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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貓^ 103-05-19 09:46

各位律師你好:
爸爸在99年11月因都更一事,把古厝賣給建商,當時會賣的原因是肩客騙這裡的年長者說,我們這邊都是屬於山林地,沒有價值等等,一直慫恿大家要快點賣一賣,危言聳聽之下,其間陸續有人賤價賣出....因當時也急需用錢,所以家人勸說之下就用當時建商開的便宜價格賣出。

爾後得知因為在很早之前地政士登記錯誤,爸爸的朋友地產權其實在我們這,我們的在爸爸朋友那,所以那位朋友目前跟建商還在協商條件未賣出,因他們還未談妥,所以要求我們東西先別搬走幫他顧房子,以免無良建商三不五時跑來破壞古厝、要我們搬離。

但後來肩客一直電話騷擾威脅我們,最近無良建商更提告我爸刑事侵占民事返還,所以前陣子爸爸跟那位朋友在商討時,拿出買賣契約書給朋友查看之下,朋友發覺我們坪數被建商給A去了,(因此地所有權本為爸爸及叔叔,還有兩位表叔)四人均分之下,一人有12.5坪(契約書最末頁有記載,但第一頁實賣只有10.99坪,爸爸跟叔叔提及當初就有因為此原由有詢問建商,但建商當時騙說為畸零地無法蓋房子所以沒用,爸爸他們什麼也不懂,所以就簽了;接著,爸爸的朋友更說出,據他所了解我那兩位表叔卻賣出實際坪數12.5坪,但爸爸跟叔叔兩人都只實拿到10.99坪的錢,他們都只任建商宰割,嘴裡說算了,簽都簽了還能如何?但心裡著實很氣憤,氣自己為何當初不再多想想...
看爸爸這樣子無助,我想請教各位大律師,就此部份我們有能力主張此買賣契約書無效嗎?若不能,那能提告建商詐欺還是請求民事求償之類的嗎?請幫忙回覆給個方向好嗎?感激不盡!

 

您好,這部分可能要詳細看契約才能判斷有無機會翻盤。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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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建商與您之間之合約條款如何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為何,對方有無違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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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 103-05-17 21:47

5/9日,我領貨後回家打開,發現賣家多寄了一件衣服給我

於是我主動打電話告知他這件事情,他也給我一些資料好讓我寄回去給他

因為段考的關係那禮拜作業很多,所以我一直忘記這件事情

就在昨天(5/16)他傳了一封簡訊說「有客人5/21要穿」叫我趕快寄給他

我上課回家後看到簡訊就打算今天(5/17)要去全家用店到店寄給他

因為假日總是起得很晚

所以差不多下午2點多的時候我看到了他12:38傳的簡訊

簡訊內容大致上的重點是「他要請內委任律師蒐證報警控涉嫌侵占

-

我想請問的是這算不算威脅啊...,畢竟是他寄錯衣服,然後我自動去打電話告知他

如果我沒打電話給他,告訴他衣服在我這,那才叫侵占吧....

雖然我也錯了,幾乎拖了一個禮拜,但是我一到四都不能碰電腦

我也不會一開電腦就是去拍賣網上看有沒有給我的訊息吧..

而且是他自己寄錯衣服,難道我要還他衣服的時間也要用恐嚇的方式叫我還給他嗎 ?

我只是被他簡訊嚇到了,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是不是恐嚇...

我先問媽媽了,然後媽媽就打電話給他問她為什麼要用法律去嚇一個小孩子

之後我媽跟賣家的口氣好像都很不好,賣家說「法庭見」之後就掛電話

事情的發生與過程大概是這樣。

另外,因為我是個學生所以不太懂法律

所以希望有律師可以解答我的問題,謝謝你們。

(我下午三點多已把衣服寄送至賣家指定地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張您無侵占意圖,不構成侵占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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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 103-05-16 16:52

證件及私人物品扣留

要了很多次對方惡意扣留,報案請員警幫忙對方也置之不理

已到警察局做筆錄提告侵占

警察說三次告知對方未回應將送出案件

請問之後的後序流程?

傅子 103-05-16 11:38

最近因為有以下的事情相當困擾,搜尋了一下發現有此網站可以幫忙,第一次的發文,不確定是否發文在此洽當,連分類都不確定該如何下才好,還請見諒,以下是事情經過


事情是這樣的,我老家是住在一條溪的旁邊房子雖然緊鄰溪岸但其實過去大雨來臨也都還算相安無事但最近我們當地的建商開始進駐老家附近的區域大肆買地蓋房,這其實也都還沒什麼關係


但問題就來了,其中一棟住宅社區為了加寬他們的庭院,在溪的岸邊填土造地,把他們自己的庭院弄得很華麗很倒楣的是我老家就在他們的對岸,因為溪床到老家與那棟住宅之間突然的縮減下雨時溪水比以往還要再上升許多這讓我們感到很害怕,深怕當大雨再度來臨時,或是颱風來臨時溪水會暴漲,或加速侵蝕溪床,導致家裡底下被掏空。

之前鄰居檢舉過,但是其實大家都知道那個建商負責人是黑道,所以附近民眾也只敢匿名檢舉,向我們也不太敢出聲,很害怕出事情,向政府檢舉後,幾篇報紙有稍微寫一下,然後也沒有相關罰則,感覺政府也蠻怕事的建商後來把一些土挖回溪中,導致環境汙染相當嚴重,才被因環境破壞罰幾萬塊的樣子。


這個建商現在持續在溪的上下游蓋住宅,我是想說有沒有辦法讓這位公司的負責人吃點官司,至少讓他知道這樣會造成別人生命財產危害是不行的,之前那樣侵占國土是否可以有辦法用法律來解決呢?或是可以有辦法讓檢察官公權力積極進行調查?

一般人對法律這塊真的不太懂,也很無能為力,特別是碰到這種地方惡霸,很想替老家還有鄰居出聲,但出太大聲又怕有另一種的生命威脅,還麻煩各位大律師指點我該如何做呢?謝謝大家,真的感謝,拜託拜託。

建商有多大本領?勿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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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子 103-05-16 12:13
回覆 傅子 的發言內容:

最近因為有以下的事情相當困擾,搜尋了一下發現有此網站可以幫忙,第一次的發文,不確定是否發文在此 ... (恕刪)

據說此建商和地方民代關係良好,鄰居之前向政府在檢舉時,相關處室的人員隱約也透露這事不好辦,很難有好的結果,我們其實也知道他們在某方面也有難處,大家也都很無奈,所以我才想說是否可以有法律途徑來解決...至少如果司法是公正的,檢察官運氣好可以碰到一個超然的...也許有辦法...所以想先詢問可能的辦法,能大概有個起頭後,再和家人鄰居討論...也許最後有機會可以放手一搏......謝謝大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行為已涉及不法,您們可以逕向地檢署提出告發,由地檢署來進行偵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地檢署告發建商違法行為,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建商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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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涉及水土保持法第36條之刑事犯罪

建議依照您所居住地區,例如高雄,即找在高雄當地登錄的律師

代為撰寫刑事告發狀,向所屬地區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發。

建議保留照片,或有關人員施工影像等相關證據資料,

以免幕後建商逍搖法外。

林靜歆律師 www.wewon.com.tw

以下為所附法條

在公有或私人山坡地或國、公有林區或他人私有林區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
、占用或從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開發、經營或使用,致生水
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其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者,得減
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
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未遂犯罰之。
犯本條之罪者,其墾殖物、工作物、施工材料及所使用之機具沒收之。
hana 103-05-15 09:54

有一位朋友的男友託覆我交予手機給我朋友
但我未交付予我朋友並且弄丟
對方去警局報案告我侵占
目前備案中我今晚會到案說明
現在雙方都已經談和解
他要我賠一支全新手機還他
我們約5/15於警局做和解
昨日他要我交予手機時並提出購買證明
如果我不提出對方不收
但我有證據已將手機交付給他是他沒有收下
這樣他若要在告我侵佔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尚不至於成立侵占之。
安安安安 103-05-10 11:26

買給前男友一支iphone5

但是有跟他說 如果家裡需要 要拿回來

所以不是真的送他

他也知道那是我媽幫忙付錢的 

最近分手了 和平分手

依照我對他的熟悉和人品 他不是那種不守信用的人

但是跟他討了一個半月了遲遲沒有還來

他一直說他會還他會還

請問他有構成侵占嗎?

手機外盒都在他那邊,3月中給他的

我可以去警察局報案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0 12:40

已經催告請對方返還,若還是不還就可能會成立侵占罪,可以報警提出告訴。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0 17:04

您說的情形會有個問題,就是舉證,也就是您這邊要舉證當初雙方有您所說的約定,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返還,若屆期對方仍拒不返還,可提出刑事侵占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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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 103-05-09 21:51

您好...

我之前有動用到公司貨款...被公司告侵占...但與公司已經和解...

今天判決書收到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我本身有詐欺與公共危險(酒駕)前科...

我想上訴看可不可以判輕一點或辦理易科罰金...

以我現在的條件是不是機會很低...

謝謝...

你的判決書能否提供給我們參考?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07

 和解了還判一年有點重,建議上訴爭取不用關

二審是最後一審了,建議委請律師辯護,提高換取不用關的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判決書後,於法定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以爭取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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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 103-05-08 14:05

我與朋友在旅行社租借辦公室,承辦旅遊業務.本約定承接業務可獨自承攬,但因登記在客戶入帳需經由旅行社帳戶統一轉帳朋友帳戶,所以款項皆經由朋友帳戶,但是去年11月的款項,我朋友遲遲不轉賬至我的帳戶,請問這樣的案例是否涉及業務侵占?謝謝

依你所述,是民事債務不履行的糾紛,應循民事求償,如對方未擅自處分屬於你的款項,不涉及刑事侵占,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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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33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將款項匯至您帳戶,若屆期對方仍不履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若對方有處分之情形,則有業務侵占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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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03-05-08 11:16

您好,請問我姊姊與母親同住,母親過世後姊姊侵占母親名下的所有的土地銀行存款,並謊稱母親交代全部留給她,沒有分給其它弟妹,若我提告,我姊姊是不是不會有任何刑責或一定免除其刑(不起訴)?

1.先確定母親遺產的範圍有那些 遺產可先去國稅局聲請遺產清冊 2.如果沒有經過繼承同意或授權 那確實可能有詐欺或是偽造文書問題 你可以依法提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是不是侵占要看你姐姐有沒有處分掉遺產,通常這樣的問題,要循民事來主張繼承回覆、侵權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21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對您姊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屬於您的遺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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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盧 103-05-06 22:5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有一些問題要提問:

1. 我朋友的繼父開了一家公司,他跟朋友媽媽同居好幾年了,最近他最近中風了,人幾乎都沒意識,我媽便去變更公司的營業人為她自己(原本是繼父),並從公司帳戶領款,來償還公司的債務後,便去申請註銷掉該公司,繼父的監護人為他姐姐,十分不滿他母親的行為,便威脅他母親要告她 侵占偽造文書,請問可能會成立嗎?

2.另外,因朋友的繼父意識一直未恢復,他母親可否對繼父 向法院為監護宣告之申請 ?

3. 繼父另有投保1份20年的壽險,保費都是朋友的母親在繳,該保險的受益人未指明是何親屬,只註明為法定受益人,之後的保險金會給誰呢 ?

4. 他們想要先預防對方(繼父的姐姐)對他們提告,因若有婚姻關係,有結婚證明可佐證,但他們之間只有同居關係,想要申請 同居證明書 之類的文件,請問如何申請呢 ?

問題有些複雜,勞請熱心律師解惑,感恩!! : )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00:02

您好!有可能成立侵占偽造文書;他姐姐為監護人,表示已有監護宣告,何須再申請?;保險金未指定受益人,則由繼承人領取;不會有人發同居證明書,且即使能證明同居,對方還是可以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之行為有偽造文書之疑義;目前已有對方女兒擔任監護人,您母親無法提出之;保險金受益人若未指定則為其法定繼承人,即其女兒;縱有同居證明書,對方女兒仍可提告之,且亦無同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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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年人有監護人  代表應該是已經受監護宣告 如果已經監護宣告  只有改定監護人的問題   2.沒有經過監護人去辦理相關文件變動  確實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3.因為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當然不是法定繼承人  沒辦法享有繼承權利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23

 母親可能成立偽造文書罪,

另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如果沒有婚姻關係 ,保險金母親無法領取,

法律上並無同居證書這個東西,同居人在法律上並無任何保障

小游 103-05-06 07:30
本人於民國96年向法院標得1棟權狀登記為7層樓之其中1層(每1層1戶持分均等分)自住使用,
但其後發現該大樓建商家人住頂樓違建8樓(本人拍定前即已搭建,電梯通8樓),
其餘樓層均為建商出租中;業經本人向市政府查詢該大樓並未登記成立管理委員會
建商自稱是管理負責人,向本人收取管理費,但本人認為管理費應扣除其不當得利部份收較合理,
否則應拆除8樓違建。
請問
1、建商夫妻兩人自稱是管理負責人,而任意開立收據向本人收取費用及自行決定大樓一切管理事務,
是否合法?
2、建商家人侵占頂樓平台搭建違建(83年建築之違建提告是否一定會拆?),
未拆除期間之不當得利求償應依何為計算依據?時效為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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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本件未成立管委會,但對方既然是自為管理人,則可以要求對方就管理支出項目提出帳目,另八樓違建部分,應先確認八樓的使用是否另有約定專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沒有依法設立管委會  你應該是沒有義務繳納相關費用  就你所述情形  是可能構成不當得利   2.但具體的你還是先向對方查對相關支付明細資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成立管委會,對您收取之管理費似有不當得利之疑義,若亦無就頂樓部分約定專用,您亦可請求對方返還頂樓與全體共有人,且其佔用頂樓之行為對您亦構成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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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5-02 13:20

目前所居住的房屋為祖先所留下,已經有七、八十年之久,有門牌,有水電,有戶籍,無房屋稅,無房屋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為四十幾人共同持有,十幾年前父親有被地主告過侵占土地,法院判地土敗訴,當時法官說除非我們自己選擇搬走不然誰都無權把我們趕走,現今父親已過世多年,為了避免再被地主提告,如果我要請求時效取得地上權,請問條件符合嗎?有機會成功嗎?謝謝

您好:您所謂當初地主有告過您父親,有無當時候的判決?目前判斷,之後您父親也沒有去做地上權登記,然而現在你們繼承人等要主張地上權,到時候訴訟勝敗關鍵,會在於你們主觀上有沒有以地上權之意思占有,這需要由您來舉證。因為您所述的資料不是很詳細,僅做以上回復。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2 14:38

您好:

您可以可慮備齊相關資料,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地上權人,依您目前的陳述應該是符合時效取得地上權的要件,詳細可另外參考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相關規定。

以上,請參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時效取得地上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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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向地政請求提出取得地上權,否則可能之後還是會有被告的可能,因為目前你們是處於使用借貸關係,但使用有年限的,不能永久都在那邊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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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當初被告過  可能當時法院程序的主張會影響你後續主張權利  2.主要是要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要件  需要以行使地上權意思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柯 103-05-01 12:38

前言: 因他們做法實在太惡劣, 跟他們鬧不合後就沒有去公司, 曾多次口頭跟他講要退出, 還惡言相向, 因為我退出後他會掉聘, 還會被追回大量獎金.

-----------------------------------------------------------------

去年底加入一間傳直銷公司,12月就沒去公司,在今年2月跟上線告知要退出,但上線以我沒有退貨品為由叫我去找總監, 而總監又以他很忙, 故意拖延到3月, 到3月才跟我講不能退貨. (因為公平交易法於1/29更改為逾6個月不能退貨, 公司3月上路)

 

因為公司有寄發更改契約的信函但都被他們收走, 也沒告知以及拿給我, 在公司的朋友都說他們是故意的..   因為他們知道我退出後也會把旗下我投入的也都退掉(約200萬), 他們會被追回大量獎金和股票以及聘階, 請問是否構成侵占詐欺呢? 

 

有勞各位律師費心, 因這些錢有一大部分是借來的, 我只希望這些錢能拿回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施用詐術行為之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或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柯 103-05-02 16: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這有跟總監要回退貨東西的聊天紀錄, 對方明明知道過了3個月就不能退還一直拖延時間,也沒告知我, 時間過了就說不能退, 說我可以拿回東西了, 轉變非常的大...  不知道這可不可以成為呈堂証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嘗試看看,但有困難度。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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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那些紅利或是獎金本來就已經分配了  現在只是你退出手續的問題  這樣對方會構成詐欺罪 ?  應該有點難想像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柯 103-05-03 12:58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獎金確實已經發放, 但只要有人退出, 他加入時有拿到獎金和分紅的"每一個人"都會被公司追回!! 他們為了不想被追回那些錢及股票才這樣不告訴我害我不能退. 

而公司目前也丈著已經發信函(更改契約)為由不幫我退, 目前已經寫存證信函表示沒收到信函應該以原契約辦理退貨, 公司表示要一個月的處理時間,現在已經過了兩個禮拜, 怕之後公司還是不給我們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公司拒絕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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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許 103-05-01 08:51

家人據佔祖母遺下之房產超過十年出租牟利,經辦理公同共有後,仍不願分配出租所得予其他繼承人,欲至法院遞狀申告侵占,可否先行假扣押?又,該名家人已先脫產予其妻,可否假押其妻財產?(夫妻財產屬法定財產制)

.

建議你先寄存證信函催收,若不成則再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支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害所有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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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將來民事部分要請求返還以及相當租金不當得利  是可以考慮請求假扣押或是假處分  但這種情形要請求成功難度應該不低 不容易說明有何保全必要性  畢竟時間也經過這麼久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duck0711tw 103-05-01 04:40

本人因 業務侵占 百萬餘元 
因為 沒和公司達成和解 被地院 簡易判決 10個月
法院審理期間 檢察官 還幫我說  分期還 可換 緩起訴

但是 對方律師 指出 若要和解 就要一次全部歸還金額.

不然保險公司會理賠  而遭到對方律師 拒絕和解

請問

上訴 高院 要如何 爭取 緩刑的機會
還是 看破... 乾脆去執行

(因為 也是有 朋友說 地院判決 10個月算輕判了) 

我之前沒有任何的前科  為了要上訴與否 煩惱好幾天了
 有勞您費心回答 感激不盡~

只要你願意一次付清的原則下,上訴才有意義,也才有可能改判緩刑或減輕其刑,柯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備註: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法律小學生 103-05-01 09:05

大大你好 建議你一定要上訴 因為判的過重

             只有上訴理由正確 要爭取到更低的刑度不是不可能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上訴,表達您之和解誠意,並請求分期償還之,及若您無相關前科,可再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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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0711tw 103-05-01 04:34

本人因 業務侵占 百萬餘元 
因為 沒和公司達成和解 被地院 簡易判決 10個月
法院審理期間 檢察官 還幫我說  分期還 可換 緩起訴

但是 對方律師 指出 若要和解 就要一次全部歸還金額.

不然保險公司會理賠  而遭到對方律師 拒絕和解

請問

上訴 高院 要如何 爭取 緩刑的機會
還是 看破... 乾脆去執行

(因為 也是有 朋友說 地院判決 10個月算輕判了) 

我之前沒有任何的前科  為了要上訴與否 煩惱好幾天了
 有勞您費心回答 感激不盡~

eli 103-04-29 14:41

之前將雙證件借朋友辦理手機過戶

但等了一個星期遲遲未完成,後來告知歸還證件

避不見面也不歸還,拖了兩個星期才歸還,這樣算是侵占的一種嗎?

還有一直跟他要我的電腦,他既然告知朋友說他還要用,並未告知我

也是拖了兩個星期一直討才要回來

這樣都算是侵占嗎?

eli您好,

1. 按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2. 您所述包括證件與電腦,對方均已經歸還,法律上恐難證明其有據為己有之意思(異持有為所有),應不構成侵占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您可證明對方有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即可提侵占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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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103-04-27 21:06

Dear 各位律師 :

                     情況是這樣子的,我在2月初經由買賣由母親手中取得

房屋,由於之前那間房子是當作自家公司工廠使用,所以裡面有很多機器

工具,而目前公司是由我哥哥掌管,最近跟他提出取回房屋,但他不願將房

屋歸還,這樣可以控告他侵占嗎??

                     另外之前(約1月)因為有些爭執,他有動手打我,我有去醫院驗傷但沒有去警局備案,我手中有驗傷單,我可以控告他傷害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傷害部分您可以提告,而房屋的部分,應尚難成立侵占罪問題,但由於現在您已取得該房的所有權,所以您可以向對方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傷害部分,您可提出驗傷單,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若您哥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您哥哥占用房屋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害所有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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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還房屋的部分,建議您先釐清令兄占有的緣由或者法律關係為何,是否確屬法律無權占有,俾以進一步確認是否能夠提起民事訴訟傷害罪部分應在事發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告,另並請留意除驗傷單之外,最好能夠提出證明被告確有出手進行傷害行為的相關事證,否則恐怕結果會繫於被告是否坦承犯行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雯 103-04-25 10:33

我兒分期繳納5期加開辦費共3萬元,共分12期後期工作不定未繳貸款公司循法律途徑開2次調解不成夥同一 起前去旁聽汽車老闆協議以互利方式先由貸款公司註銷牌照再由汽車老闆跟我兒拿取健保卡及身分證說是要辦貸款清償以為此案件就撤銷誰知貸款公司先過戶給我兒再由我兒名義過戶汽車老闆後申請簡易判決我提出異議開庭調汽車老闆到庭詢問過程但法官竟不追究貸款公司栽贓過戶行徑我要如何寫答辯狀?這樣構成侵占嗎?我查過都是未經同意ˋ擅自將機車變賣我兒沒有這樣會被判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至於是否構成侵占,仍需視完整事實而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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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4-24 15:47

您好:我是經營快遞業,因南部的代送站所收了寄件人的代收貨款遲遲未將款項匯回,因該公司目前已無配合,經多次催討無效,請問我要如何要回這筆款項。又該公司負責人有說要開票給我;但此人已跳票多次信用不良,我懷疑他想規避侵占刑事責,請問我能收他支票嗎?是否收了支票後就變成我們之間的債務糾紛,而不構成侵占?謝謝您!

eric您好,

1. 要要回款項,可先發支付命令。若擔心對方脫產,可先假扣押

2. 若要成立刑事詐欺罪,必需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想騙你,不是之後的債權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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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eric 103-04-24 16:21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侵占

請問我能收他支票嗎?是否收了支票後就變成我們之間的債務糾紛,而不構成侵占?謝謝您!

 

發覺該負責人似乎有不良企圖,所以對此負責人收款更要小心,建議你備妥該負責人應收款的帳單,以備日後訴訟依據。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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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您好,

1. 是否構成侵占,要看您手頭上有哪些證據存在。沒有檢閱過,不好隨便和您說是否會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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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4-24 16:54

您好:我手上有該筆託運單的存根聯,因為代收貨款是屬於寄件人的貨款,對方將錢收了遲遲不返還,百般推託,也已經發過存證信函.但還是沒將款項匯回本公司.請問如此行為是否構成侵占?謝謝!

eric, 

1. 提告前建議發過律師函佳,用字遣詞要注意。

2. 另外,這種案件有些檢察官會認為是民事糾紛,不是侵占。隨自由心證而有不同,予您知悉。

律師

您好:是不是可以告侵佔,要看你跟南部站契約約定,有關於收到的運費,要怎樣處理。如果費用確實要由南部站匯給公司,未必不會成立侵佔,甚至可能是業務侵佔(礙於事實並非十分明確,無法判斷)。這種案件的侵佔告訴,如果你可以提出兩造間的契約約定,如果明確可以判斷出來,他應該要把錢匯給公司,但他遲遲不匯,告侵佔不是沒有空間。大部分熱心的檢察官,會幫你跟被告曉以大義。財產事件告到地檢署,雖然檢方都會傾向是民事案件,但是只要構成要件明確,檢察官還是會幫你主持公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款項,至於是否構成刑事侵占,需視您與對方之契約約定,及對方是否有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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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4-24 12:43

小弟本人住台中市后里,家和鄰居都都是透天厝,最近幾個月隔壁瘋狂的改修房子,從頂樓開始加蓋鐵皮屋,有一少部分侵占到我家這邊,每天都會製造出"嚴重噪音",上班須四班二輪,每次做完夜班都不能安寧,這幾天開始修改樓下的空地,一直製造"高分貝"的噪音,實在很氣,卻不知如何是好,向警察局詢問,說正常時間可以工作,惡鄰製造的噪音讓人無法忍受,他們最近又養了一隻鳥,日夜都在叫聲音"特別響亮",家人晚上都會被鳥叫聲吵醒,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這樣要如何處裡,我快被吵到瘋掉了

小柯您好,

將相關規定陳述如下供您參考:

噪音管制法第四條:「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

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得由主管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定規約向主管機關報備者,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該條例第三十八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製造之噪音進行錄音紀錄,提起侵權行為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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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涵 103-04-23 14:06

我想詢問一下我撿到一隻狗那時候是在一條巷子我與我男友騎車經過看到一之馬爾濟斯自己再路上走來走去的,而騎車過去停在他旁邊男友摸摸牠頭就上車我們有去看狗狗是沒有像圈的因為我們是半夜2點50分左右檢到的,想說要去養他!但太晚了也沒想說要去報案,狗狗撿到的時候我有看到他身上還有一點皮膚病就覺得他是流浪狗想說天亮後再帶他去看獸醫,不然大半夜也沒醫院看,然後跟朋友去吃東西託朋友照顧,我託給她照顧時大概是半夜4點的時候前後我們只看到他兩小時,他帶回去時卻把它丟在他家旁邊停車場而後我們就找不到,大概過了8-9小時打去給朋友

才知道他把狗狗給丟在他家旁邊停車場。而後我們再找就找不到,事後過一天警察打來說狗主人要我把狗還給他。我下班後立刻趕去跟他說所有情況

而狗主人平監視器調出來說狗是他的,因為我撿到狗狗時是無毛的,而他給的照片是有毛的,沒有晶片沒有項圈請問這樣他告的成我侵占或是竊盜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侵占故意,對方對您提告,亦不一定會成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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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103-04-22 15:43

我的發票在2013/4/14外出兌換時不見了,我想應該是被別人撿走了...由於我是在網路上用信用卡訂購,跟賣方所取的二聯式紙本發票,而我也有該發票的電子檔案可供存查,賣方也有資料,而發票上也有信用卡後4碼的編號...
那個發票是以郵寄方式寄給我,我想說上面有我的地址和姓名,好心人士可能可以透過地址跟我聯繫,可是遲遲沒有下文...是"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Q1.若是經過查證後,證明發票已被兌換,是否可以提告侵占?因為我是認為發票上有我個人的連絡方式,若是撿到的人不知道還可以說得通,但是連住址都有,應該沒辦法狡辯說不知道這是誰掉的?

Q2.如果可以,要怎麼提告呢? 由於我對法律提告流程不太了解...提告需要手續費或是其他費用嗎?甚至要請律師等等?

Q3.若是無人兌換,可以影印E-mail上的發票做為兌換嗎??

有可能構成侵占遺失物罪

發票的中?金額是多少?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拍拍 103-04-22 16:54

只有200元而已耶...只是我不喜歡那種侵占他人物品的行為,如果可以提告或是用其他的懲罰他就好了... ˊ口ˋ""

 有保留該發票之號碼?

拍拍 103-04-22 17:36

有~不論是發票編號,發票日期,檢查碼,賣家訂單編號及網路上可供查詢的個人識別碼均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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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頭 103-04-22 13:14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好 :

今年大年初三凌晨我在女朋友家吵架 .

我將我買的3TB隨身硬碟收拾準備要走他將我硬碟搶過去狠摔三次 .

並且不讓我拿走 . 我在對方父母的苦勸下先行離去 .

後來我本不願意追究 . 那殘骸我也認為清理掉了 . 直到最近我和他要分手

FB上他說他握有很多我背叛他的證據 .

裡面就包括那顆摔壞的硬碟和裡面的資料 .

我基本上對他的無理取鬧已經到了極限 .

我想請問他這樣的行為 . 除了侵占毀損還有甚麼罪名?

在麻煩各位專業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看她的言行有沒有涉及恐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對方之相關言論加以錄音存證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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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外國人 103-04-22 02:20

當初, 因為幫女友把她名下的房子賣了一的更高的價錢, 女友也答應把一小部份的錢給我當酬勞.

有一次吵架, 我便離開台灣幾天回國幾天 (我本人是外國人), 應為沒有跟女友說, 她一氣之下, 跑到警局, 說我侵占了她的錢. 也就是她給我的這筆.

後來我們和好了, 我也知道她提告的事就請他去警局撤銷, 可是警方跟她說, 不能撤銷, 要我到時出庭, 說把錢還她了, 可能只會罰錢或緩刑

我知道後,不願意這樣做因為這錢是女友無條件給我的.  時候我也請她, 寫了聲明, 說這錢是她給我並非侵占. 女友也願意做證人證明我沒侵占.  可是她是原告, 可以當證人嗎?

最重要的事, 應為我是領工作證, 勞工局有說過, 如果我有任何犯罪紀錄我的工作證就會被停止, 所以我不可以被罰款或緩刑.

想請問如何確保我不會被起訴, 或是打贏這場官司?

女友也願意配合一切.  我們也不排除請律師處理...

請格位專業人士給我點意見,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2 06:48

您好!要獲得不起訴處分,又要避免女友變成誣告罪,需要一些技巧及謹慎的處理,請洽專業人士為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不用擔心,因為如果告訴人不追究的話,這個案子可以直接緩起訴,甚至,該案根本不會構成侵占,你所述的狀況根本不符合侵占的規定,是很有機會根本不起訴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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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可向檢察官說明為誤會一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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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依您所述情形,若由告訴人配合說明其提告緣由,應該即可證明您確無侵占之犯行,而使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6: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此筆金錢說成是您幫您女朋友暫時保管,並無據為己有之意思,當初是您女朋友誤會搞錯了,才會提出刑事告訴,而不要將該筆金錢說成是報酬,不然這樣您女朋友可能會有誣告之情形。

本案為求慎重起見,建議您還是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後續事宜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沈小姐 103-04-17 13:02

請問,我大約在95年左右跟人同居,約一個月左右,後來那個人被抓去關,於96年我們在監獄公證,後來因其他關係我搬離原本的地方,那個人的衣物我拿給他朋友,3年後那個人出獄了,(他打電話到家裡我才知道他出獄了)我也連絡不到他要辦離婚,中間至少有3年多的時間,直到2013年12月底我收到離婚訴訟,我們在法院調解離婚,我才知道那個人又進去關 ,可是到2014年4月的時候,我收到那個人的信說他要告我侵占!說我侵占他的物品多年不還,寫一堆精品衣物PS2等東西,(根本只有幾件便宜的襯衫而已)說我有3種方案可選擇1.找到他朋友2.私下找他和解3.他告我要我去坐牢還要跟我提民事賠償

因他說他已準備好人證物證,(我根本沒跟那個人的朋友有任何聯絡)我想問的是這樣算侵占嗎?再說~我已經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牽扯,三不五時就寫信說要告我!這樣算騷擾嗎?

算起來已經8年的時間,我問的是民事追訴期已經過了!那刑事民事侵占怎麼區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您無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意圖,即不構成侵占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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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6 06:36

前提:我朋友用分期付款機車行買了一部機車,車子要等分期繳清才會過戶到我朋友名下,但車子可以先給我朋友使用。

問題:現在我朋友的機車被他另一個朋友騎走不還,請問目前車子還不是我朋友名下,他有權告侵占嗎?(如果可以告,他應該怎麼做?如果不可以告,他又應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機車。除非得證明對方有易持有他所有之物為所有之意思,方得提告侵占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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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使用權人亦可以提告或者你可以請車行幫你提告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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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4 14:41

???????????????

律師你好,
請問我已購買了一筆139土地,先前購買時賣方說被侵占了約8~9坪,一直到鑑界好後,發現有32坪, 該土地已成交; (附近土地還未重劃過),對方坐落在該139土地上面蓋鐵皮屋已超出20年;且隔壁138鄰地也有蓋鐵皮屋,原本是侵占方爺爺所有,因賭博欠債,故138鄰地土地,已變成別人的; 請問139土地所有權歸我,我該如何要回被侵占部分?

對方長期居住138;139土地上已超過20年,且哪裡的人都知道土地不是他們的,但他們已居住很久, 這樣要的回土地嗎? 土地是我花錢買的;

另他們房子蓋很大,侵占多筆土地,侵占方只有地上物(房子),土地無歸還之意

做人要厚道,侵占土地部分我可以讓他們居住,我有擬訂契約,給對方居住3年,若我土地想要賣出或我自己要使用時等等,對方須歸回139侵佔用地,可是對方都不簽? 我若無用到,是不會要回土地的, 對方也不簽也不租? 請問我該如何宣示該筆土地是我的權利? 何者可產生法律約束? 土地被長久侵占真的要不回嗎?

一般被長久侵占土地要回,都要等房屋倒塌,這樣我一輩子也不可能要回; 請問該筆土地是有成交的,這樣每換一次新地主,都無法要回嗎? 但若該侵占戶維修他們的房子, 我能麼辦? 我們一定要做到惡臉相向嗎? 能否要厚道處理方式(我的土地不送他們,我這輩子會要回土地,(他們不租不買不簽約定事項),侵占部分有分割小筆土地,約50坪(簽約時我不知道這麼多坪,且此筆土地不點交);忍無可忍情況下,是否我可以要回自己被侵占土地上面無地上物土地(約20坪);若我圍起,侵占土地未使用的部分,合法嗎?

139土地前面有一小塊國有土地,對方在前面種樹,若對方不願意移除,擋住我出入,我可以剷除嗎?

要麻煩律師為我解答,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所有物返還,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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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23:11

您好!對方不願協商,只好透過法院,您若不盡快依法主張權利,只會越來越不利;擅自剷除別人的樹,則可能觸犯毀損罪,務必謹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如果土地是你的,你可以直接提告拆屋還地即可,根本不需要跟他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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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澤 103-04-13 22:35

我目前身分為 緩起訴期間  

但是如果我在這中間被上班的公司起訴 侵占公款的話 

會直接被關嘛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14:53

您好!判刑確定前不會直接被關,除非您被認定有逃亡、滅證、串供等,才可能馬上被羈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判決確定前,您不會被關,且若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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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在緩起訴期間被起訴,至多就是被撤銷緩起訴,也不會直接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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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 103-04-13 20:54

小弟全家人住新家,老房子放著沒人住,常常回去老家尋一下。

老家屬於二十年至三十年前連棟透天房屋,共壁牆八吋。

房屋後方有留防火巷,屋後方並未加蓋。

屋前面有雨棚(算是違建)兩邊蓋起共壁牆壁搭雨棚並且加裝鐵捲門

隔壁改建的房子,基本上也是搭雨棚兩旁邊蓋共壁牆。
但須改建的鄰居是惡劣的鄰居

小弟根本不信任對方。

很多因素占佔便宜一直欺負我們家導致搬離舊家另尋新窩住。

小弟想詢問

1.鄰居改建時要求我老家開鐵捲門讓他們進去蓋,小弟不想開門可以嗎?

   對方已揚言提告我家!我該怎麼辦?

   (聽她口氣是想完全敲掉我老家的共壁牆!對方已揚言要提告我家)

2.她在改建時我們要做什麼保護措施保護自己房子權益不被侵占!?
   (小弟深怕對方毀掉我家的牆壁,並且侵占到我老家土地權益,我老家沒人     呀!我又要上班)
3. 隔壁惡鄰居改建是否只能動到共壁牆的一半4吋而已?如挖掘超過毀壞我老     家的牆壁該如何處理?
   (老家還一堆我們的家具,私人用品)

4.對方改建完之後發現我家水跟電線路損毀不能用該如何處理?

5.對方一直電話騷擾家人要開老家的門,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擋?

請求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斷騷擾,可蒐證強制罪告訴;避免對方侵占您的土地,可申請地政機關丈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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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103-04-12 10:44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跟弟弟都是某公司的百分之百股東 該公司並沒有其他的股東

且該公司董事長跟董事均為我們所擔任  因資金調度所需 我們曾向公司借貸 並以匯款之方式將公司的錢匯入我們的帳戶 且金額已超過公司資本額40%

當時公司的帳冊有登載股東往來科目 股東向公司借款 並且於短期間內將款項全數還給公司 這樣還會有業務侵占或是背信刑事責任嗎?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歸還公司即可,且公司亦無其他股東,僅有您及哥哥,無其他股東得對您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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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愉 103-04-12 10:29

(一)我叔叔用他父親有出資購買房產要求我父親分一半房產給他,但是他又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他父親有出資,這房子也是我父親與我奶奶及我外婆合資購買的,所以遭到我父親拒絕分一半房產給他後,我叔叔又說屋內家具是他購買的,就把一些家具毀損後棄置我家,搬走一套單人床組,我父親提出毀損侵占告訴,已經開過兩次偵查庭,但是對方說他毀損的是自己的物品,是和前女友一起購買的,但是找不到發票及前女友做證,我父親則是說和我奶奶一起購買由我父親出資,但是老人家年紀太大(86歲)開庭時說成都是老人家自己購買的,變成各說各的,聽說在民法中可有說家具是屬於動產,就應該是屬於屋主的等法條

(四)若我叔叔關於毀損侵占證據不足被判不起訴,是否可以告我父親誣告

麻煩專家請幫我解一下上述問題,感恩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提供相關證據,即不會成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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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愉 103-04-12 10:26

(一)我叔叔以簡訊方式要求見面遭到我父親拒絕,後又傳送的文字為"不出面的話,我一定會再用法律方式,到時就是刑事告發,你會再度面對偵查"等文字給我父親,這樣算不算恐嚇,我父親已經連毀損侵占恐嚇一起向警察報案,也開了兩次偵查庭,也將簡訊內容給檢察官看,請問是要我父親堅持提告,還是檢察官就會主動偵辦提告

(二)我父親在有見證人陪同下答應與我叔叔見面,我叔叔就以要告發我父親刑事案件為由,再用他父親有出資購買房產要求我父親分一半房產給他,但是他又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他父親有出資,所以遭到我父親拒絕,之後就跑去警局向警察告發我父親偷竊公司物品,我有錄音可以當做證據,這樣算不算恐嚇取財

懇請專家幫我解惑 感恩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得行使其訴訟權,不算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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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103-04-11 10:50

各位律師好 有些法律問題想請問

我父親於生病期間 我弟未經其同意 將父親名下房產 以假買賣方式

過戶於自己手中 又扣押我父親之存摺 印章.....等私人物品

想請教如果父親要提告 是否只能告他 偽造文書 侵占...等罪名

我弟明顯已經侵犯我的繼承權 我是否也能提告

最後想請教若請律師提告 提告開始到法院訴訟 大約要多少時間

謝 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1 1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胞弟確實可能觸犯刑事責任,本文建議您可以由您的父親提起告訴,不過詳細仍然需要檢視相關證據.

2、訴訟進行時間,必須看案情複雜與否,當然,倘若由律師協助提告,可以減少所需時間.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只有你父親能夠告,因為你父親仍在生,繼承權根本尚未發生,所以這基本上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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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得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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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3 21:4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已成立偽造文書罪,您父親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至於您的部分,目前您無法就繼承權侵害部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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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 103-04-10 17:59

 

麻煩那位有這方面經驗或知識的,不吝賜教。

住客在租約未開始前,偷偷早9天搬進去住。已有足夠証據,是否控告他們"普通侵占" 罪?

租約滿前,不交租,偷偷搬走。發覺冷氣、雪櫃等遭破壞

約滿後,曾偷潛回屋裏。有錄像做証,應告他們什麼罪?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他犯意已非常明顯,為維護你權益,您可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侵占 103-04-10 20:27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他犯意已非常明顯,為維護你權益,您可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律師洽詢。

... (恕刪)

Hi Yesoha 律師大人,多謝你這麼快、有效率的回覆。

這租客欠租搬走後,曾因去年地震,要求屋主精神賠償。審訊中,承認租約未生效時,佔住房屋

屋主修理冷氣、雪櫃時,沒拿修理費收據。搬走後,錄像机紀錄有他們潛回屋的片子。日期是租約到期後的日子。請問入紙法院,應該控告什麼刑事罪呢?

 

您好,侵占罪必須要有據為己有的意思,但他們只是先進去住,並沒有據為己有的意思,至多就是賠償,另外損壞的部分可以提告毀損租約到期後又潛入可以告侵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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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1 03: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在租約前及租約後擅自進入到租屋內,已成立侵入住居罪,依法您可提出刑事告訴。至於器物毀損部分,除非能證明對方是故意毀損的,否則,這僅是民事賠償問題。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侵占 103-04-13 10:30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還有一小問題,請問住客保留的房屋匙,該控她們什麼罪? 是否盜竊罪? 或未來非法入屋行?罪? 請指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未來對方仍有相關犯罪行為,您方得再行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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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緁 103-04-09 22:44

1.我是離職員工..
我把前公司(當時還任職)記錄拍攝照片的紀錄進度單.喝飲料弄髒了!!
所以我把它撕掉.放在口袋.結果帶了回家.我把丟掉在家裡的垃圾桶!!
結果 老闆 說要告我...侵占!! 他說那是公司資產!
還開車載我回家拿那張紙~ 紙也還她了!!
他說 不會對我怎麼樣~
但..因為薪資問題..這幾天要找他拿錢..
我怕她又拿這個問題出來~
我想知道..我那張紀錄進度的單子已還他了!
我還會有事嗎?!


2.同事離職前.用立可白在公司的聯絡簿裡把自己電話號碼塗掉.會怎樣嗎?!
因為老闆 又說要告人...

 

您好,你放心,這不會成立犯罪的,只是故意刁難你。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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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不一定會成立,您無須過度擔心。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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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 103-04-09 08:07

舊公寓一樓.權狀上標示有平台建物所有權,購入時已搭設鐵皮,但應屬違建,近日二樓住戶未經提醒就於鐵皮屋頂上置放整排盆栽(約十幾盆)及保力龍,二樓住戶極難協調,這種情形是否可視為侵占呢?或有其他方式可強制清除其任意置放的盆栽及其他物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1條規定: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若您與對方無分管契約約定如何使用共有部分,對方擅自佔據使用,可起訴請求返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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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泓 103-04-08 17:49

隨意更動他人忘記登出的帳號,但是沒有動用到實質金錢領域,純屬更改遊戲中的遊戲幣,有確實的造成損毀,在公開場合道歉的過程中,當事人的友人又有叫囂說用公開的方式和解沒有結果,要用私下解決的方式(如毆打之類的)易圖明顯。

請問在法律上,隨意更動他人遊戲帳號造成損毀,應該歸類在侵占、損毀

還是妨害電腦使用呢?而當事人的友人之行為是否明確的構成恐嚇罪(公開場合見證人含兩人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若您得證明對方之行為已達令人心生恐懼,可提起刑事恐嚇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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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 103-04-08 16:43

律師您好:請教您我在電信業者店面內辦理手機退租,因店員態度不佳故本人為了自己的權利在公開場合下做錄影存證(現場並無第三者),但店員看到我在錄影他直接把我的手機搶去並試圖刪掉我手機內的錄影檔,並大聲罵我 我有病!我非常的生氣!!!    請教律師此店員行為否觸犯了法律(ex:公然侮辱,搶奪,侵占)以上都不是的話,再麻煩律師糾正指導我 並提供可行之辦法  非常感謝您!!!

 

小邱 103-04-06 18:16

家裡南部有塊地,每年會回去看看並且整理。有幾顆樹木,是一個很漂亮的地,雖然沒有建物但大家還是可以在哪塊地休憩遊玩。今年回去發現被人蓋鴿舍,還亂整地鋪水泥設停車位。

本身稍微做了一下功課,想採取以下動作:

向管區員警報警,一同去現場採證並找到對方,告知對方一個月內拆除並恢復原來的狀況,若超過期限仍未拆除將提告侵占。另外樹木是區公所的,算是公物,這樣我們有立場請他種回嗎??

 

以上行為不知正不正確??可以有效又快速解決此案。還請給予指導。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土地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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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目前的做法尚屬正確,若對方逾期不理,則也僅能提起訴訟來排除侵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