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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 105-02-24 16:14

多年前前屋主是姊姊的朋友,因姊姊當前屋主的銀行房代的連保人,當初他朋友繳不出房貸時,銀行找上我姊姊,我爸爸因為怕姊姊受影響,所已跟前屋主說不然房子賣給我們,油我們接下來繳,過戶時來看過房子,屋況跟現在一模一樣,沒做任何更動或改變,從104年開始,2F屋主找上門說他家陽台外推內的牆壁有裂縫,是我爸將外牆外推後造成的,說隔壁鄰居也有看到,要我們負責修繕,還說如果我們不處理,他要報違建,說他再違建科很有力,也認識某某議員,也要告我們,可是我爸並沒做過這件事,當初過戶時屋況跟現在一模一樣,我們也不知道這房子違建情況,姊姊的朋友在過戶給我們時也沒說過有違建也求證隔壁鄰居,他說當時換過好幾任屋主了,是其中一任屋主做的事,因為90年前的事了,他也忘記是哪一任屋主做的,但確定不是我爸爸做的,聽2樓屋主說1F某任屋主正在拆除外牆外推時,當下有口頭制止他,當下他也有停止動作,但等2F屋主走後又繼續動工。 

我想問的事,當初其中一任的一樓前屋主正在拆除靠防火巷旁的外牆做外推違建時,二樓屋主你知道嚴重性,雖然當下你有口頭上制止他,他當下有停止動作,但等你走後他又繼續做拆除外牆之行為,直到他拆除原本外牆,然後外推建造新外牆完成後,在他當下做違建行為這中間跟完成之後,你卻都沒有向市府呈報檢舉違建,也沒有向警察機關報案,是不是也等於2樓屋主是默認認同他的違建行為,所以2樓屋主自己本身是不是要負很大的責任。經過幾年後,在這當中也不知道又換了幾任屋主了,連你自己搞也不清楚,從事發當時到現在已經經過了這麼多年,你二樓外推陽台內牆壁出現裂縫,卻來向我們現任屋主要求維修你二樓外推陽台內牆壁裂縫之屋損,是不是很不合理,再加上他對我們現任屋主說是我爸做的,是不是可以告他毀謗妨礙名譽恐嚇。2樓屋主還有說就算是前某一任屋主做的,現在屋主是你,你要全程負責,是這樣嗎?當初過戶也人沒告知有違建的事阿,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

若未申請建築執照擅自施工,會違反建築法並構成違建,主管機關查知後會依法拆除,但各縣市執法效率、預算不同,是否即報即拆,要依各縣市狀況去評估。 要先判斷造成牆壁裂痕之原因為何。 若2樓屋主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應該針對侵權行為人為之,因你父親並非侵權行為人,若2樓提告可加以抗辯,至於不作為之否具有過失,也是要依實際情況判斷,但若2樓屋主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2項中後段規定之所有物妨害除去請求權、所有物妨害防止請求權、相鄰關係,請求排除侵害,違建部分可能會被拆除。 單純沉默不代表默認,還是要依實際情形判斷是否與有過失
肉圓 105-02-24 09:58
是這樣子。當時我和兩名同事在工作過程中聊了幾句話,結果被經理看見後來經理就破口大罵,我們三人身邊差不多有十幾個人就在大眾面前大罵,經理不知說了什麼後來我被經理叫到隔壁,我在隔壁有聽到有人罵不好聽的髒話但是我不知道誰說的,後來那二名同事就負氣的離職我那同事要我當證人他們要告經理妨害名譽,可是我人不在場又要以證人出庭作證,這請問被告為我的上司經理而被離職的同事告妨害名譽,而我還在公司任職中又要以證人身分出庭,我是否可以拒絕證言來保護我自身的工作,因為被告又是我的上司怕到時丟了工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司法院說明您們的關係,以釐清是否可以拒?作證,但仍應先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肉圓 105-02-22 02:17

是這樣子。當時我和兩名同事在工作過程中聊了幾句話,結果被經理看見後來經理就破口大罵,我們三人身邊差不多有十幾個人就在大眾面前大罵,經理不知說了什麼後來我被經理叫到隔壁,我在隔壁有聽到有人罵不好聽的髒話但是我不知道誰說的,後來那二名同事就負氣的離職我那同事要我當證人他們要告經理妨害名譽,可是我人不在場又要以證人出庭作證,這請問被告為我的上司經理而被離職的同事告妨害名譽,而我還在公司任職中又要以證人身分出庭,我是否可以拒絕證言來保護我自身的工作,因為被告又是我的上司怕到時丟了工作

 

沈恆 (沈律師) 105-02-22 08:42

您好!

有職務上下屬關係並不是可拒絕證言的法定事由,您仍有作證義務,只要據實陳述不知道誰說的即可,否則依刑事訴訟法第193條,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有親屬、婚約、法定代理人等才能拒絕證言。

2、依法您仍必須到庭陳述,就您親自見聞之事實陳述,建議您應該就您所知悉之事項如實陳述,倘若不記得、不知道也要如實說,避免偽證問題。

 

Brian 105-02-21 14:55

您好

依法檢查記錄須詳實填寫於記錄表上,但主管卻命令員工檢查結果只能填寫正常,如果因此造成人員傷亡應由主管負責,可是主管又不敢承諾,這樣用職權脅迫員工做不屬於自己意志的記錄,是否構成強制罪?又如實填寫記錄表又被主管記過處分,公司規章可以凌駕法律之上嗎?這樣是否構成訪害名譽?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很難認定有強制罪,倘若主管有以職務相威脅,可以蒐證提告恐嚇罪,並且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不過倘若您配合,日後恐仍需負責,至多只是減免刑責的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27

您好,

 

1、本案可能不屬於強制罪之範疇,因員工有選擇不予接受主管要求之權利。

 

2、如實填寫卻遭記過處分,這可能涉及勞動法之問題,建議可向勞工局檢舉以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信 105-02-20 11:49

你好 我想問我昨天有購買ㄧ台產品刷卡12590  之後我打卡他們店名  打不用12500 ((因為我想說刷卡折抵回饋金算下來 不用12500 ))

之後對方打電話來很兇的說我買多少 為什麼打不用12500 說告死我 然後我就把打卡取消刪文章

之後他們說不想賣我產品叫我退產品回去 否則將採取法律處理因為不實描述造成他們商業品牌名譽損失

因為我買東西 我打卡店名 不用12500 之後被他打電話被他兇 被強制退貨否則我要被告  我想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6: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內容,您在價格上的認知,並不影響商譽,無須理會對方。 2、倘若對方提告,可以委請律師答辯。
天昊 105-02-19 09:27
因為我爺爺去逝 我家的親戚又開始閒言閒語 這次更是直接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說我父親對爺爺不聞不問甚麼的 也有說我父母不孝 可是事實就不是如此 可是我父親又顧及到情面不願意提告 可是我認為我的名譽也相關受到牽連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 之前就有過好幾次的爭吵 然後我母親在鄉下被傳得很難聽 我是否可以依照我父母的名譽和我有相關連性去提告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2-19 23:22

您自己的名譽受侵害,您才有告訴權,如果只有您父母的名譽受侵害,必須由父母提告,您沒有告訴權。

天昊 105-02-17 20:13

因為我爺爺去逝

我家的親戚又開始閒言閒語

這次更是直接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說我父親對爺爺不聞不問甚麼的

也有說我父母不孝

可是事實就不是如此

可是我父親又顧及到情面不願意提告

可是我認為我的名譽也相關受到牽連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

之前就有過好幾次的爭吵

然後我母親在鄉下被傳得很難聽

我是否可以依照我父母的名譽和我有相關連性去提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礙名譽屬於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提告

2、建議您可以就自己遭受名譽侵害的部分提告,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您的父母親提告

一、這個部分你不是被害人,也不是依法得獨立提出告訴之人,所以你應該是不能提告

二、如果對方是針對你的話你就可以告,但還是要看具體的言論內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天昊 105-02-18 06:19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

可是我想詢問的是

我能不能主張我父母的名譽遭不明指控

而我的名譽也因此受損

 

因為雖然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但是子女還是會與父母的關係相牽連

因為我不是很懂法律

所以想詢問若依照這種主張我是否可以上訴

漢娜 105-02-17 11:35
因為班表時常會有異動,所以上班前為了確認有無更改打電話問了同事 最後發現同事疑似說錯,導致我遲到被公司扣全勤和罰錢 跟公司爭取不想將錯就錯有這種不良紀錄和扣錢,最後還是行不通 因為於公,同事沒有權限去決定我的班表,所以打從一開始我就不應該問她 由於自己的疏忽,我也願意承擔公司給予的任何懲罰。 但這個同事從頭到尾都不覺得她有做錯事情,整個環節就是錯在她身上, 她說她沒有責任不用賠我那些錢,那我想請問律師她這樣是詐欺吧? 在事情發生第一時間,店長問她我不是有打電話跟她確認班表怎麼還上錯,她第一時間還說謊,說我不是問她當天。 但其實在我打電話前,我已經傳訊息給另一個同事詢問,我非常確定我沒有講錯聽錯,因為那就是我要求證的事情我非常專心。 事到如今,薪資條發下來確認被扣錢,我跟她討,她的態度又非常囂張,告訴我她沒有責任去承擔我上錯班,叫我去跟別人討。 但是我就是因為她說謊和欺騙我才會造成我金錢損失跟名譽受損(她一直撇清關係,還讓我有不良紀錄) 我知道這事情很無聊,但是我非常生氣!
Ellen 105-02-16 17:12
管委會主委在公告欄貼公告轉述住戶內容不實,意圖扭曲住戶們的陳述,沒有就事論事處理住戶問題,並將住戶棟別和姓氏揭露,試圖毀謗住戶名譽.有住戶已將公布欄的內容拍下留證.請問要如何讓管委會的主委停止惡鬥住戶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8:52

您好!可發存證信函制止,並表明若不停止,將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趙志偉 105-02-16 10:40
本人於網路商店上遭到一位網路賣家到我的拍賣網頁上公然辱罵,所有過程皆有拍照存證,請問這部分可否告他公然污辱妨礙名譽?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8:26

您好!可提供拍照存證的資料,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趙志偉 105-02-16 22:45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提供拍照存證的資料,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您好,請問如何具狀提出告訴?到哪辦理?另外可否順帶提告妨礙名譽?因為是在我所經營的事業相關網頁商品中辱罵的.

Grace 105-02-13 18:24

家人情緒時常不穩定,一有不滿就惡言相向,
這次因為適逢過年,我實在忍無可忍...
便帶著之前錄影的檔案一併到警察局告妨礙名譽
雖然地點在家中,但住家是50多年的老房子,事發處又靠近窗邊
所以左鄰右舍甚至對面的住家一定都聽得到謾罵聲
錄影內容罵到的如下
你去死、你去給車子撞子、笨蛋、放你媽的屁、你不是人、妳根本就沒有用的人、一輩子沒什麼用等等
警察、母親回來了他也還在罵(但這段因為警察在就沒錄到,不知道是哪位警察,也不知道他還記不記得...)
我因這問題而長期失眠,有憂鬱症傾向甚至想如他說的乾脆死一死算了
已到警察局告妨礙名譽,但不知道成功性...
如果強調外面一定聽得到,公然侮辱這條是否可行?
上面那些言論是否一定能構成妨礙名譽? 謝謝各位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3 20:50

您好,

 

1、就系爭言論看來應會構成妨礙名譽

 

2、但對方係在家中的私人空間對你謾罵,可能不屬於第三人得共見共聞的情形,而不該當"公然"這個要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公然必需是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才算。

二、在家中罵的話比較不會被認定是公然,這樣就不會成立妨害名譽罪了。

三、這個部分頂多只是民事糾葛而已。

四、另外就是,這個可能可以評價為家暴案件。因為精神上的暴力也算家暴,可以聲請民事家暴令,後續違反家暴令的話才會是刑事責任

五、家人,可以溝通儘量溝通。我一向認為要防止家暴最有效的方法並不是聲請家暴令,而是隔離。如果你跟他離個十萬八千里他要怎麼家暴呢…

六、精神暴力這種東西如果已經形成了是很難改的,雖然最理想的是改變溝通方法,但是改變溝通方法其實是有點難的。尤其是就算你改變你的溝通,他也未必會改善他的溝通,加上改善溝通技巧要花一點時間,不會是快速見效的方法,所以我個人還是認為隔離是最好的。

七、千萬別迷信法律是萬能的這種想法…就算是收到家暴令,還是有人繼續施暴,這個新聞上常看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indy 105-02-08 13:38

請問各位大律師

公司負責人於自家公司群組中,用公告的方式說我毀謗公司,並要將所有對話po網讓大家慢慢看.底下大約30名員工~  但我們根本沒有什麼毀謗事實? 只是因為解約問題鬧翻而已.我覺得名譽受損..   請問這樣的不實謊言,能成立罪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8:15

您好,要看公司公告的內容判斷。

若確實有誹謗事實,可以整理資料委任律師會自行向地檢署提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9:02

您好,

 

您若覺得名譽受損,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罪之告訴,是否會成立,單憑您所說的資訊,無法完整判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47

您好,建議可先將您所保存之截圖與律師初步諮詢,以評估是否有成立之可能。

一、第一步是截圖。

二、第二個是要想想你的目的是什麼。

三、有的人只是希望對方道歉,然後解約的事情處理好。

四、有的人會希望報仇或是伸張正義。

五、如果你著重的點在於解約,那麼就不建議你花太多時間去告刑事。應該要多花點時間在解約民事訴訟上,先研究並搜證取得民事優勢後,再進行法律的手段。

六、如果你只是想告對方給對方一個教訓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再花時間來研究是不是告他刑事

七、打官司會有勞力、時間、費用的問題,尤其如果找律師打官司是要費用的,這個部分你要想清楚利弊得失再決定怎麼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Dennis.chen 105-02-08 00:45

想請教各位厲害的律師,有一天我在地下室停車場(機車停車場)與一名男性路過,我看了他一眼,但對方無緣無故講了一句話 " 幹你娘 看三小 ",於是我不甘示弱地回他," 你是想要怎樣 (台語)",他卻回了我一樣的話 "幹你娘 看三小 " 我很生氣的說 " 你有種你再講一次(台語 :你有小哥共一次) 順手把手機拿了起來錄影,我從頭到尾沒說過半句髒話,當我拿起手機錄影的時候,有拍到他罵了我 "幹你娘 耖俗辣" 這句髒話我有影片,隔天我去警察局報案。

我想問的是 "有小"這字眼是有構成髒話之罪嗎? "幹你娘 耖俗辣" 這字眼是否已構成妨礙名譽罪名之罪嗎? 是否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 若提告的勝算是如何? 

對不起,小事情有勞各位幫幫我解答,還請各位幫幫小弟我解這個問題,謝謝!~~~

您好:

在公開場所公然罵人已構成公然侮辱罪,但該停車場是否屬於公開地點,必須倚賴該地點係屬您們的專用私人停車場或是住戶的公用停車場,如果是私人停車場,附近根本不會有其他人,就比較具有爭議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8:59

您好,

 

1、依您所述,可提起刑事公然侮辱之告訴。

 

2、待案件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3、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是隨每個檢察官、法官都會有不同的認定,無法一概而論,也有法院認為那些僅屬語助詞、口語話,不構成公然侮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犯罪,要看當時的情境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54

您好,建議可先將您所保存之截圖與律師初步諮詢,以評估是否有成立之可能。

Dennis.chen 105-02-16 11:12

感謝律師的回覆~~~

Dennis.chen 105-02-16 11:13

想再請教各位律師,如請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需準備哪些相關文件方可勝訴,再麻煩各位律師回覆與我,萬分感謝!!

沖田 105-02-07 20:48

事件如下:

補習班與老師有債務糾紛,老師向補習班提起民事訴訟補習班刑事妨礙名譽提告,偵查庭發現,補習班老闆藉由強制拿取學生手機並擷取私人對話作為提告證據,家長事後發現,認為補習班不應該將大人糾紛牽扯到孩子身上,要求補習班撤回跟學生有關的證據。但補習班卻以證據無法撤回拒絕,請問,已經遞狀出去的證據,可以請求取消或撤回嗎?

 

你好:

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都可以撤回告訴,惟是否撤回告訴屬於告訴人之權利,無法強制檢察官依據法定原則、調查原則有主動偵辦犯罪之義務,既已取得證據,若認定有高度犯罪之可能性就會起訴、緩起訴,反之,則會不起訴,偵查中除非法令要求或撤回告訴,否則被告無從限縮檢察官偵查犯罪。 私人不法取證原則上有證據能力,惟不法取證之人仍須負擔相關之民刑事責任刑事上強迫學生提供手機、密碼可能會構成強制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可建議學生家長依情況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沖田 105-02-07 23:06

感謝律師回覆:

我是家長,我想詢問的是,補習班原本答應我,要將我孩子有關的證據撤回(因為是大人的糾紛,跟小孩無關),但事後卻改口說,證據一旦遞出便無法取回或更正,我猜想是補習班不願意撤,這邊我想確認一下,即使是原告,也是無法申請將自己當初所呈上的證據部分撤回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8:30

您好,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犯罪,可撤回

但若提告後在為撤回之前提下,已提出的證據,原則上是不能撤回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8:51

您好,

 

1、以刑事案件來說,證據已經進入法院,原則上是無法撤回的;若為民事案件,兩造都表明證據不予採用時,可嘗試向法院請求排除這份證據

 

2、您可就補習班老闆違法拿取學生手機一事,另行提起刑事告訴與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補習班強制將小朋友的手機沒收,可能會有強制罪之問題。

一、以家長的立場當然是不希望小孩涉訟。

二、怎麼說當初也只是希望小孩好好補習就好了。

三、所以我想你不會想告補習班吧…

四、既然如此就不要告了。

五、私人違法取證的部分除非是極端的案件,否則原則上法院還是會採為證據,這個部分要撤回證據是不太可能的。

六、至於證據要怎麼評價是檢察官和法官的事。

七、以家長的立場,最好是不要讓小孩介入這樣的事。

八、這個部分除非這個補習班及老師其中一方最後聲請傳你小孩出庭作證,或者是你的小孩同時被告,不然就跟你小孩無關了,不要過於擔心。

九、以前我是一個功課不好的人,我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後來找對方法考了第一名,小孩無論目前成績如何功課如何都要好好鼓勵他。我考第一名那一年,主要是補習班老師對我很好,不打不罵,不羞辱,就只是幫我做預習、複習。如果在一個補習班弄到小孩已經無心向學,早點換補習班才是正確的作法,小孩的人生不能重來的呀。

十、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不要過於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summer 105-02-07 00:07

我想請問我的照片被不肖人士盜用臉書販賣手機及相機

受害者目前知道有兩位,詐騙金額共28000

已經嚴重毀損我的名譽

我已經報警處理了

但是聽身邊朋友說這類案子不好查

請問真的沒有辦法抓出這個可惡的人嗎?

怕她又繼續用我照片四處騙人

而且奇怪的點是我照片都設定為好友才能觀看

對方到底是如何抓到我的照片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7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臉書大多不會配合台灣的司法單位進行包含會員資料的調閱,所以必須從電信業者,如IP或是電話號碼著手,就您的這個狀況,恐必須藉由詐欺案的資料進行調查。

2、倘若只有好友能閱覽,這樣的事證可以提供給員警,從您的好友進行調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indy 105-01-30 01:04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因為與公司有委任契約糾紛,我發現該契約不足以對等保障我的權益,所以口頭約定終止合約..首先協議不成,因為對方騙我說要解約要附帶解約義務... 但後來我知道委任契約是可以隨意終止的,所以發存證信函終止.我與公司在 Line 上吵架後,罵了一句: 壓死人不償命的血汗公司... 因為相當氣憤與同事的Line提到此事,好心討論提醒告知大家這契約有很大陷阱,請大家拿著契約法律人士諮詢,必要時可以解除契約以保自身權益,但公司知道後說要告我毀謗...

負責人在公司群組裡公告,說我毀謗他,並擷取片段圖片意圖毀損我的名譽,並又私下傳了一堆截圖給我同事的Line..  但是我們的訴訟尚未開始,也沒有成立我毀謗公司的事實...  等於他空言指摘,我該怎麼處理呢?? 是否可以反告他毀謗誣告呢?? 這樣公司算是意圖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我的名譽受損嗎? 我要怎麼爭取權益? 我也有他們回覆的Line的截圖,還有所有契約內容,我都有證據,請問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應該要先防守,就對方告你誹謗的官司先研究怎麼沒事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5-01-26 01:33

敬啟者:

我朋友某A遇到了麻煩,某A在一家公司擔任工程師,因為家中因素有卡債

某A有天收到銀行扣1/3薪同時公司也收到,於是某A就離職,結果公司竟然扣某A的薪水,當時某A正在卡債更生程序,公司扣了他的薪水,他是否可以告公司詐欺用非法收入那項

再來這家公司更可惡的是,竟然把某A欠卡債的事以公告的方式

散佈給大陸的子公司

某a告老?及行政妨害密意祕及妨害名譽

這樣會成案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債信、是否欠債,屬於個人隱私,倘若恣意散佈,恐構成誹謗罪,不過還是要釐清對方公告的方式、內容及目的是什麼,釐清是否有免責事由。

2、程序上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或是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ww 105-01-23 08:38

請問,以負面評價自嘲,對方得否以本人自嘲之負面評價進行妨害名譽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3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名譽的侵害,主要是依據所指摘的內容來做整體判斷,至於針對的哪些對象、事項則是其次。

2、請詳述雙方的對話內容,以利判斷。

ww 105-01-23 09: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在FB自我介紹自嘲是米蟲。

對方:「(我的名字)  米蟲去找工作好嗎? 9.2的素質都被你搞壞了!」誣指本人未有工作及搞壞莫名之不知所云之數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回覆之內容,本文認為尚難構成妨害名譽,在司法實務上會被認定未逾言論自由之界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w 105-01-22 16:19

請問:

1.我想請檢察官訴訟,但只在FB上知道對方名字(不知真假)、截下對方妨害名譽圖片,請問具體該到地方法院準備、遞交甚麼物品?

2.有職業被誣指米蟲,該準備甚麼證據

3.附帶民事賠償在整個流程上需要繳交多少?

你好:

要蒐集妨害名譽(公然侮辱誹謗罪)相關證據,並撰寫刑事告訴狀,在6個月內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可在2年內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能夠證明是被告所為之錄音、文字、圖片等證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起訴不用繳納裁判費
ww 105-01-22 23: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可幫寫訴狀範例看看嗎?

小J有問題 105-01-22 09:12

在4個人的LINE群組上被說"沒信用"可以構成毀謗污辱還是妨礙名譽或任何觸法行為嗎?

誹謗罪之成立,在於散佈於眾之意圖,而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亦即欲將損人名譽之事實,傳播使大眾知悉。所謂「散佈於眾」意圖,係指向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散佈之意圖,包括向新聞媒體或某些人公布。
刑事責任: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事責任:損害賠償、回復名譽措施(如登報道歉)及精神撫慰金。

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若是行為人無端罵人,不論以言語或文字都構成此罪。
---------------------------------------------------------

參考法條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匿名 105-01-21 12:22

網路買賣糾紛 公開說了以下那些話

 

 

甲方罵乙方說  

 

無理取鬧又沒品  文盲  不識字 可以替你布施消業障<意指壞事做多要幫對方消業障>

 

乙方回

 

他媽的如果真的需要那三千塊可以直接跟我講啦!不用這樣強行消費 老子用捐的

 

是不想給某種死要錢的垃圾賺!寧願買貴給別人賺!



請問兩方都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min 105-01-19 16:24

您好:

敝人因車禍事件,向政風處陳情此事件警員處理態度草率,偏頗,並陳述事實的經過及對處理不妥的回應,內容也一併附上交通道路規則及處罰條例提供參考,期待請警方值勤時,可以秉持公正公平.(內容絕無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激動字眼,就照實敘述)

事後, 接獲警方來電告知悉之陳情一事 ,也告知此舉陳情是無用的,

於是敝人轉向市政府陳情.

另,也在他方(非雙方當事人)得知我方陳情一事,並告知警方有意提告.

目前已收到由政府機關之信封寄送的函復.

請問,警方提誣告妨害名譽成立嗎?

另,偵查時間內有被他方告知陳情一事,

以及由"政府機關信封"寄送回覆函一事,陳情人個資是否洩漏了?

求解,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16: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誹謗誣告罪,須看您的內容是否涉及虛偽不實、是否涉及隱私、是否基於評論等,不能一蓋而論。

2、要看對方如何知悉陳情,不能一蓋而論,倘若是該員警告知的話,不會構成違法

min 105-01-19 17: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誹謗誣告罪,不須看您的內容是否涉及 ... (恕刪)

感謝曹律師了回答,

請問是 不須看我陳述內容(?內容事實陳述,無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激動字眼)即可提告嗎?

 

Yy 105-01-13 21:58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在一家電子遊藝場當員工

當時我們店裡只有我一個員工和一個主管

我在害怕的情形下承認了等等那些...

本來那時候的開庭下是說要叫我當證人結果我背叛起訴是....?

傳票上也是被告

現在快要開庭了

店家有跟我聯絡叫我不要認罪

這樣如果我到時開庭的時後不認罪

是否會變成翻口共和?證呢?

到底是要怎麼做我才能快點脫離這個案子?

這樣我會不會被關呢?

如果我認罪店家可以告我破壞名譽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22:10

您好,

 

建議您需尋找信任之律師,與其會面確認當日事發經過,並委由律師在偵查庭擔任辯護人,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Yy 105-01-13 22:16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您需尋找信任之律師,與其會面確認當日 ... (恕刪)

店家有說會幫我請律師

但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害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認罪或不認罪均會影響到您訴訟的主張以及刑度,所以是否要配合對方,也應看本件有無無罪之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5-01-11 08:32

律師,你好

小弟因一時衝動造成被告,我目前兩起訴案在身,已進入審判程序。本人提出幾點疑問,盼望好心律師予以做見解評估,我該如何認罪與和解

1. 我準備程序時,未認罪,並提出起訴狀的事證,如拿走女方包包做電梯下樓。(涉及強制罪)。及去她租屋處(侵入住居)。

2.我想在下次審判庭,認所有罪刑,我會最重判甚麼樣判決。最輕會判多少易科罰金

即使,我不斷寫出和女方交往的情形,函答辯狀陳情法官。和提出女方說謊的事實(如女方請律師告訴法官,企圖把我型容成要殺死她的情人),事實上女方只是因為害怕我說出她的濫交問題,恨我入骨,又為了保護她自己名譽,變相說我道德淪喪。

3.我決定不想給女方任何和解金,因為,我對她有某部份的痛心極苦,我寧願花錢請律師幫我爭取二審上訴,或一審前的判決。

4.我若認罪,服完刑期。民事部份賠償,我民下無財產,還需擔心法院再判我罪名嗎?

5.我若認罪後,一審判決後,仍可不服判決結果,再請律師上訴嗎?

6.我有請一公設律師,但我了解他的難處無法和我有共識。所以,考量後想請個細心,好溝通的律師。(因為我的精神狀態,真的不適用於該律師)

 

※  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女方請的律師太強了。

連我去法院送資料做民事調解申請,遇到她請的女性律師,難過的請女方律師跟她好心溝通,我當時只想和解心願。

而大律師,?日後把我型容成,我是在跟蹤著她。騷擾她的被告。請法官重判我。

 

因為我當初和前女友感情究紛 我一直深愛她,變相成一廂情願 相處三年後 她發現我身上沒錢再供養她

她開始想和我分手 我難過下偷看的手機 發現她和四個男生交往密切 其中一名男生甚至在line說明他們做愛經過

當時

我很難過自己事業不順,不敢怪她 已把女方當家人看待,關心著她,也常去她租屋過夜 坦承的告訴她看了她手機訊息 ,知道她和很多人交往,怕她被騙了感情與身體, 因她媽媽當時得了鼻咽癌 我兼了兩份工作 鷹架工跟麥當勞大夜班 給她拿錢回家 她很需要錢,安定生活

而她會因男生的吹虛家世有錢, 而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一直是我認識她的事實 因為我和她交往就是用金錢買她過夜而開始交往 所以很不捨她的生活觀跟愛情觀 當我勸她別跟一些騙子再一起 她放棄相信我,導致我真的情緒失控 一天回她家裡,拿她包包裏的手機傳訊息給他的男性朋友四個人 告訴他們“” 愛她,請不要騙她“” 等文字。

女友氣得當場和我拉扯 我就回了她一巴掌 訴說自己的苦心,為甚麼她還不清醒 一直要跟那個騙他身體的男人再聯絡 導致女方恨透我 讓她覺得顏面盡失 憤而提告 甚至請她黑道前男友恐嚇我,要讓我死, 及要去法院睹我等電話錄音恐嚇 我當時真的被自己行為和女方不為人知一面給嚇醒 更怕女方被黑道男友控制 嚇得和母親連夜從台中出發去她屏東家裡。

和她父母親請罪與擔憂女方交友狀況了解 但她家人卻誤解整件事不斷責罵我 因女方告知她家人我是去要債等語 讓我幾度想尋短念頭。

1.我知道我違了法 打她一巴掌 又拿她手機被她告(傷害強制罪和侵入住宅)為一案。已經起訴。進入審判程序第一庭。

2.後又因我急切想找到她和解又(違反保護令,和竊盜)。另一案。也起訴。

因她申請保護令,我真的不該怎麼跟她談, 前後申請兩次民事調解,她都不願出庭。情急下才進她的車內 留下三萬塊部份和解金跟和解懺悔的道歉信 。

順手從她車上拿走一張她求的詩籤(涉及竊盜) 她當天回到車內,發現時又認為蓄意違反保護令

 

請問律師

 

兩案子我都被起訴。我該認罪請法官量刑嗎? 我一直只承認有誤傷她(就一巴掌),她能去醫院驗傷。 她是三天後才去醫院驗傷,竟寫她頭部及臉部挫傷

所以我不能不認傷害。事實我真的有打她一巴掌。 但她再法院都說我毆她三拳 我真的很難過被她污蔑一些事實的經過與發生真相。

她用我給她的錢 請律師告我成恐怖情人樣,被法官看待 ,我又不能拿她交友紀錄事實給法官看 。

因為我有下載存取她和四個男生的文字對話在電子信箱

我若拿她交往男生的資料出來說明 當天傷害案件發生的經過 再認罪法官會判的較輕嗎?

女方後來提出的賠償金額 我真的付擔不起

親愛的律師們 我是底收戶家庭,我該怎麼認罪(傷害強制罪、侵入住宅、違反保護令竊盜 ),才能結束我和女方這一段官司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1 09:21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管道,且您女友又已有聲請保護令,更不應違法保護令內容接近她,以免將事情搞得越來越複雜。

 

2、拿出女友與其他男生交往之證據,對整起案件毫無幫助,而且竊取女友資料之行為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拿出來只會徒增罪名。

 

建議您的情形還是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後續訴訟,才能防止傷害再行擴大,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 105-01-11 10:1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函

 

我的確開始在網路尋求適合溝通的律師。感恩你的回覆。

 

 

Jenny 105-01-10 02:21
1、大樓管委會有約聘廠商定期維護社區設備。在過年前某某委員緊急通知其他委員表示有器具損壞須花費3萬元且廠商要求支付當月保養費用2萬元——經委員查証,該廠商未儘保養之責,原A型號誤拿B型號謊報申請金額;另請其他廠商確認器具損壞問題,也只有花費1000元材料費而非約聘廠商所言須整組更換。請問:我該告他啥罪? 2、承上,廠商傳報價單上有「2000元為某某人庸金」,以line 與其確認時,3個小時裡從庸金\內部說明\提供社區下次開會早餐費用等三種說法(其中,早餐費用的想法只有社區委員開會討論並無對外說明)。請問,我可以請檢察官向電信業者調那3小時某某委員及廠商的通話紀錄?是否可證明廠商和某某委員有私廂受受的行為?這可以告他們啥罪? 3、承上,對於報價單上的特殊備註,原本打算請某某委員於住戶大會上說明清楚,但他非但未說清楚,甚至還說謊,亂扯一通,還告其他委員防害名譽,審判結果被法院判決不處份;請問,我可以反告他污告或精神賠償之類的訴訟嗎? 以上,煩請解惑,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10 08:13

您好!

1.  如果簽約廠商故意謊報金額,可提告詐欺罪、背信罪。
2.  通聯紀錄並不會有通話內容,此要求並無實益,檢察官不會同意。為社區辦事而索取回扣的行為,可提告背信罪。
3.  可以,但對方提告不起訴不代表就會成立誣告罪,仍應依對方提告過程、證物及陳述才能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ricChen 105-01-08 22:52

去年8/21 有對  三個未成年 分別提告 妨礙名譽 公然汙辱 恐嚇

案件事一起的 三未14以上 18以下

但是事情過那麼久  都沒消息 是否要要去警局 詢問呢?

對方未滿18 是否是到少年法庭嗎

另外對方也嗆聲說 告不贏 也無法拿和解金之類  說他們頂多 帶回家告誡等

有那麼誇張嗎!?

感激不盡

您好:

因為對方皆尚未18歲,適用於少年事件處理法,且因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皆非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除非少年調查官調查認為對方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才會送交檢方偵查,不然都會依情節輕微,予以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為告誡或專介少年福利或教養機構為適當輔導之處分,此外,因為有損害您權益的情形,會命少年向您道歉或支付相當數額之慰撫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尚 105-01-07 23:07

您好,我現在是大學生住學校宿舍,

可是我的室友都會偷拍我的生活起居,

有影片跟照片,

並po在fb和ig等公共網頁上,

雖然沒有露點之類的照片,

但我覺得我很不被尊重並想給他一個學會尊重人的教訓,

請問這可以提告或是報警嗎?

另外他還有打一些妨礙名譽的言論,

但沒指名道姓是我,

但他有打說室友,而我們只有兩個人住,

拜託大家幫忙,他一直偷拍我讓我很不舒服。

你好:

民事上若該影片拍攝之內容有隱私權合理期待,都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規定,請求排除侵害及慰撫金。 刑事上是否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竊錄罪,要看是否係無故拍攝你公開之活動。 是否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要看影片內容是否會貶損你的名譽
小尚 105-01-11 23: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那如果是只有拍到背影呢,因為他把其他影片都下架了,但拍攝地點是在宿舍裡,不是公共場所,而且很明顯是故意偷拍我,這樣還可以報警或提告嗎?

立人 105-01-04 21:14

律師您好:

因有人想告我妨礙名譽, 我也有可以告他妨礙名譽證據, 但我不想惹麻煩, 想增加嚇阻的籌碼, 想問一下, 對方將我FB的名字公布在LINE群, 沒有姓, 但我暱稱可以看得出我的姓, 這樣是否違反個資法? 是否也可以提告?

小風 105-01-04 19:13

我有二個小孩一個19歲一個12歲我因為脊椎有問題所以沒辦法做太粗重的工作~我現在殘障手冊也請出來了~我女兒卻說我沒有養你的義務~還有我去它工作的地方找它~它為了不讓我找它~它跟粉多人說我要刀砍死它~我想請問我可以告它棄養~誹謗妨害名譽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4 23:59

您好!

小孩子未滿20歲,都還未成年,對父母還沒有扶養義務。 公開言論是否妨害名譽,需就完整言論內容進行分析,但您若覺受辱,還是可以先蒐證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立人 105-01-03 20:20

律師您好:

我在LINE群回了一句"有老婆小孩還一直騷擾女生不是癡漢是什麼"

對方說要提告妨礙名譽, 這警察或法院會受理嗎?

若是, 可以申請在我所在地的警局做筆錄跟轉移到我這開庭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3 20:33

您好,

 

1、如果是在line群組發言,即屬公開場合,該言論確實可能有妨害名譽(誹謗罪)之疑慮。

 

2、您的居住地與本罪行為結果發生地之法院均有管轄權,若對方選擇在結果發生地提告,您就必須前往該處開庭,無法聲請移轉

 

建議未來如收到傳喚通知,應委由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立人 105-01-03 21:0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是在line群組發言,即屬公開場 ... (恕刪)

律師您好:

剛想到對方也曾以癡漢稱呼我, 這件事情仍會需要發展到開庭的階段嗎?

還是必須等我的案子結束, 我也告他妨礙名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也可以先行對他提告,若對方有提告,在其未撤告前,法院均仍會受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須至您所在地管轄法院提告,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3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須至您所在地管轄法院提告,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拜月教主 105-01-02 00:37

律師您好,我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原告要求我登報道歉就可以撤告,但一開始又沒要求我登哪一家日報道歉,於是我選了我經濟上能負擔的太平洋日報登記道歉,但原告認為太平洋日報很難買的到根本沒什麼人會看,那這樣如果她不撤告是否可以繼續告我??當初在偵訊庭都有在檢事官面前承若登報道歉就撤告,問題是又沒告知我要登哪一家日報,這樣我該怎麼做?

而且原告是出具道歉書,上面的內容則是要求我登報道歉,還有將我在網站所發文她們公司的不實言論刪除並保證不再犯就對我撤告,我都已經確實做到了而我們都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但我所發文的內容大部份皆事實且有證據可證明,若原告不撤告想再繼續告我,那我會因簽名這張道歉書而對我更不利嗎?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1-04 10:54
首先要看您當初談的和解方案是否有明文約定究竟要在哪家報紙上刊登,如果沒有的話其實您的刊登應當是沒有問題的。但告訴本就是他的權利,因此如果他因此而不滿意堅持不撤告,也無法強迫他撤告。但您可將這樣的情況跟承辦的檢察官陳報或說明,表示您已經確實遵照和解方案履行,但對方卻不撤告,請他審酌後給您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拜月教主 105-01-02 00:34

律師您好,我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原告要求我登報道歉就可以撤告,但一開始又沒要求我登哪一家日報道歉,於是我選了我經濟上能負擔的太平洋日報登記道歉,但原告認為太平洋日報很難買的到根本沒什麼人會看,那這樣如果她不撤告是否可以繼續告我??當初在偵訊庭都有在檢事官面前承若登報道歉就撤告,問題是又沒告知我要登哪一家日報,這樣我該怎麼做?

而且原告是出具道歉書,上面的內容則是要求我登報道歉,還有將我在網站所發文她們公司的不實言論刪除並保證不再犯就對我撤告,我都已經確實做到了而我們都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但我所發文的內容大部份皆事實且有證據可證明,若原告不撤告想再繼續告我,那我會因簽名這張道歉書而對我更不利嗎?

關於刑事撤告問題,重點回覆如下: 一、刑事撤回告訴,若以言詞為之,應記明於筆錄。若附有條件,於條件成就後才生效。 二、如果對方同意撤告及其條件均有記明於筆錄,建議你檢附一份所刊登之報紙,陳報給檢察官結案。若沒有記明筆錄,則不生撤回之效力,訴訟程序將繼續進行,檢察官就必須繼續偵辦。
拜月教主 105-01-02 00:32

律師您好,我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原告要求我登報道歉就可以撤告,但一開始又沒要求我登哪一家日報道歉,於是我選了我經濟上能負擔的太平洋日報登記道歉,但原告認為太平洋日報很難買的到根本沒什麼人會看,那這樣如果她不撤告是否可以繼續告我??當初在偵訊庭都有在檢事官面前承若登報道歉就撤告,問題是又沒告知我要登哪一家日報,這樣我該怎麼做?

而且原告是出具道歉書,上面的內容則是要求我登報道歉,還有將我在網站所發文她們公司的不實言論刪除並保證不再犯就對我撤告,我都已經確實做到了而我們都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但我所發文的內容大部份皆事實且有證據可證明,若原告不撤告想再繼續告我,那我會因簽名這張道歉書而對我更不利嗎?

因為撤告沒有同時間要他做,現在確實對方可以擺爛,但如果確實有講好雙方還寫了道歉書,是對方自行反悔條件,我認為你可以把你的誠意說明給檢察官聽,畢竟報紙哪一間一開始對方本來就沒有指定,是你確實都有依約履行了,如果對方堅持不撤告,也希望給你緩起訴處分(認罪)或不起訴處分(不認罪)
拜月教主 105-01-02 00:01

律師您好,我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原告要求我登報道歉就可以撤告,但一開始又沒要求我登哪一家日報道歉,於是我選了我經濟上能負擔的太平洋日報登記道歉,但原告認為太平洋日報很難買的到根本沒什麼人會看,那這樣如果她不撤告是否可以繼續告我??當初在偵訊庭都有在檢事官面前承若登報道歉就撤告,問題是又沒告知我要登哪一家日報,這樣我該怎麼做?

他當然可以繼續告訴。因為妨害名譽可能涉及侮辱毀謗刑事罪名,皆為告訴乃論,之後還可以民事求償,可以和解自然是優先選項,但因為口說無憑,世人又愛反反覆覆,建議你用鄉鎮市的調解機制,將調解的內容完整約定,登報時間及登哪一間、哪一版都約定清楚,避免對方再行反悔。
拜月教主 105-01-02 00:00

師您好,我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原告要求我登報道歉就可以撤告,但一開始又沒要求我登哪一家日報道歉,於是我選了我經濟上能負擔的太平洋日報登記道歉,但原告認為太平洋日報很難買的到根本沒什麼人會看,那這樣如果她不撤告是否可以繼續告我??當初在偵訊庭都有在檢事官面前承若登報道歉就撤告,問題是又沒告知我要登哪一家日報,這樣我該怎麼做?

黃國政 (Sam) 105-01-03 18:43
你可能要配合對方表示你的誠意才行...這是告訴乃論之罪喔...
蕭小佳 105-01-01 19:42

你好我想請問以下留言是否構成毀謗侮辱或是妨害名譽呢?

我要請個假我們園長還不體諒!機車的要命!好像我只顧我家的小孩,不顧她學校的孩子一樣,我連請3天都要看老闆臉色!爽就說好不爽就轟我!

以上是在fb所做的留言請熱心的律師做一下評估,因為關於再來的調解會!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01 21:36

曾有罵機車被當做是慣用語或口頭禪而不構成侮辱的,相對的也有被認定是指涉或是影射難搞而被判賠的案例,提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留言內容不至於構成妨害名譽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留言內容不至於構成妨害名譽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拜月教主 105-01-01 17:38

律師您好,我日前被告妨害名譽,原告要求我登報道歉就可以撤告,但一開始又沒要求我登哪一家日報道歉,於是我選了我經濟上能負擔的太平洋日報登記道歉,但原告認為太平洋日報很難買的到根本沒什麼人會看,那這樣如果她不撤告是否可以繼續告我??當初在偵訊庭都有在檢事官面前承若登報道歉就撤告,問題是又沒告知我要登哪一家日報,這樣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6:4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司法實務可以接受太平洋日報的登報道歉,倘若對方拒絕撤回告訴,就將相關登報道歉、協議的事情陳報給檢事官,屆時檢事官就會處理。
拜月教主 104-12-31 00:03

師你好:想問你一下,我被告妨害名譽一事,原告在偵訊庭當檢事官面前說只要我照他們提出的道歉書內容登報道歉就對我撤告,也有紀錄在筆錄裡!

我想問,我和她都只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我的道歉書上見證人是原告的名字,重點是道歉書內容只有要求我登報道歉,然後要我刪除在網路上公佈他們公司的誹謗言論並保證日後不再對該公司發任何攻擊的文章,只要我做到就撤告,但並沒有寫放棄民刑事訴訟,假如我都有做到道歉書內容所要求的,這樣哪天原告反悔又想重新提告還能再告我嗎(畢竟沒有寫和解書)?道歉書若簽名是否也等同認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7:3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告訴之後不得再行告訴,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Taku 104-12-30 22:55

律師您好,

隔壁鄰居常常喝酒後, 開始亂, 跟他老婆兩個指名道姓對我舅及舅媽罵得很難聽, 我們有錄音,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什麼?
因為我們是隔壁而已, 但他們這樣罵幾乎周遭鄰居都有聽到
很大聲..
請問這樣告妨礙名譽汙辱的話是否會成立呢?
還是一定要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呢?

謝謝!

您好:

他們可能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拜月教主 104-12-30 22:24

律師你好:想問你一下,我被告妨害名譽一事,原告在偵訊庭當檢事官面前說只要我照他們提出的道歉書內容登報道歉就對我撤告,也有紀錄在筆錄裡!

我想問,我和她都只有在道歉書上簽名各留一張,我的道歉書上見證人是原告的名字,重點是道歉書內容只有要求我登報道歉,然後要我刪除在網路上公佈他們公司的誹謗言論並保證日後不再對該公司發任何攻擊的文章,只要我做到就撤告,但並沒有寫放棄民刑事訴訟,假如我都有做到道歉書內容所要求的,這樣哪天原告反悔又想重新提告還能再告我嗎?

你好:

刑事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撤回告訴就沒有辦法再提出告訴,否則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

民事部分:

要看你們和解契約的內容,原則上你只要登報道歉及刪除文章就算履行和解契約,若你未履行,對方可已起訴請求你履行契約。至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對方並未拋棄,還是可以請求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