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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K 101-10-10 09:36

由於擔心證人違心證詞,求勝心切。在心不甘情不願的情況下,答應證人若勝訴得金額達10萬院給證人5萬。也有寫切結書。結果獲賠得10萬但是訴訟費由我承擔。所以,我所得金額不足10萬。我需要給證人5萬元嗎?請大大。告訴我該怎麼辦。 但我並沒有請證人作假證詞證人堅持我欠他5萬,要提告。我並沒有實得10萬,應該怎麼付,比較合法,我不懂法律請各位大大,幫幫我。感恩。判決書已載明,因為扣除訴訟費用,。我並沒有得到10萬元,請幫忙,解疑慮。感恩

 1.我想重點應該是你不願給對方這筆錢吧

    不是在於你實拿不足五萬元

    反而證人拿的比你多

 2.你可以等證人對你提告

    你們這樣的約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可能還是有問題

    訴訟結果未必會敗訴

    只是自己這樣有點失去誠信的感覺

KIYA 101-10-09 12:35

跟男方在今年七月已完成訂婚儀式..要在十月完成婚禮,卻發現男方友劈腿...

請問這樣女方在法律上有何保障..譬如女方可採取法律去維護自身權益嗎?

男女雙方在訂婚後有凝定一份婚前協議..請問這樣的婚前協議有何法律效率呢?

假設女方握有實質男方劈腿證據,這樣可以跟男方提出民事精神賠償嗎?

包含訂婚後所有籌備婚事的所有花費可跟男方要求退回嗎??...(因這所有花費包含喜餅婚紗等等..都是女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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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9 23:09

如果你有切確證據的話,是可以解除婚約並請求精神賠償的,連同你因訂婚花費的費用都可以請求

KIYA 101-10-10 12:0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有切確證據的話,是可以解除婚約並請求精神賠償的,連同你因訂婚花費的費用都可以請求

請教律師~如果有切確證據,該如何請求精神賠償呢? 是要提告嗎? 是以哪一條提告呢?

企鵝 101-10-09 02:55

A女為牙科密醫,經刑事判決確定有罪,民事損害賠償判決賠償本人新台幣15萬元整.現今A女認為名下無財產,土地房屋全部登記在她丈夫名下,戶長也變更為其女兒,擺明是經高人指點,以防本人申請債權強制執行.

在此,請教諸位大律師,有何方法追討本人受損之權益,莫讓惡質A女逍遙法外,讓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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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貓 101-10-08 17:14

因為07年的認識到不好的朋友被牽連到~後來陸續接到傳票去開庭當證人

大約一年接到一次~在此之前都是到桃園地方法院開~現在的是到台北的高

等法院~想問是不是這是最後一次了呢?

另外在想問~我一些事情都忘了~他們一年問一次~結果我每次說的都有點誤差

實在是記性太差了~如他們問我見過誰誰~我有點忘了又有點好像有的感覺~~

問我一些時間點我也忘了~我怎麼辦呢~怕多說多錯~能說忘了嗎?能說以第一次

證詞為準嗎?上次去我也是說忘了~支支烏烏的~可能被他們認為是在心虛~~

檢察官就口氣很重的說嚇我說要辦偽證罪~這下更荒了腦子更空白了~我該如何應對呢?

請問這種事能去法律事務所詢問嗎~要錢嗎^^?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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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9 00:06

除非是故意說謊,不然因為記憶不清而導致證詞有所出入在所難免,不會成立偽證

阿道夫 101-10-07 14:39

請問一下

對方在網路論壇中寄發論壇站內郵件

信中內容對我進行辱罵

例如: X你老母 X你妹(信中有完整的髒話 也就是非使用X 而是完整寫出來)

這樣是否能過法律途徑處理?

又有何罪名能判定呢?

如果只是寄發站內信 非屬於公開範疇 應該不涉及公然污辱誹謗的問題 不過如果次數甚多嚴重影響你的權益時 可以考慮是否構成強制

林智群 (klaw) 101-10-07 19:25

這個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

不過打官司很花時間,是否值得為了這口氣走法院,請三思

陳先生 101-10-06 09:09

我家目前住的社區有二三十年了,我家在921地震時,房屋有整建,原本二樓整棟加蓋成三樓,已經十幾年都沒有問題,最近跟鄰居有嫌隙,今天有人就來我家看三樓加蓋的,在懷疑是他家去檢舉

1.我爸要看那個人的證件時,他不讓我爸看,就很快量一量就走人了,若是公務員要來測量違建會是這樣做法嗎?如果不讓我爸看證件,是不是有可能不是公務員。如果不是公務員,隨意來測量或拍照的話,算不算侵權

2.有人跟我爸說,三樓不會拆,會補交房屋稅而己,這樣對嗎?

3.他家牆壁有用烤漆板,厚度大約一公分,但有佔有我家土地,可以叫他拆掉嗎?但有人說佔三公分以內都可以不用拆,是這樣嗎?有什麼法律條文。

4.他家的鐵工廠就開在社區內,先前有人去檢舉,但都沒有用,因為派出所跟他家有認識,要去哪個單位檢舉會比較有用?他家工廠會被罰款或移走嗎?社區就是一般的住宅舊社區,整個社區就只有他家的鐵工廠,而且他家工廠在巷弄中,還放了很多機器,這樣也算合法嗎?

林智群 (klaw) 101-10-06 11:43

不曉得你說的921後的整建是指甚麼?

有無申請建照?

如果沒有,那就是新違建,是可以報拆的,不是補繳房屋稅這麼簡單

另不建議你跟鄰居這樣互相弄來弄去,到頭來兩邊都被處罰,不划算

陳先生 101-10-06 11:4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不曉得你說的921後的整建是指甚麼?

有無申請建照?

如果沒有 ... (恕刪)

您好

因為家裡在921地震時有受損,所以有整理修繕,就順便加建三樓,至於有沒有申請建照我就不曉得。另外新舊違建的標準為何?我們並沒有跟鄰居如何對立,因為對方的牆壁先前有加裝烤漆板,因為陽光如何照射到板子很反射到我家,曾經請對方可否擦其它顏色,但對方一直不理,隔天就有人跑來我家外頭量測一番,另外對方還裝了好幾支監視器,其中有一支鏡頭就對著我家,這我們也沒有說什麼,對方在社區風評不是很好,也曾經多次跟其它鄰居有過衝突,我們也不想要這樣,人家不犯我,我也不會以牙還牙,另外其它問題可以順便回覆一下好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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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蝶 101-10-05 20:4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老公前一陣子撞到別人的車屁股!對方是在當兵!然後他請他朋友代理後續賠償的問題! 他朋友要求不管車子修得怎樣就是要給他們14萬!後來有砍到剩12萬!他們也讓我老公簽本票保證!!然後前幾天有先給他們兩萬!阿那個朋友有寫一張紙說他有收到2萬部分修車費!!阿我們有請事主休假的時候 出來寫委託書!那委託書要怎麼寫才有保障!才不會說錢賠完了!然後他們不認帳!要怎麼寫!?準備什麼才具有法律效應!!
委託書沒有制式格式 不過至少要表明雙方年籍資料 可以特定什麼人 另外要表明針對什麼事件委託
呵呵 101-10-04 16:24
律師你好我只知道少男的電話而已其他他的個人資料我並不知道 hk466要我打到少男手機接通時說【8591資料請回報,其他即時通幫你。】 結果我照做少男接到我電話就把它的個人資料和8591帳密交給hk466了 少男電話是hk466跟我說的 事後少男一直說要我賠錢不然就告我我後面也賠了但是他後來又說什麼要告我錢他不要了 可是我錢已經都給他了他也收了 這樣它可以告我嗎?如果我有罪法律追溯期是多久?
您好: 1.您與對方和解賠錢,須簽和解書,才可保障自己權益。 2.您是否有罪?法律追溯期多久?及對方是否能告您?須看您所涉法律條文為何,但是您的問題資訊仍不明確,我仍然無法判斷法律效力。因為我對於您和hk466打電話給少男的舉動非常疑惑。
肥肥 101-10-04 14:34

請教律師,我當兵時,被退伍學長騙了,伸請行動電話的號碼(這個號碼的sin卡我連看都沒看過)

當時我人還在軍中,有一次放假看到電信公司寄來的帳單,我一看6萬多,我就連絡電信公司的法律部告知,我是被人冒名申請的,那個人員也告訴我那公司不會在跟我追討,事情就結束了,現在那個公司應該倒閉了,經過了14年,現在有一個資產公司寄存證信函叫我要還錢....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處理呢?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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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 101-10-04 11:41

事實經過:

本身是新手代購,專門代購日本的網路商品寄回台灣。

最近在yahoo有一件案子,買家要我代購的是一件陶瓷品,

我已順利代購完成,買家也收到貨,

但收到貨後買家卻來信說 東西破了 (有附上照片)

寫信給商家,商家說已過七天保固,無法賠償~


代購流程:

 代購文上標明:

向日本網站訂貨,日本商家寄到日本收件處,

日本收件處集貨後一起寄回台灣集貨處,再分發給賣家。

(約7~14天)若要購買易碎品,請買家自行考量運輸中的風險,運輸風險代購無法負責!

若物品不幸有瑕疵需退換,在商家的保固期限內可幫忙與商家溝通,

但產生的國際運費代購無法負責。同意匯款等同於同意以上說明!

 

問題:

賣家現在來信主張

1.
店家沒有盡完善告知並且做合理包裝貨物之義務下,要求買家自行考量運送中的風險,甚至
是負擔這種風險是不合理的~ →可是我頁面明明寫的很清楚 不同意不要下標啊><

2.

賣家說他有將此件事故提及他的律師朋友,他說在法律責任上,分成兩種情形:

無償→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自己購買易碎品郵寄,應該會在物品上標示易碎品
,提醒業者)

有償→ 交易上有相當知識經驗應盡之注意 (便何況是幫其他人處理)
 也就是說,不管代賣是有償無償,基本上要盡的責任,就是當做處理自己的事情 一樣的
小心、注意。


我的問題是,身無代購的我,即便已經在頁面上清楚寫明無法負責易碎品的寄送安全,

那現在東西破了,是我要負責的嗎???

補充說明: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是易碎品,當初買入的網頁只匆匆看過,以為是一般的裝飾品,

買家來信委託時也從未提起是易碎品。

直到買家收到東西說破掉,我們才知道原來是易碎品!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買家可以告我們嗎?

因為我們真的覺得很倒楣

1. 買家委任代購時並未說是易碎品要加強包裝。但買家認為我們要代購商品,就應該了解是什麼材質。

2. 明明有寫易碎品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代購無法負責了。


雖然只是件2000不到的物品,但要我們白白賠償我們也無法信服啊 :(

只是法律知識不足,所以想請教,我們真的應負起賠償責任嗎?

 

謝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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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y 101-10-04 08:45

本人目前被前男友有控告妨害自由(恐嚇及什麼危害生命自由)
起因是因為我不堪他毆打隔天離家
之後有到原告證人工作場所訴苦(當時只有我跟她及我現任男友)
其中有說到原告叫我去南部賣淫,及其中七年都是我一人獨自工作養他
還有原告一直恐嚇我說他認識黑道以致於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下不敢逃跑
其中因一時氣憤就脫口而出
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

但重點來了-------原告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且他有聽到我被原告毆打的聲音。
去年把我說的話告知原告(而原告又是長期專研法律漏洞之人)
故而向我提告
期間他們一直都有密切聯絡,連官司審理期間也是,
所以我一直處於劣勢,縱使有再多証據也無法證明對我的清白
原告證人甚至推翻所有事實並顛倒事實把所有情勢利於原告
例如:將這句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改成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妳叫原告小心點我會找人砍他之類說詞。

例二:原告證人曾在民國春天打電話被告-也就是我,並在電話內容告知我
原告要他去做証 他如需不從將砍斷原告証人及我與我男友手腳的話改成
原告證人對我說你欠原告之前請快還不攘我要去做証,不要連累他!然後我回答對他說你要做就去做,我不想管之類的話....
把所有事實改編成對我極為不利。我苦無證據可反駁又沒請律師幫忙出庭
所以接下來我該如何做??10/23就要審判<這其間我還有什麼可以力網狂瀾的方法??是否可以再寫陳述狀之類的給法官訴說冤屈呢??

對了!在證人庭時 證人有說出一句"上次開審理庭後原告有跟我說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
證人庭前也是開審理題時)審判長就有囑咐我與原告不得與證人聯絡及騷饒證人
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已經被原告浪費青春七年了。我真的不想我往後人生也毀在這種忘恩負義 寡情薄義之人手下了!!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好嗎??
我已經走投無路了,真的也不想有前科!請大家幫幫我好嗎??

嘟嘟 101-10-03 16:05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最近收到傳票 上面說前公司告我侵占 請問一下在什麼情況下 侵佔罪可以成立? 因為我19歲 法律知識不是很充足 麻煩你了 謝謝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就是侵占罪 至於個案是否會成立犯罪 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沒辦法一概而論
林智群 (klaw) 101-10-03 19:41

你要把你的具體情況說明清楚,不然無法給予比較具體的答覆

lee 101-10-03 15:50

您好:

於遊戲英雄聯盟上遇到玩家在聊天視窗辱罵

該頻道總共含我與當事人,五人可以觀看(為四位台灣人、一位大陸人)

情形如下:

某位玩家a(台灣人)先與玩家b(大陸人)吵架

接著玩家a(台灣人)怒掛網

並開始言語挑釁我與其他玩家

有如下對話

玩家a(台灣人):我嚇死

玩家a(台灣人):qq

玩家a(台灣人):一堆廢物

玩家a(台灣人):死大陸狗

玩家a(台灣人):法律你妹

玩家a(台灣人):拜託告我 我好怕

我:你是在罵我?

玩家a(台灣人):對呀

玩家a(台灣人):廢物

玩家a(台灣人):快告我

以上對話有照片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這是送公然侮辱誹謗還是妨害名譽??

另外

本身只是想給這樣的玩家一個教訓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有沒有簡易的方法可以達到警告嚇阻的作用

台灣人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101-10-03 15:41

我的姑姑(我父親的妹妹)因家境較優渥, 在家族間頗有勢力, 原本我們也都相處的很好, 但不知何故, 自2008年起, 她開始不斷在家族間造謠, 說我與我先生瞧不起她, 瞧不起家族裡的人(包括我自己的親哥哥和爸爸),說我們挑撥離間她與她兒子的關係, 說她和家族中誰誰誰不合都是因為我們居間挑撥, 說她家信箱被放冥紙詛咒, 懷疑是我和我先生做的…..諸如此類, 不斷四處向人哭訴造謠, 完全沒憑沒據…

現在, 我的親哥哥因為相信她的話, 也認為我們在瞧不起他, 已和我們斷?來往, 我問家族間的所有親友, 也都說不知道真相, 但也不想得罪我姑姑, 所以甘脆不參與這件事, 現在他們是完全孤立我們.

我曾找她單獨談話, 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 她卻堅持她的那些造謠都是真的, 她說她就是要聯合大家排擠我們(我有錄音). 

現在, 我與我先生因為這件事, 彼此不信任, 磨擦不斷, 因為沒有證據, 不知道真相 (我確實沒做那些事, 但我不知道我先生是不是真有得罪她), 弄得婚姻都快要不保, 我也因此得了憂鬱症. 

我想請教, 我想要制止這些不實謠言再擴大, 也想給我姑姑一點教訓, 在法律上, 我可以對她提出毀謗告訴嗎? 可以向她請求民事賠償嗎?

如果覺得名譽有被侵害 當然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起訴 其他只是你主張有沒有道理的問題 建議還是先收集相當證據資料再採取法律動作 另外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誡對方

您好:針對你的問題,基本上來說若你姑丈涉有不實言論詆毀你的名譽,可提起刑事誹謗告訴或民事侵權行為之起訴。但本案中因涉及各親屬間之和諧問題、家族長輩等台灣民間倫理,貿然提起訴訟,縱然獲得勝訴,亦容易流為家族間之閒言閒語(晚被告長輩),建議採取較為柔性的作法,是否有家族內其他較具份量之長輩出面斡旋或親屬間聚會中以婉轉的方式表示所傳述均非事實,鄭重澄清,並由其他長輩出面讓此事到此為止,方可情理與現實兼顧。以上意見,恭請酌參。

doris 101-10-03 07:37
我家有一大塊地蓋了數十間房子,分別出售後,我和親人各自住一橦,雖然房子已各自過戶給購買者,但出入房子道路的部分(無尾巷),地主仍是我奶奶,未來可能會被政府徵收,但目前為止,地主確實仍舊是我奶奶
一般出入道路大家要怎麼停車,我們都是不管的,但現在有一戶鄰居,一開始在自家門口前的出入道路畫了一個停車格(擺明給自已用的)雖然他口口聲聲說,他畫歸畫,但大家要停也是可以的,但這樣一畫,誰敢停呀
最近更誇張,直接挖了一小口井,大剌剌的抽起地下水,三不五時就灑水沖房子沖地面....
就長遠看,我們也會怕地層下陷(因為最近他有介紹2戶人家來買隔壁的房子,也打算要挖井抽地下水)
第二,就地主的角色,我們不希望土地被特定人士這種自私的佔用,口頭曾告誡幾次,對方總是皮皮的,最後這一次,是直接明白的告訴我們,他有去打聽過了,當初我們房子在買賣時是有簽合約,不可以擅自將出入道路封起來,影響住戶的使用權,(他的言下之意是說我們雖然是地主,但並沒有使用權,所以管不到他)
但,我們並沒有要封路呀,只是希望公用的地方大家都能使用,實在是看不慣他佔地為王的行為
想請問:
1.沒有法律可以制止他嗎?
2.該要怎麼做?用何種法律依據較佳?我們只想要限期請他恢復原狀,並沒有要他做什麼賠償
3.如果他拖拖拉拉不改善,有法律可以強制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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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3 19:50

建議以奶奶名義發存證信函要求回復原狀,

對方置之不理後再考慮提告請求回復原狀

101-10-02 17:54

在學校裡,有些同學會故意排擠人,在背後說些壞話,例如:看到鬼、說某人很像大便或髒話,沒有指名道姓,如果想走法律途徑的話,需要些甚麼證據

告贏的機會有多少?  如果要要求賠償的話,有可能ㄇ?

罵髒話是否可以提告?  賠償金額大約有多少?擔心會被報復又該採取甚麼行動?

有時走在路上被罵髒話,不知對方姓名,能否提告

如想提告又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WEN 101-10-01 14:16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上個月月中因為 由於法律常識不足
加上個人的疏失網路上販售了遊戲主機並附贈了盜版的光碟
此商品也是網路上購入二手.所有光碟都是上位賣家附贈的 等等 
本人只是想買來讓家裡的弟妹玩
對遊戲方面 知識也不是很足夠 後來 由於想再買台二手摩托車
只好再將主機出售 被抓後 才知道 這些光碟為盜版光碟
面交的人是遊戲公司的人員和警察先生
被扣了六片盜版光碟走
當日我就被帶走做筆錄、做完筆錄
直接被送往 地方法院 檢察官以問完話 就讓我走了
可能看我是女生 所以我沒有再地方法院過夜..

他要我說出當時賣我這套主機贈送我光碟的人
走出問話的房間後.警察告訴我.如果我沒有說出來這位賣家.
這樣就表示這就是我做的.請問警察先生這句話的含意是什麼?

所以下次接到傳票 我應該就要回答他這個人的聯絡方式
這樣對我或對那個賣我主機的人 有什麼懲處呢? 
我爬過文章.廠商方面可能會需要我賠償.這樣我和賣主機的人.
是否都會面臨倒賠償這方面的問題呢?

現在在等傳票

這段時間我很懊悔我所做的一切
我想要在這段時間 彌補我的錯誤 
我想要寫篇悔過書給檢察官或者法官
還有我想向廠商致歉的道歉文章

問題1.請問本人該怎麼寫悔過書?有沒有範例或者參考 讓我知道如何下筆?

問題2.我不曉得下次傳票收到後面對的是檢察官還是法官.請問我該在我所寫的悔 過書上怎麼稱呼這兩位比較恰當?有沒有統一的稱呼?

問題3.請問道歉文章該怎麼寫比較好?

問題4.請問什麼紙張寫都可以嗎? 都恰當嗎?

問題5.寫完後 我是否是等到開庭 見到法官或者檢察官 在遞上我的悔過書呢?
必須在哪個時機點遞上.會比較恰當?

問題6.請問在這段時間內 我是否該聯繫廠商比較合適?
檢察官和警察 都沒有提供給我被害廠商的資料 電話 
我手上只有當初跟我面交的那位遊戲公司先生的電話.
目前還未知道有無什麼罪型.這樣我該等到貴公司跟我聯繫就好嗎?

問題7.由於本人家境不優渥.父母分居.母親身體不好.
所以家裡都靠我賺的微薄薪資支出家裡零零碎碎
暑假期間本人才幫弟弟繳完第一期高中學費.
存款剩餘不到一萬.妹妹高中時也都是靠低收補助才有辦法讀完高中.
所以我也害怕廠商提出大量的賠償金額.有什麼辦法比較能讓廠商壓低金額 呢?廠商是否再提出賠償金額是 會知道我的存摺裡面只剩下不到一萬元而讓 我賠償少一些呢?

問題8.請問以上書卷我可以手寫嗎?本人家裡沒有印表機 雖然字有點醜 但是手寫 是否比較有誠意呢?

問題9.寫悔過書和道歉書.有無辦法讓我再刑事民事上.加點分數嗎?


Tom 101-10-16 20:55

你好
我也是遭到警方釣魚所陷害的
目前我已經成立社團討論互助方法與對策
由於是成立初期
請您告知親朋好友來支持
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cockright

請留言告知詳情
我會盡快回覆您

呆呆 101-12-04 11:53

天阿 一樓大大我也剛遇到跟你相同的問題 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目前也是在等待傳票中 

希望律師能夠幫幫忙回覆該如何做與解決  目前也剩下民事責任要處理 

小丸子 101-10-01 13:30
出租房屋,未到期房客跑了,如果循法律途徑寄〈存證信函→公示送達登報催討房租→提起訴訟→公示送達登報終止租約,請求遷讓返還房屋〉還是〈存證信函終止契約→遷讓及租金請求→提起訴訟→請求遷讓返還房屋〉兩者是一樣的嗎?如果不一樣哪一種處理比較快? 如果對方的戶籍是借的,存證信函請屋主幫忙代收可以嗎?
還是都需要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所以兩種方式實際上並沒有不同 至於住居所不明 可以聲請法院公示送達
小葳 101-09-30 20:58

房子99年租人開設美容,簽約時房客尚未結婚,她爸爸為保證人

因此合約上的戶籍地為房客娘家地址

簽約內容約定房租為17000,需每個月繳納

100年1月時房客電話告知我,說她經濟困難,無法付足額的租金

我並沒有答應她,但是房客自100年2月起自行將租金降為10000

且改為2個月付一次,每次付款都遲延

且見面時都要求讓她找人分租要再降低房租,我堅決拒絕

我有詢問法界朋友,得知法律較保護承租

為了避免房子破壞,我選擇隱忍,打算102年1月合約期滿再訴訟追討

今年8月底,我將房子賣掉(有一個多月前告知承租方打算要賣房子)

房子賣掉後也立刻通知房客,並且詢問是否願意換約

買方目前已經支付二次款項,已經辦好完稅,本來預計10/5付尾款交屋

9/26和買方.房客約好要換約,房客也答應(我&房客態度都良好)

不料9/26房客無故未到,打電話也不接,簡訊也不回

我打給房客姊姊,姊姊推說不知道,要我打給她爸爸

我打給她爸爸卻遭到辱罵(我第一次和她父親說話)

之後房客+她爸爸+她姊姊都拒接電話,不然就是接通後立即掛掉

9/28她姊姊回LINE給我,說她爸爸要她轉告要我聯絡搬家公司將她們東西搬走

我覺得不妥,但是她們仍然拒絕聯絡

請問我現在應該如何處理?? 要怎麼做才能逼房客現身解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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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猛 101-09-29 14:35

事情經過
我= (17歲)
朋友=乙 (16歲)
4月初"乙"跟我借車
把我車撞調,到現在都還沒賠
人常常搞失蹤
所以我想拿本票給他簽和背書
但是未滿20未達法定代理年齡
但是債務人寫"乙"
保人給他爸簽 這樣我可以找他爸拿錢嗎?
法律成效嗎?

-------------------------------------------------------------------------------------------
(借據這樣寫有錯嗎?)
債務契約

債務人 :         (以下稱做甲方)
貸予人 :         (以下稱做乙方)
保 人 :         (以下稱做丙方)

※約定內容※

甲方因為某些原因之需要,急需資金,今和乙方達成協議,乙方願意貸予甲方
新台幣       元整,
清償日期為 民國     年    月    日,清償期屆至後
甲方必須將利息每月  %,以及借款金額全數反還,若有遲延所造成乙方損害,更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損害利息,逾期每月利息  %

※注意事項※

一、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貸予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二、本借款之甲方若未滿法定代理年齡,若借款金額未全數反還須由丙方清償債務
三、甲方 或 丙方 所簽發或背書支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支票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四、因其他債務(包括各順位抵押權及普通債權)不履行,致遭法院查封拍賣時,本人無條件履行點交義務,倘本人因故不在場,任由 乙方 自由處置,絕無異議,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
契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避免口說無憑,特立此約以玆憑證。


債 務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貸 予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保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我已叫"乙"簽本票以及借據然後叫"乙"拿回去給他爸再本票後面簽名蓋手印,但是我怕事"乙"自己簽的沒叫他爸簽,他這樣是否有違造文書?我前還拿的到嗎?)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1:01

既然是把你的車子弄壞的解決方式,應該簽的是和解契約,幹嘛簽借貸契約,

對方又沒有借錢給你,千這樣的契約是無效的

北祥街 101-09-28 19:09
我家對面鄰居裝的監視器

燈超亮

每次進進出出

都直接透過我家院子直接照進我家客廳裡面

然後直接監視我家

因為我家裡面的門是紗窗

請問這樣他們有沒有違反甚麼法律

我家覺得很不舒服

這樣要如何解決

謝謝

我又不能請他播放給我看,我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錄影到我家

但非常確定的是,他們家監視器的燈可以直接照到我家客廳裡面,我只要人站在客廳門口,他們鐵定看得一清二楚,因為我有站在他們家門口往我家看過

 

還有就是院子裏面都被照得超清楚,院子進來之後的正門更清楚,實在很受不了,我家每次在客廳都處於疑似被監視的狀況,甚麼時候開燈關燈誰在家誰不在家作息他們主人都一清二楚,超恐怖,而且他們每次都一直站在門口監視我家,直接從他家門口就可以看到我家裡面的門口了,現在裝了監視器更清楚

還有請問如果只照到院子裡面,算不算拍到我家的擺設和居家情形

 

抱歉我對法律不懂,不知道如何分類,如果分類錯誤,還請指證,感恩感恩

小陳 101-09-27 22:10
律師你好 前幾天收到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寄來一封存證信函 內容{債務人陳永霖(我父親)陳盛隆(我不認識)已死亡 台端為繼承人 (我母親)依法繼承其資產以及債務 ....} 想請問張律師根據民法1148條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 已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 負責清償責任 借錢時間民國71年 借款人陳月英 保證人 陳永霖 但是陳永霖在75年間已往生 沒有遺產 但是沒有去辦拋棄繼承 借款人陳月英在十年前過世 1 這樣我們需要去清償這個債務嗎? 2如無需清償 是否需要正式回函給該資產管理公司 3回函內容該具備什麼條件才有法律效力
繼承是發生在舊法時期 你指的法條是98年之後修法的 依舊法你確實還是繼承債務 不過是否可以有機會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你可以研究看看 但都需要經過法院准許
霸子 101-09-27 17:34

我想請問一下~~前幾天我開車不小心A到前方車子的後保險桿~~駕駛也沒受傷~~我有當場拍照~~對方車子僅有掉一小塊漆~~可是對方今天卻通知我車子壞了很多地方~~需要2萬多元的維修費~~這金額對我來說實在是一大負擔~~所以我想請問~~

1、這類車禍情形是否有觸犯相關法律??

2、若是對方趁機敲詐~~我該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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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mail 101-09-27 11:10

我多年前繼承了一筆土地地上權

地上物房屋原是我父親使用,但一直未支付土地租金

但我本身從未居住或使用其上的建築物

後來原本的建築物也因年久失修被借用的親戚在很多年前改建成加強磚造的平房

但目前借用的親戚也已經搬走....留下一間空屋

最近因為新地主買了該筆土地
想請問在法律上新地主是否可以請求強制塗銷我的地上權並收回房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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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砲 101-09-25 23:28

我大哥年幼時生父已過世,生母與我父親民國70年結婚同年並生下我,當年我大哥約15歲(大哥55年次),前幾天父親過世,我大哥要辦勞保補助,看戶籍謄本才發覺父親當年並沒辦收養程序(謄本沒記載有收養),所以我大哥身分證上父親欄還是他生父名(姓氏還是同生父),謄本只能看出我跟大哥同母親(我跟大哥不同姓),但大家已一起生活30餘年(中間有遷出戶籍兩次)且大哥從繳稅時就是申報扶養我父親了,而我詢問過母親她說當時的人哪知道這麼多法律,以為這樣結婚就算扶養了,但戶籍謄本手抄本上我稱謂為參子,但戶籍謄本我跟大哥稱謂皆為長子.....?目前勞保還是有申請,但也不知會否核准,假設大哥不能申請勞保補助1.那要如何證明我大哥跟我父親確實是父子關係?如去國稅局申請繳稅證明嗎?2.要如何請求戶政單位更改親子關係? ps.大哥及二哥(失業無勞保)均為母親帶嫁與我父親的小孩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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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砲 101-09-27 00:07

民法1079條不是在民國74年有修正~~所以我父母是在民國70年結婚~~是否適用?如果要請求法院確定父子關係要如何佐證?

小雨 101-09-25 22:21

我跟我前夫離婚一個月多了 前夫家都刻意不讓我看小孩
我只能在我女兒有上幼稚園時偷偷去看她 學校老師有跟我說
我公婆有特別交代不讓我看我女兒跟帶我女兒
上禮拜去看我女兒 看到我女兒大腿外側有大塊瘀青
就帶我女兒去驗傷 因為我前夫她們家不會讓我單獨帶女兒去驗傷
所以我找附近管區陪我去帶我女兒驗傷 後來我才知道管區認識我公公
後來到了衛生所 沒有醫生 管區叫我去小診所驗傷就可以
衛生所的人馬上就說 小診所的驗傷單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我前婆婆一直在警車上說我外面有男人 才跟我前夫離婚
還說她不讓我看我女兒
(當她那樣說我外面有男人的時候 我有準備錄音筆 有錄音存證)

這樣子我可以告她毀謗公然侮辱嗎?

 

我已經有申請法扶通過   律師說9月8號遞狀    但是我卻還等不到第一次調解

我擔心的是我女兒在前夫家到底過著生麼樣的生活

另外我去看我女兒那天   我又在幼稚園問我女兒為什麼會痛痛?   她有小聲的說爸爸打

我還有再問一次    為什麼會痛痛   我換方式問   是阿公打? 阿嬤打?(她都沒說話)

我又馬上問   還是爸爸打?   她又回我一次說   爸爸打

我真的不知該怎麼樣讓開庭程序快一點?   我希望我女兒快點回到我身邊

或許會很辛苦   但為了我最愛的女兒   再辛苦也值得  女兒從出生到離婚前   都是我自己再帶的

在我要離開的時候我女兒還緊抱著我不放   我前公婆要來抱她  她用力的搖頭  

eliza 101-09-25 21:50
律師.你好.之前因可憐她沒地方住 房子借他住沒收房租 水電有時有交有時沒.房子給弄得很髒 現在要他搬走 房子自用 趕不走 擺爛.有叫警察跟村長來勸 沒用耶 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 會很麻煩嗎?
如果要透過法律程序 你還是要取得執行名義後(勝訴確定判決) 才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並請警方協助) 程序上確實需要一點時間
mei 101-09-25 16:21

事情是這樣子的,因為對法律不甚了解,所以想請問律帥們幫幫忙,謝謝

2010年五月底由於朋友突然心肌梗塞,送他去醫院後,因為朋友沒有帶任何相關証件
我也無法聯絡上他家屬,於是醫院請我得先付費才能開刀
而我詢問朋友是有健保的,醫院也語帶輕鬆的跟我說事後拿健保卡來核銷就可以了
因為有開刀又是急診入院,所以我前後幫他簽了兩張本票共二十一萬多
後來朋友沒拿健保去核銷,我也懷疑他沒有健保,一查之下發現他在醫院寫的地址竟是假的

但因為沒有他的個資
所以也無從查起他的建保狀況,現在醫院要跟我索求二十一萬加兩年的利息
想請問我這邊可以控告那位朋友詐欺嗎?這算的上詐欺嗎?因為實際上是他欠醫院錢,不是欠我

可是因為他不還醫院,所以我得付這筆?,所以等於是他害我要背這二十一萬的醫療費,

如果他老實說他沒健保,如果醫院不要一副放心吧簽沒事的樣子
我也不會簽這種東西!!
當初因為事出緊急,醫生也說了情況緊急,得馬上開刀
我完全沒有選擇,只好先簽本票讓他開刀住院
現在對方完全聯絡不上,也不肯接電話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嗎?告他詐欺會讓我跟醫院這方的情況有所改變嗎?
如果我跟醫院這邊的案子我上了法院,是不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我得背這個債完全沒有希望?

另外,想請問一下調節時說的任何話具備法律效力嗎?

但沒簽任何文件,只是口頭上說說,有具法律效力嗎?謝謝

拜託請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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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縱使你當初簽本票時候動機是為了幫助朋友

 你還是出於自己的意思簽發本票

 要說這部分受到詐欺可能有問題

 縱使受到詐欺也是受第三人詐欺

 可不可以對醫院主張也是問題

2.你還是先對你朋友提詐欺告訴

 再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mei 101-09-25 16:57

真的很謝謝 謝律師 的回覆!!

有了初步的概念

但想另外再請教一下您提到的

"二.本件最終仍應由對方負責,而您的性質類似屬擔保,

票據又以文義性為主,因此,醫院得依票據向您請求,但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負最終責任."

我當初簽的是商業本票,我不是很懂向對方請求負最終責任是指?是指說請醫院先追討原本的債權人再來追我這邊的意思嗎?因為醫院那邊的說法是說,原債權人的戶籍地有三個,於是分別前後寄了三次,所以進度一直是找不到人的,而我這邊因為只有一個戶籍地所以很快就找上我,也就直接找我開刀,是說如果這種情況下,直接和解就好還是上法庭呢(和解只是少了兩年的利息)?

真的很謝謝您!!!

mei 101-09-25 17:05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想再請教一下

像這種情況,如果詐欺不成立的話

是不是就等於我認衰?還是說有其它方法可以從原債權人那方要到錢嗎?

另外,如果我跟醫院主張要求查詢原債權人的健保狀況,是否可以呢?因為上次調結時醫院說他也不清楚他的健保狀況,如果這種情況上法院的話是不是就直接判定我必須負這筆債,而原債權人完全沒事了?? 謝謝您的回覆,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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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101-09-26 11:21

謝謝 謝律師,想再請教一下

如果說醫院這邊的扣款我是選擇每月扣三分之一的薪水,也要扣個兩年

那扣完之後再跟原債權人討回債務會不會有時效性的問題?

還是說等支付命令執行時我便可以向原債權人用法律追討?太謝謝你了!!

另外,忘了一個問題,如果這期間我出國一年,薪水三分之一停止扣款,那醫院是否會轉動到我本身的動產

因為我前幾天才知道原來我有八分之一的土地權,是我爸留下來的

但因為是跟我家人共有的,不曉得是不是醫院會因為這二十幾萬把我八分之一的土地抵押?

如果會的話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我的八分之一的土地不要繼承呢?(會不會造成脫產而變刑事?)

再次感謝 謝律師的大力幫忙!!

小林 101-09-25 00:55

我想請問的問題不止困擾我很久,很多鄰居跟我有一樣的感受,請各位好心的律師或有相關經驗的大大一定要幫幫我們。

我家住在新北市某處4樓舊公寓,對面頂樓有位鄰居生活習慣很差,因為樓下電鈴都巳不能使用,不過在這個手機很普遍的時代應該不是太大問題,偏偏這家人喜歡在樓下大叫他們家的人,這種情況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加上夫妻倆很喜歡吵架,動不動就樓上樓下大罵三字經,對我們附近住戶實在很難忍受這種噪音,以上是其一。

其二,這家人有個很壞的習慣也是最讓我受不了的,夫妻倆都又抽煙又吃檳榔,留下的煙蒂、煙盒及檳榔渣都是順手往樓下丟,同樣一條巷子,每天早上起來就只有我們門前的煙蒂、檳榔渣一大堆,有時還丟到你車子上(巷子1樓通常會停車),曾經想說本著敦親睦鄰的精神好聲好氣的跟他們溝通請他們別再亂丟了,換來的確是他們夫妻惡言相向,他們會大聲的嗆說:你憑什麼說是我們丟的,你又沒証據,偏偏這種小東西丟下來,路口監視器根本拍不到,曾經有請過里長來協調,不過也沒有改進,有時他們把機車停在你家門前聊天,邊聊煙蒂、檳榔渣邊丟,喝完的飲料罐也全丟在你家門口,真的讓人很受不了,最近有考慮花點錢去裝監視器拍下他們亂丟東西的証據,不過拿到証據以後能有什麼法律能讓他們得到應有的處罰嗎??


以上就是我遇到的問題,希望能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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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Lin 101-09-24 12:54

女方於未滿十18歲時,擅自離家,未經監護人同意,與男方同住

在女方於未滿18時,和男方發生性行為!(雙方同意之下)

女方又於18歲時,生下男方的小孩!

那女方目前是19歲!

我想問一下,那現在男方有觸犯到哪些法律責任嗎??

如果完全脫離監護人的監護離開家庭 

雖然女生是自願的情況下

還是可能會有和誘罪的問題

 

Lin Lin 101-09-24 18:39

女方目前是19歲..

那發生性行為而生下小孩...這方面也會有法律責任嗎?

 如果發生性關係已滿16歲

 且沒有涉及金錢交易

 這部分沒有刑事責任

小飛 101-09-24 10:33

我與女友交往快兩年了,原本是計畫要結婚所以買了房子,頭期款是他付的,貸款是他的名字房子也是他的名字,但剩下的貸款是我付的,現在因某些因素想要維持情侶關係就好,但我媽一直擔心一直付房貸到時人財兩空就完蛋,為了讓我家人放心所以我跟女友討論好要寫一張契約,內容大概就是若女方對兩人感情不忠或不想持續關係了必須把錢還給我,若是男方對感情不忠則自願放棄所繳金額,想請所擬內容需怎樣才能有法律效益?需法院公證還是只要雙方都有簽名蓋章即生效?希望解答者能直接依我內容幫我擬依份草稿,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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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 101-09-24 00:30

兩年前在酒店認識了一個已婚男進而在一起後來懷孕了男方說願意離婚負責在今年生下了一男之後男方避而不見我該如何透過法律要求男方對孩子負責而我會被對方老婆告通姦罪嗎對方老婆可以只告我而不告男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9-24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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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 101-09-25 01:56

 不好意思我想再請問如果男方老婆告通姦的話需要被關嗎還是罰款呢

林智群 (klaw) 101-09-29 00:03

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應該會判易科罰金不必關

麗美 101-09-21 18:14

我家5樓加蓋6樓+7樓+8樓鐵皮屋的官司,時間長達4年多,終於要落幕了!答案是2敗俱傷 奉勸世人還是要多溝協調較好 於近期可能會拆違建物吧!對方辦離婚脫產 但2人還是同住在一起生活,看就知道是辦假離婚脫產啊! 請問重點是: 1.如拆違建物對方脫產了 那拆除費用誰出啊!可強制4戶平均分攤嗎?請問有法條嗎? 2.樑柱維修費用很高,有法條可強制住戶大家一起共同分攤嗎?1~5樓住戶. 4樓住戶當初有答應一同分攤 ,現改口說沒有!請告知有法條可幫忙處理嗎? 請懂法律的大大幫忙告知! 謝謝加感恩! 拜託快告知我!

亞馬 101-09-21 16:40

我是暖暖台北大鎮的住戶,日前發生一件令人忿怒的事情~鵬成建設公司在完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私自在所有社區巴士的上車對口處,裝設監視器全程紀錄我們社區所有乘車人的上下車時間、地點!

我想請問法律專家們,這種行為是否已經觸法? 如果確定是觸法,是觸犯什麼法律? 如果我們提出告訴,這家建設公司會有什麼樣的判決?

Fuzzy 101-09-21 16:19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這是誰認定的? 是保險公司認定的嗎? 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實務上(或法律上)應賠償 5天 或 10天呢?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小貫 101-09-21 12:35

你好,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八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3%,
還要再加上8%的遲延利息,所以是31%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8%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3%,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8%,
但如果照合約是23%+8%=31%

因為8%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8%,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3%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你們的案件,如果可以證明當事者的真意,那就按照當事者的真意來決定契約的內容。如果無法證明當事者的真意,那就看法官對契約內容的判斷了。

小貫 101-09-21 12:16

你好,各位民事法律專家,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5%,
還要再加上6%的遲延利息,所以是25%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6%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5%,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6%,
但如果照合約是25%+6%=31%

因為6%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6%,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5%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一、解釋契約應探求當事人真意,可收集得以證實契約當事人真意之相關證據提出給法院。

二、依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可知民法准許年利率最高不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為限,對方不得請求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另一方面對方如利息約定過高且係趁他人急率、輕迫、無經驗之情時,還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重利罪

lillianhsu 101-09-21 11:52
律師您好, 若離婚時?有簽訂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的協議書, 事後補簽可以嗎??? 這個協議書的簽訂需要什麼樣的形式才具有法律效益???
1.形式上雙方有簽字 實體上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原則上就會有效力 不過協議條款最好明確 否則日後容易因為條款解釋問題發生糾紛 2.事後補簽名當然沒有問題
KEN 101-09-21 10:40

最近我們老闆突然要所有員工簽工作履約同意書,但其中有一個條文大有問題,內容如下:
連帶賠償:員工提供錯誤或不完整訊息,致公司做出錯誤決策,員工須賠償所產生之損失.
同事們認為:
1.以後誰敢開口說話,說錯話或說話不完整就要賠公司錢.
2.做決策的人不用負責,提供建議的人卻要負責,一點都不公平.
時機歹歹,不簽字又怕老闆耍賤招,簽了又怕負莫名其妙的法律賠償責任,真令人煩惱.若發生這樣的事件,老闆真的能上法院告得贏員工嗎?員工又如何自保呢?

 未來上法院的話,你們可以主張契約係定型化契約,且係在威脅下簽署,該等條款應屬無效。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官網留言。本所官網:http://taipei-bestlawyer.blogspot.tw/

可樂 101-09-20 19:00

律師您好:
請問您 我的女友遇到前男友的騷擾
第一 前男友 惡意投訴 女方服務的公司,以服務態度不佳為由。想讓女方失去工作。所幸他投訴的日期女方剛好休假,公司及同事可提出証明~~
第二 前男友 以臉書匿名方式 用別的帳號 假冒他人,虛擬一個女姓 聲稱是我 前女友的姐姐
說我讓他妹妹墮胎及有家暴出手打人的記錄.企圖阻斷我們的感情 這些對話內容 我們也都有 保留起來作成書面。
第三 上二所述 一開始 我們有跟他告誡 如果再打擾 我們會以法律追究。沒想到 平靜 幾個月後
該男 又開始騷擾 。在app上 又恐嚇女方 (準備讓妳找工作)跟一些不堪入耳的話語。
還用電話 一直打讓我們 受到打擾
請問律師 關於上述三個問題 我們可以對他提出 什麼告訴呢 又該準備什麼資料呢
實在是不堪其擾 麻煩張律師您解答了 感恩

1. 可能涉及強制誹謗恐嚇

2.提出告訴可以直接至警局報案也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

   再等候檢察官或警方傳喚作筆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