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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傢安 101-11-27 20:19
你好:我想問一下,我在FB社群網站上面的一個二手交易社團購買衣服,算是私人交易。 我買了一件紅色的POLO杉,訂購的時候尺寸是講好衣長71公分,有改2~3公分,但是實際上送來的衣長只有62公分,賣家解釋說,他當初量衣長的時候有包括領子,是67公分左右,但是實際上在測量衣長的方法,並不是包括領子的,所以也只有62公分,與當初要交易的時候誤差達到6公分左右!事後我跟他說明以後,他起初不相信真的有62公分,在談糾紛的時候,我有用手機拍下,皮尺去量測的照片,清楚看得出來是62公分左右,但是賣家聲稱,在交易之前已經說好絕不接受退貨,而且也說明這件衣服不適合我。 我想請問不管衣服有沒有適合我,他提醒的部分沒有提到62公分,而讓我誤認為只是有可能在67~68公分之間,但是誤差達到6公分,就沒辦法退貨嗎?就是買家要承擔嗎? 事後談糾紛的時候,我說我想要退貨,他卻一直強調當初說好絕不接受退貨,所以我有權力談退貨嗎? 而且我說我要才取法律途徑時,他還將我的臉書帳號封鎖,把他的電話設成接撥,我該如何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在七日不附理由退貨,若是屬一般消費糾紛,亦可向消保會申訴,以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貓漾 101-11-27 13:58

Dear律師大大您好

小妹的未婚夫有一前女友分手後苦苦糾纏

未與未婚夫結識時 該女子就曾私自打備份鑰匙闖入未婚夫家 後未婚夫將其鑰匙沒收前女友更請鎖匠開鎖進入 日後更是會固定周期以電話騷擾

未婚夫更換為我的手機號碼 前女友還是能找到他並且用Line這項APP進行騷擾 質問未婚夫為何不接電話 並對我語帶挑釁等等

昨日更是揚言要到未婚夫工作的地方糾纏 我們實在不勝其擾 不知律師大大能否指點應該如何處理?

另想詢問 日後與未婚夫完成法律程序登記為正式夫妻後 是否有其他法條可以進行扼止她的行為 或維護我們夫妻的權益?

麻煩律師大大解惑

                                                                          不勝其擾的小女子敬上

1.對方行為可能涉及恐嚇人身安全 強制罪 侵入住居罪等 男友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如果結婚後對方還是依然故我 你本身可以考慮情節之嚴重主張對方侵害配偶權 請求賠償

貓漾 101-11-27 16:23

律師您好

非常謝謝您耐心地回復 另有一點疑問想請教您
有關您提到 配偶權的部分 就算我的丈夫未與該名女子發生外遇及其他親密舉動
僅女方一廂情願的糾纏也可成立嗎?
原以為妨礙家庭等也可使用 後查詢才知需有通姦事實才可成立
所以婚後該女子持續糾纏 最多僅能行使配偶權 沒有其他法規適用嚕?

目前該女子是想親自前往未婚夫的工作場合(屬公開場所)
仍可依強制罪及騷擾罪報警嗎?
持續電話惡意騷擾及挑釁 是否涉及性騷擾?或其他罪名?

抱歉 問題有點多^^

K.C 101-11-27 10:13
我是國小老師被班上女學生告我性騷擾,是放學後,時間約20分鐘留下來補救教學,請她們在黑板上寫數學題目,那段時間走廊人來人往,之前委任律師有到校拍照,證實放學後學校還是有很多學生在學校,且我的班級位在樓梯旁,各班都會經過.當時有兩位老師分別在我教室經過也有停留,還請他的學生進到教室問我是否要一起打球,都能為我作證在那段時間沒有看到我對學生做猥褻的行為, 告我的其中一位學生的媽媽在樓下接了同校的妹妹就請他的妹妹到樓上找姐姐,於是她們就先走了,之後另一位學生我教完也讓她回家了,事情的隔天隔天,這兩位家長到媒體哭訴我在那段時間對兩位小朋有性騷擾,之後我被學校解聘,先離開的說她被老師摸胸跟下體,後離開的說她看到先離開的同學被老師怎樣怎樣,但是兩位說的在警察局筆錄檢察官還有一審二審都不同,後離開的說她看到的也跟先離開的自己陳述自己的情況不同,三審定讞後認定先離開的那位有,因為有後離開那為當證人,後離開的那位沒有認定,請問我能做什麼法律救濟嗎,我能告兩位學生或是後走的那位學生誣告嗎.
1、救濟途徑有聲請再審及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2、至於你所述是否可向對方提告乙節,個人認為你的案件已被檢察官起訴,且一部分判決有罪,則經驗判斷實難認為對方係屬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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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on0 101-11-27 09:11

101年9月與人發生事故,對方為酒測值0.79(0.25即超標),於今年101年10月達成和解,應於101年11月25日支付第一期賠償,但至今沒收到款項且聯絡不上該肇事者,我應該採取何種法律行為來保障自己?請各位先進律師們提供最佳的處理的方法,謝謝。

1.看刑事過失傷害是否提告 如果未提告可以再提告 2.民事可以請求履行契約

ppson0 101-11-27 09:53

看起來當然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比較有法子可以逼他出面解決,

但因為我本身並無受傷(無驗傷單),

那要如何提出?

至於民事請求履行契約

我明知他已經明著說沒錢還,那再跟他上法院?

我不就是浪費我的時間跟金錢

我知道他以家人名義買了一台車子(就是撞我的那一台),

是否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查扣他的車輛?

我需要做什麼動作?

阿傑 101-11-26 23:54
我想請問大樓車位產權 屋主在同棟大樓有2戶 .一戶是平面車位.一戶是機械車位. 早期大樓車位坪數是包含在公設裡 屋主賣掉平面車位那戶確是搭機械車位賣出. 但平面車位的坪數及持分沒有分割出來 現在我們要買的這戶是機械車位那戶. 搭的是平面車位.可是沒有平面車位的坪數及持分 .單靠一張早期建商給的車位使用證明. 這張車位證明能確保車位的產權是我們的嗎? 在法律上是如何認定車位產權 是要持有公設的車位坪數及持分 還是一張車位證明就可以? 買平面車位那戶屋主有權說平車是他們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們的車位認定,應先回歸到您們社區對停車位分管如何約定,而停車位所在之公設部分,應移主建物移轉移轉,因此,您們也必需再確認當時屋主有無特別約定,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郅佶倫 101-11-26 19:57

這是個有點複雜的問題

所以需要很專業的解答


經由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諮詢以後
目前可以確定

本人與對方 兩造的口頭協議 因為有證人在場
所以能夠成立

律師建議 先取得法院所認定的債權憑證

(1)債權憑證的作用是甚麼???
(2)債權憑證是否能夠讓渡 買賣???

1.債權憑證是取得執行名義執行無結果 法院給的債權證明文件 2.債權本身可以轉讓 債權憑證只是債權的證明

郅佶倫 101-11-27 11:09

所以意思就是

 

必須先行  支付命令或是 強制執行以後

確認對方並無財力或資產支付債務

才會拿到 債權憑證嗎??

阿亮 101-11-26 18:05

因為老婆外遇,後來離婚,離婚協議書裡內容,一條有提到,目前我名下的房子(有打上詳細地址)未來我的女兒是唯一繼承人,女兒為共同的,但因為工作關係,女兒都是在外婆家生活,很怕未來女兒會被他們洗腦,因為老婆現在還跟對方在一起,聯合起來要設計我,所以我打算把房子賣掉,如果賣掉,到時賣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都是女兒的呢?想請教一下,先謝謝律師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 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 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 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 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 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 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是遺產 所以得到的價金當然不會變成女兒的財產

阿亮 101-11-26 18:1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我是否能以當時精神狀態不佳(受到這樣的創傷)為由...這份切結裡不成立呢?

陳頻 101-11-26 17:54
我姊姊因有債務官司,雖已處理一段落,且名下財產也已處理去清償,但是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姐姐不疑有他就請好友幫忙當證人,好朋友也跟姊夫確認是假離婚,所以願意幫忙讓姊姊專心去打官司,但是姐最近一直覺得不對勁,請問律師有補救的方法嗎? 如果委任您們費用是多少?感謝您!!
1.主要涉及離婚是否無效的問題 因為夫妻兩造應該是沒有離婚真意 要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建議如果擔心時間久了難以舉證 還是早點提出訴訟較妥 2.一般律師收費一審級會在5-6萬不等

一、首先,你所謂:「姐夫聽律師告知現在新的法律,若求償不夠會扣押先生財產清償,所以要姐姐先辦假離婚」,這個理由是有問題的。這段話指的是你姐若欠錢經扣押後仍不足清償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你姐與姊夫間之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以便代替你姐來向你姐夫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為一般夫妻沒特別約定的話都是「法定財產制」,而要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僅得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這個時點包含「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或「宣告或改定財產制」,所以你姐與姊夫假離婚只是加快債權人得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步驟(實務上,債權人都要先去聲請改定為分別財產制後才能代位主張,你姐假離婚,等於幫債權人省掉這個步驟,就是自己害自己),根本無助於避免債權人之追償。二、如果證人願意出面作證是「假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但請特別注意,夫妻雙方暨證人皆明知夫妻無離婚真意,卻仍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恐皆已涉犯「明知不實事項使公務員登載於公文書」(偽造文書)之罪,這個部分請一併審酌。三、以上,謹供參考!

米琪 101-11-26 16:32

今年四月因本身的信用有瑕疵所以用前男友的名字向銀行貸款買了一台自小客車而今年七月與前男友分手後雙方為求保障寫了一式兩份的切結書內容大概是在貸款的兩年內若有關車子的保單驗車單據或牌照燃料費單據或罰單前男友必須通知我方(因為單據是寄到前男友戶籍地)而車子的一切應繳貸款或牌照燃料稅我方會全權負責而在兩年貸款完畢後前男友必須無條件將車子過戶回我名下...現在問題爭議點是前男友現在違背當初的協議所有一切單據他都說沒收到保單也沒收到就不於理會而要他將所有單據住址更改他連電話都不接....

請問:現在的我該如何處理他背信的問題請他出現協調

而當初所寫的切結書法律上有效用嗎?若兩年後他不將車子過戶於我名下該如何處理

而當初在切結書上並未寫到若他不履行契約車子該如何處理他將賠償或將我所繳交的貸款歸還於我現在有爭議若我提告的話可以向法官提出車子歸他而我繳交的貸款及車子的花費他要歸還於我嗎?

您好

您的問題 應該是朝契約債務不履行責任 去跟他求償 並請求履約

刑事上的背信應該無關

以上

Jay 101-11-26 05:29

大伯多年前趁其外婆過世利用偽造協議書辦理繼承,將房子擁有人過到他名下,並於日前欲趕我與母親離開房子,我已至法院遞狀提告偽造文書,靜待開庭。

目前房屋的產權名字皆為我大伯,但實際居住只有我與母親,因為大伯要變賣房子,故從遠地回來破壞門鎖出言恐嚇要我們搬遷,我們已至警局報案申請保護令要一些時日,他見我們不走,則揚言要搬進來跟我們住。

因產權爭議尚未開庭,以及保護令還未下來,想請問:

1.我們若不讓他進屋是否合法?若合法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

2.雖然房屋目前登記在他名下,但是用非法手段尚未開庭之故,我們已居住多年,是否現在仍有居住權?他要我們搬遷我們可以不理會嗎?

煩請法律專業人士解答迷津,謝謝。

1.所有權人原則上當然有使用該房屋權限 除非他將房子借或租給他人使用 2.如果所有權有爭執 你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法院假處分 暫准在所有權確定之前 仍允許由你們使用房屋

呆葉 101-11-26 00:32

我想請問一件事情,

朋友請我幫忙她代買物品並辦"分期付款",

她說她會按時繳費付款,

但口頭上的話總是比較難以信服,

所以我想請問,

我幫她代買並辦理分期付款買那物品後,

我想跟她簽契約還有寫本票以防她東西拿到後不付款,

導致我信用不良還有要幫她付剩餘的款項,

請問我該如何簽訂這契約還有本票來保護自己?

契約本票要怎麼簽才具有法律效益?

windfall 101-11-25 11:25

你好,請問一下我公司有員工在心情不好請假幾天後就此失聯電話完全不接家裡也說找不到人...這樣的情況已經是第二次了,之前失聯近兩週已經給過一次機會,但這次已逾月餘且已寄發過存證信函,且他帶有本公司配發的筆電及鑰匙,不知能夠如何討回?之前有問過勞委會,他們回應是因為根本連絡不到人所以只能尋求法律途徑,所以想麻煩提供一些看法,謝謝

如果有侵占的情形 依法提出刑事告訴就好

eva 101-11-23 17:06

你好

因父母有法律訴訟被判決民事賠償對方九十萬元,我只想知道此部分父母的債務是否會牽連其子女?若父母名下沒財產房產,其子女名下有財產,父母在世還不出錢,子女財產會被迫還父母債務嗎?還是在父母過世後只要記得拋棄繼承就沒事?

沈恆 (沈律師) 101-11-2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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佼佼 101-11-22 22:06
事由起因自家為純自用住宅而隔壁屋主將使用權出租給商家使用因承租商家也是受害者之一,自家與承租店家要向該屋主賠償損失;結果他不理也避而不出面解決!請問要如何循法律途徑向他提告呢?自家已保留當日消防隊檢查報告、派出所報案資料及損?清單之復原後維修報價單等.急急..至今已過三個月了,家人同意也向他提告.
林智群 (klaw) 101-11-22 22:26

你寫得沒有很清楚,究竟是誰導致失火?隔壁屋主還是承租戶?沒弄清楚之前沒辦法回答

佼佼 101-11-22 23: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寫得沒有很清楚,究竟是誰導致失火?隔壁屋主還是承租戶?沒弄清楚之前沒辦法回答

律師你好..勞您撥空回覆,不好意思..

是隔壁屋主!因經消防火災檢驗為電源線路老舊引發火源造成失火點..

該屋已承租給店家使用也是受害者之一,礙於租約關係還撐下去開門做生意.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1-23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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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101-11-22 00:06

請教大律師:

問題一

本社區100年區權會通過社區規約增修訂條文,並公告社區住戶週知,請問這樣社區新修訂規約是否就屬有效,亦或是要完成向主管機關核備程序始算有效?

問題二

管委會在100年向主管機關呈報變更,但送的卻是未修訂前的規約,如此對區權人的權益有何影響?管委會又應負何責任

問題三
管委會日前於委員會議上討論委員出缺遞補事宜時,所引用之規約與100年公告增修訂之規約條文不符,因涉及區權人之權益,遂有住戶提出質疑,然管理委員竟稱他們用的是新版,住戶持有的是舊版,請問管委會引用未經區權會議決議並公告之規約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或其他法律責任?(補充說明:社區有2位委員出缺已逾三個月,管委會一直不願讓候補者遞補,因此,懷疑管委會變造原規約條文,試圖以此阻擋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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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1-22 23:02

規約一經區權會決議通過就生效力,送主管機關只是備查而已

小杜 101-11-21 22:51

以下簡稱我老婆為女方~律師好! 我跟我老婆剛結婚一年 認識大概3個月就因為小孩結婚了!

但是從交往至婚後 他根本沒再做工作 所有支出都有我支出

去年9月間發現懷孕 所以就去談親事..

但是結婚後 我爸因為腦部遭受重創導致我必須回去鄉下接手農業 婚前我也跟老婆提過我是獨子

早晚都要回去 !

但是婚後他不但不做任何家事 都推託懷孕辛苦 生完說照顧小孩辛苦 卻整天除了顧小孩就是上網!

我有口頭上罵他 你不要整天玩電腦好嗎 <<<這卻變成他說我長期對他精神虐待的理由之一

接下來 他就開始藉故要回娘家 然後回去說我們欺負他之類的話語

前後大概三四個月吧~ 之後就說 我家不好之類的 就搬回娘家 沒回來了..

我依然持續再給小孩生活費 ~

期間 他多次深夜外出 被我發現  我問他去哪裡 他卻叫我自己去調紀錄來看阿

還有人送他兩萬多元的智慧型手機 也辨稱朋友送的 此人已出國之類的話語

我家人跟我說 他年紀小 (只有20歲) 他會想通的

但是 我結婚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 卻只能去他家看小孩 不能從他家帶小孩回我家

我爺爺奶奶也80多歲了 我爸也因為腦部的關係 根本不方便兩邊跑

但是他卻沒有帶小孩回去給她們看過!

還有~)女方的母親 也因為我說 他女兒半夜出去的事實 說我再亂說 ~

這些事情我家裡面的人都可以作證人 可是~ 真的都沒有證物

我是家裡的獨子 所以我都呆在鄉下照顧爸爸爺爺奶奶 還有照顧水果收成

最近卻收到他寄來法院通知書說

我們家對他長期精神虐待之類的指控訴請離婚~

然後他要求他要小孩 並要求每月要我給他五分之四的教育費用

 我真的好累...我肩膀上要扛的已經夠多了

而且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 如果說 只是罵他不要長期打電腦 這也叫精神虐待 那不是太沒人道了嗎..

他媽再醫院門口打我巴掌 我爸是證人

他爸也再跟我妹的談話中有說到要把我收起來之類的話語

我只是個鄉下的孩子..對於法律我真的是不懂..

那我能怎麼做嗎~

(該女方有精神疾病 恐慌症 憂鬱症! 女方母親有憂鬱症和躁鬱症)

對於現在 我說真的 累到真的想離婚了  可是我要這個小孩 他堅持不給我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可以請你們幫忙回答我嗎! 謝謝大家

 

1.對方應該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2.如果女生確實有不願意工作 浪費財產情事 建議你可以提起離婚之反訴 並爭取子女監護 3.離婚訴訟目前還是需要經過法院強制調解 4.子女監護部份 你可以要提出為何對方並不適任監護人 其經濟能力或是親職能力那邊有欠缺 5.扶養費原則上夫妻依經濟能力比例負擔

高廉程 101-11-21 10:18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 我現在在一家外商海運公司上班 因為業務有相關性 現被要求掛名分公司負責人 請問會有什麼潛在的 法律風險 (民事 刑事 和行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掛名公司負責人,在法律上即會成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所負的責任當然就會加重,由於涉及廣泛,尚難詳述潛在法律風險為何,常見者即為稅務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1-11-22 23:21

如果公司這段期間有欠稅或逃漏稅甚至倒閉的話,你就必須負責

小雅 101-11-20 22:31
父親由於欠銀行債務且已離家多年(期間不曾回來),銀行因此不斷打電話向母親催討,但因為夫妻自己所欠債務須自己負責清償,所以照理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屋(原本就登記在母親名下)是不會被拍賣,但銀行卻向法院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這樣銀行就可以代位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在銀行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前,母親早已把房子贈與給我,所以母親名下目前是無任何財產,銀行知道後便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被撤銷,畢竟債務人是我父親且已離家多年房貸也一直是我母親在繳,而且房子原本就登記為母親名字,那麼她應該有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吧,不然法律所說的夫與妻的債務要自己負責清償不就是空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是銀行常見的手法,應先確認房子是婚前或婚後所購買,若是婚後所購買,也應再確認您們是否屬善意移轉,才能進一步加以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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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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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101-11-20 22:26
父親由於欠銀行債務且已離家多年(期間不曾回來),銀行因此不斷打電話向母親催討,但因為夫妻自己所欠債務須自己負責清償,所以照理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屋(原本就登記在母親名下)是不會被拍賣,但銀行卻向法院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這樣銀行就可以代位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在銀行申請改為夫妻財產分別制前,母親早已把房子贈與給我,所以母親名下目前是無任何財產,銀行知道後便向法院提出撤銷贈與,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被撤銷,畢竟債務人是我父親且已離家多年房貸也一直是我母親在繳,而且房子原本就登記為母親名字,那麼她應該有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吧,不然法律所說的夫與妻的債務要自己負責清償不就是空談?
1.母親房子贈與給你應該屬詐害債權撤銷應該是沒有意外 2.目前可以考慮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分配標得範圍如何 以及是否有顯失公平的地方
可樂 101-11-20 22:25
民國98年12月我的母親過世,當時我剛滿18歲,隱約記得母親有欠下銀行債務,但親戚表示我和弟弟皆為未成年無須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所以也就沒放在心上。但今日想起上網查詢,好像還是一樣要到法院辦理才行,因為至今未收到有關銀行強制執行的法令,想請問:

1.請問現在還能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嗎?

2.因為至今未收到有關銀行的通知,有需要主動到銀行提出證明當初繼承時是未成年,還是就等到銀行有動作時再辦理呢?

3.因為有些網友表示未成年者無須到法院辦哩,法律即會以限定繼承保護未成年者,請問是真的嗎?

1.現在法律沒有限定責任 只有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繼承發生時 還是要辦理相關手續 否則還是可能受到一定不利益 2.現在已超過法定時間 無法辦理 3.不需要主動查詢 等債權人主動請求

caiyun1990 101-11-20 20:32
親友為銀行卡債債務
工作謀職不易..故無法償還銀行卡債 
近期法院寄來了通知書
內容如下..
案由/ 宣告夫妻分別財產 種類/調解 
親友本身是沒有任何財產
房子是太太的名字(所有權登記日期是83年)
親友和太太是84年登記結婚
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親友)和配偶使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接下來銀行會做的動作...銀行就會申請代位債務人主張
對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由銀行代位受領。

就現行民法親友太太的房子是婚前自己買的這樣會受影響嗎???

麻煩一解疑惑

在此先向各位法律先進說一聲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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玥瑛老爹 101-11-20 07:36

與另一半外籍新娘已經無法有信任.雖有女兒但是以被帶回越南並且以分居已無聯絡.近二個月.但是害怕對方在外面有借貸或者與非婚姻關西著發生關西而產生糾紛會危急自身財務因法律.雙方未離婚所產生之連帶關西..問題1該如何避免可能的財務問題.問題2因對方還未拿到身分證.應該如何不被牽累萬一對方發生問題產生的連帶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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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 101-11-18 21:36

兩名員工上班時間開公司車,時速約40~50撞到路邊的車(白線內),因撞擊力道有點大,撞了二台,後來理賠時,才知道老闆的第三責任險沒保到,只有強制險,所以沒有出險,現在理賠時,請問

1老闆跟員工在法律上應各付幾%呢? 2老闆他的公司車也要納入賠錢的範圍嗎?還是老闆自已吸收?3 員工在出事之後就是不接電話也沒上班,保險員談理賠問題時,也都打不通,一付就是老闆要自已想辦法的那種惡劣態度,請問老闆該怎麼辦?有什麼管道可以解決呢?

沈恆 (沈律師) 101-11-1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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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y 101-11-18 15:40

發現有人利用Facebook社團販賣眾多款式LV包包、GUCCI皮夾、包包….

價格為1000~3000不等,據他本人表示,這些包包多為A+的包包、非正貨。

聯絡方式只有用FB私訊,他不提供手機、地址

社團為公開~

我在社團內發文警告他已違法

但他直接把我封鎖並從社團內踢除,讓我無法進入社團內提醒其他消費

還把我PO的文刪掉

明顯不在意警告,請問如何檢舉

讓他接受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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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保智大隊檢舉

Ayu 101-11-17 18:00

大家好,因為我不是很懂法院規則
所以一直對這件事感到很疑惑

書記官的工作應該是:把法官和當事人所說的話打下來
他的職權有包含可以「發言」嗎

因為前幾天開庭時,法官問我這是屬於民法第幾條(超怪的問題)
當時我回答不出來,因為我不是唸法律的人(回答不出來也是正常的吧)

結果坐在下面那個書記官就一副高高在上非常跩的說:
(1)你如果不懂法條要不要下去一樓問清楚我們再開庭呀
(2)你要不要找個律師來幫你處理

我真是愣住了,後來我就直接問書記官說:
請問xxx書記官妳的職權有包含訊問當事人嗎?
她好像因為我的反問,她的臉色就很鐵青,但是還是很跩的臉
他是不是因為考上書記官是公務員,就覺得這個工作很安穩才這樣對我們當事人

真是氣人,我們出庭已經心理負擔很大了
這種書記官好像無關緊要的三姑六婆在看戲
看戲時還不忘酸你幾句

因為開庭當場都有錄音,所以可以證明我所言不假
我要怎麼提出扣留這個錄音證據
(怕被洗掉,因為這位法官非常情緒化,所以我已申請案件移送到另一法院審理)

由於法官和書記官當時的有許多發言都不太適切
我要怎麼提出他們的職務不適任呢,請教教我謝謝。

 

想請教若要投訴和扣留證據的話

是該去向哪個單位投訴呢
和一般提告一樣嗎
還是法院公務員有自己的懲戒單位呢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1:47

請向法院政風單位申訴

Ayu 101-11-17 11:01

律師您好,我因為被房客違約,向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已經核發
卻因為送達不到而提起訴訟,但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當初租客和我簽完約後就落跑了,當時因為第一次當房東沒有經驗,他說隔天會將費用全數匯到我的帳戶,卻事後連一毛錢都沒付。但是支付命令都核發了,法官卻用契約書中沒有寫到「違約金」三個字來刁難我。(只有寫到押金兩個月)而且若是如此,支付命令怎麼會核發下來呢。我反問他,那被人違約是應該要收什麼金呢?因為這是書局買的制式化合約,我怎麼會注意到這麼細,該怎麼辦呢?

註:

第5條的地方,有寫:擔保金50000元。=>這可以當成違約金嗎。

第16條的地方,有寫:違約時不履行違約金,應逕行受強制執行。

 

(2)契約書的第18條完整條文是:
第十八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相互間之通知,應以本契約所載之地址為準,其後如有變更未經書面告知他方,致無法送達或拒收者,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合法送達之日期。

=>我當初沒有注意到這點,沒有向書記官提出,但我後來開庭時問審判長這點,
因為照這條來說,支付命令其實已經當初就要生效了。
法官卻說這個送達是「雙方私下文書送達」,而非「法院文書的送達」

若是合約上的「送達」是私人文書送達,不能當成法院文書送達
那為什麼卻可以適用合約上的第23條的「爭議處理法院」為管轄法院
這樣法官說法不是自相矛盾嗎

所以我對他的說法感到非常疑惑,並對他的專業感到質疑
因為我雖不是法律人,但是我為了處理這件事也很努力的翻看六法全書、找資料
卻那位法官好像故意欺負我不是法律人,講了許多和法條相違反的事
開庭時這位法官那種狗眼看人低的講話語氣真的欺人太甚,讓我難過了好幾天
想請各位幫我解惑,謝謝

(3)因為開庭時,對方又沒有來,才在庭上被告知對方沒有的開庭通知沒有送達,而叫我必須再用「公示送達」後再開一次庭。

我的疑問是:
我知道支付命令的送達不可寄存送達、公示送達。
但是開庭通知的送達也不能寄存送達嗎。
若是可以寄存送達那不就在警局時就已合法寄存送達了嗎。

(4)總金額大約13萬多左右的訴訟,若是不服判決,可上訴到什麼程度呢。

感謝各位的解惑,真的好無助不知怎麼辦,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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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 101-11-17 16:22

律師您好,我有漏掉一個地方要補充就是:

第5條的地方,有寫:擔保金(押金)50000元。=>請問這可以當成違約金金額嗎。

因為一般違約不是就是沒收押金嗎?

第16條的地方,有寫:違約時不履行「違約金」,應逕行受強制執行。

小美 101-11-16 16:49

各位律師好:我是某間開刀房的護士,我們診所有一個醫生常會辱罵我們女護士,也經常也有人被他罵哭,也有出現白痴之類的字眼, 許多人都因為這樣而離職,但是我覺得那位醫師已經失去了對人的尊重,我想透過法律給他一些''教育''..........當然也只能透過刑法公然侮辱罪....但是對於適法性卻沒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我想請問''公然''[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雖然大法官第一四五號解釋,是包括「特定多數人」在內,但是那位醫生都是在診所開刀房裡說的那些話,是否構成'公然' 因為開刀房並不是任何人都可自由進出的(只有員工和病患可以)所以我想確定一下,在場的了兩造以外還有兩個人,連錄音檔都有了我想一次就告成,所以請您幫幫我這個問題!!thanks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1-1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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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101-11-15 21:11

內容繁複,敬請見諒,煩請耐心詳讀。

事情起因:

乙方因信用不良無法購車,經由甲方名義購置車輛一台xx-1234,後與乙方簽署買賣合約書,並將此車交由乙方使用。

買賣合約書內容:

 

甲方對乙方讓出車號xx-1234之權利,車貸申請合計xx萬元,每期需支付xxxx元共48期以及每年稅金、罰單等相關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得有此車支配之權利。

備註:

乙方於車子使用期間必需按時繳款,以免甲方信用不良,若造成甲方因銀行托回或重大事故導致甲方金錢實質受損,乙方有責任對甲方進行賠償,並喪失該車所有權利。 車貸繳滿一年(12期)甲方有權請求乙方提前結清剩餘車貸,至此所有車子產權、權利、義務盡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拒絕。 以上合約條文甲方xxx 乙方xxx,皆已詳盡閱讀,日後若有糾紛將以法律條文仲裁

                              時間”100年 12月 20日

 

後因乙方在外尚有積欠丙方債務,故與丙方簽署讓渡書,於當時並將車輛交給丙方。

讓渡書內容:

切結書人乙方  因積欠 丙方 oo萬元,故將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讓渡予丙方無條件使用,直到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償還積欠丙方oo萬元後,丙方無條件將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歸還乙方。

 

如因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未能償還全部欠款時,自願接受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交由 丙方 自行處理或轉賣他人,決無任何異議或用不法手段阻止,並願放棄對丙方 請求一切民事刑事賠償責任,如違背本切結書,立切結書人 乙方 願負偽造文書詐欺罪等一切法律責任,並願賠償一切損失,包括車馬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以上各項本人絕無反悔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恐口說無憑,特立本切結書為證。

切結書經由立切結書人同意後簽名簽章後生效。

 

於此事後,丙方曾邀約丁方並告知乙方,後續將積欠款額交由丁方委託收款,同時也將車輛交給丁方使用。後因丁方與丙方產生嫌隙,丁方要求乙方支付一筆款項後,將車輛交給乙方。

目前因乙方犯刑被收押至看守所,丙方對乙方提出侵占,另寄函至甲方,要求交出此車輛。

綜上,請問板上專業律師:

目前此車輛之所有權人為何?? 此事該如何解決? 乙方是否有侵占事宜?可否成立?

Mickey 101-11-15 11:10

我近日從一個工作離職,我要求拿回私人相關證件影本,但是對方卻不肯歸還,他說他有權利保留影本,但是我很擔心他拿去申報或是申請補助,因為我是做幼教相關機構,所以我才會想取回,但是對方堅持不給也不願意銷毀,而且他放話說"你是不是不想在這行工作了?",讓我感到很害怕很惶恐,對方真的有權保留我證件影印本嗎?這樣算不算觸犯呢?而且對方沒有幫我申保勞健保,工作時間超時未付加班費用,但是他都為了鑽法律漏洞不肯讓我們打出勤卡片,也不肯提供薪資條與出勤表單,但是我自己拍照上班時的照片,也有影印有我個人簽名的文件,這樣能成為證據嗎?我現在只希望能取回自己證件,也想舉方對方違法的行為,那我該怎麼做呢?請各位幫幫我...

 

老葉 101-11-14 22:58

本人在二天前有請教  貴大律師團:關於有開立甲種支票一張,但提領期限已超過16年

〈100年12月31日〉即超過16年,請教的主題是「是否還須負法律責任」但未見回覆。

或者是已經有回覆,請問要從哪裡找回覆的答案呢!

本人再次提供電子信箱「juny50178329@yahoo.com.tw」

如蒙回覆,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1-11-1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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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葉 101-11-15 10:01

請問要去什麼單位申請時效消滅之手續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1-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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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1-11-14 17:24

我是某間開刀房的護士,我們診所有一個醫生常會辱罵我們女護士,也經常也有人被他罵哭,也有出現白痴之類的字眼, 許多人都因為這樣而離職,但是我覺得那位醫師已經失去了對人的尊重,我想透過法律給他一些''教育''..........當然也只能透過刑法公然侮辱罪....但是對於適法性卻沒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我想請問''公然''[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雖然大法官第一四五號解釋,是包括「特定多數人」在內,但是那位醫生都是在診所開刀房裡說的那些話,是否構成'公然' 因為開刀房並不是任何人都可自由進出的(只有員工和病患可以)所以我想確定一下,在場的了兩造以外還有兩個人,連錄音檔都有了我想一次就告成,所以請您幫幫我這個問題!!thanks

悠璃 101-11-14 12:06
王啟安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是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主要工作除了招呼客人跟銷售商品外最重要的就是收銀了 由於我收銀的習慣是 只要是腦中可以快速計算出來的數目 客人給了我錢後我會直接按收銀機的找零鍵 收銀機就會直接開抽屜 我就會直接找錢給客人 這樣比較節省時間 但相對的按下找零鍵的話收銀機就不會顯示找零的金額 那天早上我有點不確定找給客人的錢是否正確 由於每天傍晚都會先點過一次收銀機的錢 我怕會少錢(因為傍晚不是我點錢的) 於是我就先放了二十塊進去收銀機 傍晚時點錢的那位同事說沒少錢 而到了晚上收店時 是我要結算收銀機的 我在點錢的時候剛好多出我的二十塊 於是我就拿起來了 過沒幾天老闆娘說她看到了監視器畫面 她說公司多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我跟她解釋那是我放的二十塊 但她不相信 還說了些很難聽的話 老闆還說我一定不只拿過那些錢 之後又說偷竊屬於公訴罪 她大可以把我送辦 我當時心想那本是我的錢 就算要送辦我也不害怕 但她又說什麼她也不忍心讓我留有案底 所以說這個月的薪水她就不給我了(當作和解金) 於是她跟我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 之後隨隨便便拿了張紙(嚴格說起來她拿的是我們打卡的卡) 在上面寫上當時拍到我的監視器畫面的時間點和我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證字號 說我們是不支薪和解這樣 之後還叫我簽名蓋手印 我想請問一下我還未滿十八 她拿我的身分證字號有什麼用途嗎? 再者 通常和解書這種算正式書面文件的東西不是需要證人的簽名嗎? 她這樣隨隨便便拿了張打卡的卡有什麼文件效力嗎? 還是說她看我未滿十八不懂法律所以隨隨便便做做樣子嚇唬我 只是不想發薪水給我呢@@? 請您為我詳細解答 謝謝!
1.民法成年為20歲 你跟他簽定的和解書(就是和解契約)效力未定 依法是必須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 也就是必須徵得你父母同意 2.簽訂契約和解書 是不需要證人的 3.打卡紙還是可以是一種文書 不會因為他很隨便 就怎樣 所以 本案關鍵在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
aben 101-11-14 11:21
律師你好 目前我與友人有紛爭 我被他利用 欺騙 所以我打算不再被他利用 去說謊騙人 現在 他不希望事情洩漏出去 最後打算包紅包給我封住我的口 (他主動提) 如果金額我開或是我覺得太少要高一點 會不會到最後被他告 恐嚇 取財 敲詐 而負上法律責任?
確實有可能演變這種情形 可以考慮用協議書方式 不過條款內容要擬好
101-11-14 10:18

請問20歲但是因為疾病重考延遲兩三年還在唸高中

父親過世
母親有能力但寵愛哥哥 我哥21歲還在養他
但是對我家暴(我也有保護令)母親說20歲將不再負擔任何費用
我在唸高中又離家遠 回到家都7點無法兼職晚班
想專心唸書考大學
法律來說

我可以再要求生活費和學生費嗎?

如果要上法院 勝算如何?

jessieyih 101-11-14 00:01
律師您好: 我是幼兒園教師,因為我跟搭班老師教學理念不和,所以我們各自有擁護我們的家長,不過我們彼此並沒有當面撕破臉或表現出不合的情況,只是她們常常私下聚會檢討我的不是,而我會跟力挺我的一位家長在fb利用傳私訊的方式談論那位老師和挺他的家長的不當行為舉止,其中也包含對她們的不滿或批評的言論,然而也純屬個人聊天,我們並未把談話內容說給第三者知道。因為最近他們會在fb公開版面罵我和跟我聊天的家長,雖然她們沒有把我們的名字說出來,不過大家一看就知道是在說我們,我們直覺認為事有蹊蹺,於是被罵的家長很生氣,去找罵人的家長問清楚,其中一位家長承認,我才知道原來我搭班老師利用我在教室中曾經上過fb而忘了登出的頁面,偷偷進入我的私訊看我和朋友的對話,接著她故意把教室電腦設密碼,讓我無法進入,所以到底她們偷看我多少資料?偷看時間多久?是否將我的帳號密碼記住每天登入偷看我都不得而知,我也不知道她有沒有把我們的對話內容列印下來,雖然家長承認她們有偷看,不過我沒有實際上的證據可以證明。她們現在很擔心他們的行為會不會觸犯法律,所以有透過第三者希望跟我示好,不過我想讓她們知道她們的行為是犯法的,也希望他們以後不要再犯!我想知道也想讓她們知道,她們的行為觸犯了什麼法?需要負擔怎樣的法律責任?請問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可能涉及誹謗妨礙電腦使用罪 如果你覺得有影響你權益 你可以直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YC 101-11-13 18:13
事發經過:
道路為4線道(一個方向有兩車道,兩個方向中間為雙黃實線)小弟騎機車在最外車道,晚間開始下起毛毛細雨路燈灰暗~~對方為行人,從對面買檳榔然後穿越雙黃線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害我我閃避不及撞上去,撞上同時對方將我推開害我摔車~~他則在旁邊看,我坐在地上強力要求不要移動車輛,他卻執意把我車子牽到路邊~~~~最後我報警and警察到現場後讓我坐救護車先行去醫院

我左手腕挫傷(轉動就會痛)右手軸右膝蓋擦傷~對方看起來無事只到醫院站在我附近,等交通警察來做完筆錄就走人~~~~我的筆錄有寫對方執意移動車子破壞現場and他違規跨越雙黃線~~造事現場圖有劃對方跨越雙黃線~~~交通警察給我們兩人一人一張對方的聯絡電話與姓名,說要我們私下先行和解~~~~~~

隔天我一直等對方來電~等到晚上都沒回電話,所以我只好自己打去,問對方要如何處理我車子的問題(事發當天晚上我老婆把車子牽回家裡樓下停,隔天我打電話前看了一下,龍頭歪掉,燈殼破裂,車殼擦傷,車子內部損傷還不知道)

對方竟然說車子他不賠,說他是路人路權最大,只願意包個紅包600(我當天掛急診的費用都超過600),要不要收隨便我,我說這樣我只能走法律途徑,他卻回他時間多,隨便我,就來互告~~~~遇到這種無賴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該不該告?(因為如果要告,要請假很多次扣薪水,然後不知是否需要請律師?律師費?....等)

是否能給小弟一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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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151228 101-11-13 16:58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是個苗栗南下台中讀書的學生,因宿舍無名額,而在外租房子。但因家裡突然發生一些事,成了單親家庭,導致生活陷入困苦,負擔不起每個月的房租,所以又搬回學校宿舍住。 我知道我這樣是違約,押金本來就應被扣除,但房東是使用我們學校的對住校外租賃同學所設計的合約,上面載明若違約,得扣除一個押金,但房東更改合約,在一上面多加一槓變兩個月,雖然他有口頭說明,但我未在更改的條約上簽名,這樣它更改的條約還算數嗎?我能要回那一個月的押金嗎?(我還未滿20歲,當初簽約時無家長陪同,也不知情)我跟房東反應過了,但他堅持不退還那一個月的押金,還堅持以法律途徑解決,我只是個學生實在是無能為力... 希望張律師能夠幫幫我...謝謝。
1.你可以先主張雙方沒有同意變更 是對方單方面變更 2.至於未成年 這應該不是有力主張 畢竟家裡同意讓你去外地念書 租房可以合理認定在同意範圍內
鄭小芸 101-11-12 21:44

請問 我今天去找警察說要報案 要告臉書某人辱罵

他說可以先去調解會那 調解  也具法律效應

調解會那   該做怎樣的調解

我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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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101-11-12 21:38
法律諮詢家您好 以下是我的問題 本人單身,戀上大我兩歲且結婚已生一女的女同事.之前常聽她說老公外面吃喝嫖賭樣樣會.在她懷孕時也不常在家照顧她,常在外面打牌不回家,愛跟女生傳愛昧簡訊,傷害她很深很深,在家裡又受婆婆精神虐待,還抱怨婚前答應她要跟她一起買新家不跟爸媽住的甜言蜜語,但婚後沒一項兌現,.後來在職場上相識了我,彼此很欣賞喜愛對方個性都很合,於是越走越近,她對他老公失去了愛,覺得讓她老公碰到就覺得惡心,半年都不給他老公行房,於是她老公請偵訊社查,說有收集到通奸等等的罪證齊全.然後揚言如果她不乖乖順從她呆在她身邊,就要對我提告訴,女同事跟我很相愛,已有一起過新生活的打算,女同事很想離開原本的家,但離婚書她說她老公沒拿到好處是不會簽的,又怕被告通姦讓我有案底和被關,就無奈的答應她老公只要不告我,就乖乖呆他身邊,請問之後某一天她老公反悔要對我提出告訴,.請問我們會有什麼後果.等法律通知信要等多久.我們各自要陪多少錢.如果在法院亂講話反咬她老公會有勝算嗎.那時他老公還不肯離婚我們該怎麼辦.若她老公在法院裡要求我賠多少我就是要賠那麼多嗎?她老公現在.還叫人天天盯著我.我該怎麼辦? 感謝 請求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通姦告訴部分,仍需視您的交往到何種程度,且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時間. 二.若他老公不願離婚,則女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當然若您們有通姦事實,提起這個離婚訴訟就比較不容易,所以仍應視您們的交往程度為何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ROBIN 101-11-12 20:06

法律諮詢家您好 

以下是我的問題

因為前女友愛上了別人
所以狠下心來跟她提分手
當時她有跟我借了4萬塊的現金(已經要回),分手後我追討,但是她都避不見面
有一天喝醉的時候我打了電話給她,可是她還是不接
一氣之下我傳了這樣的內容
(那我就把妳當作昨天那兩個王八蛋一樣對付吧)
(沒關係,我就讓妳回家 家不像家)
(這封簡訊傳出去的兩個小時內,只要妳沒有任何回復,我就會讓妳知道妳會後悔
沒接我這個電話)
也在她臉書上留言說
(妳就保佑24小時都有人照顧陪伴,等著瞧!)

開庭結束了
可是在開庭過程中檢察官指不斷的針對她告我恐嚇的文字部分問我是不是認罪
並沒有給我任何可以向當事人道歉的機會
但我有寫一個陳情狀上去給檢察官
內容是告知我是一時喝醉衝動,又加上被劈腿她又欠我錢不接電話,才傳這樣的簡訊
在我第二次收到通知的時候
就已經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通知書了
那接下來我應該怎麼辦?
已經是定案了嗎?

身邊很多人叫我不需要擔心,說我也沒真正傷害到她,頂多判個1~3個月 緩刑2~5年
說她只是心有不甘我叫她還錢,要留一個案底給我而已

但是我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或是專家
第一:真如我身邊的朋友所說,會判緩刑嗎??
第二:可是我19歲的時候,因為被人陷害,有一個竊盜前科,那有前科的情況下
是不是就不可能有緩刑了?



PS:簡易判決書上陳述的第一句我很不明白,內容是
【我因不滿女友XXX欲與其分手

重點是我心甘情願提出的分手,為什麼檢察官會說是我不滿呢??
這樣是不是故意陷害我,要法官覺得是女方委屈?

1.可以私下和解後再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就好 2.沒有跟被害人和解的話 緩刑機會不大 3.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還是必須審理 不過是可能法官不會開庭直接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