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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 102-09-01 05:46

問一下各位法律專家 
以前一位同學因為有些私人糾紛 
但不合以後就未連絡至今 
但前年因為家人過世他做文章所以生氣罵他 
被他告了妨害名譽也一直很有誠意和解 
前幾天調解和解賠償她錢了 
可是發現他在調解上說的大部分都是謊言 
而且他還是持續地一直說一些不實的話中傷我 
還po文騷擾我 而這些都是幾年來持續在做 
但是去年因為受不了他的騷擾開始看心理醫生了 
最近賠償後也因為心裡不甘導致狀況越來越差 
手中有她po文跟別人的私訊很明白的說是在攻擊我 
也很多則私訊提及一些不實評論 
在兩年前也有找人約我談判帶了很多人到現場 

言語跟行為都非常的有攻擊性也有證人照片
而他在私訓中也提及談判的對象是我 
但是兩年前是否已無法提告
他在訊息中說他沒指名道姓諧音指名罵我就無法提告是嗎? 
聽說未經他同意所取得的證據是無法使用的? 
可是因為一直沒交集所以無法取得相關證據 
但他也因為如此才敢一直騷擾我 
難道這樣取得證據不易所以私自使用私訊也無法使用嗎? 

拜託了解的人幫幫忙了,實在已經無法再受到這種騷擾了 

102-08-30 23:33
你好,請問一下 前幾天問了存證信函問題以寄出 後來才了解,買賣雙方都想和解沒有要互告 我賣方也同意無條件和解,不沒收買方支付的一成價金 可是仲价不給解約,說百分之99告贏, 已經多次表明買方想和解我也想解約了事 我該怎麼跟仲介談 是否他就是要6%的仲介費,還要求更多時我該怎辦? 連續阻止解約他有犯法嗎? 我心裡只想早點解約賣給有緣人!

您好

買賣雙方合意解約居間人無置喙餘地。

至於居間人是否仍得請求當初約定之報酬,視居間契約而定。

雖然買賣雙方可私下無條件和解解約,但你務必考量仲介費問題,否則房屋沒賣成還需給付仲介費,事實上你如果解約程序完整,即可再出售,至於與目前買方之糾紛可慢慢處理,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委請律師辦理.

趴下哥 102-08-30 12:41

我在大樓的地下室出入口,與人發生擦撞,當時下著大雨,車道管理員讓住戶,把車臨停在地下室入口處,當時我正要下去,車道管理員,引導我從出口處下去,正當我下去時,臨停在入口處的車主,突然開車門,造成我右後門跟葉子板毀損,當下沒有報警,他說要跟我和解,我估價單開出來了,他卻避不見面,(住在我家樓上的住戶),我想請問一下,我如果叫管區的處理有用嗎?我也有跟保全公司要監視器,都有拍到他開門用到我車,我想在請問那車道管理員也有責任嗎?

LADY 102-08-29 23:49

被告妨害名譽,有去過一次偵查隊害開第一次偵查庭,如題 有人把它們在KTV開私人生日派對上玩 削肩心與緊身短褲外套上情趣內衣褲 PO到無名相簿(那本相簿已經被他人關閉) 看到的當時  然後 在臉書用照片當大頭照和PO在臉書與散布 如果照片原本是公開的 沒有偷和入侵電腦 也不用輸入密碼的相本
然後還有本來公開的照片,他那個前女友工作美甲網站公開的(當初開幕畫性交圖騰登上電視新聞畫面)也放在F上,現在也還是公開的這樣告的成嗎?...他有在某通路代言醫美產品...
第一次偵查庭中檢察官問F1-3個帳號是不是你的你貼的?回是。(然後問101.3P的'沒是PO幾個腿搞破壞'因為者句話過告訴期間所以是問動機回;記不清楚了)如果以後偵查法庭都保持緘默呢?
開一次偵查庭 問三四句就要我們談和解 沒簽 請教那這樣被告成機會大嗎?
然後對方有意願和解 不要賠償金但違約要300萬  不想理。。。我可以接受不在公開PO但.....
又請問用電影簡介影射他人 沒指名道姓除簡介外也沒其他陳述但有大頭貼 違法妨害名譽嗎?

 

LADY 102-08-29 23:45

被告妨害名譽,有去過一次偵查隊害開第一次偵查庭,如題 有人把它們在KTV開私人生日派對上玩 削肩心與緊身短褲外套上情趣內衣褲 PO到無名相簿(那本相簿已經被他人關閉) 看到的當時  然後 在臉書用照片當大頭照和PO在臉書與散布 如果照片原本是公開的 沒有偷和入侵電腦 也不用輸入密碼的相本
然後還有本來公開的照片,他那個前女友工作美甲網站公開的(當初開幕畫性交圖騰登上電視新聞畫面)也放在F上,現在也還是公開的這樣告的成嗎?...他有在某通路代言醫美產品...
第一次偵查庭中檢察官問F1-3個帳號是不是你的你貼的?回是。(然後問101.3P的'沒是PO幾個腿搞破壞'因為者句話過告訴期間所以是問動機回;記不清楚了)如果以後偵查法庭都保持緘默呢?
開一次偵查庭 問三四句就要我們談和解 沒簽 請教那這樣被告成機會大嗎?
然後對方有意願和解 不要賠償金但違約要300萬  不想理。。。我可以接受不在公開PO但.....
又請問用電影簡介影射他人 沒指名道姓除簡介外也沒其他陳述但有大頭貼 違法妨害名譽嗎?

 

LADY 102-08-29 23:41

被告妨害名譽,有去過一次偵查隊害開第一次偵查庭,如題 有人把它們在KTV開私人生日派對上玩 削肩心與緊身短褲外套上情趣內衣褲 PO到無名相簿(那本相簿已經被他人關閉) 看到的當時  然後 在臉書用照片當大頭照和PO在臉書與散布 如果照片原本是公開的 沒有偷和入侵電腦 也不用輸入密碼的相本
然後還有本來公開的照片,他那個前女友工作美甲網站公開的(當初開幕畫性交圖騰登上電視新聞畫面)也放在F上,現在也還是公開的這樣告的成嗎?...他有在某通路代言醫美產品...
第一次偵查庭中檢察官問F1-3個帳號是不是你的你貼的?回是。(然後問101.3P的'沒是PO幾個腿搞破壞'因為者句話過告訴期間所以是問動機回;記不清楚了)如果以後偵查法庭都保持緘默呢?
開一次偵查庭 問三四句就要我們談和解 沒簽 請教那這樣被告成機會大嗎?
然後對方有意願和解 不要賠償金但違約要300萬  不想理。。。我可以接受不在公開PO但.....
又請問用電影簡介影射他人 沒指名道姓除簡介外也沒其他陳述但有大頭貼 違法妨害名譽嗎?

 

LADY 102-08-29 23:39

被告妨害名譽,有去過一次偵查隊害開第一次偵查庭,如題 有人把它們在KTV開私人生日派對上玩 削肩心與緊身短褲外套上情趣內衣褲 PO到無名相簿(那本相簿已經被他人關閉) 看到的當時  然後 在臉書用照片當大頭照和PO在臉書與散布 如果照片原本是公開的 沒有偷和入侵電腦 也不用輸入密碼的相本
然後還有本來公開的照片,他那個前女友工作美甲網站公開的(當初開幕畫性交圖騰登上電視新聞畫面)也放在F上,現在也還是公開的這樣告的成嗎?...他有在某通路代言醫美產品...
第一次偵查庭中檢察官問F1-3個帳號是不是你的你貼的?回是。(然後問101.3P的'沒是PO幾個腿搞破壞'因為者句話過告訴期間所以是問動機回;記不清楚了)如果以後偵查法庭都保持緘默呢?
開一次偵查庭 問三四句就要我們談和解 沒簽 請教那這樣被告成機會大嗎?
然後對方有意願和解 不要賠償金但違約要300萬  不想理。。。我可以接受不在公開PO但.....
又請問用電影簡介影射他人 沒指名道姓除簡介外也沒其他陳述但有大頭貼 違法妨害名譽嗎?

 

chan 102-08-29 19:06

去年11月在網路上互相攻擊,後來對方拍照存證

然後把自己打的刪除,但我還是有留一些證據

提告後對方聲稱今年五月才知道此事

今年提告受開庭,檢察官只問了一些問題以後就轉調解委員會

但是昨天去調解的時候對方一開口就要八萬

我們當然是不接受,後來他開始哭還拿出憂鬱症診斷證明

可是他在事件以前就已經罹患,還說因為這件事他無法工作

可是我手上有他事發以後持續在工作的證明

但是調解委員卻沒有要聽證據說只能談和解金額?

後來金額訂在兩萬以後就要求各自簽名然後給我他的帳號

因為第一次接觸這類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可是因為本身低收家中還有兩位病人要龐大醫療費

而我本身也因為這件事持續有在看心理醫生,有有醫生證明

除了根本沒有錢給他以外明明證據很多卻派不上用場讓人不能接受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取消同意和解嗎?

如果我要告他誣告的話是有辦法的嗎?

因為他在提告前後一直都有持續地在攻擊我

還是說先賠錢但事後可以反擊?

既然已經調解成立,基本上就須實現調解條件,但要注意對方是否有將告訴撤回,此案件應該無誣告問題,如果日後他持續在攻擊你,可以蒐證並對他提出告訴。

天小鵝 102-08-29 10:39

我是被告者 在於一場交通事故 在一個轉彎處 不小心煞車位握緊 擦撞到對方機車手把 被撞著與載的人同時受傷皮肉擦傷 當下也是馬上送到醫院 我也是立即馬上到現場關心 警察都有到 也有做類似筆錄的東西

然後本人也想趕快私下和解 短期內表現誠意有負責幫忙送藥以及幫忙退還掛號費用 也聲明說願意負責 醫療費和修車費都會付到完整 對方暫時保留提告權利 醫療跟修車費已確定只差美容費 也有用電話與對方自稱親契的先生溝通過 對方聲明 可以慢慢賠償以及等待確定美容費多少再給予價錢最為賠償 到了隔天 突然對方母親與本人母親購通電話 想要談錢的事情 問我們是否可以先付點生活費補助對方 我們也是願意可努力幫助 但對方去提出的價錢是筆醫療費和本身對方賺錢多出許多 對方聲稱一個禮拜花掉三萬塊? 不但受傷處沒給醫生看卻說自己有給中醫看 差什麼草藥之類 那萬一化農更嚴重卻要我們負責嗎? 對方又在電話裡激動 本方完全好好說話 對方卻一直說我們講話不老實 然而卻直接提出要求隔天付出10萬元 不然上法院提告 請問這合理嗎? 我們也是不知所措 卻想要增加一點時間 然後談了許久 對方激動的講話方式 我們卻無力安撫情緒 卻被對方聲稱我們在激動 然後對方所一聲 掛完電話 直接用LINE傳出一句 三天之內沒有給慰問金3萬 或是想要和解一口價15萬 三天之內 沒有給予 法律上談 請問這是合理嗎?沒有看起來是在坑錢嗎??? 求解? 阿我該怎麼辦?該如何處理?

1.只能說和解是兩造當事人自願接受和解條件 所以沒有所謂坑錢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條件不滿意 你可以不接受和解 2.至於對方要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起訴 也是對方權利 3.建議是可以先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天小鵝 102-08-29 13: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只能說和解是兩造當事人自願接受和解條件 所以沒有所謂坑錢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條件不滿意 ... (恕刪)

 那請問調解委員會只有一方申請就可以嗎? 然而需要對方同意才可以嗎? 該如何申請?申請此方法有何好處?

阿甘 102-08-28 21:10

((下午1:00))我跟我朋友走再路上 然後我手上拿著一杯飲料 然後我那個朋友就推我 我的飲料飛出去 噴到前面的一個胖子 結果胖子叫我道歉 我就說好啦 對不起 然後一直笑之後我就轉頭就走 然後那個胖子就跟著我們 說 你們想怎樣啦我就生氣回他說 都道歉了妳想怎樣然後推了他一下之後他就繼續罵然後轉頭走掉我就生氣踢他屁股 打他手壁一拳 然後他就跑掉了 我們也走了((下午5:00))我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 叫我跟我朋友過去協助辦案然後我們就過去 警察跟我說我被那個胖子告傷害 我朋友沒動手 所以沒事後來胖子他媽媽就過來 我們聊到7:00 最後說要談和解因為他媽嬤說他兒子也有回罵 所以一直幫我求情 結果警察說他把三聯單交出去了所以不能私下和解要法庭上和解 然後那個媽媽就說會幫我跟法官求情 那個警察說他會把和解書送上去但是我朋友說不能在法庭上和解過幾天我會先開調查庭 就是要調查這條案子的法庭((問題))所以到底能不能再庭上和解?然後我會被關嗎? 我之前還有一條竊盜的案子 沒被收容

阿甘 102-08-28 21:02

((下午1:00))我跟我朋友走再路上 然後我手上拿著一杯飲料 然後我那個朋友就推我 我的飲料飛出去 噴到前面的一個胖子 結果胖子叫我道歉 我就說好啦 對不起 然後一直笑之後我就轉頭就走 然後那個胖子就跟著我們 說 你們想怎樣啦我就生氣回他說 都道歉了妳想怎樣然後推了他一下之後他就繼續罵然後轉頭走掉我就生氣踢他屁股 打他手壁一拳 然後他就跑掉了 我們也走了((下午5:00))我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 叫我跟我朋友過去協助辦案然後我們就過去 警察跟我說我被那個胖子告傷害 我朋友沒動手 所以沒事後來胖子他媽媽就過來 我們聊到7:00 最後說要談和解因為他媽嬤說他兒子也有回罵 所以一直幫我求情 結果警察說他把三聯單交出去了所以不能私下和解要法庭上和解 然後那個媽媽就說會幫我跟法官求情 那個警察說他會把和解書送上去但是我朋友說不能在法庭上和解過幾天我會先開調查庭 就是要調查這條案子的法庭((問題))所以到底能不能再庭上和解?然後我會被關嗎? 我之前還有一條竊盜的案子 沒被收容

人豪 102-08-28 19:27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這個案件相當棘手,因為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一般情形之下,即使法官以最低刑度來論處,也只能判到三年有期徒刑無法更低,從而會因此不具有宣告緩刑之資格,結果可能必須因此入監執行。

(除非法官適用刑法第59條之規定以情輕法重再予酌減,才有可能低於三年有期徒刑→或許會有緩刑之機會),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74 條第1項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125334.shtml

人豪 102-08-28 19:26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涉及與幼女性交罪 如果已經和解 對方家長也確實不追究 是有機會判處緩刑
人豪 102-08-28 19:18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一定會判刑,處理不當還需坐牢.

人豪 102-08-28 19:07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會判刑,可以朝緩刑的方向去努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 102-08-28 01:28

相簿曾經是公開的

有請教人說 如果檢察官叫我們和解 是比較認為我有罪?!....還有在偵查隊筆錄時 偵查佐說對方把照片中女生說是我 (因為就是同一張照片重複7.8次) (要證明不是我也不難)所以我有種想法是對方想嚇喝或報復我!沒和解金和再逼和解....再犯就賠償;他自己也困擾照片的公開;他應該也沒時間告;不公開放照只是私下用 會有罪嗎

金甲龜 102-08-27 12:37

正題最近處理一個案子搞的自己很悶,事由約3個月前小弟按照客戶
的需求及要求完成交貨,就在前幾周客戶產生了問題小弟也是盡力陸續排除,最後只差一個項目無法排除這是客戶要求下的附加商品(屬耗材),商品總代理經判定為人為外力因素非自然損壞故不願做後續事宜,這時的客戶無法接受堅持是小弟我的問題然後就開炮了....甚麼消x官跟某某報一些很難聽的話,當然言語間有帶恐嚇言論(還到公司道我不是當時小弟外出),真的有夠無奈交貨時清楚點交也畫了壓一切都很合乎流程卻在交貨後3個月來無理取鬧,小弟也盡力協助從頭到尾態度良好實在不解為何換來如此下場,小弟真的想不懂都被判定人為因素為何還要小弟割地賠款(客戶強調合約書上有這項產品要小弟負責),當然小弟也不是第一天出社會的交貨前的施工照及商品全新型號照都有留底,最後大家坐下來談了客戶一樣態度強勢言語恐嚇小弟在商談過程中也證實了客戶親口說的事實(恐嚇及非理性言語),過程中客戶不經意的坦承確實使用上有弄壞但商品不該這麼不耐用還經過他人拆下檢查主體變型更換了一些東西,這時我大夢清醒原來客戶弄壞又經手他人跟當時交貨時型號也不同了還來求償,擺明要硬凹不管怎樣都要有人處理這件事當然總代理一定不處理站的住腳,倒楣到我這個好心協助的身上(軟土深掘)最後硬要我處理當下小弟我要求客戶簽收款證明書非和解書(還壓了手印)賠償約全新商品金額的8成現金,客戶最後還不削的留下一句這事就處理
到這沒你的事了開開心心的跟老婆(一對年輕人,女的扮白臉,男的演黑臉)離開,事隔多日連一句禮貌性的招呼都沒(小弟經手的案件達到客戶的要求基本上都會好言好禮),真的悶到一個不行......

出了社會也吃過很多虧繳了不少補習費這次真的悶!! 感覺好人難做任人欺侮~
常在想人性本善來說服我自己吃苦當吃補這社會真的變了,還跟小弟說消費者最大真的嗎?

以上陳述屬事實小弟整理一下心情理性推論以下事項~ 有請先進們指點感恩~
1.刻意隱瞞真相偷天換日 (詐欺罪)刑事公訴
2.言語上恐嚇動不動就說要弄小弟 (恐嚇罪)刑事公訴
3.沒有正當合理性的拿取他人財物 (恐嚇取財)刑事公訴
4.任何一項成立可在要求民事求償嗎?(傷心阿) 

5.提追訴權最長的時效是多久?

先進們以上有誤嗎? 當然小弟在談話過程有全程錄音跟錄影(吃過虧繳過補習費)    

MINA 102-08-26 22:46

我與一位媽媽發生行車的糾紛,在交通部分是沒事了(因為鑑定沒有任何傷害),但因為爭執過程雙方親友都在大小聲,我方友人向對方兒子罵了一句幹X娘,對方要用這一句告我們公然侮辱

有去警察局但警察只是登記我們的基本資料也沒有筆錄,警察當時也是勸對方大事化小,我們當天有向對方道歉,還登門拜訪道歉兩次對方兒子看似也想大事化小,但跟我發生交通糾紛的媽媽不接受,說會連絡他們律師考慮看看要不要對我們提告,因為她說她很沒面子讓我們在他們家店門前這樣污辱,感覺是要跟我們拿什麼賠償金之類的,這種情形請問對方若是要和解金(私下和解)該賠償多少較為恰當?若對方提告勝訴率有多少?若提告成功我方會付出什麼代價?
另外這種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呢?

對方本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講如果加害人只是單純口出三字經三個字恐怕得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十分有限,另外刑責部分恐怕也不致太重,若加害人沒有刑事前科的話,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

郭小風 102-08-26 21:26
你好:我發生了一個車禍,已跟對方簽和解書,對方十九歲學生,和解書內容是我們要恢復他們的車子,要我們賠償原廠正品,但我們也照合約書上寫的一樣原廠正品給他,那可是對方的東西是改裝品,那對方要告,那我們要如何去應付??
郭小風 102-08-26 21:26
你好:我發生了一個車禍,已跟對方簽和解書,對方十九歲學生,和解書內容是我們要恢復他們的車子,要我們賠償原廠正品,但我們也照合約書上寫的一樣原廠正品給他,那可是對方的東西是改裝品,那對方要告,那我們要如何去應付??
您好: 據您所述,您是依照和解書的條件去履行(給付原廠正品),那由於他是改裝車,所以無法用原廠的正品去回復嗎?
匿名 102-08-24 21:31
A男:年滿25歲 B男:年滿14歲未滿16歲 A男跟B男是透過網路認識的 兩三個月以前A男與B男相見後發生性關係 直到最近B男家長發現此件事情要提告A男 可是B男家長只有網路聊天紀錄並無性關係證據 B男的家人給兩條路讓A男選擇 第一:就是報警處理 第二:私下和解賠償方式處理
1.如果報案後 案件原則上就無法撤回 2.私下和解須注意 對方將來是否可能再行告訴的問題
L 102-08-24 20:46

如題 有人把它們在KTV開私人生日派對上玩 削肩背心與緊身短褲外套上情趣內衣褲 PO到無名相簿(那本相簿已經被他人關閉) 看到的當時 下載一二張到電腦 然後 在臉書用照片當大頭照和PO在臉書與散布 如果照片原本是公開的 沒有偷和入侵電腦 也不用輸入密碼的相本 

開一次偵查庭 問三四句就要我們談和解 沒談成 請教那這樣被告成機會大嗎?

(照片本來就是公開的可是被轉載)

Thy 102-08-24 20:42

您好,小弟的女友在二月中發生車禍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地點是一處十字路口,我方直行,對方迴轉

雙方都說沒有紅燈,也無超速,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汽車也無行車紀錄器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等

 

對方無受傷,我方雙腳都有縫針,較大傷口約五處,會留疤!!

我方車損約兩萬,對方約四萬

對方沒有肇逃,也有和警察到醫院探望

 

女友第一天就回家休養,但對方當天就打電話要求和解

我方一開始不肯(因為不懂)但對方說他等很久,家裡有事

當天就簽和解...(對方一直盧,甚至還說要到女友家載他)

(我女友家中只剩她一人..我們當天嚇到,很怕對方要幹嘛)

(這起車禍,是我們經歷第一次重大的車禍)

當晚就寫和解書了!!!

 

和解書的大約內容是

車損互相賠償!!!(那時我真不懂為啥我和女友都同意簽,機車汽車根本沒戲)

對方願意用強制險支付我方醫療費用,還補了一句說,如果強制險無法支付

會個人理賠!!!

然後還說這份和解書不能和任何人說...!?

 

後來雙方個傳真車損的估價單,我方兩萬,對方四萬

如果互賠就是我方賠對方兩萬

 

但對方在三月初,去申請調解會,在會裡又提到輪框需要更換

四顆的價錢要近三萬,但重點是那天車禍受損地方頂多是右前方

還有為什麼當初不一起傳真???這事發生事已經過了近三星期

 

這期間我方犯了點錯,就是沒接對方電話(老實說,是因為害怕亂說話,而不敢接)

對方才開調解

 

調解委員當天有幫我們喬說,我方賠對方約一萬二至一萬五和解好嗎? 

我方可以,但對方堅持不肯

而最終調解失敗,對方揚言要提告

 

我方很害怕啊,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

後面幾個月有去做法律諮詢,律師說可以提過失傷害

只是寫了和解書後會變得比較不利

 

然後對方車損的輪框錢,律師是說可以請對方提證據

(例如:為何要換跳四顆才行什麼的)

 

到七月這期間,我們問了不少有關賠償等問題

有問到女友的傷口,是否可以做醫療美容

但我們又不確定,醫美的部分,算不算是賠償?

很多人都說可以..但我們很怕會被對方打槍

(因為被撞,才有傷口,才會醫美..這應該行的通吧?)

 

對了,我們有去申請初步的車禍鑑定

但上面只寫的好像是個執一詞,有跟沒有一樣

 

六月中對方又開了一次調解會(對方無提告)又來和我們討車損費用

(這期間都沒有電話的往來)

我們也和對方講說醫美的事情

但因為這期間我們有請醫生幫我們開醫美的估價單

醫生是說,這傷口至少要等五個月,才能開估價單

(怕傷口還沒好,裡面有膿什麼的等等)

對方也說好,會等!!

但這期間對方又一直去申請調解,也沒還沒超過五個月

我們這期間因為工作,也沒辦法去

導致調解會超過次數,只好換其他地方調解

最後一次調解,我方還是沒辦法開出醫美估價單

但有擬一份和解用的賠償明細給對方(裡面有類似精神賠償等的那種,這期間我們也有去看精神科)

對方嚇一跳,指說為什麼要拿這張給他(這張估價單大約在十萬上下)

當然,對方不肯,但我們有和他說

醫美的醫生說,這傷口往後做一次一公分也要三千塊錢

這些傷疤加起來也要好幾十萬,希望你認真考慮一下

 

但對方仍堅持等我方開醫美估價單

所以我們也只能請對方再等等,調解在保留,往後再開一次

 

只是後來拿到估價單了,光是在醫美部分最少也要25萬(醫生說至少要五次)

(我們還特地到國立附的醫美去看,果然是不便宜...)

但是...後來在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再來了

中間至少保留四次(這調解會的姐姐人真好...說還是希望能解決啦)

直到最近快過法律期限,我們只好到地方檢察署提告

過失傷害這塊...

 

問題重點是,我們告過失傷害是對的嗎?

我們應該都是照著和解書走吧?車損部分沒有輪框錢,當然賠

而且對方好像也提不出證據...然後和解書也是對方寫的

還是應該告他沒有履行和解書的部分???

 

還有我們第一天去提告時,因為什麼都沒帶

只帶張三聯單就去了=_=我女友還被檢察官罵說什麼都沒帶,問不出什麼來

(說不用帶的是說,想當然我也被罵得很慘)

過幾天後,有寄來說這幾天要開監察庭...

請問這監察庭是開什麼的?是開那天沒有說完的?(做筆錄)

還是雙方都來就開庭了???

如果是後者,我們也沒有申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申請

這情況該怎麼辦(星期一就要開庭了....!!!!!

 律師是不是第一能請免費的呢???

 

以上,很傷眼,但這是我目前遇到的冏問題,謝謝阿
(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發問的地方了,平日想去鄉公所在找律師諮詢的
可是才知道他們是輪班的,不見得天天都在...)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7

 告過失傷害是對的,

至於和解部分,既然已經簽訂和解書,就是提告請求履約,把相關單據檢附給法院

L 102-08-24 20:27

如題 有人把它們在KTV開私人生日派對上玩 削肩背心與緊身短褲外套上情趣內衣褲 PO到無名相簿(那本相簿已經被他人關閉) 看到的當時 下載一二張到電腦 然後 在臉書用照片當大頭照和PO在臉書與散布 如果照片原本是公開的 沒有偷和入侵電腦 也不用輸入密碼的相本 

開一次偵查庭 問三四句就要我們談和解 沒談成 請教那這樣被告成機會大嗎?

(照片本來就是公開的可是被轉載)

 他人公開之相簿,最多只是同意瀏覽,不代表你可以隨意複製下載。

L 102-08-28 01:24

 有請教人說 如果檢察官叫我們和解 是比較認為我有罪?!....還有在偵查隊筆錄時 偵查佐說對方把照片中女生說是我 (因為就是同一張照片重複7.8次) (要證明不是我也不難)所以我有種想法是對方想嚇喝或報復我!沒和解金和再逼和解....再犯就賠償;他自己也困擾照片的公開;他應該也沒時間告;不公開放照只是私下用 會有罪嗎

102-08-24 18:27

在8月14號早上,我在縣民大道上右轉時,造成一輛機車跌倒,但因為車體無撞痕加上轉過去後及綠燈,所以我根本不知覺有人跌倒或車禍發生,而在過4天之後收到警方通知,要我去做筆錄,我才知道有事件發生,可是查看監視錄影器也是我轉過去之後,他跌倒,完全沒有明顯證據指出是有擦撞而使人受傷,但最後因為爸媽堅持(我還是學生) 所以先行和解(怕之後會一直跑法院),給了2萬塊給對方,之後就收到警常開的紅單,上面寫肇事逃逸使人受傷,家長要拿去監理所,才知道還不能繳,還有可能被吊銷駕照,所以想請問律師,我應該要怎樣做才可以達到最好的結果,我是真的不知情,但我看很多前例,說不知道好像都被當成藉口,可是我家裡只有我會開車,如果被吊銷駕照,會對家裡造成很不方便,拜託律師幫幫忙!

 

您好:

1.      據您陳述,查看監視錄影器也是我轉過去之後,他跌倒,完全沒有明顯證據指出是有擦撞而使人受傷。重點是您要能證明您車轉過去之行為與他跌倒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否則當您車轉過去後在沒有其他外力介入的情形下,他就跌倒了,通常會認為兩者有因果關係。

2.      假設您撞倒他的行為是成立的,在刑事部分會涉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如果您能與對方和解則能要求對方針對過失傷害撤告,至於肇事逃逸則請求緩起訴(檢察官)或緩刑(法官)

3.      至於被警察開單之行政處分部分,涉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前段-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及第67條第2項-第六十二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如果您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十五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8-24 21:43

律師,所以不管最後是緩起訴或是緩刑,都一定會被吊銷駕照囉..?

回覆 無 的發言內容:

律師,所以不管最後是緩起訴或是緩刑,都一定會被吊銷駕照囉..?

 

您好:

1.     假使您被判刑,行政機關仍依職權吊銷駕照:(換言之,指行政機關可選擇吊或不吊銷您的駕照)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EX.吊銷駕照),亦裁處之。

2.     如果您被判緩起訴緩刑,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行政機關仍得針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換言之,指行政機關可選擇吊或不吊銷您的駕照)

小結:本人覺得被吊銷駕照的可能很高,除非您從一開始就能證明您轉彎的行為與怹受傷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自始沒有肇事,那來的逃逸)。

小威 102-08-24 12:45

有一天我和我朋友去ktv唱歌,結果我朋友接電話,然後我朋友說有人綁架他的媽媽,他要去救她媽媽

我們就4個人+我朋友5個人帶刀子開車去那個人的地方要討公道

一到那邊跟者我朋友進到對方家,但是沒看到對方,所以就先出來,問其中一個在外面把風的,

才知道對方跑到巷子去,我們就5個人衝過去巷子,剛好看到對方跑到豆漿店@@

我們就把對方從豆漿店拖出來到旁邊的巷子開始打,其中一個友人拿從豆漿店的椅子直接往對方頭上砸4~5下,我們也是一陣亂打,打完沒多久聽到警車來就一起跑只有帶我們去的友人留下來跟警察回警局,結果後來傳票寄來~我們5個都被對方告殺人未遂.私闖民宅.強制.恐嚇..等

證物:就是監視器拍到我們.打斷掉的椅子

我們曾想要和解,但是對方不肯和解!

那請問我們會被判很重?

王耀星 (Eric) 102-08-24 14:57

應該會被判很重!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您既然已經被列為重罪之刑事被告,建議您於前往偵訊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威 102-08-25 09:10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應該會被判很重 ... (恕刪)

現在還在檢察官那邊,檢察官還沒起訴,我朋友是3萬交保,我們真的會被殺人未遂起訴?

小威 102-08-25 09:1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您既然已經被列為重罪之刑事被告,建議您於前往偵訊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 ... (恕刪)

目前我們要有什麼資料?我記得對方跟檢察官說我們有帶刀子,然後其中一個友人聽說在開偵查庭有在笑,請問醬會不會影響後面起訴?現在對方堅持要提告不給和解,若要和解金要求好幾百萬ˇˇ請問我們真的會被關很多年?

qazx0948 102-08-23 14:32

各位律師

小弟在8月24日發生事故,當時號誌我方為直行與左彎,對方為直行

我欲由直行向左彎至巷子,便與對方車頭車頭發生碰撞,對方跌倒

受傷,我將對方扶至路旁,也將車輛牽至路旁,這樣就破壞現場,這

我會怎樣的刑責?

對方送至醫院檢查後並無大礙,出院後對方也不接電話無法聯繫,好像有無

和解之意,這樣我能採取怎樣的行為 ?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Neo 102-08-23 13:48

Dear Sir

目前案件:

2008年發生已私下和解消費糾紛.於2013/8/20卻遭原告於警局提出毀謗

事由:

我於2008年底左右因為機車拋錨無法啟動

而透過機車行的道路救援請求維修

當時上午跟車行老闆告知

1.請先牽車

2.請先告知哪邊損壞+大致維修金額--->才開始維修

結果

下午尚未接到老闆告知損壞點

委請與友人一同前往機車

機車已於車架上被拆解

老闆告知拆解原因為--->要了解損壞點

在次告知老闆確認損壞點後.

請來電告知損壞點+報價

至隔天上午中間

老闆並無任何來電告知故障問題點

隔天上午在次主動前往車行

老闆已主動將--> 原主供電迴路線組拆除+替換上備品+裁剪原迴路原件(因備品無此端口.故借用)

當場有點錯愕.在老闆當場告知.已可啟動後.

1.當場由老闆試發卻無法啟動

2.老闆改用WD40系列接點清潔劑噴入鑰匙孔內--->試發2次啟動

3.老闆告知.替換原主供電迴路原因是迴路有老化短路跡象

4.因測試啟動並非一次順利.老闆告知可能尚有額外故障零件.仍須檢測

當場繼續留車.請老闆繼續檢查修理

當晚老闆告知可以取車

前往現場取車.老闆告知以下零件損壞須替換

1.主供電迴路

2.CDI

3.火星塞

4.整流器

5.繼電器

整體連同維修費用共支付3800元.另修理時老闆拆卸機車殼.

因技術不佳而將車殼卡損破壞.改以蝴蝶扣將車殼固定

付款後將老闆判定之原有故障零件取回

因心生懷疑而自己前往其他車行測試+自己使用三用電表測試

1.主供電迴路-->老闆稱線路老化短路-->三用電表測試該線路無任何短路斷路點(目前該線路仍可正常使用)

2.火星塞+整流器+CDI-->於其他車輛上完全正常

3.繼電器-->於其他車輛上.有異常狀況

故隔天前往該店與車行老闆理論.理論時告知有錄音.老闆無法完整解釋故障狀況與檢測狀況.

但仍堅持上述零件都有損壞.於是告知老闆會將

維修紀錄+理論過程+理論錄音

全數上網給大眾公評.老闆也同意.並告知沒有人會理會此事件.<--此行為是今日事件的起因

當天整理好資料後.分別委請友人上網於論壇與電子佈告欄上發布此訊息.並同步聯絡蘋果日報

當蘋果日報收件並協助理後.老闆來電告知願意和解私下處理

約定處理時間後.由友人陪同下前往車行

老闆 替換回原來零件 + 退款 + 雙方簽下一式兩份和解

(原主供電迴路因老闆之前有裁剪使用部分原件.在接回時.老闆直接纏繞回後.直接用膠布避免短路後接回.膠布上有老闆指紋)

(機車外殼卡損破壞部分.老闆無法給予維修賠償)

替換回後.機車恢復到無法發動狀況.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另一間車行維修

另一間車行檢測後發現

1.確認是繼電器故障造成

2.火星塞有被敲擊擊扁痕跡.導致間距不夠無法放電啟動

但因已離開上一間糾紛車行.故沒有在回去理論

事件本已結束

但於2013/8/21晚11時.車行附近所屬派出所來電告知.車行老闆透過友人查得當時間文章.

車行老闆根據記憶.以及手邊留存電話.推測是我發文.要求員警協助調查.以告我毀謗

1.目前 當時和解書可能已經 忘記放在何處

2.當時錄音已經刪除( 手邊+當時放置於網路免費空間的)

3.根據記憶.當時和解書並未提到要刪除網路文章.僅就消費爭議部分和解.並請蘋果勿報導

4.員警要求我前往派出所說明.奇特的是.可能車行老闆為避免誣告.故並未告知員警我的姓名?

  員警在電話中要求我告知姓名

 

以上為事件以及事件發生經過

還請提供建議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29

先去找和解書吧,

如果有和解書就可以主張這件事情雙方已經和解不得再行提告,

對方是可以主張網路言論部分不在和解範圍內,

不過你只要證明你在和解後就沒有惡意攻擊對方,應該就不會成立毀謗

Neo 102-08-24 00:03

Dear Sir

如果和解書找不到的話

我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謝謝

qazx0948 102-08-23 13:44

各位律師好   小弟於8月24日發生事故,當時雙方行駛同條道路,我方號誌為直行與左轉,對方號誌為直行。我欲左彎至巷子,便與對方發生車頭車頭碰撞,對方跌倒受傷,我將傷者移置路旁,也將車輛牽至路旁,破壞現場,這樣我會有怎樣的刑責                                           

 對方送至醫院檢查並無大礙,想與對方和解, 但對方無意接聽電話 , 好像有不願和解之意,

這種情形下,我可以採取哪些行為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小煩 102-08-23 10:05

之前因朋友想要投資房地產.所以他開ㄌ一張支票給我.要我幫他投資.支票已在我ㄉ戶口兌現.現接到他ㄉ家屬要控告我詐欺.我也到警局領ㄌ一張說我詐欺ㄉ通知書.通知我到警局說明.我想請問:如果未到警局說明前就跟原告達成和解.我還需依通知時間到警局說明ㄇ?想請問律師大大被告詐欺法律流程是如何????是否會留下案底????是否還要跑法院???懇請說明!!!感激不盡!!!

 

您好

你的情形比較像侵占,但無論是侵占詐欺,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都不能撤回告訴,和解後仍需向檢警單位說明。另外若無前科和解後較容易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若檢察官真的提起公訴,也可向檢察官表示願意獲得緩刑之宣告,即所謂認罪協商。

以上供參考

王湘湘 102-08-23 09:39

我是未婚媽媽 於懷孕8個月抓姦在床 我知道當時我無法反擊但是於上個月小3用他的fb帳號標記我的帳號的大頭貼照片標記(機巴)但是fb要我按取(准許)  我看到很生氣提告公然汙辱1.請問這樣成不成立? 有反拍下照片作筆錄時出示2.她於3/5(未超過6個個月追訴期)有傳我男友fb帳號私訊罵我們破麻難聽等字眼.也有拍下來為證據這樣可以求償或是告她什麼罪嗎?如果把帳號改成我的名字她會部會比較重罪?3.她有叫人打我們 途中被我們知道(有反拍內容照片下來)這去法庭可否告教唆?
4.於第一次調解我開價18.8萬她殺價8.8萬後她答應 約下次交付款寫和解書 卻反悔這樣口頭答應算成立嗎?  5.我調解第一次問他為何要開100多個帳號來加入我 調解後真的100多帳號請求取消好友邀請  我覺得我快瘋了 真的很煩人 這算騷擾嗎??
6.我於當日發生有去看精神科 去法院出示是否能對我更有利 如果出示第2張是否更有利?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1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毀謗,將網路資料收集好給檢察官即可,你的就診記錄也是一個證據

王湘湘 102-08-23 23: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 ... (恕刪)

我們沒也結婚喔!

jenny 102-08-22 12:29

您好:

???有一款商品我們以銷售進兩年..近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來函告知 此商品今年已有個人申請商標..所以要我限期下架  並去函? 討論和解與授權事宜函中告知..以涉及相關刑法***民法***真的讓我不知所措..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目前我已都將商品下架...但是進一步作法..我就真的不知道了...懇請律師們有人能為我..指引方向..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2 13:44
回覆 jenn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一款商品我們以銷售進兩年..近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來函告知 此 ... (恕刪)

不要理他。真有商標問題,警察早就來查扣。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jenny 102-08-22 14:22

 

真的很感謝蔡律師的回覆...從那個律師信函上我大概知道對方是要錢..因為他要我付和解金跟授權金(可是商標人暨不是代理商 也不是製造商我們根本不可能跟他進貨)..但是他今年申請商標通過是有的..那單憑這樣他 真的能告我嗎...如果我不理會他 他是否就會去跟我提告求償呢....

 

建議您還是先確實地去釐清相關事實後再行研議如何回應,律師函未必全是空穴來風,把事情弄清楚再進行處理,才是上策,輕忽絕對是不可行的。

莫禪 102-08-21 13:06
請問律師 我朋友因竊盜學校財物所以被當場抓到但前後總共偷了3~4次 後來學校的負責人再回收場有找回七八成贓物 那些物品對他們來說好幾千 但我朋友不知情只把它當成廢鐵 廢料回收 我朋友有做過筆錄 之後被移送 但移送到地檢還法院他自己也不曉得 但是當天晚上就回來了 我朋友是初犯 但是是竊盜現行犯 行竊的時候 無帶任何工具 都是徒手徒步 雖說交通工具是機車 但因為他只是在贓物去賣才使用 過程都是徒手徒步 我想請問他的刑責會多重 會被判多久? 我有爬文如果跟被害人和解請求他們的原諒 並有和解書與悔過書 是否真的就能增加緩起訴機會呢? 因為他還年輕 他也很懊悔 希望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好像只有緩起訴 能夠不留下前科紀錄 想幫他拼看看緩起訴 所以請律師能幫幫忙 如果要和解 和解書要如何寫呢? 悔過書要該寫些什麼呢?格式如何?? 還有被害人我朋友連是誰都不知道 可以去找警察要資料嗎? 或者我們該如何聯繫被害人和解呢?
1.有偷竊多次行為 雖然是第一次被抓 也未必一定可以緩起訴 2.如果有和解 確實實務上可能給緩起訴處分 3.和解書沒有制式規定 只要明確表示針對那一件事情和解 條件為何即可
all 102-08-21 11:40

月前在遊戲內被其他玩家以"智障"、"白痴"詞毀謗
因不確定對方辱罵對象為何,有再次尋問是否指稱對象為我本人,對方有承認是針對我辱罵
當天已向警察局報案。

剛剛接獲警察局通知,此案這禮拜會移送地檢署,對方有意願和解,希望我跟他聯繫。

想請問兩點:

1. 依照此案例有明確指定對象為我本人,毀謗罪被法官定罪的可能性多少?

2. 依照往例和解金範圍大致多少?

謝謝

您好

網路遊戲內,於公開頻道被他人以"智障"、"白痴"等詞辱罵,屬於公然侮辱,並非誹謗。如果你於當下有拍照存檔,並提起告訴,相信定罪機率很高。和解金額沒有標準,視二人間的互動而定。


小樂 102-08-21 06:34

機車機車對撞對方酒駕測出0.40

當時是我要左轉我的視線被7-11貨車擋住

對方直行當時紅綠燈都是閃爍燈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我已經過一半時速40-55對方70-80時速從沒未減速

發生車禍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是很兇的口氣問駕駛者是誰?

當時沒力氣起來也沒力氣回對方問題

對方在警方未到前還跑去7-11買飲料解酒

事後做完筆錄說會全負責

到私下談和解時又百般挑難

給對方機車估價單要19930又嫌太誇張

讓對方自己拖去給對方認識的車行估要15000醫藥費2350

後面對方又說跟家人討論結果是再減半

我有載人被我載的傷到腰我是傷到腳皮肉傷一直未好

對方看証斷證明書說沒寫建議能休息幾天所已不負責上班費用

跟他原先說的都不一樣

我是做夜市的哪有薪資證明?

 

直接提告又該準備哪些!?

警方哪邊我是說暫且不提告

1.提出刑事告訴就直接向承辦員警提出就好 基本上不需要準備資料 2.將來提出民事求償 則需準備相關費用單據 跟民事起訴狀

102-08-20 11:50

如提,對方不願和解,說我方浪費他辦事時間等,請問對方可以對我方提起刑事民事訴訟嗎?

若不簽和解,對我方的影響會多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2:32
回覆 鈞 的發言內容:

如提,對方不願和解,說我方浪費他辦事時間等,請問對方可以對我方提起刑事民事訴訟嗎?

... (恕刪)

沒受傷,對方只能請求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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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20 16:0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鈞 的發言內容:民事可以求償什麼?

例如時間或精神求償等?

判例最高可判多少

萬一對方有趕者簽合約 因為遲到沒簽成,我方需負責嗎? 

您好,

      1.沒有人受傷,只有車損的話,頂多就是毀損。但毀損不處罰過失,所以不會有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的話最多就是車損,如果對方主張有重要的契約沒簽成,因為一般情況下您不可能會知道,所以無法要您負責。精神損害的話就看對方的主張,讓法院去判斷。

阿森 102-08-20 07:19

某一天因為某些停車糾紛 導致我控制不住情緒 把別人家的玻璃砸破

事後隔天內心過意不去 就到被害者家中 包紅包準備私下和解

但是對方卻說我道歉態度不好 而痛毆我和我朋友 10幾個人打我們4個人 還威脅我說知道我家住哪裡要找麻煩 還叫我跟我朋友跪下 之後他們怕太吵 就把鐵門拉下來 叫我們跪著 不讓我們出去

完全是動用私刑! 

在被毆打當中 朋友的項鍊被扯掉  項鍊價值2萬多元

事後應該是打夠了 就把我們放出去

之後我們馬上去驗傷  但現在我們該怎麼做

請各位律師大哥求解 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20 09:24

依  台端文中所述事實,對方顯有構成傷害妨害自由等情事,於應如何處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因應辦法。

順祝日安!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可能會有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但問題是在裡面應該不可能會有錄音錄影,外頭是否會有監視器?是否有拍下被拉進去的畫面?建議先行詢問並蒐集資料。並注意要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2:41
回覆 阿森 的發言內容:

某一天因為某些停車糾紛 導致我控制不住情緒 把別人家的玻璃砸破

事後隔天內心過 ... (恕刪)

你必須先去驗傷,並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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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澤井 102-08-19 15:28
律師您好! 想請教說 我一個朋友因為舊恨的緣故 來破壞我的機車 錄像帶都有調到影像也清楚顯示是他本人 第一次拔走兩支後照鏡屬於竊盜? 之後第二次在機車後輪潑黑油意圖使你騎車摔車 第三次在外觀上做破壞 也有報警並且拍照存證 現在警方要問我說是否提告,我想請問這三次下來是不是有觸犯到竊盜.蓄意謀殺.和毀損罪 因為對方事後主動打電話和解會全額賠償,那還建議我做筆錄嗎? 我是想說不想撕破臉,保留證據對方再犯的話就提告.

1.竊盜提告後就不能撤回 警方應該還沒受理你的案件 2.如果和解後 你將來再提出是否可以達到你要的效果 應該很有疑問

陳小姐 102-08-19 13:05

因為,先前發生男友的問題上法院賠錢,房東借我4萬元與男和解,事情解決完後。

房東(已婚人士),有婆兩個小孩,繳房租時都會帶著老婆,前幾天跟竟然偷跑來我租屋處,跟我一對一私談,一副柔性勸說要我當他終點情人當做是還錢,我該怎麼辦?

我很想報警馬上搬走,但是租約到期日是103年6月,這段期間我還不能搬離租屋處,臨時搬離租屋處就拿不回保證金,我該要怎麼做才可以保障自己?

1.如果有證據 可以考慮是否提告騷擾 2.為了人身安全 提早終止租約未必不是好的方式 至於押租金是否可以取回 這部分可以再想辦法的

陳小姐 102-08-19 17:2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有證據 可以考慮是否提告騷擾 2.為了人身安全 提早終止租約未必不是好的方式 ... 

謝謝張律師建議.

在慌張情緒下.

真的沒辦法冷靜處理判斷,我的問題還不算嚴重,沒到侵犯的程度.

對方有婆有小的情況下,他還是會理性談話.

我會採用第二個建議,謝榭。

羅絲莉 102-08-18 13:55

因為經濟不好所以我在網路上有賣掉我的手機,

但我不知那是山寨機,我用貨到付款寄給他,

我的電話寫錯,寄件人寫我姑姑,

但我姑姑和我根本不知道我的那隻手機是山寨機!!

結果對方堅持告我詐欺!!

但是我今年15歲!

請問這樣我姑姑有罪嗎??

我要坐牢嗎??

經過聯絡對方願意和解!!

網站管理員 102-08-18 16:24

好在是15歲,要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然就要被抓去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