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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2-06-11 23:08

您好:

我因去年在網路上購物被詐騙,但是在今天收到了士林地方法院的公文,已抓到詐騙犯,要在之後開庭。但是詐騙犯卻只肯以詐騙金額的三分之一來做為和解金。

我想問的問題是:
如果我不肯接受詐騙金額三分之一的和解金的話,那之後的程序要如何進行?是否不接受和解金錢就拿不回來了?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6-18 10:10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因去年在網路上購物被詐騙,但是在今天收到了士林地方法院的公文,已抓到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回覆如下:

如果不接受和解金,對方又是詐騙累犯的話,大多身上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強制執行。

不接受和解刑事程序仍然會繼續,也就是該被起訴或判罪都會持續有檢察官為您伸張正義。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vivi 102-06-11 16:59

律師您好:

因今年過年期間,家人工作執勤時,經過市場不小心從後方撞倒一位先生,(因市場較擁擠,當時看左前方,未留意右前方出現一個人),當時速度很慢,對方跌倒後,家人隨即下車察看對方傷勢,並詢問是否需陪同送醫,對方表示膝蓋很痛,但說應該沒關係,所以只留下家人的聯絡電話跟姓名~

而家人過完年上班即接到警局電話表示被告肇事逃逸(因是公務汽車,故透過警局找到公司),才知道當初留的電話撕錯張,留成客戶的名字資料,而又因一開始電話就抄錯,被撞者打過去姓名與電話不符,憤而到警局報案…

被撞者後來膝蓋有骨裂,目前已賠償並簽立和解書,近期家人到偵查庭開庭,偵查官表示需寫陳報狀,並附上當初留下的聯絡資料

想請問:

1.陳報狀需如何撰寫,有何特別注意說明事項,對家人比較有利?

(家人真的不是故意留錯,事發後也很積極與被撞者聯繫並負責,但目前較難解釋的是撕錯聯絡資料並當初抄錯,造成名字與電話不符,而偵查官請其提供資料,當場也不願多聽家人的解釋,但目前僅能提供當時撕錯的客戶名字及電話…也不知道哪裡抄錯…)

2.像這樣的狀況如何處理比較好?

3.目前被告肇事逃逸,但當時有下車並欲帶對方就醫,對方表示不需要,這樣也算肇事逃逸?

謝謝您 辛苦了~

這件事讓我們煩惱很久,不知如何處理比較好

再麻煩您回覆

本件答辯內容或屬實情,但畢竟在邏輯上明顯有點不合一般常理的情況存在,是否能夠獲得不起訴處分,答案恐怕不是絕對的肯定,若被告之前並無任何刑事前科的話,建議您們思考一下怎麼小心地拿捏尺度,避免檢察官認為被告是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而斷了爭取緩起訴處分的機會。

另外,若已與對方達成和解的話,被害人若能出面來為被告求情,基本上也是對於爭取緩起訴處分有所幫助的,一併提供參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瑞 102-06-11 16:01

請問律師 我的養父和我媽在離婚後都沒有給我媽照顧我的費用 我一直都是我養母在照顧我 我長大後要怎麼做才不用扶養我的養父和解除領養關西?

胖胖 102-06-10 23:43

我想請問..酒駕過失致死..沒跟家屬達成和解..法官大人會怎判..我今年25.名下財產只有一台車肇事車輛.還在貸款中.目前剛失業..當時朋友喝太多已經醉ㄌ..原本開車的我..朋友絕得還喝不夠就去旁邊便利商店在買瓶啤酒喝..我就叫他..你別喝太多..就把他手上的啤酒拿過來.喝掉ㄌ..酒測值0.26.誠心想跟家屬和解..保險強制險.200萬.但事後財團法人會跟我追討..家屬開價500但..我實在能力有限..我知道事情發生ㄌ我不會逃避..!畢竟喝酒開車就是我的錯..!一條人命在我背負在我身上.我也很自責!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門..要是沒達成和解 我會被判多久?? 沒前科紀錄!對方7X歲的老人家..事後我幾乎每天去上香 拜拜 下跪!因為事情發生了...只想解決!想請教各位幫幫忙

 

 依經驗應該是7個月有期徒刑以上。

蚊子 102-06-10 20:44

我想問一個是我目確懷孕,但似是16歲之的,可我現16了,我可不告嗎?我家有權介嗎?

另一個是我男友他之也使我懷孕,可我家不和解,但之因快國畢業我以為自己16了,所以發生,但我們想結婚,卡在我家不答應,而他現在因為我家告他,所有一年有期,可我和他很愛對方,有律師說有一個74條可以使用看看,請問上訴書可以怎麼寫?或者我單獨和他和解行嗎?

他35現在,也有兩個小孩,但是他早離婚了,這可能可以求法官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緩刑嗎?而且他這四年交往,他都很照顧我,而我家的不正常,是否也可以拿來求法官?我到底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男方已滿十八歲,因此本件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您跟對方私下和解就可以終結本件案件;本件既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建議男方應儘速攜帶判決及其他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上訴策略,並且務必注意遵守上訴期間,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絜 102-06-10 19:47

各位律師大哥大姐麻煩幫幫忙,我老婆18歲時騎機車載朋友發生車禍,對方會錯意要提告我老婆過失傷害(他以為是要告開車的那位)後來我老婆的朋友和我老婆簽了和解,也撤銷告訴了(以過五年快六年了)!後來法院也寄來撤銷告訴不起訴書!不過我老婆覺得他朋友受傷開刀花費很多,所以前前後後大約十來萬,慢慢發現他朋友都拿這些錢玩樂,到最近突然又一直要和我們要錢,不然就說等著上法院之類的話!小弟跪求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對方這樣要告我們什麼呢?因為他這樣一直的騷擾導致我們每天都很煩惱 請各位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既然已經有和解,且不論是刑事民事,均已超過時效,所以您們也不用怕被他告,對方敗訴的機會很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ane 102-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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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賣包裝精美的偽正版迪士尼光碟,做筆錄才知道是盜版光碟

今天去警察局做了筆錄,事由是我在大陸淘寶網購買之後又在露天販售迪士尼標示為”正版”光碟16片一套,裡面有18部迪士尼電影 500集經典動畫。

 (包含白雪公主、小鹿班比、灰姑娘(仙履奇緣)、高飛狗運動生涯、小姐與流浪漢、米奇的動畫生涯、石中劍、木偶奇遇記、小飛俠、睡美人、三劍客、致侯吾友、悠情伴我心、南方之歌、貓和老鼠全集、醜小鴨、唐老鴨和他的朋友、布魯托全集、小飛象、愛麗斯夢遊仙境、三隻小豬、旋律時光、諾亞方舟、伊老師與小蟾蜍大歷險、幻想曲、小小印弟安、音樂王國、為我譜上樂章、可愛的小兔子。)

看了很不喜歡,因為很多都是黑白片,有50年以上的歷史了,所以在網路上轉賣並標示為正版光碟,兩天後迪士尼的代理人偽裝買方買下之後指控我販賣盜版光碟,我花了365含運費在大陸淘寶買的,以300塊另加運費65元在露天賣出,現在有幾個問題想問:

1.      我這是非告訴乃論罪,所以我就算和解,也有前科了,我需要主動跟他們和解嗎?實在很不想讓他們坑一大筆錢。

2.      我如果直接讓法院判,需要出庭幾次?我是希望小案件可以出庭一次就解決。

3.      沒有委任律師的話對我有利嗎?我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因為我沒請律師或沒和解就重判,結果罰更多錢,還不如和解

4.      和解不成檢察官通常會起訴嗎?還是說會考量我只賣一套二手的,也非專業買家,判情節輕微不起訴的可能性高嗎?

5.      法官判罰金的話會用16片光碟去計算出巨額款項嗎?還是就單一事件稍微罰一下意思一下就好?

6.      我到底要不要爭取和解?還是就讓法官判,以我的案例法官大概會判賠多少少錢呢?

 

第一次步入警局做筆錄,我現在真的很無助,覺得人性好黑暗,希望有人可以以客觀事實來幫我解答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的話,當然量刑會從輕,但本件您是否有侵權之犯意,仍是本件可以爭執的重點,所以並不一定要急著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ao 102-06-10 07:56

去年6月因為網拍分期設定被騙了3w現金、5w的智冠遊戲點數,

當時報告時有說對對方提出告訴附帶民事求償

我是在嘉義被騙,但查到現金流進的戶頭人住在基隆(去年十月第一次公文),所以案子轉到基隆。

終於在今年6月6號寄來第二次公文,卻是不起訴處分書,認為被告是徵才被利用戶頭,真正的首腦在大陸也沒抓到,被告並無幫助故意,犯罪嫌疑不足。

公文最後寫若不服7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由原檢察官向高等法院檢察長申請再議。

有兩個告訴人,同一帳戶騙了兩個人的錢。我將處分書打出,我真的需要幫助。><

內容如下:

1.被害說在人力銀行刊登履歷求職,101年6月17日,接獲一名自稱"大哥"的成年男子來電,詢問是否願意擔任司機,並約同日某時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基隆分行旁的統一超商前見面。被害雖知曉若將帳戶資料交付他人,有可能被作為詐財工具,仍基於幫助詐欺取財之間接故意,將其所申辦之富邦基隆分行提款卡交付"大哥",並告知密碼。
同年月18日下午6時,"大哥"所屬之詐騙集團打給另一被害人,騙了1w5,同天晚間8點22分換我被騙3w,及5w的遊戲點數。認被告刑法30-1、339-1。

2.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刑訴154-2有明文。又認定不利被告事實,須依積極證據,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參照。

3.被告堅詞辯稱:網路求職,"大哥"叫伊先去影印存摺幫面及內頁,稱要給主管看伊與銀行往來是否正常,"大哥"看他存摺尚有餘額還陪他將餘額提出,伊在提款輸入密碼時,"大哥",又說要測試伊之提款卡是否正常使用,不疑有他,將提款卡交給"大哥"
,稱至統一超商櫃圓機測試,伊在路旁車內等候,不見"大哥"返回,"大哥"電話也是空號,伊也是被害人。

4.經查帳戶係被告申用,且告訴人對方、我,上揭時間分別匯入該帳戶之事實,僅能佐證上述帳戶係被告所申用,無從佐證被告確有參與或幫助詐欺犯行。況上開帳戶於100年6月30即已開戶,迄101年6月4日,仍有三筆方金額匯入,可知被告正常使用中,且於報告被告將提款卡交付"大哥"前不到半個月內,仍在正常供其匯入金錢使用,橫諸常情,若被告確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實無將自己近日內仍在正常匯入金錢之提款卡交付詐騙集團使用之理。參照一般幫助詐欺犯係將長久未用之提款卡提供詐騙集團使用而申辦帳戶領得提款卡後旋交付,顯有不同,被告所辯尚非無據,難認被告主觀上有何幫助詐欺犯意。

現今詐騙方式推陳出新,先詐騙他人帳戶資料,再持以詐騙其他被害人匯款,已常見,本件案情,衡情即有可能。被告既然與告訴人皆屬被害人,實難僅因被告遭詐之客體(提款卡)與告訴人(匯款)有所不同,即獨為不利被告之推定。

告訴人(我)被騙購買智冠公司遊戲點數儲值時之ip資料,發現無論其會員地址或ip位置皆顯示"cn",有調閱智冠公司查詢儲值交易資料等在卷足參,益見實施犯行之人在對岸,屬跨境犯罪,而本件除悉上揭帳戶係被告所申用及告訴人有匯入被騙款項外,尚查無任何具體事證足資認定被告參與或幫助此跨境之犯罪行為,自難遽為不利被告之事實認定。

末按,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之效力。」,又依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4條-2明文規定「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認定有罪以前,應假定其無罪。」,即揭櫫"無罪推定"及"罪疑從輕"之基本原則核與法條規定及判例意旨一致。

本件既查無被告係有償出賣、出租或無償提供其上開帳戶資料予詐騙集團之確鑿事證,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涉有何犯行,揆諸上述說明,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


想請問:

1.這案子還有另一受害人,另一受害人如果提出再議成功,那於我的部分也是有同等效力嗎?

2.我搜尋知識+的相關,有些會詢問被害人是否和解緩起訴,但我並沒有被詢問過就接到不起訴公文書,請問這跟我報案筆錄說請檢察官幫提刑事附帶民事訟訴是否有關?還是所謂的和解緩起訴都是在起訴對方後才有可能的後續?

3.這種情況,刑事如果不起訴,民事起訴我要回我的錢的機率有多大呢?

4.再議書自己寫通常會被駁回???

5.處分書上說"認被告刑法30-1、339-1",可是我覺得"339-2"也有耶,"339-2"論刑比"339-1"重,我可以從檢察官的引用法條不適當方向切入寫入再議書嗎?

6.刑法刑訴在詐欺部分有探討過失責任嗎?這適合寫進再議書嗎~"~?被告為何沒有在發現帳戶被盜的隔天去銀行處理止付或掛失,導致晚上一連串的詐騙發生?可以寫入再議書嗎?

7.再議7日,有把週休二日算進嗎?這兩天假日我好難熬,想去法院諮詢,卻沒開…


謝謝熱心又專業的大人們幫看QQ~感激

就算只是一點意見對我都是莫大的幫助。

我只剩兩天可以再議了,救救我><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10 10:04

建議 台端趕緊提出再議,以免延誤再議期間,至於刑事附帶民事,需在檢察官起訴後之審判程序中提出,其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這個案子再議能不能發回的關鍵可能在於被告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真如其所述「好傻、好天真」,結合被告的智識背景等等種種因素,如果要自行撰寫再議狀的話可能要就這部分多所著墨, 請酌參。

Miao 102-06-10 22:15
回覆 許隨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個案子再議能不能發回的關鍵可能在於被告的說法是否可信,是否真如其所述「好傻、好天真」,結合被 ... (恕刪)

 許律師你好~真的很感謝你的回覆><

我只知道被告的姓名與住址,其他一無所悉,我只知道錢匯出被騙了,提供了匯款明細、發票給警方,連被告也是收到公文通知才知道是誰,現在處分書說積極證據不足,我不曉得我還能提出什麼…

處分書第一段,是在說被告知曉金融資料外洩有可能淪為犯罪工具還是假定而已~"~?

如果是說對方知曉

那他為什麼提款卡被對方拿走,還能自己在車內等,怎麼放心,又為何被騙走帳戶第一時間,甚至是隔天都沒有親櫃掛失止付,

我可以把這些寫進去再議書裡面嗎?

 

小宇 102-06-09 16:54

 

 

我一位女性朋友前天接到前男友電話說去男方家
到了後 雙方起了一些口角 於是男方開始毆打女方
女方因為保護自己的心態也還手了 

女方被打到送醫院 事後 女方要告男方
男方反嗆說 女方也有動手 所以要反告 而且把自己媽媽當證人

 女方只有驗傷證明 立場會不會很薄弱
提告 該準備什麼 求償什麼 求償多少 
男方堅持不和解 說要告就告
我很討厭會打女人的男人 所以請告訴我該怎麼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傷害罪,建議應先驗傷,並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另外應攜帶相關資料委請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遞送至地檢署,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zoe 102-06-09 16:26

1.車禍當日:101.7.15

2.車禍當事人:自小客車(我方)

                   機車(對方)

3.車禍狀況:

                我方行駛在快車道

                對方重機車道突然駛進快車道

                我方閃避不及,發生擦撞

4.車禍結果:

                對方住院2天之後發現腦出血送進加護病房

                於101.8.16宣告不治

               問:1.對方家屬在住院前2天,都有簽急診室給的文件確定傷患受傷之處理,

                      而且也有自行服用高血壓的藥,請問這樣我方可以提出陳情書嗎?

5.判決結果:

               鑑定會: 我方,次因

                          對方,主因

               保險公司已經先行理賠200萬強制

              後續至地方法院開了2次偵詢,檢察官又轉介調委會要談和解

             結果還是談不融。第一次:102.1.25 第二次:102.4.12

           問:

              1.這樣的刑事追朔期還在期限內嗎?

              2.我方的刑事責任尚須負什麼責任判決?

 

謝謝律師們的詳讀,麻煩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涉及過失致人於死罪,本件檢察官已開啟偵查程序,並沒有超過追訴期間之問題。須釐清的是鑑定報告上面稱您為肇事次因,理由為何?本件如您無法排除過失責任,則仍可能會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刑法過失致死罪,實務上如果沒有和解的話通常會判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有和解則有可能可以宣告緩刑,只要你們這邊有過失就會被起訴,無論是主因次因,至於對方自行服用藥物與死亡結果有無因果關係,可能需要另外聲請鑑定,不是光提出陳情書就有用的,起訴以後通常會附帶民事賠償,另外對方的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兩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之兩百萬元保險金,如果日後進行民事訴訟可以從賠償額中扣除。

 

zoe 102-06-29 18:45

 不好意思! 再請問,如果和解不成,真的會判到六個月譯上的刑期嗎?

萬小佑 102-06-08 21:08

想請問 
之前跟網路買家發生買賣糾紛 對方跑去報警告我詐欺
那麼我已再做筆錄前跟對方完成和解(並無恐嚇之類)

那現在我又收到法院傳票
上面寫 
告訴人XXX稱和解書是基於信任才簽下 x月x日未收到物品
顧扔要提告。請攜帶相關證據到庭

而且中間告訴人 還說他會繼續告 然後還說 他會說他都沒收到 
那請問我怎麼半? 我只剩和解
其他 宅配的單子那些我都丟掉了 (因為想說沒事了...)

問了問 朋友是告訴我說 這種人很要不得...
但是和解書上有寫 不提告 和 雙方不得追究

請問我這樣還會有事ㄇ? 因為朋友跟我這樣說 我還是會擔心

阿光 102-06-09 10:40

這情況我建議您

 

請到您家最近的宅配公司請求協助

因為你有寄東西 他們那邊都一定會有紀錄  

你手邊的單子丟了沒關係  他們那裡還有

 

你只要記得你是什麼時候寄出 寄到哪  他們都可以幫你追出來

而且東西收了是需要對方簽名的  如果對方確實有收到東西 又簽名確實領收 有查到

你反而可以反告對方  

寶寶 102-06-08 20:24

請問有個人欠我錢都不還怎麼辦ㄋ?

之前哇有向法院提告一條竊盜一條借款但有和解可是他答應一個月要還5000

但沒有正常每個月還有時候兩個月才還3000哇該怎麼做才可以讓他還哇錢ㄋ?

他私下沒有財產

竊盜哪條還完了另一條借款都不太想還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7

 對方沒錢你用什麼方式告都沒用,

建議取得民事執行名義後按時調閱對方財產,等對方有錢再執行

寶寶 102-06-09 11:4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對方沒錢你用什麼方式告都沒用,

建議取得民事執行名義後按時調閱對方 ... (恕刪)

請問那他永遠都沒有錢那就要不回來了阿~!

那當初法院怎叫我們用和解然後對方沒還

再拿單子ㄑ投訴.......

木熊 102-06-08 13:40

請教一下律師

如果雙方和解後還是遭提告,這樣是否會成立誣告罪?

(確實有犯罪事實,提告的內容也並非虛構,和解書上有註明放棄刑事訴訟)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6-08 13:51

不算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此種情形不算誣告,但可視為對方已經拋棄告訴,因此本案若屬告訴乃論之罪,則最後也可能會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的情形不成立誣告罪。

但因告訴權是公法上的權利,縱使告訴權人放棄此權利,也屬無效,此有最高法院判決判例可參照。所以對方提告者,地檢署仍會進行偵查,但通常情形,檢察官會從輕發落,可能為緩起訴處分。若您還有問題可來電至本所詢問(02)2397-1998。

cheng 102-06-08 01:08

前日早晨本人騎機車經某路,因前方紅燈,本人試圖透過車間空隙駛至號誌下候車處,然不慎刮傷某靜止於快車道汽車,刮傷處約15公分長,五公分寬,當時對方要求報警,本人並無任何不配合之行為,警方到場後做了簡易的勘場紀錄,後雙方於警方面前達成協議私下和解,由本人支付毀損維修之費用,後由家父代為與之交涉,對方堅持由熟識之車廠維修,並開出10000元新台幣之維修價碼,家父不願支付,最後雙方以6000元新台幣達成共識,簽訂和解

事後本人以為此事不應如此了結,期間家父與對方談判之內容本人並未參語也並不知悉,然以常理推斷此類刮傷維修應不超過2000元新台幣之行情,對方要求之賠償明顯不合情理,但家父已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並支付賠償金,是否有機會可以本人並未參予和解或其他理由否定此和解,重新簽定和解

 重點應該在是否有合法代理權限  如有  很難主張不受拘束  要求重新簽立和解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1

 都已經簽訂了,原則上不能反悔,

你主張對方應該只支出2000元,跟雙方和解金額6000元只差4000元,

不值得為這樣的金額上法院,也不見得會贏

婕妞 102-06-07 16:57

事發案由: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3060203551
 
再來經過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60700259
 
 
就在今天 6/7 號我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案由 偽證等案件 以被告身分被傳喚
 
 
 我想請問大大們 
我該怎麼做?馬上請律師嗎?   至於傷害案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了,  撤銷告訴後我這個被檢察官起訴的還會在?   我是初犯完全無任何不良紀錄在身上,  可以獲得緩起訴嗎跟勞動服務嗎?     傷害案傳喚我的檢察官對我說"恭喜你多一條偽證罪" (彭x虹)
現在偽證傳票上的檢察官卻不是彭小姐換了另外一位檢察官!
  這是正常的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7:43
回覆 婕妞 的發言內容:

事發案由:

傷害案與對方私下和解撤銷告訴後,這個被檢察官起訴的還會在。

您如果承認偽證,是有爭取緩起訴的空間,但也可能檢察官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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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仔 102-06-07 13:02

這位是我的學生,
想請問各位法律界的朋友們:

1.原告和被告是好朋友,但被告無照駕駛,單純吃完飯要在原告回去而路上出了車禍

2.肇事責任被告越雙黃線超車不慎,導致原告左側股骨幹骨折、左膝挫傷撕裂


求償明細如下:

1.醫藥費18363元
2.看護費140000元(均由原告母親擔任看護協助其日常起居事宜)
3.其他必要費用5100元(電熱毯、去疤痕膠等)
4.增加交通費用61500元整(醫院往返費用和搭乘計程車前往學校費用
5.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整
6.綜上,被告賠償原告新台幣四十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元整 

這位同學並非無誠意和解
但是由於家中經濟真的有困難(目前就讀夜校、以前是日校生但是沒錢才休學讀夜校半工半讀)

而原告也是自願上車且知道被告並無駕照
請問這部分原告是否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大約幾成?)

從第一次求償36萬到這次求償42萬,
實在不希望這位學生被敲竹槓,
對方態度非常強硬調解委員會也無出席,
只說金額不到就是法庭見,

想請問對法律熟悉的各位,
這是對方的民事訴狀,
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主要是原告父母想求償,倘若原告願意作證,那金額是否得以減免?)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是有所依據 2.你可以考慮的是損失的細項 數額是否合理 是否都有相關單據證明 3.另外原告利用被告擴大活動範圍 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魚仔您好:

    有關您詢問事項,經本律師研究後,簡覆如后:

一、關於機車雙載發生車禍造成後座人員受傷,後座乘客是可以向騎車之駕駛主張侵權行為的,此與後座乘客是否知悉駕駛為無照或自願上車並無關連,故除非係後座乘客乘車時刻意為干擾駕駛之行為(如搔癢、在耳邊呼氣)並因此造成駕駛車禍之情形,始有過失比例之問題。

二、另,對方請求之費用部分,對造都可以請求,惟對造當然就各主張部分需提出明確之證據以實其說,否則,法官亦不會准許。其中,看護費用部分,此可大為爭執(傷勢是否已達不能自理生活之狀況),特與提醒。

三、以上係針對您詢問內容簡覆,如欲更為詳細討論開會,請不吝與本律師連絡。電話:23971998。                                                                    魏千峰律師  敬上

胖胖 102-06-07 00:01

請各位幫幫忙.因為本人酒駕過失致死.酒測0.26..撞到一個當地里長.74歲 有2ㄍ兒子!我想請問的是!因為對方跟我說!一定要理賠保險強制險200萬 跟第三責任險的150萬!而後要我再自己出100萬來做民事和解!可是我有酒駕.保險第三責任險根本不理賠..她們有交我去找立委跟保險的談..但效果並不大.我上網查詢!酒測儀器.有法定的0.1~0.2的誤差值!因為我本身酒測0.26!說真的.喝不到一瓶的啤酒.所以我今天有去檢理站申請 酒測值的誤差!希望能沒變酒駕!因為當時員警要求我們酒測!也沒叫我們休息15~30分鐘因為這是酒測的流程! 我想請問的是要是這樣申請會過嗎? 還有對方這樣要求..會太過多嗎.. 因為事後強制險的200萬.財團法人會對我追討..我才26歲.雖然事情發生ㄌ.我也想面對!但是金錢太多..實在負荷不了!我名下沒財產!只有一臺車 還在貸款中.也剛失業..請各位幫幫我..好無助..雖然發生ㄌ說在多也沒用.但我能力真ㄉ有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08
回覆 胖胖 的發言內容:

請各位幫幫忙.因為本人酒駕過失致死.酒測0.26..撞到一個當地里長.74歲 有2ㄍ兒子!我想 ... (恕刪)

您沒看新聞,喝酒是不能開車,

您有想過對方家庭破碎的心情嗎?

誠心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方要求的金額並不過份。

煞祿 102-06-07 19:10

 

誠心和解

賠償一百多萬可以分期付款

保險部分你要跟保險公司談 跟他說 是你完全過失 保險公司才會給你賠償到最高理賠金額

能賠多少是多少 最主要是誠意 你是否有悔意 還有就是不斷道歉

你可以做點別的~ 佛教徒 可以抄經文 多抄點 上法院可以交給法官

法律情理法 只要法院看到你誠意到了 又有心悔改 會給你機會改過

只是你要面對 千萬別躲藏

Snack 102-06-06 13:21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在民國100年於某地追撞前方汽車,有去警局備案,當下未寫和解書,兩年後地方法院打電話通知我去開庭,但因日期太久,三聯單早就不見了,想聯車主也不知道怎麼取得他的電話。所以想請問:

1、因當初有備案,是否可請警局提供車主電話

2、若之後和車主完成調解調解內容為不會向我求償任何費用,到時我是否不用支付任何費用保險公司?

還請各位律師回覆,謝謝。

1.這必須看看警方是否願意提供。

2.代位求償權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人之損失後即時發生權利法定移轉之效果(求償權的權利人直接變成是保險公司了),原來的受害車主既然不再是求償權的權利人,自然沒有辦法拋棄已經不歸其所有的求償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揚揚 102-06-06 00:55

事情是這樣的  

在幾個月前我跟別人發生車禍

經過多次調解,已簽下和解

最近又收到保險公司的理賠通知單

我當時騎乘別人的機車 並沒有駕照

我知道對方申請強制理賠會賠,而保險公司會向我要錢

但我想知道的是  已簽下和解書之後 對方還有辦法申請這項理賠嗎?

 

另外要是和解遺失了怎麼辦 

有辦法在申請一次當時的和解書嗎?

1.看在哪邊和解 如果在調委會 你可以去調委員申請補發調解筆錄 2.至於是否可以重複追討 可能要看當時和解內容 如果是包括本件事故一切損害 可以考慮是否有重複請求的問題

102-06-05 22:57

各位法律高手晚安

 

有位朋友是16歲女孩

被一位18歲男孩上下其手

 

但因女孩過去有類似事件的陰影

所以當下不敢反抗

 

事後覺得深受侮辱

怒急之下卻仍不知道該如何制裁這位男孩

 

請問如果提告和解等狀況下

在道德與金錢皆能達到最有效的懲戒方法為何

 

可以的話

請告訴我最嚴酷的懲罰狀況與最令人髮指的和解狀況

 

感謝各位!!

102-06-07 02:56
回覆 貓 的發言內容:

各位法律高手晚安

 

有位朋友是16歲女孩

... (恕刪)

嗯...

 

似乎在這裡比較得不到幫助

還是感謝各位律師

 

晚安

Ray 102-06-04 23:16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需要各位的幫忙解惑,相關事件與問題如下,在此先感謝各位的撥空幫忙,謝謝!

小弟家人日前發生車禍(機車機車),對方小擦傷車損,而家人骨折車損,因肇事責任為家人(對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沒有向對方索賠,並且與對方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內容為雙方的強制險互相理賠醫藥部份並且放棄刑事追訴,此次調解有成功並且也有送至法院蓋章。但現在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書,原因為對方發生車禍時沒有保強制險,這樣我們申請強制理賠醫藥部份時,變成保險公司會跟他全額索賠,而對方覺得他沒有責任負擔我們醫藥理賠部份(雖然是我們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會跟他要錢),因此提起訴訟撤銷和解書,訴狀內容主要提到他的強制險剛好過期(據對方說辭)、肇事鑑定證明他沒有肇事責任,所他覺得當初和解書不合理要重新調解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再墾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Ray您好,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一般會發開庭通知,通知您到場陳述。這是既定的法院程序。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按您所述,由於是對方未按時繳納保險費,在訴訟上可主張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不應撤銷和解書。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和解書被撤銷,被提起刑事告訴留下記錄,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謝謝您!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律師敬上

您好,

      1.只要對方提起訴訟,法院就必須受理並開庭,有沒有證據或理由是開庭時才會去判斷的。

      2.基本上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和解書,除非對方主張該和解書有無效或是得撤銷的理由(譬如說是被騙或是被脅迫、簽名蓋章不是自己簽的等等),否則要主張撤銷和解仍有相當難度。

      3.訴訟不一定要找律師才能處哩,但建議可以先請教律師,將手上有的資料或者是對方的起訴狀內容大致告知再行評估。

伊伊 102-06-04 19:01

已跟對方在5/27台中地檢署達成和解,對方允諾在6/4日星期2匯款至帳戶,但期限已到卻未匯入,所有資料以全數繳交地檢署,很怕對方想說已經和解,錢也不用付了,這樣還能再提告嗎?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不好意思麻煩你了。

本件要再請您進一步說明本件是過失傷害罪、還是其他罪名。

依本件係屬過失傷害罪之情形而論,若告訴人還沒有撤回告訴的話,應該趕緊向地檢署陳報被告的履行情況,則案件還是會繼續進行偵查的,若已經撤回告訴,則因本案為告訴乃論之罪即因此終結偵查程序,則後續應以該和解書設法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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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盈 102-06-04 16:26

101年度訴字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

和解筆錄:

當事人和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台幣柒萬元整.給付方法:自民國101年6月起至民國102年3月止,於每月十

   日前各給付新台幣柒萬元,如有一期未履行,被告同意給付原告原求償金額新台幣壹佰零壹萬柒仟

   貳佰玖拾玖元,扣除被告已給付之金額.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被告對於原告之尾款請求權新台幣陸萬零參佰伍拾元拋棄.

四.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被告(公司)未依和解筆錄之約定給付債務,原告(公司)未收到任何一期款項.

請問該如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已向國稅局查被告(公司)之財產及所得,只有1台1992年的車子,無任何財產

或如何再讓被告再次上法院進行訴訟?

 

 

 

 

 

1.本件以和解筆錄作為執行名義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另依一事不再理原則再行訴訟應會遭到法院駁回。

2.本件依照查調財所清單之結果,恐怕無財產、所得可執行,後續可考慮聲請扣押其勞保投保單位之薪資或郵局存款(以上二個部分一般情形未必會在財所清單上顯示,此種情形聲請強制執行須依債權金額徵收千分之八計算之執行費),或者依強制執行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直接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直接聲請核發債權憑證費用是1,000元,只不過日後如果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時,要補徵收按千分之八計算執行費之差額。(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

 

強制執行法第27條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
債權聲請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

 

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
債權聲請執行,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逕行發給憑證者,徵收執行費新臺幣一千元。但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應徵收之執行費低於新臺幣一千元者,依該規定計算徵收之。
債權人依前項憑證聲請執行,而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逕行發給憑證者,免徵執行費。
債權人依前二項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者,應補徵收按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執行費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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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盈 102-06-05 09:28

 請問賴律師:

1.債務人為公司非個人,請問還能向法院聲請扣押其勞保單位之薪資或郵局存款?

2.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該如何申辦? 須填民事申請強制執行聲請狀+千分之8的執行費 ?

3.為何不得再向法院申請進行訴訟?

阿德 102-06-04 00:08

事情經過大約如下 

天氣:下雨天

時間:晚上10點

下班回家路上我撞傷了一位從對巷車道穿越雙黃線的行人

撞傷行人位子 雙向車道中間 我車速50以下

因為下雨天我真的不敢騎快 看這位行人來時真的沒看到 

等我看到時要閃避以來不急 很不幸得這為行人被我撞斷的小腿 開放性骨折

三個月後來談賠償和解 對方開出25萬和解金 然後一直跟我強調 

行人發生車禍 進法院 一定是判機車得錯.....這像我很無言

我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行駛規定車道

我想問的是法院真得這樣判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過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所以應釐清行人從該處穿越馬路,是否是駕駛得以注意到?另外如果行人未遵守交通規則,其自身也有過失,因此其得以請求的賠償金額亦應隨著其自身過失的比例而降低,建議您可以先釐清當時的情況,並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松 102-06-03 16:09

律師您好

有關車禍和解的問題,本人不知該如何斟酌賠償費用

經過:

在103.02.02的深夜11點左右,本人是被友人以機車搭載,位於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車禍,對方的號誌燈為閃紅燈,我方車輛號誌燈為閃黃燈

後續本人也去警局申請初判,結果主因是對方

在這場車禍中,因我方是騎乘機車,因故駕駛機車,所造成其他傷勢,

 

醫生診斷:

女性友人:臉部及手部多處外傷,骨盆骨折斷裂宜休養3個月,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急診有包紅包1200元給友人)

本人(男):雙膝及右髖骨多處挫傷,脊椎第4第5節狹窄,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本人未收到紅包)

 

情況描述

車禍發生第一禮拜對方有到醫院觀看2-3次,並承諾會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車損

第5天希望可以簽立和解書。

我方是希望等傷勢較穩定後再談和解

 

出院後,我方主動通知對方目前狀況已經出院,可先不用到醫院多跑一趟。希望可以請對方處裡修車部分。

對方強制險的理賠員也有主動打電話來告知可以理賠項目。

 

第二次,想通知對方摩托車已經送至他朋友估價完,也修理完成,但是未接電話

       隔天再通知也無回應。

       第三天再通知,對方說明經濟上有困難,身上沒有錢(因為有車貸、母親、小孩…..),必須想辦法籌錢,之後並沒有下文。

我方車損部分,先行自行買單,待後續向對方求償。為了避免對方不想和解

只好先招開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會:

第一次    於4/16號 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各為30萬及25萬萬左右,(這數字是詢問過保險員提供加上個人對於整起事件對方態度、精神損失、家庭損失所衡量出來)

對方態度說明經濟負擔大,這數字無法負擔,也不清楚保險理賠範圍

所以我方先跟對方商量,精神撫慰金均可以商量價格,但是希望拿出態度及誠意來跟我們和解,也希望對方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要故意不接電話,也不負擔修車費用

第二次     

醫療費用強制險可負擔比較無任何爭議處,

唯一較有爭議的部分是看病的過程分為三次

急診 轉診 複檢,急診及轉診都在本鄉鎮,複診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做詳細診斷,對方保險是說,因該優先在鄰近大醫院做診斷。(個人是因為當初在北部當兵,長跑三軍醫院所以對三軍醫院較熟悉,且醫師專業能力夠。)

因此次對方與友人談妥10萬元和解!已達成共識。

而我因為無法參與此次的調解電話與當事人談後,對方是希望2萬元和解。而本人告知是希望和解費8萬元後加但書,後續如有造成因此車禍衍生出的傷勢,必須由對方負責。

 

 

我個人的部分是覺得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更不希望走法律途徑,去逼迫對方,就我詢問保險部分2萬元的部分實在是不合理,光是我一個月個薪水都不到,但我沒有這樣的專業以及經驗,所以無法了解到客觀合理賠償價格為多少?該如何評估?該如何計算,

只希望對方可以肩負起讓我回復到原本的健康情況以及我損失的部分,本人更是在意椎間盤突出會不會造成日後的風險,因為對方讓我有種,發生事情只要沒有錢就沒有甚麼責任,這樣是不是窮人可以為所欲為,或是一直說她不知道,一直對不起。

 

對方傳簡訊說到:最近他分析所有貸款以及家庭撫養支出後,理賠我的友人10萬元,薪資已經造成負數需要借錢過生活,對於我所提出的8萬元,實在非常的沒有辦法支付我所開出來的條件以及但書,尋求法律公平的判決。

因為本人也不是非常的富有,沒辦法負擔律師費用,但也不想平白無故因車禍造成脊椎一輩子的影響。

 

阿欽 102-06-03 15:27

您好:

上禮拜五我男友因為他前女友一直對我騷擾,造成我的不便而找了時間要去找那女生談判,結果對方的男朋友出面要協調,我男友說:「不關你的事。」

對方的男朋友就先動手打人,我男友也跟著回手,現在雙方都受傷(瘀青、擦傷),對方男朋友去醫院驗傷說要告我男友傷害,請問,我男友這樣會被判什麼刑?會被關嗎?我也有責任嗎?

我們可以告對方嗎?這件事情有辦法協調和解還是一定得上法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看起來本件雙方都是受到輕傷,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罪,建議可以雙方協商如何妥善處理本事件,倘若雙方得以達成和解,得以簽具和解書之方式加以處理,建議您可以與律師討論和解書之內容,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既然是互毆案件,則雙方均可以以對方為被告而提起告傷害告訴,而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因此若能與對方和解而使之撤告應是可行之處理方式,故本件建議您這一方還是先整理一下證據對他方提起傷害告訴,以爭取雙方同時互相撤告、和解之協商空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伊拉 102-06-03 13:03

目前懷孕五個月,都開車上班,昨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和對向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他要右轉,我要左轉,我們要到同一條路,等我轉到一半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前方,我來不及剎車就碰到他機車屁股,他的機車大概被推了一公尺,然後向右倒地,被機車壓住,我當下馬上停車,並下車查看,路人幫忙報了警,也叫了救護車,有個媽媽還跟我說,沒事沒事,妳沒怎麼樣就好,叫警察來對妳也比較有保障。

後來我們在現場交了證件,之後我跟著到醫院去,在醫院作筆錄,並且看傷者情況。最後結果是,我沒有違規,沒有超速,沒有酒駕等,我猜對方也是,因為筆錄是分開作的。

醫生幫他照了X光,作了超音波及驗尿,確認骨頭沒事,沒有內出血等,但因為是被車子碰到,所以力道讓他身體也撞到機車把手,所以他肌肉會痛,最後我幫他付了醫藥費,送他回家。診斷書上是寫右肩,右胸及右腳踝挫傷

我想跟他談約到警察局和解的時間,他一直說,他身體不舒服,要等他身體好了之後再說。然後逢人就說我開很快,撞到他害他飛得很遠之類的。我其實承認自己沒有注意到他才撞到,但我自己也很莫名奇妙,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而且我時速絕對沒有超過20,更何況又是轉彎,巷子轉彎是能開多快,被他這樣一冤枉,我也很不服氣,但也不想當場跟他辯,他說什麼,我聽就是了,頂多就是覺得很抱歉,畢竟今天受傷的是他。

後來送他回去後,我回家愈想愈不對,就騎機車到警察局,請求調路口監視器,我看那個巷口有四五支監視器,我算好運。下午警察就打給我說,他調到了,也看到了(和早上同一個員警),他說我們兩個人同時轉彎的,只是我車子畢竟比較長,所以碰到他的機車屁股。他說他會幫我留著,如果他底線踩很硬的話,妳可以提初判,到時候他再幫我送。這句底線踩很硬的話在我去醫院及警察局時,他跟我都講了一次。

晚上我先生打了電話給他,問他身體狀況,也詢問他想怎麼解決,他只是說他身體很不舒服,講話都會痛,更不用說上班,等他身體好了再說,還一直說我開很快,讓他飛出去的話。我先生也笑笑的跟他說,我老婆有孕在身,在巷口是能開多快,只是事情都發生了總要解決。跟他說我們有去看了監視器,是兩個人同時轉,他一聽到這句話,不等我們講完,他就說,那你既然要這樣講,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先生只是說,我們只是就警察跟我們說的讓您知道而已,主要也是希望兩邊能好好解決。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心裡好悶,第一次出這種狀況,我先生跟我說,這個人沒有那麼好講話,就算他沒事也會硬要說得很嚴重,他現在什麼都不說,要等身體狀況好了再說,但他一定會要我們賠償的,因為他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我先生後來分析給我聽,大家都騎過機車,既然警察都說我們同時轉,那他一定是想鑽看看能不能鑽得過,誰知道位置不夠他鑽,就碰到了。基本上,不全然是我錯,但我說,畢竟我在後面啊,我錯比較多。

我其實也是很坦然接受這件事啦,畢竟都發生了,但心裡還是覺得好難過喔!到現在都睡不著,班也上不了,還被他誣賴我開很快,把他撞飛很遠。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才能確定賠多少給對方,因為他們覺得二方都有錯。

問題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理賠條件,要告我,那我要負多少責任?這樣的情況錯皆在我嗎?如果他也有錯,我能向他提出什麼賠償

PS:晚上先生有帶我去看婦產科,確定寶寶沒事,不然今天下午一直到晚上,覺得胎動得很厲害,有點擔心~

謝謝!

xiaoyu 102-06-02 17:18

你好!我是一名家庭主婦!日前跟朋友分租了公寓3樓一個房間作為美容工作室!於開業當天被一名自稱是黑道大哥的陌生男子以言語恐嚇而對我性侵害得逞!(有強迫我口交及在我體內射精)過程中有恐嚇我說以後還要找兄弟來找我。事後,有丟下2000元 喝令我收下。並且於離開後還打電話給我 喝令我記住他的要求!我當時因為害怕被家人知道!當下沒有報案,並且有清洗身體!在朋友的勸告下,考慮了一個晚上!於第二天到我住家附近的警局報了案,警察有帶我到醫院驗傷及採取檢體,之後也做了筆錄!事隔大概一個星期以後,警察有叫我去指認了加害人,這期間,加害人一直有打電話給我,警察叫我不要接!所以 我都有留存來電清單,指認完成後大概5天左右,我接到自稱加害人的律師電話給我,提出加害人要跟我以6萬塊和解,我當時拒絕了,第二天,加害人親自又再打電話給我,在電話里說沒有恐嚇我,我說我不會跟他爭論這些,一切都交給司法處理,於是加害人口氣才有軟下來 說是有誠意要跟我和解的!我說我不會跟他死私下談和解,有甚麼讓他的律師跟我談,他說要我出個價碼!我當下沒答應,請問律師,我可以要求多少的精神賠償金才是合理的。還有,我有需要就民事賠償部分提告嗎?如何操作?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6-02 21:0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堅持刑事告訴(因為此乃公訴罪根本不能撤!),關於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求償程序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您已提起刑事告訴,本件應已進入刑事偵查程序,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得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屆時便可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由於對方也已經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建議您應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以確保您的權益。

xiaoyu 102-06-07 00:19

那麼加害人要求和解!請問我可以跟他要求多少和解金為合理呢!

煞祿 102-06-07 23:03

 50萬差不多~

這種我最痛恨了

一般超過100萬會當作仙人跳

如果是像你說的樣子

50萬和解 不然他刑事方面無法爭取緩起訴

 

煞祿 102-06-07 23:05

 你跟他問題

他必須要面對刑事責任民事

刑事公訴罪 看檢察官要不要告死他

民事部分你可以要求賠償

一般金額在50萬左右

因為你是被逼 又遭到恐嚇 你只要心生畏懼 加上對方加害者有得逞

所以你可以以 加重強制性交 告他

看對方怎談了

提醒你 就算他是江湖大哥好了 基本上他找人談 江湖上也會因為他行為而不恥

更不會有人出來幫他

講來講去還是對方 如果談不好 他就無法跟檢察官爭取緩刑機會

至於要不要輕判 這是法官自由心證

你出庭的時候 哭 崩潰 嚴重一點 這有利你求償

咬死他 他就無法翻身!

PS.他要是被判緩刑也無所謂 他要參加治療課程  至於你可以向法務部申請犯罪賠償

好像事一百萬的樣子~

不懂再問我

給你我的電話 不懂再問我

0972-745360 蘇SR.

xiaoyu 102-08-08 21:52

 真的非常感謝你的解答!最近 一直在調適心情 所以都沒上網看解答 今天接到法院的傳票了 8月13日就要開庭 頓時又感到無助與悲傷 謝謝你給的見議 非常受用!感謝......

IRON 102-05-31 12:02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於102/5/25在路上和一位雙黃線違規迴轉的先生發生行車糾紛

當日我車速雖不快但對方由外側加速迴轉(線道為雙黃線)我差點撞上 

我是騎機車 對方是開車

後來我向前去告知他的動作很危險要他注意下次別這樣回轉

我也沒有碰觸到對方的窗戶或車體

後來對方自己應該也意識到他剛剛差點害我撞上所以一開窗戶就惱羞並且口氣很差的大聲回應我 啊是有撞到嗎?!

我就回應我是沒有撞到 可是這樣你真的害我差點撞到 我向前來我無惡意我只是要提醒你這樣很危險下次不要這樣

後來說沒幾句對方即下車開啟後車箱持高爾夫球桿往我頭部攻擊

後來因事發地點為對方友人家門口 裡面的五、六位壯漢衝出來嗆聲並口帶威脅將我車牌抄下說要私底下給我好看等

所幸我當時戴著安全帽故人無受傷 後來我也撥了110請警察來處理

當日最後合解是有簽一張合解書 但合解書的內容是毀損部分賠償與不追究刑、民事上的訴訟

和解的過程對方態度還是非常惡劣 但因我不想惹事且我顧及家人我並未堅持提告 後選擇和解

近幾日 因當日事情很誇張故我有在論壇討論這件事情(但我未公開對方車牌、姓名等重要個資) 對方在網路上就說是我自己偏袒我自己且扭曲事實等

這幾天我的精神和壓力因為這件事情倍受折磨 且我覺得對方不實的發言讓我備感汙辱

我後來反覆思考我決定提告讓對方記取教訓

但因毀損的部分那天有簽寫和解書故我想應該是無法提告

我想請問針對傷害恐嚇的部分我是否可以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呢?!

因為當日我安全帽有高爾夫球杆敲擊的痕跡 並且當日我戴的帽子是比賽規格的安全帽 痕跡深度與受損部分力道可以判斷確實不小 所幸我人並無大礙且無受傷

另外恐嚇的部分也讓我行經同一條路壓力很大 且不敢騎乘同一部機車在外面代步、行走等

我想請問若我要提出訴訟我應該怎麼做呢??

謝謝您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五六名壯漢衝出來說以後會讓您好看等情況,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您得據以提出刑事告訴,至於傷害罪的部分,您應檢附身體因此受有傷害之相關證明,據以提出傷害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8BQ 102-05-30 15:30

請問一下喔!在我房子樓下被騎在騎樓上的摩托車撞到(大樓正門口,超誇張,而且速度頗快),當下對方沒叫警察,附近也沒人報警,因為我被撞到很痛所以也沒報警,當下我只隱約記得對方態度不是很好。到我哥哥來到現場的時候,才請大樓管理員報警。可是對方已經不見了,到警察先生來後,對方過了許久是由大樓管理員通知他哥哥來現場,態度很差讓我很不舒服,可是當下身體不適,所以沒跟他吵。

警察先生也沒說什麼,筆錄也是隨便做做,重點是對方都不見了,筆錄對方也沒簽名,是對方哥哥代簽的,這樣也可以?對方好像後來有去補簽名。

我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我可以告他肇事逃逸嗎?我有跟她開和解條件,要10萬塊,對方嫌我沒傷得很重,獅子大開口,所以不打算和解。我後來打電話給警察先生,他跟我說要問對方要不要開和解庭,之後就不了了之了,到今天已經過了快3個月了,對方完全不理會我,警察先生也沒跟我說任何答覆。讓我現在真的很不開心,所以我想直接告他。可是沒告過人,不知道程序也不知道怎麼告,可以幫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寫刑事告訴狀,提起過失傷害罪、肇事逃逸罪等刑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8BQ 102-05-30 22:31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回答,那代表我現在就是要先找律師,再請律師幫我提起訴訟。還是要先跟警察先生說的一樣先開和解庭。如果有需要我撥打電話給您的,感謝。

sophia 102-05-30 10:10

律師你好,

 請問,因先前告對方恐嚇,第一次上偵察庭,對方認罪,檢察官請我給他自新機會以寫悔過書及道歉.不起訴.事隔不到3個月,對方又恐嚇,已經去警局備案作筆錄,警察打電話來說,因對方及對方的父親要想跟我們合解.希望我們不提告,因為我們是樓上樓下鄰居

1.請問恐嚇案件可以和解嗎?

2.若要求對方寫切結書,不再犯,(包括不可以蓄意敲打製造噪音)若再犯願意賠償金額捐給社區管委會,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是否有效力?是否也需要公證?

3.是否也可以一併要求對方公開道歉,道歉信要張貼在社區公佈?

 以上 謝謝.

1.恐嚇罪是非告論罪 不過還是可以就民事部分和解 和解檢察官或法官通常會從輕處理 2.和解只要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原則上都有效 未必需要經過公證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此要成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必須被告以對於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有具體恫嚇之詞進行恐嚇之事實。(前次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恐怕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罪嫌不足)

又備案主要是向警方表示有某件案件發生,備案完成之後,警察即會依照民眾之陳述在記錄簿上記載其陳述內容,但性質上警察局並未受理案件,至於「備案」的效果如何,原則上必須視案件的性質而定,若為告訴乃論之罪的案件,備案的民眾若未進一步表明提出告訴之意思的話,檢警尚不會因此展開任何偵查動作,反之若民眾陳述內容涉及非告訴乃論之罪的話,在備案之後,檢警則依法必須展開偵查程序。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的規定,因為並非告訴乃論罪,所以提告、備案之後是無法以撤回的。若和解成立的話,主要還是在於爭取緩起訴方面可能有點效果。所以本件建議可以偵查程序調解方式辦理(警局和解、地檢署調解),至於相關內容當然可依您的需求儘量來提出,不過最後的結果還是必視雙方協商結果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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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賴 102-05-30 08:04

債務人是於民事庭與我們和解(共三位),並約定和解金要匯入我個人帳戶。但事後債務人沒給付,寄了存證信函也沒用,後來以民事和解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並訴明若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扣押,請法院准許發給債權,待查得債務人有財產時再行強制執行。

但最近收到法院退還執行名義(即民事和解書),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並函訴被告因查無財產所以退還執行名義。那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本案和解書經法院執行處註記執行案號、執行無結果及執行費等內容者,則該和解書即等同於債權憑證,日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而以該和解書為執行名義者,無須再繳交該部分之執行費。

以本人先前在銀行擔任法務時的經手案件,法院常常都是這樣結案的。此種簡化(不另行申請法院用印制作債權憑證)的作業模式其實在法院執行處也算是相當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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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結,但退還執行名義,並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金額,其效力與發債證同。(二者差別只有公文抬頭不同,實質內容並無不同,有的法院第一次執行後會換證,有的則是僅註記不換證,因換證需書記官將原執行名義內容重新繕打一遍,比較耗費人力、時間)

 

還是要另寫狀去要求發給債權憑證?

聲請,但無實益,理由參前述。

和解筆錄後面的執行章蓋到沒位子蓋,或書記官佛心來著時,法院會自動換一張新的債權憑證給您。

 

還是程序有什麼不對,以致於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不發給我是否就不會中斷請求權?

程序並無不對,您大可放心,請求權時效已中斷並重新起算!

小賴 102-05-30 12:33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意謂已經結案而法院不發給我債權憑證?

是的,本案已終 ... (恕刪)

 另請教師律~ 由於和解書有議定給付到期日,我的執行狀同時註明到期日至書狀送達日計算利息5%,但退回的執行名義僅加註新增執行費用。那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而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債務人既未依約清償,則對於尚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在下次聲請強制執行時,當然可以一併列在請求金額裡面。(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000元及自民國0年0月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0計算之利息

您好

利息計算是否能待下次提強制執行時再行請求即可?

是的 

法院不會先判這段時間的利息加註於退回的執行名義上??

不會,執行無結果,利息算了也是白算,

如有執行到對方財產,法院才會幫你算利息

因為利息「起算日」已確定,待執行到財產之日才算「清償日」

這段期間倘執行很多次都無結果,

債證上要記載多次利息,反而會更亂

所以法院的做法只需捉「起算日跟清償日」

利息一次算會比較簡便、單純~

筱戀 102-05-29 08:18

我老公去年接到1封信,是他以前的菲律賓女朋友(她們沒結婚)來台灣工作用政府設立的法律輔助會的律師告她扶養費,大概要他支付2W多塊,因為那個律師覺得很過分而法官也很懷疑說菲律賓的生活水平有那麼高嗎,加上我老公那時候才19.20歲而對方整整比她大了5歲,他把小孩生下來我老公也都有陸續匯錢給他大約1X萬實在沒錢在匯給他了才沒在給他,(我老公的家境並不好父母都沒工作又負債),但是我老公那時候覺得麻煩+上我們不太懂法律問題所以答應每個月給他5000塊並寫了和解書做為和解,但是現在我有了小孩而且我老公是上長夜再加上每個月加班才有3.4W可是他的身體已經越來越不好了還要付車貸.給家裡的!想到每個月還要多給5000塊而且1X年感覺很有壓力,我看到新聞菲律賓平均生活大部分1個人1天約60塊,加上養小孩因該是共同支付吧! 我想請問我老公雖簽了和解書但是可以少付一點嗎?又或者可以不要再付了嗎? 那這樣以後會有什麼問題?聽說可以要求1次付清真的嗎?但是我老公沒存款又沒錢也沒資產那政府會從我老公的薪水扣嗎? 如果真的這樣每個月支付5000塊真的越來越有壓力該如何解決?我老公是說等他付到真的不行就不要理他了,等小孩20歲就沒差了,真的嗎? 不是有簽和解書真的沒關西嗎?

小陳 102-05-29 03:06

請問男方未滿18歲已結婚.女方則未滿14歲.經由網路結識進而發生關係2次.後來女方提告.談和解.下星期要開合解庭.那想請問一般向這種案件~大多要談和解賠償金該要多少才合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未滿十四歲的人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您未滿十八歲,本件屬於告訴乃論罪,故本件和解的重點在於女方願意撤回告訴,您方可免於刑罰,您可先詢問對方的意願,了解對方希望的金額,再行斟酌,或者您也可以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陳您好,

1. 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倘被認定有罪不得緩刑也不得易科罰金,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由於您是未滿十八歲之人, 按刑法第229-1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故現在訴訟重點應該擺在與對方和解, 並取得撤回告訴狀。


3. 我過去經驗和解金額不等, 範圍差不多落在10萬到30萬, 要看雙方家庭況狀, 父母工作, 相處情況等等綜合判斷。


4. 您可以委託律師為您斡旋確定和解成立, 確保取得撤回告訴狀並遞送法院, 讓您的案子可以撤案。訴訟過程中要注意的細節很多,務必小心謹慎,否則您尚年輕,倘若留下刑事案底,無論日後就學或者求職都甚多不便。


以上, 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利用事務所每週二免費法律諮詢時間至事務所洽談。

律師敬上


若您覺得上面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又本件涉犯刑法第227條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的之罪,處理的重點首要在於以達成賠償並由告訴人撤回告訴,若嗣後已經和解成立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不過,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害的。只是因為本件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又在和解破局而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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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h 102-05-28 22:39

事發經過:當時我與對方都是騎乘機車,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打方向燈右轉,沒有注意到我右後方機車,進而導致擦撞。由於案發當時後已經挪動過現場,聯絡警察到現場之後也只有拍照並沒有量測,在製作筆錄時我也坦承我右轉彎時確實沒有注意到該機車

現在問題來了,案發已經超過40天,對方一直推拖到今天才說要和解,一開口就是要價15萬,當時候對方只有擦傷機車擦傷,也請對方出示醫院開立的收據跟機車維修報價單,卻是回絕,只說他們就是要價15萬,不賠就是堅持要告我。

明天我已經請好假,去申請交通事故的初步鑑定,跟現場照片;至於調閱監視器剛有跟受理分局聯絡過,警察先生說案發已經超過1個月可能已經調閱不到當時後的影片了。

請問我後續該怎麼處理?遇到該情況又要如何應對?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您行車肇事而導致對方受傷部分,應有過失傷害之刑責,因此如若不能達成和解而使對方逕行提告者,會有刑事責任之問題(當然得易科罰金的機會極大),相對來講若對方沒有刑事責任問題,在談和解時自然比較無所顧忌。
本件如您所述之車損及人傷狀況,對方應該有故意獅子大開口之情形,就此您應自行評估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易科罰金)並由法院確認其損失額再行賠償(損害賠償之訴其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或者設法將和解金額進一步降下來後再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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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9 18:18
回覆 kevinh 的發言內容:

事發經過:當時我與對方都是騎乘機車,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打方向燈右轉,沒有注意到我右後方 ... (恕刪)

對方也有未注意前方車輛及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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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yu 102-05-28 20:35

在上月底有通來自南部分局刑警的電話,問我月初是否有持續撥打某人手機且無回應,當時在工作上壓根沒回想這麼多,當下只說的不清楚不知道,

結果這月中收到南部警局分局通知書,案由為 強制罪 ,要我準時在時間點報到。

我開始緊張了,仔細回想一下,上月的確有持續撥打對方手機,原因是在線上遊戲內被對方激怒起了紛爭!!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要私下和解又該怎麼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構成強制罪,仍需視當時之行為而定,而強制罪屬公訴罪,並無法因和解而得撤回告訴,建議您仍說明當時之情形,以便撤底解決該事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uyu 102-05-29 20:3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構成強制罪,仍需視當時之行為 ... (恕刪)

請問謝律師 收到 分局的通知書  已經是算定案了嗎?

還是分局還沒承辦上去??

Fuyu 102-06-07 20:58

律師 您好  ,

關於這件事情的事情經過,是發生在遊戲內,

由於對方在遊戲內三不五時會跑來擾亂每個玩家,我和同隊玩家也試圖要對方別再亂,

對方卻大聲的說出電話號碼,要我們大家直接打電話跟他講,

當時我的火氣已經來了,當下我隱藏號碼速撥這支號碼,沒出聲音持續撥、接、掛約三十分鐘

之後,在遊戲內對方又說了一支不一樣的電話號碼,也是說要大家打過去講,

我當下就停撥了。

詳細情細就是這樣。

請問謝律師,這樣的情況下, 我應該怎麼跟 偵查佐  說明?

阿樑 102-05-27 17:43

我哥在101年12月在民營中油加油站上班 但不守規矩 私自更改客人加油發票金額 把錢吞下來 結果被站長發現 站長要求我哥私底下跟他和解 但沒有寫和解
和解金額原本5萬 分期攤還
1/5 金額已還5000元
2/5 金額已還5000元
3/5 金額已還10000元
4/5 金額已還10000元
5/5 金額已還10000元

結果已經還了4萬 站長現在要求10萬 過沒幾天又說要20萬
不還的話就要報警處理


請問站長是不是已構成詐欺罪和恐嚇
還有什麼罪 我們可以告他


此事是101年12月發生的 如果現在站長報警 警察會受理嗎?


PS..站長是董事長的兒子 但董事董事長不知道

allex 102-05-26 16:30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和解.

因本人為第三次酒駕(前2次都是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這次法院判決為有期徒刑4個月或易科罰金1天1000元. 目前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

因本人身負家庭經濟重擔, 深怕這次檢察官會不准易科罰金, 要入監服刑.

故想請問

1.我應該在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前先遞狀申請易科罰金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時再說.

2.若檢察官不讓我易科罰金, 請問有何救濟途徑嗎?

以上拜託您了, 謝謝.

 

惶恐不安的人 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6:54
回覆 allex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 ... (恕刪)

您已經是第三次酒駕,不可能易科罰金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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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102-05-25 20:11
請懂法律的大哥或大姐們指點感激不盡。
起因:我是賣家對方是買家,因交易時我覺得對方給我的感覺不好,所以給了他負評價以及加黑名單(加入黑名單的會員無法進入我的賣場),對方立即開別的會員帳號到我的賣場提問留言,下列是雙方的對話
對方:要擺雞掰來丫。
我:給你4筆負評其餘2X筆沒給負評已經很客氣了,你的評語濫的可以,你還有臉來說別人?人都要臉的,你不要?是人?序號要領那麼久?手有問題?
對方:沒關係,看我怎搞你。
(這些內容是對方列印給警方的,我是去警局才知道,因為我沒幾分鐘就砍單了,記錄會馬上被刪除,也無法覆原)
隨後沒多久,我就接到無顯示號碼,口氣很差的連名帶姓問我是不是本人。
隔了六個月,我接到警局的通知單,要我到警局接受偵查,作筆錄,我被人提告妨害名譽
一個月後接到地方法防偵察庭的傳票,在出庭的當天早上,有一個我未見過的帳號到我的賣場裡提問留言:高雄見(因為出庭的地方在高雄)
我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他告我的防害名譽會成立嗎?
偵察庭的書記管叫我們先去一趟調解委員會調解,提訴人當庭很堅決說他要上訴不和解,那我還須要去調解委員會嗎?我可以不必去嗎?
對於他提問時說的,”看我怎搞你” 讓我連續一兩個星期精神很緊張,天天吃安眠藥睡覺,胡思亂想,過了快2個月才慢慢忘了這件事,接下來接到警局通知,我又慌了2星期,看到傳票確定出庭日期,一直慌張的等待開庭日,要出庭前的前一小時,又看到一個莫名的留言(某某地方見)又害怕的前往地方法院(怕他對我不利),出了法院回到家還在想著他會不會知道我家在哪,會不會去找我家的人,一直想到了現在凌晨4點24分還無法入眠,受不了,才到了電腦前打出這篇漫長的文字。關於這些我能控告他恐嚇嗎?(從對方留言那些話已經7個月了,還能去報警嗎?那些內容警方那裡有,警方會給我當證據嗎?)
謝謝大哥大姐的耐心,看完這篇,也給小弟一個答案,不然我不知道又要失眠幾天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21:45
回覆 gigi 的發言內容:
請懂法律的大哥或大姐們指點感激不 ... (恕刪)

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辯護及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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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動心弦 102-05-24 00:51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班時出車禍
情形如下:
無法貼圖給各位大大看
我以時鐘時刻為方向示意給大家看(當兵的應該懂幾點鐘方向)

以6點跟12點為中線雙黃線
當日我順向直行由5點鐘方向往1點鐘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他家門口約2點鐘方向逆向往7點鐘方向騎機車衝出來
導致我撞到他機車左後側(因他逆向要橫跨雙黃線)
因路面不寬他一出來車身就斜橫著幾乎佔據整條路我根本沒地方閃
擦撞到後我犁田飛出去,而對方只是人車倒下他車頭剛好壓在雙黃線上

剛爬起來時還有點迷迷糊糊,有看到他家對面有人跑出來,(因地點就是他家前面而已)
那人我不認識,不知是有幫我報警了還是有檔到什麼的原因就把我機車移到另一邊車棚,後來過幾分鐘我才知道原來都還沒人幫忙報警,於是我自己拿起手機撥打110報警,警察來現場看一看後問說怎把現場車子移走了,我就指著移車那人說是他把車子移走,後來有其他鄰居有說是那人怎騎車出來被我撞到的情形
現場圖大致上也如我上面敘述以時鐘時刻方向示意的差不多
後來我傷勢較嚴重我就由友人陪同先去醫院。傷處如下:
(左腳裸肌肉肌腱扭傷腫脹,左腳腳後跟割傷,左腳膝蓋擦撞傷,右腳小腿擦傷,右腳膝蓋擦撞傷)

臨走上車要去醫院時
我看到把我機車移走的那個人跑去跟警察說話,還去跟被我擦撞的的那個人竊竊私語
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是鄰居,那個移車的人應該是把現場破壞掉。

後來警察跟被撞到那個人來醫院,要找我一起做筆錄
那人一來就很好心問說花了多少錢,要幫我拿醫院估價單去繳
警察就說先做筆錄,我就坐著輪椅警察帶我跟他去醫院某間小房間筆錄

筆錄是從我先做起,剛坐下他又一次要搶拿我的估價單說要先去幫我繳
警察又說都坐好別走先做筆錄
後警察有問道說我有沒有邊騎車邊講電話,我說當然沒有
我也把我身上所帶的手機給警察看,整隻手機好好沒擦傷或破裂(手機外觀根本沒有發生車禍後的損傷情形)

警察突然轉對那個人問到(阿你剛不是說他在講手機)那個人默默不語。
等於是我去就醫沒在現場時他跟警察說我邊騎車邊講手機
---這當中在我做筆錄時對方還插嘴說我超速一些有的沒的,他被警察喝止不要插嘴不要影響我做筆錄

等換他做筆錄警察拿現場圖給他看,邊問他(你這行為叫什麼)括號這句問了兩三次,那個人就是不敢說出【逆向】這兩字,而是顧左右而言他.避重就輕。

待我們雙方做完筆錄,警察臨走前說最好是兩個私下和解你們兩個去講講看就走了。

等警察走後,我想他剛那麼熱心要幫我繳錢,我就拿著單子要遞給他
他態度竟然180度大轉變,他說既然報警了,他有保險.....等等一些話後
他說這些他不理了【(這些)是指我手上的醫院估價繳費單】
接著說他會叫他保險公司找我談,他自己也要去掛號看傷勢驗傷,然後就把我丟在醫院走了,真是讓我傻眼了。

以上就是當天情事

問題:
1.十八日早上事發到現在已是第六天,根本沒人找我談,對方也沒打半通電話來關心慰問。(我該怎處理?要主動做些什麼嗎?)
2.這樣拖著不主動找我處理,(於他有何好處??)
3.我家開工廠是家中獨子都在家幫忙工作薪水都是直接拿現金
所以沒薪轉或薪資證明,只有在職證明.請假證明,薪水3萬+全勤3千,等於每月3萬3千元
(沒薪轉證明跟薪資證明,那我要如何求償無法工作所損失的錢?)
因受傷休養醫生建議2星期~3星期我已經開一張請20天病假假單
(請假20天等於2萬在加3千全勤獎金,等於求償2萬3元,可以這樣算嗎?
4..發生擦撞受傷,因所受傷處均於雙腿.雙膝.腳裸,致工作上.生活上種種不便,及身體痛處與精神上的折磨,睡覺時碰到傷口痛醒,要洗澡時傷口處要先包保鮮膜要人幫忙洗,上下樓梯不便,
還要親人費時費力幫忙照顧.......等等。(可要求多少精神補償金?)
【綜合以上情事麻煩大大(建議)小弟一個求償精神補償金的範圍或金額】
5.以上若是無法和解,此案件走入法律程序,
小弟有何責任責任歸屬大概幾%,勝率為何?


綜合以上所有情事
看完的大大
有什麼小弟要注意要提防的細節,有什麼好的處理方法或建議
請教教小弟,感恩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55
回覆 觸動心弦 的發言內容: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 ... (恕刪)

您可以先處理這些事情:

一、向警方正式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請警方出具報案三聯單。

二、調閱當時附近路口監視器,並找出是誰移動車輛,要看看是不是被告家人湮滅現場證據。如果是,可以順便提告

求償部分,您應該先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如果未成年,亦可以聲請假扣押對方父母。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對方逆向行駛
算是嚴重的交通違規行為
你可以找律師幫你處理整個求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