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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峰 101-12-20 09:32

請問我姊之前認識一個朋友...他叫我姊用信用卡幫他買單...說會還她錢...騙她的信用卡刷...然後後來消失了...結果被警察抓到了......對方有請律師...想請問如果不和解...他會被抓去關...但是錢會賠嗎??還是被關就不用賠錢...賠錢就不用被關???????

如果庭內和解和庭外和解有什麼差嗎??庭內比較有保障嗎??

是不是不和解他會被關...錢也會賠 只是賠比較少...

和解的話要求可以比較高??我只知道和解對方判比較輕...那會賠償錢嗎...騙多少賠多少嗎?想讓他被關可是錢拿ㄉ回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09:41

一般都是拿到錢,再簽和解書吧?

小胖 101-12-19 17:08

我在年初被在手機店上班的高中好友詐騙帳戶,他跟我說他過年業績很糟請我配合演一場戲作業績給老闆看,他將他的錢匯進我郵局帳戶請我假裝去買手機,事後再將全新手機交給他私下轉賣,由於認識多年的好友再加上是他將錢匯給我而不是我匯出,當下毫無查覺被騙,直到被警方通知才知道其實這筆錢是他騙另外一位好友的PTT帳號在PTT假賣筆電的不法所得,被害人將錢匯進我戶頭,再由我交給了他...於是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警方調查後知道我們是一干好友被騙再加上騙人的到案說明後也坦承是他騙我們帳戶使用,於是案件移送地檢署時我是被列為關係人,後來檢察官也認為整起案件我都是不知情也不干我的事於是沒有傳喚我去,甚至是我主動去警局查詢才知道已經不起訴處分,妙的是騙人的那位他爸好像請了律師幫他脫困,整起案件最後演變成商業糾紛給付遲延和解了事,警察跟我說,法律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的...但你朋友沒有受到懲罰,他也不明白為什麼檢察官沒有追究他騙取這麼多人帳號目的,那我想說總算結束了只要趕快還我平靜生活,要解除警示帳戶才知道要不起訴處分書,但警察跟我說基於個資法不起訴處分書只有兩造當事人會收到,最後來是在警察背書下打電話給書記官協調才收到一份作為解除警示之用,我最後拿到的只有警局方面的公文,後來當我去郵局時才知道郵局的作業方式是當帳戶被警示他們就會終止該帳戶,錢也都沒了...他們的說法是前被拿去扣押給被害人真的是莫名其妙,因為整起案件我也是受害者,甚至犯罪的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了罪則獲得不起訴逍遙法外...反倒是我們還深陷餘毒之中,我於是很堅決請他們返還我的錢,帳戶沒有沒關係,但錢也是我辛苦所賺的...他們卻又再次要我拿出不起訴書證明,我該如何是好...我想再請問各位律師,當案子結束之後是否會對我往後的聯徵信用紀錄有不良影響,而當初害我們那麼慘的人,這7葛多月來我們所受的委屈跟誤解還有現實一點的求職不順利等等,難道他都不用負責嗎??懇請各位律師伸出援手<替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Tina 101-12-19 10:41

請問我方開車綠燈直行,與對向直接左轉摩托車擦撞,我方是大馬路,對方是T字路但是地上有畫機慢車待轉區。對方摩托車倒地後有去急診,當天表明無大礙,但之後談和解開始列出許多傷勢並要求賠償金,且對方無意賠償我方財損。請問,只要有一方受傷就一定是另一方的過失嗎? 如果和解不成告上法院通常會是哪方較有利? 這類事故通常的肇責比例是? 謝謝回答。

1.每個交通事故情況應該都不相同 所以應該沒有人在不了解案情下 回答你的問題 2.只能說刑事責任上 你只有有百分之一過失 你就有過失 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3.至於民事責任 除非你都沒有過失 就無須賠償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 當然會有與有過失減輕賠償的問題 4.你個人財損部分 當然可以依法向對方求償 5.對方有受傷 在和解過程 你確實會比較吃虧

1.如兩造金額一直無法談攏,可考慮至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許可以降低兩邊之差距。

2.依您所述事實來看,對方或許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疏失,但此判斷會依實際事實狀況而有出入。且如果警方有到現場,原則上可至交通警察單位,請求開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該表會就肇事責任之歸屬做初步判斷,如對台端有利,可做為要求損賠或和解之初步資料。反之,如不利者,可考慮聲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方能取得較明確、仔細之判斷。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可按讚,以持續收到後續常識)

 

德沛 101-12-17 22:18

我在今年的12月11號晚間發生與無照摩托車駕駛撞擊的事情,當下由於沒有過這方面的應對經驗,加上緊張衍生出想逃離的念頭,所以我就將車子開走,待情緒平復後一小時內到警局自首,做完筆錄後,被開了造事逃逸的紅單,當場扣照。 摩托車駕駛有骨折開刀及多處擦傷無生命危險住院5天後出院。警察說要等開庭...我無前科酒駕也沒上過法庭1.想知道我會不會被關? 2.若被判了緩刑期間內因上班需求還是需要開車 但是被扣照然後被警察抓到會有甚麼後果? 3.想知道和解後上法庭能否有對我更有利的判決結果?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04

建議和解,有助於爭取緩刑,

如果被吊銷駕照,緩刑期間駕駛被發現,只是罰款而已,並沒有違反刑事法律,沒有撤銷緩刑的問題

 1.有自首 應該有減刑空間  2.雖然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  不過仍涉及被害人  所以如果達成和解  還是會影響檢察官的處分  3.被扣照期間如果仍無照駕駛  是屬於行政罰的問題  亦即是否吊銷駕照及相關罰鍰

101-12-17 14:25
我先生趕著上班騎在南下的路段,而對方北上越過虛線逆向進入我方南下的路段,還停在快車道上。我先生在遠處就已看見對方,當時已試著減速,心想對方應會通過,待繞過對方即可,不料對方竟就這麼的停下來,又無奈該路段灑水車剛經過,我先生煞車不及,又怕與對方對撞,只好先讓自身倒下滑行。不料速度減的不夠,還是碰在一起繼造成對方車倒。 我先生扶起自己的車子後,目測查看了對方無明顯傷勢,為了趕上班便騎走了。但在路途中很是擔心,於是到了公司打了卡便立即以公司的電話播打至警局報案,警局說該事故已有人通報,傷者已送至醫院,要他立刻返回現場。回到事發現場,警方立即進行酒測及訪談,完成備案。 備案完成,也隨即前往醫院探視傷患傷勢。對方小腿骨折。當晚待傷者手術完畢,立即帶了紅包前去探視,對方家屬問說:「你肇事逃逸,是警方找到你,叫你回來的嗎?」,我先生回應說:「不是警方通知的,是自己打電話去警局時,警局告知的。」對方家屬便沒再說什麼。 隔天晚上又再次帶了補品前往探視。當事人與家屬都沒說什麼,還直說他們都很好講話的,希望能朝和解方向解決。誰知陪同的里長伯一直動作頻繁,在事發第三天帶著家屬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見我先生離開的畫面,自此便一口咬定我先生肇事逃逸。第四天又去調出我先生的通聯記錄。第五天再去探視時就說要請看護,要我們拿錢出來,還說要是無法和解就要依肇事逃逸提告(意思似乎是要看錢給的夠不夠)。我知道我先生的離開造成肇事逃逸罪責的確立 ,我們也沒有不付責任的意思,但一切的賠償事宜也要等肇事責任鑒定出爐了,保險公司才能出面處理啊。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若是責任鑑定出爐保險公司賠償有限,而不能滿足對方的胃口要向我們提告的話,我先生的刑事責任有多重?民事賠償又要多少?我先生返回現場的舉動能算是自首嗎?我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但因不影響工作且我們已自認倒楣沒打算反告對方。若是如此要給對方保險以外的賠償金該如何計算? 註:對方無機車駕駛執照,所騎乘機車又是幽靈車(該車有車牌,但車主早已在十年前過世,車子未作變更登記,也沒有報廢),該機車也無保險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46

1.據您陳述,事發當時有目測無傷勢,但實際上卻有骨折發生,這是相差極遠的陳述內容。

2.肇事逃逸依現行法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主要是慰撫金。

3.對方雖然已經報案,只要還沒知道是您先生或車牌前返回現場,可認定是自首

4.您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還是要驗傷拿證明,並於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告訴,對和解談判比較有利,若能達成和解,或不想告訴,再行撤告即可。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律通法律事務所

haosen 101-12-16 22:57

你好,12月11日我有po文我的案子,也感謝律師給我一個方向,不過在開偵查庭,我有一個疑惑,派出所寫筆錄公然毀謗(以文字),偵查的時候是寫公然侮辱,請問罪名是由哪個階段來判定?另外檢察官希望我們和解,建議要不要公開道歉的方式(畢竟只是一個字),我也同意了,結果告訴人不同意,堅持要我受到教訓並且要精神賠償給她6000元,當場檢察官斥責,告訴人也接受和解,案子就先轉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告訴人意圖明顯就是要錢,而我當然是要公開道歉就好,想必也是談不成,又要轉回地地檢署偵查,這樣解釋不聽,和解道歉不接受,請問檢察官還是會起訴我嗎?我跟告訴人不熟,也沒發生口角,只因寫錯一個字,也沒意圖罵她,難道要乖乖賠錢了事,讓我感覺是間接恐嚇取財?

還有就是告訴人本身就有精神不穩定的疾病,事情還沒發生之前,都有去看病住院,卻在檢察官面前說她會看病住院是我造成的,她也會跟其他人說我罵她,要我賠償精神損失,說的我就是罵她,請問我要怎麼制止這樣的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會依職權適用法條,所以檢察官會先調查事實部分,再予以適用法條,而本件雖然告訴人最後不同意和解,但檢察官是否起訴,仍需視您有無妨害名譽之犯意與行為,至於賠償的部分,並非檢察官他所要處理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伍佰 101-12-16 02:01

10月份我父親與人發生車禍,

我父親肇事逃逸,對方告他過失傷害

我父親也在這段時間內送往醫院開刀治療.並且住院近一個半月

對方保險員一直要求我們去幫對方修理車

由對方指定車行維修,由於我方被咬定肇事逃逸,所以我們只能乖乖付修車費嗎?

因為當初開的估價單金額高達2萬5,對方車行跟我們說,他沒有再開收據的

可是卻跟傷者方說能開收據給他們,我們要如何自保呢?

當初有諮詢過其他專業人士

他教我開立一式兩份的協議書

註明:因雙方經濟需求由甲方某某某先行代墊修車款項,金額XXX元請乙方某某某查收

不依此為和解之用途   

然而對方卻說 我們是再把肇事責任全推給他們

對方保險員還跟我們說 要我們包紅包給對方傷者

這樣是合理的嗎?

建議等對方來跟你要 若對方拿的出單據 再去爭執單據的真偽性 或是把折舊算進去 將金額拉低

至於紅包 那算是人情上的東西 跟法律權利較無關係

若是要和解 則要書面把和解條件寫清楚後雙方簽字 較為妥當

伍佰 101-12-18 14:14

要怎麼去計折舊?

因為原約星期三去對方車行付款,所以要求要註明此次付款

為代墊,不是和解之用,

不過當初對方一直拖到上週五才修好,今天開庭

不知是否會和解,也不知道會如何判決

sai 101-12-14 22:27

車禍已經和解但是對方提告

事發生在我爸身上 我爸是開計程車車禍發後雙方都簽下和解保險公司錢給對方了

事後被通知被告業務過失 很莫名其妙 目前在開偵查庭已開道第二次 對方都沒道場

第一次呢檢察官叫我爸哪撤告單給對方寫一寫寄去 但是對方不肯 用一些奇怪的理由

推托然後保險公司有的去跟對方橋 保險公司說對方寄兩 三次都沒寄到地檢署

第二次開庭檢察官說感覺你們沒和解 想要起訴我們一樣 檢察官又說第三次我要叫對方道

和解書不是有相當效力 怎麼會被質疑沒和解呢 

問題1 大概這樣會被起訴嗎  有沒有很大的機會不起訴?

2 檢察官不會無視和解書吧

3 假設對方第三次到場 假如對方說沒和解過該怎麼辦?

4 跟第3點相反 假如說有和解了 是不是會不起訴呢 感覺對方是故意的 要撤告又不撤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您們已經和解,但對方仍需向檢察官表示撤回告訴,檢察官才會不起訴,否則您們此種情形,檢察官應該還是會先起訴,所以您們還是要要求對方簽具撤回告訴狀,才能避免他反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呆呆 101-12-14 15:03

小弟我被罰著作權法因小朋友遊戲玩的太沉迷所以才想把遊戲主機給賣掉+硬碟, 當時我也是在網路上購買的, 原封不動的想在賣出去然而在面交的時候被釣魚釣到, 然而對方廠商有跟我要私下和解但是他開的金額太高, 那我應該要怎麼辦 要如何去替自己辯護,下禮拜一準備開庭,麻煩老師指教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Yun 101-12-14 12:48

我在上個月初(11月4日)出了車禍

對方跟我都是騎摩托車

當時是對方來撞我,酒駕還肇逃,我懷孕7個月

被撞到後就暈了過去,一直到救護車來把我送醫

還好寶寶沒什麼事,只是摩托車受損(花了6000元修理),住院費用近5000元

還有我自己腦部可能有血塊壓到,視力有點複視情形(還在等待慢慢恢復中)

這中間對方有找某議員來調解,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沒成功(都是我家人和對方談)

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傳票,我看上面是寫公共危險罪

傳我和對方過去

昨天又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要我在法院出庭前一天去調解委員會談和解

想請問,如果去調解委員會和解了,隔天還需要到法院出庭嗎?

如果沒有去法院是不是代表放棄權力或機會?

對方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真的只要和我們和解就沒事了嗎?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4 22:29

1.和解並不會影響酒駕及肇逃的成立,頂多影響法院給對方緩刑與否。

2.縱使和解,您還是得出庭應訊。

如有您害怕或不便,可找您信任的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以上回答,如果您不清楚或還有其他疑問,可至本所網頁按讚諮詢。

Eason 101-12-14 10:09

車禍描述:

請問,我是車禍被害人,對方酒駕已達公共危險標準,我方經警方判定完全無肇事責任,我是駕駛人已經與肇事者達成和解,另一名乘客則還沒和解

目前進度:

但對方僅提供一個3500元紅包給另一位乘客,所以乘客未有和解意願,但對方一直打電話簡訊騷擾,希望能趕快和解,我們目前共識為提供損失的證明,他會賠償所有金額。

 

問題:

我方可否在和解書上但書,只要和解過後再與車禍被害人及其家人聯絡,我方會撤銷和解提告,因為我們擔心溝通上的不愉快,經和解後沒辦法以提告約束,會遭到事後騷擾或報復,希望你們能給予知識上的協助。

謝謝

您好,

      1.一旦和解,除非對方不履行和解內容,否則和解仍然是有效的;且刑事案件一旦撤回,事後就不能再行提告,也不能撤回先前撤回的意思表示。

      2.建議可以在和解書上載明「和解後不得無故以任何方式騷擾甲方(假設您是甲方)及其家屬,否則應負擔新台幣XXXX元(可以訂高一點)懲罰性賠償金,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類的條款。

蔓蔓 101-12-14 00:23

朋友喝醉在完全無意識下被撿屍體 當天已報警跟驗傷

男生把他帶進汽車旅館進行性侵

再帶她回夜店 剛好被我們跟警方撞見

目前他們要求和解

請問因該要做怎麼樣的處理會比較好

如果不和解賠償

一般和解是大約賠多少算合理  不和解的話又賠多少合理範圍

朋友有成年 但是當天完全失憶 但是有檢驗報告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4 01:29

可請律師當告訴代理人,避免受害人二次傷害和解金額必須看受害者精神狀態及有無因此得到疾病而定。

By 律通法律事務所蔡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28

建議提出50萬元為請求,對方不同意的話就讓法院判決要賠多少,通常是二三十萬元

小惋 101-12-13 14:45
律師您好:本人於95年間因收看電視命理節目,後因警方通知才知是詐騙集團,前後被騙了17萬多,101年已收到法院判決書,於近日又收到對方律師來涵要求和解,請教張律師我該怎麼做?和不和解又有什麼厲害關係,需注意什麼,請指點明燈,感激不盡﹏﹏
1.和解可能可以直接拿到一部份賠償金 不過成數應該不會太高 2.如果和解法官可能判對方緩刑 或是六個月以下的刑可以易科罰金
Bunny 101-12-13 12:36

您好,

之前於網路購買東西被詐騙,報警後有抓到人頭帳戶的擁有人,

並於101年10月3日開庭,開庭前有調解

當時調解的結果是對方須於101年11月15日前匯金額11500元(被騙金額的一半)至我的銀行帳戶,

對方也因為已達成和解而獲得緩起訴之最輕的判決。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等11月15日拿到錢後就結束了。

但對方直到今日都還沒有付款,

10幾天前已有打電話至法院詢問相關事宜,

他們告訴我要提出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前來詢問。

 

我想請問提出強制執行時,要先清查對方的財產

是要到哪個財政單位去申請並執行清查的動作呢? 是國稅局嗎? (我在新竹)

然後清查財產後,要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時,是各地方的法院都可以提出嗎?

還是要到原審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板橋地方法院),

另外清查出的對方財產都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如銀行的存款,

因對方年紀較輕(21歲),我猜測對方應該只有存款,沒有相關的動產

 

以上為題,再麻煩熱心的律師回答!!!

非常感謝 :)

清查出的對方財產是否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

原則上均可,除非為不得執行之標的,如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等。

 

要向何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強制執行法第7條規定:「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債權人得向其中一法院聲請。」,故如查出來的財產動產者或存款債權者,原則上以該動產所在地或該債權銀行所在地為聲請強制執行之法院。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天華 101-12-12 23:46

請問~我弟弟為母親收養的養子~目前未滿20歲~因多年來老是讓母親跑警察局~法院等處

最近一件則是加入詐騙集團為車手被逮

而法院判決弟弟工作分期還清詐騙的款項

卻又鬧出打架事件被告上法院

而弟弟跑掉不知行蹤已有月餘

出庭和解由母親代理~詐騙方面的金額也全數落在母親身上

對方也已聲請支付命令~法院也已經通緝我弟弟

據保護官所說~可能要入感化院三年

而母親與我受到極大精神壓力

整天處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有警察什麼的上門

因而想中止與弟弟的收養關係~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我弟弟目前16歲~數年間已因偷竊毒品打架滋事到現在的詐騙集團~

我與母親真的快瘋了

請求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雙方合意終止收養外(但未成年人仍需經法院裁定同意),且依民法第1081條規定,由於該養子仍屬未成年人,本件要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也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終止收養關係之方式,有雙方合意終止及法院判決兩種方式。惟雙方合意終止,在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之情況下(也就是你弟弟的狀況),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至於法院判決終止,只要有對虐待或重大侮辱、疑棄,或故意犯罪,受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或其他難以維持收養關係之重大事由,皆可向法院提出請求。

1.終止收養關係 原則上除了協議終止外就是法院判決終止 2.依目前狀況應該朝向法院判決終止方式處理 不過需要符合法定事由 並經法院審酌後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3.至於法定事由 可以思考弟弟常在外惹事致父母須連帶賠償 甚至可能被判刑 等等

阿鐵 101-12-12 21:30

起因是由於樓下常唱卡拉ok過大聲,家中長輩向鄰居抱怨

結果傳入樓下住戶耳中,之後從去年2011年12月起樓下住戶多次惡意找警察上門稍擾

由於我家為兩名80歲老人,及癌症末期病患,平日家中主要勞動力的我都在上班

警察多次上門查訪後,發現與對方敘述不符,便不再理會

自2012二月起至今年2012年四月,不論白天黑夜常遭連續鐵槌敲擊聲響敲擊,

有時候一聲,有時候兩聲,是突發性的沉重鐵槌敲擊,會給予不少心理壓力,

其中甚至發生,樓下住戶故意等外婆去倒垃圾時,趁街訪鄰居面前惡意辱罵作賊喊抓賊事件

把近八十歲的老人家都嚇哭了,

樓下住戶在和外公言談中惡意透露是他敲的,得知是樓下住戶攻擊後

我們安裝了監視攝影設備,截取許多相關片段佐證

順利在四月中旬的調解委員會上逼迫對方和解

並簽訂"以後不可再以任何方式稍擾我們家人"及賠償外婆收驚費用

本來以為沒事了,

但好景不常,十月份我們樓上搬入新住戶後,新住戶為年輕人,夜夜笙歌

樓下住戶未釐清原因便以為是我們作的,現在又開始重複的鐵槌攻擊,

對證敲擊頻率,習慣及聲響其實可以很明顯聽出是和前陣子一模一樣的行為,

不過由於我們攝影設備又不能裝在樓梯間,只裝在住家內部,

當然無法錄到對方敲擊畫面,也無法錄到敲擊聲音來源,

想請問這樣的案例要告民事訴訟要如何舉證?

是否是該請相關單位作音源鑑定?  還是以前次和解書內容及多次影片去佐證,

謝謝各位律師幫忙指教,希望能多耽誤幾分鐘給我些清楚的指示,
我想保護我的家人,謝謝您。

 

YY 101-12-12 15:28

您好!前夫起會由來已久,狀況一向正常,但最近一個會的會員23人中有10人是虛設(用朋友的名字),第11會是由真正會員標走,但前夫未將得標會款交予會員,故被會員已詐欺侵占提告並已起訴,前夫在準備程序庭上已認罪,但有機會與會員達成和解,想請問如果和解成立,將會被科以多久刑期?有機會緩刑嗎?謝謝!

1.互助會冒標 確實涉及詐欺侵占 2.刑度會依照冒標次數 一罪一罰 另外會受是否有跟被害人和解而影響 3.如果每罪都在六月以下 是可以易科罰金 4.不過是否實際可以易科罰金 要看執行檢察官的決定

小漾 101-12-12 03:14

我已婚,育有一兒一女

在今年7,8月份,我老公外遇,對方是才15?的小女生

她在我老公的公司上班,我老公是傳播經紀,她是傳播小姐

我老公說,一開始是女方主動,他都拒絕她或是不回應她,之後女方還是不停主動追求

而我老公一時好玩心態所以才會....

 

我老公說有看到她證件上是85年次的

而這之間,我隱約知道他們倆的關係,但只要我提出我的疑慮,他們就會說我想太多,

沒安全感,甚至女方說我疑心病太重!這幾個月來我因此事煩躁憂鬱又自己在家帶兩個小孩

甚至這幾個月以來,她在FB上和我一付好朋友的樣子,幾乎每天都會找我聊天,

假藉關心我或是找我閒聊,其實是要從我這裡探聽出我老公的事情

 

我受盡精神折磨,卻不知該如何解決

9月份,女方傳了兩封曖昧簡訊給我老公(我有拍下手機簡訊內容)

第一封簡訊:想在你身邊所以多不舒服我都忍著,我知道你有事情要忙你會擔心我難道我不會擔心?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離你們越來越遠的關係 我就好像外人...
第二封簡訊﹔沒怪你的意思只是不舒服心情不好又不安想抱著你好好哭一場覺得好難,真的只是這樣 講這些沒有要你幹麻只是想讓你知道而已

看到之後我更相信自己的懷疑不是自己不安亂想造成,但女方卻堅決辯稱是傳給手機群組

後來又改說是傳給幾個朋友而已,我告訴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的人,

就不應該傳這種讓人誤會的簡訊給他!她卻惱羞成怒的怪我疑心病重反過來對我生氣!

我認為她不單純,詢問了朋友意見之後,決定先向她道歉,慢慢收集證據

一直到了11月份~我向媽媽借了錄音筆,11月10號開始放在車上

前兩天沒有聽到什麼~雖然感覺有曖昧,但並沒有直接的證據

在11月12日那天~發現了當天錄音的倒數6.7分鐘左右....有女方的呻吟聲!和一些對話

當晚我老公坦承證實了他們已在一起五個月左右

隔天早上我老公告訴我他已經和女方說清楚,也會和她劃清關係

而我希望能夠一起維持這個家庭,所以選擇原諒

原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被我發現我老公依然和女方還有連絡

我甚至假裝以我老公的名義傳簡訊給女方套話,才讓我知道他們還沒有分手

12月,我讓我老公在我們之間做選擇,因為不想再繼續折磨下去

最後他選擇我和小孩這個家庭,徹底離開她!

但是之後女方開始討錢!跟我老公要回之前我老公和她借的錢

我傳fb訊息問女方欠多少?她回我1萬4千5

我問了哪來這些錢,因為我只知道借6千5的修車錢

她告訴我剩下的錢是拿小孩的!我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還有隱瞞我這件事

但我問了我老公她拿小孩的情形,他告訴我只有載她到婦產科門口,女方自己進去

說是拿墮胎藥,我老公說女方從婦產科出來還有拿藥給他看,甚至那幾天都血塴

但我認為非常可疑的是,墮胎藥必須在醫生或護士面前當場吃下不能帶走不是嗎?

墮胎藥8千塊,我問台中市的朋友大家都說太扯了!還有,墮胎不是要簽一份同意書嗎?

這些通通都好可疑,但我老公說希望趕快和她撇清關係!所以沒有追問

之後說好慢慢分期還給她,某一天在我老公上班的半夜,女方帶了4個男人,

(其中一個是她現任男友)說要我老公在兩個禮拜內拿20萬出來,在這段時間要隨傳隨到

原本還說要帶他去警局,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我老公也說要跟他去!

對方又改口說先這樣,到時候會在打電話聯絡我老公

過兩天,他們講好只要還剩下欠女方的錢,

另外和女方講好在表面上會在包3萬6的紅包給女方,之前說的20萬不用!

實際上只要還欠她的錢就好!3萬6是表面講給女方朋友聽的而已

在11月5號那天晚上,我老公把剩下的1萬1千元拿去給女方,通通還清了

卻在還她之後沒多久,女方打來說,她的朋友知道我老公只有還她剩下欠的錢,

並沒有包3萬6給她!要我老公過去一趟!女方說不然她就死定了

還在電話中說如果我老公沒有過去處理的話,就要開始在台中市區抓人,

被抓到的話就要把我老公的腳砍掉!之後我老公過去,

他們一直辯稱我老公有答應要給他們20萬,後來我老公和他們約好隔天的晚上一次講清楚

11月6號晚上八點半約在一間現炒店,(我在家顧小孩

對方一直咬定因為女方和她在一起時才15?(今年10月27日已滿16?)

要告上法庭的話對我老公很不利,

而且還說當初我老公對女方說要是女方懷的是他的小孩就要跟我離婚,去跟她在一起!

但我老公說當時是跟她說"考慮"而已!可是對方還是一直堅持說我老公有這樣告訴女方,

最後卻欺騙她!要我老公拿錢出來解決這件事

 

我的媽媽和我老公的媽媽也有在場,氣的罵說女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也認識我!

為何還要主動接近我老公,還和他在一起,最後我老公選擇離開她,回到家庭照顧我和小孩

她卻不善罷甘休?受傷害的是我耶,一個銅板拍不響,我老公上勾是他的錯誤

但女方若是不去主動,也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雙方談到最後,我老公的媽媽當場先拿出了兩萬塊給對方

之後簽了一張協議書,說要給他們15萬表示和解,現在扣掉兩萬,

所以之後每個月初還要分期還他們13萬

但是我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對方一直強調誘拐未成年少女對我老公很不利

就算我去法院告女方妨礙家庭也沒用!是這樣嗎?

我有曖昧簡訊的照片,和女方聊FB/即時通的對話紀錄,還有錄音筆影音檔案

還有以上他們要求我們給錢那些話,能夠告他們恐嚇/勒索嗎?

女方現已滿16?,沒有與父母同住,自己在外租房子

請問我老公這樣會不會受到什麼刑罰?

女方叫人一起來跟我們討這筆錢,她是不是也有問題?

而且沒多久就馬上有男朋友,這讓人感覺很像仙人跳!

拜託請幫幫忙,我們家只有我老公一個人賺錢養我和兩個孩子還有其他開銷!

真的沒有辦法再多負擔這莫名其妙的13萬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03:53

在女方未滿十六歲時發生性關係,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行為時為準,現已滿十六歲並不會影響罪責成立。您也可以告對方通姦罪,但對方可能說您事後已經原諒了。

小漾 101-12-12 13:29

錄音路到他們發生關係證據時,女方已滿16?

而之前有沒有發生關係我不清楚!而且也無任何證據證明再未滿16歲時發生關係

對話中女方問我老公愛不愛她

這樣我老公一樣會犯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罪麻?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14:28

10月27日才滿16歲,有墮胎記錄,您認為滿16歲前沒發生關係?何況女方如果要提告,她講的話就是證據

小漾 101-12-12 14:42

那請問如果查出她說吃墮胎藥是騙人的

那對我們來說這證據是有利的嗎?

因為我詢問一些朋友認為她想要用拿小孩這件事情讓我老公愧疚而綁住他!

她吃墮胎藥的情形有種種疑點,但不過目前還沒去婦產科查證

真的很不好意思!謝謝你

小漾 101-12-27 21:58

律師

不好意思

經過我這陣子查證後

那位女的生日是1995年,84年次,10月27日。年滿17? 

這樣子刑罰方面是否和16歲有差別呢?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人在做天在看 101-12-11 00:17

12/4 晚上9點19分 我開貨車紅燈已經過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但蘇琬婷騎機車撞我中間,王財旺也跟在蘇蘇琬婷車後方擦撞,因為我慌張,害怕,我離開現場,有被目擊者追,拍車牌,昨天12/9日在警察局談合解,一開始跟王財旺談,說賠3萬,他要5萬,蘇琬婷有三個人他爸爸跟親戚,一看到來3個就知道不好解決了,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灌水3萬多元),我媽說賠6萬,他們要10萬,都是我媽在談,現場看他們也好手好腳人都沒事,我媽先賠 這15萬是不是行情太高了,我都跟他們下跪認錯了,還是要咬緊我,誰叫我要跑,如果沒跑,頂多賠個車損,也不用賠到15萬,這15萬我覺得被強盜一樣,被他們搶走,我自認我有不對,一開始沒紅燈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但蘇琬婷搶綠燈也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和解書也簽了,和解書也寫三方不能再反悔,錢當場付,對方只要錢,12/4到今天12/10我沒有一天睡好覺,我的精神痛苦沒有比他們少,這是我自己做的來的,很氣自己給家裡帶來這麼大麻煩,很想輕生,我很不孝,心情很鬱悶,我媽是怕我抓去關,所以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真的很不合理,我不想和解,大不了被關,我很自責就是了,如果我自行搜集證據,人並沒有受傷那麼嚴重,可以告對方詐財嗎?這口氣我吞不下

沃號率 101-12-11 21:29

天阿,遮曾失胎郭分惹!!

vivi 101-12-10 23:54

我在網拍刊登一個L牌名牌包(並未售出,數量也只有一個)

觸犯了商標

已開完偵查庭,刑事責任已告一個段落了
(目前只剩緩起訴一年)

卻又接獲**律師事務所的民事和解書面通知

電話至**律師事務所詢問偵辦律師

他說如果要和解必須登報道歉

還叫我自己提出和解金金額!

爬了一下文許多人都說至少五萬元

我實在無法拿出那麼多

對方律師說,我可以提出證明及就學貸款繳款證明可降低和解賠償金。

 (他說里長的清寒證明不行!)

我可以用房貸證明嗎?雖然房子不是我的名字,是我媽的!房貸扣款也是媽媽的帳戶

可是我每個月都拿錢給她!這樣要如何證明?

1. 不知道還有哪些方法可以降低金額?
2. 如果不和解,到時候上法院賠償的金額有可能比較低嗎?有可能會坐牢嗎?

會有前科記錄嗎?

您好,

      1.本案因為刑事部分已經緩起訴一年,所以只要在一年內都不要犯有刑事犯罪被撤銷緩起訴,一年到了緩起訴就會變成不起訴。當然這段時間內並不會有前科記錄。

      2.民事部份就算要賠錢也不會有前科刑事犯罪才會有前科)。商標法規定是可以處以商品價格1500倍以下的賠償。但是實際衡量損害賠償金額的時候法官還是會考慮雙方資力的差距,只是一般來說5萬元算是侵害商標權裡面較低的和解金額了,一旦真的告上法院很大可能會高於5萬元。不過因為是和解,所以有可以證明資力的不管對方承不承認都盡量提出,以5萬元為上限和對方爭取。

vivi 102-01-22 17:28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案因為刑事部分已經緩起 ... (恕刪)

已經跟對方提出和解!!

還沒簽和解

但是對方為何要問刑事的案號呢?

刑事民事不是沒關係嗎?

蟾蜍 102-11-14 10:25

律師:

2013年6月間我因在露天拍賣出售一支仿冒LV的二手皮包(售價$3000)被刑警查扣後被以犯商標法97條及刑訴法376條告上法院,8月5日偵查終結,依刑訴法57條以不起訴處分。近日又收到了歐亞法律事務所文件,內容是要求道歉及和解賠償金(目前看到的是50000元) 請教如下:

 

 既然刑事判決是不起訴.可因此要求較低的賠償金嗎?

 看到板上的類似案件,他們的結果是否有爭取到較低的金額?如有.,

他們是依據什麼爭取到的?(失業…)

謝謝

Marco 101-12-10 19:39

關於竊盜罪的問題,煩請各位律師先生幫幫忙

各位律師先生您好

我媽媽曾經腦部動手術切除腫瘤,因此導致她會出現失憶的現象,又因為她有憂鬱症,所以日常生活常有一些脫序的行為

因為以上的原因,她在民國96年7月時因為拿了店家的東西忘了給錢而被店家報警移送,當時以竊盜罪論處,因為我媽媽沒有前科,且當場和店家和解,因此於96年9月
緩起訴,並科罰金10000元

但在今年(101) 12月9日又發生一樣的情況,不同的是,這次我媽是在11/13,12/4兩天分別到相鄰的兩家店家拿取店家物品,此次並不是當場以現行犯逮捕,而是我媽經過店家門口,被店家認出,店家通知警方,以竊盜罪處理,店家提供監視錄影帶,証明我媽確實有竊盜的行為,我媽當場也直認不諱,從監視錄影帶中看出我媽共在兩家店分別盜取店家衣物,總價約5000左右,以一罪一罰的原則處理,等同犯下四起竊盜

隔天我們已經和受害的店家道歉和解,並已賠償以及和店家簽下和解

想請教各位律師先生

1. 請問我媽在民國96年所犯下的竊盜罪,其追訴期是否已經結束,是否會影響到她這次的判決

2. 我們想向她的主治醫師申請診斷証明書,請問証明書上需具備哪些重點

3. 我媽因為失憶的關係,已經不記得她當時的犯行,這樣在出庭時是否較為不利

4. 想請問可能的判決結果以及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辯護

5. 除和解書和診斷証明書,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努力的方向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律師先生能為小弟指點謎津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母親於96年所犯下的竊盜罪,應已視為不起訴確定,所以並不會影響到她這次判決.

二.本件您母親可以主張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以爭取不罰或減輕其刑,所以診斷證明書也應朝此方向.

三.本件基於偵查不公開,建議您母親仍應聘請律師為您母親取爭權利.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co 101-12-10 22:56

親愛的謝律師

感謝您親切又快速的解答

另外還想請教您一個問題,我媽媽因為失憶的關系,已不記得當時的情況,也找不出贓物,雖然我們已經賠償店家損失,但這種情況是否會在出庭時造成法官不良的印象?

再次謝謝您

 您好:

或許這樣更足以證明您母親的精神狀況,不用擔心法官會有負面影響,以上

Aki 101-12-09 10:03

事情是這樣的..我哥跟人發生車禍糾紛。那天我哥是開車,對方是個女騎士年紀應該60有了!她跟我哥是同一直行的方向,但她是騎在我哥的後頭,突然他冒出來騎到我哥的前面且要左轉也沒有打方向燈(沒有依規定待轉),我哥反應不急煞車但並沒有撞到她,而她因為受到驚嚇而跌倒,於是手有受傷,那因為當下附近都是認識的人於是附近的人立刻把她扶起來,並要我哥立即送到醫院包紮而在送醫院的過程中警察有接到報案,但現場就因此這樣破壞了!對方在醫院包紮時,我哥有跟警察在到現場去做一次說明,而路口也有好幾個監視器但都沒有拍到我哥與她的事發經過,而警察也有拍照但是我哥的車一點撞到的痕跡都沒有,警察也說我哥沒有撞到倒楣發生這種事,在做筆錄的時候對方也承認它沒有待轉、沒打方向燈。後來我們有去探望她,她只有手受傷其他都沒有,也有包紅包買水果給她,但後來我們要跟對方談和解對方要求要30萬才肯和解,但我哥說這分明不是這樣..談判破裂,在談的過程中她有說如果不是這筆和解費用她要叫人打我哥並口出三字經(這我可以備案吧??)這我們沒有錄音是不是對我們比較不利?...並要告我哥過失傷害,請問我們能做的事是什麼?我知道車禍有方若受傷..就有過失傷害的罪責,但是似乎我哥並沒有什麼過錯,因為她是突然闖出來讓人不急反應...我們該怎辦?

回覆 Aki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我哥跟人發生車禍糾紛。那天我哥是開車,對方是個女騎士年紀應該60有了!她跟我哥 ... (恕刪)

你可以去警局說明 本件對方可能會有法律行動 申請將錄影帶備

份存查。也將車頭無撞痕拍照存證。

主要就是先朝證據保全的方向去作!

小千 101-12-07 13:47

最近先生一直被告,原告者是先生的舅舅,原由是…86年12/1日婆婆跟公公向舅舅要求以田地借貸250萬要做生意,(當時並未簽寫借據本票)錢是匯入我公公戶頭,89年公婆離婚,在90年1/1舅舅向婆婆要求簽本票250萬在94年3/5跟婆婆和解96年公公過世後要拿喪葬費去還錢時才發現舅舅在 90年7/29又私下找公公再簽一張本票,101年以公公本票提告支付命令,先生提出異議他們撤回,101年11/30又要求返

還借貸款真的很頭疼,請問我們該怎麼保護自己?他們這樣算惡意討債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07 18:27

依您所述,確實是有借錢,但請先確定借款人是誰?如果是公公,為何要與婆婆和解和解的內容是什麼?公公過世後,是否有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以上所問都會影響案情判斷。另外,債權人向透過法院討債,並不是惡意討債; 在101.11.30請求還款,應是為了避免超過15年時效。以上謹供您參考。

claire 101-12-07 11:59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事故發生於台南市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巷道為雙向道但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有三角錐,當事人騎乘機車後方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騎乘至三角錐旁時,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後方追撞,造成機車引擎損傷,汽車右前方保險桿下方碎裂,但無人員傷亡,因和解未果,對方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對上述事件的看法,謝謝您!

回覆 claire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 (恕刪)

鑑定結果 釐清責任 再想下一步!

鋼彈 101-12-07 03:20

您好

我的父親打拚工作了好久,存了一點錢,想從以前雜亂的居住環近換到三峽北大社區而買一間房子,想說未來可以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遇上不好的房屋仲介商,他叫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一開始仲介小姐帶我們看北大臻善美本屋時,根本完全就是空屋,仲介員秀秀小姐表示很多人看了喜歡,要的話我們必須要表示"誠意",先給定金約115萬,還說對方屋主是律師很忙,事後一問才知是屏東空軍知名政戰上校向X生。

日後決定購買時,才發現對方屋況表根本亂寫,前陽台外推也不知道,逃生門淹水許久造成生鏽卡死,飲用水管為鑄鐵非不鏽鋼,游泳池兩年未點交因為安全設施未安裝等等....致電動產公司,對方居然說,如果這麼多問題不要買啊!!!非常沒有服務精神,而且重點是,居然故意不說買方解約要給予6%違約金,企圖藉此不當牟利,直到投訴消保後,才改口6%可以不用收,但是屋主居然告我們霸占他們房子,而我們要求仲介商居中協調,居然表示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情。然而其中卻有詭異之處....

先前簽訂預定行動產購買契約時,已經約好某時要在簽定主約,然而在我們表明該屋問題重重時,簽約當日屋主又未到,反而動產公司卻反咬是我們未到,然後表示屋主是委託他們仲介商,這是哪一招???還好我們有兩小時錄影存證,證明對方都沒有來簽約。

日後雙方互相有存證信函往來,對方的存證信函,更是小孩子都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政戰上校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且日後再歸還我們115萬訂金,並且不放棄提告。這是什麼???而且還打電話到我父親上班的地方恐嚇,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更在我們依然居住本屋時,派員企圖斷水斷電。我們也心存害怕,想快點解決本案,找尋和畯動產,卻只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完全不打算還我們錢,更找代書事務所,企圖誘騙和解,而且要和解的文件,與上消保會調解,政戰上校都委託住商動產,而在新北市法制局李消保官面前,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屋主,和畯動產陳店長才說出一句誇張的話"對方有委託沒有授權"這是哪招????

現在在打官司,法官問我們要不要買這房子,我們表示本烏有瑕疵 ,應當降價金,我們則可購買,否則應歸還訂金與法定利息,對方堅持不降價,但也不退錢給我們,直到法官公文,才"考慮"要退錢給我們,然後我們要點交房屋給屋主,不能不當占有他房,但法官居然說11/22日(也就是一周)沒有歸還房屋一日應罰一萬元,我們就很想問,那他沒有把百萬訂金還給我們,是不是也該罰????然而法官沒說....

本案疑點重重,我們資料也收集很多,歡迎前來詳談,無良軍官竟然如此欺負百姓,且企圖逃避奢侈稅,與仲介業者私擬一份不合政府規範的"預定型動產購買契約書",明顯挑戰政府公權力,而且法官居然表示,屋況說明書填寫不詳,前陽台外推等等算是"小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試問????此例一出,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不是重大缺失,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公文一堆,但是和畯動產依然在營業),所以我們訴諸媒體,讓大家看看空軍軍官,無良仲介商還有政府是怎樣鴕鳥心態面對此事!!!!!!!

前案,法院判決11/22日,必需雙方歸還交易之物,我們必須讓對方點交房屋,而對方必須返還115萬訂金,但是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雙方互相歸還東西還故意沒帶,一開始進來點交房屋還雙手插口袋,下巴?的比額頭還高,帶著一個人,一樣四處看看以後,然後錢還沒帶。
問了30分鐘才要我們明天去跟住商拿,什麼東西啊...如此沒誠意又囂張的人,還是空軍政戰上校....我們直接向柑園派出所備案。
不然法院文書上寫我們一天沒交房屋,賠一萬,一年不就讓他們不當得利365萬,但是不還錢居然沒寫該怎麼賠我們。

11/23日,對方與我們連繫,返還115萬,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們,我們以支票非常不保險,堅持要現金。
在柑園派出所員警面前,點交現金後,住商動產三峽北大店(登記名:和畯動產)陳店長,居然在兩人以上員警面前,公然惡人先告狀,企圖汙衊我父母。
但我父母老觀念,想息事寧人,因此連反訴都不打了。

我十分氣憤以下兩點

一.政府無能,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但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與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二.軍紀渙散,在我當兵時,長官千叮嚀萬叮嚀,不可業外投資,避免軍紀安全,但是屏東空軍政戰指揮官向剛生,依然聯合不良仲介商業外投資欺負應該努力保護的中華民國百姓。

11/23日白天,空軍政戰官向剛生(賣方)和我父親,已經依約互相返還物品。
但過程火爆甚至電請樹林區柑園派出所員警戒護,因為對方在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陳店長指導下,處處刁難有關法院返還之文件。還公開的在三人以上,顛倒是非向警方訴說我父刁難可憐仲介商,好吧,這我小老百姓當然管不到。
而我們,依照法院和解判決上,對方一個月兩萬的租金,我們賠了價值19萬的冷氣組合給他們,這樣恐龍判決,自然會出現在我的部落格上。司法已經無可相信了!!!!!!


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請問為何投書總統府,但新北市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新聞曾經有案例,因為食品標示錯誤,導致過敏國民死亡
還有案例因為路標標示錯誤,導致用路人誤闖無路處而重傷

我很怕我父母心力交瘁累死,我抬棺上總統府,上了新聞,這樣蠶食鯨吞的事件才能獲得重視嗎???破窗理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台灣上演


所以我爸媽縮手,和畯動產有限公司全身而退!!!!
他們可以繼續營業,陳店長可以繼續說他房屋多美好的故事。
我們雖然拿回115萬,但賠了粉刷費,賠了19萬的冷氣給對方,好讓他們更增值買房子????
所以他們下次,依然可以繼續屋況現況表亂寫????如果對方又一樣的事情出現,會不會又反而賠什麼家具給這些惡人????
拜託你們,莫因惡小而為之,還是我在這次教訓上學到,我要當奸商去騙錢,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法律拿我沒轍!!!!

陳店長甚至不怕我們去檢舉,難道他跟地政局很熟???
陳店長說話一次比一次惡劣,我甚至都有錄影,難道他不怕台灣法律???

如今,住商動產存證信函,要跟我們收服務費....

如果一個服務 讓我上消基會協調兩次
事後交易不成立 我們還賠上六位數冷氣組給對方白白拿走
對方還跟我要服務費????
這樣的服務我給了服務費 請問全天下好的服務 我該怎麼給服務費????

請正義律師拜託你們 幫幫我的忙

0983726671張爸爸

0939514728張小弟 敬上

 

12/8 補充:

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實在過分

請問1.我們縫反告他們 請求精神賠償

2.存證信函上限時七日 否則提告 我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而現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雙方也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因此,您們也可以向對請執行115萬元的部分,至於仲介的服務費,您們可以先拒?,但仍應回頭去看一下您們的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 ... (恕刪)

我們已經要回115萬

但是損失冷氣組與木造裝潢(更正39萬元 非19萬)

如今交易未成 我們當然不會給錢

但現在再煩惱要怎麼回覆對方 才不會落入對方圈套

另外請教我們從入住後6月開始

頭痛到現在煩惱到現在

請問這樣的事情 可以控告請求精神賠償

claire 101-12-05 21:05

您好:

 前幾日於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從後追撞當事人所騎乘機車,巷道為雙向道,並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置有三角錐,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當事人從後方騎乘機車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因右側道路施工放有三角錐,所以當事人騎乘於三角錐旁的道路上,誰料被後方汽車追撞,當事人騎乘機車超越對方所駕駛的汽車時,汽車因前方尚有車輛所以還沒有起步,誰料機車騎乘汽車右前方時,汽車追撞機車,因和解未果,對方汽車駕駛人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針對上述之描述有何建議與見解,謝謝您!

 

polly 101-12-05 08:53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遇到一個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懇請各位幫幫忙,一個條文或是一個類似判決的提點都可以,萬分感謝!!!!!!!

事實:

    甲向法院以90萬供擔保聲請對乙假扣押,扣押物有機器設備與辦公用品,現雙方和解,甲撤銷假扣押,未返還扣押物,卻諉稱已返還,乙遂向法院提起民法184侵權行為損賠與226給付不能,法院認為舉證責任在乙方,乙需舉證扣押物之價額,故乙提出所有查封物品之內容與價值,一一列舉,共290多萬元。

    法院認為乙確實有受到損害,但是甲否認此390多萬之金額,乙應依民訴277條前段負舉證責任,提出其他證據證明所受之實際損害。

 

問題:

    1.請問該如何舉證扣押物之價額呢?法律依據或相關判決為何?

    2.甲既以90萬元供擔保(一般實務以標的價額之三分之ㄧ供擔保),可否得

     據此認為甲亦承認乙所受之損害至少有270萬元?

    3.法官的意思是我們要舉證各項物品攤提折舊後之金額嗎? 

    4.查封物品之價額,計算時點是依據被扣押時之價額或是啟封時之價額呢?

 

非常謝謝大家!!!!!

毛小鎂 101-12-05 01:48

請問因為我之前開車時跟人有碰撞

剛好是在後造鏡的地方以為是別人不小心來用到

結果之後接到警局的聯絡電話才發現是撞造人且對方有受傷

變成了肇事逃逸,在還沒有到地檢署去時都已經跟對方達成和解

原本檢察官說要判緩刑跟勞動役,可是之後又撥電話來說

現在已經有內規規定肇逃的話要判緩刑的話要先繳六萬塊的罰金

檢察官就問說要罰錢嗎?還是要再去法院申訴

姐果現在收到簡易法庭的判決書了,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

當初就是因為沒有能力繳六萬塊的罰金才選擇看可不可以爭取到較輕的判刑

請問我現在可以怎麼做,我沒有任何的前科,但真的不想要留下前科

可是又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罰,請問我該怎麼做?

再麻煩各位律師

感激不盡

小老弟 101-12-04 12:40

小弟因為論壇上跟人有爭議而被對方告毀謗

昨日千里迢迢到對方的縣市去跟警察做筆錄

但在做筆錄之前要求先跟對方談和解

 

結果對方非善類 一開始就先給我下馬威

說本來有人要來賭我們,結果是他告訴要賭我們的人我們看來像老實人或學生

所以就算了,幫我們黨下來

接著說第一個被他告的已經被打到現在一個月連家都不敢回去了

且說第一個被告詐騙集團 說要勒鎖店家50萬等等(這點保持懷疑)

還說他們已經花了律師費20幾萬 還有營業額下滑造成百萬上的損失等'等

還有告訴我除了賠償金之外還有上網道歉之外,不和解就是還有"兄弟事"等等...

始我們心生恐懼,畢竟人生地不熟且對方也看起來不是很和善

談到最後是三萬元和解 但我們堅持一萬 也真的帶不到一萬XD...

 

但後來以上對我恰巧被我們錄音到了

所以我們打算回家鄉之後對此提告,讓他也因此要來我們這做筆錄,讓他們也麻煩

而對我撤銷告訴。

而我們一開始的訴求就是能希望能和解

但這時候被我們抓到把柄,所以打算逼和解

 

最後晚上對方有再打來

說他收到一個情報 說我們有錄音 所以大概知道我們要做什麼動作了

然後又烙下說”好~你們要玩是不是,那就來玩啊"之類的

請問以上是否構成恐嚇罪呢?建議我該採取什麼樣的動作呢?\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

家家 101-12-03 15:28
公然汙辱罪被起訴ㄌ~事情經過如下

一天我跟我們社區主委老婆起爭執~原因是我們社區有資源回收室~想說垃圾車帶走就帶走很可惜~就那一些去給我媽回收~然後被他知道~管理員就跟我說不可以拿~我就很不好意思想跟他解釋說上面因沒貼告示~所以我才拿ㄌ~結果我騎機車回來看到他要上前跟他解釋~他一看到我就斜眼一看轉頭就走~我很驚訝為何不理人~就下車跟他理論就變爭執~非常生氣ㄉ回到家~鐵門拉下一大半ㄌ~我罵出一句瘋女人(台語)~當然就被它告上法院~
告我好幾條~結果只有公然汙辱罪被起訴~
他請管理員當證人~但第一次偵訊時~管理員說沒聽到很模糊~可能是聽到做偽證是7年以下徒刑吧~沒事後他又再議~而且有聽社區風聲~他有要告管理員~那第二次偵訊時管理員就翻供說有聽到~而且2人都咬定我是在車道上罵ㄉ~不是在家裡~
我跟法官說我真的是在家裡才罵ㄉ~不過他不採信~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因為它有人證~和物證~說光碟有拍到我ㄉ嘴型是罵瘋女人~人車分道ㄉ車道那麼暗~距離又遠~又沒聲音~真是見鬼ㄌ~
現在他又要求民事賠償~條件是10萬元~登3大報頭版連續3天到歉~還有其他費用等等我要出~
喔~~~我真的快瘋ㄌ~為ㄌ一點芝麻小事已經搞ㄉ快10個月~有善心人士可以幫幫我ㄇ?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跟法官講ㄋ?還有他開出ㄉ這些條件~我真的要這樣賠他ㄇ?真是這樣真會逼死一個人耶~該如何做~請幫幫我~非常感謝~  補充

他ㄉ態度強硬~不可能和解~
我是想說我到底會賠多少錢?
會像他所開ㄉ條件那麼誇張?謝謝

雲易嵐 101-12-01 10:47

1.對方簽下借據借了40萬 抵押物為一台汽車 但此汽車並非他名下所有 事後債務償還不出來 告上民事法庭 之後以和解收場 願以每個月固定償還一定金額 但只付了前兩個月後就未再支付了 請問該如何解決? 汽車非他名下所有 為別人的 請問是否還可以要求他以汽車償還 如果汽車已出售給別人 又該如何解決?

2.對方在事後簽下了300萬的本票 說是為了讓我們安心 但現在由於告上刑事法庭 有刑事處分 所以他會害怕 所以說願意償還債務 但是那300萬的本票必須歸還 改寫40萬 以免事後我們拿300萬的本票去向他討債300萬 請問300萬本票是否有效力? 還有 他簽下300萬本票 及我們是否有觸法嫌疑??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01

不建議找車子,因為車子很難掌握行蹤,扣到後你們還要負責保管,賣也賣不了多少錢,

建議直接拿300萬本票聲請裁定即可,

實際沒欠那麼多,對方可以提異議,

簽訂高於實際借款金額的本票並沒有違法的問題

fufuchen 101-11-29 23:07
律師您好:我是之前有提問過的fufuchen。勞動服務40天的部分是過失傷害刑事部分。這次是檢察官提起的公共危險罪的"肇事逃逸"部分。(前一次針對這部分,是罪證不足不起訴)但這次或因母親並未與對方和解,因此竟判刑8個月,也沒有緩刑易科罰金,母親已67歲,必須於10日內提起上訴,若提出新事證,有改判的可能性嗎?
提出上訴 還是可以聲請調查證據 如果可以證明 當然有撤銷原判的可能
fufuchen 101-11-29 18:05
律師您好: 請問我的母親因在夜市(擦撞)某婦人,被告肇事逃逸,但當時母親並未察覺有擦撞到人,且警方調查也並未加速,因此一審收到公共危險罪不起訴處分書,又被檢查官提起公訴,這次被判決有期徒刑八月。也已服勞動服務40天。(未與對方和解,因對方開出20多萬的賠償金,母親認為太高)請問這次再上訴,若提出新證據,有可能更改判決嗎?或若判刑確定,就無法更改呢?
已經判決 也服勞役40天 案件不是確定了 是要提出什麼上訴? 應該是再審或非常上訴
安阿 101-11-29 17:46

我想請問一下,有天下午我因為手滑,導致方向盤偏移,衝進對向車道,與小客車擦撞,以為只有小擦撞,便無停止繼續開,但開了一段路,覺得不對,怕對方有受傷而又回去車禍現場,但對方已經不在,而我又等了一下,確定不在,我才又開走,過了幾天,警方通知我對方告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對方有受傷,而我們有說要和解,但警方說我還是有肇事逃逸的懷疑,而又要送地檢署,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話,我會有什麼刑責嗎?  謝謝~

嚕嚕咪 101-11-29 16:17

你們給我的建議是要有委託書;但它們回答我說:委託書在牆上請至台北看;而且和解書也要到台北簽;那我該?!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26

建議請對方傳真委託書給你,你再向總公司求證,沒有確定對方是受合法委託前不要付錢,不然如果對方不是受合法委託,即使你跟他們簽訂和解契約,也不生和解效力

Vera 101-11-28 17:29

丈夫外遇,他承認錯誤,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不肯和解離婚

我該如何爭取我應有的權益,包括離婚、孩子及財產等。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8 20:0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天很空 101-11-27 16:11

年初我因交通事故 造成對方重傷

進行兩次和解,於四月底達成和解

和解金額數目龐大無法負擔

故採法院強制執行的部分

強制執行的當下我已更換工作法院似乎並未知悉

以半年有餘,請問我是否會有任何刑責?!

 

ppson0 101-11-27 09:11

101年9月與人發生事故,對方為酒測值0.79(0.25即超標),於今年101年10月達成和解,應於101年11月25日支付第一期賠償,但至今沒收到款項且聯絡不上該肇事者,我應該採取何種法律行為來保障自己?請各位先進律師們提供最佳的處理的方法,謝謝。

1.看刑事過失傷害是否提告 如果未提告可以再提告 2.民事可以請求履行契約

ppson0 101-11-27 09:53

看起來當然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比較有法子可以逼他出面解決,

但因為我本身並無受傷(無驗傷單),

那要如何提出?

至於民事請求履行契約

我明知他已經明著說沒錢還,那再跟他上法院?

我不就是浪費我的時間跟金錢

我知道他以家人名義買了一台車子(就是撞我的那一台),

是否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查扣他的車輛?

我需要做什麼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