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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4-05-01 14:03

請問如果本身和媽媽都有債務,家父有財產,家父走後是否可拋棄繼承全由弟弟順位繼承。另外如果本身的債務有牽扯到家父做連帶保證人,是否會影響到家父的財產,要如何事先申請查閱家父的財產債務

有的債權人會訴請法院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

另,也有拋棄之後後悔的,拋棄完就不能後悔,所以拋棄之前要算清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4-05-01 17:54

您好!

債務的人可選擇辦理拋棄繼承。但若被繼承人是未清償債務的連帶保證人,則該連帶保證債務仍會由未拋棄的繼承繼承。關於財產債務,可向國稅局或聯徵中心查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此困擾,建議父親可先將財產規劃贈與給弟弟,若父親無遺產,即於所謂繼承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此困擾,建議父親可先將財產規劃贈與給弟弟,若父親無遺產,即於所謂繼承之問題。

羽浩 104-04-30 21:42

你好:

      我的父親在外有積欠債務,我退伍之後有幫他還,但是他不知節制卻一直惹事積欠債務,如今我因為他積欠債務影響到我未來的生活所以我一直不敢結婚,可是在我努力打拼之下,好不容易讓我母親以及兄弟姊妹有房子住(現今房子還在貸款中),可是他的債主太多又加上兩起車禍未除理,我害怕我努力的一切付諸流水,所以想請問律師,假如我父親還活這並且有工作能力的情況下,我可以辦理拋棄繼承嗎,假如父親的債主要我還錢可是我還不出來我的房子以及帳戶會被查封凍結嗎?

     假如要打手機給我請在晚上8.30之後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22:10

您好!

繼承不能預先拋棄,也就是說拋棄繼承一定要在被繼承人死後才能為之。另外,您本來就不需要幫父親還款,債主也不能找您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采 104-04-30 12:39

您好:因為家母曾經跟一位朋友簽屬合資同意書,債權人看家母急需用錢故同意借出200萬。債務人在合約上掛著合資同意書,實為還款借據,約定每個月以5萬給錢,須給8年,並以房屋當作抵押,若沒辦法給款,以利19%計(我哥為連帶保證人)。3個月後已無力償還,並把抵押品賣給債權人兒子,事後繼續還錢。家兄日前發現,除了本張合資同意書外,家母上簽一張本票200單據,覺得備受欺騙。我們可以訴請合約失效嗎?那我們應該怎麼做?

P.S過程中,這個買房的人曾經持高爾夫球桿到家中討債,我們有報警,但是苦無證據(證人不願得罪,當事人也矢口否認),萬一訴請法律,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又開始威脅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30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請提供協議書的全文,以利判斷。

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難以主張契約脅迫或是重利等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審視您們契約內容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ter 104-04-30 10:22

情境描述:

A小姐於近日死亡,留有債務,其家人欲辦理拋棄繼承

A小姐的兄弟姐妹B小姐已過逝20年。

 

問題:

若第一及第二順位繼承人皆拋棄繼承時,第三順位的B小姐的子女有無法定繼承義務,是否需辦理拋棄繼承?原因及法條依據為何?

 

謝謝

Peter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就是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

B小姐的子女屬於A小姐的外甥(女),不在上面的繼承人範圍,因此不會是A小姐的繼承人。

以上供參。

娃娃 104-04-30 02:28

1.跟老公結婚一年都未去戶政辦理結婚登記,因為在婚前老公有卡債問題無力償還,所以擔心一登記會影響我,但最近懷孕了必須要去登記結婚,請問銀行有權凍結我的戶頭銀行的存款嗎?還有動產動產呢?

2.辦理登記結婚前需要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嗎?還是不影響呢?

3.以後小孩長大需要幫他爸償還他的債務嗎?

洪X峰 104-04-29 00:56

您好:

   家父於日前不幸過世.....名下留有一間房產, 一台汽車, 三個銀行戶口不到一萬元, 因家父過世前未留下任何遺囑,家母也已過世多年, 子女共三人, 依我目前的認知, 三人皆有繼承權, 因家父重病,於十年前已是重度殘障者,家姊也已外嫁,家兄是不孝子,於十年前已離家, 連家母過世都未回家處理喪事, 家父過世時亦同, 目前家父後事已圓滿完成,讓我比較有心力去處理後續遺產的處理, 過去十年時間, 家中經濟都是我和家姊在支撐, 每月固定由我匯入兩萬元至父親的銀行戶口繳納房屋貸款, 家姊匯入一萬元於另一戶口給父親當生活費用,家兄在外有不明數量的債務, 常有討債公司上門討債, 目前他人在新店戒治所服刑, 我想請問的是: 如能說服他辦理拋棄繼承, 監所內的程序為何?

如他不願意拋棄繼承硬要爭奪遺產, 我和家姊有什麼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

問題較為煩瑣, 先在此說聲抱歉, 麻煩幫幫我,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父親是否曾經表示過不願意讓您的兄長繼承,是否有相關事證提出?倘若有,則可以主張被繼承人以表示的方法剝奪其繼承權。

2、反之,則僅能使其拋棄繼承,否則所有繼承人均可平均繼承遺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為剝奪繼承權,三人均有繼承權,若對方不願意拋棄繼承,應繼份各為三分之一;但可主張父親生前有向您借貸款項,請求先就遺產清償貸款項後,再為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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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4-04-28 14:35

  朋友呆把對保書當成委託書【當然別人也是刻意要騙他的】

貸款的人去年103/09/19死亡了。都沒說我這朋友就是保人,連他的家人知道也沒說,一直到最近車貸公司傳了一封催繳簡訊才知道這件事,而他的家人在他死亡後也持續繳了這車貸約半年,問了鄰居說前兩星期搬走了,打了電話房子查封了,但是去查了地籍資料房子在103/10/08登記到別人名下,原因是買賣,發生日期是103/09/25,房子在短短的幾天就會被查封嗎?這代表了他們把房子賣了有人拿到了這筆錢繼承了這筆遺產,卻不幫他還債務,這樣有辦法向他的家人提告嗎?另外如果它的家人有辦拋棄財產又該如何處裡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8 16: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人可以針對債務人所遺留下來的遺產,請求繼承人付清償責任

2、就您所述的部份有點奇怪,倘若對方9月19日死亡,則10月8日應該無法買賣過戶才是。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判斷如何提告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ly 104-04-28 14:35

請問,哥哥於本月去世,有老婆及小孩(約2歲),父母健在,

目前所知有一銀行債務,但不確定是否大於目前資產,

以目前修法後情形,還需辦理限定繼承嗎?辦理限定繼承是否直系親屬皆可辦理?或是以目前只能由配偶辦理?

因不久前已辦理除戶,哥哥原本名下有一部機車,還可辦理過戶嗎?或是若辦理限定繼承這也是屬於他的財產之一,我們不能處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8 15:56

您好!

雖然沒強制一定要辦理辦理限定繼承程序,但為了讓繼承債權債務關係早日確定,最好還是依規定向法院提出遺產清冊開啟清算程序。被繼承人的機車當然也屬於遺產,需列入遺產清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林 104-04-27 13:28

我想請問,我的卡債已經拖10年沒去處理,本金約108萬元。我去法扶會申請過更生計劃,但是法扶會告知我說,因為我跟三等親的存款跟動產動產超過65萬元,所以無法申請。我真的沒其它方法可以減低還款債務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仍有資力,可以嘗試直接與銀行協商,否則必須是您資力符合資格,始能聲請更生

另外,可以注意借款時效是15年,倘若超過時效,屆時可以提出時效抗辯。

yuri 104-04-26 20:18

1.如果家人有立遺囑身故後部份土地贈予寺廟家屬可否請求特留份?

如可請求特留份是在何時提出?

 

 2被繼承人的債務 是只有法定繼承人需承擔 還是寺廟亦有繼承部份遺產 需與法定繼承人共同承擔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請求特留份,並可以據以請求遺產分割,至於債務的部分,則僅由您們繼承人來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7 01:16

1.如果家人有立遺囑身故後部份土地贈予寺廟,如遺囑未侵害到繼承人之特留分,則繼承人可由其他遺產獲得保障,如遺囑所指要遺贈之遺產已侵害到特留分,則繼承人可主張由遺贈之財產中扣減

 

 2被繼承人的債務,是只有繼承人需負清償責任,但因係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因此會不會影響遺贈,視個案情形而定(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yuri 104-04-26 20:02

我是姑姑銀行土地抵押借款的連代保證人

姑姑身故 資產大於負債

繼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

想請問

1.繼承人要繼承該筆土地時是否需重新設定?連代保證人一樣會是我嗎?

2.繼承人如果要賣掉該筆土地 銀行貸款是否需先結清才可賣?

3.如果繼承財產分割短時間喬不攏 又不繳貸款證人可否告知銀行 債務人已身故 保證人無力償還 直接請求銀行拍賣?

沈恆 (沈律師) 104-04-26 20:30

您好!

1.  不需要重新設定,連帶保證人也還是您。
2.  不需要結清貸款也可以賣,但買方一般會要求在買賣時約定清償貸款塗銷抵押權
3.  銀行本來就會拍賣動產,但不夠的還是會找連帶保證人追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火龍 104-04-26 11:08

繼承人有一債權人拿民國85年的兩百萬支票民事起訴狀,宣稱期間債務人有償還過20萬,98年過世後家屬有情義上給予10萬,今104年對繼承人提出情償債務之訴提出民法上"承認"之舉,。不知改如何應對?? 可否主張票據無效??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6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票債權時效是3年,借款時效是15年。不過本文認為還過錢跟承認債務是兩件事情。

2、倘若是繼承事件,還可以主張繼承的限制責任

3、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nnie 104-04-25 16:26

我的公公於去年10月份過世,生前未同住(因為他有酗酒問題)過世後由我先生及2個兄弟辦理後事,清償房租水電費等,當時清理房子時,有聽鄰居說有時會跟他們借錢,大部份有還,另外他還有酒駕罰單9萬多,因為不確定有其他債務,所以3兄弟有在11月時去拋棄繼承,後來有申領他的勞保喪葬及死亡給付,以支付喪葬費用勞保局告知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已改母姓),他也有請領的權利,所以我先生有去找到這個弟弟並告知(找到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日期為2月初左右),也請他拋棄繼承,大概於四月初他們有提出拋棄繼承申請,但法院來了一份通知書,希望先生5月份過去協商室,事由是調查,因為這個弟弟的媽媽有填寫關係人是我先生,聽這個媽媽說法院想了解確切放棄的債務有哪些?但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另外他們是要我先生去證明他得知消息的日期嗎?不太懂,麻煩解惑~

Winnie你好:

拋棄繼承是指拋棄對被繼承人所留下的一切權利及債務,沒有選擇性的問題。

另,法院詢問知悉的時間是因為民法規定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得為繼承後三個月內]書面向法院為之,可能是聲請的時候已經超過你公公過世後的三個月,法院要確認有無逾期提出的問題。

以上供參。

uwsi 104-04-24 11:58

律師你(妳)們好!

我約在8年前經由法拍.拍到1間4樓(頂樓)公寓.當初法拍並無包含頂樓加蓋違建屋..這間頂加我沒在使用..有獨立們可以出入..

最近法院跟管區警員來強制執行跟查封此頂加違建..說是前屋主有債務糾紛..

1.之前我都沒收到法院通知我此事..(因為我沒住這..)

2.前屋主現已沒住這..也沒有此棟(4樓)土地房屋所有權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拜託妳(你)們幫我指點明路..

賴小慧 104-04-23 16:51

各位律師您們好,日前我收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案由是"給付生活費(扶養)",一個在2002年左右消失的母親,當初莫名離開時,還留下了債務給我們孩子,所幸由舅舅們承擔,而弟弟妹妹也由舅舅們們代為扶養到有能力離開獨立生活為止(我是家中大姐,事發當時我約20歲,弟弟16歲,妹妹9歲)。曾經這位母親不止一次的對我口出惡言並傳訊恐嚇(內容大多是:妳就不要一個人走在路上,我一定找人強姦妳,而且還是輪姦,然後再潑妳流酸,讓妳死....等等),並且還曾因他個人債務問題,讓他的債主找上家裡,差一點就把妹妹和我壓走去賣淫為她還債,所幸當時任職公司的老闆出面跟債主協調,才得以保全。債務由媽媽的母親也就是我的外婆賣掉房子代為還債,但在賣房子時才得知房子已被媽媽偷偷的拿去二胎,所以不足部分就由舅舅牽本票給債主,這樣一個荒唐的媽媽,在一次又一次原諒之後,換來的卻是更過分的對待,至此死心,所以此後的電話和訊息再也不理會,直至前些日子,得知我和妹妹都結婚了,但沒有告訴他,然後她也輾轉知道妹妹懷了孕,卻完全不顧即將臨盆的安危,不斷的傳訊恐嚇騷擾,他要的並不是我們這些孩子,而是金錢,他覺的我們過的似乎不錯就開始找上門,我想請問,孩子應該盡到扶養責任,但一位母親就不需要?聽聞這樣的調解庭通常都是父母親有利,無助之下實在不知該如何尋問,我一個月薪資24000,他要求每月給付10000,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3 17:26

扶養權利人若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或是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是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扶養責任,若情節重大,甚至可以請求免除(民法第1118-1),提供您參考。

您好:

1. 依民法第1118-1條「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2.因為對方根本沒有撫養您,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3.因為在您未成年時,母親有義務要撫養您,您亦可打民事官司,向母親訴請求二十歲之前的撫養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3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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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3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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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104-04-20 16:21

之前因車禍向對方提告,最終的結果是在簡易庭和解

對方必須要在和解半年後分六期每月10日付我總共十二萬元(全是醫藥費用)

但是時間到了我沒收到款項

於是我寄了存證信函給對方,將我匯款帳戶影本一併寄去後打給對方

對方說月底才有錢進來,到時候會一次匯兩筆給我

結果第二個月10號了,仍然沒收到款項

我已經不想再給對方機會了,之前去法院調解對方就放我3次鴿子

態度還很強硬,之後開庭才又軟化願意和解

結果現在一樣實施拖延戰術。

和解筆錄中法官有幫我打上和解內容:

1.........,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2.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3.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我現在打算要走法律途徑

1.請問我是要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還是支付命令?

2.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還要再寫狀紙嗎?如要寫狀紙是否如同訴訟?

3.呈上題,請問我可以要求訴訟費用由對方支付嗎?

上次為了告他們向公司請假多次(因他們每次調解前才臨時傳真給法院請假),且訴訟費用也沒想到向他們討...花費了我近一萬的支出...

4.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後,法院是會通知開庭還是他們會直接對他們有動作,我就不必再出面?

5.採取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真的會收到我應收到的賠償嗎?會不會有被翻盤的可能?

我很擔心還要不斷的跑法院,然後收不到我應有的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要在法庭中和解並有作成和解筆錄,則該和解筆錄即具有執行力,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聲請應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聲請狀,以為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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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0:59

1.聲請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還要再寫狀紙,寫狀紙與訴訟稍有不同

3.可以要求執行費用由對方支付

4.強制執行後,視需要,如執行的財產需要現場查封或有其他需要,法院是會通知到現場或是開庭

5.採取強制執行,如對方有財產,能獲得賠償金額,無財產則拿不到錢,只能再等(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Peter 104-04-20 12:17

情境描述:

A小姐於近日死亡,留有債務,其家人欲辦理拋棄繼承

A小姐的兄弟姐妹B小姐已過逝20年。

 

問題:

若第一及第二順位繼承人皆拋棄繼承時,第三順位的B小姐的子女有無法定繼承義務,是否需辦理拋棄繼承?原因及法條依據為何?

 

謝謝

calotani 104-04-19 19:48

我男友與前妻生兩子,99年離婚,協議共同監護並由前妻為主要照顧者,男友每月負擔2萬子女教育扶養費,但其後兩人照顧子女的理念及用錢觀屢屢不合常有口角,又101年時逢男友經商失敗要負擔債務,再加上對前妻運用扶養費失當的不滿,故不再給予扶養費,前妻催討不成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強制執行,惟因男友做水電工程,此行業本來就常有變換職場的現象,且男友原本亦無任何財產,因此屢次強制執行無果;改定監護官司部分有3次,第一次官司由男友提出申請改定監護權(自訴無請律師,而女方有請法扶協助),因為小孩出庭時證詞與在私下跟男方講的不一樣,故男方提出疑慮不被採信而駁回。第二次官司由女方提出申請,尚在審理期間,因女方有管教處罰過當嫌移,因此男方又提出家暴暨改定監護權(第三次),刑事傷害兩官司,家暴部分法院僅發出暫時保護令,改定監護部分因參考第一次官司亦被駁回,傷害部分因小孩出庭證詞又輕描淡寫,故不起訴處分,但有錄音錄影檔證實兩小孩每次出庭所說的話都是女方教導,並恐嚇威脅小孩如不順從並因此讓女方輸了官司就要讓小孩從此失去媽媽,故已有偽證案另案辦理中,將於104/4/21開第一次庭。但今天男方收到法院有關第二次改定監護的通知,內容是參考小孩出庭說詞與前開數次官司的參考,還有男方確實未續付扶養費之行為(社福那邊的報告是建議維持原狀但重新協調扶養費金額),因此判准許由女方單方監護,於此將於這兩天出庭偽證案時順便另處理提出抗告


對此,因男方無力申請律師,也通不過法服免費律師,沒有律師幫助之下,屢屢官司敗訴,但小孩每次私下的哭訴委屈,出庭又擔心失去媽媽而順從說謊,導致法官誤判,到底有什麼管道能夠尋求幫助?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必須花費請律師律師費大約是多少?(每次官司大概都只開2-3庭,但都耗時約半年)


再者,我有看相關認養子女問題,假設,男友先提出抗告,讓監護權案繼續審理,我與男友辦結婚登記,並申請認養他的2子女,藉此讓前妻的監護權喪失,此方法是否可行?該如何做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9 21:11

您好

 律師費部分 可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calotani 104-04-19 21:32

律師只針對"律師費"部分回復....那請問文內的相關內容及問題呢?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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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09:40

您的狀況比較複雜, 先跟您確認您男友的小孩兩個小孩分別為幾歲

您最後的目的應為男友取得小孩子的護權

由於目前有複數官司在進行, 需要詳細的資料才能判斷後續的處理

建議您資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http://www.alicelaw.com.tw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calotani 104-04-20 11:19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15:30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由於您是複數官司, 只針對監護權部份來討論

以您目前狀況法官裁量以1.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2.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3.善意父母原則

至於怎麼打, 也是要看對您有利之處

其他刑事傷害偽證案這邊就不討論了, 但是要考慮偽證案會不會對小孩子日後影響

其實還是建議諮詢

calotani 104-04-20 17:02

子女總是在父親的探視期間私下哭訴在媽媽那受的委屈...並表達想跟爸爸住...但是...重點在於小孩平日是跟媽媽住...就算開庭也是由媽媽帶去...重點在...根據小孩描述,每次開庭前媽媽會恐嚇小孩,例如""你敢說要選爸爸,你就死定了,我以後再也不理你們不接你們電話,還要到處搬家讓你們找不到"",""你到時候要說是用這把尺打的(原本用木棍),且我沒有打你那麼多下,也沒有打你臉...""...等等。小孩一來擔心選爸爸就失去媽媽,二來怕媽媽生氣會被媽媽罵或處罰...因此每次開庭都順從媽媽指示做證述...導致爸爸的官司屢次失敗,因此才特地錄影存證告發前妻教唆偽證。法官開庭次數少(每個官司只開2-3次庭)...又忽視社工報告(社工建議維持雙方共同監護支原狀)...變成只聽取單方說法...不採信男方說法,不是駁回男方請求;就是像第二次的監護權官司--允許女方請求單方監護。很令人困擾與不平,是否跟男方沒有請律師有關呢?因為沒律師替辯所以比較輸面?但男友實在無力花大筆錢請律師,因男方父母有房產(但父母不會給予協助啊),又不符合法扶補助申請免費律師條件,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嗎?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09:17

律師不代表一定會贏, 只能說會比較有優勢
您的案子還是看如何舉證才有勝算

法官的判決結果還是合法何理合情為主
如果未請律師,建議上還是子女最佳利益為改定親權時之審酌判斷

calotani 104-04-21 10:52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出庭說法...法官卻跟告發人說未滿16歲小孩沒有教唆偽證問題...犯人逼小孩替犯人脫罪...竟沒有教唆偽證問題...我傻眼了...就這最後一步了...能呈現的證據都出去了...還能怎麼做?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11:49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 ... (恕刪)

其實還是回到最跟本的問題
您著重點是在那個案子上, 你製造了過多的官司, 又無專業律師協同只會讓您更不利

委請律師答辯會較妥,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還有開庭時對方是甚麼樣的說詞比較有辦法幫您找到有利的立基點, 會建議您諮詢 

 

ca 104-04-18 11:04

請問

強制執行被告(債務人)每月1/3的薪資

被告的公司每個月匯款給債權

匯款的AIM手續

是算在債務人身上還是債權人身上呢???

有固定金額嗎?

CC 104-04-17 19:59

想請問各位律師,因與朋友合夥做生意,朋友拿他女朋友的帳戶要我匯錢進去讓律師監管,聲稱第三人帳戶,因為他女朋友我也認識,不疑有它匯入.

事後,詢問資金時,先是告知律師不知行蹤,助理也找不到,中間還有我和他的交互詢問,最後是說律師消失不見,助理是他編的,然後我匯進去的錢是他因為急用花掉的(有錄音和信息記錄),而他的女朋友完全不知情,但交代不出此律師的任何資料,只說了個名字而已

最開始我也相信他的女朋友不知情,但問他女朋友這事情,只說她不知道,完全交給她男朋友處理,就算告知可能會因帳戶問題告她,也是回答這句話,我之前雖然相信她也是無辜的,但她毫不擔心的態度很讓我懷疑.

錄音過程,他聲稱他也是被那個律師騙了,他也不好過,身上沒錢還我,我聲稱一定要他還錢,他沒說什麼,事後只還了一小部份錢,說他也沒辦法,只能一點一點還,但我也因為欠人債務問題,無法等他沒有日期的慢慢來

以下有幾點要請教,

1我想告他和他女朋友共同詐欺,能成立嗎

2他已經還了一小部份錢,是不是就是有還款意圖,不能告他

一、請多花點心思在民事上。

二、除非對方怕否則刑事告訴不會有民事效果。

三、民宜請在二年內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7 22:36

1.刑事部分,較有可能的罪名是詐欺侵占背信,但仍要看個案情形而定,還有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要告成就較有難度

2.民事部分,如依照合夥契約處理,其實蠻麻煩的,退夥有退夥的相關規定,還要經結算,才能確定能退回多少,當然如依合夥行人有故意或過失造成合夥財產受有損失,還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如果依民事侵權行為來主張,就又涉及是否有詐欺侵占背信侵權行為,也要舉證,還要注意兩年時效

3.無論係民事刑事的處理方式,如訴訟或提出告訴,都建議委請律師處理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7 23:16

若對方誆稱將金錢匯入律師處,實際上根本無此事,成立刑事詐欺之機會不算小,建議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並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7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您與對方之訊息紀錄及匯款證明,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ovian 104-04-17 16:55

您好:

因父親過世前僅口頭跟家人說明遺產分配,他名下動產分別分配給我與小弟,現金及存款部份都留給母親,父親名下的遺產都沒有分配給大弟,但母親名下動產則若將來母親不在後再給大弟。當時大弟也口頭答應,父親過世後,我們也已將遺產過戶完成。但大弟在父親將滿三年的此時,因個人債務關係想要申請父親的遺產分配,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父親生病期間醫藥費用跟過世的喪葬費用,大弟連一毛都不願支出,我們可以提出什麼反制他的律法嗎??煩請各位幫忙,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4-04-17 17:16

您好!

既然已經順利過戶完成,代表父親的遺產過戶時應已經協議分割確定,則任何繼承人都不能任意反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7 17: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繼承人口述遺囑的部份,倘若沒有符合法律要件,尚不生效力。倘若繼承人沒有協議分割,則任一繼承人均可以提遺產分割訴訟

2、倘若您的大弟沒有遭到剝奪繼承權,也沒有協議分割,則其提起遺產分割訴訟尚非違法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

當初您父親過世時,有數個繼承人時,動產辦理過戶手續中,全部子女都必須對財產分配你應遺產分割協議書,或是不繼承房屋繼承人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才可順利將動產過戶,若已經在過戶後,才反悔要求重新分配遺產分割,您可依當初簽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拒絕重新分配,若意見不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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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104-04-17 15:58

強制執行被告薪資
扣薪債權分配表出來了
債務人欠了一堆人錢
按照比例的話
他到65歲退休沒工作都沒辦法還完欠我方的錢
那我們該怎麼辦?
(被告名下沒車沒房沒存款)

如果
他有保勞保 如果之後有勞退金或勞保老年給付的話 債權人一方抓的到 或 可以抓嗎
如果他勞退或勞保老年給付,領了馬上轉給別人是不是也沒辦法了???

您好:

1.依我國強制執行法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2. 債務人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是用於幫助民眾維持其基本生活,不可以扣債務,而勞工保險原則上是可以扣的,但如果這筆款項,是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只要對方能提出證明,勞保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您就不得為強制執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ennifer 104-04-17 11:15

您好,以下為友人情況

甲夫乙妻以法定夫妻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婚姻關係存續中甲夫曾幫乙妻償還10萬元債務離婚後甲夫請求乙妻償還10萬元,但乙妻卻主張該幫助償還的10萬元為甲夫的婚後財產,主張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財產,乙妻之主張可行嗎?雙方剩餘財產分配該如何分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7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可能會有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不過此問題必須探究夫妻雙方婚前婚後的財產才有辦法精確判斷。

2、建議應該循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osa 104-04-16 12:46

家裡收到法院民事執行處函,內容是

測量債權人林xx所有坐落…土地上建物門牌…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現狀(基地坐落之實際地號以現場勘測為準)。並請於勘測後,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39條規定辦理查封登記,且將該建物登記謄本及位置圖與平面圖之影本函送本院。

 

債權人是叔叔

房屋戶長有兩戶,一個是我老公,另一個是叔叔的老婆

房子是鐵皮屋所以沒有登記建物

土地所有權是大伯跟二伯共有

屋內人口除兩戶人以外還有一個同住人

同住人戶口沒有在本地,但屋內大部分東西是由他購買,並留有收據及購買證明

 

這樣子還會被查封嗎?

要怎樣做叔叔的債務才不會牽扯到家裡,

稅捐稽徵處行文都是給叔叔

能夠將所有權轉到我老公或阿姨名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查封了,則已經無法移轉所有權了。

2、倘若要救濟,必須依據該查封行為是否有瑕疵或是違法來判斷,包含是否屬於債務人所有,亦或該債權是否合法、存在等,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6 17:10

若確認該房屋債務人(及您叔叔所有)則可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YiTing 104-04-15 23:22

繼承人甲生前有2個太太,甲與原配偶乙有子女A、B、C 3人,A有子女1、2,B有子女3、4,C有子女5、6。甲與二房丙有子女D、E、F、G  4名子女,D有子女7、8,E有子女9、10 ,F有子女11、12,G有子女13、14。93年因家道中落,二房丙與DEFG立下白紙黑字表明拋棄未來對甲的繼承權,未來與甲的所有債務無涉。被繼承人甲於97.01.01過世,遺有財產。甲曾因丙及DEFG對他不聞不問,棄之不顧,身心痛苦,於日記中註明未來死後財產分配給二房及其子女

若丙與DEFG誤以為早已有效拋棄繼承權,未受遺產分配。D於98.01.01始知原來93年拋棄繼承為無效而仍有繼承權。問:二房及DEFG得否請求分配甲的遺產?應如何為之?

 

沈恆 (沈律師) 104-04-16 06:58

您好!

因為事先拋棄繼承無效,只要甲過世後,二房子女未再簽署分割協議,則二房子女可以提起分割遺產訴訟請求分割遺產
大房子女若要排除二房子女繼承地位,除了證明日記記載屬實外,還要確實有符合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事,才能確認喪失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蔡 104-04-15 17:03

台中房子原是我父母名下因家道中落,房子遭到法拍,當時因家中還有其他債務,其他家人不願用自己名子買回房子,最後由母親友人先買回,再經有我工作半年多取得在職證明,重新貸款買回(原240萬增額貸款至280萬,40萬還母親債務)至今已繳8年多並由銀行帳戶扣款,今年因我二姊在新竹租約到期,二月時我許諾我二姊可以回台中住,但三月時他未經我允許私自粉刷油漆破壞家中裝潢,所以我請他搬走,如今我二姊聲稱法拍前,他有對家裡付出,又因房子為同一地點所以他有權使用,所以不願搬出且惡言相向並聲稱要長期居住,要讓我賣房子也賣不出去,請問律師我要如何請他搬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52

可以終止使用借貸合約後請求對方遷讓房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終止您與姊姊間之使用借貸契約,再提起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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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達 104-04-14 21:20

我親戚在十五年前與友人借了40萬元並於兩年內還清,

但之間借與還都沒有書面紀錄資料,

差不多幾年前該友人向兒子聲稱此筆債務尚未還清,

友人兒子開始以高利貸的方式討債,以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利息不斷累加,

最後我親戚還在對方的恐嚇下簽了本票695萬,

還傻傻去了調解委員會承認此筆債務

目前沒有掌握對方恐嚇證據

不過與對方兒子談話過程中有錄到對方親口說這筆債務是高利貸,

計算方式為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金額利息不斷累加

且當初沒有任何借據也不知道借多少錢。

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救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4 2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涉犯重利罪,建議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不過提告前,建議親自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34

因為時間已經久遠,若主張是基於強暴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舉證上可能會有點困難。建議就不要還了,讓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債權人也無法執行之狀態!若對方仍舊暴力討債,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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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對方的行為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第344條重利罪,建議先蒐集對方恐嚇的相關證據向警方報案。

2.因為雙方借貸關係都無借據,因此必須透過匯款紀錄和人證來證明債務關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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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達 104-04-14 21:01

我親戚在十五年前與友人借了40萬元並於兩年內還清,

但之間借與還都沒有書面紀錄資料,

差不多幾年前該友人向兒子聲稱此筆債務尚未還清,

友人兒子開始以高利貸的方式討債,以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利息不斷累加,

最後我親戚還在對方的恐嚇下簽了本票695萬,

還傻傻去了調解委員會承認此筆債務

目前沒有掌握對方恐嚇證據

不過與對方兒子談話過程中有錄到對方親口說這筆債務是高利貸,

計算方式為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金額利息不斷累加

且當初沒有任何借據也不知道借多少錢。

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救濟嗎?

程菱 104-04-13 18:22

我是債權人..自從91年債務人欠我406萬 後於97年先清償4.5萬餘款附帶條件和解..事後發覺債務人並無履約於是提出清償361萬之訴訟...98年判決我敗訴..原因為**條件尚未程就**..100年提起支付命令.並收到債權憑證..然債務人提起送達不合法而被撤銷支付命令併同債權憑證一併撤銷..但是再撤銷前我已經債權轉讓第3人..並經債務人同意與新債權人立下清償同意書...然因在屆期錢支付命令撤銷  故債務人不肯清償361萬..於是新債權人提起清償債權之訴..一審法官判決債務人應清償361萬..但是2審卻將原判決廢棄..理由是清償協議書內有註明**支付命令撤銷後即新債權人不再追討...

清償協議書我們因第一分書寫時..部分書寫有錯而修正..第2分有註明* 支付命令撤銷債權人不再追討**字樣..但是我覺得不妥..又重新簽訂一份新協議書..把這個字樣取消...請教您  不是後約壓前約..為合法官採信第2份協議書?

如今我以原債權人身分再來打訴訟可以嗎? 新債權人再將債權轉回來給我  是否可行?

亦或我可以主張..當初轉讓債權是以支付命令轉讓..如今撤銷轉讓自始無效? 所以我用元債權人身分去打訴訟  是否可行?  

請幫幫我   謝謝  非常感激您

如果債務人對於新債權人沒有給付債務之義務,之後新債權人將債權移轉給你,所有依附在債權上的瑕疵也會一併移轉給你,也就是說債務人對你也沒有給付債務之義務。

不論是新債權人或你,主要的是要證明你們的第二份契約內容已經修改成第三份契約了。我沒有看到第三份契約,所以不知道第三份契約有何瑕疵。我猜想,法院不採認第三份契約,可能是第三份契約有一些問題存在,使得該第三份契約無效吧!

你的問題應該一開始就找專業的人士協助,如果只是隨便問問,一知半解的自行處理,最後你可能一毛錢你也拿不回來。

桃子 104-04-12 21:46

您好,以下是我身邊經歷的一個問題:

有一個同學的父親在民國96年時去世,他的繼承人除了我的同學的媽媽外,還有另外一個姊姊(繼承人有三位),他的父親在民國95年的時候,將一棟價值約700萬的房子贈與給我的同學,不過他的父親因為賭博的關係在外欠了大約500萬的債務。想請教的是:

*關於房子的價值700萬元須要併入遺產,課徵遺產稅嗎

*關於500萬債務的部分,繼承人應該要如何處置呢?

*另外,也想順道請教,那些債權人會如何主張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4-12 22:38

您好!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房子要納入計算遺產稅;債權人會要求拿脫產房子來還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桃子 104-04-12 23: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房子要納入計算遺產稅;債權人會要求拿脫產房子

您好

謝謝您迅速的回覆:)

*繼承人對於債務部分該如何處置?是用民法第1148條嗎?

*債權人是否會主張民法第1148-1條?

不好意思,我想說有法條的引用會更有力,煩請律師協助:)

 

 

楊律師 104-04-13 00:35

賭債非債

法律上其實並不需要償還

Dom 104-04-11 15:08

有一天我打聽到A先生說B先生(債務人)要賣機車

我就跟B先生聯絡,已經晚上十點多了,他硬要說晚上給他頭期款

他要牽汽車,我就跟他約地方現金交付給他了.隔天我密他

什麼時候交車,B先生(債務人)說:他牽到汽車就交車了,不然沒交通工具

我就相信他了,之後過了一陣子,都沒主動密我,我問B先生(債務人)要交車了嗎

B先生(債務人)說機車在保養 維修等等.....我跟B先生(債務人)說直接交車給我就好了不用維修保養了,結果他沒回,隔天我又密他說要交車了嗎?

B先生(債務人)說:他乾脆錢還我好了,我也就答應了,結果B先生(債務人)

說要約時間,時間到了沒給錢,之後說一個月後,到了也是沒還,之後說過年

給我,過年到了,我密他要還錢了沒,B先生(債務人)說再給他一個月,到了

那天,B先生(債務人)說先給我一萬,之後再給餘額,我說好,結果還是沒交付錢,現在密他,結果沒回還已讀,賴帳不還, 怎麼辦??

證據只有FB紀錄 都已經全部拍照擷取下來了,能當證據嗎???

解決方法 是先寄支付命令嗎???

有B先生(債務人)的住址及身分證字號嗎?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起訴或請法院發給支付命令都可以,主要是你請求的證據要先準備好,以免對方將來否認有欠你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飛雲 104-04-09 10:42

車禍損害賠償確定後,由於債務人無財產薪資所得,故未強制執行.請問 這判決後的債權能維持幾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向執行法院聲請債權憑證,而後每滿五年之前要去換發一次,才能持續執行下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0 07:30

您好!

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後,時效重新起算五年,因此您應於五年內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若未獲全部清償,您會領得債權憑證,之後每屆滿五年之前,需以債權憑證另提強制執行以維持時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謝 104-04-08 13:04
下列陳述中,另外兩位友人為甲方,欠債人為乙方,我與友人則照舊。 某天我與友人前往乙方家想找乙方與我們處理債務問題,但乙方並沒有在家,我與友人要離去時遇到乙方父親,於是我們上前詢問乙方父親並表達我們的來意並拿出債務証明,希望可以聯絡乙方出面協調,但乙方父親說:「那是她的事,她欠錢你們找她,我也聯絡不到她。」 而跟乙方父親打過招呼,打算下次再來問問看時,有兩位警察過來盤查證件並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我與友人就把證件與債務證明給警方並說明來意,盤查玩我與友人就離開了,前行至附近公園尋找一開始一同到來的甲方,起先在乙方家外面怕甲方跟在我與友人旁邊會觸法,所以請他們在公園等候,我們找完乙方在一同離去。 過了約20天左右,我接到分局的電話要我做一份筆錄,詢問之下才知道被提告恐嚇妨礙公務,做完筆錄後到現在已經開過兩次偵查庭了,因為收集的資訊與詢問的答案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希望大家能解答我的疑惑。 1.我與友人因為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因此並不知道要錄音或錄影來保護自己,而當時是正中午路上根本沒什麼人,也沒有所謂的人證,而乙方的父親也沒有人證、錄音、錄影等的證據,在雙方都無法證實自己言語的真實性時,檢察官會如何做判決?是起訴還是不起訴?如果檢察官不願採信我說的話,可以要求測謊嗎? 2.乙方家外有一支攝影機,一開始有拍攝到我與友人跟甲方的影像,但我們找到乙方家也是請甲方先到公園等候,我與友人在跟乙方父親接觸時,攝影機也有拍攝到只有我與友人在現場,而在做筆錄與開偵查庭時,都有被詢問到是否有四人共同前往,我都是回答:「是,我們是四人共同前往,但是我們因為怕觸犯法律,而請甲方先到公園等我與友人在一同離去。」 這樣我們四個會不小心觸犯法律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8 13:25

您好

  建議您請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以維自身之權利!

                                                       陳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8 14:24

1. 基本上要提告的一方就必須提出一些證據檢察官查的下去,不然沒有證據就只是單方說詞,很可能最後會不起訴結掉。

2. 可以的話,開庭前先找律師談談,請律師寫個答辯狀,讓您的防禦較有組織。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如有需要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似送策略與回答之方向,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 104-04-07 19:59

約74~78年爺爺無知當了姊夫的保人.奶奶也搞不清楚做了多少保.後來祖產被拍賣光.爺爺90年過世時有人說負債子還要拋棄繼承.所以當初子女有簽名.但搞不清楚內容.連會有副本收執聯也不知道.子女以為一切隨父的過世結束……

林爺爺90(2001)年12月21日過世(88年與妻離婚) (二代)林長子.林次子.林三子.林長女.林次女(經法院查詢有辦過拋棄繼承) (三代)爺爺過世前7名內外孫皆以出生.分別12歲6歲5歲2歲左右.當時並不知孫子有繼承順位.且皆未成年.亦無人告知應隨父拋棄繼承(孩子現年分別24歲18歲17歲) 104/3/18(14年後)左右小姑姑拿一張執行命令.受文者:林爺爺

(一).林爺爺(戶籍檳榔村(路)爺爺過世至今14年受文者為何是他本人?

(二).當年是保證人.文中為何是債務人?

(三).兩代都沒人過世.孫子輩會是代位繼承嗎?該去哪裡查詢?

(四).孫子能主張回溯條款嗎?符合條件嗎?

(五). 我們沒收到過任何法院通知當年孫子要繼承.要不要拋棄的公文(法院的 人說我們自己要問要懂)

(六).84年林次子與次媳靠自己努力跑夜市(登記次媳名下)買下現在居住處.會受影響嗎?

(七). 看到戶籍謄本才知林次子三名子女的戶籍曾隨母被遷到綠島(80年).直到弟妹要讀書發現才遷回台東市現居住處

(八). 林爺爺過世時我們並無同居.根本沒有告知我們任何事過.或法院公文

(九). 只知爺爺死掉了.全都未成年哪懂繼承更別說拋棄複雜的法律.現在我24歲了才悉知我可能繼承了也應該能為自己拋棄吧!

(十).我們真的繼承了嗎?這樣還有未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07 20:28

您好!

債權人可能不知道爺爺已過世 保證人就是債務人 子輩全部拋棄就輪由孫輩繼承,這是孫輩自己的繼承權利,不是代位,也不用查詢 可主張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3條第2項、第4項僅負有限責任 要去調閱拋棄繼承的卷宗才能查明 林次子已拋棄繼承,林媳婦本非繼承人,都跟繼承債務無關 扯太遠了 可主張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3條第4項僅負有限責任 應該來不及拋棄了

10.  繼承了,但可主張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3條第2項、第4項僅負有限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雅萍 104-04-07 11:59

您好,我和媽媽為這件事很煩心,若能幫助解惑感激不盡~

媽媽因贈品辦了一張荷蘭銀行信用卡,收到信用卡後為了得到贈品刷了一筆消費金額後即自行將信用卡剪掉,且未通知連絡發卡銀行停用信用卡,多年後開始接到一些自稱是銀行的人員要催討信用卡債,那時我和媽媽都認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前陣子收到債權公司的債務通知(荷蘭銀行已將債權轉交債權公司),為了解是否真有這筆債務自行跟聯合徵信中心調債務資料,竟真有一筆將近6萬的債務,後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建議媽媽本人前往債權公司了解原委,發現信用卡有多筆在住家附近的消費金額,且竟還有還款紀錄,債權公司表示原債務有2萬9千元,後多年利息累積到將近6萬元,我和媽媽猜測極有可能是我先生去刷的(我先生去年因憂鬱症已自殺過世,生前有躁鬱症狀),現在債權公司想去起訴媽媽沒有善盡保管信用卡法律責任,要媽媽全額償還,事後我在猜想,會不會是因為被剪掉的那張信用卡到期所以銀行寄來新的信用卡,才被無業在家的我先生簽收冒領,想請問您,

媽媽是否負有全數償還的法律責任? 近一年媽媽才開始收到債權銀行的欠債通知,共收到兩張,若媽媽需負償還責任,可否主張不支付利息? 債權公司說要起訴媽媽,我們在法律上有哪些有利的點反駁嗎? 您建議我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非常謝謝!!

汪汪 104-04-07 10:35

已取得債權憑證但是債務人將台灣資產皆登記於親友名下,查無任何資產與所得,債務人往來於內地經商, 本人曾具狀命其報告資產所得,但是債務人拒收任何法律文件,故無法合法送達,因債務人長期住居大陸內地深覺有逃匿之嫌,狀申請限制債務人住居,法院主張人民保有工作之權利遭駁回,請問律師大人我該如何主張呢?望請能幫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7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

1、一般民事強制執行案件鮮少限制住居,除非可以提出惡意不履行、隱匿財產之相關事證。

2、倘若有脫產,則可以就其脫產行為提起撤銷訴訟,倘若有借名登記,則可以提出代位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市民 104-04-06 20:58

公司有位員工因本身與銀行之間的債務問題而央求公司為他投勞健保之部分予以退保以避免薪資被扣押,本公司的一時心軟卻不知道已觸犯法規!!!如今,因公司不敵虧損也於去年12月告知員工將結束營業,在結束營業之際也讓他有2個月的時間找工作,如今於今年2/28辦理離職後,卻收到他寄出之存證信函,反咬公司當初沒為他加保,並要求索賠,想請教專業律師,針對這一案我該如何回覆存證信函以及後續我該如何處置!!!

小胖 104-04-06 17:36
前陣子有申請強致執行到債務人公司追討兩萬元債務 法院寄執行命令給對方公司扣薪三分之一 三月份與對方公司聯絡 對方表示會扣債務人一月份的薪水 但是一月份的薪水還沒發 到現在我都還沒收到債務人的錢 合理懷疑對方公司在幫債務人躲債 請問強致執行還款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要告對方公司侵佔債權的話要寄存證信函嗎?
楊律師 104-04-06 19:16

也可以具狀向執行法院詢問執行進度

小胖你好:

在執行法院的扣薪程序中會有兩個給第三人公司(也就是債務工作的公司)的執行命令

先是扣押命令(禁止第三人對債務人給付),後是移轉命令(將每月薪水三分之一移轉給你)

你必須先確認法院是否已進行至第二階段,若法院已於一月份發移轉命令而第三人公司也沒有聲明異議,此時執行程序已經終結(法院應會將執行名義換發債權憑證或加註退還給你)

則你便有權利向第三人公司請求債務人三分之一的薪水,可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第三人公司履行,否則將依法起訴請求給付。(雖然此時可能會遇到第三人公司表示債務人已經離職的問題)

以上供參。

小胖 104-04-07 08:44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小胖你好:

在執行法院的扣薪程序中會有兩個給第三人公司(也就是

律師你好

法院已經發到移轉命令

叫我與第三人聯絡給自己的戶口

確認債務償還再回去撤銷強制執行

但是3月10號與第三人聯絡 

卻回應我1月份的薪水還沒發

到現在4月了還遲遲沒見到債務有匯入我戶口

 

 

小君 104-04-06 00:33

個人因銀行債務問題收到自稱銀行人員電訪詢問,後續由經辦人員約見,整晚都說整合,而且還問15萬的利息付的起嗎?(本來要18萬),後因查詢個人信用卡之額度(才說15萬利息),當下即利用金流服務把額度刷爆,因手機立刻收到刷卡信息....

雖然有疑點..但因工作繁忙,一個禮拜後才打去詢問..而辦理人員說...這應該早就要發現的問題了..

這更讓人錯愕~真的是詐騙....

後來因刷爆金額無法付款,現等待協商中...

請問..

1.雙方簽約..(15萬)對方有紙本,本人卻未收到合約書,如何得知對方所謂協商若未成功是否退費?能拿得回來嗎?

2.15萬利息取得是否超出正常程序?

3.辦理人員聲稱他們有配合廠商..是否能算勾結詐欺?

4.之前有人po相關疑慮,而最近知識+搜尋相關問題,最近有篇,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5040100016

請您看一下...

請您儘快幫忙...謝謝..拜託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08: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締約過程詳細經過,是否有相關事證提出?此部分才是判斷是否涉及詐欺行為,至於利息高低、是否有交付契約書等,都只是民事糾紛。請詳述

2、不過倘若對方是銀行端人員,建議可以向金管會檢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hitney 104-04-05 13:34

您好:想詢問,我先生在我們結婚前夕,被他的父親提告棄養,他父親在他小時候只會喝酒、打人、不工作,也因為這個原因,為他父親背負了3筆債務,當時由於我們要結婚了,不想把事情搞大,只好與他父親以每個月8000元和解,105年後每個月10000支付,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支付2年了,但由於目前我先生不只要支付那3筆債務,還要負擔生活開支,還有養我和1個小孩,我目前是育嬰留停,不久之後又有第二個小孩要出生了,想必開銷更大,他的死薪水根本吃不消,想詢問能否能向法院申請撫養費減免或是減少,如果可以我們應該如何申請?感謝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5 14:30

 您好

  可參考以下民法規定

第 1117 條  
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第 1118 條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
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第 1118-1 條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不適用之。
第 1119 條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
分定之。
第 1120 條  
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
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
第 1121 條  
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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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家人的話聲請調解吧。

二、若以訴訟為之可考慮主張情事變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whitney 104-04-05 23:3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家人的話聲請調解吧。

二、若以訴訟為之可考慮主張情事變更。

 

 

 

您好:由於近日先生的父親動作越來越多,有精神上的騷擾與言語方面的威脅,造成我們夫妻雙方生活中的困擾,若訴訟的部分應符合那些條件?才有辦法情事變更,我們已經不想要再跟他調解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扶養義務之,欲要全部免除,則似顯有所困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5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扶養義務之,欲要全部免除,則似顯有所困難。