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從小就被抱來撫養的女兒現已30幾歲(現獨生女沒兄弟姊妹他也沒老婆)
當時的年代我母親是用假出生證明把我當成是親身子女
我父親30幾歲開始出現被害妄想症的症狀
第一個倒楣的當然是我母親.他也因這樣在我7歲離開後又回來10歲才真正完全離開
我1個小女生跟著他受盡精神上和他生活方式不正常ㄉ虐待
這中間也又被社會局送到育幼院安置.但還是被他用盡辦法帶回來(那時受虐兒沒113系統沒那建全)
回來後我知道國家沒辦法保護我.我只好等到17歲離開家裡20歲結婚來解決
這中間結婚後我不是沒跟我父親聯絡只是他會說妳嫁了等.........
跟我叔叔伯伯都有聯絡出去等.也會探他消息.有出事時我也會出面解決
今年1月份他被送進急診因糖尿病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截肢
我也幫助他到可以走才放他回家
也幫他想辦法把房子賣一個好價格讓他還清貸款.剩下的錢讓他後半輩子都無憂
在6月帶她去醫院做追終檢查時發現癌症指數非常高(正常24他是5千1百多)
醫生說要住院檢查她一直不願意我也哭著求他.他回我他不會死
7月底時他全身已出現嚴重黃疸連眼球都黃了也不去醫院
到8月底時才願意住進醫院檢查確定是膽曩癌末期有懭散到肝
我就變成他被害妄想症的對象.要抹奪他的家產.只因我是法律第一順位.害死她我就有錢了
但我要照顧他.他只要吃東西身體有狀況就說我下毒.但那些都是他癌症的症狀
所以他說要去法院跟我斷父女關西
本我不怕我又問心無傀.他的錢我都跟他算的清清楚楚有單據沒有多拿他錢
現我姑姑出現知道我爸把房子賣掉有錢又要死了
就一直來醫院假好心我爸又聽他的(當初我爺爺奶奶死時他有拿她們存摺偷領400萬走兄弟也沒告他快80歲身體還超好.我爸住院第3天他還來問他存摺密碼我那時有請看護偷告訴我)
現我要控制她被害妄想症又要癌症還有這個姑姑
法律上完全沒辦法幫助我處理精神病又有癌症的人(我問了很我基構跟政府單位)
也不能幫他坐禁治產.(醫院已開有他有妄想症和癌症的診斷證明書是大醫院)
難道要他傷害到人才可處理他嗎.我現在跟小時後一樣無助法律幫不了我政府幫不了我~真可笑
我想問
1.如果他去法院要跟我斷絕會判通過嗎.我身分證上就變父母不詳.....我手上有他妄想症和癌症的診斷證明書會有用嗎?我離開他那多年從1月份他才開始有病痛我都有做好女兒的事盡心照顧他
2.如我姑姑去法院說我不是我爸的親生女兒那我父女關西會不成立嗎
3.我還要多注意甚麼或準備甚來預防會發生的事情
4.有別的見議給我嗎
其實我只關心如何幫助我爸走完最後一段路.因他是精神病患他壓力會一直爆(他爆很多次了醫院快翻了).我也是冒生命危險在照顧他.只是現姑姑出現我不甘心錢落在壞人手裡那是我父母辛苦賺的.為甚房子我處理好了有錢了你才來
現我爸雖癌末醫生也說6-12個月.但他現除了身上有膽汁的導流管.和電療的疲累(很快精神又很好)其時他自已都可處理生活.只是醫生說他這種是無法醫了.要倒下時間很快就走.只是中間病痛他會認為是被害.我是顧他的人那就是我啦
我真的不知路要怎走了
請幫幫忙幫我找一條路走
謝謝
在拍賣上賣東西
買家也下標 也約好面交地點
沒有先付款 但是過程中發生點問題
導致商品沒辦法面交
我也發信告知買家了 也道歉了
如果買家說 他沒有隨時都在電腦前
所以沒有看到 要告我
請問我該怎麼辦?
下面是他的留言
雙方已經確認之交易
依法賣家有義務要販售物品給買家
任意取消並無效
先前聯絡的留言都有存底為證 賣家有提到
9/19(一)如有變卦會作電話連絡 但是並無聯絡
然而9/20(二)中午逕自發信告知買家取消交易
買家並非隨時坐在電腦前等收信
也未撥打聯絡電話告知買家取消交易
以至買家在交易地點苦等30分鐘
可確認交易取消無效
賣家仍有必要以協議之價位販售該商品予買家
否則將以留言存證束諸法律 請自重
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
有個朋友最近要離職,公司在這幾天裡拿出過去他新進時所簽的保密條款,內容大意就是你所做的任何案子,在交片上電視或客戶自己放上網路前,你不能以任何形式公開。
朋友在制作公司交任的案子時,有習慣取其負責案子的某些片段,經剪輯後作為日後的「作品集」之用,並且等候「作品集」內所有的影片和內容,均在客戶安排下公開播送後才放上網路,供人參考。其所剪輯之影像,純粹只用於「作品集」的使用,並未?及買賣等營利行為,然而,公司卻要求其將放上網路之「作品集」加設密碼,待第三人有要求時再給予密碼使他方能觀看其剪輯之內容。
公司在網路上搜尋到朋友自行剪輯放上網路的「作品集」,恐怕將來客戶會因朋友自行剪輯的舉動引發公司與客戶間法律上的紛爭,因此要求放上網的作品集須加設密碼,不得以公開之形式放置於網上任意供人欣賞。
想請問,公司這樣的要求是何理的嗎?
又質問朋友,剪輯時是否詢問過客戶的意願,對方是否白紙黑字的寫下願提供案子部份內容作為朋友制作「作品集」之使用?? 朋友說的確沒有每一位客戶都詢問過,只有部份,但也只是口頭上的詢問意見而已。且「作品集」放上網的時間也都於當中所有影片均公開曝光後才發表的。
想請問,關於個人「作品集」的收集,實際上有取得得客戶同意後才得以使用的必要嗎?
感謝您的回答。
律師您好:
我和朋友在線上遊戲中,無緣無故遭受到遊戲中某家族團體聚集之惡劣人士使用攻擊性互動道具,妨礙搗亂我和朋友在遊戲間的活動及使用,強迫我們與之互動,還恐嚇威脅我們若不退出我們的家族,看到我們一次,就攻擊一次,甚至還在遊戲公開頻道上用低級、淫穢等文字公然辱罵我們。而我們搜集這些遭人惡意侵犯擾亂的證據,向遊戲公司提出陳情與申訴,但遊戲公司卻說:「你們自己私底下去處理。」但我們細查遊戲公司和我們當時註冊帳號時之合約,在第十二條就明明寫著:「本同意書未約定事項悉依社群帳號專區之會員規範及管理規章相關內容解釋之,並以中華民國法令、規章及慣例為處理依據;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間所產生之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很明顯的,這些惡劣人士早已違反會員規範及管理規章,但遊戲公司卻將管理責任推卸的一乾二淨。
請問律師,這些惡劣人士的行為,我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保護及維護我們自身的權益?而遊戲公司不依合約推卸管理責任,我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要求遊戲公司負起責任?對於惡劣人士與遊戲公司,我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要求對方賠償我們浪費的時間、精神與金錢?
謝謝律師。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些法律問題:
1.假如在需要18歲以上才能註冊的論壇上(論壇主機伺服器是在美國,但台灣網友很多),發表「自己跟女朋友」做愛的限制級影片,假設女朋友不告,但檢察官可以告我嗎?犯了甚麼罪?
2.假如做愛影片是偷拍盜錄影片,拍攝地點是在國外,而不是在台灣,男主角是我,那我在這成人註冊的論壇上發表(論壇主機伺服器是在美國,但台灣網友很多),台灣的檢察官可以告我嗎?犯了甚麼罪?
3.未經女人同意,在成人註冊的論壇上發表我跟她「有穿衣服沒露點」的合照,請問她或是檢察官可以告我嗎?
4.曾經有位警察要我把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給他看,請問這樣合法嗎?
若因他態度惡劣而我不願意配合,請問我有犯妨礙公務或是任何罪嗎
5.若是警察要求你打開行李、包包、或是後車廂給他看,他合法嗎?他需不需要搜索票?
6.若是在警局裡警察問話的時候,有沒有權要求警方為自己請個免費律師,像美國一樣?若不行!我可不可以不回答任何問題,打電話給網站上的律師到場幫忙?
不好意思一些簡短的問題
謝謝您的幫助
助您事業蒸蒸日上賺大錢
養母虐死孩童,犯了什麼法?.
因為是『養母』,所以犯的罪有像『親生父母』那麼嚴重嗎?
犯的法條會不會和親生父母不同??
又犯了哪些法律??
可不可以詳細一一列出來呢?
感謝你的回答~~
以下是新聞內容:
中國時報【唐嘉邦、謝文瑄╱新北市報導】2012/9/16
樹林區前晚發生五歲男童死亡案,經檢方漏夜偵訊,發現多項跡證顯示,男童養母涉嫌重大,檢方十五日清晨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社會局也強制安置男童的七歲姊姊,但男童確切死因待擇期解剖,才能釐清。
彭姓夫妻前晚八時許,開車載五歲男童至山佳派出所報案,指男童不明原因暴斃。男童身上有多處瘀傷,後腦勺也有明顯外傷,警方懷疑他受虐致死,報請檢察官相驗調查,漏夜偵訊。
調查指出,四十歲彭男為裝潢工人,卅三歲樊女做家庭代工,兩人十二年前結婚,因未生育先後領養女兒和兒子,大女兒七歲,小兒子五歲,讀幼稚園中班,全家住樊女娘家,三代同堂。
警方表示,彭男前日早晨上班,因外公罹癌住院,外婆整天在醫院照護,剩樊女和兒女在家。樊女下午四時許準備幫兒子洗澡,卻發現他倒在房間地上,嘴唇發紫、已無呼吸心跳,她疑因不敢報案,等到晚間七時許,彭男返家才發現兒子死亡,身上已有屍斑。
彭男和樊女溝通多時,晚間八時卅分,兩人載兒子屍體至派出所報案,員警發現男童雙手內側、右上腹及前額有明顯瘀傷,懷疑另有隱情;後經檢方驗屍,發現男童頭部有明顯外傷,右胸也受重擊肋骨斷裂,彭男才漸吐真言。
彭男向檢警指稱,樊女比較疼大女兒,如果子女吵架,通常只會打兒子,兩年前有毆打兒子致重傷紀錄。前天大女兒目擊樊女持冷氣水管抽打兒子,卻被母親要求謊稱「弟弟把她推倒,雙方爭執,母親才打弟弟」,令他難過不捨,跟岳母通電話時忍不住痛哭。
家庭代工廠員工表示,樊女常帶大女兒來工廠,非常疼她,即使上千元表演服仍捨得買給她;因彭男希望有子嗣傳承,經朋友介紹,又領養一兒。兒子比較皮,常被樊女打,半夜會傳出哭鬧聲。鄰居表示,大女兒和小兒子個性活潑,小兒子可愛有禮貌,常跑到他家玩。警方在家中搜出治療躁鬱症的藥物,前日訊問時,樊女精神狀況也不佳,答非所問,但始終供稱「不知情」,否認犯案。
檢方表示,男童傷勢嚴重,認定樊女有殺人犯意,加上樊女始終否認犯案,因此聲押禁見。雖然樊女在警方不知情的狀況下主動報案,但因至今不認犯行,因此不符自首要件。
參考資料:http://tw.news.yahoo.com/童死滿身傷-養母涉重嫌收押-213000189.html
因為以前常常長痘子,所以臉上留下一些痘疤,
為了讓自己的臉變好看,增加自信心,
所以去一家美容診所花了四萬元做雷射治療+買保養品,
前兩次還算可以,但做完第三次後,
臉上竟然多了一個很深的凹洞疤痕,
醫生剛開始跟我說會癒合,但結果並沒有。
後來再去強烈的反應,
醫生就針對此凹洞做了2~3次(相隔數月)的磨皮雷射,
還有打一次波尿酸。
但也都沒有效,疤痕依然很明顯。
另外我每次去治療那個疤痕,
診所的諮詢師還一直推銷療程,要我繼續購買,
我直接強調"我的臉被你們弄成這樣都還沒處理好,
還好意思向我推銷,
而且我買的包套療程也還剩下一次沒做完,
就是因為這麼明顯的凹洞,誰還敢再繼續做。"
諮詢師才沒繼續推銷下去。
感覺上現在的醫美診所都是
美容諮詢師跟客戶打交道,
而醫師只是雷射機台操作員。
因為我有聽聞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
而我是在2010年12月初時去打雷射後,
留下這麼明顯的凹疤痕跡。
我該如何依詢法律途徑維護我的權利?
或者有哪些爭取自身權益的處理方法?謝謝
1. 請問我因工作效率上的需要,更改了公司的程式,但有出錯,造成資方成本上的增加, 因我有向勞檢所申訴公司違反勞基法,現在他雇用了法律顧問,要向我提出偽造文書或者是妨害電腦使用罪,我該怎麼辦,如果我有和解上的誠意而他不領情,怎麼辦。
2.某天我誤認了我的上、下班卡片沒打到卡,於是我自行寫入上班時間(因為以為當天下班有打卡,所以下班時間沒寫入),後來被老闆叫了去,說我簽的該天是颱風假,要我作解釋,後來經過確認,才知我搞錯,而旁邊也有法律雇問協助資方準備資遣我,當我提出索取資遣證明書時,老闆當然是非常不高興,資遣費也給的很不甘願。但我擔心的是我卡片的誤植時間是有何法律責任,因為誤植之日並未給薪,已經構成刑法上第211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偽造文書)嗎?謝謝。
你好: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姐姐移民加拿大,哥哥從我結婚後就去大陸之後就失蹤沒消息了!媽媽這8年多所有的生活開銷都是我一個人負擔!我先生要負擔兩個小孩,房貸,家裡的所有開銷!(我現在是跟婆婆住在一起的)我媽是一個人租房子住,他有憂鬱症長期有在吃藥,這幾年來一直把死掛在嘴裡,開導多年無效!結果他有一次自殺了,
原先以為是因為他想不開,心情不好,而選擇這條路,後來他跟我要錢,我就在今年初將我的嫁妝給他了,大約二三十萬左右,結果在今年九月初又自殺了,結果他又是跟我要錢,在這段時間內他也是有陸陸續續在跟我要我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錢.想請問您:
1.在我有一直給他生活費的情況下,倘若他又是用死來威脅我跟我拿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錢,這樣若他不幸走了,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且我一定要讓他這樣無止境的跟我要錢嗎?是否有能讓我自保的方式?
2.我媽媽還有兩個小孩,他們這些年來都沒有探望過他且也沒給他任何生活費用,請問若我媽媽去告我遺棄他,是否他們兩個也會一起被告嗎?(但他很疼那兩個,從不會說他們不好的話),是否我媽媽若告我遺棄,我也可以說他那兩個小孩也遺棄他,他們會被告成嗎?那我也會有遺棄罪嗎?
3.在我媽媽長時間跟我恐嚇,以死威脅我要多餘的錢之精神壓力下,這樣他算恐嚇我嗎?我該有甚麼方式可以自保我自己,因為我現在看到他就相當害怕,深怕他又要跟我要天價的錢.
4.因我現在害怕看到他,而比較少去看他,但我每天會去他那邊接小朋友回家,因為小朋友白天都在他那邊,但因為我害怕所以我都很快的離開,倘若我對她的經濟不會斷,但很少去他那邊,這樣會算遺棄嗎?若他不性自殺了,我會有罪嗎?
5.因為他白天幫我帶小孩,所以我現在有上班,但是他現在跟我說他不幫我帶了,我變成要自己帶小孩,請問我還需要給他生活費用嗎?如果還是要付生活費用,那我該怎麼去衡量要給他多少呢?
真的很麻煩您,問了這麼多的問題,因為我真的快被他逼瘋了,求助無門,
非常感謝您,謝謝您!!!
我家是屬於大家庭類型的
三代都幾乎住在一起
既然是大家庭 衝突也是難免的
我父親這一代有總共有4兄弟
父親排行老三 前幾年因病過世
兩位伯父也因為工作關係很少時間會待在家裡
就變成家中幾乎只有我跟叔叔還有爺爺奶奶在一起
我在家中是排行長孫
我也常常照顧生病的兩位老人
我爺爺奶奶也因為這樣比較疼我
我那叔叔在外面老是欠一屁股的賭債,整天遊手好閒不找工作,回來氣我爺爺奶奶
還在家裡作威作福,自己明明有娶妻生子卻也把妻小都丟在外面不管
我母親也因為這樣而搬出去住
然後三不五時就是要找我麻煩 看我的輩分比他小就是要我替他做所有家事
也常嗆他是家裡最大的
我也常看在爺爺奶奶的份上不想跟他計較
可他老得寸進尺 瞧不起我,最近我也因為大學要準備畢製專題還有補修學分壓力都特別大 也沒什麼時間照顧家中兩位老人
他就跟我起衝突,甚至拿刀嗆聲
我想請問 在法律上我能做什麼?
因為我看過戶口名簿 我的名字是跟他同一戶的,那如果我爺爺奶奶百年之後
那叔叔的生老病死還有賭債都要我來負責嗎?
還有爺爺奶奶的扶養他都不用負責嗎?
你好!!!
現在就是我弟過世了(約3年) 他跟他老婆生有4個小朋友 但我弟過世後老婆跟我們家相處不是很好
現在我弟老婆跑出去了 一聲都沒說就跑出去了(約10來天) 小朋友也放在家裡 打電話給他 他也不太願意接
我們透過她朋友 跟他說 如果不太願意回來住 那我們要換大門的鎖了 結果她聽到後 一氣下
跑回來說 他要帶走2個小朋友(因為監護權是在她身上) 但我們不太想讓他帶走小朋友 畢竟小朋友都在一起生活那麼久了 小朋友分別是約3歲4歲6歲7歲左右 但他很堅持
所以想請教一下 之前她跟小朋友生活時 就不太願意照顧他們了 他頂多幫小朋友出出讀書的錢而已
生活起居幾乎都是我(大伯)跟小朋友的爺爺 奶奶 在照顧
但她現在要把小朋友帶走2個 在法律上 我們也拿她沒辦法 但我們也怕 她會在丟給小朋友外婆後
又開始那種有人照顧就好 出個學費 其他就不管了 這樣小朋友不是很辛苦嗎
而且她也常跟朋友出去玩 幾乎都是下午出門 半夜回來
請問一下 如果我們想打監護權官司 是不是就像大家常說的 法官可能會判雙方各2個
還是我們輸面比較大 畢竟小朋友才7~3歲
要是真的想打官司 所耗費的時間 大約多久?還需要準備什麼?
順便一提 4個小朋友的上下課+生病看醫生+晚上睡覺 都是由我這個大伯一手照顧
詳情如下
從七月份開始,家裡附近的鄰居(有段距離),因覺得這附近社區狗在叫很吵鬧,就會沒事到我們家前面的巷弄拍照檢舉,不管是不是我們家的狗在叫,他就是都要拍照錄音,他說因為我們家的狗綁在樓下的車庫,所以他就是要拍,之前他兒子也有打過我們家的狗,所以造成狗看到仇人就會狂吠,後來警察也被他煩到不行,常常來勸說,後來我們家晚上狗都會戴嘴套,可是對方似乎很挑釁,會特意經過我們這區,不論是走路騎車開車故意製造狗吠,明明他住的地方是不會經過我們家的,然後找到機會拍到狗沒戴口罩的照片,狗畢竟要吃飯吧,總不能時時刻刻都戴著吧,我覺得很委屈,狗晚上已經天天戴上口罩了,他還是要找我們麻煩,這次他自述的法院信,竟然要索賠9萬元,雖然是10月中才要去調解,但是我真的覺得很誇張,所以想了解相關噪音法律問 題,以及他高頻率來這附近拍照的行為是否有法律可以告訴或是反告,因為有時候狗也沒叫,他就是要過來走動,造成這附近所有的狗連環吠,希望有懂法律的人, 能給我一些相關知識,我想多了解及準備一些資訊才能打贏這場官司,畢竟對方沒有想要調解的意願,已經溝通好多次了,他在法院信中的內容我不方便全部公開, 但是我覺得他很多都是誣告,惡人先告狀,拜託有人懂這方面法律嗎?能告訴我如何應對。
想請問下列問題
1 有沒有法條可以反告他到處在我們家附近拍照的行為? 2 如果是刻意造成我們家狗吠叫,的錄音照片有用嗎? 3他這樣能告我們嗎?我們都已經把狗上嘴套了! 4他自述的信件內要求賠償損害9萬元能成立嗎? 5請問去調解需準備什麼資訊 或是文件? 6想了解噪音及相關的法條
8月初時透過拍賣網站找到一家在嘉義的造型攤車工作坊
向對方訂做了一台木製造型攤車,並給付了70%的訂金及額外的帆布款項。
期間都是以電話及mail聯絡攤車製作細節
交貨前對方有將攤車的完成圖片mail給我,照片上看起來品質還ok
可是當我收到攤車時,目到實體才發現
不論是漆工、木工、及用料方面品質都非常差
漆工方面看起來就是半完成,只上了薄薄一層還會掉粉
木工方面很粗糙,組件邊緣都沒有磨平修飾,甚至抽屜沒有裝滑軌及把手...
貨運送到攤車當天,馬上以電話聯絡mail對方攤車有很多問題需要重新處理
對方不派員到高雄處理,同意我找當地木工油漆師父處理,費用他們負責
另外找來了專業師傅看過後,每個都說這台攤車的製作根本是不能交貨的
木工漆工暇疵問題太多,根本不合格,用料也是很差,似乎是用剩料拚湊出來的
請師父報價後,我回覆廠商那邊,但對方都不聞不問也不回覆報價
完全沒有售後服務,修繕費用及未交的帆布費用似乎就打算不處理了
現在攤車因為急需送交客戶營業用,所以我已經先將問題處理好了
但之前暇疵的地方我都有拍照存證
在對方的部落格有說明就算是網訂製作攤作也享有7天鑑賞期不滿意可以退貨
我們沒有要求退貨,只要求對方要負責修繕費用,對方也同意
請問現在對方電話不接,mail也不回,好像不打算負責
我可以有什麼法律管道去追回款項及責任??
我目前只有對方的電話、mail、工廠地址
還有另外一個聯絡人的電話、姓名及銀行帳號
對方的商標好像有註冊,是否可以利用這個途徑去找出廠商資料?
ps.當初製作時並沒有簽訂契約,但製作內容都有通過mail 雙方確認同意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懶豬 的發言內容:最好不要,如果警方破獲的話,你會被 ... (恕刪)請問會以甚麼罪來說我有罪? 可以麻煩您講得清楚一點嗎?
廠商是說錢他會以匯款方式,匯款到我的銀行帳戶
每個月匯款給我,這樣一般廠商
EX:化妝品廣告公司,如果被抓到有加入非法的材料
那當他們被抓到處以刑責,那幫她刊登廣告的會犯甚麼罪?
在公共場所賭博的行為會成立公然賭博罪,由於透過網路進行簽賭已符合公共場所的要件;又犯罪之行為或結果,當有其中之一在我國境內時,即應受我國刑法處罰,縱使簽賭網站設在國外,但在我國境內使用網路進行簽賭,原則上仍觸犯公然賭博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煽惑他人犯罪,會成立公然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在網路上張貼賭博廣告,屬於以文字或圖畫方式,公然煽惑不特定民眾下注從事賭博行為,原則上會構成公然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實務上已有因張貼賭博廣告被處罰之案例,建議您審慎評估。
(參照刑法第4、153、266條;台灣高等法院89年度上易字第1560號刑事判決)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