帳上將餐廳資本額設立100萬為其個人獨資

裝潢支出成本認定僅為50萬

並否認本人為共同出資股東之實股股東

假造股東會決議紀錄

以15%的乾股自行認定本人的股權與比例

然依照出資比例

本人應為50%之實股股東

 

想請教律師

 

1.目前有合夥人僅支付50萬裝修費用進入本人帳戶之紀錄,

可供證明本人為原始共同出資人之身分,

如以此依據提告股權與營收獲利返還是否有機會成立?

 

2.目前餐廳名稱與商標登記所有權為本人所有,

網路上以此商標相關之搜尋項目達43萬條,

餐廳每年獲利約200~250萬元左右,

若以此提告商業利益損害賠償有無機會成立?

1. 刑事部分,對方涉及背信業務侵佔等罪,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2. 民事部分,可起訴確認你的合夥人身份、股份數額,並進而請求應受分配營業利益。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關於您有實際出資,餐廳負責人卻未將您列為股東,亦不將餐廳之盈餘分配給您可能涉有違反刑事侵佔背信罪嫌。

二、您為商標登記權人餐廳負責人卻未得您同意使用該商標,則您可依據商標法對其提起民刑事追訴。

一、如果是真的都有出資的話一開始是朋友吧。

二、朋友的話沒有一定要告。

三、證據搜集齊全,讓他想賴也賴不掉,然後再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如果對方願意和解調解的話就和解調解就好了。

四、事情處理告一段落,建議就結束合夥。經營事業可以的話帳還是自己管比較好,靠自己的眼光、自己研究的東西賺錢才是自己的錢。要不然就不要跟別人合夥,自己獨資做生意,錢少一點的話生意可以做小一點。有一本書叫「這小子讓川普讚歎」,就寫說要從小生意開始做起。窮爸爸富爸爸也有寫到類似的觀念…猶太人傳統上也有類似的觀念,不會一天就成大海,要先從小河流開始…

五、先研究相關判決,再來搜集證據,這樣你的搜證才會有力道。證據搜集齊全後再處理,這樣你處理起來就會虎虎生風,進退有據。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我都是這樣處理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大家可以先協商,把條件約定下來,若協商不成,再視是否提起民刑事來追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蒐集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民刑事告訴,若無相關證據,即使提告,也只是枉然,先蒐集證據提告,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蒐集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民刑事告訴,若無相關證據,即使提告,也只是枉然,先蒐集證據提告,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郭 105-02-25 14:30
上班時因為我們上班的加油站有洗車服務 我們不希望客人拿擦車布去擦輪框 因為輪框上面有油垢的話 再擦車子就會容易留下痕跡 有一位客人擦輪框時 我就制止他說 先生不要拿來擦輪框 可是他還是繼續擦拭不理人 我就唉了一聲 然後對方要走之前就叫我小心一點 然後我就過去跟他說 不然可以請組長出來跟你說 對方就罵不雅言語ㄐㄧ ㄅㄞ 毛 並說叫你老大出來講 然後就離開現場 下班後去報案 警察說恐嚇比較難成立 因為對方沒有帶有刀械 可是我是在外地讀書打工 我怕對方造成我日後工作的困擾 我就辭掉工作 想請問公然侮辱通常和解金額都怎麼算 然後對方這樣恐嚇 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工作薪水3萬3然後乘以6個月(還有六個月畢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