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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101-10-27 15:23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姐因為受不了他的先生對她會虐待,所以大概十五天前就帶著小孩離家出走了,現在是暫
寄住在朋友家,我姐先前是沒有告知直接帶小朋友離開,後來中間有打電話跟他先生說了一下,現在的狀況是準備要回去,但是剛才我接到一通電話,他自稱是律師事務所的人,他說他代表林先生(我姐的先生)要準備對我姐提出侵犯親權的告訴,共有民事刑事,他說會先朝民事方向走,如果我姐不在下星期一前跟林先生聯絡的話,就要在下星期二寄出存證信函,可能是會提出告訴,然後我有當面問了那位律師說,寄出存證信函的話,那林先生的家屬會知道這件事嗎?他說不會,那我就說那我會打電話跟他們家聯絡,這件事不能就這麼解決,那位律師就說我去找他們家人是侵犯林先生的權力,當下我就覺得很莫名奇妙,我為什麼去找他們家人會是侵犯他的權力呢?我又不是去做壞事,我只是要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罷了,然後他就一直說我不行去找他的家人就是了,我就問說我這樣做有犯了什麼罪嗎?他說沒有,那就更好笑了...那我就說我為什麼不行,結果就一直在那邊扯來扯去的,後來我就說我接到你的電話了,我會通知我姐,然後有留那位律師手機,和姓,很巧他也姓林 ...,我一度懷疑那位律師是假的只是想嚇我們這邊,幸好我有上網查了一下資料還好沒被他騙到。那現在就有一些問題要請教:

1.如果我姐在今天2012/10/27和小朋友一起回去家裡,林先生如果照樣寄出存證信函的話,是否有效力?還是說存證信函只是單方面的通知及保存證據,要真的告要法院見?(起訴?)我們可以不理嗎?

2.我們這方是否如同那位律師說的,我們不能主張去找林先生的家屬這侵犯他的權力?(單純陳述事實)

3.因為林先生怪罪我們不給他機會解釋發生的事情,所以才會這樣做,但是因為我姐長期受到他虐待:

1.第一次是打我姐,有去驗傷,有驗傷單,本來要告林先生的,可是後來還是放棄,因為林先生說只要告他,他們家人知道這件事的話,他就要殺我們全家來威脅我姐。

2.因為我姐生的第一胎是女生,林先生為了要家產,要我姐替他生一個男生,因為我姐不願意,除了心理上不要之外,生理上也有些困難(有血管榴的樣子生會危險),林先生就從經濟上壓我姐,要她出一半的房租費甚至全出,不准她出外工作生活費,不准辦手機,我姐被弄到受不了才會離開。

3.林先生也搶走我姐的個人身份證、健保卡、小朋友的也是、皮包也搶走,之前的手機也摔壞,也偷走我姐的NB去變賣,也都被他說不准說出去。

4.我們這方是想說真的必要會採取法律行動,只是我姐是想要小核,目前我看是很難,因為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小孩應該是保不住。只是離婚的話有辦法嗎?或是分居也行,至少不要住在一起生活會好過一些,因為租房子是用我姐的名義租的,他都會說如果我姐不從就要把房子破壞,要我姐賠不完~我姐離開那天,他就把房子整個摔一遍了。

所以要請問律師先生/小姐,我們目前可以做的大概有那些?或是一個方向也好,因為我媽還蠻怕他會找兄弟殺過來 ....可是又擔心我姐和小朋友的生命安全。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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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 101-10-27 11:30
請問各位
收到法院執行命令還能上訴嗎?
債權的問題,買摩拖車借款人我跟本不認識哪裡來為他用身分證擔保我也沒蓋手印簽字呀!
當初也去找過它們請的討債公司說:手印不是我蓋章的名字也不是我簽字的,要我付這筆錢不可能,,他們懂法律我不懂,整整追了我16年,公司也收到了執行命令現在要我自行解.給我一個禮拜要不自我離職我怎麼辦?(1)收到法院執行命令還能上訴2如何讓公司不受波及3可以教教接我下來如何做拜託各位幫幫忙,感恩....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2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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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勝 101-10-26 21:01
律師你好‥請教你 曾經在一個公開派對上與一女大家都有酗酒‥在此場所大家喝了酒意識並非那麼清楚?而在舞池上跳舞難免有些肢體上的碰觸,例如接吻之行為‥到最後女方也醉了似乎失去了意識之能力‥我本身也醉的意識微薄狀態?後續發展是活動要結束前我架著女方要下樓,這途中女方的友人也試圖攔截我帶著女方離開‥我們就也模糊的搭上一台計程車要回程回家?因為也不清楚女方住處在哪所以就跟司機?往我住處前往‥在尚未到達我住處前,女方友人有聯繫上計程車司機要求要司機連同戴女方回程搭車地點‥於是我就是也下了車又另呼叫一台計程車回我住處? 而前陣因接獲女方法律顧問之電話‥?女方諮詢法律途徑要向我提告?或是我們私底下達成協議賠償身心上受創之和解?女方法律顧問也口頭上?了他們已蒐證當晚我們二人搭計程車上有行車記錄器所拍攝下來的所有行為‥如肢體上碰觸與接吻之行為? 今天他已向當地警察局報案提告妨害性自主...請教我該如何應對
1,涉及強制猥褻或趁機猥褻或性騷擾 2.還是先看對方提出什麼樣的證據資料吧 不過你的行為確實讓人家會推定你有這樣的動機存在
B,Chen 101-10-25 11:44

各位律師你們好!

公司在九月中提出因業務緊縮要我另找工作,我接受此點但要求一切照資遣方式走

老闆後來一再改時間,一下要我留,一下要我離開,到了這周又發信通知我

立即要我通報資遣,薪水領到11/2就好.

當初加入這公司時,老闆晚投保三個月,並要求高薪低報

在算資遣費時,說只能以投保薪資來算資遣,所以整整少了二分一的資遣

但法規並無規定是以最低投保薪資資遣

我想請問:

針對公司高薪低報是否有法律可以制裁?

公司用低報的薪資來算資遣合法嗎?

我後續應該怎麼跟公司爭取呢?

 

謝謝

 

 

小煒 101-10-23 21:01

家族成員(1~4為兄弟)
1.大伯(歿) 2.父親(存) 3.大叔(剛過世,父母已歿,沒有結婚沒有妻兒有留遺產) 4.小叔(歿) 5.姑姑(養女,存)

已知如下:
1.大叔最近剛剛往生,留有遺產
2.姑姑確定為養女(以前有入戶籍),姑姑的兒子也是用領養的
   姑姑以嫁出去,原姓黃,嫁掉後改為方,為了遺產又改回黃
3.父親已納遺產稅了
4.戶長是我父親,大叔戶口在我父親下,其他人都牽出去了

問題
(a).繼承人有誰?已知道的是兄弟姐妹(剩父親和養女姑姑)
(b).大伯.小叔都已經不再世上,那大伯和小叔的兒女有可以繼承嗎?
(c).大叔因為剛過世,父親和養女姑姑都算是旁系,如果可以分遺產有時間
     上的限制嗎??(辦理繼承時間)
(d).因為我父親自己已經繳完遺產稅了,如果在辦理的過程中(長時間)
     如果養女姑姑突然不再了,繼承人會從養女姑姑變成姑姑的養子嗎?
    p.s因為這養女姑姑的兒子(養子),對姑姑很不孝,知道有遺產可分
       不僅將姑姑的證件全數拿起來,且硬要2/1(目前法令必須平分)
       姑姑長年身體不好,怕養子對她不利或棄養
(e).同(d).我父親已繳完遺產稅,因為姑姑的養子這方沒有血緣關係
     且完全都沒有對大叔父負責吃喝,聽到不少金額的遺產卻想分1/2,
     取消先前的共識(先前有討論給多少)?假設原本在辦理中,因為金額
     所以姑姑的養子反悔取消蓋章,或雙方都不蓋章.不辦理繼承(等待)
     試問如果姑姑可能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在了,繼承人是不是就只剩我
     父親,而養子就不能繼承(因為繼承順位為兄弟姐妹)
(f).我父親已繳完遺產稅,如果雙方都沒有共識,都不蓋章,政府會強制
     處理或分配嗎??

(g).我想問的是,在第一次協商的時候,因為無血緣的那方沒有照顧過我大叔,但因為
     是養女姑姑,所以有在代書那白紙黑字協商要給****元,當下那個養子也已經蓋
     了章,但事後反悔(協議書正本已經蓋章,且協議書在我方這裡),又口頭說不願意
     因為還差銀行那邊要蓋章,錢才能拿,試問?
     對方當初已經在代書蓋章了,就有具法律效益嗎??還是可以拿到法院公證
     然後將協議書拿至銀行辦理(還需要雙方到場才能作業)



沈恆 (沈律師) 101-10-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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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煒 101-10-2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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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10-24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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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煒 101-10-2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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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23 16:10

半夜我公公趁我先生不在,而我在睡覺的時候,只穿著上衣和內褲,到我的房裡摸我的胸部,我有制止他,他要我禁聲怕被睡在我隔壁房的婆婆聽到,突然又親我的臉說我愛你又再次摸我的胸部,因先生不在而我的兩側又有睡小孩,我就不敢出聲一下子又摸我的屁股,我說爸你幹嘛,他發現我很清醒,就借故問我我先生回來了嗎?就出去了,天亮後,他怕我會告訴家人,特地趁沒人的時候要求我保密,可是我很害怕,怕會再有第二次所以告訴我娘家的人,娘家人便要我帶小孩回台北,但現在婆家的人都知道了,,我公公說謊告訴我先生和婆婆怕我睡覺會壓到小孩所以有移動我的身體不小心碰到我的胸部,我公公平常對我不錯,所以婆家的人都不相信我,而我又沒證據,現在我若要提告該怎麼做?(事情是發生在8月底,也沒報案)

電話中我公公跟我爸爸說我們說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並沒有堅持自己沒做這種事,事後一個星期我公公有打電話問我爸爸說要包多少紅包隔天有來台北,來的時候我婆婆還是說相信自己的先生沒做這種事,一下子又改口說他相信願能保住我和我先生的婚姻,但我們沒收紅包
因那天先生與我有口角晚上離家至隔天才回來,所以才讓公公有機可趁,因先生都不工作婚姻早就有問題了,因是半夜發生的事,沒有證人公公也不承認,發生事情後先生並沒有站我這邊婚姻還要不要我已無所謂,我先生不會要離婚,目前算分居狀態,但我希望給我公公一個該有的法律制裁,孩子目前一個在我這一個在我先生那邊現在夫家那邊的人堅持要我回花蓮解決,不肯上台北來和解,先生的態度也很差甚至對我的媽媽大小聲,堅持不會再上來台北,那我很希望事情趕快結束,是不是可以去申請調解讓他們上來把事情解決,因先生很強硬,也不站在我這邊,並且堅持要我回去花蓮解決,並說要他們上來台北道歉和解不可能,並說我要告就去告,事情到今天已經2個月了,我想趕快把事情解決,每天晚上都睡不著,很難過又很痛心

我也希望事情可以和解,但夫家那邊先生堅決不會再上台北道歉,堅持要我回去,至於婚姻我不太抱任何繼續下去的希望,先生一直對我口出惡言,並威協會把我的女兒帶回去要我不要後悔,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林靜歆 (林律師) 101-10-23 21:57

看完妳的案件,我是覺得妳似乎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因為妳公公的行為而葬送掉妳的婚姻和兩個小孩正常的家庭生活,雖然錯是在妳公公,但畢竟社會上會覺得這是不名譽的事情,鬧到法院去更是把家醜全部掀開來,而且妳先生也會覺得很尷尬。我建議不妨讓妳先生和妳及小孩搬出來住,不要再和公公同住,避免場面太過尷尬。訴諸法律的事情還是要慎重為之…

ruby 101-10-22 19:14

 因為墮胎  男方想要表示出歉意

如果寫下契約書 
例如內容有...小產後的該月生活費 看診的醫藥費  後續的健檢費等等....
因為怕以後會生不出小孩 要如何保障自己?
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益?
沒有婚姻關係 

土豆 101-10-22 16:22
你好 我有個朋友(女方)想要離婚已下定決心 不過對方(男方)不肯簽字 一直再拖 如果要他簽字小孩就歸他 女方當然不肯 小孩子親手帶大的(1歲多) 現在卡在對方沒有犯任何錯誤 只不過女方下定決心想離婚 看他這樣吃不好睡不好 一整天沒有休息時間 我好心痛 現在小孩女方在帶 因為有例一個生活公約 不過在法律上根本不實際(詢問過) 現在分居半年多 生活公約出來了就要住一起 之前協調這樣 不過這樣子下去 只會帶給他痛苦 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我想請律師先協調離婚小孩子的監護權再來判 只不過對方不願簽字 簡單來說 離婚小孩就歸他 小孩沒歸他就不簽字 女方為了小孩需要這樣忍受痛苦嗎 可以的話方便給個答覆 感謝感謝萬分謝謝
離婚原則上分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 如果因為條件無法協議 只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Yuli 101-10-21 23:03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當時並無經濟能力可撫養加上前女友好像有些微的憂鬱症也無法好好照顧自己

我男友要拿掉小孩而女方堅持要生下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下簽了協議書小孩從此跟男方無關係,也付了一筆錢給女方,也有見證人

後來我跟我男友交往他有跟我說過這段往事

一開始沒有結婚的打算並無想太多

直到最近漸漸開始有了結婚的打算

突然想起他有個小孩子的這件事情

我想知道的是,

1.簽了這張協議書就真的從此跟小孩無關係了嗎??

2.哪天小孩子突然出現要撫養費或是生活費,我們該給嗎??如果需要給怎麼分比例呢??是否只需要負擔到成年20歲呢??

3.除了以上這些需要注意的是否有其他也須注意呢??

 

真的很困惱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2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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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 101-10-22 09:09
回覆 Yuli 的發言內容:

想請為各位法律界的先進

幾年前 我男友的前女友懷了他的孩子

因 ... (恕刪)

律師你好,那如果小孩已滿20歲之後生父還需要負擔甚麼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1-10-22 12:54

父子關係是無法用一個協議書切斷的,

除非小孩被他前女友另外交往的對象收養了,才會切斷父子關係,

在這個關係下,20歲以前都必須負撫養義務,

每個月起碼要支付5500元

(依照內政部標準,一個人一個月最少需要11000元才能維持生活,父母各付一半),

另以後你男友(先生)去世,這個小孩可以來分遺產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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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堡 101-10-20 21:57
1.詐欺
2.16歲未成年
3.沒案底.前科
4.沒收獲任何利益只是純粹幫忙就被害
5.我是被詐騙集團所害, 當時我以為露天拍賣那位賣家是可以信任的向他買了一支三星I9300的智慧型手機然後8000元點數卡匯給他隔天候跟我說手機已經寄出了過沒多久賣家又說:我爸把我帳戶限制住了能不能幫我一個小忙然後,我就說:要幫什麼,他就說:幫我買點數一下颱風天不方便出門,我就說:好可以阿。之後我就把帳戶號碼打給賣家然後賣家就拿我郵政存簿到處去網路拍賣亂辦拍賣帳號騙了3~5位買家騙到第3位時被警察鎖去查那時我才知道那些錢是賣家拿我帳戶騙來的髒錢然後我會過去的8000元也討不回來了嗎。
過幾天警察請我去做筆錄裡面提到的奇摩拍賣帳號.露天拍賣帳號.即時通帳號.網路電話SKPYE...等都不是我申請的帳號
難道法律都是在審判好人的壞人不去把他抓起來審判..抓好人要做什麼難道我們要當壞人的替死鬼去承擔罪行難道新聞在報的在大陸查獲好幾十名詐騙集團難道是假的嗎?
(雖然我有在即時通把詐騙集團的對話儲存在電腦裡)請律師們幫幫我回答一下該怎處理到時候開庭法官會怎判我有沒有辦法把我的罪降到最低...等
智慧小豆子 101-10-20 20:09

以下民事起訴狀有無問題請幫我看看謝謝..因為「修繕費計新臺幣○○○○元」要請法院囑託鑑定修繕費為多少以後才可道,so起訴時金額要寫多少及訴之聲明一這樣寫才可不可以?

 

民事起訴狀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00,000元

原  告  000   被  告  000     

 

為請求被告損害賠償事件,依法起訴事:

訴之聲明:

一、聲請鈞院囑託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就系爭○樓房屋漏水原因為何、修復漏水原因及系爭○樓房屋室內受損設備之必要費用為多少為鑑定,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修繕費計新臺幣○○○○元,以代回復原狀。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原告係新北市○○區○○路○○號之○樓(下稱系爭○樓房屋)之所有權人……房屋相當之位置有漏水現象,乃數度告知被告請其立即修繕,未獲置理,伊進而於○○○年10月間透過社區管理委員會與上訴人進行協調及於○○○年11月間向新北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均未獲得解決,致原告所有系爭○樓房屋受損持續。為此,提起本件訴訟…….略。

syuan 101-10-19 22:19
感謝律師的回復!不過還想再請教律師個問題! 因對方現在經常以我有新戀情而阻礙我與小孩會面,那麼,在法律上雖說我們離婚了,本應不該干涉對方情感!這樣男方如果以我身邊有新對象造成小孩身心不平衡而藉此想剝奪我的探視權益,這樣法院會判定合理嗎?等待律師詳解後,我會快在這兩天請社會處幫忙,謝謝您!
縱使母親有另組家庭 還是可以有適當的會面交往權利 不可能完全被剝奪
大毛 101-10-19 21:30

之前因為偷吃被女友抓 包~~被要求簽下100萬本票~起初我不願意簽~女友是中正大學法律系的~我不懂法律~他有跟我簡單講解本票是啥~她說我不簽她就要跟我分手~~我因為自 認當時我做錯事~也不想跟她分手~在那種氣氛下我心不甘情不願的簽了本票~還有寫切結書~內容完全是她寫的~叫我再抄一份這樣~完全都照她指示去做~
切結書內容是我做了啥事 才必須簽下這張本票~~然後以後只要意圖有要約別的女生或是做出動作~即使沒發生關係也必須支付這100萬元整~今年10月初~~我有主動搭上之前約的女生~~用即時通聊天~~同時女友也有與他人串通~~故意叫他人傳些曖昧簡訊給我~~測試我的定性~~後來就說我被抓包~~但是我都沒有與他人真正發生過關係~僅僅傳簡訊或即時通聊些曖昧情色的話~只是聊天內容簡訊內容被看到~~之後女友就要我付100萬元~女友強行登入我的即時通去看對話紀錄~我跟女友說我真的沒那ㄇ多錢~~他就威脅我說再不付要拿給錢莊跟我要錢到我家噴漆~~~我因為害怕~~就前後匯了44萬元給她,請問我可以跟法院申請此債權不存在嗎~勝訴的機會大嗎~因為畢竟我根本沒欠他錢 也沒債務關係~~當初為了承諾不偷吃才簽本票的~~請各位專家幫我回答謝謝^^

不知那44萬我拿不拿得回來~~全部錢都給她了~~沒錢生活了= = 超無助的

ps.我跟前女友並無婚姻關係~也無債務關係~單純承諾不偷吃而簽本票~

林智群 (klaw) 101-10-19 21:46

你女友似乎構成恐嚇取財罪了,

不過不建議告刑事,畢竟曾經交往,

建議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請求返還44萬元

大毛 101-10-19 22:1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我打贏此債權不存在的機會高嗎~~錢是否真的能拿回
非常謝謝律師大人

 

 

 

 

 

emma 101-10-19 11:47

律師您好~我現在懷孕六個月,因為懷疑老公外遇(並沒有證據),我想要離婚了,離婚小孩怎麼判?離婚小孩歸誰????台灣的法律是不是都幾乎會辦給老公呢???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1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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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19 17:52

原則上是看誰照顧對小孩較好,

如果小孩較小,需要母親照顧,只要母親也有工作收入,法院應會判給母親

olga 101-10-18 22:35

我的母親跟一個朋友跟會,對方卻沒有如數將標到的會錢給我母親,只給一部份,而我母親也沒有追問,這樣循環之下,有好幾會是如此做法。
最近我母親驚覺不對勁,要求對方來結清,對方卻說結清下來我母親還須付她五十幾萬,我跟她要求明細,對方也拿不出來,請問~~~~有伸訴管道嗎?或有什麼法律方法嗎?

我的母親非常的信任這個朋友,以至於都沒有留下任何的証據,例:會標到了,對方拿多少錢給她,她也沒有記錄,會首也沒有給明細;借錢給會首,也沒有寫借據,現在這筆錢也拿不回來了。
我的手頭只有會本和何時標到的日期和利息,其餘的沒有了,我去跟會首要明細,她也推說沒有明細。
請問~~~~~這樣是不是沒有辦法了呢?我還可以怎麼做呢?

1.倒會還是先去提告刑事詐欺侵占告訴 2.至於刑事程序如果有結果 再進行民事求償程序

電光人 101-10-18 20:54

您好~~想請問我的母親因精神病住在精神療養院已經20年,今年7月起因精神科醫生判斷母親病情為慢性精神病可轉往一般安養中心安置,我父親健在,我是家中男丁,上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大家都已經各自結婚,之前有開過家庭會議,4人都同意母親安養中心看護費用依照協議書上的比例分擔費用,可是才支付了2個月,我父親就不願意再支付他該支付的部份,還表明說以後他再也不願意負擔我母親以後任何一項費用,而兩個姐妹看父親不願負擔也表明她們不願負擔,想請問我父親和姐妹這樣不願負擔他們該付的費用,那之前家庭會議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那他們3人構成惡意棄養嗎??我母親沒有自理和謀生能力也沒有財產和積蓄,由我一個人的能力實在無法負擔安養中心全部的費用,可否請律師幫幫忙,如何能讓父親和姐妹們能願意共同負擔母親的安養費用~~謝謝您的幫忙

1.如果沒有協議 你們四人本來就需要依比例分擔母親扶養費 2.如果已經有協議 他們不履行 你自然可以直接訴請他們履行協議

Bryan 101-10-18 14:30

律師您好:

我是人在美國旅行的學生,
這幾周來到Portland,OR拜訪朋友,今天早上租車預定前往Seatlle但在路上和摩托車發生擦撞

租車公司停車場駛出左轉時,左方從車陣中衝出的摩托車衝上來撞上車左前方保險

沒有人受傷,但兩台車都有損傷,尤其摩托車前輪向?彎狀況還蠻嚴重

租車時沒買附加的保險,只有租車公司基本的低微保險,所以還必須負擔車子損傷的錢。如果兩邊都要賠償這樣加下來會是一筆我無法負擔的大數字

租車公司已經取走預先付的200元美金押金,後續賠償還須待該租車公司的保險公司鑑定,會耗時四到六周。
而摩托車騎士部分,車禍剛發生時開口索賠5000美金,但之後在我詢問租車公司、當地華人狀況後,大多意見認為該騎士未依法有自身車險,且交通法則上沒有明顯的哪方肇事責任

但我在下周就要離開美國回台灣,
若待我回到台灣後,租車公司無法與我聯繫討論賠償事宜、或是回台灣後不支付這些求償,

而以上兩狀況讓對方上訴至美國法院。


若在我無法出庭又未跨海支付欠款的狀況下,會有甚麼樣的結果?

    1.我人在台灣會不會受到美國法院法律追溯,求償是否會追到台灣
    2.或是不影響台灣生活,只是將來一但入境美國就會被逮捕呢?
    3.又或是這純屬民事債務關係,就算回到美國也沒事不會被抓?

希望能夠不厭其煩地替我解惑,感激萬分

QQ 101-10-18 13:22

律師:請教您先生是警察先前允諾白紙黑字立約答應給予每月二萬之家庭教養費.但卻只給一萬.可以何種法律途徑解決呢?請幫幫忙!感激不盡

1.私下和解書只有契約效力 並非執行名義 2.如果對方不願意給 你可以起訴請求給付生活費 或是起訴請求履行上開契約

QQ 101-10-18 10:55

律師您好:先前有請教律師有關生活教養費相關問題.而後陸續與先生電話聯絡請他放假出面協調相關生活費債務(先前他考上公職人員受訓期間我有代墊他債務他承諾轉正職後要一併處理給我).他都不願出面電話上請他處理也相應不理,且說他就是司法警察.就白紙黑字告他也不怕,他有對付我的辦法.因為婚後已幫他還的債不下百萬.他熟知我身邊無多餘的錢可請律師要我不要浪費時間.請他放假多少要回來探視小孩他也不願.先前他有白紙黑字立約自今年九月份要給的生活費教養費我可以法律途徑解決嗎 ?? 步驟為何呢 ?? 請律師幫幫我.感謝!

amy 101-10-17 15:40
律師您好: 我姐夫在上一個公司當業務,當時有簽競業禁止條款(二年),因熟於客戶與業務,在離職後(尚在二年內)他則自己來作相同的工作,日前他要我姐姐去成立一個同一性質的有限公司(我姐當負責人),屆時接(搶)到前公司的客戶要開發票用,姐夫對我們表示他去問過朋友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問題,他被告知:雖然客戶是由他接洽(有的客戶是由尚在職的舊同事互通有無來的),但因為他並沒受僱於我姐的這家有限公司上所以並沒有問題, 想請問謝律師: 1.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有無包含配偶? 2.因搶客戶若被前公司告,又有客戶作證都是姐夫在接洽,如此,真的沒問題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們仍應先看看契約到底如何約定,原則上應該不會規範到配偶的部分,要看清楚合約才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ke 101-10-17 00:26

律師您好, 本人有一親戚, 因涉及於工作侵占公款(金額約8萬); 後來被僱主發現, 現在僱主要私下和解, 要求30萬並不得找律師, 否則要對親戚提告. 現在我的親戚因為怕留下案底, 因此傾向花錢了事. 請問這樣正確嗎? 是否就算要私下和解也要有律師在場見證才有法律效益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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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龜 101-10-16 20:30

爸爸意外死亡,沒有留遺書,留下一筆龐大財產,因家族重男輕女而且當時姊妹們沒想那麼多,對法律遺產分配也不懂,所以3位姐姐在母親的要求下簽下了拋棄繼承,所以全部的財產都落在最小的弟弟身上,事經6.7年後因幾位姐姐經濟問題想拿回財產,也覺得當初母親的吩咐對3位女兒都很不平等對待 這幾位姐姐還有權利嗎? 因為好像照理來說如果亡者沒有交代的話剩下的遺產應該是配偶+所有小孩平分,當初不平等的遺產分配,今天還能有管道討回嗎?感謝!!

烏龜 101-10-16 20:19

爸爸意外死亡,沒有留遺書,留下一筆龐大財產,因家族重男輕女而且當時姊妹們沒想那麼多,對法律遺產分配也不懂,所以3位姐姐在母親的要求下簽下了拋棄繼承,所以全部的財產都落在最小的弟弟身上,事經6.7年後因幾位姐姐經濟問題想拿回財產,也覺得當初母親的吩咐對3位女兒都很不平等對待 這幾位姐姐還有權利嗎? 因為好像照理來說如果亡者沒有交代的話剩下的遺產應該是配偶+所有小孩平分,當初不平等的遺產分配,今天還能有管道討回嗎?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16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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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照民法第1174條規定,拋棄繼承必須向法院為之,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如果當時您母親沒有把姊妹們簽的書面拿去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的話,仍然可以主張具有繼承權,建議先向法院詢問。如果法院沒有拋棄繼承的記錄,仍然可以主張繼承權。

      而由於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效是二年,所以超過二年以後,要個別針對特定遺產提起訴訟請求返還自己持分所有權

你好 101-10-15 20:16
你好.我有一位女性朋友再1年前17歲跟一位職業軍人交往 期間有發生性行為.而且對方還帶我朋友去私人診所墮胎兩次 後來雙方因財務問題翻臉.我朋友心有不甘想要提告 現在我朋友已經18歲了.而當初發生性行為跟墮胎是在17歲發生的.這樣能告嗎? 我有打去法律扶助會問過.他們說我朋友已經滿16歲了.算正常交往.沒有觸法問題 但是對方是職業軍人.是以軍法為準吧.如果以軍法來說.我朋友能告的成嗎?
如果是合意性交且非金錢交易 確實沒有違法可言 法律律師的回答應該正確 至於軍刑法對此部分沒有特定規定
林智群 (klaw) 101-10-15 22:53

刑法並不處罰與滿16歲女子性交的行為,這跟他軍人身份無關

朱群岳 101-10-15 13:02

我叫朱群岳.被ETtoday新聞(東森)不實報導,,我的文化素質不高,不懂太懂法律.請求幫助.

我的e信箱:zlong12345@yahoo.com.tw 請好人回覆我,謝謝!

我有6個疑問:

1. ETtoday新聞在這不實報導中犯了什麼法?

2.是屬於刑民事訴訟,還是單單屬於民事訴訟?

3.我住板橋,那我要到哪裡提告訴訟?.

4.要告到法院要花多少錢?(舉例:要求賠賞200萬為例子我要先花多少錢,如要要求賠賞50萬我要先花多少錢?如果我是窮人怎麼辦?窮人沒那麼多錢?)

5.我是窮人沒太多錢怎麼辦? 我所有現金財產只有5萬.要怎麼告ETtoday新聞?

6.沒錢請律師,但我真的很需要律師幫我怎麼辦?有沒有告贏之後再讓律師委託費用?

(一)ETtoday新聞不實報導說我遊戲鐘花費時數達2000多小時, (我在新聞局公布明明就說7百多+3百多+67小時. 因不實報導時數使眾多玩家讀者認為我一定開外掛.如果有人3個月玩2000多小時就連我自己都會認為是外掛,因為不可能做得到.)

(二)ETtoday新聞當天根本沒有來到新北市政府現場,也沒有查明事實和證據就胡亂不實導.(我覺得沒有查明事實或找當事人確認不該亂報導)

(三)ETtoday新聞的那句嚴重公然毀謗,公然妨礙名譽.{疑朱群岳欺瞞台灣媒體與消保官,利用輿論對代理商施壓}這文字攻擊造成本人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 (我在新聞局說的都是事實,我認為新聞價值因該是以公共利益為基礎,而不是誇大扭曲事實並攻擊當事人來引起大眾的好奇心.)

以下是)ETtoday新聞不實報導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9/112382.htm

ETtoday新聞偷偷改新聞文章,好在我有把還沒改的文印下來了.以下是還沒偷改之前的文章

============================================

新聞來源:ETtoday
暗黑破壞神3玩家朱群岳被鎖?玩家批消保官沒做功課
記者鍾禎祥/特稿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9/112382.htm

職業玩家朱群岳泣訴,自己「暗黑破壞神3」遊戲帳號被鎖,2000多小時的心血付之一炬,
北市消保官也跳出來,指業者逕自主張違反遊戲規則,被台灣媒體大幅報導。不料消息一出
,引來許多「暗黑破壞神3」玩家質疑,報導內容多處與遊戲現實不符,疑朱群岳欺瞞台灣
媒體與消保官,利用輿論對代理商施壓。

 

第一個疑點,據《蘋果日報》報導,朱群岳在遊戲中花費時數達2000多小時,但「暗黑破壞
神3」遊戲5月15日上市至他被封鎖的8月17日,扣除維修時間,總遊戲時數也只有2600多小
時,除非朱先生每天都不吃不喝不睡,連續3個月爆肝打電動,不然很難相信這之中沒有誇
大浮報事實。

第二個疑點,朱群岳稱自己玩遊戲好時可月入3、4萬,但有玩家幫他試算,照知名寶物拍賣
網遊戲貨幣和台幣換算,依他的遊戲時數,收入遠遠不只只有3、4萬,這還不包括裝備、帳
號等額外收入。

第三個疑點,有玩家從新聞照片中找到朱群岳的帳號,發現其裝備並無特別驚人之處,似不
如他所稱「那麼厲害」,「就是普通的打寶裝嘛!」多數「暗黑破壞神3」玩家也不認識他
,以至朱忽然成為Google熱搜排行關鍵字第1名。

第四個疑點,「暗黑破壞神3」的開發商「暴風雪娛樂」,是以「嚴懲外掛違規玩家」出名
的公司,也因為這樣深受全球玩家愛戴。雖然消保官認為暴雪處置不合理、不公平,但要了
解,美國的消費者權益遠高於台灣,若暴雪常亂封鎖帳號,早就被告翻了,用不著台灣玩家
跨海求償

有曾被「永久封鎖」的玩家現身說法,若真覺得自己沒有使用外掛等非法程式,只要寫封英
文E-Mail給暴雪客服,通常可以解鎖;暴雪在封鎖帳號前,都會錄影存證,以防有類似糾紛
發生。

據平面媒體報導,10月4日在消保官陪同與代理商協商後,朱群岳的帳號已經解鎖,但歸還
道具的權利仍在開發商身上,本地廠商無權置喙。台北市消保官蕭光展對此表示,該遊戲為
國外開發、國內業者代理,業者以玩家「異常表現」為理由鎖帳號,公平性和合理性令人質
疑。

消保官的主張或許沒錯,但3C、尤其是數位內容有別於一般實體商品,不能用相同的邏輯來
處理,如之前北市府要求的APP有7天鑑賞期可退貨規定,讓國外廠商見識到了台灣政府在數
位法規方面的落後,消費者也不買單。

朱群岳的帳號被鎖,或許是他個人的問題,但就相關報導看來,只是再次突顯我國政府與官
員對此領域的無知,許多一般玩家都可以提出的疑點,身為執行公權力的公務員卻茫無頭緒

雲端時代興起,也帶來許多新商機和新行業,日前《ETtoday新聞雲》就曾報導過,知名國
外玩家Athene靠玩「暗黑破壞神3」賺入4千萬台幣。2012年,全球遊戲市場將突破千億美元
(3兆台幣)大關,其他如職業電競、數位內容買賣服務也跟著蓬勃發展。

而台灣不管是在制度、法規或官員的觀念,對比過去10年積極耕耘此區塊的韓國,顯然還有
很多加強的空間。

 

何必問 101-10-15 00:48
我的越南籍朋友她老公去泌尿科檢驗 結果 我把紅字的地方打上來~

檢驗項目名稱 結果

HIV >200.0

HSV - I IGC 90.0

HSV - II IgG 1:16x (+) 陽性

Chlamy dia IgA 1:16x (+)

Chlamy dia IgG 64x 1:64x (+)

Chlamy dia IgG 128x 1:128x (+)

麻煩有專業醫生來幫忙解答~~~感恩不盡~~~
避免朋友被她老公傳染性病.因為越南新娘什麼都不懂 蠻可憐的

這是 網友的答案你好,~~~~~~~~~~~~~

我直接解讀結果告訴你,要有心理準備!
HIV愛滋病抗體篩檢=>他是陽性
HSV單純庖疹病毒抗體=>他是陽性
Chlamy dia披衣菌抗體=>他是陽性

三項性病篩檢都是陽性,證明他已經感染了性病,特別是"愛滋病AIDS",他的配偶建議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檢查治療吧!

問題來囉!!~~~~~~~~~
請問1.~~這樣朋友可以拒絕跟她老公做愛嗎?因為她老公看A片看多了.都會學A片情節強姦她.並且都不戴保險套做愛????
問題2~~ 她老公 喜歡到外面尋花問柳. 明明檢驗出病毒還在外面傳染給其他人.有算犯法嗎?如果是 該如何做?
問題3.~~~ 可以由法律途徑訴請離婚嗎??

 1.如果明知自己染有傳染病仍惡意傳染他人  刑法上確實是有處罰規定

    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告訴即可

 2.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確實屬於不治疾病

    可以主張訴請裁判離婚

駿翔 101-10-14 22:43

目前租屋處位於就讀大學附近,所以附近皆是學生在租,但由於隔壁鄰居過了晚上10點會有非常吵的聲音,打線上遊戲的鬼吼鬼叫,勸導過後都沒有作用,每天晚上只要過10點都會非常吵,我就寢時間為11~12點坐右 有是12點半 還是會聽到非常之大聲的鬼吼鬼叫,目前有法律可管制嗎?罰款或是使他們租約無效等等的方法?

且他們會在陽台抽菸,但由於間隔太近,都會飄到我的房間,雖然他在他自己的空間抽菸,但是我對於菸味是很敏感的人,有辦法約束他嗎?

您好:

您說目前租屋附近皆是學生,隔壁鄰居過了晚上10點會有非常吵的聲音,打線上遊戲的鬼吼鬼叫,每天晚上只要過10點都會非常吵,11~12點左右還是會聽到非常大的鬼叫聲,這可能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

此外,他們會在陽台抽菸,菸味會飄到您的房間,您可以勸說對方改善,或是提起民事訴訟,制止對方在陽台抽菸。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小許 101-10-14 19:41

8月與朋友參加健身房也先繳了費,但是加入前就已經告知無法八月多無法去運動,當時承辦者說沒問題會特別註明,之後我於8月多去健身房,有問健身房人員是從拿到卡進入的這一天算起嗎,健身房人員說是由現在拿到卡的這天算起直到兩年約到期為止,後來我便跟我朋友說,請他不用急著去,但是現在我去了以後,發現這健身房的衛浴設備非常的讓人不舒服(當初業者表示衛浴區因隱私部分不能參觀),如今想解約,詢問業務退款事宜,但是業務並未直接告知是否可以退款,只稱目前主管不再,因為退款事宜要由主管核准,我問道那主管何時會再,業務稱要在上班時間才會在,而且會自行打電話給我,他也沒有辦法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覆,況且他現在再忙,可以改天或晚點他再傳簡訊跟我說??所以我問他,我的解約日是從今天開始嗎?他也說沒錯,請我回家等。
當時我心裡就有底了,因為我在網路上看過太多文章,業務都會用此方法拖時間,辯稱主管不再,所以刻意刁難不退費,如今一周到了,也無消息。

所以想詢問各位法律資深專家幾點問題
1:我朋友完全沒有使用過健身房會員,是否可以退費。
2:業務是否可以用主管不再之說,來拖延退款時間?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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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14 16:56

最近想在MOBILE01買智慧型手機 比較中意二手的(價錢不會太貴)
面交時我會核對IMEA碼資料 他有完整盒裝!!
對方是高中生 贓貨問題本來沒有很在意
但最近看到網路上有買到手機贓或被判刑40天的 有點怕怕的
如果面交時沒有怪異因該會買 有沒有什麼購買證明書之類的可以給對方簽名 就算是贓貨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判刑真的好誇張)
還是自己打白紙黑字說明此物不是贓或請對方簽名 有用嗎??
還有對方高二生大概17歲 簽名有效嗎??
購買後如何確定此IMEA碼無報案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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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N 101-10-13 23:26

最近有一種拍賣很盛行 由批發商提供貨品及圖片

讓人可以不用出到資金 只要付成本價

就有貨品可以供買家選擇

等到買家下單匯款給賣家

在由賣家在匯款過去請批發商寄出貨即可

因為批發商是由社群網站(FACEBOOK)上尋找的

沒有批發商任合資料 假如匯款過去 請批發商出貨

但買家卻沒有得到貨品時 該怎麼處理?

是否可以尋求法律途徑?

 

沈恆 (沈律師) 101-10-14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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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N 101-10-1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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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停 101-10-12 20:40

請教各位律師們,我的情形有什麼方式來執行法律行為,事情是..朋友小明向我前前後後累積借額1萬多元,因為朋友,所以一開始就沒留任何白紙黑字的借據,每次都回答我下個月工作領錢時還我,可是每到領錢日5.10.15.20這幾天,我去找他要時,他總有他的理由沒錢還,初於朋友我也好心跟他說,只要他肯還,我並不逼迫一次性還清,視能力還我,但是一拖就是半年以上...從未還我錢,卻看著他機車,手機什麼都買好了,就是沒錢還我,根本無心償還,老是推說雇主沒發錢,..我只有小明每次向我借錢的簡訊,請問這據有法律效用嗎,還是有什麼方式,可以拿回..

Jan 101-10-26 20:45

你好,請問這件事情你已經找到方法解決了嗎?

因為我男友也有類似這樣的問題...金額已經高達3萬2了...

雨不停 101-10-26 21:25
回覆 Jan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這件事情你已經找到方法解決了嗎?

因為我男友也有類似這樣的問題... ... (恕刪)

沒有呢....不過我有錄音~內容有套出他的姓名,金額,欠款多久..

五月 101-10-12 06:43

我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19.... 我當時在網路上找工作(奇集集)

結果看到一個家庭代工 可先預支20000
我進去之後跟那個人即時通聯絡 問他工作內容

結果他說他們是私下做棒球簽賭的
一個月5000簽快一個帳戶 在白的也吃得開
還給我一個棒球網站之類的


我那時真的被錢沖昏頭 我想說好那就租一個月就好一個月就好
至少是賭 但是不是騙人錢的

後來我寄了兩個帳戶給他... 後天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開始很緊張 2天後我去掛失 結果已變成警示帳戶

他用我的帳戶騙了被害人10幾萬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

怎麼辦 我好害怕 我會要坐牢嗎... 我真的不敢了 我好後悔
我想知道法律程序 拜託 我真的不知道怎辦

cherie 101-12-13 18:29

如果有人報案,你就要去警局做筆錄...再來就是移送地檢署..等地檢署的傳票到在出庭說明

莫歆 101-12-14 02:28

趕快把 你與詐騙人 的通聯記錄備份下來
你去銀行掛失時才發現被列警示帳戶那銀行員應該會馬上報警
如果你不是去銀行掛失又或者銀行員沒有報警,那請你趕快自己去備案

重點來瞜!
如果你去備案時,警員跟你說:沒有被害人報案,所以不用備案或作筆錄
不要當作這樣就沒事了....那是他們的電腦資訊太慢,沒有收到其他地區報案通知(沒備案有的法官會認為你是故意販賣帳戶)
請警員給你個紀錄表甚麼的都好,或者記下你要備案時的日期、時間、警員編號

這是你出庭後有利的證據之一

我老公就是被警察呼嚨,以為沒事了~事隔半年被傳喚出庭後沒有證據也找不到證人
最後還是被判刑了....

現在詐騙手法很多,你還年輕別給自己留底了,祝你好運

世昌 101-10-12 02:41

小弟於 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且符合[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的第四條與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應可申請公傷假。
但公司卻以因警察局的交通事故初判表中有
1.未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2.涉嫌超速行駛(慢車道速限40公里,自訴車速50-60公里)。

以上兩點並未違反[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且第2點的涉嫌,警方也未開單罰款。
經與公司爭取後又以兩則內政部函(未給予函號與內容說明)搪塞
1.有關勞工工傷假之認定,宜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有關職業災害之定義而認定是否公傷;至於[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自可列為參考。
2.工人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鑑定系肇禍當事人未顧及安全或係違反交通規則時亦不得視為公傷假處理。

有肇事責任就不能申請公傷假嗎?
內政部的函法律效力低於勞工保險法嗎?
以上有無申訴管道?

五月 101-10-11 22:53

我真的知道我錯了...
我19.... 我當時在網路上找工作(奇集集)

結果看到一個家庭代工 可先預支20000
我進去之後跟那個人即時通聯絡 問他工作內容

結果他說他們是私下做棒球簽賭的
一個月5000簽快一個帳戶 在白的也吃得開
還給我一個棒球網站之類的


我那時真的被錢沖昏頭 我想說好那就租一個月就好一個月就好
至少是賭 但是不是騙人錢的

後來我寄了兩個帳戶給他... 後天完全聯絡不到人...
我開始很緊張 2天後我去掛失 結果已變成警示帳戶

他用我的帳戶騙了被害人10幾萬 我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

怎麼辦 我好害怕 我會要坐牢嗎... 我真的不敢了 我好後悔
我想知道法律程序 拜託 我真的不知道怎辦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且明確的有幫助詐欺故意

 2.檢察官會先進行偵查程序  如偵查告一段落會依法起訴你

    其間會先詢問你是否有意願與被害人和解

 3.檢察官起訴後  法官進行審判程序

    如果有跟被害人和解且認罪  應該有緩刑機會

   

小玉 101-11-14 00:36

五月你好

我也是在奇集集發生和你同樣的事,幾乎一模一樣也是地下賭盤,也是給他二個帳戶

我比較笨,我等到警局公文來我才知道出事了,結果就是一直被叫去做筆錄...做完二間警局的筆錄後就等檢察官再發文,叫你去作筆錄,以上都做完了,就等簡易判決出來,服不服,上不上訴,最後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一天一千算,

以上是我個人的經驗...與你分享,從今天5月到現在11月

明天要去繳罰金,正在煩腦怎麼解除警示戶

Zoe 101-12-08 17:53
回覆 小玉 的發言內容:

五月你好

我也是在奇集集發生和你同樣的事,幾乎一模一樣也是地下賭盤,也是給他二 ... (恕刪)

你好!請問之後您是跟被害人和解嗎?我也是今年3月在奇集集找工作被騙..搞不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我目前還在開偵查庭...昨天開完之後檢察官有逼我要跟被害人和解的意思!現在我一直在想我到底該怎麼做...畢竟!我的帳戶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走阿..!!

101-10-11 19:15
律師您好, 由於住家現有房屋漏水糾紛,所以想請教您有關的法律知識及內容, 主要內容敘述如下 : 買屋過程 : 本人於2011年1月透過仲介購買屋齡40年無電梯公寓,3樓(總樓數4,每層一戶) 購買時,賣方(前屋主)已針對地板(水泥重鋪)及電線重整換新, 在購買前有發現二樓屋主在樓梯間張貼告示指出 漏水相關事宜,二樓一概不負責任. 但仲介與前屋主保證無管路及線路之問題存在.(仲介公司保固一年水電無問題) 糾紛內容 : 在房屋交屋後半年,二樓屋主告知其屋內有漏水現象發生,並主張為我的前屋主修繕時造成, 而且在我們未購買房屋時已經由張貼之告示告知,因此要求我們對漏水事情應負責整修. 在告知後,多次會辦原仲介(含專業水電工程人員)到二樓查看, 發現漏水產生之可能性為 1.房屋老舊,上下壁間管線破裂 2.廁所洗手台管路位置不佳 (洗手台下的橡膠管未確實置放至引水管路中,當下已處理完畢_非工程,僅徒手將其對準中心) 約在今年八月底,二樓屋主發出存証信函,內容簡述如下 : 三樓引起二樓漏水,經多次通知後,"並未回覆",限十天內改善,否則將交以法律途徑解決. 提問咨詢內容如下 : 1. 二樓屋主已於原屋主修繕完成時,即發生漏水現象,當下至我們購買屋子前的半年間並未向原屋主提出反應,當我們購買了房子以後,便將所有責任歸咎給我們,這樣的責任規屬是對的嗎? 2. 二樓屋主於存証信函中,避重就輕,並未寫及我們曾多次會辦相關人員現場勘查, 如果當真進入法律程序,是否法官或調解人員會因此單方面的判定出對我們不利的判決? (仲介及水利技師願出面証明有多次到場勘察與處理) 3. 暫不論責任歸屬為前屋主或我們,是否應先請第三公証單位對於二樓漏水現象做檢驗與判別? 對於購買房屋後的我們,連一滴油漆也未重漆刷過,就要因二樓與前屋主修繕後之問題產生來負責, 感覺真的很委屈,畢竟二樓屋主是在我們購屋前半年多就發現前屋主因修繕而導致漏水了,當下二樓屋主發現就應該請水利專員來鑑定及溝通,不是嗎? 後來我也以存証信函回覆了二樓屋主自己的看法, 包括:1.漏水原因之鑑定(外牆/樓上/大樓共用管線老舊...等可能性) 2.原屋主修繕完成之半年間,二樓屋主未與原屋主溝通,目前的責任歸屬不明。 另外,昨天收到由二樓屋主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的通知,下週二將一同調解,但是二樓屋主為當地財大氣粗的老住戶,很深怕他會來跟委員會的委員”打招呼”,因此盼望就以上的內容,陳律師法律咨詢團對能夠給與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後續建議的處理方式,感謝...
前屋主及仲介有對你保證房屋漏水,因此雖然妳在房屋移轉前就可能已經知道房屋漏水瑕疵的風險,但屋主有進行修繕並保證品質,你可以在發現瑕疵後儘速通知前屋主,要求其負擔該瑕疵所造成的房屋價值減損。 另外,因為前屋主交付的房屋有瑕疵,造成樓下屋主的損害,此會構成民法的加害給付,你可以請求該部分的損害賠償(例如,你賠給二樓屋主的價金、修補的費用等)。
amy 101-10-11 10:52
律師您好: 好幾個問題因為您的回覆有了方向處理,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 有下列更細部的問題想再請教您: 1.如果新房東也是願意用同樣的條件,那我們是三方只需要口頭約定嗎?還是要文件確認? 2.舊房東並沒直接跟我提卻透過第三人說已經賣了說已經收訂金了,這樣合理嗎?說下個月完成過戶,但我都不知道之後房租要給誰?我該怎麼主張才可以把這樣的法律行為更順暢解決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 建議三方另擬書面文件,以免將來產生爭議. 文件內容包含原契約的承擔,押金及返還,租期及房租收取等重要事項均應納入.
小白 101-10-11 10:15

律師您好,昨天我與朋友聚會晚上12點多喝了一杯龍舌蘭調酒,有部分朋友先離去,我於01:40離開,準備上車的時候剛好朋友打電話詢問,我接起電話說了兩句馬上被警察攔下車,警察請我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35 mg/l,因為我當時很清醒,我有詢問是否可以測第2次,因為我心裡想會不會是嘴裡殘留酒精導致酒測值偏高,警察回覆說不能測第2次,測第2次就要送法院,當時我不太清楚酒測的程序.我就讓派出所扣車,並開罰單.今天我查詢一下,法律似乎沒有明文規定可以漱口之後再測,但網路上有受測人可以進行平衡測試等權益,所以想向律師請教一下,受測人可以主張權益為何,這能申訴嗎?為何不能測第2次?因為我的酒量大概 7 瓶玻璃瓶啤酒,一杯調酒酒測值高達0.35實在有點高.而且是大約1小時之前喝的

小朱 101-10-10 13:48

要看有沒有水溝要去哪查

鄰地雖有承水義務,然土地所有人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動產,則為妨害他人之權利,即使鄰地置不與較,亦屬妨害社會公益,自在限制之列」民法第777條立法理由參照對於自然流水高地所有人有排水權,低地所有人則有承水義務,亦即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民法第七七五條第一項)。 

高地所有人具有疏水權,亦即水流如因事變在低地阻塞,高地所有人得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疏通之工事。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八條)。與此相對地,若非自然排水而為人工排水之情形,鄰地所有人原則上無承受義務。例如,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六條)。

同樣地,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動產民法第七七七條)。但?因應實際需要,設有例外規定。例如,高地所有人,因使浸水之地乾涸,或排泄家用,農工業用之水以至河渠或溝道,得使其水通過低地。但應擇於低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於此情形,高地所有人,對於低地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民法第七七九條)。

土地所有人,因使其土地之水通過,得使用高地或低地所有人所設之工作物。但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該工作物設置及保存之費用民法第七八○條)。 房子蓋得比鄰居低,結果雨水統統流到自家來,該怎麼辦呢。一下雨,因鄰房未做截水溝,雨水就會灌到我家庭院內就會淹水,有請他改善,但鄰房卻以採光罩沒超出地界為由不處理前屋主改建所造成,請問各位大大,在法律上有什麼約束力。如果跟她們打官司勝算會多少

鄰居的採光罩無集水槽,房屋雨水排水口直接排到馬路無水溝,流到我家庭院,造成庭院積水要怎麼辦?

小卻 101-10-10 13:23

其實我不太清楚我的問題該分在哪一類..

我跟我媽的關係不算好,小時候她經常偷翻偷看我的錢包、日記、抽屜、寄給我的信,她也會翻我哥我爸的東西,只是我特別討厭這種行為所以我每次反應都很大,結果她跟我說未成人前她都可以動我的東西,可是我現在已經23了,她還是一直偷看偷翻我的東西,我爸也跟她講過不要這樣對孩子,她就一附:你就是藏東西做虧心事不然幹麻害怕別人翻,我是你媽當然有權利。

前幾天,她自己跑進來我房間借東西,就趁機翻我抽屜,看到我有買演唱會跟高鐵的票,就開始罵我,但這是我自己用薪水買的耶?

我太生氣就去他房間打翻她的書,她就整個起肖,我跟她講不要隨便亂動我的東西,

她說:房子是她的,她為什麼不能動?難道我沒有我的隱私權嗎?房子是她買的所以法律上她真的可以隨便動我的東西嗎?

還有,因為去年底我大學畢業開始上班,她就開始跟我說:我工作後一年開始要給她錢,可是我叫她直接跟我說她一個月要多少,她都不講只叫我去問我朋友們給媽媽多少錢,

但我朋友都不講,因為我不知道標準在哪裡,而且我不喜歡我媽那種態度,之後她再問我就跟她說1個月1千,她起先只說太少他就說要去問她朋友女兒們都給他們多少。

可是就在前幾天,她翻到我買演唱會的票(我不是第一次買演唱會的票被她知道),就整個大開口1個月要4千,我不是拿不出來,我只是很不喜歡她的態度,有種趁火打劫的感覺。我自己願意省錢買演唱會的票到底關她什麼事?

所以我跟她說:不可能,我只會給你1千,她就整個發飆。

我的重點是,從她開始講要給她錢時,我就有去問我朋友們但朋友們都不說,我不知道標準,期間我也跟她講過3、4次叫她自己開個數字給我,但她一直假掰說:你自己去問你朋友,你自己決定一個月要給我多少。

然後她說她現在要告我,還一直說法律規定子女一定要拿錢給父母,就算我搬出去搬去國外都要給。我真的覺得我媽的思維有問題,這兩件事在我覺得都是她有錯在先,然後她一直說我不給錢就搬出去還要告我。

我想請問,關於隱私權還有錢的這件事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條款可以保護我的?

還有,有過這種父母告子女子女贏的嗎?我是已經有心理準備她要告我,房子是她買的所以到時法律可以叫我搬出家裡吧?那我搬出家裡,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你可以評估一下自己去外面生活  是否會只有多增加至少四千元的費用

 2.隱私權原則上以權利人有將其視為隱私  且有期待隱私的可能性

   如果房間還是你個人使用  母親確實有侵害隱私妨礙秘密的行為

   不過你是否透過訴訟主張  以及你如何舉證你可以思考看看

小卻 101-10-10 22:3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已經成年且就業中 父母已沒有扶養你的義務

 &nb ... (恕刪)

那我再請問您,如果我搬出去法律上有規定義務要每個月給家裡或父母錢嗎?
以及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完全切斷親屬關係的條款嗎?


如果以我媽翻我東西這點來看,今天如果真的上法院,它會是什麼罪?依您這樣說好像隱私權很界定模糊,我必須有實際的影像畫面才算是舉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