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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 102-04-30 23:03

我想請教一下,我本身是接案維生的人,那之前有欠朋友一筆錢,那因為

我有拖到時間,造成對方困擾,因為對方有被銀行追討債務,所以壓力

較大,我跟對方說我有誠意還錢, 想問可以依照我的能力分次還清,

但對方不為接受,想藉由刑事告訴來訴求,我想說的是我其實真的想

還,但真的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一筆筆還清!!

請問大家,有什麼樣的法律程序可以讓此問題處理,目前最大的問題

在於他本身債務銀行追討,我是很想解決這問題.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5-01 00:48

您好,請問對方如果不被銀行追討,是否就不會對您提告

如果是的話,可以跟對方談談,

就您欠他的金額,由您來向銀行清償

銀行應該會接受您分期付款

不過,他欠銀行的部分有算利息

如果您欠他的無利息利息銀行低,

中間的利息差可能會變成要由您負擔。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Luke 102-05-01 00:52

確實,我一開始就跟他說可否跟銀行討論債務轉移到我這的問題,

但他說銀行不會接受,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否有嘗試詢問過,因為雖然

我沒辦法一次還清,但逐筆的還我是可以的.

對方要以什麼事由提告
初步來看,本件基本上是民事糾紛債務給付遲延的問題,要以此即認定您有詐欺行為,這樣的推論恐怕是有問題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皓羽 102-04-30 19:29

母親於101年3月過世,有信用卡債務,但我們當時去法院說要辦理限定繼承時法院說現在不需要辦理就已經是限定繼承了,於是就過了一年在102年4月29日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上面寫說債務人(我)應於繼承繼承人(我媽)所得遺產範圍之限度內向債權人(信用卡公司)支付信用卡的錢,可是我們家是低收入戶,母親沒有留任何遺產給我們,這樣還需要支付嗎?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30 21:55

您好,支付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內不附理由聲明異議,您先聲明異議,進入訴訟程序後,再主張母親未留下任何遺產,故您無需負任何清償義務。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102-04-30 12:43

由於債權提告是以原就被

是對於自己權利之主張

是不是能在訴狀要求勝訴後債務人必須支付來往交通費?

另外

對方將原本留給我的電話以及網路連絡方式用停話、停用帳號的方式拒絕聯絡

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

該如何具狀?

如果必須到債務人所在地之法院申請(注:訴訟標的只有1900)

提告流程當中一切往返必須之計程車、火車或租車費用是否能做為訴訟費用於訴狀一併要求對方支付?

 1.是不是能在訴訟勝訴後,由敗訴的一方負擔因訴訟開庭所支出的來往交通費?

依我國實務見解是不可以的...法院不會這樣判

2.本件若訴訟標的僅1,900元,且完全沒有足以特定對方人別的資料,建議您最好不要浪費時間進行追討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5-01 06:4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是不是能在訴訟勝訴後,由敗訴的一方負擔因訴訟開庭所支出的來往交通費?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建議

不過昨天有發現對方違反個資法在網路公佈我的電話的狀況

所以打算請檢察官偵查以刑事提告

以刑追民

希望除了原來該有的1900能額外獲得賠償

也感謝律師對其他人的回覆解答我疑慮

廖康 102-04-29 23:55

各位律師先進好:

小弟的目前碰到的情形如下,大致上有兩點問題:

先父已在12年前過世

其姐姐在18年前有贊助先父從商的資金

據母親的說法,先父說其姐姐的資金是贊助性質(但也死無對証)

誰知最近開始追討(導火線後詳),說當初是"借"並非"贈與"

要討回這筆錢,並說他有匯款的紀錄可證明有給先父這筆錢

小弟查詢網路資訊有看到一條"消滅時效"的制度

如果以對方提供匯款時間這點來作為佐證,時間已超過15年的消滅時效

是否對其就可以不予理會呢?(甚至是否可以此點讓她補繳贈與稅呢?)

第二個問題是,在先父過世後留下大筆債務

目前已還到剩三百萬,感覺即將可以脫離還債的日子

誰知此時先父姐姐卻提出我與母親應負扶養祖父母的責任

祖父母已年邁,並有叔叔照顧,但因為叔叔好賭

生活並不優渥,但衣食無虞應無問題

因我及母親都是上班族,我還需輪班

目前根本沒有時間照顧,更別提拿出額外的金錢來照顧祖父母的生活

一個月前已有坐下來談過,提出再給我們一段時間

債務還到一段落再討論此問題

結果先父姊姊竟然提出如果我們不立刻照顧要告我們"遺棄"

關於此點我於網路查詢關於扶養的權責是依據"直系卑親屬者"的順位

照目前我家族的狀況

如果我叔叔無法扶養,第二順位應是我姑姑

且其經濟狀況十分優渥

如果她要以此點告我及母親"遺棄"祖父母

我是否有機會反咬她一口讓她負責祖父母的後半輩子呢?

其實看祖父母這樣我也很難過,但無奈心有餘而力不足

先父姐姐目前已退休且擁有數千萬的房地產

由她照顧應會比我家或叔叔家照顧好

也可讓老人家安享天年,但問題恐怕是卡在老一輩的觀念及姑丈不願意收拾這爛攤子

以上兩個問題

請問我的想法及作法於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嗎?

感謝各位律師先進的解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消滅時效的起算點是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因此需視您姑姑主張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究竟為何,才能進一步計算是否以罹於消滅時效,並非僅看十八年前曾經匯款,便可加以認定;另外,需釐清的是您的姑姑是否已起訴請求您返還款項?如有,即便真的可以提出時效抗辯,亦務必須於訴訟中提出時效抗辯,方足以維護您的權益。

至於祖父母之扶養義務人,第一順位為您的叔叔及姑姑,其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因此姑姑要求您與母親應優先負擔扶養祖父母,並無理由。

關於上述的問題,建議得委請律師先以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讓您的姑姑明瞭雙方間之法律關係,以免持續遭受對方的不合理要求,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s. Su 102-04-29 20:21

律師您好,

有屆於5月即將開始報稅, 今年欲申請扶養直系親屬(我的母親), 但因為我母親之前有債務問題(卡債), 如我申請扶養的話, 我母親的債權是否會轉移到我這邊?

另我母親未滿70歲, 沒有任何所得收入也沒有重大殘疾證明, 故她從未報過稅, 請問如果我申請扶養的話會通過而得以減免嗎? 或者需檢附甚麼樣的文件?

麻煩您了, 謝謝!

1.綜所稅申報扶養,被扶養人的債務並不會轉移扶養人身上。
2.申請扶養的條件和文件可以參照財政部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6/7745188206781638475?tagCode=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明 102-04-29 10:27

多年前與妻離婚,也同時背上連帶保證人債務,至今已被銀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長達六年之久,

日子實在快過不下去,精神上也幾乎承受不住了,想儘辦法終於找到前妻,也就是債務人本人,她也終於願意出面去銀行處理,只知她有開店營業,但未申報薪資所得,這樣要如何說服銀行撤銷扣薪的強制命令呢?

若要前妻拿出一筆錢來全還債還債務是不可能的,但債務人本人既然都已經願意出面處理了,銀行會不會死拖著我這連帶保證人,一定要繼續扣薪呢?除了威脅銀行要辦離職讓他們扣不到薪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讓銀行直接向債務本人(前妻)執行還款的動作,而不要再向我扣薪了呢?

該用何種方法跟銀行談判較恰當呢?

就您案件部分,可以考慮依據消費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且此部分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且律師會審查是否符合消費債務清理條例的標準。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vicky 102-04-27 08:40

您好:

之前幫前夫擔保了一筆跟他朋友借的債務,當時名下有房產(無貸款),

但因離婚,所以把房產過戶贈與給我姐姐,如日後債務人跑了,

會追溯到之前贈與的房產嗎?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4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可能被債權人依民法第244條之規定撤銷贈與!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vicky 102-04-27 08:55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那如把房子賣掉還會有這個問題嗎?謝謝你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將該房屋贈與給姐姐後,您名下的財產便不足以清償債務,則債權人是有可能主張您所為的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其得向法院聲請撤銷,因此本件是否會引發爭議,端視債務人是否如期清償?您名下其他財產是否足以清償債務?等因素,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7 15:47
回覆 vick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之前幫前夫擔保了一筆跟他朋友借的債務,當時名下有房產(無貸款),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件依您所述恐怕得留意,買賣或者贈與會不會有構成民法第244條詐害債權行為而遭到債權撤銷動產移轉登記之問題。建議您可與律師約詢時間,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以俾進一步討論確定可行之辦理方式,待確定沒有法律問題再行辦理,如此應較妥當。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角落一族 102-04-26 23:54

目前更生還款已屆27期.從頭到尾都是以網銀的方式繳款.上星期接獲其中債權人:中國信託的催討電話,告知有多期未入帳.要我馬上繳款不然要以更生毀諾來處理.當下我有告知我都用網銀轉帳.不可能會有問題.能否查證後再說.實在是工作繁忙無法與人員詳談.要求人員是否可以利用午休時間釐清.沒想到態度惡劣就算了.還跟我說她只接受正常上班時間詢問.其餘時間無法配合.要我自行想辦法.我很有信心都有入帳.不做多想.想說回家查證後.隔日等她回撥再確認.可遲遲沒接到電話.以為已經沒事.直到前天家人說有收到銀行掛號信通知.原本要求家人拒收.後來想想今天去領好了.看看裡面寫什麼.結果是通知我更生毀諾.要於20130501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中心通知更生毀諾.我查詢每一筆交易都有交易成功也有交易序號.為何銀行會沒入帳.我聯絡承辦人員.請她再次做確認.並跟我回覆.依舊毫無消息.到底把債務人當什麼了.低收入戶已經夠辛酸.辛辛苦苦賺錢還別人遺留給我的爛債.只為了負責.沒想到銀行人員卻是這樣的態度處理更生事件.如果因銀行疏失造成更生毀諾.一句道歉就拍拍屁股沒事?因為銀行的草率.造成債務人更多的困擾及無奈.我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一定要給銀行一個教訓.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amy 102-04-26 11:47

我姐姐與姐夫被控詐欺,刑事的部份已入獄服刑,民事的部份已結束,法院已寄清償分配表給各債權人,但之前債權人有向我姐姐跟姐夫進行假扣押,包括:房子,土地,小孩的銀行帳戶,小孩的保險....
請問:1.現在官司都結束了,如何申請解除小孩銀行帳戶,小孩保險假扣押(保險的要保人是姐姐跟
           姐夫,所以有假扣押)
        2.因為債權人很多個,不知道是誰去申請假扣押的,目前官司已結束,是否可以由債務人自行跟
           法院申請撤除假扣押?
        3.若可以,不知要如何跑流程??還是要找律師協助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債權人是否已獲得清償?如已獲得清償,其他財產仍有被假扣押的情況,方得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執行,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6 23:45
回覆 amy 的發言內容:

我姐姐與姐夫被控詐欺,刑事的部份已入獄服刑,民事的部份已結束,法院已寄清償分配表給各債權人,但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前提是錢有無還清?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yui 102-04-25 23:36

律師們好:

因為目前有一間銀行的人通知說

我父親生前有信貸債務

但他已過世接近10年

且在當下並未知道有這些債務

他都未跟我們同住

而且也並未有工作,卻可以借款?

以前有打過另外一間銀行債務官司

現在這間銀行並沒有信件通知

僅用電話通知說有此筆債務

希望可以協商等等....

否則就會去申請強制執行扣薪以及拍賣動產

 

當初在他過世時

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繼承當時小孩都均未滿20歲

且此筆債務目前已經移轉至資產管理公司

想請問律師

Q1:我們能夠做什麼來避免被扣薪呢?

提出什麼證明之類的~

另外現在可以利用勞健保來查出個人薪水以及個人資料嗎?

債權人申請的話就不受個資法的保護嗎?

Q2:小孩部分可以利用民法的限定繼承嗎?

那配偶部分是否可以使用去年年底剛修訂的民法1030-1條呢?

Q3:在強制執行之前,是否一定會經過法院發聲明支付單呢?

還是不需經過打官司就可直接強制執行扣薪及拍賣動產?

那這樣該如何說小孩在繼承當時均是未成年?

 

抱歉問題很多,主要想知道可以利用什麼法條、證明以及被強制執行的流程等等

另外有什麼方法可以一勞永逸嗎?因為實在是不想在幾年後又出現一筆債務.....

拜託律師們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父親過世係在民法相關修正之前,您可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以致於未能於法定期間內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另外,配偶也是繼承人,如有前面所提得主張之理由,一樣也是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至於如何主張前開事由,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銀行會採取何種方式進行追討此一債務,需視銀行先前是否已對您父親請求?如銀行在您父親生前已取得執行名義,則銀行得持該執行名義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您應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蓉蓉 102-04-24 21:27
謝謝 謝律師!! 但是我還是有點不太了解 請問"抵押權"是說拿房子權狀去借貸嗎?? 因為父親有拿過戶給我的房子過戶給後母和弟弟房子之"收入證明"(房子隔做套房) 去向銀行借貸 因為當初他年事已高 需要有收入證明才能去借貸 ((但是是在贈與房子前的時候借的)) 所以之後牽扯債務上會不會找上我?? 就像如果父親過戶給弟弟和阿姨的房子房貸繳不出被查封 債務上會不會牽扯到??? 麻煩律師
您好: 有無抵押權設定,您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調取土地謄本出來看一下.
蓉蓉 102-04-23 12:56
不好意思 我想問說如果父親生前贈與我一間房子 往生後仍有債務問題 像是他自己的房貸 那子女須償還債務嗎?? 銀行會不會找向子女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該房上是否有設定抵押權而定,若有,則即便您父親已過逝,但銀行仍得針對該房來進行查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蓉蓉 102-04-23 12:22
我想問說如果父親生前贈與我一間房子 往生後仍有債務問題 像是他自己的房貸 那子女須償還債務嗎?? 那擔保人借貸者有甚麼厲害關係???
1.父母債務 原則上不由子女繼承 2.不過如果是該房屋貸款 你不償還 房屋可能被強制執行 亦即被拍賣
Judy 102-04-21 22:06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狀況如下,房子是我爸跟叔叔的(公同共有),

叔叔長年居住內地,配偶欄是大陸籍(偶爾回來一次)在內地有一個兒子,而台灣也有個兒子是前妻生的(有欠銀行錢,信用破產且名下不能有財產),想請問到時如果叔叔去世,面臨遺產繼承的問題時,假設陸籍配偶有要求他的應繼份,是否房子就會面臨法拍所得均分的問題?

假設陸籍沒要求均分,而叔叔在台灣的兒子的債權人(銀行)會發生強制執行拍賣以清償債務的可能嗎?抑或者他可以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名下擁有財產?個人債務部份不涉及房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3
回覆 Judy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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紘晴 102-04-18 23:09

您好 ,

     多年前有筆房屋購買糾紛,經法院判決後開始扣薪,但因一家六口,僅靠夫妻兩人薪水,要扶養重病雙親及年幼稚子,扣薪1/3後,入不敷出,長期以借貸過日,雖提過一次”聲明異議(檢付房屋租賃契約/醫院診斷證明書/銀行貸款約定書/戶口名簿影本/水電..費用帳單/薪資明細表)”,調整判決為1/4,但仍無法度日,現以瀕臨絕境,借貸利息不斷升高,雖知此為無底洞,但實不知該如何是好??

    目前身上信貸金額與利息不斷升高,本人有誠意償還此訴訟案件知索賠金額,但日子實在無法過下去?想問問該怎麼辦??

1)      持續提出”聲明異議”是否有助於再降低扣薪金額??還須提出何種資料較為有幫助??

2)      如何讓法院得知,真的無法度日,瀕臨絕境??

3)      本人有意願償還訴訟案件索賠知金額,但因借貸壓力過大,是否有機會向法院申請暫緩扣薪,或者是象徵性扣一小筆金額(EX:1000元) ,讓我先償還銀行借貸金額(類似房貸的寬限期) , 畢竟利息支出是個無底洞

4)      萬一本人真的不幸,信用破產/債台高築到一個無力償還的階段,所有債務是否會轉移到另外一半或是小孩身上 ???

    以上問題 , 勞煩各位專業的律師們能指引一條生路 ~~ 感謝!!!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19 12:04
回覆 紘晴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多年前有 ... (恕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法院已調整扣薪比例,再聲明異議,實質助益不大,只會覺得您是來亂的。問題二,聲請更生(不過需符合ㄧ定要件),問題三,更生裁准後,開始更生程序,扣薪程序會停止。問題四,債務是否移轉於配偶,小孩,端視夫妻財產制及有無繼承而定。以上供您參考,祝一切順利!

1.本件建議您再具狀向法院執行處陳報扣薪後無以維持生活之情形,請求法院再減少扣薪的比例,或者不要再進行扣薪。

2.其次,您亦可自行設法聯繫執行債權人與之協商分期清償的可行方案,請他先行撤回強制執行,讓你還少一點,否則你可能只好辭職讓他扣不到薪水

3.銀行債務部分有無進行前置協商或者聲請法院更生清算,若沒有的話,建議您可以趕緊看看可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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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確認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之情形後,考量是否得依消費者清理條例向法院為更生清算聲請,於法院裁定開始程序並履行或終了後,債務得以消滅或免除。

以上供參。

阿俐 102-04-18 15:47

律師您好

強制執行未果.法院發給我一張債權憑證,因為沒有方法要到錢,請問張貼在公共場所有沒有違法?

想藉此讓債務人丟臉,看看會不會自動還債.

債務人年輕時有在工廠上班很多年,如果他未辦理退休.我可以查的到他的勞保年資嗎?要如何查?有錢可以拿嗎?

律師教教我 還有什麼方法可行.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54

你張貼的話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勞保相關權益是專屬於對方的權利,還沒進對方帳戶前無法扣到

阿俐 102-04-21 22:3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張貼的話可能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勞保相關權益是專屬於對方的權利,還沒進對方 ... (恕刪)

感謝律師

那請問怎麼查對方帳戶?

jean00 102-04-16 20:55

律師大大您好:我哥哥因為在91年的時候幫老闆做保,向銀行借款50萬,之後他老闆還款到剩18萬元後,卻沒再還下去,哥哥及另一位保人並不知道他沒還,到101年中間哥哥也沒有接到催收通知,直到101年哥哥繼承祖先留下的一塊地後,才收到催收通知,我們有請人協商,看要還多少,資產管理公司的人說要我們還50萬元,同時得知另一位保人他們已執行扣薪中,我們沒有那麼多錢,請人同他們說有3位債務人,可不可以均分,我們以20萬元還清,剩下請另外的人支付,他們一直推說要我們找另一位保人出來還,一人20萬元,同時還一直對另一位保人扣薪,至今已扣10幾萬元了,他們卻說要拍賣我的地,拿整筆錢回去,在此想請問律師大大,我們只能這樣任人宰割嗎?有沒有可以主張的權利呢?資產管理公司以18萬本金要收50-60萬的錢回去,這樣算不算重利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50
回覆 jean00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大您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到底是您的地?還是您哥哥的地?基本上是要拿資料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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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資產管理公司主張的債權額50萬元恐怕有灌水之嫌,建議您們先確實了解本件債權人對於令兄有無取得執行名義,及目前強制執行扣薪的命令其上所載債權內容等事項再決定如何協商及處理,否則在事實不明之情況下貿然答應對方要求,難免會遭對方欺暪詐騙而損及自身利益。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yvan 102-04-16 14:15

律師您好…

我是繼承人,最近被銀行要一筆債務。但銀行提出的借據上,其借款人簽名非被繼承人本人所簽。

銀行已起訴了,我想請法院幫我調出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來證明借據非被繼承人所簽。請問聲請狀是要提出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

2、還是「聲請調查證據狀」。

若是

1、「為聲請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事」的聲請狀,那是不是根據民事訴訟法346條?

2、若是「聲請調查證據狀」的話,那是依據那一條啊?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覆,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繼承遺產大於該繼承債務?因本件對造為銀行,其必定有法務人員進行訴訟程序,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的簽名。不過依舉證責任分配而言,簽名之真正,基本上應由銀行方面加以舉證證明,此項證據聲請好像有點奇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yvan 102-04-17 14:2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應是要提呈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法院向戶政事務所函調被繼承人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 ... (恕刪)

對…應該是對方舉證才對…是我錯了…謝謝律師的回覆。

不過因為我很確定簽名是偽造的,我很想要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這樣我才能在另一個訴訟上取得先機,先確認另一份私文書的簽名。不知這樣做

法官准不准?不知有無其他辦法拿到戶政事務所的「印鑑登記申請書」與「印鑑條」上的簽名與印章?

以上謝謝賴昱任律師的回覆,感恩

Miss林 102-04-16 00:03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黃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一、這應該是你丈夫之前負債,債權人並已對你丈夫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或判決),因你丈夫過世後你即成為繼承人,你要概括繼承你丈夫的權利義務,所以你就變成債務人了。二、建議先去法院聲請閱卷」,了解債權人的執行名義和執行金額等債權內容,再做判斷。三、以上,謹供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儘速向執行法院聲請閱卷,以了解債權人何時取得執行名義,以及了解債務金額究竟如何,畢竟積欠多年的債務加上利息,金額上需要重新加以計算。

再者,如您認為尚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毋庸進行動產的拍賣,亦可聲明異議。

另外,本件尚應釐清您是否有繼承先生的遺產?如無,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拋棄繼承,且可證明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得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向法院請求應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因本件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ss林 102-04-15 23:47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張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1.看你當時有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沒有 確實可能是繼承丈夫的債務 所以列你為債務人 2.除非有相當事由 否則在舊法時期的繼承 繼承人還是需要概括繼承債權債務
阿真 102-04-14 17:04

契約如下:

 土地所有權

茲坐落xx鎮某旦段1111號田地、面積貳陸公畝陸參平方公尺,權狀字號75桃字第 1455號,此田地是為張三、李四所共有之,任何一方不得獨佔,如違者願受法律制裁,此據。

立據人簽名蓋章 李四 (只有李四簽名蓋章)

 

目前情況如下:

 

因張三早期有債務問題所以將地過戶於我名下(實際為我二兄弟各半)土地登記在李四(本人)名下,現因張三已過逝,其兒子想要繼承,但是因為我房子及工廠有蓋在農地上面(違建),所以有跟他兒子說要買下另一半,其兒子堅持不賣要辦共有,但是共有的話不就變得更複雜,而且我的違建在上面,如果過戶一半給他,改天他不高興不就可以請相關單位把建物拆了不就完了…所以我們二方鬧的很不高興,現在張三的兒子說要去提告要求返還,想請問一下拿這契約提告會成立嗎? 而且當時只有我簽名也沒有見証人及寫出明確時間。另外契約上沒標明時間是否可以主張時間超過15年來認定契約無效,且土地是要以登記為主。

如上所述絕非想霸佔他人財產,也有誠意要跟他兒子買,如果真的是有效,那也只好認,再跟他兒子談。煩請專家及先進指導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應以登記為主,所以要視本件土地登記所有權人為何,且若您與對方是屬共有狀態,也可以向法院訴請主張分割共有物,以免後續之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真 102-04-14 20: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土地登記在我的名下 只是當時有簽一張契約給他  目前他兒子主張要共有 等於之前有實無名 現在想實記登記共有

約據是什麼時候簽的?中間對方何時曾向您提出過戶移轉的請求?

阿真 102-04-15 2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約據是什麼時候簽的?中間對方何時曾向您提出過戶移轉的請求?

因為應該很久之前簽的  不過我不記得確切時間  

在我兄弟要過逝四 五年前就有提出 

寶妮 102-04-13 19:22

您好,請問因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先生與小叔二人共同持有,近期因小叔工作不順,且好像有在外欠款情況,我們擔心?居住的房子會被小叔在外的欠款給牽連,有朋友建議我找信任的第三人(婆婆)去設定這間房子"預告登記"的請求人,凍結這個房子的權利,目的可以保全這個房子,阻止對這間房子妨害的處份.

但我擔心的是,如果小叔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不繳款而被銀行追討,請問這樣的"預告登記"會有效力嗎, 因為銀行應該也有權利主張向欠款者本身的動產請求債務賠償, 還請您協助確認, 或提供更適合的方式,謝謝.(註:我們現在沒有能力把房子吃下來,所以還是得與小叔共同持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11

預告登記不是這樣用的,你只能等到債權人執行你老公弟弟持份時主張優先承買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所以要為預告登記必須對於他人土地權利存有某項請求權才可以。
本件依您所述,動產係由你先生與小叔為各共有持分二分之一,一般來講,是否有人願在法院拍賣時承買共有物機率恐怕不高,相對於具有完整產權的法院拍賣物件市場性顯然會差很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MR.hu 102-04-12 09:5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本身有信用卡債務,銀行也已申請支付命令(多年前,不過不是我簽收,是寄到家裡)

最近我有找到另一個工作,但要強制保勞健保

這樣銀行查到後要多久時間才會強制扣薪(1/3)呢?

之前銀行支付命令就可直接跟公司要求扣薪?

還是要再透過法院,由法院強制執行?

這個過程約需多少時間呢?

支付命令仍需要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供參。

阿真 102-04-11 01:01

契約如下:

土地所有權
茲坐落xx鎮某旦段1111號田地、面積貳陸公畝陸參平方公尺,權狀字號75桃字第 1455號,此田地是為張三、李四所共有之,任何一方不得獨佔,如違者願受法律制裁,此據。
立據人簽名蓋章 李四 (只有李四簽名蓋章)

目前情況如下:

因張三早期有債務問題所以將地過戶於我名下(實際為我二兄弟各半)土地登記在李四(本人)名下,現因張三已過逝,其兒子想要繼承,但是因為我房子及工廠有蓋在農地上面(違建),所以有跟他兒子說要買下另一半,其兒子堅持不賣要辦共有,但是共有的話不就變得更複雜,而且我的違建在上面,如果過戶一半給他,改天他不高興不就可以請相關單位把建物拆了不就完了…所以我們二方鬧的很不高興,現在張三的兒子說要去提告要求返還,想請問一下拿這契約提告會成立嗎? 而且當時只有我簽名也沒有見証人及寫出明確時間。另外契約上沒標明時間是否可以主張時間超過15年來認定契約無效,且土地是要以登記為主。
如上所述絕非想霸佔他人財產,也有誠意要跟他兒子買,如果真的是有效,那也只好認,再跟他兒子談。煩請專家及先進指導一下。

葉小妹 102-04-10 10:07

我的大伯已過死7年多,我父親是排行老四

當年他走的時我們家不知道有要做拋棄繼承的事情,也不知道有這個法條的存在

一直到我大伯過死4-5個月後,我大姑新買的房子查封,此時我們才知道

原來我大伯有債務,但當時已經錯過”拋棄繼承的時間三個月”

而因債務查封的新房,(欠銀行的)隨後我大姑丈因此事非常憤怒

我大姑丈他家是有錢人,他很痛恨我姑姑的娘家也就是我們

所以在我姑姑嫁過去後,他就不准我姑姑與我們這邊的人有任何來往

從那時起我們也就真的在也沒有任何來往,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當年因我大伯欠銀行債務,而害他們被查封新家

我姑丈整個大抓狂,不過當年他自己有請律師去處理這件事情,並上了法院

最後法院有判給我大姑姑,什麼(專業名詞忘記了)

反正我大姑現在已經不具有繼承我們家這裡任何債務等。

 

而大伯欠銀行的這筆債務,隨後也由我的父親處理好並也償還了

但是當年來查封的人說,我大伯還有欠政府稅金

大伯離婚小孩,我的爺爺奶奶也不再人間

大伯在世前,中風住進養老院,就在養老院的這段期間內

大伯被做了人頭戶,應此欠下不少政府的稅金

另外我大伯實在沒什麼錢,所以當年埋葬時我們還替他申請了”貧戶”,

所以可知我大伯其實很窮,所以怎麼可有錢,更不可能有留下任何財產

 

現在問題來了!!這筆稅金到底有沒有存在

因為我們在想如果真的有這筆稅金的存在,

政府那邊應該會追討,但從我大伯走了到現在已經7年了

政府這裡從未對我們做催繳動作,也沒公文來函

另外聽說政府追繳期間是5年,5年後是否還會在追繳呢??

以及我們家跟大伯30幾年沒有來往,也沒有住在一起

請問這樣我們還算是法定繼承人嗎??(就算當年沒有做拋棄繼承

而現在如果追討起稅金部分,我們家有需要償還這筆債務嗎??

另外因為我們家已經錯過當年的”拋棄繼承的動作”

因此很怕會因為這筆天外飛來的債務來拖垮我們全家。

 

不久前我們家突然多了一筆日據時代的土地

而有代書意願向我們收購這筆土地

如果該筆土地買賣成立,不就需要先繳清欠的稅金部分

但是已大伯人頭所欠的債務稅金到底有沒有存在,還是個問題

想問如果我要查該死者的債務,尤其是欠政府的部分

要如何查詢阿??上國稅局嗎??還是其他單位??

 

另外就以上這樣的敘述,如果我大伯真的有欠稅金

我們家是否還是算是法定繼承人”大伯的債務

如果追討的話,會追討到我父親這邊,那我們這些孩子呢?也要跟著繼承嗎?

 

補充:據當時查封大姑姑家的查封人員說,我大伯欠的稅金大概是好幾千萬,

但如果我們的土地買賣成了!!所賣的價格也不夠償還稅金的部分,

所以我父親就說如果真的有該筆稅金債務,那他就不願意賣這塊土地

因為我們賣土地的價格不過也才幾十萬,稅金卻高達幾千萬

實在多到我們不知該如何處理!!

還請各律師幫幫我給小妹一點意見!!

葉小妹您好:

您好像對大伯的有沒有欠稅會不會影響仍您們家很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欠稅原則上只及於被繼承人的遺產,不會再去追其他的繼承人,除非,否則跟您爸爸和姑姑沒有關係。

二、當然如果是共有土地分割的話,那麼可能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須要土地共有人分擔。

三、至於有沒有欠稅,可以由大伯的繼承人,例如您爸爸向國稅局去查。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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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為此,只要執行機關於五年內之最後一天以前曾執行過,還可在執行五年,亦即需超過十年才能真正免責。否則就需待遭追討時,再以訴訟主張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未能拋棄繼承,及顯失公平進行處理。

葉小妹 102-04-10 12:22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葉小妹您好:

您好像對大伯的有沒有欠稅會不會影響仍您們家很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 ... (恕刪)

律師:

感謝您的說明,目前我父親及他的兄弟姊妹(除了大姑姑)

因當年都沒有做拋棄繼承權,所以就這樣情況來說

我父親及其他伯叔姑,是不是都已經算是繼承

還有連同我的這些晚輩們,是不是也已經算是繼承人了?!

如果當初沒做拋棄繼承,而現在要拋棄繼承行嗎??

就我知道的繼承順位以亡者為中心計算例下

但是我大伯已離婚沒孩子、我阿公阿嬤也不在

所以就順位來說就是我爸爸及他的兄弟姐妹

第一順位:配偶與直系卑血親(子女、內外孫子女......一直到沒有為止)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姐妹
第四順位:內外祖父母

另外從二順位後沒有代位繼承權的問題對吧?!

所以就這樣的順位來說,我與我弟弟及其他晚輩們都不是繼承人是吧?!

如果有代位繼承的話,我與弟弟都要做拋棄繼承對吧?!

尤於我與弟弟都已經成年23、24現在辦拋棄行嗎??要如何辦理

另外的土地問題,其實那塊土地是天外飛來的,一直以來我們都不知道有這塊的存在

而那塊土地是我阿嬤的第二任先生所有,不過都已不在人世

是到近日有代書找上我們說,我父親及他的兄弟姐妹是這塊地繼承人之一

就在我們快談好之餘,才想到大伯稅金之問題

所以如果買賣成立了!!我父親不就要先將大伯欠的稅金償還才能拿剩餘的款項

但是目前我父親到底是不是我大伯的繼承人,我實在不知道

也不清楚我與弟弟是不是上頭所說的”代位繼承人”。

以及大伯是否真的有欠這筆稅金我們到今日也還不知道,

而如果真的有這筆稅金的存在,

為何大伯過逝7年了~政府並沒有對我們提出追繳動作也並沒有提出公文說明

而我聽說政府追繳稅金的時間是5年,5年過後是否還會繼續追繳也是我想知道的部分。

另外查死亡人的債務,只有繼承人可以到國稅局查,那其他人都不行嗎??

實在有點複雜阿~

葉小妹 102-04-10 15:48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 ... (恕刪)

律師:

感謝你的說明,不過這個條文對我來說,實在有點看不太懂,能否白話一點說明阿??

所謂的"五年內",是必須由政府機關來函訂自何時開始計算起的五年內?

還是從親人逝去起的開始計算五年內??

在我大伯逝去到近日剛好已經7年了~這段期間內我們從未收到來至政府機關的來函

或著是通知我們償還債務的相關書面,如果現在做了我的父親做了"拋棄繼承"還可以嗎?

teetree 102-04-10 00:16

各位律師好:

在此請教一下,

繼承人留下房子一棟及債務800萬

(該房子沒有800萬的價值,亦無設定抵押權)

請問限定繼承繼承人想保留房子不被拍賣,

是否可以先將房屋鑑價,算出得繼承金額,再以固有資產向債權清償所得繼承部分?

 

麻煩幫忙解惑,謝謝!

teetree您好:

 關於繼承債務處理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您所提的方案,房子是可以鑑價,但是用來與債權人談判的條件。

能不能保留住房子,還是要與債權人溝通。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劉正面 102-04-06 20:46

各位律師好…

我目前本身碰到的狀況是有兩張本票

其中一張30萬對方是主張如果我提早離開公司,會造成公司的損失,所以要我簽的
另外一張300萬的是幫公司同事作保,保證對方不會隨便離開公司
皆沒有註明到期日,所以是見票即現 

但是在我離開公司後,對方先寄了存證信函告知說,說我欠公司330萬元,要我還錢。
然後進行本票裁定(目前法院的通知還沒來)

我想請問下列問題

我如果要主張本票債權不成立,因為引用的是「非訟事件法」第195條: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那以我的情形是屬於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這樣的話,舉證的責任是我(發票人)還是對方公司(債務人)
再者,如果要申請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話,我要提供多少的保證金?? 如果對方直接在事由上面寫說公司借款330萬給我,那還是要我舉證嗎??
還是應該是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借款330萬的證明?? 因為公司有黑道背景,所以很怕本票到時候又被拿去給討債公司,那是不是在申請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時候,還要一併要求如果勝訴,本票應返還給我??

以上的問題,再麻煩各位律師為我解答了,非常感謝

您好,

      1.在本票的舉證責任上,除非您主張該本票是偽造的,上面的簽名不是你簽的,這個時候才是對方要來負舉證責任,否則其他的抗辯事由都需要由您來舉證。

      2.在消費借貸的情況下比較特殊,如果對方主張是您借款330萬元,則對方仍需先證明雙方之間有借款契約,對方也確實已經給付您330萬元。

      3.建議先確認本票的"發票日",本票的消滅時效是3年(見票即付是從發票日起算),一旦超過三年就可主張不負票據責任

102-04-05 23:14

負責人用自己名義和廠商簽約,那支票債務算是由合夥公司負債,還是負責人本人負債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視該發票之發票人為何?看該發票人上負責人是否有負連帶責任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負責人用自己名義簽約,負責人應負「契約責任」。二、票據債務端視誰是發票人或背書人,由其負「票據責任」。三、以上,謹供參考!

紅豆媽 102-04-03 12:33
我想請問一下~我最近收到了地方法院簡易庭出庭通知,是之前欠信用卡債富邦要訴請撒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說我明知無力償還債務蓄意脫產,我的情形是這樣的:我在100年8月19日賣房子給我鄰居,起訴書上寫至今淌積欠95885元其中新台幣94804元自101年1月7日起按年息18.73%計算息,現在已經在扣我1/3薪水了,我賣完房子後都有在繳最低應繳金額(從100.08~101.01)(ps.請問起訴書上是這個意思嗎?因為我有點忘了我是什麼時侯開始沒繳的,我記得有段時間我都有繳最低應繳金額),後來到了1月份因老公羊奶經銷生意受到毒牛奶等的影響,所以開始沒再繳最低金額,但我還是有要面對我的債務,我101.3月有去談前置協商(我欠其它3家銀行約70萬債務),前置協商通過我我以每月6000元繳180期,正要簽約的幾天,我收到了之前幫老公作保的中小企銀企業代款的扣薪通知,當時我無法從2/3中薪水中再拿出6000元來繳前置協商的錢,所以就沒簽約了,現在都在扣薪了,結果富邦銀行卻查出我在100.08月有賣房子,說要訴請撒消買賣行為, 請問我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因為如果撒消賣賣行為我無法生出錢來還給買主,當初賣房子時應還有代款,所以拿到的錢也不多, 錢都拿去週轉生意用了,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說怎麼做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是要趁現在開庭前(4/30)再寄資料去談前置協商還是直接再當場跟富邦銀行能不能分期償還?PS.我老公在101.10月因生意失敗壓力過大,就留下一個5歲的女兒跟我, 自已去外地說要重新開始(已報失蹤人口),但前陣子警察打給我,說找到人要撒案,但因人已滿18歲,只能口頭規勸他回來,但我老公還是沒回來,說要再外地打拼,請問我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才對我最有利呢?拜託幫幫我,請問我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41

不太可能,

既然欠的錢不多,賣房又有賸餘款項,卻不去清償這一筆小額款項,很說不過去

黃先生 102-04-03 08:54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我是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來函是執行命令文說:債權人得於收受本命令7日內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請問:具狀陳報是要寫些什麼.有無扣押到債務財產.我也不曉得.要如何去申請收取命令.若都無陳報是否會損失權益.請幫我解答.謝謝您了

收取命令 移轉命令 支付轉給命令 是執行債權不同方式 這封公文只是說你可以表示意見 縱使沒有表示 法院還是要依法核發 不至於影響你可以執行的權益

bigseven 102-04-02 10:51

當事人是我的一位親戚,多年前,朋友借他一筆資金並立下合約合約上載明此筆資金投資如有獲利,必須按比例分紅給他朋友,投資如有虧損,仍須全數歸還本金。
一開始兩個月仍有獲利並提供分紅給對方,後來投資失利,血本無歸。當事人因無力償債就躲了半年,現在他願意出來跟對方協商,可是對方早依詐欺提告,偵查庭傳喚時,當事人正在躲債,沒接到傳單出庭,因此被通緝了。
現在:當事人在大家的鼓勵下願意出來面對債務,請問該如何協助他:

1.詐欺罪是否成立?判刑的情況?
2.目前通緝中,是否要投案?還是有更好的選擇?
3.依當事人的現況,每月收入僅有1萬五,合約載明本金有100萬,該如何去協商金額?債主目前是本金分文不減的態度,還要一次給現金,這讓人十分頭痛,還不時以黑道的交情來威嚇。
4.雖然已立約,但此合約內容對債主十分偏頗,未來在協商債務時,是否有調整空間?

請各位前輩不吝給予建議,感恩!

102-03-31 15:49

三兄弟 A.B.C互為連帶保證人,向銀行借錢各蓋了一間房子

經過20幾年B已還清債務(房屋權狀在銀行),A和C因積欠沒還房屋已遭拍賣並賣出了

但扣掉房屋賣出的錢仍然還有幾百萬的債務

B怕房屋也遭拍賣所以找銀行商談

第一次和銀行員商談結果是:

A保B,B保C,C保A,所以B要拿到房屋權狀需還清C的債務140萬

不分期一次償還要85萬,對B來說並不是小數目 ,所以打算第二次跟銀行經理談

第二次和銀行經理商談的結果是:

需連A的債務一起償還共700萬左右,一次還清算352萬

對於連帶保證人的認知,第二次所商談的結果才是正確的吧

因A在坐牢,C也自身難保,所以債務只能由B負擔

 

所以在此想詢問一些問題:

對於現在連帶保證人的新制度,B有沒有辦法擺脫或是可以讓債務減少到最低?

由於不太會分幾等親,若房屋遭拍賣(土地權狀是自己的)離B最親近的什麼人可以買?有優先購買權嗎?

若B的名下財產都賣掉不夠償還,會拿B的配偶(A和C皆無配偶)名下財產償還嗎?

很感謝看完這些字的人,也希望能尋求一些辦法和建議,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B個人房貸清償完畢後,銀行拒不核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之問題,而不是銀行不歸還房屋權狀的問題。

 

本案依您所述有三件貸款,其中一筆已還清,另外A及C所借之貸款均已拍賣房屋而不足以清償,則針對B所負擔之連帶清償責任,應視B是否有擔任A及C所借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若僅擔任一筆(A或C)貸款連帶保證,則自僅就一筆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本人先前曾在銀行擔任法務專員多年,對金融實務、債權催收及強制執行等領域均十分熟悉,若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或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李子 102-03-31 00:08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3-30 23:46 文章人氣:1個人積分:2 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父親兩年前過世(遺產少於負債,負債共280萬,欠於4家銀行),然後在一個月內辦理了限定繼承(我朋友和他弟、媽媽共3人)。遺產中有一房子以210萬出售,該款項也被兩家銀行收去,之後就沒有其他家銀行再來要錢。 約一年前我朋友他們自己賺錢、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登記在我朋友媽媽那),可是3月29日的時候,突然有一家銀行會同書記官前來查封新家。 我的問題是: 1.為何已經限定繼承了,遺產也處分完畢,我朋友現在卻變成債務人,然後來查封新家? 2.我朋友全家人都沒收到支付命令,所以債權人和法院是依照什麼法條來查封新家? (如果有收到但是遺忘了,那有什麼補救方法?) 3.在個資法部分,債權人是透過何種管道知道我朋友媽媽買了房子? 麻煩您解答了,感謝~~~
1.執行名義可能是對被繼承人的 因為繼承關係 所以聲請執行繼承財產 2.可以考慮提異議之訴 確認債務關係不存在
小李子 102-03-30 23:46

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父親兩年前過世(遺產少於負債,負債共280萬,欠於4家銀行),然後在一個月內辦理了限定繼承(我朋友和他弟、媽媽共3人)。遺產中有一房子以210萬出售,該款項也被兩家銀行收去,之後就沒有其他家銀行再來要錢。

約一年前我朋友他們自己賺錢、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登記在我朋友媽媽那),可是3月29日的時候,突然有一家銀行會同書記官前來查封新家。

我的問題是:

1.為何已經限定繼承了,遺產也處分完畢,我朋友現在卻變成債務人,然後來查封新家?

2.我朋友全家人都沒收到支付命令,所以債權人和法院是依照什麼法條來查封新家?

(如果有收到但是遺忘了,那有什麼補救方法?)

3.在個資法部分,債權人是透過何種管道知道我朋友媽媽買了房子

麻煩您們解答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31 01:44

可能是繼承人未依法完整跑完限定繼承程序,因為既然知道有欠4家銀行,就不應僅對其中2家銀行清償,否則另2家銀行的損失可以請求繼承賠償。既然另2家銀行債權人,就可以聲請假扣押取得執行名義,繼而可以合法調閱債務財產資料。以上謹供您參考。

香蕉哥 102-03-30 16:33

律師你好:

我跟前女友日前有債務的問題

我以LINE傳訊給他

說到時候法院見

你這種賤女人沒資格得到愛

詛你這輩子孤苦一生

請問律師我這樣是否有恐嚇或其他罪名之虞?

他後來以即時通說了以下的話

你要告我??? 請律師 ??? OK拉 你告我也是民事訴訟 而我 會刑事訴訟 你的訊 我留下來了  你罵我  我等等就看六法全書  忘記告訴你 我從小就看六法 我舅舊 是法官

他這樣是否也有恐嚇之虞?

小民法律知識不足 還請律師指點一二

你們的對話應該都沒有涉及恐嚇的問題。至於「賤女人」若是在公開場域(例如網路上)可能會涉及公然侮辱,但如果只是兩人line的對話沒有公開,應該不會成罪。

紀先生 102-03-30 15:05
律師好: 我是債權人 一、我與債務人因給付會款強制執行事件,依據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新台幣(以下同)陸拾萬元,業經於102年3月10日接奉台北地院囑託台中地院向第三人發扣押命令,第三人應給付債務人之工程保留款捌萬貳仟伍佰元萬元,在債權人上開債權陸拾萬元範圍內,禁止債務人收取,並禁止第三人向債務清償。 二、102年3月29日收到台中地院通知第三人聲明異議:「因債務人在本公司保留款部份,前業主有就未完成工程部份另請他人代為完成,所以就原先債務人保留款部份有扣除,所以無剩餘保留款」云云。並得於十日內提出訴訟救濟。 三、惟?一則債務人並不承認有前開之情事,二則第三人又不能舉證證明,顯難認其聲明為真實。 為此我應如何訴訟救濟?有勞大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1. 應提出確認之訴還是代位收取訴訟呢? 2. 還是主張先位聲明確認之訴.備位聲明代位收取訴訟呢? 3. 其他 有感謝

本案應該是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20條規定提起確認扣押之債權存在訴訟,而沒有代位收取之問題,畢竟該債權經法院核發執行命令禁止你的債務人收取,從而如果債權存在,你的債務人依法也不得收取,自然更沒有由您代位行使收取權之可能。再者,確認扣押之債權存在訴訟勝訴後,則該債權即應依執行命令扣押,後續再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分配您的債權受償,也沒有透過代位收取來取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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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先生 102-04-09 22:1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應該是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20條規定提起確認扣押之債權存在訴訟,而沒有代位收取之問題,畢竟該 ... (恕刪)

有感謝大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紀先生 102-03-30 15:05
律師好: 我是債權人 一、我與債務人因給付會款強制執行事件,依據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新台幣(以下同)陸拾萬元,業經於102年3月10日接奉台北地院囑託台中地院向第三人發扣押命令,第三人應給付債務人之工程保留款捌萬貳仟伍佰元萬元,在債權人上開債權陸拾萬元範圍內,禁止債務人收取,並禁止第三人向債務清償。 二、102年3月29日收到台中地院通知第三人聲明異議:「因債務人在本公司保留款部份,前業主有就未完成工程部份另請他人代為完成,所以就原先債務人保留款部份有扣除,所以無剩餘保留款」云云。並得於十日內提出訴訟救濟。 三、惟?一則債務人並不承認有前開之情事,二則第三人又不能舉證證明,顯難認其聲明為真實。 為此我應如何訴訟救濟?有勞大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1. 應提出確認之訴還是代位收取訴訟呢? 2. 還是主張先位聲明確認之訴.備位聲明代位收取訴訟呢? 3. 其他 有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17:34
回覆 紀先生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 我是債權人 一、我與債務人因給付會款強制執行事件,依據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 ... (恕刪)

這為什麼可以提代位訴訟

本案應該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20條規定提起確認扣押之債權存在訴訟,而沒有代位收取之問題,畢竟該債權經法院核發執行命令禁止你的債務人收取,從而如果債權存在,你的債務人依法也不得收取,自然更沒有由您代位行使收取權之可能。再者,確認扣押之債權存在訴訟勝訴後,則該債權即應依執行命令扣押,後續再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分配您的債權受償,也沒有透過代位收取訴訟來取償之必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紀先生 102-04-10 21:4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為什麼可以提代位訴訟?意思是應提給付之訴嗎?

 

joe 102-03-29 21:18

近日得知家父擔憂叔父過世遺留債務約50萬
幾位叔父和兒子決定拋棄繼承
家父擔心祖父母年紀大無法承受
決定隱瞞叔父過世的消息
請問有蛇麼方式能保障所有繼承
以及不讓祖父母知道ㄉ方式
拋棄繼承需用到祖父母的印鑑.....
限定繼承能否解決?
向法院書面告知情況?
還是有更好ㄉ方式?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01

就由一個繼承聲請限定繼承,一旦通過效力及於所有人,不會用到祖父母的印章

顏寧 (顏律師) 102-03-29 23:30

 按民法第1148條修正後新增第二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應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上開條文即為全面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依據。

是此,若債務大於遺產,也僅於遺產數額為限,繼承財產不受影響。

初步回答至此,如有疑問歡迎來電來信。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八雲 102-03-29 17:01

律師您好:

日前債權人執行查封家中動產,因父親是債務人也是戶長被查封電視冰箱家具及機車,電視冰箱家具非我父親所有要如何證明,機車是我父親上班所需的工具若被拍賣則無交通工具,可否異議,謝謝。

備註:

我父親已被扣薪三分之一,而電視冰箱家具是我用現金購買沒留發票要如何舉證,還有房屋出租承租人是我媽媽可否用動產所有人為我媽媽來異議,謝謝。

本件在現場執行查封時,債務人也就是您的父親或者債務人方面有沒有家人在場,並在法院執行筆錄簽名?若有的話,在執行當時全無異議、坐令查封的情況下,很難事後主張說東西不是債務人的...除非有證據可以證明權利外觀明顯可看出是其他人所有的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