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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兒 101-10-01 20:35

之前有發生車禍,對方是由小巷子衝出而我們是直行車

他車速很快我們來不及閃就撞到他

對方堅持不和解要告

所以在我的駕駛也告對方

變成互相告的狀態

我是被載的人所以是證人身分

但開庭那天我已預計出國三個月,機票已經開票所有簽證和相關事宜都已經確定

今天有打電話給書記官,他跟我說把案號和事由寫在一張A4紙上用掛號方式寄給檢察官

我也都已經照做

請問

1.檢察官會不會不允許我請假?

2.如果證人(我)沒到,對開庭會有影響嗎?

3.這樣的案件大概要多久才會結案?

4.出庭當證人需要準備甚麼?我該說甚麼?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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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10-01 16:30

八月時在快速道路上出車禍,原因為沙石車業者爛泥掉了一整個快速道路,導至打滑撞上護欄,事後對方一直沒跟我作聯絡,只有保險公司打來過一次的電話,也有到維修廠看過車況了,目前車已經修好了,保險公司要求簽"合解書",這能簽嗎?我說我還沒要跟對方作和解,但賣車的業務員說這是保險公司跟保險公司作合解的,這是正確的嗎?他說我們要簽這張,我方的保險公司才能去 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要維修費,真的是如此嗎?我打算走調解,如果簽了是不是就不能走調解了?就算上法院也沒用了?因簽了合解書!

在九月中時,我主動打給肇事者,首先先問他,為什麼一通慰問或後續處理的電話都沒給我,他說他沒電話,我就說有事故三聯單怎麼會沒電話,他說單子在保險公司,我就說那就跟保險公司要,他就又推說保險公司是複本,正本在車行,我就說你不會打去問保險公司,問車行,問警察,他就又推說保險公司會處理,而且他說爛泥會掉滿地不是他的錯,是機械的問題,就理由一堆,全部推給保險公司,這讓我很生氣,一點反省都沒有,所以打算先走調解,但我又怕簽了合解書就不能走後續的事了。如果我不簽合解書,那維修廠如果不讓我把車牽回來那該怎麼辦?

除了肇事者的推脫之說,因車頭撞爛了,所以傷及大梁,我對安全上有顧慮,所以才會想說走上調解

阿彬 101-09-29 17:33

上次有寄一張傳票過來~我有來這發問~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到法院去~

這幾天又接到一張傳票~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但是我沒有接到~打到家裡告知

家人~對方因詐騙我金額2000元整~而他的帳戶遭受到凍結~說要跟我達成和解

叫我這次要出庭去調解

因對方詐騙我得到金額後~後續我還有看到他在網路上繼續詐騙下一位受害者~

像這種的~我該如何做?如果要求賠償~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如果我不達成和解~對方最輕到最重~會被判怎麼樣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0:55

如果有成立和解,對方會被判輕一點,

至於請求金額,建議以原本被詐騙的金額2000元,

如果你不願意原諒,也可以不跟對方和解,對方最重可以判5年,但通常不會判那麼重

幸均 101-09-29 00:21

我(29歲 無前科) 2012年9月8日 晚上,我和我老婆一家人在他家聚餐, 因為隔天我的母親要去慈濟的電腦相關課程進修,要向我借筆記型電腦,我與我母親相約在晚上 11點40分在我老婆家的一樓門口相等要交給我母親筆記型電腦 , 當時我和(我老婆 , 和的表哥1位 ,表弟2位 ,表妹2位 ) 同時離開 , 到1樓大庭門口時看見有一輛白色小廂型車位於我母親後方位置約一公尺,我母親是在機車上等待 , (因社區一樓路邊有一處可停一部汽車,但凹槽是規畫紅線),我母親便是熄火停在此處等我, 我告知我母親後方有車輛要停車請她稍往前移,就在她稍往前移之時後方白色小廂型車突然猛踩油門,以超乎平常停車速度衝向我母親,就在即將靠近之時才急踩煞車(速度之快在如此短距離之內緊急煞車都還有胎皮摩擦地面的煞車聲),我和在旁的我老婆和老婆表哥都嚇了一大跳 , 當時我很用力的拍了對方副駕駛座車窗,並生氣的罵了對方(x!!哩衝三小) , 對方約40多歲 , 也很生氣的下車 , 我老婆的表哥上前詢問他是怎麼開車的 ? 對方很兇的對我說 (ㄍㄢˋ!! 哩拍三小!! ) 當時我很生氣,開車這麼粗暴還差點撞到我媽媽,還這麼兇(當時他正在和我老婆的表哥理論,還是很凶) !! 我從我媽媽的位置過去一把抓住他的領口把他一直推往到後方警衛室牆壁 , 於是和對方開始發生拉扯…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至社區門口的盆栽中,和機車停放區(造成一輛機車傾倒) , 我將對方押制在地 , 過程中 , 我們彼此對罵! ( 對方筆錄中記載我在拉扯中有說出 : 呼妳死 , 警察也針對此點提出質問,我是否有說此話? 筆錄中我有承認當時情緒激動,或許有說出類似詞語)

警察到達後我被我老婆的表哥和表弟拉開,警察了解事件後要求對方先將車輛移開違停區域,並要求到警察局製作筆錄酒測檢驗(對方無酒駕),全程錄影錄音,錄影中我情緒激動,想找對方理論,警察認為我不適合製作筆錄要求先回家休息明天在通知我製作筆錄

隔天下班接到警察電話,警察先生讓我看完所有影像紀錄(社區門口監視三個角度,警察到場後所拍攝的影片)而後製作筆錄 , 警察先生告訴我對方要對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他已經去驗傷了, 我問:妨害自由是哪裡來的? 警察:他說妳拿刀子壓著他的右眼說要讓他死 , 而且一直攻擊她的頭部 , 我非常確定我們是拉扯,我完全沒有揮拳動作,更沒拿刀押制他,(對方驗傷單:手軸,膝部,胸部,挫傷)

後來警察說:可是對方撿到妳的鑰匙圈上面有一把瑞士工具刀(含刀面,十字螺絲起子,一字螺絲起子,開罐器,措刀…這種) 我說:這是我的鑰匙沒錯,但我並沒有拿他壓制傷害對方 , 警察說:那你要對檢察官解釋 ,我問警察,是你自己撿得嗎? 警察說: 對方把鑰匙圈給他時就是全開的狀態(四項工具,那是單手無法展開的工具,需用指甲扳開,但對方說我一手壓制他,一手拿刀出來押他)

對方又說他口袋裡有五萬塊不見了, 他並沒有說是我拿的

現場狀況就此為止.

以上:全有錄影存證,我已盡我所能客觀陳訴 , 是我犯的錯,我一定承擔,
對方損失我一定負責!!

我有幾個疑問:
1.對方說我打他頭部,但他的驗傷單上只有手部腳部胸部挫傷 ,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入社區盆栽我也有手足部挫傷及刮傷,我們都有驗傷單) ,我知道我自己先動手一定不對,但對方這樣的駕駛方式威脅到我母親的生命安全就沒關係嗎?
2.對方說我拿刀押他,但監視錄影器和現場(我 我媽媽 我老婆 我老婆的表哥 我老婆的兩位弟弟 我老婆的兩位妹妹 和現場的社區警衛都可以證明我沒拿刀押他),拿刀押人這麼過分的事我真的也做不出來!!
3.他說他在現場掉了5萬塊要給他兒子繳學費,但現場監視器包含在場警察10多個人沒有人看到,監視器也沒看到,那是要我賠償嗎?
4.我是個裝潢學徒,賺沒多少錢,只要證明是我錯的我一定負責,借錢,分期付款都可以接受和解,但她說我拿刀押他和她掉五萬塊這無須有的罪名我無法接受

5.她說我拿刀押他,又攻擊他頭部,還掉了五萬塊...但我真的沒有這樣做(三部攝影機有拍到拉扯開始時我手上並沒有任何東西,但有幾十秒的時間我們雙方跌入盆栽中都不在畫面裡,對方的驗傷單中更沒有頭部傷害),我該如何跟檢察官解釋?

感謝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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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糖 101-09-26 03:48

上班途中(半夜,因為我是大夜班)我騎機車與休旅車對撞
我是直行,對方則是左轉撞上我,然後我跌倒在地
對方則是一下車就馬上把我的機車移到別處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從頭到尾都是女方再跟我聯繫,對方移車當時,因為我忽然被撞,其實有點呆呆的
當下報警後,因為我有受傷,所以先坐救護車至醫院包紮,事後才跟來醫院的員警去警局
機車部份車頭全毀,對方前方保險桿受損
機車部份則由對方修理後,我再至機車行牽回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事情在8/31的半夜23:50左右發生,筆錄做完後,對方有跟我聯絡修車事宜
一來一回在9/7結束,我測試機車也可以才跟對方聯絡談和解
我因為受傷還好,但是因為車禍的關係,而導致平常考績受到影響
對方修機車費用約7千,我要求要3萬的和解金(包含了修車費)
但就在我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對方就再也沒有來過一通電話
我是等了約1個星期左右,才直接去申請調解委員
9/7告知和解金,直到9/25到調解委員這期間,我通通沒有接到對方的一通來電
和解過程,對方一直認為是我要惡意敲詐,還在期間說什麼「我本來就不要和解
對方2位男生(約50多年次),對上我只有一個人(71年次),又一直大聲嚷嚷
其實我很害怕,家人來時也勸我算了,所以和解金改為1萬2
對方又推脫沒有錢,又改時間,改成下個星期。打到這時,我真的覺得為什麼我要一直退讓
感謝看到這裡的律師朋友們,想請問:
1.如果下星期的和解金額對方又要再降,我若不接受
造成調解失敗,會影響到我上法院提告嗎?
2.和解金額原本為2萬2,因為調解的關係,降為1萬2
若上法院提告,我可以將和解金額還原至我原本的3萬(含修車)嗎?
3.因為只有外傷,並沒有特別再回診,而工作損失也是一些無形(因請假而受影響的考績)機車受損已由對方支付(調解時對方說的),而這樣的我要如何提精神、工作損失車禍發生至今,每晚都睡不好,會一直夢到車禍發生狀況,但未就醫看診可以連帶賠償在精神損失內嗎?
3.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上法院後我方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如開庭費) 
4.9/25 第一次調解金額確定,但用戶態度不佳,且當下又推說沒有錢(期間又說他是自己開公司)又改一個星期後(10/2) 寫和解書,金額則為1萬2,若當下我不願和解(除非對方跟我道歉)要提告,可是因為10月底確定要出國(機票早在4月份已購買開票完成),若我延後到我出國回來(11/1回國)再提告,會不利於我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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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哲 101-09-25 17:59
事情的經過如下
我因為跟A先生發生金錢糾紛.A先生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騙他公司工作需要繳保證金.
結果我收到警察局傳單叫我到案說明.
我在到案說明的內容中.都否認說我沒有說公司工作需要繳交保證金.
我說他給我的金錢是走路工.
筆錄做完以後.我有馬上去找對方和解.錢也歸還了.也去鄉公所和解
今天去法院開檢查庭.檢察官問我說 我是不是有用公司工作需要繳交保證金的理由去跟A先生收取這筆金錢.
我堅持說沒有
這樣的話請問一下
我還會有第二次開庭嗎?
這件事情會起訴嗎?
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讓我自己沒事.
A先生說會在檢查庭上講屬實
但開庭的時候他還是堅持他去警察局告我的筆錄
這樣對我有利嗎?
我跟他金錢糾紛只有口頭上這樣講
沒有白紙黑字 也沒第三人
這樣我怎麼證明他污告我?
今天開庭我問檢察官.哪個證據可以證明我騙他.
檢察官回我說.你承認你有收到錢收到那些走路工
這樣就能證明說 那是我騙他嗎? 如果我要請律師 這場官司勝算多大?

 

 涉嫌詐欺

 是否可能被認定成立犯罪還是要看檢察官手上調查的證據資料

 並不是當事人主觀上認知的事實

 如果你有打算委任律師

 你可以將相關資料及經過跟律師討論

 不然光憑這樣要判斷個案並不容易

宜就案件本身處理,不宜告對方誣告。歡迎您備妥資料,來電預約,楊俊鑫律師會親自與您討論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熱線:02-28717475 0928967948 所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為不懂法律的您分憂解愁;為沒時間跑法院的您跑腿; 為不公不道的事不屈不撓;是楊俊鑫律師之最佳寫照。
藍天 101-09-25 00:24

案件屬於詐欺

已經跑警局報案  警員也已經呈報上去

警員是說讓我等法院傳票

目前詐騙方有意跟我和解

請問我簽屬和解書就好了嗎?

還是有其他後續處理要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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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 101-09-2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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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 101-09-2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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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名 101-09-24 10:39

對方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

意識清楚

但... 因對方酒駕, 我該如何跟對方談

現在因為對方在院, 希望他沒事

大致情況

停等紅綠燈, 剛起步約2-3公尺, 即發現後方機車從左後方駛出
急踩煞車已來不及了

有和對方母親談和解, 但對方目前不想談

地點是一座橋(一個方向一個車道)

警方說要釐清
1. 他是否有跨越雙黃線超車
2. 我是否有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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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名 101-09-24 10:56

謝謝陳律師抽空幫忙

初判好像要30天才能申請?

我不想推責任, 撞到就是運氣不好

只是擔心, 我一個外地人, 會被當地員警刁難
因為對方濃濃酒味, 但員警第一時間卻只對我酒測

我也很擔心對方, 所以一做完筆錄立即就到醫院探視他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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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名 101-11-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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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046 101-09-24 00:54

事情發生在約0817左右!我再網路上找到一個用新台幣12663跟我換取3350港幣!

但是他在八月多就匯款給我!但是我一直沒有匯款給他!對方只有給我PTT帳號而已!

我因為太忙沒有和他聯絡上!其中只有在九月初有問他是不是沒有收到港幣?但是後來我就沒有在上去PTT上面看信件,一直到今天才有跟他真正對話到!有跟對方說不好意思給她拖那麼久的時間!也跟他說要退還金額給他然後再問他要什麼補償?結果他跟我開口要50000的補償!不然就要交給警方處理!請問我現在要怎樣處理比較妥當?因為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報案了?要跟他和解他開出來的金額又超過我的想像太多?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一直和對方談不容價錢就只有等警察找上門嗎?如果警察找上門?他要求5萬的賠償對我會有利嗎?因為我也請求他原諒也跟他說在合理的賠償下我都可以接受!只是現在5萬的要求!讓我不知道該怎樣好?可以有律師給我點意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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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046 101-09-24 20:19

 那如果對方要求要5萬元才要給我帳號!匯款回去給他那我該怎麼辦?

因為目前我沒有他的帳戶沒有辦法把原本的金額先退還給他!

留濱海根 101-09-23 20:47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 去你家送禮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恐嚇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我室友說 律師是他要請 我是請檢察官所以我並不需要請律師 越來越難懂了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

Chubby 101-09-23 20:44
律師你好~ 請問和解或是移送調解是要提告者同意之下, 還是檢察官有權力移送? 和解的內容合理性(例如賠償金額大小) 是如何決定? 若要面臨這一步, 是否要請律師會比較妥當? 又...緩起訴可以自己向檢察官提出? 什麼情況下會被接受這樣的請求? 謝謝!!
1.檢察官可能會主動詢問有沒有調解意願 被告也可以請求檢察官移送 不過原則上以被告跟告訴人都有意願為前提 2.緩起訴要看具體情況 不過檢察官應該會稍微跟被告商量看看 3.如果談和解 標的不小的話 是可以考慮請律師陪同出席
留濱海根 101-09-23 20:29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恐嚇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這對於家境貧窮用學貸的大學生來說 不太可能負擔的起
目前對方已經道歉 我也打算原諒他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

好奇寶寶 101-09-23 17:42

被告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予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一.告訴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報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轉本署檢察官偵辦意旨略以:被告xxx於97年x月x日中午12:00將告訴人 (好奇寶寶)車號xx-xxxx自用客車借用供己代步後,迄今未歸還意圖侵占 告訴人(好奇寶寶)多次透過電話被告xxx聯絡並告知將財物歸還,惟被告xxx拒絕不予理會,經告訴人(好奇寶寶)以存證信函催討x嫌歸還車輛,均不為所動,因認被告xxx涉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嫌

二.案犯罪是時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法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寮第二項目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需一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合利之證據,最高法院三十年上自第八一六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侵占罪,需持有人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思,始能成立,如僅將持有物延不交還或有其他原因致一時未能交還,既缺乏主觀要件,即難遽以該罪相繩(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146號判例參照) 訊據被告xxx,堅決否認上開犯行 經查,系爭車號xx-xxxx自用客車登記未告訴人(好奇寶寶)所為,且被告xxx所借用,期限未定,此為告訴人(好奇寶寶),被告xxx所是認,亦有車號查詢汽車車籍資料在卷為憑 準此,被告xxx 並沒有 {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之意思},依上開判例見解,被告xxx缺乏刑法侵佔罪之主觀要件,即難遽以侵占罪相繩 此外 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上開犯行,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要旨,應認被告罪嫌不足

不懂得是...一.經多方催討均不予理會...連存證信函都寄出 被告不歸還 為何侵佔不成立???

二.雖沒說歸還日期 但也沒說不用歸還吧!!!

三.開庭當日 好奇寶寶有將以往被告的罰單都呈上(因車主是好奇寶寶所繳罰單) 這樣可以稱不法所圖???

四.庭上希望我們可以和解 但好奇寶寶的罰單及車輛 被告均說不處理 如何和解??? 法院竟直接寄以上這些給我 那代表甚麼???

五.被告曾因開好奇寶寶的車肇事逃逸 警方有找到好奇寶寶 也追查到被告 承認犯罪事實 這不算證據嗎???

六.有與蘆洲分局聯繫是否可以直接找到被告 將車輛開回 警方說不行!!! 那如將車牌拆回監理站報廢車輛 警方說需依法辦理 那我該如何???

車是我的 被告不還 還一直收到罰單 法院這樣回我 請各位律師大人幫幫我 謝謝!!!

留濱海根 101-09-23 09:58

前幾天因為遭對方言詞恐嚇隱私侵犯 所以去派出所報案 拿到了三聯單

然而現在對方想跟我和解 畢竟真的出庭很麻煩 能的話 其實還是希望事情可以縮小點

 恐嚇罪是非告訴乃論罪  縱使你現在撤回告訴

 檢警還是要依法偵辦

 不過如果已經和解  檢察官或許可以從輕處理

小小 101-09-19 13:33
所以非告訴乃論之罪可用和解的方式 在還未開庭之前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就可以了?
和解方式不限於調解委員會之調解,但須女方及其父母一起簽名之和解書,且和解內容重點在於女方願意原諒男方,並不再追究男方民刑事責任,如仍擔心,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Chubby 101-09-18 23:14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緩起訴. 緩起訴是要在認罪之後發生, 所以代表會有前科,還是不希望有前科留下。 和解之後能100%確定沒有前科嗎?若沒有主觀犯意,是否不要輕易認罪,即使缺少證據對自己不利時?讓法官評定?
1.緩起訴期滿就視為不起訴 沒有經過法院判決 當然沒有前科 2.是否認罪考慮理由很多 這也是訴訟上風險 如果檢察官明示有緩起訴機會 是可以認真考慮看看 畢竟如果起訴法官會如何判都在未定之天 不過當然也有爭一口氣的人 自己沒有犯錯 當然不可能認罪
irisyang 101-09-18 17:52

您好:

由於家人被人告公然侮辱,因和解不成,目前已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想詢問後續處理程序為何??如被判刑會是判多少??謝謝!!

 可能朝向拘役或罰金處理

 就算是拘役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簡易判決法官可以不用傳喚逕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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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 101-09-17 06:57
甲方機車 乙方行人

甲乙發生碰撞

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作紀錄

警方建議甲乙私下和解

所以沒有做筆錄

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 甲方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乙方

沒有寫正式和解



問題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甲方所寫的''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給乙方''有法律效益嗎?
2甲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乙方後續的無理要求?

3沒有筆錄的情況下 ,可以提告嗎? 提告有時間限制嗎?可以以什麼名義提告?

4若要做筆錄 需要甲乙兩方一起去警局嗎?若一方不配合去警局呢?
Jem 101-09-17 06:50
甲方機車 乙方行人

甲乙發生碰撞

當下有請交通警察作紀錄

警方建議甲乙私下和解

所以沒有做筆錄

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 甲方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乙方

沒有寫正式和解



問題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甲方所寫的''願以強制理賠此次事故醫療費用給乙方''有法律效益嗎?
2甲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免乙方後續的無理要求?

3沒有筆錄的情況下 ,可以提告嗎? 提告有時間限制嗎?可以以什麼名義提告?

4若要做筆錄 需要甲乙兩方一起去警局嗎?若一方不配合去警局呢?
Ting 101-09-15 14:54

您好:

雖然此類車禍案件是屬於常見的類別,但有些疑問還是想要請教。

事發源由:行徑摩托車車道時,後方擦撞我方摩托車(有感覺東西碰撞但我方車未覺有異,我方也並無摔車,而是聽到後方摩托車有摔車的聲音而停住至後方關心)。不清楚的地方是對方不見得是因為我方摩托車而導致摔車,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問題。當然有幫忙對方交通指揮,避免其他車輛再追撞,也有關心是否需要攙扶,但對方認為因為我方聲音較大嗓門,以為我方恐嚇,所以不接受。事後對方有挪動自己的摩托車,而且有摔傷,因歲數較大(64歲女性),導致腳有外傷或骨折。當時有請警察先生至現場筆錄,對方也送至醫院。事後說會電話與我方聯絡,但並無接到任何電話。當然也錯過請警方將附近的監視錄影做保存而導致此資料喪失,也只剩下警方筆錄。我方有保機車第三責任檢,但因我方機車並無損傷問題而並沒有去辦理。而時間過了約1-2個月就收到對方告傷害的法院通知,此時也跑了一趟警局重新比對筆錄。法院上當然是談不攏了!事後上調解會,對方要求20萬賠償金,當然和解不成。只好再安排下一次法院了。

想問的問題:對方擦撞我方摩托車第一時間導致自己受傷的部分,有什麼賠償問題嗎?或者刑事民事責任問題?因為問題出在我方也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我方造成她受傷的,另外要求賠償的金額20萬過於誇大,所以和解不成。對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所以答詞非常模糊。從進法院開始,討論的都是她多可憐,受傷不能工作,年紀歲數很大等等,而不是她自己本身如何造成車禍問題。因為有考慮還要再進去法院,如果談不攏,我方還是會有和解不成的問題存在。請問我該如何進行接下來的處理才好?另外調解的時候有答應可以賠償醫療費用,但對方要的費用是更龐大的20萬和解金。我方當然不會理虧,也覺得事態並非我方負全部責任

煩請律師大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些疑慮。^^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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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01-09-15 12:45
請問律師:   被告幫助詐欺犯(提供帳戶和提融卡.密碼給詐騙集團),沒有與受害者和解,被判刑了3個月,因為收到判決書時沒有立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現在只能用民事訴訟求償,請問用民法184條第一項來求償合理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9 23:43
可以主張侵權行為,沒問題,重點在於如何證明損失。
souie24 101-09-15 11:25

     1. 請問我因工作效率上的需要,更改了公司的程式,但有出錯,造成資方成本上的增加, 因我有向勞檢所申訴公司違反勞基法,現在他雇用了法律顧問,要向我提出偽造文書或者是妨害電腦使用罪,我該怎麼辦,如果我有和解上的誠意而他不領情,怎麼辦。

      2.某天我誤認了我的上、下班卡片沒打到卡,於是我自行寫入上班時間(因為以為當天下班有打卡,所以下班時間沒寫入),後來被老闆叫了去,說我簽的該天是颱風假,要我作解釋,後來經過確認,才知我搞錯,而旁邊也有法律雇問協助資方準備資遣我,當我提出索取資遣證明書時,老闆當然是非常不高興,資遣費也給的很不甘願。但我擔心的是我卡片的誤植時間是有何法律責任,因為誤植之日並未給薪,已經構成刑法上第211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偽造文書)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13

依你陳述的兩個事件都不會成立偽造文書罪,這個罪不是這樣使用的,

但你擅自修改公司電腦程式,可能會成立妨害電腦相關罪名

小蝦 101-09-14 15:20

不好意思,想請問,如果已被判刑(已不得上訴),但對方願意跟我和解也想讓我獲得更輕的刑責(她相信我也是受騙者,所以願意幫我爭取更輕的刑責),那還有什麼方法能夠讓法院再審或改判嗎?另外,緩刑還是有案底的嗎?即使過了緩刑的期限,還是會有留下前科嗎?(誰都能查得出來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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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兒 101-09-14 14:47

今年5月03號因工安意外受傷在8月底已經和老闆去區公所和解

求償包含4個月薪水(分期4個月給付)還有一個南山人壽的保險當中領了5萬多總共賠償20出頭萬

和解內容有提到即日起保險終止不得任何請求之類的字句(因為我和解書沒帶在身上 我大概敘述)

我一直以為保險終止之後就不能再去申請理賠了 直到和解完我問我的業務員他說針對受傷部份

就算對方退保還是有做理賠直到復原所以我們就沒經過老闆那邊直接去保險公司做申請

現在他老闆知道我們去申請這條理賠金他說和解書有寫很清楚終止合約就不能去做申請所以她說下個月給付的薪水裡面要扣除 但是我有跟她說終止是你們終止員工雇主關係他的受傷部分還是可以做申請在說我們是自己去申請沒找他們

想請問一下在於這點我們有違法嗎?

今天他態度在和解之後180度大轉變 我們可以反悔和解嗎 需要付出甚麼代價?

因為他們是三人以上工安意外 有通知勞檢局  現在和解書已經寫了  可以在去告他過失傷害

謝謝

101-09-13 13:59

日前友人在路上被一輛逆向機車撞上,警方的初步研判說對方未依規定方向左轉,我朋友的部分為沒有明顯違規事項,這事也上過調解委員會一共開了三次,對方堅不合解,他不願賠償我朋友修車的費用,反而要我朋友賠償他三千元,對方向調解委員會要了調解不成立的證明書,轉告我朋友刑事傷害),這還是當初承辦的員警給對方的建議,今天一位刑事警來找我朋友,說叫我朋友跟對方和解,因為情勢對我朋友不利,說他受傷是事實,所以很有可能我朋友的傷害罪會成立,對方要和解(但各賠各的,他說他不要我朋友賠償了,他也不願賠償我朋友的修車費用),我朋友說他當時看到對方逆向往他的方向來時他己靜止不動的了,但對方還是撞上來了,現在對方說發事故的路上沒有劃線,沒有待轉區,沒有交通號誌,所以他不算逆向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這樣的形對我朋友真的不利嗎?我朋友沒有行車記錄器,就只能任由對方胡亂說嗎?我們該怎麼做,真的是倒楣透了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感恩

 

 

 如果認定自己沒有過失

 當時確實已經屬於靜止狀態

 是對方自己肇事所致

 將來檢察官調查或法院審判都可以請求送鑑定

 並非對方主張都是正確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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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0606 101-09-12 21:41
我與A女原本是情侶,A女已婚,今年9月他因移情別戀,與我分手後,我因無法接受,於是以簡訊方式說了很多罵他的話,A女在與他前夫離婚後便向我提出恐嚇汙辱的告訴,本週,他打電話跟我說,他前夫好像知道他MSN的帳號密碼,又FB與MSN相連,於是請我幫他上去將部份內容刪去並更改密碼,這樣便會與我和解,我不疑有他,就幫了這個忙,今日,他又傳簡訊說道:偷我FB信箱帳號很好玩?
我便回覆:又怎麼了?我已經決心不再與你聯絡,不要再傷我了.
他又請朋友以簡訊向我表達要密碼,我因為怕又被他告,所以我表達,帳號密碼是他給我要我改的,所以如果他是因為忘記(因為A女有酗酒習慣之前常忘記事情),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向我詢問,不要指控我盜帳號,但是他朋友堅持不肯,硬要說我盜帳號,並要求密碼,最後我沒給,現在他又要告我了,請問:A女之前告訴我他有憂鬱症,也有去醫院拿藥,只是他常常不吃,常發作,又因酗酒,常常忘記事情,目前恐嚇的案子已經在上週做完筆錄,現在這個說我盜帳號的事情,才剛剛掛完電話,我該怎麼處理才好?  
jacky 101-09-11 18:49
律師您好,請向您請教幾個法律的問題: 其一,是否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者,就不可申請緩刑? 其二,申請緩刑是否需要經由法官同意,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 若被害人所要求的賠償金額,超出經濟負擔範圍,是否就無法達成和解? 其三,被告人被依性騷擾起訴,然而,如此案之外另有其他性騷擾的行為,卻未被指認。    請問需要哪些證據才能起訴?                 感謝律師您百忙中抽空為我們解惑!
1.判兩年以下才有緩刑可能 不過要法官同意 2.沒有和解基本上沒有緩刑可能 縱使是和解金額沒有共識 3.如果是單純性騷擾 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
jason 101-09-11 17:03

各位及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去年發生了非常大,及不願意發生的,車禍事件

事情是這樣,我開車於西濱快速道路上(雙線),左邊有箱行大貨車,右後是我小客車,前方是綠燈

,但一摩托車騎士闖越紅燈,箱行大貨車發現急踩煞車閃過,但我視線被箱型大貨車擋住沒看見,因而閃避不及撞上,人最後送醫不治,我則輕傷車毀

當中有行車紀錄器拍攝證明我清白,今年六月行車鑑定報告判我無肇責,七月檢察官寄通知註明寫明不起訴,(收到通知時留下眼淚,證明真是上天有眼),而後續有收到通知對方上訴被駁回

小弟有一個疑問,因此往生者親戚(很強勢及不講理,過年還傳簡訊咒我往生者靈魂怎麼怎麼~~~不敘述),他們有錢有請律師告我,而現在我接到不起訴處分書後,1.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2.刑事責任沒有,會有民事責任嗎?3.需要有和解此案才可以告一段落嗎?

關於這件我自己人生重大的事,希望我自己能解決他及放下他

希望這方面的律師能幫我解答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1-09-11 17:47

恭喜你,

不起訴處分效力比無罪判決還強,

加上鑑定報告對你有利,對方即使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勝訴機會也不大,

反倒你可以向對方家屬請求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你的醫藥費用

 1.刑事案件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再議駁回 交付審判駁回  原則上就確定告一段落

    除非對方有發現什麼新事實新證據  (機會很小)

 2.不過刑事沒有事情 未必等同於民事不用賠償

   畢竟民事法院還是獨立審判 不會受到刑事案件拘束

   只能說縱使對方提起民事求償  對方要勝訴機會應該很低

jason 101-09-12 16: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恭喜你,

不起訴處分效力比無罪判決還強,

加上鑑定報告對你有利,對方即使提告民事請求賠償勝訴機會也不大,

反倒你可以向對方家屬請求賠償車輛修理費用及你的醫藥費用

 (完整)

不好意思再次麻煩您

請問林律師

我這個案件所謂的"被害者",為年輕人還沒結婚

如果我向"被害者"家屬(親戚)請求車損賠償(輕傷無醫院證明只筆錄上說明)

1.這年輕人名下沒財產或身亡後轉移財產可以追朔到家屬嗎?

2.以往有這種案例向往生者家屬求償的嗎?

謝謝

Nina 101-09-11 16:22

8/26 家父被傳喚,說竊佔鄰居土地。明日要出庭,被告竊佔,事由:試與原告和解
問題:我們於民國66年搬到現在這個住處,就與此原告為鄰居。後來,原告那邊的房子後來有改建,家父就將車子停在原告改建後的後門(沒有擋住其出入口),經過20~30年,原告雖有說過這塊地是屬於他們的,但也沒說我們不能停,我們也沒設置路霸不准別人停,且那是既有巷道(無尾巷)。原告因為不爽要家父移車時,家父對他大小聲(其實是家父重聽沒聽到,原告認為是家父故意),故至派出所告家父後,我們就將車移走,原告自己就在那個位子設置路障(禁止停車的路牌及?一個路障),還被警察局開單警告撤除。請問,(1) 這算竊佔嗎? (2) 若我們實話實說,但他們有委請律師,我們勝訴的機率高嗎? (3) 若檢察官判不起訴,請問我們可以回告他"精神損失"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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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1-09-1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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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姐 101-09-10 21:47

狗沒牽繩被車碾死

派出所所長要辦狗主~~~~~~~~~~公共危險重罪

媽媽在遛狗 沒有牽狗繩

肇事地點鋪得是人行道磚 限速20

警察說那是道路不是人行道

當天是晚上 肇事者說燈光不明亮

好了重點不是肇事者了 因為已經和解

重點是

我上警局問所長刑事告訴時,

所長就說:要告就給她告 按照程序來 媽媽那個公共危險給她寫下去

而且講了2.3次

請問各位律師網友 遛狗沒牽繩關公共危險罪屁事??

我回家上網查了一下關於公共危險罪的刑責

沒有一條是跟狗沒牽繩 會造成公共危險罪 而且狗是物品

並沒有人受傷

這是吃案的手段嗎??還是那個所長腦殘??

我申明一點1.遛狗沒牽繩 有錯 該罰 願意接收

我要追究的是那個所長 是憑甚麼要加一條公共危險罪??

這樣算是威脅嗎? 公共危險罪是重罪

公訴罪 警察如果不主動偵辦 不是瀆職嗎??

如果偵辦 也會被退回來 那也算瀆職

可以到哪個單位投訴他??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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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薔薇 101-09-08 19:27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又來打擾您了.我想請教您一件事.當初開會時.他們有點名我.晚班會計及店長說我們三個負全責.後來我們老闆娘說他有幫我.要我自己去跟其他兩位說罰錢部份要三人分攤.這種事是我該出面的嗎?結果最近我們店長竟說:老闆娘說晚班會計本來就不關他的事.店長要我和他兩人平分這款項(晚班會計是我們店長的女兒).這樣說的過嗎? 我在想如果我還他們錢當花錢消災.那一定要寫一份和解書吧!不知和解書內容這樣寫行嗎? 和解書:在接管會計期間.因與前任會計交接不當.致使後續帳目.所產生的錯誤.本人OOO與晚班會計及店長的疏失.而造成公司的損失.深感抱歉.願將公司的損失補齊。 立書人:OOO 和解人:OOO 日期:ooooooooooo 這是別人教我不知這樣行不行.還是說黃律師您願意教我呢?真的非常抱歉.謝謝
黃國城 (Jerry) 101-09-09 17:39
你可以引民法第218條之1,請求老闆娘將其對於第三人請求不當得利的請求權,讓與給你。法條麻煩自己找一下囉。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你和對方往來的文字請保留並印出,看能不能由其中找到有利於你的資料,然後提出答辯狀,說明你們之間有交往且雙方有合意。 檢察官通常會希望你認罪,這樣他最輕鬆,這有時候是個圈套,你要小心。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本件不定會成罪,若您手上有利於您的證據,也可以一併提出,若檢察官真的起訴您,也不代表您就會被判有罪,有時候只是檢察官為了要您認罪的一種方式,另外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是否屬未成年人,若屬未成年人就會比較麻煩,當然本件對找律師也可以協助您主張權利,較不會因檢察官的壓力而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要先了解檢察官立場 她們就是在追訴犯罪 當然要你認罪 依你的情況實在未必需要認罪 且本來就未必會構成犯罪 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到庭
幻想曲 101-09-07 16:36

開公司車發生車禍已經和解了~和解金額全共20萬~ 10萬已交給對方後續10萬分5期~ 已經交給對方那10萬當中我先跟親朋好友借了7萬下3萬就跟老闆借支~每個月也都從薪水扣除1萬~也已經扣完了~剩下那10萬的5期是老闆要繳~因為當初有跟老闆講好一人分擔10萬~老闆也答應要繳~結果日前對方打電話給我只收到1萬~剩下的9萬如果沒在繳款期限之前繳完要提告了~今天也跟老闆說了~老闆跟我說放心已經沒我的問題剩下的都是他的問題~眼見日期也快到了~是否請律師們寫個證明文件之類的讓老闆簽~是否有效呢?或是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處理呢?

林智群 (klaw) 101-09-08 05:50

當初和解文件沒有寫到老闆的話,老闆是沒有義務要替你出的,這是你失策的地方,

現在你拿文件老闆也未必會簽,建議還是跟老闆好言溝通看看

米恩 101-09-06 14:36

若是因工作上發生爭執,然後有肢體上衝突

之後演變成互毆,雙方都將構成傷害罪之成立

我想請問一下,和解條件金額談不攏,若非不得已必須走上訴訟

訴訟法院是以被告戶籍為主?還是以工作場所發生地為主呢?

(兩人之戶籍與工作之地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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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恩 101-09-06 14:56

 那因為雙方算是扭打互毆,若是互告傷害罪會併案處理嗎?

那若是甲方與乙方一南一北管轄法院又要如何認定

 

刑事訴訟管轄係依據犯罪地被告之住居所地工作地點即為雙方之犯罪地。由於互毆案件係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之相牽連案件,原則上案件會合併至工作地點或第一個被告地點所在地之法院審理,以利程序進行。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5、6、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哆啦A夢的左手 101-09-06 14:12
如果夫妻剛離婚,但是有一天被ㄧ台綠燈左轉汽車撞死,那麼理賠金及和解金及保險金要給子女算個人財產嗎?要報稅嗎?會不會子女有了這筆未來才能使用的錢(未成年,暫時保管)而導致目前的低收入戶2級身分被取消?而且受害人的父母是印尼人
101-09-06 13:55

您好:

我姓蔡,在101年6月發生一場車禍,我對於初判表有意但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申請重新鑑定

在這段期間我有請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提出不合理得理賠金額(8.9萬元)且也提不出任和單據。向法院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告我。

現在101年9月4日開了第一次得偵訊庭,我請了事故當天乘坐在我後座的朋友一同出庭當證人

偵查官請我朋友畫出當天看到的場景,原告因閃避前方車而騎到我方車到來的圖,偵查官拿給原告看並問他是否有閃避車子,原告說有閃車子但因車道還有位知能讓他直行,所以否認他騎到我方車到來。我對於他這句話充滿了疑問,但我尚未當場提出。事後我問偵查官,我對於這次的開庭有任何疑問且我要補上車禍當天警察還沒到現場的照片要如何補上? 他回答我:寫為書證,要我用A4紙寫,這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一頭霧水這麼專業的東西要耴和寫得清清楚楚?

P.S 請問律師他在警方未做定位把車開,是否會影響到車禍初判的結果?

我要重新申請鑑定,但現在已開庭過這樣怎麼重新聲請鑑定?

車禍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他這樣告會告贏嗎?

沒有提出任何單據無理的賠償,還說我沒有誠意要向他和解....

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身為一位剛畢業得我這件事在我的工作上困擾著我,也造成我很大的精神壓力...請您提供意見給我參考,謝謝您!!

優子 101-09-06 12:21

公開場合.甲方言語人身攻擊挑?乙方多次.最後乙方回以三字經.甲方作勢動手打乙方.經身旁有人拉開.乙方仍被甲方踢到肚子.
經屋主勸離.甲方先行離開卻躲於屋外視機行動.約莫ㄧ小時.乙方離去卻招甲方持汽車拐杖鎖擊重背部.期間因甲方因追打乙方重心不穩自己傷及手挽.均有證人目擊.兩造雙方均有驗傷.事隔多日.乙方多次就醫身體仍舊不適.某日晚上有幾分酒意.竟打電話予甲方.電話內容不利乙方.甲方也錄音存證.隔日.甲方向當地派出所提傷害公然侮辱告訴.雙方和證人都做了筆錄.因乙方憨直的個性誤了他.希望專業人士幫幫他.不勝感戴!!

近日.甲方請第三者來問是否要無條件和解......我們不知他動機為何?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9-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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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責任

甲方在公開場合以言語人身攻擊乙方,係非指涉事實而貶低乙方之名譽,原則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甲方踢乙方肚子,如導致乙方受傷,基本上會成立一個普通傷害罪。 甲方於第一次傷害行為的一小時後,再持汽車拐杖鎖重擊乙方背部的行為,係出於另一犯罪意思,因此會再多成立一個普通傷害罪。 依您的敘述,甲方涉嫌公然侮辱罪及兩個普通傷害罪,均屬告訴乃論罪,乙方應於甲方犯罪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又乙方因甲方之犯罪行為,導致名譽權及身體健康權受損。乙方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甲方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回復名譽(例如道歉)。

乙方責任

乙方在公開場合對甲罵三字經,亦屬非指涉事實而貶低甲方之名譽,原則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基本上乙方並不會因為甲方先人身攻擊而免於該罪。 乙方如未出手傷害甲方,甲方因重心不穩導致自己受傷,並不得告訴乙方傷害罪或是請求賠償。此部分宜由證人來證明乙方並未傷害甲方。 乙方以電話聯絡甲方,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來恐嚇甲方,可能會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要注意該罪並非告訴乃論罪,縱對方未提告訴,檢察官亦得起訴。

由於雙方均可能負法律責任,且多屬告訴乃論罪,故建議雙方以和解方式處理,以避免遭受刑事處罰。

(參照刑法第277、287、305、309、314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第18、184、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