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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5 18:38

 

 

 

 

 

因為現在女方跟我發生摩差口角就轉身離開回娘家!

 

現在小孩我在顧當中!(他說要離婚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女方之前有過一次婚姻 又負債 (我也完全的不計較)

 

女方之前有兩個小孩 (但是他放手 監護權是在男方)

 

我是第一次婚姻

 

 

今天我沒外遇 也沒家暴 我每個月還幫他付保單 

 

每個月的開銷也是我一人負責 女方在家顧小孩

 

我用心的去經營婚姻 我很氣我做到這樣了你怎麼可以這樣轉身就走!

 

從女方回娘家後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心痛! 小孩更是無辜呀 想到就心酸

 

那女方都一直沒消息! 

 

我現在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話 他還沒要回來的話 我該怎麼做呢?

 

我也不想那麼簡單就讓他離  

 

我可以叫他賠償嗎? (因為我們才結婚不到一年 小孩也剛滿5個月)

 

可是女方現在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他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贍養費的問題!

 

女方以後若有工作薪水他也是不會存進他名下 (

 

(因為存進他名下的存摺 銀行會先扣他3分之一)

 

所以他可以存進他家人的存摺!

 

那我該如合像他討小孩的教育費呢?

 

ㄧ 現在我是要等女方來開口說離婚嗎?

那如果他來開口的話 我要怎麼做呢? 我不離的話 ?

他去訴請離婚機率會不大吧? 

(因為我沒怎樣 是女方不要婚姻的  

 

小孩的問題 女方也說要監護權 我搶贏的機率大嗎?

我毫無負載 又有穩定的收入(月入5萬) 有車貸而已! 

 

三 我可以告女方棄養 放棄婚姻嗎? 我很不甘心我付出這樣你就隨便說走就走!

 

現在小孩的郵局提款卡在他身邊( 小孩每個月有津貼2500) 

 

他也拿走 我好心酸我的婚姻會這樣!

 

現在女方會不會怪我也對他不聞不問呢? 會不會以這個理由來向我提出離婚嗎?

 

 四 女方回娘家不聞不問 法律有規定要多久才能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呢?

 

不好意思 一下問妳那麼多的問題 可以麻煩你替我說明一下呢!

 

因為這幾天我白天照顧小孩有時都心酸留眼淚!

 

心酸女方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 

 

我好不甘願我的第一次婚姻要搞成這樣 今天我對這個家盡心盡力的

 

我也沒去外面鬼混! 真的好心酸!  

 

不好意思問那麼多的問題 麻煩可以幫我說名我現在的狀況要如何應付!

 

(女方對這方面很精明 因為之前他也是去法院訴請離婚的)

 

我很擔心我會吃悶虧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女方對您提起訴訟離婚,似難以成立;惟目前女方有惡意遺棄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之情事,您可請求履行同居義務或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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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 103-07-25 15:22

因我外祖父過世,有債務問題,我們欲辦理拋棄繼承,但我兒子(13歲)的監護權在我前妻那,我可以幫他辦理拋棄嗎?還是要由我前妻提供文件讓我去辦理?需要哪些文件?煩請告知,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2:22

您好!可以請前妻以法定代理人身分辦理拋棄繼承,或是書狀先寫好,再請前妻蓋章即可遞狀辦理拋棄繼承。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rrie 103-07-25 13:46

您好,前陣子因先生在外欠賭債共28萬(我手上有他簽下的其中一張10萬本票照片),又侵占公司款項(這部分後來我公公去跟公司洽談一個月還2萬,分10期還,但這個款項的債務改為公公的名字,公公還簽了本票給公司),除此之外在上上份工作也陸續有竊盜過公司的錢,但都私下和解,我受不了這種長期的精神壓力,他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定時炸彈,因此欲與他離婚,原本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並將兩個小孩監護權歸我,並讓我把兩個小孩帶回娘家,原定今天要簽字離婚,卻在昨天反悔,要其中一個小孩(老大,今年4歲)留在婆家陪公婆,他本身根本就不關心小孩,只是因為看自己爸媽捨不得孫子,就一直強迫我要將協議書增加限制老大的居住地,不然就不簽字要跟我走法院,後來我因不想傷害小孩答應了他,他又開始盧我們的房子的事情,一直威脅我要照著他的條件走,不然就要跟我走法院,他一直說他一定至少可以爭取到一個小孩,我想問說像他這樣的狀況法院真的會判決把小孩監護給他嗎?現在是連他爸媽都對他失望透頂,家也不給他回了!!他這一年來工作不太穩定,現在只有每個月2萬多的薪水(有說會再去兼一份),我則是已經在現在的工作上任職將滿三年,每個月的薪水大約是3.5萬-4萬元左右,不知道這樣是否對於取得兩名小孩的監護比較有利,謝謝

 

 

103-07-24 03:11

我目前是一個未婚媽媽 跟他去年有訂婚公開宴客 過3個月小孩出生 我們沒註冊也沒辦喜宴 小孩3個月時分開到現在已經5個月 目前小孩7個月 沒做DNA 小孩跟我性 戶口在我這裡 健保也在我下面 父親欄是空白的 他有說要支付小孩的生活開銷 但我沒拿 拒絕了 到現在只讓他見過小孩一次 他們家有房子跟車子 但不是在他名下 父母的 他們家的經濟是比我們家好 我個人跟他的經濟狀況差不多 但他們家是雙親家庭 而我是單親 他離過一次婚 小孩現在7歲 監護權是他的 唸北投的薇閣 我跟他因為他動手而分開 當下有報警叫救護車 但沒通報家暴 我有驗傷單 沒備案 我想問的是 1不管現在還是以後 他跟我上法院爭監護權 我會敗訴嗎?2他有權利看小孩嗎?3他有撫養權嗎?4對他我的權力有那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4 09:3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對方在法律上不是小孩的父親,因此無法主張權益,包含監護權探視權等。您可以請求對方扶養子女,但是您請求對方扶養,對方就成為小孩的父親,您可斟酌。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似無法對您請求法律上之權益。

3、倘若您是在97年前與對方辦理訂婚宴,則可能會有爭議。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10:01

您好:

因當時您與男友宴客僅為訂婚非結婚,加上您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段婚姻應不成立,您們非屬合法夫妻,因此小孩即為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為由您執行,但男方還是可以爭取監護權,若男方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確定他是小孩的父親後並認領,則可進一步再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因此對方係有機會擁有監護權。 法院在選定監護人時,通常會根據父母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及小孩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等標準,來判斷誰對小孩最有利益,就將小孩判給誰。因為男方已有小孩,且曾有家暴(有驗傷單),將不利爭取監護權,惟因您男方經濟環境比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爭取監護權。 若對方未取得監護權,則可享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探視權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要給對方探視權。此外,您可向對方要求撫養費,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撫養費數目可按照收入的20至30%。 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為孩子之生父,男方亦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惟目前小孩由您照顧,除非有您監護有明顯不利之事由,您仍有機會保有監護權,但男方亦享有探視權,您可向男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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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3 18:57

太太對我說要離婚! 原因個性不合! 所以太太就對我說離婚 目前有小孩5個月大! (目前我在顧小孩當中) 女方先提離婚 現在女方轉頭就回娘家住! 目前可能要訴訟離婚 

一 之前女方在家顧小孩 一切的支出都是我在負擔的! (每個月還要轉5000給女方媽媽繳保單) 

二 女方在之前有一段婚姻 有兩個小孩 當時也是訴訟離婚 法官也把監護權給男方 

三 女方現在有負債 (信用也破產) (目前也沒工作) 而我! 第一次婚 沒有負債 只有車貸 每個月至少有5萬以上收入 現在女方先提離婚 我要怎麼去準備呢? (必竟女方有經驗過~所以很了解) 我很怕小孩就這樣被它搶走了! 因為我不太了解 現在女方回娘家 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怎麼會說要放就放呢? 這樣我跟小孩不是很不公平 小孩更是無孤的 那請問我可以告女方遺棄嗎? 小孩監護權我該怎麼去爭取? 請問我現在是要該怎麼做呢??

 

請問那如果監護全在我身邊..我可以要求女方付散養費嗎?因為女方說走就走 小孩更是無孤! 今天就只是還在磨合期當中...它受不了就說要離婚!怎麼可以兒戲呢??  

因為現在女方回娘家住 那如果它就這樣一直住下去 我要該怎麼做呢?

可以告女方不負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置之不理,亦可起訴履行同居義務。又若您想提起離婚,亦可以其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同時並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又關於孩子監護權之部分,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並會以孩子之最佳利益為考量,然孩子若目前與您同居由您照顧,法院會判給您之機會將大幅提高。而主要行使監護權之一方 可向他方主張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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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3 21: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若對方置之不理,亦可起訴履行同居 ... (恕刪)

你好  可是目前女方信用破產  所以名下存摺不是用他的名字  是用他家人的存摺!

我很失望他怎麼能轉頭就走    贍養費的部份他名下又不能存錢  所以贍養費的部份我要怎麼爭取

  (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那他還不理會的話  我就可以申請離婚了嗎

 

您好

依法他是必須要付撫養費用

所以不論是他提告或你提告

都可以強制要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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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5 03:12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法他是必須要付撫養費用

... (恕刪)
 可是目前女方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我要求贍養費的部份!
他以後有工作也不能找轉薪  因為錢進去他存摺銀行會扣錢 所以他萬一找領現金的到時後女方不是可以說他沒有錢而來付贍養費等等呢?
無知 103-07-21 21:23

本該建立在協調與互動上,於婚前婚後保有對小孩的成長環境除了大人的婚姻觀係,於小孩是無影響,除了不住在一起其於無所差別,對方未盡教育與照護之責,於溝通互動上更多加閃避完全跳脫共同監護之淺規則,這共同監護成了對方在中臺兩地自由來去玩樂的利器;因為當初對於共同監護權並不深知,所以在協議書上也並未有多做思考,除每月對方應付予6000元至小孩7歲止,其餘皆為口頭協議,一段日子下來,我發覺對方並非為小孩而要求共同監護權,對方住所與工作情況我全不得而知於電話上更避不連繫。基於對方鑽著臺灣法律法裡有情的特性,只享受著共同監護權的權利,而不行使教養於保護小孩未來人格發展,每月僅需付少許金錢便可單身快活,在此我想請問如何才能撤銷對方的共同監護人身份,如果不能,就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為單獨監護,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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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對方行使監護權有何不利於孩子之可能,以茲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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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原則上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監護權
因為法院會考量怎麼樣對於小孩最好
如果用共同監護導致很多決定必須仰賴另一個不負責任的監護人
法院會改判的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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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nda 103-07-19 16:30

本人已結婚將近10年,先生於2013年8月離家就沒有回家了,我與先生是在同公司上班,於今年6月底向男方提及離婚一事,有同意離婚,且同意放棄孩子扶養權及監護權,卻不肯出面上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意放棄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卻不願意配合申請印鑑證明文件一起到代書那辦理移轉,只問了要付他多少錢?今年7月初於同事口中得知他有小三了,還是同公司同工作單位的女同事,一直以來我就有離婚的計劃,只是不知如何著手.依現況看來,什麼是對我有利的,我又該如何搜證呢?

目前有2子皆與我同住,各別為升小二及升小四的階段.本人也預計8月初調任敞司廈門廠工作,想請問我直接把小孩也帶去大陸讀書,會觸犯到法律呢?

手上有的資訊是金流證明(小孩教育費,生活支出費都採用匯款方式給付),也有學校老師的證明(都是媽媽在照顧小孩),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呢?

最後,夫妻之間是沒有互動的,一週說話不會超過3句話,這種情況可以列為[如有難以維持?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勝算會有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對方有小三,建議您可先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讓先生感受壓力,備位再以先生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若情況允許,建議您可蒐集先生與他人通姦之直接或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比如說以套話的方式誘導先生說出有與他人為通姦之行為等),如此還可另外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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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分,就您所述的,似乎還沒構成情節重大,恐有必要詳細陳述。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您沒有單獨監護的話,任意將子女帶出台灣,可能會構成和誘罪,本文建議先取得監護權,或是就出國的這件事情取得您的配偶書面同意之後再做。

 

您好
我建議此類案件
你要將詳細狀況告知律師
律師幫你規劃完整策略
因為這案子除了離婚還包含監護權
以及財產規劃及稅務問題
不是簡單幾句話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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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 103-07-19 03:13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女之住所,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g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

 

您好,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訴訟首重證據之調查,如您蒐集的證據足使法官相信對方已不適合擔任子女的父親,且常出入聲色場所而有與他人通姦或對您或子女有虐待的事實,對於訴請離婚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訴訟將相對有利,對方報警對您的訴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若須專業律師協助,可來電或來所討論洽談。

 依你所述,確實難以繼續婚姻,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之情況,您可蒐集證據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若對方經常性之出言不遜,甚至可向法院以精神虐待為由聲請核發保護令而阻止或限制先生對於孩子的探視。又爭取對未成年子女扶養權時,法院會委請社工探視後做成訪視報告,並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行使撫養權之歸屬,而又法院通常不會輕易變動孩子之現況,故建議若您想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千萬不要輕易的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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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為了照料子女,您無須交還。

2、對方報警並不會影響訴訟,但是還是要妥適處理。

3、律師委任費的部分,一般而言為一個案件一個審級5萬~8萬不等,會依據案情及證據等而有所不同。

饅頭媽 103-07-19 02:36

我與前夫是以家暴申請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前夫每個月第二跟第四個禮拜六下午可帶走孩子,到禮拜日八點要帶回來。但最近常無故要求(非探視時間)要探視小孩,不接電話就報警,找我居住的里長,說我不給他探視小孩,上周六帶走後,到現在都沒有將小孩歸來,打電話不接,留語音給他,他才傳訊息給我,說小孩要在那約一週,有是簡訊聯絡,傳訊息給他,表示若不歸還,要到他父母家尋問小孩下落,回應我們幼稚,不成熟是沒是做了嗎?另外每次小孩帶走,回來一定需要看醫生,感冒或發燒等。離婚至今四年多,無給予小孩生活費或教育費,那都算了。但我想問,我可以怎麼到法院申請探視權調整為一個月看一次不要過夜的呢?真的很困擾。我住基隆。謝謝

您好,建議您可蒐集小孩不適合在前夫住處過夜的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更改探視權時間時一併提出,由法院進行更改之酌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將您所述的事情,提出證據聲請改定探視就可以。

2、另外本文建議您應該一併提起給付扶養訴訟,以保障子女之權益。

ting 103-07-18 11:25

我跟前夫已離婚快三年了 因為當初離婚沒協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 所以剛離婚時半年 他多多少少有讓我看小孩 但時間不長只有幾分鐘而己 久而久之 半年之後也不讓我看 我傳訊跟打電話都不回 變成小孩上幼稚園我是要去學校看(坐娃娃車上下學時只有短短的幾分鐘可以看) 小孩從出生到四歲都是我媽在顧 因我上班是作二天休二天 所以我休假就我自己顧 所以小孩從小感情就跟我跟我很好 離婚之後 我媽因為想念孫女去到前夫家看 還要在門外叫小孩名  他阿公示意(你阿媽來了) 她才可以出來 還有一次我媽都已經去到門外了 孩子的阿公遠處看到我媽走去 竟然把家門鎖上 我媽按好幾次門鈴都沒開沒回應就走人了 之後我去學校看小孩小孩 她才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就沒有開門了 我說家的電話不是可以拿起來問誰嗎 她說阿公說不知道是誰 所以不能接 前幾天前夫的姐姐傳通訊軟體(line)給我 劈頭就罵:我媽怎麼比我還不要臉 直接去到他家看小孩 叫我媽遠離他們村 已經好聚好散了 為什麼還巴著不放 到底想得到什麼 ((我去年再婚了))他姐也說我都結婚了 他們也沒來打擾我的生活 叫我媽不要像瘋子 找小孩 我說我媽只是去看個小孩有犯到什麼嗎 他姐回我說 我都不找了我媽找什麼(離婚後我一直都有去學校看小孩 也跟男方說過我要看小孩 但男方不是沒回應就是拒絕) 我說我從未停止關心小孩  他姐也說 我只要照顧好我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小孩長大自然就會找了 我媽因目前租房子 剛好在男方家附近 他姐就回我說你媽現在搬來我們村都已經被全村說笑話了 所以不要打擾 我說大人的事歸大人 為什麼要牽扯小孩 這樣不公平 我媽究竟還對你們作什麼 畢竟小孩從小就是我媽顧到大的 這是親情 為什麼這種權利還要剝奪 他姐:對就是不公平 所以叫你媽不要打擾我們 小孩我們會自己教育 誰叫你簽字 所以你沒權 我說沒監護權的一方有探視權 小孩從小跟我的感情就很好 是你們一直去限制他 從頭到尾我都沒去說過你家人的壞話 為什麼你爸去跟小孩說你媽媽就是不愛你了 所以才沒有跟你住一起 他姐說 他們會慢慢教育小孩正確觀念 結果他姐回我說我有講你討客兄的事給小孩聽嗎(他們家一直認為我就是討客兄才要離婚 事實不是這樣 也因為這樣前夫的爸爸還跟縱我回我家) 我也說為什麼不能協議讓我家人也可以陪小孩 他姐說 現在唯一的協議就是叫我們家不要去打擾他們 之後我打簡訊給前夫說為什麼你姐不分事理 劈頭就罵我媽罵我不要臉  他說 給他一個安靜的生活 叫我不要打擾小孩 都離這麼久了 該放就放 叫我不要虛情假意的對小孩 叫我顧好現在的家庭就好了 也叫我媽不要有任何搬到他們村的想法 …這種種的一切讓我覺得小孩留在他們家是個錯 當初會把監護權無條件給男方 是因為我覺得男方的經濟比較好可以給小孩好的生活 結果事實不是如此 像這種偏激的觀念 只會根生蒂固的影響小孩 像今年我生日 小孩還有打電話給我祝我生日快樂 還有寫母親節卡片給我 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怎麼作 才能讓小孩監護權屬於我的 讓小孩回到我身邊呢(我的情形現任丈夫知情)像他姐這樣罵我不要臉 可以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建議您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這部分不見得要委託律師開庭處理(可節省您的開銷),但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引用法律,則可以請律師協助撰狀,這樣費用也比較實惠。

別人的閒言閒語不重要,重點是您是孩子的母親。

以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對方百般阻撓,讓您無法探視小孩,您應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時間及方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或請求法院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行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tt 103-07-16 14:19

您好

離婚協議上,男方擁有監護權,並且協議書上明確寫了女方不得探視小孩.

這樣的寫法與民事法規的探視權規定有所衝突,不知道這樣女方是否還擁有探視權呢?

若沒有的話該如何解決呢?

以下是網路上找到的說法不知是否正確

探視權的規定: 無監護權的ㄧ方有絕對的探視權 ,這是無法剝奪的 ,民法上規定血親不得放棄 ,因違反公序良俗的所有規定都無效 .

沈恆 (沈律師) 103-07-16 14:40

您好!協議書上這種約定是無效的,若遭拒絕探視,女方可請法院裁定探視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女方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協議書該芳契探視權之約定無效,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或酌定行使探視權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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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樂意為你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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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 103-07-14 11:27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今年12歲

離婚監護權歸前夫 而我有探視權

1,今年7/1前夫過世,兒子 監護權是會自動轉移到我這邊?

還是我需要再去法院辦理?

2,他奶奶能直接帶走他或是轉移他學籍戶籍嗎?

 

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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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人為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3-07-14 23:06

 父親已經去世,母親的順位會比較前面,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一般情況下,除非小孩堅持要跟奶奶,不然母親的勝算比較大

Monica 103-07-13 22:25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 99年判決離婚監護權歸前夫 今年7/1前夫過逝,子12歲 房子登記前夫名下,戶籍內僅前夫和兒子 前夫過逝後其母帶人如住屋取走所有証件資料和物品 與葬儀社簽訂委任後,不付款讓前夫骨灰暫寄葬儀社 兒子12歲無能力處理.但是對前夫付債,保險及存款都不清處狀況下 1,如何協助前夫後事?讓他入土為安 2,如何保障兒子應有的權益? 3,他母親進入住屋取走物品是否合法? 煩請協助,謝謝!

其夫之所有遺產,只有他兒子有權利繼承,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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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02

您好!前夫死後遺產已全歸兒子所有,任何人擅自入屋取走遺產都屬違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人為您,以便您日後得以代為處理相關事務。本件繼承人應為您的子女,如其他人有侵害繼承財產之情事,您的子女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而請求法院裁判。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3-07-12 21:00

想跟另一半離婚,可是不知道是要先把自己的東西搬出來,還是先離一離在搬,但又很怕他把我的東西丟出家門,現在人是回娘家住的。提離婚的人是不是拿不到監護權,那可以假日帶孩子回家顧嗎?繕養費是提離婚的人出嗎?我該怎麼為自己跟孩子爭取,我不想讓他以為媽媽不要他了,大人離婚問題不在孩子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您必須具有裁判離婚事由,方得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一併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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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融 103-07-12 17:06

律師先生你好:

請教一下目前因為我們夫婦婚姻觸礁,尚未離婚

目前我老婆把小孩帶到岳父家,不願意讓我把小孩帶回照顧

雖說岳父願意讓我去看小孩,但又限制我去看的時間

假日又把小孩帶出,讓我無法看到小孩

我擔心未來走上法院程序,會依照目前小孩都是跟老婆以及岳父生活

導致喪失監護權

所以我的問題是,他們可以這樣不讓我帶小孩回來照顧嗎?

違法,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配偶已經分居超過6個月,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

2、倘若您的配偶是獨自將子女放於娘家,此部分侵害您的親權,此部分可能涉嫌和誘罪,您可以請警方協助帶回子女

阿融 103-07-12 21:42
多謝曹律師的回覆,但關於第二點的部分,侵害侵權該如何認定,以及若需警方協助帶回子女,該準備哪些資料,多謝
2、倘若您的配偶是獨自將子女放於娘家,此部分侵害您的親權,此部分可能涉嫌和誘罪,您可以請警方協助帶回子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寄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交付子女,讓您行使親權,若對方屆期拒不履行,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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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 103-07-12 08:11

您好請問:

離婚,無小孩監護權,要怎麼設立遺囑,才可以讓小孩沒有繼承權?

如何可以避開民法的特留份?

如何可以預立遺囑財產全數捐出?

感謝回覆^^

 

想要預立遺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生前處分財產,若繼承人有不孝之行為,並以書面表示不該其繼承,以便使其喪失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子女對您享有繼承權,您可於生前先處分財產,若您無財產,即無遺產,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使您子女對您喪失繼承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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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彬 103-07-11 15:41

您好:我和前妻育有3名兒女,而當初在協議離婚時,兩名女兒監護權在前妻而我擁有兒子,可是當初我堅持小孩子不可分開,而前妻跟我說那只是簽個形式,小孩是共同撫養的,但最近有爭執時前妻卻說有能力時會把兩個女兒帶走,可是從離婚到現在3名兒女都是與我同住,且小孩費用都是我在負擔,前妻都沒有幫忙,我為了不要讓女兒離開我我也都沒說什麼,只是最近跟前妻有爭執,我怕他會把女兒帶走,請問我有辦法重新再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嗎?因我真的很愛他們,不想讓他們小孩分開 請給我好的建議…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女兒係由您照顧及扶養,對方未盡教養責任,您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為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0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及手足不分離之原則,您可提出您較有照顧小孩之意願與能力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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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 103-07-11 11:22

您好:我於101年4月與前妻離婚,2個小孩監護權歸我。102年7月與前妻打剩餘財產權官司,房子在她名下,103年5月房子鑑價出來,法院有通知9/11再次出庭..。

但我在上星期收到一張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前妻名下的房子已被她父母拿本票聲請強制執行,這通知是要我通報剩餘財產權官司的訴訟情形,她用這招也是不想分任何剩餘財產給我,我去法院申請調前妻與其父母的強制執行的案卷,想了解她們到底搞了多少假債務,但書記官通知我說:因為個資法原因,我不能調這卷,且我不是這強制執行的關係人。
他們這強制執行拍賣已勢在必行,但我的剩餘財產權官司9/11 才開庭,請問我該怎辦? 他們是把剩餘財產弄成0 或負數 , 這樣到時我剩餘財產權官司根本沒有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問我該怎辦? 唉~讓人很無力,想調卷了解詳細情況也不能調!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13: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有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法院可以直接就您的配偶與其雙親的債權作認定,並且請求法院函查該案的卷宗。

2、本案結束之後,再提起詐害債權請求塗銷移轉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房尚未被拍賣,則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再另行請求停止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招招 103-07-10 13:48

今年六月底我去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監護權

目前在等待通知調解

我想請問一下

訴訟期間我讓對方家人來探視小孩可是我讓他們抱回去過夜這樣可以嗎??對我爭監護權有影響嗎嗎??

因為小孩才3個月大~而且對方又不定時吸毒~帶回去幾乎都是他家人再顧的~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探視,並不會影響監護權的認定,但是倘若對方因此拒絕交還子女,則訴訟上就會影響,您可自行斟酌。另外有關於您所述對方有吸毒的行為,倘若已經遭到刑事追訴,則基本上您適合照料子女的情況下,您取得監護權的機會應該算是比較高的。

小芮 103-07-10 03:38

律師您好,最近我跟丈夫兩人正在離婚協議中,我們的情況是我先提起離婚的我會提起離婚是因為我先生在我們結婚後立刻就上高雄工作了一開始因為他說工作忙碌每個禮拜只回家一次,後來一段期間後,開始變成兩三個禮拜回家一次,甚至常常一個月才一次,甚至在我第一胎孩子坐月子期間,他都沒回來看我跟寶貝,打給他,他說他很忙碌,也因此那段期間,我有了產後憂鬱症,嫁給他後,我也發現他有一些債務問題,後來,在孩子七個月大時,有天有個女生到我婆家開的店面找我,說我先生與他妹妹有不尋常的曖昧關係,甚至對方跟我先生的簡訊以寶貝稱呼,當下我真的很痛心,當天對方姐姐載著我上高雄找我先生,我也確實在他手機發現種種關愛簡訊,而對方女生也承認對我先生的感情,後來因為孩子還小,我給他改過機會,也短暫搬上高雄居住,但期間相處變了,我們常因為一些小事吵架,先生也因為這樣常要我乾脆離婚,在高雄三個月期間,先生也幾乎沒給我生活費房租修繕費也都是我支付,然後我們有了第二胎,懷孕不適還要照顧年幼老大,先生因為工作也無法照顧我,於是我就回了婆家,但回家後他竟要我拿掉孩子,甚至用離婚脅迫我,要我在肚裡孩子與他之間做決定,我當下實在無法承受,也無法理解,我也問了他為什麼,他卻說我不是個好媽媽,我沒有什麼惡習,我也很盡力照顧孩子,我在婆家也打掃洗衣煮飯,也幫婆家顧店,我雖然不敢說我很完美,但我也是一直在學習努力做好一個媽媽一個太太一個媳婦,反觀他,在我嫁他兩年多,跟他聚少離多,也很少拿生活費給我,都是婆婆因我幫忙顧店,每月給我七八千不等做生活費,而他的債務也擱置沒處理,從那刻起,我已經心灰意冷,憂鬱的情形更嚴重,一度差點輕生,所幸被朋友看到救了我,婆家後來出來說要我原諒他,保證要他每個禮拜一定回來一次,但這保證也只持續了三個月,之後一如往常的三個禮拜一個月回家一次,傷害已經造成,答應的回家也做不到,第二胎產檢也幾乎都我一個人去,連我懷孕期間因為幫婆家顧店需搬重物,出血三次安胎三次,期間他也都沒回來看我跟孩子,就這樣的生活又過了三年,感情早就淡了,以前的傷害形成我們間的隔閡,最基礎的和孩子生活費,他後期一年多每月也只給我八千,但他自己卻買電腦手機,甚至我半年前婆店面收起來了,我到外頭工作後,他連一塊錢都沒給過我,包含孩子健保跟我自己的勞保保險都是我一個人負責,他也從不問夠不夠用,實在忍受不了了,我提出了離婚,但他卻因為我提起離婚,開始跟我爭奪孩子的照料,跟限制我的探視權,這六年來都是我在照料孩子生活,提離婚後他也突然有時間照料孩子,把孩子直接帶上高雄不讓我見他們,協議內容都還沒完成他卻這樣做,百般阻礙孩子見我,協議的內容也處處刁難我,我該怎麼做…………他沒詢問過孩子的意見就強行帶走,如果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我的立場站的住嗎?我該順他還是走法律途徑對我跟孩子比較好?協議的內容能幫我分析嗎?我公公曾經幾次打我孩子到瘀血,這也能影響法律判決嗎?我該如何證明?

以下是他要求的協商內容

我爸媽意思是監護權歸我,我想應該跟你們下午到家裡的言行有關係,有影響的吧!!!

 

更多的詆毀對雙方都不好,會有反效果!!

但我目前仍是同意監護權共有,

除非在你探視期間,小孩發生重大事故,我才會要求之後監護權歸我

 

1.一週2天(除周日不行,其它任選,

但你都要提前2天講,因為小孩不一定會回東港,

因為日後小孩有些教育行程上不能改!)

 

2.時間:早上09:00-21:00/(晚上21點前回到家,不得因上午晚接小孩而延後送回時間,且限本人來接!)不能過夜,不管是否寒暑假,皆是如此!直到妳有新男友或再嫁(小孩陰影會造成),或是違反時間,即停止探視權!

 

3.探視期間,小孩的違反協議要求,不得當作違反理由,建議你柔性勸哄,否則違反視同放棄探視權

 

4.小孩可以叫你媽媽,但是不可對小孩灌輸抵制我們的言教身教,並且不得去不良場所!一旦發現即失去探視權(你家族或朋友任何人都在內)

我方也是如是遵守!

 

5.學校活動會告知(日後不論是否在高雄就讀)會在知道的時後告知,如有要參與要提前告知,且不得利用活動時間帶離校園(校園活動,這部分不會計算協議的探視天數)

 

6.未規定探視時間,除了重大危安事件發生外,不得私下與小孩會面,否則視同放棄探視權,另外,小孩自行前往碰面,也應要第一時間告知我們,並勸哄,若多次屢勸不聽,也視同放棄探視權

 

7.小孩探視權直到小孩滿18歲成年後,依情形雙方再另外協議探視方式

 

8.小孩的教育費用,這部分我無所謂,依你能力自己訂

法律上是有這教育責任與義務的,但有沒有,我沒意見

不過在探視期間,每次給零用錢的年齡時,需斟酌與協議

 

-------------------------------------------------------------------

我沒有限制你看小孩,但是小孩要準備新生活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7-10 05:01

您好!對方條件太苛刻,沒必要接受;可以起訴離婚小孩若一直由您照顧對您較有利,應盡快提暫時處分帶回小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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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先生 103-07-07 12:42

您好,我想請教:

我太太與他前夫離婚後,2個小孩監護權歸他前夫,而我太太有探視權,但他前夫再婚後搬離原住所(原本與父母同住)也更改了電話與連絡方式,前夫的家屬(父、母、弟、妹)也拒絕透露他前夫的地址與連絡方式

想請問我太太該如何才能行使探視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可向法院提起探視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時間,如無對造現居住地址,法院會核發函文,您屆時可持該函文向戶政機關調閱對造最新戶籍謄本,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可以先去戶政事務所  調閱小孩的戶籍資料   2.然後去小孩所在地法院提出聲請  請法院定跟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如果對方一直剝奪他方探視子女權利  也會有改定監護權的可能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以利查詢未成年子女之戶籍謄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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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 103-07-05 19:13

我跟前夫離婚3年多,有一個5歲的小孩,之前我們在離婚協議書上寫著監護權共同監護但雙方要探視小孩的時間不限天數小時及時間,但前夫前些日子得知我已經再婚就開示刁難我說我只能去看孩子不能把他帶走,上個月我跟前夫好不容易爭取到可以帶小孩出來3天,但現在正值幼稚園放暑假,我告知前夫我想帶小孩上來台北娘家(前夫家在台東)前夫都刻意不回簡訊不接電話,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地帶回孩子開心的陪他過暑假呢?我國中時有著備受性侵的陰影,所以我不敢再踏進法院,但為了孩子我應該怎麼辦?

若我真的要打探視權官司一定要到台東法院遞狀嗎?法院是一次就會裁定時間了嗎?裁定時我本人一定要在場嗎?

再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1.監護權或是探視的案件都是家事案件  應該需要在子女所在地法院訴訟  如果子女所在地目前在台東  確實可能案件會在台東審理    2.你可以委任律師代理  但因為是家事案件  建議至少出庭表示意見一下   3.依你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或是核定探視方案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辦法,可先行把小孩帶至台北,待您先生至台北對您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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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 103-07-07 18:16

律師您好:我想再跟您請教個問題,若到時候法院裁定之後,我因為有事而無法下去台東探視小孩的話會不會喪失下次探視的權力呢?

之前我們有協議要分擔扶養小朋友的費用,但因為沒有明確用匯款的資料,只有去探視時把錢交給前夫的爸爸沒有憑據,前夫若向法院追討之前的扶養費,法院會判我需要支付嗎?

再麻煩您回覆了,感謝!

Carrie 103-07-08 15:18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律師您好:我想再跟您請教個問題,若到時候法院裁定之後,我因為有事而無法下去台東探視小孩的話會不會喪失下次探視的權力呢?

之前我們有協議要分擔扶養小朋友的費用,但因為沒有明確用匯款的資料,只有去探視時把錢交給前夫的爸爸沒有憑據,前夫若向法院追討之前的扶養費,法院會判我需要支付嗎?

再麻煩您回覆了,感謝!

紅豆 103-07-05 11:42

我朋友2星期前跟越南籍的(現已拿到身分證)老婆簽署離婚協議 有約定小孩每星期2天跟父親居住 不得帶小孩出境 小孩監護權財產分配正在訴訟

不料女方卻在沒告知的情況下 於6月26日帶小孩出境回越南去 請問我朋友應該要如何處理 訴訟還要進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6: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和誘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本文建議您系爭訴訟應該繼續下去,至少可以釐清在台灣的法律關係,甚至於將來有機會去越南將小孩帶回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5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未經同意將孩子帶出境,除了有可能構成刑法上之和誘罪外,對於您的監護權爭取亦有助益,您應蒐集相關證據訴訟中主張,待判決確定取得執行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晏晏 103-07-03 19:47

我跟丈夫已經談離婚了,但是他開的條件我無法接受,

他居然要求我說要簽字可以,但是離婚之後還要做那檔男女的該做的事,

還要求我共同監護權,我真的沒辦法答應,

我已經訴請離婚了,7月24日要去調解庭,

他有家暴前科也有酒駕前科也有恐嚇前科

還曾經違反保護令被罰款過,前科累累,

 

 

我有錄音存證還有影片,還有打小孩驗傷證明,

 

 

他連一個證據都沒有,他說他請律師就贏了,

 

 

連一個沒證據的人也可以贏,害我都緊張起來了,

 

 

他說有請律師就會贏,我想說難道沒證據也可以打贏官司,

 

 

這樣每個人就不用大費周章的弄證據了,

我想請問我有證據他還前科累累,我是否不請律師就會贏呢?

我還要爭取監護權,請大家幫忙解決我的困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比較有可能勝訴,但仍應提出積極事證,也要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18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所有證據整理出來(舉凡對方家暴恐嚇及其所稱之無理離婚條件),強調您具有離婚之事由,並爭取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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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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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委請律師訴訟中為您提出最佳的主張及證據,以免您誤判情勢,減損自身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聆智 103-07-02 23:46

您好,目前育有一女(將滿一歲半),與先生兩人都不想共同生活。
但先生不願意放棄監護權,但因我知道共同監護會有一些不便,
想爭取單獨監護權

請問
1、如對方因工作關係鮮少時間能陪伴/照料孩子,且我的孩子是女生,這部分能讓我在透過法院判決上加分嗎?(孩子出生後,我便任全職媽媽未再繼續工作)
2、 對方經濟條件比我優渥許多,因我目前是全職母親,相信出外工作薪資一時很難與父親相較。(但我個人存款上是可全職照顧孩子至她上幼稚園的。)請問這點會讓我在透過法院判決上吃虧嗎?
3、雙方父母體制上,我娘家這邊的環境比婆家的環境合適孩子,請問這部分能讓我在透過法院判決上加分嗎?

目前我是類單親母親,先生工作關係鮮少能一同陪伴孩子,加上我們感情部分已沒有,先生在家時間常常都是很不愉快與緊繃的,我覺得這樣的生活實在很痛苦也很孤單,不願被綁住但更不想失去孩子,很希望能獲得專業的建議,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3-07-03 08:38

您好,

      如果在經濟方面無法與男方相比,那就要強調自己的存款以及娘家都足夠支應小朋友的開銷費用,並放大自己的優勢,也就是可以全職照顧小朋友。

 1.如果小孩都是由你照顧  只要你有相當經濟能力  足以維持一般家庭生活所需   在法院就可能判由你監護該子女  並非經濟能力好的一方有絕對優勢   相反的  經濟能力好的一方可以負擔較多扶養費用   2.其他親屬都屬於輔助的腳色  如果你工作時間  父母親願意幫你分擔照護子女工作  單然對你也是加分條件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figo 103-07-02 21:34

我認識了一名大陸女子,她的遭遇是:

她結識了一名在大陸工作的台幹,之後因女方懷有了小孩,因此男方就先與她辦結婚後,過些日子就補辦婚宴,但在婚宴的前幾天,被女方看到男方與一名女子共處,女方這一氣婚宴也取消了,自此女方也不想見到男方,而幾個月後女方也產下了小孩小孩戶籍在大陸女方家),而男方曾想來看小孩,但都被女方請走、見面氣氛也不是很好,就這樣雙方就一直沒在一起住很久了,小孩也由女方帶著,過些日子後,女方想協議離婚,但男方卻要求小孩要歸她才肯離婚,結果女方不想給出孩子,因此雙方到現在都一直背負著已婚的名義僵持著,但實際上已無夫妻之實、也無住在一起甚至來往,因此,想請問關於這類的狀況,女方是否有得到小孩監護權的機會而離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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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3-06-30 23:22

我想請問一下A男跟B女已經離婚了,監護權共同監護扶養在B女那,最近因暑假到有堤前先跟B女說要帶回來一個月,B女也同意,因為在這一個月內小孩不在B女那所以裡當在這一個月不給小孩生活費,B女也因生活費小孩不給A男帶回去,請問如果A男要把小孩帶回去的話要陪同當地警察還是社工呢?A男是不是有這個權力帶小孩回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雙方就為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及探視行使方法如何約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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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出發 103-06-30 20:20

離婚後協議小孩由對方監護   但最近從小孩口中得知  經常有把獨自小孩(未滿六歲)留在家中睡覺或玩耍   對方出去附近辦事情再回來   雖然時間不是很久     約十幾分鐘    但因為是住高樓層  有些地方沒有欄杆  小孩已會走路開門了   如果自己開門出去   恐怕會有危險   之前已經有告知過對方不可將小孩獨自留在家裡     就算是時間短暫也不可以   但是對方似乎沒有聽進去勸告    想走法律途徑將監護權要回來    當然還其他對於小孩有疏於照顧的地方    想問看看這樣的贏的機會大嗎?

 

聲請改定,要從對方有不立小孩、未盡保護教養去切入,還有其他法律上考量適任親權人的事由加強論述,機會就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蒐集相關不利之事證,可從大樓管理員去詢問,並應提出您方監護有利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向社會局檢舉對方獨留小孩在家,如情況嚴重,會緊急安置,此時再爭取監護權,機會更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2

您可蒐集證據(ex孩子的錄音鄰居證詞)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法院會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後評估是否有改訂監護之必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30 15:59

和先生有一個小朋友,他有負擔家計,但是有吸毒,又好多負債,不想繼續這樣生活,去檢舉又怕會被發現,先生是一個相當易怒的人,如果有一天他被抓了,我可以在他受刑期間申請離婚嗎? 有溝通過要離婚,但是只要一開口就會變的很生氣,完全沒辦法繼續談...希望能夠取得小朋友的監護權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告發,要地檢署求不能洩漏告發人姓名,之後即可起訴請求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即便您先生服刑中,您也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且以此種情形,您爭取到小孩監護權也會比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透過訴請裁判離婚之方式達到離婚之目的(不堪同居之虐待包含精神層面),又若父親具有吸毒之習性,則您可蒐集證據爭取孩子之扶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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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1 08: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您是用哪種方式檢舉,都有可能被發現。

2、本文建議您應該直接將孩子接走,然後逕行委託律師辦理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避免危險。

一籌莫展 103-06-30 10:52

內容很長,麻煩律師看一下

至今協議離婚已逾兩年,因為考量孩子之最佳利益以及前妻(台灣人)欲赴大陸工作,故離婚協議將監護權由母親全權行使,而非共同監護,我則行使探視權

沒想到前妻前往大陸後,一直藉故不讓我與小孩透過視訊及EMAIL連絡,而且不告知其在大陸的居住所及聯絡電話。直到101年8月因其母親過世回台約半年(前三個月隱瞞行蹤讓我以為她不在台灣),且某些必要手續要辦,所以讓我見到小孩兩次及通話兩次外,當前妻於102年1月離開台灣後,更完全失去連絡,手機停話、EMAIL不回,甚至連自己名字全改了。

離婚協議並只寫明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視訊、EMAIL及電話),並無規定頻率,在斷絕音訊情況下,我已向孩子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酌定會面交往裁定並由法院完成裁定了。但是,法院裁定過程中有查明前妻自102年離台後,一直沒有回台。所以,即使法院有裁定見面方式及頻率,毫無音訊的狀況並無改變。

除了氣前妻惡意剝奪我的探視權,其實也會擔心是否母女在大陸是否平安。因此想要以申報孩子失蹤,出現的話(入境)會通知報案人的方式來取得孩子的訊息。卻被警局告知我因為無監護權無法報孩子失蹤

請問

1. 如果由法院提出證明,證明對造未盡告知住所且帶著孩子斷絕音訊(和誘?),是否這樣我可以向警政機關報失蹤

2. 除了申報失蹤法律有什麼方式可以幫助我取得孩子的近況?

3. 前妻的惡意剝奪探視權,是否能申請改定監護權?又該如何舉證?而且無法連絡的情形,其實很容易被對方解釋成我對孩子不聞不問。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30 11:45

您好,因你對小孩並無監督之權利,前妻行為無誘使脫離監督權人之事實,你無法以和誘提告前妻。您係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規定,以孩子由前妻監護較為不利為由,向法院提出告訴,請求法官更定小孩之監護權歸你行使。因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是父母雙方均須有照顧機會,若其中一方剝奪時,即構成兒童虐待、家庭暴力,因而對拐帶的一方於爭取監護權時,作不利的推定,因此你獲勝訴之可能性大。如獲勝訴之判決,屆時你是擁有監護權之一方,如前妻再不交出小孩,妳就可以告前妻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或第二百四十一條之略誘罪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蓋因您也是孩子的父親,本來就有探視小孩之權利及義務,故若前妻惡意剝奪您與孩子之會面探視權,不僅剝奪您之權利,亦屬剝奪孩子之權利而為不利孩子人格發展之行為,故您可蒐集證據後(比如說前妻如何的失蹤及音訊全無)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cy 103-06-29 23:54

6月上旬遭先生家暴, 目前未離婚, 當下有去驗傷及拍下受傷照片, 並至警察局提告家暴傷害罪, 6月中至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有附驗傷單, 受傷照片, 案發現場照片及戶籍謄本), 6月下旬已收到家暴保護令的開庭通知(7月底開庭)。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聲請通常保護令所附的文件這樣就足夠了嗎?

Q2.女兒2歲3個月於5月初被先生帶走, 在保護令中, 我同時有聲請子女暫時監護歸我, 及請求對方支付生活費, 那我舉證他在家暴前已1年沒有給付生活費嗎? 或是我自己提出子女生活費是由我負擔? 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3.我前往探視小孩, 先生常故意阻擾, 有曾經讓我等2~3個小時才讓我看到小孩, 也有讓我撲空無法探視, 他故意避不見面, 或催促快點結束會面時間, 我想舉證他阻擾行徑,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4.先生曾因要帶走小孩與我媽(小孩照顧者)吵架, 吵架爭執是因小孩重感冒, 我媽代我要求我先生等到小孩痊癒再帶走, 但我先生不肯堅持要帶走小孩, 鬧得不愉快, 這部份有電話錄音, 若將之寫下逐字稿, 有助於保護令的核發嗎?

Q5. Q2~Q4的舉證文件, 可以用陳報狀在開庭前先呈報給法官知悉嗎?

Q6. 陳報狀的寫法是在狀子本文寫要讓法官知道的事, 再附件附上證據?(如:存摺影本, Line對談記錄, 電話錄音逐字稿, 電話錄音電子檔)

Q6. 聲請家暴保護令所檢附的相關文件, 若日後打離婚訴訟, 還需要再附一遍嗎? 聲請保護令的舉證理由文件和離婚訴訟一樣, 會不會不利於離婚訴訟?是不是打離婚訴訟證據要比聲請保護令要更多,更具解釋能力, 子女監護權離婚官司及才打得贏?

Q7. 法官如何判定離婚夫妻的資產? 如房產, 如何認定價值? 資產及負債是自行舉證, 還是法院去調?

Q8. 婚後母親贈與我頭期款購屋, 每月的房貸是我繳的, 先生沒有付一毛錢, 我有工作, 他從沒養我, 他有權向我討夫妻剩餘財產嗎? 有例外情形嗎?

Q9.刑事傷害罪的報案文件是警察製作的, 我需要再準備證據嗎?(因為是被關在房間被打, 沒有證人)

Q10.刑事民事損害賠償, 何時可以提出?是開檢查庭時跟法官說嗎?還是要先擬狀? 損害賠償金額要如何訂定?

Q11.若我先生開庭願意承認家暴事實, 在不和解的前提下, 有沒有什麼方法, 可以讓他獲得教訓, 又不會有前科記錄?

先謝謝律師的耐心閱讀, 更期待您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0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問題較佳,避免詞不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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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審查保護令之時間很短暫,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委請律師代為撰擬相關書狀及開庭,以便法院能清楚了解您的主張及證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於離婚訴訟中,應提出法院應裁判離婚之相關事證,不限於本次傷害事件,應儘可能提出更多的事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傷害案件之附帶民事請求部分,應於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提出此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詢的問題,都可以朝您有利之方向去主張,由於爭點甚多,建議可以直接找專業人士面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hole Lin 103-06-26 13:04

我先生跟我結婚2年,女兒目前2歲,1個月前被我抓到外遇, 小3年紀比我大7歲大我先生4歲,我先生說給他一點時間處理, 但是從那天後他就變本加厲...雖然每天都有回家,但也幾乎每天都會去找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小孩,可是我先生說他也要小孩,我也不可能搶贏他!! 因為他自己開土木包工業, 有小筆金錢往來,但是收入很差, 目前有筆信貸50幾萬,不過最近手頭很緊, 我有拿幾千塊給他。 我本身是會計,每個月3萬,學貸大概剩下20萬左右(有固定每月還), 小孩的開銷跟保母費我們都是各半, 但是最近他經濟不好,所以我盡量都自己花。 有朋友教我要跟他寫婚姻切結書, 如果下次又抓到他跟那女的往來,就離婚小孩監護權無條件歸我, 不知道有沒有這種具法律效力的切結書可提供??? 切結書上要寫日限嗎?? 因為我也不知道要給他多久的期限...而且這問題好難!! 我跟我先生都沒有資產, 我的車也是我媽的名字....小孩除了白天保母照顧以外, 晚上跟六日都是我在照顧... 他覺得他一定有能力搶到小孩,所以以此為由半逼我留在那裡,也不希望我回娘家住。我有的證據只有line對話 以及 錄音 (都有提到小3)  我也有看到車上有小3的門卡跟鑰匙(全新)  , 請問各位律師, 有什麼方法一定可以爭取到小孩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36

 

 關於您的問題,若於協議離婚時,可在協議書中載明何方為對子女權利義務之主要扶養者,並於戶政機關紀錄。若對方不願意,您就須向法院聲請酌定子女監護權,而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以釐清何方行使對子女而言是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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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基本上法官會以小孩意願及小孩最佳利益為考量,而本件您的情形,的爭取小孩監護權的機會其實不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7 1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line或是錄音的內容,已經明確的可以顯示您的配偶與對方有發生性行為等親密接觸,則可以直接提起通姦告訴。並且據此提起離婚訴訟,並且爭取監護權

2、至於監護權的部份,除了前開事項外,還要看您與子女的互動情形而定。

Leon 103-06-25 10:23

您好! 

我於國小六年級時父母離異.雖然父親擁有監護權,但父母離婚後姐姐和我(姊妹三人)仍與母親共住.父親在離婚後將原本由母親標會買下的房子賣掉,但售屋所得並無與母親平分,而母親於居無定所的情況下,帶著我們姊妹三人搬回母親的娘家,也就是我們的外婆家.為了養育我們,母親很辛苦的兼了兩份工作.這段時間裡,父親每月大概會交予母親兩萬元. 

三年後,父親以就近管教為由將我們姊妹三人從母親那接回.當然,他也就沒有再給母親任何的錢了.我們在父親家過得很不好,常常吃泡麵,放學回家也不見父親,在我青春期最需要生理及心理輔導時,非但未見父親的呵護,也剝奪了更了解我們的母親與我們相處的機會. 

三年後,我們姊妹三人回到母親身邊,這麼多年來,甚或到現在,母親依然很辛苦的上班,只為了我們相依為命的四個女人有一間自己的屋簷,而我們三姊妹也以半工半讀,助學貸款的方式完成了學業,也逐步地在社會上找到工作.

離開父親家後,到現在13年,我們在母親辛苦買下的二手屋從未搬家,即便父親知道我們住哪,除向我們要錢外,這麼多年對我們不聞不問. 

近期收到父親寄的一封存證信函,提及他的年邁及口腔腫瘤,暗示需要生活費等等,並提醒我們姊妹三人法律上的撫養責任,否則不排除提告,且須於五日內回覆 

我不懂,這樣的人,僅因為血緣上的生父,20年前欺負我的母親,20年後又來欺負我們姊妹, 

請問律師:即便我們姊妹是法律上的直系卑親屬,民法1118-1條能夠幫忙我們姊妹嗎?對於父親寄的存證信函,我們如何回應呢? 

謝謝!

可以起訴確認扶養義務存在與否,勝訴後才能減輕或免除扶養,在這之前還是有扶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pig 103-06-25 01:42

請問孩子的監護權兩人共同監護 但孩子都在對方家 我每個月固定拿孩子的費用給他們有空回去看小孩陪小孩 那這樣他們對我提告媽媽遺棄小孩  這樣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遺棄罪不太可能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貝貝 103-06-24 23:24

我與前夫協議離婚2年多,2個小還都跟我生活,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共同監護2個小孩及共同負擔小孩的教育費及生活費,但是今年開始他便開始不履行支付扶養費,生活費教育費都由我ㄧ人負擔,造成非常大的壓力跟負擔,寄了存證信函也尚未處理,竟也回我存證信函,說我所言非事實,我該如何要回小孩監護權,是否直接至法院申請訴訟對我比較有保障?直接到法院會有人幫助我寫訴狀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4 23:38

 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舉證對方有何不適合共同監護之事實,以爭取單獨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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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你好:

當務之急是提出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包括之前代墊之部分亦可一併請求,

至於監護權之改定,單就未給付扶養費稍嫌不足,尚須其他事證,

歡迎來電諮詢0422209228

http://changshin999.blogspot.tw/

阿誠 103-06-24 12:06

律師好。我朋友是大陸籍,她跟她前夫離婚一兩年了法院判離的,小孩監護權是共同,但法院判決書有註明我朋友是不用扶養的,她離婚後有嘗試要回她家探望 小孩,但是她前夫在電話裡都惡言 相向,倒置她不敢去看孩子,最近她前夫吸毒被抓,要入監服刑,她前夫的姐姐要求她回去處理監護權問題,要嘛就她放棄,要嘛叫她把小孩帶走監護權給她(可是她的經濟問題)。請問律師她前夫的姐姐或爸爸媽媽,可以這樣要求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無須理會夫家的要求。

2、不過?了子女著想,應該爭取監護權,並且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倘若對名下有財產可以供執行的話)

103-06-23 15:59

和老公結婚3年, 女兒2歲, 近半年婆婆常以斷絕母子關係和跳樓威脅我們做不願意的事情(帶小孩和住一起), 老公拗不過婆婆一度要我妥協, 我不願意一直受這種精神壓力考慮離婚, 想請問

1. 女兒監護權

    女兒從出生就是我娘家幫帶, 我目前月薪7萬多, 娘家有負債但還是足以負擔女兒, 老公月薪更多(10幾萬)且婆家經濟狀況不錯, 但老公一個月有一半的時間需要值班無法回家, 我則是正常上下班, 請問這樣我得到女兒的監護權機率大嗎?

   另外, 因為婆婆一不順她的意, 就情緒起伏超大, 說要斷絕母子關係或跳樓(都是老公或公公告知, 我沒親眼看過, 所以要錄音機率不大), 但我和老公的line通訊記錄上有提到婆婆說要跳樓和斷絕母子關係, 老公也有跟部份同事提過婆婆以斷絕母子關係威脅(沒講跳樓), 請問離婚後, 我可以申請禁止婆婆跟女兒接觸嗎? 如果監護權順利判給我, 我可以要求老公行使探視權時不得帶女兒過夜或跟公婆接觸嗎?

 

其實我跟老公感情很好, 但遇到婆婆的問題就無解, 我希望老公和公公帶婆婆去做心理治療, 但他們都覺得不需要, 婆婆這樣三不五時就亂一下(半年內大概要跳樓2~3次, 要斷絕母子關係4~5次)真的很煩, 婆婆還背底裡跟老公說我娘家是有陰謀貪他的錢, (可是先生連固定家用都沒給我 = =), 總之希望各位律師解答我的問題或提醒我還需準備什麼??  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3 16: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您所述的婆婆言行的相關證據,及line的對話紀錄為佳。

2、有關於子女監護的部份,倘若雙方的經濟狀況都很好的話,必須看您的女兒跟誰的互動比較好來判斷,社工的訪視報告就是重點。

3、有關您擔心您的婆婆的部份,等取得監護權之後都可以處理,包含拒絕過夜探視等。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3 18:17

您好,法院在審理酌定子女監護權人是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則來判斷呢,並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包括1.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2.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3.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4.當監護人無法充分的實施監護時,第三人協助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娘家、其他家人的協助)5.子女的意願願望等條件。因此您必須證明您係對子女較有利的的那一方。此外,婆婆不正常的精神狀況也是考量因疑素之一,建議您收集相關證據,包括簡訊、人證、醫療記錄等。

至於探視權,《民法探視權是規範離婚後,無監護權的一方與子女間會面交往的方式,相關條文並無祖父母與未成年子女會面的規定,因此沒有法源依據要求必須讓公婆探視孫子女。一般而言,法官會以具體載明探視之時間、方式及地點,原則都會依雙方協議探視權的內容,因此可以先行擬定探視方法,包括過夜或跟公婆接觸等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3 20:26

關於子女監護權之問題,法院在判斷子女監護權之歸屬時,會請社工直接作成訪視報告,而該訪視報告將成為法院判斷子女監護歸屬之重要依據,比如:孩子和誰較親,是否有完善之照護系統(此時可主張娘家這邊有許多人可以幫忙照顧)。 至於雙方之經濟狀況問題,只要差距不要差太多,或是有很極端之現象,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且擔任主要扶養義務者亦可向他方請求扶養費用。

又若您取得主要之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即俗稱之監護權),仍可提供探視方案請求法院酌定,而探視方案中亦可依您之需求提出探視方案,比方說:禁止過夜等。法院會依個案酌定最終之探視方案(您可提出婆家之具體事證致使您覺得不適宜讓您子女於該處過夜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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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幼 103-06-23 10:00

  我女兒3歲是非婚女,她爸爸也沒有辦理認養,監護權跟戶籍都在我這,父親欄空白,女兒爸爸有固定轉帳付撫養費,因為她爸爸跟前妻有一個女兒16歲,她爸爸身體不太好,說有留遺書,我女兒只分百分之二十,其它財產都給16歲的大女兒,請問沒有認養能得到百分之二十嗎?要怎麼得到,萬一他真的走了,跟誰拿百分之二十?

 

財產是只能按遺書分配嗎?可以兩個孩子均分嗎?因為他離婚前已經將大部分財產付給前妻,(我女兒出生3個月他才辦離婚的,之前一直分居,因為前妻要全部的財產才願意辦理離婚)

 

因為去年買房子女兒的爸爸有匯200萬,沒有認養的狀態下,有贈予稅的問題嗎?

 

拜託律師幫忙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3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有扶養過,都可以認定是子女,但是必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2、繼承範圍的部份,並須依據繼承人的多寡而判斷。

3、倘若遺產遭侵害,可以提出妨礙繼承訴訟

4、本文建議您可以先發函主張權益,之後提起訴訟

幼幼 103-06-25 09:19

請教曹律師,先發涵是要怎麼做?去那裡辦理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

可以發函給其他繼承人,表示繼承權利,並且要求限期出面協商。

可以去郵局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委託律師寄發律師函。

Shan 103-06-22 22:15
我先生和我結婚兩年,如有言語不合或不順從他,他就會打自己要我因此害怕而順從,我因為怕他傷害我所以不敢再反抗,除此如果有不高興時,他會以噴口水、黏鼻屎等惡心的行為對待我,或用拳頭捶我肩膀,?是開玩笑,但神情明顯為不悅。 小孩現在一歲九個月,都是由我和娘家的人在帶,因功作緣故一個禮拜帶回婆家2-3天,和我婆家的感情沒娘家好,而且孩子很黏我,對我先生也沒那麼親蜜。 那現在我因為又遭受精神迫害,他邊開車邊打自己,連方向盤都沒握,還喊著想自殺,嚴重脅迫到我的生命安全,嚇死我了,所以我們已經分居,我想要離婚,目前以靜制動,一個多禮拜過去了,但他也沒動靜要提離婚,我是有聯絡113,他們會派社工來協助。 我想問的是,該主動聯絡他談離婚事宜嗎?還是先跟社工聊過?小孩監護權我爭取的贏面大嗎? 再麻煩回答了,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建議您目前要積極的蒐證錄音,用以日後證明丈夫的行為已達您難以與他維持婚姻,因為舉證責任在您身上。至於,孩子的監護部分,這會涉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誰能提供給小孩較好的照護....等等,無法給予您一個絕對的答覆,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0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對您老公之相關行為進行錄音蒐證,已取得對您有利之離婚證據,再委任律師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可再請求法院酌定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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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6-23 15:47

 1. 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和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但要蒐集好證據

 2. 監護權可能給妳, 因為幼年隨母原則, 且妳及娘家是主要照顧者等原因, 不過社工的訪視報告最重要

3. 可主動與對方提離婚事宜, 若妳確定要離婚. 顧及面子而拖下去,對你自己反而不好(http://www.lawmed66.url.tw)(Email: lawmed66.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2:00

 不太建議直接跟你先生談,不然可能激怒對方,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錄音,或遭虐待的證據)提告家暴,再提離婚訴訟

如果對方有情緒上問題,小孩也比較黏你,法院將監護權判給你的機會很大

 

淡藍 103-06-21 22:21

  請問大家,我朋友現在因為受不了老公的精神折磨(她被逼到都想自殺了),而提出離婚,但她想要小孩子,因為小孩子都是她在顧的,他老公對家裡和小孩完全都沒付出,但是他媽媽說了怎樣都不會把小孩給我朋友,她想要離婚的話,小孩就只能給他老公那邊,可是離婚後他老公也只是把小孩丟給他爸媽帶而已,他老公也不會顧,請問如果現在因為她沒有證據可以達到訴請離婚的條件,只能用協議的方式離婚,而且小孩監護權也只能在他老公那,想請問離婚後可以再打小孩監護權的官司嗎?如果有搜集到有利的證據的話,能打的贏嗎?麻煩大家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協議離婚之條件為對方行使對子女監護權,仍可於協議離婚後,要求改定監護,法院會依據對子女最佳利益之最高指導原則為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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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後仍可以再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當然要舉證證明對方有不利監護之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6-23 16:07

 離婚子女監護權(親權)的歸屬是兩碼子事, 可以分開處理.可以先協議離婚, 然後聲請法院裁定監護權要給誰(http://www.lawmed66.url.tw) (Email: lawmed6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