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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102-06-26 10:37

您好 

我是車禍被撞到重傷致殘的人  日前法院已判決了 ...

去年三讀通過的夫債妻不用還 讓撞殘我的人

他所有的錢都是太太管 賺得都給太太 我們這類受害人的債權  該怎樣討回?

夫妻 在法定關係下  本就該盡其一定程度的義務 及責任
除一方蓄意的破壞婚姻的平衡  蓄意從事犯法 及傷害是可以申請離婚
現在一句夫妻債各自負責

難道夫妻關係  只坐享甘甜   不分擔酸苦????
侵害他人身心健康  或財產  都可以逃避責任 嗎?????????

過失傷害對方已在刑事上付出代價 ..關七個月   

但在過失傷害他人後  再民事"蓄意"不理賠
目前針對我的事  我不再管車禍過失傷害的事
只針對債權債務關係     他和我說保險公司已賠我多少  我根本不理會
欠錢就是欠錢  該還 該拍賣的  我一切照程序走


我眼見他不工作不賺錢 就擺著不賠償

請問1030-1條 和民法244條我都沒辦法了...該怎辦???????

貓貓 102-06-24 16:19
我對我的先生有婚姻上的不信任感

雖然他一再的保證絕對不會做出傷害家人的事情(外遇

但是!他對我來說~太沒有保障了

所以~我向他提出買一份離婚協議書讓他簽名蓋章 如果有在做出傷害家庭的事情所備用的

上面的協議簡單備註

本人XXX做出極大傷害婚姻的事情
所以!個人願意接受無條件離婚
所有債務願意個人承擔
放棄兩個小孩監護權探視權

我只要這樣的條件就好~至於其他什麼贍養費什麼錢我不需要

只要他不要把債務牽連到我身上就好

因為!小孩是他最大的資產和支柱~所以放棄監護權夠折磨他了

但是!因為離婚需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用

而~這樣的一份協議書如果到時後派上用場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之前我也曾經去法院諮詢過

我們的婚姻狀況我是有條件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但是!小孩部份還是以離婚部份處理

所以~我希望萬一走上這條路~可以有個護身符 2013-06-24 15:19:14 補充

其實!之前我有去諮詢過這樣的狀況~
他的狀況是百分之百絕對不會有監護權
因為他本身有再看「憂鬱症」會酗酒、有自殺傾向
而且他只有債務其他什麼都沒有也沒有家人

我這樣做!是希望他可以重視他目前所擁有
其實~我是需要信任他~但是~我也要讓他知道我的決心
所以!這份協議書~是萬一事情還是沒有預期的改善
他不和我好聚好散的話~我可以拿這份協議書
到法院看是要申請婚姻無效還是離婚
我個人主要是要他放棄小孩的部份對他就是最大的懲法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26

 離婚協議一旦簽訂就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離婚效力,

你簽了之後備而不用,這樣的文件在法院是沒有用的

貓貓 102-06-27 15: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離婚協議一旦簽訂就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離婚效力,

你簽了之後備 ... (恕刪)

那如果~我有證據的話~我可以去法院用訴請離婚嗎?

這個協議書~是否也可以成為讓他放棄監護權的條件呢?

102-06-24 15:54

律師你好:事情的經過如下

我個人名下的機車本來借爸爸騎,但因爸爸有他個人的債務糾紛所以我就把車騎回來。

但幾天後機車不見了所以我就去警察局報失竊 警局那也受理。但過幾天後我發現原來是爸爸又偷偷騎走了,???所以我先傳簡訊跟爸爸說不要再騎了隔天就要向警察註銷,但是在我還來不及去警察局註銷時警察就抓到偷竊的人(我爸爸)並移送。

後續警察有做我的誣告筆錄,是我爸爸要告我誣告嗎?還是警察有權利說我誣告?

另外想問的是:即使我不告我爸爸竊盜,此誣告罪名仍然成立嗎??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確實有車子不明原因遺失遭騎走之狀況,所以指訴事實並非完全出於虛構,依一般實務之見解來講,只要告訴事實並非憑空捏造,即使最後不能證明屬實,但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其故意虛構者,仍不能以誣告罪論處,所以在此等情形下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提出告訴,並不會構成刑法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莉 102-06-24 08:01

您好:我家有間房屋,遭房仲業者以買空賣空方式,將所有權過戶,已經過二次訴訟確認債權金額,但遲遲未見償還第一順位抵押權債務,已提出拍賣執行,現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子租給他人使用,請問租約有效嗎?我可以要求房租嗎?(因尚未塗銷)目前對方提出暫停法拍訴訟,我若出庭有要注意什麼?謝謝!!!

 補充:

我家是第一順位,提出拍賣,對方(現所有權人)我可申請閱券調出合約請法院提出租合約是否有效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1

 你目前還不是名義上所有權人,不得要求房租,

但勝訴後可以向原名義上屋主請求之前收取的租金,

另你這個案件標的很大,建議找律師處理,不太建議DIY

muson 102-06-23 15:31

Dear 律師

個人因債務問題被債權人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並已開始執行每月扣除比例薪資(2012~至今)

近期個人有打算結婚,女方家人擔心女兒受我連累
我們打算結婚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

請問 因個人與女方都有工作能力
若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 債權人是否能因夫妻皆有收入
而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異議,提升扣除比例薪資

煩請指導

感謝

 

法院實務上一般都是以薪資的三分之一作為扣薪的比例,原則上您所提到提高扣薪比例的案例似乎並不常見。另外實際上結婚後二個人的花費勢必是會比一個人生活多,所以債權人恐怕也不太容易以您所提到的理由聲請改定執行命令內容。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善 102-06-20 22:58

請問一下..

我爸爸比我阿公先走 我阿公現在還健在 但是現在誰也不認得也沒辦法自理

我爸爸去世的時候,因為有債務的問題,所以我辦了拋棄繼承

那我還可以繼承我阿公的財產麻?

 

因為我得知阿公的地 好像被過戶到我大伯那了

如果我想要查 可以查嗎?

小善 102-06-20 23:13

是辦限定繼承

c先生 102-06-20 13:17

您好:
前陣子與交往3年女友分手 衍伸出債務問題
在過去3年來 她向我要了140萬元供他花用
沒有單據憑證 只是慢慢給慢慢給....
我說明過 是以結婚為前提 如果最後分手 這些錢要還我

交往期間 曾經對我重傷害 導致 我左腿受傷 現在行動都會痛
查結果 是膝關節 受傷.... 因為當時心軟 沒有驗傷
導致現在只要稍微激烈運動 就會疼痛
否可以傷害罪指控 因為有點久了1~2年
因為她目前國外留學中 有申請移民的念頭
目前封鎖所有聯繫方式 不回應 我想該怎麼處理才好

 

Cynthia 102-06-19 16:45

日安

小妹有一個長輩,十幾年前幫自己的弟弟向銀行房屋貸款數百萬(房屋是他的弟弟的,房貸債務人則是長輩這樣,但房貸下來的金額是由弟弟拿走)

現在長輩想將這十幾年來代為清償的房貸索回,因其弟多年置之不理,請問是要以什麼樣的方式處理比較好?是不當得利嗎?是否應寄存證信函,若無回應再向法院訴願?

另,是否能夠請求直將向房屋直接轉讓給長輩?

謝謝回覆。

出名擔任借款法律關係如何定性 可能因個案有異 但如果並非證與情形 至少可以主張借款或是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eddie 102-06-19 16:11

您好~~

   我與甲方有債務關係,但今天家裡突然出現一個丙方,說受甲方委託並且有債務轉移(借據),我並不認識丙方,且丙方口氣態度似暴力討債集團份子。經我與甲方債權人連繫,甲方表示未曾有委託他人討債或是債權轉移,如此個人及家庭將遭受暴力恐嚇脅闢陰影,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1.   該如何處理目前情形?個人已寄出存證信函給甲方要其回覆是否確實有委託他人逕行討債

2.   如此債權轉移是否合法?又在我未曾受到甲方的告知下,逕行債權轉移是否合法?且甲方親

      自表示未曾委託

3.   如此暴力集團恐脅,我個人及家庭成員該如何處理以避免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維護?

1.債權讓與是否有效不需要得債務人同意 所以債權確實可能有讓與的情形 這部分你可以再確認誰是現在債權人 2.如果有暴力討債 你可以蒐證後 向司法單位提出告訴

eddie 102-06-19 19:4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債權讓與是否有效不需要得債務人同意 所以債權確實可能有讓與的情形 這部分你可以再確 ... (恕刪)

謝謝張律師,但是經與債權電話連繫後,原本債權人表示,並無債權轉移並有委託討債之情,

因為丙方說有受到委託,但原債權人甲方說沒有,如果債權轉移,是不是也需要有任何的證明文

件顯示,又如果第三方丙方未能有效出示原債權人甲方親自簽屬的讓渡轉移,僅憑一張借據,這

樣的著債權轉移又是否具法律效益?麻煩張律師,謝謝!

eddie 102-06-19 19:50
回覆 eddie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與甲方有債務關係,但今天家裡突然出現一個 ... (恕刪)

抱歉~~剛打字太快,是原甲方債權人親口於電話中表示,並無債權轉移作為,且無委託任何人

討債。

黃先生 102-06-19 14:30

各位您好,我今早收到一封台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禁止債務人(A)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B;也就是我)之勞務債權報酬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清償

但問題是,債務人(A)與第三人(B;我)之間並沒有任何勞務報酬關係,
我們的關係是:債務人(A)兩年前房子法拍,而我們標到這間法拍屋,
這間房子是點交屋(也早已經完成法院點交手續),所以我們之間應該是沒有任何關係。

而且奇怪的是,房子從頭到尾都是用我老婆的名字下去標與交易(房子也是在她名下),
我的名字從頭到尾沒出現過在這場法拍屋交易中,
但為什麼現在是我收到台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而且還把我的名字寫錯了,同音不同字),
真的是好奇怪的一張執行命令?

請問以上情況應該如何填寫執行命令異議?
執行命令異議寫好後,是要親自拿去台南地方法院?還是寄過去就可以?
如果不會寫(或怕寫錯),台南地方法院裡面會有部門幫民眾處理或代寫嗎?

以上說明,如有瞭解相關方面的人士願代為解答,真的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6-19 15:31

 直接異議並簡單表明理由即可

駱駝 102-06-18 18:36

本人於95年因看了報紙的辦門號換現金的廣告,於是循線辦了電信公司的門號,可當時卻不知是門號連同電話與SIM卡被人扣留,造成收到高額電信費帳單,當時也不知道該怎樣處理便沒所作為,由於當時的電信公司將債權賣給債務公司,到現今收到支付命令也提出異議後,今收到法院的簡易庭通知7 月與債務公司辯論,請問這是協調嗎?而當時因為無知造成現在的困擾,想請問我現在該付這款項嗎?又可以跟債務公司協調嗎?因為自己現在還背負卡債與車貸(代步汽車),還要養家活口我真的不知道該怎辦,查詢網路上也有電信費不用繳交的判決,請問我符合這條件嗎?煩請律 師們幫幫忙,謝謝!

小Q 102-06-18 18:20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民國8X年父跟友人借了36萬,借據只有姓名電話住址並說明借了多少錢然後簽名蓋手印,無寫還款日期,但有口頭跟對方說每個月會給他7500利息(無證人),其間我們皆按月有給對方7500

92還是94年又向同一人借了15萬,借據一樣只有姓名電話住址並說明借了多少錢然後簽名蓋手印,無寫明還款日期(無證人)

到目前為止我們都只付他36萬那條的利息
15萬那條利息一直沒給他
本金根本還不到
利息算算也已給他約百萬左右了

最近我們跟對方進行債務協商,他說要的話本金51萬一次還他,如果我們沒辦法的話,利息要繼續算下去,但我們根本沒辦法達成他的要求能一次就還清,想請他無息讓我們分期償還債務,也不知他倒底願不願意(因對方似乎踩得很硬)

所以我想問
1如果對方不願意讓我們分期償還,他又一直要跟我們要利息,那我們還要給他 利息嗎?(本金永遠還不到)

2如果現在開始都不給他半毛錢,假使他告向法院,以我家目前所遇到的問題,法官大都會如何判決呢?

以上
感謝幫忙解答

陳寧 102-06-17 23:26

前男友用假名跟我交往,多次用不同名義跟我借錢,在半年內一共跟我借了好幾十萬元(有轉帳也有拿現金,有要他寫一張借據,但他是寫假名),現在已經準備做調解,因為他怕被關,所以表現的的很有誠意還我錢,但對我來說還是很沒保障,因為他家人說他之前就有因為詐欺罪被關。若最後一次調解成立,之後他賴皮不還我錢,我是否可以在告他(告他刑事詐欺),讓他害怕被關所以即使調解後他還是會想辦法還我錢。 

調解完了不屢行償還得話我可以再告他詐欺讓他坐牢嗎?

若是調解成立,是否就無法在告他詐欺?  謝謝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發現債務人並沒有任何財產標的可供執行,債務人也沒有銀行存款,也沒有上班之薪資可供執行抵償時,法院會因執行無效益,而停止強制執行,然後酌發一張債權憑證給你。等日後你發現債務人有財產工作時,再持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確保債權。如果債務人一輩子都不工作,並沒有增加任何財產的話,那你的債款就沒有收回來的一天了。因此雖然說民眾之金錢借貸,有法律規定來加以保障,但若債務人孑然一身,窮到不行,債款還是有討不回來的風險的(上文是奇摩知識+的資料),想請問如何才能得知對方是否有工作

小義 102-06-17 00:46

朋友跟小弟借了一筆18萬的錢,約2個月後去跟他討,對方還我5萬

於是小弟叫他寫一張借據13萬以及開本票,後來陸陸續續又還了5萬

但後來就避不見面,打電話她也一直說沒錢,這件事目前也拖了快一年了

在上次講電話後,她惱羞成怒罵我,小弟氣不過,所以想拿去法院做本票裁定

但有一些問題煩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1-借據寫13萬,但寫的很簡單,內容為本人xxx向xxx借13萬元整,特禮此據已茲證明
對方有簽名加上手印

2-本票金額有4張為8萬,每一張為2萬,上面有簽名加手印,沒有寫地址跟身分證,發票日跟還款日    都有寫
我住台南對方租房子在新北市新莊區,戶籍地不曉得,我可以將本票拿到台南地方法院 去裁定嗎?對方若是跑路,不在住所,收不到法院寄給她的本票裁定,該本票裁定也會無法成立嗎?
或是要在新北市新莊區管轄的法院才能裁定?是哪一個呢?

在台南法院的話是比較方便,若是要在台北的話可以用寄的嗎?因為還有一條500元的費用要付,

是看總金額來算還是以發票張數來算?是一張500嗎?4張加起來2000-或是以總金額10萬以下收500

是將錢跟資料放信封帶一起寄去台北的法院嗎?

是否本票正本跟影本都要寄呢?借據要嗎?
因得知對方前陣子有賣房子,對方如果有存款以及工會勞保,本票裁定如果成立的話
可以從他那邊扣款還我嗎?

或是可以提告對方債務不履行,這樣需要如何來申辦呢?該準備哪些資料呢?未來開庭可以在台南嗎?還是一定要在對方住所的管轄法院呢?開庭有聽說要開庭費,費用大約是多少呢?

請問哪種方式對我比較有利呢?懇請各位大賢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小郁 102-06-17 00:19

我的母親再民國99年的10月24日過世,直到前幾天我收到所謂的中國信託上頭寫這我母親有欠債款,可是我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情,我不記得當時我母親過世時我們是否有辦拋棄繼承,我只知道我母親過世時底下沒有所謂的存款房屋,我該怎麼辦?,我害怕打電話給中國信託協商對方會做一些為難他人的事情,我要如何和中國信託協商才能取消這筆債務? 以我目前的經濟能力我無法償還 ,希望有人能告訴我,我該如何說如何處理。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得以主張以繼承母親遺產之範圍為限,負清償責任,亦即如您並未自母親繼承遺產,則得向銀行主張不負清償責任,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煞祿 102-06-17 15:29

 是我 我會弄拋棄繼承申請後 發存證信函給中國信託 告知此情況 一般這債務不用害怕啦!

你又沒有繼承房子 也沒有存款 他要逼你拿啥錢呢 你只要去法院拋棄繼承就好 不懂法律

可以到當地法院找律師諮詢 或者各地的立委議員辦公室服務處 都會有免費法律服務

阿龍 102-06-15 19:28

我父親於民國96年因病過世,家族中可處分父親遺產者有五人(下稱繼承者五人)。父親往生後留有債權土地若干筆、股票、現金)及債務銀行貸款約700萬元、向銀行作其他擔保人而被假扣押約2,000萬元)。繼承者五人已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

其中債務部分,銀行貸款為償還第一順位,因擔保而被假扣押者為第二順位銀行貸款因當初以父親名下一筆土地地上物一棟(我所有)作為擔保品,並由我作為保證人,現下已向銀行辦理該筆貸款轉由我來借貸,並由其他四人做保證人,我每月按時繳交貸款利息

現今繼承者五人已將父親之現金及股票辦理分配過戶於各自名下,預計持續辦理其餘土地分割繼承,僅餘尚作擔保品之土地暫不分割處分。請問:

一、 繼承者五人未以繼承債權清償繼承債務,而將債權逐步分割處分,有無違反限定繼承之規定?

二、 如有違反限定繼承相關規定,繼承者五人將有何罰則?如無違反,將來該些繼承債務要求清償時,是否仍僅由該筆尚未處分之土地(加上地上物一棟)作為清償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2-06-16 02:57

依您所述,繼承人並沒有依法完成整個限定繼承的程序,如果債權人受有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另外,不管繼承人有無違反規定,債權人可以求償的範圍至少是繼承時所有的遺產,不會因為繼承人已分割遺產就受影響;再者,如果處分遺產是因為不想還債,還可能會喪失限定繼承的利益。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潘 102-06-13 14:09

你好因為最近有收到一張強制執行命令金額為96492的強制執行命令

因為此債務再2年前有以協商環款當時的強制執行命令是63635元當時按照協商每月繳5000元當下繳了12期 後續餘額因為忘記沒有去繳後續沒有清償.可是這個月又寄來依張強制執行96492依民國100年1月16日起至清償日年利率20%之利息/我想請問現在我要如何協商環款.之前60000元匯款收據有留著如果餘額3635 2年後會變成96492嗎?

如果您對於執行命令所記載的債權金額部分有所疑慮的話,建議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閱卷了解一下債權銀行所提出之執行名義上之記載,來比對主張的債權金額是否有理由(有沒有扣除您後續已清償之款項),另外在強制執行聲請狀上會記載債權銀行經辦人員之聯絡電話,也可以依該電話聯繫債權銀行協商後續處理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14 09:21

以本律師曾在法院民事執行處及金融業工作經驗,建議您先去電銀行,請銀行提供目前債權額計算書,並與銀行討論債務內容較為迅速,僅至民事執行處向書記官爭執,書記官並不會因為您去爭執而停止執行喔!

學名藥頭 102-06-12 22:02

律師您好,請問

本人在102年7月30日借友人? 立有1.本票及2.借據(有蓋指紋)

依約103年2月28日歸還

但如今友人搬家,電話停用音訊全無。

這該如何處裡此債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再查詢其戶籍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13 14:00

依台端文中所述,是有定清償期,所以於還款日前,債權人不得於期前請求清償,除非有除外規定。如需進一步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建議你找律師幫你求償債務

調查對方戶籍及財產

比較有機會可以取回借款

羅羅亞 102-06-11 20:07

律師您好!請問:我的弟妹的公司最近幾天因經營及財務問題,董事長無預警出境留下公司銀行債務包括地下錢莊欠款.公司總共有3位董事及1位監察人分別持股為董事長(落跑的人)-178萬股,我弟妹31萬股,另一位董事1.1萬股,監察人30萬股.因為董事長為我弟妹的堂姐,且弟妹也在該公司任職財務方面職位,公司也有向銀行借款.更糟糕的是也向地下錢莊以公司名義借錢並且我弟妹也幫忙背書了近700萬.現在負責人跑了留下我弟妹及其他2位股東(其中一位持股1.1萬股的還是負責人親弟弟).現在我弟妹月底即將生產!現在不知所措!擔心害怕的要死.一直想尋短!因為我們都是受薪階級生活普通無力幫忙!想請問律師大人我弟妹在公司部份需負擔什麼責任?另外地下錢莊部份是我們最擔心的!一個孕婦是經不起的!更何況我弟妹也是受害者.錢都給負責人給花掉了.她只是因為是自己堂姐且為同公司董事而幫忙在地下錢莊本票背書!請問在地下錢莊部份我弟妹背書要還錢嗎?如果要的話可以跟他們商量就我們可以負擔的部份我們有誠意解決!如果不行時當地下錢莊找上門時我們該如何自保!或該向誰或政府機關求救(居住地為高雄)!因為此事發生時我們考量到我弟妹除了快臨盆外還有1個2歲多小孩,所以她就跟我弟辦理離婚.想至少還有1人可以不用受到牽連來撫養小孩!請問這樣可以嗎?

跪求各位律師大人幫忙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妹既然在票據背書,即須負背書責任,因此債權人仍得向其請求,當然最終應負責者,為公司之負責人,若地下錢莊借此討債,若有不理性之行為,則您們也只能報警處理,以求自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羅羅亞 102-06-12 20: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妹既然在票據背書,即須負背書責任,因此債 ... (恕刪)

 謝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再請問您:因為禮拜一我的和弟妹以辦理離婚.將來地下錢莊如果找不到負責人及我弟妹時.轉向找我弟要債且手段讓人困擾時.如果報警處理的話我弟在法律上要負擔什麼責任嗎?因為他必須要扶養2個幼子!還有公司方面的債務我弟有責任嗎?畢竟他們已經離婚!再次打擾您寶貴時間!謝謝您!

rex 102-06-11 19:15

給不吝指教的律師 您好:

因為對法律不熟悉,因此在此向律師們提問,尋求建議。

家人借錢給一朋友進行期貨投資(在家人自己的金融期貨戶頭內進行操作)。

此一金錢行為,有簽以借據 (僅有債務人簽名&蓋章),此一借據簽署日程為一年。

債務人於借據內承諾,借款時間一年到期,因操作期貨而獲利之金額由雙方共同均分。若是虧損將由債務人全額賠出。

但是,目前查詢期貨戶頭內的錢,均因投資失利而損失無幾,看來是無法再透過金融投資進行獲利。所以有幾個問題想問。

1. 此一債務行為於法律上是否成立?

2. 借款日程為一年,現未滿一年,是否可以提前要求還款?

3. 若是此一債務行為成立,若是對方無還款行為,該如何進行法律程序? (例如:是否該報警備案,或者是自行找律師進行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此一債務行為於法律上仍屬成立.

二. 借款日程為一年,現未滿一年,您們應先發函終止,才能據以請求返還借款.

三.若是此一債務行為成立,若是對方無還款行為,則應提起民事訴訟向其請求返還,而本件非屬刑事案件,所以報警警察通常不會受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債權債務除非對方同意
否則是不能提前終止
像這種未來債務,因為債務人經濟能力出問題了

而有提前提告之必要

訴訟上還是很難處理

建議你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追討

vivityo 102-06-11 15:38
律師,您好,之前向您請教過毀損債權的問題,我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了,但是內容非常奇怪. 我是在民國102年4月12日拿甲的債權憑證去監理所查甲的車籍資料, 監理所告訴我甲在民國101年4月20日過戶給乙了, 所以我在民國102年5月21日對甲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 但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上卻說我當時是拿乙的債權憑證去監理所,機車是在甲名下,所以甲根本從來沒有處分機車.但我跟乙根本不認識,也沒有債務糾紛,怎麼可能我會有乙的債權憑證? 我今天又向監理所確認,原來我在民國102年5月10日在法院跟甲開庭的時候,有對他說要提起毀損債權告訴,然後他在民國102年5月16日又去把機車過戶給自己,所以檢察官收到我的告訴狀(民國102年5月21日)才會誤以為甲根本從來沒有處分機車,但事實上101.4.20-102.5.15這台機車的確有暫時過戶給假車主即乙. 所以被告是在知悉我已提起強制執行後,有處分機車財產的行為,但他在知悉我要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後,又去把機車過戶給自己,這樣的行為構成毀損債權嗎?
是否構成犯罪係以「行為時」來判斷 如甲確有處分機車行為,原則上還是構成毀損債權, 可試著對該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但承辦檢察官很有可能認為… 反正甲都過戶回來了,您就直接聲請執行即可,並無法益受侵害, (簡單說,就是認為您這只是單純民事糾紛…)
金魚 102-06-10 17:08

想請問如果要提出債務證明,但因為時間久了,丟的丟,有的也沒收據。那有什方法可以當作依據或補救方式!

金魚您好,

可以用套招的方法:

1. 寫信(或說話並錄音)問說某某筆借款什麼時候可以還?

2. 對方如果說不能還,就問先還一點也可以,剩下慢慢來。以這樣的方式取得證明。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金魚 102-06-10 19:00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金魚您好,

可以用套招的方法:

1. 寫信(或說話並錄音)問說 ... (恕刪)

不好意思當事人過世了,我是他女兒,要打官司用!

cc 102-06-08 16:43
各位大大

有件事請教你們

我因為負債過多 向法院辦了協商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開庭那天 只有3家銀行

其他都沒來....

我有請律師

她是說其他沒來的就不用理她們?

她們有權利告我 但是告不成 因為"暴力"?

(跟當鋪借10萬 總共要還20萬 每月8000)

真的?假的?

還有

尋找桃園中壢一帶的律師

專辦債務相關(更生 協商)的問題

謝謝
cc 102-06-08 16:39

有件事請教律師

我因為負債過多 向法院辦了協商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開庭那天 只有3家銀行

其他都沒來....

我有請律師

她是說其他沒來的就不用理她們?

她們有權利告我 但是告不成 因為"暴力"?

(跟當鋪借10萬 總共要還20萬 每月8000)

真的?假的?

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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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辦債務相關(更生 協商)的問題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54

 建議向法服桃園分會申請律師替你處理債務協商事宜

陳先生 102-06-08 08:23

我爸約四年前,被在X先生慫恿下,將名下土地銀行貸款後,直接轉入給X先生的貨運行生意周轉,後來X先生並未如期還錢,當初未寫借據,最近要求X先生寫借據,他也不願意,目前手上僅有他寫的本票約1600萬(分每月10萬,開了160張),

而他目前依然不願意依本票日期還,一直以來皆表示其生意狀況差,無錢可還,即使去告他也沒錢還。

請問債務人與妻子名下無財產,在目前的證據之下,該如何處理,才能有效要回。希望有台中市律師可以協助,謝謝!我的mail:gamin1987@hotmail.com;電話:09526782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對對方聲請本票裁定,且雙方是屬於借貸款關係,也可以直接起訴請求,但要給法院之裁判費金額不小,且可先對對方為假扣押,以查明其現在之名下財產,並避免其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DIANG 102-06-07 16:59

今天(102.6.7)公司通知我說收到強制行(薪水叩1/3),我知道我有欠銀行錢,而我都有再還錢,

但是我於102.6.3有函送地方法院要逕行債務調解,公司通知我我才知道有要收到要扣薪,我沒收到公文,因為我們家人都搬出去住外面,山上或許有人收但是沒通知我,現在不知該怎麼辦,在函送地方法院十我也不知道有這條所以沒加註,請協助小弟,謝謝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4

 支付命令確定就沒辦法救了,如果法院確實有寄到你的戶籍地,那基本上沒有迴旋空間

karen 102-06-07 15:13

二月中辦理限定繼承,今天電話詢問法院通知已結案,請教以下問題--1.陳報財產清冊的時候沒有陳報債權人,那麼是六個月內有向我們陳報債權債權人(法院的裁定書是要債權人跟繼承人聲明債權)才有要求遺產分配的權利?還是債權人清冊裡面的都有權利(最近才知道要去聯徵中心調了資料,想向法院陳報也來不及了);2.在已知債務大於資產的情況下,被繼承人名下的土地動產過戶嗎?(地政方面說六個月內要過戶,但是還沒有過法院催示公告期間);3.在有欠稅及罰鍰還有銀行債務的前提下,過了六個月催示公告期間,被繼承人的財產要如何處分?(僅有小塊土地及車輛)

落星 102-06-07 03:01

之前跟朋友合夥~有合約書~也寫明債務四個人共同負責~但事後股東債務丟給我背~電話也不接~最後我告對方詐欺~在上個月初偵查庭第三次結束~要出庭時撿查官要我們四個私下解決比較快~但一出門三個股東馬上不見~~我打電話問書記官偵查結果~~書記官也問當天事後的事情~~我也回他~~他們三個馬上走掉不跟我處理~~書記官只跟我說刑事沒那麼快下案要我在告對方民事~~但我真的不知該告對方民事什麼部份~~因為當初是現金拿給對方沒有認何的票據証明~~只有在偵查庭時撿查官問他們我有沒有拿出那些錢他們有回答~~有~跟其他有利我的錄音~~請問我是不是要先調兌偵查庭的錄音在告對方民事呢~~還是可以邊告邊調兌???

另外最近跟朋友聊天時對方跟我說~~我其他三個合夥人~聽說又找人要開店了~~明明沒錢還我卻又能跟別人在合夥開店~~有點故意讓我背債~~句我所知他們都是用家人或是女友的帳戶所以查不到他們的財產~~請問各位律師~是否有辦法告他們讓他們不要在害人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刑事上仍可能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要告成立詐欺罪恐非易事,但您仍可以盡量蒐集證據,以利將來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落星 102-06-08 02:30

律師~可否在請問一下~刑事民事有沒有提告的期限~另外代償的話要全部償還才能提告民事賠償嗎?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刑事上仍可能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 ... (恕刪)

 

美國短毛貓 102-06-07 00:12

先簡述現況:

前幾日我老婆戶籍地忽然收到聯合財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信,信中指稱玉山銀行委託其催收我老婆約26萬元;經我們後續調查???,這是我老婆在92年11月13日替前男友借20萬信用貸款時做連帶保證人(支付日期93年9月6日),經詢問玉山銀行後得知,借款人約還了18個月,本金尚餘10萬左右後即無繼續環款,而現在我們手邊有後續去玉山銀行調閱出來的本票和約定書,和討債公司一個A4的文件(非債權憑證),當初借完款以後沒多久兩人就分手了,現在無法連絡到當初的借款人,僅有當初簽約時的戶籍地‧

我想請問的是:

1.上網搜尋後得知這些票據具有時效問題,請問我是否有權利確定對方所擁有的票據是否仍然具有強制執行的效用?我是否可以從影本上得知?

2.本金尚餘約10萬,利息卻高達16萬多,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借款人沒繳前時債務人沒有立即聯繫連帶保證人,卻還要過了近10年,並且累積16萬的利息後要連帶保證人來繳(那他再等個十年不就更多),這邊我是否有權利主張不付款?

3.我是否有權利主張債務人優先強制執行借款人?

4.聯合資產管理公司是否有權利調查我老婆,並且強制扣薪,扣資產等等..

5.經查網站上網站上另外一篇類似文章有提到"?時效抗辯"可避免被強制執行,請問我們如何判斷是否符合!?(畢竟都10年過去了)

6.其實我們現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目前僅有一個對方寄來的通知書,連法院是否有裁決我們都不知道,我們是否應主動聯繫討債公司協商呢?

美國短毛貓 102-06-07 02:05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有點多
不然是否可以告知我現在該怎麼做?

我該跟他們協商嗎?

他們連我老婆的電話工作都不知道...我要主動連絡告知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07
回覆 美國短毛貓 的發言內容:

先簡述現況:

前幾日我老婆戶籍地忽然收到聯合財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信, ... (恕刪)

您要做的是委任當地律師幫您處理。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美國短毛貓 102-06-07 18:49

謝謝回覆

但是會不會請律師訴訟的花費比我要繳的款還多呢?

煞祿 102-06-07 19:18

 轉貼

你老婆這情況可以不用理會

你們沒錢請律師 可以找當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約時間

然後準備好以下資料:

1.本人身分證正本 2.委託身分證正本 3.委託書 4.國稅局財產資料(你跟他說申請法扶)

5.戶籍謄本(全戶) 這些資料找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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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逾時3年 無法追債

使用本票支票要注意時效規定,本票時效為3年,支票則為1年,逾期未行使,發票人可拒絕兌現。(記者劉志原攝)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劉姓男子92年間欠張女170萬元,他簽下一張92年7月22日到期的170萬面額本票抵債,96年初,張女憑本票向法院聲請對劉某強制執行,查封劉某財產,但最後卻因已超過本票的3年時效,台北地院判劉某不必兌現這張本票

時限內查封卻未執行

張女在92年間取得本票後,未立即執行,而是於94年間才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當時因仍在3年期限內,且相關文件完備,法院裁定劉某須支付170萬元,但張女取得裁定後,並未立即採取追償動作。

96年1月間,張女見劉某遲不付款,遂向法院聲請對劉某強制執行,要求法院查封劉某的存款、薪資財產拍賣,以清償債務,並獲法院准予強制執行,對劉某薪資按月查扣3分之1。

逾期被認定自動放棄

但劉某這時發現,本票到期日是在92年,張女雖在3年時效內取得本票裁定,卻是在96年,也就是到期日4年後才聲請強制執行,已超過3年的法定期限,依票據法他可不付款,遂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拒絕支付張女票款。

張女認為劉某欠債屬實,不應藉此方式賴帳,且法院在94年已裁准本票裁定,她雖未在3年內聲請強制執行,但劉某家人曾於96年間到她家時已坦承本票並未兌現完畢,顯見劉某已拋棄時效利益,應該如數支付。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本票時效為3年,張女卻是在4年後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已屬逾期,至於劉某家人至張女家中雖坦承本票未兌現,但並不等於同意支付這張本票款項,故判決劉某可以不支付本票上的金額,撤銷對劉某的查封,全案仍可上訴。

民法時效規定 權利睡久即消失

記者劉志原/特稿

民法有「時效規定」,以避免事發太久,欲訴訟卻舉證不易,本票時效為3年,支票為一年,但如果讓權利睡著了,未在時效內行使權利,導致「罹於時效」,權利睡久了就消失,發票人可拒絕兌現。

本票支票的差別,在於付款方式,本票是由發票人直接給付,支票則是由發票銀行為付款人,若在發票人都願意且有能力兌現的情況下,支票較方便使用,可直接存入銀行

若發票人不願意兌現,在追討程序上,本票會比支票簡便,債權人可直接持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進而聲請強制執行,只要有本票及發票人年籍資料,不必經訴訟程序,不用上法庭攻防,可立即聲請查封發票人財產

應注意的是,聲請本票裁定並不等於正式追討,須聲請強制執行,才視為正式行使權利,3年時效,並不會因取得本票裁定而中斷,如果取得本票裁定,但未在本票到期日3年內聲請強制執行,發票人還是可以拒付。

至於支票跳票,執票人即須在一年時效內行使權利,但支票的追討程序較麻煩,須向法院提出「給付票款之訴」,除了要提供支票,還可能得準備其他相關證據,必要時要上法庭攻防,且須勝訴確定,才可聲請查封拍賣發票人財產,程序較為冗長。

小民 102-06-05 21:51

請問

爸爸對媽媽不好目前離婚
然後之前公司破產目前欠債
目前跟爸爸協議
幫她解決債務問題, 但是從此以後不要再跟我拿錢
請問這種情況辦的到嗎?

需要甚麼書面協議嗎?

 

麻煩各位律師解答囉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要擬定契約雙方約定,才能避免將來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關子女對於父母的法定扶養義務,恐怕是無法以協議方式加以排除的。

昱盈 102-06-04 16:26

101年度訴字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

和解筆錄:

當事人和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台幣柒萬元整.給付方法:自民國101年6月起至民國102年3月止,於每月十

   日前各給付新台幣柒萬元,如有一期未履行,被告同意給付原告原求償金額新台幣壹佰零壹萬柒仟

   貳佰玖拾玖元,扣除被告已給付之金額.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被告對於原告之尾款請求權新台幣陸萬零參佰伍拾元拋棄.

四.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被告(公司)未依和解筆錄之約定給付債務,原告(公司)未收到任何一期款項.

請問該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已向國稅局查被告(公司)之財產及所得,只有1台1992年的車子,無任何財產

或如何再讓被告再次上法院進行訴訟?

 

 

 

 

 

1.本件以和解筆錄作為執行名義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另依一事不再理原則再行訴訟應會遭到法院駁回。

2.本件依照查調財所清單之結果,恐怕無財產、所得可執行,後續可考慮聲請扣押其勞保投保單位之薪資或郵局存款(以上二個部分一般情形未必會在財所清單上顯示,此種情形聲請強制執行須依債權金額徵收千分之八計算之執行費),或者依強制執行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直接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直接聲請核發債權憑證費用是1,000元,只不過日後如果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時,要補徵收按千分之八計算執行費之差額。(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

 

強制執行法第27條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
債權聲請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

 

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
債權聲請執行,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逕行發給憑證者,徵收執行費新臺幣一千元。但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應徵收之執行費低於新臺幣一千元者,依該規定計算徵收之。
債權人依前項憑證聲請執行,而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逕行發給憑證者,免徵執行費。
債權人依前二項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者,應補徵收按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執行費之差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昱盈 102-06-05 09:28

 請問賴律師:

1.債務人為公司非個人,請問還能向法院聲請扣押其勞保單位之薪資或郵局存款?

2.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該如何申辦? 須填民事申請強制執行聲請狀+千分之8的執行費 ?

3.為何不得再向法院申請進行訴訟?

Win 102-06-03 19:01

你好 請問債務人跑到美國 我做擔保人房屋法拍掉還變成連帶債務人 我最近找到債務人在美國住所及房產(對方還不知道) 是否有管道索討或只能由債權人追討 另外有期限限制嗎?因是13年前事情了. 謝謝!!

WIN 102-06-04 21:26
回覆 Wi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請問債務人跑到美國 我做擔保人房屋法拍掉還變成連帶債務人 我最近找到債務人在美國住所及 ... (恕刪)

 附註: 債務人目前無美國居留權屬跳機非法居留.

vivityo 102-05-30 17:01

我於101.2月底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債務人在101.3.2收到執行命令後,在101.3.4和101.3.5將銀行存款領光,我於101.5月對債務人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102.3月債務人被起訴.   

債務人被起訴後,我在102.4月又發現債務人原來在一年前的101.4.20偷偷把機車過戶,於是我又再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   請問之前已經告過她毀損債權(處分存款)了, 現在再告她毀損債權(過戶機車),檢察官會認為是同一事實或同一案件而不起訴嗎? 

這樣的情況算不算是同一事實或同一案件?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03

 既然已經起訴,建議直接就新發現犯罪部分追加起訴

Miss林 102-05-30 14:45
您好請教您: 我有寫債務人異議之訴,判決遭駁回, 我還可以再上訴嗎? 理由要再提新的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一審判決,則仍可再上訴,上訴後仍可再補充或追加其他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ss林 102-05-30 14:44
您好請教您: 我有寫債務人異議之訴,判決遭駁回, 我還可以再上訴嗎? 理由要再提新的嗎? 謝謝您!
如果判決還沒有確定 一審判決應該可以上訴 如果已經確定 就不能上訴
小賴 102-05-30 08:04

債務人是於民事庭與我們和解(共三位),並約定和解金要匯入我個人帳戶。但事後債務人沒給付,寄了存證信函也沒用,後來以民事和解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並訴明若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扣押,請法院准許發給債權,待查得債務人有財產時再行強制執行。

但最近收到法院退還執行名義(即民事和解書),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並函訴被告因查無財產所以退還執行名義。那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本案和解書經法院執行處註記執行案號、執行無結果及執行費等內容者,則該和解書即等同於債權憑證,日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而以該和解書為執行名義者,無須再繳交該部分之執行費。

以本人先前在銀行擔任法務時的經手案件,法院常常都是這樣結案的。此種簡化(不另行申請法院用印制作債權憑證)的作業模式其實在法院執行處也算是相當常見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結,但退還執行名義,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其效力與發債證同。(二者差別只有公文抬頭不同,實質內容並無不同,有的法院第一次執行後會換證,有的則是僅註記不換證,因換證需書記官將原執行名義內容重新繕打一遍,比較耗費人力、時間)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聲請,但無實益,理由參前述。

和解筆錄後面的執行章蓋到沒位子蓋,或書記官佛心來著時,法院會自動換一張新的債權憑證給您。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程序並無不對,您大可放心,請求權時效已中斷並重新起算!

小賴 102-05-30 12:33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 ... (恕刪)

 另請教師律~ 由於和解書有議定給付到期日,我的執行狀同時註明到期日至書狀送達日計算利息5%,但退回的執行名義僅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那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而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債務人既未依約清償,則對於尚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在下次聲請強制執行時,當然可以一併列在請求金額裡面。(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000元及自民國0年0月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0計算之利息

您好

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是的 

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不會,執行無結果,利息算了也是白算,

如有執行到對方財產,法院才會幫你算利息

因為利息「起算日」已確定,待執行到財產之日才算「清償日」

這段期間倘執行很多次都無結果,

債證上要記載多次利息,反而會更亂

所以法院的做法只需捉「起算日跟清償日」

利息一次算會比較簡便、單純~

Miss林 102-05-29 09:31
請教您 我現被強制執行的地點是租給別人,這幾天去看這張原本貼在大門口的通知遺失了, 問房客他說不知道,反正就是不見了。 主旨 : 公告已將債務人 * * * 所有以下列動產 , 實施查封 依據 : 一強制執行法第76 條規定辦理 請問一下,正本遺失對我們會有甚麼引響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屬故意撕開,則會涉及刑事責任,若非故意,則可以先與書記官聯繫說明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雄 102-05-27 17:11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1-問題一:如果預立生前遺囑公證),未來其它繼承子女在長輩百年後是否仍可向孫子提出民事特留份要求(其餘剩餘資產未達法定特留份)的部分時?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除了繼承子女要自動放棄選項外,有無其它法條可以抵銷繼承子女特留份問題,而不違悖外公婆的一番心意?(其他繼承子女有明確表現出分財產意願,只是可能還不知道有特留份問題,但未來土地過戶時是否相關繼承人必須再蓋章放棄才算數,如是那就糟糕了)

2-問題二:假如生前長輩(外公婆)過戶給孫子時,其父母為孩子監護人,有無法條保障未成年孫子財產不被監護人動用到?(原本長輩要以此方式,但其它繼承子女不斷告知長輩寫先前遺囑不要先過戶,百年後動產還是孫子的話語,因為長輩不懂"特留份"問題,也被說的很擔心,希望專業人士可以幫忙解答~)
到底問題二是否能對監護人做出牽制,保障未成年子女到成年.

民法第1088條,如監護人要借貸或販售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有無違反利益原則,是否不行?(那些為未成年子女利益呢?)

3-未成年孫子可否讓外婆信託動產,或必須成年才能信託?

3-如監護人(父母)有債務問題,債權人可以要求查封外公婆贈與未成年子女
動產?或完全不行?(有法條保障受贈的未成年孫子嗎?)(不滿3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7:48
回覆 小雄 的發言內容:

那一個方式對保護孫子財產最安全~
請問長輩(外公婆)要將動產給孫子(未成年)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規劃財產,這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基本上您這有很多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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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2-05-26 13:52

a.藉名登記名義人

b為實際所有權

b欲向a把房子所有權移轉過戶至自己名下時.a卻已2人間尚有債務糾紛.金錢尚未清楚故表示不願意返還該屋.於是b就對a提出刑事侵占告訴.最後檢察官也是以2人間尚有債務關西所以a並沒有侵占嫌疑

在這想請教律師..如果這時b向a表示願意將該筆債務權數返還於A.並向A表示在同時請A題供印鑑證明以便辦理過戶(所有權狀原本就在B這保管)

如果此時A又不同意反還時..B能對A做何主張?

王耀星 (Eric) 102-05-26 14:5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涉借名登記物返還之法律訴訟,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登記名義給B

牡羊 102-05-26 00:33

債務借據上有寫欠錢沒還, 將其租賃使用的汽車債權人. 如今債務人超過期限沒還錢,

租賃汽車債務人尚有餘款未清,

債權人如何依據執行?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2:33
回覆 牡羊 的發言內容:

債務借據上有寫欠錢沒還, 將其租賃使用的汽車債權人. 如今債務人超過期限沒還錢,

... (恕刪)

您必須拿到債權確定證明,而這必須向法院提起。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律師要如何抗辯及主張,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所以要付費給律師

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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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律師幫忙追討債務
至於汽車租賃,毋庸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